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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用地管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27:1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路养护机制,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保障国家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健康有序进行,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充分发挥公路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方案》以及《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部省相关规定建设、经依法验收合格,有关机构批准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其中乡道公路是指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村道公路是指乡镇与行政村或村与村相连的道路。

本暂行办法所称养护是指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及灾后修复。

道路和道路用地及道路附属设施,统称路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道路、道路用地及道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并督促和指导村、社搞好村社道路建设与管护工作。

乡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五条公民有遵守道路管理法规、爱护道路、道路用地和道路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侵占路产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第六条乡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所需资金,除市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安排的一定补助资金外,可采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如道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自愿筹集和社会捐赠,村民按照“一事一议”政策筹资或投劳等)。

乡村公路的管护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精神,乡村公路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已纳入全市乡村公路网规划和统计的道路进行核定,按照乡道公路3500元/年·公里(见附件1),村道公路1000元/年·公里(见附件2)纳入燃油税预算,给予养护资金补助。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详细的资金拨付、养护质量、检查及奖惩办法。

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要实行定期帐务公开,群众监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行使对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住建、公安、农业、林业、水务、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乡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乡村公路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乡村公路规划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并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九条乡村公路规划应当与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县道规划相协调。

乡道规划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村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村民委员会编制,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社道规划由村民委员会协助村民小组进行编制,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通乡公路建设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通村公路建设要充分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同时加强通村公路的质量检测和通村公路的技术服务。工程完工后,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交工、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乡村公路规划与建设涉及水利、电力、光纤通信、天然气等设施,各有关乡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有关部门应大力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乡村公路建设按照分级组织实施修建的原则:乡道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道及社道公路的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技术上给予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建乡村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两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需要车辆绕行时,要事先向当地公民进行告知,并在绕行路口设置明显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通道,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第十四条乡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市乡村公路交通设施设置标准》(附件3)设置明显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应完善配套。新(改)建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章乡村公路养护

第十五条县道公路由市养路段负责养护管理,根据市的实际情况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需要,县道公路的日常路面保洁和边沟、涵洞的疏通工作,可由市养护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公路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养护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组织做好乡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组织对水毁受灾公路进行突击性抢修、恢复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村道及社道的管理养护。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养护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给予技术指导。年终对全市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养护公路的路况情况,兑现落实乡道、村道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第十六条在乡村公路养护工作中,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各地的特点和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养护制度,可采用个人承包,家庭承包和招投标等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使公路养护质量达到《市乡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标准》(附件4),保持道路的设计功能和使用性能,确保道路完好安全畅通。

第十七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乡镇、村、社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切实督促执行,确保养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利用养护作业车辆进行养护时,应当在养护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及时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十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负责组织实施道路养护过程中需要挖砂、采石、取土等,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乡村公路管理

第十九条乡村公路的管理,按照分级实施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辖区内道路实施路政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配备兼职交通运输管理员,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给予乡镇指导。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挖掘、损坏道路、道路用地和道路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道路用地和利用道路设施的,应按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道路和道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种植作物、积肥堆土、放养牲畜、堆放物品、修车洗车、倾倒废弃物、设置电杆和变压器等设施、进行集市贸易、举办物资交流会等商业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桥长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桥长100米以上500米以下的公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桥长100米以下的公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第二十三条除道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道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及埋设(架设)杆、管、线等设施。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道路沟外缘的净距为: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穿越乡镇城镇规划区的乡村公路,其在城镇规划区内的道路宽度应符合城镇规划的道路宽度,其建筑距离按城镇规划要求执行。场镇过境段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安全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二十四条超过道路、桥梁的限载、限高、限宽和限速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乡村公路、桥梁上行驶。各有关乡镇、村、社应按照《交通设施设置标准》(附件3)之规定,在适当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速和安全标志、标牌和设施,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第二十五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乡村公路上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重车等严重损害乡村公路的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第二十六条乡村公路两侧绿化工作,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

绿化用地不得非法占用,道路行道树不得任意砍伐和损坏。因建设确需占用绿化用地和更新砍伐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期完成更新补植任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政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全市度工作目标考核。在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在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中,因失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公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交通和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属治安管理处罚范畴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办法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篇2

关键词:土地利用分类;日本;分类对比;启示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4)05-0153-04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3%。中国1 013.4 m2的人均耕地占有量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占有量2 253.4 m2的一半。中日两国都面临着很大的粮食安全压力。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国则是1996年开始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1],目前依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日本在协调城乡用地矛盾、土地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对中国都有借鉴意义。

1日本的土地利用情况

日本的土地利用大致分为用于生产国民生活资料的土地、商业住宅的土地、国土防护的土地、国民保健的土地、其它公共建设的土地五类。目前日本国土面积约为37.8×104 km2,但可利用面积仅为7.95×104 km2,其中农业用地4.78×104 km2、道路用地1.32×104 km2、商业住宅用地1.12×104 km2、工业用地0.16×104 km2、其他建筑用地0.57×104 km2。

针对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日本对于土地的高效利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有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日本凭借先进的科技,从技术上提高土地生产率,同时通过耕地改良规划、草地改良规划、林地改良规划、新农村和渔村建设、国土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二是扩大利用面积。扩大土地利用面积并不是对森林、湖泊的开垦,而是针对低效利用地进行合理规划改良,改变原有土地性状。例如将北海道地区粗放利用的野草地、滩涂改良为生产、生态用途都更好的人工草地或林地,从而扩大了土地利用面积。

2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

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主要依据四个原则:一是依据自然情况进行土地分级,同时考虑生产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二是依据地理位置,通过土地交通情况分级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三是以土地分级为基础推算土地纯收入,判断不同利用种类的经济效果。四是以土地分级为基础推算地域土地纯收入,判断土地利用相对有利性。

总体来说,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是依据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将土地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但是,日本的土地利用分类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目前以《日本统计年鉴》为依据的土地分类最具权威[2,3]。它将日本土地分为农用地、森林、原野、水面、道路用地、宅地、其它用地七个大类。更为细致的二级分类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普遍使用二十七个二级类(表1)。

表1以《日本统计年鉴》为依据的

土地利用分类

一级类1二级类农用地1水田、普通旱地、果园地、牧草地森林1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竹林、棕榈科林地原野1野草地、裸地水面1河流、湖泊、运河、游泳池道路用地1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港口宅地1公共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农林渔设施用地其它用地1其它宅地、军事用地、采石场、其它用地

3中日土地利用分类对比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我国土地分类的国家标准[4],本研究将以《日本统计年鉴》为依据的土地利用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在土地分类的范围、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对比。

3.1农用地

日本将农用地划分为水田、普通旱地、果园地、牧草地。日本的水田是指种植水生农作物的农用地;中国在水田的范围中还包括了水生、旱生农作物的轮种地,可见中国对于水田的定义范围更大。日本的普通旱地是指种植旱生草本作物的农用地;中国对于这个范围的农用地依据是否有灌溉设施、水源保证划分为水浇地和旱地,可见中国在这类土地上的分类更加精细。日本的果园地是指旱生木本作物的农用地;中国对于园地单独作为一个一级类,按照作物的差异,分为果园、茶园、其它园地三个二级类,不但包括了木本植物,也包括了草本植物,中国对于园地的定义不能与日本的果园地在范围上对等。日本的牧草地是指用于畜牧业的农业用地;中国对于这个范围的土地划分为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作为一级类“草地”的两个二级类。

3.2森林

日本将森林划分为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竹林、棕榈科林地,一级类对应于中国的“林地”,范围上虽然相同,二级类的划分方法却截然不同。中国依据树木郁闭度和灌木覆盖度将林地划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偏向于土地社会属性;日本对于森林的分类更接近于土地覆被分类,偏向于土地的自然属性,此方法更接近于以USGS覆被分类系统、IGBP全球土地覆被分类系统、FAO土地覆被分类系统等为代表的欧美主流土地分类[5]。

3.3原野

日本将原野划分为野草地、裸地。野草地是指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范围和定义上都对应于中国的二级类“其它草地”。裸地是指无植物覆被的土地,范围和定义上都对应于中国的二级类“裸地”。

3.4水面

日本将水面仅划分为河流、湖泊、运河、游泳池四个二级类。中国对于水域的划分则非常详细,对河流、水库、坑塘、滩涂等都在二级类中明确了界定范围;日本对于水域的详细划分则是依据不同政府部门的管辖权限进行立法,同时各部门之间统一标准。中日对于水域用地划分上差异性不大,但中国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作为国家标准,日本则是依据政府各部门的具体法律法规[6]。

3.5道路用地

日本的道路用地二级分类划分为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港口,具体的划分则是依据日本交通管理部门的立法,例如最重要的公路用地,依据的是日本的《公路法》、《道路结构法》,同时按照公路宽度、路面结构、公路坡度、交通量、桥梁及其它障碍物等因子进行用地划分。中日之间对于交通用地的划分相似,中国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标准,日本则是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6]。

3.6宅地

日本的宅地覆盖范围非常大,接近于中国的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范围之和。具体可以划分为公共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农林渔设施用地五个二级类。

3.6.1商业用地日本的商业用地对应于中国的商服用地,可更为详细地划分为事务所建筑物、专业商业设施、住商并用建筑、酒店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二级类划分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两者对比,日本的商业用地分类更接近于中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7],侧重于保障城市建设需求。

3.6.2公共用地日本的公共用地对应中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可更为详细地划分为行政用地、教育文化用地、卫生医疗用地、供给处理设施用地。它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区别在于教育文化用地范围更大,包括了具有文化功能的名胜古迹、公园等用地。同时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没有体现城市绿地的公共属性,日本的这种用地分类方式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体现了日本将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明确界定的原则。

3.6.3住宅用地日本的住宅用地由独立住宅用地和集合住宅用地两部分构成,中国则由城镇住宅用地与农村宅基地构成。这也切合日本独立住宅用地面积广泛的特点,而中国则更强调住宅用地集约利用。

3.6.4工业用地日本工业用地对应于中国的工业仓储用地,可更为详细地划分为工厂用地、工厂住宅混合用地和仓库及运输设施用地。与中国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采矿用地不属于工业用地,而划分到了其它用地。针对采矿用地,日本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对于生态、安全相关方面要求极高。

3.6.5农林渔设施用地日本的农林渔设施用地是指宅地中具有农业性质的用地,范围上同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其它用地的设施农用地。

3.7其它用地

二级类包括了其它宅地、军事用地、采石场、其它用地,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殊用地和其它用地的集合。区别首先在于日本将宗教用地划分到了教育文化用地,体现了日本在国家层面将宗教定义为文化范畴;其次是将设施农用地划分到了宅地,这决定了设施农用地是具有农业属性的城市建设用地。

4日本土地利用分类对中国的启示

4.1林地划分新思路

对地表的描述最早是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和植被分类系统[8],这也显示了人类对于土地分类的两种态度:一种强调人类对于土地的利用,另一种强调土地的自然属性。日本的森林依据植被种类进行地类划分,这种分类方式注重森林的自然属性。美国、欧洲、FAO、IGBP等主流土地分类对于林地的划分,也是侧重于依据植物的类型,重视林地的自然属性。同时凭借先进的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提供的数据,国家层面也能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中国对于林地的划分以植物的郁闭度、覆盖度为分类依据,这说明中国对于林地的划分侧重于土地资源的管理。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高精度的遥感影像不再局限于统计植物覆盖程度,通过光谱数据分析,已经能做到针叶林、阔叶林的区分,甚至可以统计出混交林中针叶林和阔叶林的比例。

中国可以在现有林地划分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三级分类,将二级类“有林地”划分为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同时依据灌木覆盖度制定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

4.2纯生态功能用地作为一级类

日本将具有典型生态功能的用地“原野”划分为一个一级类,体现了日本对生态功能用地的重视,反映了日本在“人多地少”的环境下依旧重视保护自然的态度。中国对于土地,特别是农村土地强调生产功能而忽视它在生态上的作用。

土地在水源涵养、地表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景观资源保护、洪水调蓄与地质灾害防护等方面的生态用途是土地生产功能持续性的保证。随着土地科学的发展,越来越精细的分类有助于全面掌握土地现状,中国在土地分类上对于主功能为生态功能的用地应该单独划分为一个一级类,为国家设立生态功能区域提供了用地分类上的依据,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4.3服务业用地划分新思路

中国将服务业用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商服用地,一类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随着城市服务业的精细化,出现了很多公益性质的基金公司,这类基金公司完全是商业化运作模式,金融方式多种多样,简单的定义为慈善救质而划分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是不准确的。不仅如此,体育馆目前划分在文体娱乐用地,也是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范畴,而在大城市中,体育馆多作为商业用途进行商业演出、商业展览等活动,公共服务性质不明显,日本将体育设施用地划分到商业用地中也更符合城市现状。

中国对于服务业用地的划分表面上比日本更为细致,但并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服务业的精细化、复合化现状。中国可以尝试借鉴日本的经验,取消服务业用地的概念,将商服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改成简易的商业用地和公共用地,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服务业用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划分为商业用地或者公共用地。这样不仅有利于政府部门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也可以从制度上减少土地利用分类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限制。

4.4城乡住宅用地统一标准探究

城市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统一是土地管理研究的热点,牵扯到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管理制度。日本依据本国独立住宅多的实际情况,将住宅用地划分为独立住宅用地和集合住宅用地。随着中国城市化加速,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必然走向集约化,用地矛盾单纯通过城乡住宅用地统一标准来解决制度上的问题不具有可行性。日本的住宅用地分类提供了一个参考方法,在制定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标准,适当考虑农村住宅用地的集约化程度,因地制宜的进行规划。

参考文献:

[1]郝寿义,王家庭,张换兆. 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土地制度演进的国家考察――以日本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07(1):40-50.

[2]吴亮,濮励杰,朱明,等.中日土地利用分类比较[J].中国土地科学,2010,24(7):77-80.

[3]王国强.中日土地利用管理的比较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2(4):5-9.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S].2007.

[5]张景华,封志明,姜鲁光.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分类系统研究进展[J].资源科学,2011,33(6):1195-1203.

[6]姜贵善.日本的国土利用及土地征用法律精选[M].北京地质出版社, 2000,47-50.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S].2010-12-24.

[8]宫攀,陈仲新,唐华俊,等.土地覆被分类系统研究进展[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6,27(2):35-40.

山 东 农 业 科 学2014,46(5):55~59Shandong Agricultural Sciences山 东 农 业 科 学第46卷第5期郭林林,等:丹参种质资源的数量分类研究

收稿日期:2014-02-2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1001603,8127401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R2011HQ007)

篇3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设计理论;建筑景观

一 山东胶东半岛基本概况

(1)地理位置和基本概况

山东胶东半岛地处中国东部沿海 ,北临渤海、黄海与辽东半岛相对,东临黄海与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隔海相望,土地总面积 3万平方公里,占山东省的19%。胶东半岛地处平原,沃野千里,冬季干燥寒冷,夏季炎热多雨。本次调研的主要地区为青岛、威海和烟台地区的新农村规划设计。

(2)新农村的概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表现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水平,改善人们生存环境以及建筑改造、道路景观规划等内容。以此形成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3)胶东新农村建设基本状况

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在当前,对于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有着比较完善的理论和实践,但是,对于新农村的规划建设研究是在探索中完善和前进,很多设计方面的理论都需在实践中总结。所以,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深入农村调研,按照当地气候条件、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特点来探索胶东半岛的新农村的规划建设。胶东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发展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与此同时,由于该地区受到地形地貌、经济条件等各因素的影响,在土地规划利用和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相对缺乏。在道路用地规划、宅基用地规划以及排水设计规划、废弃物用地规划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人民水平的提高构成了限制和制约,所以目前对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科学化土地规划管理的要求迫在眉睫。

二 胶东地区新农村规划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对青岛、威海和烟台地区一些在建和完工的新农村规划设计进行了初步调研,发现目前还存在着如下主要问题。

(1)总体规划设计有待完善

此次调研中发现胶东地区某些新农村建设中道路用地、宅基用地以及排水用地和废弃物用地规划存在不合理现象,在某些社区的内部和周边出现了和社区环境不配套、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其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合理的统一的规划设计。在道路交通规划方面,有些社区中的道路性质不明确,缺乏依照社区功能分类安排路网设计;在民居规划方面,缺乏地域文化特色,房屋结构设计存在照搬城市民居设计问题;在排水用地及其废弃物用地规划上难以满足规范要求。

(2)景观设计呈现随意性

新农村规划中的景观设计是整个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农民精神生活需求和反映新农村审美层次的重要体现。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城镇广场与社区的景观设计与整体规划风格、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整体色调不统一、不协调,存在着设计的随意性和拼凑性。新农村的景观设计应将其纳入整体规划之中。

(3)农村居住环境设计单一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些地区的建设一味照搬城市小区规划模式,不能体现农村社区环境自己的需求定位,所以当前新农村的居住环境形式要呈多元发展,不能让新农村的规划设计程式化,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这样才更突出不同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只有立足于当地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生产模式以及农民的生活习俗进行居住环境规划设计定位,真正站在农民的视角上思考设计的功能与形式问题,才能找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规划建设之路。

三 胶东新农村规划设计原则与设计理念探讨

(1)整体规划原则

通过对农村土地规划现状调研来看,整体规划是解决农村规划用地问题的有效途径。所以,必须要对整个村落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改造,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按照农村自身的生产生活习惯,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整体规划设计的设计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规划设计要体现对农民的尊重和了解,加大土地的利用率,让居民拥有合理的交通空间、休闲广场、民生设施,使农民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功能与审美的满足感。要强调自然环境和人的活动相统一,使建筑与景观相协调。要以生活发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为设计指导方针。要遵循环境与资源,需求与供给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合理配置,对各项用地和基础设施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精心定位,合理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不仅要有前瞻性,同时也必须保证其可实施性及实用性原则。

(2)规划设计要体现功能满足和审美感受

通过创造宜人的生产、生活空间和优雅的文化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生存环境,同时让空间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居住、娱乐、基础服务设施、商业服务区域、交通体系等功能空间的设计规划方面,尽最大可能体现其服务功能的满足。在规划过程中,当地的风俗文化和喜爱的视觉形象应进行艺术加工,提炼概括,形成本土文化品牌形象,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地域特征,采用统一的形式语言,使文化主题、景观形象、色彩视觉设计系统相互融合,并且要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和审美感受的统一。

(3)建筑规划设计

不论是基础建筑、文化建筑、服务性建筑还是民居建筑设计,都要对当地的地形状况、自然条件、生产方式以及风土人情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应立足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节材等设计方针,设计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社区住宅,要在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大力推行适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公寓式多层、高层和联户式住宅建筑,逐步控制独立式住宅。每一幢楼从设计到外装修、材料的选择,都要体现新农村新气象,充分参考本地气候等条件,比如夏季多雨地区,要注意房顶的倾斜度的造型设计以及房屋开窗大小和朝向等。要遵循节约性建筑、科技性建筑的设计理念,依照艺术设计形式美原理,给每一幢建筑赋予生命和灵魂,让建筑与生命更贴近,与自然更融合。

(4)道路规划

在农村道路规划中,要注意车行和人行两条道路,在此可采用新农村建设“人车分流”的道路规划理念。如果不实行人车分流,会造成道路的拥挤,带来安全隐患。容积率较高的社区,则尽量使农用车辆入户,在民居建筑设计时考虑设置车库。新农村社区应随着农民私家车增多而尝试设立集中管理的停车位。小区的步行系统应顺应景观系统进行设计规划,既能有效直接的达到每个片区,又能提高步道系统的趣味性及环境审美。

(5)景观规划

新农村社区着重强调社区环境塑造,把社区生活空间作为艺术研究对象,从而营造出具有园林生活情调的康居环境。将景观渗透到小区的每个角落,创造可达性共享性强的景观。要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状况,并加以研究和利用,注重空间关系的处理和发挥,使之与整体建筑风格相融合和协调,其中包括道路的布置,路面的铺砌,照明设计,小品的设计以及公共设施的处理等。社区景观规划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1)充分考虑商业及小区的建筑﹑小品﹑铺装﹑种植等景观设计因素,处理好植物生态效益与环境功能﹑总体环境景观与局部﹑近期效果与中长期效果等等多方面的关系,力求植物景观与小区整体风格和谐统一。2)因地制宜,胶东地区地形地貌复杂,丘陵、平原、山区等地形相间分布,因此,对不同地区的土地整理要分别采取不同的土地建设规划方案。另外,注重植物品种在胶东地区的可生存性,根据植物的姿态﹑颜色和生长特性等进行不同的景观布置。注意多种多样种植形式的运用,注意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多层次合理搭配,注意长绿和落叶的比例协调,从而达到立面层次丰富,平面曲折有致的视觉效果。同时,以人为本,突出现代居住小区新的姿态,生机焕发,赋予新的文化内涵。3)在儿童活动场所,要创造一个清洁﹑优美同时符合儿童生理审美特点的景观环境。在树种选择时,必须注意不要选用飞毛﹑飞絮的树种,并且注意不栽种多刺﹑有毒﹑有臭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儿童娱乐设施景观一定要注意其安全性。4)地被及草地,按不同位置地被栽植品种不同,主要选择阔叶麦冬,吉祥草﹑万年青。草地可按不同的位置选用草周期长﹑耐踩踏的地毯草或黑麦草和高羊茅混种;或选用耐热﹑厚、美、观赏性的早熟禾,在早熟禾的局部位置可加植金银花等则更美。5)公建配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的公共建筑,应选在小区的中心位置,同时与活动休闲中心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务居民,通过室内外景观空间、展示宣传空间、居民交流空间和休息空间的营造,完善公建配置,提高购物、娱乐环境的使用率。另外可布置小型休闲广场和健身场地,营造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提高社区文化品质,形成特色的公共建筑环境文化区域,扩大在社区周边范围的影响力,提高社区的知名度。

作者简介:王东辉(1963-)职务:山东轻工业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职称:教授。

篇4

用地改造名称:国强富民小区

用地改造面积47.39亩

国强富民小区规划总面积:101.72亩,实际新征用地47.39亩。总面积包括:

①拆除旧宅基地(A、C地块)21.98亩,店仔组A地块17.49亩,埔中组C地块4.49亩;

②城建预留地(B、D地块)79.74亩,B地块55.73亩,D地块24.01亩。

③旧道路用地25.7亩。

④旧河堤占地6.63亩。

实际新征用地47.39亩。

集镇规划指导思想

国强乡集镇规划指导思想为:满足国强乡集镇建设和长远发展需要,促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通过集镇小区项目建设,逐步把国强建设成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卫生整洁的现代化生态小城镇。

国强乡有14个行政村,2.3万人口,其中镇区人口4175人,集镇区现状建设总用地28.56公顷,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集镇中心区和县道坂云线两侧,住宅层数低,建筑密度高,面积高于国家标准。现状公共设施用地4.17公顷,市政公共设施0.03公顷。现状是集镇没有规划建设,集镇建设密集,公共设施不齐全,布局不合理,人居环境不佳。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工业兴镇步伐的加大,现有集镇区域已满足不了社会发展要求,本届党委政府把集镇规划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府大力实施“城镇建设”发展战略,努力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乡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前瞻性做好社会服务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与建设,不断完善集镇功能、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现代化生态小城镇。目前,《平和县国强乡总体规划》(2009—2025年)编制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评审,进入建设集镇富民小区报批审核阶段。

投资估算:1028.01万元。其中:

1、征地332.97万元

①新征地47.39亩,227.47万元:47.39亩×4.8万元/亩=227.47万元;

②旧宅区征地21.98亩,105.5万元:21.98亩×4.8万元/亩=105.5万元;

2、河道改造344万元

①清淤:20000m3×7元/m3=14万元;

②河堤550m:2×550m×3000元/m=330万元;

3、基础设施投入175.6万元:

①道路1.3km(8m水泥路面):1300m×8m×80元/m2=83.2万元;

②排水管道:1600m×140元/m=22.4万元;

③绿化:30万元;

④桥梁(1座):30万元;

4、征地补偿费税155.544万元:47.39亩×3.28万元/亩=155.44万元;

征用地每亩费税32800元,其中:

①土地出让金3000元/亩,按每亩宗地评估价5%计,国强宗地评估价90元/m2计,5%×666.7m2×90元/m2=3000元;

②土地开垦费8000元/亩;

③契税1800元/亩,按宗地评估价3%计;

④耕地占用费2万元/亩,30元/m2。

5、前期费用30万元。含规划费、评审费、设计费等。

效益估算(收益11.99万元)

扣除道路、河堤等公共设施,新征地47.39亩,加上旧宅基地21.98亩,实际可开发土地面积69.37亩,按《平和县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居民多层住宅用地建筑密度标准28%计,可开发房地产土地19.42亩,按每间农居48m2预计,可建270间房子。每间农居收入4万元,项目收益11.99万元,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建设目标。

预计收入:270间×4万元=1040万元

收益:1040万元-1028.01万元=11.99万元

篇5

关键词:丘陵地区; 社区总体规划; 雁湖社区;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规划背景

近年来,乐清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面貌显著改善。但是应当看到,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村地区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偏小,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社会管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农村社区是由一定的地域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集聚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有利于公共资源向农村基层延伸和集约利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图1区位图)

本文以雁湖社区为例,探讨农村新社区规划编制过程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策略,以期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起到一定指导作用。雁湖社区作为典型的山区农村新社区,位于芙蓉镇西北部(图1),北临雁荡山风景区,南接芙蓉镇区,东接小芙社区,西接雁楠社区,为北雁荡山风景区的西大门,交通便利。

雁湖社区辖丹灶里、尚谷山、长山头、山坑、长徼等14个村,现状总人口13099人,现状总用地26.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0.1公顷,山体林地约2232公顷,农田约230公顷,水域约80公顷。现状人均建设用地68.81平米。区内有黄金溪,往北流向雁荡山景区,往西流向楠溪江,往东流经芙蓉镇区流向芙蓉池。区内主要的交通线路为山老区联线白芙线。其建设条件有着典型的山地社区特性为了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方针,满足社区建设的更高要求,雁湖社区在充分考虑以上建设现状和山地特征的基础上,进行了社区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年限为2012年~2030年),明确了发展方向,力求实现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生态景观健康的目标。

2、存在问题及规划设计思路

规划设计小组重视公众参与,走访了雁湖社区内14个村庄农家,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村民的家庭结构、就业状况、居住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绿化环境状况等及规划期望和改善设想。其中,90%以上的被访者最关心和迫切希望改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交通上。如村域道路狭窄,公交站点缺乏,对外交通不畅。另外,村落内基础设施匮乏、宅基地环境不佳等问题也是农民关注的问题。因此,规划从雁湖社区发展现状出发,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合理归并分散的村庄,确定居民集中居住点;构建与住宅规模相匹配、符合社区需要的道路体系、基础设施;同时,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维护乡村风貌,利用农村地域特色,开发旅游业,建设具有雁湖人文特色的新农村社区。

3、社区总体布局

3.1社区总体发展战略——“依托大雁荡、借力芙蓉镇,促产业转型;建山水体验暨乡村旅游区”。

“依托大雁荡、借力芙蓉镇,促产业转型”:依托雁荡山这一国际品牌,推进雁湖境内旅游景点、线路、产品的开发。雁湖景区作为雁荡山风景区西大门,以及在芙蓉总体规划中的功能和地位,将雁湖开发成为雁荡山风景区西大门旅游接待中心及旅游服务基地。抓住这一机遇,在黄金溪周边发展旅游服务基地,由以单一农业为特色的基础产业转型为集生态、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山水体验暨乡村旅游区。

“打造山水体验暨乡村旅游区”:加快乡村旅游休闲化升级步伐,改变乡村旅游从传统单一的观光,提升至休闲旅游,从“农家乐”的简单模式到“休闲度假”的体验模式,规划应改变从传统旅游到现代乡村旅游的转变。

3.2社区的职能定位—— “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发展乡村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型宜居型农村新社区”。

“农业基础”:雁湖地处山区,域内工业较弱,农业还是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社区中有种植药材、茶叶,南部有水稻、蔬菜、枇杷种植。

“发展乡村旅游为特色”:规划将雁湖打造成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成为雁荡山分景区之一。

3.3社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利用社区现状资源特征形成“三大功能区、十个产业基地”。

“三大功能区” 即北部旅游产业区、中部综合生活区、南部生态农业产业区。

“十个产业基地”即三个旅游景点、二个旅游服务基地、餐饮服务基地、爱国教育服务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枇杷种植基地、畜牧养殖基地。

(图2产业规划图)

3.4社区空间结构—— “两带连四片”。

“两带”即东西向黄金溪滨水旅游景观带和南北向山老区联线的白芙线形成的山地旅游观光带。

“四片”即北部乡村旅游区、中部文物古迹保护区、中南部居住生活区和南部生态农业种植区。

(图3社区空间结构图)

3.5社区土地利用规划

3.5.1社区建设用地规模

雁湖社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为26.3平方公里,社区建设用地面积106.1公顷,建设用地由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构成。

3.5.2社区用地发展方向

社区内居民点向核心区即尚古山、丹灶里、长山头、山坑、路上和西滕6个行政村所在地集聚。核心区建设用地向东南向靠雁楠公路发展为主,远景随着核心区规模扩大可向芙蓉镇区靠近建设。同时利用现状开发基础和用地自然条件,各组团在现有开发基础上适当拓展,形成“北旅南居”的空间发展格局。

3.5.3核心区规划用地结构

核心区用地规划结构概括为“一心、两轴、三组团” 。

“一心”即规划以教育、文体、医疗、商业金融、集贸功能为一体的公建中心。

“两轴”即沿黄金溪水系发展轴和沿雁芙路交通发展轴。

“三组团”即由道路分割形成的三个规模相当的居住组团。每个组团涉及两个村庄,规划人口约4000人,同时配套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公建用地,为居民生活和生产提供服务。

(图4核心区规划结构)

篇6

以全面开展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为载体,在全镇上下牢固树立“建、养、管并重,一建就管,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理念,建立“标准政策明晰、人员组织到位、职责资金明确、运转考核到位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覆盖率100%,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达到“畅、洁、绿、美、安”的标准。

二、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的工作要求

1、标准化整治的范围:从年起,我镇至今已纳入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并通过省验收合格的镇道和村道的建设项目作为本次标准化整治的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镇道、村道进行标准化整治。

县级道路沿线村配合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整治工作,负责清理侵占道路用地的农作物、群众工作以及协助做好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路名牌、管养责任公示牌、爱路公约的设立和制作由镇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办公室负责实施。

2、标准化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整治路肩、边坡。路肩培土达标到位,宽度不小于0.75米。

路肩土方夯实硬化到位,压实度达到85%以上;路肩边坡平整密实到位,边线整齐顺直,无冲刷和沟槽。

实施会车道。对路面宽度小于4.5米的农村公路每300-500米设置一个会车道,选择视线良好的路面,长度不少于20米,宽度不少于2米,可以是两侧各加宽1米或单侧加宽2米,结构为15厘米的石灰土基层加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整治道路环境。路田分界,排水设施到位,在公路边坡外开挖边沟,达到路田分开、排水畅通的目的;农作物、路基范围内堆积物和违章建筑清理、清除到位,道路边沟以内无农作物,无大于15cm的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违章建筑物。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及其他农村公路、机耕路交叉路口应视线良好,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并在两侧设置警示桩;在沿河路面设置警示护栏;在急弯、宽路窄桥设置反光警告标志;在学校、医院等门口划人行横道线。要求各类安全设施齐全、规范、醒目。

绿化美化道路。一是在道路两侧至少栽植一排以上乔木,株距不大于6米,胸径不小于4厘米,种植在距路面0.75米以外,乔木之间和居民门口可栽种低矮灌木。二是路肩和道路边坡地种植草皮和撒播草籽。

维修道路病害。对水泥路面出现的病害维修处理到位,达到道路平整完好,无严重破碎板,无拱起、沉陷,无断裂、翻浆;无龟裂、坑槽等严重病害。

3、市级标准化整治的经费和政策规定。

标准化整治经费实行定额补助。经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验收合格的线路每公里补助10000元,其中绿化达标补助2000元,安全设施达标补助1000元,其余项目达标补助7000元。对按标准和要求实施到位并经验收合格的会车道补助2000元/道。

标准化整治与市级建设补助资金挂钩。市政府明确,对在这次标准化整治中未能达标的镇,一是采取在年以前由于路肩、绿化未达标而暂扣的建设补助资金2万元/公里,今后一律不予返还;二是年已建成纳入年省农村公路的建设项目只按6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建设资金;三是市政府增加的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300公里)优先安排给标准化整治达标的镇村;四是年度建设的项目,不按标准化建成的道路一律不予补助建设资金。

标准化整治与养护管理经费挂钩。只有标准化整治达标的镇和道路项目方可纳入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范围。按每公里每年1500元的标准拨付养护经费。对于整治工作不到位、验收不达标的镇村和道路项目一律不列入养护管理的范围、不拨付正常养护管理资金,不给予编排大中修养护计划及维修经费。

4、标准化整治的时间和验收。

时间要求。从现在起,突击20天,至7月20日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任务。7月20日—7月30日为验收评比阶段,在市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评选2个“示范村”和5条“示范路”,对示范村给予一定奖励。

检查验收:在整治期间,镇纪检监察巡查组开展经常性的巡查督查活动,镇养护管理办公室分组对各村的标准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检查,统计进度。对符合申报验收条件的道路及时报市验收。

5、标准化整治达标养护经费。整治验收合格的乡、村道列入正常养护范围,未通过验收的,由各村自行解决养护费用。每年每公里的养护经费为1500元(路肩宽度75厘米),养护经费拨付与养护考核结果挂钩。

三、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的工作措施

1、组建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机构

2、蹲村干部协助、督促村级管护整治工作。各村村支书负总责,村主任兼任各村道路管护路段长,负责日常管养中的矛盾协助处理和管养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工作。每村按6-8公里配备一名管护员,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保洁、清障及绿化维护等日常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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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规划规范与标准地方性规划编制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05年我国农村的建设与发展正式纳入到国家城乡统筹规划的体系中去,之后全国各地大量展开新农村规划。然而,在规划过程中也面临着技术规范不完整,标准不细致,许多细节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域情况多有不同,因此为更好的指导与落实新农村规划的目标与要求,地方规范与标准亟待完整细化。

一 新农村规划在编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1 国家与地方层面缺少明确的技术性规范与标准

⑴ 国家层面

关于新农村规划,国家层面的技术性规范与标准主要有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GB51088-2007镇规划标准,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出台的184号文件。

其中的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是关于村镇用地、人口和公用工程设施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而在GB51088-2007镇规划标准出台后,93年版的村镇规划标准同时废止,但新出台标准只适用于建制镇规划,其他的乡规划及村庄规划只得参照执行,这就给规划编制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是关于村庄安全、防灾、给排水设施、生活用能等村庄整治相关方面的技术性内容,对村庄的公用工程设施方面的整治技术指导有一定的作用,但对村庄的建设规划意义不大。

住建部的184号文件是关于镇(乡)域的规划导则,同村庄建设规划的关系也不大。

⑵ 地方层面(辽宁省)

辽宁省关于新农村规划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标准仅有2008年由省建设厅的《辽宁省村庄整治规划导则》,本导则主要针对于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深度以及公益性设施的具体安排要求,同村庄的建设规划关系也十分有限。

由此可见,村庄的建设规划的参照标准就只有07版镇规划标准中的下限标准了,但毕竟村庄规划的情况同镇规划相去甚远,一般镇的相关指标与比例同村庄也是远远不同的。

2 全国地方情况差异明显,难以彼此参照

我国南北气候差异明显,地形地貌变化丰富。因而次在制定新农村规划的相关技术标准时很难各地区都适应,所以国家规范只适合在原则层面上制定指导性要求,而真正指导规划编制细节的应该是以省域为单位的地方性技术标准。

3 编制成果差距明显,致使农村地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拉大

由于规划依据的缺失,中心城市的编制及评审水平由于经验相对丰富往往要好于大多的地方性城市与县城,这样就造成了编制成果中中心城市管辖的地区要比地方性市县严谨得多,这实际上会导致农村地区长期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造成发展机会与资源的不公平。

二 地方性规范标准细化的意义

1 规范标准细化有利于提高编制水平

地方性规范与标准的制定往往是集合了全省相关经验丰富的技术与管理人员针对于本省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权威性与可实践性,会有效促进相对落后地区编制水平的提高。

2 地方性规范标准可以使规划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由于地方性规范既承袭国家性规范的原则要求,又能够针对于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标准,因此在实施以此规范为依据的规划时,就会有的放矢、游刃有余。

3 地方性规范标准细化有利于编制效率与审批效率

明确的地方性标准不仅是新农村规划编制的依据,更是规划评审与审批的依据,有了准确的参照,编制的质量与效率以及审批的效率都会大幅提高。

三 地方性规范标准细化的几个主要方面

1 关于建设用地控制

由于辽宁省绝大多数村庄其宅院面积都远远大于其每户实际的宅基地面积,多数农户在其宅基地前后都布置了自家用的菜地,那么如果所有宅院面积全部算入居住用地,则会使人均的建设用地面积过大,甚至超过镇规划标准中规定的140㎡/人的上限,因此在省内的新农村规划中默许的将这类用地暂定为居住种植混合用地(R/E),然后这类混合用地以一定比例算入居住用地,剩余的种植地不算入建设用地,进而使人均指标降到140㎡以下。

然而看似合理的解决办法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人均耕地2亩以上的村,4口人以下的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因此在回迁的村民住宅用地中,每户的面积均控制为300平方米。但是根据辽宁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辽宁省的户均人口为2.78人,农村户均人口也不足2.9人,那么按照这个户均住宅用地面积计算则人均的居住用地面积将达到105平方米以上,再按照建设用地的比例关系推算,总的人均用地标准将一定超过140㎡/人。

所以,根据以上的推导,辽宁省有关居住种植混合类用地急需出台明确的用地分类与比例计算标准,以免因为实现140㎡/人以下的建设用地标准,规划时用各种其它方式去平衡用地指标,以致规划成果脱离实际,难以指导建设实施。

2 关于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用地按照镇规划标准的分为六个类别。这些均是针对于建制镇镇区适用的分类标准,而对于村庄许多分类是不适用的。

首先教育机构用地在村庄仅可能有小学与幼儿园,而由于入学人数的下降,省内大多村庄小学均已合并到镇乡的小学。而幼儿园在许多村庄是没有的,最多是家庭式的小型幼儿园,一般在规划中是要结合村委会、文化站布置的,但是幼儿园占地应多大,多少人口一个比较合理,地方性规范应明确指出。由于村庄的居住方式相比于城市要分散的多,所以城市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同农村地区应是不同的,规范中应明确。

其次医疗保健用地与商业金融用地在村庄中一般都是家庭式的所谓诊所与小食杂店,在规划中是否需要用独立完整的用地布置,或引导其带型发展,其实由于村庄发展的实际情况,这些规划在实施中是很难实现的。

3 关于道路系统规划

道路系统在规划实施中仍然面临着规范指导不明确的问题。首先在现状道路系统分析中,如果以两侧院墙为界进行划分,那么现状道路将宽窄不一,少至3、4米,多至10米、15米,而这样计算下来的道路面积甚至比规划后的道路面积还多。

其次根据镇规划标准,镇区道路分为四级,主干路、干路、支路、巷路,每一级都有对应的道路红线宽度。而村规划中如何应用也是需要明确的,在镇区规划中道路用地仅反映主干路、干路和支路,但对于村庄,由于用地规模相对比镇区要小,道路层级应反映得更为细致,那么巷路级别在村庄规划中是需要体现的,但这又同镇规划标准中的要求相悖,究竟应如何解决,在地方的规范标准中应能够查证。

总结

新农村规划在规划的探索中,诸多的细节问题层出不穷,也给规划工作者与管理者带来不小少的困惑与难题。本文以规划编制者的视角探讨了新农村规划工作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的方向,通过多个角度的论证,说明新农村规划地方性规范与标准及时出台的必要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新农村规划将在明确而细致的规范与标准指导下,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建设提供合理而有效的方法,为更多的广大农民带来福音。

参考文献

[1]《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2] 李飞,王海民. 中国农村发展的区域间差异探讨. 新西部. 2009.08期

[3] 李强,张鲸. 北京市新农村规划回顾与反思. 城市发展研究. 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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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习惯从2012年形成。在这以前,按照和平村主任杨林的描述:“2008年我刚回村时,村里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每次小车开过,路边的人都赶紧别过头去捂嘴。”

这些变化得益于和平村的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10.54万元,完成了房屋拆迁补偿及耕地恢复、排洪工程及一侧田间道路建设、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硬化村内的三条主要村道及通组公路、农田水利建设、移民区水利建设和田间道路建设等诸多建设。

和平村地处郴州市苏仙区望仙镇,全村545户1936人,湘南最长的城市公路郴州大道穿村而过。

2012年,和平村被评为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成为全省闻名的新农村建设“明星”,还顺利通过了湖南省3A级乡村特色旅游名村验收,并跻身省级生态村行列,吸引了省内外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这场美丽的演变还在继续发酵。

突出生态特色

和平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特色非常明显。

“首先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去年被评为了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局长李见秋介绍道。

和平村新开耕地面积约200多亩,农田形成路渠相连、设施配套的高产稳产农田,生产能力普遍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同时,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农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通过“空心村”整治,拆除了10000多平方米旧房,居民点用地趋于集约合理;整理后的农田格局明显改观,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得到提高。

去年,在全省检查新农村建设情况时,和平村作为郴州市新农村建设现场点,得到了省领导和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生态建设是和平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

走在和平村的柏油硬化道路上,随处可见树木葱郁、蔷薇灿烂的景象。这也是一个思路转变的过程。李见秋介绍说:“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环境,如桃花溪和桃花沟的建设,原来设计只是注重防洪功能,现在既防洪,又生态。修筑挡土墙时,下面座基宽一点,上面窄一点,最上面用土方搞绿化,栽种桃树李树,有的用鹅卵石修建,彰显生态特色。”

生态建设的目的是为打造旅游强村服务。村主任杨林回忆:“2011年底,我们村抓住郴州市打造综合性新农村的契机,结合本村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科学规划,开始打造以龙潭胜景、桃花烂漫、紫薇呢喃、瑶寨风情、农耕乐园及怡情垂钓为代表的‘和平六景’。现在,怡情垂钓已流转项目用地150余亩,正在进行鱼池新建和人工湖开挖工程;桃花浪漫项目规划用地400亩,目前已流转280亩;龙潭湖‘两型社会’示范村一期工程1000亩征地工作已启动。这是我们近两年的重要工作和目标。”

目前,和平村已流转土地120余亩,正在建设高标准的以绿色蔬菜种植为主,集休闲、娱乐、观光于一体的农耕乐园项目;流转土地3000多亩建立花卉苗木基地,栽种红叶石楠、紫薇、桂花等观赏树种,这是准备“打造农业产业集群”的现代农业化村落。

带动村民致富

菜畦碧绿,苗木葱郁,蔷薇花开,道路平整。这就是和平村土地综合整治后的现状。村主任杨林当年看到的“村里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每次小车开过,路边的人都赶紧别过头去捂嘴”现象已经一去不复返。

除了旧貌换新颜,村民的收入也因此得到长足的提升。

“试营业4个多月了,扣除成本,每月至少能赚一万元。”28岁的农家乐老板吴宇恒信心满满。

“3年前,我办过一个养鸡场,因为缺乏管理经验,对市场行情不够了解,最后赔了。这次,我是看准了村里发展‘乡村生态游’的前景,才决定留村创业。”吴宇恒2006年从部队退伍,之后,他当过矿工、开过养鸡场。他说打工的日子不好过,今年初他决定留在村里开办农家乐,自己创业,家人无需出外打工。他说他很知足。

和吴宇恒主动留守不同,和平村主任杨林是被乡镇领导劝回来的。“乡党委书记多次到我家里做工作,苦口婆心的跟我说,你一个人富了不算富,全村富了才算富。”当时已身家千万的杨林抛下做得正红火的有色金属生意,毅然决定回村。如今,他当年的合伙人都已身家过亿,杨林笑着说:“我一点都不后悔。”

自2011年底开始建设以来,该村已建成了近6公里的环村公路,3公里的高标准机耕道,将村里“动脉”彻底打通。此外,拆除旧杂房12000平方米,改造房屋40000平方米,实现土地流转3000多亩。

在拆除旧杂房的过程中,李见秋回忆:“虽然有些村民不理解,甚至谩骂我们的工作人员,但后来,经过我们的干部耐心做通工作后,最后还是很配合工作。”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绝大多数村民都是很主动拆房甚至无偿拆房。村民吴小文家的住房在规划的环村公路区域内,他二话没说主动腾出房屋,至今一家人还借住在哥哥家中。

吴宇恒家共拆除70多平方米的杂房。他说:“村民都知道修路搞建设是好事,要想有所收获,先要有所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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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思路:突破旧有传统,打破村庄界限,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新农村规划,高度集中居住,建设较大型居民小区,同时进行多种综合性的管理、服务、生产设施建设。

现以我们太和县倪邱镇为例来简介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同步的模型进行分析:

1.集中居住的基本思路:我镇现有人口5.3万人, 146个自然村,13个行政村,6.6万亩耕地,如果不搞规划,即使按户均居住面积200平方米计算,全镇用于居住的面积不少于4000亩,如把旧宅、荒宅、旧沟塘都计算进去,总面积会达到10000亩,这明显是巨大浪费,如按当前一般的新农村规划模式,每行政村设5个居民区,在全镇规划约70个居民区,每个居民区居住700人,每户一套房,120平方米,2层建筑,则根据一般标准,一个小区将不少于30000平方米,也就是45亩地,全镇将需要3000亩耕,比传统的居住模式仅节约1000亩耕地,如果一步到位,实行城镇化,可以在全镇建设一个居民小区,建成10层楼房,和当前城市居住环境一样管理,人均住房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则只需耕地约1500亩,这样大大节约了土地资源可比传统的居住用地减少2500亩。

2.集中居住的优越之处:集中居住除了节约了大量居住面积外,还可节约更多的其他资源:第一,集中居住可以节约50%以上的乡村道路用地面积,可以节约更多的电线铺设用地面积、垃圾处理用地面积、学校用地面积(当前农村学校更多的情况是教室多,学生少,撤销学校又会导致部分学生不能就近入学)、行政、卫生、治安等机构的建筑用地面积。第二,集中居住将节约大量的基础建设成本:输电线路将大幅度减少,道路规模可以大幅度减少,学校、机关等集中服务机构将大幅度减少,第三,集中居住还可大大减少管理成本,可以用更少的老师、警察、公务员、清洁工等服务与管理人员。第四,集中居住还可以更好地发展农业产业、工业产业或第三产业。

3.集中居住的基本要求:这是关键环节,没有这个环节,上面的构想就成了空中楼阁,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施行:一是把居民区选在人心趋向最好的地方。首先把居民区规划建设在原来的镇政府所在地,在集镇原有规划基础上进行拓展,可以取得大多数人的心理趁向,能够更快地凝聚人心。二是快速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区的吸引力,有效促进人口向居民区集中。坚持做到建设规模化、设施配套化,全面提升居民区的品位,使居民区水、电、路畅通,信息网络宽畅快捷。安全设施齐全,至少要建成合格的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农民公园、体育健身场所、车站、停车场、超市、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简而言之,当前一般县城应有的社会服务与管理机构均宜相应建成。三是建成与之配套的管理体制:可以设想建成县直辖居民区,取消自然村、行政村、乡镇概念,直接参照县城区的社区进行管理。

4.集中居住的操作方法:根据各地当前集中居住程度不同及经济水平等各种因素,可以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以下方法可以单项使用,更多地应是多项同时应用:一是利用当前国家的土地政策,加大土地流转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以土地招商,实现土地合理流转,积极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基地,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这一方面使土地及时转换成资金,使集中居住建设所需资金得到一部分补充,土地的规模流转可同时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从以前的个体生产向规模化生产过渡,从上地从事综合生产活动的农户,变为从事专业生产活动的“上班族”,由此可以最终确立乡下农民与城市市民同样的生活方式。二是整合政府建设扶助资金,集中进行建设使用,在不违反国家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可以把农业建设、扶贫开发、民政扶持文明创建等多种资金进行整合,统筹使用,这样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各部门独立操作所产生的不配套、不适应等多种敝端。三是适当调整针对市场投资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使资本流动更快更多地流向新农村基础建设之中。四是快速促进城乡融合,消除城乡差异,对于农村大型集中居住区,可以尝试实行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城乡二元管理差别,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可以把农村大型居民区建成城市的卫星城,使之与中心城市拥有十分快捷的交通流动速度,使其能够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就业、生活、安全、学习、就医等保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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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托克散墩村;乡村空间;重构;建设规划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托克散墩村空间现状特征

1.1区域位置

英巴格乡地处于田县政府东北部,距县城11.7公里(乡政府驻吐西汗塔合它村,距县城20公里)。南邻木尕拉镇,东与奥依托格拉克乡相连,西接劳改农场,北与达里雅博依乡毗邻。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3.5公里,面积4333.8平方公里,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平均海拔1361.5m。村庄区位:托克散墩村位于于田县的北侧、英巴格乡的东面,距英巴格乡政府2公里。

1.2社会经济与产业发展状况

托克散墩村耕地面积是1580亩,主要种植棉花、小麦。村民住宅沿路而建,呈现住宅包围农田的状态。托克散墩村以维吾尔族为主,2010年村庄总户数125户,总人口610人。全村总收入110万元,人均收入1810元。

托克散墩村是农业村,主要以从事小麦、核桃、红枣为主,种草养畜为副的种植业,农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

2010年种植业情况

图1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者自绘)

2村庄基本建设情况

2.1现状用地布局分析

该村现状村庄规模较大,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为了生活便利,就近耕作,都习惯把沿路作为建房选址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以道路为主线,呈“一”字式或“工”字式排布。居住用地包围农田,布局松散。不仅大煞风景,而且也使得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土地收益率受到制约。农房占地多,浪费大。

由于长期以来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一家一户的排式建房,其四类地(宅基地、林地、菜地、牲畜养殖地)户均面积1亩左右,使大量的土地不能得到很好的集约利用。

2.2建筑现状分析

建设用地内现有建筑以村民住宅为主,有少量的公共服务建筑。现状村民住宅建筑建设年代跨度较大,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建筑均为一层,建筑布局零乱,人畜共处现象普遍。自2005年来,在国家政府的帮助下,全村125户村民均已完成抗震安居房,建筑面积32-50m2不等,占全村总户数的96%。

总体来讲,新建住宅缺乏规划引导、控制,不能很好的体现维吾尔族建筑风格,旧建筑破乱不堪,较凌乱,宅前巷道不成系统,联系不便,并容易引发消防、卫生防疫问题。

2.3公共事业发展现状

2.3.1基础设施现状分析

⑴道路:该村主要是两横两纵的道路结构,主要道路是沥青路面,道路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消防要求,部分巷道和机耕道土路。托克散墩村现无客运站,农民出行方式主要依靠畜力车、摩托车或徒步至乡政府搭乘公交车或出租车。

⑵供水:英巴格乡联合水厂为托克散墩村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设计供水量851立方米,实现了全村自来水直接到户,使村民用上了清洁的自来水,供水量可以满足村民用水需求。

⑶供电:已完成农网改造,全村125户均通电。

⑷讯:英巴格乡上有移动、联通塔各一座,服务范围可覆盖该村。现状已接入通信线路,已有23户安装固定电话,现状75户使用卫星电视。

⑸排水:排水系统极为简陋,没有集中处理的相关设施,接近于自然排放,有些居民甚至还在用旱厕。

2.3.2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现状有村委会,没有卫生所、文化站,有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两座清真寺。

2.4土地利用方面

2.4.1农村空心化与新房扩建占地相伴而生

迄今为止,随着农村人口非农化转移减少,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不减反增”的格局没有转变。农村空心化与新房扩建占地相伴而生,建新不拆旧、新房没有人住,造成了大量农村土地的浪费和耕地资源的严重破坏,成为新时期顺利实现乡村转型发展面临的首要难题。

2.4.2村庄布局零乱,规模偏小

现状分析来看新疆大部分村庄布局呈现出村庄布点小、散、乱的特征。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新疆长期的农业生产中形成了家庭为单位来进行农业生产的习惯,居民自然村的概念较为深入,于是形成了村民住宅零星分布的格局。

同时,地形地貌条件影响了自然村落的分布,大部分地区没有形成中心村,农户居住基本以组为单位,或沿河、或沿路“一”字型、“非”字型分布。一个行政村一般有五、六个组,十几个自然村的现象非常常见。

这种村落的分布使得在进行设施配套时会十分困难,村民的生活方便程度大打折扣,并加剧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农村用地功能分区的不明确,居住用地和耕种用地的混杂,减少着耕地半径的同时,也使得农业机械化过程举步维艰。

2.4.3人均建设用地严重超标,村庄配套较差,资源浪费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等,其中宅基地还包括一些生产性用地。平均的村庄用地面积高达 604.5m2/人(如特克斯县苏阿苏村),相当于高出国家定额最高值(150 m2/人)的四倍。

2.4.4村庄忽视内部潜力挖掘,侧重外延扩张

长期以来的农村集体土地无偿使用,使村民不但想多占地,而且要占好地,于是居民点逐渐向村庄外发展,主要呈现出“线状”和“块状”两种扩张模式。“线性”扩张主要指农民沿着公路建新房,占据的另一种土地利用的新模式。

2.5生态方面

城镇倾向之下剥夺或忽视农民利益的情况依然存在,乡村转型发展进程中如何依托村庄综合整治优化乡村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的保民生战略体系亟待构建。水资源被污染,影响生态环境;排水设施普遍率低下,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水对水资源的污染较严重;急需加强水源保护和跨区域协作,以我区村庄供水现状和需求为依据统一全面规划;超前考虑,提高给水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普遍存在生活垃圾和农业垃圾混合焚烧、填埋的情况。对土地肥沃和大气带来污染。

3推进乡村空间重构的策略

乡村空间重构的途径和目的,亦即具体内涵包括如下三个方面:其一,产业发展集聚,即实现工业向城镇集中,农业向地方化、专业化转型;其二,农民集中居住,通过集中居住解决分散居住所带来的公共基础设施投入需求大、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并据此有效控制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保存乡村传统文化景观;其三,资源利用集约,通过产业发展集聚和农民集中居住,解决产业发展、生活居住中的资源低效利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实现乡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乡村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发展是实现乡村空间重构的重要辅助。由此,在新时期推进我国乡村空间重构,应先科学编制规划、推进乡村社会重构,在此基础上着力实现乡村生产、居住、生态空间的重构,以及乡村产业经济体系的重构。

3.1科学编制规划

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空间重构规划是推进乡村空间重构的首要环节。应以创新发展理念、促进要素流动、优化城乡格局、保障科学发展为目标,把优化城乡土地配置、推进城乡空间重构、强化区域主导功能、整体提升土地价值,作为城乡转型发展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两型社会”战略的基本取向。

基于不同类型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的抽样调研,借鉴及分析国内外类似地区发展经验,以实现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目标,研究构建转型期县域空间格局优化方案,提出以有利于生产、生活、生态为准则,以产业培育、创新为引导,以生态环境控制为手段,以交通、水系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的县域新型城乡分工体系,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乡村社会重构

乡村社会重构通过加快乡村社区转型,提高乡村社区组织化程度,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巨大提升。在具体的操作环节,乡村社会重构应着力从组织的角度开展,提高基层政府的组织、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政府应重视发挥组织、协调与引导的重要作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与发展的新生事物,包括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诸多形态,应该有效整合运行机制不健全甚至不能惠及农民利益的一些经济组织。

不同合作组织具有各自的针对性,重点应围绕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资金等农村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通过创新不同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模式,引领农民广泛参与社会分工和产业协作。

3.3乡村空间重构

通过有效的规划调控,在优先推进城镇化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农村聚落,推进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非农产业适度集聚发展。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切实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形成有利于城乡协调互动的空间结构。

图3乡村空间重构的概念模型(作者自绘)

整合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图3):其一,逐步推进小村或在远郊区的村庄向大村或道路沿线的中心村迁并;其二,逐步推进集镇周边的村庄向集镇迁并;其三,逐步推进县城周边的村庄向县城迁并。第一种可视为中心村引领型,后面两种可视为城镇化引领型。

当然,大型村落可通过内部集约化实现村域空间重构。通过实施农村居民点拆迁改造、合并,引导农民向社区集中、向行政村集中,解决农村聚落分散化布局问题,达到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业的门槛人口规模。

此外,在前述生产和居住空间的重构过程中,还应注重乡村生态空间的重构:应基于农村生态系统的自身特点,严格控制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施用量,逐步实现清洁化、绿色化、无公害生产;建立生态(沟、渠、河、塘、库等)拦截系统,吸纳净化面源污染物,结合强化污染物综合治理工程,确保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即形成减源、截流、治理体系;遵循景观生态学原理,着力完善农村生态系统廊道,保护物种栖息环境,保持生物资源的多样性。

5 结语

通过对该案例具体规划的分析, 发现乡村空间重构规划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处处可见; 如果进一步进行详细而具有针对性的分析规划, 将会给新农村建设带来许多便捷的收益, 为广大新农村的发展提供有效而科学的用地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法。

参考文献:

[1]陈小卉.当前我国乡村空间特征与重构要点[J]. 规划师,2007,23(8):79-82.

[2]刘晓 主编.新农村与城乡统筹发展[J].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12(理想空间;42).

[3]陈晓华,章莉莉. 欠发达地区乡村空间重构及规划策略——以安徽省池州市为例[J]. 池州学院学报. 2009(06)

篇11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小城镇 交通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交通和小城镇发展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交通推动着小城镇数量和规模的变化,制约小城镇的产生和布局,以及小城镇的进一步发展;反过来,小城镇发展是交通建设的必要条件,将刺激和影响交通需求。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指出要“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公路技术等级、通行能力和铁路覆盖率,改善交通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因此,合理的规划小城镇交通系统,提高小城镇交通服务水平,是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 小城镇交通的主要特点

由于我国东部、中部、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相应的城镇化发展水平也不一致,所表现出来的交通特性也不一样。

处于城镇化初期的小城镇,由于城市经济、生活对交通需求的质量不高,交通基础设施较差,城市机动化水平偏低。交通结构中以非机动方式出行占比最大,小城镇内部的交通压力不明显。

处于城镇化发展加速起步期的小城镇,这一时期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交通需求急剧增加,居民出行距离加大,交通方式呈现多样化,机动车出行比例加大,但是交通设施建设没有及时跟上,交通管理水平较低,小城镇内部交通比较混乱,交通安全问题突出。同时,由于工业化和第三产业同步发展,小城镇物流和对外交通需求加大。

处于城镇化成熟期的小城镇,小城镇的内部交通设施和条件已比较完善,具备一定的交通管理能力。此时,小城镇空间形态向联系密切的都市群模式发展,城际交通的需求日益增长,由此带来城际交通会越来越频繁。

3 我国当前小城镇交通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对小城镇交通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城镇发展规划中,城镇间的交通规划研究还比较滞后,详细的交通发展规划还没有作为城镇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其中。交通规划中针对小城镇的分析部分欠缺。对小城镇的分析经常是流于表面,没有针对小城镇作深入透彻的分析,交通对城镇的影响分析不足。

3.2缺乏统筹考虑和系统规划

目前大多数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是各自为政,交通建设缺乏长远考虑,没有统筹规划,存在道路功能分类不明确、等级结构不合理,路网不完善,只重视干路,忽视支路,断头路较多,交通层次不明确,脉络不清晰等问题。

3.3未充分考虑小城镇间的横向交通规划

现阶段我国公路网布局中,主要是以城市为中心将各个镇用直线联接起来,小城镇只保持与作为行政中心城市的直接交通联系,这样就形成了以各小城镇与行政中心城市的单一经济体系,隔断了各小城镇间的相互经济辐射的通路。各镇间的横向网络交通被阻隔,形不成县际、省际之间的网络交通。

3.4交通管理落后

小城镇中交通管理人员少,体制不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完善;道路照明、交通标志、交通指挥信号灯等设施缺乏,致使交通秩序混乱。

3.5未充分重视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

在小城镇交通规划中,大多只重视经济效益,往往造成对自然环境保护和历史风貌的破坏,未与其形成和谐自然的融合。

4新型城镇化框架下小城镇交通规划的基本原则

4.1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新型城镇化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框架下小城镇交通规划应服务于人的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人的交通需求,使人人都能共享安全、快捷、高效的交通服务。

4.2规划先行,统筹发展

新型城镇化规划中要求推动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就要求小城镇交通规划必须综合考虑经济、文化、人口、资源等因素,制定科学、全面的综合交通规划,促进小城镇良性发展,从根源上避免“城市病”。

4.3优化布局,集约高效

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群,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这就要求小城镇交通规划要通过交通网络布局,促进小城镇空间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4.4生态文明,绿色低碳

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在小城镇交通规划中,要着力推进绿色交通、生态交通的发展,使交通布局不破坏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创造和谐宜居的城镇环境。

5 新型城镇化框架下小城镇交通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各地对小城镇交通规划所涵盖的内容及规划深度存在差异,相关标准也缺乏统一,根据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为使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提高小城镇交通规划的深度,笔者认为小城镇交通规划的内容至少应包括:镇区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网规划、道路红线规划、道路横断面规划)、对外交通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公交场站设施规划、公交线路规划)、停车系统规划、步行及自行车系统规划、交通管理规划等。

5.1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镇域公路网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公路网空间格局和道路分级系统,并为每条规划道路提出红线控制指标,包括道路网规划、道路红线规划、道路横断面规划。

(1)道路网规划

小城镇道路网规划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道路网空间布局规划和道路分级系统规划,并提出道路间距、道路网密度、道路用地率等规划指标控制要求。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应使所有道路主次分明、功能明确,不仅应提出每条道路的规划行政等级,而且应对道路的技术等级给出明确规划要求,使道路网系统高效、合理、完善,使小城镇各功能区之间有安全、方便、迅速、经济的交通联系。

2)道路的选线布置要特别重视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尽可能少占田地、少拆迁房屋等建筑物、不损坏重要历史文物,并为行车、建筑群布置、排水、路基稳定等创造良好条件。

3)要为交通组织管理创造良好条件。道路系统宜尽可能简单,以便于行人和车辆辨别方向,便于组织和管理道路交通。

4)小城镇道路应与铁路、公路等对外交通系统密切配合,实现良好衔接。

5)道路设施的建设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和近远期相结合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发展和组合实施。

(2)道路红线规划

道路红线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每条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为道路用地的控制提供依据。

综合考虑小城镇建设规模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小城镇道路红线宽度应适度,不提倡“宽马路、大马路”的规划思路,应满足集约高效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由于建设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差异,小城镇的道路功能和交通条件配置与大中城市相比,可以考虑至少降低一个等级。

(3)道路横断面规划

道路横断面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为不同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的规划道路提出横断面规划设计的原则和要求,并可针对每类红线宽度推荐典型道路横断面。

小城镇道路横断面的形式、各组成部分的尺寸等应按照道路的性质、技术等级、红线宽度及沿线土地使用情况等区别对待,在规划设计中应合理组织行人交通、公共交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以及公交换乘,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及交通管理等措施,使各级道路上的各类交通实体尽量分流行驶,减少相互干扰。

5.2对外交通规划

从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规律和经验来看,“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形态是城市群,要提高城市群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竞争力,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是其重要支撑。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提出“强化城市群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快城市通一体化规划建设,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外交通,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小城镇的对外交通不仅是城镇内部交通的依托,更是连接小城镇与中心城市、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的纽带,因此,小城镇的对外交通规划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特点,根据公路、铁路、轨道交通、航空、水运等不同交通方式的优势,合理的布局综合交通枢纽,建立与小城镇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对外交通联系,保障小城镇与中心城市之间具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并且,要特别重视小城之间的横向交通联系。

5.3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公交场站设施规划和公交线路规划。

新型城镇化规划中要求“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要提高城镇化质量,改善城市运行效率,妥善处理好快速城镇化条件下的出行问题,必须建立起面向全社会的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在小城镇交通规划中,应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

公共交通系统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道路、场站、枢纽的统一建设,合理配置资源,预留好公交场站设施用地,为后续的实施建设创造必要条件,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性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衔接的有效性。

5.4步行及自行车系统规划

在小城镇交通规划中,要明确小城镇在步行及自行车交通上的政策,以及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和实施的原则等。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提出要“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倡导绿色出行”,在小城镇交通规划中要充分重视步行及自行车系统规划,结合城市主要景点、公园、城市绿地及河流走向,建设有特色的慢行通廊。

5.5停车系统规划

停车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停车供给政策和建筑物配建停车要求,提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及用地规模要求。

目前停车难是大城市的通病,小城镇的停车系统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居工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拥有率会逐步提高,在规划中要适当提高停车设施的建设比例,并预留一定的停车设施建设空间。

5.6交通管理规划

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城市道路空间网络上流动规则的规划。小城镇交通管理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政策性、原则性的建议或具体措施,为交通管理部门更加有效地开展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上述只是小城镇交通规划中的一些基本内容,各个部分还包括更多的子项,在具体的规划制定中,小城镇可根据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对规划的内容和深度有所侧重,并制定分阶段的实施计划。

6.结语

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中小城市,特别是重点城市群内部的中小城市将是今后城镇化的重要战场。而小城镇要发展,就必须有强有力的交通基础设施作保障。如何合理配置城镇交通系统,妥善处理各小城镇之间、单个或数个小城镇与城镇群体之间交通关系,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小城镇交通规划进行了初步探讨,但在规划的方法、标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希望本文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014.

[2]曾静康,邹亚华. 城镇化与城市交通发展.城市交通[J]. 2003(1):8-12.

[3]陈红,李永涛. 小城镇交通系统布局优化方法研究[A]. 第四届亚太可持续发展交通与环境技术大会论文集[C]. 2005:772-776.

[4]李宗侃. 当前小城交通规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科技经济市场[J]. 2006(08):167-168

[5]阮金梅、盖春英. 北京市小城镇交通规划编制方法探析[A].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规划――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 2008:1-7.

篇12

——农经工作总结

我镇在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势良好,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基本情况

《合作社法》颁布前,我镇就已建立有不同形式的农民专业协会,自XX年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至今,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7个,今年正在办理的5个,其中有三个村干部领办,合作社成员达到800多人,其中农民成员730多人,带动农户10000多户。其中金坝的虾蟹、陈浅的大米等六个产品已通过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金坝村在合作社基础上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并获省级先进合作社称号。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保障

     对于这项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组”,由镇长李长华任组长、分管农经的人大主席方世平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经站站长担任。镇长李长华等领导多次深入合作社指导工作,了解情况,宣传党在合作社工作中的政策法规,鼓励广大社员放心、大胆开展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的决心。

    2、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推动合作社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我镇农经站及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材料送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

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全镇协调发展。

3、制定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在县规定简化手续,减少费用的基础上,我镇经管站制定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开展宣传合作社好的做法和经验,还为办社农民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如与工商部门协调及章程的制定等。二是争取信贷支持。帮助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协调,争取一定的信贷支持。

    三、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工作打算

    我镇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世纪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最有效的手段来抓,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切入点来抓,认真总结经验,树立一批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一是对已注册的合作社加强引导,强力推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舆论氛围,消除群众疑虑,坚定群众参与合作社的信心。三是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从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

今年以来,为大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业的规模经营,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异常活跃。为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按上级要求,我镇建立了流转服务大厅,并做到人员到位、各项制度上墙,配备办公电脑,做到及时收集信息,并做到档案齐备。

一、基本情况

到2009年7月为止,我镇农用地流转面积为9619.9 亩,其中由外省市农民租用的面积为1500亩,用于退耕还林用地流转面积为2519.4亩。农用地采用流转方式用于建设用地的面积约为5600.5亩,其中镇村组道路用地为103亩,圩堤建设用地为30亩,县工业园区流转面积为5300亩,集镇、中心村用地面积为114亩,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3.5亩。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由农民直接与用地单位签订流转协议的有68户,流转面积为1033.5亩;由镇、村与农民签订流转协议的有1137份,流转面积为5350亩。我镇建立了土地流转百亩示范片。

我镇农用地流转于一产的流转费平均每年每亩约80至200元,农用地流转于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费约为每亩800元。截止2009年3月,县、镇财政共拨付土地补偿金约5000万元,涉及土地使用面积约为5300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存在较多不规范的情况。在我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中,由于没有完全严格地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出现一些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情况,主要表现为:

1、除道路建设搞土地流转外,在其他项目建设中也存在把农村土地由农用地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做法。

2、承包地的流转合同不规范,没有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个别地方发生不与农民签订书面协议的做法,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尊重,还发生“一田两证”的情况。

3、少数村组土地流转工作缺乏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进入流转程序的承包地面积、补偿或收益情况等重要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没有加以公布。共3页,当前第1页1

4、农民在流转中获得的收益较少。除农民之间自愿的流转补偿外,补偿的标准较低,每亩收益低于土地本身价值的附加值或我镇的农业增加值。集体建设用地占用承包地,个别村组也没有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

5、镇农经站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没有完全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主要做法

(一)加大力度,学习宣传。

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工作上要注重面向两种对象,一是面向广大农民,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和多样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对于这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法律的知晓率,增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二是面向镇、村、组干部,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宣传与学习中要让广大干部明确几个重要的观点:一是农村土地不等于农村耕地,它包括有宅基地、公共用地、自留地、耕地及非耕地(含杂边地、河道);二是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上,农村的土地除国有以外,都是农民集体三级所有;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财产权利,可以用货币来量化;四是除法定征用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不得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以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方式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五是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一定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其中“依法”是第一位的。

(二)稳妥推进,保障权益。

1、在经济大开发、大建设的形势下,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首先要正确处理土地承包工作与经济建设用地的关系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项目、制定政策、落实规划时,要重视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农民的承包经营合法权益,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起来,重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的一致性。

2、农经站要经常性地开展关于农村土地用途变化情况的调研,实事求是地解决土地承包与流转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做好农民在土地承包权益方面的代言人,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

3、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工作。首先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我镇有关土地和流转方面的实施办法;其次要适时调整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补偿规定,尽量从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适当提高现行流转的补偿标准;三是坚决纠正实际工作中各种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做法,把农村土地全部承包到户,把承包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户,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其他遗留问题。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议及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范围及操作程序,构建适应市场化及农村实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同时要建立流转台帐。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体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中自愿原则。流转时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由县农委统一印制的流转合同范本,报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土地流转的期限应由双方协商约定,但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应签订流转的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将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流转合同应标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流转期限、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价款以及违约责任,使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调处有据。

农业产业化

我镇农业产业化工作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总体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基础,以打造全省水产养殖基地为突破,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扶龙头——壮基地——兴特色——保增收”的工作思路,坚持走产业化发展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特色化致富农民的路子,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800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农业种养大户20余户,畜禽规模养殖场52个;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面积2200亩;有三个特色产业村:杨庄村、汊河村、金坝村;金成米业为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诺乳业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杨庄村为省级专业示范村。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府职能,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抓领导。党委、政府调整了农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二是责任制推进,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的中心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层层分解目标到村和有关部门,落实到人,保证了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运行。三是通力合作,搞好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结构调整的科技、信息、资金、物资等服务体系,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拿出了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搞好服务,共同为农业结构调整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抓引导。为巩固我镇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成果,使农业产业化保持持续发展,不断壮大规模,镇党委、政府以培训青年农民为重点,向种养殖大户无偿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镇上成立了技术服务培训办公室,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召开种养殖业技术培训会。

3、抓服务。一是技术服务。 二是物资服务。搞好各类优质农资的送货下乡服务。三是销售服务。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探索“龙头+农户”或“企业+农户”的产销紧密链接的新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健全镇、村两级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共3页,当前第2页2

(二)、大力培植扶持主导产业,打造区域特色产业

镇党委、政府结合各村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在稳粮增收的前提下突出“一村一品”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带。

(三)、全面加快基地建设,力促产业化呈现亮点

以基地为依托,突出抓3个基地的建设,使我镇的农业产业化呈现了亮色。一是抓陈浅村的农业机械化基地建设。二是抓汊河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三是抓杨庄村芦蒿基地的巩固发展壮大。

              

(四)、切实增加农业基础投入,增加农业发展后劲

1、加大农业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篇13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条例;问题分析;移民安置

1 关于林地分解到户操作问题的分析

(1)移民条例实施之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该文中,作者就实际工程的可行性规划方案进行分析,并且做好相关的归纳及总结,满足现阶段移民安置工作的要求,做好水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实现水电工程工作模式的优化,提升移民安置工作的效益。

根据我国移民安置条款规定,搬迁费、移民个人财产等的补偿费用,都需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我国移民条例明确规定移民个人财产补偿及搬迁费的兑付形式。在这其中个人财产补偿费用涵盖了林木、青苗、零星数目等地面附着物,为了方便移民安置工作的开展,需要分清个人财产补偿费用的兑付方式。在这其中个人财产补偿费涵盖了影响范围内的土地附着物,需要保证园地、耕地、林地等的分解到户。地方政府需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移民安置工作的开展,保证林地、园地、耕地等指标的分解到户。在现实工作中,道路用地范围难以实现有效的确定,这受到树种确认存在分歧等因素的影响,不利于林地分解到户工作的有效开展。

(2)在实际移民安置过程中,道路用地范围难以得到有效确定。新建施工场地内的道路受到地形地质条件的影响比较大,其中涵盖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在移民方案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做好方案的比较,做好方案的走向方面的确定工作。根据其走向,进行现场调查工作的开展,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涉及到行政村的,需要保证道路两侧范围的明确到户,需要保证界桩的有效埋设。在水电工程的研究性阶段,需要做好界桩的埋设工作,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需要根据实物指标的调查需要,进行临时界桩布置技术要求的提出,做出相应的永久界桩布置设计。在实际工作中,公路用地征地数量比较多,道路界定范围比较困难,缺乏相应的规范性界定措施,这就难以实现土地的分解到户。在林中确认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分歧,与当地的习惯性做法存在着冲突。

2 安置区居民关注的调地标准问题及相关问题

(1)我国的移民条例最大程度保证了移民安置规划中的移民区居民的参与权及知情权。根据我国移民条例的相关规范,在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过程中,需要认真听取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可以进行采取听证方法的营业,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过程中,需要认真听取移民及移民安置区内居民的意见,做好相关的可行性规划设计内容及程序。

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农民占据移民者的绝大部分,这些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低下,生产技能比较单一。

在我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过程中,其移民者大部分都是农民,其受教育水平比较低,缺乏较为高级的生产能力,在农民移民安置过程中,农业生产安置是重要的模式。根据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规定,在农村移民安置后,需要确保移民的农业生产资料不受损坏。这需要引起安置地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视,做好所调剂土地的质量及数量安排工作,提升所调剂土地的整体质量。

(2)根据土地价格规律,土地的价格是呈阶梯式递减的,县城中心的土地价格高于县城四周的价格。水电工程多见于山区,这些区域偏离经济发达区域,该类地区的土地价格比较低。为了确保移民者的正常生活,必须要做好移民区域的安置规划工作,满足移民者的生活需要。在外迁移民安置点的选择过程中,需要选择一些自然环境比较优越的地点,具备比较丰富的可开发土地及耕园地资源,这些综合条件比较好的安置点,比较容易被外迁移民所接受。在生产安置规划过程中,安置区调剂土地不能以征收土地的标准进行衡量。

在安置区居民座谈会中,调剂土地的标准问题是安置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获得工程的调地标准后再进行权衡,权衡完毕后,有意向者,可以进行土地的调剂,如果不划算,安置区居民就不愿意调出土地。根据相关的调查,除了一部分居民漫天要价外,多数居民都能给出一个合理的价位,这个心理价位,主要来源于土地及附近区域内相关建设项目的征地标准、补贴及期望,该心理价位不能低于工程建设征地区的补贴补助标准。

(3)目前来说,我国的建设项目补偿补助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在座谈会上,移民安置规划部门不能给出明确且具体的调地政策,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这些政策具备一定的原则性,也一定程度降低了安置区居民的调地积极性,为了满足现阶段调地工作的要求,需要进行国家项目宣传工作的开展,做好相关的宣传思想工作,提升生产安置计划的综合效益。从工程设计进度上来说,受到这种生产安置方案的影响,其会让原先的工程设计进度变得更加紧张。

根据我国安置区调剂土地标准,为了保证安置区居民的合法利益,需要协调好安置区调剂土地各方的利益,满足安置区居民的生活需要,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需要进行安置区调剂土地补偿标准的优化,从而满足实际移民工作的要求。

为了提升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效率,需要实现所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平衡,实现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工作的有效开展。土地征收费用涉及范围较广,园地、林地、集体工地都属于土地征收费的范畴,非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及土地补偿费用都属于土地征收费的范畴。集体经济组织是资金平衡标准分析的单位。在移民条例中,建设征地红线内部的实物都属于补偿标准的范围。

(4)在我国移民条例中,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分布数量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不同土地类别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同非集体经济组织间,土地征收费用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为了满足移民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进行移民条例各个参与方的管理协调工作是必要的,做好移民过程中的资金投资平衡分析工作。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是不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协调的重要方式。

(5)在补偿范围环节,建设征地红线之外的实物,尤其是缘迁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树木等的补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国的移民条例并没有针对剩余土地资源的明确规定。从建设征地状况来说,林地资源是剩余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利保证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合法利益,其不受到搬迁等状况的影响而产生变化。移民迁出后,依旧存在土地资源的后续管理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地方政府、项目业主等的重视,有效协调外迁移民与相关参与者的利益,维护好外迁移民的合法权益。

3 结束语

为了满足实际工作的要求,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安置工作是必要的,这需要引起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视,做好本职工作,切实让迁移居民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其生活水平的提示,这需要引起地方政府、设计院、项目业主等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李波,余文学.关于浙江SX水库移民非农安置选择的几点思考[J].水利经济,2007,25(4):78-80.

篇14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大部分地方能够依法管地用地,整合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努力破解土地制约,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但一些地方多占少用、宽打宽用、长期闲置、降低投资强度等粗放用地现象仍时有发生。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紧缺,土地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依法规范合理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供应总量。按照统一部署,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考虑全市发展需求和城市总体规划,科学修编新一轮市、县、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建设和产业用地。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开发区规划体系,合理确定开发区用地结构,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区。在新修编的规划依法定程序批准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要突出重点,分清缓急,实行“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的政策,坚持以供给引导和制约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项目用地需要。

二、严格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严格项目用地预审。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严控不合理用地,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依据行业、产业用地定额标准核定供地数量,严防“多占少用”、“宽打宽用”、“低效利用”等粗放用地行为。严格控制企业非生产性用地比例,适当压缩企业内部的绿化率,防止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对于开发区、工业小区内集中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比例要加以限制。用地没有通过土地预审的,发展改革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认真做好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坚持以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确定供地数量,对集约用地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实行投资强度最低标准,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市区不得低于150万元,县区不得低于120万元。市区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可以通过租用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用地。强化用地审批后跟踪管理。加大用地批后管理力度,形成“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督”的全程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土地使用者按规定进度建设,防止土地圈而不用。对批多用少、占而不用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重新配置。全面推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根据项目批复、规划、用地批复或土地出让合同等,联合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综合验收评估,对未按有关批准文件或合同要求执行的,要严肃处理。

三、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尽快消化闲置土地。全面开展闲置土地专项调查,查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等情况,通过完善手续、调整位置,将“死地”用活。提高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对建设用地在批后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未开工建设或开工面积不足50%的,按规定征收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坚决依法收回。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破产企业利用原有的技术、设备、产品等生产要素,将土地作为重要资本,引资引智进行重组,扩大工业生产能力。对市区优势区位的工业用地,通过储备重新规划用途,公开出让变现,显化土地资产,加快城市建设和国企改革。大力开展城中村整理和村庄整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土地整理挂钩试点,加强对撤乡并镇、中小学调整腾出土地的盘活利用。引导农民新建住宅向规划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对废弃的“空心村”和闲置的宅基地等进行整理、复垦。加强宅基地管理,严禁宅基地私下买卖,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建新村一定要拆旧村,禁止村庄沿路蔓延式发展。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鼓励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中兴建住宅小区,腾出的土地除用于现有村民安置外,其余可用于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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