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24: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职业安全管理与工程,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铁路施工企业安全成本管理 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 (2010)03(a)-0000-00
一、安全成本的概念与构成
铁路施工企业的安全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预防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毁等事故,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健康、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施工企业安全成本通常包括安全预防成本及事故损失成本,事故损失成本通常包括事故损失直接成本及事故损失间接成本。安全生产预防成本是指为保证安全生产而投入的人工、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培训等费用等;事故损失直接成本是指为处理安全事故而发生的能用货币直接核算的成本,如工伤赔偿、设备损坏、设备更新等;事故损失间接成本是指因安全事故引起的与处理安全事故无直接联系,不能以货币价值衡量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企业信誉等。本文主要以安全预防成本及事故损失直接成本为讨论对象,至于事故损失间接成本,有些是无法估量的,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如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轻微的可能失去一方市场,严重的可能是整个企业的发展。
二、铁路施工企业安全成本的分析
铁路施工企业安全成本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安全预防成本,即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投入的费用。二是事故损失成本,即为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而发生的事故损失直接成本及事故损失间接成本。
(一)安全预防成本可以分为:
1) 安全管理费:为安全生产所配备人员的工资,如安全监督员、防护员等,开展安全检查等支付的费用。
2) 安全培训费:为提高人员素质,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的各种安全培训费用(包括内、外培训)。
3) 安全设施费:各类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等。
4) 安全宣传费:安全标志、标语、张贴画、板报等费用。
5) 安全检验费:对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装置、机械设备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6) 意外伤害保险费:投保建筑工程施工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二)事故损失直接成本可以分为:
1) 事故应急救援费:事故临时处理、应急救援、临时过渡费用;
2) 事故医疗费:事故人员救护、医疗费用;
3) 事故赔偿费:事故伤害人身赔偿费、设备损坏赔偿费;
4) 事故设备修复费;事故损坏设备的修复、安装费;
5) 事故停工损失费;由于事故造成的停工损失、整顿费用;
6) 事故处罚费:由于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导致合同相关方或上级有关部门签发的罚款;
7) 事故善后处理费:为处理事故而引起的其他费用;
事故损失间接成本主要是企业信誉、业主评价、社会评价等,本文不做讨论。
安全预防成本也就是安全生产费,事故损失直接成本也是事故处理成本,由于施工项目的施工环境、施工组织、施工工期、产值以及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不尽相同,所以项目的安全生产成本和事故处理成本的分析相对比较困难,下面是近五年来10个铁路施工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统计数据:
(三)近五年来10个铁路施工项目的统计分析
1)当安全生产费投入比例较低时,事故处理成本比例将会很高。这说明在安全上少投入,表面上企业支出减少,而实质上却隐含着巨大的经济损失。
2)随着安全生产费的投入比例的上升,事故处理成本比例很快降低。项目安全生产费占项目产值的比例越高,项目的事故处理成本占项目产值的比例相对越低,说明伴随安全预防成本的逐步增加,项目的安全事故在减少,事故损失直接成本在逐步降低。
由此可以看出,安全生产费比例与安全管理和防护水平成正比关系,即预防成本越大,安全生产越好,损失成本越小。事故处理成本为损失性费用,与施工安全水平成反比关系,即损失成本越大,安全生产越差。预防成本和损失成本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成本,预防成本属于控制成本,随着安全水平和现场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这部分成本会不断增大;损失成本则属于机会成本,随着安全防护水平的提高,这部分成本将逐步降低。施工单位应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适当加大预防成本的投入,以减少损失成本的付出。
三、安全成本管理中的问题
(一)安全成本投入不够
长期以来,铁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主要是工程直接费的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安全出了问题才去弥补,总是在事后控制,而不能事前防范。所以,对安全成本的投入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有实际的投入,才会收到较好的效益。
(二)安全成本预防意识不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施工企业为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在施工生产上不惜人力物力,而在施工安全成本上,却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预防意识,安全防护人员不足,施工机械老化,企业领导对安全成本控制的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里,发生事故后又缺乏相应的应变能力,导致事故损失成本增加,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
(三)安全成本归集不明确
安全成本中许多内容可从财务统计报表中分离出来,列为安全成本的内容,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培训、事故处理善后费用、因安全事故而上缴的罚款等,但施工企业一般都归集到工程直接费中,不能真实的反映安全成本和事故处理成本的内容,为安全成本的分析和研究带来不便。
上述问题在我国铁路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如果施工企业对安全成本的投入过低,必然是以降低施工安全为代价,施工企业最终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施工安全,在加大安全预防成本的同时,加强事故损失成本的管理与控制。
四、安全成本的管理控制措施
(一)制定合理的安全目标
施工与安全是相互矛盾的统一体,为施工不顾安全是不可取的,但盲目提高安全目标也是错误的,施工企业应根据市场竞争度及国家对安全管理的要求,确定适合企业实际的合理的安全管理程序,避免制订过高安全管理目标,盲目超越市场和国家对安全管理的要求,从而造成安全成本乃至工程成本的增加,损失工程利润。
(二)强化管理,奖罚分明
施工企业要强化管理,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力度,增强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避免无谓的由于人为失误而导致损失成本的增加。加强危险源预防排查,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并对预防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
(三)安全成本独立核算
通过安全成本核算,分清经济责任,企业把安全成本纵向分解到项目班组,横向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建立把个人利益与安全成本密切挂钩、严格考核、及时奖惩的分配机制,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成本管理格局。
安全成本管理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有效工具,是调整经济效益与安全施工关系的有力武器,是实现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成本的分析将安全工作的经济合理性与管理有效性有机的结合起来,找出了安全成本与企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通过安全成本的分析与核算,可以控制安全生产费的合理投入比例,有效地避免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以期达到以最小的预防成本投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成本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安全经济学》 作者:罗云 等著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年04月
2. 《安全管理基本理论与技术》作者:常占利 著 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7年05月
3. 《安全成本与安全工作经济优化》作者:姚庆国 《煤炭学报》-2001年26卷3期
4. 《安全成本及安全成本分析指标的确定》作者:马红伟 陆刚《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4卷1期
Abstract: Occupational health is fundamental to the survival of people, safety production concerns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concerns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analyzes and elaborates the goa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 management, features of 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 management, occupational hazardous factors in the production process, and measures of 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aiming at strengthening 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 management for the future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关键词: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6-0081-02
0 引言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是指影响工作场所内的人们群众的健康安全的调价和因素,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
1.1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职业检查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在生产活动中,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经行对影响生产的具体因素的状态控制,使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且不引发事故,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1.2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目的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主要是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企业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和企业自身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且要注意对资源的节约和避免资源浪费。
2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
2.1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 依据建设工程产品的特性,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有以下特点。①复杂性。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涉及大量的露天作业,受到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理条件和地域资源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较大。②多变性。一方面是项目建设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的流动性大;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进步,项目不断引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这都加大了相应的管理难度。③协调性。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种甚多,包括大量的高空作业、地下作业、用电作业、爆破作业、施工机械、起重作业等较危险的工程,并且各工种经常需要交叉或平行作业。④持续性。项目建设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从设计、实施直至投产阶段,诸多工序环环相扣。前一道工序的隐患,可能在后续的工序中暴露,酿成安全事故。⑤经济性。产品的时代性、社会性与多样性决定环境管理的经济性。
2.2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2.2.1 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2.2.2 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防止应考虑不周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设计单位应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分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进行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2.3 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用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施工措施的资料。
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2.4 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3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①主要物料(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指标。②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③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④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⑤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分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确定拟建项目的重大危险源。
4 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4.1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①选择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⑤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并获得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通过安全审查的文件。⑦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 职业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①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②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③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的改善。④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改善措施。⑤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⑥强化对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检测工作的监察。⑦可能产生职业并危害的建设项目需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⑧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 结束语
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问题越来越受关注。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和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参考文献:
[1]赵柯.水污染流域管理的立法思考[J].上海环境科学,1999(02).
第二实幼教职工总数58人,其中核编数30人(实际在编29人),自聘27人(保育员12名、炊事员6名、保安2名、门卫1名、保洁员1名、体育专任教师1名(男)、临时代课教师4名<教师产假短期代课>)。12个教学班均按2教1保的标准配备,且专任教师公办率达100%。
第二实幼的专任教师队伍是一支年轻化、学历高、基础好的队伍,100%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7%。其中高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11人,二级教师15人,三级教师2人。这是一支以90后为主力军的队伍,是一支教龄短、保教实践经验相对不足的队伍,但同时又是一支兴趣广泛、个性鲜明、乐观进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对职业规划逐渐明晰的队伍。后勤队伍是一支以妈妈团为主体的队伍,保育员100%取得保育员资格证书及健康证,是一支爱岗敬业、工作扎实、对照顾看护幼儿,清洁环境卫生、幼儿饮食烹饪有着丰富经验的队伍。
三年来第二实幼立足办园理念、立足师资队伍现状,结合《指南》《幼儿园教师发展专业标准》精神,狠抓师资队伍建设,重在提高教师的师德和师能,致力锻造一支行仁爱、崇博雅、精保教的和慧教师团队。
关键词:危险源; 识别; 评价; 市政工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 Healt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英文简写为“OHS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1.OHSMS危险源评价的发展和作用
危险源的国际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OHSMS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最基本的思路是:识别、辩识系统内产品、过程、活动等存在的危险源,采用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因素确定是否可接受,对其中不可接受的风险确定控制措施,包括对现有的控制措施的评价、确定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和新的控制措施,通过实施以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1.1 OHSMS危险源评价经历以了下发展阶段:
1)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2)1996年,美国工业卫生协会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性文件;
3)1997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提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会(JISHA)提出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导则》、挪威船级社(DNV)制订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4)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健康安全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实施指南》;
5)1999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行标准》;2001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代码为GB/T28001-2001,属推荐性国家标准。
1.2 企业开展OHSMS标准活动的作用及意义
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使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转变为主动自愿行为,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对企业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将在社会上树立企业良好的品质和形象。
2.市政工程项目常见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
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因其隐蔽性和复杂性,危险源较一般工程更多,存在的形式也很复杂。笔者长期从事市政企业管理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结合企业开展OHSMS标准实施的实践,总结市政工程项目常见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如下:
2.1 辨识危险源时必须考虑的原则。①常规和非常规活动;②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③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此外危险源辨识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当工作场所发生变化(如办公地点搬迁等)设备设施(如新购进一台搅拌机)及工艺(如由原来的合成生产改为来料加工)发生改变时,都要对危险源辨识重新进行辨识。
2.2 识别步骤:a.工作活动分类;b.危险源辨识;c.风险评价;d.评定风险是否可以接受;e.评价和确定需采取的控制措施;f.评审确定控制措施的充分性。
2.3 常见的识别与评价方法。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常见的识别与评价方法有: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等方法。
2.4 通过实践总结的市政工程项目常见危险源。
通过上述原则和识别评价后,一般市政工程企业及涉及市政基本业务的危险源笔者总结如下:
1)大类: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2)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触电,如各类用电机械设备;高处坠落,如桥梁工程作业和员的挂篮;物体打击,如张拉预应力筋;机械伤害,如摊铺机运行中,攀登机械;坍塌,如土方作业时基坑支护结构雨水排泄不畅;火灾/爆炸,如土方开挖时遇到管线、煤气管道等;中毒/职业病,如沥青路面施工时未佩戴工作服、手套、鞋等劳保用品;传染病,如临时用工人员有传染病,意外伤害,如露天作业人员雷电时无防范措施;物体打击,如桥梁施工时浇筑水下混凝土结束后,土低于现状地面,未设护栏、安全标志。常见的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危险源大约有1000余类,涉及不同的作业部门和岗位,因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实践操作中,必须严加防范。
3.市政工程项目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的确定
3.1 评价的基本要求。
根据市政工程的特点,依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找出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识别出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逐一评价,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为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和时效性,制定消除和控制的技术性措施,且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中。同一个企业因不同的项目和区域、管理人员变化,也会引起危险源数量和内容的改变,因此企业对危险源识别应及时更新,从而提高企业生产的安全性。
3.2 评价方法。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常见的评价方法有:
1)安全检查表法。事先将检查对象加以分解,将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小的子系统,以提问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逐项检查,避免遗漏;常使用于市政工程正常施工阶段的常设性检查。
2)危险指数法。通过评价人员对几种工艺现状及运行的固有属性进行比较计算,确定工艺危险特性重要性大小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研究;常使用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带来的危险源风险防范。
3)预先危险分析法。在一项实现系统安全危害分析的初步或初始工作,包括在设计、施工和生产前,首先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后果进行分析,确定其危险等级,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常使用于市政工程施工前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阶段的分析。
4)故障假设分析法。对系统工艺过程中或操作过程的创造性分析方法,对有关问题进行考虑,任何与工艺安全有关的问题,即使它与之不太相关的问题也要加以讨论,分类记录,以发现假设存在问题条件下的解决方法;常使用于市政工程大型设备进场时的风险评价。
5)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基本过程是以关键词为引导,找出过程中工艺状态的变化或偏差,然后分析找出偏差原因、后果和对策;本方法侧重要在市政工程工艺部分或操用步骤中,找出各种具体值加以分析,常见于桥梁工程的技术参数分析过程。
6)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根据系统可以划分为子系统、设备和元件特点,按实际需要,将系统进行分割,然后分析积压自可能发生的故障类型及其产生影响,以便采取对策;本方法常使用于在质量和安全通病方面的评价与分析。
7)事故树分析(ETA)。通过描述事故因果关系的有方向的“树”,对各种系统危险性进行识别评价,既适用于定性分析,又能进行定量分析,具有简明、形象化的特点;本方法非常适用于开展市政工程QC活动中,对关联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8)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在识别危险源方面,定性和半定量的评估是非常有价值的,在对复杂并存在危险的工业流程等提供决策和依据方面,需要足够的信息,因此必须采用两种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在市政工程桥梁和隧道施工的危险源识别与评价过程中较为常用。
3.3 OHSMS安全评价报告。
上述根据OHSMS系统进行识别和评价危险源后,形成的工作成果即为安全评价报告,一般有如下内容:1)前言;2)评价项目概况;3)评价程序和方法;4)危险性预先分析;5)危险度和危险指数分析;6)事故分析和重大事故摸拟;7)对策措施和建议;8)结论。
3.4 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评价和危险源识别的最终目的,是确定风险控制措施,以其消除非潜在的危险和伤害,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2)如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用低压电器;3)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4)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5)保护每个工人的措施;6)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7)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8)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9)应急方案的需求;10)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测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在组织上述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探索其最适合的风险控制措施十分必要。
3.5 以概率风险评价方法(LEC法)用于基坑开挖的实例说明。
LEC是OHSMS系统中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半定量评价方法,即D=LEC,式中,D为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C为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以市政工程施工桥梁施工作业中“安装承台未设安全网”这一危险源为例:L事故发生可能性为3-可能但不经常,E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为10-连续暴露,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7-严重重伤;则其D=210,即为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应用LEC法进行评价风险应关注主观因素的影响,三个数值的选择应尽可能符合实际。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对现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加以考虑,确定现有措施是否使已识别的危险源得到足够控制,这才是识别和评价的根本目的。
搞好市政工程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组织控制下工作的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任何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意识,实施OHSMS体系,需要组织全体人员参与,因此这要建立在组织的每个成员都意识到积极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性基础上。一个有可溯源性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充分、适用和有效,有效的体系建立后,关键在于人员的落实,这样才能保证系统运行的健康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2011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12.3
[2] GB/T28002-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12.2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安全管理、FIDIC合同条件
我国的工程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历练开拓的道路,在历年“全球225家最大国际承包商”排名中也不断显示出新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承包商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除技术、资金方面的原因外,我国承包商安全管理意识以及管理水平落后也是影响我国承包商开拓国际工程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际工程的安全管理,与国内工程相比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机构以及所采用的合同体系对安全管理中各方权利义务规定上的差异。在本文中,将针对这些方面参照英、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管理方法以及FIDIC合同体系下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分析。
一、不同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法案
由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法规,其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熟悉工程所在地适用的安全管理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是实施安全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实施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
(一)美国的安全管理法案
在美国,安全管理由美国劳工部下属的职业安全健康行政管理机构(OSHA)来执行。1970年,一部全面的强制安全法规《职业健康与安全条例》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该条例规定所有企业必须遵循强制安全和健康程序,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员工培训。雇主应保证新员工熟悉安全计划的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对实施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责任。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要对现场的工人、设备和材料的安全负责,必须建立针对该项目的安全标准,并自始至终都要强制执行这些标准。
3.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至少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明危险,确保各具体工作的安全规则落实到位,并在每次项目安全会议上以适当方式强调安全问题。
4.OSHA检查。若OSHA检查员在工作场所发现有任何违法事件,都将就此事件发出传讯通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同时对违反安全管理法规的情况处以高额罚金,并制止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施工作业。
5.提供免费咨询。雇主在任何时候都可请求OSHA培训官员或委托其培训,解决同健康和安全有关的疑难技术和法律问题。
(二)英国的安全管理法案
英国的法律涉及健康与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法律规定了每个人在健康和安全管理中的责任,特别是管理者的责任,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相关规定。英国的《工作健康与安全管理规定》(1999)是所有管理者必须遵守的规定。
1.管理者责任。管理者要对员工在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负责,对员工在其授意、默许或疏忽下产生的犯规行为负责。
2.处罚措施。地方法官可以对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的人处以2万英镑以下的罚款,不具备雇主责任保险证书的,将被处1000英镑的罚款,在刑事法庭被的人,可以被处罚款(金额不限),并处以高达2年的监禁。
3.监督机构检查。英国的安全健康检查员执行法律并具有广泛的权力,能够“改进”或“禁止”通知、中断组织机构的营业活动、在任何合适的时候进入工作场所检查并没收任何危险物品、调查事故或危险的征兆以及检举一切不良行为。
4.事故责任调查。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的追查,按照分包商-总承包商-工程师-设计者的顺序依次调查。一般来讲,总承包商应该是主要责任人。然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事故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使用合理的措施仍不能规避的话,还可能追查设计者的责任,即调查设计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是否在设计中考虑到了施工的危险性等。
通过这些条款可以看出,这些安全法规对项目干系人,包括业主、计划总监、设计师、总承包商、分包商等各个主体的安全责任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熟悉相应安全法规,才能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恰当实施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三)香港的安全管理法案
香港的施工安全管理的发展经历了由一般重视(一般规定)到十分重视(严格的规定与实际的监管)、由重视硬件(机械和工序的保护)到重视软件(意识的加强和系统的建立)、由企业被动应付到主动管理的转变过程。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可分为四个主要层次:
1.条例。主要指《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适用于所有工业和非工业活动,对雇主雇员的责任义务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的各个方面作了规定。
2.规例。是附属于条例的针对具体问题的规定,如《工厂及工业经营规例》,以及与建筑安全相关的附属规例诸如《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等。
3.工作守则。针对操作方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注意事项做了说明。如《工作安全守则(升降机与自动梯)》等。
4.安全指引和指南。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来指导从业人员如何达到安全操作、保证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如《建造业次承建商工地安全管理套件》,就为项目分包商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范例。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美国的安全管理法案以《职业健康与安全条例》为基础,各州以此为基础可能存在地区性差异。而英国、香港的安全法规则具有层次性,例如我国香港地区的安全法规按上述层次划分,在执行过程中也分属于强制执行、建议执行、指导性执行及参照执行四个层次。
对承包商而言,熟悉工程所在国适用的安全法案是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的第一步,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以安全管理法案为基础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免除业主对我国承包商安全管理不力而影响项目的忧虑;明确自身责任,使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免于因违反安全管理法案遭受行政处罚,进而造成经济损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管理培训,使项目部由上至下全面贯彻安全管理思想,保证项目人员遵守安全法规。
二、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能
项目执行过程中,业主通过对承包商的恰当要求来保证项目安全实施。因而,承包商也是代表业主管理项目现场安全,向政府及相应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也是不尽相同的。项目执行期间,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审批、安全管理措施及投入的保障以及事故发生后的汇报及处理,都需要承包商与安全管理机构密切合作,取得管理部门的同意。
(一)美国
在美国,职业安全健康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安全标准,并通过施工现场检查来强制执行安全标准。职业安全与健康条例中规定,只要各州提出的要求在最低程度上与该局强制执行的标准同样严格,就允许要求自行管理的州执行自己的安全计划和标准。因而,各个州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也就成为该地区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直接机构,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二)英国
英国政府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安全与健康委员会和安全与健康执行局。安全与健康委员会领导由雇主组织、雇员组织和地方当局的代表以及其他适合人员组成。安全与健康委员会的职能是:
――确保工作中的人员的安全、健康及福利。
――帮助人们避免因工作受到对健康和安全的危害。控制炸药、易燃物和其他危险物品等的保存与利用。
――组织和进行安全与健康领域的研究;促进培训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评价安全与健康法规的适用性,向政府提供新的或修改的法规及执法规则的建议。
英国安全与健康执行局为政府主要管理机构,被赋予很大的权力,必要时可向企业派遣安全监督官员,可到任何工地监督安全生产情况,有权责令工地停工,有权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向法庭。
(三)香港
香港政府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管理机构主要有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1.劳工处
劳工处是政府执行劳工法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及协助雇主遵守劳工法例,确保香港履行国际劳工协议,并负责提议制定劳工法例。
2.运输及工务局
运输及工务局也是政府的直属部门,主要是以政府业主的身份管理政府的公共工程,并对建造业进行检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与建筑业和公共工程有关的法律咨询。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安全管理机构和部门也是不一致的。对于承包商而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注意与相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安全管理办法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安全监督和检查,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FIDIC合同条款中安全的相关规定
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涵盖内容十分广泛,从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等的财产、机械、人员的安全,直到物资的保管和环境保护等等。FIDIC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的三种合同模式对项目安全管理也都进行了恰当约束和说明。现就相关条件介绍如下:
(一)安全程序
“安全程序”合同条款中,对承包商在实施项目期间应遵守的安全程序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第一,承包商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第二,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第三,尽量合理地保持现场和工程秩序,清除不需要的障碍物,以避免对人员造成危险;第四,在工程竣工和按照“雇主的接收”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保卫和看守;第五, 因实施工程,为保护公众和邻近土地的所有人、占用人使用,提供可能需要的任何临时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防护物和围栏等)。
(二)健康和安全
“健康和安全”合同条款中,对承包商应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程序等问题上的职责进行了说明。主要包括:
――承包商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承包商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任何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尽快将事故详情通报工程师。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保持纪录,并写出有关人员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财产损害等情况的报告。
本款规定了承包商对健康和安全的全面职责。对承包商而言,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详细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三)承包商的监督
只要雇主代表认定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必需时,承包商应在施工期间及以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此类监督应有足够的人员执行。他们应具有圆满、安全地实施工程的作业所需的足够的知识(包括所需的方法和技术,可能会遇到的危险,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方法)。
《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以及《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对于该项条款的规定是一致的。这也充分说明,无论在哪一合同体系下,实施恰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方法都是至关重要和不可或缺的。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地意识到我国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并为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提供了可行性参考。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承包商安全管理意识的逐步增强,对国际工程市场先进安全管理方式的熟悉,工程承包中安全投入比例逐步增大,我国承包商将在更深层次上把握市场规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国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张连营、马添翼,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程建,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冯元飞:英国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述评,《水运工程》2006年第3期。
兰北: “OSHA”之建筑安全管理简介,《建筑安全》2001年第4期。
边明伟、韩国都:英国健康与安全管理对我们的启示,《建筑安全》2006年第9期。
张强:四论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筑安全》200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