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2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企业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转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对于税收征纳双方而言,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方双赢的局面。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实行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高,对于国家而言,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自实行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生产经营的方法,有效提升内部生产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过实行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生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入规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一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人员通常有着很高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较快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当然税务机关也应给予企业充分信任,与企业间构建起有效税收信息与沟通渠道,与企业的关系要协调好,这样才有利于更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一是设置增值税筹划,在这个过程中要确认好所选择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通常来讲,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二是企业购进阶段的增值税筹划。这一时期主要考虑购货对象与购货时间。在选择购货时间时要对买方与卖方市场加以考虑,而在选择购货对象时,因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规模纳税人中实行,并且有着极大的选择难度,在购货环节中,一般纳税人的购货途径是同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三是销售过程中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必须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妥善处理混合、兼营两种销售行为的关系,代销、折扣是两种最基本的销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销售为例,某商城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选择了两种不同的促销方法:方案一:购满600元返100元现金。方案二:八折优惠,扣除折扣后销售额为500元。假设该商品成本为200元,问应该采取哪种销售方案?方案一:增值税=600÷(1+17%)×17%-200×17%=53.18(元)方案二:增值税=500÷(1+17%)×17%-200×17%=38.64(元)故而要选择方案二,同时在设计税收筹划时要对方案二加以考虑。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保持适度的灵活
由于企业处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再加上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主客观条件在不断变化中,这便要求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尽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国家税收制度、税法、有关政策的变化,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定期更新筹划内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风险,确保达到税务筹划目标。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如果无法实现税务筹划的目标,税务筹划便不会有利可图,这样的决策也是不科学的。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及时改变经营决策,防止增值税税务筹划经营风险的产生。
五、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1.经济环境
税收筹划在开展前,企业筹划者能够知道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何处开展的,是在高新技术区、还是沿海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西部开发区。企业在某地区进行投资时,主要对当地基础设施、劳动力价值、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条件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同时也要对各地区税制的不同进行考虑。对于不同行业领域而言,税收征收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筹划者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以不同的要求、行业以及政策等为筹划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经济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法律环境
一、转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对于税收征纳双方而言,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方双赢的局面。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实行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高,对于国家而言,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自实行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生产经营的方法,有效提升内部生产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过实行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生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入规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一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人员通常有着很高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较快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当然税务机关也应给予企业充分信任,与企业间构建起有效税收信息与沟通渠道,与企业的关系要协调好,这样才有利于更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创新设计
一是设置增值税筹划,在这个过程中要确认好所选择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通常来讲,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二是企业购进阶段的增值税筹划。这一时期主要考虑购货对象与购货时间。在选择购货时间时要对买方与卖方市场加以考虑,而在选择购货对象时,因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规模纳税人中实行,并且有着极大的选择难度,在购货环节中,一般纳税人的购货途径是同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三是销售过程中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必须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妥善处理混合、兼营两种销售行为的关系,代销、折扣是两种最基本的销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销售为例,某商城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选择了两种不同的促销方法:
方案一:购满600元返100元现金。
方案二:八折优惠,扣除折扣后销售额为500元。
假设该商品成本为200元,问应该采取哪种销售方案?
方案一:增值税=600÷(1+17%)×17%-200×17%=53.18(元)
方案二:增值税=500÷(1+17%)×17%-200×17%=38.64(元)
故而要选择方案二,同时在设计税收筹划时要对方案二加以考虑。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保持适度的灵活
由于企业处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再加上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主客观条件在不断变化中,这便要求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尽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国家税收制度、税法、有关政策的变化,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定期更新筹划内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风险,确保达到税务筹划目标。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如果无法实现税务筹划的目标,税务筹划便不会有利可图,这样的决策也是不科学的。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及时改变经营决策,防止增值税税务筹划经营风险的产生。
五、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1.经济环境
税收筹划在开展前,企业筹划者能够知道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何处开展的,是在高新技术区、还是沿海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西部开发区。企业在某地区进行投资时,主要对当地基础设施、劳动力价值、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条件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同时也要对各地区税制的不同进行考虑。对于不同行业领域而言,税收征收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筹划者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以不同的要求、行业以及政策等为筹划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经济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法律环境
关键词:纳税范围 合理定价 利息支出
准确界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十分重要。判断属于土地增值税税征税范围的标准有三:一是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二是土地增值税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行为征税;三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是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税法规定的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交税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税率高、税负重,因此企业应重视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技巧
(一)销售价格定价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在增值额略高于扣除项目金额的20%那个点,边际税率就会突增,就会造成增加的收入小于增加的土地增值税
案例1: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为X,营业税金5.5%X(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附加3%)除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外的扣除项目金额为2,000万元;此时,该公司所有可以扣除项目的总金额为:2,000+5%X(1+7%+3%)=2,000+5.5%X,解得X=1.2×(2 000+5.5%X)=2,581万元;如果该公司希望享受税收优惠,那么该公司的销售价格最高应在2,581万元以内,不需交纳土地增值税,此时扣除项目金额总和为2,142万元,获利439万元。
假设销售价格增加了Y,此时房产的新销售价格为X+Y,相应的允许扣除项目总金额增加了5.5%Y,此时,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2,142+5.5%Y;增值额=2,581+Y-(2142+5.5%Y)=94.5%Y+439.应纳土地增值税额=30%×(94.5%Y+439)=0.28Y+132. 若公司希望提高售价来取得更大的收益,必须满足Y>0.28Y+132,即Y>183;也就是说,其销售价格就必须高于2,764万元(2581+183)以弥补税负上涨带来的负担。
(二)代收费用的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规,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并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向购买者收取的,相应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虽然这两种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增值额相同,但在代收费用并入房价时,仍有节税意义。虽然代收费用计入房价中,增值额并未减少,但扣除项目却增加了,在同样增值额的情况下,使得增值率变小。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不动产时,经常要代其他部门收取一些费用,如城建配套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案例2: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商品房,售价4,000万元,并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售房时代收了500万元的各项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附加3%)为220万元,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
(1)如果公司将代收费用单独向购买方收取,则允许扣除的金额为1,000+220+1,000×20%=1,420万元
增值额=4,000-1,420=2,580万元
增值率=2,580/1,420=182%
增值税=2,580×50%-1,420×15%=1,077万元
(2)如果公司将代收费用并入房价向购买者一并收取,则允许扣除的金额为=1,000+500+220+1,000×20%=1,920万元
增值额=4,000+500-1,920=2,580万元
增值率=2,580/1,920=134%
增值税=2,580×50%-1,920×15%=1,002万元
显然,该公司将代收费用并入房价一并收取,可以使公司少缴土地增值税75万元。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增值额、增值率、速算扣除系数一样的情况下,扣除项目越大,土地增值税税额就越小,就会给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节税效益。
当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增值率未超过50%的情况下,由于适用的速算扣除系数是零,所以无论代收费用是否并入房价,纳税人的税负都是一样的。
(三)利息支出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会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必然会发生借款利息的支出。根据《细则》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有两种不同的列支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即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5%以内。
一、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概述
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而具技术性的工程。相应地,土地增值税就是指对那些获得增值收入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合理征收的税种之一。它主要包括了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有偿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还有其它的依附物的产权这些方面。很显然,房地产企业和土地增值税之间有着不可割舍的联系。根据房地产的不同种类,土地增值税将会对它进行差别税收策略。同时,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是它财务管理活动中至关重要的方面。简单来说,土地增值税筹划就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予以设计的一种合理的税收方案。相关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不仅可以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压力得以减小,还能使企业的纳税风险降到最小化。更重要的是,它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更好的经营环境,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更具优势,立于不败之地。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策略
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来说,对应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换句话说,在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收筹划是开发企业前行路上一块重要的基石。相应地,想要使土地增值税收筹划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就需要采用有效的措施对它进行完善。显而易见,这也是当下迫在眉睫的事情。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土地增值税税收有着自己科学的筹划方法。具体来说,它主要包含了这几个方面。比如,对收入进行分散筹划的方法;以利息为基础的支出筹划方法;“临界点”的筹划办法。因此,本文作者从实际出发,对其中一些有效策略予以了探讨。
1.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以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优惠政策为基础给与筹划
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方面,主要指的是“起征点”政策。为了使优惠政策更具其保障性,国家还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条例。它就是针对相关纳税人对那些一般而具有标准性的住房予以建设,并对它进行出售。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增值额在对应扣除项目费用20%之下,企业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对于这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对一些方面引起注意。比如,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在建设一般标准的住房,还在对其它房地产进行开发,需要对其中的增值额予以恰当地分开计算。在这个过程,对于那些没法分开计算或者无法准确进行区分的增值额,建设的一般标准住房时没有权利对这个优惠政策进行享受。
2.在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可以对相应的经营收入进行分散筹划
一般情况下,这种策略就是在房地产中,把那些能够分开予以独立解决的方面从中分割出来。比如,关于住房内部的装修。对于这方面,可以把它作为其中独立的部分,对它进行恰当的核算,就可以以两次出售房地产为媒介,对它进行纳税方面的筹划。这样也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少税收负担。
3、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可以借助利息费用来进行科学的筹划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一直在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方面,规范国家参与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增加国家财政方面,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提高国有土地利用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见于部分大中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问题,2010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再次提到了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性,通知中指出:”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为配合国务院对房地产的调控,央行于2010年5月2日宣布,至10日起各大金融机构上调存款类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此表明了,国家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向常态回归的决心。从宏观政策面来看,这无疑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是很不利的。然而,房价过高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房地产行业的税负很重。在房地产应征的各项税费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是依据商品房销售收入为缴纳依据,然而土地增值税则不然,它是以地产项目增值额的高低实行四级差别累进税率来征的,最高税率可高达为增值额的60%。因此,如何有效的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是房地产行业每一个财务人员应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特征
1.土地增值税定义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实行差别税收待遇,按商品房销售增值额的高低实行差别累进税率,增值率高,税率高,多征税;增值率低,税率低,少征税。
2.土地增值税征、缴管理
纳税人应在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前按照项目所实现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及税务部门所规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先预缴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结算、且完成销售再做整个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但对于某些房地产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财务核算管理混乱、成本原始凭证不齐全、销售收入依据不完整、费用开支不合理,无法确定销售收入和扣除项目具体金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对其采用核定征收。
3.土地增值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额=转让商品房销售收入-(建造成本-已计入开发成本的借款利息)*1.3-与转让商品房销售收入有关的税、费;或还可表述为:土地增值额=转让商品房销售收入-1.25*不含息建造成本-实际支付的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贷款利息-与转让商品房销售收入有关的税、费
计算土地增值额中所扣除的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房屋主体建筑的各项建造成本、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支出、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
4.土地增值税额计算方法
先计算出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然后再根据两者之比的比率按下列具体公式计算:
(1)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
(2)50%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100%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分别为二、三、四级的速算扣除系数。
5.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征。
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超过上述标准的20%。
(2)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房地产项目)作价入股,转让到被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对于合作建房中,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共同合作建造,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回收的房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
1.借款利息的筹划
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资金60%以上来源于各种途径的借款,然而,借款利息采用不同方法扣除所计算出来的土地增值税是不尽相同的。通常,在房地产项目建筑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资本化计入相关开发成本。但实际工作中在做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时,大多会将已经资本化的利息调出作为费用简化处理。当然实操中,并不用通过具体的账务处理将已资本化的利息调至财务费用中去,而只是在计算增值额时把已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剔除即可。故此,税法规定:A、纳税人能够提供银行贷款利息原始凭证的,并且能够正确划分所转让房地产项目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利息,则: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实际支付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项目开发成本)*5%。B、纳税人不能够提供银行贷款利息原始凭证的,或不能正确划分所转让房地产项目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利息,则:可扣减的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项目开发成本)*10%。
这无疑给纳税人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空间:如果房地产项目开发主要资金流来源于银行筹资借款,借款利息能够提供银行机构出具的利息证明,利息费用较高,且高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应付金额”和”项目开发成本之和”的5%,则应尽可能提供银行机构的利息证明,并按项目分摊贷款利息,以求能按实扣减利息,从而降低税负;反之,项目开发筹资虽多,但所能提供的银行借款利息证明金额,低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应付金额”和”项目开发成本之和”的5%,则可不计算应资本化的利息或不提供银行机构的利息证明,从而达到合理避税 ,以求项目利润最大化。
2.合理提高能成本化的管理费用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可以通过企业管理的人事编制的调整而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税。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30人,每年开支的管理费用约为300万。其中,25人参于了项目开发管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将这25名工作人员的人事编制调整到项目部,以求加强项目开发进程管理,如此一来增大了项目成本费用支出约计250万元,这样,一年则可能增大可扣减成本费用:250万元*1.3=325万元(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银行贷款利息证明的)。
3.地下车库的合理策划
商业地产的高层项目通常都会建造地下一层、二层为地下车库,根据车库性质大致分为三类:有产权车库、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无产权的车库。很多开发企业为了促进销售额,通常希望建有产权车库,但实际上从税收来说,他们是大大的失策了。
如果所开发项目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所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建议利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以求合理避税。我们可以委托物业公司和车主签订《车位使用协议(合同)》,车主取得若干年的“车位使用权”,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维护管理费”,弥补物业收费不足,缴纳营业税。而对于人防工程的建造成本可以再分配入房屋主体的建造总成本,这样又可合理增大总成本金额,为将来核算土地增值税奠定基础数据。
如果开发企业想尽快资金回笼,实现车库销售,也可建造无产权的车库。无产权的车库如何核算处理,会计制度、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开发企业可以将其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对象――车库进行核算处理,建成之后,可转做“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可以出租。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转让若干年的使用权,对具有明确租赁年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论租赁年限为多少年,均不能将该租赁行为认定为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仍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及按租赁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且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出售固定资产与开发产品的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待售开发产品先转为固定资产出租,租赁3年后再出售,也可规避土地增值税。但是租赁期所得租金应确认收入,出售时按销售企业不动产处理。在整个租赁期间不仅应确认固定资产的租赁收入,还应该每月提取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计入租赁成本。出售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固定资产处置时,应交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5.合理利用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普通标准商品房实现销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低于20%,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能否免税,决定因素在于增值率(若增值率
6.精装商品房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精装修的商品房,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适度加大建造成本的同时,也可一方面提升商品房销售价格收回装修成本。精装商品房装修成本项目的增加,从某种意义上给了房产开发企业在开发成本上很大的可操作空间。例如,增大扣除项目中某次成本可扣金额等,都可合理降低增值率,实现避税。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调控一系列宏观政策的出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地产各项税收政策的逐步细化,如何合理避税成为每一个房地产行业财务管理人员理应认真思索的问题。要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除了需要每一个财务工作者熟悉房产企业的运营流程,更重要的是能熟悉房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相关税收法规。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合理利用税收筹划的方式,在核算每一笔会计分录时,都要考虑到今后的纳税效果,在正确核算的大前提下力求最大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炳荣,李开永.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J]. 会计师. 2011(03).
[2]王艳东. 浅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J]. 企业研究, 2012(22).
[3]蒋志刚. 浅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方式[J]. 现代经济信息,2011(20).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 税收筹划 问题 思考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也是我国企业经营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我国对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一直都重点关注,针对税收负担问题、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增值税的纳税成本问题、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有利于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现状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它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偷税、漏税,而且也有一定的差距,税收筹划是国家制定的一项合法政策,本身就不具有违法性质。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税收筹划这四个字已经开始应用到相关的领域,例如:股份制企业,就把税收筹划实施在市场规范中,切实做到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避免企业逃税等行为的发生,促进了企业税收的合法化。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处理方式,与税收法规定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它并不影响税法的地位,也不削弱税收的各项职能。企业税收筹划是在不违背我国税收的相关政策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一种税收活动。与发达国家相对,我国的企业税收筹划还很滞后,发展较为迟缓,税务工作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目前,它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筹划策略,与此同时,企业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投资的风险,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经济效益,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为此,企业税收筹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二、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种类
(一)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针对于生产的货物或采购原材料,燃料等进行收取费用,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在缴纳生产型增值税,其固定资产,在当前的生产型增值税的项目中,销售成本的平衡增值税,必须对固定资产金额收取相应的费用。法定的价值增值是相等的工资,租金,利息,利润等,生产型增值税的内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生产总值,相当于生产型增值税。由于生产的增值税的不合理性,导致固定资产的价格税收不合理,无法避免双重征税增值税,这严重影响着增值税固定资产折旧问题,行业税收不公平,不利于出口优化产业结构,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遏制投资需求。一般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以限制投资或政府税收收入规模。
(二)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除了外包项目成本所产生的消费型增值税以外,也包括生产和经营中所产生的增值税,它主要表现在购买固定资产所带来的增值税,在现行的增值税中必须扣除固定免税的部分。针对于固定资本消费的计算,在原有的生产销售的基础上,扣除所产生的税金,就是增值税必须缴纳的数额。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内部固定资产税的一部分实际商品销售市场,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不包括生产费用,仅限于目前的生产和销售的所有消费品,基于所谓的消费方式增值税,一旦购买的固定资产,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将减少政府购置固定资产。目前我国的税收收入,不仅仅利于刺激消费,更有利于刺激投资。生产增值税,完善消费型增值税,易于操作和管理,所以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三、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
(一)税收负担问题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之一是税收负担问题。针对于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履行的税务义务以及相应的经济指标,承担的财政负担应该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税收负担,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社会产品的分配,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合理处理其税收负担问题。税收负担往往表现在一定时期,从不同的角度上,可以分为微观的负担、宏观的负担,名义税率负担、直接税收负担、间接税收负担等多种。从国家宏观的角度,以满足社会和公共物品的需求,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税收负担。微观的负担,用来衡量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反应在一定时间内的税收变化。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之二是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税基的宽窄不仅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大小的关键因素,而且也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虽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涵盖了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却没有像国外规范的增值税制度一样,将与货物相关联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等劳务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是通过另行征收营业税的方式来纳税。但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并不是单一的从事增值税规定的项目,而是按照经营活动需要来兼营或者混合经营不同税种或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这就为企业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增值税税收筹划,一直都制约着我国税收的发展,为此必须进行深度思考,国家征收的增值税既有利于刺激企业的生产,又有利于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
(三)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之三是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我国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表现非常明显,特别是企业实际筹划管理中,税收筹划人员素质不高,技术以及综合筹划税收方面能力有限,这些往往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最近几年,各大高校开始把税收筹划作为一门必须课程,加强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但是据说课程的开设效果并不理想,不能够满足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一直都是最为痛疼的大事,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有需求方面的制约因素,与人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财务经理、市场经理等职位相比,“税务经理”这一字眼恐怕很难在企业的人才需求中出现,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税收筹划这一事物尚且陌生,聘用筹划人才的重要性也尚未被充分认识。
(四)增值税的纳税成本问题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之四是增值税的纳税成本问题。增值税纳税人承担增值税负担,而且还承担了增值税的成本。税收成本税收成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税法规定的费用。在纳税过程中的成本,增值税成本其性质可分为临时成本和当前成本的初始投资成本。增值税纳税人的初始投资成本针对于增值税制度的大规模变化的一次性成本。在融资币种和合同结算币种进行合理设定后仍有可能在外汇敞口,不能充分规避汇率风险,还需采取合理结算方式,同时可配合使用一些贸易融资产品。采用预付货款、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赊销等结算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资金流出的时点,从而防范部分汇率风险。另外,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层出不穷,例如:出口保理、福费廷、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等。灵活配合使用这些产品,能够对冲部分汇率风险,解决好增值税的纳税成本问题。
(五)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之五是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企业必须合理把握税收筹划的内涵,应该以减少纳税义务为目的,税收筹划具有合理性,它不仅仅可以减少企业避税现象,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也为国家增加税收。但是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的把握税收的含义,税务机关只是一味的试图修正其法律,来填补税收筹划的漏洞,而且混用税收筹划的情况已经不胜枚举,针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经营活动必须纳税,相反是不合法。这就恰恰错误理解了税收筹划的内涵,纳税人以为避税方法、技巧和案例等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如果真是如此,它会为社会带来多大的反面影响,制约着社会的进步。因此必须加强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为国家税收提供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企业面临着主要的问题之一,国家必须加强对其的重视,税收是我国经济的命脉,它主要的形式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本文就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进行思考,必须了解企业增值税的种类: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等主要两种,同时也对其思考问题进行重点阐述,促进我国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制度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蒋艳珠,汪玉.销售退回中增值税对所得税影响的处理[J].财会信息,2005,(02)
[2]李曼.关于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的思考[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7(4)
[3]兰相洁.增值税全面转型的经济效应探析[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9,(03)
【关键词】税收临界点;当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解决方法及措施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和个人单位并针对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增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房地产企业主要从事着对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工作。这其中,土地增值税影响着税后利润。在提高盈利能力和降低房地产企业成本上,应该有效的筹划土地增值税和进行合理的避税。本文主要来阐释几种主要土地增值税筹划方式及其有效性。
我们应该了解纳税筹划的原则,这样才能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1)事先筹划:就是说税务筹划必须在纳税前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规划与相应的控制下来协调进行。(2)遵纪守法:此条规定明确了纳税人对国家纳税的义务及其立法精神的宗旨。要求其必须按照合法的节税方式来促进企业的发展。(3)经济且有效: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进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和讨论”然后对当前的经济情况有所掌握。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不能单单只注重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节税从而导致忽略了筹划方案而引发的多余费用的支出。
1.以临界点税率为基础筹划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六条规定的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随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所需的成本和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金、财政部所规定的其他的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其中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部分,其中税率为40%、增值而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并出售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被国家依法收回和征用的房地产。
首先在房地产立项时对房地产开发的产品进行测定。如果设定的开发产品为住宅,在规划时尽量将产品开发为普通住宅,以满足普通标准住宅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1号)强调:“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即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②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③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即在项目立项时1、控制建筑的容积率在1.0以上,2、户型设计时,将面积控制在普通标准住宅的面积标准内。
其次,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适当减少销售的收入或对可扣除项目金额进行一定比例的增加,从而将增值税率控制在20%以下并达到减免增值税的目的。因为以上筹划方式都是通过调整临界税率在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叫做关于临界税率的增值税筹划。其方法主要分为两类:房地产企业利用控制自身的房地产价格来进行增值税的筹划;房地产企业通过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进行增值税的筹划。
利用对房地产价格的控制权对企业增值税进行筹划的方法主要分为两点:降低房地产价格并将增值税调整在20%;通过降低房地产价格把增值税从高税率等级降为低税率等级以减少增值税。
1.1减免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总成本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房地产企业将增值率控制在20%这个临界点上,就可以有效的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
1.2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此类税收筹划主要分为三种形式:通过对房地产价格的控制并将增值税率从40%降到30%;将增值税率从50%调到40%或30%;将增值税从60%调到50%、40%或者30%。减少增值税的效果不如减免增值税的筹划方式效果好。
2.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的税收筹划
土地的增值是以增值额度和扣除项目金额的增值率大小进行征收工作,增值率越大,增值税越高,下面举例说明:
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项目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花费金额200万元,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400万元。如果企业产生的利息费用,能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担,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则是: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200+400)×5%=利息费用+30万元,如果企业利息无法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或无法提供金融证明,则是:房地产开发费用=(200+400)×10%=60万元,这样的结果比预算高出30万元。
(1)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测算,选择对自身清算有利的计算方式,来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如上例若实际发生的大于房地产开发成本的5%以上的采用利息加费用扣除的方法,若实际发生的利息低于房地产开发成本的5%时,房地产开发费用就采用房地产开发成本乘以10%的比例的方式。
(2)房地产企业也可通过提高房屋的品质及性能的方式,增加房屋的成本,达到增加扣除额金额降低增值率目的。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国家应该加速完善税务筹划的立法工作:企业要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就应该有完善的税法来进行制约和管理。从我国税收立法现状来看,应该尽快解决以下问题:健全税收一般性规范,做到减少税法漏洞和杜绝企业避税行为;改革征管体制;税收立法的透明、简明、和可操作性。
2)增强企业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企业纳税人自身的纳税意识要有一定的提高,这样才能成功做到合理的税务筹划和节约税金指出的目的。在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只有总体收益最大的方案才是最优的也是最有效的。
3)企业着力培养专业的税务筹划人员:筹划人员应该具备法律、税收、财务会计、统计、金融、数学等方面的知识,还应该具备严密的思维逻辑和精密的统筹谋划的能力。
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最大的税种之一。所以,对房地产企业来讲,进行合理的土地增值税筹划至关重要。本文对纳税筹划原则及筹划方式都进行了有力讲解,通过相关条例对通过改变房屋销售价格和提高可扣除项目金额进行税收筹划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和研究。 [科]
【参考文献】
[1]杨勇.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策划三法[J].审计与理财,2008,7:24-25.
一、相关假设
设经营企业当期购进原材料不含税价格为A,增值税进项税率为T1,当期全部的不含税的销售额为B(其中应税销售额为B1,免税销售额为B2),增值税销项税率为T2,城市建设维护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所得税税率为25%。分开核算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的,税收征管机关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免税产品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分摊;不分开核算的,按全部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二、推导分析
第一,公式推导。当经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分别计算其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和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后净现金流量。
享受税收优惠时:销项税额=B1×T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A×T1×B2/B;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A×T1-A×T1× B2/B= A×T1× B1/B;当期应纳税额= B1×T2- A×T1× B1/B;税后现金净流量M1=现金流入-现金流出=[B1×(1+T2)+B2-A×(1+T1)-(B1×T2-A×T1×B1/B)-(B1×T2-A×T1×B1/B)×(7%+3%)]×(1-25%)=0.75(B-A-T1×A+0.1T1×A×B1/B-0.1T2×B1+T1×A×B1/B)。
不享受税收优惠时:销项税额=B×T2;进项税额=A×T1;当期应纳税额= B×T2- A×T1;税后净现金流量M2=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B×(1+T2)- A×(1+T1)-(B×T2- A×T1)-(B×T2- A×T1)×(7%+3%)-[B-A-(B×T2- A×T1)×(7%+3%)]×25%=0.75(B-A-0.1T2×B+0.1T1×A)。
当经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是否享受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都对其当期应纳税额和税后净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第二,结论分析。当B1×T2- A×T1× B1/B<B×T2- A×T1时,即享受税收优惠的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比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当期应按增值税额小,有B/A>T1/T2。
当M1-M2>0时,即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税后净现金流量大于不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税后净现金流量,有B/A>11T1/T2。
由上述分析可知:当B/A>11T1/T2时,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时,既可以减少当期应纳税额,又可以增加当期税后净现金流量,企业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当T1/T2<B/A<11T1/T2时,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当期应纳税额比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少,但是税后净现金流量也比不享受税收优惠时的少,企业虽然获得了当期少交增值税的优惠,同时也付出了税后净现金流量减少的代价;当B/A<T1/T2时,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当期应交增值税比不享受税收优惠时更高,相应的税后净现金流量比不享受税收优惠时更小。
如表1所示,因为在实务中一般有B/A>1,所以:
当T1/T2≤1时,即情况①、②、④、⑤、⑥时,B/A恒大于T1/T2,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比不享受税收优惠给企业带来当期应纳税额减少的好处。此时:B/A<11T1/T2时,与不享受税收优惠相比,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后净现金流量变小;B/A>11T1/T2时,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后净现金流量大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后净现金流量。税收优惠给经营企业带来应纳税额减少和税后净现金流量增加的双重好处。
当T1/T2>1即情况③时:B/A<1.31时,享受税收优惠的当期应纳税额大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应纳税额,税后净现金流量也较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小。此时,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企业是“陷阱”;1.31<B/A<14.41时,享受税收优惠较不享受税收优惠,当期应纳税额减少,同时税后净现金流量也减少;B/A>14.41,享受税收优惠会给经营企业带来当期应纳税额减少和税后净现金流量增加的双重好处。
由上述分析可知:当T1/T2≤1,B/A<11T1/T2时,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只给企业带来了当期应纳税额的减少,而税后净现金流量也变少了,这是因为销售收入与购货成本差额的变化大于应纳税额变化的速度;当经营企业的销项税率为13%,进项税率为17%时,并且销售额和购货成本之比小于1.31的时候,企业没有享受增值税减免带来的优惠。原因在于经营企业享受了两种增值税税收优惠: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和13%的低税率。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减少本期销项税额,同时减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的低税率也减少了本期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同时减小,并且进项税额减小的速度比销项税额减小的速度快,就会产生享受优惠的应纳税额比不享受优惠的应纳税额大;此外,是否享受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会导致一般纳税人的当期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同,当期的应交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也就不同,当1.31<B/A<14.41时,虽然当期应纳税额有所减少,但是税后净现金流量增加。企业不应盲目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并不一定给企业带来收益,良好的税务筹划可避免陷入税收优惠陷阱。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
关键词:税收筹划 增值税 增值税筹划
1.增值税税收筹划概述
1.1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1.2.1 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
增值税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销售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的依赖程度很高,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本行业、本产品的涉及到的特殊税收政策,统筹考虑各税收筹划方案,从整体上考虑其对企业的影响。因此,要真正做好企业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客观上要求企业统筹考虑从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始阶段到最后的利润分配阶段的所有领域。通过规范的企业财务核算制度为纳税筹划提供准确、真实的基础资料,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协调和规划,提高税收筹划的整体性。
1.2.2 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通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可以降低增值税的纳税基础,从而降低企业当期应缴纳增值税以及相关税种(例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绝对缴纳数额,增加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此外,通过增值税税收筹划还可以均衡各期的应纳增值税额或者递延增值税的缴纳时间,递延税款节约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增加企业的价值。
1.2 增值税及其特征
1.1.1 增值税的含义
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其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种类的增值税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适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按照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金额 = 当前销项税额 - 当前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当前的应纳税额,其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当期的销售额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金额 = 当期销售额 *增值税征收率
1.1.2 增值税的特征
(1)征收范围广
我国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涉及到在我国从事生产经营的所有企业,适用范围广泛,从单个企业来看,增值税征收涉及到企业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各个环节,因此,涉及的环节非常多。
(2)价外税
价外计税是指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不包含增值税税额本身。
(3)使用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加强增值税税收的管理,我国企业涉及增值税的业务活动(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免税货物、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及应税劳务等情形外)要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原则
2.1 增值税税收筹划遵循合法性原则
由于增值税征收制度对不同的纳税人、经营和销售方式采用存在差异性的征收办法,并且存在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条款存在执行弹性,从而在法律上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最后,税收筹划的方案不仅要在法律上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还必须征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才能使税收筹划在法律上具有可操作性。
2.2 增值税纳税筹划应具有统筹性
税收筹划的统筹性是指要综合考虑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的影响,在时间上要具有前瞻性,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就做好规划和安排,注重税收筹划方案对企业的未来影响;在范围上要从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体入手,不仅要考虑增值税这一税负的高低,还要考虑对其他税种的影响。此外,也要考虑税收筹划方案对客户、供应商的影响,争取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共赢,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持续性。
2.3 增值税税收筹划应注重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它的成本以及实施方案带来的收益。这就要求企业全面考虑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带来的交易成本,关注企业涉及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变化,对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和税负。税收筹划要考虑因税收筹划方案带来的内在税负,主要表现为具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会往往具有较低的税前收益率或者较高的投资风险,要求企业不仅要考虑税负的直接减少数量,还要考虑由此带来的机会成本和风险。
3.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对策建议
3.1 营造良好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3.1.1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从企业的角度讲,企业无法改变法律法规以及整个经济运行情况,但是企业可以通过熟悉精通国家的增值税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政策,发现本单位可以利用的税收筹划空间,密切关注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3.1.2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
企业增值税税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状况,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改善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层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从思想上重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给予财务部门足够的支持和明确的税收筹划要求,要求企业其他部门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财务部门要从增值税的核算、缴纳等基础工作入手,规范工作环节,为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准确、详实的会计资料。
3.2 提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技术水平
3.2.1 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企业配备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人才队伍才能满足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的要求。为此,企业财务部门要做好财务人员的引进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进入门槛,从源头上提高财务人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对涉税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动态。在充分发掘企业内部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外部“人才”的支持,这里的“人才”主要指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或者税收筹划专家,外部“人才”是企业增值税乃至整个税收筹划工作方面的专家,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不可替代的支持作用。
3.2.2 综合利用多种税收筹划手段
目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合理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类别。规范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工作,避免因工作失误导致取得的增值税无法认证和抵扣。灵活运用和处理让利销售、混合销售等方式,细化增值税核算,熟练掌握和利用增值税缴纳的政策避免业务分类不清导致适用较高的增值税税率或者发生是(视)同销售的情况。综合应用多种税收筹划手段的另外一个要求就是企业的税收筹划要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总体战略考虑,重视增值税税收筹划与其他税种的缴纳的统筹,实现税收筹划综合方案的最优化。
结语:税收筹划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节约资金支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同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纳税的纳税意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和合法性。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同时在企业各税种所占的比重较大,如何结合增值税的特征,利用税收筹划的理论做好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黄南友:《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 》,《现代商业 》2007年第 7 期。
2.李晶生:《企业存货计价的税收筹划》,《发展》2006 年第 12 期。
3.艾华.税收筹划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税收筹划;增值税;案例分析
一、增值税筹划的目标
(一)增值税筹划的整体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取决于现代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是获利。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实现其目标的内在要求。税收筹划本质上属于企业财务管理范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了增值税筹划的整体目标。增值税税收筹划必须围绕整体财务目标进行,不能局限于增值税,也不能仅考虑节税。首先,企业的各个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增值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导致其他税种税基的扩张。比如设备更新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会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因而增值税税收筹划既要考虑增值税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某个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即便能使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最轻,但不一定能够使纳税人的整体利益最大。比如,某个体户依法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他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就可以免交增值税。但是,这样的方案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纳税人或税收筹划专业人员开展税收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
(二)增值税筹划的分层目标
现代企业一般都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企业的财务目标。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筹划内容和筹划方法,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总目标当然应该服从企业的财务目标。但增值税筹划不能等同于财务管理本身,有它的特点。首先,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不同于风险投资的风险。风险投资的失败,可能导致项目的失败,最坏的可能是公司破产,而涉税的风险的成本可能是无穷大。其次,增值税的税负有转嫁功能,企业总是处于产品的价值增值的某个环节中,存在着企业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对增值税的筹划,其经济后果不能完全预期。第三,由于每个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所处的发展阶段,外部环境,以及税收筹划人员的主体对环境认知的不同,企业增值税筹划是一个动态、渐进的过程。所以增值税筹划的目标实现也应是一个动态、渐进的过程。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层次,是依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进行的分层划分。具体包括:
第一层次目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规避涉税风险。进行企业增值税筹划,首先应该当认真研读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筹划人员要对企业的业务性质、流程有精确的理解,对经营业务应如何纳税进行准确的分析,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既不能因筹划而产生涉税风险,也不应因对税法研读不足使企业承受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这是增值税筹划的最低层次的目标和刚性要求。
第二层次目标,考虑增值税纳税成本,降低增值税税收负担。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不是单纯的节税,而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运筹,使企业的增值税税收成本达到最低。此外,在合理筹划,用过税负转嫁,降低企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并不一定能降低增值税的税负,比如,有些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更有利。
第三层次目标,综合考虑,全面筹划,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全面税收筹划,即把增值税税收筹划有机融入企业整体税收筹划,系统应用各种筹划方法,从企业全局的角度出发,科学决策,统筹规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纳税,降低企业整体税。比如设备更新决策时,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会对企业的所得税有影响。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
如何防范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风险,应当考虑的几方面。
1.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由于企业面对复杂环境,很多环境因素是不可控的,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做出决策。密切关注税收政策,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
2.慎重选择税收筹划项目,科学设计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方案时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筹划方案实施时的客观情况的变化。
3.有效实施税收筹划,控制与消除风险隐患。一个科学的增值税筹划方案,只有得到有效的实施,才有可能的到预期的结果。企业的环境瞬息万变,必须在实施过程中加以控制,消除隐患。
4.提高筹划人员的素质,必要聘请税收筹划专家。税收筹划涉及税收、法律、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因此,对于那些事关全局、综合性的税收筹划业务,最好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来进行,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三、某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筹划案例分析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某企业2010年销售额100亿,在11个省、直辖市的36个城市拥有分店,下辖85家分店划分为10个营运小区,由华南、华北和华东三个营运大区管理,各连锁分店在总部的领导下采用规范的流程管理为顾客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每家分店拥有员工和导购员逾500人,分店每年的运营成本逾3000万,总部和区域总部每年约产生逾5亿的费用,大额的费用支出要求企业需要通过扩张来增加分店的数量,从而提高采购的议价能力和分摊大额固定成本以实现规模效益,改善盈利能力,在2011年至2013年,企业计划开设50家分店。利润状况自2008年以来受新开分店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通过提高销售,提高采购毛利和降低成本从而改善赢利状况是该企业的关键任务。相对而言,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来降低成本,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企业增值税筹划
通过分析该企业销项税的管理现状,了解企业已经实现了对销售收入的确认的筹划,但是在营销方式的选择和筹划上存在一定筹划空间。企业为了吸引顾客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采用了灵活的营销方法,常见的营销方法包括直接折扣,购满一定金额送折扣券,购满一定金额送礼品和会员卡积分赠送等方式的税务筹划。根据国税函[1993]15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中减除折扣额”。这是我们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法律前提。
通过企业常用的营销方式进行税收效益分析选择合适的营销方式。(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式一:顾客购物满200元,企业送9折商业折扣的优惠,成本为160元;企业销售200元商品,收取180元,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纳增值税=(180÷1.17)×17%-(160÷1.17)×17%=2.90;销售毛利润=180÷1.17-160÷1.17=17.09;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25%=4.27;税后净收益=17.09-4.27=12.82;税负=2.9+4.27=7.17。
方式二:顾客购物满200元,企业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成本为160元;企业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应纳增值税=(200÷1.17)×17%-(160÷1.17)×17%=5.8;销售毛利润=200÷1.17-160÷1.17=34.2;应纳企业所得税=34.2×25%=8.54;税后净收益=34.2-8.54=25.64;税负=5.8+8.54=14.34,;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企业就会出现按措施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销项税调整=-20/1.17×0.17=-2.9;利润调整=-20/1.17=-17.09;企业所得税调整=-20/1.17×0.17=-4.27;税负调整=2.9-4.27=-7.17。
方式三:顾客购物满200元,企业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企业成本为160元,礼品成本为16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自产或者外购的商品无偿赠送给他人,应视同销售行为,计提销项税。”同时由于属非公益性捐赠,赠送的礼品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假设礼品的进销差价率同P连锁零售企业其他商品)。相关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200÷1.17)×17%-(160÷1.17)×17%+(20÷1.17)×17%-(16÷1.17)×17%=6.4;销售毛利润=200÷1.17-160÷1.17-16÷1.17-20×0.8×0.2=17.3;应纳企业所得税=17.3×25%=4.3;税后净收益=17.3-4.3=13;税负=6.4+4.3=10.7
综上所述,在选择营销方式时,首先应选取赠送折扣券的营销方式,其次为打折酬宾。赠送礼品措施则不可取。企业可以用折扣券营销的方式取代赠送礼品的方式,在节省增值税的同时,也可以刺激购买,实现延期折扣。企业每年会开展多次礼品赠送活动,涉及到的礼品赠送金额为1000万,如果将礼品赠送活动转化为赠送购物券活动,则企业可节省增值税支出170万元。
增值税是连锁零售企业最主要的税收支出,通过在零售企业经营活动中加强税务筹划,是降低零售企业成本的有效手段,节约增值税可以减少企业资金的净流出。相对控制经营成本而言,通过增值税税务筹划来降低成本和改善利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参考文献:
[1]彭清华.连锁零售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2011
增值税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利益。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综合性、事先性、合法性、目的性等特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逐渐将成为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目前的政策下,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受到限制,伴随着房地产行业壁垒的打破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将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建立的方向发展,企业的并购更加频繁,现金流量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和保障,因此,如何在日趋残酷的竞争中不被淘汰出局,充分完全利用现有资源,在管理中合理利用资金,合理的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节省资金,创造节税收益,是房地产企业制胜的重要法宝。
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很多方式,其中利用土地增值税进行纳增值税税收筹划是其主要方式,下面我们重点介绍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简介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下面笔者从土地增值税的自身特点出发,结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进行阐述。
1.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超过应扣除项目的比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增值额与应扣除项目的比率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应负担的税负越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额分别是: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但是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及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
3.应税项目和扣除项目的确定
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应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以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为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应扣除项目金额的,应按其全部增值额计税
同时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和应税金额。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回收的房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中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
(一)利用避免进入征税范围节税筹划
1.利用合作建房节税
合作建房方式指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项政策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合作建房双方分得的房产均不含有土地增值税,可大大降低房产的成本,这样可实现出资方和出地方的双赢。一般情况下,合作建房中的一方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却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而另一方因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而发生了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若两企业协商采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相互交换的方式合作建房,此时,对合营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将视为投资入股,而税法中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加投资方的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因此,就会只对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收营业税,这样,合营企业双方都不多交营业税,均获得了节税收益。
2.利用代建房方式节税
代建房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在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代建费用的行为。代建房的整个经济行为中,虽然企业取得了收入,但是不涉及房地产产权的变动,其收入也就只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所以不在土地增值税纳税范围之内,仅依据税法中有关营业税的规定依法缴纳营业税。采用代建房方式,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营业税负担,还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代建房方式,在开发之初就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了开发后再销售时缴纳土地增值税,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改出售为出租节税
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的行为。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完成后,可以以出租的形式收回资金,由于没有发生产权变动,企业只需交纳出租房产税,这样大大节省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创造了节税收益。
4.改出售为投资联营节税
按照税法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而且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以后转让股权时也不需要补交营业税。这些规定为房地产企业开展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或公司作为房地产的购买方,可以考虑先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再以向购买方转让股权的房地产达到销售房地产的目的,从而为企业获得节税收益。
(二)利用增加可抵扣项目进行节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可通过增加合理的利息支出等扣除项目金额以降低增值率,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项目之规定:“现行相关土地增值税税法对财务费用扣除项目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这些选择性条款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空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不可避免的会有大量的利息支出,而依据上述规定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房地产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筹划中要注意的问题
增值税税收筹划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节税收益,实现企业利润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提升。但是,房地产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也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企业还要注意以下问题:新晨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应以合理合法为前提
增值税税收筹划不可盲目的钻法律的空子,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应坚持依法原则,在不违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应注重战略筹划
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纳税过程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企业在决策时要注重规范性、战略性的筹划。有的房地产企业片面的认为,纳税筹划就是钻税法的空子,只对单个项目,单笔交易或者单个环节进行筹划,而忽略了项目对企业在开发、经营成本上的影响,单纯地追求通过税费筹划来增加企业的节税收益却增加了开发成本或经营成本,最终对企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因此,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不仅要关注财务、税务方面的事项,也要关注企业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不仅需要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合作,还要得到企业内部其他部门的配合,才能充分取得增值税税收筹划节税效益的最优额度。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成本在一个企业的运行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一个企业必须面对、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合理健康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必须摆在首要位置。本文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方法,并且分析了它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正处于低迷期,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控制房价,但房价却居高不下,令人望而生畏,也给我国的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在房企处于严冬期,税收筹划迫切万分,不可等待。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三大税种之一,启征税率比企业所得税还高,因此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各个房地产企业都必须考虑的问题。虽然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但采取合理方法则能带来大惊喜。
一、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现存问题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虽然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新的希望,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趋于片面
从近期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实施上来看,总体来说取得成效,但是依旧趋于片面,税务筹划目标不够明确,难以有效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因而也很难给房地产市场降温。而且,虽然税收筹划已被提上日程,但包括税务人员个人素质、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并没有做好,不能给税收筹划给予支持,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片面发展。
(二)对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理解浅显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而关系民生首要问题的住房问题迅速被炒热,且热度持续上升。为了解决房地产行业这种‘高温’现象,政府利用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但是,在实际政策的实行过程中,有很多企业无法适应国家政策,不能带来成效。更有甚者对这一政策的理解出现错误,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新的波动。
(三)在税收筹划中风险意识较薄弱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为了解决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发展问题,在税收筹划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包括房地产市场经济的波动幅度不减反增、不良企业利用税收筹划进行偷税漏税等。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大不相同,但有极容易混淆视听,给不法企业可乘之机。在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税务人员和企业的风险意识薄弱,这具有极大的隐患性。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面对波密诡谲的房地产市场,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合理筹划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中,可以适宜增加利息支出扣除项目金额,以此达到降低增值率,减小税收负担的目的。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筹资的手段,减少支出,为资金投入储存力量,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仅靠贷款不是长久之计,只会让负债一直增加,对企业来说并无益处,而通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方法则能够在这方面减小企业压力,给企业带来信心。
(二)合理利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平稳运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合理利用国家政策,与税收筹划相辅相成,共同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更是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福音。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人在出售建造的普通住宅时,如果增值税额中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部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会想尽一切方法控制增值税额,以求免税,减少企业成本。所以,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政策不仅是对房地产市场必要的经济调节,还能够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负税压力。
(三)合理通过建房进行税收筹划
在税法相关规定中,某些建房行为并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畴之内,从而能够合法合理避免或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其一是房地产企业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这样一来,不仅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还减少企业缴纳费用。其二是合作建房,即在土地开发过程中,一方负责土地,一方负责资金,双方进行合作建房。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免交增值税,而且对于合作双方来说都是互利共赢的结果,值得采纳。
(四)积极寻求税务机关支持
政府税务机关是服务于企业的部门,具有对企业的相关政策咨询有解答的义务,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如果把握不准,应积极寻求支持和帮助,向税务人员进行咨询,给予专业的指导,由于各个地方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地点的不同,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多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获得沟通,达成双赢的共识,将税收筹划风险降低到最低。
(五)事后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
税务筹划的方案虽然全面,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措施进行筹划,但是风险不可避免,仍然会受到突如其来因素而干扰,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受到各种原因而导致失败,企业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将风险控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六)土地增值税的核心是增值率
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点,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紧紧围绕这两个因素进行开展,减少税费开支,在保证有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提供条件合理的减少税费,是税收筹划的目的。
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因其颇有成效的措施,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房地产企业更好适应市场竞争
在当前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不仅是对企业税收制度的一种调整,也促使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目前,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弊端进行了宏观调控,大大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成本,也减少了利润。正因如此,合理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纳税成本,获得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获得生存机会。
(二)有利于提升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房地产市场的‘高温’现象促使国家加大对该行业宏观调控的力度,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也给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造成不少麻烦。国家干预力度加大,必然使各企业改变自身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水平自然会降低。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资金流动率,并且是在企业自身的筹划之下,避免干预力度过大的问题,从未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实现房地产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在房地产企业的营运中需要缴纳各种税,而在这些形形的税务之中,土地增值税给企业带来的负税压力是最大的,是房地产企业必须缴纳的税务。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缓和企业的负税压力,给企业喘息的机会,减少税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带来巨大利益。
四、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做好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减小企业的负税压力,还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帮助企业渡过房地产市场低迷阶段,从而走上正轨。企业采取合理适合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不仅对企业自身有好处,对房地产市场也是个很好的调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吸取教训,积极配合,用好的方法达到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360-366.
[2]陈瑾.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探索[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9):56-57.
[3]马永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及清算技巧[J].中国集体经济,2014(30):83-84.
[4]刘立军.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5]李哲.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空间探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5.
关键词: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增值税;所得税
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特点就是允许企业抵扣作为生产资料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结合修改的营业税和消费税及2008年实施的实现内外资所得税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对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税收征管做出了大量的规定,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固定资产往往占据企业资本的绝大部分,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款成本,对于固定资产的相关税收筹划也显得更为重要。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学界的理论研究还不全面,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研究,形成系统的税收筹划安排已迫在眉睫。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要求
在新税法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利用税法留给企业的筹划空间,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各个过程(其有购建、初始计量、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折旧方法的选择、维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的避税作用,在选择使用固定资产可扣除项目的同时,应考虑使用以下要求进行筹划:1.力争财务收益最大化,考虑总体经济利益2.考虑整体综合性,同时考虑企业战略目标。
二、税收筹划的个案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1.转换身份减少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4%)]*4%*50%。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3%)]*2%。因此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后将自己不用或者准备更新的固定资产予以卖出,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模糊资产用途,借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其中包括称为固定资产的不动产但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凡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都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不管其是否还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结论,我们可以在申报固定资产用途时对其用途进行模糊,使其能够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其中房屋、厂房等不动产由于按规定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故不在讨论之列。
3.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对于企业不使用或闲置的固定资产,不再予以卖出,不使其产生销项税额,但又不能使其占用企业的资金,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些固定资产予以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假设现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值为100万元,处于不用状态,但企业预期市场经济状况好转时还可以使用用。该项设备的残值为0,可使用10年。
若将这项为100万元的机器设备卖出,企业需向国家上缴增值税17万元,但是,若企业将该项机器设备进行出租的话,设一年10万元的租金,那么企业只需向国家上缴0.5万元的营业税,并且企业还可以对这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不计算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在10年里向国家上缴共计5万元的营业税,将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后发现,企业节约税款了12万元。
(二)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假设企业现考虑购入一台价值为100万元的机械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0,使用直线法计提得折旧只能是一年为20万;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第一年计提40万,第二年计提24万,第三年计提14.4,最后两年计提10.8万。假设货币资金时间价值为5%且在年末计提折旧,则产生的净流量为7.33万元。
企业在考虑使用哪种折旧方法时,应当关注企业当前的经济状况,由于当前经济危机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就可以采用工作量法或者是一般年限法,使得折旧的计提延退后到以后期间,适当的增加企业当前的利润,给经营者以信心。当企业有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期时,快速折旧的方法不仅不能实现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的目标,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准予扣除。这里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而对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由此可见,在修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过程中,暗藏着许多税收筹划机会。如果企业能在盈利期间及时制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的安排,而不是等到其不能使用时才进行大修理,使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尽量的分解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或分解为几个期间的几次修理,从中获得可观的税收利益。
综上所述,无论企业进行何种税收筹划,其最终都可归位于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款成本。成功的税收筹划可以加强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的不断提高和完善,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效果,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只有得到认可的税收筹划安排才可能避免税收稽查风险。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危机,所以企业应该积极纳税,同时也要合理纳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福建省南平市烟草公司顺昌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世海.从毕马威等会计公司的避税案谈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北方经济.2009:87~88
[2]金萍.税收筹划的经济意义分析.金融经济(理论版).2006,8:161~162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利益。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 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综合性、事先性、合法性、目的性等特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税收筹划逐渐将成为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目前的政策下,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受到限制,伴随着房地产行业壁垒的打破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房地产未来的发展将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建立的方向发展,企业的并购更加频繁,现金流量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和保障,因此,如何在日趋残酷的竞争中不被淘汰出局,充分完全利用现有资源,在管理中合理利用资金,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节省资金,创造节税收益,是房地产企业制胜的重要法宝。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有很多方式,其中利用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收筹划是其主要方式,下面我们重点介绍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简介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下面笔者从土地增值税的自身特点出发,结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进行阐述。
1.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超过应扣除项目的比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增值额与应扣除项目的比率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应负担的税负越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额分别是: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但是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及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
3.应税项目和扣除项目的确定
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应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以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为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应扣除项目金额的,应按其全部增值额计税。同时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和应税金额。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回收的房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中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
(一)利用避免进入征税范围节税筹划
1.利用合作建房节税
合作建房方式指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项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合作建房双方分得的房产均不含有土地增值税,可大大降低房产的成本,这样可实现出资方和出地方的双赢。一般情况下,合作建房中的一方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却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而另一方因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而发生了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若两企业协商采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相互交换的方式合作建房,此时,对合营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将视为投资入股,而税法中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加投资方的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因此,就会只对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收营业税,这样,合营企业双方都不多交营业税,均获得了节税收益。
2.利用代建房方式节税
代建房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在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代建费用的行为。代建房的整个经济行为中,虽然企业取得了收入,但是不涉及房地产产权的变动,其收入也就只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所以不在土地增值税纳税范围之内,仅依据税法中有关营业税的规定依法缴纳营业税。采用代建房方式,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营业税负担,还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代建房方式,在开发之初就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了开发后再销售时缴纳土地增值税,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改出售为出租节税
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的行为。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完成后,可以以出租的形式收回资金,由于没有发生产权变动,企业只需交纳出租房产税,这样大大节省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创造了节税收益。
4.改出售为投资联营节税
按照税法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而且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以后转让股权时也不需要补交营业税。这些规定为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或公司作为房地产的购买方,可以考虑先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再以向购买方转让股权的房地产达到销售房地产的目的,从而为企业获得节税收益。
(二)利用增加可抵扣项目进行节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通过增加合理的利息支出等扣除项目金额以降低增值率,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项目之规定:“现行相关土地增值税税法对财务费用扣除项目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这些选择性条款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税收筹划空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不可避免的会有大量的利息支出,而依据上述规定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筹划中要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节税收益,实现企业利润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提升。但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也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企业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税收筹划应以合理合法为前提
税收筹划不可盲目的钻法律的空子,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坚持依法原则,在不违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二)税收筹划应注重战略筹划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纳税过程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企业在决策时要注重规范性、战略性的筹划。有的房地产企业片面的认为,纳税筹划就是钻税法的空子,只对单个项目,单笔交易或者单个环节进行筹划,而忽略了项目对企业在开发、经营成本上的影响,单纯地追求通过税费筹划来增加企业的节税收益却增加了开发成本或经营成本,最终对企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不仅要关注财务、税务方面的事项,也要关注企业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不仅需要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合作,还要得到企业内部其他部门的配合,才能充分取得税收筹划节税效益的最优额度。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仅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还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净利润以及企业价值的稳定增长。企业只有合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战略税收筹划,才能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保证企业的持续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小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探析[J].Commercial Accounting,2007,(5)
【2】田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J].商场现代化,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