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24: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保护古建筑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旧村改造 古宅 古 建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大批村镇相继实施旧村改造,尤其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我市一些先富起来的村庄逐步对旧村进行了改造新建。那时,由于种种原因,对旧村改造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的规划,有的村镇在拆旧建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过程中,因大拆大建,使得一些具有乡土气息的民居和代表北方农村风格的古宅被拆除,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古建筑,如古庙、古楼也倒在了推土机下。对此,笔者在为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而欣喜的同时,心中不免有些伤感。
一座城市有其产生的历史,一个村庄也有形成的历史背景,甚至有一个关于村庄形成的古老而美丽的故事(传说),而记忆村庄形成的直接载体一般是具有纪念性或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建筑。这些建筑有的是一般性的建筑物,有的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有的在外观造型上有一定的特色,他们都承担着记忆村庄历史发展延续的责任。在旧村改造中,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的全盘“否定”,会把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代表性古建筑拆除,从而使一个村庄失去原有的历史记忆和延续。笔者所在的村庄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庄,有近四千口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实施旧村改造。记得村庄有好几处具有北方典型的青砖青瓦四合院,整个院落有大门、二门,有东厢房、西厢房,有的还有院中院,有的大门两旁摆放着石狮。这些典型的古老四合院大都在六七十年或百年以上,现在想来,拆除甚为可惜。在村庄东头,有一座高大宏伟的古庙,人们都称为大庙。庙里的塑像时已被毁掉,而古庙却是完整的保存了下来,后来该庙当作村里的木工用房。在村子的西北角,还有一座古庙,据说《淄川县志》有记载,后当作学校的教室,这两座古庙在旧村改造中都被拆除,现在想来甚为可惜。
其实,任何一个村庄都有自己的历史。应该说,一个村庄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有了生命。在它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会形成和留下一些被人们认可的标志性建筑,这些标志性建筑就是一个村庄的标识。如淄川区杨寨镇的古塔,散落在博山城乡结合部的古窑,一些古老村庄中有着上百年的青砖青瓦四合院,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人士旧居,以及 祠堂、庙宇、亭榭、古塔、古碑、古桥,古堡、古井、牌坊 等。这些建筑已经成为一个村镇发展史上的地标建筑,见证着一个村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承载和维系着一个村镇发展的历史记忆和延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建筑的历史价值越来越珍贵,文化内涵也更加丰富。
虽然我市多数村庄的古老建筑和具有特色的建筑较南方省市一些村庄要少的多,有的村镇只是一座古庙、一块古碑,或一座古塔、一座古楼,有的就几栋古宅、几座所谓的“破”古窑,这就更值得我们珍惜和保护。年初,笔者随单位到张店区所属乡镇村庄调查了解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情况时,深切感到现在的村镇领导和群众对具有个性风格的古宅建筑的保护意识较过去明显增强。有的村庄虽然没有特殊的古老建筑,但为了让子孙后代记住过去,或作为“教育资源”,或作为承载村庄历史记忆的标志,村里就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的房屋留下几栋,使老房子和周边环境形成明显的对比差,以此记念,这种做法也不失为保留村庄记忆的好办法。但是,也有个别同志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一拆了之, 大拆大建,就是 推倒旧房建新房、盖新楼,让农村全部实现楼房化就是“城市化”, 思想上存有“立竿见影”和“政绩”意识,以至于一些应该保留的古建筑和标志性建筑没有保留下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让人感到十分痛惜。
关键词: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调查研究
一、青海古建筑遗产的特征
(一)地域性
青海古建筑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文化发展,大部分古建筑均以藏式建筑为主,兼容汉、回建筑风格,这些因素与青海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社情紧密联系。具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塔尔寺就是汉藏回融合的典型,民族性和地域性在青海省的古建筑风格中得到充分反映。
(二)历史性
古建筑遗产的最根本特征就在于其见证历史,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面貌体现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建造和利用的实践,古建筑的历史特征是形成古建筑遗产历史价值的重要因素,有助于帮助后人以古建筑作为载体,还原历史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历史信息。
(三)艺术性
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建筑以物质形态的方式表达其文化内涵,其建筑技术、装饰艺术及必然通过建筑文化体现出来。青海流传下来的古建筑设计匠心独运,形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建筑体系,其中对建筑风格有很大的影响,不同民族由于信仰不同,宗教建筑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二、青海古建筑遗产的价值
(一)历史价值
历史价值是遗产的基本价值。见证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迁、更替,能够留存到今天的这些历史时期的建筑实物的数量非常稀少,因而它们具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具备了时间久远和类型稀少两方面的稀缺性,古建筑就更显得珍贵,历史价值更为突出。
(二)信息价值
建筑遗产可以使我们认知、了解它赖以产生并存在的历史时间及社会环境的各方面状况,承载的信息涵盖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经济的等诸多方面,这就是建筑遗产的信息价值。古建筑遗产的信息价值被当作是一种"文化认同",它的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与强调,被视作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的综合体现。
(三)情感与象征价值
曾任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主任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物保护顾问B・M・Feilden博士总结归纳过欧洲人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多方面认识,他认为情感价值指建筑遗产在认同作用、历史延续感、象征性、宗教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使用价值指功能的、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价值。情感与象征价值在当今社会越来越深刻地被认识到,其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受到关注。
三、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调研分析
在本次青海古建筑保护现状调查中,笔者采取选取部分古建筑保护单位以及访谈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调研方式,了解当前青海古建筑保护现状。"青海现存的古建筑多与各类宗教文化有关,在819处古建筑中,以寺观塔幢数量最多,共321处,占古建筑总量的39.2%;其次为坛庙祠堂230处,占古建筑总量的28.1%。各民族的建筑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汉藏回结合的建筑样式有很多,创造出了色彩纷呈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建筑。目前,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保护体系不够健全
1、注重发展,忽视保护
政府在保护高原古城文化中制订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但是内容不够全面,操作性也不够强,保护措施滞后体现在保护法规文件缺乏,目前还没有系统完善的古建筑调查资料,对古建筑保护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完善的遗产保护法律体系。
2、注重开发,忽视监管
青海古建筑遗产主要作为旅游资源开发,随着"大美青海"形象得到广泛宣传,带动青海旅游持续升温,与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相比较之下,古建筑保护却相对滞后,两者矛盾日益凸现。在旅游旺季时,古建筑景点处人流量非常大,有些游客在古建筑墙体中留言刻字现象屡屡出现,危及古建筑本身的保护,体现了政府注重开发,而欠缺相应的监管力度。
(二)保护规划不够合理
1、注重经济,忽视文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没有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未能避免市场经济对文化的负面效应,不仅没有创造出文化与经济双赢的局面,反而造成因片面追求经济短期高速增长,而忽视甚至牺牲城市文化建设的浮躁状况。
2、注重眼前,忽视长远
政府部门在规划过程中会出现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顾长远的文化效益,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意识下,对古建筑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盲目开发,建设酒店、宾馆等娱乐设施,毫不顾及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一些古建筑甚至作为商业性场所,在景区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无序、低序以及破坏现象屡屡出现。
(三)保护资金不够充裕
1、注重回报,忽视投入
青海在文化遗产方面的投入的财力并不多,从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通报的信息中,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方面处于全国后进位置。许多古建筑因为保护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了古建筑得不到补救的严重损坏后果,并且古建筑的维护并不可能一劳永逸,要经常进行维护,费用比较高,大多数古建筑难以被纳入保护体系。
2、注重拨款,忽视自筹
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保护资金总是不太充裕。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大包统揽而没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不可能真正做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但目前遗产保护资金的筹措还没有详细明确的制度规定,对于市场化运作来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来改善古建筑保护问题,政府也没有具体指导性的政策出台。
(四)保护宣传不够到位
1、注重利用,忽视宣传
古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滥用,保护意识淡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古建筑破坏的因素中,人为的破坏更加严重,公众没有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意义,而政府部门更加注重古建筑的利用,管理上只重视开发,忽视保护的必要性,这与缺乏足够的宣传有很大联系。
2、注重形式,忽视行动
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工作本身就比较欠缺,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却出现喊喊口号,拉拉条幅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并没有真正走入群众,对广大民众施加影响;在学校平台中,也没有真正将遗产保护纳入教育内容,很难十分有效地在下一代中普及古建筑保护的知识。
四、青海古建筑遗产的破坏原因
破坏的原因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大的方面。
(一)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主要是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发生,如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如门源回族自治县大板九寺院址因山体滑坡被埋,在玉树发生"4・14"强烈地震中,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寺院等古建筑在地震中遭受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些古建筑文物点被破坏都是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料的,这个时候对古建筑的破坏强度非常大;另外,自然破坏力对古建筑也存在持久的、时刻地侵蚀,它们对古建筑的破坏是缓慢进行,日积月累的,最后导致建筑遗产损毁。
(二)人为因素
破坏古建筑遗产的人为因素有很多,如由城市建设而引发的对建筑遗产的拆除和损毁;为开发旅游在遗产所在地大量兴建各类旅游服务设施以及旅游容量过大,超出了景点承载力的问题,古建筑受损的可能性不断增加;同时,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许多景点周围存在许多违建项目,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限制,文物建筑本身和蕴含其中的无形文化底蕴也将受到严重的破坏。与自然因素相比,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结果往往更为严重,常常会造成某个类型或某个地区建筑物的大规模破坏,对建筑遗产造成的破坏都是无法挽回的。
五、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古建筑保护的法规
1、制订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古建筑保护与管理条例
尽管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导下,青海省也相应制定了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但条例内容过于宏观,对古建筑的保护也欠缺详细规定,对古建筑的破坏行为也难以有效制止,因而,制订并颁布更具有微观操作层面古建筑保护条例显得十分重要。
2、研究制定古建筑保护的一系列配套政策
在文物管理部门对古建筑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古建筑进行分级保护,一经被列入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就不能随意拆毁,在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其工程的结构布局、建筑风格应当与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合理规划和利用古建筑遗产
1、要强调规划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将古建筑遗产保护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经济建设和开发中,要有长远的目光,注重规划保护,把古建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资源适度开发出来,为文化建设服务,也促进经济发展,努力达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
2、要重视合理利用
在保护古建筑完好的前提下,重视合理利用,并在利用中促进古建筑保护和管理。众多文物保护实践证明,古建筑的保护是利用的基础,没有保护就不可能谈利用,古建筑依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合理被利用,被纳入旅游发展规划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所在地政府应当加强环境整治,落实和改进保护措施,在确保古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三)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和多募集资金渠道
1、加强各级财政投入
当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政府保护为主,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资金投入虽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单就众多的古建筑遗产保护来说,无法全面有效保护。那么,在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增加遗产保护经费。
2、多渠道筹措资金
我国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这部分资金只能解决少量古建筑保护的维护问题,对于大量分布于乡野的古建筑则是杯水车薪,因此扩展资金的筹集渠道是十分必要。可以采取设立古建筑保护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吸纳市场运作等进行筹资。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1、大力宣传古建筑的价值
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客观规律,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有利于增强城市文化整体竞争力。保存至今的古建筑都是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广泛地发挥古建筑遗产在国民素质教育、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意识到古建筑所蕴含的价值和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
2、纠正单纯依靠政府的观念
古建筑保护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一切可能的途径进行宣传和教育,宣传政府古建筑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古建筑的价值和保护的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青海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古建筑遗产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其历史价值不容忽视,这些历史悠久的古建筑承载着当地的民俗风情,传承着少数民族文化。因此,做好古建筑保护工作,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充分利用古建筑资源,以新的姿态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不仅有利于改善民生,也可极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遗产保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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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董粝.论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J].旅游纵览,2012,(6).
消息一出,争议四起,除了粉丝们不顾一切的支持外,更多冷静的网友希望成龙能够慎重考虑,这让我们看到了网友朴素的爱国情怀和文化意识。当四间古建筑来到国境线前,许多人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和责任感,疾呼让中国的建筑瑰宝留在中国。不过,在关注这四间古建筑命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当下古建筑保护现状进行反思,让众多瑰宝不仅能够留下,而且绽放光彩。
倒卖和损毁,是许多古建筑面临的两大宿命。在以徽雕古建筑闻名的皖南地区,许多人靠贩运“三雕(木雕、砖雕、石雕)”发了财。黄山市休宁县一座具有代表意义的徽派民居—“荫余堂”,甚至被拆下成2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石件后,漂洋过海运至美国重建。一位从事徽学研究的权威人士估计,从建国初期至今,皖南古建筑材料的流失总量足可以再建一个“宏村”。
还有很多古建筑,没有倒在文物贩子手中,却因为年久失修和人为损坏而倒下。山东汉子唐大华先后六次走进山西,行程9000余公里,为腐朽将倾的早期木结构古建筑奔走呼吁。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的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古建筑保护的尴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违法成本过低。《文物保护法》对于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罚款上限是50万元,与巨大经济利益相比,区区几十万元的罚款可谓“罚酒三杯”,怎能扼住伸向古建筑的黑手?
其次,人力物力不足。目前,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专门文物行政部门的仅有1/4左右,文物行政管理人员平均每县不足3人。文物执法机构不健全的另一面,是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缺乏重视。以山西晋城市为例,过去六年财政收入增加了三四倍,却始终没有增加对文物保护的投入。
关键词: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利用
中原古建筑遗产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在我国古建筑遗产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原古建筑遗产中的建筑与设施类遗产如古建筑遗产、古典园林遗产、宗教场所类遗产、古代陵墓类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类遗产数量较多、分布集中,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中原古建筑遗产的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能够提升中原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满足旅游需求。遗产开发要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着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注意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三效益的统一[1]116。中原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要保护古建筑遗产资源,科学协调古老遗产、现代遗产和自然风景遗产和谐发展。
一、中原古建筑遗产概述
中原古建筑遗产是古人勤劳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历史文化水平,是不可再生的珍贵遗产,具有深刻的精神文化内涵和物质文化内涵。中原古建筑大体涵盖了中国古建筑的主要类型,现存的典型古建筑主要分类有:
1.陵墓建筑遗产:
潞王陵、宋陵、梁孝王陵等。潞王陵位于新乡市北郊的凤凰山南麓,国家4A级旅游景区。潞王陵景色秀丽宜人,是中国目前保存现状最好的,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座明代藩王陵墓。该陵由潞王墓、次妃赵氏墓和神道三部分组成,共占地四百余亩,其整体建筑用材除少数砖木外,几乎全采用青石和白石,被誉为“石头城”。
2.洞窟建筑遗产:
龙门石窟。龙门石窟位于洛阳市南郊,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开始营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它既是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融合的产物,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见证。其奉先寺卢舍那大佛,它那“东方的微笑”将人性和神性、阴柔和阳刚较好地结合起来,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龙门石窟也因其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3.寺庙建筑遗产:
少林寺、相国寺等。少林寺位于登封市,是禅宗和少林武术的发祥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自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少林僧人将它与中国本土的“儒家”和“道家”思想相融合,创立了少林禅宗。“少林武术冠天下,天下功夫出少林”。少林的积极入世使它与中国历史紧密相连,在历史上的南北朝、隋朝、唐朝、北宋和明朝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少林也因此而成为“天下第一名刹”,少林武术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壮大[2]78。少林成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典范,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中华文化的代名词。
4.庄园建筑遗产:
康百万庄园、马氏庄园等。康百万庄园位于巩义市康店镇,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康氏家族前后十二代人在这个庄园生活,跨越了明、清和民国三个时期,是一处典型的17到18世纪封建堡垒式建筑,是全国三大庄园之一。与山西晋中乔家大院、中原地区安阳马氏庄园并称“中原三大官宅”,被誉为豫商精神家园,是中原古建典范。
5.府衙建筑遗产:
内乡县衙、开封府等。内乡县衙景区位于南阳市内乡县城东大街,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历经明、清多次维修与扩建,逐渐形成一组规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筑群。内乡县衙是我国唯一保存最完好的封建时代县衙。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享有“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誉。6.城防建筑遗产:开封古城墙、商丘古城等。开封古城墙景区位于开封市,始建于唐代,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封古城墙是全国现存的仅次于南京城墙的第二大古代城垣建筑,全长14.4公里。历史上曾多次被淹没,至1841年再次修复,开封古城墙现在仍然保持着明、清时期的建筑规模与风格。除了上述建筑外,中原地区还保留了大量的古建筑遗产,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嵩阳书院、岳飞庙、定国寺等;洛阳白马寺建于公元68年,是中国最早的寺院,诸如此类的古建筑遗产还有很多。
二、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的历史机遇
旅游资源条件是旅游开发的前提,它涉及遗产开发保护和利用的众多相关问题。随着中原经济区国家战略的实施,中原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1.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作为支撑。我国“中部崛起”战略和中原各地人民政府加快中部地区开发的战略决策为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和外部宏观条件。
2.中华文化越来越受到国际友人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弘扬,“中国热”在世界各地不断涌现,来华游客不断增多[3]65。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它是通过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3.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交通的便捷为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省内公路、铁路和高铁通往全国各地,在郑州市有新郑国际机场,优越的社会经济条件是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保证。
4.中原古建筑遗产资源独具特色,吸引力极强。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性,应把这些具有明显差异化的遗产加以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同时突出其文化内涵,让旅游者来此既能饱览自然山水风光,又可领略古建筑遗产所蕴含的深厚文化。
三、中原古建筑遗产的价值
中原古建筑遗产作为人类祖先的杰作,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具有极高的科学考察价值,只有充分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才能对其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
1.中原古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
古建筑承载着厚重的城市建设历史,不同地区、不同年代的古建筑,特别是对缺少详实记载的远古时期,成为人们了解和认识一段历史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依据。如城防建筑开封古城和商丘古城都反映了不同时期的城市规模和城市布局,了解城市建设特点,对于后人保护和利用古城防建筑有指导意义。
2.中原古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
中原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中原区域文化,并随着不同地区文化的交流融合,中原建筑既有特定的区域文化特征,也呈现兼容并包的特点。古城中飞檐翼角的土木建筑文化符号、雕梁画柱的文化内涵,以及佛教建筑中表现的佛教文化,都在中原古建筑中得到了完美体现。
3.中原古建筑遗产的科学考察价值。
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古代建筑科技发展水平的充分体现,如明代的马氏庄园,是堡垒式建筑的典范;登封少林寺建筑结合建筑科学、环境科学和“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合理布局,将建筑完美融合于自然之中[4]45。
四、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主要问题
中原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力度的加大,中原古建筑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也呈现出新的局面。但是在对专项古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过程中,不合理的、粗放式开发对古建筑遗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降低古建筑遗产的利用价值[4]。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对古建筑遗产的破坏比较严重。
在开发利用古建筑遗产的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一些古建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即使修复了,也很难恢复原有风貌,致使大量古建筑遗产失去其应有的韵味,对其浓厚的历史文化价值产生了不良影响。
2.对古建筑遗产开发过度商品化。
对古建筑的合理利用就是把独特的建筑文化作为一种遗产加以开发和组织并出售给旅游者,许多文化仪式、礼俗和手工艺品等活动形式几乎失去原有的意义,而作为纯粹的商品销售给旅游者,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
3.古建筑遗产的宣传营销市场混乱。
在古建筑遗产旅游区内,一些旅游经营者为吸引游客、增加收入,对民族建筑文化进行不切实际的大肆宣传,没有完整的市场促销手段。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民族建筑文化的完整性,又使游客蒙受欺骗,破坏了地方旅游的整体形象。
4.古建筑遗产开发保护监督体制不健全。
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备与落后,各种不良现象也就随之发生,使许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事非法经营的活动,这不仅是对古建筑遗产的破坏,也影响了中原地区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古建筑遗产景区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
部分服务人员对中原古建筑文化了解甚少,当问及更深层次的内容时,他们要么不知如何回答,要么答非所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原地区旅游地的整体形象。
五、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对策
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虽然中原古建筑遗产开发和利用的力度已大幅增加,但是,古建筑遗产管理利用和保护手段以及旅游立法等还相对滞后,对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面对中原古建筑遗产利用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出台相关对策,将各方力量统一协调,共同解决遗产保护与利用中的问题,那么笔者对于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有如下对策:
1.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策略。
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策略是进一步完善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前提,也是中原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原古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要真正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管理,提高整体质量;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尽力保持古建筑的原有风貌,真正做到古建筑遗产利用与古建筑旅游业发展的“双赢”[5]11版。
2.健全保护开发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模式。
中原经济区要建立以省级政府为主导、全民参与的古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其开发利用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强旅游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做好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
3.充分挖掘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打造特色旅游资源。
古建筑的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从来就不是对立存在的。对于古建筑遗产来说,如果只是一味地保护,但不开发利用,很难体现其价值。将静止的建筑与优美的自然风光结合起来,实现人文遗产与自然遗产的统一,学会在开发中保护,让游客既能领略古建筑的古朴又能领略自然风光的秀美,这样既扩大了古建筑的知名度又增加了自然资源的美誉度。
4.注重古建筑遗产形象推广,扩大宣传力度。
加大古建筑遗产形象的宣传工作,可以协调各地进行联合宣传。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以采取制作统一的宣传广告,由政府出面进行地区旅游活动的推介,也可以在当地的火车、汽车站或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地,采用大型电子屏幕进行宣传;借助电视、网站、报纸等国内外知名强势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原地区古建筑遗产及其文化内涵,让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遗产的保护中来。只要注重实施科学化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就可以在合理的开发利用中更好地保护好中原古建筑遗产,从而带动中原地区其他类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促使古建筑遗产在利用中得到良性的开发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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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实证”方法引入古建研究
虽然梁思成先生对中国古建筑发自心扉地怀有幽怜爱护之情,但他明白研究不能仅仅只停留在对建筑物表面上的赞扬和发思古之幽情上,除了探讨古人的研究方法及思想,古建筑研究还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去认真剖析这份遗产,需要实地考察、勘测、研究,去积极探索其中的奥秘。因此,梁思成先生一开始就把近代的科学方法应用到中国古建筑研究上。他说“:中国古代建筑在文献上记载很多,但不经过实地调查,即使读破万卷书,仍只能得隐约之印象及美丽之辞藻而终不得建筑物的真正印象。他生动地比喻,犹如古人熟诵《史记》对刘邦的记载,‘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但如果在路上遇到刘邦仍不认识”[1]。所以他坚持古建筑研究,必须进行实地的调查测绘。为此他明确地指出“:近代学者治学之道,首重证据,以实物为理论之后盾,俗谚所谓‘百闻不如一见’,适合科学方法。”[2]他将中国古代建筑的杰出代表———北京故宫作为考察研究对象,以清代官方公布的《工部工程作法则例》为指导,对故宫从整体到局部、从正面到侧面、从内部到外部,进行了详细的测量、辨识、绘图和记录,并将所有的碑文和史料一字不漏、准确无误地抄录了下来。在此基础上,他借助老工匠们的帮助,逐渐弄清了清代建筑的结构与形制。由此开始,他创立了中国古建研究的新方法:测量细致、分析有据、绘图严密的实证方法。凭着这种严谨的科学方法和世界一流的水平,他开创了中国古建筑研究实证分析时代,把中国古建研究水平提升到了历史的新高度。
二、躬身力行,勇担使命,积极参与文物建筑保护
在《中国建筑史》一书中,梁思成先生智慧性地把“古建筑”用英文表述成“历史的界标”。历史有阶段,时代有特征,能够形象、直观地显示出不同时期历史特征的,在地面上只有古建筑了。他是多么明白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啊!就像一位慈母抚养自己的孩子,付出的是辛劳,收获的是幸福。而且时间越久,感情越深。梁思成先生对中国古建筑的研究正是这样。早出晚归、风餐露宿的实地考察生活虽然艰苦,但他乐在心头。这种思想境界,只能用中国古代儒家的理想境界“孔颜之乐”来形容了。至高的精神境界催生伟大的思想。梁思成先生认为,古建筑是人类文化的体现和结晶,对中国古代建筑的重视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表达上,必须通过实际行动,这些物质形式的人类宝贵文化遗产才能得到较好的保护。诚如他在《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一文中所言“:对中国古代建筑遗产的研究固然十分重要,但对它们的保护更为重要。原因很简单:中国古代建筑只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人们对它们的研究才有可能。”[3]在此历史使命感的驱使下,梁思成先生不遗余力参与到文物建筑的保护事业中。他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首先是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其价值,对其进行修缮、敦促有关部门进行长久保护。有这样一段文字描述他们工作的情景“:他和助手们经常爬上梁架,手按几十年的积尘,佝偻身体,俯仰细量,惟恐探测不周。那时室内摄影还靠在现场点燃镁粉闪光,每当镁粉一亮,躲藏在梁架间的成群蝙蝠见光振翼惊飞,扬出难耐的秽气。他们有时心中还惦记着时局的变幻,担心着日寇会随时侵占华北,为了抢时间,往往一天坚持连续工作十几小时。1934年,在调查应县木塔时,为了摄取塔顶照片,梁思成登上60多米高的塔顶,手抱铁链,两脚悬空地攀登塔刹,去丈量尺寸;又退到塔顶边缘去拍摄塔刹的全景,助手们都为他捏一把汗,终于摄取了宝贵的资料。”梁思成后来回忆说“:当时也忘了害怕,要是再后退几步,真要‘一失足成千古恨了’。”梁思成先生严格要求大家,培养大家要有民族志气,研究中国人自己的东西就应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正是凭着这股子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梁思成先生和他的助手们虽然工作艰苦,但却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当他们借着老工匠的指点弄清楚了古建筑的某一处构造时,顿时激动难耐;当他们在古建筑上见到一个宋代《营造法式》上刊之有名的构件时,就像突然遇见久别的故人一样,兴奋不已;当他们不顾污秽,爬梁攀架,在昏暗中发现一组宏大的斗拱时,会顿时忘却疲劳而欣喜若狂。在华北大地对古建筑进行调查测绘时,每有重大发现,都写信给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陈述其宝贵价值,敦促他们永久保护。在他的积极奔走和不懈努力下,很多有价值的古建筑都保存了下来。除对建筑本身的保护与修葺外,梁思成先生就中国建筑的保护方法总结了几条至今仍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原则:其一,对古代建筑的保护不能仅限于实物,建造技术与艺术的保护更为根本,更为重要。其二,中国古建筑是中华古代文明的一部分,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中华古代文明。其三,把古代建筑的技术与艺术成果运用在现代建筑,是保护古代建筑的有效手段。其四,通过修葺保护古建筑时,务必要注意保留它原有的时代特征。其五,在中西文化交汇碰撞,特别是西方文化比较强势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固然要学习、借鉴西方建筑的技术以及艺术成果,但不能崇洋,一味对西方文明顶礼膜拜而对自己祖先的珍贵遗产妄自菲薄。否则,就会在中国古代建筑的保护中迷失方向。其六,保护中国古代建筑,一方面要传承这些遗产的艺术与技术成果,另一方面要把中国古人的优秀建筑思想融汇在现代建筑形式中。只有在实际运用中,古代的建筑技术才能得到有效保存。梁思成先生毕生从事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和保护事业,用超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一点点让中国古建筑重放光芒。他以其严谨的学风、钻研的精神、担当的勇气和一流的专业水准让中国古代建筑这一世界文明之瑰宝,伴随着现代中国的伟大复兴重放异彩。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在《中国之科学与文明》一书中称“中国建筑历史学家的翘楚”,其学生吴良镛院士也说“,梁思成是中国建筑史研究的拓荒者、播种者、奠基者和大厦构筑者,其功不可没,永垂青史”。
作者:高中立 马茜 单位:川音成都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