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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本的概念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25:0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金融资本的概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金融资本的概念

篇1

国际上唱空中国经济的说法从来没断过,虽然各种说法不断被后来的事实证明错误,不过一些说法,的确可以拿来作为镜鉴。最新唱空中国的说法是贫富差距大,社会秩序固化,中国经济的活力降低。恰在此时,中国启动了金融改革,这恰恰是可以提高中国经济活性的关键。如果用一箱子鱼儿来比喻整体中国经济,金融改革可能就是及时放入这个箱子里的“泥鳅”。

随着近年来楼价上涨带来的各种生活成本提高,年轻人积攒创业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而商品市场的相对饱和,也使得小商小贩的利润日益微薄。即便有好点子、好主意,没有资本而兴叹的事情越来越多,创业难度的增大对于底层人士不断的打击,使得一些人失去信心或者想法,久之便会使得社会秩序凝固而缺乏活力。一位知名经济人士在自己的博客上如是评价改革开放后年轻人的经济处境:改革开放初期,凭借勇气有胆量下海便可以创造财富;后来,如果能承包到工程或者进入地产业的大多能发家;如今,靠自己赚的钱能有个房子已经成了奢望。

在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的成熟市场背景下,西方国家用低廉的零利率,给青年人提供廉价的创业资金,发达的金融体系也能使得优秀的小企业迅速得到金融资本的垂青并成长起来。脸谱网站的扎克伯格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因为失恋后一怒之下创办了小网站贴了前女友的照片数落前女友的是非,并号召别人同样贴上“恶女”的照片,他的网站迅速火了起来。而投资人随之纷纷踏门而来,要求入股。巨额的资金保证了网站后来的发展,壮大。一个被女友抛弃的失恋年轻人便迅速成为有世界影响的人物。

失恋的年轻人在美国成长为脸谱网站的创办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低廉的利率以及生存成本,使得年轻人敢于去借款实现自己的愿望、想法,甚至发泄自己的情绪;资本也因为自由的意志可以迅速分配到需要的地方,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一次资本资源社会分配的改革。

篇2

对于金融自由化,人们一直存在着许多争议。事实上,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具有完全不同的属性和运作模式。金融资本的属性,决定了其投资行为实际上是在追寻高风险。次贷危机爆发的最主要原因,其实就是金融资本这种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偏好。对于许多新兴市场国家来说,非常需要直接投资资本的流入,但是还没有应对高风险游戏的本钱。此时,如果金融投资资本过早地介入,多半会造成当地经济的大起大落。

由于次贷危机恶化,日前美国政府不得不宣布接管“两房”,华尔街继续为自己制造的危机付出惨重的代价。占美国抵押贷款证券半壁江山的“两房”的国有化,释放了华尔街次贷危机最大的风险。虽然次贷危机有望在2008年底或者2009年初得以最充分释放,但是这一过程是很痛苦的。更痛苦的是,全球或许还要准备面对长达几年的经济低迷以及对国际金融市场多年来一直被推崇的某些价值观的痛苦否定。

当国有化成为拯救金融自由化所带来危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这对于一贯以最市场化,特别是在金融领域,一直不遗余力将金融自由化的华尔街模式推举为全球典范的美国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对于无故受伤而成为次贷危机埋单者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则非常有必要在次贷危机中悟出一些什么来,否则学费就白交了。这里,我们暂就金融自由化的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重新思考。

金融自由化的认识误区

事实上,对于金融自由化一直存在着许多争议。但是这些争议有一个误区。

支持方在推动金融资本全球化的时候, 比较多的说法是用国际贸易理论中关于资本的自由流动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结论,强调金融自由化推动资本更大程度的自由流动带来的正面效应,特别是强调对资本流入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正外部效应。这里的似是而非之处在于,国际贸易理论支持的资本自由流动带来多赢的结论,是基于实业投资资本,也就是“直接投资”资本,不是指任意类型的资本,而金融自由化推动的应该是金融资本的全球自由流动。笼统地用“资本”流动的概念,或者借用直接投资概念作为抽象的资本全球流动的理论支持,而没有十分清楚地区别直接投资资本和金融资本以及它们带来的不同的影响,有偷换概念之嫌。

而反对派确实看到金融资本全球流动的负面外部效应,但这些不同观点往往被扭曲成反对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非主流的声音,而没有得到充分的解读和更广泛的讨论。

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完全不同

实际上,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属性和运作模式。因为金融资本流动不能达到实业资本流动的结果,所以国际贸易理论论证的,资本自由流动有利于全球各国经济发展的各种结论,对金融资本的自由流动不能完全成立,至少还有待进一步理论和实践的论证。金融自由化意义下的金融资本自由流动,更不能混同于实业资本的自由流动。

在我看来,实业资本(或者说直接投资资本)与金融资本(或者说证券投资资本)在全球流动时在投资目标、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最后引发的结果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不同。

从直接投资资本的基本属性出发,直接投资资本流入与低工资劳动力结合,将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当地经济的成长。直接投资资本的流入对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不论在任何发展阶段,应该都有积极的意义。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得到论证。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许多跨国公司和港台企业到中国内地来建合资、独资公司,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汽车、家电、复印机、重型机械等一些行业如技术换市场的初衷没有完全实现,但是这些直接投资资本伴随而来或多或少的技术,对推动中国的经济成长是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的。这其中,在全球产业大规模转移浪潮中,来到中国的加工制造业,更是推动中国成为服装、鞋帽、玩具等一般消费品的全球生产基地,使中国变成了全球贸易大国。虽然8亿件衬衫换一架飞机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而且现在出口企业还面对产业升级换代结构调整的阵痛,但是这些实业直接投资资本的贡献应该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金融资本是追求所谓高风险高收益的,它不是通过投资实业、通过创造实业财富的增长来获取资本的社会的平均收益的,这是金融资本与直接投资的实业资本的最根本区别。金融资本的属性,决定了其投资行为实际上是在追寻高风险,因为只有高风险才有高收益,找到了高风险才有可能去“赌”高收益。次贷危机爆发的最主要原因,其实就是金融资本这种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偏好。

警惕金融资本过早流入

对于许多新兴市场国家来说,非常需要直接投资资本的流入,但是还没有能够拥有应对高风险游戏的本钱。此时,如果金融投资资本过早地介入,多半会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造成当地经济的大起大落。

篇3

关键词:生产资本;金融资本;金融危机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7-0042-0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7年底开始的金融海啸,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使之陷入新一轮的衰退,全球股市无一幸免于暴跌的命运。此次金融海啸爆发的直接原因是美国次贷危机,而对于其产生的真正原因,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有公司治理说、国际货币体系失衡说、金融创新过度说、市场自由主义失灵说、信用危机说等,其实这些均只能从表面上解释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生。然而,自从第一次工业革命爆发后,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类经济发展史中从来不乏此类或大或小的金融危机,远期有17世纪30年代的“郁金香热”,18世纪早期的“南海泡沫”和“密西西比泡沫”;近期则有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以及眼下的次贷危机等。几乎每隔10年左右,就有一次危机爆发。这些都不是上述学说所能解释的。

那么究竟是谁一次次地导演了这一场场的金融悲剧,而又究竟是否能够避免悲剧的再次上演呢?我们认为,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的周期性脱离是金融悲剧产生的真正“幕后黑手”;而金融资本的贪婪和人的本性又使得这种悲剧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二、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的关系演变

(一)资本的概念

所谓“资本”是指行为者的某些动机和标准,正是这些动机和标准引导着具有某种特定技能的人(或者雇佣他人)去执行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一种特定的职能。其中生产资本代表着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者(包括运输、贸易和其他提供实现条件的活动)的动机和行为,是财富的真正创造者。金融资本则体现为以货币或者其他账面形式持有财富的那些当事人的标准和行为,是重新配置或分配财富的行为者。二者本是经济实体的不同方面,但由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使得二者职能的分离成为必然,而且二者运行机制也不一致,就埋下了金融危机爆发的种子。

一般来说,金融资本具有流动性高、逐利性强、风险规避手段多等特点;生产资本则由于资产专用性高且难于变现等原因,流动性差、套利成本高和风险规避途径少等特点。在风险面前,由于金融资本在本质上是无根基的,故容易逃离风险;而生产资本由于扎根于所能胜任的领域,甚至扎根于一定的地域,总是不得不面对每一场风暴的洗礼。二者虽然存在上述诸多区别,但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大多数时候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的,而这种互动关系并非总是能保持下去,在有些时候二者会产生离心化运动,这也是金融泡沫产生之时。

(二)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间的互动关系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以技术革命或创新主要形式的生产资本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技术变迁并非是连续的和随机的,而是一种跨越式的发展路径。每一次技术革命的发生,不仅提供新的技术产品、技术原理和技术规范等“硬性工具”,还将会使组织原则及制度、实践模式乃至社会文化和人的意识形态等“软性工具”发生重大改变,技术革命的这种双重性质被人们称之为“技术-经济范式”(Per-ez,1985;Freeman和Perez,1988)。因此,技术革命的发生必然伴随着新产品、新行业和新基础设施的爆炸性发展,以及新技术-经济范式的产生和扩散,同时使得资本的相对价格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商界人士、投资者和消费者等在个人决策及社会互动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作用。

每一次技术革命一般要先后经历爆发、狂热、协同和成熟四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二者间的关系也不一样(见图1)。

1 导入期早期――爆发阶段:技术革命的开始到来,应用新兴技术的企业获得超额利润,金融资本逐渐抛弃利润微薄的旧生产资本,不断涌向新的生产资本,并开发出适当的新金融工具支持它。然而不久,金融资本便会发现新兴技术部门毕竟只占经济体的一小部分,很难维持高收益的习惯性预期。于是,金融资本就会变得极富“创造性”,从房地产到艺术绘画,从敌意收购到衍生工具等,开始漫无边际的金融创新。

2 导入期中晚期――狂热阶段:一方面,金融资本为新范式基础设施的巨大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另一方面,金融资本进一步脱离服务于生产资本的中介角色这一运行轨道,新生产资本沦为金融资本操纵和投机的对象,二者几乎完全对立。此时,在这个资本收益、房地产泡沫和国际游资盛行的世界中,为逃避价格竞争的并购狂潮四起,新部门的过度融资现象比比皆是,真实价值的概念被抛弃,账面财富与真实财富之间,真实利润或红利与资本收益之间的比例越来越失调,资产泡沫迅速膨胀,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的断裂程度达到极点。然而,这种幻觉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泡沫总是要破灭的。

3 展开期早期――协同阶段:泡沫破裂后,疯狂的金融资本被迫回到现实,与生产资本重新耦合,生产资本被明确视为财富的创造者。金融资本从服务于生产资本的过程中获取自己的利润份额,二者共同扩张,从而促进财富的真实增长。

4 展开期晚期――成熟阶段:此时,新产品和技术体系的生命周期明显缩短,新投资机会逐渐变少,为提高生产率所作的投资越来越没有成效,新的盈利机会难以把握,追求规模经济的兼并潮兴起。利润从境况不佳的经济中和依然活跃的企业和部门流出,由于获得丰厚回报的投资机会日益减少而成为“闲置资金”。金融资本承受的压力迫使其寻找新的利润源,如贷给遥远地区和投向新技术开发,前者会导致债务危机,后者则孕育着下一次浪潮的到来。

三、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源

当前金融危机的爆发正是世纪之交互联网泡沫的继续或者说是延伸。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兴技术――互联网络的兴起,影响并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行为方式等几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处于互联网技术革命爆发期的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由于丰厚的利润使网络行业获得了不少金融资本的青睐,围绕着互联网通讯的金融创新工具也不断涌现,风投活动盛极一时,硅谷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期间,与网络相关的行业基础设施得到大力发展,出现了一些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快速成长起来的跨国巨头,如微软、雅虎、甲骨文和亚马逊等,金融资本以一种间接但极为重要的方式推动了互联网技术革命的进程。

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的狂热期,网络行业的暴利吸引了大量前期累积的闲置金融资本的涌入,从而致使一方面网络行业过度投资现象开始出现并日趋严重,1995~2000年仅网络经济就为美国每年增加了超过5000亿美元的产值,每

年提供了超过230万个就业机会,并以每年60%的年增长率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网络行业投资机会的减少意味着高收益机会的减少,不满足于此的金融资本发展出各种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以钱生钱,开始脱离生产资本的运行轨道,踏上了独自起飞的“非理性繁荣快车”。金融资本在爆发期所积累的信心空前膨胀,开始操纵并主宰生产资本的命运,兼并浪潮接踵而来,行业垄断逐步显现,它的直接利益支配着整个体系的运作。此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分离,金融与生产相分离,经济力量和调节框架之间的裂痕也逐渐扩大,而任何管制的尝试被认为是阻碍了财富增长的道路。这种新的钱生钱的能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网络泡沫不断被吹大,其主要表现为以网络股为先锋的股市空前繁荣。在互联网泡沫高峰期,美国股市市盈率约40左右,远远高于正常水平。以高科技股为主要代表的NAS-DAQ连创历史新高,高科技股约占美国股市市值比例的40%以上。于是,在导入期尾声出现了一个针对互联网技术和通讯网络基础设施疯狂投资的阶段,它刺激着股市走向繁荣,并最终形成泡沫。

资产价格泡沫总有一天会以各种形式破裂。NASDAQ指数在2000年3月冲至创纪录的5048点后,标志着达到互联网泡沫的最高峰。次月3日,NASDAQ暴跌349.15点,比3月份的最高点下跌了16%;到年底,NASDAQ相比最高点下跌51.1%,创下其开市71年来最大的年跌幅。另外,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的平均值也出现了10年来的第一次下跌,年下跌6.2%。随后,雅虎等公司收入急剧下滑,大量互联网公司倒闭,全球IT泡沫开始破灭。

一般来说,泡沫的破裂必然伴随着经济的衰退,同时金融资本也应该回归到服务于生产资本的中介者角色的现实中来,使账面价值与真实价值重新取得一致。而走出衰退时间的长短则取决于政府当局建立和引导制度变革的社会能力和政治能力。为了扭转IT泡沫破灭后美国经济的颓势,美联储采取了以降息为主要手段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到2003年6月25日,连续13次降息后,美联储将联邦基金利率下调至1%,创下45年来最低水平。低利率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资金成本的下降,刺激储蓄率本来就低、消费观念超前的美国消费者积极购买各种消费品,包括房产等耐用消费品等,从而导致美国房价急剧上升。根据Case-Shiller指数,从2000年开始到次贷发生前的2006年中期,美国10大城市房价累计上涨了126.3%。

另外,网络狂热期间培育起来的衍生品创新浪潮并没有在泡沫破裂后得到有效管制,而是继续大行其道,逐利性投机资本迅猛增长,市场投机气氛愈来愈浓。2006年,全球流动性最大的对冲基金规模超过1.5万亿美元,基金只数发展到近1万只,基金管理资产达1.2兆亿美元。而道德伦理的软化和金融活动的不透明,会极大地助长狂热期金融资本的自信心和嚣张气焰。许多金融创新工具利用法律漏洞来逃避监管,如寻求不被纳入存款的资金,以降低准备金率,或者通过操作表外金融中介业务从而收取佣金的诸多新方式(Strange,1998)。尽管2001年安然公司的倒塌和2002年世通公司的破产,让美国政府加强了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但并无多大改观。在华尔街创造的房屋次贷产品链条中,从R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ABS(资产支持债券)、CDO(担保债务权证)到CDS(信用违约互换)等,信用不断放大,风险层层转移、层层掩盖、逐渐累积,金融资本(衍生品)离生产资本(房产)越来越远,直至金融危机的最后爆发。

由此可见,网络泡沫的破裂,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断裂后的重新耦合只是体现在网络通讯行业(也许此时只有该行业的泡沫最引人关注,而其他行业的泡沫还不明显)。由于过分关注经济增长目标,调整时忽略了在诸如房产等行业中,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的离心化趋势,导致泡沫在该行业中继续滋生放大,最后引发了席卷全球的华尔街风暴。

虽然这次金融海啸的发源地远在美国,但对于一直在努力寻求融入全球化市场、当前外贸依存度高达60%的中国来说,它通过出口贸易、资本流动以及心理预期等三个主要渠道传染进来,令国内市场感觉到了明显的震感,从而加大了国内A股市场下跌的速度和深度、对外出口明显减速等。

四、结论与启示

篇4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被引入金融法学,就会凸显道德维度与法律思维之间的错位。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思考问题的立场和目的都符合法治精神。[10]以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金融市场,是金融法学最基本的知识特性。而一旦以法律思维审视“金融道德风险论”,便会发现其存在以下困境。

(一)“金融道德风险”存在定性难题

“金融道德风险论”在对“金融道德风险”的概念、类型及原因等进行分析时,往往顾此失彼。比如,梅世云提出“社会性道德风险”的概念,认为“社会性道德风险”有体制引发型、政策引发型甚至腐败引发型等几类。[11]那么,既然是体制、政策甚至腐败引发了风险,为何不能称之为“体制风险”、“政策风险”或“腐败风险”呢?即使这些风险也可以从道德维度进行解读,但把其他视角几乎全部纳入道德维度之下却有失偏颇。更明显的是,他认为,“法制不健全……也是形成金融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5],既如此,为何该风险不能称之为“金融法律风险”呢?因为金融市场会经常遇到法律跟进不及时或法律之废、立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再者,如果存在“金融道德风险”,也只能归因于道德,因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区别,而“若将一切道德的责任,尽行化为法律的责任,那便等于毁灭道德”[12](P402)。可见,此时“金融道德风险”面临难以定性的难题。

(二)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难以确立

“金融道德风险论”努力从道德维度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如果仅从表面现象看,金融风险的确与道德危机如影相随:随着金融市场多个交易环节资金链条的断裂,欺诈和不遵守契约的行为开始盛行,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金融风险,最终导致金融危机。但是,这并不表明,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包含在道德逻辑之中。事实上,个别或少数金融交易中的“败德”行为,即使在金融市场稳定时期也是存在的。而在此次世界性金融危机中,“大而不能倒”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巨头被认为是危机的始作俑者。但如果据此认为,危机源于这些金融大鳄的道德因素,那就会与事实明显矛盾。因为,“数十年来,美国‘华尔街’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中心和楷模,引领着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13]。这说明,人们一旦从道德维度追溯金融危机的根源,并期望以此确立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会脱离事实。所以,当“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失灵中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从而希望从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中走向法律思维时,其结果只能是,对这种道德批判得愈猛烈,距离法律就愈远。

(三)金融法学难以自我证成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变为一种法学立场,就会使法律思维屈从于道德维度的叙说方式,不仅会造成金融法学知识特性的弱化,而且无法使金融法学完成自我证成。道德不能限定风险。风险与道德都是金融市场的一个侧面,道德并不基于风险而存在,风险也不会因为道德而出现。风险与道德具有同样的现实依据,道德不能作为一种必然的标准来限制或决定风险,风险也没有必然的义务体现该种道德。而风险之所以不会、也不能够固定、单一地指向某种道德,其与道德的主体性有关。道德主体的复杂性、多元性甚至利益的对抗性(源于社会分层),使道德分化为不同的观念体系,呈现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此时,道德批判就只能成为道德批判者对其他道德主体的批判。但是,不管人们对金融风险进行怎样的道德批判,都无法改变金融风险所具有的道德属性,即只要不改变金融风险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就无法改变其所体现的道德逻辑。比如,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尽管代表“99%”的民众对代表“1%”的华尔街金融寡头进行了持续的道德声讨,但是,金融家们绝不会因此而改变其道德逻辑,因为自己为股东谋利就是其最大的道德。所以,不是金融风险没有体现道德,而是没有体现“金融道德风险论”主张的那种道德而已。如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自然苍白无力,金融法学理论体系也就难以建立。

(四)受制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缺陷

金融法学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在研究范式上以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基础。但“金融道德风险论”却遵循个人主义方法论。当然,如果孤立地看待一个具体的金融风险事件,的确与交易相对人背弃商业道德有关。但是,当金融交易关系中的人们普遍采取欺诈、不遵守契约等机会主义行为方式时,个人主义方法论就难以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例如,近些年我国多地发生恶意逃债、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现象,就不能仅仅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去解读。就某种社会科学而言,“只有当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超越于个体的社会组织时,经济学才有了其研究的对象……个体的节约行为或者其他任何改善自己生存状况的努力,只要是孤立进行的,都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14],金融法学亦如此。同时,不论何种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只要还停留在偶然发生或个别调整的阶段,而未体现出一定的普遍性、系统性和规律性,其解决情势还未形成社会立法需要,就不足以引起金融法学的注意。而一旦某类金融风险体现为一种社会利益诉求,就表明该类金融风险已经超出了个人主义的范畴,金融法学才有可能从其普遍性中把握规律性,从而担当起指导立法实践的时代责任。而“金融道德风险论”中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显然限制了金融法学的理论视域。之所以存在这种方法论瑕疵,与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密切相关,因为在新自由主义那里,“个人失败基本被归结于个体自己的过失”

二、“金融道德风险”的实质

金融法学对“金融道德风险”的贸然引入,之所以使自身陷入困境,在于其回避了“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性问题。这种不“追根溯源”的实用主义后果是,当理论不能从简单的假设和推理中找到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根源时,竟然发现道德始终在金融风险中显露身影,因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道德当成金融风险的“罪魁祸首”,进而将道德视为当今世界之最大祸害。因此,只有从“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这一核心问题入手,才能揭开“金融道德风险”这一貌似强大的“外壳”之下所掩盖的真实世界。金融风险与金融资本相联系。金融风险是指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在未来时期内,其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风险其实就是金融资本的经营风险,即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因各种原因出现经营不善、利润减损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作为人的一种经济性存在方式,金融资本具有自己独特的道德逻辑,这种逻辑体现着“以钱生钱”的利润最大化动机或目的。可以说,赢利就是金融资本的最大道德。由此,“金融道德风险”只是被人为地虚化为道德侵害的金融资本的赢利风险。所以,这种侵害不可能是道德范畴内的侵害,而是可以量度的、表现为一定物质利益损失的经济侵害。[16](P19)于是,无论人们多么不情愿地向金融资本经营者支付对价,或者多么希望违背道德的铁律(如借钱不想还)而又无奈于法律的强制,但只要这种对价最终得以支付,就不会在道德上遭受谴责,也就不存在“金融道德风险”。因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实际上体现了金融资本的道德主体性立场,客观上担当着掩盖金融资本趋利本性的理论角色。可见,不是从可以经验地、具体地把握金融风险实质的社会存在———金融资本出发,而是从主观的、抽象的社会意识形式———道德出发去分析金融风险,显然是舍本逐末。当然,金融资本的历史合理性包含在产生它的社会条件之中,无论是对金融风险的道德幻化,还是对金融道德的人性批判,都改变不了金融资本的趋利本性。因此,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的而不是人的内在规定性。历史地看,通过市场竞争争夺利润是金融资本的存在方式,而这种竞争不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道德”,它从来就是一部充满欺诈、倾轧甚至掠夺的历史。[17](P130)所以,不惜以“败德”制造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内在的运动逻辑,而人一旦为金融资本所界定,并变成其执行人,便具备了这种本性。漂流的殖民主义者———鲁滨逊,一爬上孤岛就失去这种本性,因为客观上,他远离了资本,此时金币对他毫无意义。所以,无论他的道德多么败坏,再多的金币也不可能使他制造“金融道德风险”,因为从他人之处获取利润的机会是不存在的。在这个金币都成为无用物的荒岛、金融资本对人来说已经不存在时,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源才能消除。显然,这不是道德的功劳,而是金融资本的投机逻辑随着资本的社会条件的消失而消失了。所以,与其说金融风险距离道德很近,毋宁说金融风险距离金融资本的利润更近。而愈是把道德置于历史的前台,就愈发说明,金融资本把自己的投机本质隐藏得更深了。

三、对“金融道德风险论”的法理批判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方面将金融风险归因于个人的“败德”;另一方面将解决路径寄望于普遍适用的法律,这种相悖的逻辑进路,反映出道德维度本身潜藏着其所无法应对的路径局限,凸显着与法律思维之间的根本冲突。道德维度不能当然地完成向法律思维的转换。金融风险属于客观存在的范畴,而金融活动中的道德观念则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同时,只有导致金融风险的客观条件生成,从道德维度观察该风险才有现实意义。而这种客观条件一旦存在,金融风险就不是道德所能够约束的,因为,道德是依靠自律得以实施的规则;而在金融利益冲突面前,只有通过立法,进行国家强制,才能从根本上迟缓、阻滞以至避免这些风险。这是缘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能真实干预到资源配置的过程,能对金融市场关系中的利益矛盾进行强制克服或调整,从而对产生金融风险的社会条件进行控制。同时,法律是一种他律性规则,这种规则一旦生效,就具有了相对于交易行为人意志的独立性和国家意志性,并依靠一整套国家运行机制,对其经济利益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果;而道德则不同,虽然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其实施不仅要依靠社会舆论,更需要行为者内在的自觉力量。金融交易属于典型的资本套利活动甚至“零和游戏”,其特点是交易双方都以其利益最大化为企求,而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必然出现“囚徒困境”。这说明,交易双方的利益矛盾具有难以调和的性质,依靠道德自律来避免或减少这种冲突是靠不住的,而金融风险的根源恰恰就包含在这种冲突之中。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维度寻找金融法得以产生的逻辑正当性,明显面临着无法从道德维度向法律思维过渡与转换的难题。毋庸置疑,道德也是历史的一种理性,它的特殊性在于,道德可以内化为人之理性自觉,使人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调整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但是,作为自律性规范,道德在利益冲突面前常常失灵。不过,这并不表明可以弥补道德调整之不足的法律根源于道德失灵。显然,“金融道德风险论”把看问题的角度当成问题本身,或者说,把看问题的立场作为问题的根源,似“盲人摸象”———从金融风险的道德属性去感知对象,由此认为金融法的现实依据隐含在道德失灵之中。但是,如果把金融风险看成人内心道德观念的结果,就需要从改造人的道德观念入手,用道德机制加以解决,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最终要依赖道德之外的制度,那只能认为问题的真正原因在于人观念之外的因素,这种因素正是法律治理的客观依据。正如列宁在批判民粹主义时所言,民粹主义仅仅认为,“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消除‘奸诈之徒’”,但是,“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18](P312)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只看到个体意义上的“奸诈之徒”,而看不到整体意义上“奸诈”的资本道德,自然只能停留于对个体性道德的批判,无法揭示金融风险内在的一般性,从而无法上升到整体主义的法律思维立场。事实表明,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都在通过完善立法以积极应对和化解金融风险。比如,为应对危机,美国政府积极推动金融制度改革,这项改革被称作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产业最彻底的改革。奥巴马于2010年7月签署的《金融改革法案》,是美国70多年来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可见,为了防止金融资本的趋利行为给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风险,法律再次成为金融风险治理的主要方式。“金融道德风险论”显然与这一基本事实不符。

四、结语

篇5

一、企业金融资本经营的概念及特征

企业的金融资本主要以有价证券为表现方式,如股票、债券等,也可以是指企业所持有的可以用于交易的一些商品或其他种类的合约,如期货合约等。它是与企业资本相对应的资本形态。

企业金融资本经营就是指企业以金融资本为对象而进行的一系列资本经营活动。它一般不涉及企业的厂房、原材料、设备等具体实物运作。企业在从事金融资本经营活动时,自身并没有直接参加生产经营活动,而只是通过买卖有价证券或者期货合约等来进行资本的运作。所以,企业金融资本经营活动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有价证券的价格波动以及其本身的固定报酬所形成的收获。企业金融资本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以金融资本的买卖活动为手段和途径,通过一定的运作方法和技巧,使自身所持有的各种类型的金融资本升值,从而达到资本增值。

企业金融资本经营与实业资本运营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经营所需的资本额较少

实业资本运营,尤其是项目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活动,往往都要求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而对于企业的金融资本经营,只需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有价证券或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即可从事金融资本的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量相对实业资本来说较少,大多数企业都能够承受。所以,金融资本经营是一种适合于大多数企业进行的资本运作方式。

2.资本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

金融资本投资经营的结果主要体现在企业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上,而这些证券又都是可以随时变现、随时充当支付手段的媒介。由于企业的金融资本在经营活动中,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也就使企业在从事金融资本运作时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和决策空间。换言之,一旦企业察觉到形势有变或者有了新的经营意图,它可以较方便地将资产变现或者转移出来,以及时满足企业的需要。

3.心理因素的影响巨大

社会心理因素对各种资本经营方式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造成经营行为和经营效果的偏差,而这些影响一般都具有间歇性和偶性发的特点。但在金融资本经营中,心理因素却是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比如,当证券投资者预感到一种证券价格将要发生变动时,他就会依据自己的心理判断抢先做出行动。当这种意识为多数人所共有时,则会形成集体的“抢先”意识。这种共有的意识构成了证券市场每时每刻的心理潮流,并常常会由此引发价格的剧烈波动,而这种现象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的心理动荡。

4.经营收益的不稳定性

金融资本经营是一项既涉及企业自身条件,又受外部宏观环境因素干扰的活动。企业的自身条件有:企业的资金实力、决策人员的能力、企业所具有的金融资本经营的经验和技巧等;而企业外部宏观环境因素诸多,如国家的经济形势,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国民经济增长水平,居民收入等。这样就使企业金融资本的经营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造成其收益的不稳定性。另外,金融资本经营的收益主要是通过有价证券价格的变动来获取的,由于证券交易市场上价格的频繁变化,企业收益发生波动也是必然的。

二、金融资本经营的技术操作原则

1.经营目标明确,制定投资计划

要使企业的金融资本经营取得成效,应首先确定一个明确的目标,在确定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以避免投资经营的盲目性,保证预期投资效果的实现。企业在拟定投资经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1)资金的来源与稳定性。(2)投资收益的获取方式,是以股票投资经营为主,还是以债券投资经营为主。(3)处理好可获得的信息,把握机会。

2.组合投资经营,分散投资风险

在金融资本经营过程中,收益和风险是紧密相连的。在风险已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投资报酬最高,或在报酬已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使风险最小,这是金融资本经营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企业在金融资本经营进程中,要实行组合投资经营,即将各种不同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合理搭配起来,以分散企业的投资经营风险。一般是将企业的金融资本分为三部分: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债券或优先股;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具有成长性的普通股;另一部分应作为准备金,以待更好的投资机会或用来弥补意外损失。

3.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原则

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靠人来进行的,人的潜能最大,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资本要素。金融资本运作是一项需要高度智慧性劳动的复杂工作。因而,投资决策者必须具有扎实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一定的经营能力,能够把握住金融资本经营的有利时机,做出成熟的决策。

4.机会成本最小原则

在金融资本经营交易市场上,资本的经营方向是可变的。资本要不断地从那些盈利性低的部门退出,进入盈利性较高的领域,以使金融资本运营的机会成本最小。要做到这一点,投资者应该理智、慎重,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对各种类型的经营方式做认真比较的基础上,选择最适合的动作对象和方式。

三、如何选择金融资本经营对象

企业金融资本经营最常见的方式有三种,即股票交易、债券交易、期货和期权交易。金融资本经营对象的选择,主要是指企业选择何种金融资本经营方式的过程,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风险因素

在金融资本经营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由于其财力、物力和人力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也不一样,这就要求企业在金融资本经营中,在充分了解自身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风险适度的投资经营对象。风险与收益一般成正比例关系,即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但也不排除会有低风险高收益和高风险低收益的情况。企业在选择投资经营对象时,应注意各种不同经营对象的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保证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有相应的收益相匹配。

2.变现因素

由于证券构成企业金融资本的主体,所以金融资本的流动性主要表现在证券的变现能力上。在没有二级市场的情况下,证券的流动性取决于证券的偿还期限,期限越短,流动性越强;如果存在二级市场,证券的流动性则主要取决于二级市场的发达程度和某种证券的热度。

3.收益因素

追求高收益是大多数投资者的最终目的,但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必须要充分考虑价格、手续费、现金等因素,以期在成本——收益原则下,选择出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对象。

4.便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