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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行业前景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7:5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医疗机构行业前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医疗机构行业前景

篇1

关键词 基层医院 小切口 小儿腹股沟斜疝 交通性鞘膜积液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7.127

小儿腹股沟斜疝及交通性鞘膜积液,是儿童的常见疾病。所在医院为一级甲等医院,2006~2010年收治腹股沟斜疝和交通性鞘膜积液患儿156例,全部采用小切口(1~1.5cm)疝囊或鞘状突高位结扎术,均手术成功,效果良好,随访无复发病例,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06~2010年收治腹股沟斜疝和交通性鞘膜积液患儿156例,年龄10个月~12岁。腹股沟斜疝102例,男93例,女9例,均为可复性疝(嵌顿性疝患儿手法复位后择期手术);双侧9例,单右侧65例,单左侧28例;其中单侧术后对侧发病16例。交通性鞘膜积液患儿54例,均为男性;右侧35例,左侧19例,无双侧发病。

麻醉:麻醉前30分钟肌注鲁米那及阿托品,建立静脉通道,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再根据患儿年龄肌注氯胺酮或静脉推注氯胺酮及丙泊酚进行复合全麻。

手术方法:麻醉生效后,垫高臀部,常规消毒、铺巾。取腹横纹下1.5cm(相对于腹股沟管中点)横行切口,长1~1.5cm,切开皮肤,纱布压迫止血,取小弯血管钳钝性分离皮下组织,术者左手捏提起切口两侧皮肤,由于小儿腹外斜肌腱膜较薄弱,可形成腱膜下间隙,用血管钳将筋膜层和腱膜刺破,配合牵拉同侧,血管钳轻微横向滑动,感觉触到牵拉有张力精索后,将之轻提至切口;钝性分离提睾肌及精索筋膜,在精索内上侧寻及乳白色疝囊,钳夹提起疝囊壁并切开确认。体中部横断疝囊(疝囊小者亦可全剥离),钝性剥离近端疝囊,直至显露腹膜外脂肪,4号丝线高位8字缝扎疝囊颈,剪除多余疝囊,疝囊颈自然回缩;(鞘膜积液者鞘膜囊内往往残留有积液,向近端游离,可寻及管道状未闭锁鞘状突,游离至高位,予结扎);牵拉精索复位,间断全层缝合皮肤及皮下组织1针。术后手掌压迫腹股沟区6小时。

结 果

所有患儿均手术顺利,出血<1ml,手术时间10~30分钟,平均16分钟,一般术后6小时患者可自行床上或下床活动,术后3天切口拆线,无切口感染病例;23例阴囊型疝患儿出现不同程度阴囊肿胀,随诊全部自行吸收消退,大部分1周内消退。平均住院天数3.2天。术后随访无复发病例。

讨 论

小儿腹股沟斜疝及交通性鞘膜积液发病原因多为鞘状突未闭合。如鞘状突在内环开口较大,小肠、肠系膜等腹腔脏器坠入鞘状突则形成腹股沟斜疝(即先天性斜疝);鞘状突内环口较小,腹腔内液体积流入鞘状突内,形成囊性包快则为交通性鞘膜积液。通常1周岁以上儿童腹股沟疝不可能自愈,建议手术治疗[1]。二者病理基础均为鞘状突未闭,故手术操作上基本相同。婴幼儿在生长过程中腹壁强度多可逐步提高,疝囊高位结扎通常已达到治愈目的[2],故无需行疝修补术。由于该术式非直视下寻找精索,故需一定的经验及操作技巧。难度较大的情况:①阴囊型巨大疝,疝囊壁薄,分离时易撕裂;②最大径<2cm的疝,疝囊较小,难于寻找;③女性缺少牵拉精索的指引,相对难找。总体而言,该手术操作方法简便,所需器械、材料少,经有经验医生指导2~3次即可掌握;手术用时短,降低麻醉风险。微创小切口,手术损伤小,能减轻术后疼痛;术后6小时患儿即可床上或下床活动,避免了幼儿长时间卧床,难以配合,缩短了住院时间,降低了住院费用,减轻经济负担。手术安全性高、效果好。小儿腹股沟斜疝及交通性鞘膜积液临床表现明显,容易诊断,易于在基层社区、农村宣传推广,能为医院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适宜基层医院开展。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云医疗;全科医疗;应用

一、前言

现阶段,云医疗技术在我国各级医疗机构中均应用广泛,即在云计算、3G通信、物联网等多种新媒体技术基础上,有效结合医疗技术,以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为目的一项新型医疗服务,可满足现代化社会发展中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将该项医疗服务用于全科医疗中,具有科学预防疾病、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以及促进护患实时沟通等多项技术优势,实施效果良好。本文笔者主要以脑卒中系统化干预的全科医疗服务为例,探讨了新时期背景下云医疗在全科医疗中的有效应用,现报道如下。

二、云医疗在全科医疗中的应用

1、全科医疗与云医疗系统相结合的技术要点。①详细收集并整合来源于不同医疗机构的数据资料,以患者为中心,以相关健康事件为主要线索,建立健全患者专项疾病的档案存储架构。②科学分析各项重大疾病全科医疗协同服务的需求及其环境特点,并适当借鉴其他行业中较为成熟的云医疗技术设计模式,明确全科医疗协同云医疗系统的技术架构方法及其实践原则,以促进云计算系统的可持续发展。③经专家论证与技术调研,设计并制定云医疗环境下各大医疗机构协同作业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并通过技术抽象,建立和完善可支撑协同作业的应用协议栈。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科医疗与云医疗协同业务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完善患者个人医疗数据授权体系,以便在资源信息共享的前提下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2、临床脑卒中系统化干预的重点内容。首先,医院医护人员需对本院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并明确脑卒中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中的协同医疗需求、协同业务内容及其医疗信息化发展情况,并将其详细整理为以“区域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需求”为主题的调研报告。其次,科学设计区域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云端架构、医疗机构内终端架构以及资料信息采集架构等,制定相应的医疗协同云计算架构设计方案。再次,依照既定的设计方案,针对临床中的脑卒中防治问题,从健康教育、资源共享、疾病筛查、医疗协同业务以及患者自我管理与病情康复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系统功能设计,制定该症患者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功能设计方案,为之后在云系统上合理部署医疗协同SaaS功能提供方便。最后,以J2EE架构为基础,科学开发并运用脑卒中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发挥其区域监测、协同医疗会诊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等医疗服务功能。3、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功能服务的成果与发展前景。1.现阶段研究成果。对于脑卒中病症来讲,目前我国已合理分配或布局了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中关于该症系统化干预的职能以及不同医疗结构之间的相关技术标准与协同服务接口等,并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顺利建立了脑卒中的系统化防控体系,且初步实现了各医院之间“诊疗标准一体化”与“诊疗行为统一化”的双向转诊,以及该症患者由Ⅰ级预防、急诊救治直至Ⅱ级预防的全程无缝管理。同时,当前形势下,我国医疗行业已基本落实了“分级诊疗”精神,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可分别为患者提供不同的医疗保健服务,且医疗协同云计算系统内部可通过资源信息共享,密切监测患者在不同医院的会诊情况及其恢复期的预后情况等。2.发展前景。当前环境下,我国各大医疗机构中关于全科医疗与云医疗技术的有效结合仅限于慢性疾病的医疗管理与医疗合作流程等,其中尤以“双向转诊”较为明显,其研究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未来需重视并加强对“协同会诊”与“患者病情远程监测”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完善以云医疗技术为基础的多元化医疗协同项目,如区域性影像中心、实验室检验中心等,以强化医护人员的进修、远程会诊以及社区小范围内巡诊等内部流程的业务功能。同时,需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医疗优势,建立统一的培训与诊疗中心,在医院内部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医师培训以及全科科研活动等多个方面渗透和拓展云医疗概念,发挥其资源共享优势,并注重全科医疗中医师培训内容与临床标准的统一性,还可开展疾病前期预防与慢性病护理管理等多个科研项目的临床研究活动。总之,于全科医疗系统服务中运用云医疗是非常必要的,当前环境下笔者建议各大医疗机构需结合全科医疗实际情况,于实践医疗服务中适当融入和渗透云计算系统,并不断完善各项医疗服务体系,以加强二者之间的协同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医疗水平。

参考文献

[1]马力,冀瑞俊,王韬,等.云医疗在全科医疗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6,19(07):777-780.

篇3

一、行业的市场规模巨大,但是市场化发展前景不明朗,处于行业转型与改革期

1. 中国的医疗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巨大,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

2. 2000年之前,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体制严重限制了医疗服务行业的市场化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目前面临改革压力;

3. 2000年,随着《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4.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体制改革,中国的医疗服务行业成为资本追逐的热点,越来越多的资本已经进入或准备进入中国的医疗服务行业。

中国医疗卫生市场规模巨大,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中国人均卫生费用和总的卫生费用支出逐步增大,从1978年至2000年间,卫生服务弹性系数平均为一点二,也就是说,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百分之一,卫生总费用相应增长百分之一点二。

据预测,中国的医疗市场有望继续高速增长

1. 人均卫生费用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成正比,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高的国家,人均卫生费用较高;

2. 我国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国家中处于一般水平,有望继续提高;

3.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人均卫生费用将继续增高,在全国人口保持增长的情况下,我国整体医疗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二、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体制长期以来禁止非国有资本对行业的营利性投资行为,限制了行业的集团化与产业化发展

2000年以前,中国的医疗卫生行业体制的部分特点:

1. 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国有机构投资建设医疗机构,并不断给予财政补贴和其他支持;

2. 严格限制非国有资本对医疗机构的投资;

3. 规定所有医疗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除极少数的诊所外),获得收入只能进行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再投入,不得用于投资回报;

4.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方面的政策,同时价格受到严格限制。

通过对营利性资本的行业禁入政策以及医疗机构收入分配、价格的限制,失去了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基础,限制了行业的产业发展及投资热情

三、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行业体制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医疗行业的开放,有利于建立市场竞争体系,提高资源配置、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将是医疗行业改革的方向。

四、2002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拉开了医疗卫生行业体制改革的序幕

2002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部分规定:

1.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2.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3. 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4. 营利性医疗机构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

文件的颁发和实施,使投资于医疗行业获取收益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许可,同时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自主确定服务项目,自主确定服务价格,照章纳税,使医疗行业具备了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条件。

五、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医疗服务行业成为资本追逐的热点,大量资本已经或准备进入医疗行业市场

由于医疗行业极具潜力的投资机会,国内一些知名的企业及投资机构,如上海华源集团、德隆集团、清华紫光、大鹏、联想集团、新希望集团、大连实德集团、伊利公司、中信集团等均有意在医疗行业投资。

国内外的金融机构也极为关注医疗行业的投资动向,一些知名的医疗机构获得了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大额授信。德国、新加坡等政府,也在极力促进本国医疗机构在中国医疗行业的投资。

预测,中国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将逐步引入市场化资源配置手段,以撮高行业效率,丰富医疗服务层次

发达国家医疗产业改革动态

一、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医疗制度

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医疗制度非常接近,只有美国有显著差异,但都有不同程度问题,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努力寻求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的平衡点。

一方面,希望能够确保医疗的平等与质量。另一方面,希望能够提高医疗体系的医疗效率。

美国

美国医疗制度变化:最初的完全市场机制作用――政府与第三方逐渐介入医疗服务市场――重新强调加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

美国政府强调私立医院的发展,对公立的公益性医院的重视不够,这就导致了医疗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很快,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而用于公共卫生的支出只占总支出的3%,在单纯强调医疗产业的市场化后,美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受到影响,医疗卫生机构为了追求利润,一味加大新药研制和针对疑难杂症研究的投资,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英国

英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与美国相反,政府提供了所有医疗福利,但是政府也明显感觉到了巨额医疗投入带来的财政压力,正逐渐向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

英国的医疗制度改革

・原有的国家卫生保健服务体制:国营的医疗体制。

存在的问题:医生属于国家公务员,收入采取薪金制,没有形成促使医疗效率提高的经济激励机制;通常医生把自己本可治疗的病人过多地介绍到其他医院。

・英国的医疗制度改革:1994年实施把市场机制有效的运用到医疗领域。医院不再是国营身份,而是独立核算的公营企业机构。

美英医疗制度改革的启示

尽可能地利用市场机制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否则再好的医疗体制都会难以维持,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

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可能以市场机制解决全部问题。改革就是要探索如何将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医疗服务的支付来源和方式,以及政府的角色转换成为核心问题。

医生既是病人的专家顾问,又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双重角色决定了要处理好医生在医疗服务链中的重要位置。因此处理好医生在医疗服务链条中形成的种种关系已成为改革关注的又一个重点。

世界先进工业国家的医疗制度(新加坡医疗体系模式)

医疗卫生既是服务业,又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由于患者和医院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医疗行业不能完全市场化。对世界各国的医疗体制形态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新加坡医疗模式对于中国有借鉴意义。

在新加坡,政府财政投入已经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社区的医疗服务可以覆盖100%的居民。新加坡医疗机构分两种,一种是个人出资兴办的营利性综合全科医院,一种是政府、慈善机构建立的非营利性医院,另外还有大量的私人医生为居民服务。每个新加坡居民都有自己的医疗保险账号,政府、个人和企业三者共同交纳保险,居民可以用保险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者直接用于医疗消费。

新加坡规定严格的病人就诊逐级转院制度,病人先到社区医院就诊,如果社区医院没有能力治疗,再转到大型的综合医院。当然,私人医生也有转诊和使用医疗保险的权利。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宝贵的医疗资源用于重要的环节,从而克服国内某些大医院、专业医生看“小病”等资源浪费的问题。

中外医疗产业合作的机遇

政策机遇

2003年,卫生部表示“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只直接举办部分公益性医院,包括区域内布局合理的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血站和急救中心以及部分社区服务中心站,其他医院中的国有资本将逐步退出”,这是卫生部官员首次在媒体上提出“抓住两头(区域最好的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放开中间一片”的改革思路。

中国加入WTO之后,医疗产业政策逐渐放开。目前,外资最大占有合资医疗医院的70%,中资为30%,但可以预测,外商独资的医院也为期不远。

中外合作或合资的医疗机构也享有同公立医院同等的法律地位,也可以根据其利益分配机制,划分为非营利性或公益性医院。

市场机遇+管理机遇(一)

市场规模巨大,且快速增长,并且逐步开放的医疗行业,对资本有很强的吸引力,同时由于目前行业整体管理水平落后,存在较大管理提升的空间,对于拥有先进管理技术的外资机构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市场机遇(二)

中国目前面临的情况,一方面是庞大的医疗健康消费市场正在形成,另一方面是国内的医疗建设缺乏资金,融资渠道单一。目前中国对建设医疗机构的投入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4%。中国在医疗建设上的缺口吸引了私人、社会和海外资本的进入。

利益丰厚是国外资本抢摊中国医疗市场的驱动因素。业内人士估算,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一年的营业额一般不会低于4亿元人民币,最高的几家有可能超过10亿元。同时中国每年的卫生支出接近180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3%,这一数字还将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市场潜力巨大。

外资、民营和私人医疗机构将成为医疗市场的生力军,改变中国传统的医疗模式。

资本机遇(并构重组)

资本机遇(上市融资)

外国战略投资资本定将持续增加,国有医院的民营化和股份制趋势将进一步增强。

重组或股份制改制成功的部分医疗机构,将很快在中国及海外资本市场上以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融资。

技术机遇+人才机遇

中外医疗项目的合作,特别是资本项下的合作,有利于市场的共同开发,利益的最大化,无疑大大增强了合作双方的技术交流与提高的动力,希望能以更加优势的医疗技术在竞争中占有优先位置。

技术的交流必然大大增加人才的交流与互换。

各类性质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包括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研发人才等。同时也为各类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挥能力的平台,实现其自我价值。

中国医疗市场的中外合资医院

中国现有200多家合资医院

北京目前共有医疗机构9000多家,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股份制医疗机构却只有25家。也就是说,北京高端医疗服务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空间,所以,外资医院早已瞄准了这个短缺市场。

目前北京已有25家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如和睦家医院、北京国际医疗中心、北京香港国际医务诊所等,其中以妇产科为主的和睦家医院经营状况较好,并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当然,由于受国内医疗体制及投资比例等限制,目前此类医疗机构的规模都不大,基本上只能称之为诊所、社区专科医院,而能够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医院基本没有。

中外医疗产业合作的风险

法律风险

法律法规的缺陷与滞后

立法机构上的缺位、技术上的缺陷、立法内容上的冲突与滞后,使中外医疗项目合作时,缺乏法律保障与依据。

中国目前尚无一个类似《医院法》或《医疗机构管理法》的基本法律。除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医院管理结构与管理条例》、《医疗结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缺乏一个明确医院产权属性的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目前多种产权属性的医疗机构的定义、界定、运作规范及利润分配等均处于一个无法可依的状态。

中国目前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与外资的合作,特别是参与并购重组等资本项下的活动时,仍然缺乏一个明确的操作规则与流程。换言之:还没有制定好游戏规则,故这游戏就变得随心所欲,机会大,风险也就越大。外资并购重组国有医疗机构时,同样面临上述的法律风险。

如其中的土地评估、固定资产评估、品牌评估及市场评估等均无法可依,导致谈判旷日持久、隐患多多。

政策风险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定性――将医院产权属性与医院分类管理的概念混淆,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与政策导向上的错误。

将医院公益性与营利性及营利性的对立化。

对外资医院与民营医院有政策性的歧视与不公正的限制。

政策的不连续性与不透明性。

体制风险

体制风险主要针对国有医疗机构而言。绝大多数情况下,国有医院的院长只是国有资产的运营者,其授权范围、决策权限、财务控制及发展动因等方面均不明确,导致在中外合作谈判时,搞不清楚谈判主体,还有漫长及敏感的请示、等待批复的过程。

当与卫生局直接谈判时,又面临官僚体系、文牍主义、地方利益分割与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大多数时候,卫生局长还得给市长或书记汇报,实在是一个考验耐心的过程。

政策风险

医疗机构人员安置

大部分国有医疗机构是事业单位,其员工没有社会保险,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随着员工身份的变换,应当补缴的社会医疗保险该由哪个机构承担,目前没有相关政策。

土地处理

国有医疗机构的土地是划拨土地,在并购重组后,该部分土地是否需要补缴出让金,如何确定出让金?

税收政策

如果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目前设置为非营利性的,几年之后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其历史收入在税收方面是否存在追溯问题?

政治风险

外资进入中国医疗市场应当重视医疗机构国有化的风险。

医疗行业是一个政府干涉较多的行业。医疗卫生服务是一个商品还是基本人权,医疗行业能否市场化运作是一直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对医疗行业市场化问题存在不同的政策。在中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医疗行业市场化的问题的争议也将始终存在,存在中国在未来进行医疗机构国有化的可能。例如:1948年英国颁布实施国家卫生服务法,推行了医疗机构的国有化浪潮。

管理风险

中外文化背景的差异、组织文化的差异、长期体制差异带来的管理思维惯性差异,都会直接导致管理风险。

管理层共同价值观的认同;

管理层的团结、中高层之间的团队合作;

战略决策的重大失误等。

品牌风险

对国外资本的本性要有足够认识。当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扩张战略有它的三步曲:一是输出设备技术,二是输出资本,三是输出品牌。

品牌输出首先攻击的是市场,重点是攻击需求而不是供给,这样就可以更少地动用本国的资源和资本,主要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人力和资源,生产和提供并非高技术的产品和服务,在当地市场销售,挤占当地市场,压制当地名牌,获取巨额利润。这种超常的经济手段,不仅使我们没有反抗意识,而且釜底抽薪、直接抢夺消费者,诱导他们的消费偏好,从而从根本上占据市场。长期下去,中国自由品牌生存空间令人担忧。

总论

国内医院的转轨进程必将加快,外资、民营及私人医疗机构的经营理念正在对传统医疗模式形成新的挑战。

篇4

【关键词】互联网医疗 监管 发展

1 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1 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提供在线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预约挂号、在线支付、就诊提醒、提取报告单等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以建立移动医疗监测系统,对患者生理参数进行监测,针对性地提供就诊服务,在紧急状况下还会自动发出预警信号,使得互联网医疗更具及时性、便捷性。

1.2 医患信息交流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通过建立数据库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利用,主要提供在线问诊、健康咨询等服务。一些医疗网站邀请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坐诊,为患者提供私人诊疗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如,“好大夫在线”网站作为我国互联网规模较大的医患沟通平台,已经在线注册了3200余家公立医院,拥有大批的医生资源,可提供多种在线医疗服务。

1.3 信息化服务

该类型互联网医疗主要是针对专业医务人员开辟的服务模式,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丰富的药品信息、用药指南、医学计算工具、医学文献等。甚至一些医疗网站还推出了与医院诊疗相关联的应用程序,如杏树林网站为医务人员提供移动查房应用模式,使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查房。同时,该网站还能够向医务人员介绍最新的药品,使医务人员了解药品动态。

2 互联网医疗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互联网医疗发展势头强劲,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盈利模式不完善

由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速度较快,从而使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其发展的步伐,这就造成了现行的法律中对医生在网上行医的资格限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国内互联网的使用群体也并未养成付费使用手机客户端的习惯,自愿支付软件费用的移动设备用户相对较少,通过软件收费的形式进行运营,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所不符。如“好大夫”网站中所提供的几个在线医疗服务产品中,仅有电话咨询一项会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其它服务产品均为免费提供,并且也没有向患者收取必要的问诊费或是挂号费,上述种种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了互联网医疗盈利模式不完善的问题。

2.2 诊疗效果不确定

稳定性不足是当前互联网医疗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的安全隐患相对较大,故此,国内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引入网络移动医疗系统有着多方面的顾虑,大部分机构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并未真正进行实施。

2.3 行业环境不规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行业并未完全开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其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很多医疗单位不愿向社会公开本院的医生及病患信息。由于医疗行业的发展环境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也尚未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到统筹规划当中,医生借助APP向患者提供在线诊断是否涉嫌院外行医也尚无定论,这些种种都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3 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的建议

3.1 加快互联网医疗监管立法

我国要针对互联网医疗领域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规范和指导该行业发展,为强化该行业监管提供政策依据。首先,在监管政策中将移动医疗平台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定期对移动医疗APP进行评估。其次,对移动医疗APP建立风险监管体系,包括入市前申请、资格审查、风险评估等,提高移动医疗APP的市场准入门槛。再次,区分不同医疗应用软件类型,对各类型用途软件进行规范化监管,如临床应用类软件只能提供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交流等应用,而不能提供患者咨询服务;健康咨询类软件只能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健康咨询服务,并提供医前指导意见,而不能对患者病情进行在线诊断。

3.2 建立互联网医疗行业监管机制

我国应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进行监督约束,准确界定互联网医疗行为的概念,对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从事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并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务人员资格和服务权限进行界定,不断提高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此外,我国有关部门还要针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监管的成功经验,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对移动医疗机构和医师服务进行质量控制,从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如,医疗机构的医师要想在医疗网站上提供相关服务,必须获取所在医疗机构的批准, 并要求医师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妥善安排好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工作时间。

3.3 加强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管

我国要针对不同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类型和项目,对从事互联网医疗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将机构资质与人员准入作为监管的重点。具体如下: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办理备案手续,要求从业医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拥有注册执业医师资格。另一方面,审核部门要对提供互联网医疗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要求第三方机构所聘请的医师必须在其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咨询服务,规范第三方机构的运营。

4 结论

总而言之,互联网医疗在我国医疗行业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服务模式,为提高在线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务人员交流学习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力度,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成熟的盈利模式,创建良好的行业运行环境,保障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安其,郑雪倩.我国互联网医疗运行现状――基于3家医院的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6(02):54-56.

[2]周刘芳.网络虚假医疗广告监管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5(12):99-101.

[3]王玲,彭波.互联网时代下的移动医疗APP应用前景与风险防范[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01):39-41.

[4]李宁,李G,王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J].首都医药,2015(04):99-100.

作者简介

刘畅(1983-7),女,重庆市人。硕士学位。现为深圳循证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医学大数据整理分析。

篇5

(1)医院投保主动性的缺乏造成了投保率较低的现状。由于此类保险的种类单调,自身存在不完善之处,缺乏对于各种类型医院的需要;和医院自己处理的医患纠纷相比较,很多医院普遍认为保险费额太高,购买保险并不合算;从事医疗的人员对其了解很少且有差错;投保后的医院仍然存在医疗纠纷;病人对其不信任。(2)保险单位对其缺乏改革的热情。目前,医疗责任险在国内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但是根据国内的发展形势及解决医疗纠纷的需求来看这种险种在我国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拥有如此美好的发展前景,而保险机构却对其发展缺乏激情,分析其原因,主要有:首先,投保率低直接影响了保险单位的盈利,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保险单位的投入激情就会大受打击;其次,缺乏政府财政的主动支持。单靠保险单位很难走出医疗责任险发展的恶性循环。(3)保险单位在医疗责任险的相关规定缺乏规范性。保险单位缺乏对其主动改革,主动研究我国医疗责任的现状和国外相关医疗责任险发展的经验教训,推出新的医疗责任险的险种,改善保险的不合理的条文,并对其运行的条件进行完善,使它们尽量和医院的需求相符合,从而提高医院购买保险的几率,达到使医疗责任险摆脱发展困难的现状。

二、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的社会意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明确界定了医患双方处于事故发生过程之中的权利和义务,其相关规定明显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在新的环境下,医疗责任险制度能够极大地促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医疗纠纷更妥善的得到解决,使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为患者的维权提供更好的途径。医疗责任险利用保险杠杆的调节作用和它风险转嫁的机制,达到医疗保险使承担医疗保险的社会化。首先,使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从业风险得到及时地转嫁,有保险公司来加以负担。其次,保险机构承保的基础是风险评估,它可以从第三方的角度来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和约束,有效的补充了行政监督。最后,医疗责任险的最大作用是把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有效分散了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风险,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避免受到医疗纠纷的困扰提供了条件,从而使他们拜托了后顾之忧,促使他们将全副精力投入到医疗技术的学习与创新之中,最终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同时,医疗责任险庞大的市场需求为保险机构获得巨额利润注入了新的活力。所以,医疗责任险的出现使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广东的保险机构都获益匪浅,形成多赢的局面。

三、完善医疗责任险的策略

(1)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促进医疗责任险的规范运行。因医疗事故而引发诉讼,医疗机构作为事故的主体,应当依法参加,本着更好的行使诉讼权利和解决纠纷的目的,医疗机构要和保险公司、法律专业人员充分合作。当医疗机构了解到可能被时,最好立刻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对法律人员进行相关咨询,并聘请法律人员;他们首先要全面了解案情,进行有关诉讼材料的准备工作;委托法律人员直接参与诉讼。因此,当保险双方在签署保险合同之时,要特别注意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形成共识,以避免在诉讼时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此种纠纷。作为一种较为新颖的保险种类,医疗责任险本身及其相关的市场都还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保险双方的责任权利都需要在不断学习、探索与积累经验教训中完善。一个成熟的产品是保险双方高度配合和深度合作的结果。医疗机构的高层领导可以单独或者采取行业协调活动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按专业、区域或者其他适当进行分类,为医院量身定做一个经济、符合医院要求的保险方案。(2)探讨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疾病的正常转化、并发症和医疗意外等并不属于赔偿的范围,属于免责医疗事故。可正是对着一系列免责条款内容的明确界定,致使医患双方难以沟通理解和激化矛盾。所以,笔者认为若是将免责的医疗事故重新引入赔偿之内,医疗责任险的专家医疗风险的作用就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的医师责任险模式,对于不属于医疗过错的行为进行安慰性的补偿。(3)多方举措,增加医疗责任险的发展渠道。当前,自保型是我国医疗责任险的主要类型,即其保费主要由医院及医务人员来缴付。我国的大部分医院的性质属于国有非盈利性质,而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收入并不多。英国政府采取的投保型的医师责任险模式启示我们要尝试改变投保的方式。笔者认为,国有医院的医疗责任险费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由政府、医务人员及医院承担。这样,既可以促使三方充分认识并承担医疗风险,又可以为政府大致掌握医疗风险发生的情况提供条件,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对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当医疗纠纷产生后,则由保险公司委托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来出面负责协调医患双方的矛盾。负责协调的机构必须拥有保险公司的委托权,人员组成上必须包括相应的临床药学、医学、卫生法学及保险的专业人员。这个机构既是沟通医患双方的桥梁与纽带,又可以作为化解医患纠纷的缓冲地带,它决定能否成功地将医务人员从医疗纠纷中解救出来。此种做法的目的是形成出了纠纷不找医疗机构,而使找保险机构及其委托的调节处理机构的良性的运转机制。不过,现在患者与医院在解决医疗纠纷时第三方的介入持被动和怀疑的态度。这既是多年的思维定势与社会风气的愿意,又因为医疗协调中心因是保险公司所委托的而与其具有相同的利益,造成了医疗纠纷协调中心的运行机制有失于科学性、合法性与公正性,调节纠纷的行为常常激化了矛盾,对解决问题反而不利。(4)建立健全的医疗责任强制险的配套政策。我国对于医疗过失的界定并不明确,因此,应该加快制定和医疗过失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推进相关的医疗改革的政策与措施的完善。我国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改革措施,比如把医疗机构大体划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当前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不受市场机制的调节,但却要负担依照市场原则而推出的医疗责任险费用,承担法院根据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所裁决的民事责任,这对医疗机构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医疗体制改革应该把基本医疗责任险与特殊附加的责任险纳入改革范围之内,尽力从多个角度来综合配套实施。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