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摘 要: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诚信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会计诚信问题不仅是事业单位信用建设的基础,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的内容。本文主要进行探讨如何构建会计诚信体系。
关键词:会计诚信体系 和谐社会 措施
关键词:会计诚信体系 和谐社会 措施
引 言
引 言
会计诚信体系主要是指与会计诚信活动的有关的政治保障、组织结构、法律法规以及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共同构成的体系,会计诚信体系是一项复杂的体系,因此构建会计诚信体系需要结合各个有关部门,以法律为主要的依据,弘扬和鼓励诚实守信的道德行为,从而规范和整顿经济市场秩序。
会计诚信体系主要是指与会计诚信活动的有关的政治保障、组织结构、法律法规以及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共同构成的体系,会计诚信体系是一项复杂的体系,因此构建会计诚信体系需要结合各个有关部门,以法律为主要的依据,弘扬和鼓励诚实守信的道德行为,从而规范和整顿经济市场秩序。
1.构建会计诚信的重要性
1.构建会计诚信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主要是以货币为主要的体制的信用经济,如果国家没有信用关系不仅会导致经济的运行,而且也会严重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以及政府和人们的失信,严重影响国家的发展。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的内容,会计诚信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突出的问题就是信用的缺失,给国家、投资者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从而导致社会腐败的现象增加了很多的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构建会计诚信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市场经济主要是以货币为主要的体制的信用经济,如果国家没有信用关系不仅会导致经济的运行,而且也会严重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以及政府和人们的失信,严重影响国家的发展。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的内容,会计诚信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突出的问题就是信用的缺失,给国家、投资者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从而导致社会腐败的现象增加了很多的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构建会计诚信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目前我国会计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
2.目前我国会计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会计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关会计诚信体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的规定,从而导致很多的企业或者单位以及会计从业具有随意性,不按具体的操作进行等行为。(2)企业或者单位对会计诚信的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并且政府以及有关的部门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从而导致违反会计法律以及相关的制度,出现做假账、会计信息失真等行为[1].(3)会计从业人员以及会计相关的单位责任制不强,缺乏诚信教育,职业道德以及综合素质不高,并且对会计信息随意进行调整更改等,从而导致会计失真。
目前我国会计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关会计诚信体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的规定,从而导致很多的企业或者单位以及会计从业具有随意性,不按具体的操作进行等行为。(2)企业或者单位对会计诚信的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并且政府以及有关的部门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从而导致违反会计法律以及相关的制度,出现做假账、会计信息失真等行为[1].(3)会计从业人员以及会计相关的单位责任制不强,缺乏诚信教育,职业道德以及综合素质不高,并且对会计信息随意进行调整更改等,从而导致会计失真。
3.构建会计诚信的具体措施
3.构建会计诚信的具体措施
3.1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3.1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经济信息的加工者是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素质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是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最基本的内容。在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时,需要会计人员不断进行学习新的知识,掌握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2],并应该结合国家制定的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会计从业人员教育力度,不断促进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
经济信息的加工者是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素质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是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最基本的内容。在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时,需要会计人员不断进行学习新的知识,掌握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2],并应该结合国家制定的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会计从业人员教育力度,不断促进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
3.2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3.2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法律和道德是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思想的重要的方式,因此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利的保障。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承担共同的责任,具有相同的目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从业环境是离不开会计法律法规的。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够完善,并且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情况。因此应该补充和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并修改有关会计诚信的行为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单位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任务和法律任务[3]。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力度,特别是对于企业、单位以及会计人员等应该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对于出现会计失真的一些问题,应该依法给予一定的惩处,并且还应依法保护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会计从业人员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
法律和道德是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思想的重要的方式,因此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利的保障。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承担共同的责任,具有相同的目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从业环境是离不开会计法律法规的。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够完善,并且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情况。因此应该补充和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并修改有关会计诚信的行为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单位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任务和法律任务[3]。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力度,特别是对于企业、单位以及会计人员等应该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对于出现会计失真的一些问题,应该依法给予一定的惩处,并且还应依法保护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会计从业人员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
3.3建设会计诚信工程
3.3建设会计诚信工程
会计诚信体系是一项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建设会计诚信体系需要会计各个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建设会计诚信工程,加强会计诚信教育是实现会计诚信的体系的必要的条件。1)加强诚信教育,加强诚信教育不仅是提高会计从业的职业道德,而且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会计诚信教育的应该保证会计从业人员具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意念,并且应该配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不断对会计从业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的培训和学习。从而使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从而不断加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4]。2)打造信用政府,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楷模和重要的力量,政府诚信可以增加公众对社会以及政府的归属感、信任感和责任感。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应该使政府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促进社会信用的建设。然后需要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信用建设,减少地方保护从而起到模仿的作用。并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从而不断提高会计诚信,促进社会的进步。3)建立会计信用档案,会计人员以及会计相关单位的信用程度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但是由于我国会计诚信档案的建设起步比较晚,所以造成很多的会计诚信档案还是空白,因此应该加强加快会计诚信档案的建设,对违反会计诚信的个人或者单位应该进行记录,这样不仅可以便于公众的查询,而且还可以增加公民的信任程度,也可以增加个人以及单位的诚信行为和诚信意识。目:椭匾牧α浚闲趴梢栽黾庸诙陨缁嵋约罢墓槭舾小⑿湃胃泻驮鹑胃小4蛟斐闲耪紫扔Ω檬拐芾碇澳艹浞址⒒映隼矗俳缁嵝庞玫慕ㄉ琛H缓笮枰骷墩约坝泄夭棵庞Ω眉忧啃庞媒ㄉ瑁跎俚胤奖;ご佣鸬侥7碌淖饔谩2⑶艺约坝泄夭棵庞Ω醚细裰葱行姓碜肪恐坪托姓捶ㄔ鹑沃疲佣欢咸岣呋峒瞥闲牛俳缁岬慕健)建立会计信用档案,会计人员以及会计相关单位的信用程度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但是由于我国会计诚信档案的建设起步比较晚,所以造成很多的会计诚信档案还是空白,因此应该加强加快会计诚信档案的建设,对违反会计诚信的个人或者单位应该进行记录,这样不仅可以便于公众的查询,而且还可以增加公民的信任程度,也可以增加个人以及单位的诚信行为和诚信意识。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马雪霞;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几点思考[J].企业导报;2011(2):140--141
[1] 马雪霞;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几点思考[J].企业导报;2011(2):140--141
[2] 刘淼莉;和谐社会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刍议[J].中国市场;2010(27):83--84
[2] 刘淼莉;和谐社会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刍议[J].中国市场;2010(27):83--84
[3] 李爱华,韩飞;构建系统诚信机制加强会计诚信建设[J].农业经济;2008(10):82-83
[3] 李爱华,韩飞;构建系统诚信机制加强会计诚信建设[J].农业经济;2008(10):82-83
[4] 齐殿伟,李华;如何构建中国的会计诚信体系[J].技术经济;2003(11):52--53
(四) 虚增在建工程科目
庆丰公司对2014年的中期报表做了较大调整。比较该公司2014年中期报表中在建工程调整前后的数据, 可以发现:庆丰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金额存在很大的变动, 由真实的201.20万元增加到4201.20万元, 虚增额达到4000万元, 这一调整前后, 其保持了利润的基本一致。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一) 内部动因
1. 利益驱动是会计诚信缺失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
庆丰公司自成立以来, 一直将做承担责任的诚信企业, 让社会放心的理念作为企业立身根本, 但是面临巨大的诱惑的时候, 公司的高管只有造假来满足业绩。2013年以后公司的业绩开始下滑, 但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高利润, 高销售, 来圈得大量资金, 提升企业价值, 扩大企业知名度, 庆丰进行了财务造假。
2. 内部控制环境差。
在庆丰公司的内部, 董事长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执行权以及监督权, 这就使得公司的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庆丰公司的董事会有9名成员, 3个监事会的成员, 还有8名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从2013年的年报来看, 虽然庆丰公司一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 3名有经验的独立董事也都到场了, 但是他们从没有提出任何的反对, 或者是有异议的意见。
(二) 外部原因
1. 外部监审存在不严谨。
在这起财务造假案中, 作为庆丰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是不能推脱责任的。从本案的分析, 以及相关的年报来看, 从2011~2013年, 庆丰公司一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会计信息的失真, 可是, 作为审计部门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却一直给与的是无保留意见, 完全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2. 会计诚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已经有一些法律法规对会计诚信进行了规范, 但是这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现在还没有完全针对诚信制定一套相对应的法律体系。这就会给有些企业可乘之机, 因为法律法规比较薄弱, 很多细节方面都不能涉及到, 造假的成本也是比较低的。
3. 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意识淡薄。
我国的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还是停留在放纵的阶段。因为虽然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存在, 他们也并不遵守, 还帮助一些企业违法, 例如说, 制作假的会计凭证, 编制不真实的会计报表。这种情况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 表现的尤为明显。
三、庆丰公司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 完善会计诚信的法律法规
我国针对会计诚信的治理, 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企业开机制度》等, 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国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水平, 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还是有一些财务造假者利用会计法规上面的漏洞来进行违规操作。所以, 若是想要杜绝会计信息失实的现象的话, 我们要不断地改进并且完善相应的会计法规准则。
(二)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在当今社会, 很多企业都存在所有权和控制权不统一的现象, 企业的所有者将权力委托给人, 让他们代为管理, 主导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者需要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 以及相关分析的文件, 董事会就会由此来对管理者进行评估, 绩效考核。这种绩效评价体制有利于激励全公司员工的积极向上的精神, 为公司完成更出色的工作, 促进企业健康全面的发展。但是, 有些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管理者为了能得到更好的回报, 不惜对财务进行造假, 对董事会提供一份完美的答卷。所以, 在公司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时, 要营造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
(三) 加大处罚力度
1. 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追究。
当前很多公司造假的手段就是申请一个挂牌公司, 然后再通过这个公司进行财务的运转, 这是要严厉制止的, 对造假单位及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处以经济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 一定要加大处罚的力度, 使他利用挂牌公司所获得的利润远远不够支付他所付出的代价。
2. 加大对审计机构的处罚力度。
会计师事务所是对公司进行审计, 对公司的各类财务报表进行把关的机构。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成员注册会计师, 其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是能够独立、公平的为公司出具财务审计的报告。进行年终审计时一定要准确、据实。此外, 我国还应该建立全国的电子信用档案。对于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 一定要在他的档案上记录。严重的话, 要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并终身禁止。
(四) 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每个企业都是需要内部控制的, 它的存在就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 保证资产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 也监督了公司内部的运行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内部控制中, 内部审计是最重要的, 它相当于对内部控制已经检查过的进行第二次的检查和第二次的控制。在公司的内部一定要设置专门的审计的部门, 定期的对公司的各个部门进行审查, 尽可能的减小发生违法乱纪的可能性。对于审计部门的人员组成, 一定要选择不相容职务的, 这样才能相互制衡, 不会产生包庇的行为。
(五) 加强会计诚信教育
在各级会计专业的所修课程中, 会计职业道德必须作为重点, 这样才能让大家足够重视会计诚信的重要性。通过学习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 这有利于树立正确的诚信观, 增强道德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那些已经开始工作了的, 再教育是以培训为主, 他们也需要自主学习相关的书籍。
四、结论
本文以庆丰公司为例讨论了会计诚信的现状, 根据公司会计诚信的现状提出了完善会计诚信的法律法规、建立公司绩效评价机制、加大对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加强会计诚信教育的建议, 以期对公司治理以及会计诚信制度完善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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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岳春玲, 刘德培.浅析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J].现代营销, 2016 (11) .
[8]于欢.基于博弈论视角的会计诚信问题研究[D].陕西科技大学, 2013.
关键词:会计诚信 缺失 对策
在时代经济的影响下,会计工作在经济领域中涉及面非常广泛,会计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位不断上升。诚信是一项对市场经济具有约束性的基本行为规范,它包括良好的职业荣誉和道德、高超的专业技能和技术水平以及全面到位的服务和品质。会计诚信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诚信体系具体是指由与会计所有诚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机构、政策保障、市场管理、文化建设以及宣传教育等共同构成的一个科学体系。构建会计诚信体系需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依据,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其中,鼓励和发扬守信的行为,抵制和惩处失信的行为,避免做假账、欺诈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要营造“诚信第一”的会计行业文化宗旨,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前进。
一、会计诚信体系的内涵
会计诚信体系可以从三个方面构建,首先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的会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使会计人员明确守信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会计诚信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其次是以法律法规为根本,通过贯彻相关的法律制度,为相关部门提供理论依据,切实的实行会计诚信信息的搜集、整理、评级及后续的激励约束工作,为会计诚信体系的构建提供保障;最后是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主导,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诚信管理的立法和失信惩治的机制建设,加强诚信行业的管理,以促进会计诚信体系的顺利执行。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一)职业道德缺乏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会计职业道德不反对个人或各经济主体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赚取经济效益,但是严格限制通过损害或侵占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来谋取个人私利。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会计人员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勇于进取、不断创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进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有少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发展的目标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这利益也就是推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首要因素,会计造假能够带给很多人收益,比如企业的领导或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良好”而升官进职,辅助造假的机构能够因为“业务增加”而获得更多的收益等,就是在这些好处和收益的驱使下,才促使越来越多的会计人员作出非诚信的行为。
(二)法律不够健全
近些年,我国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后出台了《会计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不承认,这些法律确实很大程度的遏制了那些造假、欺诈的行为,使跨级信息的质量得到了保证。但是仍避免不了的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的时间要滞后于实践的发展情况,使得法律具备了被动性质;有些法律法规的条文不够细致,不具备可行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者钻法律的空子,接受的惩罚往往低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还有些会计法规政策有待完善,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够严密,容易变通,等等。这些缺陷和漏洞为会计违法行为和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另外,会计道德规范不够健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不健全的法律制度,更是促进了会计造假者的恶劣行为。
(三)处罚力度过小
尽管在《会计法》中明确指出了单位领导者及负责人的相应会计责任,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一定的保证,但总的来看,发生会计虚假信息状况的几率还是较高。在《会计法》中有不少会计行为的标准,但是只是过度地强调了“不得怎样,怎样”,却没有明确的指出如果违背了会怎样,或是列出的惩罚措施力度不够。如果法律中能够具体的陈述出处罚的主体、标准、责任人和标的物等,并由国家政府在指定时限内强制的执行,那样诚信的缺失才会得到改善。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不难发现,造假带来的收益要远远大于造假的代价,因此,助长了各种造假思想和行为的气焰,可见处罚力度过小也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关键因素。
三、改善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营造诚信的社会大氛围
建立诚信社会、诚信经济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诚信的社会从业环境。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使人人意识到诚信的光荣和不诚信的可耻,营造一个诚信者多助、失信者寡助的社会大氛围,使每位会计从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相信,凡是能够理性思考的人在衡量了诚信和失信带给自己的影响后,都会选择能够带来光明的职业前景、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谐的同事关系的诚信行为,而自动的放弃了会让自己晋升无望,甚至可能丢了工作或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信行为。只有人们长期的处于这种“诚信第一”的环境氛围内,诚信教育才不再是一直的说教,而是真真切切的成为人们不二的选择。
(二)完善会计从业的相关法律
为了弥补法律法规的漏洞,改进会计诚信法治的建设,首先应明确会计诚信的具体法律标准,明确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责任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要尽快建立《会计法》实施细则,作为《会计法》的补充和细化,使各项法律条文切实可行,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约束力,促进法律的全面贯彻执行;其次,要明确政府在会计诚信体系构建中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不仅要发挥其对会计诚信行为的激励与促进机制,还要发挥其对会计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罚机制。对那些诚信公正的会计中介组织以及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充分的奖励,对于那些信誉低,参与企业造假、欺诈的会计中介组织和缺乏诚信的企业及个人,要给予严厉的惩处,以优化会计环境;最后,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以及各项政策、规范,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制度的保证,建立会计从业人员信誉档案,详细记录每名注册会计的执业情况、诚信情况以及守法情况,同样是加强奖励和惩罚的力度,从经济和法律两方面进行约束。
(三)加大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
我国政府应该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针对我国的实际发展状况,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造假者的惩罚力度,使其造假的收益远远小于其造假的成本,同时依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首先,对于那些蓄意造假者,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厉的经济惩罚和刑事处罚,不但要让他们承受名财两空的代价,还要让他们去坐牢,让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其次,尽快完善民事赔偿的制度,对造假涉及到的个人和集体,无论是投资公司还是经营公司,无论是会计人员还是律师,只要是使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受害者就可以提出诉讼;最后,及时的推出诚信保险制度,对所有的公司尤其是上市的公司,要求它们为自己购买诚信保险,让市场行为作为诚信的监督者,有效的降低监督成本,而一经发现违背行业规范,不诚实守信的个人或组织,必须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为所有的会计中介组织、企业及个人带来警示。
总之,现在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会计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诚信是会计的生命所在,是会计行为的灵魂所在。面对当前会计职业诚信的逐渐缺失,政府、各企事业单位以及所有的会计人员必须提高重视,要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诚信体系,通过综合的运用法律、行政、文化等手段,营造诚信发展的氛围,改善会计诚信缺失的现状,提高会计行业的信誉,使财经纪律得到保障,这样才能促进整个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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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诚信;失信成本;监管
一、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现状分析
1.会计诚信缺失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些企业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弱化了会计诚信观念,在会计工作中制假造假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质疑,使会计工作陷入了诚信危机。个别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会计工作中未能做到严于律己,基本按照企业单位管理者的意见进行账务处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中,尚未对会计诚信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导致部分企业单位或会计从业人员经常钻法律法规的漏洞,难以有效遏制会计失信现象的发生。如,在《会计法》中对会计失信责任人的区分仅限于原则性规定,而缺乏认定为民事责任的细则条款规定,导致会计诚信建设缺乏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
3.会计诚信监管不到位
我国在会计诚信监管方面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在企业内部管理中,会计人员工作受制于企业管理者的直接干预,经常出现造假会计信息的行为,以迎合管理者的不正当利益诉求;在证监会监管中,证监会对企业财务报表披露的监督审核工作不到位,弱化了监督职能;在注册会计师监督中,由于注册会计师与被委托单位存在着利益关系,从而导致部分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操守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
4.会计失信成本偏低
在会计诚信建设中会计失信成本是重要的约束条件之一。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会计失信成本偏低,当违规行为带来的经济利益超过会计失信所付出的成本时,经营者便会铤而走险,导致会计造假现象频频发生。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追究与处罚较轻,大部分会计失信行为只接受行政处罚,而很少涉及刑事处罚,这就难以起到利用法律武器打击会计失信行为、会计造假现象的效用。
二、加强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建议
1.加快会计行业自律建设
会计诚信建设应从会计行业自律做起,净化会计工作环境,增强会计工作的规范性。一方面,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自律建设,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品德修养,增强会计人员的诚信观念,引导会计人员从思想层面上消除造假会计信息的想法。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会计工作,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会计行业自律,依赖社会各方的力量,创建诚信的社会氛围,并通过会计诚信宣传,增强社会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应加快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修订与完善,为会计诚信建设提供有力的执行依据。国家要逐步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明确会计造假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旦企业发生会计失信情况,必须依据实施细则准确界定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了解会计法律法规,明确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诚信建设中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加大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工作行为的约束力。
3.构建会计诚信监督体系
会计诚信建设要以完善的监督体系作为有力保障,构建起涵盖多层次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地遏制会计失信现象的发生。首先,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监督职能,要求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职业准则,将诚信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及时发现被委托审计单位存在的会计失信行为。其次,加大证监会的监管力度,证监会要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问责,严厉查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后,指导和监督企业单位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企业单位要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置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内部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财务业务审核职能,并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监管体系,杜绝会计造假现象。
4.加强对会计失信的惩治力度
为了有效遏制会计失信现象的发生,我国应提高失信成本,造成违规操作者得不偿失。首先,在会计诚信立法层面,要重新界定经济处罚与刑事处分的行为认定范围,对于会计失信行为较为恶劣的,必须进行严厉的刑事处罚,并强制要求造假者付出高额的造假成本。其次,加大对企业单位的查账力度,从源头处遏制会计失信现象的发生,若在查账中发现造假行为,则要求企业单位在限期内调整账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最后,落实奖惩措施,既要对会计失信的企业单位进行惩治,又要对会计诚信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引导会计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创建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结论
总而言之,会计诚信建设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参与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求企业单位和会计人员强化会计诚信观念,遵纪守法地开展各项会计工作,而且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和有关监管部门加大会计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从而营造良好的会计诚信内外部环境,推动我国会计诚信建设步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⒖嘉南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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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华晨.浅论我国会计诚信问题与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4):74-75.
[3]周子清.浅谈会计诚信文化建设的手段与措施[J].商场现代化,2014(1):41-4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以会计从业人员为例,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我国会计从业人员已经达约1400万人,且仍以每年40万人的速度在不断递增。不过尽管我国目前财务工作人员已经具备相当规模,但其整体素质却令人堪忧。不仅表现在从业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数量较少,而且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养较低,虚报利润做假账者比比皆是。对于财务人员来说,确保会计信息真实,为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提供科学的投资决策依据,应该是其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但在当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中,不少财务人员和上市公司勾结起来,虚报利润,粉饰业绩,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如前几年轰动一时的银广夏案件,近年来上市后业绩快速“变脸”的创业板公司等,不仅令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必须不断加强财务人员道德教育建设,使每个财务从业人员都能确保会计信息不是真。具体来说,当前我国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存在如下问题:
1.当前我国财务人员道德建设存在问题
1.1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作为财务人员,首先要具备的职业道德就是树立起崇高的职业理想暨要坚决捍卫财经纪律,要有高度敬业精神,严谨求实,不做假账。但通过对众多从业人员的观察,笔者发现,许多财务从业人员在平时比较重视专业素养的提升,而对职业素养教育则比较淡漠,认为那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还有的从业者甚至对于自己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都一知半解,认为只要自己按照客户的意愿实施财务行为,就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财务人员和企业客户联合造假之风盛行。
1.2、缺乏对本职工作的热情,缺乏较强的事业心
财务人员由于工作中常常接触到大量的现金,一些财务人员往往会拿经手的现金量和自己微博的工资做对比,从而心理产生较强的落差,导致部分人员对从事的工作感到厌烦,觉得不是自己真实价值的反映,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愿尽心竭力,失去了工作的热情和进取心。更有的工作人员,难以禁得起现金的诱惑,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自己掌握的财务信息,作为交换筹码,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从而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1.3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据统计,当前我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有11.6万人,占比约0.8%,大量的从业人员仍从事传统会计核算工作,占比达41%。探究我国财务工作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偏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当前大多数从业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他们大多满足于现状而缺乏开创性的工作意识,因此工作中常常放松自己的要求,认为只要按部就班地开展业务工作,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就可以了,所以,大都不愿再去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同时,他们对于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较少关注,甚至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因此,难以保障依法办事。
1.4法律制度不健全。
尽管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现有法律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也已经越来越强烈了,但是由于我国法治基础薄弱,在许多领域的法律法规仍不是十分健全。针对财务工作,虽然国家也颁布了一些法规、制度,但是有些法规执行起来相对较难,有些会计政策不是很完善,执行起来可“变通”,很容易有漏洞可钻。还有些法规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显露出了不合时宜的一面,需要根据时代变化进行修订等,如目前关于财务监督,我国就存在着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但由于监督标准的不统一,功能上相互交叉,因此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从而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总之,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财务从业人员往往故意规避法律漏洞,造成财务信息失真。
2.强化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2.1加强从业者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财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与长期以来忽视道德教育有很大关系。因此,一方面应该在学历教育中开设职业道德课,使道德教育贯穿学生财务知识学习的始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会在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考虑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作为获取财务从业资格的一门必考课,并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考核纳入到每个从业者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以强化其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及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以严谨的形象,求实的态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2建设社会诚信工程
根据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急需对社会上的政府单位、企业和个人构建社会诚信档案。通过将每个财务从业者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完善的奖罚体系,促进每个从业者遵纪守法,严格恪守自身道德规范。鉴于当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属空白,因此,可以考虑首先将与社会肌体联系最密切的政府、企业和财务从业人员纳入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为每个从业者建立档案,就可以实现对每个从业者违反诚信及不遵守职业道德记录的查询,从而逐步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意识。
2.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质
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熟悉本行业的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学习与之相关的其他行业的知识。如针对当前财务软件不断研发的现实,要积极学习软件的操作知识;针对当前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出台较多的情况,应积极学习相关的经济法、商业法等内容,将自己的行动完全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之内。
2.4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行政部门应尽快厘清不同部门的监督职责、标准和权限范围,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立法部门应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时代变化特点,制定符合当前实际、便于操作的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当前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体的需要,要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标准体系,以满足企业“走出去”的目的需要。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打击力度,对于恶意造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追究造假者的经济责任,刑事责任,还应担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总之,只有使造假者付出巨大的成本,才能使得从业者在面对造假时,权衡利弊,放弃造假。
(一)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普法”原则,由各机构按照其职能职责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民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促进民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法诉求、依法维权,促进民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对象
全县所有民营企业
二、健全完善法律进民企工作体系
(一)明确工作职责
制定法律进民企工作方案;建立法律进民企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把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制定法律进民企工作规范,健全工作资料台帐;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法律进民企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提议召开法律进民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工作内容、举措
(一)主要工作内容
1、突出宣传宪法和依法治国方略及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部署;
2、大力宣传《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中2015年重点内容;
3、大力宣传《宪法》、新修订颁布的《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县局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各工商所及相关机构要组织、指导、帮助重点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利用网站、宣传栏、内部刊物等载体,开辟依法治企专栏,及时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及诚信守法民企示范创建情况,促进民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民企法治化水平。
2、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县局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各工商所主要负责《宪法》、《公司法》、《商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
3、开展学法守法经验交流。7月,县局及县级有关责任单位组织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学法、守法经验交流会。
4、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9月,县局及县级有关责任单位组队参加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广泛普及涉企法律知识,激发广大民营企业职工学法积极性。
5、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县局及县级有关责任单位组织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参加省工商局组织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申报的民营企业获得省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命名,促进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6、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相关法律进民企工作的基础上,各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和依法治国方略及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部署,营造民营企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机构要加强对法律进民企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区目标,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寺庙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办好单位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政务公开栏、短信、qq群、订阅普法读物等进行法制宣传,配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1.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重点开展《宪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法规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科普宣传周、宣传月深入社区开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责任股室: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利用知识产权周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等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2、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大型超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售卖涉嫌假冒知识产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舆论宣传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依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活动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估价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2-0072-02
一、房地产评估的概念
房地产评估包含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工程质量评估、房地产周围环境评估、房地产投资风险评估、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等。但是目前房地产评估主要指的是针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即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是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二、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和创新过程,通过国家各级房地产的主管部门、各评估机构以及估价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基本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经过注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也逐渐步入正轨,整个评估行业都处在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具体来说,首先,制定了房地产评估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核心地位,完善了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次,基本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并制定了房地产评估的技术规范,通过统一评估程序和技术方法,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第三,房地产评估的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在房地产评估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服务内容局限于房地产交易管理,以防止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隐价瞒价、偷漏税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房地产评估业务已经逐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为银行、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司法、保险、投资等领域提供评估、咨询等各方面服务。
三、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滞后
虽然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础,由《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章组成,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标准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两项行政许可为核心的房地产评估法律体系,对评估机构、估价人员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但仍然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已明确了房地产评估制度的法定地位,但关于房地产评估的专门法律一直是空白。而散落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不能够对评估的规范、规程以及执业道德标准等提供系统和权威的法律依据。这种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的状况,使得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往往畏手畏脚,无法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其评估结果也就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同时这也导致了对房地产中介业务缺乏有效监督的局面。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房地产评估不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由于房地产价值的个别性,使得没有两处房地产的价值是完全相同的,这就使得房地产评估结果的科学性非常倚重估价师的经验和诚信度。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套非常完整和科学的人才培养、准入及晋级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且缺乏对从业人员严格的约束和考核,行业的收费情况较为混乱并存在一定程度准入门槛偏低现象,导致了许多进入该行业的人员并非相关专业出身,学历层次较低,对房地产评估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较低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较差等。同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资格审查往往过于宽松,导致考生做假的现象较为严重。而且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为一次性考试制度,通过后的注册也只有一个级别,不能充分体现估价师水平的高低和资历的深浅,因此也不能激励估价师为提高业务水平和提升执业资格而继续学习和深造。
(三)社会公信力不高
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较好的国家,不仅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行业协会也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但我国由于房地产评估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和规程,同时房地产行业协会缺乏自律,对违纪、违规等行为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导致社会公信力不高。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评估机构容易受到政府或银行等机构的干预、开发商的利诱等影响,或迎合被拆迁人的不合理要求,评估结果与市场价值严重背离,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为了交易双方不合理的避税要求,使得评估结果损害国家利益。
四、对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法律法规
有法可依是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和发展的保证。国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专门的《房地产估价法》。该法应综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各方面规定和要求,完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行业标准,制定和强制推行技术规范和规程,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估价人员要严惩不贷;二是在收费标准方面应做适当调整,对总额小的项目应再细分档次并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否则面广量大的小额估价项目因收费少而导致无人承接,对总额大的项目也应再细分档次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否则容易助长压价竞争和给回扣现象;三是制定房地产评估行业职业道德标准,房地产估价师守则等规定,规范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行为,通过推动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法制建设,实施详细的规章制度,使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加强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为了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业整体水平,一方面应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并设置至少两级房地产估价师。可以参照日本的不动产鉴定师资格三级考试制度以及美国的资深、非资深二级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制度,结合我国的客观实际,实行动态的两级管理体制,即根据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能力强弱、评估实践经验的丰富与否、评估报告的技术含量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的执业等级标准,做到有升有降、动态管理。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房地产估价师队伍的技术水平,促进房地产估价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要从源头控制好房地产估价师的素质。具体措施包括:第一,提高报考的学历要求,至少应该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第二,严格实行注册制度。目前我国的注册制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执行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所以要严格执行注册制度;第三,提高考试的难度,择优录取。如扩大考试相关知识面,实行定量录取等。
(三)全面推进房地产评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房地产评估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十分重要。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普遍存在的各种不诚信行为是社会对估价行业评价较差和信任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尽管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但它具有巨大的社会效应,如果能够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来降低讲诚信者的成本,提高不讲诚信者的成本,使失信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清出行业、绳之以法,就可以达到使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评估机构都能够重视信誉,因而社会对估价行业有较好的评价和较高的信任度,从而才能更好地发展房地产估价业。全面推进房地产评估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首先,要结合房地产评估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行业操作规程,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房地产评估信用档案。目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信用档案体系都已建立并投入使用。二、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信用档案也逐步建立。要通过信用档案来实行诚信预警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等,使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大于收益,以此来督促和引导评估机构和估价师遵守评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营造依法评估、独立评估、公正评估的市场氛围。其次,要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把评估行业培育成学习型行业,不仅要进行多级估价师的升级教育,也要进行同级执业资格的维持教育,打破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不仅要重视业务素质教育,更要重视职业道德教育。除了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外,还应对其进行行业的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在内心深处树立起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的屏障。第三,积极参与对评估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行为的处理,维护行业形象。
一、公司治理效率的内涵
公司治理效率本质上属于制度效率范畴,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存在的最终目标应是解决“两权分离”导致的“问题”,因此治理效率的核心是公司治理解决“问题”的效率,表现为公司应对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等方面的效率,使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履行公司使命,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相对于治理效率而言,治理结构、治理原则以及治理机制等只是实现治理效率的方式。
在我们所注意到的国内文献中,普遍认为,一套有效率的公司治理制度能够使得特定主体的收益最大化以及治理成本最小化。因此,无论从成本、收益还是价值的角度,公司治理效率都可以等同于治理机制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效率究竟是否完全等同于绩效呢?
绩效与公司治理效率之间的确存在紧密联系。不过,前者多指一定经营期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资本运营效益或者经营者业绩,内涵较为广泛;后者作为对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有效性的度量,在对企业一段时期各利益相关方的收益与成本加以量化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理功效的发挥程度以及治理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股东利益至上的角度,只要能够消除各种有碍股东利益的成本、保证股东价值最大化,便是有效的治理机制;而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治理结构与机制的设计则重在对各利益相关者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以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寻求利益均衡。
二、影响我国公司治理效率提高的制度性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1)制度是重要的;(2)制度是可以进行分析的,恰当的制度安排有助于降低复杂系统中的协调成本,限制并可能消除人们之间的冲突。所谓制度,无非是存在某一共同体内,旨在抑制人类交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机会行为,以及众所周知的各种规则。无论是外在制度还是内在制度,其最终目标都是确保人们能作出承诺,并切实履行。这些制度安排有助于人们之间形成相互信任的氛围,培养互利合作的习惯,增加行为可预见性,减少信息搜寻成本和协调成本,并抑制机会主义倾向。
1.外在制度对公司治理的制约作用
公司作为一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体系,它是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的,制度关联和制度互补意味着公司制度是与处于同一环境中的其他外在制度相联系的,其他相关制度必然对公司制度及其运行产生影响,公司也只有在与其他制度体系相互协调中才能显示其特定的制度生命力。
高效公司治理需要的外在制度应该是设计规范、精细,有惩罚性条款,并能被强制执行的正式制度。同时,稳定性的外在制度还必须具有前瞻性,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然而,国内与公司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显存在诸多缺陷,过时的法律法规阻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有序退出,司法体系也不能提供当今全球市场所要求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可预期性。
2.内在制度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在内在制度方面,我国尤其缺乏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密切相关的文化传统,主要表现在:
首先,我国缺乏强制执行和主动遵循的文化传统。可以说强制执行和主动遵循的文化传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精髓之一,是法治精神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具体体现。这种文化传统一方面强调执法者必须强制执行已有正式制度,培育市场主体对规则的信任,即“信誉重于规则”。另一方面,强调市场经济主体对法律法规的主动服从和遵循,从而实现外在制度的内在化,提高法律的执行效率。我国目前无论是司法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强制执行文化,还是民间主体对法律法规的主动遵循文化,无疑都是极其匮乏的。
其次,我国缺少健康的股权文化。健康的股权文化,从大的方面讲是指社会正确看待公司制企业、股市乃至股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小的方面说则主要指公司管理者是否有意识维护股东在公司中的所有者地位,尽职尽责,忠实履行受托责任。
最后,与上面两条密切相关的是,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诚信机制。由于外无强制执行的文化传统,内无健康的股权文化,公司管理者很难有主动服从法律规范的压力和动力,公司治理中必然会出现诚信问题,甚至爆发诚信危机。
综上所述,不难得出公司治理机制既是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经济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强制性外在制度与自发性内在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换言之,公司治理机制就是在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兼并收购法、反垄断法以及公司治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商业惯例、企业文化等内在制度的特点,建章立制,设置权力机关,签订契约,保护在公司设立、运行中做出贡献的各相关经济主体的利益。
三、结论与建议
在制度经济学框架内,追寻着企业制度演变的历史轨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司治理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存在的障碍不扫,我国的公司治理效率就很难改进,在今后改进公司治理效率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关键词】会计;诚信;教育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6-0352-02
1 当前会计诚信存在的问题
1.1 会计工作中,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主要表现为截留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使用虚假发票,编造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私设小金库等,严重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普遍严重。
1.2 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基础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会计核算不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混岗、无证上岗在一些单位存在;无视国家财经法规,没有严格按财务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听凭单位领导指挥。
1.3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任意弄虚作假:主要表现为有些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存在较强主观随意性,不严格按制度处理经济业务,极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1.4 会计监管体系不完善、不完备:主要表现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各不统一,各自为政,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而且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超过成本的利益,一定程度助长了造假的气焰。
2 强化社会会计诚信的途径
2.1 加强对单位领导、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会计诚信教育重点放在职业道德、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等内容,熟悉掌握会计法律和财会知识,这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能够自觉守法、守规,依法办事。目前,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来强化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是一种快速可行办法,建议扩大教育范围,单位主要领导也应参加会计诚信教育,以推进会计诚信化建设。
2.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条款加以修改,增加对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要加强监督部门执法检查建设,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要加大对造假者处罚力度,使得造假者付出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收益,才能有效地制止造假者肆意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2.3 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
(1)单位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分工科学,职责明确,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是治理会计失信的一个重要途径。
(2)重视舆论作用,大力宣扬先进会计人员事迹,充分发挥会计诚信示范作用,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学习、看齐,对失信会计人员,给予适度暴光。
(3)建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是联系单位会计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在市场经济下能起到有些政府部门不能起到的作用,行纪行规能约束某些单位会计不诚信行为,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管理会计人员职能。
3 建立会计诚信体系,全面提高会计诚信度
3.1 物质基础与政策保障层:对于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来讲,加快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可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会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会议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在对会计诚信体系中的不同主体(如企业管理层、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的利益关系调整中,政策应体现平等公正的精神。要加强政策导向力度,遏制会计诚信体系中强势方(企业管理层、会计行为主体)侵害弱势方(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非诚信行为;要确保会计诚信体系中的诚信互动,避免诚信行为因主体间权利义务分配显失公平而蜕变为各方以非诚信手段相互报复的行为。
3.2 法制约束与道德约束:对于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来讲,主要就是要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实现会计工作法制化。要经常进行会计法规的执法工作检查,加强司法介入,惩戒那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责任人、编制假报表的单位负责人等。严格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对屡教不改、错误严重的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从业人员,要根据会计信息失真的性质、危害的程度,依照有关财经法规予以处罚。
会计诚信体系的确立,同样依赖于道德控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道德约束:
(1)多样统一的基础上,确立现阶段全社会会计诚信的道德体系,为会计诚信体系中的相关主体提供具有普遍认同性的道德律令和评判社会行为的共同参照体系;
(2)为会计诚信较高的企业提供讲坛,形成与上述道德律令和参照体系互为表里的社会舆论评价场;
(3)反对偏袒某些特殊群体和特殊人物,坚持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会计诚信是其在工作中的一种职业操守,也是其必须要遵循的一种基础性原则。根据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会计诚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四点。其中首先是会计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职业道德精神,并且要具有足够的职业素养,同时会计人员还要有足够的责任意识和敬业意识;其次,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要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其中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足够的实践操作能力;再者,会计工作人员要对行业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足够的了解,并且对行业的相关从业规范制度有足够的了解,从而在日常工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开展工作;最后,会计从业人员要以较好的服务态度为相关人员提供需要的信息,让会计信息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为企业的决策者提供必要的参考数据。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会计诚信作为企业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对企业的风险控制有很重要的作用,并且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所以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要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坚守会计诚信,从而让企业的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性
近年来我国的大型企业造假事件出现的次数不断增加,这样就导致会计诚信成为国内和国际广泛关注的问题。而根据会计诚信缺失事件的实际影响来看,其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甚至直接导致企业的倒闭。所以,如何有效治理会计诚信缺失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当出现会计诚信缺失的时候,其首先会对我国的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导致经济发展出现混乱。而虚假的会计信息会让很多投资者被蒙蔽,使其在投资的过程中受到泡沫繁荣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同时,会计信息存在虚假性会对企业决策者的决策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决策与企业的实际发展不符,从而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这样不但会让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正常完成,还会是我国的经济市场存在很多潜在风险,政府将不能通过有效的政策对资本市场进行调控和监督,导致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另外,会计诚信缺失的事件被曝光之后,会计行业再社会上的公信力会大幅下降,从而导致行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对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所以,无论是从会计行业自身的发展来看,还是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来看,会计诚信缺失带来的负面影响都极其巨大,并且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将这些负面影响消除。所以,会计诚信缺失的治理是保证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行业正常发展的必要措施。
三、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法律的约束力有限
根据会计诚信缺失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律的约束力有限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细则,并且没有完全包含会计工作的内容,导致会计诚信出现缺失。同时,相关法律中对会计诚信缺失的处罚力度不够,其中主要是对相关企业和会计人员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没有通过行政处罚来打击会计诚信缺失的现象,而且处罚一般以内部处理为主,并没有对处罚进行外部公示,不能让会计诚信缺失的缺失的现象从根本上得到约束。
2.缺乏健全的配套监管机制
在没有健全的配套监管机制的情况下,也会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问题出现。而配套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中一方面是没有独立的会计诚信监管部门,导致会计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而一些地方有相应的监管部门,但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责任意识,导致监管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作用,其主要体现在发现问题的时候没有对其进行及时处理,而是放任其继续发展。另一方面,外部监管机制主要以经济处罚为主,发现问题的时候对涉事企业和会计人员进行经济处罚,但在造假带来的收益超过处罚金额的时候,就会导致造假的会计人员继续造假。
3.片面强调经济效益
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且让我国的经济结构体系逐渐趋于完善。但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中的经济活动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并没有健全的经济体制。所以,一些企业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会因为管理者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而忽视会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范标准,经常出现成本费用受认为影响严重的现象。这样就会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现象出现,并且给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一定的潜在隐患。
4.企业职权分配不合理
在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企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一般是由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来完成,而这些决策者一般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指定和任命,其在企业的管理中拥有绝对的权利。这样就会导致企业中的监理会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不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进行必要的监管。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决策制定就会以上级任务为首要参考条件,并且会根据上级的任务安排对既定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这样就会出现会计诚信缺失的现象。而这样不仅会让企业出现利益虚增的现象,还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5.从业人员自制力较低
在会计行业中,从业人员经常与金钱打交道,所以必须要拥有较强的自制力,这样才能避免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被利益驱使。但是一些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控能力较弱,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时无法拒绝利益的诱惑,从而出现因个人利益而造假的现象。而由于会计从业人员的自制力不足而导致的会计诚信缺失,没有较为完善的预防措施,并且一般不会有相应的预兆,所以在治理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大的困难,只能通过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强化来对其进行处理。
四、企业诚信缺失的治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来看,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力不足和没有配套的监管机制,而在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职权分配不合理的情况下让会计诚信缺失的现象得到助长。而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及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必须要尽快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发展逐渐趋于正常。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发杂,并且会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关会计诚信缺失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并不能满足行业的发展。所以,为了让会计行业的发展逐渐趋于正常,就必须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其中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且制定与会计行业发展相符合的新规范。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之后,还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对出现诚信缺失的企业和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要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从而避免会计人员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出现。对于造假行为十分严重的,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并且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而对于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从业人员,也要取消其从业资格,并且不能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会计行业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管的力度,经常对会计工作的相关数据进行监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具体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得到内部监管,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并且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而且还要讲企业的监管部门独立出来,避免其在开展监管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企业其它部门或管理人员的影响。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管机制,让企业的会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其中需要企业将相关的会计工作进行定期公示,从而让社会能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反映到相关政府部门。
3.合理制定企业发展规划
在企业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会计工作是为企业的决策制定提供基本的参考数据,所以会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企业发展规划的影响。而对于企业的正常发展而言,在制定战略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会计部门提供的真实数据来进行,避免战略发展计划与实际的会计工作出现脱离,这样才能让会计工作不受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影响。另外,企业在战略规划目标过高的情况下,其往往会通过会计造假来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这样能够在短时间内保证企业的发展满足相关要求,但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在企业制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发展规划建立在企业数据信息的全面分析之上,避免引起会计诚信缺失的问题。
(1)调整企业管理结构体系
由于我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最高领导者一般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指定,而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企业的决策制定成为领导者专有的权利,企业的监理会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导致企业的决策制定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必须要对企业的管理结构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其中主要是分化企业领导者的权力,并加强监理会在企业决策制定中的作用。这样就能够在企业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加强监理会对领导者的监管,并且通过监理会的监管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这样既能避免企业的决策被领导者独断,也能避免会计工作受到企业领导者的影响,从而有效避免会计诚信缺失的现象。
(2)规范会计行业的审计制度
在规范会计行业审计制度的时候,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其中一方面是要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会计师注册时的审计工作,强化会计师的个人诚信,从而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外部审计工作,让会计事务所受到的约束更加全面。另外,要根据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完善的会计师诚信档案,对会计师的个人诚信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加强会计师在工作过程中的自律。
(3)加强对会计师的诚信教育
在进行会计师从业培训的时候,要将诚信教育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通过诚信培训来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同时,要在行业从业规范中明确诚信规范要求,通过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督促。另外,在开展会计工作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进行强化,降低其过失性诚信缺失出现的几率,从而全面落实会计诚信教育工作,重塑会计行业的诚信。
交易所处分属于这套法律法规体系中的行政处罚层面,属于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家规”,主要针对违反制度和约定规则的上市公司。
一般来说,只要上了市的企业,对资本市场规则都会比较熟悉,漫长而艰辛的IPO过程,本身就是历经市场风雨、接受规则培训、确立行为理念的过程。企业在分享了资本市场的好处、实现融资的同时,应该承担义务,迎接公众目光的聚焦。信息披露也好、诚信经营也罢,内部制度需要越来越规范,内部控制上需要越来越严格,这是上市公司区别于一般企业的地方。但是,正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现今2000多家上市公司群体中,总有少数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越轨逾线,违反规则。这个时候,交易所作为上市公司大家族的“族长”理所应当站出来,维护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和家族成员的纯洁性,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交易所的处分有其适用的范围,除了公开谴责,最多采取“清理门户”的做法,将屡教不改、诚信俱失的企业退市。当然,如果企业违法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是“家规”来惩处了,而是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中,与证券违法相关的“刑罚”和“诉权”层面的惩罚了。
在去年被处分的44家上市公司中,不少家在深交所上市。深交所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主,或是规模比较小的公司,还有就是上市时间不长的公司。深市公司违规的原因可以细分一下:无知还是无视?也就是说,是无知无识疏忽造成,还是基于巨大的利益动机,自以为了解规则,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抱着侥幸、甚至无法无天的心理抢跑,不当回事、无视法规造成的。从被交易所处分的上市公司群体看,有的可能已经被边缘化了,公司本身专业化程度或人员的熟悉程度是不够的,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可能存在知识层次的欠缺;还有的就是无奈,比如公司已经被ST,或存在其他压力。
无论是企业的声誉、舆论的压力、市值的影响,还是再融资方面的限制,这种“家规”的惩处力度总体来讲还是有相应影响力的。而对交易所的惩处也要辩证地看:惩处不是目的,交易所还是以挽救和教育为主,以培养规范意识;而对部分违纪的上市公司来说,在不知不觉越了黄线后,交易所的处分其实是一个事先预警,可以避免犯更严重的错。
交易所作为监管部门之一,不是执法机关,只能以怀柔的政策,对遵章守纪的好企业在利益机制上进行更多的诱导;同时,可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上市公司高管都了解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而不仅仅是董事长或董秘的事情,借助广泛宣传“家规”,让上市公司避免涉步“雷区”。
一、总体目标
结合烟草行业特点和单位工作实际,通过深化“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基层、进乡村、进社区、进客户”活动,努力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开展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机关、进基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宪法的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客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卷烟打假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零售客户诚信经营意识教育,营造有利于烟草专卖执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规范有序放心消费的卷烟市场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化“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法规科要对照年度法规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到日常学习中;建立完善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三个依法”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将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今年行业组织的商业企业营销和物流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统一培训考试相结合,在企业内部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切实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和知识水平。
责任分工:法规科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含专卖监督管理科、内管派驻办、卷烟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二)深化“进机关”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机关法制讲座。
要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通过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进一步强化机关人员对宪法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不断完善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有考核。
责任分工:法规科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深化“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基层法律培训。
各县级烟草专卖局、烟草综合管理部兼职法规员要充分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基层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客户经理、稽查员等一线员工对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从而更好地对客户进行宣传和讲解,为客户开展日常简单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培训,进一步规范专卖人员执法行为,树立烟草良好社会形象。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四)深化“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乡村普法宣传。
在农网客户比较密集的乡村组织一场乡村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在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公示举报电话,帮助农网客户了解烟草专卖制度及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农网客户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乡村营造出更加规范有序的卷烟消费环境。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五)深化“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社区法律咨询。
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要建立流动社区法律服务咨询平台,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利用社区橱窗、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并通过“12.4”等活动日的集中宣传教育,定期在社区开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烟草法制观念,营造出有利于烟草专卖执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六)深化“进客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客户普法培训。
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要利用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按需求、有针对地对客户进行一次普法培训,切实加强零售客户诚信经营意识教育。要通过客户经理、稽查员等一线员工的日常宣贯,进一步强化客户对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政策的了解,一方面争取客户对烟草专卖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另一方面切实营造规范有序、放心消费的卷烟市场环境。
责任分工:各县级局、烟草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法律六进”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6月中上旬)。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将“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月度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安排。
2011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按照我局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奋发进取、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股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案件191起,其中工伤案件50起,有2起提起行政复议,1起提起行政诉讼;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8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拖欠金额达1482.73万元,追回1404.2万元;但经调查核实,大部分为工程款;受理劳资纠纷3件,都得以解决;共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200余份;本年度完成劳动用工年检155户;劳动用工备案企业95户,劳动用工备案5200余人;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000余人,其中新签5200余人,续签2800余人;要求13户建筑业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共计收取258万余元,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在一年来未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收取的工资保障金未动用发放过。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和专项检查。
日常巡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对35个乡镇进行两次日常巡查及四次专项检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给予关注。巡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劳资纠纷,但根据调查以排除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二)提高对投诉案件的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监察大队根据本县近一年来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强、投诉增多等情况,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们要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二)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先后颁布“一法一条例”以及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督手段。由于建筑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晚且步履维艰,对此项工作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下一步工作要结合本县具体实际,协调各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加大力度督促建筑业企业及时足额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五)继续完善专案专管,专门负责的制度。为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实施专案专管,专门负责制度,以简化复杂程序,及时为农民工解决问题为重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向前稳步发展。
四、2012年度具体工作安排
为使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的基础上。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2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化、细化,督促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省厅和地区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深入各乡镇和相关企业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棚架现象发生;
四是明确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禁止使用童工等是2011年下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点,要组织更强的监察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