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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程招投标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23: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村工程招投标,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村工程招投标

篇1

__年9月,__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饶监发[__]2号),决定集中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__县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扎实认真开展了此项检查。在检查中我们特别发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随着投资建设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和问题,这些弊端和问题的产生,直接影响到了水利项目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就农村规模以下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粗浅建议。

一、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小、工期短、见效快等特点,是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20__年至__年,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34个,总投资11264.17万元,涉及乡镇20个,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合一”的政策和“谁投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投资,项目均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建,应该说,我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从无到(文秘站:)有,发展趋势很好。然而,从我县目前招投标管理的情况看,还存在不少弊端和问题,主要是:

1、寻找客观理由,规避公开招标。一是一些建设单位或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以项目资金少、时间紧、赶进度、招标费用过高为由,想方设法找借口规避招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找建筑公司进行议标发包。二是通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达到直接发包逃避招投标的目的。三是隐瞒工程量,骗取议标报批,或是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2、缺少专业人才,不能适应招投标工作。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标业务知识,也没有很多心思专研业务知识。有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没有随机抽取专家评委而是由象征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他们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难以真正达到监督管理的效果。

3、重节省资金,轻质量要求。水利工程是一种特殊工程,规划、设计必须考虑其在破坏性较强的洪水冲击下依然完好,要抗拒强渗透力和破坏力。因此对质量要求一般很高。但是,许多单位和领导仅从节约资金和减轻农民负担出发,任意降低标底,造成工程造价过低,施工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产生了建造—冲毁—再建造—再冲毁的恶性循环。

4、招标文件不严谨,不能适应招标要求。水利工程经常建设在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差的环境中,工程施工条件艰难、复杂,因此我县对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一般很高,要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在具体工作中,个别业主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十分马虎,东抄一点,西挪一点,有的甚至前后矛盾。

5、信息不统一,随意性大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因为投资小,往往没有达到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下线,采取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方式进行交易,受乡镇工作条件的影响,只能利用本县报纸或在镇、村公告栏张贴招标公告的方式对外招标信息,县域外的企业无法获得招标信息,造成了小型水利工程“招来招去都是几家老面孔”的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给串标、围标行为提供了条件。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省、市、县出台了相关的文件规范水利行业的招投标工作。我县水利行业的招投标制度得到了逐步建立,推行的范围不断拓宽,发挥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大部分乡镇在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做得比较好,有少部分乡镇却由于宣传没有到位、推行的力度不够,使得干部、群众对实行公开招投标的意识不强,同时部分农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观念落后,带头致富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个别人认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小、施工简单,实不实行招投标也无所谓。思想观念仍停留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框框里,对实行招投标的目的、意义理解不深,认识不足。

2、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为进一步维护好全县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严格规范交易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20__年,我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饶县府办[20__]64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的管辖、建立简易招标制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变更的监管和建设工程招标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我县规范规模以下招投标行为提供了依据。但随着工作实践的深入,文件也暴露出了不足,如预算审计时间无作具体规定、预算审计质量无监督部门,容易产生一些拖、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3、行业监管体制不顺。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担负着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规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职责,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是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由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资、融资的多元化、多渠道及一些管理体制上的不顺,致使水利部门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难以真正到位。

三、几点对策

针对我县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提出如下几点对策:

1、尽快改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我县每年都有很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仅靠水利局招标办的监督管理,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应建立由发改委牵头,水利、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程监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通报水利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难题,形成以水利监督为主,相关部门监督为辅,定期通报,定期研究工作的监督模式。

2、制订适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目前适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范性文件往往是宏观性的文件,在施工队伍资质审查、信誉评定、编标、确定标底、中标以后的合同签定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为规范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发改委、监察局、水利局等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行业管理,在肯定和采纳各地招投标较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制订出一套适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以制度来规范招标活动。

3、健全水利工程招投标事务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是增加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防止腐败发生的关键措施。各级、各单位及相关的行业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对工程项目计划、评定、审批、决策、管理等权力的行使和运行的情况,必须公开。有的必须向班子公开,有的必须向相关部门公开,有的必须向当事人公开,还有的必须向社会公开。凡是涉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问题,各乡镇应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招标方式上尽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网站等新闻媒体招标公告,使招标活动更加公开透明,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篇2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5-0327-01

1 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招投标体制不够健全

虽然大多数乡镇成立了招投标委托中心领导小组,但个别乡镇还存在任命纪委干部为招投标中心主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集运动员与监督员于一体,不利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县(区)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缺乏有效的领导管理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也缺乏对村(居)应上报县或镇招投标的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编制招标方案[1-2]。

1.2 乡镇招投标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招投标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投标业务知识,兼职人员也没有很多心思钻研业务知识。乡镇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也不固定,有纪委分管的、有农业分管的、有企业分管的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没有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来指导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很多乡镇招投标中心没有随机抽调专家评委而是由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

1.3 乡镇招投标环节存在弊端

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操作,存在招标公告信息不及时的现象,有的没有在相关网站;有的把不该公开的信息透露;有的村(居)业主把工程预算书和预算审核书由同一家单位编制和审核或直接指定招标人(企业)代办编制“两书”;有的招标书及合同书编制不规范;有的标后工程质量管理跟踪监管不到位;有的投标人存在开具多家挂靠企业委托书进行围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等违标行为;有的中标后将工程整体肢解拆包、转包,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

2 主要原因

2.1 领导干部不管

有的乡镇领导未将招投标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招投标工作交给招投标委托中心处理即可,往往把招投标工作看作是一种应付形式,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时未配备专业人员充实队伍。未真正关心和支持招投标这项工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平时也较少过问招投标的相关事宜。

2.2 工作人员不专

大多数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工作人员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他们主要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系统内的本职工作,较少花在兼职工作上。他们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缺乏深入研究,更少有创新可言。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为方便,经常采取过于简单的程序,如邀请标的方式。虽然邀请3家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而实际上多数是由同一个承包商去开具的委托书。无论哪家公司中标都是同一个承包商,只不过是管理费给哪家公司的问题。甚至也有直接指定某一家公司中标的现象。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是违法的,但通过以上的“招投标”即可披上合法的外衣,这样显然无法有效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导致腐败滋生。

2.3 投标人员不遵

投标人员为了能够揽下工程,想方设法地逃避监督管理。他们本身就不够重视,千方百计地促使项目不招标或招标不成功,有的甚至发展成阻挠招投标,或者通过人际关系或行贿等手段取得中标单位。他们往往认为村级工程还是由村里自己负责的好,习惯于采取老思路、老方法。但实际上,近几年来,全市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腐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已充分地说明了莆田市乡镇招投标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和问题,亟待从更高要求上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而认识的提高则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

3 对策

仙游县为规范村(居)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村级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层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程序“三坚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3.1 坚持简化环节、提高效能的原则

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能,不能增加基层负担。利用电子监察进行科技防腐,试行无纸化的电子招投标,以省时、省力、省钱、增效能。规定单项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下(含年累计),单位可自行采购。单项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批量采购在5万~20万元(含5万元和20万元)(含年累计),应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超过限额的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3.2 坚持统一委托、集中招标的原则

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签订“招投标委托协议书”,实行统一委托、集中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村集体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县、镇两级招投标活动的联动管理。县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等。规定投资估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万~3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经报批的总额在30万~100万元的一事一议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超过以上最高限额的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3.3 坚持自主决策、权益不变的原则

在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自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为实现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规定镇村两级所有企事业股权及房屋、车辆、林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租,海域、土地、山林果场及其他集体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的发包、出租等的产权交易都要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3-4]。

4 参考文献

[1] 李秋珍.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建材,2008(2):136-138.

[2] 张广源,黎章玉,王凤超.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6,14(3):14-15.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推进民主公开和规范操作,促进基层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新农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农村集体资产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对改善农业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尽管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社区(村、村组)在资产、资源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不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面,档案资料保管不完整,出现矛盾纠纷缺乏解决问题的依据;二是购置或处理集体资产、资源时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出售;三是存在集体资产被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现象,引发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立足于管理机制创新,着眼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全程监管,全力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挖掘增值潜力,增加集体积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

各乡镇(包括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依托各自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乡镇招投标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

(二)审核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方案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三)组织、参与、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

(四)监督项目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五)调解招投标活动纠纷;

(六)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

(七)处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其他事务。

三、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范围和程序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水电等公用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2.集体固定资产购建、经营、处置项目。

3.集体林木、机动地、“四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

4.大宗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采购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程序。

1.实施招投标的项目,其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批。

2.投标项目确立后,社区(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与乡镇招投标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组织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要签订书面合同。

3.对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获得的资金收益,由乡镇“三资”中心直接收取,纳入代管。对完成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乡镇招投标中心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或工程验收结果,由施工方开据发票,经村民小组、社区(村、村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乡镇招投标中心向乡镇“三资”中心开据付款通知书,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单位。

4.乡镇纪检、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全程监管

(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乡镇在摸清各社区(村、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集体经济组织要如实逐项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经营使用及变动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已承包经营的,要将有关审批文件、会议记录、承包合同书等资料或复印件移交乡镇招投标中心备案。

(二)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施跟踪巡查监管,特别是对村民小组集体资源的发包,要及时跟踪记录变化情况,做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登记经常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和管理实际,及时编制和修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计划,乡镇招投标中心根据计划安排组织招投标活动。

(三)建立民主管理与公开制度。社区(村、村组)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招投标前,要依法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定期将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全面详细地向成员公布,听取成员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及管理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对其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专项审计制度。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等进行专项审计,做到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对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等进行跟踪审计,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操作。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杜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应纳入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投标、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集体资金应纳入代管而未代管等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篇4

一、以招投标工作为重点,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农村公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体现农村公路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招投标程序的透明度,上半年,我们始终坚持将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放在巡查(公文有约提供)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我市**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三级公路招投标全部上网,实施网络操作,接受全社会监督,从报名、资格预审、投标、抽取评委、评标、公示等全部上网操作。5月22日,我市**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共有11家单位报名参加,9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6月21日,**市交通局召开市通镇二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会议。九家投标单位对我市**年市通镇农村公路6个标段进行投标。市纪委执法室、市检察院预防局、市交通局纪委、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小组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了监督。6月21日上午,将各施工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质量标准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同时通过《江苏招投标网》现场抽取确定评标专家,陆建云、张琳、黄承荣、桂明胜以及业主方叶盛共五名专家组成评标小组。6月21日下午,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评定,最终确保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

对各镇自主进行招投标的四级公路,严格按照《**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的要求执行,如不能桉要求实施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巡查办将协同农路办共同进行处理,取消项目指标,上报市纪委备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到目前为止,我市农村公路开工率已达80%,各相关镇都能够按照招投标办法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抓住工作关键,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我局对工程建设市场中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完善了《**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市农村公路考核办法》、《**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制度》、《**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信息员聘任工作制度》,规范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突出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廉政信息员和义务监督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今年上半年,巡查办聘请了11名党风廉政信息员(每镇1名),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聘任2名义务监督员,并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协助我市农村公路纪检巡查工作,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保障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依靠公示牌、《告全体村民书》与张贴廉政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镇通镇公路公示牌按统一格式制作,表面用防水雨布,树立在工程起点醒目的位置上。告全体村民书每条路发放2至3份,上半年共发放100余份,今年6月,开通了两个举报邮箱,将邮箱地址与《告全体村民书》一起在农村公路建设现场公示。村民如对身边在建的农村公路有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廉政建设方面的举报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与**市交通局农巡办联系,农巡办将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整理并予以处理。举报邮箱的设立,方便了群众举报,增强了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力度;三是定期召开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廉政信息员会议。上半年共召开了3次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会议,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信息员会议,以会代训。通过教育学习,大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廉政信息员对农村公路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充分的了解,更好的配合和支持巡查办工作;四是推行“三合同制”。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我局去年所有镇通镇公路廉政合同签订时,都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参加,并且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所有在建项目经理、监理全部参加讲座,邀请市检察院预防局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安全合同正在积极推行过程中,力争今年推行到位,巡查办还采取如开座谈会、现场巡查、走访群众等形式,不定期地对相关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合同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合同执行到位;五是推行“五公开”制。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六是明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了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形象,我们从内部做起,从小事做起,农路办专门制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接受乡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宴请。:

通过以上举措,努力将纪检监察巡查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纪检监察巡查与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并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效果,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力保为民的实事办实办好。

三、以巡查简报为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全面推进

今来,我们继续坚持将《**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巡查简报》作为工作平台,推行巡查简报制度,及时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反映巡查情况。简报主要将平时巡查情况以及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有些做的不到位的甚至是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通报批评,做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鞭策不进。市纪委执法室也根据我们简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与相关镇联系,要求各镇围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巡查简报制度的推行,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

篇5

关键词:农村公路监督管理新探讨

 

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质量提高与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千亿元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规模将不断增大,等级公路在路网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通公路的乡村比重进一步提高。论文大全。从“十五”国家做出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又成为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中的重中之重,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农村公路建设又面临着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为此,加强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就如何加强我省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谈以下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重点

2004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增大,对我们行业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但多年来对农村公路监督沿用的办法一直是等到工程完工后,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检查其有无多计工程量、竣工决算资料等,但这种办法已脱离了现代行业监督职能的范畴。随着现在我省农村公路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建设项目监督也随着改变其工作重点和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监督:

(一)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农村公路建设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工可、设计审查批复到工程公开(或邀请)招投标,都是监督的重点,以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的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另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资质、业绩及招投标操作过程、评标办法等都要列为监督的重点。

(二)主体工程。要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设施等构筑物的主体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并对建设项目有无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做为监督的重点。

(三)附属工程。如公路两侧的绿化、边沟、防护工程等。监督的重点应为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或人为改变设计方案,变相加大工程概算的问题。

(四)隐蔽工程。如桥涵、防护工程基础,竣工后无法检测和计量的工程。隐蔽工程因其隐蔽性和重要性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监督的重点应放在核实设计要求和实际施工的差异上,如开挖设计标高、几何尺寸和基础用料质量与工程量等问题上。

(五)工程决算。即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工程决算报告进行审计,依据国家、省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施工过程有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量、多计取费用、乱摊销费用、挪用或转移建设资金等现象。

二、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由于近几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如何做到既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其监督的方法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招投标过程监督。招投标过程是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进入实质性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能从施工能力、施工信誉等方面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也通过合同管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进一步细化和控制,用经济、合同手段保证公路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论文大全。因此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合法,将直接影响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以及投资的经济性,从以往经验和教训来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关系标、人情标,不仅使招标的目的难以从合同价上表现出来,也会为以后的施工管理和投资失控埋下隐患。具体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的招标(或招标)是否规范。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以法定招标程序从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来进行招投标的,在招标前要详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总体实施办法、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评标实施细则等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应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检查招投标中有无违规现象:①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评标中是否有地区、行业的限制性(或排斥性)条款和做法;②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将该建设项目实施小范围的邀请招标、议标或将项目肢解而逃避招标等;③指定分包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条件;④合同签订价及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价是否为中标单位的中标价;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实施办法中是否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我省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严重抵触的地方。

2、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循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项目是否办理了工可、设计批复和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进行招标的。坚决杜绝“三边”工程,即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这方面以往的经验教训已经不少,不征求群众意见和不深入实际调研,而强行上项目、盲目施工,只能是由于总体上考虑不到位,设计深度达不到而造成频繁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只能是劳民伤财,也是对国家和人民极不负责的表现。

3、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前将该项目的招标用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审核。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用的施工图纸和按照招标文件上的各细目计量方法汇总出来的。它既是招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也是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变更、计量的基础。目前工程量清单基本上由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对其不进行认真复核,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较大,会使合同价(或中标价)过高或过低,即使在中标以后另行调整,也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留下较大的风险,特别是给施工单位申请变更埋下伏笔。因此,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施工过程是履行合同、审批变更、对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和计量的过程,具有时间跨度大、可变因素多、矛盾集中、对工程决算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是我们工程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在处理这个阶段的工程管理问题,应紧紧把握住合同这个原则,依照《交通部国内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处理。在这个阶段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1、履约保函及预付款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函的作用是保证施工单位能按合同规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银行担保,其有效期至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颁发交工证书之日。施工单位应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未提交之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协议。预付款的作用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前准备工作启动资金,按工程进度以一定比例分期从施工单位各月报的中期价款结算中扣回,至到全部扣回之日起失效。

2、重点加强工程量清单的合同内计量工作。工程量清单计量一般是根据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准予计量的工程细目,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应在施工过程中来进行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以后再扣回。论文大全。业主代表均应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计量条款,心中应明确哪些项目可以计量,哪些项目不能计量,属于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内容均不能单独计量,业主代表应重点审核施工期内各工程细目的合同内计量总额是否超出调整后的清单总额,对于超出的项目应查找原因,与总监办及时予以核减。

3、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最大的因素,但客观的讲,任何工程项目都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对于这方面要从以下几点引起注意:①变更设计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施工单位和设计代表通过变更将低单价细目更改为高单价细目的现象。②是否清单上已有适合或类似的项目单价,而另行审批单价的现象;在批复新的合同外单价时,应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审核批复意见,经相关部门会签,总监签发。不得随意无根据批复。③对于同时有核增核减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是否在核增的同时对相关细目数量进行了核减。④对于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明确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施工方案、材料、机械、施工配合费用,是否通过变更予以变相支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监督管理的建议

要提高监督质量,就必须改进方式、方法和手段。首先是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全过程把关,要从工程立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现场勘查、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环节都要有监督人员的参与或进行实质性的监督,这也是加强工程管理、减少舞弊现象、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实施全程监督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招投标工作,对工程投标报价、评审实施监督;二是要从招投标投诉举报方面入手,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和反映问题,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三是要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验证,必要是进行破坏性检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全部返工重做;四是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五是要严把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关,根据竣工文件核实工程量,杜绝将计划外工程计入和多计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现象发生,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不必要经济上的损失及造成社会上不良的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质量问题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的财产和百姓的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以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夯实农村公路建设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