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民营经济发展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民营经济;行政障碍;发展保障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尺度,民营经济也已进入到深入发展阶段,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民营经济面临着诸多行政障碍问题,如果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将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政府管理职能不完善,有关政府部门缺乏协调和配合,管理混乱、失调、低效,政府对企业的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从目前的现状看:政府各职能部门大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对民营企业的日常业务指导工作不足,在资金融通、解决场地、水电路提供、市场开发、人员培训、信息服务、税费征收等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方面缺乏支持,在企业经营项目选择、产业方向发展、消费分配、依法经营等方面缺乏引导,在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缺乏事前监督,事后处罚也大多严于国有企业,部门制约、部门限制现象严重,政府所应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即规划、领导、组织、引导、协调、督促、规范、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由于重视程度的差异,存在一定的政策缺陷,政策环境不公平的
各地区长期存在“重公轻私”、“重大轻小”现象,由于重视程度的差异,占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着不公平的政策环境,这其中既有存在于不同所有制之间,也有存在于同一所有制内部由于性质或规模大小不同所带来的不公平政策环境。其中,较为突出的政策缺陷有:税费政策上针对性差、随意性强、标准高;贷款(金融)政策上始终游离于融资计划之外,获取成本也要高于国有企业;用地用房政策上尚未将其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实行合理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产业指导、技术指导政策上存在明显欠缺,政策的导向与调整作用不甚明显;在法律保护政策上也较为缺乏,与现实也有一定程度的脱节。
3.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针对性差,不适应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对于民营经济方面也制定了一些法律,这些立法为民营企业的广泛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是民营企业立法远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现行诸多法规大多法律效力较低且不系统,各种经济成分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上的规定不平衡,有些法律、法规现实操作性差,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麻烦,缺少相应的法律保护;此外,地方性法律、法规也较匮乏。
二、民营经济发展中所存行政障碍问题的成因剖析
(一)行政软件上的原因(行政观念、行政道德、行政心理等行政因素)
1.对民营经济发展认识不一,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认识滞后,导致行动迟缓。目前,仍有一部分行政部门、行政人员用过去的一些旧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来看待民营经济,成为束缚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各级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已有所感知,但思想解放还不到位,认识还不够深刻,还缺乏从战略高度对于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这种长期的错误思想影响,使不少部门和人员对民营经济有偏见,这也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发展意识,更缺乏相应的公平待遇意识。
2.政府部门利益驱动导致其行为普遍商业化,即重收费、轻管理、轻服务。由于政府机构、职能改革迟滞,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必然转变为一种垄断性的利益资源,各类行政主管机关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导致行政行为市场化、商业化,某些行政机关为了获取利益,故意封锁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并制造信息传输失真,使决策实施变形。例如:一些部门或地区统计上弄虚作假,会计中的两账并存,情况汇报中的扩张或化小,建议中某些追求私利的导向,使行政运行过程发生或明或暗的紊乱;还有的部门对法律法规、中央政策(例如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等),不仅不做积极的宣传,贯彻执行,反而拦截封锁,拖延抵制,为自己违法乱纪提供方便。
3.现行政府机构冗员,行政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现阶段行政所需要的精神追求和行政知识,难以掌握行政规律及抵挡利益的诱惑。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人员过多、素质较低现象仍较突出,加之现实中又存在社会强烈的功利氛围的冲击,催生了一些行政人员较强的利益追求及非正当谋利的欲望,行政人员的精神追求失去合理的依托,就易于将自己同化于社会功利个体,为以权谋利提供了动力。因此,这些缺乏规范行政所需要的精神追求和行政知识的行政人员难以掌握行政规律及抵挡利益的诱惑,为谋求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而任意妄为,使办事结果与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悖。
(二)行政硬件上的原因(体制性因素)
1.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政府机构改革严重滞后。应该承认,政治体制改革较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性是行政行为障碍现象放任和蔓延的深层原因,现阶段我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立,政府在双轨运行状态中行使应由市场主体拥有的权力,由于改革措施的不到位,致使管理界限不清晰,市场机制不完备,法制建设不完善,为行政行为障碍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机会,加上民营经济在某些方面还需要政府服务的支持,更为诱发行政行为障碍提供了体制上的便利条件和繁衍土壤。
2.行政权利结构不合理,各个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没有理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职责交叉现象仍严重影响着行政效率的提高。据调查显示:政府职能部门存在办事环节繁多,相互推脱,办事效率较低等突出问题。从这些反映可以看出,现阶段行政权力结构还不尽合理,政府内部各个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没有理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职责交叉、多头负责的现象仍严重影响着行政效率的提高;由于沟通不良、协调不够,有些应由政府管理的社会领域,却无人管理,出现“管理真空地带”,有些社会领域各行业管理部门争着管,出现多头管理,重点管理,各管理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扯皮,互相拆台。
3.政府行为规范不健全,行政责任机制不完善、不配套,加之监督不力,极大地削弱了对不规范政府行为的制约力。政府缺陷的诸多表现显然都同行政人员的非规范运作相关,由于受行政职能不确定、立法机制不完善、执法主体不明等因素的制约,完整的行政人员行为规范还没有建立起来,行政行为规范很不健全。而且,由于社会转型时期行政活动的复杂性、行政职能的不确定性及行政改革的不深入和不配套,使行政责任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政责任机制很不完善,同时,现阶段对政府的监督,无论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存在监督不力的状况,极大地削弱了对不规范政府行为及相关行政人员的制约力。
三、消除行政障碍、为民营经济提供发展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从战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问题
要彻底摆脱旧观念的束缚,摒弃掉旧的思维定式和办事方式,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专门的行业管理之中,要做到同其它企业一样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把发展民营经济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认真推行目标管理。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数量、规模、产值等指标作具体量化,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压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的发展局面,二是定期考核,严格目标督查管理,并把结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内容,奖优罚劣,加压驱动,鞭策促进,整体推进。
(二)加强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完善政府职能,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其发展的政府环境
首先,要逐步完善相关机构建设,进一步协调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政策、法律、管理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指导、服务和协调等工作,统筹安排本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工作。其次,要合理配置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人员及相应的责、权、利,坚决克服人浮于事及人员力量不足的两极化现象,同时应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为程序,并加强监督力度,有力促进秉公执政,保证执政的公正有效性。第三,应尽快修改原有限制甚至歧视其发展的不合理政策,一些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要及时消除,尽快做到平等对待及落实到位,加大政策的促动作用。第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把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体现到具体行动上来。
(三)健全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健全的法制环境是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完善并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规范和保障。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地区应加快立法步伐,研究、制订、完善一些地方性的配套法规,把民营经济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其次,要健全行政立法机制,加强行政立法,规范行政行为,使政府行为与民营经济发展相互适应和彼此配套,政府行政立法要避免空洞无力,要尽可能的明确、具体,并要有相应的制裁强制措施,相应监督主体也要制订法规明确行为,确保给予有效的监督制约。再次,要尽快制定强有力的统一的收费政策,坚决制止“四乱”,对屡禁不止的“四乱”行为,严肃查处。同时,企业也要敢于举报,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玉仁.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前景[J].当代经济论坛,2007,(1).
[2]李连进,王强.政府行为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N].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6,(3).
[3]李守身,黄永强.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及扶持建议[J].体制改革,2006,(8).
【关键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我国民营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融资困难、服务不健全、创新能力不足等主要问题。制约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科学地认识这些问题,本文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提出了相对应的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方式需要改善。民营企业创立之初是以家族形式出现的,多数企业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随着企业生产经营形式日益复杂,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不断的暴露出来。亲情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矛盾,私营企业的发展是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家族成员的个人利益,阻碍了企业的重组,妨碍制度化管理的实现。决策水平与发展要求之间也存在矛盾。私营业主一人独揽决策权,缺乏相应的制约和民主。落后的家族式企业很难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缺乏有效的用人机制。
2.信贷融资渠道不足。我国民营经济产权运行的外部制约因素较多,阻碍了规模扩展的速度。对民营经济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政策上的支持,但目前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阻碍了民间资本运营的正常进行。我国民间资本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缺少融资渠道,抑制了民营企业的扩张。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民营企业“入市”有于市场本身的局限性很难实现,民营企业从国有机构获得融资的态度一直不是很明确,民营经济承受了更大的风险。
3.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民营企业起点低,大部分l展时间不长,投资布局不合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含量低,主要是技术模仿、产品仿冒,劳动密集型企业仍占主导地位。是突破性的原始创新,且经营风险较大,大部分民营企业规模小,没有摆脱小企业的经营状态,缺乏技术创新人才,技术存量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差。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意愿不强,国家层面的技术支持明显不够制约了企业的扩张能力。
4.产权结构不合理。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资产是靠业主投资积累的,产权主体带有亲缘色彩,产权结构具有明显的单一性。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没有达到产权的可流动性,与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民营企业大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影响了企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单一的产权结构直接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要进行产权制度的创新。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对策
1.大力完善民营企业的管理方式,建立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完善民营企业管理体制,逐渐使用现代的管理模式,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用人限制在了亲属的范围中,企业整体团队知识面较窄,导致人力资源短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决策质量。因此,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人才,加强现有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促使管理体制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建立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管理创新能力。
2.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积极开展票据融资业务,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提供财务管理、结算、汇兑等多种服务。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投资经营高新技术,安排财政贴息,提供风险投资支持。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机制,保证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回报。
3.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民营企业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及时调整思路,审时度势,提高投入产出比例,加快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应用高新技术,现实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进步。尤其是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要逐步的淘汰。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采用先进的技术,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
4.建立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系。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明晰的产权制度能激励投资者进行最有效地生产,竞争给企业带来了强大的动力。自由竞争市场机制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公平竞争离不开规范的法律,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时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确保利益不受侵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体制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各地民营经济均呈稳步发展的态势。成为国家经济的增长点,地方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依托。但是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和问题,本文针对主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有效对策。民营经济应把握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必须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毫不动摇地支持其加快发展。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注入更大活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现代民营经济;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经济也在迅速崛起,尤其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民营经济的发展极为高效,已然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具体的发展中民营经济面临很多困难难以解决,诸如融资困难、战略定位等,导致民营经济的实质增长速度与其潜在增长严重不符,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此,本文特从民营经济实际运营的角度出发,浅谈现代民营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指出解决问题与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现代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有的问题
尽管民营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然而从全国经济发展状况来说,民营经济仍受很多因素的约束,综合来说,主要表现为下面几点:
(一)融资艰难资金是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原动力,而现今我国民营经济难以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便是融资艰难,其融资途径小,贷款困难,造成了民营经济很难扩大规模,并形成持续健康的发展战略。当前,我国融资渠道已经开放的相对较多,但针对民营经济的却比较少,且由于创业投资市场还没有完全定型,交易市场制度相对不完善,因此在融资中多依靠间接融资,大部分民营企业不能利用股权或债券形式直接融资,唯有依赖于非正规、小范畴的借贷来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风险高、规模小,在民营经济投资上缺乏长期资金支持的稳定性。
(二)民营经济的信誉度较低民营经济在发展期间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便是信誉度较低,尤其个别企业当前实行的是“开门迎客,关门打狗”的短期行为,战略目光定位短浅,只注重眼前利益,为整合民营经济行业带来了巨大伤害。种种问题皆是民营经济本身信用制度不完善造成的,一为某些民营企业纳税意识较差,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甚至做出了假账,提供虚假报表的事件,导致其财务报表等失实,失去可用度;二是民营经济本身法律意识较差,大多数企业在运营上目光短浅,只着眼于当前利益,为此不惜违法,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导致消费者对其信任度极差。甚至有的企业出现了拓宽或不付款的现象,引发供应商不信任等状况;三是民营经济内部的信用危机,比如个别企业领导层不守承诺,出现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的现象;或是部分职业经理人直接跳槽,泄露原企业私密信息等行为,均造成了人们对民营经济认知上的偏差。
(三)民营经济内部架构不合理1.民营经济产品架构不规范,后期调整难度较大民营经济中,传统产业产品所占比例过大,而新型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的发展速度却比较慢,造成第三产业产品发展慢,所占比例较低,因此在其区域产业架构与产品架构上逐渐发展为同一趋向。2.某些民营企业在治理中其架构不甚标准民营经济在架构治理上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其从理论上来讲完全可以实现合理管理,但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却有很多政策难以实施,因此在治理上部分民营企业多选择家族管理模式,部分企业选用两权分离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而家族制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科学决策与规范化管理,尤其是在人才提拔、吸收以及制度创新上,缺少灵活性,并最终致使企业难以发展。
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以民营经济为基础,带动其他经济的发展进步经多种研究后,国家认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相互对立存在的,它们之间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起来,相互促进。非公有经济是经济长期存在的并发展,其存在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生产力的高下。所说,当下我们进步经济改革的重点还是需要放在改变原有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方面,例如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改善旧体制,使其焕发生机,蓬勃发展。但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慢慢的“摸石头过河”式的来展开,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当下我国的微观经济已经市场化的情况下,我们改革的重点还是要着眼于“破”而不在于“立”上面,这是一个引起我们深思的重大问题。对于这方面本人认为,要以市场经济为根本立足点,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同时需要同步建立新的经济体制管理制度,对于旧体制的问题,需要在发展新体制的基础上加以逐渐解决。
(二)加快现代化进程,促进民营经济自身的完善。在我国经济普遍存在这么一种现象,大多数民营经济尤其是私营企业,其管理模式属家族式。这种管理方式在企业初创阶段有着明显的优势,例如有较强的凝聚力,可以随着企业的做大,也表现出了很大的弊端,例如决策太过个人化一般由家长个人决定,用人体制上采用世袭制等等,都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纵观全世界,当企业做大做强之后,有了一定的规模之后,无论是企业制度还是企业的管理都会走向现代化。对于我们的民营经济企业,走向现代化也是必行之路,所以,建立科学、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十分重要,完善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例如,要有果断而善于决策的领导班子,把企业中的权力机制、监督机制、执行机制等机构进行权责明确的划分,明确各自的权力与义务,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等等,都可以使民营企业更畅通的运行,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塑造自身的信誉人无信而不立,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对于民营企业而言,企业的信誉显得更为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经济合作均需要建立在信誉之上,所以,民营企业更要注重声誉,在市场交易中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得到更多的贸易伙伴,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对于民营企业,不要因为规模小而忽视信誉,更不要目光短浅,做了竭泽而渔的事情来,失信于社会。
(四)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筹融资环境在构建优质的企业筹融资环境的过程中,要从法律制度方面入手,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筹融资制度,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例如,完善与健全直接与间接融资法律制度与融资体系。对于中小银行要大力支持,建设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体制,以此来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
(五)以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为突破点,全面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一是着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坚持“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做到都向民间资本应放尽放。在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上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民间投资享受与其他企业投资同等的用水、气、热价格等优惠政策。二是着力推进企业混合制改革,促进民间资本向国有经济投资。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重组过程中,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鼓励非国有资本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及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等方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经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六)以统筹推进“放管服”为抓手,促进民间投资环境大改善。一是着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二是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简政放权与宽进严管相结合,在质监、安监、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中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探索完善投诉处理措施、强化电子监管、推进监管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等有效做法,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三、结语
综合来说,民营经济若想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既需要国家政策上的支持,也需要民营企业内部的多种影响因素进行整合,并制定相关可行性较高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信用度,如此既可以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融资与管理环境,也能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并为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忠慧,李泽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4,(04):192-193.
[2]王雪岭,包中文.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2006,(08):40-41.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对民间资金的认识颇有偏见。本文就民间资金偏听偏信问题与如何有效引导和利用民间资金加快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进行探讨,以便端正认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早在20年前,民间资金作为“地下资金”活动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如今,地下资金以“民间资本”的身份登上了中国的经济舞台。
一、目前社会对民间资金的偏见综述
根据中国金融网报道,目前中国民间资金的规模大约是9000亿元人民币(大约是11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GDP的6.5%。目前国有和民间的信贷总和增长率在19%左右。面对民间金融发展强势,决策部门担心如果民间金融的增长缺乏适当的监管,将会对银行体系构成威胁,并且会降低国家紧缩政策的效力。担心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间信贷的发展降低了国家金融紧缩政策的效力
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民间信贷是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的家户部门和公司部门的资金直接借贷,它是处在国家政策之外的。近几年来,我国固定资产增长速度过快,为了放慢投资增长的步伐,政府曾出台了一套行政性紧缩政策,包括控制信贷扩张、出售土地的禁令和对投资项目进行合并。民间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意味着紧缩信贷并不能限制投资的快速增长。
(二)民间金融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运作会带来金融风险
持这种观点者认为,在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管理的条件下,如果民间金融再继续发展下去,民间金融市场可能意味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在上世纪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初期,由民间金融风险问题导致的一些地方的社会和政治不稳定就是一个教训,因此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
(三)民间金融市场会扰乱银行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行
一方面,它削弱了国有股份制银行体系筹集资金的功能。民间金融市场和国有股份制银行部门争夺存款,使国有股份制银行体系受到攻击;另一方面,它降低了国有股份制银行信贷杠杆的引导作用,同时加重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于国家对民间资金的监管问题尚在试点当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监管体系,因此,民间资金的放贷率高出了国有股份制银行的2-4倍。据了解,温洲地区民间资金一年期贷款利率最低在20%,可想而知,一般的企业哪里承受得了。
(四)民间金融容易发生债务纠纷,易滋生社会安全风险,不利于社会安定
1.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具有盲目性、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容易引起借贷双方的纠纷;2.民间借贷金额小,涉及人员广泛,且多发生于社会基层,一旦发生纠纷,将对社会安定产生负面影响;3.民间借贷一旦发生欠债不还,部分通过暴力收回借款,借贷双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民间也因此出现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追债公司;4.有的民间贷款用于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人们对民间资金的认识只看到了它的表面现象,没有从本质上看清民间资金的作用――引擎作用。笔者将着重阐述如何有效引导利用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问题。
二、有效引导和利用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有效引导民间资金促进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1.完善商业银行支持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
(1)要进一步改革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在修改现行的商业银行《贷款准则》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放宽办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同时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特别是扩大支行一级的贷款权限。(2)改善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功能。首先,银行应制定一个符合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引导企业朝着“信用”方向发展;其次,银行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对一些资质好、信誉高的企业,可签发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但目前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还存在相互排斥行为,人为造成企业融资难问题。
2.发展、规范为区域民营经济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中介机构
地方性中小金融中介机构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它是利用民间资金促进企业发展的主渠道,应当重点发展。(1)要拓宽城市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城市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机构新、机制灵活的优势,将市场定位在中小企业。(2)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农村信用社大都分布在乡镇一级或地域较广的村级,它应该成为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资金供应链。(3)有条件地建立区域性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营较好、更适合商业化运作的农村信用社可通过吸收合并形式,吸收民间资本,将其改造为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着力解决农村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3.建立健全为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体系主要是解决民营科技型企业创业资金的来源问题。应从四个方面着手:(1)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构成体系。风险投资之所以能够比普通投资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更具效率,是因为风险投资在资本内部构成上的先进性。(2)大力发展区域性的风险投资基金。基金具有面额小、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风险基金的发展可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资金支撑作用,是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3)积极发展地方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一般是带有政策性的特定类型的创业投资公司,具有半官方性质,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对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建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体系是否具有通畅的退出通道是关系到风险投资资本能否实现价值回报与进一步良性发展至关重要的条件,也是影响风险投资对其投资者是否具有吸引力的重要因素。
4.拓宽区域中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1)要大力发展以股票融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企业开辟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从而推进中小企业发展。(2)为中小企业开辟债券融资渠道。要进一步修改我国的《公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使之有利于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3)有条件地规范发展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在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下,股权流动与股份转让是股份制企业内在机制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有一个为股权流动和转让而设立的市场,这个市场就是场外交易市场。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将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进入标准、发行和交易制度,加强监管,为经营条件和经营状况差异较大的各类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二)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
1.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一般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在经济和金融体系稳定的状况下,一个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体系有助于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在处理少数银行倒闭事件中,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安全网的功能可以得到有效发挥(邓迟,2006)。相对于银行交易,民间金融贷款期限灵活、手续简便,民间金融提供的多为信用贷款,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也无须担保,风险防范多以亲朋好友获取的信息为保证。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由政府出资负责设立政策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公司,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现民间金融的正规化与合法化。
2.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制度
在资金市场上,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民营企业很难从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那里得到贷款。虽然各地政府也纷纷成立担保公司,但因其规模小、资金有限,民营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条件较为严格,政府担保机构在民营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基于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状态,民间担保公司出现了。他们相当于中间商,收取一定费用,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承担了贷款不能归还的风险,为民营企业融资搭桥铺路。这种民间担保公司是建立在互惠互利和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的,是自发产生的,是对市场需求的回应。
3.培育和建立区域民营企业征信制度
信用制度是保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征信制度的建立是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和民间资本进入民间资本市场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健全企业投融资的信息制度,方便金融机构了解企业以及企业之间及时掌握各种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行业投资信息、地域投资信息等投资信息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收集和传播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为资金持有者牵线搭桥,使民营企业得到更多的投资机会和资金来源。(2)培育条件创建征信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应根据上述要求,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牵头、由各金融机构参与、相关部门(如工商管理、税务、保险、资产管理等部门)配合组成的征信体系,建立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伙制企业、自然人在内的信用数据库,随时向客户提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以保证金融交易中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三)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
1.产业政策支持
产业政策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服务的。政府在制定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方面,应当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和民间资金进入的产业限制,逐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金进入有不同程度限制的金融保险业、进出口贸易、通讯网络建设、邮政网点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医疗机构等行业,同时加紧清理和制定有关的政策或法规,确保民间资金有序地进入这些行业。政府在产权改革上还应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组,对企业兼并、联合、收购所引起的土地转让、房屋不动产和水电等生产要素的过户费用,应予以政策扶持。此外,政府还应当引导民营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过渡,强化企业治理,使之健康发展。
2.财政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是实现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的支持可以通过财政拨款、投资补贴、加速折旧、减免税等措施加速发展薄弱产业,扶持新兴产业,补贴亏损产业,促进企业投资,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目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组织合理化、产业发展合理化。财政政策的运用应公平合理、大企业和小企业一视同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样对待。在政策的运用上应遵循如下原则:财政拨款应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和开发;财政补贴应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对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税收优惠应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投资于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和先导产业。此外,在某些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投资领域,财政还可以对民营企业风险投资给予担保,以解决其融入民间资金的后顾之忧,同时又更好地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
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民营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扩大了劳动就业,优化了劳动力资源配置。然而,如同其他事物一样,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的和政府等方面的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民营企业的资金是靠自身滚动发展起来的,规模小、市场空间有限。而吉林省财政部门每年仅拿出4000万元的小额贷款,对于吉林省近85?郾6万的民营企业来说,能分摊到每个民营企业的资金满足率不足50%,流动资金满足率不足70%,民营经济流动资金缺口达150亿元,在2003年完成的231?郾2亿元投资中,扶持资金0?郾49亿元仅占0?郾2%,全省27个县因资金不足,闲置的生产能力达30%以上,降低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竞争。
融资渠道不够畅通。在各种筹资方式中,银行信贷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吉林省超过200万以上的贷款都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和两次上调准备金率,已经间接地冻结了部分信用贷款,而吉林省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自我积累不足。据一些民营企业反映,他们想上项目但融资无门,自有资金不够。即使靠自有资金上去了,也难以筹措到流动资金,不得不放弃一些较好的投资机会。向银行贷款,还需提供贷款担保书或贷款抵押物,处于起步阶段的民营中小企业,往往缺少合适的不动产等传统抵押资产,而吉林省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系统尚未建立。
税费负担较重。从税收立法上看,对民营企业还存在一定的歧视,例如现行增值税关于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偏高,使大多数民营企业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民营企业除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投资者分到的利润,还要再缴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收所得税的问题。一些政府基层部门往往把民营企业视为收费、摊派、集资的重点对象,在地方财政收支难以平衡的情况下,靠增设名目繁多的费用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渠道,收费项目“杂”且“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不合理收费,收费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这给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阻碍着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民营经济在创业、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一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提高其经营能力。如与研发有关的行业动态信息,与市场有关的竞争信息,与政府有关的政策信息等,但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这方面有用信息的能力还很弱。民营企业在投资信息服务、产业指导方向、技术支持等方面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通的问题,使其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从而导致风险加大和经济损失。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税对策
鉴于民营经济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亟需建立健全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力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优良环境。
设立专项基金,实施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有其特殊性,且纳入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中,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的一种直接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科技进步。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设立专项基金,通过制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如法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35%。意大利政府则是建立了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特别滚动基金”和“鼓励中小企业和手工业、促进微型企业现代化备用金”,还对创新与开发金融公司进行扶持,向为中小企业获取贷款提供担保的集体和担保组织提供补贴,对于落后地区和工业萧条地区的中小企业大多给予直接补贴。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少、投资能力弱、缺乏吸引外部投资的能力,是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应采取多种财税政策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投资。第一,由政府出资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同时鼓励各类商业性担保公司的设立。第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成功上市筹资,充分利用已有的在A股、B股和创业板上市条件,迅速扩大规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信誉和业绩赢得客户的支持和信赖。第三,在债券及社会融资方面,允许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在组建信用担保机构、组织上市和发行债券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扶持作用,可以给予5―10年的免征营业税、证券交易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要发展外向型民营经济,把更多的民营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同时,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联系,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
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执行力度。对民营企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是世界各国发展和保护民营经济的主要手段。因此,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民营企业实施低税率,允许民营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并在税前列支;允许民营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研究的费用按当年实际支出在所得税前列支;对高科技型民营企业,利润达不到一定程度,可以免征所得税,超过一定额度的,可考虑按现行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对中小企业研究和开发费用比上两年实际支出增长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税抵免;对民营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再投资行为给予税收抵免;投资的净资产损失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增值税方面,对小规模民营企业纳税人可比照小规模商业企业的做法,将其税率由4%降低到2%;而对民营企业一般纳税人,特别是高科技型的民营企业,考虑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民营企业将购置的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税款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以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其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的进程,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