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银行行业的发展现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投资银行 资本规模 业务创新
国际上,投资银行的界定存在地域差别,美国称之为投资银行,英国称为商人银行,在我国和日本称之为证券公司,其在各国的业务范围也不尽相同,投资银行作为市场的基本中介,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企业集中形成规模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我国投资银行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其在业务范围、资产规模、风险防范能力等各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借鉴国外投资银行的先进经验对于我国投资银行的业务创新有着巨大推动作用。
20世纪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技术的进步,金融监管的放松,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动了西方投资银行在业务领域的不断创新,朝着全能化、国际化、网络化、智能化、专业化和集中化方向发展,这也是投资银行分散风险的必然要求。目前,西方国家投资银行从事的业务范围十分广阔,除包括证券发行承销、证券交易等传统业务外,在全球范围还开展企业并购、私募发行、风险投资、金融衍生品、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租赁,证券抵押融资、咨询服务等创新型业务。
美国投资银行业在世界上最为发达,世界一流的投资银行大部分都集中在美国,以美林公司为例,其业务收入主要包括:(1)利息和股息收入,主要来自美林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和提供短期贷款获得的利息;(2)佣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上市证券交易、共同基金销售、货币市场交易、期货市场交易及场外交易等;(3)主要交易收入,主要是参与股票、债券、外汇及掉期、衍生投资工具而取得的收入;(4)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包括承销各类证券和债务重组,并购活动及其他咨询等服务收入;(5)资产及投资组合管理收入,包括管理资产、托管服务、咨询服务、中转服务、按揭服务、人寿和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信托活动,而英国商人银行与美国投资银行不同,英国银行业是典型的混业经营模式。英国商人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白具特色的商人银行业务,包括:批发银行业务,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公司等的大额中长期存贷业务;与公司有关的金融服务,如为股票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充当财务顾问;和投资管理业务包括养老基金管理和信托基金管理。除此之外还开发了其他业务,为客户及小型投资者提供单位信托,投资信托业务,开展分期赊购。租赁和财务,保险经纪业务和包括金银交易在内的金融交易等。其业务范围远远超出传统的证券商的业务范围。
各大投资银行在业务拓展多元化、国际化的同时也充分注重其自身的专业化,如在美国大投资银行中,美林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的全球发行与承销以及组织项目融资、产权交易和为个人投资者提供经纪服务;所罗门兄弟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票据发行和政府债券交易,其经纪业务主要是为机构投资者服务;摩根斯坦利主要倾向于传统的承销公司证券业务,高盛除组织辛迪加包销私募债券以及并购重组顾问外,还主要经营美国的商业票据发行;而规模较小的证券公司就突出优势专业化发展,如美国折扣经纪公司等。
二、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投资银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目前除100多家各种规模的证券公司外还有上百家从事证券业务为主的信托投资公司,就他们所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来看大都局限于一、二级市场的传统业务即各证券的发行,承销和经纪业务。这两年,少数全国性的证券公司开始涉足基金管理、项目融资、公司理财等业务,但就全国范围来看与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相比较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资产规模小,国际竞争力不足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由于发展历史短,受市场发育不成熟、融资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资产规模普遍很小。截至2005年12月,我国前十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计418.8亿元,全国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最高的也只有87亿元,最小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金不足3000万元。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银行的资本规模平均为几十亿美元,像美林集团、摩根斯坦利等超大型投资银行甚至达几百亿美元。资本资产规模小必然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开拓新业务能力弱,无力开拓国际市场同时也限制了其抵御国际竞争的能力,从而制约了我国投资银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机构数量众多,缺乏行业集中度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随着战后经济和金融的复苏与成长,各大财团的竞争与合作使金融资本金越来越集中,投资银行也不例外。各大投资银行业纷纷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手段扩大规模,如美林公司与怀特威尔德公司的合并、瑞士银行公司收购英国的华宝等,大规模的并购带来了投资银行的业务高度集中。1999年,美国25家较大的投资银行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别占市场证券发行的百分比为41.82%、64.98%、87.96%,而我国的投资银行数量众多,到目前为止有120多家证券公司,此外还有上百家经营证券业务的投资公司。这些公司的竞争手段和服务模式基本相同,导致市场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行业集中度较低。
(三)业务品种单一、结构趋同化,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美国证券业收入具有多元化的特征,而我国证券公司具有业务单一,结构高度趋同的特点。我国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主要由证券承销、证券经纪和证券自营业务构成,经纪业务收入比重虽逐年下降,但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基本没有改变,承销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比重也较高。这三大传统业务在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最主要利润来源中占到80%以上,且创新型业务(企业并购重组等策略)和延伸型业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与国外相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各证券公司情况大致相同。由于收入来源高度依托于传统型业务,使我国证券公司的利润水平极大受制于二级市场的繁荣,波动较大,其风险可想而知。
(四)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高层次人员匮乏
众所周知,投资银行业是典型的智慧密集型产业,在投资银行里最宝贵的资产是具有高层次专业素质,精通投资银行业务的人才。缺乏优秀的投资银行业人才是困扰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国际投资银行巨头拥有高素质的投资银行家,他们思维敏捷富有挑战精神,有深厚的管理金融和财务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相比之下,我国投资银行从业人员不少,但专业人员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却很少,使我国投资银行综合竞争能力不高,无力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
三、发展完善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产规模的程度,中国投资银行业要想与国外投资银行相抗衡必须扩大其资本规模
1 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积极推动证券公司上市,增强资本实力,发行中长期债券,筹措中长期资本,通过同业拆借、国债回购等融资方式解决对短期资金需求等等;2 通过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参股、收购、兼并实现资本扩张;3 采用西方国家金融业发展的普遍趋势,促进投资银行业与产业之间的资本渗透与融合;4 通过投资银行间的兼并重组,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调整我国投资银行行业构架
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对我国证券公司重新整合,组建一些从事综合业务、全国性的大投资银行,而将其他的中小型投资银行改造成地区性专业性的投资银行,这样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整个证券市场的集中度,提高证券市场整体效率,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注重业务创新,实现业务多元化趋势,同时注重特色化经营
(四)在加强投资银行专业人才培养,建立高层次创新队伍的同时加强业务创新的风险控制管理,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以降低业务创新中的风险
四、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创新领域
鉴于我国目前的国内政策,以下业务应该作为发展重点:
(一)巩固发展传统业务,加快业务创新
首先在证券承销业务方面,注重发行方式的创新,对发行法案、路演、询价、承销和超额配售均须有创新;在服务内容上,要推广保荐人制度,延伸承销服务期限;在承销品种上,投资银行可以在发行具有期权期货概念的金融工具,如嵌入期权的债券、可赎回债券上进行创新。其次在经纪业务方面,注重交易方式的创新,如大宗交易的场外撮合形式;大力发展网上经纪业务,建立和推广证券经纪人制度即可有效抵制各种不规范行为和避免各种不正规投资给市场带来的问题,又可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二)发展并购业务及相关的全方位企业财务顾问服务
并购重组已成为调整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形式之一,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投资银行可以充当并购计划中企业需要的财务顾问或,因此作为服务的中介,投资银行迫切需要进行并购业务创新。除并购重组顾问业务外还包括投融资顾问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理财顾问业务、管理咨询顾问业务等开展全方面的顾问业务。
(三)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
资产管理是传统业务之外规模最大的金融服务,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券商应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走大资产管理路线的同时要注重组织构架、产品设计、投资理念上的不断创新,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健全的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制度,便于从整体上控制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更好地取信于资产委托人,树立起自身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开展项目融资服务
项目融资一般要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投资银行在其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为资本的供需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并针对投融资双方的需要和特点设计㈩能够平衡双方利益的融资结构和证券产品,本身也可参与贷款。因此,投资银行开展项目融资业务将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国家经济建设。
(五)尝试风险投资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金融法规的出台,为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平台,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创新有了一定的进展,然在发展过程还是存在些不足的地方,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距离。其业务创新现状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增多,但同质化现象严重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健全,中间业务的利润贡献率得到很大的提升,投资银行业务发展为当前最具发展潜力的中间业务产品。2010年我国农业银行完成了财务顾问业务平台二期的上线与推广工作,同时建立了财务顾问专业的系统,同时不断发展投融资财务顾问、并购贷款等多类投资银行业务;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多种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财务顾问业务中的债务重组、上市融资等新型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的比重;浦发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也有着很大的发展,根据2014年半年报数据显示,上半年浦发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额为1316亿元,同比增幅78.83%,银团贷款余额为1280亿元,在国内股份制银行中名列前茅。然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品种在不断增多的同时,还存在着明显的同质化问题。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主要投资银行业务都是偏向财务顾问、债券承销、银团贷款方面,并没有很好的结合自身实际和客户的需求来开发出个性化的业务产品,未形成自身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牌。
2.经营模式多样化,但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模式从以往的单一模式逐渐转向于多样化,它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外部经营模式、内部经营模式。其中外部模式指的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的银行团制模式。如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就是采用该模式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它也是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内部综合经营模式则分为实体职能部门和事业部两种模式,民生银行是采用事业部模式的典型案例,其在总行设立了投资银行事业部,同时也在西北、华南、华东地区设立了办事处,灵活运用市场化的竞争形式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创新。然而由于我国银行监管、内控机制不健全,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这种模式的可能性还不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制约因素
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只有针对这些制约因素予以具体措施进行改进,方可解决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创新瓶颈。
1.外部制约因素
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外部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分业经营制度的约束。在分业经营制度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只是停留在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基本业务操作,严格限制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发展,其业务创新难以进一步发展。加上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完善的投资银行组织机构,与其他部分缺乏有效合作,难以掌控好市场新动态及时创新产品;另一方面是监督管理的制约。现阶段监管权限划分不清晰,存在重复监管、监管漏洞等现象,影响投资银行业务的创新工作。同时监管效果不高,很多情况下监管当局采用强硬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忽视市场效率。
2.内部制约因素
经营理念的不科学是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主要内部制约因素。受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过于重视借贷业务,而忽略了投资银行业务的重要性,业务创新意识不够强,现有的投资银行业务大多数是中介业务。同时,还存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的制约。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产品大都是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成熟产品,缺乏相应的风险转移以及资金对冲机制,风险的控制能力薄弱。此外,相关复合型人才队伍短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投行人才队伍的激励机制薄弱,相关的培训力度不够,人才培养模式处于弱势,不能很好的满足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对策
在某种程度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创新可以占据未来金融市场金正的战略高度,需要从转变经营理念、强化外部监管约束等方面着手,加快其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步伐。具体对策有以下几点:
1.转变经营模式,创新业务品种。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树立“以价值为导向”、“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强化对优质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银行服务。同时对不断深化现有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种,从上市前债务优化、企业融资增信、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创新特色投资银行业务品种,实现特色经营。
一、中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宏观环境
许多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残酷,国内商业银行因缺少创新和规模相对小,竞争中处于弱势,只有发展投行业务才能加强竞争力。
(1)是中国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必要补充。金融改革在取得了成就的同时还存在众多的不足。中国经济结束了高速发展进入中高速的新常态,更需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完善。近年来中国一直以中介贷款为主,证券融资为辅。融资结构不合理,资本市场弱小致使金融市场发展落后。
(2)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单一,面临考验。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问题是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来自于利息收入,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其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94.43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为1094.4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达78.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69.7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9.4%,主要是手续费的增加。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与美国商业银行的相比明显偏低,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手续费,充分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手段单一,很少创新开拓投行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运作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多是借鉴国外已经成熟的发展经验,相应的业务部门成立和运行的时间较短,受制于金融监管环境,主要是通过与证券公司合作的方式实现,如银证转账、基金托管、证券、资金合作和买卖部分债券业务。近年来,随着金融体系的完善和监管的规范化程度提高,商业银行可开展的投行业务逐步增多。
当前招商银行的成绩还是可以的,据招商银行公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显示,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16%,国内全行业净利润增速跌倒个位数的情况下,招行净利润增速仍维持15.22%。其一季度营业收入507.47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333.89亿元,同比增加22.22%。其中手续费、佣金及其他中间服务净收入,同比增加49.23%,且主要来源于除手续费外的财富管理、基金、债券业务等中间服务,这些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首次突破30%。总之,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借鉴国外经验开展的投行业务,为其进一步拓展投行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三、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投行业务领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宏观环境所限、自主创新能力和意愿不足等方方面面的原因,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也存在着制约其发展的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投行业务增长潜力有限,但当前由于市场过度泛滥,造成基数过大。基数过大就会导致许多情况的变化,如盈利模式、组织架构、经营理念和市场需求等情况,情况的变化会增加投行业务收入跃升的难度。
(2)涉及投行业务的产品种类少,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导致现有的投行业务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复杂的需求,投行业务产品大同小异,使得行业内竞争较弱,难以形成良性竞争。且这种结构很脆弱,一旦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会带来大规模的波动。中国的宏观环境转弱,政策监管严格。受经济下行和企业业绩低迷的影响,部分企业投融的计划不断徘徊,投融意愿较弱。国家政策监管日趋严格使得财务顾问业务发展缓慢,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压力下,利率下调,但有些银行职员为了业绩,却巧立费的名目转嫁给客户。
(3)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不适应投行业务发展。虽然投行业务快速增长,但是一些银行至今尚未真正配备专职人员,而是由从事其他业务的人员兼任,人员的非专业化,难以提供给客户高质量的投行业务服务。
(4)国内银行投行业务增长空间巨大。一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来自存贷款利差较多,非利息收入较少,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因此,中国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就是努力拓展创新投行业务在内的中间服务、逐步提升非利息收入所占比重。
四、中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银行理财 资产管理 监管
一、银行理财业务综述
1.1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
按银监会年颁布官方文件,银行理财业务被定义为:“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以及商业银行以特定目标客户或客户群为对象,推介销售投资产品、理财计划,并客户进行投资操作或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在业务层面,银行理财业务又可细分为两大类:一是,理财顾问服务,仅为客户提供理财、投资组合建议;二是,综合理财服务,主要是理财产品的设计与销售。而第二部分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在综合理财业务中,客户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参与服务,服务确立之后,银行就相当于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产品合同约定的方案进行投资等相关业务活动;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由客户和银行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承担,投资管理取得收益按协议分配给投资者,而银行则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从定义和规定来看,银行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而不是存贷款业务。
1.2 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银行理财业务开始于2004年,早期的银行理财业务资金主要投向银行间市场的高等级债券。所以,投资者通常会觉得银行理财几乎无风险,类似于货币基金。
其产生的背景是利率差,个人存款利率与银行间市场的利率之间的差异。当时,个人存款利率受管制,利率水平较低;而与此同时银行间市场利率市场化,利率相对较高,但个人不能直接参与。差价的存在,导致了套利机会的出现,而工具就是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个人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然后再有基金头像银行间市场,赚钱中间的差价。起初只有公募基金可以从事此项业务,后来银行也放开。而且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的参与还有不同,按规定公募基金的管理者只能收取管理费,而银行理财的收益分配则可以通过双方协定,一般我们看到的就是,银行按约定给投资者一个固定的收益率,而余下的都属于银行的管理者。
但后来,银监会监管越来越严,2010年开始监管层不允许银行理财投向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强周期过剩产能行业。为尽量摆脱监管束缚,部分银行开始通过把表内资产转移至理财产品,实现资产出表,从而实现规避监管。于是,就有了银行理财将非标准债券纳入了其投资范围,即市场俗称的“非标”,使得银行理财业务的性质进一步脱离了其本质的资产管理,逼近于存贷款业务。非标, 本质上是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但不同于标准化的合约,贷款的条件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但早期银行的理财资金被规定还是还严,投向有限,为了规避监管,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开启了银信合作模式。最先,有信托公司设立一个信托计划,向融资方放贷款,然后再有银行理财去购买这一信托计划,从而实现了银行理财资金的变向放贷,而信托在这一链条中充当了通道。当然,信托不仅仅可以把资金投向贷款,还可以投向资本市场,股市和债市等。而作为资金来源的银行理财,约定给投资者以高额收益,一般高于存款利息才会吸引投资者购买,在刚性兑付预期下,银行理财明显优于存款。综上,不难看出,银行理财本质上就是存贷款业务,虽然利差小于正规的存贷差,但表内转表外之后,暂时脱离了监管,可以在规模上膨胀,形成了典型的影子银行。
2012年券商的创新大会,又为银行理财提供了新的通道。证券公司资管、期货公司资管都可以成为银行理财的通道,运作模式和上述银信合作类似。后来监管层发现之后,开始转变监管,从总量入手,限制银行理财的投资比例。2013年,银监会8号文,规定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不得超^理财规模的35%。
1.3银行理财业务的本质
前文说过,银行理财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而不是存贷款业务,这里做详细描述。为什么如此清晰的划分,会导致业务的交叉混淆,导致银行和监管层的不断博弈,吸引市场的强烈关注与讨论。
我们知道银行的主要业务有存贷款业务和理财业务,它们从运作过程来看有相似的地方,都是投资者将资金交给银行,然后由银行找项目去投放;但它们之间也有本质的差异。
首先,我们最熟悉的银行存款贷款业务,就是所谓的表内业务。银行表内业务有两层意思:一是,储户将钱存入银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次关系中,银行要以自身信用担保,为储户提供约定固定的利息,同时保证储户资金可以随时支取或定时支取。而储户并不知道也不在意他们资金的具体投向。二是,银行将储户的存款形成的资金池以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从而形成融资方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层运作中,银行留存一部分资金用于储户的流动性支取外,大部分则用于放贷。由于资金与贷款项目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银行能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配置,提升整体资源配置效率。在操作中,如果融资方出现还款困难,这信用风险由银行承担不得转嫁给储户,银行要用其利差收入覆盖业务坏账,储户有提现需求时,银行必须满足,自有资金不足,银行需要从金融市场或是央行借款。
其次,就是比较受关注的银行理财业务,是资产管理业务,属于表外业务。这一业务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而是一种委托关系。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银行资产管理者,并按约定支付管理费给管理者,管理费可以是固定约定也可以收益分成,而项目运作的收益扣除管理费之后的利润属于投资者。在这一委托关系中,资金的投向必须是按约定的一一对应,但和存贷款业务不同的是,管理者不需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需要承担协定之外的流动性风险。
二、扭曲的银行理财业务对市场的影响
2.1 银行理财业务的积极影响
首先,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直接融资服务。根据统计数据估计,剔除低风险稳定性的同业理财、现金保本类理财之后,投向其余项目的理财规模大约为14万亿。也就是说银行通过理财业务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了这么大量的直接融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次,促进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体量不断增大,政策指引很难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必然会有遗漏。比如,有些有竞争力有盈利前景的项目,需要融资,但这个行业暂时不在政策或资金扶持之内时,就会有聪明的资金在盈利的驱使下流向它,如果有监管,也会采取应对绕过监管。银行理财在某种意义上会弥补实体融资的需求。
2.2银行理财业务的消极影响
首先,银行理财的膨胀会提升整个经济的无风险收益率,导致整体融资成本的提升。因为,银行理财有部分是银行为规避监管主动将表内转表外的,所以,风险是由银行承担;同时理财为吸引资金承诺的收益高于存款利率,从而带动整个市场融资成本的上升,也会影响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
其次,银行理财表内转表外脱离监管,资金投向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规模不断膨胀之后,会提升银行整体的系统性风险。
三、监管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
首先,在监管的强制干预下,银行理财业务的收缩最先冲击的必然是银行的利润,银行的盈利会收到冲击,我们也注意到在监管文件出台之后,银行股大跌。
其次,银行理财的收缩,必然也导致原本能提供给实体的融资规模压缩,虽然整体体量不大,但还是会影响实体经济。
但也不得不承认,最近几年快速膨胀的银行理财,脱离监管,将资金引向风险高的项目,无疑是一个潜在的定时炸弹,一旦风险引爆,会对整个银行和经济产生强烈的冲击。在监管之下的收缩,有助于降低银行整体的风险,维护经济的稳定。
四、银行理财业务可能的发展方向
1、银行理财业务可能向资产管理业务本质回归。根据最近几年银行与监管层的反复博弈来看,监管层的意图很明显,遏制银行理财业务的肆意膨胀,严防系统风险。全局考虑,我们认为未来银行理财业务会逐步向其资产管理业务本质回归。
2、银行理财业务可能成为银行内部独立部门。银行的主业是存贷款业务赚取息差,而银行理财业务是资产管理业务,但其主要投向仍是非标、债券,类似于贷款业务。因此,某N意义上,两者会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为了整体控制风险,剥离可能的风险波及,银行可设立专美的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参考文献:
[1]易纲:《货币银行学》,格致出版社2013年版
[2]弗雷德里克.米什金:《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
关键词:银行卡支付;三方支付;收单行业
一、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定义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就是最终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收单银行结算的过程就是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商户。
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参与方一般有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持卡人及潜在持卡人、银行卡组织、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和特约商户组成。
二、收单业务在我国的发展
相比国外较为成熟的收单市场,我国银行卡产业起步晚于国外40年,跨行清算系统即银联起步晚于国外30年左右。因此,我国的收单业务从行业集中度以及定价机制上拥有自己的特点。
(一)行业集中度
国内的市场虽然刚刚起步,但是由于庞大的前期投入,绝对的资源掌控,行业内的企业数量也相对较少。以上海为例,能进入到银联商务竞争视野的机构为数不多,经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资质认证的,上海市仅有的两家银行卡POS专业化服务公司。而在北京市场,屈指可数的第三方收单机构包括:宇信易诚、汉鑫、承扬、数字王府井(银联参股)以及高和创建等等。
(二)定价机制
目前我国对银行卡POS交易手续费采取的是"一次分配"的办法,即在交易清算时直接依交易模式的不同将商户手续费分解为几个部分,然后分别划转到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作为转接机构的卡组织的账户上,由分配比例可以具体分析我国银行卡支付平台定价的价格结构。
1.固定分润模式:8:1:1的分润模式
即把从特约商户处收取的手续费按发卡银行、收单银行和信息交换中心8:1:1的标准分配。这一方案给予了发卡银行较大的利益分成,而收单机构的利益分成则较低,这在照顾了POS机被撤银行的利益和心理平衡之外,却忽视了通常作为POS机投资主体的收单机构利益。对收单机构来说,与前期设备购置、商户拓展、安装等大量投入相比,10%的利益分成相对较低,难以弥补收单机构的成本支出。
2.浮动分润模式7:1:X的分润模式
《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规定POS跨行交易的商户结算手续费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发卡机构、转接机构(即中国银联)和收单机构的分配比例为7:1:X,即发卡行和银联从交易额中提取的交换费与转接费之比为7:1,收单机构的收益由其和商家以谈判的方式来确定。在这种分润方式下,银行卡的收单机构在开发商户的过程中可根据自身成本、市场需求状况与特约商户协商确定扣率水平。
三、我国银行卡收单行业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较小、整体服务与成熟市场还有差距
由于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较晚,我国的银行卡收单行业呈现规模较小,整体服务不全面不到位的模式。尤其是对收单过程中产生的极具价值的金融信息既没有整合更没有成为新的赢利点。
(二)收单机构尚未找到合理明确的市场地位
由于大部分非银联系的第三方收单机构只能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进入消费场所,因此这些第三方机构本质上是在承接收单市场的外包业务,他们并不能完全获得收单市场的20%的利润,只能与商业银行一起分享。
(三)交换费与折扣率的地位错位问题
交换费是指在开放式银行卡支付平台下,每完成一笔银行卡支付交易而由收单机构支付给发卡机构的费用。在国绕交换费问题产生了许多争议,使银行卡产业不但成为反垄断机构关注的一个焦点,也成为网络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我国关于交换费的矛盾并不突出,目前我国以行政手段规定7:1:X的分润机制,直接明确了占商户扣率7成的交换费率,市场已经习惯接受这种行政定价,并没有意识交换费率是决定商户扣率高低的关键,反而把定价的焦点集中在如何确定“X”的问题上,从而将整个定价矛盾前置到收单机构和商户的博弈之中。
四、关于我国银行卡支付平台定价的政策建议
(一)产业环境发展策略
根据国际经验,政府借助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能极大地推动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建议政府及相关的产业主管部门把银行卡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产业来对待,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整体经济计划中,同时要积极完善银行卡产业法制建设与风险防范体系,确保银行卡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方定价改善策略
目前我国发卡行的定价策略相对来说比较单一,不能结合发卡机构的市场定位、产品特征、产品生命周期及组合来进行定价。在我国银行卡市场投入较大、消费者对卡费问题比较敏感的情况下,发卡行必须从卡费结构入手进行调整,外包部分业务,集中精力于发卡、营销等核心业务。通过培育信用卡专业服务机构等众多独立核算的市场参与主体,相互竞争和分工协作,逐步建立以“银联”为跨行主渠道、其他专业服务商为分支渠道的专业化服务体系。
作为受理市场建设的主要力量,各收单机构应与银行卡组织积极合作,努力扩展银行卡的受理领域,最终逐步形成一个数量多、质量高、行业齐全、布局合理的特约商户网络,充分发挥网络规模效应,增加收单机构以及整个行业的收益。同时,收单机构必须加大对商户类型、产品种类、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提高自己的定价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收单盈利模式。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蓝皮书[S].2010.
[2]谭彬.我国银行卡业务的现状与产业策略[J].管理观察,2010,(24).
[3]余雪红.我国银行卡支付平台定价现状研究[J].南方金融,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