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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职业医疗保险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23:5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高危职业医疗保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高危职业医疗保险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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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关键词: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社会医疗保险;健康保险;医患关系

1健康管理概念

健康管理是对个体或群体的健康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以及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干预的全过程。它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运动状态。即对健康危险因素的检查监测(发现健康问题) 评价(认识健康问题)干预(解决健康问题)再监测再评价再干预……。其中健康危U因素干预(解决健康问题)是核心[1]。健康管理循环每进行一次,解决一些健康问题,健康管理循环的不断运行促使服务对象向健康方向发展。

2中国健康管理现状及需求

认真管理我国的健康资源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中国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中国能否解决国民的健康问题,国民的健康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健康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 可以充分发挥个人和整个社会的积极性,源源不断地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2] 。

我国目前在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慢性疾病患病率迅速上升,疾病经济负担严重;医疗费用急剧上涨,个人、集体和政府不堪重负这些严峻形势下,健康管理的实施显得破在眉睫。在国内,人们一直以来习惯了“生病就医”的医疗模式,在尚无明显症状的情况下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重视,甚至不了解。国家实施的医疗保障也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只有生病之后方能使用,只保治、不保防,防与治相分离,当人们处于“亚健康”状态以及“高危”状态时,社会医疗不能提供任何解决方案。

由此可见我们缺少一个防患于未然的健康管理体系,即找出隐藏的可能引起疾病的危险因素,加以预防和干预。虽然在国内也有一些医疗机构打出“健康管理”的旗帜,大都还停留在体检的范畴,但仅停留在体检这一步,没有提供体检以外的诸如健康评估、健康干预、跟踪随访等更进一步的服务。

健康管理主要针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和“慢病”人群。对一般人群可以进行健康教育;对高危人群可以进行非药物治疗的个体化指导,如生活方式管理,需求管理等;对疾病人群可采用专项疾病管理,健康促进等服务。

3健康管理的发展趋势

3.1 健康管理的发展平台

3.1.1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发展健康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集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旨在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虽然目前在全国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理论设计上也有在人群中实施健康管理的理念,但并未达到健康管理的实际要求。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不仅仅是病人,还包括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各国的经验表明,80%以上的疾病可以在社区得到有效防治。在社区解决不了的疾病,利用转诊制度把病人转到指定的医院治疗,治愈后再转回社区进行康复。因此,社区不仅应该成为健康教育中心和慢性病防治中心,还应该成为健康管理的平台[3]。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需求,健康管理可在以下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建立健康档案,识别、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健康教育;进行健康和医疗需求指导;搭建个人健康信息网络平台,方便社区和指定大医院之间的患者信息共享。目前,我国健康管理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也有诸多不足,将两者相结合, 以期获得双赢的效果。

3.1.2以医院为依托发展健康管理

人类健康需求赋予医院的职能和任务已大大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治病救人”,医院应该调动一切资源为人的健康服务。因此,医疗市场应重新被认识,医院功能和内涵可以进一步调整,并正确引导现代人的健康需求和健康消费,这就要求医院除面对病人服务,还要涵盖占人群90%~95%的亚健康和健康人群[4]。医院一般拥有强大的住院病人资源库,同时也可为门诊就医者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库,门诊就医者可能会成为潜在的医疗服务需求者,通过数据资料整合分析,可以将这些人群进行分类, 医院设置专门的健康管理科室,对健康、亚健康人群提供健康咨询,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给予健康指导,并对其进行跟踪治疗;为康复期患者提供科学、规范的康复指导,随时纠正、解答其在康复期存在的不科学行为和困惑;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心理、情感、精神状态、营养、饮食、生活行为等各方面的指导,定期开设讲座并发放健康手册;对于高端人群可根据其需求设置专门的健康管理方案,实施俱乐部会员制服务。医院实施健康管理的优势在于专科比较齐全,设备比较齐全。

3.1.3社会医疗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

现行的医保制度主要是对患病的参保人给予事后经济补偿,分散患病带来的损失,但不能减少和避免疾病的发生,结果患者越来越多,并集中于大医院治疗。医疗保险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治病(尤其是在后期)费用的控制上,同时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1]。在医疗保险管理中引入健康管理新理念,将基本医疗保险与预防保健相结合,引导健康和亚健康人群能够将个人账户内积累的资金用于健康管理,既有利于减轻医保基金的压力,又有利于实现人人健康的目标。

3.2推进健康管理,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和患者构成了医疗服务的供方和需方,而医患之间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由于医疗行业的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作为患者的人,医生对医疗知识和技术有足够多的了解,在我国,由于医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十分薄弱,人们的医疗知识普遍缺乏,患者往往处于医疗信息的劣势地位。健康管理可以帮助患者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从整体上把握医疗资源分布、帮助患者选择合适的医院和医生,从而不再使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劣势,能够对医疗活动的疗效有合理的期望,通过知―信―行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更好地促进健康水平。健康管理这一形式将医生和患者放在了同一位置,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目标统一,医生较容易赢得广大患者(潜在患者)的信任,这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找到了一个较好的契合点。

参考文献:

[1]陈建勋,马良才,于文龙,等.“健康管理” 的理论和实践[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6,22(1):7-10.

[2]黄建始.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康管理[J].疾病控制杂志,2006,10(3):215-218.

[3]张瑞利.健康管理产业的供给现状及趋势分析[J].卫生经济研究,2007,4:50.

篇3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RM)是指对经济损失的风险予以发现、评价,并寻求其对策的管理科学。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为目的。护理风险管理是指对现有和潜在的护理风险的识别、评估、评价和处理,有组织、有系统地消除或减少护理事件的发生及风险对患者和医院的危害和经济损失,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2护理风险相关因素

护理工作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及医学技术的局限性,是得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职能的拓展和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应用,使护理风险越来越大。

2.1患者因家所致的风险

2.1.1患者疾病因素所致的风险

在临床上经常看到,相同的疾病有不同的症状,不同的疾病却有相同的症状,疾病的发展转归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护理行为始终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患者个体的不确定性也易造成护理风险,如高度过敏体质患者,有应用药物时发生过敏反应的危险。

2.1.2患者就医行为所致的风险

护理仁作是一项护患双方共同参与的活动,护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有赖于患者密切配合和支持。如患者有冒险的行为、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或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护理过程的风险将会上升。另外,老年患者及婴幼儿因视听触觉等感知能力差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使护理过程风险加大。

2.2护理行为所致的风险

2.2.1护理行为特殊性、局限性所致的风险

护理管理方面:各项制度建立不全,落实不力;部分护理工作制度、护理常规未及时更新,可操作性不强;病房注册护士配备不足,未达到卫生部的配备要求;环节质量管理存在不足,如停电时护士对重病人的处理,重病人在转运途中的安全问题等存在不足。

2.2.2护理人员自身素质方面

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体现在护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护理人员专科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不足,工作态度不够严谨等;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到位现象,表现为危重病人未及时加床栏,操作后未及时洗手;护士沟通技巧不够引起护理纠纷等。

2.3护理行为系统因素所致的风险

在医院系统中,医疗设备运行及医疗服务实践是一个动态过程,所有人员、设备、服务都存在着风险。如管理者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管理环节上未形成相应的应对风险计划和措施,风险来临时,协调能力不够,不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危机;医护人员藕合也是风险高危环节;呼叫系统突然出现故障而延误病人抢救;电极板灼伤病人;地面湿滑致病人跌倒等。

3护理风险管理程序

3.1护理风险识别

护理风险识别是护理风险管理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对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护理风险进行系统地连续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护理风险的原因和过程。让护士在发生风险发生前普钟长鸣;同时也便于管理者制定详细周密的风险管理制度、计划,实施全面、系统地管理控制,降低风险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如护士在日常工作中会遇到患者投诉的情况,护理管理者应将这类情况进行归类、分析,确定风险的性质。根据发生的原因,可分为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直接风险主要来自于护士自身,如工作中由于过度疲劳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操作失误;由于知识面局限,遇到问题时缺乏应变能力,导致错误出现。间接风险主要来自于医院其他部门,包括药房、设备、后勤,如药物使用方法写错,护理设备未及时维修,采购的护理用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常用的护理风险识别技术有:通过从多年积累的临床资料人手,分析和明确各类风险事件的易发部位、环节、时间和人员等;应用工作流程图法,包括综合流程图及高风险部分的详细流程图,全面分析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通过设计专门调杳表,调查关键人员,掌握可能发生事件的信息。

3.2护理风险衡量与评价

护理风险评价是在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后,对风险发生的可能及造成损失的严重性进行估计。对护理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根据护理风险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为选择护理风险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临床常见的护理高风险事件为(l)给药错误,包括给错病人药物或把药物给错病人、给错剂量、给错途径和漏给药物等。(2)病人以外类事件,包括压疮、跌倒、烫伤、坠床、导管脱落及药物外渗等。(3)护理服务类事件,包括护士巡视不及时,病情观察不仔细,沟通不到位和缺乏责任心等。(4)技术操类事件,包括技术操作不熟练、漏掉操作等。进行护理风险衡量与评价,可以使护理管理者关注发生护理风险事件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发生率高、损失严重的护理风险。

3.3护理风险处理

护理风险处理是护理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风险处理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基础上采取的应对风险事件的措施。主要包括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置两方面的内容。

3.3.1护理风险预防

在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在风险事件出现前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以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重点是着力于建立起更规范、更安全的医疗环境和风险管理体系。如通过护理风险教育、风险监控和管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责任,加强护理设备的维护等达到风险预防的目的。建立护理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医院护理风险的准确识别和及时呈报,预防和解决护理风险,减少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这是一种积极的更实用的风险处理方法。

3.3.2护理风险抑制

护理风险抑制指在护理风险发生时或发生后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的行为。由于护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风险抑制是处理护理风险的必要方法。

3.3.3风险处置

风险处置包括自留风险和风险转移两种方式。医疗机构将风险损失的责任自我承担与消化,为自留风险;将风险责任转移给其他机构,如购买医疗保险等,为风险转移。其实质是将医院个体医疗风险转移给全行业共同承担,实现医疗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分担,提高医疗赔偿能力。

3.4护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护理风险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手段的实用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检查、评估和修正,为下一个周期提供更好的决策,是对护理风险管理效果的验证。可采用不定期理论考试,进行护理人员风险管理意识和行为的考核;对患者进行满意度问卷;实施质量检查和护理文件抽检等形式对护理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价。

4护理风险管理对策

4.1健全护理风险管理机制

4.1.1建立护理风险管理组织

建立多方位、多途径、多视角的护理风险管理组织,成立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科室风险管理小组3个层次管理组织。建立风险信息网络,及时发现护理安全隐患,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护理不安全事件的消极处理变为发生前处理的积极预防。护理管理者应将害怕风险呈报转变为积极皇报;护士将“怕出错”的意识转变为积极思考“哪里可能出错”,护士所实施的护理技术操作都应优先考虑病人的安全。

4.1、2制定护理风险管理计划、明确护理风险管瑰职责

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护理风险管理,分析护理现状及问题,制定护理风险管理计划,明确护理风险防范措施等,并按计划进行医院护理风险管理军作。实施护理质量的监控,采取对策。在差错发生频率高的阶段,如输液高峰期、护十过于疲劳时应加强人力投人,合理调整人力结构,实行弹性排班。对容易导致工作人员和病人危害的环境,应给予改善及行为引导,如护士配制化疗药物时佩戴防护用具,正确使用利器盒防止针刺伤害,地面湿滑时竖立“慎防滑倒”警示牌等,避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4.2重新修订和完善护理常规、护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建立完善的护理风险预普制度和信息网络,抓好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对护理风险实现前瞻性管理和全程动态管理,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在充分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找出高危环节、高危人群、高危时段和高危部门,分析现存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问题,重新修订和完善现行的护理常规、护理规章制度,制定节假日护理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突发及意外事件应急颈案、病人意外事故报告表、压疮评估表、预防跌倒评估评分表及病区安全管理规定等。建立护理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如置人PICC管操作前,护士进行解释沟通,家属或病人须在同意书上签字。

4.3持续护理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

缺少培训可能导致对医疗护理风险估计不足或选用不适当的操作,从而引发意外。从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人手,对在职人员进行持续护理教育与风险意识的培训,将已发生的风险事件作为最好的风险教育素材,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不断增强护士的责任感与灭心度,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护士防范护理风险的能力,减少系统的内部人为因素而引发的护理风险事件。

4.4加强护患沟通,建立良好护患关系

及时、正确、有效地沟通是缓解护患矛盾、避免纠纷的重要途径,认真、耐心地对待病人的要求与疑问,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模式,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降低护理风险的有效措施。因此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和护理风险告知制度,维护病人知情同意权,实行签字认可制度,使护患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建立共同抵御风险的共同体。

4.5建立安全的医护服务系统,确保病人安全

绝人多数医疗护理缺陷并不是孤立的,是众多环节因素中的某一个或几个发生改变所致,有系统的因素,也有个人的原因。系统的潜在缺陷很容易使在其中工作的人员发生各种错误。如工作安排不合理可能会带来工作负荷的不均衡、时间紧张,从而产生失误。护理学家Norman等提出了“以使用者为中心”的安全设计策略,并以减少对记忆的依赖;使用约束和强制功能;避免过分依赖人的警惕性;简化和标准化关键程序;设计系统的“缓冲”和恢复功能等为主要原则来设计工作流程,对于易混淆而导致的护理活动可以采用标示系统,建立护患互动的风险共担的护患关系,以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篇4

一、完善荆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几点作法

(一)扩大覆盖范围

根据《荆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凡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应纳入覆盖范围。

(二)提高筹资标准

荆门市按照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0.75%

交纳筹集,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34%交纳

筹集。

(三)提高保障待遇

荆门市按照保障水平总体低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但高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原则确立保障待遇,提高了10个百分点的报销水平。

二、当前荆门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制度设计的待遇支付水平谨慎,实际报销水平不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居民这一群体主要是老年人、中小学生和城市低保对象。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为自愿原则,过低的报销水平与老百姓的期望值有较大的差距。

(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设计忽视了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特殊性

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险多年被商业保险公司占据。随着国家举办的带社会保障性质的居民医保的启动,这一群体的参保格局也随之打破。但各地在设计待遇支付时,忽视了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体现在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发病率低以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生病所发生的费用出现两种倾向即费用偏小或费用过大的倾向的特点。

(三)、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尚未关注

十七大提出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做到了无缝隙覆盖。现代社会,一些疾病的治疗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如各种肿瘤、器官移植。但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样,针对城镇居民制定专门的大额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只是在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对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了适当的倾向,且最高支付限额设定在3万―10万内,不能较大程度较大力度的解决大病患者的所忧所虑。

(四)、惠民医院和社区医疗资源尚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就医的需要

有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意见都就惠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服务作了明确阐述,要求参保居民首诊到惠民医院和社区医院,目的在于引导城镇居民到惠民医院和社区医院救医,分流大医院的诊疗服务压力。但目前惠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存在着资源短缺、分布不均、利用不够;服务能力不强,技术力量不够等问题。患者到惠民医院和社区医院就医不放心,担心无设备无技术无人才而耽误病情,在这种状况下,参保居民不愿选择惠民医院和社区医院就医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且对此意见很大。

(五)、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分置,使得机构、财力和人力等资源整合不够

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归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归属于劳动保障部门,这种体制模式导致运行的网络重复建设,机构重叠,人员臃肿,进而导致保障其耐以生存发展的政府公共财力投入显著增加,不能使政府有限的财力真正用于提高参保人员的筹资水平上,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报销待遇上,而是加大了医疗保险的行政成本。

三、建议

(一)要完善有关制度安排,提高参保待遇报销比例

要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主要是要对符合三大目录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报销的比例要进一步调高,而且这些不会影响到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应有的合理结余。

(二)要考虑到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特殊性而对其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缴费和筹资不低,对基金贡献很大,且发病率又非常低。但据科学研究和现实反复证明,一些疑难重病属于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这个阶段的高危时期如白血病,应该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辨证方法论,对其待遇享受不搞“一刀切”和“大一统”的做法,单独提高对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患疑难重病的保障比例,增强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吸引力。

(三)要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要改变目前各地都没有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样,针对城镇居民制定专门的大额医疗保险制度而只是在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对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了适当的倾向。要出台专门的制度加强对如各种肿瘤、器官移植等重特大病例的保障措施,可以效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样单独缴费筹资,对超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进行再保障。

(四)要强化惠民医院和社区医院建设

各地为有效解决城市特困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专门为群众提供低价优质医疗服务为目的而建立的城市惠民医院和社区卫生医院,通过一系列药品、诊疗服务减免措施,使得城市居民得到了实惠,得到了广大居民信任,对参保居民实行首诊定点制度有一定引导作用。政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惠民医院和社区卫生医院的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惠民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偿机制,促进惠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卫生部门要努力促进惠民医院和社区卫生医院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篇5

一、我国健康人力资本投入存在的问题

(一)健康人力资本投入不足

人均卫生投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处于国际较高水平,据《世界卫生统计2015》的数据,我国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54.3%,在195个成员国排名第36位,处于较高水平,但人均政府卫生支出水平低于世界水平,在195个成员国中均排名115位。

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十分短缺且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截至2014年底,中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到429.7万例,但精神科床位只有22.8万张,平均每万人口1.71张,远低于世界平均数每万人约4.3张;精神科医生数量有2万多名,平均每10万个患者有1.49名精神科医生,全国还有2/3的县区没有精神卫生机构。

贫困地区儿童和中小学生营养方面。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堪忧,政府投入资金缺口大。例如,目前在贫困地区农村,若要让所有贫困地区婴童食用“营养包”,财政总投资需16亿元,还有11亿元的资金缺口。

(二)健康投入结构有待优化

第一,重大医院轻基层社区医疗。在政府的经费投入中,大医院所占比重较高。我国在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是按照医疗机构床位数、人头数进行补助,造成了大医院资金多的分配格局。第二,健康投入重治疗轻预防。事先预防比事后治疗成本小但收益大,而据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小组的划分和测算,目前中国卫生投入主要流向医院,流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费用微乎其微。第三,卫生投入重城市轻乡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3年占全国人口46.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1/4的卫生总费用,占人口53.7%的城镇居民享有3/4的卫生总费用。

(三)卫生投入重生理健康轻心理健康

从心理健康看,国家和单位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城市白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的严重性重视不够。第一,高危职业人群心理障碍问题严重。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据表明,抑郁症目前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疾病,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调查显示,50%以上高危职业人群存在抑郁状态,具有心理障碍的人群对国家、社会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甚至是灾难。第二,城市白领心理压力巨大,处亚健康状态。据《中国城市白领精英人群健康报告》数据分析,主流城市白领亚健康比例达76%,处于过劳状态的接近六成,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人”比例极低(不到3%),35―50岁的高收入人群中,城市白领“生理年龄”提前衰老10年。第三,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投入缺失。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隔,孩子的情感交流、人际关系、人格发展、思想道德会出现严重障碍,将对未来人才队伍和社会发展带来潜在风险。

二、我国健康人力资本投入政策建议

(一)扩大健康人力资本投资规模

1、加大培养医疗人才和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投入

各省完善医疗技术人才流动机制,组织农村地区医疗机构人才不定期进入县或省级医院培训与学习。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课时,卫生计生部门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提高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2、保障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投入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3、加大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公共卫生筹资系统

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服务机构。加大财政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的比例,增加公共医疗卫生支出规模,实现公共卫生支出规模占GDP的比例提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提高。国家财政用于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支出保持在占GDP1.5%的比例比较合理。

(二)加大力度,优化人力资本投资结构

1、调整医疗卫生政府财政支出方向

注重向公共卫生、基层人才培养方面倾斜,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的财政支出,逐步加大对初级卫生保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卫生人才培养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

2、调整对医疗服务的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改变大幅增加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方式,采取补贴患者等方式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通过医疗机构市场化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服务价格。二是加大政府在疾病预防事业中的投入,提高财政公共卫生支出中预防保健支出比例,合理进行预防工作管理。三是合理分配突发性医疗事件事前投入和事后投入的比例,加大事前防范支出比例。

(三)缩小健康人力资本投入区域和城乡差距

一是公共卫生支出的重点向农村和落后地区转移。东部发达地区实行农民医疗保险,中西部贫困地区通过中央政府转移支付,扶持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和供给体系建设,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对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实用医疗技能培训。二是东中西部地区有区别的健康投入策略。东中西部地区应加大健康人力资本投入,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应重点发展高新医疗技术,留住高端人才,突破发展瓶颈,寻求更大的发展。

(四)将贫困地区营养干预工作建成民生工程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重要“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一是抓好资金落实。利用好中央财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的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二是加强示范引导。各地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地方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三是规范财政拨款流程。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拨款,以资金发放速度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不达要求者不评优、晋升。四是严格执行计划确保食品安全。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专款专用、提高效益,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跟踪监测、及时完善相关的政策内容,让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五是加强行政监督,加强信息公开。组成由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人士组成的监督评估委员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六探索政府与公益组织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公益跟进、企业参与、多方合力”的PPP合作方式。例如广西“马山模式”的做法是:马山县地方政府负责修建厨房、配套水电等基础服务,“九阳希望厨房”负责提供厨房的相关厨具设备,中央政府为每一个孩子提供每天3元钱营养餐补助款,“免费午餐”公益基金再补助每生每天1元,学生家长轮流担任厨房工作人员。

(五)公平地分配精神健康服务

更加关注社会困难群体,尤其是关注老年人、贫困人口、儿童及青少年,以及女性的精神健康问题。通过社会干预方式缓解现代人精神压力,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发生。关注高危险行业员工心理健康。针对高危行业员工,提供有关心理健康期刊、书籍、光盘,向员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实施心理培训,让员工学会缓解压力、应对挫折。心理健康咨询师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让出现抑郁等心理疾病的员工脱离高危岗位。

(六)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篇6

关键词:供电企业;医疗保险;岗位保护机制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32-0142-02

新一轮健康普查显示,我国从业人员疾病发生率普遍提高,一些特殊行业从业者常会发生多种疾病,严重影响了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针对职业疾病或意外伤亡事件多发的局势,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为在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机制,使其能积极投身企业现代化经营改革中。供电企业员工常会遇到危险性作业任务,鼓励职工参与医疗保险对其本身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福利政策改革提供了条件。

1 我国供电企业发展现状

供电系统是传输电能给用户使用的主要服务平台,借助供电系统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能源调控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率。供电单位是电能供应管理的主要部门,其应当以安全调度管理为中心,加快新时期安全供电作业的建设改革,保障地区用电传输的安全性与高效性。在所有电网调度中,雷击是自然界对电网破坏的常见问题,自然雷电瞬间引起的强大电流,可造成供电线路烧坏、变压器烧损等。另外,若供电设施长时间暴露野外作业,也会因雨水、冰冻、暴晒等因素,逐渐产生不同形式的危害,进而对电力传输带来诸多的损坏作用。表面上,电力系统故障对供电设备造成的危害,实质上也是电工人员作业面临的一大隐患,每年我国超过30万电力从业人员,因电力检修与维护操作而发生意外事故,涉及赔偿金额超过2000万,这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如何在供电企业经营中建立安全保障机制,这就必须要借助医疗保险,既能减小员工伤亡治疗费用的支出,也能降低了企业承当的风险损失。

2 医疗保险的作用

政府除了借助国家辅助政策外,也借助了金融业提供的医疗保险服务,倡导员工参与医疗保险活动以提高生活保障指数,以获得更多方面的生活保障。虽然医疗保险属于盈利性的保险模式,但因其意外赔偿额度较高而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并且在城市地区已经普遍推广开来。基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开放性,保险公司开始将市场战略中心转移到企业区域。结合企业发展情况,医疗保险的具体作用:

2.1 保障员工生活

传统观念认为,保障供电企业快速发展应依赖于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给予的帮助,以社会保障基金为基础向员工提供物质帮助,解决其实际生活的基本需要。伴随着社会改造进程的加快,国家财政支出中心转移到了经济事业发展中,对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的专项基金额度略有控制,若长期依赖于社会保障基金解决企业居民的生活问题,这在现实执行中是很难实现的。未来企业保障制度应借助医疗保险功能的发挥,为员工提供国家资助以外的保险服务。医疗保险属于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但其经过较长时间的改革发展,已经逐渐形成相对完善的保险服务体系,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专项保险服务,充分保障了员工投保的利益。

2.2 加快企业改革

电力行业发展关系着我国事业建设的整体实力。新时期为了解决企业医疗保险改革存在的困境,地方政府开始拟定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员工在改革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医疗保险融入供电企业经营与发展,这对于新企业建设而言是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能够为完善企业社会保障机制提供更多的支持。大部分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方面拟定了一套完整的方案,可以向员工提供诸多保险服务,加快了新企业面貌的改革进程。例如,保险公司在推广企业业务期间,提供了理财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意外保险、少儿保险和养老保险六大类,几乎涵盖了企业保险机制的各项内容。

3 电企业职工参与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医疗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换言之,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供电企业经营特点,企业员工参与医疗保险必要性分析需结合企业、员工等双方面。

3.1 提高生产效率

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生产效率与收益高低成正比,全面提升日常生产效率是电力行业改革的重点。员工参与医疗保险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3.2 维持收入均衡

我国目前依旧坚持着“按劳分配”的大生产模式,供电企业在员工薪资分配方面必须保持均衡性,这样才能缓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职员参与医疗保险能够有效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使供电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生产活动,且相处融洽。例如,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3 保障社会安定

保险本身就是对意外事故的安全保障,参与医疗保险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就供电企业来说,部分员工在工作中会接触到高危性任务,特别是电力故障检修与调试人员,常常发生触电伤亡。借助医疗保险可对意外伤亡者提供救治保障,维护了社会安定与和谐。

3.4 促进和谐建设

当前,我国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医疗保险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此外,保险公司利用投保人缴纳的保险金,可支援国家其他事业发展,为各类基础设施改造活动提供了资金方面的

保障。

3.5 优化资金收支

从相反角度来说,若供电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医疗保险,促使企业创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这对于内部资金收支也具有调控作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这样就强化了企业资金收支分配的有效性。

4 保险公司需积极调整业务模式

市场营销是保险公司推销产品的主要方式,拟定市场营销方案有助于加快保险产品的销售速度,并且全面提高产品的有效销售率。保险公司向供电企业推广保险业务的经验不足,所编制的营销方案与供电企业实况存在很大的差异。具体表现:一是方法,营销方式不合理直接影响了业务推广的成效,保险公司未考虑供电企业员工投保意识的局限性,对企业保险业务的宣传力度不足,减弱了员工积极参与商业投保的意识;二是优惠,首次投保缺少足够的优惠力度,削弱了供电单位员工参加商业投保的兴趣,也降低了保险产品的销售量。保险公司应深入分析供电企业潜在的保险市场以及供电企业员工参与投保具备的潜在收益,保险公司在业务模式方面需及时进行有效的调整。从实际业务推广情况分析,保险公司应当针对供电企业的实况拟定业务方案,这样才能向供电企业全面推广医疗保险业务。不仅方便了企业职工的保险服务,也能为自身业务创造更多的收益。

5 结语

电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能源之一,搞好电能资源优化配置是供电企业经营改革的重点。为了促进企业职工参与电力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企业必须要为员工提供优越的福利待遇,使其在职业岗位上实现个人价值,并且对未来职业道路提供人生保障。供电企业要深入分析员工参与医疗保险的必要性,以及企业内部投保资金额度的综合控制,编制适合供电企业员工投保的医疗保险方案,这有助于企业资金的合理周转。

参考文献

[1] 薛原,赵虹.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省劳动厅副厅长张列加答本刊记者问[J].劳动理论与实践,1999,(1).

[2] 韩良诚.我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海南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特点[J].经济研究参考,1996,(G1).

篇7

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有用人单位的被征地农村居民,在广西设立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组织代表机构及其所雇用的中方从业人员,在广西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问: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

答:个人账户可以支付门(急)诊医疗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医疗保险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疫苗费用、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健康体检、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挂号费、近视眼矫形术、洁牙、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复制片费、图文报告费、煎药费、参加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等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

问: 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哪些手续?

答: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精神病(限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

参保人员持代办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近期有关病史的小结性材料(包括习惯用药及用量);有关临床化验单和/或辅助检查单(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有医院盖章)等材料向就诊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初审、汇总后,将资料统一交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医疗专家评审1次,从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问: 职工医保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实行分类报销。

(1)甲类医药费: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分别报销85%、90%;

(2)乙类医药费: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分别报销75%、80%;

(3)丙类医药费(500-5000元):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分别报销65%、70%;

(4)丙类医药费(5000元以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分别报销50%、55%。

问: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或在北部湾经济区外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长期在北部湾经济区外异地工作或异居住(3个月以上)人员需在工作或居住地就诊的,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参保人员可选择3家长期工作或居住地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的医疗机构,并按规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的,按转诊转院规定降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2)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人员返回参保地,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变更或取消备案。

问: 哪些人员应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下列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未成年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未满18周岁非在校人员。

(2)成年居民,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3)在校学生,在广西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等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

问: 城镇居民门诊医疗享受什么待遇?

答:(1)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支付45%。

(2)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最高支付限额适时调整。

问: 城镇居民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实行分级报销。

(1)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

(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

(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5)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使用的体内置入材料费用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40%。体内置入材料费用(含单项医疗服务项目)5000元以上的,统筹基金支付30%。

问: 住院治疗个人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年内第一次住院的,三、二、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个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个人每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从符合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问: 哪些单位应参加生育保险?

答: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问: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篇8

记者工作虽因采访行业不同以及地域差别,面临的危险程度不一,但调查显示,在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新闻记者成为仅次于警察和矿工的第三大危险“行当”。

然而,国内新闻从业人员的保险状况却不容乐观。目前,我国外派记者进行战地采访时,都会为他们购买相应的保险,但在国内进行采访报道,记者购买保险的不是特别多。

很多传统险种因记者是一个高危行业,都对投保条件做了苛刻的限制,但有些保险公司却抓住了这个市场空白,开拓自己的业务。2003年,俗称“记者险”的险种面世,它首次将新闻从业人员的家属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当记者、执法人员因工作缘故遭受报复、人身攻击造成伤残、死亡时,将获得保险金的双倍赔偿。

保险公司一度认为这个险种足以带来不错的销售业绩,但和其他个性险种一样,“记者险”也是叫好不叫座。于是,险企近几年干脆都选择在记者节这样大家都注意的日子推出,甚至放弃销售,改为直接赠送,以吸引公众和新闻从业者的关注。

深究起来,也许是因为大部分的记者险被设计为团体险,由被保险人所在单位进行投保,而现在新闻工作者的流动性比较大,工作单位对这些潜在的风险意识还不够,最终造成买者甚少的尴尬局面。

那么,记者们应该如何利用保险保护自己呢?

对于记者来说,危险大多在于发生意外,所以准备一份意外险是必须的。

从费率上看,意外险费率在2‰左右,即保额10万元,每年要交保费200元。

篇9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工作体系

各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要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设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并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企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从而使全镇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全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格局。

二、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要在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情况日常报送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流动人口形势分析研判评估机制、重点人头的教育、改造、管控的重点管控机制、流动人口中重点人头的登记、教育监管和衔接制度、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工作对接协调工作等机制。

三、努力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各村民委员会和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反复调查研究、论证和协调的基础上,按照“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不断整合各种资源,深化和扩大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渠道,实现流动人口数据的实时采集,及时更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录入、变更、传输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和规范,构建包括暂住登记、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等信息资源于一体,融信息采集、整理传递、分析预测、定期、跨部门、跨系统共享等功能为一身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四、大力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

各村民委员会和镇辖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紧紧依托村综治办(站),落实好办公场地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同时,在镇综治办(站)的领导和派出所的指导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能抓会管的高素质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队伍。

五、加大服务保障和维权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认真落实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助政策,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努力提高转移就业的稳定性;积极开展多种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拓展转移就业渠道,多渠道吸纳农民工就近转移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切实加大创业扶持指导,大力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搞好流动人口的房屋居住、户籍户口、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政治生活、权益维护等服务。要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农民工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补偿、医疗保险等政策,扩大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畅通流动人口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方便流动人口就近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以农民工家庭和留守人员为重点,加快建设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的帮扶体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对流浪儿童、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的保护性救助。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拖欠、克扣流动人口工资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强迫流动人口超时、超强度劳动和违章作业、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化登记清理及治安管理

要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行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坚持“以房管人、以户定人”等工作模式,适时开展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屋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办证信息化管理。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通过采取与出租户签订责任书和建立责任追究制、用人单位自主管理、村级自治管理等工作方式,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和各项管理责任的落实。

适时开展对无照经营、非法用工和违章建筑问题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高发的流动人口聚集区的专项清理整治。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带有明显区域特点的团伙犯罪和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的要求,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双向责任,强化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努力消除治安管理的盲点,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篇10

社保“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哪些重点?会给普通老百姓带来哪些影响?我们不妨一起解读一番。

加快城乡统筹推行全国社保“一卡通”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化的管理模式,在社会保障方面,城乡之间的发展也相当不平衡。

为此,《规划纲要》要求城乡统筹取得积极进展,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据了解,实际上,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已经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前,人社部、卫生部等也曾就此专门下发过文件。不过,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进行得并不顺利。人社部2012年6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跨地区转移医保关系仅50万人次,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仅为2.2亿。而目前我国参加城镇医保的人数已达到47343万人,农民工参加城镇医保人数也达到4641万人。

另一方面,《规划纲要》提出未来几年内将大力推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统一标准,全面发行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跨险种、跨地区广泛应用,社保卡发行8亿张。

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情况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

今年6月初,人社部在答复热点问题时曾表示,延迟申领养老金是大势所趋。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也明确表示,短期内不会推出该政策,并表示仅仅是在进行前期的研究。

此次社保“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也从我国整体规划层面的高度明确了这一说法。当然,由于这项政策的制定目前尚未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因为争议较大,且退休年龄的修改可能涉及到立法程序,因此很难短期内实施。

鼓励商业保险辅助养老和医疗保险

《规划纲要》还提出:“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在建立健全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人们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建立适合不同群体、分不同档次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实际上,对于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健康医疗保险的税收优惠,各方正在积极酝酿中。在近日举办的“2012年陆家嘴论坛”上,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透露,税延性养老险各项条件已基本具备,相信可于年内推出,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可税前列支,300元用于企业年金税前列支。

而随着医改的推进和大病保障需求的严峻形势,近日《医改“十二五”规划》也要求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等。

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

此次《规划纲要》还提出,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已经启动,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试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看齐。

对家庭养老提供政策支持

《规划纲要》还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通过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完善和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在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三十多年、人口预期寿命不断提高、“4-2-1”甚至“8-4-2-1”家庭不断出现的背景下,若能对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相应的补贴,无疑是个不错的消息。

保险动态

大都会人寿推出“老来保”综合意外医疗保障计划

篇11

关键词:保险业;担风险;经济补偿;路径

2013年3月21日,中国保监会在京召开会,正式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其中担风险是保险的本质属性,是对保险行业功能最好诠释和高度概括。当前及今后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特别是担风险理念,对于保险业、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人员来说,意义深远和责任重大。

一、保险业服务经济和民生的路径

1.保险业要积极参与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宏观调控。各个行业,风险不同,特别是那些高风险行业,由于其不稳定性,资源流入受阻,社会总资源在各个行业的配置也因此呈现不合理的状况。借助保险,各行业的风险可以较少的代价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有限的社会资源可以按照社会的需要作出合理的配置,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2.保险业要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设计不同的保险产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社会综合保障水平,特别是全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让全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3.保险业要积极参与“三农”保险。“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保险业一定要顺应这种发展需要,在支持、服务和保障“三农”的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

4.保险业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经济运行。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积极开发、设计险种,增强企业防灾防损的能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提供责任保险等产品,保障商品的正常生产和销售,以减少因过失而造成的损害。通过提供信用保险等产品,提高企业信用度,增强企业竞争力,鼓励大胆开拓市场。

5.保险业要积极参与国民的生产和生活中去。个人通过购买保险产品,以较小的保费成本换取对未来的保障。保险产品充分保障了个人的生命和身体,使得个人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得以延续,体现了社会文明,这也是社会管理的直接目的。保险可以保障个人的消费能力,人们在免除了对未来的担忧之后,可以大大减少个人对未来不确定事件而作的资金储备,保证了个人的生活质量。当个人在资金出现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宽期限条款、保单质押贷款条款等方式获得一定的资金融资,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之而得到了促进。

6.保险业要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减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其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工作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由于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上具有利害关系,保险公司就会监督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工作,避免由于被保险人自身的过失行为导致风险增加,从而约束了被保险人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风险。保险介入社会公共管理,可以减少社会纠纷,维护合理有序的公共秩序。

二、保险业服务经济和民生的主要险种

1.农业保险保险

(1)从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我国农业保险实际情况看,农业保险必须实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商业运作”的模式推进,保险业要从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积极参与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中去。

(2)要增加农业保险产品险种和覆盖率。要在水稻、小麦、油菜和能繁母猪等险种的基础上,开办玉米、大豆、蔬菜、花卉、水果、生猪、奶牛、养鱼,养鸭和养鸡等保险,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2.大病医疗保险

当前大病病人特别是农村大病病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十分突出,仅仅靠医保、大病救助和群众捐款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保险业要推动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在社保和新农合支付和报销以外的自付费用部分实施补贴,国家要求补贴不低于自付部分的50%。同时国家明确大病医疗保险的资金从社保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不够部分由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从试点地区了解到一般每年每人从职工医保基金中提取50元左右,从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民新农合中基金中提取20元左右。

3.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公众(火灾)责任保险责任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险种。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

(1)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都明确规定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为强制保险险种,不投保的机动车辆不能上路和年检。但交强险的保额仅仅只有11.2万元,不能满通事故风险保障的需要,建议车主还要投保50万元保额的商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2)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风险。公众责任保险的险种很多,主要有火灾公众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和特种设备责任险等。其中国务院和公安部先后发文要求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从而改变大火后由地方政府买单的局面。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保监会于2009年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产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落实,保险公司具体承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它的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行业的差别费率和企业的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实现安全与保险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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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经办管理的不统一

增大法规制度立法与适用成本,增加管理成本与工作量。当前大部分种类的保险由社保部门经办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新农合一个险种独立于其他险种单独管理,在制度层面上,增大法规制度立法与适用成本,容易产生法规制度不统一、某些具体问题无法规可依或法规相互冲突等问题。在管理层面上,单独一个险种独立管理,难以确保专业优势与规模优势,势必增加管理成本与工作量,且难以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及重复统计等问题。个别险种参保对象与标准划分过细,混淆保险与救助的工作内容,增大管理工作难度与成本。如城居医疗保险,对成人、学生、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老人等不同参保人的缴费与补贴标准有过于细致的划分,这既混淆了保险与救助的范围,又增大了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工作难度与成本,且难以避免一些如优亲厚友、不符合条件享受高补贴等违规行为发生。建安行业劳动保险费管理制度已不符合现有的法规体系和现实情况。现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制定于2005年,在当时社保险种不完善、社保覆盖面很窄的情况下,这一制度对加强高危行业的建安工人的劳动保障具有针对性和积极意义。在当前社保险种和保障对象已实现对所有群体全覆盖的情况下,这一针对小部分特定群体的制度已无存在的必要,相反,让一项劳动保险费独立于社保基金之外,既降低资金管理收益,又容易滋生种种违规问题。

二、对社保制度设计的审计建议

(一)逐步合并简化保险种类,降低管理难度与成本。我国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别建立于不同的时期,均是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国家财政状况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对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均作出了各自的推动作用。但制度应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而不断完善,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流动不断加速的形势下,建议逐步合并简化保险种类,降低管理难度与成本。比如,对新农保与城居养老,新农合与城居医保这种个人缴费、财政补贴与待遇支出差别不大的险种可先行合并简化。

(二)统一保险经办管理,统一法规制度,降低管理成本。在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过程中,新农合独立于其他保险经办管理有其特殊的背景与原因,但保险经办管理的不统一己逐步显露出不少弊端,建议将新农合与其他保险种类纳入统一的部门经办管理,以利于在制度层面统一法规制度,在管理层面降低成本。

(三)明确保险与救助责任范围,简化城居医保参保对象与补助标准划分。城居医保对参保对象与标准划分很细,出发点是基于维护民生、关爱困难群体考虑,但这种细致的对象与补助标准划分,既混淆保险与救助的工作内容,又增大管理工作难度与成本,还容易滋生一些违规行为。建议明确保险与救助的责任范围,简化参保对象与补助标准划分,把救助的内容交给民政部门。若要增加对困难参保人群的补助,可通过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的方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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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设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门诊部成立于1993年,2001年成为上海市第一批医疗保险定点内设医疗机构,2008年为全公司2 499名正式工和3 107名外来劳务工提供企业社区卫生服务。门诊部业务用房面积200 m2,药房提供处方药100种,非处方药200种。门诊部共有医技人员14名,平均年龄50岁,其中高级职称者1名,中级职称者5名。门诊部每天均24 h提供门急诊服务,且制定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全免,批发价结算药费的医疗费用优惠政策。

2 卫生服务内容

2.1 常见病诊疗

2008年度全年门诊量1.5万余人次,人均次门诊费用28元/次,医疗保险结算费用占年总医疗费用的76.5%,进入“门急诊医疗保险共负段”的员工比例低于1%。2008年门诊最常见的5种疾病依次为上呼吸道感染、慢性胃肠炎、高血压、糖尿病、痔疮。2008年急诊150人次,完成现场急救15人次,急救转运25人次。

2.2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

门诊部对接触高温、二甲苯、噪声、烟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376名员工提供职业病体检,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提供职业健康培训。

2.3 慢性病管理

2008年度企业员工中慢性病发病率为25%,其中高血压患者发病率为6%,乳腺病发病率为0.7%,糖尿病发病率为0.8%。门诊部建立慢性病跟踪随访制度,对高血压、糖尿病、病毒性乙型肝炎、胆囊息肉等疾病每半年进行1次跟踪随访,并建立疾病管理档案。15年来坚持对患有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的员工开展冬病夏治的中医预防保健项目。

2.4 企业员工健康促进

门诊部开展员工健康基线调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安排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健康体检和女职工妇科普查,开展糖尿病和肿瘤等多发疾病的筛查工作,及时通知患者和高危人群复查。门诊部通过对员工年度体检结果和日常诊疗记录的分析,掌握了全体员工的整体健康状况,并根据员工疾病谱特点开展企业员工健康教育,并和后勤部门配合开展食堂营养配餐。

2.5 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报告制度。“非典”期间门诊部医务人员积极做好防治“非典”知识宣传和员工培训,认真做好环境消毒,对员工每日进行上岗前晨检。

2.6 其它

门诊部负责企业员工健康福利管理工作,协助商业保险理赔,员工病假管理,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与上海各大医院保持联系,建立就医绿色通道。

3 讨论

随着城市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对青壮年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外来劳务工人已经成为企业生产一线的主要力量。根据2008年上海地区近50家外资企业的调查,劳务工人占总员工42.6%,外地劳务工占劳务工73.4%。外来劳务工人为上海市的经济迅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低收入和不稳定的工作也导致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方面的缺失。一项历时3个月在4大城市3 899名外来劳务工人中进行的健康状况调查显示,外来劳务工人在健康预防等方面的观念普遍比较淡薄,83%的外来劳务工人没有定期到医院体检的习惯,67%的人从来没有注射过疾病预防针,67%的人在住所中没有储备家庭常用药。尽管上海对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实现了综合保险,主要包括了大病住院、工伤等,但未完全覆盖门急诊治疗。调查数据显示,外来劳务工人生病后自己买药者约占40%,约1/4的人自行到小诊所看病,甚至有13%的人有病拖延不治,只有20%的人会去正规医院就诊。在不去正规医院就诊的外来务工人员中,“自感病轻”和“经济困难”是他们不看病的2个首要原因,其他原因依次是没有时间、交通不便、医疗服务差。企业内部设立门诊部作为一项员工福利,企业提供经费补贴,仅收取少量药品费用,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为外来劳务工人提供经济、便捷、及时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目前,我国城市卫生资源配置是一般以满足本地居民卫生需求为目的,难以顾及外来流动人口的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标准(服务人口一般为10 000~15 000人),可以较好地满足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而相当比例流动人口的社区卫生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以深圳市为例,在深圳务工的流动人口中约有80%的年龄在15~30岁,平均年龄27.8岁。2周患病率为19.07%,高于全国水平17.30%。一方面流动人口总体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另一方面2周患病率较高,相比而言,流动人口生活压力较大,文化程度不高,既缺乏维护健康的条件,也缺乏关注健康的意识,对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具有较高的需求。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位于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距离最近的一级医疗机构浦东新区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 km,距离最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利医院)7 km,均无直达公交车。WHO在《2008―2017年工人健康全球行动计划草案》中提到,“在政府的领导下,并在工人和雇主的持久参与,通过全社会协调一致的努力,能够促进工人健康。”在目前卫生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应该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企业设置内设医疗机构,在职业场所为一线生产工人服务,降低劳动力损失,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4 参考文献

[1]张欣. 2008年上海劳务工用工及薪酬解析\.人力资本管理杂志,2008,10(2):55-56.

[2]刘林平.企业状况、认知程度、政府监督与外来工职业病防治\.南方人口, 2004,19(4):87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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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成效

(一)指导思想清晰,工作目标明确

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均能正确认识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对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特殊意义,并能将此认识切实体现在业务实践中。具体反映出工作思路有前瞻性、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工作流程有可靠性。

(二)体系健全,机构完善

目前,区政府设有专事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的工作机构、18个镇街设有相应的专项服务机构,为我区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组织保证。

(三)信息公开,业务透明

各工作机构和服务机构,都能根据服务型政府建立的宗旨和具体工作目标的要求,公开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努力践行“阳光行政”。

(四)政策有“面向”,活动有“对象”

区政府始终把创业扶持、弱势群体扶助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作为政策制定的优先目标,政府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始终把“4050”人员、农民工和征地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效果显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突出,管理绩效较差

比如就业管理方面,存在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分设就业市场(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实施多头管理。既浪费社会资源,增大行政成本,又不能使服务对象最大化受益。

(二)服务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尖锐

虽然建立了从区政府到社区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服务机构,但是,作为直接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人员结构与职能配置严重不相协调。存在领导变动频繁、人员流动性大、人员配备不完整、服务项目多、服务对象广等问题。

(三)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吸引投资之间关系的观念混乱

仅从我区参保人数只占应参保人数的40%左右这一事例可知,我区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情况是比较严重的。但是,执法机构囿于严格执法可能引起投资者流失的顾虑,不能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比率低,选择性参保现象突出

据统计,全区参保人数只占应参保人数的40%左右。我区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不参保或者参保不缴费的问题非常严重。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员工在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问题较多,特别是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单位,改制前街、镇畜牧兽医站等情况最为突出。环卫工人、协警人员、等约有3000人未落实社会基本保险。此外,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较为普遍。主要表现在:效益好的用人单位愿参加养老保险,而不愿参加失业保险,或少申报失业保险的工资基数;风险高的用人单位愿参加工伤保险,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私营企业把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挽留重要岗位职工的一种福利制度,对重要岗位的人员参保,一般人员则不予参保。在生育保险方面,参保企业多次反映生育保险费率偏高,增大了企业用工成本。生育保险费征收难度大。因工伤保险参保率低,致使工伤保险基金亏损无法扭转。

(五)农民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推行难度大,效果不佳

据不完全统计,常年在我区务工的农民工近10万人,但截止20__年底,全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220__人,占22%,生育保险23000人,占23%,失业保险8000人,占8%,养老保险4687人,约占4.7%,医疗保险4000人,占4%。究其原因,既有用人单位基于经营成本考虑不投保的问题,也有农民工出于现实收入的考虑不愿参保的问题,还有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结转技术障碍的问题。

(六)征地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难以落实

调研得知,自1982年征地开始,全区因征地转非的人员约6.4万人。因人数众多且时间跨度长,情况十分复杂。一是征地转非的身份难以确定;二是安置时间难以确定;三是少数已通过其他形式参保的被征地转非超龄缴费人员要求退出城保,进入被征地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从而与现行政策发生冲突。

(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能完全担负化解纠纷的职能

三、具体建议

(一)区里尽快研究组建居间中立的统一劳动仲裁院,落实争议仲裁的实体机构建设。

(二)尽量充实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强化劳动执法效果。

(三)探索劳动执法下放街道(社保所)的有效途径,就近就地处理一些一般性的举报投诉,同时能够增强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效果,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共建。

(四)配齐镇街社保所人员,并逐步落实社保所人员的“参公”问题,有利于保持社保所人员稳定和个体素质的提高。

(五)研究和探索一条既让劳资双方诚信守法,又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途径,找到一个“平衡点”。

1、农民工养老保险,只要农民工愿意参保,用人单位就必须无条件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且缴纳相关费用。

2、农民工养老保险应允许跨省际转移。因农民工来自不同的省区,且流动性大,如果不允许转移,很多农民工可能因变换工作地点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政策,变换前缴纳的费用就等于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