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2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篇1

【关键词】 成本控制 工程监理 措施

近些年来,社会得到了不断进步,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我国的公路行业有了本质发展,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路监理企业从签订相应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的同时,公路工程项目建立的服务费就被确定下来。监理企业究竟应该怎么样凭借最小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效益和产值,这不仅仅与企业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更加决定公路监理企业长远竞争力,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明确监理的成本并不是越低越好,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工作必须要结合合同文件,在分析合同文件这一基础之上,进行成本计划清单的编制工作,进而汇总出一个符合实际的、合理的成本下线,在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监理的整个过程中,对于每一个人员、每一个环节以及每一个部门都必须要实施全方位细化的管理工作,旨在能够保证项目监理圆满完成。

1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的控制措施

1.1 公路工程监理要对直接成本进行控制

公路工程监理直接成本支出运用到我国公路现场的监理机构,主要包括监理组、驻地办以及总监办的运用费用,其中,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直接成本支出同样用于对公路工程监理管理人员酬金的支出,这一种成本从本质上决定着其他所有费用支出。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要合理、科学进行监理人员设置,对企业监理工作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有效减少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工作的期限,从本质上缩减公路工程监理的工作人员,聘用那些工作范围比较广、监理专业很强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人力资源部门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

1.2 公路工程监理要对间接成本进行控制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间接成本合理控制必须要坚持适度的原则,更加要提升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符合公路工程企业监理水平所提出的要求,要和行业内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平均发展水平相互适应。对于一般监理企业来说,要求必须要设定一个定量的监理酬金,这样能够将监理成本控制成为一个定量,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在控制间接成本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考虑。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的监理企业必须要按照自己所制定的利润目标,将自身发展需要费用支出进行规划,考虑监理企业人员设置以及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还必须要加强对于公路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实施业务培训、技术培训以及经营支出。

1.3 公路工程监理要执行国家取费标准

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偏低已经成为了行业内客观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方有些不规范的行为,这些从本质上为公路工程监理切牙自身运用成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损失,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要严格按照新监理的取费标准进行执行,及时支付给监理企业监理费用,金融机构还要建立和健全相应干预的制度,与此同时,要将那些不按照规定收取监理费用的企业列入到不良行为中,建立起企业的档案,严格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要实现自律。

1.4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要加强合同评审和管理

公路工程监理合同是在公路工程项目中标以后和建设方所签订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的法人磋商以及经营人员磋商编制出来的监理合同草稿通常都会缺少技术方面、经济方面以及法律方面技术专家的参与。在合同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在基准价这一个基础之上再浮动百分之二十,并且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标准,与此同时,不能够突破其底限。重视监理合同内容增加以及延期服务等等问题,在监理合同中,因为非监理原因所导致增加服务内容以及工程延期的时候,要求业主方必须要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来进行相应监理费用的增加。

2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的内涵

在公路工程监理服务的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费用支出,与此同时,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经营活动必须要实现收支平衡和略有盈余,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要加强对于公路工程监理成本以及监理酬金进行分析和探讨,促进我国公路工程建立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以及生存。运用成本分析以及科学经营等方法来取得最高的监理费用,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费用主要分为税金、利润、间接成本以及直接成本这几种类型。其中,间接成本主要包括办公费、仪器设备使用费、固定资产、公积金、社会劳动保险、社会活动经费、岗位培训费用、职工教育费用、管理支出、行政支出以及后勤人员工资和奖金等等。直接成本主要包括津贴和奖金、交通费、差旅费、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费、办公设施费、设备购置费、通讯费、伙食补贴、住宿费、采暖费等等。

3 结语

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的内涵进行了阐述,接着又对公路工程监理成本的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肖忠梅.浅谈工程监理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J].铁道工程企业管理,2006.

[2]葛为民.工程造价指数与工程造价动态管理[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1997 年S1 期.

篇2

关键词:地方公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基础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地方公路工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显现得越来越突出。我国地方公路工程实施监理制度比较晚,监理制度的实施,为我国地方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2 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下的管理模式,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三方之间存在互相制约的关系。目前地方公路建设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导致工程监理中存在较多问题。

2.1业主不规范行为

在地方公路工程中业主将监理单位视为自己的下属单位来指挥领导、利用职权介入材料的采购、拖延工程计量款的拨付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从而使监理工作开展困难,协调工作难度加大,不利于监理工程师公正、公平、科学地开展工作。

2.2项目实施条件不到位

地方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数量按照建安费一定比例配备,低等级公路投资小,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数量少,结构简单,在“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等各方面监理工作中,增加了监理工作强度和难度。有的项目,在征地拆迁、资金筹措方面很难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因而监理很难对工程质量、费用、工期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支付权在垫资施工工程中更难以实现,对于非监理原因而延期的工程,业主往往不给予任何监理费用补偿。

2.3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差,管理水平低

地方公路施工单位资质水平良莠不齐,技术力量薄弱,工程技术人员无法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项目经理管理能力不足,不能进行有效管理。因此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2.4监理人员参差不齐,素质有待提高

在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实际到位监理人员往往与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不一致,且大多数监理人员为临时聘用,素质比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理程序不够清楚。这些都给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隐患。

3 针对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

3.1加快完善适用于地方公路的行业法规

法规制度是监理工作的依据,近年来国家、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虽然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逐步形成了公路行业法制体系框架,规范了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但对于低等级公路,工程建设环节管理制度仍然不足,应加强对空缺环节制度的补充,保证地方公路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3.2切实贯彻落实现行监理收费标准

在地方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严格执行现行监理收费标准,提高监理收费标准,才能使监理企业吸引足够的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理单位的服务水平,促进监理企业良性发展。

3.3严格建设各方的资质管理

地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不够规范,要提高地方公路建设质量必须严格参建各方的资质管理。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者,所以首先要严格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对施工企业利用中介人投标、挂靠投标、相互串标等严重违规行为应给予严肃查处。其次应整顿监理队伍、加大规范监理市场工作力度,。

3.4制定监理行业发展长期规划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经济投资方向、发展规划、技术人员配备等情况,从理论和实践中深入探讨地方公路监理行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该行业中长期规划,对各阶段监理单位数量、工程建设、知识结构、人员需求做出预测,提出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强化管理工作。

3.5推进监理企业体制改革,完善内部管理

要提高监理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革监理企业产权制度和调整行业组织结构,建立建成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形成吸引、留住、用好、培养人才的良好机制;转变观念,培育进步企业文化,树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价值观,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式及管理手段开展监理工作,提升并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市场需要;运用新技术、新知识、新装备和先进的检验手段、检测方法,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5.1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要保证监理企业人才稳定,搞好监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监理机构应建立合理分配格局,使管理人员、正式职工、外聘人员及监理骨干和一般人员分配趋于合理,尤其要使一线监理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地方公路监理行业要稳定监理队伍,必须要提高监理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保证监理人员“劳有所得”,充分调动各监理人员的主管能动性,才能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3.5.2注重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监理单位管理的重要部分。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人员是公路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监理人员不仅有较高素质,同时应该具有经济管理、技术管理、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能力。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任务就是在对监理单位人力资源分析、诊断和规划情况下选择具有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及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监理人员,建设一支优秀的监理团队,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监理准则积极工作,不断提高监理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5.3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独立的、智力密集型的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社会经济实体,拥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监理人员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文化的日新月异,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市场的需求。在地方公路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往往对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熟悉程度不够,如果不认真对待会降低监理服务质量。所以要由总监或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讨论学习,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各项工作计划;针对各项目检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还应进行专题讨论分析,以此总结经验。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监理服务。

3.5.4要正确处理好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地方公路工程监理活动中涉及到的单位主要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往往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各方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业主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作,监理必须保持公正,不得和承包商有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包商侵犯业主利益;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是通过合同确定的经济法律关系,违约者要赔偿对方损失;监理与承包商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予以明确。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代表业主利益工作,但同时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正确而公正地处理好工程变更、索赔和计量支付等工作。

4 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在地方公路工程建设中要受到各方的重视,如果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正确对待监理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才能把地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聂新跃.浅析公路工程施工监理[J].现代公路,2006,(8).

篇3

关键词:公路;监理;存在问题;改变;对策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 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 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 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篇4

关键词:地方性公路 工程监理 问题现状 监理工作方法 对策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路工程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各参与方进行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以及建设资金的科学使用,从而为建设单位提高综合性监督管理行为。在地方性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由于公路工程建设的多样性与特殊性,监理方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的重要监督者,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加强对施工参建方的全面监控、督导与评价,并从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施工质量、建设费用控制等方面来确保建设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经济性与合理性,需要从深入而细致的监理工作实践中,来分析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建议与措施来促进监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一、地方性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是以监理单位为核心,通过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工程工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其发展问题主要有:

(一)地方性公路工程监理起步较晚,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

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相比,地方性公路监理工作起步较晚,同时有些业主由于对监理工作认识不够,过分强调业主的监督作用,而忽视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重要性,监理的职权得不到认可,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控制又难以承担相应的责任,管理纠纷不断。

(二)业主对公路建设不规范行为的介入,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业主介入施工管理控制来说是地方性公路建设十分普遍的现象,而其不规范的行为多给监理工作带来诸多麻烦。一是业主对施工材料的采购上介入,尽管监理单位拥有进场材料的监督与审核权,但往往因业主的强硬态度,难以确保对材料的质量控制,从而为工程质量带来隐患;二是业主介入对工程计量款的拨付,尽管监理单位掌握着工程计量审批权,但业主方作为款项的拨付方,时常拖延工程款的拨付,而给施工单位造成无视监理的负面影响,从而难以贯彻监理对质量与进度的有效控制;三是业主介入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于监理自身职责来说,有些业主为获得对工程监控权的有效控制,不仅对监理工作不重视,反而直接干预工程现场管理,使得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权被剥夺,其有责无权的监理形象,给整个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带来混乱。

(三)地方性公路工程监理收费低,项目监理条件不到位

由于地方性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较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必须实行监理制,而对于监理人员的配备则是以工程项目费用来核定的,同时,由于监理工作实施条件的现状,无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费用、以及工期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为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四)从施工技术及管理水平上来看,监理工作疲于应付

对于大多数地方性公路工程施工来说,由于工程施工人员群体复杂,技术操作不规范,对于违章施工的现象难以实现科学管理,同时,施工单位的合同意识不高,对于施工中频繁更换技术人员的情况较大,也影响了施工监理服务的有序开展,难以实现对公路建设规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

(五)监理企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理工作挂靠、外包现象严重

对于公路监理单位的资质划分,旨在提升对公路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而在地方性公路监理工作中,对于监理人员资质水平的控制不严格,临时性聘用、流动性大、责任意识不强等都给监理工作带来隐患。同时,对于监理工作出现的监理企业挂靠、外包现象,不仅对工程监理成本难以有效控制,还对监理工程质量带来了不规范。

二、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对策

从促进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规范公路监理市场出发,积极推动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性公路监理工作规范

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实施的依据,对于公路工程建设来说,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与制度,来逐步完善公路行业质量管理法制体系,特别是对地方性公路建设施工规范的明确,对相关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检查,推动监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落实监理收费标准制度,提高监理企业服务水平,出台相应的监理行业新标准;严格管理建设市场资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强化项目法人制度,加强对地方性公路监理行业中各类违规行为的规范与整顿。

(二)制定监理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内部管理

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来看,必须从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来对地方性公路监理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力度,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培育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企业发展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来提升监理服务质量,特别是对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检测手段和方法的应用,来提升监理行业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从监理行业的经营模式创新上,倡导项目承包制,实施总监领导下的项目责任目标的分解,科学调度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部署三级管理职责,即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现场监理三级协同工作。

(三)强化监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人力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对于公路工程监理行业来说同等重要,从监理行业人员技术层级的规划与分析,建立科学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经济效益,还能够从企业文化的建设中,提升监理队伍的监理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构建监理企业人力成长机制,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发现与承认每个人的工作差异性,从而甄选和发挥各自的优势与强项,使得每个人都能够在其自身的岗位上稳定发展;二是建立企业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发人的工作潜能,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政策,充分尊重人才,加强人际沟通,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升员工的发展空间,构筑薪酬福利与企业文化并重的企业成长环境。

(四)构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树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从监理工作的技术特点来看,需要通过技术与知识的不断学习和训练,才能够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学习型的监理组织,正好迎合了监理人员适应未来行业发展的形势。为此,因势利导的借助于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引导员工投入到经验技术交流活动中去,并在熟悉工作规范、提升监理水平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员工责任心的重要途径,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高度重视,严格监理职责,提升优质服务,树立职业道德典范,促进员工自律发展。

三、改善地方性监理工作方法的有效途径

坚持监理工作科学化是提升监理控制实效与控制水平的重要途径,而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控制。

(一)贯彻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对于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来说,关键在于从监理程序与技术规范要求上,来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施工工艺等环节的全面监控,从而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实现。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体系的监督,督促其能够依照工程施工规范来施工,并通过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来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控制点进行监督,如对材料测试检查、对计量标准的确定等。

(二)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是确保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实施的前提,必须从明确施工环节的划分,从各质量单元的检查与工序控制中来检验审核,对照施工图纸要求,对图纸细节,以及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材料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及时提出工程施工改进建议,加大抽检与复检力度,确保关键部位质量达标;落实旁站制度,明确监理职责,对于施工工序及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责令整改;严格验收程序,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分项、分部、整体施工验收,一旦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质量事故作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意见,密切关注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验收有序完成。

(三)强化工程进度控制,合理控制工程进度

做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总体部署及进度安排进行科学设置,对现场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各项作业进度的跟踪检查工作。如采用横道图比较法来对工程进度与计划进行全面分析;对施工现场各项闲置工器具进行合理调度与安排;采用网络法来安排工序,抓好关键点与非关键点的合理调整。

参考文献:

[1]张少锦.公路建设规范化管理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D]. 中南大学,2012

篇5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公路监理;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二、工程监理仅限制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改进措施

5.1 强化国家管理,完善监控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公路监理要逐渐推行谁监理、谁负责的制度,加强监理机构与施工方的连带责任,有效打击混合监理情况的出现。同时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加大国家的监控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标和串标等行为。

1)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的资格。

2)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

3)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5.2 制订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公路工程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当前监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所以,合理的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5.3 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公路监理市场

要逐步改变公路监理系统的思想观念,在制度创新的同时促使各单位参与竞争、自我发展。为此,首先要在公路监理系统内部形成一种相互竞争的大氛围。将大型公路监理分为几个标段,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再由中标人组建团队,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下监理体系资金、设备不足的问题,又能有力推动我国公路监理体系的市场化。

5.4 提高监理设备的科技含量

国家、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我国监理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使得我们的监理队伍的硬件建设能够迈上新的台阶。近年来省交通质监站从交通部科研所引进了大型的路面平整度测试仪和高精度路面自动弯沉测试车, 并在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广泛使用, 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5.5 加大教育力度,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人才是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应该建立和完善高校的监理专业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要在监理单位广泛地开展业务学习。通过专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两个层面共同推进我国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因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时,当国家对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强化培训,从而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六、提高公路监理水平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从事监理工作十多年的经验总结,笔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6.1 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6.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 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篇6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监理仅限制于公路工程施工阶段

项目的前期工作一般由业主操作,进入实施阶段,对监理和施工同时招标,监理单位无法参与到施工招投标工作中来,从而影响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招标工作是业主单位操作,监理未参与对施工单位的招标,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就可能存在承包人与业主有亲密的关系,当遇到的承包人不服从监理时,监理若采取监理手段,承包人很可能绕过监理,因此会造成很麻烦的后果。

二、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人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监理人员的职责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整个监理行业也进人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难实施,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作用十分小,甚至没有,特别是计量支付是监理权利得以落实的主要支撑,被业主给予承包人的大量借款而架空,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缺乏促进措施和有效约束进行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偏少素质偏低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素质偏低,对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只好事事上报、请示,影响了工程进度。严重的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留下隐患。

五、解决方案

(一)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二)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的下属,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对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监理工程师应表明自己的意见,若意见不能统一,须形成正式的文件记录,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无论何种原因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如要监理补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产生矛盾。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形成备忘录。共同做好记录,要参加人员签字备案。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我国是在1988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当初的定位,工程监理可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然而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这两个阶段中,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因为只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正确即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才会优选出最佳投资建设方案,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

建设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物形成阶段)。特别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来不及熟悉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以及业主的意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利。造成业主对监理认识上和实施中的困惑。

施工质量至关重要的施工招标阶段,大多数业主均没有请监理单位参与的意识,在注重最低价中标能带来一点实惠的思想支配下,会因对承包商选择的失误,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如质量低劣、工期拖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而给业主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从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等同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合理的监理企业结构应当是:既有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又有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含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还有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四)大力推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实现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目前监理企业层次不分明,大的不强,小的不活。中间层次则需提高质量和水平。监理企业规模和结构应与建设工程规模和结构相协调。因此,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解决综合类大型和专业化小型企业的两极发展,即是向代表行业水平和实力的企业集团或大企业方向发展,使其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中国大型骨干监理企业。另一极是按照专业化、小型化的发展方向,通过采取多样化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形成独具特色,规模适度、专业性强、机制灵活的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活的充满生机及活力的新型监理企业。多数监理企业可以加大改制改组力度,努力搞好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逐步发展成为专业类监理企业。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入和政策扶持。鼓励这类企业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分工要求,加快内部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向专业类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振,公路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公路交通技术.2006,(2).

[2]肖河,苗彦军.公路监理市场现状及整改建议.改革与探讨,2006,(4).

篇7

关键词:公路;概预算;编制

1 预算编制原则、依据

1.1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

1.2 交通部(2007)33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1.3 交通部(2007)33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1-2007)。

1.4 交通部(2007)33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

1.5 2008年6月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宁夏公路汽车普通货物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

1.6 宁夏交通厅宁交通知(2008)134号《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

1.7 宁政发(2010)3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1.8 近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1.9 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现场调查收集的有关资料。

1.10 概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等。

2 预算编制范围

主要项目的工程概况,涉及项目的主线路线长度、支线及包含的附属工程,立交等。

3 造价计算说明

3.1 人工费

按宁交通知(2011)46号文规定人工工资为63.9元/工日。

3.2 材料费

3.2.1 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价格参照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最新公布的价格及现行调查价格综合取定,加计过路(桥)费、材料运杂费、装卸费、采购及保管费。

3.2.2 材料运杂费

5公里以下的运输按定额计算运费及装卸费,5公里及以上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货物运价计算办法》分长、短途(26公里以下为短途)计算。

长、短途运输运价根据2008年6月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宁夏公路汽车普通货物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计算。

3.3 机械使用费

机械工工资为63.9元/工日,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定额站颁布的《车辆养护费和车船使用税费》进行计算,不变费用调整系数1.0。

3.4 其他工程费

3.4.1 冬季、夜间施工增加费:全线属冬二II区,路线的冬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按《2007编办》中的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计算。

3.4.2 雨季施工增加费、高原施工增加费均按《2007编办》中的雨季、高原施工增加费费费率计算。

3.4.3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计列、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按《2007编办》中的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费费率计算。

3.4.4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宁夏不临海,不计此项费用。

3.4.5 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由已竣工的工地或后方基地迁至新工地搬迁费用。

3.4.6 其他工程费均按《2007编办》中的费率计列。

3.5 间接费

3.5.1 规费:根据宁夏交通厅宁交通知(2008)134号《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中的规定按38.2%计列,其分别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2%,医疗保险6.7%,工伤保险1%,住房公积金8.5%。

3.5.2 其他间接费均按《2007编办》中费率计列。

3.6 其他有关费用计算

3.6.1 利润: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7%计算。

3.6.2 税金:系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综合税率为3.41%,纳税地点在县城、乡镇的企业,综合税率为3.35%,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乡镇的企业,综合税率为3.22%。

3.7 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3.7.1 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行公路建设需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复耕费、耕地开垦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

征地价格依据宁政发(2010)3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确定。临时占地按相应土地价格的50%计取。其他各项安置补助费均参照高速公路补偿标准执行。

3.7.2 建设项目管理费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的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2)工程监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2.5%的费率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业主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3)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0.1%的费率计算。

在项目审批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调整概算进行审查所需的相关费用。

(4)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编制办法验收试验检测费标准计算。

竣(交) 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系指在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所需的相关费用。

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文件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工预可编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算取定。

勘察设计费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取定。

招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计列。

5 供电贴费:供电补贴不计,采用社会用电。电价:0.75元/度。

6 物价上涨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投资【1999】1340号精神,不计算该项费用。

7 预备费: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第一部分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工程费、间接费等以及第二、第三部分费用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上浮的预留费用及外资汇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基本预备费是指在设计阶段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按《编制办法》规定以第一、二、三部分费用之和为基数的3%计列。

8 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

8.1 贷款额度:建设单位(业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政府对项目的投资额度来确定该项目贷款比列和贷款金额。

8.2 贷款期限:根据项目的规模、工程进度及工期确定贷款期限。

8.3 贷款利率:我国银行业的贷款利率。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篇8

【关键词】 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 abstract 】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is in highway's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of basic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is to accelerate the pace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Below, the author will based 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feasibility of the supervision work well way.

【 key words 】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制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已被视为重大举措之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一项科学的管理的制度,其实施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的综合管理,来保证公路建设项目有条不紊地得以实施,从而达到确保质量、控制工期和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强化施工管理和顺利实现建设意图的目标。因而,工程质量监理不是单一的技术管理, 而是集技术、经济与法律于一身的综合管理。下面笔者将根据公路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几年的实践经验来谈谈如何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一、 目前公路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开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工程监理运作模式。但目前我国公路监理的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公路监理质量的提高。

1、 监理职责不明,影响作用发挥

在施工监理合同及各项制度书面规定上对于监理的地位和职责予以明确,但在实际工程监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监理应有的地位没有得到真正确立,一些业主思想认识有误,认为监理的权威会抹杀自己的权威,担心自己在施工单位面前说话不灵,甚至有一些项目业主工作人员干预监理授权范围内的工作,还习惯于直接进行具体管理,对其一些不规范做法,缺乏有效制约,追求政绩,有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决定和做法,实际上被默许,监理工作难以有序进行,降低了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影响了监理职能的履行。此外,监理的权威易受到挑战 。一些施工单位背景深,后台硬,对监理控制置若罔闻,施工中不买监理的账,不认真履行合同,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规降低成本,轻视质量,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 监理队伍专业水平不高

从监理队伍建设来看,监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理人才应当掌握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理论知识不具备,人员素质只注意某一方面素质的培养,而没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专业知识体系。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目前大部分专业的监理都直接来自于高校,其缺乏公路监理的直接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很难使自己的能力得到发挥。随着工程项目的增多,监理人才的相对缺乏,社会需求量增加使得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短时间内不升反降,有相当一部分非专业化的人从事着监理的职业,但其自身并未具备上岗的资格。这些人员上的因素使得公路工作建设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得到保障。

3、 监理投入不足,诚信有待提高

由于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体质尚未健全,监理费用还没有严格执行“新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2007年5月1日)。此外,目前监理的诚信水平与客观公正、权威的监理定位还不够科学,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的履约率较低,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变通时有发生,挂靠监理虚假资料不时出现,这些现象影响了社会对监理的评价,降低了监理的可信度。

二、 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的途径

1、 提高监理机构综合素质,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

要搞好监理工作首先要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监理工作本身是一项高智能活动,只有不断地加强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监理工作的要求。

监理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监理检测工作经验。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些技能和素质,才能担负起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的重任。因此,必须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开展技术大练兵活动无疑是一种较好的形式,而技术大练兵一定要贴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检测的实际,从实战角度出发,针对监理检测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严格按照监理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技术练兵活动抓出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真正成为监理从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这样才有利于监理队伍的不断强大。

2、 控制施工监理质量,把握施工监理进度

施工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工程质量控制,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始终把质量控制作作为重点去抓。工程质量控制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 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在工程质量控制中,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以数据资料为依据, 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

其次,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 并符合实际和便于管理,

能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 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 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并预见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其变化, 贯彻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编制依据是根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和开、竣工日期, 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 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已建成的同类工程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3、 创新监理模式,合理行业布局

我国监理制度建立起来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监理制度的建立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突破,其目的是为了改进落后的工程建设模式,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监理人才队伍和监理机构,协助有关各方共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从而提高建设水平,保证投资回报率。因此,在监理工作中要不断引进新的管理思想与理念去创新监理工作模式,这种思想也要用到公路监理当中,从公路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围绕施工进行全程、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此外,监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行业。因此,要实现监理行业的产业结构合理化,需要彻底改变当前监理行为布局,培养一批实力强、技术硬的领头企业,带动整个行业的合理化发展,找准发展方向,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各层次监理企业实现专业化发展,从而使整个行业走向正轨。

三、小结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是一门专业技术性强的综合型管理工作,在提高监理机构综合素质,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控制施工监理质量,把握施工监理进度以及创新监理模式,合理行业布局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对人们改变旧的监理观念,提高我国公路建设施工管理水平,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建设管理模式,是具有相当重要且积极的意义的。

【参考文献】

[1] 熊四华.谈高等级公路施工监理.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2,(3).

[2] 杨敬旺,王兆奎.公路施工监理质量保证探讨.科技信息.2007,(13).

篇9

【关键词】公路;监理;存在问题;改变;对策

【Abstract】In this article, the current domestic highwa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of an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to change the current situation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Highway; Supervision; Existing problems; Change; Countermeasures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 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 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 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然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4.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转贴于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4.3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我国是在1988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当初的定位,工程监理可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然而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这两个阶段中,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因为只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正确即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才会优选出最佳投资建设方案,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建设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因此,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物形成阶段)。

由于业主认识上存在错误,致使监理的阶段范围单一,监理水平得不到有效的发挥,监理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对重、大型工程项目,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来不及熟悉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以及业主的意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利。造成业主对监理认识上的不足和实施中的困惑,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出台不及时不无干系。如建设部2001年才出台施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仅就施工阶段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对决策阶段和设阶段却只字未提。给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实际操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监理无”规“可依,工作开展较困难。

即使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至关重要的施工招标阶段,大多数业主均没有请监理单位参与的意识,在注重最低价中标能带来一点实惠的思想支配下,会因对承包商选择的失误,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如质量低劣、工期拖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而给业主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作为我国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建设监理企业,其实质是按照基建程序,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协助业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从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等同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合理的监理企业结构应当是:既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又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含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还有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篇10

关键词 高速公路项目;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

一、经营风险

1 高速公路建设风险

(1)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征地费用及土地使用成本的提高,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必将导致工程总成本的上升。

(2)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公路沿线未能预知的恶劣地质状况的影响,设计的变更及气候的变化均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加大工程成本;工程因质量原因未能通过验收而需要返工,亦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效益。

(3)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工伤事故或有沿线农民或其他当事人阻挠建设征地工作,影响工程建设。造成工期延误,加大工程成本。

2 高速公路营运风险

高速公路营运中的路面维护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均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公路的交通流量并可能导致营运收入减少;另外,公路所属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亦会对交通流量的递增速度产生较大影响。

3 通行费水平的限制

项目公司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车辆通行费收入,由于收费标准的调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公司在决定收费标准方面的自很小。因此,收费水平不一定随成本、物价或市场供求的变化而得到及时调整。

4 经营时间的限制

收费经营权受经营期限限制。

5 设计通车能力的限制

当路段交通量逐渐达到设计通行能力时。路段交通服务水平降低,车辆行程时间增长,道路对交通流的吸引力降低,造成交通量趋向饱和。在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通行费收入将维持在一定水平,而无法保持持续的增长。

6 融资能力

国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所实行的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可能导致项目融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行业风险

1 行业内部竞争

本行业的内部竞争主要体现为交通量的竞争。交通流量除了受本身的设计通车能力限制外,还受到平行公路及其他交通设施通行能力的影响,并取决于收费标准和道路通行条件的比较。

2 环保因素限制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均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气、粉尘及噪音等环境问题。环境治理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调整将加大营运成本或制约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的增加。

三、市场风险

公路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较其它行业为低。就高速公路收费而言,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运力要求的变化,即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

四、政策性风险

1 税收政策变化

目前主要从事高速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属基础设施的行业可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扶持,国家对高速公路的税收也相应给予优惠政策。但优惠政策一旦发生变化或予以取消,将会对项目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不利的调价措施

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很大程度上由政府制定,而由于平行路段的存在,当高速公路的提价超过一定幅度时,反而将影响自身的交通流量,因此,不利的调价措施的出台以及由此而对项目经营环境和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风险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和影响,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将风险和影响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

1 经营风险

(1)高速公路建设风险对策

在公路建设上,应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重视对工程建设前期的规范工作,认真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投招标管理办法,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实施国际上通行的工程监理制度,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高速公路营运风险对策

针对高速公路的营运风险,应将加强高速公路的维修及养护工作,定期对高速公路进行检查及清洁,保证路面情况的良好及畅通无阻;同时,还应加强高速公路养护队伍的建设及培训,以保证公路日常维修及中修、大修的顺利进行。

(3)通行费水平限制风险对策

针对公路项目收费标准的调整受政府限制而对公司收益可能造成的影响,应根据项目的经营成本、投资回收期及物价水平的变动情况等及时向价格管理部门提出收费调整的申请。

(4)通车能力限制的风险对策

针对高速公路交通量发展到一定阶段,车流量趋向饱和后,公司收益将无法保持稳定增长的风险,应利用募股资金兴建新的公路项目,或投向已运营或即将投入运营、效益良好的其他高速公路,通过滚动开发,不断增加股份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取经济和社会效益。

2 行业风险

(1)行业内部竞争风险对策

应通过加强高速公路的管理,继续完善公路设施和其他配套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创造“畅、洁、绿、美”的行车环境,以降低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的广义费用,使一部分在老路上行驶的车辆被吸引到高速公路上来,逐步提高高速公路的收益水平。

(2)环保因素风险对策

在建设高速公路时应避免穿越城镇,减少汽车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加大公路绿化投入,改善路面材料质量,以降低汽车噪声;对沿线可能受较严重噪声影响的住户采取迁移或防噪措施;提高收费站的工作效率以减少因汽车怠速引起的有害气体排放量:同时将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辆管理,控制汽车污染源。

篇11

关键词:工程监理;投标策略;投标文件;技术建议;公关艺术

一、工程监理投标决策中应考虑的问题

监理投标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着监理企业的发展,是监理企业经营中的关键环节。好的决策能指导企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而错误的决策将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并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投标前需慎重地做出抉择,把握好这一环节。

(一)要有一定利润

投标人在确定投标前,除必须弄清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外,尚需研究项目中标后可能获得的利润程度,通过工程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分析,测算出工程中标后可能获得的利润。无利可图的项目一般不应去投标。

(二)投标环境良好

投标环境是指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社会、自然条件等对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有影响的各种宏观因素。良好的投标环境是监理单位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前提条件。

(三)符合公司的目标和经营宗旨

这一原则主要要求我们考虑该项目是否在公司确定要发展的地区,如果是首次进入该市场,则要调查市场的开拓前景如何。

(四)符合公司的自身条件

所谓公司的自身条件主要是指企业本身的专业范围、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和实际工程经验。我们投标单位应当从这些方面谨慎考虑自己能否按业主要求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能否发挥企业的特长和优势。

(五)工程可靠

在对投标项目进行分析时,我们需考虑该工程实现的可靠性,如工程施工条件、资金落实情况、监理服务条件、工程的难度、业主资信等因素

(六)竞争情况

由于规模大的,获利较丰的项目均需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所以我们在筛选项目时应考虑项目的竞争激烈程度,自身是否有战胜对手的优势。对于毫无得标把握的项目不宜勉强参与,以免浪费资源和影响企业形象。

二、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编制的要点

工程监理投标各行有多种不同的模式和考评方法。这里不再一一阐述,本次特针对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的投标编制的要点作一下分析。

(一)吃透招标文件的精神

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一般采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以下简称“范本”)结合的模式进行招标。项目专用本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对范本的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说明。投标人应将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范本进行补充、修改和说明的,以范本为准。

投标人购买的是项目专用本,范本一般由投标人自备。项目专用本和范本结合统称为招标文件。标书制作人应研究透招标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根据招标文件目录及页码检查其是否有缺页、字迹模糊等情况。若有,应立即或按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换取完整无误的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时应先了解工程概况、工期、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监理目标要求等。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解释的,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招标方提出询问。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也应予以重视。招标文件是建设(招标)单位对所需产品提出的要求,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详细研究,吃透其精神。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后,制定《标书制作时间安排表》,制定时间节点,安排好各部门所负责内容应在什么是时间完成。并制定《标书细部注意事项表》。标书完成后一定按照《标书细部注意事项》仔细检查修订,以防废标等低级错误发生。另外,更重要的是,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予全面地、实质性地、最大程度地回答。

(二)重视技术建议书的编写

技术建议书是工程整个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体现的是监理服务水平,是企业的“软件”(“硬件”一般是企业的资质、业绩、人员素质及数量等),一般占标书总考评分的40%左右。投标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地研究,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和监理方案,技术措施):制定出具有个性的监理方案,突出独具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注重投标书的内在针对性,注重投标书的质,而不是量。在技术建议书的编写中要做到:找准难点、分析到位、见解独特、控制有力、方案得当。技术建议书要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对如何完成质量、进度、投资和 HSE 四项控制目标提出科学合理、可行务实、合乎业主需要的方案,它是反映企业对工程理解深度和对策水平的重要材料。

在技术建议书的编写中,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突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其监理对策”的相应内容,包括一般的通用性问题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问题。

(三)应提出相应的检测、监测方法

主要涉及结构质量、电气安全的检测、监测手段与方法等都应有所说明,但没有必要将如何检测、监测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一一列出,而应强调该项目需要进行哪些检测、监测,哪些需要委托有关试验室、检测中心。在投标文件中还需列出拟在项目中使用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的清单。

(四)商务文件的编制

商务文件一般包含监理公司的资质、人员资质、资历、设施设备、公司业绩和信誉等,一般占标书总考评分的50%左右。其中监理人员和机构设置一般占20%至30%,因此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先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对人员条件、资历的要求,尤其要重视对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专长、经验、资格。监理投标,一般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分都差距不太,若招标文件中附有评分细则,则尽量往得分最高的靠。若没有,则尽量按条件高的报。

(五)监理费用报价

在投标活动中,监理费用报价原则上是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的,由于竞争日趋激烈,监理费用报价基本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费收费标准。总的来讲监理费用的报价占标书总考评分的10%左右。当各投标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大纲的得分相差较小的情况下,监理费用的报价就变得举足轻重。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浮动率、额外工资报酬、附加工资酬金的计取与监理单位提供自有设备的取费方面。投标单位应重点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分办法。结合自己具体的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竞争对手的了解,做到知彼知己地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印制、包装规范化

投标文件的印制与包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单位的管理水平。有些投标人对此不以为然,而差错恰恰就容易出在这些“小事”上,例如,标书中的错别字、外包装的整齐干净、密封章的位置等等。没有装订条件的单位可以请专业公司装订包装(当然要注意保密),切不可因小失大。

三、工程监理投标的主要策略

(一)实施项目跟踪

在占有大量信息的同时,要进行信息分析和筛选,确定主要目标,对项目实施跟踪,主要作法是:

1、重点掌握该项目建议书是否批准,可研报告是否通过,项目是否立项以及建设资金来源的构成等。

2、全面了解该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施工难点以及施工工期和节点工期。

3、了解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其管理模式和主要业绩,以便在投标中作到有的放矢。

(二)把握公关艺术

公关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艺术,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之中,公关工作实质上是一个企业运用传播手段,使自己和公众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管理艺术。其主要任务是在开放型、网络型、竞争型的社会活动中处理好企业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公众关系,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达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目的。

具体运用方式主要有:

1、运用物理手段,努力推销自我

所谓物理手段,主要是运用各种传播工具,包括内部刊物、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多媒体或报纸、电视台等扩大信息传播面,使公众了解自己的社会形象、主要业绩、技术力量、经济实力、服务质量等。

2、运用人际手段,树立本单位的亲和力

公关不仅不排斥运用人际关系,而且还提倡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咨询公司要和建设管理单位建立良好的联系渠道,不仅注重与领导层的沟通,也要注重与工作层的沟通,在相互的交往中增加感彩,努力营造一种友善合作、以诚相见的工作环境。

3、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业主与监理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业主希望找到一个重合同、守信誉、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的咨询公司承担建设监理任务,以便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有效地控制,从而得到一个优质工程;而咨询公司则通过自己的监理活动获得监理报酬,同时也增加自己的监理业绩,提高企业知名度。两者是互惠互利的关系。因此,就要让业主认识并相信自己完全有能力满足业主的要求并实现业主的目标。同时,也要使业主认识到,低价的直接结果可能就是低质,而最终受到伤害的只能是业主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丹,徐屹.工程监理项目投标文件编写浅析[J].西南公路,2011.2.

篇12

Abstract: To strengthen the quality control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is a necessary means to avoid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highway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quality problems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proposes appropriate measures.

关键词: 施工设计;质量控制;管理;监督;验收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 design;quality control;management;supervision;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159-02

0 引言

公路施工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是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控制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机制,实施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高水平运行。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理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尺度。坚持按规范办事,一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明确质量控制程序,正确掌握现场质量控制办法和质量缺陷处理方式。

1 公路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任何一项工程的施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其是工程顺利施工的有力保证。我们现在在施工前的工作准备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施工材料准备不足,施工时跟不上施工进度需求;②机械没有进行施工前维保,致使施工时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施工进度;③工程资金不能及时到位;④公路设计有缺陷,与实际有误差,没有进行事先的实地考察。

1.2 对工程出现隐蔽质量问题进行隐瞒,不上报、不重视 在公路施工时,经常在先期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在后续的施工中能够进行掩盖,等施工整体完成后,在表面的检查验收时是无法发现的,这样就就给以后会发生事故留下了最大隐患。

1.3 施工中质量检查工作不认真,没有很好的控制工程的质量 质量控制是保证施工整体优质完成的重要保证,具体控制不好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没有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格认证;②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没有质量检查资格证;③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

1.4 工程施工没有请专业的监理公司对施工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 施工监督管理也就是工程的监理工作,我们国家现在的工程监理部门,多数都是事业或企业编制,在有限的人力、财力和收费标准又低的情况下,无法把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都是过重于形式走走过场。由于原材料质量的验收,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安全要求等等的质量监督不到位,致使出现了许多“豆腐渣”工程,每次都是出现重大问题后,才会去惩罚,太流于形式,而忘记了监理的职业操守。

2 公路施工中质量控制的预防治理措施

2.1 施工前应该做好的工作 ①完善健全施工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②建立施工各个岗位和岗位责任人岗位职责;③对施工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进行施工前的维护保养,并做好设备故障的备选预案;④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从个人素质到专业技术进行系统的培训,让施工人员都清楚的认识质量是施工好坏的重要保证;⑤施工前对工程的原材料从质量到数量要严格把关,任何施工的原材料都要有正规厂家的合格证、化验单及质量检测报告,这样就可以把工程质量事故从源头就遏制住。

2.2 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提高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施工队伍往往是最落后的,施工人员多是老的传统方法,由师傅手把手的教出来的,只会一些基本的公路施工技术,这对现代高质量的公路施工要求是有很大距离的。所以我们施工队伍的管理,首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从个人素质、施工技术及施工质量,从个人管理到团队配合等方面由浅到深、由易到难,逐步的把我们的施工队伍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化的、高技术的、高素质、高质量意识的一流施工队伍。

2.3 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公路工程设计质量与施工工程质量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在工程设计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①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必须满足设计需要,我们在采购时,设计所选用的各种材料,都要符合各种标准要求。②看路基、路面、桥梁和涵洞等各种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结合单位自身条件,看施工装备能否满足设计要求。③主要部位的结构构造要合理,主要结构的设计在强度、稳定性方面要准确。④图中尺寸、坐标、标高、轴线、各种管线要准确无误,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必须完整、齐全、清楚。⑤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2.4 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管理 制定严谨的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检验员有认真仔细、严格审查、按标检测、坚持原则的管理意识。在施工现场在质量的管理上,配备专职的、有高素质的质量检验员。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管理,严格的按照施工的设计来施工,时刻检查工序的质量和进度,搞好每一道工序之间的控制和衔接,自觉的接受各种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以保证施工质量保持在受控状态。对现场施工中的原材料严格把关逐一检验,同时还要对施工各项质量,要按工程合同中对原材料的要求标准,确保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一定要严把质量关,按照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2.5 加强施工监督管理 我们施工除了我们本身施工企业自己在施工中的各项质量控制管理外,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还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现在的工程监督管理都是由工程监理公司来完成,在工程立项时,我们一定要找一个管理信誉好、水平高、专业强的工程监理公司,好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通过高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沟通合作、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全局控制的多个方面进行系统、科学的监督管理,而确保整体工程的工期可以按期完工,质量达到优秀,成为真正的精品工程。

2.6 工程验收管理 编筐编篓全在收口,工程的最后验收也是不容忽视的一关。这里所说的工程验收管理,是指施工企业自查验收。公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严格的工程自检,然后再上报建设部门、监理部门以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审核,确认公路的施工质量是否合格,公路能否交工。这个过程一定要严格、认真、仔细,要高于工程验收方的标准,把工程还存在质量隐患及时的发现,及时进行正确的整改,一定在正是验收前把质量存在的问题彻底处理完成,确保工程达到优质。

3 结束语

在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还涉及许多的因素,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相关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把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队伍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最后的验收竣工阶段都要严把质量关,管理要到位,技术要到位。公路不论长短,工程不论大小,都要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控制公路施工中影响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严格的执行道路计划和质量管理制度,把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只有公路质量提高了,我们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实力才能整体提高,公路施工队伍才能更加强大,真正的做出百姓放心的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1]丁俊.浅谈公路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民营科技,2011,(10):270-270.

[2]常旗,李永胜.公路施工的质量控制与管理[J].城市建设,2010,(18):119.

篇1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完善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制度,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起来的一套健全、完整的咨询服务体系,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确保国家、公众以及业主的利益。

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有二十四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我国建设监理经过规划、准备、试点和稳步发展阶段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运行体制,较好地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监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监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的方向健康稳步发展。通过二十几年的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可。但是,建设监理制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行为不够规范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性,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环节中,经常出现业务转包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很多监理单位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市场的规范性;有的监理单位甚至只是皮包公司,相关监理工作人员缺乏,部分业余人员更是缺乏专业的技能和素养。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未能对监理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2、建筑工程监理的业务素质水平偏低

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建筑工程的监理业务素质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业务素质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对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实施监理,监督管理未能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常出现身兼多职的情况;监理组织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等;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监理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建筑工程监理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形象。

3、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价格不够规范

首先,由于监理市场不够规范等原因,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之间存在着盲目竞争的行为,在竞价过程中忽略了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使正常监理工作中的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其次,由于部分监理企业缺乏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更是参差不齐,高水平人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监理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此外,由于监理企业缺乏相应的设备和技术,工作效率和监理服务质量都很难保证,加上行业内违规压价、恶性竞争等行为的存在,使一些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甚至低于正常的的监理成本水平。显而易见,监理企业只能维持低成本、低质量、低效率、低水平的运行态势,严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监理行业现已初具规模,但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的国际化、现代化。

二、加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对策

1、做好标准化管理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我国目前的监理现状只做到了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协调。例如,监理工程师把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实施和控制三结合的图表制定出来,施工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内容要求去做,但由于监理人员有责无权,致使制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有效积极实施,导致工期拖后,不能按时交工。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应相互交流,解决工程拖后的原因,监理人员严格记录好监理日志,在监理例会做出对上一周的总结和对下周工作内容提出建议,并积极协调好施工方和业主。

2、抓好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3、制定监理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监理收费标准,依法收取监理费用不得低于收费标准。监理单位要争取主动权,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派出相应的监理人员到场指挥协助工作顺利进展。此外,监理要设身处地的为业主节省工程投资,创造长远的经济效益。

4、严格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会审是为了使施工参建各方熟悉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难题,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图纸的差错,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确保工程按图纸、按要求完成的重要制度。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通过会审,发现图纸中是否有施工不便之处,并视具体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研讨,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加以改进,以确保施工质量;或与设计单位进行探讨,提出监理建议,看是否能做设计变更或对局部加以修改,并及时解决。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及设备选型、施工可行性和工程造价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进行有效预控,也为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当前的图纸会审只是解决了技术上和便于施工的问题,并没有真正的提出实质性的造价控制、功能要求等问题,很多问题在施工时才发现。施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但这依然对施工进度有影响,对投资控制有影响,同时造成了业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业主介绍的分包单位,监理方应及时对分包单位做出审查资质,在施工中协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工序交接、穿插、施工和组织管理。

参考文献:

[1] 黄炎贝.浅谈建筑工程成本控制中的问题及对策[J]. 技术与市场. 2011(04)

[2] 银利军,杜明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技术与市场. 2011(06)

篇1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指招标、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中介机构。

第三条在区行政区域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采购等项目的招标、造价咨询和建设监理的中介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区政府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项目;

2.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项目;

3.财政融资以及利用国债项目;

4.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项目;

5.集体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资金投资项目。

第五条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是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建立区中介服务机构库;

2.负责对入库中介服务机构的考核、考评和动态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3.确定各中介服务机构库的单位数量。

第六条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委托,具体负责区中介服务机构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2.牵头建立区中介服务机构库;

3.牵头各相关部门组织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补库等日常管理工作;

4.接受委托单位申请,通过随机抽取和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第七条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共分为三个专业库:

1.招标服务机构库,暂定7家。服务内容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重大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标。其中甲级3家单位,1家备选单位;乙级2家单位,1家备选单位。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暂定11家。服务内容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等工程造价有关的咨询服务。

3.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机构库,暂定6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机构库4家(2家甲级市政监理企业,1家甲级备选企业,1家乙级监理企业)。服务内容为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项目的监理工作

以上“三个专业库”入库数量为暂定数量,区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专业结构的需求报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区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调整。

4.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库再进行补选时,补选单位的服务项目服务费限额为30万元,服务费高于30万的项目只在现有的入库单位选择。

第八条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取方式

由委托单位在项目得到财政的资金审核通过后,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启动选取工作:

1.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内的监理库、项目招标库和工程造价库直接由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专业软件,随机抽取决定项目服务单位。

2.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监理库单位选择由电脑随机抽取2家单位,2家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组建项目服务组,同时安排项目总监进行答辩、打分,最终确定服务单位。同一家监理企业不得连续3次服务6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九条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规定,从事与委托人约定范围内的中介服务。

2.依法收取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时,必须按照投标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单位收取中介服务费,除去中介服务费用后不得另借名目收取任何费用。(招标企业可在项目服务时收取不得超过500元/家的报名费除外)

3.接受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日常管理。

4.中介公司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条委托单位应根据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从区中介服务机构库中抽取服务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人为的指定服务单位或提高项目所需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第十一条无论建设项目大小,一家中介服务机构根据资质等级在一个滚动选择周期内,原则上只能承担同一类别的一项中介服务项目活动。

第十二条承接范围

招标企业承接范围:甲级企业可承接任意金额的招标活动,乙级企业承接5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活动,甲级备选招标企业只能承接2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活动,乙级备选招标企业只能承接1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活动。所有招标企业必须具备政府采购资质且经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备案后方可承接我区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业务。

监理企业承接范围:除城市主干道、跨度为100米以上的市政、公路工程必须由甲级市政监理企业服务外,其他项目监理活动按照类别根据不同的资质随机抽取确定监理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范围参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企业服务期暂定2年,2年后根据社会经济事业和专业需求的要求重新选择入库企业。

第十四条中介机构服务库内的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库中予以除名:

1.拒不服从区政府采购中心日常管理的;

2.拒绝接受业务的(违反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禁止投标的除外);

3.资质变化后不能符合要求的;

4.在我区委托的业务中有重大过失的。重大过失指监理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工期延期、虚假签证;招标机构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的;招标和监理服务机构未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义务的情形逾两批次的;工程中介咨询单位服务项目中预算审计调整率[(调增额+调减额)/送审额]超过4%,委托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经审计部门复核,复核误差率超过5%的。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是投标时拟派人员,否则不支付相关费用且取消单位资格。中介机构每季度需定期向服务使用单位提交上岗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第十五条每半年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对所有企业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予以清退,对备选单位也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将正式转为入库单位。对中介服务机构被除名后的缺额部分和备选库,及时进行入库补充。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规避本办法的,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将此行为及时通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一律不支付中介服务费。

区行政监察或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