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23:3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感性与理性的博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微软在经过了近3个多月的努力后,终于决定放弃收购雅虎。从整个收购的过程看,微软始终在以理性的态度来对待收购,与微软理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雅虎总是以一种莫名的情感伴随着全部的收购过程。
首先雅虎为了拒绝微软的收购,采取了与竞争对手Google联合的方式。按照微软CEO鲍尔默给雅虎CEO杨致远的信中提及的欲将关键字搜索付费业务外包给Google是微软最终决定放弃收购雅虎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一直走下坡路的雅虎,为了与Google竞争在线广告市场,于去年推出了一再延期的巴拿马新版搜索广告系统(Panama),但其运行的效果并不理想。此番欲将自己的搜索广告外包给Google(雅虎已经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测试,试用Google的搜索广告系统。在测试期结束之后,有多家媒体报道说,测试效果良好,雅虎已经基本上决定将搜索广告外包给Google的AdWords系统)。
如果雅虎最终决定将自己的搜索广告外包给Google的话,其苦心准备的借以挑战Google的巴拿马新版搜索广告系统将有可能被淡化,甚至被完全放弃,从这个角度看,Google可谓是一箭双雕,面上帮助了雅虎,落个好人,同时又灭掉了雅虎的核心竞争力,将在线广告市场的主动权将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也许短期内,雅虎会借助这种与Google的合作获取一定的收益增长,但从长期的战略角度看,这将大大削弱雅虎的创新能力,要知道,雅虎之所以有今日日薄西山的窘况,与其创新的乏力有很大的关系。
此外,一山不容二虎的简单道理,想来杨致远应该深知肚名吧。其实明摆着,从微软发起收购雅虎的那天起,Google就一直是反对此交易的热衷者,暂时帮助一下雅虎,是为了阻止微软并购雅虎直接威胁到自己一手遮天的互联网业务,但一旦目的达到,Google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肯定会在适当的时候(即雅虎已经完全失去了创新能力之时),抛弃雅虎。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雅虎淡出互联网的日子就真的不远了。到那时,恐怕就没有微软这样的企业以如此高的价格来为雅虎埋单了。
再来看看微软,从开始发起收购之日起,众多的分析师和媒体就一再鼓吹微软收购雅虎对于微软进军互联网业务的重要意义,甚至一再预测微软会提高报价来达到最终收购雅虎的目的。微软的确这么做了,但关键的时刻,微软还是保持了理性,就在雅虎最后提出提高收购价的时刻,微软断然终止了这项交易。将近500亿美元的价格,即使对于微软这样的企业也不是个小的数目,一旦投入进去,何时能够回本很难预测(因为从雅虎最新的财报看,其第一季度净利润仅为5.422亿美元)。经过这3个多月的时间,雅虎其实并未表现出对这起交易的诚意,甚至不惜采用把自己出卖给竞争对手Google的类似于自残的方式来拒绝微软的并购,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出了大价钱(新建议溢价达到了70%)并购雅虎,雅虎也不会采取合作的态度,这无疑会加大微软整合雅虎的难度。
关键词:四旋翼飞行器;升力波动;控制器;卡尔曼滤波器
中图分类号:TP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5)34-0207-02
Abstract: A series of high frequency components and frequency characteristics associated with the rotor speed can be obtained by the addition of a series of high frequency components and the frequenc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ur rotor aircraft. In this paper, the dynamic model of four rotor aircraft is established,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high frequency and the disturbance of the angular velocity of the aircraft is established. The Kaman filter of the colored noise is introduced into the angle velocity feedback loop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reducing the influence of the disturbance of the speed.
Key words: four rotor aircraft; lift fluctuation; controller; Calman filter
四旋翼飞行器是通过借助均匀布置在机体周边的四个旋翼代替常规直升机主旋翼的一类飞行器,四个旋翼不仅能为直升机提供升力,而且还能控制直升机的姿态变化,兼具机动灵活与结构简单的特点。然而,在飞行器运行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升力波动的干扰情况,从而影响其正常的运作。因此,本文将着重对四旋翼飞行器中升力波动的干扰情况和抑制方法展开研究。
1 四旋翼飞行器升力分析
四旋翼飞行器在保持较低飞行速度时,通常认为机体产生的升力和旋翼转速的平方成正比例关系,也就是在某一特定的转速下,旋翼将会产生恒定的升力。但在实际情况中,旋翼所产生的升力除了受这一基值影响外,还会受某些高频分量的影响,升力产生过程中的此类高频分量便为升力波动,此类分量将会扰动四旋翼飞行器的控制,从而降低飞行器的控制品质。虽然四旋翼飞行器独特的结构配置特性能够确保其在振动过程中不会失稳,但由于高频振荡信号的扰动,使得飞行器的姿态信息与输出信号发生剧烈变化[1]。此外,由于一般四旋翼飞行器执行器的频带有限,很难对高频控制信号进行跟踪,导致控制信号所携带的高频变化量失去了实际意义,加之此过程中,执行器的频繁加速增加了飞行器本身的能耗,使得机械与电气环节的损耗急剧上升。
2 四旋翼飞行器建模及扰动分析
2.1模型建立
建立四旋翼飞行器的动力学模型时,通常把其视为具有6个自由度的刚体,将地面坐标系与机体坐标系分别设置为E和B,并作为机体动力学模型建立的参考基准,其中[R]([η])[∈][R3×3]是对E与B之间转换关系的方向余弦矩阵,[η]=[[φ],[θ],[ψ]]T,表示四旋翼飞行器机体坐标系B向其地面坐标系E转化的3个独立角参量2.2升力波动对飞行器的影响
通常,机体升力Fi和转速fi的平方成正比,但由于旋翼在某一转速下,所产生的升力并不是常值,而是在基值基础上附加了频率特性与高频分量获得的,故高频肥量将会对飞行器产生扰动,具体分析如下:
将旋翼在恒定转速下所产生的升力等效于:
其中,Fi1=kifi2,[Aki]与[φki]则分别对应飞行器旋翼第k次谐波的幅值和相角,故结合公式2与公式9则可得四旋翼飞行器在运行过程中的总升力F,即公式10,由此可知,升力波动的对飞行器的影响随着飞行器总升力的增加而愈加明显[2]。
3 控制器的改进
为了抑制扰动力对控制器的影响,可在反馈环节当中加入滤波器,此滤波器不仅应具有良好的实时性,而且还应具有较小的计算量,因此,结合四旋翼飞行器自身的硬件特点,选取卡尔曼滤波器对升力的干扰进行抑制。卡尔曼滤波器的应用前提是系统能够等价转化为某一随机的离线系统,但由于受到有色噪声序列的影响,并不能对卡尔曼滤波器进行直接应用,通常需要借助测量信息扩增的办法实现有色噪声的白噪声化[3]。在对滤波器的有色噪声进行白噪声化后,建立起随机的线性离散系统,在系统当中,执行器主要由电子调速器以及三相直流无刷电机共同组成。调速器主要通过滤波器的CAN口与主控芯片之间进行数据交换,而在接受调速指令的同时,也将四旋翼飞行器的运行状态以及转速等相关信息进行反馈,从而实时获取电机转速,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出当前所产生的升力,并获取卡尔曼滤波器的角速度,而后,对角速度的协方差矩阵进行描述。通过将状态转移矩阵F在单位矩阵I中进行简化,进而获得最优的卡尔曼增益以及四旋翼飞行器最终的状态与协方差估计值。此后,通过组建卡尔曼递推方程,便可得到消除扰动力矩对升力进行干扰的角速度,将此时所对应的欧拉角变化率带入到四旋翼飞行器的PID控制器当中,即可实现对升力扰动的抑制工作。
4 实验结果及分析
四旋翼飞行器原型机的硬件结构如图2所示。首先,对单一旋翼在某一工作转速条件下所产生的升力曲线以及悬停状态下的角速度进行测试,从而验证飞行器升力波动的特性及其对四旋翼飞行器角速度的影响。而后,启动原型机并对其原有的PID双闭环控制器当中的控制量以及改进后PID双闭环控制器的控制量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验证升力扰动的抑制效果[4]。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引入卡尔曼滤波器并对其中的有色噪声进行消除能够较好地实现对四旋翼飞行器中升力波动干扰的抑制。
参考文献:
[1]李秀英,刘彦博.基于PWM的四旋翼飞行器控制方法[J].吉林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11,5(13):464-472.
[2]张广昱,袁昌盛.基于自抗扰理论的小型四旋翼飞行器姿态控制[J].航空工程进展,2014,3(26):338-342.
【关键词】企业竞争;博弈;完全理性;参与者行为
0 背景
西方博弈理论研究做了一个基本假设:参与者是完全理性的。博弈研究就是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开展的。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被打破,现实生活中基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强烈影响和各种外部环境等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博弈的参与者并不完全理性,信息也并不完全。在这一点上,东方的博弈研究,更准确的说中国的博弈研究就是在参与者不完全理性的事实基础上进行的。古人的智慧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的大成智慧是在经验和实战的基础上考虑到双方的所有可能情况而衍生出的博弈智慧。在商业竞争中,企业会以自身获得最大利益为目的,但是同时也会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竞争对手的策略变动计划,选择对己方利益最大对敌方利益最少的策略、中间策略、双赢策略或者双失策略。后面谈到的三种策略,是在商业博弈中的参与者不完全理性的体现。所以企业中既存在完全理性又存在不完全理性的竞争。这种综合性竞争方式的存在充分说明了参与者人的人格特征:感知与认识层面上的感性与理性并存。此背景下本篇讨论博弈参与者行为情况,并对各类情况进行分析。
1 故事
1.1 参与者的明确
我们在一个商业背景下阐述一个故事。有A、B两个公司企业(假定两个企业规模类似),消费者,旁观者政府,背景是在政府赋予相对完全市场权利条件下,充分竞争。
消费者没有直接参与竞争,但是是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是A、B公司设定博弈策略的条件。在A、B两个公司博弈阶段,消费者不会自己制定策略来和A、B竞争,而是会根据自己的影响选择队列或弃权以此来干系A、B公司竞争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间接博弈参与者。所以在此归类为参与者之一。
对于两个公司来讲,竞争的产品市场。产品的关系,可以是同类产品,可以是相关产品,可以是不同类产品,也可以是实体或虚拟产品。消费者,即购买者,从事产品购买行为或非购买行为。A、B公司可以是竞争关系,也可以是合作关系。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我们看作是与公司的合作关系,非购买行为为不合作关系。此外,政府作为宏观经济中的关键角色以旁观者身份间接参与,在恰当时候作为协调者。
总体来讲,相对于有限的博弈边界企业竞争不限制理性。这是任何环境下默认的相对规则。
1.2 参与者的行为
上文简略提到几种情况,参与者之间有以下几种行为:企业A和企业B竞争市场或合作开拓市场,消费者购买使用或不购买使用企业产品,政府干预。鉴于讨论的意义,不考虑企业A和企业B放弃市场的行为。
企业进入市场,首先需要分析市场,搜集信息并处理,制定相应策略。鉴于前文的假定:两个企业规模类似,信息的搜集处理程度和策略制定的优越程度成正比。如《孙子兵法》第二章所说“未战而庙算”,则有如下讨论。根据A、B公司的关系,有下面几种不同情况。我们设A公司搜集处理的信息为信息集{A},B公司搜集处理的信息为信息集{B},收益概率为P。
在AB竞争时存在两种情况,根据人的完全理性和不完全理性情况,有如下解释。
当A和B竞争时,如果信息集{A}>{B},那么A制定的策略会优于B,从而A盈利概率PA大于B盈利的概率PB。但PB存在着两种情况,大于0和小于0。根据参与者的完全理性分析,当处在竞争情况下,两个参与者会以一方的失败而告终,从而使获胜的一方达到最大的盈利而不顾及失败方的利益,他会以最大限度的盈利来制定策略霸占市场,从而导致失败方的利益破坏,所以当AB竞争时,会有PA>0>PB;而根据参与者的不完全理性分析,当双方竞争时,获胜方会存在给失败方留有余地的可能性,因为获胜方可能会有利用失败方促进自己长久获胜的长久备战不懈怠来促进产品的继续优化,通过失败方的策略调整也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来达到长远发展的目的,所以所以当AB竞争时,会有PA>PB>0。当当A和B竞争时,如果信息集{A}={B},A、B的策略会具有类似效果,所以PA=PB。但根据人的完全理性分析,竞争双方都希望获得最大利益,所以会尽力使自己盈利,所以有PA=PB>0;根据人的不完全理性分析,当双方竞争时,可能存在恶性竞争,双方宁可鱼死网破也不愿让对方利益得逞,有“破釜沉舟”嫌疑,所以有PA=PB
当A、B合作,参与者完全理性时,会尽力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但由于双方是合作关系,A盈利会带动着B盈利,由于信息集的差异导致策略的差异,所以会有当信息集{A}>{B},PA>PB>0,信息集{A}={B},PA=PB>0,信息集{A}0,信息集{A}={B},PA=PB>0,信息集{A}
对于消费者来讲,该参与者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福利的体现。消费者通过购买行为影响企业的行为,从而影响A、B企业的均衡态,使它处于动态均衡中,企业A、B所提供的产品所满足的消费者的需求、服务、功能就是企业的社会福利的一方面。我们将消费者购买行为视为合作,不购买行为视为不合作。那么,消费者存在以下四种行为:与企业A合作与企业B不合作,与企业B合作与企业A不合作,与企业A、B均合作,与企业A、B均不合作。我们通过决策树来分析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与A企业合作与企业B不合作时,企业A会获得消费者提供的利益。那么消费者会选择A而不选择B的原因用逆向归纳来解释。企业要获得利益,要做出让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的策略,通过产品的质量或价格等优势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而产品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或价格优势等正是消费者获得利益的一方面,消费者关注所获得的产品能否满足个人需求能否达到其所注重的产品性价比,这里解释为产品提供的福利。
当A所提供的产品福利大于B时,那么以参与者完全理性的角度出发,消费者会选择A的的产品而与A合作,A盈利。以参与者不完全理性的角度来看,消费者可能已经习惯某企业的产品,不论双方企业所提供的福利如何都不会影响消费者的决定,那么消费者可能选择与A合作,A盈利;消费者可能选择与B合作,B盈利。当A、B所提供的福利不相上下时,以参与者完全理性的角度出发,消费者可能选择A,A盈利,也可能选择B,B盈利,或者二者皆选,故有与企业A、B均合作,双方盈利。以参与者不完全理性的角度出发,无关产品福利,消费者可能认为两者都可以选择,不抱有比较的态度,所以也会存在与企业A、B均合作,或者与企业A、B均不合作。当A所提供的福利小于B时,那么以参与者完全理性的角度出发,消费者会选择B的的产品而与B合作,B盈利。当A、B所提供的福利不满足消费者要求时,从参与者完全理性的角度出发,不论双方哪方所提供的福利较高,消费者也选择均不合作。
2 总结
通过在完全理性和不完全理性两种条件下对参与者多种可能行为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参与者处于完全理性和不完全理性情况下时,做出的行为可能存在差异,也可能相同。这与我们常规人始终完全理性条件下的博弈有着一定偏离和耦合。但是,这也正是实际中存在的多角度分析下的结果。实际中的分析更侧重于两种情况下的综合分析得出概率最大的可能情况,然后做出策略选择。又由于信息量的不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博弈双方仍然可能做出差异策略表现出不同行为。这就类似于条件概率原理,只要条件有些许差异,分母就会改变,当你的策略即分子相同时表现出的行为是不尽相同的,而当策略有偏差时又可能表现出相同的行为。
【参考文献】
在任何国家的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出现与完善总是与之如影伴随。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法律专家特别是在以演绎推理为基础的法典化国家地位引人瞩目,他们精于法理擅长逻辑,对于推进法治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曾几何时,我们发现素以民众的代言人身份的法律专家开始并不那么依顺于民意了。一方面,法律专家用法律的理性来搭建法律体系,用法言法语解构社会问题,与民众以朴素的道德及价值观出现隔膜;另一方面,法律专家垄断了法律知识,进而掌握话语权威,产生知识权力统治,由此产生法律知识场域精英统治,并想籍此启蒙或改造民意。
然而,民众对法律发出的声音却有其自身存在的厚实土壤。因为民众是社会的主体,法律应为民众而生存。其次,在法治的进程中,民众的参与也是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因素,司法需要的精英化、专业化但又离不开民主化、大众化,在笔者看来,英美法系的陪审团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用民众的常识来纠正法律职业者的某些偏执。再次,民众的思维存在一定惯性,这种惯性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变。最后,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民众对于运用法律来掌握自己的命运有足够的信心并渴望参与其中,如果这种信心被专家话语权威过份的压制而不是一种有益的疏导或启蒙的话,很容易形成一种偏执。
应当说,在过去的法制不健全的岁月里,我们的法律及法律人过份迁就民意,以民众的感性取代法律人的理性的事件居多,民意成了法律的睛雨表。但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民意控制法律场域的局面逐渐改变,专家话语在这一场域取得了主导地位。但同时,也出现一些专家过份看轻民意的趋向,民意成了嘲笑的对象。然而,民众声音并不甘于如此轻易退出,在法律场域与专家话语进行一场博弈便在所难免。在这种特殊背景下,就不难理解民众与法律专家就刘涌案产生这么广泛持久的对话与争论。作为这场博弈的副产品,便是最高人民法院史无前例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在笔者看来,这场博弈是非常有益于我们法治化进程。只要参与博弈的人以一种平心静气的态度参加,其结果必将是双赢的。一方面,民众将对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关系有所认识,将更加理性地看待死刑的问题。另一方面,民众的知情权得以更广泛的尊重,一度为法律专家热衷的专家论证意见书的公正性也得到理性的反思。
[关键词] 旅游购物信息不对称博弈论
一、引言
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买方对商品信息的了解程度越来越低,导致买卖双方关于商品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随之增加。故而在真实的市场购买行为中会发生诸如“柠檬效应”(Akerlof,1970)之类的“非理性购买行为”。但阿克劳夫列举的是二手车市场,并且是重复购买行为的例子。那么在旅游购物市场上会不会也存在“非理性购买行为”呢?
2006年春节,笔者参加了某旅行团的“港澳游”项目。在香港的一个旅游购物商场,我们的两个团友购买了一些首饰,一位花了5000多元,一位花了20000多元。事后由内地的专业人士鉴别才知,其重金购买的首饰其实根本值不了那个价钱。也许有人会问:他们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财主”啊?其实,恰恰相反,他们一个是政府的资深公务员,一个是某报社的高层主管。那么为何他们会做出常人看起来如此不够理性的购买决策呢?
笔者认为,这里面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购买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其二、旅游购物属于一次性博弈行为。
二、旅游购物行为中的信息搜索与决策过程分析
1.消费者行为学理论认为:消费者在信息搜索与购买决策过程中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商品或品牌认知、消费者特征、介入度以及市场特征与情景。在旅游购物行为中,“商品或品牌认知”表示的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信息了解程度;“消费者特征”我们只讨论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感性或理性”;市场特征与情景的在这里指旅游购物这个特殊市场与购物情景(三个重要的特点是:时间约束、空间约束和商品缺乏可比性)。介入度:一个人基于内在需要、价值观和兴趣而感知到的与客体的关联性。
2.综合消费者特征与介入度,国外有人提出了一个关于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的解释――1980年由Foote, Cone & Belding Foote 公司的 Richard Vaughn 开发的FCB方格:
图1FCB方格图
该理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住房等价值高、特征比较鲜明的商品时,表现为“思考者”,其决策遵循的模式为:学习-感觉-行动。那么旅游购买行为属于以上的哪个区域呢?一般的旅游购物者具有以下特点:喜欢旅游(意味着见多识广,大致可看作是比较理性),而且多数都有购物的打算(可视作介入度比较高,表现为具备购物激情)。这么看来游客应该是接近于“思考者”。但是我们经常可在媒体上见到游客在**地方旅游购物“上当”的报道。那么为什么看起来应该是“理性”的消费者,却会做出“不理性”的行为呢?笔者认为:旅游购物消费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行为,单从以上FCB方格模型来解释是不够的。基于此,笔者在下面引入了第三个解释因素:可比性,并形成扩展的FCB方格理论。
3.扩展的FCB方格理论
(1)可比性的引入
由于消费者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的有限性,因而对于商品质量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对其他卖方――竞争者商品的对比。但在旅游购物时,由于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消费者往往并无可供比较的品牌。此时,尽管某些消费者的介入度与理性都比较高,但是在商品的可比性较差的情况下,会降低消费者的理性。此处,我们把理性分为两种:自我理性与真实理性。前者指的是消费者自我评价具备理性,表现为谨慎的购买行为与对自己购买行为感到满意;而后者是指的从卖方的角度来评价消费者是具备足够理性。因此,上述消费者购买首饰的行为我们把它称之为自我理性,由于缺乏商品的比较性,消费者只能以店主开出的价格作为参照,因此,它是一种虚假的理性。
(2)扩展的FCB方格理论示意图
图2 扩展的FCB图
三、博弈论角度的解释
从微观方面来看,“旅游购物行为”中的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通常也是不够理性的。下面我们选取游客和店主的讨价还价环节来分析,通过博弈论证明:一般情况下,在旅游购物行为的买卖双方中(游客和店主),店主总是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份额)。
1.轮流出价的讨价还价模型
为了简化问题,我们此处只讨论旅游购物行为中的成交环节――讨价还价环节,此处属于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我们引用罗宾斯泰英(Rubinstein)的轮流出价模型(alternating offers,1982)。此模型简述如下:两个人参与分割一块蛋糕,参与人1先出价(offer),参与人2可以接受(accept)或拒绝(reject)。如果参与人2接受,博弈结束,蛋糕按参与人1的方案分配;如果参与人2拒绝,参与人2出价(还价),参与人1可以接受或拒绝;如果参与人1接受,博弈结束,蛋糕按参与人2的方案分配;如果参与人1拒绝,参与人1再出价;如此一直下去,直到一个参与人的出价被另一个参与人接受为止。因此这是一个无限期的完美信息博弈。这个博弈有无穷多个纳什均衡,但罗宾斯泰英证明,它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唯一的,其解如下:
x2=(1-δ2)/(1-δ1δ2) (公式)
2.轮流出价模型对旅游购物行为的解释
在游客与店主的讨价还价环节中,我们令参与人1代表店主(先出价者为1,店里的商品总是有标价,因此我们视为是店主先出价);参与人2代表游客。其中:δ1是店主的贴现因子(可以理解为店主的耐心);δ2是游客的贴现因子(可以理解为游客的耐心)。
我们对一般的游客和店主分别有以下有推论:游客由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自然就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的想法,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游客相对是缺乏耐心(δ2的值小)的;而店主则没有时间和空间约束,他们可以抱着“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想法,故而我们认为店主相对具有较多的耐心(δ1的值大)。公式里面有两个现象需要说明:一是“耐心优势”――在给定其他情况(如:出价次序),越有耐心的人得到的份额越大。比如:δ1=0.8,δ2=0.5,即参与人1比参与人2更具有耐心,则均衡结果是参与人1得到x =0.833,参与人2得到1- x=0.167。二是“先动优势”――当δ2=δ2=δ1/2,即参与人1的份额总是多于参与人2。故而不管是因为“耐心优势”还是“先动优势”(事实上“先动优势”是天然存在的-店主总是先出价),店主总是可以比游客分得更多的份额,即店主得到更多的利益。换而言之,这也证明了游客在这个讨价还价环节也是不够理性的。
四、结论
1.在旅游购物行为,消费者容易出现“非理性购买行为”。
一、国际会计准则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际会计准则的产生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IASC)成立于1973年6月,最初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的13个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IASC在其章程中提出两大目标:一是制定国际会计准则(IASs),现更名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推动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守;二是改进和协调会计准则(特别是各国国内准则)和程序,努力提高可比性。面对这两大目标,IASC进行了长期的努力,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都存在疑虑,其认为,IASC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为了争取更多国家和地区的遵守,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往往进行了妥协和让步,从而保留的较多的备选方案,这就影响了可比性和透明度。20世纪80年代末,一项关于国际会计准则全球执行情况的调查表明,经济发达国家,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起成员所在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执行程度,普遍较低。经济实力最强的美国,其准则完全独立于国际会计准则。(Purivis and Diamond,1991)(转引自刘峰,2000)
(二)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改组之前,是一个完全由执业会计师组成的松散的、无稳定资金支持的民间组织,在此期间,其发展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1973到1987年间,IASC颁布了一批实质性准则、解释公告、概念框架及其他指南,并有很多公司直接采用其准则体系以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有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制定本国会计准则时予以参照,特别地,IASC制定的准则因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国情而被其广泛采用,但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大多没有本国的会计准则。然而,由于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本身会影响各国现有会计准则制定者的既得利益,因此,那时候的国际会计准则要做到真正的“全球化”还为时过早。刘峰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其认为,如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努力,将国际会计准则转变成一种具有管制力的规则,必然的趋势是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各国会计准则将会逐渐被国际会计准则取代,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存在也将显得没有必要。因此,在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起的、推广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度变迁中,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正的、较高的利益预期,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特别是那些已经存在较长时期并形成相当规模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将成为这一制度变迁的直接受害者:其必须要放弃已取得的各种资源优势,包括每年金额不菲的办公经费这一直接资源和因掌握了具有管制权威的准则制定权而带来的间接资源优势。很显然,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愿意自动退出。这样,各国的会计准则机构也必然要进行各种努力,以求自身的生存。(刘峰,2000)从1988年起,IASC从一个国家间的证券协调联合组织――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简称IOSCO)获得了强有力的支持。为了应对外界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质疑,也同样为了实现IASC成立之初的目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致力于提高其准则的质量。1989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可比性促进委员会,提出一份题为“财务报表可比性”的征求意见稿(E32),其内容主要是删除大部分可自由选择的备选方案。此后,美国FASB开始逐步参与IASC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工作,特别是IASC改组之后,FASB与IASC的合作更加密切,主要表现在:2001年4月,IASC正式改组为IASB。改组后,美国在IASB及其他机构中处于“主发言人”的地位。2002年9月18日,FASB与IASB在美国诺沃克(Norwalk)举行联合会议,商讨共同致力于建立高质量、相互兼容的会计准则,以向国内和国际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2002年10月29日,FASB与IASB正式达成协议,共同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F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趋同作为双方的义务。2004年10月,在FASB与IASB召开的联合会议上,双方决定将改进并建立共同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列合项目的工作日程。2005年,SEC“路线图”,以增进IFRS与美国GAAP的趋同。2006年,IASB与FASB更新了双方关于趋同的协议。
实际上,IASC改组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权是由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掌握。这其实也是使其接受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由表1可知,目前IASB的领导层是以美国为核心的,其人数比例高达43%,掌握了绝对的领导权。而且,从国家组成上来说,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尚难在IASB中占据席位。(特别从州际组成来说,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均有代表,唯独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非洲没有代表。)就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在全球的发展状况来看,据2008年德勤(Deloitte & Touche LLP.)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全球已经有100多个国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IFRs)进行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此外,还有许多国家在未来几年内将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包括智利(2009)、韩国(2009)、巴西(2010)、印度(2011)和加拿大(2011)。中国和日本目前虽然还没有完全接受国际会计准则,但是,两国已经同意与IASB合作。(Deloitte 2008 IFRS Survey: Where are we today, Deloitte & Touche LLP.2008.5)
二、国际会计准则的全球化路径――博弈分析框架
(一)“最优反应动态”模型国际会计准则(IFRS)的全球推广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世界各国从最初的“抵制”到目前的“普遍接受”,其间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下文拟采用博弈论中的“最优反应动态(Best Response Dynamics)”模型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该模型参考谢识予,2006)
假设博弈方的博弈内容是图1所示的得益矩阵表示的两人对称静态博弈,称其为“协调博弈”(Coordination Games)。博弈双方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国家,博弈的内容是决定是否采纳国际会计准则。通过纳什均衡分析,该博弈具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采纳,采纳)和(不采纳,不采纳)。这两个纳什均衡中,后者明显帕累托优于前者。
显然,如果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那么,通常的结果应该是(不采纳,不采纳),这个协调博弈背后的经济意义是,在采用国际会计准则问题上,各国都存在明显的变迁成本,因此,在一次博弈中,博弈双方都乐于维持现有的准则体系,无论哪一方都不愿意负担变迁成本,从而表现出一种所谓 “理智的冷漠”。但是,当考虑博弈方对对方理性的信任问题,或者对风险的敏感性等其他因素,(采纳,采纳)也许就是更好的预测。也就是说,由于该博弈本身是一个有多重纳什均衡的博弈,因此在一次性博弈中,即使博弈方都是高度理性的,博弈结果也有不确定性,很难做出完全保险的预测。具体来说,博弈方在初次博弈时可能只关心由会计准则变迁产生的变迁成本问题,而忽视了由不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产生的巨大交易成本,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考虑,这实际上是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实现趋同带来的一项收益,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如果该项交易成本大于变迁成本,就应该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这就是博弈方所谓的“有限理性”的实质。
接着,从有限理性的角度分析上述博弈问题。假设博弈方虽然缺乏分析交互动态关系和预见能力,但是能够马上对上一阶段的博弈结果进行总结,并立即做出策略调整。当然,考虑到对手的策略也在调整,因此博弈方的策略调整针对上一期的对手肯定是正确的,但对当前的对手策略不一定正确,而这正体现了博弈方的有限理性。同时,假定共有5个博弈方分别处于图2圆周上的5个位置上,每个人都与各自的左邻右舍反复博弈。
既然博弈方都是有限理性的,因此在初次博弈时,每个位置的博弈方都既可能选择“不采纳”策略,也可能选择“采纳”策略。所以,初次的博弈总共有25=32种可能的结果。这32种情况包括一种全部选择“不采纳”策略和一种全部选择“采纳”策略,其他都是两种策略都有人采用。将这32种情况中对称的部分剔除出去,可以得到8种具有实质性差异的情况。对这些博弈方依据最优反应动态进行策略调整的规则进行分析,以观察通过重复博弈,是否会出现策略的收敛。假设xi(t)为在t时期博弈方i的邻居中选择“采纳”策略的邻居的数量,该数量有0,1,2三个可能值。选择“不采纳”策略的邻居数量相应的为2-xi(t) ,也有0,1,2三个可能值。针对第t期的相关情况xi(t),博弈方i选择“采纳”的得益为xi(t)×50+[2-xi(t)]×49,选择“不采纳”则得益为xi(t)×0+[2-xi(t)]×60。因此根据最优反应动态机制,当xi(t)×50+[2-xi(t)]×49>xi(t)×0+[2-xi(t)]×60,即 xi(t)>22/61时,博弈方i在t+1期会选择“采纳”策略,而当xi(t)×50+[2- xi(t)]×49
由于5个博弈方是完全相似的,因此上述法则对其来说都适用。不难证明,除了初次博弈时所有博弈方都选择“不采纳”策略这一种情况之外,从其他所有的情况出发,经过一定时期的调整,最终都会收敛到所有博弈方都选择“采纳”的稳定状态。上面列举的8种情况中,除了所有博弈方都选择“采纳”和都选择“不采纳”这两种情况之外,还有6种情况选择“采纳”的博弈方的数量和位置有差异。下面讨论这6种情况是如何收敛到稳定状态的。首先,讨论初次博弈只有1个博弈方选择“采纳”的情况,根据上述的策略调整法则,给出最优反应动态的全过程。如图3所示,5个博弈方经过4个时期的反复策略调整,最终收敛到了所有博弈方都选择“采纳”的稳定状态,此时的最优反应动态就不再要求任何博弈方改变策略,这意味着选择“采纳”不仅是单个博弈方的稳定策略,而且是群体意义上的稳定策略。
此外,图3也同时包含了两个不相邻博弈方选择“采纳”,三个不相邻博弈方选择“采纳”和四个博弈方选择“采纳”这三种情况。下文仅需分析两个相邻博弈方选择“采纳”和三个相邻博弈方选择“采纳”这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的调整,在图4和图5中给出。上述分析证明,在总共32种可能的初次博弈情况中,只有一种是稳定于所有博弈方都选择“不采纳”的状态,其余31种情况都会收敛于选择“采纳”的状态。虽然都选择“采纳”和都选择“不采纳”均是有限理性博弈方进行上述协调博弈的稳定状态,但是,前一种稳定状态显然更重要一些,因为博弈方的策略调整收敛到这种情况的概率要大大高于后一种情况。进一步推论,在该博弈中,当所有博弈方都选择“采纳”的稳定状态出现以后,如果有部分博弈方偏离了该状态,最优反应动态会使博弈方的策略很快返回到都选择“采纳”的状态中来,而与此相对应,所有博弈方都选择“不采纳”策略就是一种不稳定状态,某一个博弈方的偏离,最优反应动态都会使博弈方的策略离该状态越来越远。综上所述,证明了“采纳”策略是这个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
上述博弈分析告诉人们,在国际会计准则产生初期,参考甚至直接采用该准则体系的国家并不多,而且大多数是尚未建立一套完整准则体系的发展中国家,但事实上,正是这些国家推动了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其中的原因是,当两个在地缘上接壤或者商业往来频繁的国家发生贸易往来,进而形成稳定的资本流时,透明的会计信息对双方来讲都是必不可少的。此时,如果两国之间的会计准则存在明显的差异,那么,由此产生的交易成本将是巨大的。因此,接受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准则体系以实现趋同,将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智猪博弈模型哪些国家会主动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并致力于取得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将采用博弈论中的智猪博弈(boxed pigs game)来进行解释。(该博弈模型参考张维迎,2004)
该博弈的基本框架是,假设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头有一个猪食槽,另一头安装一个按钮,控制着猪食的供应。按一下按钮会有a单位的猪食进槽,但是谁按按钮谁就需要支付c单位的成本。(这里,a>c>0)若大猪先到,大猪吃到a-b单位,小猪吃到b单位(a>c>b);若同时到,大猪吃到a-d单位,小猪吃到d单位(a>d>c);若小猪先到,大猪吃a-e单位,小猪吃到e单位(a>e>d>c)。图6中各符号的大小顺序为:a>e>d>c>b>0。这样,在重复剔除严格劣战略过程中,最终的均衡解取决于(a-e-c)的正负。若a-e-c>0,则最终的均衡解为(按,等待);若a-e-c
将上述分析应用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中,就不难理解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一直以来都是由少数几个发达国家主导这一事实了。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当其从一套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得到的收益大于接受该准则付出的变迁成本的时候,就有接受国际会计准则的强烈愿望。而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搭便车”策略同样也是理性的选择。特别地,就美国而言,其在IASB中的地位可以说十分稳固,并且FASB一直致力于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以实现IFRS与美国GAAP的趋同,而事实上,这种“趋同”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美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变迁成本。其清楚地认识到,哪个国家掌握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哪个国家就会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占有绝对优势。
早在1998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就了题为“重塑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专题报告,其第二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面临的挑战”将这些具体因素归结为:国际资本市场、世界贸易、商业规则的国际化、国别会计准则、商业交易的创新、各类新式信息的需求、信息的电子传输、过渡与发展中及新近工业化国家。(刘峰,2000)在该专题报告十年后,这些因素依然影响着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既是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的面临的挑战,同时也是推动国际会计准则不断发展的动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的全球化的进程也不例外。纵观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其路径最终是由全球经济环境的变迁决定的,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缩影。但可以肯定,会计准则全球化将是大势所趋。我国目前努力实现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也是完全顺应时展的,是正确的选择。
参考文献:
[1]甘泉、何力军:《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利益博弈与经济后果》,《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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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祥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版。
[4]谢识予:《经济博弈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泽夫:《会计准则制定:理论与实践――斯蒂芬・泽夫教授论文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7]Zeff.1978.The Rise of “Economic Consequence”[J]. The Journal of Accountancy.December:56-63.
[8]Deloitte & Touche LLP.2008. 2008 IFRS Survey: Where are we today[EB/OL].see 省略. 20090212.
[关键词]公共政策制定理性非理性
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是决策者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对影响政策问题的复杂环境,信息等客观因素进行加工、分类、整合、处理,并最终形成政策的过程,而不是全然由决策者拍脑袋决定,因此,政策制定过程是一种理性选择占主导地位的行为过程。但是,由于在现实中,政策制定中常常会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严重干扰,并且由于决策者自身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导致政策制定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属性。尽管一些学者曾尖锐的批评过政府选择行为的非理性,但是由于政策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接受新制度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主张在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研究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问题。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
管理大师德鲁克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在我所遇到过的卓有成效的经理们之中,有些人运用逻辑和推理,而另一些人主要依赖于预见和直觉。既有轻而易举就做出决定之人,也不乏每当移动一步就备受烦恼之苦者。”这段话表明,管理是人的一种双重能量的活动,既有理性成分又有非理性成分。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
在英语里,理性有rationality和reason两种表达。前者一般指心智上控制调节行为和抽象思维的一般能力,而后者一般是狭隘地指进行推理的能力。理性,可以直观地理解成为人的行为类型,此类型的特点是以逻辑推理方式来观察事情。如果从字面意思去解释,理性,具有以清晰的思维逻辑为基础,通过深思熟虑,冷静理智,不轻易显露主观感情等特点。理通常是指人们在某些理性因素作用下进行的行为选择,这种行为是在冷静、客观的前提下提出的。提出有限理性学说的西蒙认为,理性的概念应分为经济学讨论的实质理性和心理学所讨论的过程理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总是达成按照给定效用函数来说客观或实质最优的决策。认知心里学的理性人所作的是根据现有知识和手段来说,以过程上合理的方式来作出他或她的决策”。本文谈及的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是指决策者对政策问题发挥充分的认知,其政策形成主要依靠分析、判断、处理等方法。理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体现为技术、实证、推理、理智、逻辑性等方面,大多与方法、手段、目的相连。
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理性通常由下列因素及其过程使然:(1)决策者能较为全面地搜集和掌握的信息资料;(2)在政策效力方面,决策者能够准确评估政策所产生的效应;(3)经济学家和统计部门所提供的理论和数据支持(4)政府能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形成对政策的比较方案,从而在理论和实证资料的支持下有根据地说明甲方案优于乙方案或乙方案胜于丙方案,等等。
(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
纯粹的非理是指人们在直觉、本能、信念、情感等非理性的驱动下(而不是在逻辑思维基础上)对环境的反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以感觉、知觉、表象、情绪等形式展开的感性意识,不能像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形式展开的理性思维那样清晰。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由于相对模糊的感性意识支配着人们选择行为,这是因为人们的意识活动通常都停留在感性层面上,而这种底层次的感性层面的意识活动就会导致纯粹意义上的非理。广义的非理还包括那写尽管产生于逻辑思维但没有效用上实现“最优”的行为。比如,西蒙将非理性理解为“对效用最大化的任何偏离”这实际就是指广义的非理。相对于理性,非理性是活跃的、能动的和不安分的,非理性因素不受任何逻辑规律的限制,它们时常表现为难以预料的波动或情绪冲动,如本能、直觉、灵感、意志和神秘的体验等。在本文中讨论的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是指决策者没有对政策问题充分发挥认知,其政策形成主要依据直觉、经验、外部刺激等等。
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产生的主要的原因有:
(1)现实中信息和环境的非确定性。自上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就已经开始从整体角度来探讨组织的变化运行规律,未来的变化乃是由某些动态的并且是不可知的,不断变换的需求、机会和选择等混合因素决定的,要利用这种变化并获得益处,或在风险中少付出代价,需要考虑的参数和要素的数目非常的多,这就更加需要直观的判断和感觉。基于这种观点,所谓的非确定性环境其实就是一种建立在单独个体感性认识之上的主观现象。准确的说,非确定性存在于完成某项任务所要求的信息总量和种类与所拥有的信息总量和种类之间的可见和不可见不同之处。这种感性的差异不是客观的数量,乃是由所涉及到的个体来决定的,显而易见它代表着个人的丰富经验。这样,非确定性就被定义为某种与决策者个体直接相关的事物,这种相关性更重要指的是他们的“心理状态”,即非理性的因素。
(2)客观因素的制约。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许多客观因素都制约了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发挥,例如:政策的时效性,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静止的孤立的,而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政策制定中必须要注意时效问题,针对当前问题迅速形成解决方案。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政策制定者删繁就简,依靠现有的经验和直觉甚至灵感对问题作出感性判断,及时制定政策予以解决。另外,政策制定的成本,政策制定者的认知能力有限等等客观因素都制约了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导致政策制定中存在一定的非理性因素。
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冲突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除了这句话本身。尽管按照传统的政策学观点,我们应该在政策制定中排除非理性干扰,以理性的视角去构筑政策规划。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人类决策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同构现象是一种客观实在,他在决策行为发生过程中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对于个体决策者而言,他们的决策是在一种既包含理性又包含非理性的有限理性下作出的。而对于群体决策者来,他们对于政策问题的判断可能来自对于客观事实的理性分析,也可能来自于自身经验、直接等感性认识。正是由于这种同构,导致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冲突究竟何者在公共政策中更重要。
第一,必须承认,政策科学是一门理性占主导地位的学科。
政策制定作为政策过程的首要阶段,是政策科学的核心。这一过程直接关系到整个政策过程的成败,因而在政策制定中的必须对政策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理性的判断。不仅要了解政策本身,还要看到各政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还要对未来的变化趋势、方案执行结果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的预测,对政策可能产生负面效应采取必要的预防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能够有效解决政策问题,推动社会发展。所以,只有理性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才可能保证政策的稳定性,持久性,有效性。但是,这种技术经济理性(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是以“经纪人”的人性假说为基础的,在这种理性下,将理性从非理性中分离出来是比较容易和明确的。然而,由于基于“经纪人”基础的理性分析与现实有很大出入,一些学者认为,理研究是针对经济学规范性研究应运而生的,其目的在于为人们指出一个在理性意义上最合理的结果,而不是描述人们的真实的行为规律。比如博弈论学者海萨尼就认为:“我们的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的理论,而不是实证性理论。至少这种理论正式而明确地研究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每一个局中人在对策中为了最有效地促进它自身的利益应该怎么做,而不是在这种类型的对策中他实际上应该怎么做。”由此可以得出,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导致了政策目标简单化,单一化。
第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是难以避免的
首先,从个体决策者的层面来看,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理性对人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人们无法脱离理性而存在。但是,当把理性狂热地抬高到“唯我独尊”和“无所不能”的地位,否定并抛弃人的情感、欲望、意志等非理性要素,把它当作客观和真理的化身,并用理性衡量一切、推演一切,甚至推演人类历史时,它也就恰恰走向了它的反面非理性,必然要招致人们对它的深刻反思和批判。古希腊哲学史上的斯多葛派认为,如果可能的话,理性应该完全压制情感,以达到心灵上的宁静。在柏拉图看来,理性是人的灵魂最高的属性和力量,它应该统治着人的激情和欲望。很明显,两者都在强调理性的绝对地位和力量,认为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因素是不可靠的,它们是人的理性的障碍,而对人的情感和欲望加以贬斥。不可否认,人应该具有理性,并且也可以具有理性。然而,人却不是纯粹理性的动物,人有七情六欲,人又是具有丰富情感和欲望的。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并不只有理性的思维在发挥着作用,情感、意志、灵感、信仰、潜意识等非理性因素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理性主义张扬盛行之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人的心灵中的非理性的因素也要起着必须的作用。相对于当代公共政策制定所处的高度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任何人,无论他/她具有多么超人的之后,所能掌握的用以支持其决策行为的知识和信息都是有限的。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作为富于情感的高等动物,其决策行为并不完全受理性支配,还会受到情感、深层心理动机、宗教激情、价值信仰等多种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个体的经验、直觉、灵感等超理性因素也在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次,从作为间接决策者的公众来看,存在群体非理性现象。在现代社会中,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同于个人的决策,各种利益集团、公众等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我们大力倡导政策制定的民主化,除了为落实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政治权利之外,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以群体的利益关注制约个体的利益动机,以群体的理性弥补个体理性的有限性,以群体的理性制约个体非理性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有时会表现出一种群体非理性。集体无意识、群体失智等都是对这种群体非理性现象的刻画。这种群体非理性一旦被激发,在短期内几乎没有什么外部力量可以制约它。这种现象不仅为现代心理学所揭示,也被现实中大量的实例所印证。回忆一下三十多年前发生在我国的那场史无前例的“”中的群体性狂热,我们就能体会到这种群体非理性所具有的难以驾驭的力量。虽然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只是在少数时候才会出现群体非理性的现象,但是,一旦出现,必将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对立统一
公共政策制定中理性和非理性的对立中一个较为突出的例子,就是理论和经验的对立。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决策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通过理论分析的政策方案与通过经验得到的政策方案是相互抵触的,这是在公共政策制定中最让决策者头疼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对方案的选择往往是很艰难的。当然这是很极端的例子。而且,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任何政策方案的产生也不会纯粹的依靠理性或非理性,因为无论个体决策者或是群体决策者的决策行为都是一个理性和非理性穿插的复杂过程,即便从行为结果上看是非理性的选择,也或多或少包含者一些理性的成分。这就使得公共政策制定中理性和非理性呈现出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融合。理性保证了政策在客观世界的精准性,而非理性保证了政策在现实世界的有效性。理性不断修正非理性的政策方案,而非理性又反过来不断改进理性的政策方案。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不是分离的,也不仅仅只有相冲突的一面。所以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不能片面的追求理性,否定非理性作用,这样过于简化了政策所要解决现实世界问题的复杂性;当然更不能完全靠决策者拍脑袋来进行抉择,这样会导致盲目的经验主义错误。这已经在我国近代历史上留下很多惨痛的教训。同时,我们要正视公共政策制定中理性和非理性的冲突,更要看到理性和非理性想融合的一面。在政策制定中利用好理性和非理性的这种特殊关系,使制定出来的政策兼具科学行和人性化,有效的解决社会问题,达到政策目标。
参考文献
[1][英]约翰·伊特韦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第四卷,阿马蒂亚·森:“有限理论性”辞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肖斯特兰,管理的两面性[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2
[3][美]赫伯特·西蒙:《心理学与经济学中的理性》,赫伯特·西蒙著,黄涛译:《西蒙选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商丘师范学院学报第23卷第五期,廉正军:《论理性与非理性之争》,2007.5
[5][美]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关键词:公共政策制定理性非理性
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是决策者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对影响政策问题的复杂环境,信息等客观因素进行加工、分类、整合、处理,并最终形成政策的过程,而不是全然由决策者拍脑袋决定,因此,政策制定过程是一种理性选择占主导地位的行为过程。但是,由于在现实中,政策制定中常常会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严重干扰,并且由于决策者自身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导致政策制定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属性。尽管一些学者曾尖锐的批评过政府选择行为的非理性,但是由于政策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接受新制度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主张在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研究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问题。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
管理大师德鲁克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在我所遇到过的卓有成效的经理们之中,有些人运用逻辑和推理,而另一些人主要依赖于预见和直觉。既有轻而易举就做出决定之人,也不乏每当移动一步就备受烦恼之苦者。”这段话表明,管理是人的一种双重能量的活动,既有理性成分又有非理性成分。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
在英语里,理性有rationality和reason两种表达。前者一般指心智上控制调节行为和抽象思维的一般能力,而后者一般是狭隘地指进行推理的能力。理性,可以直观地理解成为人的行为类型,此类型的特点是以逻辑推理方式来观察事情。如果从字面意思去解释,理性,具有以清晰的思维逻辑为基础,通过深思熟虑,冷静理智,不轻易显露主观感情等特点。理通常是指人们在某些理性因素作用下进行的行为选择,这种行为是在冷静、客观的前提下提出的。提出有限理性学说的西蒙认为,理性的概念应分为经济学讨论的实质理性和心理学所讨论的过程理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总是达成按照给定效用函数来说客观或实质最优的决策。认知心里学的理性人所作的是根据现有知识和手段来说,以过程上合理的方式来作出他或她的决策”。本文谈及的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是指决策者对政策问题发挥充分的认知,其政策形成主要依靠分析、判断、处理等方法。理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体现为技术、实证、推理、理智、逻辑性等方面,大多与方法、手段、目的相连。
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理性通常由下列因素及其过程使然:(1)决策者能较为全面地搜集和掌握的信息资料;(2)在政策效力方面,决策者能够准确评估政策所产生的效应;(3)经济学家和统计部门所提供的理论和数据支持(4)政府能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形成对政策的比较方案,从而在理论和实证资料的支持下有根据地说明甲方案优于乙方案或乙方案胜于丙方案,等等。
(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
纯粹的非理是指人们在直觉、本能、信念、情感等非理性的驱动下(而不是在逻辑思维基础上)对环境的反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以感觉、知觉、表象、情绪等形式展开的感性意识,不能像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形式展开的理性思维那样清晰。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由于相对模糊的感性意识支配着人们选择行为,这是因为人们的意识活动通常都停留在感性层面上,而这种底层次的感性层面的意识活动就会导致纯粹意义上的非理。广义的非理还包括那写尽管产生于逻辑思维但没有效用上实现“最优”的行为。比如,西蒙将非理性理解为“对效用最大化的任何偏离”这实际就是指广义的非理。相对于理性,非理性是活跃的、能动的和不安分的,非理性因素不受任何逻辑规律的限制,它们时常表现为难以预料的波动或情绪冲动,如本能、直觉、灵感、意志和神秘的体验等。在本文中讨论的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是指决策者没有对政策问题充分发挥认知,其政策形成主要依据直觉、经验、外部刺激等等。
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产生的主要的原因有:
(1)现实中信息和环境的非确定性。自上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就已经开始从整体角度来探讨组织的变化运行规律,未来的变化乃是由某些动态的并且是不可知的,不断变换的需求、机会和选择等混合因素决定的,要利用这种变化并获得益处,或在风险中少付出代价,需要考虑的参数和要素的数目非常的多,这就更加需要直观的判断和感觉。基于这种观点,所谓的非确定性环境其实就是一种建立在单独个体感性认识之上的主观现象。准确的说,非确定性存在于完成某项任务所要求的信息总量和种类与所拥有的信息总量和种类之间的可见和不可见不同之处。这种感性的差异不是客观的数量,乃是由所涉及到的个体来决定的,显而易见它代表着个人的丰富经验。这样,非确定性就被定义为某种与决策者个体直接相关的事物,这种相关性更重要指的是他们的“心理状态”,即非理性的因素。
(2)客观因素的制约。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许多客观因素都制约了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发挥,例如:政策的时效性,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静止的孤立的,而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政策制定中必须要注意时效问题,针对当前问题迅速形成解决方案。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政策制定者删繁就简,依靠现有的经验和直觉甚至灵感对问题作出感性判断,及时制定政策予以解决。另外,政策制定的成本,政策制定者的认知能力有限等等客观因素都制约了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导致政策制定中存在一定的非理性因素。
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冲突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除了这句话本身。尽管按照传统的政策学观点,我们应该在政策制定中排除非理性干扰,以理性的视角去构筑政策规划。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人类决策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同构现象是一种客观实在,他在决策行为发生过程中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对于个体决策者而言,他们的决策是在一种既包含理性又包含非理性的有限理性下作出的。而对于群体决策者来,他们对于政策问题的判断可能来自对于客观事实的理性分析,也可能来自于自身经验、直接等感性认识。正是由于这种同构,导致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冲突究竟何者在公共政策中更重要。
第一,必须承认,政策科学是一门理性占主导地位的学科。
政策制定作为政策过程的首要阶段,是政策科学的核心。这一过程直接关系到整个政策过程的成败,因而在政策制定中的必须对政策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理性的判断。不仅要了解政策本身,还要看到各政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还要对未来的变化趋势、方案执行结果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的预测,对政策可能产生负面效应采取必要的预防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能够有效解决政策问题,推动社会发展。所以,只有理性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才可能保证政策的稳定性,持久性,有效性。但是,这种技术经济理性(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是以“经纪人”的人性假说为基础的,在这种理性下,将理性从非理性中分离出来是比较容易和明确的。然而,由于基于“经纪人”基础的理性分析与现实有很大出入,一些学者认为,理研究是针对经济学规范性研究应运而生的,其目的在于为人们指出一个在理性意义上最合理的结果,而不是描述人们的真实的行为规律。比如博弈论学者海萨尼就认为:“我们的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的理论,而不是实证性理论。至少这种理论正式而明确地研究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每一个局中人在对策中为了最有效地促进它自身的利益应该怎么做,而不是在这种类型的对策中他实际上应该怎么做。”由此可以得出,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导致了政策目标简单化,单一化。第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非理性是难以避免的
首先,从个体决策者的层面来看,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理性对人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人们无法脱离理性而存在。但是,当把理性狂热地抬高到“唯我独尊”和“无所不能”的地位,否定并抛弃人的情感、欲望、意志等非理性要素,把它当作客观和真理的化身,并用理性衡量一切、推演一切,甚至推演人类历史时,它也就恰恰走向了它的反面非理性,必然要招致人们对它的深刻反思和批判。古希腊哲学史上的斯多葛派认为,如果可能的话,理性应该完全压制情感,以达到心灵上的宁静。在柏拉图看来,理性是人的灵魂最高的属性和力量,它应该统治着人的激情和欲望。很明显,两者都在强调理性的绝对地位和力量,认为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因素是不可靠的,它们是人的理性的障碍,而对人的情感和欲望加以贬斥。不可否认,人应该具有理性,并且也可以具有理性。然而,人却不是纯粹理性的动物,人有七情六欲,人又是具有丰富情感和欲望的。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并不只有理性的思维在发挥着作用,情感、意志、灵感、信仰、潜意识等非理性因素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理性主义张扬盛行之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人的心灵中的非理性的因素也要起着必须的作用。相对于当代公共政策制定所处的高度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任何人,无论他/她具有多么超人的之后,所能掌握的用以支持其决策行为的知识和信息都是有限的。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作为富于情感的高等动物,其决策行为并不完全受理性支配,还会受到情感、深层心理动机、宗教激情、价值信仰等多种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个体的经验、直觉、灵感等超理性因素也在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次,从作为间接决策者的公众来看,存在群体非理性现象。在现代社会中,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同于个人的决策,各种利益集团、公众等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我们大力倡导政策制定的民主化,除了为落实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政治权利之外,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以群体的利益关注制约个体的利益动机,以群体的理性弥补个体理性的有限性,以群体的理性制约个体非理性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有时会表现出一种群体非理性。集体无意识、群体失智等都是对这种群体非理性现象的刻画。这种群体非理性一旦被激发,在短期内几乎没有什么外部力量可以制约它。这种现象不仅为现代心理学所揭示,也被现实中大量的实例所印证。回忆一下三十多年前发生在我国的那场史无前例的“”中的群体性狂热,我们就能体会到这种群体非理性所具有的难以驾驭的力量。虽然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只是在少数时候才会出现群体非理性的现象,但是,一旦出现,必将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对立统一
公共政策制定中理性和非理性的对立中一个较为突出的例子,就是理论和经验的对立。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决策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通过理论分析的政策方案与通过经验得到的政策方案是相互抵触的,这是在公共政策制定中最让决策者头疼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对方案的选择往往是很艰难的。当然这是很极端的例子。而且,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任何政策方案的产生也不会纯粹的依靠理性或非理性,因为无论个体决策者或是群体决策者的决策行为都是一个理性和非理性穿插的复杂过程,即便从行为结果上看是非理性的选择,也或多或少包含者一些理性的成分。这就使得公共政策制定中理性和非理性呈现出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融合。理性保证了政策在客观世界的精准性,而非理性保证了政策在现实世界的有效性。理性不断修正非理性的政策方案,而非理性又反过来不断改进理性的政策方案。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理性和非理性不是分离的,也不仅仅只有相冲突的一面。所以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不能片面的追求理性,否定非理性作用,这样过于简化了政策所要解决现实世界问题的复杂性;当然更不能完全靠决策者拍脑袋来进行抉择,这样会导致盲目的经验主义错误。这已经在我国近代历史上留下很多惨痛的教训。同时,我们要正视公共政策制定中理性和非理性的冲突,更要看到理性和非理性想融合的一面。在政策制定中利用好理性和非理性的这种特殊关系,使制定出来的政策兼具科学行和人性化,有效的解决社会问题,达到政策目标。
参考文献
[1][英]约翰·伊特韦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第四卷,阿马蒂亚·森:“有限理论性”辞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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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赫伯特·西蒙:《心理学与经济学中的理性》,赫伯特·西蒙著,黄涛译:《西蒙选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商丘师范学院学报第23卷第五期,廉正军:《论理性与非理性之争》,2007.5
[5][美]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在我们推崇的主体哲学中,理性与感性作为二元结构的对立面而存在,感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忽视。而在消费文化下的日常生活中广泛充斥的当代视觉艺术就成为视觉感性发生的合理性契合处,广告、影视等视觉图像成为感望的表达媒介。迈克•费瑟斯通在谈到这一点时说道:“他们有能力对普遍的消费观念予以推广和质疑,能够使与欲望,与、浪费、失序等多种消费影像流通起来,并将其推行开来。”[2](P31)各种影像、图像大量闯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来满足人们以快乐为要求的,其所带来的视觉符号导致了一个仿真世界的出现,消解了现实与虚拟世界的距离,人们沉浸在这种“审美”的生活中,淡化了现实生活中工具理性模式化的思维,从而为感性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存在空间。当代视觉艺术凭借表达上的优势为感性正名,重新树立感性的价值。因此,当代视觉艺术对感性体验的表达让大众不再束缚于抽象的理念世界,颠覆了工具理性的主导,开始追求对世界的感性的体验,让现实的日常生活转变为一个充斥感性体验的回归存在,以此让感性力量在空间上得到释放与满足。
感性体验取代了理性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位置,感性在社会主流文化层面获得推崇。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当代视觉艺术成为了推动欲望的“场域”,从而迎合了人们在消费文化下对感性快乐欲望的追求,它彰显了以欲望为旗号的消费商业文化出场的表征。当代视觉艺术在这种极致化的追求感性体验和感性的倡导下,使大众沉浸在了一个由影像符号所构建的虚拟的仿真世界,从而消解了现实与想象世界之间的界限,人们生存在了一种“超现实”的审美光环下,但这种抛弃了理性之本位的文化,成为了一种“毫无深度”的文化。“消费文化与电视产生了大量的影像与记号,从而产生了一个仿真的世界。在这个仿真的世界中,实在与意象之间的差异被消解,变成了极为表层的审美幻觉。
然而,对鲍德里亚来说,处于资本主义商品形式之逻辑核心的虚无主义———作为对马克思加以完善的尼采主义———的发现,就是这样打破了所有的‘指涉性错觉’。”[2](P79)当代视觉艺术当下正是以这种“毫无深度”的享受性的视觉性美学现实,来软化理性主义的神经,注重感性感观的美学原则被激发,使人们充分体会到感性体验的回归存在。因此,当代视觉艺术实现了彻底抛弃理性对其的引导性意义,走向了极致化感性的表达,感望与当代视觉艺术紧密联系了起来。但是这种极致化的发展倾向造成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在批判工具理性的束缚性意义基础上走向了过分夸大工具理性的消极意义;另一方面彻底抛弃了理性之于其存在本身的地位和作用,走向了“毫无深度”的虚无文化的路径方向。因此,人们在观视这些视觉影像时,沉浸在虚幻的情景中,体会视觉冲击的美感,而剥离了理性精神的净化引导。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电视新闻强调灾难和人类悲剧时,引起的不是净化和理解,而是滥情和怜悯,即很快就被耗尽的感情和一种假冒身临其境的虚假仪式。”[1](P157)理性精神的丧失造成的就是视觉美感的意义性缺失,呈现的是空间的平面化画面,从而导致主体精神意义引导的匮乏。可以说,当代视觉艺术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彻底抛弃了理性意义的引导,一味追求视觉感性的冲击,这种极致化的发展之路,造成了主体意义的消解,人在当代视觉的观视中无法得到价值论和生存论意义的引导,走向了感性主体的生存意义的虚无感。
在这种“毫无深度”的虚无文化下,单一化的视觉感知成为艺术的依赖性因素,视觉感性体验被独立出来,并无限放大到了极致化的程度,当下视觉艺术作品丧失了深层意蕴的表达,严重背离了视觉艺术的发展要旨。虽然相对传统视觉艺术所倚重的深层意蕴这些因素,视觉感性的冲击在当下商业消费社会也足以吸引到大众的眼球,通过大规模的机械复制的影像来满足人们的视觉消费需求。但是,当下视觉艺术作品的意蕴魅力逐渐丧失,缺少深厚意蕴对内容价值的支撑,完全依靠视觉感性的冲击。然而像这种走向了单薄化路径的视觉艺术是无法长期立足的。比如张艺谋导演的影视作品,前期作品《活着》、《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在塑造手法上注重营造唯美画面,同时不忘内蕴深刻的人性的哲理揭示,这种深层的意蕴对主体人的认识论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引导。然而随着商业氛围的渐浓,高科技拍摄技术的运用,其《英雄》、《满城尽带黄金甲》等电影过度追求视觉画面的冲击,而忽略了内在意蕴的阐释,虽然在商业票房上攫取了利润,但其作品的发展却走向了极致化之路,以致当下其调整了发展路径,《山楂树之恋》等新近作品恢复到了意蕴的表达方向。我们也由此观视到视觉艺术所蕴含的内在意蕴,对艺术空间的展现表达和人性价值论的引导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正视理性之于人本身的地位和作用,当代视觉艺术的价值和意义彻底抛弃了理性的引导,过度追求感性的表达,将最终走向主体精神意义的消解、灵魂的迷失而无家可归。
在对抗现代性的理性霸权地位运动中,除感性对理性的反抗之外,依靠审美的自律性也同样是当代视觉艺术对抗现代性的一条重要途径。当代视觉艺术走向“纯艺术”的唯美主义视觉审美泛化的倾向,主张以“为艺术而艺术”、“纯艺术”的观念来对抗现实的世俗生活,让人们在精神世界实现对现实的洗礼,在超验的精神主体中忘掉现实生活的本来面目,实现对人的心灵的净化。当代视觉艺术所展现的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美学思想就是想通过这种艺术的自律实现与商业消费文化的反抗和抵制,在主体思想中通过美学的净化挣脱现实世俗的侵染,帮助人从工业文明的桎梏中超脱出来,最终达到审美化的生存境界。因此,当代视觉艺术为大众提供了一处唯美主义艺术自律的场所,大众希冀通过唯美主义的审美自律性来弥补世俗社会下的精神危机,实现唯美主义的审美救赎,使其灵魂得到拯救而免受功利化和物化的侵蚀。由此,当代视觉艺术追求唯美主义的视觉审美展现,注重视觉审美的外在形式对大众的冲击,为弥合大众对瞬时的体味,其发展中不断追求强烈的形式主义的展现,呈现出强调其形式因素的审美特征倾向。传统的视觉艺术在呈现中注重内在审美意蕴的表达,突出视觉效果下内涵的揭示,而将形式放到了相对次要的位置,也就是重内容轻形式。然而,在当下消费社会的氛围中,当代视觉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方向性的把握,更加突出了形式的冲击这一因素。自唯美主义以来,形式开始摆脱其附属的层面,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艺术的核心范畴。比格尔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到:“艺术结构的形式———内容辩证法已越来越热衷于形式。较之于其形式层面,艺术作品的内容,其‘陈述’变得越加衰微,形式层面则被狭义的界定为审美的。”[3]由此可以看到形式已经在一定意义层面上与审美相契合,成为了审美的“代言人”,而艺术这一种作为升华了的情感表达和体验的独特表达形式,此时通过形式的表现性凸显了艺术的内在情感和意蕴。同时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王尔德也强调艺术形式的重要性。他说:“艺术只有一条最高的法则,即形式的和谐的法则。”[4]其强调了艺术展现中美仅仅存在于艺术的形式的美,而不承认其内在指涉性的蕴含意义,这也就是詹明信在阐释后现代文化中所提出的“情感的消失”。詹明信认为,在后现代文化视野下,艺术作品的塑造趋向于肤浅,过去情感在艺术中的不断融合的现象不断褪去,情感因素逐渐趋于消失,艺术塑造中情感与形式的二元对立模式被消解。与此相对,当代视觉艺术的发展,也步入这一倾向,一切被形式所取代,表象形式成为事物的本体性特征。当代视觉艺术在其影响下,过度强调形式的重要,并在一定程度上走向了一种平面化、无深度化的、极致化的形式主义的展现,而忽视甚至丢弃了价值和内涵意义的表达。因此,随着这种强调形式因素的艺术风气渐浓,其在艺术发展中的表达上也不断展现,而当代视觉艺术的发展就在这种强调形式的氛围下,不断强化这一发展模式,为迎合市场化及大众浅薄化的体验需求,对艺术的形式因素不断予以强化关注,试图通过唯美主义的视觉形式展现来让大众沉迷于其塑造的艺术世界。#p#分页标题#e#
关键词 新媒体 公共危机 危机传播 公众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在传统媒体的背景下,公众是危机信息被动的接收者,随着新媒体的产生,公众在公共危机传播中开始扮演着多样化的角色,除了对危机信息的过滤吸收,也可以参与危机信息的,并对危机应对形成舆论监督,公众已经成为公共危机传播的重要参与者。
一、公共危机传播中的公众行为现状
首先,公众对危机传播的参与表现出波动性。在公共危机频发的社会背景下,各类公共危机都关系着大众的切身利益,加之新媒体带来的信息传播渠道的增多,公众能够便捷地参与到危机传播当中,这些原因都促使了公众对公共危机关注度的提高。公众对危机的关注表现出明显的起伏过程,一般可以归纳为初步形成、高涨、连续波动、淡出这四个阶段,出现这样的波动主要是由于公众对危机的反应时间和逐渐适应的过程。据Text Retrieval System监测系统统计的汶川地震期间(2008年5月12日至5月28日)部分网络媒体上公众的舆论动态,统计结果见图1(TRS,2008)。这张图较为直观地反映了大众关注公共危机的变化过程,在公共危机爆发之初,公众的应急反应和恐慌心理使他们对危机的关注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随着对危机信息的确定,关注度剧增,很快达到制高点,之后危机事件不断发展,公众的关注度会围绕危机周期的各个焦点问题上下波动,直到危机事件结束并淡出人们的视野。当然,有的公共危机不是爆发后直接达到舆论的顶峰,而是在经历了一段平稳期后由某一事件触发了公众的热议,把关注度推向了制高点。
图1 关于汶川地震期间网络媒体上的公众舆论趋势统计
其次,我国近年来政府部门和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的公信力有所下滑,公众开始对政府、媒体传达的危机信息表现出抗拒心理。英国的学者霍尔曾经提出了公众解读媒介信息的三种方式,分别是反抗式解读、协商式解读以及倾向式解读(霍尔,1980)。当公众完全按照媒体预设的思路去理解信息内容称为倾向式解读;次之是部分接受媒体传达的信息,称为协商式解读;最坏的局面就是公众对政府、媒体传播的信息进行反抗式解读。后两种现象在我国出现得越来越多,部分公众往往会在接收到危机信息后,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会主观性地将危机的危害程度严重化,或是对公共危机产生的原因、处置过程等按政府、传统媒体公布的相反方向去理解。
再者,在公共危机传播中,公众凭借自己极为有限的知识背景和理性判断力去面对复杂的危机信息,从而容易被不实信息混淆视听,盲目地采信小道消息并产生恐慌的应对行为,甚至这些被谣言蒙蔽的公众也会利用新媒体手段加入到传播虚假信息的队伍,使谣言像病毒一般呈几何倍数增长。并且公众在筛选信息时有着明显的“从众”现象,部分公众原本是理性的抑或是正在辨别信息的真伪,当面对不实信息的连续来袭,他们就容易随大流选择相信未经证实的传言。
二、公众行为现状的原因解析
公众产生以上的各种行为特点首先源于他们在危机周期中对信息的强烈需求。公共危机有其突发性、危害性以及不确定性等特征,危机一旦发生,公众出于防备和应急的本能反应,会对危机信息表现出强烈的依赖。这种信息需求可以用马斯洛所提出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来解释,人的基本需求从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交往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而公共危机往往关系到人最基本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因此,公众的求生本能和对自身安全的需求会促使他们高度关注危机信息。
面对庞大的危机信息量,公众对信息的筛选和解读受到其有限理性的制约。公众在危机传播中的有限理性通常表现为感性地认识危机信息、主观地判断危机信息、片面地理解危机信息(张宁,2006),加上面对公共危机普通大众的恐慌心理,盲目采信不实信息的现象便时常出现了。公众的有限理性主要是由于他们个体身份、地位和环境背景的限制,同时与他们的专业知识背景、亲身经历甚至个性有关。并且普通大众通常存在一种弱者心态,这会使他们过度地关注自身利益的得失,从而造成他们对危机环境的敏感多疑,这是导致他们对官方信息保持有限信任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公众误信小道消息的重要诱因。
同时,有限理性也是导致公众在危机传播中出现“从众”现象的重要原因,在这里我们用简单的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假设公共危机传播中有甲乙二人,他们在得知某危机信息后的策略选择为理性应对和非理性应对,其中公众甲先行,以此建立如图2的博弈模型。
分析本模型,我们认为在公共危机爆发时,公众由于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会采取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安全需求的行动,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这方面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板蓝根、食盐的抢购风波。但是,在公共危机期间,公众保持理性才是对社会稳定和自身最有利的,非理性的应对行为虽然能为公众带来暂时的心理安全感,但实际上也会损害公众的个人利益,例如公众的非理性给商家制造了哄抬商品价格的机会,使公众必须花高价购买某些生活必需品,因此我们认为在上述模型中P﹥R,所以当公众甲选择理性应对的策略时,公众乙的最优策略也是理性应对,从而博弈结果达到(P,P)这个最优均衡。但实际情况中往往达不到这个高水平的均衡。对普通公众而言,在非常态的社会环境下,最大的收益就是能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保护自我的本能会使公众过分地在意自身利益,从而对自己采取的行动是否合理有效不加以理性的考量。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公众出于对自身安危的恐慌和有限理性,首先收到危机信息的公众甲往往会选择非理性应对;并且,非理性公众的行为通常会损害到理性公众的利益,例如在抢盐风波中,理性公众未抢购食盐,但非理性公众的抢盐行为会威胁到他们对食盐的基本需求,同时理性公众还要承受这些非理所带来的社会秩序混乱,因此两者的支付水平相比S﹤Q。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给定公众甲选择非理性应对的情况下,乙同样选择非理性应对来保障自身的基本需求,从而博弈结果会在(Q,Q)达到均衡。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出博弈中的各个支付水平值P﹥R﹥Q﹥S,而现实中往往形成的均衡是低水平的(Q,Q)而不是高水平的(P,P)。这也解释了在危机过程中理性公众为何会受到非理性公众的影响,从而加入到非理性公众的行列。
听信谣言源于公众的有限理性,除此之外,公众也会参与制造和传播谣言,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一类是误传,即传播者未确认信息真实性之前将信息传播给周围关注此主题的亲人朋友,主要意图是告知或者提醒;另一些公众传播谣言是报以猎奇和娱乐的态度,目的是吸引大众的眼球,享受谣言带来的“轰动效应”,学者也称之为“情绪的宣泄”;还有一类是功利性地制造和传播不实信息,例如为了经济利益制造恐慌,试图利用谎言蒙骗公众以抬高某类商品的售价或短期内使销量剧增,从而获取暴利。
三、小结
新媒体对于公共危机传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新媒体增加了危机传播的途径,使信息的流通更为快捷通畅,让公众能真正地参与到危机传播过程中;而另一方面新媒体也使危机传播变得更为复杂,公众对新媒体的广泛运用也使危机传播滋生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要解决公众在危机传播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政府的引导教育和监管,同时也需要增强公众的自律性,只有公众理性地参与危机传播,才能为危机处置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永健.公共危机传播中的受众心理特点.新闻传播研究.2009,第6期.
[2]卢正伟.公共危机传播中的受众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3]TRS.5·12汶川大地震网络舆情趋势报告.2008.
高负荷的工作吞没了白领的很多生活,我们的时间分配和交际范围,决定了我们很难遇到意中人。更重要的是,工作练就我们思维严谨,谈话理性,即使遇到了意中人,也很难打开“恋爱频道”。这里所说的频道是指人际互动的方式,包括谈话的内容、氛围、感受等。人交流时都有很多频道,比如工作频道友情频道、恋爱频道。当我们长期处于工作频道,即使遇到心仪的人,交流气场依旧是工作频道,情感方面就很难有进展。
年龄越大爱越难
只要是享受独身的生活状态的,无意结婚的都不算“剩”:只有超过了某个年龄(一般是27、28岁),有结婚或恋爱的意愿却尚未达成现实才能算“剩”。
年龄对应着感性与理性的偏重比例,年龄增加,生活经验把我们训练得理性成分越来越多,感性成分被压抑,很难像年少时轻易就爱上一个人。
以前人们到了年龄会顺应社会观念而结婚,现代人自我意识越来越强,更加尊重自己的感受,会觉得“嘛要凑合着适应别人?”自我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幸福感,是好事,但不应过于偏执。很多人在择偶上的偏执跟连续考8年非要考上清华没什么区别,认为适合自己的只有某一个人,非他不可。这并不可取。
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在不断鼓励这种偏执的思维,尤其是对成功人士的鼓吹宣扬,让很多人对金钱和名望有着偏执的追求,而他们又把这种偏执迁移到情感中来,想要爱上一个人就变得特别困难。
事业成功的气质 不是性吸引力
从对男性的吸引力角度,我把女人分成了四个等级,按照吸引力从低到高的顺序,端庄、清秀、艳丽,妖艳。这并不是对相貌身材的单纯划分,而是对一个女性整体气质的划分。对于男性来说,妖艳的女性应该是最有诱惑力的。
教育即生活,读书即品读教育、品读生活。多年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主持读书会,涉猎教育社会学、教育人类学、民族教育、性别教育等领域。本期读书会主要介绍美国心理学教授道格拉斯・肯里克与弗拉达斯・格里斯克维西斯合作完成的著作――《理性动物》。
现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作为经济学理论基石的“理性人”的观点深入人心,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理性,二是自利,即人能够进行精确的计算为自身谋取最大的利益。这一观点受到包括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现代行为经济学家等的批判,他们从不同的学科视角提出事实上人未必总是理性的,人也不需要或不应该总是经济理性的。具有进化心理学背景的美国心理学教授道格拉斯・肯里克与弗拉达斯・格里斯克维西斯则另辟蹊径,将讨论的焦点从“人是否是理性人”的争论中转移到从物种进化的“动物”视角,重新审视人类的理性问题。观点别具一格,论述生动有趣,从另一角度拓宽我们对人类决策、人类理性的认识。
一、作者及作品简介
《理性动物》(The Rational Animal)一书由两位美国心理学教授合作完成。道格拉斯・肯里克,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获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博士学位,是人类行为与进化学会执行委员会成员,被誉为现代进化心理学奠基人之一。弗拉达斯・格里斯克维西斯,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与心理学教授。他们将进化生物学和社会心理学相结合,在《理性动物》中向我们生动地介绍了人脑是如何运作的最新科学证据。英文原版书中,《理性动物》一书还有副标题,即《进化如何使我们自己变得比我们所认为的更聪明》(How Evolution Made Us Smarter than We Think),明确地亮出其进化心理学的视角。该书于2014年首次出版中文版本,介绍对西方现有人类行为研究进展的最新成果。因其论述语言生动活泼,采用“案例―理论观点―案例”的反复推敲论证的方式层层推进,使其不仅具有很高的阅读价值,而且具有极强的可读性。
二、内容介绍
本书除去引言、结论及致谢部分,共分九章。每一章节内部,作者运用“案例―理论观点―案例”的论证方式,以有趣的经验现象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从而提出相应的理论观点对其进行解释,解释过程中又重新回到案例映证,而各个章节则是观点之间的层层递进。
1.从“理性人”到“理性动物”
关于人类决策理性与否的问题,包括古典经济学家、现代行为经济学家等已经做了大量的讨论。作为第三类科学家,即进化心理学家,作者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在“理性人”的论述外提出“人是理性动物”的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一些看似愚蠢、不理性的行为,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看,往往具有深度理性(deep rationality)。人类决策并非关于理性或非理性的问题,而是具有深层理性的特点。今天的选择并不仅仅是由当下可见的近因所决定的,更是由根植于潜意识中的一套祖传的精密机制的影响而造成的。比如,分析个体购买一块蛋糕这一行为的背后原因,近因可能是他饿了或者是他喜欢吃蛋糕,但远因则是高热量食物曾帮助人类的祖先积蓄能量,使他们得以在高营养食物匮乏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所谓理性动物,就是将人类看作和其他生物一样同样具有生存、繁衍等进化需求的物种,所以在分析人类行为的原因时不但要考虑表层近因,还应从进化需求中找到远因,即祖先留在我们身体中的遗传密码的作用。
但我们也应知道,人类的进化目标并非单一、完整的,而是不可避免地会面临自我保存、繁衍后代、社会交往等互不相同的进化挑战,由此引出另一关键概念――次级自我(subselves)。
2.七个“次级自我”
人类千百万年的进化历程中,为应对不同的进化挑战而形成了七种不同类型的“次级自我”(见图1)。在个体的生命历程中,七个“次级自我”依次登台。金字塔型的结构体现的不仅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还代表人类进化的最高目标是育儿,即繁衍后代。
七个“次级自我”可以被理解为经常存在的人类决策的前后不一致现象。不同的“次级自我”遵循不同的博弈规则。在双方都是冷血的理性经济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被他人背叛而承担更加严重的惩罚,人们往往倾向于选择自己首先做出背叛行为。但当博弈双方是亲属关系时,情况则会发生变化。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说,如果和我们有着相同遗传基因的亲属获得进化的机会,同样意味着我们获得进化的胜利。由此,作者生动地阐述了“血浓于水”的道理。而且,不同的“次级自我”具有不同的认知偏见,导致其在做选择时的冒险倾向不同。如自我保护型的“次级自我”会使处于粮食危机中的赞比亚政府拒绝美国转基因食品的援助,原因是转基因食品对赞比亚人民来说,其安全性并不确定,人们宁愿暂时挨饿,也要避免可能出现的更严重的后果。而男性择偶型的“次级自我”则倾向于冒险,高估女性对其感兴趣的程度,以最大可能地实现其繁衍和基因延续的进化目的。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做出前后不一致的决策,为什么在不同的情境下我们会改变自己对同一问题的想法,做决策时会感到纠结,难以取舍,这是我们的七个“次级自我”争斗的结果。如果我们希望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决策,则需要掌握激活或规避某个次级自我发挥作用的技巧。
3.快和慢的生命史对策
七个“次级自我”金字塔是每个生命体在个人生命历程中需要经历的进化路径。其中,位于较低层级的指向个人的存续目标,维持个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延续,而位于较高层级的则指向基因的繁殖目标,复制有机体的基因,使种族延续。由于个体所处的生存环境、掌握的资源总量和结构不同,导致其完成这一进化路径的方式也不同,这就形成快和慢不同的生命史对策。生物学家基于各种生物体如何分配有限的资源,建立了一套“生活史理论”(life history theory),缩短个体的存续进程,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繁殖努力的方式即“快生速死”的快对策,而将更多的资源用于个体的存续努力,并不急于繁衍后代的方式即慢对策。
快对策和慢对策的选择基于个体对环境的判断及在个人所拥有资源基础上的对环境掌控能力的判断。作者尤其提到个体从小成长的家庭环境的重要性,然而成长于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性、动荡不安、资源匮乏的环境中的人,倾向于采用“快生速死”的生命史对策,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尽早地繁衍后代。因为生命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他们只能选择尽早地完成最高层级的进化目标,其行为风格带有冒险和及时行乐的特征。而成长于安全、稳定、资源充足的环境中的人,倾向于采用慢对策。对他们而言,未来具有预见性,即使遇到可能的风险,他们也有充足的资源将之化解,因而他们并不急于完成生育繁衍的任务。这类人的行为风格带有思维的缜密性、决策的长远性、计划性的特征。我们无法简单地判断两种生命史对策的优劣,而事实上,从个体实际的生存状况出发而进行的选择,从实现其进化目标的角度来说,都具有深层理性。
4.总结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讨论“理性动物”,为我们开辟一个理解人类行为的全新视角。人类行为的理性与否不仅可以从其所获的实际经济利益角度思考,还可从物种进化需求的角度进行解释。一些看似不理性的行为,实际上会满足人类的某种进化需求,进而在进化过程中作为一套祖传的神秘机制被确立下来,隐藏于我们的潜意识中并影响我们的选择。与各个进化目标相对应的是不同的“次级自我”,出现在个体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有着各不相同的固有偏见及与人相处的博弈规则,导致当不同“次级自我”占据主导位置时,人们会做出截然不同的决策。由此,人类可以更加理解自身做出决策的原因和内在机制,重新审视决策行为理性与否的问题,防备深层理性的寄生虫。通过了解敌人、了解环境、了解自己的三种途径,我们可以规避深层理性被他人利用,使自身的进化需求真正得到满足。
三、主讲者评论
初次接触进化心理学,觉得新奇而有趣。不可否认,这是人类在对自身行为机制这一恒久且又充满神秘性、复杂性的问题探究之路上走出的又一重要的一步。一些观点也会让我们不禁会心一笑,或是豁然开朗,在被剖析的同时,似乎认为离我们自己也更近。这的确是一本阅读过程引人入胜、读后确有收获的著作,但也会让读者生发出更多的困惑,悬而未决。
“理性”“动物”,反复读着这几个简简单单的字,细细斟酌又似乎有无穷无尽的含义。什么是理性?理性看似熟悉,但追问起来却难道其究竟。经济学中的理性人,等同于经济人的概念,是指人在自利之心的引导下对自身所获实际利益能够做出精确计算的能力。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此处的理性,是指人是具有过道德生活能力的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物种。理性也常常和科学、逻辑等概念关联,意指人对外部世界进行探求、追寻某种确定性的能力。那么,《理性动物》一书中的理性是指什么,人类是否总是需要理性?该书的逻辑似乎延续古典经济学“理性人”的意涵,指人类作为众多生物物种的其中之一,为保证个体基因进化进程的延续,力求有机体的生存、繁衍而做出的权衡努力。进化心理学中,人类的理性不是为了一时的、可见的经济利益,而是为了满足个体的进化需求,但其核心内涵是一致的,理性即精致的利己主义。
再看动物。此处的动物绝不单单作为一个名词而存在,它是指遵循优胜劣汰、你死我活的丛林法则,追求个体基因存活和延续最大可能性的动物性。人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理性动物,但正如作者试图消解传统博弈论规则时所提到的:经济理性的市场规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的人类决策,我们大多时候不是在和陌生人打交道。人类恰恰是在朋友面前可以不斤斤计较,只求付出和所得大体平衡,在后代面前可以自我牺牲、完全交付信任的物种。以“动物”之名勾勒出的七个“次级自我”模型,却恰恰是一副近乎完整的人性图景。人类究竟是不是理性动物,每个人心中都已有了一份保留答案,那是一份“我心自有明月”信仰的存在。
一、该书带给人们哪些触动及疑惑?
《理性动物》一书提出众多核心概念,如深层理性、进化目标、进化适应性、次级自我的进化层级等,并在论证过程中提出一些具体而有趣的观点或事例,如琳达问题、厌恶损失偏见、家庭经济学等。那么,该书会带给人们哪些触动与疑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理性,一些同学会说,“理性和非理性到底是指什么?”“理性有没有外部环境和文化的影响?”“理性分为经济理性、道德理性、直觉理性,而且理性之间也会有冲突,那我们该如何选择?”“深层理性和感性有什么区别,深层理性是不是一种借口?”“教育者如何做到真正的理性?”也有人会提出,“这本书为什么解释不了释迦牟尼?”认为“人类决策是为进化目标服务的,那统一的进化目标该如何解释人类差异?”对“次级自我”这一概念,有的同学说,“在人类需求的进化层级中,相对于次级来说的主级是什么?”“相比于独立的七个‘次级自我’来说,有没有一个整体的东西在起作用?”还有的同学提出,“是不是可以用本书的理论解释我们做过的所有错事,为它们找借口?”
整体而言,这些困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理论解释的限度问题,为什么书中观点不能解释某些人类行为,我们是否可以为所有行为寻找理由,抑或是借口吗?第二,关于理性的探讨,即何为理性,我们应如何运用理性?除个体因素之外,理性是否会和环境、文化因素相关?第三,关于次级自我的决策问题,当它们之间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在“次级自我”之上是否有一个更上位、更具全局观的“自我”在起作用?
二、深层理性是否可以用于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
深层理性是否可以用来解释人类的所有行为?有的同学指出,不看书,只想睡觉,这是不是在偷懒,但书中的观点则说明睡觉是身体的需要,需要休息或者需要更多的睡眠来长身体,这是不是说我们可以借用深层理性为所有的行为找借口?
还有的同学认为,深层理性只是为我们提供一种解释人类行为的观点,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用深层理性来解释我们的一切行为,人类行为归根结底是要为自身找到一种舒服的状态。“理性为什么成为我们做一切事情的理由?如果我们做某些事情不遵循理性就是有问题的,就是不正当的。人不管是遵循经济理性也好,直觉理性也好,道德理性也好,都是为了让自己有一种舒服的状态。这种舒服的状态不一定是在这件事情上得利,也可能是良心上的安宁,或是它符合我们的最直接判断,认为这样做最合适,并非最合适,但在这个情境中是最合适的。人肯定会考虑利害,但也不是要像书中说的用深层理性来解释所有的行为。”
也有的同学提出,即使是为我们自身的某些行为找借口的行为本身,同样也可从深层理性的角度加以解释。“书中有提到一个存续努力,就是为了我们继续生存下去。我们为自己所做的事情寻找借口,不仅仅是为了求得心安的状态,还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存活下去。因为在我们做某件事情不断地感到内疚、感到自责时,这种状态下的人处于一种非常不好的状态。如果一直处于这种的状态的话,我们可能会没有办法延续生命,没办法符合存续的进化。之所以我们会不断地寻求一些看似借口的东西来安慰自己,其实这也是一种深层理性。”
也有的同学认为,深层理性的观点在某些问题上的确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更多的人类行为是其无法解释的,甚至人性这一复杂问题是否可被研究也有待商榷。“作者基于一种基本的判断,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动物,但也会出现一些无法用理性解释的现象,于是创造出一个词,叫作深度理性。它的确有对的方面,但为什么这种观点解释不了释迦牟尼,解释不了如刘胡兰等烈士的行为?要想用一项研究企图解释人性,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人的魅力,人所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它有它的不可解释性,有它的客体性。”
三、何为理性?我们如何理解理性?
何谓理性,有的同学认为理性包含经济理性、道德理性、直觉理性,也有的同学提出可以用“合理性”理解深层理性的概念。“读这本书时,我们会看到,一些可能是不理性的举动,但在一定的情境下,或是某个‘次级自我’的状态中,可能那个状态就是合理的。这种合理性有可能是为了种族延续,或是其他,其中的‘理’包含更多生活意义上的常规含义。”
可以用哪些更通俗的话或者词语来解释“理”或“理性”,如,智慧、聪明、做事的理由、借口等。郑新蓉老师指出:“现在,如果没有异议的话,我们可暂且使用‘理性’这个词,但我们要回到它所描述的事实上。理性所描述的事实有其针对性,如经济理性,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基于个体的计算、计量、裁判,并根据生产的投入和产出来进行计量。由于经济理性被过分地意识形态化,基本覆盖可解释的所有人类行为,使得其他学科就有意见了,如宗教、心理学。”回到事实、现象本身,不囿于概念,这应该是一股新的力量,可开拓我们的思路。
四、从快对策、慢对策中,如何反观自身和社会?
从社会学的角度,回归理性,这存在一个经验事实的讨论: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健康有保障的中产阶级家庭,往往是慢对策的。慢对策意味着计划性和目标性,认定一个目标后能够朝着这个目标有条不紊地前进,并认为未来是可预知的,即使可能存在风险也有足够的资源规避这些风险的影响。而快对策往往具有冒险性,是“快生速死”的策略,因为对其而言,未来具有太强的不确定性,而使其宁愿选择及时行乐。选择快对策的原因既与其所处的环境及其对环境的判断有关,也与大脑认知可能看不到通过慢对策也可获得成功的路径有关。
反观自身,我们自己是属于慢对策还是快对策?在过程中、细节上,是慢对策还是快对策?进一步将眼光投诸于中国社会,哪些人是快对策的,哪些人是慢对策的?在家庭环境的安全和社会环境的安全之间如何做出平衡?即使家庭是安全的,但面对政策的不稳定与社会环境的不安全,我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快、慢对策的选择可能是基于个体对自身所处的阶层背景、家庭背景的安全性评估,或许也存在地域差异,会受到地域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
备忘
这一理论最初吸引我的地方:一是需求的多样性,并非今天投入明天就会有产出,存在长远投入和产出,通过繁衍把多样性呈现出来。二是解释了经济理性最不能解释的合作关系和群体关系,其解释范围有群体的,有家族的,有为集体利益做出牺牲的,更为宽泛、广泛。此外,它有一些数据性的显示。
[关键词] 寡头 动态博弈 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连锁店悖论
为了使中国电信市场有序的竞争,使其健康发展。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挂牌成立,电信盘踞南方21省市,而网通则据守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10省市固网业务。
不难看出,我国固网通信市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两个博弈方的博弈。此博弈具有以下特征:
1.非合作博弈 虽然他们都能认识到合作在竞争中的必要性,但基于“个体行为理性”,他们都是以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为唯一目标的,而又不存在有约束力的协议,因此属于非合作博弈。
2.完全且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无论是中国电信还是中国网通,他们的互相进入,还是他们的调整价格都是面向消费者的,因此对得益及博弈过程的信息都是完全掌握的,而且互相进入与调整价格也是有实践上的先后顺序的,因此是完全且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
我们先来分析这种情况,当政策放开时,两个企业为了争夺利润进入对方市场。假设网通公司独占济南市场时利润为8,电信打入济南市场,若网通不打击时电信的利润为2,网通为6。若打击时,电信为-1 ,而网通的利润为4。此时的扩展形为:
由逆推归纳法可以看出,网通公司的打击是不可信的。因为打击时自己的得益是4,而不打击时自己的得益是6,理性的网通是不会选择打击的。此时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是进入,不打击。得益分别是(2、6)。
这与塞尔顿于1978年提出的“连锁店悖论”是相吻合的。由于网通公司遍布江北的各大中小城市,而电信对于每个市场不会同时进入竞争。如果忽略各个市场环境的差异,这个问题对于电信与网通来说,相当于一个n次重复博弈。重复博弈的原博弈就是上图用扩展形表示的“先来后到”的博弈。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电信选择进入,先占领市场的网通选择不打击,是原博弈惟一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得益分别是(2、6)。这相当于一个有惟一纯策略纳什均衡的有限次重复博弈,惟一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是重复原博弈的纳什均衡。也就是电信在每个市场都选择进入,而网通都选择不打击。但是这种理论与现实显然是不符合的。以山东市场为例,若电信已经打入了济南市场,网通若不打击,电信会继续打入青岛等山东其他地市。但是若当电信进入济南市场时,网通不记代价地进行打击,比如降价等。这种打击的示范效应通常能下退电信进入山东其他地市。从而使山东网通独享全省的市场利益,总体上是合算的。
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之间的博弈,两博弈方都以自己的利益为最大目标,而不能从团体的利益去考虑,结果无法实现团体的最大利益,只能实现个体的最大利益。如果考虑市场总体利益的话,网通的决策对整个通信市场来说不是最优的,但是对于自身来说是最优的。
一、企业方面
1.由前面的分析及“先来后到”博弈及“连锁店悖论”可以知道:当电信进入网通的江北某市场时,网通为保住江北的其他市场的份额时,应该不记代价地进行打击,比如降价等。这样虽然在一个城市利益受到损失,但是可以保住江北网通的整体利益。
根据波特理论,企业在市场中竞争中可以采取差异化战略,达到以下竞争优势:(1)利用顾客对差异化产品的偏爱和忠诚,降低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使企业避开价格竞争,在特定领域形成独家经营的市场。(2)消费者对差异化产品的忠诚可以形成强有力的进入障碍。(3)产品的差异可以产生较高的边际收益。
2.在品牌建设上走差异化的道路,其关键是打破产品的同质性。因为产品的同质性是引发价格战的重要原因,如中国网通在打开南方的电信市场时,依靠的是“楼宇战略”,重点攻占商业中心,城市的高档写字楼。因为这部分用户的收益相对较高。如电信2006年5月在北京市场推出的118114的“号码百事通”,给电信带来了1亿元的信息费。而网通于2006年向北方旗下的10省市地方公司下了文件。114查号台重新定义为“电话导航”。电信推出“商务领航”,网通推出“宽带商务”。
3.在营销渠道上走差异化的道路,如中国电信正在力图让网络和用户优势与SP的内容优势形成互补,使各个环节能有效互动。中国网通则在南方市场开展“圈楼”活动。应向日韩学习,仅电信资费的复杂个性化一项,日本运营商KDDI就按照客户使用的不同时间,推出各种套餐,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规律选择合适的套餐,从而在保证通信企业运营利润的同时降低消费者对自费的敏感性,扩大市场份额。
二、政府
1.制定政策,限制不合理的降价行为。若只考虑整个行业的利益,低价格战略是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会使双方大打价格战,从而陷入“囚徒困境”。
2政府应该通过行业法规,价格管制,价格监督等方式对企业行为进行一定的引导,尽量避免,控制大规模的重复建设。中国电信与中国网通之间的宽带瓶颈导致的用户投诉占到网间通信质量投诉的90%。从2005年开始,政府对运营商的价格战采取了措施。引导运营商在品牌竞争,产业链竞争,和运营商自身特长的竞争。以保证我国通信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140~143、200~201
关键词 公民参与 公共政策 政策悖论 政策工具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美国政治家阿德莱・斯蒂文森曾说过:“政府的真正基础是政策,坏的政府会毁掉好的政策,而好的政府永远都无法避免坏的政策。”作为人类社会最为常见的现象之一,公共政策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的,维系并推进着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联系与发展。然后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对政策工具的应用、客体处于不对称的信息接受地位均助推着“政策悖论”产生,影响着政策问题的建构与公民政治参与的过程。本文将通过分析政策工具对政策问题建构的影响,“政策悖论”产生的原因来揭示“政策悖论”现象背后的艺术与启示。
1政策工具对政策问题建构的影响
“政策悖论”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存在于政策制定的各个环节中。自政策科学诞生以来,理性分析在公共政策研究领域一直占据着主导性地位。德博拉・斯通的《政策悖论》打破了以往的理性分析,他从政治角度对公共政策进行了研究,指出无论是设定政策目标,还是界定政策问题,亦或是判定解决方案都要受到政治的影响。在此,笔者试图选择政治工具中的语言工具来说明其是如何影响政策问题的建构,及其在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作用。
语言得天独厚的特性决定了其在政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首先,语言的歧义性赋予不同的人对相同政策的不同理解,而不同的理解导致不同的政治输出。例如,斯通在书中指出的“受教育机会均等”可以意味着给予每一个教育者同样数量的学费支持,也可以意味着给予那些需要特殊帮助的学生以额外的经济援助。“黑人接受高等教育”可以意味着黑人与白人同堂学习,也可以意味着将黑人独立于特定的学校接受高等教育,而选择哪一种含义均取决于人们对该事务的判断和自身利益的需要。再者,语言的艺术性与丰富性引导个体的判断。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无效的公共政策有时并不是由个人或少数人制定的,它们往往是大众选择和影响的结果,引导大众走向的同时又可能受助于语言的丰富性。引导者通过使自己的语言更具鼓动性,通过比喻、排比、类比各种修辞与渲染加深人们的感性理解,激发人们的内生情绪。
斯通在《政策悖论》一书中抛开传统的政策分析模型,采用政治分析模型,试图再现事件过程。他建议跳出一种分析思维,有意识地抛弃他人对政策问题的主观性的价值判断,对借助语言工具进行渲染的成分予以剔除。斯通将界定政策问题的语言分为五类:象征、数字、原因、利益、决策,以此来考量分析政策问题。
1.1象征
象征的再现是政治学中界定政策问题的本质。通过讲故事、举偶法、隐喻和歧义等方式来进行表达。象征的意义是使用这种手法的人加在上面的。因此,政策制定者通过各种修辞的利用,引导他人自动地去采取某种行动,使象征成为影响和控制他人的手段。而这其中的歧义性也就起了调和、协调的作用。
1.2数字
界定一个政策问题的常用方法就是对其加以测度。大多数政策讨论都是始于引证一些数字,以表明某个政策问题已经严重或者正变得严重,或者呈现两者。但数字是没有歧义的,也就是说,数字本身要么是或不是,但是歧义性总是恰恰出于任何统计的表层之下。无论是选取事务的哪些方面进行测度还是采用哪些数字,都与测度者的目的分不开。
1.3原因
人对一事物的了解是从他们把握该事物的原因开始的,而政策的形成是对问题的原因进行解释的过程。对政策问题原因的解释不同,所形成的方案也不一样。有学者曾举过这样的例子:“执政当局为了规避问题的责任,最佳的方法是将问题解释成由意外原因造成的,次佳则是表明问题是由别人造成的,再次可以说明是由自己的疏忽造成的。而反对者对问题原因的解释战略则应完全相反。”造成政策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政治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目的对最有利于自己目的的实现的原因进行解释,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也会加入很多修辞的运用。
1.4利益
公共政策的政治分析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利益。后果如何、何时以及为何被转变成政治利益,是政治或决策活动最关心的方面。政策问题是从为实现一些政治目的的政治考虑出发来加以界定的。因此,当利益集团为了最大程度地获得民意支持,都会将政策问题描述成为对于这些群体来说有着高度集中的利益。
1.5决策
就人类的经验来说,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决策方式,根据习惯、社会风俗、出于冲动、直觉或者只是为了拖延,采取一些做法、代表做法、讨价还价、投票或者掷硬币。当为了达到一种政策目的时候,决策者往往会将目标表述的模棱两可,尽可能的接近人们做出决策的习惯,利用语言的模糊性争取更多在利益分叉口徘徊不定的人。
政策工具不仅作为政府或利益集团借以推行政策和实现政策目标的手段,同时还是贯彻实施政策时拥有的实际方法和措施。语言作为界定政策问题的一种工具,在政治决策、政策问题的建构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之后分析“政策悖论”产生的原因具有一定的意义。
2“政策悖论”产生的原因分析
“理性的公民本着最大化原则所选择或影响的政策,可能会偏离社会最大化福利这一目标,并最终违背了公民追求最大福利的初衷。”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参与可能导致事后被证明是不利的政策,也就导致了“政策悖论”的产生。
首先,公民单向思维方式的局限性。人们由于自身理性的有限,不可能对未来拥有准确的预见或透彻的理解,人们只是寻求眼前利益的最大化,而“政策悖论”是由人们初始条件下的最大化行为所导致的。公民参与到政策过程中,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与对未来的不确定,可能更多的人会选择眼前于己有利的政策,而恰好是这种初始行为导致了对长远公共利益的伤害。比如通过投票选举出的代表人的思维会局限于与自身身份相关的领域,并会做出符合自身一贯思维的决定,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利益。当然,大众传播工具、舆论的施压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公民单向思维的局限性。
其次,公民或组织的消费化和个体化价值的扩大。在社会政策领域分配的是服务,如教育、医疗、住房等等,这些东西的价值都是来自于适应个体的需要。如今,人们抑或以单位为组织的集体对于分配的平等、对平等的理解转向人们对于消费化和个体化价值的估计。从自身实际利益上考量成为了多数公民或组织衡量决策价值的关键。在政治中就好比在日常生活中一样,许多关系都同时存在对立和共生性。每一个个体或利益集团都企图在博弈的环节中寻求保护与屏障以满足个体价值的最优分配的需要,而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对立会化为共进的合作,双方成为盟友。
再者,公民“理性的无知”造就利益的分散。当人们试图通过投票来选择某种制度安排时,如果拥有投票权的人数足够多以至于每个人都清醒地了解到他(她)的那一票对投票结果不施加丝毫影响,则其对投票的参与度就会大打折扣,布坎南将之称为“理性的无知”。由于公民常常不能理解政策质量标准中包含的知识和常识,所以他们可能会受利益集团通过语言工具的煽动及公众不重视的态度对专业领域或科学界认定的政策质量标准提出质疑。戴伊曾举了这么一个例子:有时候,大众对某一特殊事件持某种观点的理由非常薄弱。当在一段时间以后再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许多回答者根本记不起他们早先的回答,并给予民意测验者完全相反的回答。问题其实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变化,然而他们的回答截然相反。足见,公民“理性的无知”往往会成为“政策悖论”产生的重要部分。
最后,政策工具的灵活与模糊使用的存在。理性、客观、公正的使用政策工具是达到政策目标的关键。以养老问题为例,政府可能更大程度上希望发挥社区、公益组织的作用,而作为家庭则更希望是政府加大补贴的提议。可见,政策工具的使用在具有灵活性的同时也是模糊的。因此,无论是围绕利益博弈的考量还是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选择,政策工具的正确使用对“政策悖论”的产生及评价政策价值具有一定作用。
3“政策悖论”现象背后的艺术及启示
美国政治家阿德莱・斯蒂文森曾说过:“政府的真正基础是政策,坏的政府会毁掉好的政策,而好的政府永远都无法避免坏的政策。”既然“政策悖论”无处不在,我们就应当利用“政策悖论”的工具来帮助自己进行积极的行动。只有当公共政策制定作为一门科学成为艺术的时候,才能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统一起来。
首先,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规范有序性,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公共政策的制定是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公民往往因为处于信息不对称、缺乏政治表达途径的弱势地位而导致公共政策制定的种种矛盾。因此,应当进一步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与形式,完善听证制度,形成对话网。作为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使信息渠道更为畅通,理性的寻找利益冲突的根源,使公民的建议和意见得到反馈的同时增强政策制定的合法性。
其次,合理使用政策工具,建立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标准。在前文中强调了斯通对语言作为政治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决策者往往会利用语言的歧义性、丰富性和艺术性为自己的决策制定增加筹码。因此,需要建立适当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标准,确保政务公开,建立透明的决策程序,征求公民的意见,形成良性的互动模型,不让模糊决策成为纠纷的起点,使公民更客观、更理性地参与到政策过程,有效地防止“政策悖论”的产生,从而达到预期政策目标的和公共政策价值的实现。
最后,建立合适的公民决策参与形式,提高公民的自身理性。正如美国学者博克斯所云,二十一世纪是“公民治理”的社会,行政官员的角色应是公共决策和管理的顾问,而不是控制者,他们应成为公民决策、管理的促进者、协调者、咨询者和服务者。因此建立合适的公民决策参与形式是使决策过程更加有效与积极的作用。我们应当根据政策问题确定公民的参与程度。如果一项公共政策问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那么公民参与度就相对变小。如果一些政策问题需要公众更大范围的接受,那么就要求有更大程度的参与。美国学者托马斯把公民政治参与划分为“以获取政务信息为中心的公民参与”、“以强化对政府公共政策理解为目的的政治参与”和“以促进公民与管理者建立伙伴合作型,以实现有效共治为目标的政治参与”三种。而要实现最后一种有效共治的模式,唯有张弛有度、公正平衡的公民决策参与模式才能发挥良好作用。当然,提升公民的参与能力,加强自身素质与政治参与的自主性,提高对公共政策的认知与分析能力,实现真正有效的“公民治理”也是避免“政策悖论”产生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德博拉・斯通.政策悖论――政治决策中的艺术[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戴伊.理解公共政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