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23:2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互联网理财投资的风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1-82 -02
一、互联网理财概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理财概念迅速走红,其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和金融资讯,以实现财富保值与增值的一种金融服务形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断出现。目前,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电子商务企业推出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余额宝,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主流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具有门槛低、收益高、操作简便等优点,很快得到广大互联网民的认可。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余额宝用户数达到2.6亿人,较2014年底增42%,蝉联全球单只基金的用户数冠军。伴随着余额宝的出现,其他互联网企业也陆续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腾讯的微信钱包、百度的百度理财等等,我国互联网理财市场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随着大量的闲置资金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进入基金公司,导致传统银行的传统储蓄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给我国银行也带来极大的挑战,同时也迫使传统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不断地改进升级。
二、互联网理财的优势
(一)高收益
高收益率是互网理财吸引客户的关键因素,也是目前互联网理财兴起的重要因素。在互联网理财产品刚出现的时期,其理财收益达6%-12%之间。而普通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年收益约0.3%左右。目前,随着互联网理财的收益率回归至正常范围,其平均收益率基本保持在6%左右。
(二)高灵活性
由于网购方便、起购点低、流动性好等特点,这也是消费者青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此外,互联网理财产品可以方便客户及时查看收益和投资赎回灵活便捷,体现出了互联网理财带给消费者的便捷性,与传统理财和基金相比,超强的流动性为其吸引了大量的客户。
(三)门槛低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具有较高的门槛,最低限额往往至少达到5万元,导致大量客户达不到银行理财金额要求而无法享受理财服务。而互联网理财产品相较于银行理财产品,起始金额降到了仅仅1元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与资金。投资门槛更加亲民,赢得了众多低资产群体的喜爱,吸引众多投资者和大量的闲散资金,出现单笔金额小,但总量庞大的特点。
三、互联网理财的风险
(一)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理财平台开展业务,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理财的风险始终存在。互联网理财平台的关键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数据安全性保密技术会直接影响理财平台的安全性。同时,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也会影响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近年来,互联网理财账户被盗事件屡见不鲜,主要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和假二维码等方式,盗取用户安全信息后盗刷资金。例如,余额宝产品上市以来,曾有用户反映余额宝账户资金被盗问题。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许多互联网理财产品采用“T+0”的赎回模式,导致理财产品企业必须以自身资金垫付的方式来确保客户随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需求。对于开展互联网理财业务的企业,其类活期类理财产品规模越大,势必需要准备越多的流动资金以应对用户赎回。一旦出现大量用户集中赎回,就会导致互联网理财的流动性短缺,基金规模也会大幅度降低。若企业无法承受流动资金的压力,其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动将会出现风险。
(三)市场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促进了其快速发展。但是,对于基金来说,利率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的市场风险。当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金融市场投资环境的逐渐改善而导致的大量赎回,从而带来收益亏损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法定资质上的问题。互联网理财很多依赖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大部分互联网公司仅具有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的资格,未取得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认定。此外,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可以购买基金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也尚未对各大互联网理财平台的行为采取监管行动。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也使得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在很多方面上尚未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总之,法定资质的缺失是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所面临的首要法律风险。
四、互联网理财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完善网络信息技术风险防控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计算机系统故障、硬件破坏及外部的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网络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金融机构的网络技术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但也存在可能出现的网络技术支持风险。因此,我们应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重视互联网信息安全软件的开发,大力促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的研发,以加强和巩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提高互联网信息的安全防御能力。同时,对投资者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警示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只有如此,才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网络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和投资风险。
(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经营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相关货币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资金流动性控制,结合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特点,加强对货币的流动性控制和满足投资者赎回时的流动性控制,以及对资金动向的预判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做好相应风险的防范。互联网理财业务企业可透过控制债券回购期限和分散投资等方式以增强资产流动性,切实防控流动性风险。
(三)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与风险意识培养
投资者应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对于互联网公司宣传的产品,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对于过高收益的营销宣传要有正确的认识。投资者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全面认识,仔细了解产品协议,明晰保障条款。此外,投资者应提升金融知识素养水平,认识到货币基金投资风险的存在,高收益并非一直维持。而对于互联网理财企业这一方来说,互联网企业要就理财产品向投资者如实告知投资风险,避免投资者形成只赚不赔的错误预期。当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互联网理财企业要及时向投资者提出预警,并做好产品信息的公开。
(四)构建监管体系,加强法律监管
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业务研究,将互联网理财业务纳入其监管范围,全面规范互联网理财业务。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制度协调和协作,减少监管真空,共同促进互联网理财的法律监管。此外,加强规范互联网理财行业准入资格与退出机制,互联网理财平台应自觉接受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相应约束。完善互联网理财业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随着互联网理财业务的发展,投资者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相关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设,在互联网理财产品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时进行偿付,化解部分风险。
参考文献:
[1]刘红英. 我国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5,(08):59-63.
[2]刘再杰. 互联网理财风险的本质、特征与防范[J].国际金融,2015,(03):66-70.
[3]王莹. 余额宝的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分析[J].中国商贸,2013,(35):64-66.
[4]何泽婷. 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研究[D]. 昆明:云南大学,2015.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个人理财市场产生强烈冲击的原因
(一)资金供给方面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有越来越多的资金希望拿来做投资理财。目前的传统投资理财渠道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外汇、房地产、贵金属、艺术品、银行理财产品。而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太低,难以抵抗通胀压力;股票、艺术品、贵金属对投资者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要求较高;房地产、债券投资资金门槛过高;股票、外汇又风险过高。因此导致大部分居民闲置资金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出现不但打破了传统理财的门槛限制,还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客户体验,使居民闲置资金的收益大幅提高,推动了个人理财市场的迅速发展。
(二)资金需求方面原因
我国目前存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这部分企业由于信用和实力的限制,很难通过金融机构融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互联网金融促进了金融脱媒的发展,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外的其他渠道融到所需资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条非常有效的渠道,许多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个人理财产品为项目或者企业融资,使市场上出现很多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互联网直接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大不但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同时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收益较高的互联网理财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盘活社会存量资金的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SWOT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内部优势
首先是大数据,我国互联网的用户规模巨大且持续增长,截止到2014年1月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8.38亿户、2G上网用户数5.28亿户,这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提供了巨大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其次是便利性,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能用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操作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好的客户体验效果。最后是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普惠和开放包容的特点,这打破了传统理财的门槛限制和收入歧视,服务到传统理财不能覆盖的草根客户。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内部劣势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制约因素。首先,信用问题,互联网金融理财是通过网上交易来进行的,无法进行实际的信用考察,借贷双方形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理财市场上的欺诈和违约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很容易遭受攻击和爆发系统性故障风险,从而造成整个网络瘫痪,甚至导致严重的客户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最后,互联网金融理财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理财产品基本上还都是传统理财产品演变而来,缺乏创新,同时专业人才短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机遇
首先,居民大量的理财需求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其次,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现存的金融服务供给之间存在供需不足的尖锐矛盾,而凭借大数据和跨空间服务,互联网金融理财可以提供比传统理财更加优质和完善的金融服务。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威胁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由于我国征信机制的不完善,金融市场上存在很大的信息不透明问题,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面临很大的风险威胁。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较为完善的监管措施,致使监管不到位,存在大量的监管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处于一定程度的野蛮生长状态,很容易触及到法律红线,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下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市场监管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既不能监管过度也不能监管缺位,引导互联网金融理财健康发展。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上的法律责任,明确中介机构的平台作用。按照金融功能与法律关系,明确界定理财产品及其细分类型,并建立一致的文本规范。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二)完善征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个人的征信机制极不健全,只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系统查到相关信用报告,且查询权限也受到很大限制。征信机制里的个人信息不全面,只包含个人经济方面的信用报告,并没有涵盖其他的个人诚信记录。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个人的重要生活诚信记录包含在征信报告中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征信业的发展和完善。
(三)严控个人理财产品的经济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在产品设计和技术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存在较大的风险和违约,这就需要严控市面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收益公开机制,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引导资金的流向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通过市场竞争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筛选。互联网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这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与传统金融的一大特点,为了尽量减少技术方面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要严控在技术方面的风险。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财富管理 对策
一、中产阶级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的背景
目前我国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在互联网用户密度、互联网金融规模、业务 品种、信用体系建设等多方面较发达国家仍有不足。我国主要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为91金融超市、金斧子、优顾理财等。这些服务平台主要是提供相关投资信息和金融产品导购,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资计划。同时,让权威的金融机构和私人财富管理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金融建议,却不需要太高的资本准入限度或费用成本。研究表明中产阶级在理财方面有充分的意识,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我国中产阶层在不断壮大的同时,他们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也在逐渐增加,从而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完善、上网设备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为财富管理平台的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随着2014年互联网金融市场体量的不断增大,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已经进入2.0时代,我国新型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的发展也进入新的时期。
二、对中产阶级互联网理财需求的相关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笔者向成都部分中产阶级分发调查问卷491份,收回有效问卷467份。问卷调查的相关数据如下:
根据上表,我们可以分析得出:个人因素如性别、年龄、学历、职业、年收入等等因素并不会显著影响受访者理财产品占收入的比重,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倾向于投资10%―20%的收入到理财产品中。但是部分选项仍会有比较大的倾向性。
年轻人会更加倾向于投资少量收入到理财产品中,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会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投资理财产品中。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以及大专生的投资习惯类似,投资理财产品往往占收入的10%―20%,但是将高份额收入投入理财产品中确实很少见的行为,与此相对的是大学生往往倾向于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投资,但是学历到了研究生阶段却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转折,用于投资的收入明显下降,30.51%的研究生选择只投入10%一下的收入。职业因素对人们的投资影响较小,但是创业者却明显偏向于中等程度的投资(57.89%),远高于平均水平(47.50%)。月收入与人们的投资意愿呈正相关关系,收入越多投入到理财产品的中的收入也就越多。
三、互联网理财模式的发展建议
(一)加强产品创新
互联网理财模式的发展需要进行产品的创新,目前市场上虽然已存在的众筹、p2p、余额宝等理财方式,但是产品结构还比较单一,因此应当对互联网理财模式下的产品进行创新,促进产品的多元化。在注重大众理财的同时还应注重开发适合中产阶级的理财产品,这是因为中产阶级的互联网理财需求存在很大的市场。
(二)建立监督机制
采取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的监管方法。目前互联网理财模式面临着宏观经济和监管层价值取向不确定性的风险,利率市场化还未实现。互联网理财模式的发展模式还未确定,并且处于监管空白区。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带来不可忽略的社会性损失。因此需要建立防范风险的监管目的和方式。
(三)完善风险控制
目前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互联网理财模式与传统理财模式相比,还面临着一系列独特的风险。而中产阶级很看重这些风险,并且对风险承受能力大多在25%以内。再者中产阶级所掌握的财富占社会总财富较大,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将带来巨大的社会性系统性损失,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就互联网理财公司或平台而言,应该完善业务管理,在提高产品收益的同时应该做好业务风险和投资风险管控;同时加强互联网技术安全和网站平台的开发并且行业间可合作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理财的统一技术标准。
参考文献:
[1]陆.国外财富管理的借鉴[J]. MORDEN COMMERCIAL BANKING,2006,1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回报率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对经济、金融具有较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大众中被认可度的提升,为迎合市场需求,互联网与金融市场联合推出了各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入了大众视野,学习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行财务管理,也成为大众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基于此,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影响因素进行适当研究非常必要。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优势及种类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优势相较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具有回报率高、投资门槛低、方便快捷、流动性相对好等优良特点。第一,相较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理财期限灵活度更高,理财产品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恰当投资期限,获得相对较高的回报率。第二,传统理财投资门槛(如股票、信托产品等)大多为几万元起步甚至几十万元起步,过高的起步门槛将多数理财人士进行了分割。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无门槛,大众人群、小微企业均可以参与理财,投资门槛较低。第三,资金投向高度透明、方便快捷易操作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突出特性,理财产品使用者仅需联通网络登录手机浏览器或手机APP,就可以投资理财产品,或查看投资现状,无时间限制,便于及时把控风险,节约时间。第四,相较于传统理财产品(如银行定期存款等)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好。一次投出后可以按周期回款。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根据理财产品品种差异,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互联网贷款、网络证券类、互联网理财类、互联网货币支付类等几种类型。其中互联网贷款基金包括京东白条、蚂蚁借呗、蚂蚁花呗、平安易贷等几种类型;网络证券类特指经营炒股软件提供咨询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如平安证券等;互联网理财类包括余额宝、网易理财、京东金融等几种类型;互联网货币支付类包括财付通、支付宝、京东支付等几种类型。根据理财产品发行公司平台类型差异,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可以划分为互联网平台类、基金直销类、银行类、电信运营商、其他类。其中互联网平台类又可划分为门户网站类(新浪微财富、网易现金宝等)、电商类(阿里巴巴余额宝、腾讯理财宝、京东小金库等)、搜索网站类(百度百赚、百发等);基金直销类主要是基于货币基金本质将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推广的基金产品,如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推行的活期通、汇添富基金全额宝等;银行类主要是由各大银行依托原有理财产品基础与基金公司、互联网进一步合作推出的银行系互联网理财产品(如工商银行薪金宝、平安银行平安盈、中国银行活期宝等);电信运营商主要是以激活手机用户预存话费沉淀资金为对象推出的财务余额自动理财类服务,如中国电信翼支付联合民生银行推出的“添益宝”等;其他类主要是经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资金传递的产物,如煜达投资城、陆金所等,其本质上为P2P产品,大多对应中小型、小微企业。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影响因素
(一)社会因素社会因素特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者为强化社会层面效用、提升层次感而产生的使用欲望。比如,同事间均使用相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则其会有共同的聊天话题,甚至在获得没有使用对应类型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人员的称赞、羡慕。进而提升自身优越感、自豪感,展现个体社会价值。依据Kelman关于社会影响的研究可知,社会因素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的影响过程可以划分为Compliance(顺从)、Identification(认同)、Internalization(内化)三个环节。在个体期望获得奖励而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影响时,会发生顺从,但并非一定改变个体态度。在个体产生与他人(或群体)建立、维持某种关系的意愿而主动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影响时,会发生认同,尊重他人(或群体)的价值观。在个体因他人(或群体)价值观与自身相符合而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影响时,会发生内化,进而实施对方行为。依据上述理论,信息性社会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规范性社会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关注度)、社会认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适用人群)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主要社会影响因素。其中信息性社会影响特指个体将他人信息作为判断事物证据的倾向,认为他人信息、知识对自身有利。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繁多、风险评估难度较大,使用者会根据其外部社会化信息进行判定,进而对潜在消费者产生产品质量信号。如互联网理财网站会提供购买对应理财产品人数、理财产品阶段销售情况数据,较大的购买人群、较高的销售额会给潜在投资者一个信号,即多数投资者均看好此产品,进而提升其对产品认知,产生使用对应理财产品意愿;而在规范性社会影响下,多数互联网理财产品会融入在线游戏、SNS、移动购物等领域开展宣传,通过关注、点赞,提高公众认知度,激发投资者使用对应理财产品积极性;在社会认同影响下,消费者倾向于选择、接收与群体价值观趋同的产品。如中产人群大多使用起投点更高、年化收益较高的产品;而学生等人群倾向于风险较低、赎回期短、年化收益低的产品。
(二)情感因素情感因素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的影响机制具有独特性,主要因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投资平台是投资者、借款方交易平台,投资方不具备募集资金最终用途、收益决定权,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情绪就在间接层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造成了影响。特别是年轻群体,在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时不仅关注其功能价值,而且对其时尚感、新奇感、优越感均具有一定需求。只有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与消费者情感需求相适应,才可以激发其使用欲望,获得更多消费者青睐。目前来看,取巧心理、从众心理、品牌心理、谨慎心理均对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具有影响。其中取巧心理、从众心理、品牌心理对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存在正向影响,从众心理影响程度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收入、年龄在从众心理、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间无显著调节作用;而谨慎心理对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具有负向影响。
(三)风险因素由“e租宝”(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立案侦查可知,大众在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时不仅需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在行业存在的风险,而且需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法律监管机制以及网络技术、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在行业存在的风险主要涉及了经营模式风险、信息披露不完整、非法风险。其中行业经营模式风险主要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受信用风险控制,互联网仅为资金流量入口,包含“e租宝”在内的诸多网络借贷平台均采取类似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线下审核模式,缺乏完善的制度性保障;而根据百度搜索引擎中显示的“e租宝”信息可看出,其披露内容多为所属公司、注册资金、产品类型、借款企业大致业务,缺乏担保、保理等详细核心信息;非法风险主要指因缺乏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提供平台资质、规模存在较大差异,极易出现非法发放贷款、非法金融租赁、非法资金拆借等其他《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另一方面,法律、监管机制存在的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期间常见风险。前者主要指我国当前缺乏关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保障,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借贷平台合法性始终存在争议,导致部分不法商家“钻空子”,出现违法行为,如“e租宝”在融360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推出的网络贷款评级报告中就将其评为C-级,并指出无资金托管、自融、虚假标的等违法行为;后者主要是因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隶属于互联网、金融交叉行业,其本质存在特殊性,无专门特定监管细则。而监管空白尴尬境地的存在,也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面临着诸多风险。此外,安全技术滞后、风险管理人员不足等,也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者考虑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如小型互联网平台被黑客攻击后极易发生对借贷方贷款截取、敲诈勒索情况,造成大量资金损失。
(四)功能因素不论是传统金融理财,还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消费者均较为注重理财产品的功能价值,操作更加简单、投资收益率更高、实用价值更高、品牌信誉更好、稳定性更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往往会获得更大的使用人群基数。特别是在投资效益率方面,由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较之普通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款具有更高的效益,且节省了用户排队等候、转账时间,无手续费,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并使用。如我国居民选择余额宝类理财产品的本质因素是由于余额宝的购买形式不仅局限于线下购买、投资,还可以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在不同时段进行互联网网络投资。同时相较于银行定期存款、国债而言,余额宝可以随时随地的提现、存入,帮助人们更加灵活地掌握自身消费、投资额度的科学化配比。同时作为一家基金公司,余额宝具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可以为用户提供更高额的收益、更稳定的投资回报率。除此之外,作为现代互联网金融中重要代表产品,余额宝依托支付宝平台搭建了用户消费、投资一体化理财模式,通过经营平台与住宿、饮食、交通等商业公司合作,兼具小额贷款、商业银行利率业务、商业银行代管业务、类产品购买、金融机构彩票产品等功能,可以在代替现金等价物开展交易的同时,促使用户在短时间内登陆账户实现多种类型生活必需品投资、购置,获得更大的用户群体凝聚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道德风险
个人理财,简而言之就是管理好自己的财富。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民理财意识较强,其个人理财起步较早,而且规模大、范围广,专业化程度较高。与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相比,我国的个人理财起步较晚,发展历程较短,直至2005年,我国的金融理财市场才初步形成。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的逐步增加,居民不断提升的理财意识和不断增加的理财需求,促使我国个人理财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投资理财工具日趋丰富,理财产品的规模和种类迅猛增加。2013年,“余额宝”横空出世,以其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以颠覆性的思维和创新型的方式重新定义了金融规则,其规模高速扩张,引发了整个金融理财市场格局以及理财模式的改变。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个人理财模式
(一)传统个人理财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线下存款储蓄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仍然是居民个人理财的主要渠道。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显示,教育水平不足、收入较低、户主年龄较大、互联网普及率低地区的家庭进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可能性低于教育水平高、收入较高、户主年龄较小、互联网普及率高地区的家庭。
(二)互联网平台类理财模式
相较国内银行偏低的活期和定期收益率以及动辄上万的理财产品投资门槛,互联网平台类理财产品以其便捷的操作方式、自由灵活的投资期限、低至1元的投资门槛以及“T+0”到账时间等明显优势,从银行分流了存款及部分理财业务。互联网平台类理财,根据平台业务领域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金服公司类,以蚂蚁金服旗下的蚂蚁聚宝为代表;二是电商类,以京东旗下的京东金融为代表;三是门户网站类,以新浪旗下的微财富为代表;四是搜索网站类,以百度旗下的百度理财为代表。这四类互联网理财平台的共同之处在于:第一,在渠道建设上,充分尊重互联网用户的习惯,提供操作便捷的网站和手机APP,甚至有的平台理财业务只能在手机APP上进行,如蚂蚁聚宝、微理财,这种手机A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投资者决策的时间。第二,平台原始注册用户较多,对平台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和黏性,因此在其推出理财业务后能够得到客户的追捧,特别是一些收益稳定、风险低的产品更是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以蚂蚁聚宝为例,原淘宝、支付宝的用户可以使用同一个账号,在蚂蚁聚宝APP上实现余额宝、定期、存金宝、基金等各类理财产品的交易。蚂蚁聚宝的门槛低、操作简单,基金门槛低至10元,还有预约购买功能,投资者通过自定义产品期限、约定年化收益率,等待系统筛选匹配条件适合的理财产品,然后自动下单购买预约好的理财产品。另外,用户还可以在APP上浏览财经资讯、市场行情,和其他投资者在平台社区进行交流、讨论。
(三)传统个人理财线上模式
受到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压力,传统金融机构将网络作为个人理财业务的推广渠道,主要发展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将其官方网站作为平台,将传统的线下个人理财业务拓展到线上办理,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网上银行。目前,网上银行除了银行的基本存储业务外,还开通了基金、理财产品、外汇、债券、保险、贵金属等多种金融理财业务通道。第二种模式是以直销银行为代表的直销平台模式。20世纪90年代末期,北美、西欧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开始出现直销银行,由于其机构网点需求量少、经营运作成本低、员工队伍少而精,相对于传统银行,直销银行能为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更加快捷优惠的金融服务。目前,国内以一些城市商业银行为主推出了直销银行,如浙商银行、北京银行等。但国内直销银行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提供多种业务,产品面向与功能均有不足,仅具备基金代销、余额理财等基础性电子账户功能,而且其定位只是作为银行的一个从属业务进行经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销银行。第三种模式是依托第三方平台销售理财产品,如保险天猫店。长期以来,国内的保险公司多采用线下销售的形式,在对网络渠道的推广与利用上并不尽如人意,因此依托拥有巨大目标客户群体的第三方平台如淘宝等,销售旗下保险产品,成为众多保险公司共同的选择。这种传统个人理财线上模式,投资者虽然同样是在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个人理财,但通过网上银行等模式线上办理,使投资者在办理个人理财业务时,无需再奔波于各个金融机构,产品到期自动到账,方便转账汇款以及网上支付结算。因此,这种模式也成为习惯在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理财的投资者的不二选择。
(四)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新兴产物,是由非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信息的新型融资模式。据网贷之家、盈灿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约为1375万人,较2015年增加134.64%;2016年12月单月活跃投资人数达到411.88万人,而2015年12月单月活跃投资人数为298.02万人。国内P2P网络借贷在短期内从产生直至爆炸式的发展,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一是资金流动性强。同其他理财产品期限单一、大部分不能提前变现相比,P2P网贷平台投资期限的选择更加多样化,短到若干天,长到一年甚至三、五年都有,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进行选择。此外,有的P2P网贷平台开通了债权转让业务,资金的出借人可以将未到期的债权转让变现,提前收回资金;有的P2P网贷平台甚至可以实现当天到账。二是投资收益率较高且较为稳定。P2P网贷属于约定利率的金融产品,其投资收益比较稳定;另外,与实际收益率水平较低的传统储蓄和银行理财产品相比,P2P网贷投资的平均收益率可以保持在10%以上,即便扣除物价影响,其实际收益率也可维持在7%左右,这也是P2P网贷受到众多投资者热捧的主要原因。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个人理财面临的风险
(一)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个人理财面临的首要风险,也是制约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重要因素。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理财平台本身的道德风险。互联网金融模式设计的初衷是平台不参与融资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平台为了筹集自身发展的资金,构造虚假标,开展自融;有的平台内部风控岗员工串通黑中介,进行产业链式诈骗;更有本身就以圈钱为目的的伪P2P网贷平台或诈骗平台。二是借款人的道德风险。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不同平台的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致使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很低。
(二)流动性风险
参与互联网理财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参与度较低。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较为盲目,心理承受力更显脆弱。一旦有任何可能危及资金安全的事件出现,比如出现平台经营方的负面新闻报道,或者融资失败,甚至项目回款时间稍微延迟,都会引起投资者内心恐慌,迅速将资金抽回。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时间较短,不像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有一套完善的内部风控体系,这种类似于银行挤兑的金融风险一旦发生,不仅会轻易地将资金链紧张的平台击垮,还很容易波及其他平台,引发连锁反应。
(三)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理财平台在注册时,通常都要求客户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如果要进行理财交易,还需进一步提供资金信息,如银行卡号、卡片有效期等。但是在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其技术手段却很薄弱。相较于传统个人理财模式,互联网理财平台一旦遭受计算机病毒或网络黑客的攻击,会更容易导致客户信息泄露。而新兴的手机APP快捷支付方式在给投资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加大了账户资金被盗的风险。另外,也有少数缺乏行业道德的企业或个人会出售客户个人信息以牟利。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个人理财风险防范措施
(一)内部防范措施
1.加强自身学习,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处于不同财务生命周期的投资者,由于投资风险偏好、理财目标、个人收入等因素各不相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所适合的理财模式也大相径庭。作为个人投资者,要积极学习金融理财知识,树立正确的理财观,摒弃通过理财一夜暴富的幻想;在选择理财产品或理财模式时,一定不能盲目跟风,要结合自身的财务情况,选择适合的理财模式。
2.提高风险意识,杜绝侥幸心理。风险与收益的均衡关系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投资理财中,对待风险要谨慎,这样才能抵制高息诱惑,避免落入诈骗平台陷阱,血本无归。另外,理财要量力而行,切忌滥用杠杆,为了追求高收益而借钱或套现理财,避免让自己陷入“经济危机”,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3.分散投资,合理规划。投资者应将可投资的理财产品按风险与收益的高低不同进行分类,把资金按照适当的比例,投放于不同的理财产品,并在投资期限上做好组合,制定合理的投资理财规划。
(二)外部防范措施
1.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风险控制。首先,将客户资金存管到第三方机构是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止平台道德风险最有效的方法。2017年2月,中国银监会正式《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但据网贷之家、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共有261家(仅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0.93%)P2P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可见,仍有大部分平台未将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其次,互联网理财平台还应高度重视网络系统安全,通过提高加密技术、完善密钥管理等手段保障网络系统正常进行。最后,建立有效的内部人员管理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内部欺诈、挪用资金等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
2.加大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组织主要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其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表现得并不明显,各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平台跑路事件时有发生。行业自律组织应发挥自律和协调作用,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自律公约,监督成员对规则的遵守情况,规范成员的行为,切实有效地维护互联网金融秩序。
3.适度监管,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应以包容和鼓励为主,监管措施也应根据互联网金融不同的业务种类和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定。首先,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只有健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才能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虚拟性所带来的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要设定严格的准入条件,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并加强网络平台的资金管理,防范其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最后,还应尽快出台并完善适合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务明确监管分工及合作机制,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陈勇.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2015)[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
[2]吴晓求.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报告(2014)•互联网金融:理论与现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