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25:2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如何股权投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学习目标
1.基本理论:3个段,企业合并,初始成本确定。2.成本法的后续计量。3.权益法的后续计量5步。4.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及处置
第一节 基本理论
一、3个阶段
5个没有:
1.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3.没有达到控制;4.没有达到共同控制;5.没有达到重大影响
二、企业合并分3个类型1.控股合并2.吸收合并3.新设合并
1.控股合并
(1)控股合并的要点:双方的法人资格都不消失,它表现为持股比例50%
同一控制下:有人管理的情况下双方合并,双方的名称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用账面价值法进行处理,不允许出现损益类科目。
(2)控股合并与合并报表关系。只有在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谈得上合并报表的问题,在5个没有段,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段谈不上合并报表的问题。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都谈不上合并报表的问题。合并报表的前提是在控股合并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才谈得上合并报表,其他的情况都谈不上,合并报表的编制一般由母公司来编制,它是根据个别会计报表调整后来编制的。
(3)编制合并报表思路。①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当中,首先母公司拿着两家报表的复印件,将母公司复印件的报表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子公司的报表不做任何变化,在此基础上经过5大块抵销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②对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编制报表时。首先由母公司拿着两家报表的复印件,其次对母公司复印件的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造为权益法,同时要将子公司的报表(复印件)由账面价值改为公允价值,具体的做法是将资产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的账面价值改造为公允价值,同时相应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中的资本公积,在此基础上经过5大块抵销来编制合并报表。
4.第3个段(控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由控股的方式取得,又分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平日核算的是成本法,期末编制报表时要将母公司的报表复印件由成本法改造为权益法。
2.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双方的法人资格有一个消失,它具体分为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同一控制下
(1)A对B100%的控股,如果B的法人资格消失,则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如果B的法人资格不消失,则称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如果B的法人资格在,则称为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分并,如果B的法人资格消失则称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的吸收合并具体的处理思路:
借:资产(被合并方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若是借方差额)
贷:负债(被合并方负债的账面价值)
贷:合并方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
贷:资本公积―其他(若借贷不平,贷方余额)
该差额处理原则不论是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还是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都适用。
(2)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具体的账务处理思路:
借:资产(被合并方资产的公允价)
借:商誉(出现借方的商誉是吃亏的情况)
贷:负债(被合并方负债的公允价值,但是负债账面价值=负债公允价值)(一般情况下)
贷:支付对价(公允价)
贷:营业外收入(沾光)
公允的净资产=公允资产-公允负债
中级会计所得税当中讲述的企业合并就指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而不是指其他合并。
3.新设合并是指双方的法人资格都消失,重新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三、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举例1.某企业用银行存款100购买股权;2.某企业用存货:账面价值80,公允价100,增值税率17%,换取股权;3.某企业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累计折旧20,公允价90。换取股权;4.某企业用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00,累计摊销20,公允价70,换取股权;5.某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股票)面值30,公允价70,发行费1,换取股权。
(1)五个没有段持股比例5%。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100(倒剂)
贷:银行存款 100
②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③借:固定资产清理80
累计折旧20
贷:固定资产 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90
贷:营业外收入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
④借:营业外支出10
借:长期股权投资70
累计摊销20
贷:无形资产 100
⑤借:长期股权投资70
贷:股本 3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
另作一步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
贷:银行存款1
当资本公积账户不够借时,借盈余公积,再不够借时,借未分配利润。
总结:在购买法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都是按照公允价值入账的,但是如果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过程当中,如果有已知股利,不应当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而应当单列,对于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税金一般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二般情况下不记入,如例5。
(2)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段(方法、原理同上)持股25%
(3)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用公允价值法也称购买法)持股75%,(方法、原理同前面5个例子)
四、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的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法),举例同上面5个,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20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的核心思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持股比例来确定)
贷:支付对价(账面价)
借贷不平,贷方差额贷:资本公积
借方差额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借:长期股权投资 90(120*75%)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10
贷:银行存款 1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90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7
贷:库存商品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100*17%)
3.借:固定资产清理80
累计折旧20
贷:固定资产 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90
贷:固定资产清理80
资本公积10
4.借:长期股权投资90
累计摊销20
贷:无形资产 100
资本公积10
5.借:长期股权投资90
贷:股本30
资本公积6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
贷:银行存款 1
总结: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当中,借方记:长期股权投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持股比例来确定的,贷方记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差额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贷:资本公积―其他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有已知股利,应当单列,不应当计入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同前面
第二节 成本法后续计量
控制段核算方法是:平日成本法,编合并报表时由成本法改成权益法(改母公司的报表),成本法核算有凭证、报表、账,而改造为权益法没有凭证、账,只有复印的报表
1.适用范围:5个没有段,控制段
2.账务处理的要点:(1)只有当被投资立发放现金股利时才做账(即发钱做账,不发钱不做账),而且要特别注意的是投资方赚的钱视为投资收益,不是投资方投资的钱所赚的钱,不应视为投资收益,而应视为投资成本的回收。
例:甲企业对乙企业2001年1月1日进行投资,持股比例是10%,被投资方每年末所实现的利润是200、400、300、500,每年4月1日发放的现金股利为100、200、300、400
成本法具体处理思路:借:应收股利(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总额*持股比例)
(恢复)借/贷(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借/贷:投资收益
应冲减或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后截止到本年末止被投资方累计发放的现金股利总额-投资后截止到上年末止被投资方累计实现净利润)*持股比例。
X0(假定X=3,应当冲减,但要和以前年度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攀比,若以前冲2,应再冲1(贷方)
若以前冲3,不恢复也不冲减
若以前冲5,应恢复2(借方)
X≤0时,不冲,但要把以前年度冲减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恢复,而且仅恢复已冲减部分
哪一年账务处理,就站在哪一年,而且要站在中间。
1.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银行存款100
应冲减/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100-0)*10%=10(冲10)
借:应收股利10(1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
2.借:应收股利20(200*10%)
贷:投资收益20
应冲减/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100+200)-200]*10%=10(不冲不恢复)
3.借:应收股利30(300*10%)
借:长期股权投资10
贷:投资收益40
应冲减/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100+200+300)-(400+200)]*10%=0(不冲恢复10)。
4.借:应收股利40(4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
贷:投资收益 30
应冲减/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100+200+300+400)-(400+200+300)]*10%=10(冲减10)。
第三节.权益法核算
1.适用范围: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以及在期末编合并报表时,对母公司复印件的报表由成本法改造成权益法。
2.核算的要点:(1)当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时,投资方紧跟着马上做账,而且投资方认可被投资方的报表是公允价值的报表,而不是账面价值报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报表之间差异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
3.处理步骤
第一步:首先比较初始投资成本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享有份额(公允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所有者权益=公允资产-公允负债
成本 份额处理
1.100 100 不处理
2.100 120借:长期股权投资20贷:营业外收入20
3.100 90不做账
乙(被投资方原报表) 公允报表(08~01~01)
甲对乙2008年1月1日投资支付价款25万元,2008年12月31日,乙实现利润-10万元,存货出售60%,固定资产5年不考虑残值。用平均年限法,无形资产10年
乙公司原来的利润表(甲不认可),乙公司公允报表(甲公司认)
收入117 37 收入 117 37
费用4747 费用64 64
净利润70-10 净利润53-27
当被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一致的时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对于被投资方做出的利润表,投资方不认可,应当对其净利润进行改造,根据调整后的利润表确认损益,如果被投资方发生了亏损,也要按照此方法改造,当被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各公允价值一样的时候,被投资方的利润表不用改造,投资方是认可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6
贷:投资收益10.6
第二步:当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时,分两种情况
1.当账面价值不等于公允价,首先对被投资方的利润表进行改造,以改造后的利润表为基础确认损益.
2.当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时,则无须改造,直接按照持股比例来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对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时,处理原则同净利润
逆流交易:甲与乙是联营或合营企业的关系
甲(投资方) 20% 乙(被投资方)
2008年12月乙销售给甲一批商品,成本300,售价500,乙当期净利润1200
独立第三方A甲乙(丙投资80%,甲投资20%)
1.甲此时尚未将商品出售给独立第三方,A甲此时利润未实现,得抵销虚假利润,若以后销售,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未抵销之前1200*20%=240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240
贷:投资收益 240
冲回: 借: 投资收益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40
2.如果甲交商品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此时利润实现了,此时无需抵销.
3.当售价低于成本价时,实实在在确认(亏损不抵),不存在抵销。
逆流交易总结,若未对外销售则抵销,若对外销售,则不抵销,发生亏损不抵销。
顺流交易:甲(投资方)20%乙(被投资方)
2008年甲销售给乙一批商品,成本600,售价1000,乙当年实现利润1400
A乙未对外销售
1.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400*20%=280
贷:投资收益 280
借: 投资收益 80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0
2.2009年对外销售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B.乙对外销售,则不抵销
顺流交易总结同逆流交易
第三步:当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首先按账面价与公允价是否一致,分两种情况
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比例是40%.2008年末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为1040元。
1.当账面价值不等于公允价时,要对亏损进行改造
2.当被投资方发生超额亏损
(1)首先让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0为限
借:投资收益1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40
(2)再关注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否存在没有明确清收计划的长期应收款
假设有200 借:投资收益 200
贷:长期应收款 200
(3)进一步关注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亏损是否承担额外义务
假设为1借:投资收益1
贷:预计负债 1
(4)剩余的备查登记
当以后年度被投资方实现盈利时,恢复的次序为备查账.预计负债.长期应收款(没有明确请收计划).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步:当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货: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但是当被投资方的现金股利额超过了投资方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视为投资成本的回收。
对于当年投资,当年发放现金股利,不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处理都是一样的,分录为: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清算性股利)
第五步:当其他原因而导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时
例:当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变为120,投资方持股比例为20%账务处理:
被投资方账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
贷:资本公积―其他20
投资方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4
贷:资本公积――其他4
总结:投资方账务处理
借/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借:资本公积―其他
第四节期末计价及处理
1.发行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2.处置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货:长期股权投资各相关账户(成本.损益.其他权益变动)
借贷不平,用投资收益补平
最后结转
【关键词】新时期企业股权投资税收筹划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我国企业的不断创新发展,但在竞争日益加剧、产品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各家企业纷纷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平稳增长,合作便是优势互补达到共赢的最好方式,因此,股权投资也成为了当前各家企业最受追捧的投资运营模式,不仅因为其具备投资规模小、风险共担的优势,更在于其可以形成发展合力,在某一行业成为巨头。股权投资分为三种,分别是资产合作、资金合作和运营权合作,在新时期企业的巨大竞争力下,资产折股的方式成为各家企业的首选。下面,本文将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筹划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
一、股权投资和税收筹划的基本概述
(一)股权投资
所谓的股权投资主要是指持有一年以上企业股份或者长时间投资于一家企业,以期达到对被投资企业的管控,或者是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影响,或者和被投资企业构建良好合作管理,以起到分散运营风险的效果。假设被投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这时,他可以以手上所持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对其进行合理管控,已达到生产原材料的直接补给,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的价格波动,生产运营也得以持续进行。
(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也称“合理避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对税收筹划有了很深刻的解释:“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计划。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也就是说,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事先筹划和安排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合理规划经营活动的范围,可以达到最大程度的节税,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二、新时期股权投资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筹划标准单一
当前股权投资企业税收筹划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仅仅把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当成是企业减少纳税负担的一个途径,忽略了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最终增加企业税负,顾此失彼。因此,在制定企业的税收筹划标准时,应当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实现整体和部分的统一,而不仅仅着眼于实现税负的最小化,也应当注重减轻企业某项税务的负担。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不间断的,而且是比较繁琐的,业务上涉及的税收种类繁杂,在多种税收政策作用的交织下,难免会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制定税务筹划时,应当实现税收与效益的相融合,从而促进稳定长远发展。
(二)税务环境不完善
经济发展的同时,税务法律也在随之改变,新时期下的税务政策在近几年的时间发生巨大变化,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即使对于同一个税务,一年期间多种阐述文件或给出不同的公告解释,在实际应用中难免会出现偏差,最终导致偷税、漏税的现象。我国的税收发展环节缺乏完备性,纳税人对于纳税含义、条款以及相关要求不能充分理解,给税收筹划工作带来极大制约。
(三)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税收筹划的工作是一项对于专业能力要求甚高的岗位,一些股权投资企业为了节约企业运营成本,推动企业内财务人员来开展此项工作,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说,财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对企业的发展状况也比较了解,但是他们对于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并不了解,专业能力水平方面有很大的限制,这就导致在工作过程中考虑不周全时,会存在侥幸心理,使得税收筹划工作的可行性十分缺乏,相应的,存在的风险也就高了。
三、新时期下股权投资企业税收筹划的优化措施
(一)转变投资准则的规划范畴
1.投资方向上。各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对于国家大力扶植的产业,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相应的补助政策,当然,再给予企业优惠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机制。例如,企业采购的设备在机制目录范畴内,这其中有10%的税收可以抵扣,企业可以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仔细研究,就可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2.投资方式上。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货币资金投资、实物资金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股权债券投资。对于股权投资企业来说,假设直接开展投资工作,则不会实现类似会计处理的流程,不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状况,选取适合自己的、可以达到高效益的投资模式。
(二)提高原股权的权威效力
首先,原股权投资应该符合股利清算的准则,清算股利是指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损益由投资企业所享有的数额,简单来说就是,清算股利是资本的返还而不是资本所带来的收益。假设我们严格遵守投资准则开展工作,在计算投资成本时,需要对长时间股权投资成本进行分析和探究,并且以原始投资成本为条件。其次,更深一步的对在股利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差异进行核算。假如说根据原始投资我们能够推算出投资方的清算效益,那么当投资成本抵减时,无论在投资前还是投资后,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层次的简化,将其纳入到税收收益的范围中。其中,企业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都属于免税收入,不在所得额征税的范畴里。
2007年已经成为历史,2008年股市依然会有表现的机会,但投资者最好在投资前系紧“安全带”,以防止在股市的“颠簸”中受到较大的伤害。
宽幅震荡难以避免
作为新兴市场,沪深股市的震荡幅度大是其最鲜明的特点。2007年虽然上证指数的涨幅不小,但几次调整对投资者的心理还是产生了巨大冲击。5月30日,受交易印花税上调的影响,大盘出现了一波较大的调整,上证指数在短短5个交易日中快速下跌逾900点,最大跌幅超过20%。10月16日,上证指数在创下6124点的历史新高后便掉头向下,到11月28日最低跌到4778点,累计回落了1356点,跌幅同样超过了20%。就是在2007年的大牛市行情中,投资者竟遇到两次超过20%的调整,可见市场的波动性有多大。
2008年股市中影响股市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如宏观调控对股市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新股(特别是大盘股)发行的速度如何,业绩增长放缓到什么程度,以及资金持续流入股市的数额等。不确定因素增多,股市的风险自然加大,出现调整的几率也就增加了。
从上证指数的历史看,只有1991~1993年指数是连续上涨的,但在1991和1992年大涨后,1993年的涨幅只有6.84%。此后1996、1997年以及1999、2000年出现过两次连续上涨的年份,但此后的一年指数都是以下跌收场的。如果这个规律仍能成立,那么2008年也非常有可能出现一个调整年,指数很难再重现2006和2007年的辉煌,涨幅减少或出现下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们还可以定量地看一下A股市场的风险。最常用的计算风险的指标叫标准差。标准差是统计学中的一个指标,标准差越大说明股市的波动越大,风险也越大。以上证指数为例,从1990年收盘算起,差不多过去了17个年头(今年还差十几个交易日),按照每年的收盘指数计算,上证指数的年化收益率约为24%(也就是说上证指数从1990年底到现在,每年以24%的复合增长率在增长)。要知道股神巴菲特的年化收益率也就在29%左右,一个人若能在这17年中跑赢上证指数,其水平完全可以和巴菲特媲美了。如果明年上证指数仍能达到这样的涨幅,应该属于比较正常的年份。换句话说,明年上证指数的收盘在6200~6300点之间并不奇怪。上证指数的算数平均收益率(把每年的涨幅相加取平均值)为35.16%,标准差为58.79%。这两个数字告诉我们什么信息呢?它告诉我们明年上证指数的收盘涨幅在35.16%加一个标准差(58.79%)-和减一个标准差之间的概率为2/3,也就是涨幅在23.63%~91.95%之间的概率为66.67%。涨幅超过91.71%,或跌幅超过23.65%的概率均为16.67%。用12月7日上证指数的收盘数据代替12月31日的收盘数据,我们可以算出明年上证指数的收盘点位很可能在3888.45~9875.36点之间(66.67%的概率)。这个范围是相当大的,说明了上证指数的不确定性很大,也就是风险很大。
我们用同样的方法计算一下香港的恒生指数和纽约的道琼斯指数,结果是恒生指数的标准差为36.71%,道琼斯指数的标准差为15.1%,均远远小于上证指数,说明这两个市场的波动性和风险要小于A股市场。从年化收益率的角度看,恒生指数为14%左右,道琼斯指数为10%左右,同样远小于A股市场。可见,风险与收益是有关系的。风险越大收益越大;风险越小,收益越小。
股价上涨取决于业绩增长
上面仅仅是用统计的方式对明年的股市走势做了一个分析,只能供大家参考。股市是否能持续上行,更多的还是要取决于基本面的变化。根据今年三季报的数据计算,目前股市的平均市盈率为40倍,业绩的同比涨幅为67%。如果我们用现在比较流行的指标PEG来分析,按三季报的数据计算,市场的平均PEG不到1,仍属于值得投资的范围。但三季报的数据反映的是过去,而PEG中的增长率应该是未来增长率,也就是未来几年的利润增长情况。根据一些研究机构对明年利润增长的预测,2008年上市公司的平均利润增长率在30%~35%左右。如果能实现35%的增长目标,在股价不变的情况下,市场的市盈率会下降到29.6倍,PEG指标仍然低于1,也就是说市场仍有上行的空间。要让平均PEG上升到1,则平均股价要上涨18%,对应的上证指数在6000点左右。如果只能实现30%的增长率,平均市盈率只能降到31倍,基本上就没有多少上升空间了。
从今年的情况看,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总能超过分析师们的预期,如果这种超预期的增长仍能延续,目前的调整将成为一个很好的买入时机。如果利润增长率能达到40%,目前40倍的市盈率就是一个正常的水平,这就意味着上证指数明年可以有40%的增幅,也就是达到7000点以上的高度。
大盘蓝筹股值得关注
尽管上证指数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但它还是A股市场中最被投资者看重的一个指数。当上证指数表现不佳的时候,大部分个股都会失去表现的机会。如不久前中国石油上市,由于该股对上证指数的影响非常大,在其高开低走的带动下,上证指数大幅度下挫,导致大量个股跟着下跌。但当上证指数表现良好的时候,并不一定会出现个股普涨的情况。如今年10月指数在大涨的过程中,仅是少数的大盘权重股在上涨,大多数个股在下跌。很多投资者是赚了指数不赚钱,赔了指数更赔钱。
那么,在明年的投资中应该怎么选股呢?我们还是要抓住大盘蓝筹股这根主线。从今年三季报的情况看,盈利最多的100家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达到了全体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和的75%,这100家公司中还没有包括11月上市的亚洲最赚钱的公司――中国石油和10月上市的中国神华,如果把这两家公司加进去,盈利居前的100家公司占全部净利润总和的比重还要提升,很可能要超过80%。
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目前的市盈率水平不算低,要想进一步推升指数,关键要看利润的增长情况。如果这100家盈利大户不能表现出很好的成长性,大盘就很难有表现的机会。通常小企业会表现出较高的成长性,但从三季报的情况看,大公司与小公司的业绩成长性相当。这主要是因为大企业大多为央企,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在垄断地位没有被打破以前,它们还可以获得巨额的垄断利润。
2008年企业所得税并轨,对于多数的大盘股来说,它们原先的所得税率为33%,明年降为25%,也会对利润的提升有所帮助。从市盈率的角度看,蓝筹股的市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市盈率为37倍左右,低于市场平均40倍市盈率水平。因此,在业绩提升的推动下,明年仍会出现大象齐舞的景象。
另外,股指期货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明年R推出,虽然不会改变市场的运行格局,但对活跃大盘股的交易肯定会起到帮助作用。因此,大盘股仍将是投资者明年应该看好的一个群体。
央企整合 风险低收益高
股市中最能刺激股价上涨的题材莫过于资产重组了。以前,重组题材主要集中在垃圾股上,但近几年一些大型国企的重组也相当精彩。如沪东重机重组为中国船舶后,股价最高涨到了300元;中国铝业、中国远洋的资产注入也造就了短时间内股价翻番的奇迹。和垃圾股的重组相比,这些国企,特别是中央企业的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行为的风险要低得多。垃圾股一旦重组失败,就有退市的风险。而央企的整合是国资委的主要工作,最多是时间上有先有后,不太会出现退市的风险。
在这些国企中,有几种类型的公司最值得关注。一是一家企业下面拥有多家上市公司,从业务整合的角度考虑,有强烈的重组需求。如中国石化旗下还有多家上市公司,虽然前几年中国石化已经整合了旗下一些上市公司,但整合工作显然还没有完成,进一步整合仍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二是大企业集团借助上市子公司寻求整体上市,如中化国际和五矿发展分别是中化集团和五矿集团的下属公司,但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都不大,未来集团公司很有可能通过资产注入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这类公司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中国船舶。三是大的行业整合,如钢铁行业正处于行业整合期,宝钢已经兼并了八一钢铁,并和马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鞍钢和本钢也在合并的过程中,未来钢铁行业将掀起一轮收购兼并的。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地方钢铁企业很可能会被大的国有钢铁企业收购,也就存在一定的并购价值。
奥运概念有望持续
2008年北京要举行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因此,奥运概念一定会成为明年股市中的一个投资热点。前几年,一提到奥运概念,投资者往往把目光盯到奥运场馆建设、旅游、体育产业等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无疑会直接得益于奥运会的召开,但奥运之后,这些公司能否持续表现,就需要观察了。
而国际上对于奥运概念的理解往往倾向于奥运合作伙伴和赞助商。通过奥运会,这些企业的品牌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业务会持续上升,它们更能享受奥运会带来的持久号召力。2008年北京奥运会共吸引了12家全球赞助商,唯一的一家中国企业是联想;11家合作伙伴中有4家在内地股市上市,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国航;10家赞助商中也有4家A股公司,分别是青岛海尔、伊利股份、青岛啤酒和燕京啤酒。
从附表中可以看出,除中国石油为新上市外,其他7家A股奥运合作伙伴或赞助商中,4家今年的涨幅超过了上证指数的涨幅。其中,中国国航的涨幅超过了370%,是今年的大牛股之一;伊利股份今年的涨幅不大,但如果明年能借助奥运之力,提升销量和业绩,很有可能会有不错的表现。
选择基金 从长计议
面对股市的波动,普通投资者最好通过购买基金并以长期持有的方式来化解风险。今年,很多股民转成了基民,但他们在操作风格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仍然延续买卖股票的操作手法,短线频繁进出,浪费了大量的手续费,也错过了许多机会。
在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一致的基础上,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调整分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子公司个别报表的调整;二是对母公司个别报表的调整。另外,在调整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必须对母子公司之间涉及尚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项目的,还必须进行抵销。同时,对由于抵销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处理也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因此,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必须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由于企业合并按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分析调整时,必须首先明确母子公司关系是以何种合并方式形成的。如果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对于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了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对子公司个别报表如何在合并工作底稿中进行调整,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分析可以分为两步:一是取得投资时公允价值调整,二是资产费用化的调整。比如:长和公司于2009年12月末支付1000万元取得长河公司80%的表决权股权,进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长河公司有一台全新的管理用设备,账面价值为150万元,公允价值为170万元。长河公司按5年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假设除该设备外,其余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2009年末购买日编制的调整分录,将长河公司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为基础本例中仅涉及管理用设备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不一致,需编制调整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20
贷:资本公积20
2010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应编制调整分录,使长河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管理用设备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需编制调整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20
贷:资本公积20
借:管理费用 4
贷:固定资产 4
2011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应编制调整分录,使长河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管理用设备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需编制调整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20
贷:资本公积20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
管理费用 4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
以后年度依次类推。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由于母公司日常对子公司核算采用的是成本法,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需要将成本法下的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调整为权益法下的份额。通过对实际工作中可能涉及的权益法的业务的比较,在工作底稿中需要从以下四个环节进行调整:
(一)对长期股权投资入账成本的调整。依据购买日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比较,如果成本大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需要调整;如果成本小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则编制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二)通过调整子公司账面净利润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按权益法进行调整,确认应享有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份额时,如果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或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需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账面净损益进行调整。在底稿处理时需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的,通过调整分录的“对子公司个别报表进行调整”中的损益类项目,损益类项目在借方的,调减净利润;在贷方,调增净利润。
2、对于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则根据相关抵销分录“对母子公司内部交易进行抵销”中损益类项目。损益类项目在借方的,调减净利润;在贷方,调增净利润。
3、对于编制抵销分录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由于是合并报表层面的,在调整净利润时,不予考虑。
在经过上述调整后计算出的子公司的净利润,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处理:
对于应享有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份额,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按照应承担子公司当期发生的亏损份额,账务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对于当期收到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账务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母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承担的份额,账务处理:(也可能相反)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下面通过案例进行完整的分析:
2009年1月1日,大亚公司以9500万元购入恒宝公司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占恒宝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80%。2009年1月1日恒宝公司股东权益账面总额为9200万元,其中股本为5000万元,资本公积为4200万元,无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0000万元。当日,恒宝公司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等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尚可使用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09年恒宝公司实现净利润308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8万元,恒宝公司增加资本公积(其他)1000万元。2010年6月1日,大亚公司出售一批产品给恒宝公司,售价(不含增值税)为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产品成本为900万元,恒宝公司购入后作为存货,至2010年末没有对外出售。2010年8月,恒宝公司分派现金股利1000万元。恒宝公司2010年度发生亏损320万元。假定大亚、恒宝公司在合并前无关联关系,除上述事项外,双方没有发生任何其他内部交易;大亚公司、恒宝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提取比率为10%。
下面分析大亚公司在2009年、2010年调整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的会计处理:
编制2009年末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调整分录主要有以下几笔:
①对恒宝公司个别报表进行调整:
借:固定资产 800
贷:资本公积 800
借:管理费用8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80
②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经调整后的恒宝公司2009年的净利润=3080-80=3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2400(3000×80%)
贷:投资收益24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1000×80%)
贷:资本公积 800
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9500+2400+800=12700(万元)
2010年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时,情况与2009年有差别,因为在调整时既存在调整分录,还存在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存货的相关抵销分录,具体为:
①对恒宝公司(子公司)个别报表进行调整:
借:固定资产 800
贷:资本公积 800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8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80
借:管理费用8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80
②编制大亚、恒宝(母子公司)内部交易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1000
贷:营业成本 900
存货 1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所得税费用25
③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对2009年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24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24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
贷:资本公积 800
对2010年分派现金股利的调整:
借:投资收益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0
经调整后恒宝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320-80-(1000-900)=-500(万元)
借:投资收益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400
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9500+2400+800-800-400=11500(万元)。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
IPO重启,可以看作注册制实施前的预演,有助于行情的可持续发展。伴随而来的发行规则修改,取消了新股申购预交款,是发行制度的一大进步。A股定价更具弹性,将对外部资金产生巨大的虹吸效应。
现在的A股、新三板以及海外股权投资,产品线和参与渠道日趋丰富。以基金来说,就涉及PE、增发、打新、私募、QDII等。如果说农耕文明时代强调“耕者有其田”,那么商业和互联网文明期首倡“劳者有其股”。
A股去年底的市值相较GDP计算的资产证券化率,只有58.3%,这个比率相较发达国家还有巨大的上涨空间。在潜在通胀、货币贬值的未来趋势下,股权投资红利预计还会飞一段相当长的时间。
对于个人C端来说,将资金积极配置到长期回报高的各项股权资产中,坐享投资收益;对于企业B端来说,通过股权资产的运作带来流动性和市场公允价值,都是不错的选择。
普通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方面说明目前资本关注的领域由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转变,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内投资者在资金实力增强的基础上风险承受能力也不断提高。
股权投资,又称风险投资。作为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股权投资呢?以下几点或者可以作为参考。
1、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量力而为。
由于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将全部的资金都集中于股权投资。
2、考虑股权投资的期限,避免期限错配。
股权投资的期限通常超过一年,大多的股权投资期限为1―3年,有些甚至长达10年。个人投资者必须了解所参与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所投入的资金需与之相匹配。否则,用短期的资金去参与中长期的股权投资,必然会出现流动性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制度建设,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但与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仍旧偏窄。与此同时,在现有运用渠道中,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也不尽合理,投资行为短期化。据保监会统计,截至2010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30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占29.7%,债券投资占50.5%,权益类资产占16.9%,其他投资占2.9%。2010年8月初,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险资运用办法》”),又于9月颁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下简称“《险资股权投资办法》”)将险资从事股权投资政策放开,将为强化保险资金运用、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起到促进作用。
根据“险资运用管理办法”,可用于股权投资的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随着我国保费收入和保险资产规模的增长,保险资金的运用额度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截至2010年8月,我国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4.75万亿元,按照这一规模计算,可用于股权投资的保险资金约为2,375.00亿元。此外,“险资投资股权办法”也允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运用资本金直接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股权。同时,“险资投资股权办法”也对不同投资方式可运用的资金类型做出了规定。
“险资投资股权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股权。所谓直接投资,是指将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未上市企业股权;间接投资,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下称“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下称“股权投资基金”)。由于“险资投资股权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参与直接股权投资必须达到“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0%,并且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的门槛,将部分中小型保险公司挡在了门外,预计部分大型保险公司将先行获得股权投资资格。
保险公司如果采取间接投资的方式,“险资投资股权办法”在可选择的股权投资基金方面提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例如:基金管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亿元,已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以及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00亿元,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或认缴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亿元。这意味着,在目前国内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情况下,险资若想以间接方式参与投资,可供选择的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机构将相对有限。因此,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保险资金从事股权投资将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
“险资投资股权办法”出台后,国内各保险公司纷纷就如何开展这一业务展开了讨论,也对负责股权投资管理的部门设置提出了各种设想,例如:另行设立直接股权投资部、投资公司、或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类似平安保险等已搭建起综合金融平台的公司还可以通过旗下信托、证券公司间接参与。(见表)
虽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方面的政策今年才正式出台,但近年来关于监管部门将放行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消息不断传出,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于几年前已经启动了对相关业务的部署,开始了项目储备以及制度、流程、决策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据知,此前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和泰康人寿等行业巨头都曾向保监会提交成立PE投资公司的申请。但是,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在讲解“险资投资股权办法”时已明确表示,保险公司不能出资设立私募股权(PE)公司,不能对外投资参股PE公司。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了内设的直接股权投资部门的筹备以及相关人才招募工作。
摘 要 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正在逐步从公司制组织形式向合伙制组织形式过渡和转移,后者较前者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问题和其组织形式密切相关,本文主要分析了公司制和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问题,并就合伙制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税收中几个尚未确定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私募股权基金 税收 研究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从组织形式来看,目前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两种方式即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按照集合投资制度的运营规则,共同投资成立的具有主体资格的公司法人形式的营业机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通过集合投资制度从事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活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分为两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投资者,一般只能以现金等实物资产出资,出资额一般占总投资的99%,根据出资比例或合伙企业分享基金的投资收益,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普通合伙人也称为无限合伙人,负责基金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信誉等无形资产出资,货币形式的出资额一般仅占总投资的1%,但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可以获得1%-3%固定比例的管理费及15%-25%比例的基金收益分成。
二、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
1.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缴纳的所得税率一般为25%,但具体缴纳时需要根据投资性质决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股权投资所得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公司制的人民币基金,公司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免缴该部分所得税。
3.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就是在投资后如何退出被投资的企业,因此,股权转让所得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往往数额较大。
4.股东从投资公司分配获得的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个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企业的,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5%。具体而言,企业股东从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股东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公司所得税税率,免缴该部分所得税。
相比较合伙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税收上享有较大的优惠。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对于创业投资企业的登记问题、被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问题以及税收优惠问题。
三、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
1.普通合伙人获得的管理费需缴税。如果普通合伙人是企业的,那么按照《营业税实施条例》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普通合伙人是自然人,请参考“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投资获利的所得税”。
2.合伙企业投资者投资获利的所得税,无论是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5%。按照一般的理解,若企业合伙人是中国居民企业,则应根据其应享有的收益(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所得和合伙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股息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然而,由于合伙企业自身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因此,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收益经由合伙企业分配给境内企业合伙人是否可免税需要进一步明确。
3.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投资获利的所得税,无论是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按照财税[2000]91号、财税[2008]65号以及财税[2008]159号文规定,自然人合伙人可就其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税率为5%-35%)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某些省市税务机关(如上海、天津等)对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则做出了更为详细和优惠的规定:在自然人合伙人中,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则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适用税率为20%)计征。
四、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领域中几个有待明确的问题
在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领域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尚待法律政策层面上确认和廓清:一是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取得的股息或资本利得在各合伙人之间应如何计算缴纳所得税;二是对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亏损如何弥补,目前各项法律文件中对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亏损如何弥补及弥补年限等都未做具体规定;三是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普通合伙人工资纳税的问题,目前出现的问题是普通合伙人的工资所得本应由普通合伙人纳税,现在却将部分所得转嫁到了有限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身上;四是证券开户引起的税收问题。
五、总结
本文对私募股权基金税收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合伙制和公司制两种组织形式分别加以了论述,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在税收机制和方法中存在较大差别。本文认为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发展形式,针对这个问题本文继续探讨和研究了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中几个需要加以明确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赵亮.私募基金合法化及其对公募基金的影响.金融与经济.2010(03).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权益法 行动导向教学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一直是会计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技工院校会计高级班里,大部分学生是中技毕业或者高中毕业就读本专业的,学完一些基础会计课程,接着学习初级会计实务课程。尽管有专业基础但较弱,而且教材内容专业、抽象,所以学生在学习长期股权投资时,由于不能从实质上理解知识点,容易混淆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下面笔者结合2014新修改的会计准则规定,采用以学生为中心、为主体的行动导向教学法,从三方面就如何上好“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这一课题,如何让学生轻松掌握“长投”两种核算方法,做一些教学探讨。
一、区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会区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让学生理解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及初级会计实务的考查层面,教师首先布置学生做好预习工作,利用网络资料查阅相关的投资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尽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例子或者数学图表,去帮助学生理解。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所称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单看准则所指的概念和教材所给的解释,是高度概括的,学生难以理解。这时教师可以采用图表对比分析法,并结合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系,从数字层面上来分析,学生易于把握,见表1。
学生弄明白长期股权投资概念之后,接下来就要区分后续计量的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即什么是成本法、什么是权益法,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成本法核算,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权益法核算。这是学生在学习具体账务处理之前必须搞清楚的知识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对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理解,教师可以举例子引导学生分析,如图1所示。
假如持有期间,A公司对B公司实现盈利或出现亏损均视而不见,只有当B公司向A公司分红时,A公司才认为自己赚钱了,才确认投资收益,那么A采用的是成本法核算――见钱眼开;假如A公司认为B公司的盈利或亏损与自己息息相关(不管B公司有无分红),B盈利或亏损即A自己也盈利或亏损,都要进行账务处理,反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的变化,则A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是采用权益法――同甘共苦。以上是通过简单例子让学生初步了解成本法与权益法,但在实务操作中,什么时候该使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呢?2014年新会计准则第2号规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教师还可以结合数轴图示来表达,让学生直观形象地把握两种核算方法的核算范围,如图2所示。
由图可知,当持有比例为大于20%小于50%时,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大于50%小于100%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比较分析
学生搞清楚“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核算范围之后,就要开始学习企业具体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了,这是学生最为头疼的地方。大部分学生由于没有从本质上理解概念,没有理清思路,经常混淆成本法与权益法,账务处理做得一塌糊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采用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等行动导向教学法,让学生充分参与课堂教学,有效提高教学效果。下面分四方面对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进行比较分析。
1.两种核算方法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
会计核算正确与否,首先要会使用正确的会计科目,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要设置的科目可列表对比分析如下。
2.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核算主要关注初始投资成本与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是投资时点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最终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不同核算方法下,入账价值的确定不同,这要求学生能够熟练计算。
(1)成本法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未派发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教材内容陈述得不够直观,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总结出初始投资成本的计算公式,即“初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组织学生讨论案例1,并进一步总结出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15 000
应收股利(价款中包含的部分) 1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6 000
根据会计分录,学生可讨论得出,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价值=(15900-1000)+100=15000(万元)。
【案例1】甲企业于2013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的30%的股份进行长期投资,假如采用成本法(实际上应采用权益法的)进行核算,购入时支付价款15 90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 000万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00万元,购入时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 000万元。请问该项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多少?入账价值是多少?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算与成本法相同,但权益法核算还涉及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问题。什么时候该调整初始投资成本?根据教材陈述,教师可以这样跟学生探析: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等同于购买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等同于接受捐赠,在这种情况下,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下面还是用案例1来分析权益法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的会计核算:
①初始投资成本=(15900-1000)+100=15000(万元)
②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0 000×30%=18000(万元)
由于①
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5 000
应收股利 1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6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 000
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5000+3000=18000(万元)。
假设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0万元,而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8000万元时,则不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经过调整后的初始投资成本不变,仅仅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的改变。以上结论可通过学生小组讨论得出。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
在初级会计实务中,“长投”持有期间的会计事项主要包括三大项: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2014年新准则增加);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被投资方存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采用成本法时,重成本,轻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权益法下,重权益轻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是投资单位进行账务处理的信号。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采用案例教学法和对比分析法,利用同一个案例,分别假设在两种核算方法下的会计处理。见案例2。
【案例2】续案例1,乙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2014年5月1日宣告派发现金股利2000万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可分派到600万元。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2014年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请分别按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应针对上述经济事项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成本法下.。
被投资单位乙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甲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②2014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可分派到6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600
贷:投资收益 600
③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600
贷:应收股利 600
④2014年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
甲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2)权益法下。
被投资单位乙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甲公司应按持股比例确认从乙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3000×30%=900(万元),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了):(如果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00
贷:投资收益 900
②2014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可分派到600万元。
当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减少,所以投资单位甲公司要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③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600
贷:应收股利 600
④2014年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
即被投资单位乙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所有者权益)增加了,所以投资单位甲公司应按持股比例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增加相应的其他综合收益。
400×30%=1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12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20
教师回顾案例分析过程,引导学生归纳总结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下的区别,利用表格来对比分析更加直观。
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的核算
“长投”处置的思路较简单,即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权益法下,还应结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的金额至投资收益账户,这一点是学生在做题目时最容易遗忘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从利润方面跟学生分析:当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账户而不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主要是为了防止投资企业操纵利润;当投资企业在处置全部长期股权投资时,其所持有股权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也应转出,而这项收益又是因为投资产生的,所以应计入投资收益中。结合案例3进行分析。
【案例3】续案例1、2,2015年1月9日,甲公司出售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收到款项19000万元(假设不存在减值准备)。
(1)成本法下。
三、小结
以上运用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数轴图表演示法等方法,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了如何让学生轻松地理解和运用成本法与权益法。教无定法,如何让学生理解和运用才是关键。会计学习,关键在于掌握会计处理的思维,思路通了,则可举一反三。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多联系日常生活和企业实际案例,尽量将会计专业术语讲解得通俗易懂,并让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发挥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那么看起来枯燥抽象的会计课也可以上得丰富多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准则-投资》(简称《投资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投资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00年1月8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A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10000股,价格为10元/股,另支付相关税费280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付讫,准备短期持有。A公司于2000年4月20日公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不含税费),并于当年5月6日如数发放。
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0年1月8日,购入A公司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 100280
贷:银行存款 100280
②2000年4月20日A公司公告分派现金股利时,不做会计处理。
③2000年5月6日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短期投资 2000
以上处理看似符合《投资准则》中的有关规定,但仔细,笔者认为其中有不妥之处,对于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被投资单位公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已到债券付息日(但尚未领取)时确认为应收项目,同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理由是:
①这样处理与事实相符,符合客观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②短期投资确认应收项目应与长期投资处理相符。不能因为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和期限不同,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就不应确认为应收项目。
③这种处理能客观核算短期投资的业务。如果投资企业在现金股利公告日或债券付息日与现金股利或利息实际收到日之间出售短期投资,那么按《投资准则》处理,则因在现金股利公告日或债券付息日没有确认其为应收项目,便会导致处置短期投资核算与客观事实不符。下面,进一步举例来说明。
例2:接例1,甲企业因经营急需资金,于2000年4月28日将持有A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0股全部出售,实得款项99000元存入银行。
按照《投资准则》有关规定,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9000
投资收益
1280
贷:短期投资 100280
从这一会计处理中,看不出投资企业对在出售股票前所获得的股票投资的现金股利2000元进行了核算,显然这与事实不相符,违背了客观性原则。如若加以补充核算(即贷应收股利2000元),既不能正确核算处置短期投资(股票投资)的损益,又由于没有确认应收股利(即借应收股利2000元)而与账目不符。
因此,笔者认为,例1的会计处理应为:
①2000年1月8日,甲企业购入A公司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 100280
贷:银行存款 100280
②2000年4月20日A公司公告派发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2000
贷:短期投资 2000
③2000年5月6日实收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应收股利 2000
例2的会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 99000
投资收益 1280
贷:短期投资 98280
应收股利 2000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公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是否存在一个调整限额
《投资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的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公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但《投资准则》对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公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所分得的部分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未能说明“损益调整”是否存在一个调整限额的。笔者认为,这一“损益调整”应有一个限额。
例3:A企业于200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100万元购入甲公司60%发行在外的股份。1999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00万元。甲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01年4月8日甲公司公告分派现金股利500万元;2001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02年4月10日公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A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0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3100
贷:银行存款
3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100
②2000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240
贷:投资收益
240
借:投资收益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
③2001年4月8日。
借:应收股利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300
④2001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借:投资收益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
⑤2002年4月10日。
借:应收股利
6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60
以上会计处理,看似符合《投资准则》有关权益法的规定,但仔细分析,笔者认为其中仍有不妥之处。2001年4月8日甲公司公告分派现金股利500万元,A企业不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全部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而应以取得甲公司股权后实现的净利润400万元为限额,即只能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240万元。而属于取得甲公司股权前实现的净利润100万元的分配额,A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成本”明细科目)60万元。以后年度,若甲公司实现净利润,A企业应在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收益分享额中首先转回累计已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成本”明细科目)部分,然后将多余的部分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
因此,笔者认为例3的会计处理应为:
①2000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3100
贷:银行存款
3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100
②2000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240
贷:投资收益
240
借:投资收益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
③2001年4月8日。
借:应收股利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240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60
④2001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60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120
贷:投资收益
180
借:投资收益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
⑤2002年4月10日。
借:应收股利
6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60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投资追加投资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应如何确定
例4:接例3,甲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2003年1月1日,A企业再以银行存款600万元购入甲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的10%。至此,A企业持有甲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比例达到70%。甲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A企业处理如下:
①2002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300
贷:投资收益
300
借:投资收益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0
②2003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40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 40[600-(5000+400-500+300-100+500)×10%]
③2003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损益调整) 420
贷:投资收益
420
至于A企业2003年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如何,《投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都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实务中有以下三种处理:
第一种方法:每追加投资一次,将追加投资前剩余的股权投资差额与追加投资新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合并,重新按制度规定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计算摊销额。按这种思路,2003年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为11万元[(100-10-10-10+40)÷10]。则2003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
11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1
第二种方法:每追加投资一次,将追加投资前剩余的股权投资差额与追加投资新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合并,按有关制度规定的追加投资前剩余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期限计算摊销额。则2003年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15.71万元[(100-10-10-10+40)÷7]。2003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
15.71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15.71
第三种方法:每追加投资一次,计算一次股权投资差额及其摊销额,即追加投资前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各自制度规定的剩余摊销期限计算摊销额;追加投资新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重新按制度规定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计算摊销额;然后前后相加得出总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额。按这种思路,2003年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为14万元[(100-10-10-10)÷7+40÷10]。则2003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
14
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0月末,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近5万亿元;若按上述规定中最高5%的比例计算,则预计将有近2500亿元保险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众多中小企业在创业板的成功上市及未来IPO的进一步提速极大地激发了创业者及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热情,在此背景下,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开放无论对于保险行业、股权投资行业还是被投资企业,都具有重大意义。
主体资格限制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关机构需满足相应的资质条件方可对外直接或间接进行股权投资。
保险机构资质
在具体标准上,保险机构需满足上一会计年度末和投资时上季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资产管理部门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股权投资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等条件。对于直接股权投资。除前述条件外,还必须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目前,多数中小型保险公司尚未盈利,其偿付能力和净资产也无法满足监管要求,因此中小型保险公司直接股权投资目前还很难开展。实践中,已进行或拟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的保险机构均为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机构。因此,对大多数保险机构而言,通过提高偿付能力,进行间接股权投资更具可操作性。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资质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称“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需满足相关资质条件,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具备相应数量的具有股权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具备公司治理制度等。
实践中,管理机构可采取公司制或合伙制,根据上述规定,合伙制管理机构应不符合要求;另外,目前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的管理机构不多,这就使得可供保险机构选择的合格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数量较少。对于大部分寻找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管理机构而言,虽然大量保险资金获准进入股权投资市场,但由于资质限制,其很难获得保险资金的青睐。
投资对象范围
投资对象的选择关系保险资金的安全、投资收益的稳健和投保人的切身利益,对投资对象进行一定限制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特性。
总体限制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的股权所指向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审慎性条件,如产业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资产产权完整清晰,股权或者所有权不存在法律瑕疵等。上述审慎性条件相关标准过于抽象,投资时如何进行判断,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存在一定障碍。
实践中,判断目标企业是否符合审慎性条件,首先需聘请法律,财务、咨询等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提供相关调查报告;在正式进行投资时,重大股权投资需提交监管机构申请核准,其他股权投资需向监管机构进行报告,由监管部门对所有的股权投资对象、投资行为等进行审核或合规监管。
直接腔权投资对象
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目前,我国的金融行业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阶段且投资金融类企业具有特殊风险,保险资金投资保险类或非保险类未上市金融企业股权,需受到金融行业政策法规的限制和监管。关于直接投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实践中已经介入的保险机构不多,保险资金如何进入不仅需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更可能受到上述养老、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限制。
对基金投资的限制
《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但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管理机构。
・基金性质的区分
在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关于基金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并不完善,无法对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明确区分;且在实践中,很多股权投资基金会同时进行创业、风险投资,如何对基金的性质进行判断并无统一标准。
在上述问题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先例或许值得借鉴。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投资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
实践中,大部分基金未经过发改委的批准或备案,仅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以下称“《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登记即成立,其性质无法进行明确判断。而发改委在基金的监管中,对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不同类型予以明确区分并监管,因此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在发改委进行了相关备案,可增加保险资金对基金进行选择和判断的依据。
禁止投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是基金运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基金的运作和投资效益很大程度由管理机构的经验和能力而决定。但鉴于保险机构主营业务的限制,其若作为管理机构对基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存在较大风险。另外,管理机构的形式可以是合伙制,保险资金若成为普通合伙人,则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利于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因此,《暂行办法》明确禁止保险资金投资设立或参股管理机构。
股权投资方式
直接股权投资
根据《暂行办法》,保险机构可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债权转股权方式直接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
间接股权投资
关于间接股权投资,保险资金作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是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股权投资基金对保险机构相对较新,目前虽然很热。但实践中缺乏规范,一直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于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目前缺少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而保险资金向来就是股权投资基金中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实践中,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有三种组织形式,即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及契约信托制。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进行间接股权投资如下图所示:
・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
鉴于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无出资时间限制,单一税收形式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利润分配的自由性等优势,实践中采用有限合伙制的基金较多。《暂行办法》明确禁止保险资金设立或参股管理机构,因此笔者理解,在保险资金参与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保险机构应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而不得是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机构。
・基金内部机构设置
在基金的内部运作和管理上,一般是根据《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由管理机构和投资者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各自的利益权衡,自由进行约定。但在保险资金参与的股权投资基金中,鉴于保险资金的特性,基金内部机构的设置存在特殊规定。
基金采取公司制的,需建立独立董事制度;采取合伙制的,需建立投资顾问委员会;采取契约制的,需建立受益人大会。
《暂行办法》要求合伙制基金需建立投资顾问委员会,但未对其职权和成员组成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对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事项起决策作用的一般称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可由投资者和管理机构约定由各自委派的人员组成,专门对基金投资事项进行决策。此处投资顾问委员会的职权是否相当实践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权,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我们理解,实践操作中,投资顾问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表决程序等需保险机构基于保险资金安全运作的原则,与其他投资者和管理机构进行谈判或协商。
・投资协议
根据《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投资同一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在公司制基金中,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无法占据控股地位;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保险机构不能直接作为管理机构对基金的对外投资事宜进行管理,因此相关投资协议的安排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投资协议应载明管理费率、业绩报酬、管理团队关键人员变动、投资机构撤换、利益冲突处理、异常情况处置等事项;且保险机构可在投资协议中约定要求管理机构按照约定比例跟进投资。在实践中,如何对投资协议进行起草和安排,最大限度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是保险机构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股权投资监管
监管审批
保险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首先需经保监会核准或向保监会报告。根据直接股权投资对象的范围,其投资需符合投资对象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监管限制。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并无统一的法律监管,且对其进行备案也非强制性;具体操作事宜需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予以区分。
是否可新设基金
根据上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规定,其只能以投资人股方式参与已经设立登记并经发改委批准或备案的现有基金,应不得与相关机构新设基金。《暂行办法》并未对保险机构可否与管理机构新设股权投资基金问题予以明确,实践操作中需待监管部门进一步作出解释。
基金委托管理
实践中,股权投资基金可由发起机构自行管理,也可委托其他管理基金的机构进行管理,但《暂行办法》将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与管理基金的机构视为同一机构,未对两者进行区分。鉴于《暂行办法》对管理机构的资质要求较高,在保险资金参与的股权投资基金中,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与管理基金的机构是否可为两个不同机构,其是否都必须满足《暂行办法》规定的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及可否将基金委托相应资质的内资或外资管理基金的机构进行管理,《暂行办法》未予以明确。
外汇管理
根据《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外资保险公司而言,其进行股权投资的资金若是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则其进行股权投资问题需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
地方政策
目前,虽没有统一的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但各地方先后颁布了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登记、税收等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地域不同,其相关限制或优惠政策也不相同。
专业建议
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涉及诸多保险业之外的问题,且股权投资本身在中国也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均相对滞后,因此保险机构在进行股权投资时应更加注意风险控制和合规。
关键词:股权投资;投资对象选择;可行性调研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3-0968.2016.01.005
一、股权投资与债券投资的特点
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目的均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也存在区别。第一,投资方式不同:股权投资是取得被投资方的股份,即取得投资对象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债权投资是取得被投资方的债权。第二,投资本金收回的期限不同:股权投资的本金无收回期限;债权投资按约定期限收回本金。第三,投资收益的方式不同:股权投资是通过分得被投资方的利润、股利或资本利得取得收益;债权投资收益是根据约定好的利率取得利息收益。第四,投资风险不同,债权投资的利息及本金收回是约定好的,不论债务人盈利或亏损,在约定的时间必须偿还利息和本金,若债务人破产,债权相对股权有优先受偿权;股权投资须从企业的剩余利润中获得收益,所以股权投资相比债权投资风险较大。第五,投资报酬率不同,股权投资比债权投资风险大,所以股权投资者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一般比债权投资投资报酬率高。另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影响不同。通常规律是:权益资本投资一般发生在萌芽期和成长前期;成长中后期及衰退期,企业会增加借款,减少投资报酬率较高的权益资本。
二、股权投资对象的选择
投资者在债权调研和股权调研时,应该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债权投资主要考察债务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债务偿还能力即调研被投资主体的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比如财富创造能力;资产抵押及其变现能力;债权担保情况;债务人的外部资金支持和授信情况等。偿还意愿即调查债务人历史履约记录等。股权投资主要调研的是被投资企业的价值,企业发展战略和财富创造能力,较少调查资产抵押及其变现能力和企业信用状况。较佳的投资对象有三种:一种是扩张型和初创期企业,这类可归纳为资金短缺型企业;一种是可以持续创造现金,但是增长缓慢的现金牛企业;另外一种是成功关键因素互补型企业,比如战略投资和海尔集团吃“休克鱼”企业等。资金短缺型企业可以通过借款和增加权益资本,也可以收购现金牛企业来获得现金流。其中扩张型企业一般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拥有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上下游产业链优势和营销网络优势,但是在发展中,资金短缺是其发展瓶颈;初创企业一般经营风险大,缺少资金且融资渠道受限,是风险投资者和天使投资人的选择对象。成功关键因素互补型企业,其中一方存在成功关键因素短缺所致。
三、股权投资可行性调研的重点内容
所以股权投资可行性调研,应重点调研被投资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政策环境,分析企业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具备的优势和劣势,总结投资面临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具体调研内容如下:1.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分析,了解目标企业的基本状况,比如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背景,人员构成是否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是否具备人力资源优势;产品与服务情况调研,比如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业务板块构成等,目的是了解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突出,产品与服务的定位是什么,是否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假如产品定位不明确,缺乏较强的营销能力,将大大减少企业的市场份额;技术与研况调研,比如研发体系、实力、合作单位和研发成果及研发方向等,目的是分析企业的产品创新和质量提高的能力,如果企业缺少较强的研发能力,纵使现在拥有市场热衷的产品和服务,也会在市场中稍纵即逝;生产与质量管理情况调研,比如生产流程与工艺、生产能力、成本管理与控制制度、质保体系、采购管理体系等,目的是分析企业是否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与先进的管理理念;销售与客户情况调研,比如销售模式、销售业绩、销售区域分布和主要客户构成及其稳定性,目的是调研客户对企业产品的满意度及潜在需求。2.行业及市场分析,主要包括行业状况说明,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概况、行业及市场需求前景推测、上下游分析、行业竞争要素分析、行业竞争格局等。通过对行业发展生命周期的确认,产业政策的鼓励或约束,市场的需求趋势研究及替代品的发展情况,来判断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是否需要转型发展等行业发展风险。行业发展的竞争要素及竞争格局如何,目标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竞争要素,在销售区域定位中的竞争地位如何,是否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另外,投资者可以利用行业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时间差,选择较好的投资目标。一般先进的产品在经济发展好的大城市先行萌芽、发展;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差的地区,会在该市场培育趋近成熟时,方才引进该产品和技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该项目是较好的投资选择。3.财务分析,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能力,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这里的财务报表,须经核对后的财务报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财务分析的重点是了解企业所采用的财务政策,了解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从定量上分析企业的筹资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已有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等。4.投资风险与对策,揭示企业所面临风险和应对策略,重点是调研目标企业所采取的策略是否有效及其执行情况。5.结论和投资建议,是在分析的基础上,对投资可行性和投资方案做出决策。以上是常见的投资分析的具体内容,一般采用SWOT分析模型进行,可根据目标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具体调研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例如涉及无形资产或产权不明确的资产,须法律尽职调研;若目标企业的关联交易较多,须进行税务风险尽职调研等。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等,须详细调查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综上所述,股权投资调研应根据投资目标确定调研内容,根据调研结果及投资者风险承受度决定投资是否可行和具体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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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投资基金是中国特有的概念,国外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与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的是,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于20世纪60年代在欧洲和美国兴起,近50年的发展历史中,已逐步形成相当的规模。近20年来,这一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国内股权投资基金刚刚起步
股权投资基金在国外发展迅猛,我国本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如何?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介绍说,目前中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大部分具有外资背景。
来自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咨询顾问清科集团研究中心的一组数据印证了祁斌的说法。统计数据显示,以中国为首的亚洲新兴市场越来越受到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关注。到2007年11月30日,投资亚洲市场的私人股权基金募资超过300亿美元,比2006年全年增长114%。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市场共投资170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24亿美元。
从盛大网络、百度、无锡尚德的“上市神话”,到徐工、哈药、深发展的并购重组,其背后都有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身影。多家海外投资基金如凯雷投资、IDG创投、软银亚洲、JP摩根、高盛亚洲等,通过投资国内企业股权获取了高额回报,同时也扶植了国内一批优秀的企业。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产业(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协会筹备组副组长何小锋说,这些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是“两头在外”:它们以美元为基准货币投资到国内,然后带动所投资企业到国外去上市,再退出。
至于国内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何教授认为只是刚刚起步,而且,国内往往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相混淆。
为资本市场提供优质公司
在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长迅速,已经成为投融资市场的主渠道之一。而在我国,因为种种原因,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迟缓。与会多位专家呼吁,现阶段,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是基于多方面的迫切需要。
“这是企业融资的需要,特别是成长型企业的需要。这些企业迫切需要既掌握资金、又懂技术和管理的社会力量介入,帮助其完善治理结构;投资人有保值增值的需要,像社保基金等各类基金,它们有保值增值的需要。与此同时,现阶段社会上出现了富有的个人投资者,他们作为个人有权支配自己的资金,需要进行投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戴相龙认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也是完善资本市场的需要,我们应该像搞证券投资基金那样迫切地去搞股权投资基金。”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三大问题
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戴相龙理事长认为,目前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制订法规。把国内经常讲的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统一名称为“股权投资基金”,并按照股权投资基金来制定统一法规,即抓紧审定《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使之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相配套,共同提高我国直接融资的比重。
戴相龙强调,管理办法不应太细,可以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补充和完善。最关键的是各界要求大同存小异,近期先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是要扩大股权投资的试点。目前国务院有关部委已经批准和正在核准的股权投资基金有10个,基金总额超过了1200亿元,而没有经过发改委核准的市场的基金数量也非常大。所以戴相龙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该加快审批速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和明确有关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的登记问题、管理问题、交易问题、税收问题。
关于登记问题,戴相龙说:“股权投资基金形式可以是三种类型:公司制、委托制、有限合伙制。我认为不应该强行规定一种,法律上把它归纳为三种,然后把三种形式的优缺点都说清楚,愿意采取哪种方式就让它们采取哪种方式。”
同时,戴相龙认为,税收方面不应该重复征税。
关键词:企业;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股权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投资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一般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者以货币资金、实物资本等方式向其他企业注资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收益。新形势下,经济下行压力严峻,企业也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行业内以及行业之间的企业必然需要通过并购重组、破产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市场竞争效率。股权投资作为新兴管理模式,必然会为更多的企业接受和采纳,从而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股权投资管理的内涵
(一)股权投资管理原则
股权管理要以《公司法》为依据,企业必须做到合规合法,投资企业的管理应当合理有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套规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企业既要保证充分的管理同时也应适当保证先关机构的独立性。投资公司对于标的企业应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方式,权责清晰,责任到位。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对投资的调研、决策、管理、处置等有明确且易于操作的程序,对其中的重要事项,如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方针、股权代表委派、资产处置、再投资等,做出合法合规的安排。及时向相关管理机构报告重大投资事项。
(二)股权投资管理体系
所谓股权管理体系,就是股权的管理流程和整体架构。股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要建立完备统一的股权管理模式。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完备统一的股权管理模式都是必不可少的。主要是落实股权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参股公司股权代表的委派、培训机制,督促参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组织结构,保证企业分工合理完善,提高企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关投资决策机构,机构中应包括规划、财务、审计、法务以及市场等各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才,该机构根据企业投资现状以及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等因素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方案进行审核和论证,从而得出相关建议,提高企业的股权投资的准确率和收益率。第二,建立标准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流程。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流程,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股权投资的正确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不能因为个人的理解来影响企业投资的过程,企业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流程来实施这一过程中的诸多决策。同时企业在制定完相关方案后,应当根据投资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对投资过程进行动态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在前期对相关股权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得出企业进行相关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情况,制定最适合企业发展的投资方案。同时,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流程加强企业投资过程中的执行力,观察实时动态,做好监控监督。第三,加强股权投资的财务工作。企业股权投资过程中面临着沉重的财务方面工作,股权投资的财务核算与分析是股权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企业需要对所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全面清晰的了解,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完善股权投资收益的核算与编制。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应将所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纳入本企业财务管理中,对投资前后收益变动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企业是否进行相关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第四,完善企业审核监督机制。企业在股权投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做好参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在投资事前对投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对企业投资的整体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建立参股公司内部的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以及潜在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核算从而确保股东权益。
二、股权投资管理方法创新
(一)构建完善的股权管理办法
一是归口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对于股权管理,应实行股权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专业方面的优势,为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决策建议,实现专业部门对主管部门的协助作用。可以建立与专业咨询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将专业咨询服务外包,既可以解决管理中的专业难题,也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形成股权主管部门全程参与,以专业管理为主的运行机制。二是统一决策与授权管理相结合。对股权投资、股权融资担保、股权处置等事项,由母公司进行统一决策管理。对其他股权事项,每年组织对各受托股权管理者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能力等级授予下年度托管单位的管理权限。三是专职管理与兼职管理相结合。结合母公司实际,母公司股权管理实行专职管理与兼职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建立外派人员业绩考评机制,促进外派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四是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静态管理主要是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和专项分析制度,动态管理主要是评估所投资企业,要及时发现投资项目企业出现的问题,对于无法合作融洽或者无法为企业更多持续收益的企业,要及时终止其股权投资项目,进而选取预期收益更好的标的公司作为其投资目标。
(二)建立科学的股权投资评价体系
企业在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建立科学有效的股权投资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首先,企业应根据市场环境、本公司以及所投资公司的实际状况,科学挑选适合的评价指标,有针对性的对股权投资内容进行评估确定其收益性与可行性。建立完科学的股权投资评价体系后,评估人员应提前搜集相关指标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在分析方法上,尽量采取定量分析,适当采取定性分析。必要时建立多指标评价体系,实现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的结合,避免出现评价体系失灵的状况。在评价体系执行的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对股权投资的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构建和运行股权投资评价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科学性、收益性以及有效性的有机结合,保证股权投资评价的客观性与独立性,避免出现人为干预造成的评价结果的偏差。
(三)选择科学有效的核算方法
在股权投资管理中,一般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一种是收益法,一种是成本法。成本法往往适用于企业对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情况,而收益法一般适用于企业对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等进行股权投资时的情况。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次股权投资项目的核算方法。避免造成企业投资过程中的财产损失,提高股权投资的收益率.
(四)构建完善股权投资管理监督体系
企业在对外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对整个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企业应构建健全的监督体系,对股权投资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进行监管。在股权投资之前,企业应严格调查投资标的公司投资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在股权投资事中,要严格对投资双方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管,对财务信息要实行动态监管,在这一过程中要及时掌握标的公司的现金流、资本存量、资产质量等关键的财务信息,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及时发现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潜在的威胁,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纠正其中的偏差,保证股权投资的健康运行。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事后的监督。对于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企业也应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核对核查,持续优化股权投资,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提高投资的效率。对于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跟踪了解并反馈,积极吸取经验教训,对于出现问题的人员,将相应的责任予以落实。特别的,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设立有效的退出机制。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设立安全的风险预警线。监管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投资过程中的问题,企业管理人员应及时考虑退出股权投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结语
新形势下,市场竞争压力日趋增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竞争效率已成为大势所趋,企业之间的兼并与重组也势在必行。在这种形势下,股权投资这一形式必然会更多的出现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股权投资也必然会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股权投资会为企业带来收益,但其中存在的投资风险也不容忽视。企业只有从自身实际出发,构建有效的股权投资体系,完善股权管理办法,加强股权投资监督,才会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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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困境;融资需求;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资金
中图分类号:F821.2 文献标识码:A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约束及信用水平较低等原因,企业往往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债务融资。在传统融资模式受到阻碍的情况下,如何创造新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亟需解决的对中小企业有重大意义的问题。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股权投资基金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和专业分析能力,能将资金投向迫切需要投资但得不到投资的成长型企业,能在较短时间改善企业的收入和成本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理论阐述
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解释大致可分为三类:融资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价格歧视理论。
融资成本理论,又称信贷关系理论。该理论认为,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商业银行更愿意与大企业发生信贷关系并保持稳定。Dewatripont和Maskin认为,大企业的存量信贷是商业银行信贷供给函数的重要因素,前期贷款影响后期决策,会产生“预算软约束”。 Hodgman认为,商业银行在信贷紧缩时会优先满足大企业的信贷需求,对中小企业实施信贷约束。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由于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在企业信息不对称甚至企业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付出的信息成本更高,中小企业贷款时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更为严重,所以商业银行对其实施信贷约束,给予更为苛刻的借贷条款。 Stiglitz和Weiss认为,即使没有政府干预,由于借款人存在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信贷配给也可能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存在。Jaffee和 Russell认为,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应选择一种竞争性利率水平,以“拆东墙补西墙”。Helmut Besteh认为,通过引入抵押机制,甄别企业风险,可以实现信贷均衡分离,改变中小企业信贷约束。
价格歧视理论认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根源在于商业银行无法对每一个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利率。Jaffee和Modiliani认为,信贷提供曲线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如果商业银行可以对每一借款人实行“价格歧视”,可以实行分别定价,那么企业将不会受到信贷约束。由于对不同质的借款者不能索取不同的利率,而只能索取折衷的利率水平,一些中小企业会受到信贷约束。
二、中小企业初创期的融资需求与融资困境
20世纪70年代,Weston和Brigham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融资来源的变化,提出了企业金融生命周期假说。该理论把企业的资本结构、销售额和利润等作为企业融资结构的主要因素,将企业金融成长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创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Berger和Udell等将企业生命周期与融资结合,发展形成了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该理论认为,伴随着企业成长周期而发生的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的变化,是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变化的基本因素。在这里,我们把中小企业的成长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即初创期(含种子期和创建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
初创期中小企业在资金需求上有以下特点:第一,项目风险,收益较高。种子期企业的主要风险为技术失败,即在关键技术进入产业化之前,需要多次试验以检测技术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可行性。创建期企业技术风险逐渐减少,企业经营面临许多外部的不确定性因素,其产品被潜在客户认可与推广需要较长时间,产品市场化风险较高,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成为主要风险。第二,资金需求较少,但要求资金期限较长。在种子期,企业研发投入是最核心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和租赁与企业产品研发密切相关的科研设备、仪器等设施。
初创期中小企业生命力异常脆弱,主要面临高新技术不成熟的技术风险和能否开发出产品及产品能否被市场接受的市场风险,项目失败率很高,这使得众多金融机构不愿冒风险介入初创期企业,从而形成“融资缺口”。很多中小企业在初创期融资需求强烈,却无法得到满足,往往陷入融资困境,不能顺利地渡过企业成立后的三到五年这个“死亡陷井”,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和科技企业成长扩张的过程受到严重制约。
三、股权投资基金不仅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还能促进企业发展
(一)股权投资基金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征
股权投资基金对高风险、高回报投资有较强的偏好,而中小企业恰恰具有高风险、高期望回报值的特征,所以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以及融资阶段性特征刚好符合股权投资的投资偏好,因而,股权投资基金与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联系,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由于中小企业在创业阶段、成长阶段、扩张阶段中存在如信用状况不稳定、盈利能力不显著等诸多风险因素,通过传统渠道融资面临很大的困难。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能够对那些无法通过传统渠道获得资金而又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为这些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二)股权投资基金加速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目前我国活跃的股权投资基金大多有外资背景,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大量优质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趋势。过去,一些具有前景的创新型企业如新浪、网易、百度、盛大等都被外资收购或被国外股权投资基金所掌控。我国国内并不缺少资金和资本,而是没有相应的手段和机制来支持创新企业和产业的发展。重视本国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资源和经验来引导国内社会资源参与创新活动,必将有利于民族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建设。再次,股权投资基金能提供增值服务,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资源和管理,提升企业内在价值。
(三)股权投资基金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股权投资基金对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股权投资基金能带来合理的股权结构。股权投资将公司的所有权集中在自己手上,从而可以有效控制公司的管理权和决定权。股权投资基金不会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剥夺公司利益,而是积极主动提供管理上的支持,形成积极的内部投资者的模式和较为集中的股权结构。其次,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优势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降低信息的成本,加强对公司治理制度的监管。再次,股权投资基金具有先进有效的激励制度,采取的是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利益都与公司经营效益有关。和一般公司相比,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可以提供更为丰富、水平更高的激励,包括股权、期权、共同投资机会和实现业绩目标后的奖金分红,这使得管理层的利益和公司的兴衰联系在一起。股权投资基金还能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控制,迫使管理层不断努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形成约束机制。
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思考
(一)积极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的前期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的前期投资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采取措施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的前期投资呢?借鉴国外股权投资基金及经验,参考国内已经开始实施的相关政策,我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创设政策性投资母基金。母基金,顾名思义就是指专门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其运行机制是首先把市场上机构投资的资金聚集起来,设立一个股权投资基金,然后把这些资金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母基金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资本市场中间资金错位难题,促进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前期和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领域。为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新兴企业投资,我国已经出现投资母基金,2010年12月,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同苏州工业园共同设立中国第一个国家级股权投资用基金(FOF)。运行至今,已充分显示出对股权投基金参与企业的前期投资的引导作用。
其次,企业本身要采取措施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的前期投资。企业要尽可能引入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特点是其投资期限较长,并且会带来普通投资者不具有的资源,完善企业的财务结构,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选择有远见的发展战略,为企业的进一步成长和扩张打下基础。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经营,拥有主动权,有能力而且有必要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从各方面帮助企业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获得其最大利益。
最后是要发挥好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的作用。随着证券市场IPO重启,新三板批量发行,为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前期投资提供了又一契机。由于拓宽了退出渠道,中小板使企业前期投资对股权投资基金产生了更大的吸引力。创新和成长是创业板的核心理念,越来越多的股权投资基金会转向高新科技领域,这也是对企业前期成长的支持。
(二)吸引海内外股权投资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入,实际上是我国引进外资的一种形式,并且是最高级的形式。王巍认为,私募股权投资是中国吸引外资的第五个阶段,它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目前投融资体制下民营企业资金不足的发展困境。中国改革开放到今天,招商引资应当改变粗放型的“绿地投资”方式,让外资并购渐成主流。
政府应予以股权投资基金充分的认识和关注,把引进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当做产业来做,当做招商引资来做。政府要改变过去为发展创新项目而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思维方式,随着私募股权基金的萌芽、活跃、必然自发形成创新型企业成长各个阶段的资金供给和需求。换言之,资金、项目和企业必然相互吸引、互相追逐,资金进来越多,项目和企业也会越来越多;反过来,项目和企业储备越多,资金进来也就越多,两种情形必定是互为因果的。
(三)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培育投资文化和投资人才
近年来,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虽然有所进步,但总不尽如人意。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缺乏健康的股权投资文化,表现就是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没有形成通过投资基金进行集合投资以分散风险、实现专业投资管理的意识。培育健康的股权投资文化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同时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行业自律组织和企业本身都有责任和利益驱动去采取恰当措施维持有利于股权投资发展的文化环境。市场并非没有资源,也不是不需要专业投资人,主要是缺乏成熟的具有行业与业务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缺乏现代化的投资文化。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根据专业人事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规范的风险控制机制,采取集合投资、分散风险和长期投资理念,对于投资的安全性和投资收益必将更有保障。
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各部委、省市政府可以拿出部分财政支出发起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直接开展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引导和放大两个作用,促进创新企业加快成长是核心。“引导”的主要作用在于政府资金有效地释放了投资项目的一些风险,使商业化资本可以较大胆地介入一些政府希望支持的创新型企业,从而推动创新型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资本市场提供优秀的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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