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24: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经济的发展让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有了极大的满足,同时,对居住、娱乐、环境等方面也有了新的要求,从而也提供给建筑业更多的发展机会。如今,城市建筑工程越来越高档,规模越来越大。但是,随着建筑工程的复杂化和大型化,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不小的施工难度和安全问题,尤其是消防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在建设过程中,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招募的人员较多,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员往往只注重赶进度,将消防安全置于脑后,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前些年合肥市新华书店违章电焊引发火灾即是如此。
(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监理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质量,忽视施工安全;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只求施工进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且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往往把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设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三)工地违章用火、用电导致火灾发生
施工现场一般都离不开电焊、气割等,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消防基本常识的掌握,导致火灾隐患较多,表现在:①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极易引起电线短路;②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和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③在焊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飞溅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焊割作业时的热传导,也会引起火灾,施工人员焊割前不对焊割作业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清理,也极易引起火灾。
(四)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由于施工队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而忽视安全,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大都是个摆设,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离建筑工地距离有几百米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取水扑救。此外,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设计单位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旋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监理单位要依法按规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公安消防部门应发挥专业消防管理力量的优势
从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监督管理、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方面来抓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要抓好建筑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全面构建“防火墙”工程.以提高“四个能力”为契机,这其中要抓好对建设行政部门的质监,安监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发挥他们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的优势.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认真地对建设场地的火和电等进行管控
一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其次在工人的住宿区和库房等区域要设置非常显著的安全提示信息,比如严禁吸烟等规定;第三,做好场地所有的工种和区域间的配合活动,确保不会因为重叠活动而导致灾情出现。同时,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随时查看线路和装置等的运作状态,防止出现不合理的拉扯线路的情况发生。
(四)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外部监督和管理
首先,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应在源头加强控制管理,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在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还应对工程建设应具有的安全保障举措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应落实监督,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满足施工安全条件的情况,消防部门必须勒令施工单位根据安全责任制和相关法律依法整改。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是很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问题的,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做好这项艰巨的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温坤艺.施工现场火灾隐患与防范管理措施分析[J]. 价值工程. 2010(06)
[2] 孙睿.浅谈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管理[J]. 科协论坛(下半月). 2011(01)
[3] 程军廷.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8(12)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 包括市政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二)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
(四)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保卫组织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消防干部的确定和更换,应报当地区、 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六条 消防干部的职责:
(一)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 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三)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 填发《火险隐患通知单》,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四)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六)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应规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本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接受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火灾危险性小的建设工程,以及乡村的建筑工程外, 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均须在开工前1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市消防局审批: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单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三)大型能源、电讯、交通枢纽等市政工程。
(四)市消防局认定应当审批的其他工程。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区、 县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一)单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不足3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
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须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位置、建筑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二)生产、生活用火区(如锅炉房、沥青锅、 茶炉房、厨房等)位置。
(三)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
(四)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
(五)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
(六)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 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 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 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 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 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十一条 对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或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险隐患,经消防监督机关指出后,不按期整改的, 消防监督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改进;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安全防范研究;
【 abstract 】 in universit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trengthen capital and management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necessary.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should improv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the establishm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enrich the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s,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existing enterprise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 be in the qualification grade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license for project management business.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relevant practice to innovative research.
【 keywords 】 universit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afety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1.1业务范围
(1)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2)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3)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4)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5)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6)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7)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1.2监督管理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行为规则,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健康发展。
2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规划
2.1安全规划的内容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划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基础,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考虑安全工作系统的整体性、目的性、开放性、预防性和技术经济性的特点,重点采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措施,合理调配安全资源投入,协调安全与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目标关系,它是为适应现阶段安全工作重要地位和面临的困境而提出的,以安全目标为主线,为项目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安全保障的实施性规划。项目安全管理系统涵盖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消防保卫等诸多方面,具有整体性、目的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具体实践中必须把工程系统和环境系统及社会系统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考量,制定并积极落实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的综合性、完整、全面的总体计划。分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规划,就是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计划、规范、控制的一系列方法。
2.2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及评估
目前安全规划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工程造价偏低、安全投入不足与日益提高的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之间的矛盾。为低造价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之间找到一个良好的契合点是每一个施工企业必须破解的难题。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危险源,是指建设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及物质损坏、环境破坏等意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等的不安全意识、情绪和行为;机具、材料、施工设施及辅助设施等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气候、季节及地质条件等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这些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鉴于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及影响因素诸多,危险源转变为破坏力的机理复杂,传统的经验控制型及过程控制型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的能量载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显而易见第一类危险源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发生并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其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3工程项目管理中安全对策
3.1提高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重大危险源,针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3.2关注过程控制
过程安全监控的对象包括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目标、指标、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相关文件控制等诸多方面。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是安全工作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在项目管理规划中必须高度重视对于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持续改进。
3.3协调各方关系
项目安全管理规划在关注安全工作的同时,注重协调安全工作与进度、成本、质量之间的关系。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与安全工作的关系相当密切。项目安全工作耗费的工时多在非关键线路上,一般情况下对于进度的影响不明显,但在工期紧、多单位同时开工、多工种穿插作业时,因安全防护、临水临电进度与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冲突,将会对工期造成不良影响。
3.4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应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参考文献:
1陈剑雄等.高掺量复合矿物掺合料自密实混凝土耐久性研究.混凝土,2005(1)
2温世忆等.高流态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的研制及应用.粉煤灰综合利用,2005(4)
3吴建琪等.智能建筑初探[J].陕西建筑,2005(5)4-5
分析上述典型火灾案例,不难看出,违章用火用电是施工现场火灾频发的主要直接原因,但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才是导致火势蔓延、酿成大灾的内在原因。
1.1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跟随施工进度的临时性用电多,且安装不规范;工人宿舍、食堂等电线、插座私拉乱接现象比较严重,电炉、火炉、液化石油气等被普遍使用;电、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时的现场防护、可燃物清理等措施不落实;电焊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吸烟、烟头乱扔等问题十分严重。
1.2易燃可燃物品多且乱工棚、仓库、食堂等临时性建筑多由木材、竹子、油毡、聚氨酯夹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多为可燃物;混凝土早强剂、防冻剂亚硝酸钠,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防腐材料,油漆、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可燃物大量使用。并且,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相互毗邻,导致施工现场火灾荷载大,且一旦起火极易火烧连营。
1.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灭火器或配备数量不足,还有的因害怕丢失、损坏而将灭火器锁起来或几种存放,导致使用不便;施工现场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无消防水源或压力不足现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现场不能按要求随进度敷设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者敷设了但无水、无相关器材。
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对消防安全不重视,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均不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每日巡查、定期检查、用火审批、现场防护、入场培训、定期演练等消防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
1.5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很多施工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同时,建筑工人多数来自农村且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又极少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知识和逃生自纠能力差,加之大量工人集中居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预防的对策措施
2.1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组织,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在各班组、工段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同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以下简称《规范》),对施工现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消防技术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总平面部局,满足各项防火间距要求,配备、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加强日常防火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具体技术要求不再赘述)。
2.3细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常识等。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逃生路线等。要特别注重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动火审批、现场防火等制度,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对策
前言:
现阶段,由于工程建设中消防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相关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使得建筑物的致灾因素增多,极大地增加了建筑物火灾隐患地发生率,为了改善这一现状,加强建设工程源头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日常监督已经成为现阶段非常重要且极其紧迫的任务。
正文:
一、现存问题
1、前期监管不到位
现阶段部分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扶持工程或是招商引资工程往往会以任务重工期紧等原因为借口,在没有得到工程施工许可的状况之下便已经开始建设施工,甚至部分工程都竣工完成或是投入使用,都仍然没有消防审核意见书,导致施工前期缺失监管。在图纸设计方面部分单位完全依据企业需要进行设计,而未能严格遵守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也有的企业和单位对消防审核意见书中涉及的问题敷衍了事,仅仅对图纸做简单变更和书面回复,而在现实施工过程中依然我行我素,抱有侥幸心理,从而使得消防审核形式化,失去消防管理的根本目的。部分单位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工程时,无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缩短防火间距,或是忽略消防车通道的建设,进而导致其建成的建筑藏有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
2、监管责任未能完全落实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随意占用公共消防车道、盲目增加建筑高度,甚至对建筑原来的使用性质和平面布局进行随意改动,导致竣工工程与该单位申报工程存在很大的差别。少数设计单位意欲谋求更高的经济收益无视消防安全,对建设单位给出的要求一味迎合,忽略工程实际情况,明知部分设计无法实际实施,却仍然弄虚作假。部分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投机取巧,对隐秘工程试图偷工减料,以谋求蝇头小利,如肆意更改消防管道口径、更换耐火等级低的电器线路、减少防火涂料的使用等等,这一系列不良举措都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除此之外,很多监理单位形同虚设,其中的监理人员专业能力往往较差,素质水平也不高,再加上经济利益的诱导,使其难以担负起监理工作。
3、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不到位
现阶段存在部分单位关于建筑消防设备管理的意识不足,为了节约工程投资在建设初期选择建筑消防产品的时候,片面追求低价,而偏向于廉价且质量较差的产品,而这种消防产品投入运行之后,便很可能随时发生故障。某些建设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往往会受到建设成本的制约,使得消防安全管理的专职队伍很难组织建立起来,未能完全按照消防相关要求制定管理和维修等制度,少数单位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往往在执行上不够严格,且未能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检查、清洗或是维护等工作,除此之外,负责消防设施维保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较差,虽然有过相关消防安全培训,但往往实践经验较少,一旦突发安全事故,却很难可以快速正确的对事故进行处理。
二、改善对策
1、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源头管控
首先,消防部门应该安排人员进入城乡各级建设规划委员会,从而督促其主管部门在对新城开发或是旧城改造的过程中科学有效的实施消防规划。商务、安全监管以及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对安全消防管理问题进行严格审批,凡是违背法定审核条件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得给予相关许可证。与此同时,还需要公安消防部门的积极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实现监管合力。检察机关需要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使得消防安全职责得以完全落实,确保消防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对失职渎职的不良行为应该给予严肃查处。对于城市老街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区域性火灾安全隐患场所应该适当增补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从而降低其火灾发生的概率。除此之外,消防监督部门还应该对重点建设工程进行提前介入,与其相关部门积极建立沟通机制,并且对其开设绿色通道,主动对其提供科学、合理、全面、规范的消防安全执法服务,帮助其解决各种消防问题,从而最大监督的降低火灾隐患的发生。
2、对各方主体责任进行充分落实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建设、监理以及消防安全技术管理结构等多个单位工程建设的参与活动情况做详细记录,并且对其进项安全职责划分与落实,要求其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问题担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消防质量安全在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管理,积极督促工程的相关参与单位对安全管理责任进行落实;设计单位需要完全依据国家消防相关法律发挥进行建设消防设计工作,并且对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此外,还需哇哦积极发展消防检测和消防咨询等中介组织,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将社会消防安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并要求其担负起消防安全法律责任。
3、强化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
督促建设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严格落实,将常态化的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起来,尽可能做到隐患自除、安全自查。消防及公安等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所有的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工程实行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对单位实际情况、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落实情况等进行及时录入,引导建设单位对日常消防安全进行实时更新和管理。对于已经舍友专项消防设施的建设单位,需要要求其对施工所需要用到的消防设备监理操作维保和巡查的操作规程,强化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可以正常投入运行,从而进一步增加建筑物的抗灾能力,从而避免火灾安全隐患的发生。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导致建筑单位建成的建筑藏有严重的先天火灾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文中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对策,并且希望可以在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丹. 浅谈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 科技信息,2010,24:751+753.
[2] 昌. 浅谈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 科技创业家,2013,02:60.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事故树分析法;火灾先期控制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建筑工程产业的蓬勃发展,全国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地不断涌现,表明我国建筑工程产业正步入一个快速发展的上升周期。在这种经济发展和需求作用的刺激下,全国建设工程项目层出不穷,但是其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2009年2月北京市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6383亿元,1名消防员牺牲、6名消防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2010年11月上海市静安区教师公寓火灾,死亡58人、71人受伤等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景,表明建设工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因此,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防火对策,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减少火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摆在当前的迫切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普遍具有人员密集、流动量大,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建筑施工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多;施工用电设备多、功率大,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防火布局不合理;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明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特点。存在上述火灾隐患因素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起火,人员疏散不及时,容易引起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总体上可分为静态火灾隐患和动态火灾隐患两个方面。
1.1静态火灾隐患
静态火灾隐患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建设后存在的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仓库、厨房、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不合理,临时消防设施未设置等先天性不足造成的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静态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许多建设工程项目的临时用房采用竹架、油毛毡或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这些搭建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不燃性要求,增加了火灾荷载,燃烧之后导致火势快速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极易导致火灾的扩大和人员伤亡。
(2)仓库、厨房、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不合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受施工地域等因素影响,现场设置的仓库、厨房、宿舍、办公用房等防火间距不足,甚至设置在同一栋临时建筑内,未能分开设置,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用房一旦发生火灾,在热辐射和热传导的作用下,将直接火烧连营。
(3)施工现场未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发生初期,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早期抑制、扑灭火灾以及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有效措施,部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灭火与疏散措施未落实到位。
(4)安全出口设置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距离不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设置不明显,设置间距不符合要求,降低疏散能力和效力;设置疏散的人流路线相互交叉,疏散时容易发生冲突,引起堵塞和意外伤亡。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路系统配置不合理,用电设备多、耗电量大、连接电气线路复杂多样,极易引发电气火灾。如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碘钨灯,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施工现场存在的纸皮、木板、防护网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大多数临时用房内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电气线路过载、短路,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1.2动态火灾隐患
动态火灾隐患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等原因造成火灾情况下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人员无法安全疏散,致使火势蔓延扩大,人员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不安全因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动态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施工单位没有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疏于对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始终处于被动防火的不利局面。
(2)随着工程施工进程和进度的加快,施工现场堆放大量的木模板、架料、防水保温材料、树脂防腐材料、B2、B3级装修装饰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和油漆及其稀释剂、焊接或气割用的氧气、乙炔、氢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这些物质极大地增加了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且危险性高,如这些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超量进场且存放和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遇火源起火后必将引起火灾事故,甚至是爆燃和爆炸事故。
(3)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电焊焊接、乙炔气割、金属切割等动用明火作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未按程序提出动火作业前申请和审批,未清理作业区域内的易燃可燃物,未确定灭火救援措施等,这些动火作业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的因素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各级施工单位只顾施工进度和经济利益,对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致使临时消防设施因为维护不当、长期失修,无法正常使用。没有针对施工现场建筑结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灭火及人员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现场管理人员和民工对疏散路线的设置和引导不熟悉,难以在火灾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进行快速有效疏散。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民工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并且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有的甚至不知道火灾报警电话,不会使用灭火器、临时消防栓等常用灭火设备扑救初期小火灾,往往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通过以上分析,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可以运用先期控制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的先期控制
火灾的先期控制是指在火灾发生前运用科学的方法预测、分析火灾发生的关键因素、发展途径和危害程度,进而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实现遏制火灾发生的安全目标。
2.1事故树分析法在火灾先期控制中的应用
事故树分析法是一种表示导致灾害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因果及逻辑关系,适用于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既可定性地分析系统的火灾系统性,也可定量地研究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进行火灾预测,其分析结果为判断灾害的发生途径及引起灾害的关键因素提供一种最形象、最简洁的表达形式和定性、定量数据。因此,利用事故树分析法来研究引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的关键因素和发展途径,针对关键因素和发展途径制定控制措施实现此类场所火灾的先期控制。上图(图2-1)为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树图,依此事故树对其火灾危险性进行定性分析:
2.1.1火灾发展途径分析
通过布尔代数化简事故树:
T=T1T2
= T3T4T2
=(X1+ X2)(X3+X4)(X5+X6+X7)
= X1 X3 X5+ X1 X3 X6+ X1 X3 X7+ X1 X4 X5+ X1 X4 X6+ X1 X4 X7+ X2 X3 X5+ X2 X3 X6+ X2 X3 X7+ X2 X4 X5+ X2 X4 X6+ X2 X4 X7
由布尔代数化简式可知:{ X1,X3,X5}、{ X1,X3,X6}、{ X1,X3,X7}、{ X1,X4,X5}、{ X1,X4,X6}、{ X1,X4,X7}、{ X2,X3,X5}、{ X2,X3,X6}、{ X2,X3,X7}、{ X2,X4,X5}、{ X2,X4,X6}、{ X2,X4,X7}为引起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最小割集,即导致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基本途径有以上12条。
2.1.2最小割集结构重要度系数分析火灾关键因素
根据最小割集排列的基本原则:(1)当最小割集中的基本事件个数不等时,基本事件少的割集中的基本事件比基本事件多的割集中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系数大。(2)当最小割集中基本事件个数相等时,重复在各最小割集中出现的基本事件,比只在一个最小割集中出现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系数大;重复次数多的比重复次数少的结构重要系数大。(3)在基本事件少的最小割集中出现次数少的事件与在多事件最小割集中出现次数多的事件相比较,一般来说,前者的结构重要系数大于后者。排列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系数顺序如下:
I(1)=I(2)=I(3)=I(4)>I(5)=I(6)=I(7)
从以上结果可知:X1,X2,X3,X4为4个最重要基本事件,即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或使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和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用火用电不慎和违规动火作业、人为纵火是导致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关键因素。
2.1.3最小径集分析引起火灾关键因素
通过布尔代数化简成功树
T′=T1′+T2′
=(T3′+T4′)+X5′X6′X7′
= X1′X2′+X3′X4′+ X5′X6′X7′
所以成功树的最小割集为:{X1′,X2′}、{X3′,X4′}、{X5′,X6′,X7′},将成功树的最小割集对偶置换可得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树的最小径集为:{X1,X2}、{X3,X4}、{X5,X6,X7},这3组最小径集中任一组所包含的基本事件都不发生,则顶上事件不会发生,也就是说要从减少可燃物,控制点火源,临时消防设施的完善、管理、维护以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民工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识着手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2依据事故树分析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根据事故树得出的定性分析结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控制措施:
2.2.1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或使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和临时用房建筑构件
(1)施工现场使用的储装氧气、乙炔、氢气等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气瓶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油漆及其稀释剂、焊接或气割用的氧气、乙炔、氢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明火,库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装修材料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好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之间的矛盾,在满足规范对选材要求的基础上,在考虑美观装饰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倡导采用无烟、不燃性的新型装修装饰材料。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仓库、厨房、宿舍、办公用房、变配电房、发电机房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临时用房所采用的建筑构件其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A级,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和竹木材料搭建上述临时用房。
2.2.2严格控制用火用电不慎和违规动火作业
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不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和掉落引发火灾。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采用合格电线、尽量不用老化电线,线路实际使用电流荷载合理,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用电,避免引发电气火灾。
2.2.3临时消防设施的完善、管理、维护以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民工的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识
(1)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明确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应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2)加强临时消防设施的完善、管理和维护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设置临时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动态即时检查;落实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每月全面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讲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报火警的程序方法以及扑灭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问题近年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消防部门工作的难点,特别是在国民经济和建筑工程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形势日趋复杂和严峻。如何赶上时展的步伐,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还需要各级消防部门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对策探讨,运用新的防火技术,建立完整的科学火灾评估体系,寻求及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政治部:《工业企业防火工程》,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是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地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要将园区消防工作与园区规划部署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消防工作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相适应。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制定和执行消防规划。严格落实消防行政审批,切实控制火灾隐患源头
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编制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消防规划,使工业园区功能布局合理。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基本原则,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建设。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未申报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产部门不得颁发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及时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情况抄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通过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杜绝园区建设工程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园区消防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园区消防工作领导。要通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园区内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从事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等人员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主动做好服务,帮助指导园区制定并落实消防规划,建设好公共消防设施;督促指导园区企业申报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并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将园区企业按规模级别纳入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关键词】建筑 工地 消防 安全 监督 检查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目前,城市建设蓬勃发展,建设工程遍布城乡各个角落,折射出了祖国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与此同时,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的频次也随之不断攀升,甚至还出现了央视大楼火灾等大量财产损失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得不引起全社会、尤其是消防执法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均规定了各类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特别是61号令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施工动火、明火作业等危险工作在工地更是屡见不鲜;另外,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条第三项还就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提出了专项要求。2009年3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然而,就是在这样严密的法制环境中,仍然有一些单位心存侥幸,置法律、法规和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视消防安全工作与职责为无物,从源头上蛀跨了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展的基础,
2、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大量火灾隐患存在
由于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员、设备全部拆除,施工单位出于对工地用地限制、临时建筑使用时间较短、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投资成本较高等因素的考虑,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场地,尽可能的减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资,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火灾隐患。
3、消防监督执法不充分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消防部队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使命,也是保障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不能及时发现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就无法将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就无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有效的打击和教育,就无法保障社会火灾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
1、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培训
能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有效地防止在施工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安全教育培训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手段,进行安全教育必须适时,内容要合理,有针对性,并形成制度。
2、新工人在进场前应完成三级教育
结合施工生产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针对因季节、自然环境变化引起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减少因作业环境变化而引起的人为失误。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防火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教育,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3、防火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全面
重点突出,要有系统性,抓住关键问题,反复教育,使每个受教育的人能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生产规程的操作方法。
4、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四、实行防火安全生产制和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防火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由项目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值日记录。
3、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定期检查落实。
4、施工项目应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所有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工作内容,分别通过相应部门的培训,考试认证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通过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特殊工种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如出现无证上岗的现象,有关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5、所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五、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1、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签订承包、转包合同时另有规定外,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公安部6l号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要对分包单位形成制约机制,严禁只抓工程质量、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的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级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视检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从经理、部门、班组、人员至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从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施工现场规划与布置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的同时,督促其将施工人员宿舍设置方案报消防部门备案。对于未经消防部门同意,私搭乱建施工人员宿舍,造成火灾致使人员伤亡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充分考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电气线路敷设以及临时住房板材等消防安全因素,结合施工现场水源、占地面积和地理特点,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并将施工方法和技术中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一并考虑进去,必要时可帮助施工单位把好临时建筑物所用材料和耐火等级关,合理划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同时预留宽、高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由专业电工负责科学规划、架设配电装置和电线,确保防水、防漏电。
3、完善建设工地消防监督法律法规,保障执法监督有法可依
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专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不同旌工现场消防设施、工地消防水池、临时消防供水、灭火系统等的设置要求,强化基层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予以处罚,追究其责任。在用好用足现有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努力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收集工地消防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事物、新隐患,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监督模式和措施,更新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检查要求和规定,持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结论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到每个人的身上,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 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关键词:工程;重建;消防;管理;监督
0 前言
4•14 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印发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的目标。2011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关键之年,对完成三年重建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年内将完成全部农村住房和大部分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当前,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即将投入使用,灾后重建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随即会浮上水面。
1 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1.1 使用单位不懂得对援建方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设备如何使用、管理。
按照“跨越二十年的”的重建标准,灾后重建工程较之灾前建设标准都比较高,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比较完备,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消防设施一应俱全。因竣工移交时安装单位可能无法将相关的操作、维护、保养的知识向使用单位交底,使用单位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培训,最终造成移交后的工程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确使用。使用单位接收这些工程后,由于对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管理经验,必然会造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会管理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人为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的现象。
1.2 移交后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灾后重建工程援建单位多来自外省,按国家建筑法规应履行的工程维保责任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落实。同时,玉树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没有经过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更没有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最终可能导致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纯粹瘫痪。
1.3 部分重建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无法回避。
所有重建工程中,学校、医院这两类工程属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因此这些工程一旦竣工,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可能会无法避免地出现。尤其是学校,新学年开学时间是确定的,工程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极易被忽视,只要教学功能能够实现就行。
2 如何解决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2.1 重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因此,灾后重建指挥机关和住建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方及时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尽力杜绝“未审先建”和“未验先用”的现象。同时通过他们督促各项重建工程落实工程四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除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外,应着力保证工程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2.2 重建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向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重建工程竣工并通过整体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援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向使用管理单位全面移交工程审批资料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资料、培训使用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其中,参加技术交底的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涉及到同一工程有多个使用单位时,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均应参加技术交底。
2.3 明确重建工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3.1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保证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2.3.2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或维护保养企业签定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检测机构检测发现的故障,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2.3.2.1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重建工程的使用管理者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中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3.2.2 及时消除隐患、故障。
对自检、技术检测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2.4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保证持证上岗。
维护管理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懂消防设施方面的专业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效果差的一个主要原因。首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大对重建工程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其次,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培训教育,全面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现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3 结语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必须从规范维护中介行为、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方面对消防设施维护现状进行改善。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只要在维护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培育正规健康的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市场,解决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难的问题,保证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必将发挥其最大功效,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14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14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张寿威
摘要:近年来,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加大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然而却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
建筑工程建筑安全消防生产的管理。本文重点论述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体系。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消防,施工,管理
我国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逐渐扩大,建筑施工队伍也在持续增多,这
就给建筑安全消防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消防事故造成了
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建设主管部门
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消防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隐患,
避免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状况
1.1 首先,建筑施工现场除不燃建筑材料外,还有大量的木材、板材、
毛毡、竹架板、塑料、纸张、稀料、保温材料、安全网、油漆、汽油、电
器、临时板房等易燃易爆品,在一些装修施工现场,有刨花、锯末、木工
板、壁纸、木龙骨、油漆、稀料、油料等易燃易爆品,这些都成为消防安
全安全隐患的因素。
1.2 其实,施工现场大多数劳务人员为农民工或者临时工,没有系统的
学习和培训,疏于管理,缺乏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意
识浅薄,以至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电器安装和使用的安全规定。随
处吸烟及用火不慎等问题时有发生。加之施工现场临时管、线路繁杂凌乱,
缺乏施工经验,致使险情频繁。这次都成为消防安全隐患的主观因素。
2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监督与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够健全
首先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
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没有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对建设单位持迁就态度。
其次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混乱。由于多数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现
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在建筑工地的
现场,一些易燃可燃的材料以及杂物到处任意堆放,严重影响着影响着消
防通道的顺畅,一旦遇到火灾消防车很难接近着火点。材料管理混乱,对
一些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最后是内部执法监察和处理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个别公安消防机构
和监督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影响到消防机构建筑消防管理的实际
绩效。有的消防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的整改意见。
2.2 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单纯消极的监督难以满足行政制度改革的需要,消防机构既要通过惩
戒制度制约违纪违法行为,也重视利用各种方法激励机制实现制约和激励
之间的平衡。而目前建筑消防管理体制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缺乏有效
的激励机制,因此,无法调动消防监督人员的积极性。
3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的几点建议
3.1 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
首先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单位应该严格对于建设方、施
工方以及监管方的责任应该进行明确的划分,把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失控
局面的出现。同时也可以将负责人的防火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相挂钩,建立
起有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积极性,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制定好紧急预警方案。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针对消防安全保障
措施向建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监理单位要依法按规监督并消除不安全
因素。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职责与所属责任部门及特殊工种人员签
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其次是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划
分各作业区,特别是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来提
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同时在施工现场还
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临时施工现场
应该配备应急抢险器材,临时用电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为确保
防火安全,检查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尽量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再次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质量,重要的一点是在
机构设置上进行改革。一是提高建筑企业管理层对建筑安全消防生产的认
识,只有企业领导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
筑工程的操作人员才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消防操作水平,才会
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要确保
证施工的安全,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
培训,使之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是使施工人员
按照程序进行标准化作业,并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消防技术的教育培训,认
真学习新的安全消防技术标准,从而采取各种途径保证施工生产标准化、
规范化;第三方面是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行业的安全基督方
式上是可以相互借鉴、相互结合。 我们可以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
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平时技术指导及监
督现场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的实施。这种一人定点服务的方法,既解决了
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又培养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
3.2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激励的方式有多种,物质性激励的作用首先来自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
每个人对物质性需求表现出的是主动的力量。公安消防机构应调动成员在
精神上、心理上和事业上努力向上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物质性激励的作用。
这两种激励方式均属于拉力,而竞争性激励来自于外界压力,行为者被动
接受其作用,通常会表现为一种推动力;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则会起到消
极作用。首先是要积极推进建筑行业“奖励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施工
企业的奖励方案,建立不同项目的统一的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
录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屏蔽。其次
是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建立联动处罚机制,
对于按违反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违规行为处罚,确保施工人员
时刻牢记安全消防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总之,在建筑工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能。
利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
通过合理的措施对员工进行激励与鼓励,这样才能保障住户的居住环境更
加安全。
参考文献
[1]司戈.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再认识[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2
(08).
[2]吉林市火博士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简介[J].消防技术与产品
信息,2003(08).
[3] 陶桦铭,墙新,曾仁书,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课程改革和学生职
业能力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研究报告[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4):1-13.
[4] 黄国斌,满传军.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图书馆工程施工测量技
一、高层建筑排查情况
2017年7月7日以来,共摸排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单位、住宅小区和工业建筑35家,高层建筑77栋。其中:高层公共建筑单位6家,高层公共建筑7栋,其中通过消防验收4栋,未通过消防验收3栋;高层小区28家,高层小区建筑70栋,其中通过消防验收34栋,未通过消防验收26栋;高层工业单位0家,高层工业建筑0栋,其中通过消防验收0栋,未通过消防验收0栋。共发现隐患95处,整改隐患89处,责令“三停”5家,罚款26万元,行政拘留2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0家。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措施(重点介绍亮点工作)及存在问题
(一)发放任务清单
治理目标明确。提请县政府发文将划定的6条24项工作任务,逐一发放给9个乡镇、3个城区管委及14个行业部门,并对相关单位的90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对照工作任务迅速开展行业治理。
(二)强化隐患治理
全面帮扶指导。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未审先开、未验先用”建设工程和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消防大队坚持依法进行查处,抄告相关部门合力督促整改。消防、住建等部门联合成立技术服务组,对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三)锁定重点目标
实施有效防范。针对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的特点,大队准确锁定目标强化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防:落实楼长(经理人)制度,为每栋高层住宅建筑配备一名消防安全楼长,牵头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宣传
,目前,77栋高层住宅建筑已全部配备楼长并投入工作,在每栋楼的醒目位置张贴“严禁烟火”标志;技防,强化电气火灾防控,大队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在住宅小区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县安委会出台《太谷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发放给全县12个乡镇、城区管委会,15个行业部门,目前,全县已有12个住宅小区安装集中充电桩,共计32个充电桩,304个充电位;物防,建设微型消防站,大队先后2次组织召开约谈会,对高层建筑建设单位及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同时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指导微型消防站建设,从选址、器材装备的配备标准和要求、管理制度等方面严格把关,建成投入使用后,大队持续跟踪帮助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业务训练,保证每一个建成消防站能够完成“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真正发挥微型消防站应有的作用。
(四)全面教育培训
提升综合能力。首先对内分批培训2名监督执法人员、8名消防文职雇员及辖区派出所9名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系统的高层建筑消防知识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其次社会单位培训,组织对辖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及高层建筑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消防安全轮训,发放消防大队精心编制的《太谷县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手册》,提升高层建筑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第三基层网格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员培训内容,组织拍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题示范片,重点强化基层网格员隐患排查上报和组织逃生疏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