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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调研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24: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会治理调研,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会治理调研

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1、加强综治工作领导。一级一级落实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按照村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计划抓落实。其次是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乡村干部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职责。

2、加强“平安”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首先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通过群防群治,使社会治安状况实现“四无一满意”(无失窃案件,无人员违纪、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众满意),其次加大“平安工作”经费投入,“两会期间”做到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并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各项制度。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村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与“平安建设”参与意识作为推进依法治乡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村和“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普法规则,将其列入年度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2、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条例》、《婚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认真开展排查,消除犯罪苗头

1、扎实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首先是在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期,认真落实值班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其次是加强外来人口、重点人口、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认真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办证和管理工作。

2、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列入村两委的议事日程。其次深入用户,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尽量将问题消化在村级,尤其是县、市、省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案件和各个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在1—5月份该村委会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宗,调处化解3宗,其中土地争议1宗、债务争议1宗,另外一宗是发现该村村民胡志平(弱智人士)具有暴力倾向,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采取措施及时将其送往韶关乐昌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再次是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每月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例会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坚持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上报,及时调处。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1、乡村干部业务知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2、宣传工作经费欠缺,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五、今后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和排除力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加强矛盾纠纷和治安热难点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种信息;

篇2

一、**市社会单位现状。

近年来,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伴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进,**市的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在安全治理上一时还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制度的要求,其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也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题目。假如公安消防部分不及时有效地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监视治理的力度,多发的火灾事故必然会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本人通过对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题目:

(一)消防安全设施少而旧,有的存在“先天不足”。

很多社会单位在建造厂房、库房和办公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施审核和验收,出现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很多社会单位目前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资金少、规模小,机器设备多陈旧落后,机械性能差,运行故障多。同时,其消防器材和设施也比较缺乏,难以满足火灾预防、扑救的需要。

(二)经营业主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很多经营业主缺乏对消防安全的熟悉,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从企业开办初期,就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于不顾,在消防设施上舍不得花钱,消防安全治理上舍不得出人,员工安全教育上舍不得腾出时间,生产工艺不成熟,机器设备简陋,消防安全治理不正规,甚至失控,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社会单位没有按照消防安全治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度、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赏罚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固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纵性不强。部分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治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治理是等基本制度。有的固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视执行机制,制度多半落空。

(四)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缺乏。

社会单位用工多,职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不高。社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没有进行必须的上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对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职员和易燃易爆设备操纵职员,没有按照公安消防部分要求,实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五)消防监视治理职员少,难以监视到位。

当前除少数社会单位挂靠在某个行业系统之外,大多数是无主管单位。某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过程中,对社会单位的申办、开业等一味降低门槛,单方面承诺为投资方代办各种手续,很多单位厂房建造后连规划许可证都办不到,更谈不上消防,客观上造成了一定范围的漏管失控。

二、当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治理存在的主要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公安部61号令的颁布实施,为单位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的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看,社会化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当地消防部分的督促下,总体上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但由于单位职员长时期的惯性思维熟悉及消防工作与单位经济效益在表层上的冲突,使得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仍存在着严重的题目,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熟悉不清,主体意识不强。

在公安部61号令实施以前,消防部分几乎成为辖区单位的专职治理机构,对各单位自身应该抓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等消防工作大包大揽,长时期在社会上普遍形成了消防安全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61号令颁布以后,消防部分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行了以强输硬灌方式为主的宣传与教育,几年下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并未真正形成,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治理人只挂名不问事,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不闻不问,有的甚至只是为应付消防部分抽查而搞形式主义,并未形成真正的消防工作主体意识。

(二)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

一些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生产或经营中根本未顾及消防安全,总以为平时只要多留意一点就会没题目,但在实际中临时防范措施大多为纸上空文。对公安消防部分指出的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和整改措施、建议,以为是故意刁难,宁愿花钱找关系进行“摆平”也不愿花钱进行隐患整改。这类单

位由于只考虑眼前的经济效益,而不注重长远的安全打算,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违章行为查处等经常性内部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几乎无从落实,即使在消防部分的监视下消除了火灾隐患,很快又会出现新的火灾隐患,甚至出现隐患“回潮”。

(三)消防治理组织机构逐渐弱化。

一些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后,单位职工随着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工程的实施,以及单位经营机制上的变化,人为地将消防工作挤出圈外,尤其在精简职员过程中,为了减少劳动付出,原来一些上规模的企业把专职消防治理职员变成了兼职职员,有的甚至改变消防组织的回属,使得其原有的利益减少,轻易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导致一些单位的消防治理组织机构明显弱化,造成了这些单位消防安全治理效率大不如前。如**长广团体公司由国仍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后,将企业原有的专职消防队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回由长广公循分局治理,造成了长广团体公司厂房等实际履行消防治理职责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积极性大大下降。

(四)内部治理混乱,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单位负责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脑子里根本没有消防安全工作这根弦。主要体现在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造成单位内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违章行为查处等经常性工作无从落实,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消防业务素质低下、消防自我约束治理意识淡薄。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受职员活动频繁、对消防安全知识接受能力参差不齐等因素影响,放松了对新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或安全教育走过场,因而一些单位员工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消防安全教育,违章作业、不会使用移动灭火器、不熟悉场所基本情况、不知如何报警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改进和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的几点意见。

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不但关系到消防部分日常监视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关系到单位自身的经济发展。从落实61号令的要求上看,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治理,需要各单位从自身上不断进步治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消防部分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精益求精工作方式,切实依法督促各单位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治理职责。

(一)单位自身加强和改进消防治理的几点意见。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基础。

在开展消防治理事务的过程中,首先要有具体的组织机构以及附设在机构内的人,才能使单位自身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职责的落实成为可能。在对**几家大型单位如:**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市星火服装有限公司、**市第一人民医院、**师范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的调研过程中,都能成立比较规范的组织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治理人下还普遍设有保卫处(科)等消防治理回口职能部分,并设有专职治理职员,其内部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比那些组织机构不完善的单位要好得多。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方面,对于一些规模大、职员多、岗位复杂的单位,应当考虑设立消防回口治理职能部分,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配设相应人数的专职治理职员;对于一些中等规模的单位,在职员、物资不是很分散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立专职治理职员专门从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治理;对于一些面积不大,职员、物资未几但又属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可以考虑设立兼职消防治理职员。与此同时,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应当成立具有一定职员数目的义务消防队组织,隶属消防回口治理职能部分或专(兼)职消防员的治理,确保单位在应急状态下的同一指挥、协调。

2、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是条件。

一个单位要形成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意识,首先要形成单位各级职员对消防工作的自我治理意识。因此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单位内部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是规范开展消防治理的重要条件。建立层层负责的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是增强单位各级职员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的有效办法。如长兴华能电厂等一些自身消防治理工作较好的单位,普遍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治理人、专职消防队等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各层级的消防安全责任,并规定消防治理回口部分就消防安全题目直接向消防安全治理人、责任人负责,分厂(部)安全员向其经理或厂长负责,基本形成了树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因此,单位明确自身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应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构造消防工作责任“链”等三方面进手,彻底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单位各阶层、部分的治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从空间上划分出消防安全责任区,并确定各阶层、部分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形成一个至上而下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分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让单位员工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治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缺点。

3、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是保障。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治理考评细则是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各岗位遵守消防治理规则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无论是对员工遵章遵法还是专(兼)职部分进行消防治理绩效考评都提供了一个可操纵性强的平台,为单位自身规范开展消防治理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长兴华能电厂在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方面将治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防火检查、保持通道畅通等消防安全治理内容纳进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百分制标准),并明确了消防回口治理职能部分即厂保卫处每检查发现一次分歧格分别视情节扣1.5分、2分、4分,发生火灾事故每起扣20分等实施细则,实行每季度一次的考核,日常抽查情况计进季度考核范畴,并形成了制度。该厂对于季度考核不足60分的车间、部分,其专职安全员、分管安全领导及正职领导分别予以扣除一定数额的奖金,这一措施使华能电厂全体员工都增强了安全防范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也为各岗位职员履行职责提供了参照标准。因此,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是加强单位治理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在制定消防安全治理考评细则时,首先应当认清本单位、本部分的火灾危险性,然后逐一分解、细化,直至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的人;其次要区分岗位和工种,确定一定数目的基金为赏罚标准,使得所有员工都留意消防安全治理的平时养成,促成单位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机制的不断完善。

4、落实消防治理赏罚规定是关键。

制度的成效体现在落实,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制定了消防安全考评细则后,落实消防治理规定就成为关键,否则制度就将成为空文。只有单位自身通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严格落实已定的赏罚规定,才能有效地督促各岗位人尽其责,形成单位人人遵守消防治理的大好局面。奖优罚劣是千古不变的硬道理,在单位自身消防安全治理方面同样如此。同时,落实消防安全治理赏罚规定也是考评细则的生命力所在,是消防安全工作好坏体现的关键环节。单位在落实消防治理赏罚方面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月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时一并予以严格实施,兑现奖优罚劣措施,切实有效地激发员工主动参与消防治理、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积极性。

(二)消防部分改进和加强社会单位治理的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进步工作效率。可以通过与被检查单位约定检查的内容、时间、检查的方法、参加检查职员等,确保被检查单位的职员、时间、措施落实;同时又可以达到被检查单位未检先改、不检自纠的效果,缩短监视职员在联络、沟通、寻访有关职员及设施测试中的时间,进步了工作效率。但这种做法也存在事先通知单位后,单位内部已做好应对检查的措施,伪装隐瞒存在火灾隐患,一些日常治理资料失真等,使监视职员发现题目的真实性受到一定限制,这就要求监视检查职员在工作中具体把握提前通知的时间,通过适当控制时间差来防范题目失真现象。二是要加强检查的针对性。监视检查职员在开展防火监视检查前,熟悉被检查单位的有关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储存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及火灾危险性,相关场所的防火、灭火的基本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做到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在头脑中有初步、大约的轮廓;开展检查时,要能捉住重点,切中要点,有效防止外行检查内行的现象;开展检查后要善于及时总结回纳经验。防火监视职员开展针对性检查要留意克服临时抱佛脚的实用主义思想,对业务的学习要有系统性和全面性,消除以偏概全,防止断章取义。

篇3

一、发展现状

(一)社会团体登记情况。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223个,其中:社会团体166个,行业性社团129个,专业性社团29个,联合性社团3个,学术性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7家,其中:民政类5家,教育类17家,劳动类10家,卫生类12家,科技类6家,文化类4家,体育类3家。据初步统计,我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现有38,500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5%,各类社会组织去年总收入5亿多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0余个。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规章制度。为使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市民政部门指导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各类社会组织必须将登记证书、资格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布,增强工作公开的透明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2、规范财务管理。为贯彻中央精神,提高我市民间组织会计人员素质,民政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民间组织进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通过培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都已熟练掌握了新的会计制度,并已能在财务操作中实际应用,从而规范了民间组织的会计制度。3、落实四项制度。为规范管理,制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普查登记、注册登记、备案登记、社区民间组织负责人例会四项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并及时掌握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变化,确保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各社区所辖民间组织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居委会通报备案,居委会将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照片资料登记造册,重大活动报登记机关备案。确保社区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工作现状

(一)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登记质量。我们以“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提高服务”为登记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细致地对民间组织地成立、变更和注销进行审批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组织发放“明白纸”,公开登记事项、申报程序及材料、行政许可时限和操作规程,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登记程序;我们在规定的时限内尽量提前完成审批登记手续,为登记对象节约办事时间,减少上门次数,提供热情服务。

(二)健全了民间组织的监督机制。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规范民间组织社会活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了“市、办、居”三级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分类负责、纵向按级负责”的民间组织服务与监督一体化网络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从而遏制不良组织的滋生和蔓延,扶持和保护合法的民间组织。近年来,我们多次与社团主管单位联合开展治理检查,注销不合格协会,规范了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三)加强了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这几年,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情况,密切联系业务主管单位,本着规范管理、简化手续的原则,与业务主管单位一起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让参加年检的单位填写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委托市“恒正会计事务所”出具《民间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未开展活动和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依法予以了注销。

(四)深入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诚信建设。我们对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要求,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接受公众监督;对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把诚信建设作为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长远规划和有效措施,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存在问题

1、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到位。从质量上看,目前我市民间组织发展整体结构不够优化,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类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展不足,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弱;少数民间组织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社会公共责任缺失,社会公信力不高。从作用发挥上看,大多数民间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如行业协会,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行业协调、行业管理、行业维权、行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

2、政策法规不完善。民间组织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国虽然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且是暂行性行政法规,在很多具体问题上缺乏明晰的界定和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并与业务主管部门中的法律法规在许多问题上不协调、不统一。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团的申请成立热情高,而对社团的年检,变更,注销,和对社团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重视程度不够,应付差事。

3、执法力度较薄弱。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执法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是登记管理机关但却没有执法权,缺乏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管理力量非常薄弱,总体情况为“力不从心,监管难以到位”。具体地讲:一是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不同民间组织都是以民政部门名义进行登记管理,但实际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编制只有1人,与实际工作量不对称,工作中常疲于应付,监管过程中也无专项业务活动经费。二是全市有200多个社团,其业务分属不同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工作、争取配合工作量大。三是《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专门设置了“处罚”一章,对社团的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但由于缺少执法督查队伍,处罚很难落实。尤其是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缺少法制手段,造成一些未登记的民间组织取缔困难。

4、发展存在不平衡。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有:营利倾向较明显,服务功能却欠缺;规模偏小,在专职人员、办公设施、专业水平等方面还有差距;分布的社会领域不均匀,在教育、卫生、民政领域较多,在科技、劳动、体育领域相对较少,与实际的社会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四、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适时出台与民间组织有关的法律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应尽快出台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快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界定要具体、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区别于有关社会组织的名称,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中应体现民办,方便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改革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管理的政策制订、执行、评价和监督之间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加快民间组织执法队伍建设步伐。民间组织执法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现在登记管理机关还没有执法队伍,也没有必要的督查经费。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民间组织管理力量,尽快组建高质量的民间组织执法队伍,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确保民间组织管理者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大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希望政府在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民间组织予以支持,同时支持民间组织获得合法的服务性收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应尽快完善民间组织的各种优惠政策,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形成一套系统、可行的民间组织税收激励机制;在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的基础上,能够建立民间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长远的资金来源。采取有力措施,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篇4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利用“第二课堂”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使工作有形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使隐性教育显性化。其宣言是:激发自尊、关心他人、服务社会、放眼世界。

在国外,拓展训练最初以outward bound的管理培训出现于英国。1974年,拓展训练由皮赫(J?pieh)引入学校教育领域。L.David Weller指出,要面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分层指导,其职业指导中心要对即将工作的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1]Charles F. Bonser指出,从学生入学开始就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根据个人个性和能力进行教育。[2]Pace,C.R.指出,学生入学的一、二年级可以不分专业,学习广泛的理工科基础知识,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基础,两年后,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学业状况划分专业领域。[3]

在国内,教育部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4]路宝利,张海燕,于海印指出,要构建以组织保障为前提,以阵地与项目建设为核心,以学分管理机制为关键,以配套建设为保障的素质拓展规划体系。[5]薛阿明指出,整合资源,协调团组织与行政部门的关系;实现校内外资源的重组和利用。[6]

本文将通过对武汉高校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素质拓展的调查研究,基于实现大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有机结合的目标,增强为提高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的目的,最终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措施。

1 武汉高校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素质拓展”活动的调查分析

1.1 调查对象参与情况

笔者对湖北省高校人才聚集的武汉市展开了调查。对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大学等六所高校进行了问卷传播发放。调查问卷主要采取学生问卷的形式。共传播发放问卷360份,回收问卷341份,有效问卷323份,回收率为94.72%。调查情况见表1所示。

从调查对象的年级来看,处在大二、大三及研究生阶段的大学生占68.40%,其原因有三:一是大一新生侧重于专业,对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及职业规划没有一定的认知;二是大二、大三及研究生阶段发现需要强化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明确职业规划和就业意向后,会参与素质拓展活动;三是大四的学生,由于临近毕业,忙于找工作,更多的是直接投入社会,通过社会这个平台来锻炼自己。

从所学的专业来看,理工、经管、教育类举行素质拓展的人居多,占75.06%。一是这三类专业的实践性较强;二是都突出了团队合作意识的重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都能突出行动力,保证所在团队的工作绩效。

1.2 大学生对素质拓展了解程度

对高校而言,素质拓展有利于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人才培养和塑造,让在校大学生明确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方向。在大学生对素质拓展了解程度上,数据统计如表2所示。

从表2可知,有38.39%的大学生经常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有34.05%的大学生仅初步了解。两项数据表明,武汉高校对大学生素质拓展“第二课堂”的了解程度较高,持肯定的态度,这一定程度上对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生活,增强自信心,建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具有重要作用,也锻炼了大学生的综合素养和技能。但仍然有27.55%的大学生未真正的参与到活动中,这也说明,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素质拓展活动对大学生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另外,有71.50%的学生对心理素质拓展有一定的认知,其中39%的学生很了解,54.17%的学生了解甚少。总的来说,有28.48%对心理素质拓展认知处在基本了解水平之下。这表明高校对心理素质拓展的宣传与动员方面做的不够到位,没有把学生的心理素质与第二课堂进行合理的衔接,无法让学生了解到素质与能力的关系,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认识到素质教育优点所在。

1.3 大学生对素质拓展中社团组织要求

高校团组织是学校第二课堂建设的核心力量。第一课堂教学主要以课程考核来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对素质的评估更为复杂。对武汉高校大学生对素质拓展中社会组织要求的调查,可见表3所示。

从表3中可知,有34.67%的学生认为社团成员要提高责任意识,24.76%的认为应该要提高协作精神,18.88%的认为要提高服务精神,另外21.66%的认为要提高自我激励和反馈意识综合数据表明,大学生对学生社团组织的整体素质与能力要求高;大学生自身对素质与能力的要求也很高,并希望从学校开展的“社会适应力素质拓展”项目中,让其素质拓展与自身的职业技能挂钩,从而为以后踏入社会增加自身的职业含金量,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力。对于团体培训,大学生希望其人数与时长限制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85.13%的学生希望培训人数处在15~25人之间,70.88%的学生希望培训时长处在2~2.5 h。

2 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素质拓展”活动的问题与建议

国家推行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无疑有利于培养武汉高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在增强大学生社会适应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2.1 通过构建完善的高校协调联动组织体系,提高大学生对素质拓展的认知

虽然武汉高校大学生对素质拓展的了解程度还很高,达到了72.34%,兴趣也很浓厚,但仍有34.05%的大学生只是初步了解,有27.55%的大学生未真正的投入其中。这无疑是高校素质拓展部门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体系不够健全,部门内部所承担的职责明细不够清楚,使得素质拓展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因此,各高校要根据其具体情况,不断创新和突破。对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体系加以完善和改进,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整合协调校内外的相关教育资源,引进和借鉴校内外有利于本校素质教育发展的有益经验,制定完善的素质拓展工作规章制度。

2.2 建立相匹配的大学生职业定位和职业技能,尽量消除素质与技能的不对等关系

高校素质拓展活动具有广泛性的特征。大一学生占17.33%,大二、大三学生分别占20.43%、24.76%,大四学生占14.24%。一方面,学生缺乏职业规划意识,对素质与技能的关系认知淡薄。另一方面,某些学校未选择符合该校大学生职业定位和客观要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也并未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展鉴定与认证工作。另外,由于求职就业的现实压力,难免会使素质拓展活动功利化,忽视了素质拓展对职业生涯发展的长期影响。为此,武汉高校在了解本校专业优势的同时,有针对性的选择符合大学生职业定位和客观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多与校外企业合作,将其纳入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教育体系,切实把实施素质拓展计划与大学生职业规划有机的结合起来,让素质拓展计划在更高的平台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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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民办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社会适应力现状,并进一步分析其影响因素,为加强民办高职院校大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大

>> 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素质拓展”的调查研究 高职毕业生社会适应力的调查与分析 体育教学中提高学生社会适应力的实践研究 增强中职学生社会适应力策略初探 体育教学对高校毕业生社会适应力的培养 北京市中学生生涯适应力现状调查研究 郑州市流动儿童社会适应力与社会支持的关系研究 高校教育实践基地对提升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的探究――以广外云山勤工为例 高就业压力视域下大学生社会适应力阐微 初中政治促进学生社会适应力培养策略探讨 提高幼儿社会适应力的方法与对策探讨 体育教学中如何培养初中生的社会适应力 高职体育教学对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策略的研究 大学生生涯适应力调查与对策研究 生涯适应力在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中的实践研究 基于职业生涯规划背景下的高职新生适应力培养研究 拓展训练教学对提高高职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 高职体育教学对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浅谈高职体育教学对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刍议舞蹈教学对高职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05,12,26-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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