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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区别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2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区别,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区别

篇1

一、税与利的异同

税与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含义不同。“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利润收入是“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它是“国家投资兴办的企业纳税之后的利润按规定交给国家的部分。国家从参服企业中得到的股金分红收入也属于利润收入。”

第二,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不能单独成为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利润是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因此,企业上缴财政的利润越多,表明企业经济效益越好。

第三,税收一般不受企业经营好坏的影响;而上缴利润则受企业经营好坏的影响。

第四,税收的适用性广,除适用于国有企业外,还适用于集体企业和个人等所有纳税人。而利润上交则只适用于国有企业。

第五,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并且最稳定可靠,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而利润收入比重较小;也没有税收收入那样稳定可靠,如果企业不盈利甚至亏损则无法形成上缴利润。

税与利的联系:

第一,税收收入与利润收入都是企业纯收入的一个部分,是劳动者创造的财富。

第二,税收收入与利润收入都是纯收入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渠道。

第三,税收和上缴利润应具法定性,每个纳税人和国有企业都应努力完成。

二、税与债的异同

税与债也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是:

第一,从二者的性质来看,“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不形成债务。“债务收入是国家财政通过借贷方式 取得的收入”,成为国家的一种债务。

第二,从是否具有无偿性看,税收收入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上交的,国家不需要偿还给纳税人。债务收入是国家要在一定时期偿还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是有偿的。

第三,从是否具有强制性来看,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要受到法律制裁。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国债具有自愿性,是否认购和认购多少,完全由认购人决定。

第四,从是否构成财政支出看,税收是无偿上交的,不需返还,不形成财政支出的内容。债务收入要到期还本付息,因而成为国家财政支出的内容。在我国,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一笔支出用于还债,所以,债务收入一经形成,同时也就形成财政支出,这也是债务收入与其他三种财政收入相比较而显出的特点。

第五,从是否具有转让性看,税收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不具有转让性。国家为了获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投资者可以随时将公债按市场价转让给他人,具有较强的转让变现能力,这时投资者可以发生变化,但国家的债务收入额不发生增减变化。

第六,从收取的机关看,税收是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而债务收入一般是由财政部门发行公债券直接收取的。

税与债的联系:

第一,它们都是财政收入的一定形式和渠道,都是财政收入的来源。

第二,主体相同。税的征收主休是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的发行者也是国家。

三、税与费的异同

①国家财政收入除了税以外,还有费的收入,费在教材中称为财政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税与费的区别是:

第一,征收的主体不同。由代表国家政府机关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收入叫做税收。一般由税务局以外的国家机关、经济部门和事业单位收取的收入叫做费,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工商企业开业登记费和商标注册费、公安部门收取的各种车辆牌照费和户口登记费。

第二,是否具有特定服务不同。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的,不向纳税人提供服务。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一种代价,要向受益者提供特定服务,因其有一定的有偿性质,如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就要向缴费人提供诉讼服务。

第三,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而费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项目很多。

税与费的联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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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收入和支出 影响因素 预测分析

1.财政收入预测的基本思路和目的分析

1.1财政收入预测的基本思路

财政收入需要预测许多方面,但是在复杂的工作中要把握住预测的重重之重,抓住重点统筹全局要做到对财政收入预测必须要对财政收入的规律性和相关变量及偶发事件加以把握。财政收入来源于我们生活过程中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活动,通过纳税等相关手段保障了收入的稳定性。税收是同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状况相联系的,因此国家的财政收入在大的方面和国家经济状况有关,从具体的方面来说和税收体制、税收手段等有规律可循的因素相关联。把握与财政收入规律关系后,还要及时的预测其可能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不确定因素。

1.2财政收入预测的目的分析

财政收入预测的目的一是体现财政收入的总量水平,其总量水平从根本上反映了政府的财政能力,财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着政府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问题,通过财政收入总量的预测,可以及时的发现政府财政问题上的漏洞,适时的根据情况做出调整;二是财政收入结构,财政收入结构体现的是各项收入所占的比例,财政收入结构对于预测税收有较大的帮助,其能够较准确地做到未来税收的掌控,根据经济状况的不同调整税收,保证财政收入的来源;三是财政和经济的预测,财政收入同经济是密不可分的,当政府各项措施有利于经济发展时,其经济措施就会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

1.3财政收入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

大多数时候,政府并非关注现时的财政收入,而是未来几年或相当一段时间后的财政收入水平,其他时候,政府可能需要了解当年甚至几个月内的财政收入情况,这便是财政收入的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问题,区分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很必要,因为经济增长在长期和短期之中的决定机制不同,与预测理论、方法及预测模型等机制关系很大。长期中,经济增长依靠的机制主要是经济自身的实际生产能力,而并非是短期中的需求与供给的关系,若是长期预测,需重点把握经济在长期之中的趋势性,考虑经济中内在的本质性和长期性的影响因素,若是短期预测,需重点把握短期波动性并着重考虑现实经济中具体的、偶发的和突发性的影响因素。

1.4财政与经济关系预测

政府预测财政收入的目的并不是在所有时候都基于财政本身,很多时候是因为财政收入和经济某些方面的关系,当预测的目的是为了分析和判断财政与经济的关系时,构建模型的关注点就不能局限在财政方面,还要关注相关的经济方面的因素。

1.5财政风险系统评估

财政风险指的是政府财政收入、支出因为各种原因而产生出乎意料变动的可能性。根据其定义表明财政风险既可以是消极的,即政府可能遭遇减少收入,增加支出,扩大损失;也可能是积极的,即政府可能获得意外收入增加、支出减少,或取得其他形式的利益。具体分为财政收入风险和财政支出风险两方面内容,其中前者是指财政收入过程存在不利于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的可能性。后者是指财政支出过程存在不利于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的可能性。同财政收入相比,财政支出过程带给人们的风险感受则更直接、更强烈。

2.财政收入预测的影响因素

2.1制度因素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税收又建立在一定的制度之下,不同的地区就会有不同的税收制度,经济发展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税收制度。税收制度同样包含了许多方面,纳税的主体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随着制度变化而变化,当征税对象、税收种类和税率发生变化的时候,会对财政收入造成深刻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GDP总量逐步上升,财政收入占我国GDP比重也日益上升,这就决定了财政收入的预测要建立在不同制度的基础之上,在预测财政收入时要把体制的因素考虑在内。

2.2经济因素

对于财政收入而言,在各项制度都已经确定以后,影响财政预测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财政收入的增加是建立在发达的经济之上的,无论制度多么完善,没有经济的发展,不可能带动财政收入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财政收入。经济总量的衡量主要看GDP总量,总量越大说明社会中的经济类型越丰富,丰富的经济类型使政府的经济来源不会过分依赖某一种经济产业。当一种经济产业受到影响时,其他的经济产业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充,从而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的稳定。经济增长的另一个侧面是企业盈利的增加,企业盈利的增加会带动投资者资金的融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中各个产业盈利增加的同时带动了税收的增加,所以经济因素是财政预测的重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快发展,财政收入也稳步上升,经济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增长的财政收入又保障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3.对财政支出的预测

在预测财政支出时,建立适当的经济模型十分关键,经济模型充分考虑到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之间的区别。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而言具有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可安排行,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财政收入进行合理的配置财政资源,其安排的去路同时也带有强烈的主观意愿。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区别决定了财政支出不能根据财政收入来预测。考虑问题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结果,从主观意愿上考虑,财政收入不能够预测财政支出。但是从平衡收支的角度来说,财政收入的规模决定了以后的支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财政支出主要取决于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比如我国经济危机时,为了带动内需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行业的投入,这时财政支出是根据未来经济的需要来制定的。财政状况由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决定,支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收入,支出体现了政府的职能,支出的合理到位,能够为经济带来活力。支出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缩影,其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分析财政支出的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绝对量分析或者是相对量分析,相比较而言,相对分析应用更加广泛,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地区的财政状况,同时能够体现出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职能大小。

4.影响财政支出的因素

4.1经济因素

经济的繁荣会带动财政收入的增加,所以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会带动地方上财政支出绝对量的增加。财政支出和GDP的增长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关系,经济增长的直接体现就是GDP的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需要为打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提供一个基础设施齐全的发展平台,在经济发展日趋成熟以后,政府的投资又逐步转向公共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的活动。在发达国家中,政府财政支出是高于发展中国家的,这正是经济因素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地区财富会不断的增加,富裕宽松的生活条件时人们降低了对政府财政的依赖,政府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放在公益性的项目上,从而满足人们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对生活也发生了不同的认识,人们不再局限于温饱,而是对生活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政府就要增加财政支出满足人们生活中的质量。

4.2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对财政也据有重要的影响,其主要可以概括为:一是确保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治体制、财政体制等,为了确保其职能范围的稳定,政府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增加财政支出,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保障和维持该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医疗服务,加强教育力度,政府职能范围相对广泛,其财政支出就必然会有所增加;二是地方政府的效率会对财政支出产生很大的影响,在一个工作效率高,勤俭工作的地方政府,国家的财政支出都能够用到实处,铺张浪费必然会导致财政支出的增加。

4.3其他方面因素

除了经济、政治因素,社会、文化及城市发展水平等都会影响财政支出规模。

此外,伴随着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劳动力和资本从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活动自动流向中心城市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部门,以便利用规模效应的优势,然而城市不仅是一个工业品生产集聚地,同样作为一个大量人口的中心,还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大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就必然会增加城市财政支出。

参考文献:

[1]郑鹏辉、单锐、陈静.时间序列分析在我国财政收入预测中的应用[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2)

[2]冯润.分解预测法在财政收入预测中的应用[J].中国财政,2008(13)

[3]陈志新.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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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提高认识。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虽然同属于政府财政收入,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众所周知,税收来源于经济,反作用于经济,与经济发展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递增趋势。非税收入灵活性强,来源不稳定,使其难以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加之其主要目的是加强社会管理,而非筹集资金,因而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非税收入自身管理的日臻完善,其收入占比呈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非税收入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规范”而非“增收”上。通过规范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重任务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其次,要规范政府行为。一是要依法行政,从宏观层面抓好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设置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二是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征收,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防止乱收滥罚和随意缓减免等乱作为行为,优化发展经济环境。

第三,要规范和完善收入任务考核办法。现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收入考核办法采用的是“基数”+“增长比例”,这种传统考核办法有悖于非税收入的内在特性,很不利于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建议改“基数”+“增长比例”为“抽查”+“基数”。所谓“抽查”+“基数”考核办法,就是设若干考核项目和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通过实地抽查进行评分。这里的收入“基数”只是若干考核项目中的一项,“基数”参照上年经常性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酌情核定,其所占分值不高。新的考核办法坚持以“质量”考核为主、“数量”考核为辅,“质量”考核重在抽查,抽查内容着重看是否“规范”,不单纯以收入“数量”论政绩。同时还要取消上级转移支付捆绑非税收入的做法,上级在计算拨付转移支付财力时,应明确规定从财政收入基数中剔除非税收入。

篇4

一、财政收入风险主要特点分析

(一)财政收入风险的认知评价

财政收入是政府为履行公共职能、满足公共支出的需要,以税收和非税收入等形式筹集、占有的一部分社会产品或社会产品价值。为了保证各级政府职能的行使就必须集中必要规模的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能否实现预期的财政收入目标是不确定的,这便是财政收入风险。因此,财政收入风险是指财政收入的未来不确定性。比如,如果税收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预期的税收收入目标能否实现是不确定的。

财政收入风险具体体现在收入规模、收入真实性、收入稳定性问题以及收入结构和质量问题等方面。

(二)财政收入风险的界定

一般而言,地方财政收入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由于财政制度和财政手段本身的缺陷和多种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困难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地方财政收入风险是地方财政矛盾激化的反映,风险的大小是随着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变动而上下波动。这些不确定因素既可能是财政内部的机制不完善或错误行为所致,也可能是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变,使财政政策和相关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的偏差甚至背离,由此产生了财政收入风险。

(三)财政收入风险的特点

1.财政收入风险的扩散性和传导性

财政收入风险扩散比其他任何风险都更加明显。它不仅体现在一定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系统内部的各级财政之间,即国家财政作为一个整体系统,任何二级财政产生风险,都会迅速在上级财政和下级财政之间迅速传播,并很快扩散到整个财政系统,从而呈现为风险共担的局面,而且由于财政系统的开放性和与整个社会经济的紧密关联与互为依存性,使得整个社会的公共风险迅速转化为财政收入风险,如自然灾害必然导致财政减收增支,社会失业会使财政支出迅速增加等。

2.财政收入风险的隐蔽性

从财政收入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形态来看,既有显性风险,又有隐性风险,而且以隐性风险居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一是由于财政收入风险来源广、领域宽,往往不容易被及时察觉。二是财政显性风险更易于利用技术手段被处理成隐性风险。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使得财政收入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大部分财政收入风险通常都处于潜伏蔽状态,表面上财政运行良好,但实际上风险因素已经存在,并对财政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当矛盾和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由隐性转变为显性,直接影响财政的稳定与平衡,则可破坏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财政收入风险的危害性大

财政是一种宏观经济活动,所产生风险的危害是全方位的。财政收入风险的出现会导致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下降,经济增长减缓,严重的还会引发局部财政危机,直接影响政治及社会的稳定。同时,财政收入风险的危害具有时效性,对财政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发生作用,进而阻碍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风险总是和一定的损失联系在一起的,风险越高,损失也越大。

二、财政收入风险的表现和危害

(一)财政收入风险的表现

1.税收虚增,影响收入真实性

现阶段,为了完成目标任务或“政绩”的需要,税收收入中含有一定的“水分”,特别是县(区)、乡虚增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地区采取违规技术手段,人为地扩大收入规模,搞“数字税收”。

2.公有资源的廉价出让

在各级政府日趋激烈的招商引资大战中,地方政府纷纷采用行政手段引资,层层下达招商指标,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各级政府互相攀比出台优惠政策,开展“让利竞赛”,地价越来越优惠,税收减免越来越大胆,各种政策底线不断被突破。导致的后果是既牺牲了眼前财政收入,未来的长远利益也难于保证,甚至给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留下隐患。

3.税收政策的漏洞

税收管理中,由于制定的部分税收政策不严密、不科学,产生政策漏洞。如:现行民政福利企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差,成为一些企业避税“漏洞”,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竞争;废品回收行业与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漏洞大,税收流失严重。

4.税收征管的漏洞

在实际的税收管理中,征管体制不完善,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仍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反映在:一是征管基础工作薄弱,征管质量不高;二是管理脱节,岗位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不到位;三是发票管理不严格,造成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的混乱;四是根据利益调整税收行为,破坏财政秩序,影响法律尊严。

5.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规范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协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手段,其目标是实现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一致性,由于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规范,影响地方各级政府体制性财政收入的稳定,对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和调整各地区的财政能力和财政需要之间的差距作用非常有限。

(二)财政收入风险带来的危害

1.破坏税负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市场经济要求政府提供统一的市场竞争条件,市场经济的灵魂之一是公平竞争,税收政策对社会每个成员都应该是公平的。税收管理中的征“探头税”、收过头税等行为侵犯了纳税人权益,增加纳税人负担,虚增当年税收,同时,形成年度间组织收入的“恶性循环”,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财政收入风险的存在造成财政收入中的税收大量流失,如:税收政策的漏洞,使企业和个人加以利用;“引税”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最终都是以低税率吸引纳税人,以回扣方式奖励中介人;收“人情税”、“关系税”、“变相包税”等不正常现象,其结果造成税收的流失。

3.误导财政转移支付

现行的上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基本上与地方财力水平挂钩,地方财力不实,直接影响上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对各级财政影响很大,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4.降低税法尊严

税收区别于其他收入的特征是其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不依法治税现象,使税收的“三性”大打折扣。如:打着“扶持企业发展,涵养税源”的旗号,违背“应收尽收”原则,有税不收或少收;违反规定减税、免税、退税。这些现象严重干扰了国家统一税收政策的实施,破坏了税收的严肃性,损害了税法的尊严,降低了税法的地位。

5.降低政府财政资金调控效率

由于财政收入的真实性、稳定性以及收入质量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对财政形势、财政增收能力的判断,使得财政调控效率明显降低。

三、财政收入风险的成因

一是“风险大锅饭”的存在,各级政府避险动机和风险意识不强;二是民众改变现状的外在压力和领导干部谋求政绩的内在冲动导致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三是未树立科学发展观,对

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不科学;四是财政体制不完善,财权和事权不对称;五是制度缺欠与管理约束弱化,监督制约不力;六是地方税收征管体系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脱节;七是各级政府收入权利不平等,财力向上层层集中,基层财政实惠越来越少,风险越来越大;八是网络经济加剧税收征管困难。

四、控制财政收入风险的有效对策

通过财政风险表现及成因分析,我认为,财政风险贯穿于财政活动全过程,是当前地方财政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防范与控制财政风险,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其成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决策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地方财政风险不仅仅是财政系统内部的风险,它实质上是一种政府的经济风险,如果不认真对待,风险的积聚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最终将会引发财政危机,导致地方经济萎缩,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财政风险的危害性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和认真执行制度化的决策程序,使财政政策的制定和重大收支项目的安排都要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规范的决策,要针对本地实际,加紧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壮大地方经济,实现经济与财政收入协调发展

经济是财政的基础,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地方财力,实现经济与财政收入协调发展,是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基础,也是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地方财政的前提。要按照经济发展规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企业自身活力,壮大骨干财源,培育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经济总量和质量,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要树立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处理发展和政绩的辨证关系,通过实行科学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在实践中谋正确的政绩、正确地谋政绩的自觉性。一是政绩评价的主体要由少数人或上级领导为主,向以人民大众为主转变;二是评价的方法要由注重开小型座谈会、作定性评语,向注重公开的、多种形式的、量化的评价转变;三是评价的内容或指标体系,要由较单一、较短期向综合性、长期性转变;四是干部的提拔任用,必须以德、能、勤、绩的综合状况为依据,不能以“绩”代替其他方面。

(四)打破“风险大锅饭”

一是在明确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基础上,清晰界定各级政府的风险责任,本级政府责任内的风险要由本级政府承担,上级政府没有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防止下级政府随意向上级政府传导自身应当承担的财政风险;二是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对产生后果的风险追究责任,具体到那一届政府、那个部门、那个人应承担多大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制约上下届政府风险转移以及无具体风险责任人等行为;三是对于引发财政危机必须上级政府救助的,应建立一种制度安排,让下级政府清楚地了解何种情况下上级政府才会救助,以强化各级政府防范风险的动机,提高其防范风险的努力程度。

(五)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规范各级政府的分配关系,构筑防范财政风险的“防火墙”

规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既能从体制上有效地控制财政风险,又能明晰地界定政府间风险责任。先确定事权,按照提供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确定哪些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哪些事权划归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事权交叉的领域,应按照受益与付费相对称的原则,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以实现有效管理。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划分财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效率和公平相结合、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统筹兼顾原则,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权,主要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的税收分配,重构中央税与地方税体系,适当扩大地方税规模,增强地方以自我财力来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

(六)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

建立规范的财政收入机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全部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统一税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以因素法取代基数法,摒弃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统一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提高转移支付的规范化、均等化水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基数不平等问题;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开展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实行收缴分离;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实行源头控收。

(七)建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充分披露制度,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和财政风险的透明度。二是要设计一套符合地方实际的财政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以准确地反映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和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对地方财政风险状况做出及时的预测。三是对重大政府收支行为决策,要加入财政风险评估环节,将财政风险作为约束条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先进行财政成本评估。

(八)建立地方财政风险应急反映与管理机制

面对永远存在且日益频繁的公共风险和公共危机,迫切需要在公共财政框架中建立应急反应与管理机制,提供制度化的财政资源保障,这也是公共财政框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税收征管制度,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规范有效的纳税申报制度;规范税源监控,加强税源管理;建立高效的征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岗责,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实现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改进征管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电子化,用先进的手段进行征前、征中、征后的管理。

篇5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一)

生产要素分配

①含义: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②内容: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

③意义:

第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

第二、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④原则: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税收及其种类

1、税收的含义: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

2、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3、税收的种类

种类:流转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二)

财政收支关系

①收入>支出,财政盈余

②收入<支出,财政赤字

③收入﹦支出,最理想的状态,但几乎不存在

④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支出,略有节余;收入<支出,略有赤字;收入﹦支出(是指当年的情况)

财政巨大作用

1、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3、国家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市场调节的局限性

①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不能调节的领域:市场解决不了国防、治安、消防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市场能够调节,但不让它调节的领域:危险品、麻醉品等不能让市场来调节。

②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三)

财政收入

①形式:

税收收入——主要来源、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②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发展经济(根本途径)

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

市场配置资源

1、合理配置资源的必要性(即必须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因):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经济的含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3、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来进行。其实质是价值规律在发生作用。

4、市场配置资源的优点:

①在经济生活中,市场能够及时、灵活的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传递市场供求的信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篇6

这份两年前的榜单,被“好事者”认为是中国税负之痛的又一力证。但很快,不断有专家对榜单进行批评,认为其片面地将“税收”等于“痛苦”、未考虑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区别。并且,榜单将适用于少数人群的高边际税率作为依据、将税率简单相加等做法,得出了错误的各国税负比较结果,夸大了中国的税收负担。

为什么这场口水官司会在事发两年之后出现?这与近来社会对税收问题的诟病不无关系。近两个月来,与人们切身利益相关的税收,总在挑动人们的神经,比如前段时间引起非议的“月饼税”、“房产加名税”……而近几天,最新的全国财政收入数据公布后,有媒体预测今年全国财政收入将创10万亿元新高。

税收猛涨、物价猛涨,人们的收入却增长缓慢,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还有扩大趋势,难怪老百姓会有“痛苦”之感,这种“痛苦”居然还被外国媒体用数据“证实”,自然会引起关注。而且,事情就怕比较,税收负担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原来我们生活在一个税负痛苦如此之高的国家。

但在专家看来,税负是没有痛苦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如果认为纳税“痛苦”,就是否定政府收税的必要性,其实是鼓吹无政府主义。这个逻辑我们不敢苟同,纳税当然有痛苦和不痛苦之分,痛苦与否要看税收轻重,否则,孔子所见避苛政甚于猛虎的妇人、《捕蛇者说》中冒死捉蛇的蒋氏,苦从何来?

《福布斯》榜单的计算方法,被专家批评得最多。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该榜单有几个重大缺陷,其一是现实中名义税率比实际税率高,其二是榜单选取的是最高边际税率,但这只适用于很少的纳税人,其三是榜单不分权重地对各税种的税率简单相加。

我们想知道的是,其他进入榜单的50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就没有差别吗?他们的最高边际税率就适用于大部分人吗?他们的各税种权重在计算上又和我们有什么不同呢?当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人时,个子矮的人责怪尺子不对,算不算胡搅蛮缠?

专家们还说,要用“宏观税负”来考察一国税负的高低,即以一国税收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来表示。但不要忘记,我国宏观经济结构与他国不同,大部分经济总量来自于和老百姓无直接关系的“投资”,而税收的重头却在和老百姓有直接关系的消费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社会保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都在商品价格中转嫁到老百姓头上,这个意义上的宏观税负,哪位专家又认真计算过呢?

我们并不是想说《福布斯》的排名就正确,任何排行榜(尤其是媒体主导的)都是某种数据和逻辑的结合,它只能让我们看到事物的一个侧面,供我们参考或娱乐,对其太过认真反而是自寻烦恼。

有趣的是,官方专家们对这份“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却过于敏感,除了对其方法大加驳斥之外,反复强调“公众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的支出大幅增长”,仿佛这就是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的道理所在。

从古至今,当权者的治理思想就是自上而下的,似乎只有集中力量才能办大事,只有权力和财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手里,才是治理好国家的唯一办法。从我国当前的财政收入结构来看,依然是中央政府的比例高于地方政府,省级政府的比例高于地市级政府,所有的大事情、大问题,都要由“上面”来解决。

集中力量是可以办些大事,近五年来政府在义务教育、医疗、社保和农村事务上的投入,以及对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是中央政府主导、集中财力办成的大事。但是,政府机构在公款吃喝、公车使用和公费出国的三公消费也是每年过万亿,能如此豪迈的花钱恐怕也是托“集中力量”之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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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情分析

近几年本部分知识成为各地高考政治命题的高频考点,在主客观试题中均有所体现。主要特点是分布比较广,分值比较大,难度比较高,基本上是考生失分的重灾区。其中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举措及初次分配手段与再分配手段的区别,财政三点手段的辨别和区分、影响财政的因素等知识尤其重要。这要求我们在高考政治复习迎考中要切实重视该部分知识复习。以近四年为例,该部分知识主要分布如下:

、核心考点

考点1: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1.收入分配公平主要表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要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既要反对收入差距过于悬殊,又要反对平均主义,将收入差距保持在一定限度内,既不能扩大,也不能取消。

【误区】将缩小收入差距等同于取消收入差距。显然,这种认为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就要取消收入差距的观点是错误的,背离了收入分配公平的相对平等原则,违背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最终导致的将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困。因此,收入差距只能缩小,不能取消。

2.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意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体现;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要求:

(1)制度上要求: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制度保证。

(2)国民收入分配上要求: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3)初次分配上的要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4)再分配上要求:更加注重公平。其举措通常表现为: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发挥财政在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物质保障的作用;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5)根本上要求:生产。生产决定分配,因此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从根本上就要发展生产,把“蛋糕”做大。

(6)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误区】注意将初次分配的举措与再分配举措在客注意将初次分配的举措与再分配举措在客观题或者主观题中区别开来,尤其注意初次分配举措中关键词“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等标志性词汇,国家宏观调控的举措如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都属于再分配范畴。

考点2:我国的财政

1.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结合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举措进行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发展经济(根本途径),通俗表述就是将“蛋糕”做大。

(2)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即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占合理比重,通俗表述就是将“蛋糕”分好。

2.我国财政的作用

(1)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关键词:民生。包括财政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关键词: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财政通过支持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对行业、重大工程和地区投资倾斜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3)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财政政策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

关键词:财政政策。

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降低税率和增加财政支出,经济增长缓慢、有效需求不足时,政府可以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针对经济运行中通货紧缩的现状而采取的措施:增加经济建设支出,减少税收,刺激总需求增长,降低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

紧缩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增税和减少财政支出,在经济过热、物价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针对经济运行中通货膨胀的现状而采取的措施: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抑制总需求,稳定物价,给经济“降温”。

【误区】通过财政支出、税收以及国债等变化判断我们究竟实施了哪一种财政政策,将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区分开来;我国现阶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支出、税收)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贷款、利率、汇率等),在解答主客观试题中要注意这两种政策的区别。

三、典例剖析

例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4年3月5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所作的首个政府工作报告亮点频现,而赢得最多掌声的,莫过于其促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这一贯穿始终的核心内容。

材料一 2008年―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元)

料二 2008年―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社会保障支出情况(亿元)

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到2013年我国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65%下降到45%左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始终在4.5% ~5.5%之间。

材料三 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显示,中央预算内的一大半投向了民生,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住房保障等支出,都比去年增长9%以上,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长则高达15.1%。

(1)材料一、二分别反映了哪些经济信息?共同反映了什么问题?

(2)运用影响制约财政收入知识分析材料二注所反映的问题的危害,并给出解决方案。

(3)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的《经济生活》知识分析如何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图表数据的归纳分析能力以及运用《收入与分配》相关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一个问题要求考生运用归纳法对两个图表(第二个图表包含注)进行分析,要求考生注意图表外的大标题和图表内的小标题,明确图表的主旨和比较的方向,依据纵比比成就、横比比不足的原则进行比较分析。如材料一反映了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变化情况,在纵比基础上进行横向比较;材料二图表内体现了纵向比较,但在注中反映数据的下降趋势,体现了不足。总结材料一、二共同点就可以得出我国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结论。

第二问要求考生从影响制约财政收入因素角度解决材料二中注反映的问题,显然这里反映的是分配政策,而不是经济发展水平,故要求考生从分配政策的角度解答此问题。

第三问回答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措施,实质上是回答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注意解答此类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即针对图表和注中反映的问题解答。

【参考答案】(1)材料一反映了2008年至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城乡收入差距加大;材料二反映了2008年至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社会保障支出稳步增长,但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低。两个材料共同说明了我国收入分配不合理。

(2)影响制约财政收入的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材料二的注体现了分配政策不合理,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偏低。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富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不利于企业生产的扩大和个人购买力的增强,最终将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应当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合理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国家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作用,增加国家财政在民生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例2 (2014年安徽卷节选)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书香中国万里行”“书法进课堂”等文化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材料三 财政助力文化

为了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活动顺利开展,文化部、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培育文化消费需求,扩大文化消费规模;继续扩大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加大对文化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

(3)结合材料三,分析国家财政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运用的教材知识是财政的作用,分析的问题是材料中“如”后的措施,要求将财政作用与实际措施对应分析。

【参考答案】国家财政通过实施文化消费补贴等,为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提供物质保障;国家财政通过继续扩大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加大对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国家财政通过培育文化消费需求、扩大文化消费规模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自查自测

1.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为城乡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迈了出重要一步。城乡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 )

①中国消除了城乡差别 ②改革开放的红利是这一变化的基础 ③农民工转为市民更为方便,城镇化进程加快 ④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更多的城市就业机会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2.2014年5月14日,国务院对国家发改委请示的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业内专家认为,这标志着收入分配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未来改革进程或将进一步提速。你认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的措施是( )

A.改革税制,增加社会各阶层收入

B.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C.提高劳动报酬在再次分配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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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今后我国财政改革的侧重点和趋势分析

过去的财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新的财政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今后必须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经过1998年以来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我国虽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仍有较大距离。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财政的主要职能和基本定位。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其主要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的规范的税收。二是财政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财政收入的组织机制和财政支出的安排机制,目前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财政的预算管理。三是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如预算的科学编制方法、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在这三个层次中,预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财政的职能要通过预算的安排体现出来,即通过预算得以实现;其次,科学、细化、规范的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运行的基础;再次,预算是财政监督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预算不规范,不仅财政部门很难进行全程监督,也不可能形成社会其他有效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国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使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核心和攻坚的阶段,即深化预算改革阶段。

财政预算规定了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与结构,以及需要全体社会成员担负的成本即税收数量。那么,每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以及社会负担的成本由谁来决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结构和类型又由谁来选择,即财政预算管理中的公共性问题如何解决。因此,今后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预算管理中引入公共决策和选择机制。比如在人大设立预算编制和审查委员会,专司预算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建立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增加预算的透明度,扩大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社会监督,构建纳税人的意见反馈机制等。

财政支出预算是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以及加强财政监督的依据,也是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关键,因此,必须要细化预算的编制。目前的预算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固定部分,即人员工资和共用经费部分;二是活的部分,即专项经费部分;三是转移支付部分,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对于固定部分,关键是要引入绩效预算的办法,即财政供给与单位取得的成效挂钩,成效越大,财政支持越大,改变过去财政养人、养懒的做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对于专项经费的预算,一定要细化到项目,把经费和项目挂钩,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转移支付支出,要按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规范转移支付,减少随意性。总之,要尽量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使预算尽可能的规范、合理和透明。

(二)按照财权、事权对等的原则,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以来,逐渐暴露出来的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基层财政越来越困难。

目前,我国的财政体制是五级财政,即国家、省(市、自治区)、市、县(市、区)和乡(镇)。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划分了中央和省(市、自治区)的收入范围,省以下的体制是各地仿照分税制体制自主安排的。在中央提出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背景下,省以下的体制安排自然带有层层集中财力的倾向。近年来的情况显示,现在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结果是,财力逐步向上集中,但事权仍在基层,甚至呈扩大的趋势。尤其是许多该财政承担的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过去基本由农民自己承担,农民负担过重已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税费改革,这部分支出开始回归财政,基层财政的事权反而在扩大。因此,在这两个反方向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县、乡财政困难的矛盾开始激化。2001年全国拖欠工资的县、乡占全国县、乡总数的 18.7%和 27. 1%,县级财政支出中工资支出高达61%。绝大部分县、乡的财政是捉襟见肘,仅仅能够应付“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用于建设的财力非常有限,各方面的支出欠账越来越多。目前,在基层财政困难的倒逼机制作用下,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以维持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但基层财政困难的程度。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形势变化而逐步显现的,因此转移支付较多采用的是一事一办的专项转移支付,不仅转移支付很不规范,基层财政预算难以安排,而且增加了基层财政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出现“你给钱我才办事”的被动局面。

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成功运行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各级政府有自己的主体收入,用自己的财力办自己的事情。否则,地方政府就会逐步增强对上级政府的依赖。依赖不断增强和上移的必然结果,是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转化和变质为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自然消亡,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转化为“跑上”的积极性。因此,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基层财政的实际困难,核心是确立一级财政,就要使这级财政有能够基本满足自己需要的自主财力,在辅之少量的转移支付财力的情况下,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目前,我国的五级财政体制存在不合理的问题:一是财政层次过多,影响了各级财政主体收入体系的形成。二是财政层次过多,影响了各级财政的事权划分和职责的确立。总之,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相对称,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的又一基本要求。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一是中央财政的职责重大,如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展高等教育、尖端科技和高新产业,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江河湖泊的治理,等等,中央财政必须要有强大的财政调控能力。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符合中央财政的财权和事权相对称原则。另一个是县级财政的职责重大。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城乡分离的社会经济体制,“二元经济结构”非常明显。结果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时,财政供给的公共产品主要是面向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很少。因此,我国今后要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在有九亿多农民的广大农村,财政在供给公共产品方面要弥补历史的欠账和满足新的公共需求,如提供基础教育包括今后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等等,基层财政的任务是非常巨大的,时代赋予基层财政的责任和压力也是空前的。所以,完善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要增加县级财政的主体税种,扩大税收分享中县级财政分享的比例,同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大幅度增强县级财政的实力。

(三)按照公共财政和城乡一体原则,继续改革农村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其主要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遏制农村“三乱”现象的发生。从试点情况看,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实现了上述目标,减轻了农民负担,安徽省农民平均减负在25%以上,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但是,现在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并没有根本改变我国1958年左右形成的农村税收体系,农村仍然实行有别于城市的税收制度。

从税收负担看,目前农村居民普遍相对高于城市居民。如对城市居民普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月均800元,假如一家三口仅一个人工作(这种情况是比较少的),也就是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在3300元以下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农民现在的人均纯收入基本都在3000元以下,却普遍都要交税。许多工商税都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如增值税、营业税等,但农业税没有,无论农业生产的成本多大,也无论农业生产的净收入是多少,都需要缴纳固定比例的农业税。目前,许多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还不如城市居民的“低保”水平,尤其在很多贫困地区,但在城市享受照顾,而在农村确要纳税。因此,相对城市居民来说,农民的税收负担是重的,也是不公平的,在税制上设置了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待遇。

从实现我国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出发,必须继续深化我国的农村税收制度改革。长远的目标,应是逐步建立城乡基本协调的税收制度,将农业税改为体现农民纯收益的具有和城市个人所得税有大致相同的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新型收益税。当前,“三农”问题已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市场恢复乏力,已严重影响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扩张。目前,增加农民收入,已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为此,在农村新的税制改革到位以前,建议目前免除一切农业税。现在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形势较好,而农业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下降到3.7%左右,并且农业税的征收成本很高,免除农业税对财政经济形势没有多大的影响,但对于目前广大农民的休养生息和增加农民收入是非常关键的。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中,财政与农民的关系,主导的观念是财政支农。这是带有浓厚计划经济时期特征的观念,是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仍能保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早已过时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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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财政收入;企业税负;影响;对策

一、引言

我国从90年代开始了营业税和增值税双行并存的税务制度,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经济形势下,货物和劳务之间的分界线越来越不明显,与征收增值税的制造业相比较,对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反作用日益凸显,此种税制结构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长久发展,尤其是与世界接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在税制征收中也存在比如重复征税等固有的制度缺陷,税制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当前阶段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深度优化了产业结构,极大的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大大拓宽了企业的发展领域,税负更加公平合理,与此同时,政府总体财政收入更加稳定,企业整体利润呈现上扬的趋势。

但是,“营改增”也有其弊端,对部分企业短期内不利影响较大,比如交通运输业,从3%增加到11%,短期内税负增加明显,对财政收入上,由于较多类别增值税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分配额度上较为不均衡,财政收入短期内会减少。因此,极其有必要对其企业税负和财政收入进行系统的研究,调整各方的利益分配和构建各方协调机制。

二、浅议“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影响

这几年随着“营改增”在我国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也正是由于促进企业长久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推进“营改增”的深化。2016年作为“营改增”的收官之年,怎样使企业面对新的经济环境,针对一些行业企业,克服短期内税负会较大幅度的上升等问题,还需要全面的梳理其影响,做好应对税制改革后降低负面影响的工作,税制平稳的过度。“营改增”对我国企业税负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营改增”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税负影响不同,需区别对待

我国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的实施总体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推动企业发展的现代化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的税负影响不一样,经过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显著的变化。交通运输业和有行动产租赁分别从营业税的3%和5%提升到11%和17%,增加幅度较大,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不能获取进项税额抵扣,很可能会导致税负倍数的增加,但是对于服务业中以娱乐业为主的企业而言,营改增将大大减少其税负,并且解决两税种并存征收时,征收和抵扣混乱的问题,克服服务业税负过重的现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由于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尽管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不能抵扣进项税,但由于统一适用3%的增值税税率,此税率小于等于改革前的营业税税率,因此总体上未出现税负加重的弊端。从企业长远发展看,“营改增”税制的实行使得企业整体税负标准趋向标准,能够减少企业的总体负担。因此,实施“营改增”后很明显的提高总体企业的持续经营水平。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导致企业利润增减变动的情况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总体上有利于大多数企业利润的增长。首先对小规模纳税企业来说,“营改增”之后税率下降的情况下,税负减轻,相应的所缴纳的增值税比改革前营业税要低,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收入。但是对大多数一般纳税人来说是需要分情况对待。首先从税制制度内容讲,我国此次“营改增”在原先增值税税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档税率,分别为11%和6%。所以,导致的后果是像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如动产租赁等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远远高于改革前营业税税率,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而大部分服务业的利润水平会明显提升。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企业当年外购的固定资产,可凭增值税发票进行相应的抵扣,这将减少企业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减少当期应交增值税的同时还可以减少附加税负,有利于营业利润的增加,但是很多制造业企业的劳务成本主要是生产用固定成本和人员薪酬等,这些成本是不产生进项税,相应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双重作用之下,企业的利润就会出现下降的趋势。

三、“营改增”对财政收入影响的探析

在我国实施“营改增”之后,对于服务业来说,劳务以及购进的货物都能够抵扣,而且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时期的重复征税的现象消失,企业总体税负较轻,产业结构也由此得到优化,而税收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对维持社会公共基础建设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从而财政税收收入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对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变化。

(一)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总体上有利于财政收入,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力军,同时,税收也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基础支撑条件。根据当今现行的税收规章规定,营业税的征收收入隶属地方财政收入,也主要是针对第三产业进行征收的,绝大多数营业税完全属于地方财政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撑,而进行“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变成增值税,增值税大多数由国税局征收,上交中央国库,部分增值税也是按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进行分摊,这将使地方财政收入大大减少,至少在短期内。

目前“营改增”阶段,为了顺利的进行过渡,减少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采取的策略是“营改增”之后,原来营业税财政收入划归为增值税之后,80%仍先留于地方财政,补充地方财政收入,貌似对地方财政收入冲击不大,但是在税制改革之后,一般纳税人将会进行企业组织和经营结构的重塑,以此争取进行增值税最大限度的抵扣,减少增值税的缴纳数额,进行最大限度的避税,这样也会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

(二)对地方财政收入的有利影响

“营改增”短期内会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较大幅度的减少,但是从长期来看,“营改增”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营改增”能够首先结构性税制的调整,以此减轻税负压力,其减税效益能够为其他税种的增税提供较大的潜力空间,比较明显的是在降低一般税种的基础上,可以增加资源税的收入等,这将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其次,实施“营改增”将较大幅度的改变税收体系混乱的现状,克服重复征税,弱化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受税制的牵制影响,拓宽企业的发展渠道,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激活市场,有利于资源的充分流动和配置,为加强地方财政收入打下坚实的基础。

“营改增”将促进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符合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顺应时展,产业结构优化力度加大,完善和延伸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增值链条的抵扣,带动企业上下游的互动以及一体化建设,促进各类资源的集聚,减少产业发展的波动,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四、对优化“营改增”税制改革影响的建议

(一)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税务筹划,合法有度的进行避税

企业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必须及时了解和剖析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变动,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度的税务筹划,合理的避税,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必须以本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为着眼点,聘请专门的税务专家进行税务筹划。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首先要定位好自身法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这是主体范围的界定,必须清楚。针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策略。比如:针对小规模纳税企业,适宜采用劳务资金现结算的模式来降低纳税的数额,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则采取转包、分离等方式来转移税额,降低税负。在采取不同策略的时候,一定在法律红线的范围内,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防止造成企业和国家利益的流失。此外,还需要严格记录各项收入的来源和性质,否则从高税率征收。与此同时,要合理的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体系,选择适宜的服务客户和供应商,争取最大限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限度。

(二)企业要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强度

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保证“营改增”有序深化的基础,增值税发票是进行增值税抵扣的证明,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务必加强自身综合素质,严格遵守我国对增值税使用、保管等要求和规定。此外,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流通、销废的程序,严格依据企业有关制度进行。比如:对虚开、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予以严厉的惩处,强化税收风险观念和意识。

(三)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地方政府必须更新自身的发展理念,具备产业前沿思想,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做强经济是增加收入的根本。在发展传统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探索发展一些新兴产业,比如文化创意产业等,为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积极促进三大产业的融合,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完善税收体系,加强 “营改增”利益分配机制构建

对于实施“营改增”之后税负增加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引导,形成政府财务资金核拨的常态化。此外,还需要完善各方利益分配机制,国家要出台相关的过渡性政策,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限,逐步构建合理的税收转移支付体系,确保各地方行政部门有充足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营改增”的负面影响。改革现有的税收转移支付体系,确保各级政府获得与权限相匹配的财政收入。

参考文献:

[1]占国定.“营改增”对财政收入的影响[J].市场周刊,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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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来我县地税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我们地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地税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纳税人和协税护税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地税收入任务。

一是大力组织收入,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政力保障。**年,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中央出台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省财政结算体制调整以及电力企业税收和利息所得税上划,全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影响财政总收入达**万元,其中减少地方财政收入454万元;电力企业税收和利息所得税上划减少地方财政收入462万元。同时受上半年干旱气候影响,水电行业的产值和效益明显下降,全年增值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只有221万元,加上耕地占用税和罚没款收入缺口1200多万元,财政收入一度出现负增长。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税务稽查,全面加强和规范收入管理,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12756万元,同比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6356万元,同比增长12.7%。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和谐良好的征纳氛围。完善办税环境和设施。去年8月,地税机关和稽查局、直属分局迁入新地税大楼后,办税环境和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办税服务厅配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办税流程图和办税示意图,开设了业务咨询窗口、纳税人休息区和税吧,为纳税人网上申报和查找资料提供了便利。加快地税信息化改革步伐。在加强《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应用基础上,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广“网税”系统,运用因特网技术改革纳税申报方式,实现网上申报纳税,方便纳税人。加强地税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努力转变财税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分科室建立服务承诺,简化办税办事流程、窗口受理等项目近20多项。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全面推行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实行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统一文明礼貌用语、微笑服务等一体化管理,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等一整套服务制度,推行纳税提醒服务,方便纳税人。

四是健全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积极开展税法宣传,组织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知识,提高公民税收法制意识,改善税收环境。建立了地税与国税、工商税务协管制度,加强与房管、土地等部门协作配合。在导入ISO9**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通过内审、内部检查等系统方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分析、预防和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审核制度和备查备案制度,确保地税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全面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建立综合选案和案件分级审理机制,规范税收重大案件审理程序。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同时建立了学习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学法、执法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进行营业税制、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支持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问题的调研及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访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在座各位的无私奉献和积极支持配合税收工作是分不开的。据统计,**年全县地税纳税户有**户,下午要表彰的30户纳税大户,虽然占纳税户总数不到2%,但所缴纳的地方税收却达到2822.1万,占全县地方税收收入6356万元的44.4%。其中,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家,100万以上的企业有8家,50万元以上有5家。因此,可以说你们是全县经济的顶梁柱,对地方财政和经济起着强大的支撑作用。在此,我谨代表县地税局向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对获得**年度纳税先进单位和个人及协税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地税组织收入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我们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致力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体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一是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各项事业发展。通过加强基金征管和多渠道筹措资金,**年全县基本保证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险资金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贯彻“科教兴县”战略,加大对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的投入,确保了义务教育经费和各项教育正常经费的支出。认真落实政法部门各项经费,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巩固了国家政权建设。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发展。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减免企业所得税276万元,减免房产税80万元。出台“两保两奖”政策,调动乡镇政府和部门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积极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对农产品加工、资源加工等特色工业的培育。支持解决“三农”问题迈出新步伐,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对农业税实行免征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在确保预算内支农支出稳定增长的同时,向省市争取造田造地基金159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147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万元,基本农田建设资金277万元,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致力改善发展环境。全年县财政安排和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5800多万元,用于水、电、路及市政设施等基本建设,大力支持56省道、康庄工程、新文中、县城引水工程、粮食中心储备库等重点工程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筹措2**多万元资金,改善景区基础设施和泗溪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支持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县财税形势还比较严峻,现在仍是保吃饭财政,特别是**年,我们面临的问题还很多:一是财源结构不合理,财政增收的基础尚不牢固,收入中减收或增收乏力因素增多。二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及电力企业税收和利息所得税上划,对我县财政收入影响增大。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而且出口退税影响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统计数据,导致我县财政收入的排名在全省靠后。(据今年1?5月份全省财政收入统计数据,我县在全省61个县中排名第59位,全市排名最后,排在泰顺、洞头之后)三是我县财政收入已经多年高速增长,加上耕地占用税、契税、罚没款等不可比因素的影响,收入继续增长的难度增大。四是财政支出压力加大。保障政权建设、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实施农村卫生保障、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需要增加很大支出。五是乡镇财政财源贫乏,乡镇政府赤字及财政周转金和“两非”借款回收困难,增加了财政风险。

因此,需要我们财税部门和在座的各位要携起手来,共同研究对策,努力解决经济发展过程的各种困难,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增强财政的自我平衡能力而努力。

二、今后进一步加强地税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些想法

一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强化税收征管。积极开展分行业的税源调查,清理基础数据,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分行业建立责任区,重点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以查促管,不断提高稽查质量。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健全预算外资金征缴体系,确保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二是全面落实县委、县府关于促进企业改革、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和个私经济各项政策。根据财力可能,努力增加对财政贴息的安排;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建立改制专项资金等办法,区别不同情况,支持和推进企业改革。特别是要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是深化效能革命,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为纳税人服务。要进一步公开公平税负,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严格依法收税,杜绝人为少收税或多收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公平企业、个人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政策、办税事项透明度、公开度,以方便纳税人为宗旨,大力简化办税程序和手续,减少办税时间。深入企业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制度,适时建立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完善重点企业财务通报制度,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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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转移支付;地方交付税;国库支出金

中图分类号:F811.4 文献标识码:B

日本是拥有三级政府的单一制国家,包括中央、都道府县(相当于我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和市町村(相当于我国的市、县),其中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为地方政府。每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比率大概为2比3,但税收收入的比率却是3比2,这种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使得日本政府间的财政转移制度成为中央财政计划和运营的重要内容。在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主要有四种方式:地方交付税、国库支出金、地方让与税和地方特例交付金。

四种政府间财政转移的资金流程有所区别:国库支出金是从中央的一般会计(从上级政府的预算)直接进行交付;地方交付税和地方特例交付金是先从一般会计转移到转移支付税特别会计中,而地方让与税是作为目的税不经过国库,直接计入转移支付税特别会计,这三种财政转移都是通过转移支付税特别会计交付给地方。通常,地方需要的转移支付税额大于中央按照比例从国税中计提的额度,其差额通过中央提供的追加性全年支出和转移支付税特别会计借入的资金进行填补[1]。

四种方式的财政转移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构成比重是不同的,如表1所示。以2008年为例,一方面,来自中央的财政转移比重(包括地方交付税、国库支出金、地方让与税和地方特例交付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为30.7%,其中地方交付税最大,占16.7%,其次是国库支出金,占12.7%。另一方面,地方让与税和地方特例交付金总计1.3%,所占比重很小,因此本文介绍日本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侧重于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

一、地方交付税

地方交付税就是在不损害地方团体自主管理财产、处理事务以及实施行政权限的情况下,通过争取其财源的均衡化以及设定地方交付税的标准,保障地方行政有计划地运营,从而有利于实现地方自治的宗旨,并且强化地方团体的独立性。它是日本政府为了调整地方政府之间资金来源的差异性制定的财政调节制度。

(一)地方交付税设立的目的

地方交付税是在保障地方政府独立运营的前提下,谋求地方政府间资金收入的均衡性。本着地方自治的宗旨,强化地方政府独立性,中央政府保证必要的转移支付资金,并制定转移支付基准,保障地方行政的基本运营。地方交付税主要用于平衡和保障地方政府财源。

1.平衡各地方政府财力水平。地方政府作为最基础的行政机构,覆盖面很广,应保证其规模、职能、能力及运营的内容都能达到一定的均衡水平。但是各个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以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税收收入水平差距很大。中央政府通过地方交付税的支付,来缩小各地方的税收收入差距,调整地方政府间的收入不均衡。

2.保障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首先,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将国税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地方交付税,保证每年国家预算中支付的地方交付税总额。并且,在国家制定的地方财政计划中,确定了应配给地方的财政数额,以及国家为保证资金来源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财政措施(如发行地方债等)。其次,通过核定地方政府的标准财政需要和标准财政收入,根据统一标准计算出每个地方政府能够得到的交付税的数额,为财源不足的地方政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二)地方交付税的资金来源

地方交付税的资金数额是根据国税的一些税目按照一定的计提比率加总计算得出的,如表2所示。这个比率是法律规定的,因此当国税收入确定后,地方交付税的总额基本上也就确定了。此外,自2001年起,创设临时财政对策债制度,将原本应作为地方交付税转付给某地方政府的部分资金额度,改为让该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债的方式取得资金补偿。

(三)地方交付税的类型和计算方法

地方交付税分为普通交付税(占交付税总额的94%)和特别交付税(占交付税总额的6%)两种。普通交付税是根据对各地方测算的标准财政需要额和标准财政收入的差额进行分配,但当标准财政需要额小于标准财政收入时,就不进行普通交付税的分配。特别交付税是针对特殊情况(如因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财政资金不足,所给予的转移支付,是对普通交付税的补充,主要用于普通交付税分配方案确定后发现标准财政收入明显过高估计产生的差额;在普通交付税分配额确定后发生灾害,出现特别财政支出需求;或因灾害导致的地方财政收入明显减少等情形。 普通交付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地方政府的普通交付额=(标准财政需要额-标准财政收入额)=财源差额

标准财政需要额=单位费用(法定)×计量单位(国家人口调整等)×修正系数(雪天修正等)

1.标准财政需要额。

标准财政需要额=单位费用×计量单位×修正系数

单位费用:每计量单位的费用。(例如:建设1米的市级道路花费)

计量单位:该公共团体的需求状况(例如:需要延长市级道路100公里)

修正系数:包括分级补充修正(依据人口多少以及其他测定单位的数值划定等级标准,每一级对应不同的修正系数)、密度补充修正(根据人口密度、平均每公里道路对应的机动车数量以及其他类似指标)、形态补充修正(根据地方团体形态的不同分别测算该行政团体所需经费的平均单位数额)以及寒冷补充修正(针对寒冷降雪等情况的调整系数,例如:经常降雪地带由于必须采取对策因此需要额外的经费等)。

计算实际的标准财政需要额时,首先,分别计算出地方公共团体每个支出项目(道路费等),最后加总。

2.标准财政收入额。

标准财政收入额=标准税收收入额+一定比例的特别转移支付+地方转让税

标准税收收入额=预算额(根据标准税率计算的地方公共团体的法定税收等)×基准税率(都道府县、市町村均为75%)

上述预算额中,未计入标准财政收入额的部分称为留存收入,是中央对地方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奖励,并为防止标准财政需要额不能完全涵盖实际的财政支出而保留的财政收入。

标准税收收入额的计算基础因为政府部门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道府县的收入项目包括:道府县税、事业税、地方消费税、不动产购置税、道府县香烟税、高尔夫球场利用税、机动车税、矿区税(资源税提成)固定资产税、机动车购置税、柴油交易税、市町村香烟税都道府县交付金、地方道路让与税、石油气体让与税、航空燃油让与税、都道府县交付金以及都道府县纳付金。市町村的收入项目包括:市町村税、固定资产税、微型机动车税、市町村香烟税、矿产税、特别土地保有税、事业所税、利息部分交付金、分红部分交付金、转让股票等所得部分交付金、地方消费税交付金、高尔夫球场利用税交付金、柴油交易税交付金、特别吨让与税、地方道路让与税、石油气体让与税、机动车养路让与税、航空燃油让与税、市町村交付金以及市町村纳付金。

(四)各团体职责及地方交付税运作程序

总务大臣需要致力于确切地把握各地方团体的财政状况,估算每一年度的交付税总额及支付给各地方团体的交付税数额。都道府县的知事(相当于省级行政长官)和市町村长(相当于市及市以下行政机关的长官)必须向总务大臣提交该地区的标准财政需要额和标准财政收入的资料、计算特别交付税的资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一,总务大臣必须于每年的8月31日前,确定该年度应付的普通交付税数额。第二,为了充分反映地方团体的意见,保持制定过程的透明化,针对地方交付税的计算,创设了意见征求制度。地方团体可针对交付税额的计算方法,向总务大臣提出质疑和建议;总务大臣在收到意见时必须认真处理,并且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地方财政审议会。第三,普通交付税的支付。普通交付税在每年的4月、6月、9月和11月分四次支付。第四,地方交付税的提前支付。由于大规模灾害等情况造成的特殊财政资金需求,可以允许交付税资金提前支付。

(五)地方交付税的监管

1.由上而下的监管。总务大臣对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所报的用于计算交付税数额的资料进行检查,都道府县检查区域内的市町村所报交付税计算材料,并向总务大臣报告。

2.由下而上的监管。地方团体可以就交付税数额的计算,经由都道府县的知事向总务大臣提出意见,总务大臣需认真处理该意见,并报告结果。涉及市町村的审查提议的,由都道府县知事进行转达。

在地方交付税的执行过程中,地方团体由于疏忽对团体的范围、内容等进行了错误计算,造成该地方行政水平下降时,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向总务大臣提出请求,要求减少应交付给地方团体交付税的全部或一部分。总务大臣在听取地方团体的辩解后,除自然灾害等不得已事由,必须减少应当交付给该地方团体的交付税的全部或一部分。

(六)地方交付税存在的问题

1.交付税成为附加条件的财政收入。地方交付税不同于补助款,是没有限定用途的一般财政收入,但随着地方交付税的拨付,逐渐出现了巧立名目将本无限定用途的交付税资金变成有限定用途资金的现象。如竹下内阁的“故乡建设事业”,名义上全部市町村都可以额外得到一亿日元现金,但实际上是在计算地方交付税时采用的是增加一亿日元的标准财政需要额,这一措施把原本作为一般资金来源的交付税的用途诱导至“故乡建设事业”的特定事业上。

2.存在道德风险。地方交付税制度的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地方团体间的财政调节问题。地方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如图1所示,横轴代表人口规模,纵轴代表人均标准财政收入。通过分析现存的地方转移支付事例,可以看出标准财政需要额相对人均额和人口规模呈U字型,标准财政收入与人口规模成正比。按照现在的交付税制度,标准财政需要大于标准财政收入,其差额可能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得到补充,而标准财政收入大于需要的情况下是得不到交付税资金的,成为“不交付团体”,以此来调节地方团体间的财政资金差额。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没有针对“不交付团体”的资金补充,也就是说,如果把交付税作为财政调节制度,就有必要设置“逆向交付税”。现行制度上,没有针对“不交付团体”的财政调节规定,而财政需要小于财政收入情况的存在,有可能成为诱导“不交付团体”故意增加行政支出,以减少本团体的“损失”,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国库支出金

国库支出金又称国家财政拨款,是以实施中央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为目的而对地方政府进行的财政资金转移,是国家支付给地方团体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的统称。

(一)国库支出金设立的目的

1.确保公共服务的全国均等化水平。如义务教育等,具有巨大的正外部效应,也是中央政府的责任,部分经费由中央政府承担,有助于确保全国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

2.促进财政资金有重点、有计划地投人。对道路、河流、港湾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通过提供经费,引导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目标和规划有序发展。

3.援助遭受特殊困难的地方政府。如遭受自然灾害的地方政府,难以通过自身的平衡机制筹集灾后重建经费,最终会影响当地政府财政的正常运转,中央通过专项财政补助,能够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尽快的实施与完成。

4.援助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财力薄弱或面临财政重建等特殊财政需要时,中央政府可通过提高补助率、利息补助等方式,对其进行财政援助,以确保接受补助的地方政府的财政健全运行。

5.奖励从事创新活动的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致力于那些中央政府急于从事却难以从事的活动,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时的创新意识。

6.对地方政府受托承担中央事务的行为给予补助。对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工作,出于便利国民、提高效率等考虑而委托地方政府实施,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2]。

(二)国库支出金的类型

按照国库支出金的支出目的分类,主要有三种类型:国库负担金、国库补助金和国库委托金。

国库负担金是为了保证国家政策的执行,确保一定的行政水准,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对于那些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承担部分费用,由国家承担的部分称为国库负担金。例如:“儿童辅助费”、“灾害救助事业费”需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的拨款。

国库补助金是国家为了奖励从事特定工作以及为特定工作提供援助所给予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例如埋藏文化发掘调查补助金等。

国库委托金是与国家利害相关的,本应由国家承担的事权,为便于操作和执行,委托地方政府经营,国家将相关经费以委托的方式交付给地方政府。例如:委托地方政府从事的国民年金业务、国会议员的选举、国税调查等。

(三)国库支出金的监管

与地方交付税一样,国库支出金也是对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政府直接分配,但分配的资金中,都道府县所占份额较大。由于国库支出金是作为中央本级支出,是在指定用途的条件下对地方政府的资金转移,因而对其监督管理不仅地方负有职责,中央政府也负有重要职责。中央政府对国库支出金的监督管理类似于其他中央财政支出,主要由财务省监督、指导,由会计检查院进行审计。

中央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两个方面:其一是专款专用。防止任何形式的挪用,发现挪用则可收回资金或进行其他处理。其二是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监督。通过对申请报告内容真实性、资料真实性及支出进展、工程进度等进行调查、监督,保证国库支出金的有效使用。其中,对于地方政府故意虚报材料,或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损失进行严厉的处罚,必要时可以暂停对其支付国库支出金[3]。

三、地方让与税和地方特例交付金

(一)地方让与税

地方让与税是一些原属于地方税的税源,因税制改革等原因而作为中央税加以课证,但为了维护地方利益,将该部分收入按照一定的标准返还给地方政府。目前,地方让与税主要包括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飞机燃料税、汽车重量税、特别吨位税和所得赠送税。这些税收根据相关的地方特性进行分配,如对石油天然气税,根据地方道路所占的份额,拿出该项税收收入的50%,分配给都道府县和政令指定城市;除飞机燃料税、特别吨位税的范围限定在机场、港口所在地外,其他四种让与税对象均为一般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政府,但是地方让与税的规模不大,在转移支付制度中只起辅助作用。

(二)地方特例交付金

地方特例交付金是为了填补始自1999年的持久减税,所造成的交付税财政资源不足,导致地方税下降而采用的制度。收入扣除使国税中的征税基础额减少的同时,也降低了地方税收,使得地方财政的标准收入额减少,造成中央向地方政府的交付税总额变相的增加,进一步造成了国库的严峻状态。为填补地方资金不足,地方政府增加地方债的发行以及增加转移支付税特别会计借款,除此之外,作为地方财源的填补,使用了国家从一般会计中筹措出的地方特例交付金。2003年,由于来自中央的国库支出金额减少,地方收入的减少也要通过地方特例交付金来填补。

四、日本转移支付制度经验借鉴

1.转移支付资金来源有保障。占日本转移支付资金比重最大的地方交付税,其资金来源同当年的税收收入直接挂钩,且维持一个固定的比例,充分保证了资金来源的及时、充足。

2.日本地方以下税收分配明确,不仅都道府县有其明确的税收收入来源,市町村也有其固定税收收入,这充分保证了地方政府的财力,为转移支付资金的提取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有利于更精确地计算本地区的地方交付税数额。

3.日本转移支付金计算科学、精细。地方交付税的计算是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道府县和市町村分别上报,考虑到税基的不同,并有明确的计算科目和调整方法,这就更加符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同时,修正系数的分类非常细致,不仅考虑到人口密度的不同,还对北方地区的降雪等生活问题设置了修正系数,使得资金的使用和扶持意图更明确。

4.民主化的监管模式。转移支付金的确定是地方和中央共同协商来完成,总务大臣的统筹使得地方政府受制于中央的领导,而赋予地方团体对资金的提取、使用等质疑权力,避免了中央的过度集权。

5.三级财政管理和运行机制,使得资金使用更有效率。较多的行政审批、划转层次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也不利于资金的及时划拨使用,影响资金的经济效率。日本执行三级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负责统筹规划及监管,都道府县进行上传下达,市町村负责申请和执行。中央对转移支付资金的计算时,不仅根据都道府县的申报,还直接复核市町村的申报材料,更能反映基层政府的需求,提高审批和行政效率。中央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划拨是分两个会计进行的,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有的资金分别划拨到市町村和道府县,这直接避免了道府县对市町村资金的挪用,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 卢中原.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间事权财权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60.

篇12

为了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结构性减税,并推出一系列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方案。自2012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经济明显减速,要求减税的呼声此起彼伏。但是,结构性减税实施四年来,与人们的期望似乎相差甚远。本文以数据为基础,阐述了我国结构性减税的实施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同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国际金融危机;结构性减税;积极财政政策

0 引言

2008年下半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并非简单的减税,而是强调有选择性的减税、强调税制内部的结构调整及优化。

中国结构性减税的目标,一是通过减税刺激短期的经济增长,二是通过税收结构调整解决深层次的经济结构问题。实现这两个目标的具体措施应当有所区别,前者属于临时性的相机抉择机制,而后者则是长期的制度安排。相比之下,虽然经济增长对于走出危机至关重要,但是深层次的结构调整则决定着整个经济的可持续性。这是量和质、表和里的差别。基于此,我国结构性减税的目标应当转移到经济结构优化上,并将其纳入整体税制改革的过程中长期推进。

1 结构性减税的相关政策

为了实现结构性减税的目标,我国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实施了减税措施:

1.1 鼓励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

如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增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增值税税金准予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予以抵扣。该项措施能够有效避免对于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2 改善中小企业投资环境

如自2012年1月1日期,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再如,全面推进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税制的优化;

1.3 提升消费能力

主要措施为增加居民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从2008年10月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8年3月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基础上,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当年第四季度因减税相应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约500亿元,全国有900多万个体工商户税负下降;再如自2012年今年开始降低包括居民日用品在内的700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对219个品种蔬菜免征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

1.4 促进外贸出口

如先后七次提高了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的商品种类上万余种;

1.5 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如2008年9月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单边征收,2009年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给予营业税等优惠,支持金融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1.6 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2008年以来,国家相继延长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出台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并将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等作为扶持的重点,其中下岗再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等享受的税收减免已有几百亿元。

从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国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具有多税种并用、多手段并举、多环节并促的特点,并适当加大了力度,在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鼓励和扩大内需、引导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等方面,均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2 结构性减税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012年下半年各地经济增速普遍下滑,按照经济学原理,税收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加,随经济的减慢而减慢,相应财政收入也会放缓,但数据却显示绝大部分省区的财政收入增速高于GDP。据中新网财经频道不完全统计,在统计的24个省份上半年财政收入中,21省份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均超GDP。从国际的经验来看,要达到真正减税的效果,必须在减税政策执行之前就设立一个量化的目标,比说五年内要减税多少亿元,在这个目标的前提之下确定减税的税种、税率、税基,以及优惠政策等等。否则,减税很容易沦为空谈或是做秀。

从实施结果来看,结构性减税距离人们的期待似乎相差较远。我国居民的税收负担近年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具体表现为:(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明显慢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在逐年下降,而企业和政府收入所占比重则逐年上涨;(3)居民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在逐年下降。如果从宏观角度考查,2009年至2011年,税收收入较上年增幅分别为9.77%、23%、22.55%,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9年的17.46%上升至2011年的22.55%。2012年,伴随着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增速下滑、进出口增长乏力的情况下,税收收入依然取得了同比增加12.1%的水平,远高于GDP7.8%的增速。

在《福布斯》近年来的全球52个国家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一直名列前茅。税收收入增幅超过GDP增幅和人均收入增幅两倍以上,税收收入平均到人头上,就比占全国一半以上人口的农村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还高,这个税负不能说不高。税收高了,政府的财力雄厚,可以更多地投入到民生领域,让民众享受到高税收带来的高福利,即使税负高,倒也说不上痛苦。但是,我们的福利却远远达不到高水平,增长速度也远远追不上税收收入的增幅。事实上,用高税收把财富集中到政府手中进行二次分配,是一项成本极高的社会工程,也存在着大量的浪费。而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一个透明的阳光财政体制,那么除了浪费之外还有巨大的腐败成本。在税收环节减少中低收入群体和中小企业的纳税比例,是一种相对来说较为高效和公平的方式,也会减少腐败的成本。所以,税收越高,并不代表民生状况越好,这种追求高税收的做法,也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刻了。

我国目前结构性减税实施中的问题主要包括:

(1)临时性政策措施居多,尚未形成结构性减税的实施体系。这不利于减税措施发挥长期效应,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宏观调控的一种工具,税收的作用包括采取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来促进产业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

(2)配套措施不足。为了提高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推广和深化,需要相配套的财政、税收体制,例如对税收之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费进行规范,实施税费改革,彻底减轻纳税主体的负担。

另外,目前的政策还存在减税政策激励作用不到位、税收征管的随意性较强、在减税的大背景下对各级税务机关仍采取旧的制度进行考核等问题。

3 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的思路

税制结构的优化,主要应通过改革税种和完善税收体系(包括流转税体系、所得税体系和地方税体系)使之得以实现。目前对此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是这样几个税种:

3.1 增值税的改革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核心,增值税的税率高低、征税范围的设计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具有深远的意义。可以考虑的措施包括(1)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允许包括建筑物在内的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彻底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从而实现真正的消费型增值税;(2)通过实施出口退税的差别化政策,鼓励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出口,通过限制重要战略资源品、能耗型产品、生产过程中严重污染产品的出口;(3)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比较,目前我国增值税17%的基本税率偏高,可考虑逐步下降至11%左右;(4)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

3.2 全面推广资源税的改革

我国的资源税属财产税和地方税(海洋石油除外)范畴。改革资源税可以促进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同时也可以提高西部资源丰富地区的财政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区收入差距。改革的重点在于调整资源税计征办法,扩大征收范围。目前我国资源税的改革,在新疆试点的基础上,已推广到全国,但其从价计征的办法,仅适用于原油和天然气,今后应将实施从价计征的范围扩大到煤炭、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考虑到盐类产品与居民的基本生活关系密切,对其可继续实施定额计征办法。同时,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其他不可再生资源、再生周期较长和难度较大的资源、保护性开采利用的资源纳入进来,如草原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等。

3.3 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具体的思路为:整合当前房地产领域的各项税收和收费,主旋律为改费为税,同时,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把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同时作为重要的一种财产税起到调节贫富差距、完善社会公平的目的。同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当不加重中低收入居民的税收负担,可对首套居住用房或在规定限额以內的住宅面积免税,但别墅和大户型房产除外。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课税依据,以客观地反映房地产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考虑到可能遇到的阻力,可分步实施,初期,可设计较低的税率。

此外,还应当研究遗产税等,进一步加大财产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比重,从而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总之,结构性减税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通过上述措施的综合运用,不断改革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服从和服务于产业机构调整和经济机构的优化,充分发挥结构性减税对于产业机构调整的导向作用。当今中国已经具备了非常良好的财政基础,多年超过GDP增速两倍的税收增速,意味着减税存在着较大的空间,除采用大规模投资刺激经济之外,政府通过减税让利与转移支付将资源向民众转移,向教育、养老、医疗和保障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等民生方面进行转移,这对提高全体国民的保障水平和整体经济竞争力,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1]高培勇.新一轮税制改革评述:内容、进程与前瞻[J].财贸经济,2009(2)

篇13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逐渐被各国政府所接受,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各国政府维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政策。一般来说,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手段,主要包括管制手段(command and control instrument)和市场机制(或称为经济手段)(market—based instrument)两种类型。

管制手段是指采取禁令、法规等形式,规定排污标准,禁止或限制某些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把某些污染活动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最终实现控制污染、有效利用资源的目的。具体包括规定排污标准和技术标准等。

市场机制是通过影响污染者备选活动(如安装排污设施以减少污染、缴费以获准污染等)的成本与收益,引导经济行为主体进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选择。

从管理的角度看,有些手段在运用时需要由法规制定者对排污量进行监督,称为“直接政策工具”。而其他手段只需政府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对企业或个人污染行为进行引导,属“间接政策工具”,如规定排污标准、收取排污费和颁布市场许可证等,都属于“直接政策工具”,而征收环境税和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则属于“间接政策工具”。

管制手段和市场机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强制性的,污染者别无选择,要么服从,要么面临仲裁和行政惩罚;后者是非强制性的,污染者可以对政府提供的某种经济刺激作出灵活的反应。与市场机制相比,管制手段的优点在于管理的权威性、指令的严格性和迅速有效性,但同时也造成了效率上的损失,主要表现在:(1)管制手段对生产和消费过程所涉及污染活动进行直接干预,没有考虑企业之间成本与收益的差别,对所有企业采取“一刀切”式的做法,妨碍了企业对污染方法的自由选择,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2)管制手段缺乏对企业技术革新的刺激。污染者如果达到了政府规定的排污量标准,一般情况下不会再努力治理污染,因为这样做只会增加企业本身的成本,却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好处。但如果采用市场机制手段则不同,例如政府对污染征税,污染者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排污量都需支付一定数额的税收,这会促使污染者想方设法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直至使排放量低于规定的标准。同时,征收环境税还可以持续不断地刺激企业进行技术革新,以便减少纳税,增加盈利。由此可见,市场机制更有利于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从各国环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在市场机制方面,采取征收环境税以加强环境保护的优点更为突出。

(一)征收环境税能取得“双重收益”

一方面,征收环境税可以有效地矫正外部负效应,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征收环境税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财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标的实现。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中,所得税是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对所得征税,会影响人们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抑制储蓄和投资,把对所得征税称为“扭曲性税收”。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得税所占比重越高,超额税收负担越重,税收效率越低,越不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而环境税则属于一种 “矫正性税收”,不仅可以通过征税增加污染企业的成本,使其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政府还可以把征收的环境税收入用于对所得税等扭曲性税收的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实现所谓的“双重收益”。在欧洲一些国家,由于对工资征税的税率较高以及严重失业等问题,人们提倡以征收环境税来替换对劳动所得的征税,从而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就业水平。在此,这种政策的“双重收益”表现为加强环境保护和降低失业水平两方面。正因为如此,环境税收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经济学家的广泛兴趣,被称为“无悔政策”。

(二)与其他经济手段相比,征收环境税更便于管理

环境税是指政府以控制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针对某些污染行为或产品按一定比例或数量强制取得的一种税。根据课税对象不同,环境税收可分3种类型:(1)对污染的最终产品征税,如对机动车辆征税;(2)对污染的投入物征税,如对煤征税;(3)对污染物本身征税,如对硫征税。与征收排污费和颁发许可证相比,征收环境税不需对产品的排污数量进行测算和监管,只需了解相关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设计出适度的税基和税率。环境税一旦征收,即与其他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政策制定者不需随时调整收费水平和规定相应的交易价格,可确保政策的相对稳定性。

(三)征收环境税符合税制发展的总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 发达国家纷纷实行了以减少个人所得税和公司利润税、增加消费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这一趋势为我国政府适时开征环境税、实行以“绿色税制”为内容的税收改革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机会。

二、环境税收实施中的效应

从财政角度看,良好的税制应该是在符合效率、稳定和简便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财政收入。然而,在实践中运用这一标准来衡量环境税时,却往往会出现环境税收效应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讲,征收环境税会产生两方面的效应,即财政效应和环保效应。

财政效应,是环境税收在取得财政收入方面的效果;环保效应,则是降低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的效果。如果征收环境税既能有效地增加财政收入,又能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则是最为理想的。但是,在具体运用中,这两方面的效应通常是相互矛盾的。比如,为了有效地实现环保效应,在运用税收刺激机制时,税率水平应尽可能高些,以达到减少消费,降低污染的目的。但是,这种机制的效应越明显,污染降低的幅度越大,财政收入则会越少。例如,瑞典对污染性的燃料征税后,导致了这种产品消费的减少,使这种产品最终退出了流通市场。同样在瑞典,由于税收在环境效应方面的成功,对硫征税的财政收入急剧下降,瑞典在开征此税以前,预计财政收入大约为5亿~7亿瑞典克朗,1991年实行这种环境税后,到1997年,其财政收入却从原来的3亿瑞典克朗降到2亿瑞典克朗。环境税财政效应和环保效应的协调与矛盾,主要取决于征税产品的需求弹性。比如对汽油征税,如果对汽油的需求是无弹性的(即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汽油的需求产生影响),那么,这种税就会带来大量的财政收入,财政效应将十分明显;但对汽油的消费量及车辆排污量减少的程度影响较小,环境效应不明显。反之,如果汽油的需求弹性较大(提高价格会限制需求),那么,征税的结果就会导致财政收入减少,并同时减少对汽油的消费、降低排污的数量,这样,就会表现为环境效应较大而财政效应较小。一般而言,需求弹性越大,产品的可替代性越强。当征税范围仅限于很狭窄的产品时,需求弹性就会较大。征收范围狭窄的税与范围较宽的税相比更容易产生较大的环境保护效应。此外,对多数产品而言,从长远来看需求弹性往往更大些,因为消费者有更多的时间寻找其替代品。因此,环境税收通常会在短期内产生较大的财政影响,而在长期内产生环保影响。

除此之外,西方发达国家的学者在对环境税进行研究时,还提出了环境税收在社会再分配和竞争能力等方面的效应问题。

从再分配效应看,征收环境税可能会对公平分配产生不利影响,即这种税对贫困家庭的影响比对富裕家庭的影响要大。特别是当这种征税产品为生活必需品、其替代品很少的情况下,这种影响就更为严重(比如对汽油征税),表现为一定的累退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在税制设计时,尽可能选择征税范围较狭窄的商品为征税对象。同时,还可以通过降低低收入家庭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或把从环境税中取得的一部分收入用于对低收入家庭补贴等方式予以补偿。

从对竞争的影响看,有人认为,征收环境税会加大企业的成本,降低纳税企业或部门在国际竞争中的能力。对此,应严格区别征收环境税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同样还应考虑环境税收入的有效使用问题。如果把环境税收入用于降低扭曲性税收的税率,或用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方面的投资,那么,环境税收或绿色税收改革无疑会增强总体经济的竞争能力。

影响环境税收效应的另一个因素是环境税收入的使用问题。在美国,对环境税收入的使用问题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环境税收入应实行专款专用,建立“环境信托基金”,用于特定的环境项目,这种专款专用的基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另一种观点认为,环境税收入应与其他税收收入一样,作为一般性财政收入,而不宜实行专款专用。因为实行专款专用往往会限制政府对财政收入相机抉择的使用。在实践中,控制环境污染的最佳支出额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征收的环境税或费用收入。如果把环境税收入作为一种专项基金,容易使支出增加,难以通过收入回收效应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此外,专款专用容易导致寻租行为的出现,使某些部门有意识地寻求得到这种补贴,有些环境项目的实施可能仅仅是为了争取得到信托基金。不过,从政治角度看,“专款专用”用来作为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一种工具,似乎更容易被人们接受。

三、我国环保政策的现状及环境税收的设计

在实践中,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政策手段是征收排污费和规定排污标准相结合,这是在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从实施效果来看,这种排污收费制度提高了污染治理能力,加强了环境建设,但也存在着严重不足,限制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从收费标准上看,主要表现为收费标准偏低、征收范围狭窄和征收对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从理论上讲,最佳的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应该使边际排污成本等于边际效益,即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染防治成本,否则,难以达到刺激企业减少污染的效果。我国现行的收费标准中,虽然已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等五大类计113项,但仍然存在着收费项目不全的问题,例如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流动污染源等都没有收费标准。同时,现行的收费标准规定的征收对象大部分是对传递污染物的介质而言,而不是针对污染物本身。

从收费依据看,主要表现为:(1)采取“超标排污费”制度,即主要对超过地方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征收,而对已经达到或低于排放标准的,不征收排污费。(2)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收费,基本上不考虑污染物排放量,这对排污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放纵。(3)对排污单位所排放的污染物,在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按最高一种计算排污量,并按该排污量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排污费。这样,排污企业治理污染时,往往仅注意对被收费的污染物的治理。

从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上看, 主要表现为:(1)征收成本高,相当一部分环保费被环保部门用来维持其机构的经常性开支,收费项目多而杂,征收效率低。(2)征收阻力大,排污收费不具有完全的强制性,立法基础薄弱,权威性差,在大量的乱收费和乱摊派使企业负担加重的情况下,排污费难免会受到排斥。

从资金使用方面看,具体表现为:(1)资金用于环保部门自身建设的比例过大。(2)资金最终使用方向不确切,在资金返还给企业后,多数被用作生产发展资金,只有少数真正用于治理污染。(3)目前排污费都归地方所有,中央财政不参与排污收费的分配,因而也不能对其进行有效调控。

基于目前环境管理问题的现状,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规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政策的总体目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运用经济手段特别是税收政策,在现行税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税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体系。在具体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 注重环境税的可接受性

环境税主要依赖于两种手段:(1)与环境外部性(如污染)直接相关的排污税。(2)基于税基同外部性间接相关的产品税。当污染具有地方特征、污染源数量较少且易掌握时,这种关联性是直接的,此时,征收排污税是最好的选择;而对那些消费数量或使用数量都非常大、利用方式非常分散、因消费而产生污染的产品,则征收产品税的效果较好。此时的关联性是间接的,对它的设计也变得复杂了。如果税收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关联性较弱,那么该税收可能无法促使污染者改变其行为,反而会加重市场扭曲程度。因此,征税的同时必须向公众提供恰当的信息,以保证污染者理解政府为什么要征税以及目前有哪些可供选择的降低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二) 注重环境税的税基和课税环节的选择

税基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所要解决的污染问题是属于地方性的,还是全国性的,或是全球性的。从理论上讲,最佳的选择应该是把所有同环境污染有关的排放物包括在税基中。但税基界定范围越广,项目越精确,管理成本也将越高。选择征收排污税还是产品税则要看监测成本和可行性。对从固定的大污染源排放出来的污染物征收排污税,比对从数量众多且分散的污染源排放出来的污染物征收更容易实施。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能够确立污染物和产品消费之间的直接联系,则采用产品税会更加有效。

课税环节的选择取决于利用税制或申报管理制度的可能性。从效率的角度讲,应尽可能地对排污课税,同时减少课税对象的数目。如果污染产生于某一产品的消费,应在零售环节课税;如果污染产生于所投入的原料,在流通链的上游(如原料开采环节)课征要经济得多,但需要对那些已纳税但实际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的活动实行返还制度。

(三) 税率的确定

从理论上讲,为了使污染企业的全部社会成本内部化,税率应该能够使减污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损失。但对这两个指标进行概算需要大量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并非可以信手拈来。所以次优的选择是先设定环境改善目标(污染削减目标或资金筹集目标),再确定税率的高低。如果单纯从环保角度看,可能税率越高减污速度越快,但这会造成两个后果:(1)由于税负过重,企业的竞争力会下降,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2)若环境效果过大,税基缩小了,来自该税的收入会过快减少。对于我国来说,环境改善的目标既包括对污染的控制,又包括筹集必要的环保资金。因此目前的税率不宜过高,以扶持企业的成长,并保持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和可预测性。今后随着企业实力的增强和环保技术的提高,可逐步提高税率、扩大税基。

环境税是采用从价计征还是从量计征也值得分析。一般来说,同某一商品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有关的污染是该商品数量的函数,而非其价值的函数。同时从价税可能诱导企业通过降低商品质量来降低价格,而不是减少污染。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税采用定额税率更为适宜。

(四) 征收管理问题

1.征管级次问题。环境问题有地方性的,又有全国性和跨区域性的。因此环境税种既不应完全划归中央,也不应完全划归地方。比如,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等税种所对应的污染范围一般是区域性的,可由中央统一立法,由地方负责征收管理,资金支配权也归地方。而生态补偿税、专门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则应划为中央税或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主要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平衡各地生态环境改善的进程。

2.征管机关问题。环境税的征管机关应是税务机关,这是因为环境税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税,符合税收的本质属性。由环境部门征收,不仅名不正、言不顺,而且会增加征管成本,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当然,由于环境税的特殊性,税务机关应该积极与环境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政策时,认真考虑环保部门的合理建议,使税收手段与环境部门的规章制度协调发挥作用;及时从环境部门取得反馈信息,作为下一步改革的参考;税收监督与环境监控相配合。

(五) 注重环境税与其他手段之间的配套实施

征收环境税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只有与其他手段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最佳的环境目标。具体包括:

1.税收手段与管制手段的配合。管制手段不应因为经济手段而完全被取代,在一定的条件下,它本身具有一定的优势。税收的应用应与管制的连续使用或加强结合起来,这一点已日益得到人们的认同。管制手段为环境税收手段的刺激作用提供了基本的“支持物”(如规定最低安全标准),税收手段又成为命令控制式制度的有益的和必要的补充。

2.税收手段与其他经济手段的配合。西方各国的环境税制中普遍包括了与环境有关的各种专项收费和使用费。其原因是“费”简便易行,且较为灵活,同时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特别是当随着污染程度的变化需要不断地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时,采用收费措施更适宜。美国是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国家的成功范例。根据美国的“空气清洁法”及其修正案,每个厂商都需要有一个排污许可证,每证有一定的排污量配额控制指标。国家环保局对许可证总量的2.5%进行拍卖,厂商也可将自己未用完的配额在排污许可证交易市场上交易。此外,押金制度也为西方各国所广泛采用。

3.税收手段内部的协调配合。包括:(1)环境税种与各种税收差别、税收优惠措施之间的配合,如消费税中对含铅和不含铅汽油的差别税率,对环保产业能源税的减免等。(2)环境税的开征与现行其他税种的替代关系,这一点在强调“收入中性”的发达国家采用较多。(3)各种环境税种之间的配合,如污染税中的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和水污染税之间,水污染税与各种间接产品税之间的配合。

主要参考资料:

(1) allen blackman and winston harrington“the use of economic  incentiv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lessons from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withindustrial air pollution?discussion paper 99-39,1999 resources     for the future.

(2) oecd environmental outlook.2001.

篇14

税收是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了解税收和税法,认识依法纳税的必要性,有助于我们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本课要向大家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方面的知识,让大家更深刻的理解财政,认识个人在社会分配中的地位。

本课分为2个框题

1.税收及其种类

2.依法纳税

新课标要求

分析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重要税种;知道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具有重要作用;理解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行为。

(一)知识目标

1、识记税收、税收的基本特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2、理解税收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

(二)能力目标

提高学生辨别比较能力,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框学习,增强学生国家观念,教育学生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爱国的具体表现,偷税等行为是违法的,可耻的。

教学重点、难点

1.税收的含义

2.税收的基本特征及其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讲解为主,通过启发、引导学生讨论,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回忆第八课财政收入的组成,说明财政收入由哪四部分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来源是什么。

学生活动:积极回答问题:财政收入由税、利、债、费四部分组成,其中,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教师引导: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可见税收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下面我们就来学习税收的有关知识。

(二)进行新课

一、税收及其基本特征

1、什么是税收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79页虚框内材料,并思考所提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材料,积极思考

教师点拨:从税字的构成上可以看出,古代的税就是送给国家的农产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税收的共同点就在于,都是交给国家的财富。请大家想一想,交给国家的税收财富有没有直接的补偿?国家凭什么让人们不得不交这部分财富?国家收取的这些财富有什么作用?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税收是没有直接补偿的,但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各项职能,国家必须收取一部分社会财富,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为此,国家依靠政权的力量,强制收取这部分收入。(归纳出税收的本质)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有国就有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理想、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源泉。

从税收的含义中我们可以想到,税收应该具有什么特点?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2、税收的特点

(1)强制性。请大家想一想,没有政权力量作后盾,强制人们缴纳,能不能获得?

学生活动:积极回答问题。不能。

教师点评:强制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主要标志。请看教材80页“相关链接”,了解一下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需要偿还纳税人,纳税人也不能提出回报要求。

(3)固定性。税收是无偿的、强制的,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国家征税之前必须依法律形式,规定好征税对象和税收数额之间的比例,不能随意变动、征收。当然,国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税收政策。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80页虚框内材料,并思考所提问题。

税收的这三个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请大家阅读教材80页内容,看看能否理解三者之间的关系。

学生活动:阅读讨论。

教师点评:无偿性要求必须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强制性、无偿性决定了必须具有固定性。

二、我国税收的种类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想一想,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具体税收项目?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教师总结:农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关税等等。根据税收的征税对象,目前我国的税收分为五大类,共20多种。请大家看教材80页“名词点击”,了解一下五大类税收的特点,看看它们都是针对什么对象征收的。

学生活动:认真阅读思考。

教师活动:在这些税收种类中,影响最大的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重点学习一下这两种税收。

1、增值税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其基本税率是17%。

计税方法:增值税=商品销售额×税率-上一环节已缴税金

请大家看教材82页,增值税计算题,并回答所提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回答问题

教师点拨:服装厂应缴纳的增值税=15000×17%-1445=1105元;或者=(15000-8500)×17%=1105元。织布厂缴纳的增值税由产品使用者──服装厂直接负担。由此可见,增值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产品销售价-原材料价)为征税对象的,它的直接负担者是下一环节的购买者。如织布厂的布的增值税由服装厂负担,服装厂的服装的增值税由百货商场负担。

教师活动:同学们想一想,这样缴税有什么好处呢?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点拨: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防止前一环节企业偷漏税,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税收。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和居住不满一年,而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请大家看教材82-83页“相关链接”及有关图表,了解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税项目、发展情况和计税办法。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思考讨论

教师总结:近二十多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发展迅速,这也反映了我国经济水平、人民生活收入有了较大提高。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不同,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的计税办法,就是个人所得越高,税率越高,纳税人个人收入越多,缴纳个人所得税越多。这一特点从教材83页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上可以看出。

教师点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是分段计算的,个人收入800元以内不计税,多余800元以上部分,按不同税率分段计税。请同学们计算教材所列题目。

学生活动:计算。应税所得额:4000元;不超过500元部分:25元;500-2000元部分:150元;2000-4000元部分:300元;累计所得税:475元

教师活动:同学们想一想,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有什么意义呢?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点拨: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三)课堂总结、点评

这节课我们重点学习了税收的有关知识,知道了税收的特点和种类,重点介绍乐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知道了它们的征税对象和计税方法。这对于我们在经济生活中正确地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意义,将有重大指导作用。

(四)实例探究

[例1]马克思说:“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这表明()

A.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基本特征

B.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C.国家和政府是赋税制度的产物

D.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基本形式

答案:D

[例2]国家决定,2004年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在5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在于()

A.取消对农村经济的监督B.淡化税收对农村经济的调节

C.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D.解除国家计划对农业发展的束缚

答案:C

[例3]某机械厂从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价格30万元,加工成机器后售价45万元。这批机器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A.5.1万元B.7.65万元C.2.55万元D.无法计算

答案:C

[例4]下列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正确的是()

A、它对调节个人收入有重要作用B、有正当收入的公民都应交个人所得税

C、公民的个人所得都在纳税范围D、实行累进税率不利于社会公平

答案A

课余作业

简述税收的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