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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用地管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27:1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路养护机制,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保障国家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健康有序进行,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充分发挥公路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方案》以及《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部省相关规定建设、经依法验收合格,有关机构批准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其中乡道公路是指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村道公路是指乡镇与行政村或村与村相连的道路。

本暂行办法所称养护是指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及灾后修复。

道路和道路用地及道路附属设施,统称路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道路、道路用地及道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并督促和指导村、社搞好村社道路建设与管护工作。

乡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五条公民有遵守道路管理法规、爱护道路、道路用地和道路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侵占路产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第六条乡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所需资金,除市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安排的一定补助资金外,可采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如道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自愿筹集和社会捐赠,村民按照“一事一议”政策筹资或投劳等)。

乡村公路的管护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精神,乡村公路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已纳入全市乡村公路网规划和统计的道路进行核定,按照乡道公路3500元/年·公里(见附件1),村道公路1000元/年·公里(见附件2)纳入燃油税预算,给予养护资金补助。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详细的资金拨付、养护质量、检查及奖惩办法。

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要实行定期帐务公开,群众监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行使对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住建、公安、农业、林业、水务、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乡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乡村公路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乡村公路规划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并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九条乡村公路规划应当与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县道规划相协调。

乡道规划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村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村民委员会编制,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社道规划由村民委员会协助村民小组进行编制,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通乡公路建设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通村公路建设要充分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同时加强通村公路的质量检测和通村公路的技术服务。工程完工后,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交工、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乡村公路规划与建设涉及水利、电力、光纤通信、天然气等设施,各有关乡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有关部门应大力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乡村公路建设按照分级组织实施修建的原则:乡道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道及社道公路的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技术上给予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建乡村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两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需要车辆绕行时,要事先向当地公民进行告知,并在绕行路口设置明显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通道,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第十四条乡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市乡村公路交通设施设置标准》(附件3)设置明显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应完善配套。新(改)建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章乡村公路养护

第十五条县道公路由市养路段负责养护管理,根据市的实际情况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需要,县道公路的日常路面保洁和边沟、涵洞的疏通工作,可由市养护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公路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养护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组织做好乡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组织对水毁受灾公路进行突击性抢修、恢复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村道及社道的管理养护。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养护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给予技术指导。年终对全市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养护公路的路况情况,兑现落实乡道、村道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第十六条在乡村公路养护工作中,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各地的特点和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养护制度,可采用个人承包,家庭承包和招投标等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使公路养护质量达到《市乡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标准》(附件4),保持道路的设计功能和使用性能,确保道路完好安全畅通。

第十七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乡镇、村、社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切实督促执行,确保养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利用养护作业车辆进行养护时,应当在养护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及时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十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负责组织实施道路养护过程中需要挖砂、采石、取土等,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乡村公路管理

第十九条乡村公路的管理,按照分级实施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辖区内道路实施路政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配备兼职交通运输管理员,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给予乡镇指导。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挖掘、损坏道路、道路用地和道路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道路用地和利用道路设施的,应按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道路和道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种植作物、积肥堆土、放养牲畜、堆放物品、修车洗车、倾倒废弃物、设置电杆和变压器等设施、进行集市贸易、举办物资交流会等商业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桥长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桥长100米以上500米以下的公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桥长100米以下的公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第二十三条除道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道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及埋设(架设)杆、管、线等设施。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道路沟外缘的净距为: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穿越乡镇城镇规划区的乡村公路,其在城镇规划区内的道路宽度应符合城镇规划的道路宽度,其建筑距离按城镇规划要求执行。场镇过境段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安全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二十四条超过道路、桥梁的限载、限高、限宽和限速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乡村公路、桥梁上行驶。各有关乡镇、村、社应按照《交通设施设置标准》(附件3)之规定,在适当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速和安全标志、标牌和设施,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第二十五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乡村公路上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重车等严重损害乡村公路的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第二十六条乡村公路两侧绿化工作,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

绿化用地不得非法占用,道路行道树不得任意砍伐和损坏。因建设确需占用绿化用地和更新砍伐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期完成更新补植任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政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全市度工作目标考核。在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在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中,因失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公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交通和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属治安管理处罚范畴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办法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篇2

关键词:土地利用分类;日本;分类对比;启示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4)05-0153-04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3%。中国1 013.4 m2的人均耕地占有量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占有量2 253.4 m2的一半。中日两国都面临着很大的粮食安全压力。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国则是1996年开始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1],目前依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日本在协调城乡用地矛盾、土地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对中国都有借鉴意义。

1日本的土地利用情况

日本的土地利用大致分为用于生产国民生活资料的土地、商业住宅的土地、国土防护的土地、国民保健的土地、其它公共建设的土地五类。目前日本国土面积约为37.8×104 km2,但可利用面积仅为7.95×104 km2,其中农业用地4.78×104 km2、道路用地1.32×104 km2、商业住宅用地1.12×104 km2、工业用地0.16×104 km2、其他建筑用地0.57×104 km2。

针对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日本对于土地的高效利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有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日本凭借先进的科技,从技术上提高土地生产率,同时通过耕地改良规划、草地改良规划、林地改良规划、新农村和渔村建设、国土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二是扩大利用面积。扩大土地利用面积并不是对森林、湖泊的开垦,而是针对低效利用地进行合理规划改良,改变原有土地性状。例如将北海道地区粗放利用的野草地、滩涂改良为生产、生态用途都更好的人工草地或林地,从而扩大了土地利用面积。

2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

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主要依据四个原则:一是依据自然情况进行土地分级,同时考虑生产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二是依据地理位置,通过土地交通情况分级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三是以土地分级为基础推算土地纯收入,判断不同利用种类的经济效果。四是以土地分级为基础推算地域土地纯收入,判断土地利用相对有利性。

总体来说,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是依据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将土地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但是,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目前以《日本统计年鉴》为依据的土地分类最具权威[2,3]。它将日本土地分为农用地、森林、原野、水面、道路用地、宅地、其它用地七个大类。更为细致的二级分类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普遍使用二十七个二级类(表1)。

表1以《日本统计年鉴》为依据的

土地利用分类

一级类1二级类农用地1水田、普通旱地、果园地、牧草地森林1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竹林、棕榈科林地原野1野草地、裸地水面1河流、湖泊、运河、游泳池道路用地1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港口宅地1公共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农林渔设施用地其它用地1其它宅地、军事用地、采石场、其它用地

3中日土地利用分类对比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我国土地分类的国家标准[4],本研究将以《日本统计年鉴》为依据的土地利用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在土地分类的范围、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对比。

3.1农用地

日本将农用地划分为水田、普通旱地、果园地、牧草地。日本的水田是指种植水生农作物的农用地;中国在水田的范围中还包括了水生、旱生农作物的轮种地,可见中国对于水田的定义范围更大。日本的普通旱地是指种植旱生草本作物的农用地;中国对于这个范围的农用地依据是否有灌溉设施、水源保证划分为水浇地和旱地,可见中国在这类土地上的分类更加精细。日本的果园地是指旱生木本作物的农用地;中国对于园地单独作为一个一级类,按照作物的差异,分为果园、茶园、其它园地三个二级类,不但包括了木本植物,也包括了草本植物,中国对于园地的定义不能与日本的果园地在范围上对等。日本的牧草地是指用于畜牧业的农业用地;中国对于这个范围的土地划分为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作为一级类“草地”的两个二级类。

3.2森林

日本将森林划分为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竹林、棕榈科林地,一级类对应于中国的“林地”,范围上虽然相同,二级类的划分方法却截然不同。中国依据树木郁闭度和灌木覆盖度将林地划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偏向于土地社会属性;日本对于森林的分类更接近于土地覆被分类,偏向于土地的自然属性,此方法更接近于以USGS覆被分类系统、IGBP全球土地覆被分类系统、FAO土地覆被分类系统等为代表的欧美主流土地分类[5]。

3.3原野

日本将原野划分为野草地、裸地。野草地是指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范围和定义上都对应于中国的二级类“其它草地”。裸地是指无植物覆被的土地,范围和定义上都对应于中国的二级类“裸地”。

3.4水面

日本将水面仅划分为河流、湖泊、运河、游泳池四个二级类。中国对于水域的划分则非常详细,对河流、水库、坑塘、滩涂等都在二级类中明确了界定范围;日本对于水域的详细划分则是依据不同政府部门的管辖权限进行立法,同时各部门之间统一标准。中日对于水域用地划分上差异性不大,但中国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作为国家标准,日本则是依据政府各部门的具体法律法规[6]。

3.5道路用地

日本的道路用地二级分类划分为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港口,具体的划分则是依据日本交通管理部门的立法,例如最重要的公路用地,依据的是日本的《公路法》、《道路结构法》,同时按照公路宽度、路面结构、公路坡度、交通量、桥梁及其它障碍物等因子进行用地划分。中日之间对于交通用地的划分相似,中国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标准,日本则是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6]。

3.6宅地

日本的宅地覆盖范围非常大,接近于中国的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范围之和。具体可以划分为公共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农林渔设施用地五个二级类。

3.6.1商业用地日本的商业用地对应于中国的商服用地,可更为详细地划分为事务所建筑物、专业商业设施、住商并用建筑、酒店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二级类划分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两者对比,日本的商业用地分类更接近于中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7],侧重于保障城市建设需求。

3.6.2公共用地日本的公共用地对应中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可更为详细地划分为行政用地、教育文化用地、卫生医疗用地、供给处理设施用地。它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区别在于教育文化用地范围更大,包括了具有文化功能的名胜古迹、公园等用地。同时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没有体现城市绿地的公共属性,日本的这种用地分类方式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体现了日本将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明确界定的原则。

3.6.3住宅用地日本的住宅用地由独立住宅用地和集合住宅用地两部分构成,中国则由城镇住宅用地与农村宅基地构成。这也切合日本独立住宅用地面积广泛的特点,而中国则更强调住宅用地集约利用。

3.6.4工业用地日本工业用地对应于中国的工业仓储用地,可更为详细地划分为工厂用地、工厂住宅混合用地和仓库及运输设施用地。与中国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采矿用地不属于工业用地,而划分到了其它用地。针对采矿用地,日本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对于生态、安全相关方面要求极高。

3.6.5农林渔设施用地日本的农林渔设施用地是指宅地中具有农业性质的用地,范围上同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其它用地的设施农用地。

3.7其它用地

二级类包括了其它宅地、军事用地、采石场、其它用地,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殊用地和其它用地的集合。区别首先在于日本将宗教用地划分到了教育文化用地,体现了日本在国家层面将宗教定义为文化范畴;其次是将设施农用地划分到了宅地,这决定了设施农用地是具有农业属性的城市建设用地。

4日本土地利用分类对中国的启示

4.1林地划分新思路

对地表的描述最早是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和植被分类系统[8],这也显示了人类对于土地分类的两种态度:一种强调人类对于土地的利用,另一种强调土地的自然属性。日本的森林依据植被种类进行地类划分,这种分类方式注重森林的自然属性。美国、欧洲、FAO、IGBP等主流土地分类对于林地的划分,也是侧重于依据植物的类型,重视林地的自然属性。同时凭借先进的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提供的数据,国家层面也能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中国对于林地的划分以植物的郁闭度、覆盖度为分类依据,这说明中国对于林地的划分侧重于土地资源的管理。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高精度的遥感影像不再局限于统计植物覆盖程度,通过光谱数据分析,已经能做到针叶林、阔叶林的区分,甚至可以统计出混交林中针叶林和阔叶林的比例。

中国可以在现有林地划分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三级分类,将二级类“有林地”划分为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同时依据灌木覆盖度制定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

4.2纯生态功能用地作为一级类

日本将具有典型生态功能的用地“原野”划分为一个一级类,体现了日本对生态功能用地的重视,反映了日本在“人多地少”的环境下依旧重视保护自然的态度。中国对于土地,特别是农村土地强调生产功能而忽视它在生态上的作用。

土地在水源涵养、地表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景观资源保护、洪水调蓄与地质灾害防护等方面的生态用途是土地生产功能持续性的保证。随着土地科学的发展,越来越精细的分类有助于全面掌握土地现状,中国在土地分类上对于主功能为生态功能的用地应该单独划分为一个一级类,为国家设立生态功能区域提供了用地分类上的依据,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4.3服务业用地划分新思路

中国将服务业用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商服用地,一类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随着城市服务业的精细化,出现了很多公益性质的基金公司,这类基金公司完全是商业化运作模式,金融方式多种多样,简单的定义为慈善救质而划分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是不准确的。不仅如此,体育馆目前划分在文体娱乐用地,也是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范畴,而在大城市中,体育馆多作为商业用途进行商业演出、商业展览等活动,公共服务性质不明显,日本将体育设施用地划分到商业用地中也更符合城市现状。

中国对于服务业用地的划分表面上比日本更为细致,但并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服务业的精细化、复合化现状。中国可以尝试借鉴日本的经验,取消服务业用地的概念,将商服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改成简易的商业用地和公共用地,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服务业用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划分为商业用地或者公共用地。这样不仅有利于政府部门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也可以从制度上减少土地利用分类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限制。

4.4城乡住宅用地统一标准探究

城市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统一是土地管理研究的热点,牵扯到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管理制度。日本依据本国独立住宅多的实际情况,将住宅用地划分为独立住宅用地和集合住宅用地。随着中国城市化加速,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必然走向集约化,用地矛盾单纯通过城乡住宅用地统一标准来解决制度上的问题不具有可行性。日本的住宅用地分类提供了一个参考方法,在制定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标准,适当考虑农村住宅用地的集约化程度,因地制宜的进行规划。

参考文献:

[1]郝寿义,王家庭,张换兆. 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土地制度演进的国家考察――以日本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07(1):40-50.

[2]吴亮,濮励杰,朱明,等.中日土地利用分类比较[J].中国土地科学,2010,24(7):77-80.

[3]王国强.中日土地利用管理的比较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2(4):5-9.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S].2007.

[5]张景华,封志明,姜鲁光.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分类系统研究进展[J].资源科学,2011,33(6):1195-1203.

[6]姜贵善.日本的国土利用及土地征用法律精选[M].北京地质出版社, 2000,47-50.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S].2010-12-24.

[8]宫攀,陈仲新,唐华俊,等.土地覆被分类系统研究进展[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6,27(2):35-40.

山 东 农 业 科 学2014,46(5):55~59Shandong Agricultural Sciences山 东 农 业 科 学第46卷第5期郭林林,等:丹参种质资源的数量分类研究

收稿日期:2014-02-2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1001603,8127401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R2011HQ007)

篇3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设计理论;建筑景观

一 山东胶东半岛基本概况

(1)地理位置和基本概况

山东胶东半岛地处中国东部沿海 ,北临渤海、黄海与辽东半岛相对,东临黄海与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隔海相望,土地总面积 3万平方公里,占山东省的19%。胶东半岛地处平原,沃野千里,冬季干燥寒冷,夏季炎热多雨。本次调研的主要地区为青岛、威海和烟台地区的新农村规划设计。

(2)新农村的概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表现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水平,改善人们生存环境以及建筑改造、道路景观规划等内容。以此形成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3)胶东新农村建设基本状况

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在当前,对于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有着比较完善的理论和实践,但是,对于新农村的规划建设研究是在探索中完善和前进,很多设计方面的理论都需在实践中总结。所以,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深入农村调研,按照当地气候条件、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特点来探索胶东半岛的新农村的规划建设。胶东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发展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与此同时,由于该地区受到地形地貌、经济条件等各因素的影响,在土地规划利用和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相对缺乏。在道路用地规划、宅基用地规划以及排水设计规划、废弃物用地规划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人民水平的提高构成了限制和制约,所以目前对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科学化土地规划管理的要求迫在眉睫。

二 胶东地区新农村规划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对青岛、威海和烟台地区一些在建和完工的新农村规划设计进行了初步调研,发现目前还存在着如下主要问题。

(1)总体规划设计有待完善

此次调研中发现胶东地区某些新农村建设中道路用地、宅基用地以及排水用地和废弃物用地规划存在不合理现象,在某些社区的内部和周边出现了和社区环境不配套、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其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合理的统一的规划设计。在道路交通规划方面,有些社区中的道路性质不明确,缺乏依照社区功能分类安排路网设计;在民居规划方面,缺乏地域文化特色,房屋结构设计存在照搬城市民居设计问题;在排水用地及其废弃物用地规划上难以满足规范要求。

(2)景观设计呈现随意性

新农村规划中的景观设计是整个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农民精神生活需求和反映新农村审美层次的重要体现。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城镇广场与社区的景观设计与整体规划风格、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整体色调不统一、不协调,存在着设计的随意性和拼凑性。新农村的景观设计应将其纳入整体规划之中。

(3)农村居住环境设计单一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些地区的建设一味照搬城市小区规划模式,不能体现农村社区环境自己的需求定位,所以当前新农村的居住环境形式要呈多元发展,不能让新农村的规划设计程式化,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这样才更突出不同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只有立足于当地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生产模式以及农民的生活习俗进行居住环境规划设计定位,真正站在农民的视角上思考设计的功能与形式问题,才能找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规划建设之路。

三 胶东新农村规划设计原则与设计理念探讨

(1)整体规划原则

通过对农村土地规划现状调研来看,整体规划是解决农村规划用地问题的有效途径。所以,必须要对整个村落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改造,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按照农村自身的生产生活习惯,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整体规划设计的设计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规划设计要体现对农民的尊重和了解,加大土地的利用率,让居民拥有合理的交通空间、休闲广场、民生设施,使农民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功能与审美的满足感。要强调自然环境和人的活动相统一,使建筑与景观相协调。要以生活发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为设计指导方针。要遵循环境与资源,需求与供给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合理配置,对各项用地和基础设施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精心定位,合理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不仅要有前瞻性,同时也必须保证其可实施性及实用性原则。

(2)规划设计要体现功能满足和审美感受

通过创造宜人的生产、生活空间和优雅的文化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生存环境,同时让空间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居住、娱乐、基础服务设施、商业服务区域、交通体系等功能空间的设计规划方面,尽最大可能体现其服务功能的满足。在规划过程中,当地的风俗文化和喜爱的视觉形象应进行艺术加工,提炼概括,形成本土文化品牌形象,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地域特征,采用统一的形式语言,使文化主题、景观形象、色彩视觉设计系统相互融合,并且要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和审美感受的统一。

(3)建筑规划设计

不论是基础建筑、文化建筑、服务性建筑还是民居建筑设计,都要对当地的地形状况、自然条件、生产方式以及风土人情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应立足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节材等设计方针,设计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社区住宅,要在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大力推行适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公寓式多层、高层和联户式住宅建筑,逐步控制独立式住宅。每一幢楼从设计到外装修、材料的选择,都要体现新农村新气象,充分参考本地气候等条件,比如夏季多雨地区,要注意房顶的倾斜度的造型设计以及房屋开窗大小和朝向等。要遵循节约性建筑、科技性建筑的设计理念,依照艺术设计形式美原理,给每一幢建筑赋予生命和灵魂,让建筑与生命更贴近,与自然更融合。

(4)道路规划

在农村道路规划中,要注意车行和人行两条道路,在此可采用新农村建设“人车分流”的道路规划理念。如果不实行人车分流,会造成道路的拥挤,带来安全隐患。容积率较高的社区,则尽量使农用车辆入户,在民居建筑设计时考虑设置车库。新农村社区应随着农民私家车增多而尝试设立集中管理的停车位。小区的步行系统应顺应景观系统进行设计规划,既能有效直接的达到每个片区,又能提高步道系统的趣味性及环境审美。

(5)景观规划

新农村社区着重强调社区环境塑造,把社区生活空间作为艺术研究对象,从而营造出具有园林生活情调的康居环境。将景观渗透到小区的每个角落,创造可达性共享性强的景观。要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状况,并加以研究和利用,注重空间关系的处理和发挥,使之与整体建筑风格相融合和协调,其中包括道路的布置,路面的铺砌,照明设计,小品的设计以及公共设施的处理等。社区景观规划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1)充分考虑商业及小区的建筑﹑小品﹑铺装﹑种植等景观设计因素,处理好植物生态效益与环境功能﹑总体环境景观与局部﹑近期效果与中长期效果等等多方面的关系,力求植物景观与小区整体风格和谐统一。2)因地制宜,胶东地区地形地貌复杂,丘陵、平原、山区等地形相间分布,因此,对不同地区的土地整理要分别采取不同的土地建设规划方案。另外,注重植物品种在胶东地区的可生存性,根据植物的姿态﹑颜色和生长特性等进行不同的景观布置。注意多种多样种植形式的运用,注意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多层次合理搭配,注意长绿和落叶的比例协调,从而达到立面层次丰富,平面曲折有致的视觉效果。同时,以人为本,突出现代居住小区新的姿态,生机焕发,赋予新的文化内涵。3)在儿童活动场所,要创造一个清洁﹑优美同时符合儿童生理审美特点的景观环境。在树种选择时,必须注意不要选用飞毛﹑飞絮的树种,并且注意不栽种多刺﹑有毒﹑有臭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儿童娱乐设施景观一定要注意其安全性。4)地被及草地,按不同位置地被栽植品种不同,主要选择阔叶麦冬,吉祥草﹑万年青。草地可按不同的位置选用草周期长﹑耐踩踏的地毯草或黑麦草和高羊茅混种;或选用耐热﹑厚、美、观赏性的早熟禾,在早熟禾的局部位置可加植金银花等则更美。5)公建配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的公共建筑,应选在小区的中心位置,同时与活动休闲中心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务居民,通过室内外景观空间、展示宣传空间、居民交流空间和休息空间的营造,完善公建配置,提高购物、娱乐环境的使用率。另外可布置小型休闲广场和健身场地,营造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提高社区文化品质,形成特色的公共建筑环境文化区域,扩大在社区周边范围的影响力,提高社区的知名度。

作者简介:王东辉(1963-)职务:山东轻工业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职称:教授。

篇4

用地改造名称:国强富民小区

用地改造面积47.39亩

国强富民小区规划总面积:101.72亩,实际新征用地47.39亩。总面积包括:

①拆除旧宅基地(A、C地块)21.98亩,店仔组A地块17.49亩,埔中组C地块4.49亩;

②城建预留地(B、D地块)79.74亩,B地块55.73亩,D地块24.01亩。

③旧道路用地25.7亩。

④旧河堤占地6.63亩。

实际新征用地47.39亩。

集镇规划指导思想

国强乡集镇规划指导思想为:满足国强乡集镇建设和长远发展需要,促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通过集镇小区项目建设,逐步把国强建设成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卫生整洁的现代化生态小城镇。

国强乡有14个行政村,2.3万人口,其中镇区人口4175人,集镇区现状建设总用地28.56公顷,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集镇中心区和县道坂云线两侧,住宅层数低,建筑密度高,面积高于国家标准。现状公共设施用地4.17公顷,市政公共设施0.03公顷。现状是集镇没有规划建设,集镇建设密集,公共设施不齐全,布局不合理,人居环境不佳。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工业兴镇步伐的加大,现有集镇区域已满足不了社会发展要求,本届党委政府把集镇规划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府大力实施“城镇建设”发展战略,努力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乡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前瞻性做好社会服务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与建设,不断完善集镇功能、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现代化生态小城镇。目前,《平和县国强乡总体规划》(2009—2025年)编制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评审,进入建设集镇富民小区报批审核阶段。

投资估算:1028.01万元。其中:

1、征地332.97万元

①新征地47.39亩,227.47万元:47.39亩×4.8万元/亩=227.47万元;

②旧宅区征地21.98亩,105.5万元:21.98亩×4.8万元/亩=105.5万元;

2、河道改造344万元

①清淤:20000m3×7元/m3=14万元;

②河堤550m:2×550m×3000元/m=330万元;

3、基础设施投入175.6万元:

①道路1.3km(8m水泥路面):1300m×8m×80元/m2=83.2万元;

②排水管道:1600m×140元/m=22.4万元;

③绿化:30万元;

④桥梁(1座):30万元;

4、征地补偿费税155.544万元:47.39亩×3.28万元/亩=155.44万元;

征用地每亩费税32800元,其中:

①土地出让金3000元/亩,按每亩宗地评估价5%计,国强宗地评估价90元/m2计,5%×666.7m2×90元/m2=3000元;

②土地开垦费8000元/亩;

③契税1800元/亩,按宗地评估价3%计;

④耕地占用费2万元/亩,30元/m2。

5、前期费用30万元。含规划费、评审费、设计费等。

效益估算(收益11.99万元)

扣除道路、河堤等公共设施,新征地47.39亩,加上旧宅基地21.98亩,实际可开发土地面积69.37亩,按《平和县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居民多层住宅用地建筑密度标准28%计,可开发房地产土地19.42亩,按每间农居48m2预计,可建270间房子。每间农居收入4万元,项目收益11.99万元,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建设目标。

预计收入:270间×4万元=1040万元

收益:1040万元-1028.01万元=11.99万元

篇5

关键词:丘陵地区; 社区总体规划; 雁湖社区;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规划背景

近年来,乐清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面貌显著改善。但是应当看到,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村地区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偏小,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社会管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农村社区是由一定的地域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集聚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有利于公共资源向农村基层延伸和集约利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图1区位图)

本文以雁湖社区为例,探讨农村新社区规划编制过程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策略,以期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起到一定指导作用。雁湖社区作为典型的山区农村新社区,位于芙蓉镇西北部(图1),北临雁荡山风景区,南接芙蓉镇区,东接小芙社区,西接雁楠社区,为北雁荡山风景区的西大门,交通便利。

雁湖社区辖丹灶里、尚谷山、长山头、山坑、长徼等14个村,现状总人口13099人,现状总用地26.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0.1公顷,山体林地约2232公顷,农田约230公顷,水域约80公顷。现状人均建设用地68.81平米。区内有黄金溪,往北流向雁荡山景区,往西流向楠溪江,往东流经芙蓉镇区流向芙蓉池。区内主要的交通线路为山老区联线白芙线。其建设条件有着典型的山地社区特性为了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方针,满足社区建设的更高要求,雁湖社区在充分考虑以上建设现状和山地特征的基础上,进行了社区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年限为2012年~2030年),明确了发展方向,力求实现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生态景观健康的目标。

2、存在问题及规划设计思路

规划设计小组重视公众参与,走访了雁湖社区内14个村庄农家,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村民的家庭结构、就业状况、居住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绿化环境状况等及规划期望和改善设想。其中,90%以上的被访者最关心和迫切希望改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交通上。如村域道路狭窄,公交站点缺乏,对外交通不畅。另外,村落内基础设施匮乏、宅基地环境不佳等问题也是农民关注的问题。因此,规划从雁湖社区发展现状出发,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合理归并分散的村庄,确定居民集中居住点;构建与住宅规模相匹配、符合社区需要的道路体系、基础设施;同时,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维护乡村风貌,利用农村地域特色,开发旅游业,建设具有雁湖人文特色的新农村社区。

3、社区总体布局

3.1社区总体发展战略——“依托大雁荡、借力芙蓉镇,促产业转型;建山水体验暨乡村旅游区”。

“依托大雁荡、借力芙蓉镇,促产业转型”:依托雁荡山这一国际品牌,推进雁湖境内旅游景点、线路、产品的开发。雁湖景区作为雁荡山风景区西大门,以及在芙蓉总体规划中的功能和地位,将雁湖开发成为雁荡山风景区西大门旅游接待中心及旅游服务基地。抓住这一机遇,在黄金溪周边发展旅游服务基地,由以单一农业为特色的基础产业转型为集生态、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山水体验暨乡村旅游区。

“打造山水体验暨乡村旅游区”:加快乡村旅游休闲化升级步伐,改变乡村旅游从传统单一的观光,提升至休闲旅游,从“农家乐”的简单模式到“休闲度假”的体验模式,规划应改变从传统旅游到现代乡村旅游的转变。

3.2社区的职能定位—— “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发展乡村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型宜居型农村新社区”。

“农业基础”:雁湖地处山区,域内工业较弱,农业还是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社区中有种植药材、茶叶,南部有水稻、蔬菜、枇杷种植。

“发展乡村旅游为特色”:规划将雁湖打造成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成为雁荡山分景区之一。

3.3社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利用社区现状资源特征形成“三大功能区、十个产业基地”。

“三大功能区” 即北部旅游产业区、中部综合生活区、南部生态农业产业区。

“十个产业基地”即三个旅游景点、二个旅游服务基地、餐饮服务基地、爱国教育服务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枇杷种植基地、畜牧养殖基地。

(图2产业规划图)

3.4社区空间结构—— “两带连四片”。

“两带”即东西向黄金溪滨水旅游景观带和南北向山老区联线的白芙线形成的山地旅游观光带。

“四片”即北部乡村旅游区、中部文物古迹保护区、中南部居住生活区和南部生态农业种植区。

(图3社区空间结构图)

3.5社区土地利用规划

3.5.1社区建设用地规模

雁湖社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为26.3平方公里,社区建设用地面积106.1公顷,建设用地由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构成。

3.5.2社区用地发展方向

社区内居民点向核心区即尚古山、丹灶里、长山头、山坑、路上和西滕6个行政村所在地集聚。核心区建设用地向东南向靠雁楠公路发展为主,远景随着核心区规模扩大可向芙蓉镇区靠近建设。同时利用现状开发基础和用地自然条件,各组团在现有开发基础上适当拓展,形成“北旅南居”的空间发展格局。

3.5.3核心区规划用地结构

核心区用地规划结构概括为“一心、两轴、三组团” 。

“一心”即规划以教育、文体、医疗、商业金融、集贸功能为一体的公建中心。

“两轴”即沿黄金溪水系发展轴和沿雁芙路交通发展轴。

“三组团”即由道路分割形成的三个规模相当的居住组团。每个组团涉及两个村庄,规划人口约4000人,同时配套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公建用地,为居民生活和生产提供服务。

(图4核心区规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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