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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2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篇1

【关键词】 成本控制 工程监理 措施

近些年来,社会得到了不断进步,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我国的公路行业有了本质发展,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路监理企业从签订相应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的同时,公路工程项目建立的服务费就被确定下来。监理企业究竟应该怎么样凭借最小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效益和产值,这不仅仅与企业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更加决定公路监理企业长远竞争力,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明确监理的成本并不是越低越好,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工作必须要结合合同文件,在分析合同文件这一基础之上,进行成本计划清单的编制工作,进而汇总出一个符合实际的、合理的成本下线,在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监理的整个过程中,对于每一个人员、每一个环节以及每一个部门都必须要实施全方位细化的管理工作,旨在能够保证项目监理圆满完成。

1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的控制措施

1.1 公路工程监理要对直接成本进行控制

公路工程监理直接成本支出运用到我国公路现场的监理机构,主要包括监理组、驻地办以及总监办的运用费用,其中,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直接成本支出同样用于对公路工程监理管理人员酬金的支出,这一种成本从本质上决定着其他所有费用支出。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要合理、科学进行监理人员设置,对企业监理工作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有效减少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工作的期限,从本质上缩减公路工程监理的工作人员,聘用那些工作范围比较广、监理专业很强的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人力资源部门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

1.2 公路工程监理要对间接成本进行控制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间接成本合理控制必须要坚持适度的原则,更加要提升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符合公路工程企业监理水平所提出的要求,要和行业内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平均发展水平相互适应。对于一般监理企业来说,要求必须要设定一个定量的监理酬金,这样能够将监理成本控制成为一个定量,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在控制间接成本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考虑。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的监理企业必须要按照自己所制定的利润目标,将自身发展需要费用支出进行规划,考虑监理企业人员设置以及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还必须要加强对于公路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实施业务培训、技术培训以及经营支出。

1.3 公路工程监理要执行国家取费标准

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偏低已经成为了行业内客观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方有些不规范的行为,这些从本质上为公路工程监理切牙自身运用成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损失,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要严格按照新监理的取费标准进行执行,及时支付给监理企业监理费用,金融机构还要建立和健全相应干预的制度,与此同时,要将那些不按照规定收取监理费用的企业列入到不良行为中,建立起企业的档案,严格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要实现自律。

1.4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要加强合同评审和管理

公路工程监理合同是在公路工程项目中标以后和建设方所签订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身的法人磋商以及经营人员磋商编制出来的监理合同草稿通常都会缺少技术方面、经济方面以及法律方面技术专家的参与。在合同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在基准价这一个基础之上再浮动百分之二十,并且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标准,与此同时,不能够突破其底限。重视监理合同内容增加以及延期服务等等问题,在监理合同中,因为非监理原因所导致增加服务内容以及工程延期的时候,要求业主方必须要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来进行相应监理费用的增加。

2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的内涵

在公路工程监理服务的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费用支出,与此同时,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经营活动必须要实现收支平衡和略有盈余,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要加强对于公路工程监理成本以及监理酬金进行分析和探讨,促进我国公路工程建立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以及生存。运用成本分析以及科学经营等方法来取得最高的监理费用,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费用主要分为税金、利润、间接成本以及直接成本这几种类型。其中,间接成本主要包括办公费、仪器设备使用费、固定资产、公积金、社会劳动保险、社会活动经费、岗位培训费用、职工教育费用、管理支出、行政支出以及后勤人员工资和奖金等等。直接成本主要包括津贴和奖金、交通费、差旅费、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费、办公设施费、设备购置费、通讯费、伙食补贴、住宿费、采暖费等等。

3 结语

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公路工程监理成本控制的内涵进行了阐述,接着又对公路工程监理成本的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肖忠梅.浅谈工程监理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J].铁道工程企业管理,2006.

[2]葛为民.工程造价指数与工程造价动态管理[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1997 年S1 期.

篇2

关键词:地方公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基础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地方公路工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显现得越来越突出。我国地方公路工程实施监理制度比较晚,监理制度的实施,为我国地方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2 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下的管理模式,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三方之间存在互相制约的关系。目前地方公路建设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导致工程监理中存在较多问题。

2.1业主不规范行为

在地方公路工程中业主将监理单位视为自己的下属单位来指挥领导、利用职权介入材料的采购、拖延工程计量款的拨付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从而使监理工作开展困难,协调工作难度加大,不利于监理工程师公正、公平、科学地开展工作。

2.2项目实施条件不到位

地方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数量按照建安费一定比例配备,低等级公路投资小,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数量少,结构简单,在“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等各方面监理工作中,增加了监理工作强度和难度。有的项目,在征地拆迁、资金筹措方面很难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因而监理很难对工程质量、费用、工期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支付权在垫资施工工程中更难以实现,对于非监理原因而延期的工程,业主往往不给予任何监理费用补偿。

2.3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差,管理水平低

地方公路施工单位资质水平良莠不齐,技术力量薄弱,工程技术人员无法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项目经理管理能力不足,不能进行有效管理。因此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2.4监理人员参差不齐,素质有待提高

在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实际到位监理人员往往与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不一致,且大多数监理人员为临时聘用,素质比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理程序不够清楚。这些都给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隐患。

3 针对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

3.1加快完善适用于地方公路的行业法规

法规制度是监理工作的依据,近年来国家、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虽然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逐步形成了公路行业法制体系框架,规范了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但对于低等级公路,工程建设环节管理制度仍然不足,应加强对空缺环节制度的补充,保证地方公路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3.2切实贯彻落实现行监理收费标准

在地方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严格执行现行监理收费标准,提高监理收费标准,才能使监理企业吸引足够的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理单位的服务水平,促进监理企业良性发展。

3.3严格建设各方的资质管理

地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不够规范,要提高地方公路建设质量必须严格参建各方的资质管理。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者,所以首先要严格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对施工企业利用中介人投标、挂靠投标、相互串标等严重违规行为应给予严肃查处。其次应整顿监理队伍、加大规范监理市场工作力度,。

3.4制定监理行业发展长期规划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经济投资方向、发展规划、技术人员配备等情况,从理论和实践中深入探讨地方公路监理行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该行业中长期规划,对各阶段监理单位数量、工程建设、知识结构、人员需求做出预测,提出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强化管理工作。

3.5推进监理企业体制改革,完善内部管理

要提高监理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革监理企业产权制度和调整行业组织结构,建立建成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形成吸引、留住、用好、培养人才的良好机制;转变观念,培育进步企业文化,树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价值观,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式及管理手段开展监理工作,提升并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市场需要;运用新技术、新知识、新装备和先进的检验手段、检测方法,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5.1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要保证监理企业人才稳定,搞好监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监理机构应建立合理分配格局,使管理人员、正式职工、外聘人员及监理骨干和一般人员分配趋于合理,尤其要使一线监理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地方公路监理行业要稳定监理队伍,必须要提高监理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保证监理人员“劳有所得”,充分调动各监理人员的主管能动性,才能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3.5.2注重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监理单位管理的重要部分。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人员是公路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监理人员不仅有较高素质,同时应该具有经济管理、技术管理、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能力。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任务就是在对监理单位人力资源分析、诊断和规划情况下选择具有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及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监理人员,建设一支优秀的监理团队,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监理准则积极工作,不断提高监理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5.3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独立的、智力密集型的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社会经济实体,拥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监理人员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文化的日新月异,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市场的需求。在地方公路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往往对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熟悉程度不够,如果不认真对待会降低监理服务质量。所以要由总监或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讨论学习,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各项工作计划;针对各项目检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还应进行专题讨论分析,以此总结经验。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监理服务。

3.5.4要正确处理好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地方公路工程监理活动中涉及到的单位主要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往往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各方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业主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作,监理必须保持公正,不得和承包商有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包商侵犯业主利益;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是通过合同确定的经济法律关系,违约者要赔偿对方损失;监理与承包商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予以明确。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代表业主利益工作,但同时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正确而公正地处理好工程变更、索赔和计量支付等工作。

4 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在地方公路工程建设中要受到各方的重视,如果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正确对待监理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才能把地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聂新跃.浅析公路工程施工监理[J].现代公路,2006,(8).

篇3

关键词:公路;监理;存在问题;改变;对策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 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 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 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篇4

关键词:地方性公路 工程监理 问题现状 监理工作方法 对策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路工程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各参与方进行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以及建设资金的科学使用,从而为建设单位提高综合性监督管理行为。在地方性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由于公路工程建设的多样性与特殊性,监理方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的重要监督者,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加强对施工参建方的全面监控、督导与评价,并从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施工质量、建设费用控制等方面来确保建设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经济性与合理性,需要从深入而细致的监理工作实践中,来分析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建议与措施来促进监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一、地方性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是以监理单位为核心,通过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工程工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其发展问题主要有:

(一)地方性公路工程监理起步较晚,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

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相比,地方性公路监理工作起步较晚,同时有些业主由于对监理工作认识不够,过分强调业主的监督作用,而忽视了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重要性,监理的职权得不到认可,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控制又难以承担相应的责任,管理纠纷不断。

(二)业主对公路建设不规范行为的介入,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业主介入施工管理控制来说是地方性公路建设十分普遍的现象,而其不规范的行为多给监理工作带来诸多麻烦。一是业主对施工材料的采购上介入,尽管监理单位拥有进场材料的监督与审核权,但往往因业主的强硬态度,难以确保对材料的质量控制,从而为工程质量带来隐患;二是业主介入对工程计量款的拨付,尽管监理单位掌握着工程计量审批权,但业主方作为款项的拨付方,时常拖延工程款的拨付,而给施工单位造成无视监理的负面影响,从而难以贯彻监理对质量与进度的有效控制;三是业主介入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于监理自身职责来说,有些业主为获得对工程监控权的有效控制,不仅对监理工作不重视,反而直接干预工程现场管理,使得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权被剥夺,其有责无权的监理形象,给整个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带来混乱。

(三)地方性公路工程监理收费低,项目监理条件不到位

由于地方性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较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必须实行监理制,而对于监理人员的配备则是以工程项目费用来核定的,同时,由于监理工作实施条件的现状,无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费用、以及工期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为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四)从施工技术及管理水平上来看,监理工作疲于应付

对于大多数地方性公路工程施工来说,由于工程施工人员群体复杂,技术操作不规范,对于违章施工的现象难以实现科学管理,同时,施工单位的合同意识不高,对于施工中频繁更换技术人员的情况较大,也影响了施工监理服务的有序开展,难以实现对公路建设规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

(五)监理企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理工作挂靠、外包现象严重

对于公路监理单位的资质划分,旨在提升对公路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而在地方性公路监理工作中,对于监理人员资质水平的控制不严格,临时性聘用、流动性大、责任意识不强等都给监理工作带来隐患。同时,对于监理工作出现的监理企业挂靠、外包现象,不仅对工程监理成本难以有效控制,还对监理工程质量带来了不规范。

二、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对策

从促进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规范公路监理市场出发,积极推动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性公路监理工作规范

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实施的依据,对于公路工程建设来说,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与制度,来逐步完善公路行业质量管理法制体系,特别是对地方性公路建设施工规范的明确,对相关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检查,推动监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落实监理收费标准制度,提高监理企业服务水平,出台相应的监理行业新标准;严格管理建设市场资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强化项目法人制度,加强对地方性公路监理行业中各类违规行为的规范与整顿。

(二)制定监理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内部管理

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来看,必须从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来对地方性公路监理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力度,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培育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企业发展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来提升监理服务质量,特别是对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检测手段和方法的应用,来提升监理行业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从监理行业的经营模式创新上,倡导项目承包制,实施总监领导下的项目责任目标的分解,科学调度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部署三级管理职责,即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现场监理三级协同工作。

(三)强化监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人力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对于公路工程监理行业来说同等重要,从监理行业人员技术层级的规划与分析,建立科学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经济效益,还能够从企业文化的建设中,提升监理队伍的监理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构建监理企业人力成长机制,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发现与承认每个人的工作差异性,从而甄选和发挥各自的优势与强项,使得每个人都能够在其自身的岗位上稳定发展;二是建立企业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发人的工作潜能,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政策,充分尊重人才,加强人际沟通,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升员工的发展空间,构筑薪酬福利与企业文化并重的企业成长环境。

(四)构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树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从监理工作的技术特点来看,需要通过技术与知识的不断学习和训练,才能够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学习型的监理组织,正好迎合了监理人员适应未来行业发展的形势。为此,因势利导的借助于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引导员工投入到经验技术交流活动中去,并在熟悉工作规范、提升监理水平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员工责任心的重要途径,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高度重视,严格监理职责,提升优质服务,树立职业道德典范,促进员工自律发展。

三、改善地方性监理工作方法的有效途径

坚持监理工作科学化是提升监理控制实效与控制水平的重要途径,而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控制。

(一)贯彻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对于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来说,关键在于从监理程序与技术规范要求上,来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施工工艺等环节的全面监控,从而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实现。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体系的监督,督促其能够依照工程施工规范来施工,并通过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来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控制点进行监督,如对材料测试检查、对计量标准的确定等。

(二)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是确保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实施的前提,必须从明确施工环节的划分,从各质量单元的检查与工序控制中来检验审核,对照施工图纸要求,对图纸细节,以及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材料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及时提出工程施工改进建议,加大抽检与复检力度,确保关键部位质量达标;落实旁站制度,明确监理职责,对于施工工序及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责令整改;严格验收程序,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分项、分部、整体施工验收,一旦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质量事故作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意见,密切关注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验收有序完成。

(三)强化工程进度控制,合理控制工程进度

做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总体部署及进度安排进行科学设置,对现场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各项作业进度的跟踪检查工作。如采用横道图比较法来对工程进度与计划进行全面分析;对施工现场各项闲置工器具进行合理调度与安排;采用网络法来安排工序,抓好关键点与非关键点的合理调整。

参考文献:

[1]张少锦.公路建设规范化管理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D]. 中南大学,2012

篇5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公路监理;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二、工程监理仅限制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改进措施

5.1 强化国家管理,完善监控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公路监理要逐渐推行谁监理、谁负责的制度,加强监理机构与施工方的连带责任,有效打击混合监理情况的出现。同时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加大国家的监控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标和串标等行为。

1)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的资格。

2)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

3)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5.2 制订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公路工程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当前监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所以,合理的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5.3 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公路监理市场

要逐步改变公路监理系统的思想观念,在制度创新的同时促使各单位参与竞争、自我发展。为此,首先要在公路监理系统内部形成一种相互竞争的大氛围。将大型公路监理分为几个标段,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再由中标人组建团队,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下监理体系资金、设备不足的问题,又能有力推动我国公路监理体系的市场化。

5.4 提高监理设备的科技含量

国家、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我国监理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使得我们的监理队伍的硬件建设能够迈上新的台阶。近年来省交通质监站从交通部科研所引进了大型的路面平整度测试仪和高精度路面自动弯沉测试车, 并在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广泛使用, 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5.5 加大教育力度,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人才是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应该建立和完善高校的监理专业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要在监理单位广泛地开展业务学习。通过专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两个层面共同推进我国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因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时,当国家对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强化培训,从而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六、提高公路监理水平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从事监理工作十多年的经验总结,笔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6.1 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6.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 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