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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24:1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

篇1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估价行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开放,房地产估价行业面对的国际、国内的竞争和挑战更加严峻。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只有从现在起就面对自身的不足,提高管理、专业、人才优势,树立行业品牌,迅速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取胜于人。

一、房地产估价的常用方法

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以当前条件下重新购建相同的被评估房地产所需的成本扣减其已损耗的价值为基础确定被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重新购置成本中又分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而在实际评估中,我们通常选用的是更新重置成本。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求取待评估房地产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近期内市场上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对已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进行调整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合理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是通过与所选取的参考案例相比较,对因素的不同之处进行修正,然后得出待评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的过程。市场比较法是通过待评估房地产与交易实例之间的差异因素调整来估算价格,在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需圈内,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交易比较多时,市场比较法才是有效的评估方法。

3、收益法

收益法也称纯收益还原率法、投资法和收入资本化法,简单的说是指待评估房地产的未来正常纯收益选用适当的还原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之和。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一般在类似房地产有租金收入的情况下采用,其中收益额为租金收入扣除相应的费用,费用包括房屋维修、物业管理、保险费、租金损失费、租赁中介费、出租房产的税费(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等)等。收益法在运用时根据房地产的收益情况和使用年限的不同而计算方法不同。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现状

1、制定了房地产估价的有关法律规章

国务院和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首先制定了房地产管理基本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房地产估价行业及估价师的地位,完善了估价的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和制定了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

根据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统计,目前全国有4万多人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执业约3.5万人,房地产估价机构5,000多家,其中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267家。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了《房地产估价规范》,对房地产估价行为从制度上进行规范,通过统一估价程序和技术方法,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3、形成了统一开放的房地产估价市场和行业自律标准

从2000年6月国务院提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要求开始,涉及中介机构的管理部门,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的规定,开展原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与部门的脱钩改制工作。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已经开始承担估价师资格考试、注册、再教育以及估价机构资质评审、违规行为查实等工作,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自律机构基本建立,对估价机构的自律作用日益强化。

4、房地产估价服务领域逐步扩大

在房地产估价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服务内容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防止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隐价瞒价、偷漏税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业务已经逐步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行业,如银行、城市建设、土地管理、司法、保险、税务、投资咨询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滞后

虽然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础,由《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章组成,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标准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两项行政许可为核心的房地产估价法律体系,对评估机构、估价人员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但仍然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已明确了房地产估价制度的法定地位,但关于房地产估价的专门法律一直是空白。而散落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不能够对评估的规范、规程以及执业道德标准等提供系统和权威的法律依据。这种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的状况,使得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往往畏首畏尾,无法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其评估结果也就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

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房地产估价不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由于房地产价值的个别性,使得没有两处房地产的价值是完全相同的,这就使得房地产估价结果的科学性非常倚重估价师的经验和诚信度。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套非常完整和科学的人才培养、准入及晋级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且缺乏对从业人员严格的约束和考核,行业的收费情况较为混乱并存在一定程度准入门槛偏低现象,导致了许多进入该行业的人员并非相关专业出身,学历层次较低,对房地产估价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较低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较差等。同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资格审查往往过于宽松,导致考生做假的现象较为严重。

3、社会公信力不高

由于房地产估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和规程,同时房地产行业协会缺乏自律,对违纪、违规等行为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导致社会公信力不高。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评估机构容易受到政府或银行等机构的干预、开发商的利诱等影响,或迎合被拆迁人的不合理要求,导致评估结果与市场价值严重背离,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为了交易双方不合理的避税要求,使得评估结果损害国家利益。

三、促进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的对策

1、加强市场环境监管

房地产估价行业是以估价师提供估价报告向委托单位收取评估费的中介服务行业。由于各部门和行业存在多种形式的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收入主要靠部门和行业垄断,使得评估行业间的竞争处于不平等的环境之中。今后应加速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使评估机构真正成为独立的中介机构,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中以质取胜,提高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估价水平,同时保持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师估价成果的独立性。房地产主管部门以及各行业、部门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干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的评估工作,以确保估价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的调查研究,制定估价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明确估价的违规性质,制定惩罚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加强法律体系建设

为了保证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合理健康发展,应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房地产估价行业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从而解决房地产估价在相关行业的技术需要;解决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不平等竞争问题,实现真正的脱钩;解决估价师职业道德问题,提高估价师的责任和风险意识;解决评估结果与社会发展相协调问题,规范房地产估价方法和程序。

3、对估价师分级制管理

对估价师实行分级制度,分级的标准就是估价师的估价业绩、执业年限和所通过的分级考试。根据估价师执业能力的差异、估价经验的不同等情况,确定相应的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确保估价师尽其能而不超其能。估价师业绩突出,经考试和考核合格,可晋升为高级估价师。高级估价师如出现质量事故、职业道德等问题,应降为中低级估价师,直至取消估价资格。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信用体系已经在国家和省级房地产估价协会建立和使用,但是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在整个信用体系中所占比例较小。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才能精确了解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状况。对各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行诚信预警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估价行业优秀的信用基础。督促估价行业遵守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营造依法、独立、公正的评估市场氛围。

结束语

房地产估价行业在我国从正式出现到现在只不过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但是房地产估价行业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不管从数量上、质量上、行业自律上、相应法律法规的配套上,还是与发达国家该行业的对比上,都有了实质上的提高。面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我们还需要努力积累理论与实践经验,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快速成长。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市场经济 房地产 估价 问题 对策

一、前言

市场经济日渐完善促使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房地产估价工作在其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作为一种社会性中介活动,房地产估价主要实际由于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平衡性以及不对称性所产生的社会需求,无论是房地产买卖、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交换、房地产拍卖、房地产征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合并等等,同时还涉及到企业合资、企业承包经营、企业合并等等,房地产估价服务在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估价专业性非常强并且涉及范围非常广,使得房地产估价服务的风险性非常强。市场经济影响下,房地产估价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房地产市场角度分析来看,需要构建和平贸易发展模式,保证市场秩序合理性以及有序性,为房地产估价正常化以及规范化提供保障,对房地产估价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估价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存在着不健全

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房地产估价机构普遍存在着,但是并不是属于专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甚至一部分估价结构以及估价工作人员自身并不具备估计资质。虽然我国针对房地产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却并没有提出针对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因此往往只能够规范供给主体,但是对于估价市场供给主体之外的部分并不存在着约束作用。在房地长估价市场发展过程中,由于需求主体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约束限制性使得估价市场发展受到影响,使得供给主体存在着非常大的工作负担,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由于在房地产估价方面缺乏法律约束力使得缺乏配套惩处规定,因此,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

(二)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起步时间非常晚,这就使得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专业人员并没有达到预期数量,实际的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素质水平也并不是非常理想,这就使得房地产估价水平受到了影响。我国房地产的估价主要是采用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制度,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够获得职业资格证。从目前来看,一部分估价技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使得其从注册资金方面弄虚作假,严重的影响到估价工作人员的估值技术以及房地产整体挂机质量,同时也不能够真实反映出估价师资历以及水平,房地产估价师缺乏工作热情以及工作动力,鼓励其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更是难上加难。作为一名合格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需要不断研究执业过程,不断突破自身,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房地产估价质量提供保障。

(三)房地产估价监管工作力度不足

从目前发展来看,一部分监督管理工作部门由于改制使得评估结构往往与管理工作部门之间构建练习,但是由于双重身份以及公司兼营等使得其背离了改制工作目标,特别是一部分行政工作部T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计划经济发展行为以及发展心态,存在着执行活动有效性不强的现象,进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非常常见,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市场竞争呈现出不公平性,房地产估价市场存在着混乱。从目前房地产估价市场来看,缺乏专业性、高水平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在进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过程中,往往开设的劳动人事档案转移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证明都存在着虚假性,往往空头的资产评估师为其作弊使得资格验证工作以及资格核查工作陷入形式化。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工作,使得并没有获取法律认可评估机构实际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挂靠现象非常严重,这就需要结合目前的工作来强化审查工作、审批工作以及管理工作,避免房地产估价监管工作陷入形式化。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估价对策

(一)构建房地产估价相关法律法规

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地产行业发展实际情况来构建更加完善房地产估价法律体系,同时还需要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房地产估价的针对性法律法规,明确房地产估价在市场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格的规范房地产估价组织结构以及实际的审批程序,同时对于房地产估价的违法行为以及违规行为制定有效的惩处工作标准。此外,还需要明确不同业务工作部门实际评估工作,为公平竞争提供有效保障。总之,需要不断提升房地差估价组织能力以及估价准确性,提升估价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为房地产估价市场正常运行提供有效保障。总之,需要针对放点产估价市场来构建信息反馈工作机制,促使房地产估价工作能够居于社会监督下,同时也能够为房地产估价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二)重视房地产估价市场规范性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使得房地产市场发展呈现出独特性,房地产估价也并不只考虑到房地产价值,还需要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内容,这就对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因此,估价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整体素质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估价的质量。为了能够做好房地产估价工作,房地产市场规范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原则和客观原则,提升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整体素质。为了能够保障房地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要求以及房地产运行原则,保证房地产估价组织以及房地产估价个人独立性,政府工作部门需要明确自身的重要作用,保证政府不直接的干预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工,对于非法的房地产估价工作,需要加大实际的调查工作力度以及实际出发工作力度,严厉处罚哪些制造不实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工作人员,同时还需要将不良记录更新到个人档案中。诸如,对于虚假报告对房地产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是房地产估价个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而树立法律权威性,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三)提升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以及整体素质

作为一项全面性、灵活性以及继承性系统,房地产估价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发展特点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特点,房地产估价工作实际上并不只是房地产价值的估值,业务拓展对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也睡水平以及整体素质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估价质量。在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培养过程中,不仅需要培养其公正原则和客观原则,对其专业素养以及基本素质等具有更高的要求。诸如,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政策法律中关于房地产估价知识,培养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诚信观念,提升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促使其能够更加熟练掌握评估工作方法,提升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经验,进而做好房地产估计的全面工作,为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性以及合理性提供保障。

(四)构建完善的房地产估价管理体制

为了能够为房地产估价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管理工作体制,构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全程性管理工作模式。政府在房地产估价市场发展中具有宏观调控作用,这就需要缕清房地产估价行业中政企事之间关系,构建专业组织来有效规范房地产评估工作。因此,为了能够完善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体制,政府需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工作人员的行为,实现房地产估价市场的全面发展,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Y束语

房地产估价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部分,但是房地产估价运行工作系统却无法有效满足市场经济环境发展需求,不利于房地产估价健康发展。因此,需要结合房地产估价发展情况来规范行业操作流程以及操作制度,及时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能够严格尊重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发展,需要发挥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房地产估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因此,为了能够保证房地产估价行业有效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托作用,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来做好监督工作,引导房地产估价行业规范性、有序性以及稳定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泽标.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提高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竞争力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 2009(10):24-25

[2]李磊.当前我国房地产评估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中国外资月刊, 2013(23):151-152

篇3

关键词:房地产 估价 中介 市场经济 金融风险 泡沫经济

Abstract: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as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along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began to flourish, it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is industry. This article from the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influencing factor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we proposed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ermeasure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order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Key words: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termediary; market economy; financial risk; bubble economy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及其发展现状

房地产估价是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一定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兴起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当时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受控于政府,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其应用范围也相对狭窄。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等活动的丰富,房地产估价业务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也日趋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估价成为房地产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房地产估价行业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晚,只是借鉴别的模式和经验,在行业内没用形成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法规;行业自律不足,对违纪、违规等行为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没有法律保证,使得估价结果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无法对整个行业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长期下去,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和房地产行业的完善。

(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不善

在房地产估价行业中,不管是经济、行政部门、评估机构,还是估价人员的注册情况,由于发展时间段,缺乏经验和统一的管理,没有现实可行的法律规定,使得整个行业处于涣散的状态。一些行政部门为了巩固保护所属评估机构的效益,对其活动进行干预,有些部门对于不是自己制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不承认;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职权,严重妨碍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扰乱了市场的竞争。

( 三)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我国目前仍未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形成一套科学的人才培养、准入及晋级机制, 加上法律和法规不健全, 缺乏对从业人员严格的审查和考核,使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中人员的专业技能得不到更好更高的保证;优秀的估价人员除了必须的房地产专业知识,还应该熟悉各行各业,尤其在工业行业的生产、技术以及设备安装等知识,而目前我国人员一般不具备这样的素质;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下,一些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淡薄;这综合导致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客观上制约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房地产估价中的工程造价因素

房地产估价行业中,工程造价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想要做好房地产估价工作,首先要清楚房地产工程造价中的各种工作。

在房地产估价中,整个工程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再到结算阶段的造价,都与房地产估价有着密切的关系。明确工程建设中的每个阶段的造价后,能够为房地产估价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地信息。

首先,在设计阶段,在招标后制定的设计方案中,要保证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精确的计算,得出的数据作为设计的依据,在工程的开始就清楚每一步造价,有利于最后整个房地产估价工作的进行。 其次,在施工阶段,该阶段是工程造价形成的极为重要的阶段。在施工阶段,在合理科学的原则下,对施工成本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保证房地产估价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同时,对施工中安全问题的重视,减少工程中的事故风险,也使房地产估价工作更加稳定。最后,在竣工阶段,及时、准确地竣工决算,能够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也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在该阶段中,严格控制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使工程造价经济合理,符合现行的计价规范。从而使房地产估价工作更加合理,具有规范性。详细的工程造价,能够为房地产估价提供有效地信息,同时促进房地产估价的健全和完善,而且综合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三、新时期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新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及外资评估机构纷纷进入我国,给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目前,投资的多样化使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市场扩大,同时外企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和国际化的服务水准和评估技术;然而, 现实是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在面临国际化的竞争压力下,如何在新时期下做好国内的房地产估价工作,成为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法律法规

在发达国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行业法规及技术规范都很健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化的优势。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要想和国际接轨,就必须引入并采用国际通行评估标准,加强估价立法,规范估价技术,使房地产估价行业有法可依。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证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独立、客观、公正,并获得更高的可信度,真正实现其中介的作用。完善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法律建设,有利于明确评估机构的管理、职权;房地产估价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法可行;在市场经济中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提高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整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人”作为整个行业的主体,严重影响到行业的发展,在面临新的挑战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通过理论学习研究、实务分析、国内外交流等方面提升,在积极提高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诚信为本,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综合提升房地产估价的社会可信性和权威性。同时,还要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通过自身的修养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检讨,进一步提高我国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更加科学有序进行。

(三)注重提升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无形资产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企业信誉和形象,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在面对外企的竞争压力下,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各方面欠缺的实际情况下,想要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获得社会公认的好评,即良好的企业形象,这将有助于我国企业在全球下的市场竞争中的发展。首先,评估机构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是获得企业信誉的基础。其次,评估技术对企业估价具有重要影响。估价机构应加大评估技术的学习与引进,积极创新的评估技术,提高企业的威信。最后,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是为企业提升的无形砝码。人性化的服务态度能够为企业赢得更高的公信力。现代社会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越发注意企业的形象与商业信誉,这也为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竞争中取胜提供了新的途径。

结束语:房地产估价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与发展空间。未来房地产估价行业将向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因此,如何处理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及可持续发展,这需要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性组织、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在面对国际的竞争压力下仍能健康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寅康.房地产估价[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2] 黄隆规.房地产评估的风险与防范[J].审计与理财,2008,(2).

[3] 艾建国.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M].中国建筑书店股份有限公司,2008.

[4] 刘小敏.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研究[M].暨南大学.2009.

篇4

1 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体制准则不完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不能正确判断房地产的抵押有效性。尽管《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担保法》等法律具体规定了不同性质的房地产作抵押,如房改房,集资房等,但现实业务中有些评估人员并不熟悉这些法律法规,只是按照以往的评估经验,对被估房地产做出测算,其结果是评估出的抵押物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 从而造成抵押价格无效或缺值。

其二,概念不清晰,易产生歧义。例如,对于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可参照设定抵押权时的类似房地产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那么所谓的“正常价格”是什么呢?是二级市场的房地产销售价格还是三级市场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一般来说,销售价格高于二手房交易价格,而抵押房地产的价格属于三级市场,所以,如果以销售价格来估算抵押房地产价格,就会导致评估价值高于实际价值。而这样的歧义正是由不完善,不健全的准则和规定造成的。

其三,对于本身存在问题的规定评估中也未涉及。房地产抵押是一种在将来可能转让的行为,其前提是房地产权利进行了登记,并通过让渡来实现。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权利都能登记,而在当前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中并没有提及这些不能登记或无法登记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评估时没有把这些客观的权利价格评估进去,就会导致抵押人的房地产权利大于等于抵押权人所能实现的房地产权利,可想而知,这样估算出来房地产价值并不是真实的房地产价值。

其四,责任划分不明确,加大了评估的法律风险。由于涉及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部门较多,加上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所有的行政管理部门都希望通过立法或颁布法规的形式对其管辖的资产来进行管理。

2 房地产估价行业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包括

第一,评估人员自身素质不高。自身素质包括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两方面。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会影响其对抵押资产价值特性的判断、对特定评估目的的理解以及对委托方提供资料的辨析等等。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往往表现在评估师在评估业务中受到来自委托方对评估报告期望用途的影响。

第二,抵押贷款的特殊目的涉及到银行、评估机构和委托方。在评估业务中,委托方要想把其拥有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以拿到更多的贷款,就必须依赖评估公司对房地产价值进行高估;而评估公司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为了生存,也必须讨好银行以获取业务来源。

第三,评估收费过高。不考虑不正当的抵押评估,单就目前评估行业规定的收费来看,确实给委托方造成了一种负担。目前,房地产行业是以累进费率方式收取的,具体如下:100万元以下,收取5‰;100万-1000万元,收取2.5‰;1000万-5000万元,收取1‰;5000万元以上,收取0.5‰。按照上述规定,无论贷款金额的大小,价值600万元的房产评估后需一次评估费15000元,除此之外,还需缴纳房地产抵押登记费用。有不少需要融资的企业,因评估成本过高而放弃了贷款的请求。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与领导下尽快制定并完善。将其中不详细的规定予以完善,不合理的制度予以纠正,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应当就不同的评估目的制定不同的规定和准则,以便为房地产评估行业健康正确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第二,完善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提升房地产评估行业公信力。房地产估价过程兼具复杂性和综合性。评估程序中任何一项操作不慎或遗漏,都有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真,引起评估风险。同时,应学习借鉴其他机构或西方国家的先进的评估方法,结合具体实例,选择多种方法进行比较,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提升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公信力。

第三,对于相关金融机构应加强管理,建立外部监管制度。凡是涉及抵押贷款评估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抵押评估管理制度,通过内部控制确保评估机构和评估行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了防止委托人与评估机构串通,银行内部应设有专业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或委托其他评估师进行复核。针对涉及抵押评估业务的金融机构,建议政府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银行考核的内容之一,以此督促其完善管理制度。

第四,大力培养房地产估价专业人才,促进房地产评估行业整体水平提高。房地产评估行业是智力劳动密集型行业,该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评估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进行文化、业务及职业道德等素质的培训与教育,并组织活动交流各评估人员的实践经验,使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知识更新加快,同时对于抵押贷款评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严厉惩罚,规范行业整体道德水平。

第五,借鉴国外经验。由于我国抵押贷款估价起步较晚,而国外抵押贷款体系相对比较成熟,因此,可以向国外经验借鉴。如国外对于抵押贷款估价通常就是传统与抵押估价方法并行。此举是为了说明抵押贷款估价结果与一般性估价结果之间的差别,反映抵押估价的谨慎性、保守性的特点及风险观点。并且通过评估结果的对比,还可以表明评估人员对被估对象的风险意识以及对房地产价值的持续观点,这样便能体现房地产估价咨询性和顾问型的特点了。

鉴于此,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专业人员关注房地产抵押评估,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引进国外科学、成熟的行业管理和各种评估方法,早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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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重望,闫旭东.关于房地产抵押评估的若干认识和建议[C]国际房地产估价学术研讨会 论文集,2005

[3]林金豪.浅析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J]现代商业.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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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观性引发房地产估价风险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这是由房地产估价的“估”这一专业判断特点来决定的,估价人员需利用广泛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判断,而大部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只有通过长期观察、了解事物的发展来进行积累。估价人员只能通过积累自身经验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不能绝对避免风险的发生。

(二)潜伏性估价工作完成之后,导致房地产估价风险的可能性已经客观形成,但不一定显现,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和遭受的损失暂时还没有成为现实。只有在相关风险因素显现并发生变化时,才能转化为风险,但是如果这种状况一旦被相关利益人发现,并且他们不能再容忍这种状况已经给他们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潜在的风险将会成为事实风险。

(三)模糊性 房地产估价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估价结果的非唯一性。在选择客户、选择估价依据和方法、制定估价计划等方面的不同,估价结果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估价风险难以定量判断。目前,也没有适当模型解释风险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风险衡量困难,责任难以界定。

(四)多因素性房地产估价风险存在多因素性,估价风险寓于估价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方面,每个环节的具体风险又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同时涉及政府、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及相关经济主体等多个利益方,政府法律政策、机构经营管理、人员职业操守等都会成为风险因素。

二、房地产估价风险成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及分析 形成房地产估价风险的客观原因是指不以估价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无法通过估价主体自身努力予以控制和消除的导致风险的因素。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

一是房地产估价行业本身固有的风险。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形成和发展的时间较短,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估价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理论的滞后和实践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估价方法的有限性与估价对象的复杂性、估价目的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估价结果的咨询性与估价报告使用者对估价结果的过渡依赖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不可避免地会给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了一定风险。此外,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及不完善性都会不同程度地给房地产估价带来风险。

二是政策法规风险。政策法规风险主要是由于估价人员未能全面掌握、透彻理解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或政策法规运用不合理所引起的估价失误而带来的风险。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下,有关政策法规变动频率比较大,而且各地方也会根据本地的特殊情况出台相应的规定。因此,估价机构和人员如果不能随时掌握政策法规的最新变化和地方上的一些特殊规定,保持信息渠道通畅,理解政策背景,就会影响房地产的正常评估,引发政策法规风险。

三是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对行业的理解存在偏差。房地产估价属于专业性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角色和作用。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房地产估价的功能和作用常被曲解,给行业执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随着房地产估价事业的日益发展,社会公众对估价主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行估价业务具有较强的主观判断色彩,与公众独立、客观、公正的客观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果不正确理解这种矛盾,也会给房地产估价业务带来一定风险。

四是估价主、客体信息的不对称。房地产估价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估价对象复杂、估价目的各异、价值标准和方法各有侧重的工作。房地产估价主体对估价标的物价值的揭示是通过对信息的收集、鉴定和分析来进行价值判断的,是否掌握丰富的基础资料和市场信息是估价结论能否准确公正的重要保障,而实际估价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使得估价主体在收集、鉴定和分析信息过程中可能产生遗漏或错误,致使对估价标的物的价值做出与实际价值不一致的结论,从而产生估价风险。

(二)主观原因及分析主观原因是指来自于资产评估行业内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性质。房地产估价业务具有价值判断性质。根据价格规律,房地产估价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着理论价格而上下波动。房地产理论价格是长期均衡价格,它客观地存在着,并发挥着作用,而房地产估价是市场价格,它是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当方法,并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某一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作出的一种估测、判断。由于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较多,在实际把握中难以做到完全准确,评估价格与理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这就决定了估价工作的风险性。

二是估价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房地产估价需要运用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采用哪种评估方法、哪种评估参数,收集多少评估依据,提出什么评估结果,都直接依赖于估价人员的判断,取决于估价人员的经验和业务能力。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起步较晚,估价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都还有限,专业胜任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在估价业务中面对错综复杂的评估内容往往会无所适从,使估价风险加大。

三是估价机构之间恶性竞争严重。现阶段在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有一个突出的现象,由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过多,估价业务不饱满,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之间为争揽业务而不计成本,采取不正当的压价竞争,造成了估价成本比例的不断攀升,从而加大了估价工作的行业风险。

四是估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不过关。由于我国目前仍未形成一套非常完整、科学的估价人才培养、准入及晋级机制,且法律法规方面还不够健全完善,缺乏对从业人员有效的约束和考核,因此受到知识结构和政策水平的限制,市场的激烈竞争就导致许多估价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在实践中发生程度不同的差错,从而导致估价风险的产生。

三、房地产估价风险防范与规避

(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树立质量竞争观念要强化房地产估价风险,估价人员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房地产估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不仅是理论研究的对象,也是关系到房地产估价行业生存发展的大问题。进而树立起质量竞争意识,克服短期利益驱动,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虽然房地产估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只要估价人员充分认识到估价风险的广泛性和危害性,强化风险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按《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估价工作,拟定科学的估价计划,采用正确、恰当的估价程序和方法,制作全面规范的估价报告,就能降低估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建立健全估价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和完善估价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需要从获取估价任务开始,一直到项目完成后向用户提供估价报告为止。估价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一般包括风险预测、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三个阶段。第一,风险预测,即估价机构承接业务要谨慎,一定要对委托目的、范围、要求、时限等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在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增加风险预测的内容,对待估价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规避措施,同时要确定选派合适的、能胜任的专业人员,这是提高执业质量的关键。第二,风险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估价机构有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计划和实施流程,并贯彻于估价项目的各个环节。一定要遵循执业规范,作到取证充分、适当,底稿完整,记录详尽。第三,风险监督,主要作用在于及时发现反馈和规避风险,主要内容包括建立风险责任制、估价报告审核制以及风险监督奖罚制度,强化估价人员的风险意识,确保将估价风险减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房地产人员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 房地产估价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房地产估价风险,以及发生风险损失可能性的大小,同时也反映着房地产估价人员风险意识的强弱。降低房地产估价风险,必须从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入手。必须加强对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房地产估价师后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不断提高估价师业务水平和能力的必然要求,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需要,估价师必须不断学习,更新和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关注行业新动态,及时把握房地产估价政策的调整,思考解决新问题的方式。要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专业技能素质,使其熟练掌握有关房地产估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积极探求新的估价理论及方法,使之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房地产估价机构还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采用多种有效方式加强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与其他估价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活动,共同商讨应对房地产估价风险的防范策略。

(四)建立信息数据系统,增强房地产信息透明度房地产估价师在进行房地产估价时,需要大量的信息作为估价参考和类比的依据,由于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而产生的风险较难避免,这与现在房地产信息透明度不够有相当的关系。房地产信息包括政府政策、房地产市场和其他相关的信息,主要指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存量房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等业务信息以及政府可以公开的土地出让计划、土地出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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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年第142号令)、《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年第151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执业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执业人员资格及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对各县(市)进行业务指导。

各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改(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与房地产估价服务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估价人员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估价服务的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并受聘于一个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五)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七)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八)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

(九)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

(十)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十一)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实行年度诚信执业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技术标准,恪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或骗取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

(三)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四)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收费不开票据、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虚假委托;

(六)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七)接受未经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业务,进行房地产估价;

(八)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

(九)在国家或省未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前,按件收取评估费用;

(十)估价机构允许非估价师以估价师名义执业;

(十一)一年度内有两次(份)估价报告经抽查或鉴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二)不配合房地产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或调查;

(十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资质有效期限内实行年度诚信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在公布。除年度诚信评价外,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之一的,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之一的,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经济处罚。估价报告严重失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建议资质许可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撤回或注销估价机构资质等处理。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属于发改(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人员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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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说课;职业教育

说课是教师面对同行和专家,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将自己对课程标准、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课堂程序的设计和安排、学习方式的选择和实践等一系列教学元素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进行阐述的一种教学研究活动。实践证明,说课活动有效地调动了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学习教育理论,钻研课堂教学的积极性,是提高教师素质,培养造就研究型、学者型青年教研究师的最好途径。本文结合高等职业教学的特点,是对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课程为对象的一次说课。

一、说课程目标

1.课程性质

在确定课程目标前,首先分析课程的性质。根据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人才培养方案,《房地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性质是专业基础课,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它的学习为专业课打下基础,同时起到链条的作用,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三大技能:经纪、评估和营销串联起来,让学生从宏观上把握专业内容。二是培养学生房地产法律意识,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2.课程目标

对课程性质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分析确定课程目标。该课程要求为学生的专业课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因此需要帮助学生建立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是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导向,因此帮助学生建立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突出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核心,从而让学生能够知法、用法和守法,成为房地产从业的高素质人才。

知法、用法和守法是课程目标的三个层次。知法为知识目标,让学生能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法为能力目标,让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守法为情感价值观目标,让学生将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说学情及学习方法指导

1.学情分析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程开设在大一的第一二学期,总课时为72个。该课程面对的是大一的学生,学情分析重点放在知识结构和学习方法上。大一的学生,对房地产专业知识了解相对较少,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相关知识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衔接,对相关概念做适当的解释和阐述,帮助学生建立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在学习方法上,大一的学生学习较主动,但文化基础薄弱,学习的自主性较差,因此教师在上课的时候应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正所谓,授人以鱼,仅供一饭之需,授人以渔,则终身受益。学生知道怎么学,比学什么更重要,学习方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成绩。

2.学习方法指导

根据《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特点重点培养学生三种学习方法,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和反思学习法。

房地产法律法规变化多,更新快,需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法。我国以商品房为主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历程不长,但发展速度快,很多法律法规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由于关系到民生,国家将它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因此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多,更新快。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本金制度,即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从最初的20%,调整到30%,再调整到35%,由于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为了加快经济复苏,国家将资本金比例调回30%。这就要求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适应社会的发展。自主学习法的培养,是通过在课堂上以学生为主,根据课程目标,设置思考题,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在课堂外布置拓展型题,让学生在业余时间自学。

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综合实践性强,需要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法。房地产法律法规案例或者项目调查常常涉及多个知识点,比如对房地产开发类型的调研,就会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楼盘,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知识,综合实践性强,单个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比较困难,因此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法,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完成学生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形成积极交流信息的合作关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反思学习法促进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效率。根据原认知理论,通过培养学生的反思学习法,让学生选择能达到目标的最适当的学习,检测达到目标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总结达到目标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三、说课程内容

根据教学目标,结合学情分析,确定课程内容。教学目标要求学生建立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突出房地产中介服务,因此课程内容上涵盖房地产开发主要环节,即从土地取得,到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到物业管理,并以房地产中介服务为导向。

根据课程内容,从而组织教学资源。教学资源包括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教材是课程内容最主要的资源,课程内容的实现离不开教材。根据课程内容的要求,选择戚瑞双主编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它也是高职高专房地产类规划教材。其他资源包括(1)文献资料,辅助建立课程理论框架,(2)视频资源,帮助建立感性认识;(3)案例资源,提供案例分析材料;(4)网络资源,提供课程扩展材料。(下转第104页)

(上接第20页)

四、说教学设计

1.课程设计理念

课程设计的理念是与专业能力结合,缩短教学与专业的距离;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应用为目的;以学生为中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课程设计思路

与专业能力相结合,即根据房地产中介服务技能细化出具体能力,以该能力培养为核心,组织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通过导入案例引出法律法规,再进行知识应用,最后总结和反思,达到能力的培养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能够知法、用法和守法的目的。

3.说教学方法

怎样展开法律法规这就涉及到教师的教学方法。本门课教师主要的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启发式教学和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主要有两种形式,问题设置和现状分析。问题设置即将问题摆在学生面前,通过问题的分析,引出法律法规。现代教学论研究指出,感知不是学习产生的根本原因,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问题。问题能够激发学生求知欲,激发学生活跃的思考;没有问题学生就感觉不到问题的存在,也就不会去思考。现状分析即将现状摆在学生面前,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引出法律法规。比如在讲解房地产开发类型的时候,以学校附近某楼盘为例,通过分析投资商和建设单位,引出房地产开发类型法律法规,让学生得到了感性认识,同时也将理论联系实践。

案例教学在法律法规教学中应用较为普遍,本门课也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方法,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甚至包括调查等活动,教给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者将案例分为导入型案例和分析型案例。导入型案例与该节知识紧密联系,或者能够帮助学生有直观的认识。比如在讲解房地产估价公司时,以某房地产估价公司的视频介绍为导入,让学生建立感性的认识。分析型案例,主要是让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案例分析,也有文字和视频材料。比如在讲解转让实质时,学生对转让实质感性认识少,认识不深刻,通过视频的方式让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帮助学生加深认识,激发学生的兴趣。

五、课程评价

有效的评价能够及时了解教学状况,也是教师反思和改进教学的有力手段。本门课主要通过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来实现。形成性评价包括:(1)学习参与度,(2)学生知法、用法的能力,(3)学生之间的自评和互评。终结性评价即为期末考试测评。

【参考文献】

[1]黄敏,刘娜.《高职课程说课内涵浅析》[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2]程永华.《说课在高校教育中的应用》[J].平顶山学院学报.2008,(3).

[3]谭冰,王阳,徐国东.《关于说课内容的理论探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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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行业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2)5-0059-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从无到有,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业务范围从单一的房地产交易所需的评估到如今所涉及到的融资、司法鉴定、拆迁、课税、企业合并、资产重组、房地产作价入股等各项经济活动。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且标的价值量越来越大,估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如何做好房地产的估价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我国房地产估价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在1992年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1995年实施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1998年开始实行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国从事房地产的中介机构有6000多家,约3.5万人取得执业资格,3万多人注册执业,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人员超过25万人。房地产估价机构活跃在房地产转让、抵押贷款、房屋拆迁补偿以及税收、公司上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各种业务之中,房地产估价现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我国房地产估价市场发展正处于整合的过程中,整个产业表现为低水平竞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解决。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业立法滞后,业务缺乏法律保证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时间不长。一直处在摸索和借鉴的过程之中,所以就难免存在行业法规、制度不健全。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循,有法可依”。这种状况,使得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无章可循,不能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估价结果很难得到公众的充分认可。另外也无法对房地产中介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2.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高

由于房地产估价专业性较强,让人很难识别服务质量的优劣。一些客户用估价费作为筹码使估价机构按其意愿进行评估。个别估价机构甚至为了获得高额估价费而不顾职业道德,不到估价对象的现场进行查勘,甚至聘用一些非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估价作业,根据估价对象的需求拼凑报告。这些估价报告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不但影响了估价行业的社会信誉,而且直接威胁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3.行政部门的管理越位,限制了市场的有效竞争

目前在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注册的评估机构大都是原来隶属于行政部门,后脱钩改制进入市场的。在这一蜕变过程中,有一些评估机构凭借与原管理部门的关系,同时兼营事业性评估和中介性评估,背离了脱钩改制的目标。而一些行政部门则为了巩固保护原隶属于该管理部门下评估机构的收益,以口头或默许的方式对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行政职权,是一种严重违反市场规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妨碍了房地产估价师公正、独立地开展评估活动。

三、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的建议

1.建立健全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法律规范

有法可依是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和保证。只有明确的法律支持,才能保证房地产估价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真正实现其中介服务的职能。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不太健全,应该制定《房地产估价法》,明确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地位,并授权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制定行规,管理行业;规范组织机构的设立、审批;整合估价部门,保证估价机构的平等竞争;明确各种不规范行为,完善处罚措施;建立接受社会监督的反馈机制;提高估价机构的级别标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估价师的素质;用法制的手段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

2.加强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规范化程度,决定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程度,所以房地产估价行业建设的首要问题就是行业的规范化建设问题,在评估过程中,估价师充当了公信者的角色。所以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执业过程中诚信经营.规范执业,严格遵守本行业的职

(下转第58页)

(上接第59页)

业道德标准,严格控制评估报告的质量,不断改进和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可以在条件允许时建立房地产估价师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公布和开放制度,提供网络查询服务。

3.加快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创新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大多数估价机构的业务较为单一,从国外成功的估价机构的经营管理上可以看出,它们的业务范围涉足多个方面,业务范围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的众多估价机构应该走上多元化发展的道路,拓宽业务领域,创新业务品种。比如,积极介入各类房地产评估、咨询、策划、可行性研究等相关服务市场,为发展商、投资机构提供全面、便捷的一条龙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估价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全面介入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更新与重建、城市资产运营、企业资产运作与并购等领域。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业、各领域对房地产估价需求日益广泛,房地产估价行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会越来越大,将面临更大、更新的挑战,因此,只有不断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做好房地产估价工作,造福于社会。

[1]杨希琴.刍议房地产估价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J].建设科技,2010(2).

[2]吴炳灏.略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J].中国房地产,2008(8).

[3]沈颖,杨雪红.浅议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及发展对策[J].建设经济,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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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5-146 -02

我国快速发展的房地产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仅要求掌握扎实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实践应用能力。作为房地产专业人才培养与供给的高等院校,如何在这新形势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行业发展并具有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的专业人才,是其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房地产行业人才供求分析

(一)房地产行业人才需求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展开、城市旧城改造的逐步深入以及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渴望等诸多因素叠加,决定了房地产行业仍将会有一个持续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预示着房地产行业人才旺盛需求将会长期存在。

(二)房地产行业人才供给分析

目前,作为房地产专业人才供给的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主要侧重理论知识体系训练,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完备,在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上明显滞后于社会的需求。另外,任课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也有待提高,在实践性教学上缺乏强有力的指导。

显然,我国房地产专业性人才需求与供给出现了较大缺口,高等院校应当遵循行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增加房地产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供给。

二、房地产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

(一)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的创新

1、专业基本技能的培养要体现多方位多角度的人才培养理念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复杂性及房地产专业的多学科交叉性,决定了房地产专业人才要多方位多角度的培养,既要要求学生掌握建筑方面的基础知识,又要求学生掌握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但目前房地产专业本科毕业生的从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等领域,高校就应当遵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需要及房地产人才市场的需求,以培养房地产营销策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为主线开设建筑、经济管理及法律等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

2、专业课程的设置要突出房地产专业特色,体现应用型技能培养理念

(1)专业基础课的设置要体现实用性特点

建筑施工、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工程制图等课程是房地产专业的立业基础,必须分配足够的学时,以保证学生理解掌握并能够较灵活的应用。同时根据房地产专业特色,在第1至第4学期逐步开设经济法、房地产法规和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等法律法规课程,让学生熟悉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制度。

(2)专业方向课的设置要体现房地产行业特色

房地产专业是具有房地产特色的管理类专业,但其核心是房地产管理,因此在专业方向课的设置上要尽量回避具有共性特点的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工程经济学等课程,尽量开设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会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评估等具有房地产专业特点的课程,让学生掌握特色鲜明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同时在专业限选课上也要体现这一特点,如增设房地产广告学、房地产消费心理学、房地产市场调研与分析、房地产项目评估及房地产经纪人实务等方面课程,以完善学生的房地产知识体系。

(3)实践教学环节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特点

① 依据不同专业课程的特点及教学要求,如对房地产估价、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评估等操作性较强的课程设置课程设计,以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② 对理解起来比较抽象的课程,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材料、施工组织等课程,在理论课程学习的同时,应增设认识性实习环节,组织学生到施工现场,通过亲身体验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③ 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训课程设置上,应开设为期至少一周的房地产市场调查实习,让学生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变化,并训练学生在房地产市场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

④ 在毕业实习环节,要求学生到大型综合性的房地产项目上进行顶岗锻炼,并进行跟踪指导,让学生初步感受房地产企业的运营特点,了解房地产项目的操作流程。

⑤ 在毕业设计的选题上,要以房地产专业核心课程为依托,选择综合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真题真做”或“模拟真做”,同时选择在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评估和房地产项目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 教师作为毕业生的指导老师,或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人员与教师联合指导学生。

(二)应用型房地产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

房地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遵循房地产行业及房地产企业发展需要,适应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的新要求,致力于培养具有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销管理等专业知识,并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理论,熟悉房地产开发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在房地产估价、房地产项目评估和房地产营销策划领域具有较坚实理论基础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并要求毕业生具有初步分析和解决房地产经营管理和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一般问题的能力,具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咨询公司从事房地产项目营销、房地产项目评估、房地产估价以及物业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基本技能。

基于以上的培养目标,现从教师和学生两个层面构建以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三位一体的房地产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见图1)。

篇10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信用体系;内容;问题;对策

0引言

诚信乃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之根本。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诚信制度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这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加强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有效地推动我国房地产事业的稳健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1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这也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处在政府部门的主要管辖下,从宏观上能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结合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势态,处在政府部门统筹下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其发展上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近十年的蓬勃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职业资格制度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其业务范围也是在不断扩展。另外,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诚信经济的概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经营的环节中,像房地产这种涉及范围广泛,涉及的资金庞大的行业更是应该将诚信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经营环节中,因此,信用体系的创建和完善在房地产行业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房地产行业目前的发展情况就是市场规范不到位,信用体系不健全,还存在欺瞒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2006年,一份有关于北京市房地行业的消费者关于该行业诚信度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出只有百分之六的人对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较为满意的,而超过半成的人认为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很低,经过了十年的发展,目前相关的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依旧不是很满意。总的来说,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出现了很严重的信用危机,针对这种情况,房地产行业应该及时地采取措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保证。目前,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行业协会对于其健康发展十分重视,2005年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后,提出了加强行业研究的设想,并做出相关数据调查。以上海为例,有估价资产的房地产估价公司共有一百余家,其中外地估价公司在上海开设的分支机构有5家,一级估价结构相对较多,与此同时,对上海八达、城市、国城等三个估价公司展开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受访公司的平均员工30人,估价报告二千份,二级和三级估价公司差别相对较小。与此同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估价师占全国的10%,但是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只有300名左右,数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估价师出拥有此职业资格证之外,还有其他的资格证,估价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对行业的认可度还有待提升。其中绝大部分估价公司信息建设投入明显不足,信用体系不完善,所以,主要通过公司高层的人际关系进行客户维护,与此同时,其中仅有百分之25%的估价公司成立的专门的客服部门提高其信用度,此外,其中95%的估价公司由估价师自己寻找所学资料,所以其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仍有待提高,设立研究部门手机市场资料的估价公司进展25%,自身研究能力相对较弱,严重阻碍了房地产股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2国外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借鉴

信用体系的成熟度很大程度上可以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分析国内外信用体系的建立成果,我们不难发现发达国家都是具有较为完善的信用系统的,而我国的信用体系的建立起步晚,发展慢,较发达国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要走。

2.1国外信用体系的分析

就国外的房地产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而言,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具有一套完整的信用系统,主要由信用管理体系以及与之对应的法律体系和信用服务公司组成。到目前为止,这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体现出来了以下特点:

2.1.1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机制

一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发展历史长达数百年,因此,发展到现在,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政策都得到了完善,例如,美国针对于市场信用体系颁布的法律政策接近20部,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有关的政策也是不停的在更新和发展。另外,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信用体系的监管是采用政府和相关的协会共同协助来完成的,这样的监管手段能有效的结合二者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政府部门起主要的监管作用,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的特点在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中起到枢纽的作用,综合的从国家发展和民生建设两方面来监督和管理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并且,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务信息是公开透明的,这种透明的监管制度也能更好地督促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和发展。

2.1.2很强的市场信用意识

除了有效的法律监管手段之外,国外发达国家对于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公司都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政策,能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分类和更新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同时还能有效地促进信用产品生产和改革创新。此外,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对于采集到的信用信息会进行分析管理,对于信用记录较为差劲的企业和个人都会采取相应的制约手段,用以限制其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信用消费行为。又因为征信公开透明化,在这种背景中,一些公司在选择服务和合作对象时,会将信用记录差的公司和个人排除在外。因此,发达国家市场主体都会具有很强的信用在这种执行政策下,国家的市场主体部分都会自觉的形成很强的信用意识,这对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1.3严厉的惩罚制度

任何体系的建立和形成都离不开严明的奖惩制度,一些国家针对失信行为建立的惩罚制度也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有着非常明确的惩罚机制,不仅将失信的内容扩大和公开化,更是将其失信的行为永久记录在案,除此之外,还会进行相应的经济和劳动处罚,对一些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公司和个人将会直接取缔其营业资格,使其付出惨痛的代价。通过建立这种惩罚制度,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和个人形成良好的诚心习惯,以保证信用体系能健康的发展。

2.1.4完善的信用体系

在国外,其房地产评估信用体系相对完善,就目前其发展状况来讲,远远超过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水平,同时,在国外,包括美国、英国等国家在内的发达国家,其房地产估价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主要倾向于估价的技术路线的研究,同时也包括对估价工具的重视,此外,这些国家在构建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估价实践的效率和公平,因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企业信用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其中涉及到企业品格、能力、资本、担保、环境。在财富全球100强企业中有一半以上被称之为诚信企业,其信用体系相对完善,诚信是其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1.5专业组织的创建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时协会目前是一个全球性的专业组织,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并以此代表、规范、推广特许测量师这一职业。1881年学会被允许皇家注册,名称至今。一百多年来,英国皇家特许测量时协会与很多相似道德组织合并,不断发展,直接带动了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2国内信用体系

对比国外房地产市场拥有的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法律制度和监管职责不完善

由上面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国外的信用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都注重法律制度的规范性。相比较之下,在我国,与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规范倒是存在一些,但是真正的完全是以信用体系作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一个也没有。另外,我国的房地产信用体系是在政府部门单独的监管下实施的,相比较国外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监管,我国的这种监管情况没有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容易因为片面性而出现一些纰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必会受到很大的阻碍。

2.2.2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市场信用意识不够强烈

对比国外的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来说,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我国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不会将其公之于众,导致行业部门在经营的过程中不会强烈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一些失信行为也不会给与足够的重视,最终呈现出来的就是行业经营过程中信用意识不强烈,因此出现了很多经济和合同纠纷。

2.2.3缺乏明确的奖惩制度

我国的关于房地产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惩罚行为,对比国外对失信行为的严厉惩罚而言,国内的信用体系似乎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明确定义和管理。也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对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登记在案,更没有将其扩大化和严肃化。另外,在对失信行为的经济和劳动惩罚中,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机制,其惩罚力度也是一般,最终出现的结果就是失信行为在行业内部恶性循环。

3体系框架

对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估价行业而言,综合考虑房地产行业和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针对其信用体系的整体框架而言,具体来讲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3.1主要内容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体系在建立之初就应该明确其涉及的主体对象,提供估价服务的房地产建设公司、中介公司等,提供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应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另外一个不可或缺的就是支持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法律和法规,任何一个体系的完善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护,因此,建立一套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有效的针对失信行为给与相应的法律处分,在信用体系实施的过程中作为其后盾的存在,能有效地促进信用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3.2运行过程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体系建立完成后,应该怎么运行就变得十分的重要了。首先要说的就是该体系的执行方式了。体系建立完成,明确了主体对象之后必须确定信用体系的实施方式,按我国现有的发展模式来看,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将信用体系的监控主题由原来的政府部门主管改变成为政府部门和相应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公共监督管理,该行业涉及的群体和个人应该严格按照体系的要求展开工作内容,做到令行禁止。当信用体系成功运行起来后,就应该严格的按要求执行,一旦出现不按要求执行的,又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相应的惩罚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整个体系的框架结构中应该留出一部分作为针对失信行为实行的惩罚制度,通过在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行对失信行为不同程度的惩罚来约束该行业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与此同时,还要着重发挥政府在此过程中的相关职能,其中包括监督、抽查和审核等监管机制,众所周知,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可以发挥制度规范作用,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一下几个条件,其一,市场中的行为主体更加倾向于关注长期利益,其二,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最后是行为主体认识到不诚信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基于此,政府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和引导,针对估价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关处罚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并进行适当监管和抽查,避免法律漏洞带来的信用缺失。房地产估价行业在构建信用体系过程中,大体可以针对以下几个方向,建立信用管理制形象。其中信用建设的基础是信用管理制度的构建,其中不仅包括估价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同时也包括房地产股价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以及政府的信用监督,从而使不守信的估价师和估价机构收到相应的惩戒,从而引领整个股价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并保障守信的估价师以及估计机构收到相应鼓励和褒奖,从而带动良性风气的树立和形成。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还应该自身行业的自律和不断规范化,在此过程中,可以加大自身企业信用宣传,树立企业信用形象,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信用程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形成带有自身准则的信用服务意识,总而促进估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不仅是为了提高股价是自身的道德准则和职业素养,同时也是为了将房地产股价行业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所需、社会所欢迎和认可、群众所支持和尊重的健康行业。

4评价体系的机制

社会经济市场上的诚信问题日益严重,虽然信用体系建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相应的评价机制还未成型,特别是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评价机制,几乎还处在零起步的位置。因此,针对房地产估价市场存在的评价机制空白的问题,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机制变得极其重要。通过分析目前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其他各行业中的诚信评价机制,结合国外一些较为成功的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过程,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应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4.1企业素质

企业自身的素质从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企业完成业务的能力,也能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自身的素质主要由企业资质、注册资金、从业时间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的数量这四个部分组成。这四个部分中,企业资质等级越高,相关的管理机制也就越完善,注册资金的金额越大,其承担的失信风险也就越高,而从业时间越长也就意味着企业的诚信度结较高,最后的员工数量就可以显示出企业规模,对这四部分进行综合的评价就能大致上确定该企业在诚信评价中是否占据优势。

4.2员工素质

评价体系机制中,纳入对员工素质的综合分析,主要的分析内容包括了对员工的学历以及考取的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与房地产估价行业相关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是否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也是反应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度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4.3经营能力

经营能力指的是房地产估价企业展开的有关于估价行为的经营方式和取得的成果。经营能力很大程度上是与该公司的业务收入挂钩的,一个拥有良好经营能力的企业必定也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将企业的经营能力纳入评价体系机制的内容中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诚信度,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4.4信用记录

作为评价企业诚信体系的几个机制,有关于企业的信用记录是不能缺少的。信用记录能够反映出该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接受的来自外界,包括了政府部门、同行业竞争者以及客户群的信用反馈。通过一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档案,我们可以很好的对企业的诚信水平做出评价,从而更好地实现对企业信用的督促。

5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信用缺失和相关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完善监督制度

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制度主要就是提高国家和行业协会的监控能力,国家应针对目前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对于细节部分也应该更加完善和充足,从法律根本上杜绝房地产企业的侥幸心理。另外,有关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应该有针对性的对行业内部的违法乱纪现象制定相应的行业规则,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正规经营。

5.2提高企业自身的素养

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与企业自身的素质文化有很大的关系,从企业内部的企业文化,到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再到员工的职业素养,各方面都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产生了影响,因此,从企业自身来说,创建企业文化知识,加大对职工素养的培训,提升企业整体的职业素养很有必要。

5.3消费者及时的监督举报

任何一个行业,其失信行为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针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失信行为,消费者应该持有冷静客观的态度,一发现任何违反诚信现象就应该及时的举报,坚决不姑息任何有违信用体系建立的行为。相信通过消费者的监督一定能够对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起到促进的作用。6结语诚信是立人之本,也是一个行业存在于市场的根本所在。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于目前该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用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郭亮.浅议房地产估价行业现状及发展建议[J].房产探究,2012.

[2]魏凯.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

[3]徐亚红.浅谈房地产估价行业形势及估价体系的完善[J].华东科技,2012.

[4]张炯,张敏莉.关于我国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美国信用制度借鉴[J].扬州大学学报,2009.

[5]刘立群,胡金红.我国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分析[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7.

[6]窦艳杰.房地产估价机构诚信评价体系研究———兼论基于AHP-BP神经网络的诚信评价模型[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5.

[7]郑皓文.基于市场法的房地产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14.

[8]李晶.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9]杨冰.基于收益法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方法的改进研究[D].云南大学,2015.

篇11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the expanding demand of market economy,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is also growing. Among them,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the business services scope of the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is wider and wider. Credibility and integrity is one of the traditional virtues of the Chinese nation, every service industry should uphold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to better serve their customers, especially the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This paper research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as well as the relevant content of the industry credit system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and help for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P键词: 房地产;估价;信用体系;内容;问题;对策

Key words: real estate;evaluate;credit system;content;problem;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0-0237-04

0 引言

诚信乃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之根本。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诚信制度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这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加强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有效地推动我国房地产事业的稳健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1 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这也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处在政府部门的主要管辖下,从宏观上能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结合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势态,处在政府部门统筹下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其发展上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在近十年的蓬勃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职业资格制度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其业务范围也是在不断扩展。另外,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诚信经济的概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经营的环节中,像房地产这种涉及范围广泛,涉及的资金庞大的行业更是应该将诚信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经营环节中,因此,信用体系的创建和完善在房地产行业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房地产行业目前的发展情况就是市场规范不到位,信用体系不健全,还存在欺瞒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2006年,一份有关于北京市房地行业的消费者关于该行业诚信度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出只有百分之六的人对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较为满意的,而超过半成的人认为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很低,经过了十年的发展,目前相关的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依旧不是很满意。总的来说,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出现了很严重的信用危机,针对这种情况,房地产行业应该及时地采取措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保证。

目前,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行业协会对于其健康发展十分重视,2005年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后,提出了加强行业研究的设想,并做出相关数据调查。以上海为例,有估价资产的房地产估价公司共有一百余家,其中外地估价公司在上海开设的分支机构有5家,一级估价结构相对较多,与此同时,对上海八达、城市、国城等三个估价公司展开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受访公司的平均员工30人,估价报告二千份,二级和三级估价公司差别相对较小。与此同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估价师占全国的10%,但是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只有300名左右,数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估价师出拥有此职业资格证之外,还有其他的资格证,估价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对行业的认可度还有待提升。

其中绝大部分估价公司信息建设投入明显不足,信用体系不完善,所以,主要通过公司高层的人际关系进行客户维护,与此同时,其中仅有百分之25%的估价公司成立的专门的客服部门提高其信用度,此外,其中95%的估价公司由估价师自己寻找所学资料,所以其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仍有待提高,设立研究部门手机市场资料的估价公司进展25%,自身研究能力相对较弱,严重阻碍了房地产股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2 国外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借鉴

信用体系的成熟度很大程度上可以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分析国内外信用体系的建立成果,我们不难发现发达国家都是具有较为完善的信用系统的,而我国的信用体系的建立起步晚,发展慢,较发达国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要走。

2.1 国外信用体系的分析

就国外的房地产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而言,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具有一套完整的信用系统,主要由信用管理体系以及与之对应的法律体系和信用服务公司组成。到目前为止,这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体现出来了以下特点:

2.1.1 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机制

一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发展历史长达数百年,因此,发展到现在,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政策都得到了完善,例如,美国针对于市场信用体系颁布的法律政策接近20部,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有关的政策也是不停的在更新和发展。

另外,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信用体系的监管是采用政府和相关的协会共同协助来完成的,这样的监管手段能有效的结合二者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政府部门起主要的监管作用,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的特点在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中起到枢纽的作用,综合的从国家发展和民生建设两方面来监督和管理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并且,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务信息是公开透明的,这种透明的监管制度也能更好地督促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和发展。

2.1.2 很强的市场信用意识

除了有效的法律监管手段之外,国外发达国家对于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公司都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政策,能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分类和更新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同时还能有效地促进信用产品生产和改革创新。此外,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对于采集到的信用信息会进行分析管理,对于信用记录较为差劲的企业和个人都会采取相应的制约手段,用以限制其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信用消费行为。又因为征信公开透明化,在这种背景中,一些公司在选择服务和合作对象时,会将信用记录差的公司和个人排除在外。因此,发达国家市场主体都会具有很强的信用在这种执行政策下,国家的市场主体部分都会自觉的形成很强的信用意识,这对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1.3 严厉的惩罚制度

任何体系的建立和形成都离不开严明的奖惩制度,一些国家针对失信行为建立的惩罚制度也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有着非常明确的惩罚机制,不仅将失信的内容扩大和公开化,更是将其失信的行为永久记录在案,除此之外,还会进行相应的经济和劳动处罚,对一些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公司和个人将会直接取缔其营业资格,使其付出惨痛的代价。通过建立这种惩罚制度,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和个人形成良好的诚心习惯,以保证信用体系能健康的发展。

2.1.4 完善的信用体系

在国外,其房地产评估信用体系相对完善,就目前其发展状况来讲,远远超过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水平,同时,在国外,包括美国、英国等国家在内的发达国家,其房地产估价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主要倾向于估价的技术路线的研究,同时也包括对估价工具的重视,此外,这些国家在构建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估价实践的效率和公平,因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企业信用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其中涉及到企业品格、能力、资本、担保、环境。在财富全球100强企业中有一半以上被称之为诚信企业,其信用体系相对完善,诚信是其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1.5 专业组织的创建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时协会目前是一个全球性的专业组织,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并以此代表、规范、推广特许测量师这一职业。1881年学会被允许皇家注册,名称至今。一百多年来,英国皇家特许测量时协会与很多相似道德组织合并,不断发展,直接带动了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2 国内信用体系

对比国外房地产市场拥有的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 法律制度和监管职责不完善

由上面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国外的信用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都注重法律制度的规范性。相比较之下,在我国,与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规范倒是存在一些,但是真正的完全是以信用体系作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一个也没有。另外,我国的房地产信用体系是在政府部门单独的监管下实施的,相比较国外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监管,我国的这种监管情况没有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容易因为片面性而出现一些纰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必会受到很大的阻碍。

2.2.2 信息公_程度不够,市场信用意识不够强烈

对比国外的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来说,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我国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不会将其公之于众,导致行业部门在经营的过程中不会强烈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一些失信行为也不会给与足够的重视,最终呈现出来的就是行业经营过程中信用意识不强烈,因此出现了很多经济和合同纠纷。

2.2.3 缺乏明确的奖惩制度

我国的关于房地产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惩罚行为,对比国外对失信行为的严厉惩罚而言,国内的信用体系似乎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明确定义和管理。也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对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登记在案,更没有将其扩大化和严肃化。另外,在对失信行为的经济和劳动惩罚中,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机制,其惩罚力度也是一般,最终出现的结果就是失信行为在行业内部恶性循环。

3 体系框架

对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估价行业而言,综合考虑房地产行业和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针对其信用体系的整体框架而言,具体来讲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3.1 主要内容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体系在建立之初就应该明确其涉及的主体对象,提供估价服务的房地产建设公司、中介公司等,提供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应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另外一个不可或缺的就是支持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法律和法规,任何一个体系的完善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护,因此,建立一套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有效的针对失信行为给与相应的法律处分,在信用体系实施的过程中作为其后盾的存在,能有效地促进信用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3.2 运行过程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体系建立完成后,应该怎么运行就变得十分的重要了。首先要说的就是该体系的执行方式了。体系建立完成,明确了主体对象之后必须确定信用体系的实施方式,按我国现有的发展模式来看,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将信用体系的监控主题由原来的政府部门主管改变成为政府部门和相应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公共监督管理,该行业涉及的群体和个人应该严格按照体系的要求展开工作内容,做到令行禁止。

当信用体系成功运行起来后,就应该严格的按要求执行,一旦出现不按要求执行的,又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相应的惩罚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整个体系的框架结构中应该留出一部分作为针对失信行为实行的惩罚制度,通过在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行对失信行为不同程度的惩罚来约束该行业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

与此同时,还要着重发挥政府在此过程中的相关职能,其中包括监督、抽查和审核等监管机制,众所周知,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可以发挥制度规范作用,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一下几个条件,其一,市场中的行为主体更加倾向于关注长期利益,其二,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最后是行为主体认识到不诚信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基于此,政府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和引导,针对估价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关处罚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并进行适当监管和抽查,避免法律漏洞带来的信用缺失。

房地产估价行业在构建信用体系过程中,大体可以针对以下几个方向,建立信用管理制形象。其中信用建设的基础是信用管理制度的构建,其中不仅包括估价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同时也包括房地产股价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以及政府的信用监督,从而使不守信的估价师和估价机构收到相应的惩戒,从而引领整个股价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并保障守信的估价师以及估计机构收到相应鼓励和褒奖,从而带动良性风气的树立和形成。

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还应该自身行业的自律和不断规范化,在此过程中,可以加大自身企业信用宣传,树立企业信用形象,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信用程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形成带有自身准则的信用服务意识,总而促进估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不仅是为了提高股价是自身的道德准则和职业素养,同时也是为了将房地产股价行业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所需、社会所欢迎和认可、群众所支持和尊重的健康行业。

4 评价体系的机制

社会经济市场上的诚信问题日益严重,虽然信用体系建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相应的评价机制还未成型,特别是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评价机制,几乎还处在零起步的位置。因此,针对房地产估价市场存在的评价机制空白的问题,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机制变得极其重要。通过分析目前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其他各行业中的诚信评价机制,结合国外一些较为成功的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过程,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应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4.1 企业素质

企业自身的素质从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企业完成业务的能力,也能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自身的素质主要由企业资质、注册资金、从业时间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的数量这四个部分组成。这四个部分中,企业资质等级越高,相关的管理机制也就越完善,注册资金的金额越大,其承担的失信风险也就越高,而从业时间越长也就意味着企业的诚信度结较高,最后的员工数量就可以显示出企业规模,对这四部分进行综合的评价就能大致上确定该企业在诚信评价中是否占据优势。

4.2 员工素质

评价体系机制中,纳入对员工素质的综合分析,主要的分析内容包括了对员工的学历以及考取的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与房地产估价行业相关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是否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也是反应房地产估价行业诚信度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4.3 经营能力

经营能力指的是房地产估价企业展开的有关于估价行为的经营方式和取得的成果。经营能力很大程度上是与该公司的业务收入挂钩的,一个拥有良好经营能力的企业必定也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将企业的经营能力纳入评价体系机制的内容中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诚信度,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4.4 信用记录

作为评价企业诚信体系的几个机制,有关于企业的信用记录是不能缺少的。信用记录能够反映出该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接受的来自外界,包括了政府部门、同行业竞争者以及客户群的信用反馈。通过一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档案,我们可以很好的对企业的诚信水平做出评价,从而更好地实现对企业信用的督促。

5 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信用缺失和相关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完善监督制度

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制度主要就是提高国家和行业协会的监控能力,国家应针对目前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对于细节部分也应该更加完善和充足,从法律根本上杜绝房地产企业的侥幸心理。另外,有关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应该有针对性的对行业内部的违法乱纪现象制定相应的行业规则,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正规经营。

5.2 提高企业自身的素养

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与企业自身的素质文化有很大的关系,从企业内部的企业文化,到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再到员工的职业素养,各方面都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用a生了影响,因此,从企业自身来说,创建企业文化知识,加大对职工素养的培训,提升企业整体的职业素养很有必要。

5.3 消费者及时的监督举报

任何一个行业,其失信行为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针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失信行为,消费者应该持有冷静客观的态度,一发现任何违反诚信现象就应该及时的举报,坚决不姑息任何有违信用体系建立的行为。相信通过消费者的监督一定能够对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起到促进的作用。

6 结语

诚信是立人之本,也是一个行业存在于市场的根本所在。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于目前该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用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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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晶.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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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估价概述

(一)房地产估价的含义

房地产估价就是专业的估价人员按照一定的估价目的,遵守被普遍认同的估价原则,严格依照估价程序,采用恰当的、科学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之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房地产估价是一个旨在揭示、表达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值的动态过程。

(二)房地产估价应该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房地产估价的时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合法原则。在房地产估价的过程中,应该以房地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作为前提条件进行估价,遵循合法原则。第二、最佳最高使用原则。进行估价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房地产的最佳最高使用因素,以此为基础进行估价。第三、替代原则。对于房地产价格应该合理进行评估,其结果不应与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差异过大。第四、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这就要求房地产的估价结果必须是在其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第五、应该遵循公平原则。第六、要坚持谨慎原则。

(三)房地产估价的方法

到目前为止,我国房地产估价方法应用比较广泛的就是市场法、成本法以及收益法。

1.市场法。

市场法也被称为市场比较法,就是比较估价房地产和估价时点近期交易过的类似房地产,改正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进而估算所估价房地产的合理价值或价格的一种方法。

2.成本法。

成本法就是以估价房地产的重新购建价格为基础,估算所要估价房地产的价值的一种方法。

3.收益法。

收益法又叫收益还原法,这是一种通过所要估价房地产的未来收益,来估算其现在价值的估价方法,也就是预测所估价房地产的未来收益,然后将其转化成相应的价值,进而估算所估价房地产现有的客观价值。

二、房地产估价引发的金融风险

(一)影响金融机构

一部分国外同行以及投资者对我国银行公布的不良资产率保持怀疑,这是因为不良资产率的计算需要比较房地产抵押价值和贷款,由于房地产的抵押价值是通过房地产估价机构来进行评估的,所以一旦房地产评估结果虚高,就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优良资产不断减少,而且形成一种账面上的不良资产率保持在合理范围的假象。如果房地产抵押贷款逐渐增加,所占的商业银行余额的比例增高,出现金融波动后,金融机构就会因为资金短缺而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二)影响资本市场

股票市场也会受到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影响,一旦后者出现问题,股票市场也会产生动荡。上市企业通常都有较大规模的不动产,在企业年报中对于不动产的资产评估都是让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来处理。所以一旦股民怀疑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合理性、正确性,对企业的财务就会产生信任危机,进而大大降低投资企业股票的信心。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的股民对于内地上市公司的股票没有足够的信心,究其原因就是对企业股票的含金量持怀疑态度。

(三)影响抵押贷款

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金融最直接的联系形式就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当前房地产融资的最主要手段就是借助银行的抵押贷款,渠道相对比较单一。进行房地产抵押首先就要做好房地产估价,这是银行放贷的主要依据。但是实际估价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评估价格普遍偏高,一旦这种情况持续发展,很容易就会引发银行的金融风险。

三、规避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房地产估价人才队伍建设

规避房地产估价引发的金融风险,首先应该加强房地产估价人员的职业技能以及道德水平的培养,打造一支技术过硬、职业素质高的房地产估价人才队伍。房地产估价是经验、科学还有艺术三者的结合体,因此在进行估价的时候会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而且其灵活性非常大。房地产估价师要想做好房地产估价的工作,首先就要全面掌握正确的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认识,而且可以准确判断制度、社会、经济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从而利用自己的估价技能准确进行房地产估价。培养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技能和道德素养,就要加强对其的后期教育,并且进行定期考核。在后期教育中,要重视培养房地产估价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加强对其敬业、勤业精神的教育,强化房地产估价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其职业道德素质的发展。除此之外,还要组织房地产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估价技术以及相关理论知识进行传授,组织学习最新的房地产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

(二)规范市场行为,严禁垄断现象发生

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严禁垄断行为的发生,形成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必须加大金融机构制度建设的力度,避免指定评估的现象发生,让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估价机构。金融机构和客户不可以对估价机构的相关业务加以干涉,保证估价机构公正性、客观性以及独立性。估价机构的主管部门应该定期抽查估价机构,避免出现不规范的行为。估价行业协会要组织各估价机构开展评比,备案出现的违规记录并给予警告,屡教不改的直接取消其执业资格。此外,还要建立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信用档案,对于良好行为和违规行为都记录在案,在社会上进行公示。同时,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客户反馈投诉体系,加强客户以及社会人员对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监督。

(三)建立市场信息数据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应该加快建立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信息数据库,搭建起市场信息的共享平台,指导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规范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建立市场信息数据库,可以促进房地产估价的科学化、信息化,实现估价机构间的资源共享,从而有效的提升房地产估价的质量。房地产行业协会应该加强与估价机构之间的合作,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信息预警制度,避免一些交易风险,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搭建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做到信息互通有无,形成信贷风险信息系统,避免由于信息缺失而出现的管理漏洞、损失贷款等问题,规避金融风险,保证信贷安全。预警相关产业状况、信贷风险等,收集法律法规信息,充分掌握最新的抵押担保方面的司法解释,向社会定期公布有关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力。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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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法;课程建设;措施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9-0136-02

1房地产法课程教学目标

“房地产法”是我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也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房地产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房地产法的体系;熟悉房地产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房地产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环节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交易的主要法律制度制度。从而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房地产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用以调整房地产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建设用地制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制度、城市规划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税费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等。由此可知,房地产法教学不仅涉及民法基础知识,还广泛涉及经济法、税法等法律知识。因此,提高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法学知识,还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

2房地产法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2.1房地产行业的人才需要

过去十几年,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约为50%,而发达国家普遍超过70%,如果在21世纪中叶可以达到这种水平,则每年需要有1600万人口转入城市,这需要相应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商业设施,特别是住宅建筑,形成了对房地产开发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迅猛增长。从近几年对各行业职位需求的分析来看,房地产行业的职位需求数量居前列。作为当今的房地产专业人才,不仅仅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这样才能适应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策划及房地产经纪工作。在以往的教学中,通过对一些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我们发现在从事诸如房地产销售等中介行业工作时,经常会涉及到相关法律知识。可见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的实用性,因此在物业管理教学的过程中加强行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建设革,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必要性。

2.2从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分析

我国当前的房地产行业正在飞速发展,在它走向成熟和完善的过程中,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更新与完善,而我们的教材总是存在滞后性,造成教学内容难以适应现实需要。我国的房地产专业起步相对较晚,相关的专业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源也不完善。在实际教学工作中,相应的教学教材和案例都比较少,这就给房地产法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3从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方法上分析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法课程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忽视了房地产法学习中的实践的重要性。同时单一的教学形式造成学生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了限制,使得学生走向社会实践后会感觉手足无措。在学校的考核教学工作中,只重视理论知识的闭卷考试并不能对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核,这就不利于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

3房地产法课程建设措施

3.1建设教学团队

专业是兴校之基石,而师资是强专业的根本保障,优秀的师资团队应该由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科研素养和先进的专业教学水平的成员组成。而建设这样一支专业教师队伍,可以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走出去”是指学校现有专业教师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中介机构挂职,深人企业一线。“请进来”是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引进热衷于教育事业的行业专才或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专业建设研究和实施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支持资源专业教师参加房地产执业资格考试。

3.2拓展教学内容

房地产经济活动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房地产法课程框架体系应该是一个以调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为主,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内容也要参与适用。因此,我们在教学中拓展教学内容,以房地产策划、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估价相关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为主线,重点简述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环节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房产交易的主要法律制度来安排教学,建构了“以法理为基础,以房地产法律为核心,以房地产部门规章为主干,以其他有关法律规范为补充,以房地产业务内容为主线”的框架体系。在教学中,既讲法律对房地产经济关系的规范,又把法律、法规与现实政策结合起来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具体剖析、讲解。进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3改革教学方法

房地产法不是一门很强理论的学科,更重要的是实践,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法的教学按照一般的法律法规的传授方法,很难让学生真正理解掌握,必须使用案例教学法将干涩的房地产法律知识和理论与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相结合,是学生能够将原本抽象法律运用变成形象具体的运用,从而更好理解掌握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更主要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之中学生能够用这样的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之中的问题。一般现在的教学主要是以教为中心,整个课堂教学都是以教师为中心,应当转变过去的教学模式,变成学为中心,将学生变成课堂的主体,增加教师与学生的互动频率,从而能激发学生对知识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最终使学习变成轻松的事情。

3.4建设教学资源

房地产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拓宽,而课时数量有限,我们必须改变传统教学中一只笔、一本书、一块黑板就能完成教学的状态,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运用多媒体课件组织教学,运用大屏幕投影仪、录像带、网络视频等现代教学手段。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加强案例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料的建设。

3.5完善考核评价

由于房地产法课程实践性较强,同时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较高,尤其在现实案例方面。以往在笔试测试中很难全面的测试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整体掌握情况,只能考核其中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很难考核出法律法规的现实运用情况;同时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即使有案例分析的考题,也仅能就少数法规的一部分内容进行测试,而且试题多偏重理论性,不能较全面地考核学生对生活中的现实案例的综合分析和解决能力。因此,建议课程考试采用笔试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理论性较强的法律制度知识采用笔试测试,仍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在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查;对于应用性较强的现实案例采用实训的方式,即让学生结合课堂所讨论的案例或者是学生自己感兴趣案例,运用所学房地产法知识和理论进行分析、论证,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考试成绩的构成包括以下三方面:(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由作业、出勤和课堂表现等综合评定。(2)案例分析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结合课堂所讨论的案例或者是学生自己感兴趣案例,运用所学房地产法知识和理论进行分析、论证,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根据报告质量和课堂参与情况给予案例分析成绩。(3)期末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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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

【 abstract 】 with China's real estate market prosperity, real estate brokerage industry team developed rapidly, real estate agency in people buying and selling houses, lease house i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new situation, real estate brokerage institution and brokerage researchers face legal system are not perfect, management confusion, distrimination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on these issues and strategies of comprehensiv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房地产经纪及其发展现状

1、房地产经纪简介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作为房地产产业链条中关键一环的房地产经纪业的作用日显重要,房地产经纪活动日趋频繁,房地产经纪人员队伍迅速壮大。由于房地产具有价值量大,房地产交易中产权复杂、信息严重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决定了人们在房地产交易中需要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和机构为其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房地产交易物体提供评估、交易、、咨询等服务及善后管理服务的机构,而房地产经纪人主要是在房屋交易、融资按揭、物业管理等领域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合理、公正、公平的交易及善后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连通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重大作用,而信誉良好服务周到的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买卖房屋、租赁房屋的需要,因此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房地产经纪企业成为房地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房地产经纪发展现状

近年来房地产经纪服务向纵深发展,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作用不越来越重要。房地产经纪队伍空前壮大,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专业服务己经从低端提供交易信息、居间撮合,发展到顾问咨询、协助签约、交易资金托管、贷款手续和产权手续代办、房屋查验、装修咨询以及新建商品房的前期筹划、营销策划、销售等领域。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统计,到2010年底,全国有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达到15937家,其中比较著名的经纪机构有中原地产、21世纪中国不动产、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全国共有34814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其中的22024人经注册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根据房地产经纪行业调研统计全国4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50万余人。粗略估计,全国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超过百万。房地产经纪服务从业人员呈年轻化趋势,年龄主要集中在21一30岁之间。房地产经纪人的学历也在逐年上升,八成以上拥有大专学历。

二、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1、受金融危机和调控调控,交易量下降使得竞争日趋激烈

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二手房市场呈观望态势,交易量萎缩,很多中小房地产经纪公司不堪压力纷纷倒塌,还出现房地产经纪公司携款潜逃等恶劣现象,房地产经纪业面临着空前的信誉危机。2011年,在“调结构、稳物价”的大背景下,“国八条”、房产税试点改革先后落地,“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全面升级。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强与深入,房地产经纪面临业务量减少,有的小型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公司关门大吉,而大型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门店的收缩,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房地产经纪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2、现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体制不完善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个行业的有效监管模式都尚未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官办色彩浓厚,直接由政府部门组建,或是政府机构附属部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担负着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工作,政府管理滞后。房地产市场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采用多头管理体制,造成管理政出多门,缺乏专门的管理机制。目前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只有少数进入到管理体制内,绝大多数没有进入注册管理体制的从业人员,就容易游离在监管体制之外了。

目前国家出台制定的《城市房地产交易条件》、《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只是针对整个房地产业的简单管理和调节,对房地产经纪业的行为主体责权利规范不完善,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欺诈行为也没有对应的处罚措施。

3、现行房地产经纪机构规模小、粗放经营,管理混乱

我国还没有出台对房地产经纪业的完整配套法律法规,因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内部管理缺乏制度性、规范性约束,市场行为不规范。由于房地产经纪企业开办门槛低,成本少、风险较小,一些创业者纷纷踏入这一行业领域。

大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规模小、管理差、收费乱,完全是各自抢占业务,很多小型房地产经纪机构都没有取得房地产经纪资质、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等资质证明,对房地产经纪业务法律法规也不熟悉,隐瞒事实,虚构情节欺骗顾客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盲目扩张,不注意品牌形象和管理水平提升,粗放经营,结果经常因为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

4、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稳定,素质偏低

目前,成为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较低。虽然大部分城市都举办了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资格考试,但该行业人员流动较大,只经过简单培训或者不经培训就直接上岗。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素质方面呈现持证人数比例低、学历不高、年纪轻、从业时间短等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整体水平不高。房地产经纪人员服务不规范、同行之间不正当竟争、泄露客户隐私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常常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从中牟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二是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掌握经济、法律、信息等知识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的匮乏。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很多人并没有专门接受过房地产专业的教育,对房地产专业知识的掌握不足。三是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有待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人员沟通洽谈能力、服务意识、市场分析能力相对老说都比较差,很难以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