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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3:0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篇1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政策 激励

一、海南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出现的问题

近几年,在海南省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省中小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门类较为齐全的体系,也为推动该省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近两年来,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出现了新的情况,呈现了下面几个特点:

(一)中小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转移剩余劳动力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并且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现今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并不宽松。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的特性成为了现有政策的制定基础,因而这些政策更倾向于大企业,而一直未能形成系统统一的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及配套产业政策。另一方面不少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在行业准入上还受到诸多限制,并不能完全的受惠于现今的扶持政策。

(三)技术支持体系不健全。一是技术装备水平低。二是技术开发能力较弱。经调查100户企业的技术创新经费,平均仅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的1.2%左右,其中只有3.6%的企业技术创新经费比例达到5% 。受此影响,海南省中小企业产品缺乏知名品牌,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竞争力弱。

(四)融资难,成本高。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资金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分布不均,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支持力度很小,同时借贷成本也偏高。

(五)人才瓶颈问题突出。海南省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调查发现,某些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在一些地区供不应求,缺乏高级技师这样的骨干技术技能人才已是我省大中型企业的共同问题。

二、现行税制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不足

据调研,目前税收政策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激励对于中小企业风险投资融资的力度较弱

我国现行税制中涉及到中小企业风险性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质上的激励力度较小;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高风险性本身决定了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较难得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而政府的直接财政补助效果对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来说又不明显。

(二)现行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激励不够

从宏观层面上看,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更加侧重于产业链下游成果转化期、对先进技术及应用技术研究的引进等方面,而对其他方面的税收激励力度相对而言较小。这些政策虽然对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这种政策激励作用下,企业的重点更加侧重于对技术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引进,而对自身产品研发的投入则相对不足。

三、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一)基本原则

针对现在的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在制定税收扶植政策时,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提高税收政策的针对性;二是激励中小企业广纳社会劳动力;三是鼓励中小企业技术更新;四是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政策选择

1、公平中小企业税收待遇。一是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制改革范围。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的制度正在面临全面转型,这个转型的过程也是个很好的契机来尽快实现对中小企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尤其是对于其中的高新科技企业,从而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加大对于固定资产的投入;二是应当形成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我国现在的出口退税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退税不不能够及时到位,使得部分主营进出口的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缺口。建议今后应当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要进一步做到一致性,使中小企业也能够享受到完整的进出口经营权。

2、引导中小企业促进更大规模就业。一是建议将现有的有关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适当延长,使中小企业在扩大招工范围的同时能够活的更多的利益;二是建议将现行的对于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涉及农村剩余劳动力,以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3、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一是由于目前实行的各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都只是针对地处各地高新区内的企业,而对于没有建设在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没有惠及到,建议应当在政策中取消地域限制,对高新技术产业一视同仁,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的都一并惠及;二是建议对通过转让先进技术所支付或所得的关于特许权使用、技术援助、研究开发,对投资者提供技术相关的收入可适当考虑进行所得税的减征或免征。

4、促进中国城市化。通过运用税收等多种经济杠杆,实现“城乡经济共融”。建议对设立在县城以及乡村的一些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减征企业所得税,这样能够促进中国的农村城市化建设;同时对这些设立在县城以及乡村的企业,能够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劳动力,可适当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征。

5、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对一些地处地方的进行非营利性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已经在担保的机构可进一步进行营业税的减征免征,并针对当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建立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建议给予更长时期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我们相信,在政府的指导下,有税务部门的积极努力,未来海南省中小企业将会有更长远的发展,为促进海南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石恩祥、郑卫东、秦蕾.中小企业发展与税收政策支持[DB/OL]

[2]刘成龙.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9(09)

篇2

2010年8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全市教育系统发出了“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由市教委、市公安局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通知强调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聘用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或自行招用有资质的保安员,从事校园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按门岗数配备保安员。白天学生在校期间,每个门岗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在岗值勤;夜间无寄宿制学生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值勤;寄宿制学校至少按普通学校保安员的双倍配置保安员。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充保安员人数。

2014年7月18日,针对学校安全保卫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制订并颁布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工作规范》(沪教委青〔2014〕18号文件),再次强调了学校保安服务必须由专业保安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并对学校保安员应具备的素质、配备人数、岗位职责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浦东新区教育局于2014年8月18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浦教办2014第12号文件),要求浦东新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沪教委青〔2014〕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保安员配备、装备的配置、保安服务费的组成、依法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两个《通知》,对规范全市和浦东新区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至此,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服务工作,基本扭转了过去严重存在的学校保安服务跨行业经营、从业单位多而杂、个人挂靠保安服务公司违法经营、无序竞争和低价恶意竞争、从业单位侵害保安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严重等现象,逐步走上了社会化、专业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关于对学校保安员的技能要求

对学校保安员应当具备的素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性课题。这需要对保安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法制理论的培训等,以培养保安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掌握作为保安员应当具备的各种职业技能。除此之外,《通知》对学校保安员应当具备的技能作出了新的规定,要求“学校保安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和TC卡,并应当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校园保安岗位专业轮训考评,考评合格且在IC卡中予以认证后方能上岗”。《通知》中所称的专业轮训,就是指学校保安员的专项技能培训。

为此,2014年八九月份,按照《通知》规定,公安部门要求各学校保安服务从业单位组织在岗的学校保安员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学校保安员专项技能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学校保安员“防处突发事件”的技能得到了增强和提高。

各学校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应当以这次培训和考试为新的契机,除强化对学校保安员的岗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外,应当进一步加强“防处突发事件”的培训和演练,以进一步提升学校保安员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反恐防暴等的能力。

当前,经过对一些从业单位在学校提供的保安服务进行检查的情况分析,一些从业单位没有在内部建立对学校保安员的专项培训机制,缺乏长效培训和管理机制,甚至个别从业单位以缺人不缺岗的形式,恶意减少保安员的人数以增加盈利,在不同程度上对学校的安全防范埋下了隐患。对此,学校应当履行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责任,通过责令整改等的方式,督促保安服务公司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二、叠加保安员数量,通过增加校门口保安力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从通报的国内外学生遭遇暴力侵害案件来看,大部分发生在校门口,案件发生的时间大部分是在学生上学或放学时段。同时,校门口又是各类人员、车辆、物资等出入的必经之路,如果校门口安全管理混乱,就极有可能发生各类无法预测的案件,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校门口是学校安全保卫的重点部位,学生上学或放学时段是安全保卫的重点时段。为此,《通知》规定各学校必须加大对学校门口的安全保卫力度,通过叠加保安员人数的方式,强化对校门口的安全守卫,确保学校师生出入学校时的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每一个学校门岗,必须满足学生在校期间有2名保安员提供安全守护服务,履行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等的控制,禁止未经询问、请示确认、查验身份证件和随身或随车辆携带(装载)的物品等作业流程的人员或车辆随意出入校门。同时,为了加大在重点安全保卫时段的保安力量,《通知》要求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叠加2名保安员,会同2名日常保安员一起,在门口执行安全守护任务,强化护校职责。日常保安员由1人持长橡胶保安棍、1人持短橡胶保安棍分别站于校门内两侧。叠加的保安员由1人持长橡胶保安棍,另1人持圆盾牌和短橡胶保安棍分别站于校门外两侧。

自从2014年《通知》以来,经过检查,各学校均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校门口安全防范的力度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和提高。但经过检查发现,个别学校的门岗依然存在不按规定配置人数的现象,对此,应当予以整改。

三、落实制度建设,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和管理的步伐

浦东新区教育局和浦东公安分局于2011年联合制订了《浦东新区学校保安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浦教办2011第24号文件),填补了学校保安服务进入社会化服务后无相关制度的空白,开始走上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对规范学校保安服务从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管理责任,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要使学校保安服务真正走向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安服务和管理、监督的制度建设体系。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学校安全保卫的日常指导、检查和考核的力度,要制订并完善相关的考核管理体系和制度,确保学校保安服务围绕着“沪教委青〔2014〕18号”和“浦教办(2014)第12号”二个通知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作为保安服务需求单位的学校,要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对保安服务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行为的监督,做好对保安服务公司的选择,确保选择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提供保安服务。

篇3

【关键词】DEA;Malmquist指数;税收征管效率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0年我国税收收入约为7.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2015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10604亿元,比上年增长6.6%,但是我国税收收入增速呈现明显下滑态势。税收收入的长期持续增长的态势除了经济增长、税制调整等因素外,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也是重要原因。对我国地区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效率的准确测评,有助于优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使税收各项职能有效发挥。

本文从税收征收的“投入”与“产出”匹配效率的角度,运用DEA-Malmquist指数模型,整合2010-2014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对全国和各地方的税收征管的效率进行测度,并提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的对策建议。

一、税收征管效率评价方法及指标选取

(一)评价方法的确定

1.DEA(Dataenvelopeanalyse)即数据包络分析,不必要对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做出界定,它是以际决策单元(又称“DMU”)为基础,利用线性规划技术进而得到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的方法。本文采用BCC模型测定在设定规模报酬可变情况下对2014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进行测度,以此评价这30个的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效率的情况。

2.Malmquist指数法。本文采用假设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并将Malmquist指数分解为技术变化指数(TECH)和技术效率变化指数(EFF),技术变化指数反映了生产中技术进步的情况,而技术效率变化则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组织管理水平的变化。其中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指数(PECH)和规模效率指数(SECH)。在一定时期内,若Malmquist大于1,则代表全要素生产效率较上一时期有提升,反之则下降。

(二)指标体系的选取

税收征管效率的评价指标应从投入(x)和产出(Y)两个方面来选取。投入指标可以划分为税务机关自身的投入要素和不可控的环境因素。具体来说如下:

1.税务机关投入要素。税务机关的投入主要包括物质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由于税务部门的物质资本投入相关资料难以获得,在进行效率评价分析时不纳入指标体系之中。另外,人力资本的投入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税收征管效率,所以本文选用税务机关职工总数(X1)和人员素质(大学及以上学历者所占比重)X2作为投入指标进行分析。

2.不可控环境因素。首先,从宏观角度上面来看GDP是最大的税源,考虑到取消了农业税之后第一产业基本不交纳税收,所以选择第二、第三产业的产值总额(X3)作为投入指标。其次,考虑到各个决策单元选取时其税务机关税收管辖范围人数的差异,运用人口和税务人员之比(X4)来测度。最后,经济开放程度不同,企业和个人的观念和行为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对税收征管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选用外商投资资金利用情况指标(X5)来表示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经济开放程度。

3.产出指标(Y)。本文选择每年税收收入额作为产出指标,应该包括征管所得税收和追缴欠款收入,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将各地区的国税、地税的总收入量作为输出指标,暂不将欠缴税款纳入考虑。

(三)指标数据的获取

本文旨在通过2010-2014年的数据对30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效率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收集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相关各期和各省市统计年鉴数据。另外,在区域税收征管效率的效率比较上,基于《中国统计年鉴》的划分方法,将这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东部11个省(直辖市),中部8个省,西部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见表2。西部地区的选取上没有包括,是因为在税务统计年鉴中没有税务机关人员构成的有关数据。

二、税收征管效率的实证估计

本文旨在通过2010-2014年的数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收征管的效率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比较,运用DEAP2.1软件对模型进行测度。

(一)各省税收征管效率的DEA相对有效性

本文选取2014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截面数据进行横向比较。通过DEAP软件将原始的投入和产出指标的相关数据导入之后,运用BCC模型不仅可以测定各省整体上是否为DEA相对有效,而且还可以从中得出非技术有效的地区是由于纯技术效率偏低还是由于投入规模不当引起的。

通过软件计算的结果显示,综合效率为1即税收征管相对有效的DMU有9个,还没达到全部地区的三分之一,这说明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征管税收收入与当地的资源投入和基本经济状况相匹配。另一方面,技术效率为1的决策单元有12个,说明这些地区对资源投入已经得到了充分利用。另外,有18个决策单元的纯技术效率小于1,说明这些地区的投入存在冗余的现象,资源存在浪费。规模效率为1的决策单元有9个,说明这些地区的资源的投入已最优的规模。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无论是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综合效率都小于1说明税收征管效率非相对有效,仍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但是技术效率都处于较高的水平。东部地区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是最高的,西部地区的综合效率高于中部地区。

由上述结果可以看出:

1.经济发展水平对税收征管效率有重要影响

税收征管效率的差异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化的特点,综合效率较高的省份均为经济上较为发达省份,而综合效率低的省份多为经济欠发达省份。这是因为经济上发达的地区,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税源数量较充足,税源质量较好,纳税遵从度较高;另一方面,经济越为发达的地区税务机关的招收标准越高,人员的素质较高,工作效率较高;不仅如此,经济上较发达省份的税务机关有较多的资金用于现代税收信息化,这些都将极大地提高征管效率。

2.税收征管技术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文测算的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只有12个省份的税收征管处于效率前沿面,其他省份的技术效率均小于1,这说明现有税收信息化的技术潜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可能是因为一些税务机关在当前税收信息化的M程中没有加强税务机关人员的培训,忽视了“人”与“机”的有效结合,没有实现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不能切切实实地发挥税收信息化的作用。此外,税务人员数量过于庞大是造成征管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二)税收征管效率全要素生产率的Malmquist指数分析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2010-2014年在技术效率变化指数下降和技术变化指数上升的同时,税收征管效率指数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所以引起征管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技术变化指数的上升。另外,技术效率变化指数的下降表明了组织管理水平的下降趋势,技术变化指数的上升说明新技术的进步使得我国税收征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三、研究建议

(一)注重税收征管的区域协调

税收征管的区域化的特点虽然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对差异,但是还是要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提高我国整体的税收征管效率,一方面税收征管机关内部的区域交流和协调应该放在重要的位置,及时地分享优秀的税收征管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缩小地区间的差异,促进征管效率低的地区加速提升其征管水平,另一方面,从总体上加强对地区相关征税管理效率的考察和监督也是国家税务总局应该着手实行的。

(二)控制税收征管单位的人力资本投入

目前我国税务机关的人力资本投入不仅表现为在数量上的冗杂,而且体现为征管人员的素质水平较低的双重问题。要提高征管效率,应该精简人员、节约资金提升征管投入绝对量使用效率。要控制税收征管的人力资本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应该控制征管单位工作人员绝对数量特别是低素质人员数量上着手,并且需要加强对征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等提升征管人员素质的投入。

篇4

关键词:税收收入;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增长;GDP增长;技术效率

中图分类号:F812.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08-0020-06

一、引言

自1997年以来,我国税收一直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往往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税收超GDP增长也成为学术界近年来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中,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在这一过程中是否伴随着税收征管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如何对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进行定量测量?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是主要源于征管技术的变化,还是源于管理水平的变化?这些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研究者围绕征管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杨得前(2008)利用1994-2005年29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对我国税收征管效率进行了定量测算。结果表明,税收征管效率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28.11%。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是税收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德祥、李建军(2009)以随机前沿函数为基础的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参数方法主要是通过数据拟合求得模型中各参数,从而计算效率值。其主要局限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如果设定的税收产出函数与实际相差甚远,则必然导致最终测算结果出现较大误差。二是设定的模型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从而使参数方法无法使用。

与参数方法相比,非参数方法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无需对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进行设定。它主要包括DEA和自由处置壳(FDH)等方法,其中又以DEA应用最为广泛。如孙静(2008)基于传统DEA方法对湖北省若干市的税收征管效率进行了测算。传统的DEA方法的局限在于:一是无法对DEA有效点与弱有效点进行准确区分;二是无法对效率提高的程度进行准确计量。

此外,一些研究者对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因素进行了定性分析。这类研究虽针对性较强,但在理论上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为更进一步揭示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及其成因,本文以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1997-2007年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Malmquist生产效率指数法对我国税收征管动态

于1,则表明它是生产率提高的根源;如果小于1,则表明它是生产率下降的根源。

(二)投入产出指标的选取

征税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投入一产出过程,征税过程中的投入主要包括税源数量、税源质量、税务机关投入的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物力及财力,其产出主要是税收收入、纳税服务等。合理地定义投入与产出,是正确利用Malmquist指数计量征管效率的一个关键问题。借鉴杨得前(2008)、王德祥和李建军(2009)选择的指标,本文中选取的投入指标有:

1 税源数量。税源可以从宏观、微观等不同的层面来理解。从宏观层面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只能来源于对GDP的分割。所以,GDP是能够较好地代表宏观层面的一个税源指标。但由于我国目前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较少,因此,采用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来反映税源数量更为合适。

2 税源质量。税收不仅受税源数量的影响,而且也受税源质量的影响。在税源数量相同的情况下,税源质量越好,最终的税收产出越多。营业盈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因此,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能够近似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效益水平。本研究用其表示税源质量的高低,其比重越大,说明税源质量越好。

3 人力资本数量。任何税法在实施过程中都会产生管理费用。它主要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法的顺利实施而付出的各种费用。如税官的薪酬、津贴、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征税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活动,税务人员数量的多少会对最终的税收产出及管理成本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将税务人员数量作为一个投入指标。

4 人力资本质量。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人员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而受教育水平是人力资本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本研究用各地税务人员中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员所占比重作为人员素质高低的替代变量。

由于各省税务机关的办公经费没有较准确的统计数据,因此,本文没有将其列为投入指标。税务机关的产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收入,二是纳税服务。但是,由于在对纳税服务的定量测量上存在着极大的困难,因此,本文没有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产出指标,而是仅将税收收入作为税务机关的产出指标。

三、数据与实证

本文使用1997-2007年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对其税收征管效率及其提高进行

测算,在研究中没有将作为样本,其原因在于税务统计年鉴中没有地方税务机关人员构成的相关数据。其中,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税务机构人员数、教育程度数据取自于1998-2008年《中国税务年鉴》;各地区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取自于1998-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限于篇幅,本文没有列出1997-2007年各地税务机关的投入产出数据,而仅列出了分析结果。采用DEAP 2.1软件对1997-2007年我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情况进行计算,并将Malmquist指数分解为技术变化指数(TECH)和技术效率变化指数(EFF),其中,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指数(PECH)和规模效率指数(sECH)。结果报告在表1、表2和图1中,从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基本判断。

1 从总体来看,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效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其具体表现是,我国税收征管效率年平均提高3.6%,技术变化指数平均提高8.4%(此为所有指数中变动最为显著的一个指数),综合效率指数平均下降4.4%,纯技术效率指数下降3.6%,规模效率指数下降0.9%。在分地区方面,从税收征管效率指数来看,1997-2007年,除河北、安徽、湖北和湖南外,其他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指数均呈现上升趋势;从技术效率变化指数来看,除上海外,其他地区的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均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从技术变化指数来看,所有省(市、自治区)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

2 经济发展水平对征管效率有显著影响。从表1可以看出,1997―2007年,税收征管效率提高幅度排名前6位的依次为:江苏、上海、北京、山东、天津、广东。征管效率提高较快的多为经济发达省份,这表明征管效率的提高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经济发达省份的税务机关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从而有效提高税源管理与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源数量较充足,税源质量较好,纳税大户多,这些都有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3 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税收征管中新技术的采用。从表2和图1中可以看出,1997-2007年,在技术效率变化指数下降和技术变化指数上升的同时,税收征管效率指数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所以,技术变化指数的上升是引起征管效率提高的最重要原因。另外,技术效率变化指数的下降表明了组织管理水平在1997-2007年间呈下降趋势,技术变化指数的上升则表明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至此,可以得出结论,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税收征管中新技术的采用,而不是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4 技术效率变化指数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纯技术效率的下降。从表2可以看出,1997-2007年纯技术效率指数平均下降3.6%,而规模效率指数变化不大,平均下降0.9%。由于纯技术效率指数反映了生产中现有技术利用的有效程度,因此,纯技术效率指数的下降说明新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有效利用程度在下降。另外,组织管理水平的下降主要是由于税收管理中现有技术利用有效程度的下降,而不是规模效率的下降。

四、对征管效率提升原因的进一步讨论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效率平均每年提高3.5%,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是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税收征管中新技术的采用,而不是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税务机关开始把计算机技术引入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税收管理实现了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1998年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科技加管理”、“信息化加专业化”的总体改革思路。1998年初启动的“金税工程”二期、2003年10月开始的“金税工程”三期都显著地提高了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有效提高了税务机关监控税源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的效率,降低了税源管理的成本。从表2可以看出,2003年也是征管效率指数和技术变化指数最高的一个年份。另外一个显著的标志是,增值税的征收率由1997年的44.6%上升至2006年的86.26%。

1997-2007年我国税务机关组织管理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其根本原因是在税收征管中,我国在引进新技术的同时,忽视了对新技术的充分利用,忽视了合理处理好人与先进技术、设备的关系,强调了科技兴税,淡化了人的能动性的发挥,进而导致相应的管理没有同步跟进。其具体表现是一些税务部门对税收信息化的应用仅仅停留在对手工劳动的替代上,现代征管信息系统的强大信息处理能力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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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对应策略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因此需要通过提高税源控管水平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整性,需要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有效的保证地方政府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税收征管,同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有效的解决当前地方税收征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地方收征管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税收征管审计的难度有所增加

随着我国地税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我国地税征管审计难度进一步增加,地方税收部门面临着税收和执法的双重压力。虽然国家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的对地方税收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违法乱纪现象有所减少,但由于地税征管问题具有隐蔽性特点,这也对审计工作人员带来了较大的挑战。部分地方税收机构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和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导致审计工作环境更加复杂化。为了能够更好的与当前新形势相适应,审计机构需要加大审计力度,调整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内容,从而与当前新环境下的审计工作更好的适应。

2.审计机构没有做好审计客体意见的落实工作

随着当前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地方税收部门在日常工作能够按照上级的指示来执行税收任务,同时也能够有效的配合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及时将有关于税收方面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交给审计工作人员,并积极回答审计人员的提问。但部分审计机构由于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审计结果出来后对其缺乏分析和落实,无法更好的执行审计结果,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机构的权威性,使税收部门无法正确认识审计结果,存在着不执行审计结果或是在执行审计结果时敷衍了事。另外,部分审计机构为了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对审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处罚或是减轻处罚,这不仅使审计机构的行为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而且也不利于审计机构监督检查作用的有效发挥。

3.审计机构对地税部门缺乏了解

审计机构人员在开展税收征管审计工作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对地方税收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范围、税收流程等缺乏有效了解,这就对审计工作效率及质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极易导致审计结果出现偏差。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问题的解决措施

1.找准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

在当前新形势下,由于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难度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在开展税收征管审计工作需要找准审计重点,针对一些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关注,同时采用专项调查的方式来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另外,还要对以往资料进行有效对比,及时对地方税收变化情况进行了解,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分析,确保税收征管审计工作的深入性,更好的发挥出审计的监管作用。

2.加大落实审计结果

审计机构要树立权威,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被审计机构的法律意识,被审计单位要积极的执行审计结果。加强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审计结果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不能够积极执行审计结果的个人或部门处以免职或罚款的处罚措施。

3.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在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上级下发的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方案,同时与当地的具体情况有效结合,并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数据和其他外部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实施方案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以便于更好的对审计程序进行规范,确保审计质量的全面提升。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需要紧紧抓住税收征管质量这条主线,注重分析税收收入增幅及结构变化,适时监控主体税种和主体税源发展态势,加强对纳税大户的监督力度。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主要通过延伸审计重点纳税人税款申报缴纳情况,来检验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坚持“审计+专项调查”的审计模式,加大专项调查分量。根据地方税收发展趋势和每年审计结果的规律性变化进行分析对比,选取行业利润率高、履行纳税义务贡献小、管理相对薄弱的行业作为重点,策划方案,实施专项审计调查,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4.创新审计方法,挖掘审计成果

为了更好地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质量进行检验,需要在税收征管审计实施过程中利用延伸审计重点纳税人的方法来及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违规问题。因此,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需要在审计开始之前对审计重点进行分析,并将所得到的数据向各审计人员进行分配,以便于及时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对掌握的税收征管电子数据与延伸纳税人实际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核实,通过内外资料的核对来发现差异。还要关注税务部门或是纳税人有关的第三方内查外调工作,及时发现疑点。另外,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通过对审计方法进行创新来及时发现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各种上问题,进一步深入挖掘审计成果。

三、结束语

通过开展税收征管审计工作,能够有效促进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落实好税务部门履行职责和纳税人履行义务等问题。当前我国各项税制制度和税收征管自动化程度不断深入,这就需要审计机关需要加大审计力度,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方法进行不断创新,认真履行好审计职责,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汪建国.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建议.税务研究,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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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计算机;税收征管;应用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6-0000-02

1 计算机应用对税收征管产生的影响

1.1 计算机的辅助应用使税收征管工作走向正规

计算机的应用,在随着其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完善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的扩展向信息交流与管理的层次中,传统的税收征管办法,在随着电算法的日趋发展中已经愈发难以满足应用的需求,因此要使税收征管工作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就必须在应用方式上进行改革创新,从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计算机辅助税收征管的应用,可以把税收征管工作中常用的纳税评估、选案及税务稽查以及相应报表的比对进行分析、比对,把繁琐的工作得以简便、智能化,从而达到现代化发展的相关要求。

1.2 使税收征管的工作得以规范统一

传统的税收征管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税务部门的管理严格程度和参与税收征管人员的个人素质都直接对税收工作的规范与否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税收征管工作的范围比较广泛,它参照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也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不一致性,不同的条文广泛、内容也是千差万别,在进行税收征管工作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搜集相应的资料。通过计算机的辅助应用,使得税收征管工作的工作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统一。它通过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应用,组织建立起一系列的税收征管资料,在日后的查找资料中大大缩短了整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能对整个工程的项目通过对应的软件和考核的形式进行快速的计算,使得税收征管工作的时间大大缩短。

1.3 税收征管方式方法得以优化

对于传统的税收征管工作,可以分为手工记帐、会计电算系统的流程发展和优化。利用计算机辅助应用技术,可以在税收征管的工作中对流程的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革优化,计算机的辅助应用通过建立起不断发展和优化的发展模式,使税收征管的工作得以实现持续的进步与发展。同时,计算机的辅助应用很好的把税收征管工作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让税收征管的工作有了更充实的内容和要求。进而实现了传统的税收征管工作信息资料的管理走向内部控制、整体系统性以及信息的系统安全性等相关科学的管理方向上去。

2 计算机应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征管人员达不到计算机税收征管的同步要求

地税系统为使税收征管人员能有一个良好的计算机税收征管的操作规范,多次组织进行相关的操作要求培训,然而实则要求参与培训的征管人员只需掌握最基本的命令提示符以及文字的简单录入。实际上,对计算机只有最基本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对计算机的硬件有所了解,并能自行解决掉在平时的操作中出现的软、硬件方面比较普遍的问题。只是单纯的掌握文字的基本录入,远远达不到计算机税收征管的基本要求。此外,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单位配备的计算机操作人员过少,人力的不足同样会对税收的征管带来影响,同时,能全面掌握税务知识并且还对计算机有一个全面了解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就造成了税收征管软件开发的滞后性、对网络的维护产生了阻碍。

2.2 技术水平的滞后性

第一,一些办公自动化的设备在实际使用中未被推广和配置,降低了工作效率,传统方式的文书内容的录入方式,繁琐冗杂的纳税人的大批资料,采用人工录入的方式费时又费力,在录入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数据上的错误,使得资料无法显现出其真实准确性,出现了一些误差,进而降低了工作效率。现在,税收征管单位很多仍然是采用的手工录入的形式,这就使信息人工低速录入与计算机高效处理之间无法接轨,造成自相矛盾。

第二,应用软件的开发在税收领域中涉及的还不够广泛,尤其是一些通用的稽查软件和实用性比较强的软件更需要加快开发的进程。由于各地税务的实际情况不同,至今仍未开发出一套能够进行全国税收统一征管的软件。

2.3 各地方征管软件的独立开发

在进行税收征管的改革中,很多省市纷纷响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争相开发符合本地税收征管的软件。这种积极性固然值得赞扬与支持,并且获得的成绩值得去称赞,然而于此同时更多的一面却是资源的大肆浪费。此外,计算机网络的组建要投入一部分金额,当不同网络之前的互联还要使用一些大功率的路由器和交换机,又增长出了一些资金的使用。因此,各个地方进行税收征管软件的开发在消耗大量成本的同时,对网络的连接畅通性也产生了阻碍作用,严重浪费了人力物力。

3 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改革构想

3.1 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素质,增强其计算机操作的技能水平

根据税收征管人员的具体分工要求和其掌握计算机知识的多少,分成两部分进行初级培训班和高级培训班的培训。参加初级培训班的人员,要求其能熟练的掌握常用的命令提示符命令和基本的文字录入,了解计算机日常的保养和维护方法,能够自行处理计算机常出现的小问题,并了解办公自动化设备比如复印机、打印机的正确使用方法,了解相关设备的保养方法;对于已经具备了计算机常规知识的税收征管人员,则参加高级培训班的相关培训,扩大自己的知识范围,更加全面灵活的对计算机进行学习。在进行通过培训班提升税收征管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同时引入计算机过硬的专业人才。这样就能是征管人员的素质有一个持久的提高,更能使计算机专业知识同税务专业知识之间有一个完整的结合,对日后税务征管软件的维护和开发升级提供有力的保障。

3.2 相关硬件的投入使用

首先,购买配置一些较高端计算机用于提升网络的畅通性和连接速度;其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投入使用,用以提升办公的效率,比如复印机、打印机等,这在提升了办公效率的同时,更为纳税人资料库的组建带来更多便利的条件,在硬件上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做出铺垫。

3.3 工作流程的规范

为了便于计算机能够高效快速的处理数据,要保证工作报告的制度化、文书使用的标准化及稽查工作的程序化,使信息的传送能够快速及时。

3.4 全国税收统一征管软件的开发

第一,税收征管软件在开发过程中要注重具有便捷的可维护性和稳定的可移植性,在软件的操作上要做到便捷、直观。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选用上,面向对象的开发形式已经成为今后的热门。面向对象的数据库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方便人员的操作,还能对税收征管软件的开发以及管理人员对软件日后的扩充和维护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二,人工智能技术的引用。人工智能是指的利用自动化的机器,模拟人外在和宏观的思维运动进行现实存在问题的一种快速、高效解决的技术。随着近年来不断的发展和推广,人工智能设计的领域已经愈发的广泛。在计算机税后征管中,如果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将会产生积极的进步作用和相关的科学探索,实现了计算机应用同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是计算机税收征管改革的全新方向。

4 结束语

进行税收征管的改革,与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密不可分的,要采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并结合先进的技术进行税收征管的工作,进而达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标准。因此,我们不仅要认识到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的重要性,还要更多的去注重如何才能有效的实现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税收征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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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效率;企业所得税改;非参数方法

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国外的市场经济并不相同,因此国家的发展以及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情况不能够完全借鉴与国外的先进经验,只能够根据我国的具体市场情况进行不断的分析测试和调整。我国自2002年开始,在2002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5年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调整。2008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调整与改革,对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效率有明显的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比较特殊的,在进行税法改进和调整的过程中,既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对于我国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管效率测度的分析,能够得出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具体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五次调整情况

企业所得税是目前世界各国非常普遍使用的税种,对于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管的时候,需要有高校的征管措施和方法,以此提升管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企业所得税本身税制设计并不是十分的完整,需要根据社会及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我国国税在1995年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界定,主要界定为国税的征管范围为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统缴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所有)。在2002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5年进行了五次修改和调整,通过逐一的调整,提高了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效率,并提高了测度的深度。在2006年进行调整的时候,对第四条有关新版企业的概念和认定条件进行了废止,对老条件也进行了废止,改变了新的标准。另外如果同时满足认可为新版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负责征管。我国每次进行调整,都会针对企业的特点和国家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此提高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率。

二、企业所得税征管所面R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在进行征管的时候,面临很多问题,首先出现的问题就是征管力量配备不足,而且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信息应用水平相对落后。再加上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我国的国税、地税征管权限划分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各种问题的影响,导致我国的反避税工作面临更多挑战,想要提高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效率,就需要全面的解决这些问题。

2. 解决办法

由于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中面临很多问题,想要真正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首先合理的配备征管力量,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通过对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真正提升我国税收征管的水平,另外还需要努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并逐渐完善各项措施,抓好日常管理。最终落实征管权限,完善现行征管体制。

三、方法论及效率测度

1. 方法论

在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进行效率分析的时候,需要从人均征税额和实际征收率等简单的税收征管测度指标进行分析,不过这种方法对于税征管的效率表现情况并不明显,很多指标结果之间存在冲突性。而且很多相应的指标本身需要考虑样本和税基以及税源的差异,在进行不同条件下分析的时候,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不同的方法中所蕴含的研究标准不同,需要使用多种方法进行细致的效率测度检验和研究。只有使用多种非参数方法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进行评估,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测度分析才是比较准确的。

在本次研究中,主要使用的是基于规模报酬不变的CCR模型DEA法、基于规模报酬可变的BCC模型DEA法和自由处置壳法。通过这三种方法,从投入角度和产出角度进行全面的效率衡量和分析。利用评估得出相同产出使用多种比例进行投入的对比,得出投入的最小方法。另外可以通过不同的角度进行全打么核算和分析,得出税收征管导向效率的评估。

2. 效率测度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的测算中,需要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和征管制度的特点,进行数据的综合性分析,并得出数据的可行性。笔者主要是对各国的地税局和国税局的企业的所得税收进行变量控制,并得出各地企业营业盈余和税务机关人员两个指标的投入变量分析。利用基于规模报酬不变的CCR模型DEA法、基于规模报酬可变的BCC模型DEA法和自由处置壳法三种方法进行效率测度分析。但是由于数据本身的获得比较困难,在进行税收征管的时候,需要对财力和物力的投入以及税务人员的数量进行高度的相关性分析。通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的分析得知,三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基本上差异较小,而且我国自2001年开始,每年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不过一直上升到2008年,2009有所降低,自2010年开始又开始逐渐上升。通过对三种效率的测算方法分析,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中还有30%~50%的提升空间。

四、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影响因素

1. 模型设置与变量说明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税制因素、经济社会环境和税务人员因素等。通过对相应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得知,需要对相应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模型设置,并分析得出相应的变量情况。在进行模型设置的时候,需要从税收的根本公式进行分析,并获得相应的准确参数。然后利用参数对我国的国税局所负责的范围和征管税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据此得出相应的变量,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不再做详细的论述和研究。

2. 回归结果

在进行结果分析的时候,一般所进行的就是基于CCR,BBC和FDH 效率值为因变量的Tobit模型回归结果,通过这种回归性结果分析,可以得出三个回归模型之间的联系,并得出现相应的结果。通过对结果分析得知,三个回归模型中的数值都是负值,所以国税局负责征管的企业所得税比例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会导致企业所得税效率的不断提升。

五、结论

从整体上来说,税收管理效率是提升税收效率的重要方法,高效的税收征管需要以良好的税收制度为基础,以此提高税收的改革成功率。通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情况分析得知,我国的企业税收征管发展主要表现为波浪式的上升情况,但是从整体上来说效率水平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国的国税企业的所得税需要进行相应的提高,促进我国企业所得税效率的提升。想要切实的提高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需要以优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为核心,对我国的所得税征管效率不断的提高。另外还需要实现的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管理,由国税局一个税务系统负责企业所得税征管,减少税收征管机构的行政级次,改变按行政区设置税栈构的方式、根据税收征管属性按经济区设置税收征管机构,把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于一线征管上,发挥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规模经济效应,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提高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率,病提高对经济税收的调整,减少低名义的税收,减少差别性的措施,实现对税收制度的统一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建军.我国国税机关税收征管效率及其影响因素[J].财经论丛,2015(04).

[2]广东省地方税收研究会课题组,鲁兰桂,王永民,龚学泉,李殿相,钟文锋.论科学组织税收收入的关系[J].广东经济,2015(01).

[3]李建军.税收征管效率评估分析 [J].中国经济问题,2015(03).

[4]李亚民.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思考[J].中国税务,2015(05).

[5]张炜,吴杰.企业所得税征管基本问题分析[J].税务研究,2015(12).

[6]崔兴芳,樊勇,吕冰洋.税收征管效率提高测算及对税收增长的影响[J].税务研究,2015(04).

[7]郑文敏.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J].税务研究,2015(05).

[8]应亚珍,陈洪仕.税收征管效率影响因素评析[J].税务研究,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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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信息化;纳税监管;数据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2.42; 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IX(2015)08-0151-02

引言

物质、能源与信息被誉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柱。新时期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改进信息技术,发挥信息技术在推动税收征管方面的积极作用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践证实,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信息技术在推广税收征管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为下一步完善税收信息化发展提高发展思路。

一、税收信息化的意义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历了工具信息化、事务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组织信息化。税务信息化也从当初的单机税务电算化逐渐发展成系统的信息工程,税务信息也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统计、计划以及决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对于保障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

1.提高了税收决策的科学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工作中所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大量的数据,做好税收工作离不开对这些海量数据的分析和研判,以实现对纳税人的有效管理,并为税收管理部门分析、计划和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提供现实依据,这些都需要应用信息化技术。此外,税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提升日常管理效率和准确度。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进一步拓宽信息数据采集渠道,获取的信息也更宽泛、更准确,然后通过计算机的高效、准确运算,可以为税务部门制定相关决策提供现实依据,极大地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

2.提升了纳税服务的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务管理由单纯的业务管理逐渐向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对纳税服务的要求也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且随着信息化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包括税务在内的各个行业的服务理念、方式和手段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各种税务应用系统的广泛使用,深化税务公开,增强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为纳税人提供适时的信息查询、纳税申报服务等等都离开税收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支持。通过信息化的使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周到服务解决了技术上的瓶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增强了纳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税收信息化是税务部门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技术支撑。各级税务部门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可以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程序,实现了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合高效化,极大地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奠定了扎实基础,从而为税务部门在社会公众中树立高效、周到、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4.降低了税收成本

税收信息化极大地提升了税收效率,也使得税收从以前的手工操作、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转变,即减少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管人员的需求量,也提升了管理的科学性,增强了税收工作的效率,这些都极大地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最终也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二、税收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经过了3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发展瓶颈,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与税收征管体制不匹配

经过多年来的飞速发展,我国税收基本实现了纳税人网上申报、税款缴纳和发票直接开具等等信息化。但这些只是将以往的手工操作实现了电子化,对于税收征管流程的革命性变革并未真正实现。在现行审批体制下,税收征管信息化流程还没有完全取代传统纸质的材料报备、归档。此外,税收信息化主要还是偏重于税收管理,对于纳税服务的功能开发较少,难以满足纳税人所期待的高效、优质服务需求。比如,信息化实现了纳税人电子化申报纳税,不过这也是建立在税源监管在先、服务在后的观念上的,与成熟的金税工程、CTAIS等信息化税收管理体系还不相适应。

2.缺乏统一的组织规划和部署

目前税务系统实现了CTAIS和金税三期工程这一统一的税收信息平台,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往往呈现出重复建设和开发现象,有的地方是一个单位一套征管软件,而且各个软件之间的操作界面和使用口令又表现出较大差异,同一部门之间缺少畅通的信息共享,往往是各自为政,形成大量“信息孤岛”。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的浪费。

3.数据共享程度不高

虽然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开发出了许多数据应用系统,但这些信息系统由于缺少应衔接机制,反而造成了许多数据的冗余和重复,一些基础数据难以实现共享。例如,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不共享,难以对纳税人发挥出应有的监管左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款的白白流失;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不共享,突出表现的是工商与税务之间信息不共享,导致税收征管漏洞的存在。银行与税务不联网,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与银行账号无法实施监测,税务部门如果想查询涉税案件企业或个人的银行存款难以通过信息共享来实现。

4.税收数据利用效率较低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应用逐渐受到重视,税务部门也为信息化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总体来看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不高,而且还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即西部落后地区的信息化应用明显要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预期还没有完全展现出来。此外,海量税收数据的收集后对于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再加工能力也呈现出不足的一面,许多地方的税收信息化还只是停留在税收信息的微机录入、输出等,缺少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整理,税收数据利用的效率不高,这都限制了纳税服务和税务审计质量。

三、完善税收信息化对策

税收信息化说一个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税收信息化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攻坚阶段,这就需要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

1.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代“重审批、轻管理”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着诸多弊端,突出表现在审批的程序时间长、复杂,极大地降低了行政效率。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步深入,这一局面有了很大改观,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通过改革来对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行清理。或者重组和整合,摸清税收征管的流程现状在开展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这一现状合理地设置信息流程,以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2.改革税收信息化模式

当前的税收征管信息化较为孤立和僵化,转变这一局面的有力举措便是要求税务技术部门与税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交流、沟通和学习,保证税收信息化在设计、开发到运用的全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参与进来。此外,还需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目前的税收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的整合,避免税收数据的重复采集和录入,建立以代码、数据以及接口标准较为统一的的征管信息系统,健全数据库把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协调好税收的管理、应用与服务,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3.加大税收信息工作培训

要切实把重视税收信息工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加大对税收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培训,完善相关业务配需制度,尤其是要加强针对性的培训,让一线税收征管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信息操作技能,提升税收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能。对于管理者来说,则要牢固树立信息化理念,完善税收信息化培训机制,切实把税收的信息化纳入到日常的管理中来。对于具体的操作人员来说,要加强对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新的税收软件的使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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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层税务部门;“信息管税”

一、当前基层国税机关信息管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一是纳税人数量日渐增加,管户规模逐年扩大;二是纳税人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不法分子偷骗税手法不断翻新;三是当前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也造成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

2.数据信息采集操作不够规范,标准没有统一。由于没有一套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数据采集标准,税收管理员存在采集标准不统一、采集口径不一致,采集的数据杂乱、参差不齐。

3.缺乏数据信息分析应用平台。一些地方过分依赖各类管理软件,部分软件没有根据征管需求进行开发,少数管理软件没有持续改进,缺乏运行维护机制,与基层实际有所脱节。此外,过多的日常管理软件给税收管理员带来了大量的案头工作,致使税收管理员很难正常及时下户巡查、采集数据。

4.县(区)局缺少自主开发有针对性的数据分析处理工作机制,信息数据的利用率低,分析水平不高。一是由于目前县(区)局缺乏一支专业的税收分析队伍,在税收分析上距离信息管税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对现有数据的分析利用不多;三是税收业务和技术没有完全融合。

5.缺乏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目前,数据信息对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率的贡献份额、对税收收入的增值作用等缺少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如何通过利用率的评估对数据信息质量进行反馈和持续改进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6.部分税务人员信息管税意识淡薄。有相当一部分税收管理员缺乏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加上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一部分管理员计算机操作水平低,不适应信息管税形势的要求。

二、信息管税的理论概述

1.信息管税的内涵。从信息管税的内涵来看,信息管税是以信息为媒介,促进税收征纳良性互动;以网络为平台,消弥信息“孤岛”;以科技为支撑,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2.信息管税的作用。它的作用在于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推进执法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科技手段为纳税人遵从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便利。

3.信息管税的意义。市场经济领域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税收管理事项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愈加突出,传统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分工日益专业化、精细化。在为税收提供巨大的税源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和挑战。

三、信息管税的对策及保障措施

1.提高对“信息管税”思路的认识和理解。要将总局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方向落到实处,关键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信息管税”必须单纯依托信息化软件的错误认识,克服软件万能的认识误区,树立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信息管税意识,突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收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税模式。

2.完善和加强信息管税运行机制,促进“信息管税”思路的落实。(1)健全领导机制,为信息管税提供后台支持。信息管税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既要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速,也要综合征管实力的提升;既要相当财力支撑,也要全局的共同努力。发展的过程体现的是一个整体,这个过程的实施,需要建立领导机制来保障,要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来抓落实。(2)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实施专业化、立体化的信息管税提供保障。一是健全税收风险预防机制,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是建立信息采集、处理、运用机制,为信息管税服好务;三是健全和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四是健全征管科技队伍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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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管制度;征管模式;征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3-0010-05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这个变化过程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循环系统中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共和国成立之初和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实行过多种征管制度安排和征收方式。在新形势下,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应对之进行较为深刻的变革和创新,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指导税收的征管工作。

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的确立与嬗变

一般来说,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动准则”。[1]税收征管制度包含着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征纳双方应共同遵循的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等涉税规程和行动准则。而模式“一般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是研究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1]税收征管模式是把解决征管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即是征管模式。我国税收征管改革,除离不开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管理体制、税收制度、征管对象的选择等外,更与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密不可分。凡是范围和规模较大的税收征管改革,都直接或间接渗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调整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嬗变与梳理的过程。

1建国初期的税收征管制度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了恢复国民经济、稳定金融物价、平衡财政收支,国家采取统一税政,对税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1950年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规定全国统一征收的14种税,其管理权都集中在中央。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权限是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所必须的,对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之后,由于受“”和“”的影响,处于“放权”与“集权”的游离不定之中。当时,为了适应统一财政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在税收征收模式上,对纳税人特别是国有企业推行“专管员进厂,各项税收专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当时的国家政策的需要。比如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对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就采取“宽严不同,繁简不同”的措施,减少公有制企业的缴税程序,对私有企业也按照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态度,采取了不同的税收管理办法。由于当时的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虽有所调整,但一般来说仍比较单一,税收的主要课征客体是占公有制绝大部分的国营企业,由于国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中央政府调控,采取统收统支,企业少缴税的情况也比较少。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单一,征收对象范围较窄,而且偷、逃、抗、骗税现象较少,税收管理的任务侧重于“征”和“管”,相比较来税,税务稽查的工作量和征管要求较少,“专管员进厂,各税归口管理,信息不对称、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专管员“一言九鼎”、权力较大的弊端[1]。

上述税收征管制度虽然在推行时,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但是,20世纪50年代的税收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税收征管模式变化缺乏“顶层设计”,使征纳双方对新的征管形势很难适应;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及征管质量也难以提升;税收管理机制不能走出“重征管、轻稽查”的传统方式;税收专管员直接开票的税款征收方式,也不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合法的税收权益的保护,使税收征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处于“不合理”状态,同时也弱化了税务干部人员配置,淡化了税务稽查工作职能,使税务机关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效率低下的非均衡现象[2]。

2改革开放后的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

改革开放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当时的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反思并推动其改革。20世纪80年代初,先后实行了二步“利改税”,实行新的工商税制,税收收入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稳定增长,纳税人与政府的税收分配关系也逐步规范。但是,纳税人偷、逃、抗、骗税现象却增长较快,如果采取以前“专管员进厂”的模式明显不能符合新形势下的税源变化,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已是大势所趋。在一些地方试点后,提出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管理方式[3],逐渐形成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的税收征管新体制,解决了传统征管体制暴露出的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中央财政收入增长的问题,为随之而来的税收管理变革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又确立了“申报、、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旨在放弃税管员户管制度,把纳税人申报纳税、中介机构的税务和税务机关的稽查管理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整体[4]。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实行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2003年,为适应当时征管改革的需要,针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突出了“强化管理”的内涵,实施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5]的征管模式。这就是现行的“34字”征管模式。

3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评介

从现行征管模式实施的实际情况看,与以往的税收征管制度和模式相比,“34字”征管模式的内容有以下不同。

(1)提出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的法定义务。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实施过程中,一般由税务干部上门征收税款,对一些单位尤其是重点纳税大户,都有专管员负责直接管理。“34字”模式取消了专管员户管制度,规定纳税人按照税法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申报纳税。其初衷是要划清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逐步提高纳税人按期申报的纳税观念。与此相适应,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税务组织体系,税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展迅速[6]。

(2)确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治税理念。在税收征管模式中,突出建立服务型政府或机关是与时俱进的理念。作为税务部门除了国家公布的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外,还要及时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持续地宣传、辅导和答疑纳税人提出的有关涉税审批、办税流程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涉税信息和问题,按照集中、实用、方便纳税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办税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络办税服务厅各自的作用,使登记、申报、缴纳税款、咨询、发票管理和复议诉讼等涉税事项可以集中办结,不断地为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服务。

(3)运用税收信息技术,逐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为适应征管改革的要求,总局组织设计开发金税一期、二期工程,现正在试点运行和开发金税三期工程。就征管模式提出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系统,达到充分遏止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目的,杜绝增值税的流失,有效保障现行增值税制度。同时,各级税务机关都自行开发、使用一些税收征管软件,进一步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4)利用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资源,持续加强税务稽查力度。原有的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着重征收、轻稽查的做法,在税务机关组织内部形成了强征收、弱稽查的格局。现行征管模式强化了稽查功能。各地税务机关利用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力量,为税务稽查工作配备了素质更高的人员和优良的办公环境以及办案设备。在税务稽查部门内部,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设置职能,按岗位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逐步实施和完善稽查工作责任制、双查制和稽查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税务稽查工作力度不断增强。

(5)突出从源头治税,强化管理职能。为对原“30字”征管模式进行纠偏,凸显从源头紧抓税源,提出强化管理的工作内容。“强化管理”的初衷是为弥补原“30字”征管模式的不足而提出来的。因为原模式只强调“征收”与“稽查”,缺少“管理”的相关内容。新模式的提出,不仅仅是补充了原模式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发展和完善了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基本内涵。既是对税收管理方面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也是从征管查分工合作的基础上阐述的。税收征管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战略思路逐步形成。

二、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实施效果不佳的理性分析

我们对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由浅入深、逐步认识和理解消化的过程。如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发挥税务的作用、重视税务稽查工作等。但是,这个模式实施状况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直接对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产生影响,最终表现出来的效果远远没有实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

1“34字”征管模式未能明确体现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主体地位

“34字”征管模式只是单方面强调“自行”,而不是“自主”,没有完全体现税收上的“主人翁”地位,即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上的“当家作主”地位。在税务机关任务紧、工作量大、管户多且纳税人不及时申报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着对税务干部准期申报率的内部考核,往往有替纳税人申报之嫌疑;未能明确促进税法遵从的根本目标,过于强调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目标;未能整体体现信息化对征管的支撑作用,各自开发自己的外挂征管软件,信息化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而且也增加了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

2“集中征收”未能明确强调依法征收

“集中征收”原意是指办公场所(主要指办税厅)的集中,是特指场所和管理事项的集中。随着信息化发展,电子申报和缴税的普及,场所集中的概念已经淡化 。此外,“集中征收”是纳税人自行缴纳还是税务机关上门征收?这里的 “征收”是大概念还是小概念等,存在着模糊认识。我们认为,就其实质来说,这里的“征收”是征管程序中的具体概念,不是税收征收的大概念。而在国际上,具体征管程序中的征收一般是特指经评估和稽查后的强制征收。在操作上,在确定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征管模式后,在具体的征管过程中,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税款占整个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绝大多数份额。在新型的征纳关系和信息化条件下,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的征收概念发生实质性的转移。现征管模式中将纳税人自主缴纳的行为定义为征收,本身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提法存在矛盾。因此,不得不说该提法仍保留了以税务机关为主的管理理念的痕迹。

3“重点稽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

“重点稽查”旨在集中征收后,税务机关主要任务是实施税务稽查,并规定稽查人员要达到一线人员的一定比率(或40%)及以上[7]。但经过十几年的征管实践,这一要求不仅未能实现,而且暴露出一些诸如国地税重复稽查、大征管中的评估与稽查如何衔接与定位等问题。总之,税务稽查的威慑力还未充分发挥。

4体现“强化管理”的两项主要措施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税收管理员“一人管多户、各税统管”的属地化管户制度已不能适应纳税群体日益增长、经营方式日渐复杂的需要,尤其是难以对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管理到位。税收管理员过多地承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真正用于评估等税源管理方面的时间、精力有限。此外,由于管理员长期固定管户,也不利于从机制上消除“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二是对纳税评估定位不够准确、程序不够规范,至今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之内容的评估规范性要求,仍然是难以突破“摸着石头过河”的传统思维和做法,未能有效发挥引导和促进税法遵从的作用。

三、积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体系

针对多年来围绕税收征管模式争论不休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反思。如果新的税收征管思路仍然沿袭着传统的思维定式而没有实行“顶层设计”;如果没有把税收征管系统看成是一个有机整体,仍片面追求用多少字推行税收征管工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般认为,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而构成的一个整体[1]。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体系就是要厘清新形势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确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和基本内容,把税收征管视为一个系统工程不断完善。

1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税务系统“自上而下”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和信息管税工程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自下而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要求,形成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税收方面的体现就是构建新型的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使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之中。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税源状况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源状况产生了重大影响。税源状况的深刻变化集中反映是纳税人的数量急剧增长。据统计,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税务登记的纳税人3 353万户,全国税收管理员277万人,人均管户数量在100户以上,沿海发达地区甚至达到人均1 000户以上[8],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相继涌现。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调整、日益复杂,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税诉求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些都给税收征管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等带来深刻影响。

(3)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当前,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为我国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重要机遇,也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更加严峻的挑战。企业经营和管理的电子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规模庞大、交易复杂的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的复杂性越来越强。虽然近些年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信息管税水平不高,现有信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还不通畅,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日益加剧。

(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国际化的必由之路。税收征管是税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经济已经成为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税源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跨境税源管理成为新课题。

2确立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

确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2012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会议提交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1)提高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法遵从度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率先遵从税法,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管理权力,促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自主申报纳税的质量。通过提高税法遵从度,既要减少纳税人的税法遵从风险,也要减少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2)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税务机关通过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满意,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服务与管理行为的认可程度。

(3)降低税收流失率。缩小税收实征数和法定应征数之间的差距,提高税收征收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体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遵从税法的程度,同时也反映税务机关服务和管理的水平。

(4)降低征纳成本。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在征管工作中,落实“两个减负”,即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人员额外的工作负担,并提高税务行政效率。

3规范税收征管体系的基本内容

在税收征管目标确立后,针对现征管模式存在的不足,结合征管实际情况,应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内容建设。

(1)进一步明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人”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确立税收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使遵从税法既是对纳税人义务履行的要求,也是对税务机关义务履行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开展征管活动。真正把纳税人看做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有依法履行自主申报纳税的义务,享有税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利。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征税,不能从事“保姆”式管理,更不能“越俎代庖”,而应通过建立税收征管程序,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2)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不是独立强调“集中征收”或是“重点稽查”,而是实行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依托信息技术平台,通过对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比对,识别可能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后推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应对,并对应对结果进行管理和评价。对税收风险不同的纳税人可采取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税务稽查等应对手段,识别和消除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有效防范和避免税收流失。

(3)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管理权限、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集约化水平。“34字”征管模式强调的“强化管理”更多关注的是“源头”管理和属地管理,而对征管流程中易出现的税收“跑、冒、滴、漏”没有从专业化管理的视角加以足够重视,因而应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分类管理是在按纳税人规模、行业,反避税、出口退税等特定业务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按照纳税服务、税收分析、评估与稽查等涉税事项实行管理;分级管理是将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调配,并相应设置专业化的机构,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

(4)进一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的先进生产力改进税收工作,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9]。在税收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应统一规划,克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发挥信息技术的整体优势,即准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此外,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业务引领作用,坚持征管业务与技术的协调发展,推动税收征管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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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税收征管  制度选择

一、 新制度经济学与税收征管

①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制度对经济行为的影响至关重要,制度分析应该居于经济学核心的地位。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传统经济理论的三大柱石—天赋要素、技术和偏好概括得很不全面,应将制度这一要素概括进去。制度是经济理论中不可或缺的第四大柱石。如果离开了制度,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就难以发挥其功能。

②实施机制则是指制度内部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正式规则有实施机制,非正式规则也有实施机制。检验一个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有效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成本极高,从而使得任何违约行为都变得不划算。

③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法制化的税收征管应该算得上是制度组成部分的正式规则及其实施机制。因此,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来分析税收征管可谓是水到渠成。

二、 我国税收征管的制度分析

依法治税通俗地讲,就是依照国家颁布的税收制度来处理税收工作。因此,税收制度就成了本文的分析对象之一。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这个国家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是否完善外,更主要的是看这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糟糕。历史上以“人治”为主的国家,并不是没有制定法律,而是没有建立起与法律制度相配套的实施机制。

我国税收征管在近几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有关资料表明,在近年税收的增长中,大约50%的增长与当年经济增长有直接关系。2001年税收增长速度19.8%,大概9%与当年经济增长有关,这个增长速度与同期gdp7.3%的增长速度基本接近。可以这么认为,50%的税收增长是税收征管制度的外生变量造成的,即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税源的增加造成的。另外50%的税收增长是税收征管制度的内生变量造成的,也就是说,是由于征管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征管质量提高所造成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质量也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保障税收征管质量的制度方面仍有一些缺陷。

(一)征管程序较为严格,而执法环境不配合

其表现为税收制度规定不清、行政干预、 税收计划高于税法等给征管带来很大难度。

(二)税收征管质量保障制度失衡

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只能算是初步具备了“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模式。也就是说有了征管的正式规则。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1号)中规定:考核指标有登记率、申报率、申报准确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7率。其中:

申报准确率 = [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数额 + 税务机关查补的税额)]×100%。

查补税款入库率 = 实际缴纳入库的查补税款/应缴纳的查补税款×100%。

罚款入库率 = 已入库罚款金额/应入库罚款金额×100%。

欠税增减率 = [(期未欠税余额 , 期初欠税余额)/期初欠税余额] ×100%。

滞纳金加收率 = 逾期未缴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逾期未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100%。

处罚率 = 实际涉税罚款户次(金额)/查补税款户次(金额)×100%。

由于税务稽查查出问题按税法进行处罚后,不可能保证100%得到执行,因此以上6个公式中分子的增加额往往会小于分母的增加额。查得越深、查得越多,上述6率有可能越低,征管质量越差,出现税务稽查悖论。上述6率与税务稽查力度负相关的关系就会使得税务机关和税务稽查人员产生逆向选择,即为追求征管质量而放弃或减少税务稽查,除非举报等经过立案非查不可。实际上税收征管模式的有效运行机制关键在于税务稽查作保障,以查促征管。因此可以说,税收征管模式的制度与评价税收征管质量的制度发生了冲突,税务稽查只能是顾此失彼。

从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角度看,税收征管内部机制的不协调,主要表现为征管正式规则较为完善,但实施机制不健全。纳税人偷税成本太低是根本原因。造成这个原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税收征管的因素应该说是主要的。

三、优化我国税收征管的制度选择

④来构建中国特色的税收征管制度。首先,各国都有自己的非正式规则,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在这方面突出表现为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和公民纳税意识低下。其次,国与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与之相适应的税制结构也不尽相同。再次,从正式规则来看,国与国之间也有很大的不同。如法律制度及其实施过程就有很大的差异。最后,从实施机制看,我国的实施机制与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明显偏弱。

优化我国税收征管的制度设计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非正式规则大众化

⑤中就有三大成因是与纳税人对税收的评价直接有关的。首当其冲的是偷逃税无所谓。公民纳税意识欠缺,纳税人与税法没有亲近感,是大量税款流失的主要原因。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公开的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700余位居民的纳税调查结果显示:51.6%的人承认只缴纳了部分个人所得税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有26.9%的未足额纳税者表示即使缴税也未必能享受应有的权利。一个民营企业家的体验自白:“我不曾因纳税多而得到尊重”。政府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存在缺陷,一些财产归属不清,也造成了纳税人心理不平衡,不愿纳税。就连2002年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顿税收秩序工作,在社会上也响起了不同的声音。有直呼大快人心的,有斥其为新世纪掀起的“荒谬”的“仇富运动”的。此次查税之风引起的众说纷纭再次暴露出转轨时期多重价值体系之间的深刻矛盾。政府也好、纳税人也好;高收入者也好、低收入者也好;国有企业家也好、民营企业家也好,无不有价值失衡之感,认为自身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实际上反映出社会统一的价值评价和保障体系的空缺。当务之急是要构建我国的税收文化体系,尤其是税收法律主义观应该深入人心。我国加入wto以后,税收至少在透明度上应有长足的进步,人们与税收的距离才能越来越近。我们必须利用一切机会来宣传和普及税收知识。另外,要加紧探索公共财政的发展之路,让纳税人能够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正式规则可操作化

1.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思想。税收征管必须而且只能以税法为中心,不能搞多中心(目标)。否则,税务稽查(实施机制)无所适从。要解决这个问题,重中之重是将税收指令性计划变为税收指导性计划。

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收制度,使税收征管真正有法可依。税法本身必须协调统一,不能相互打架。税收制度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的最大潜能,对那些可征可不征、制度规定要征而经过努力后还可能征不到的税收,税收制度应该采取稳健原则坚决规定不征。另外,由于税收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率,适时改革现行税收制度,将过高的名义税收负担率降下来势在必行。

(三)实施机制有效化。

1.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有效运行的最主要保障机制。我国纳税人的偷税成本太低,并不是我国税法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得太轻,而是在于纳税人偷税的被发现率太低。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对税款滞纳金作了下调(由千分之二下调到万分之五),这是处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与国际上相比原来的规定偏高;二是滞纳金偏高给实际执行带来难度。我国的税务稽查率(面)极高,但偷逃税发现率和处罚率偏低。要扭转这种不利的局面,必须树立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观念。同时,在税务稽查的实施上,不能搞普遍稽查,而是要重视案头审计(或稽核评税),对有问题的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税务稽查。这样,对诚实纳税的纳税人可以说是一种“激励”。在设计纳税人合作的激励机制方面,日本实行蓝、白色申报制,诚信的纳税人实行蓝色申报并可取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但这样的制度不适应中国目前的国情,不好实行“拿来主义”。相比之下,有重点地选户进行重点稽查应该是较为可行的。为了避免会计信息失真导致案头审计失效,也应该重视现场税务稽查。

2.税收征管制度在全国省际之间应该允许地区差别的存在。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存在地区差别,主要的税收制度应该是统一的,但在具体征收方式上允许存在地区差别,其目的是降低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交易成本。

3.增加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主要是会计资料)的数量,提高申报资料的质量。目前的集中征收应该是信息的集中,而不是单纯的征收地点的集中。信息的集中必须有更多的信息源,这方面国外有些做法值得借鉴。如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双向申报制,日本则要求法人企业除了要报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报送18种附表,如往来账明细表、银行存款明细表等,大大提升了税务案头审计交叉稽核的质量,从而提高税务机关的行政效率。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中也应该要求纳税人提交往来账明细表、银行存款明细表。如果税务机关掌握了纳税人的往来明细账户余额,通过交叉稽核,在税务机关内部就可以核实纳税人是否有虚构往来达到隐瞒收入的问题。大大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①  参见卢现祥著《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第1页,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

② 卢现祥著《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第1页,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

③  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编 ,王诚等译《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第122页,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④   杨 斌《选择税收征管模式的原则》,《税务研究》2000年第3期。

⑤ 《偷漏税“黑洞”十大成因》,《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2年9月20日第3版。

⑥ 同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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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介绍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现状,总结了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特征,分析影响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质量的因素,提出了提升茂名市重点企业地方税收征管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 :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质量;研究

茂名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是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基地,也是中国南方重要的石化生产出口基地和广东省的能源基地。全市“三高农业”蓬勃发展,荔枝、香蕉、龙眼等“岭南佳果”驰名中外,是“中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水产养殖享誉盛名,是“中国罗非鱼之都”。茂名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最为突出的“中国第一滩”旅游度假区,有“东方夏威夷”的美誉。

茂名地方税收最大的税源是石化加工,其支柱地位越来越明显,地方特色的“三高农业”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小,旅游服务业税收收入偏低。因此,培养和发展一批重点地方税收企业,对茂名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有重要的意义。

一、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现状

地方税收重点企业,是指投资规模大,营业收入高、实现和缴纳税额占税收收入比重大,能够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比较大影响的企业。茂名市茂南区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是地方税务局石化征税科和重点企业税收股两个部门共同管理,他们在征税中为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征收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由于地理位置独特,经济发展不平衡,税源状况差异明显,重点企业判定模糊等等诸多原因,使茂名市茂南区重点企业及地方税收征管具有以下特点。

(一)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规模不断增大,地方税收收入增长快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税收重点企业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本身的注册资金、资产、职工人数等各项指标和中小企业差距越来越大,企业实现的收入、利润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重点企业税收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也有加大的趋势。

(二)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类型较多,税源分布面广

茂名市茂南区重点企业不仅是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几乎涵盖建筑安装、房地产类、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烟草批发零售、移动电信服务等各个行业。从下表1 可以看出,2009-2011年按注册类型统计,石油及制品制造类、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类税收收入占在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65%、12.86%、9.62%,居前三位。其他类型的重点企业比较分散,税源分布面较广。

注:滨海新区包含茂南区,滨海新区的地方税收来源主要是茂南区。

(三)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规模较大,内部结构复杂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规模较大,有的跨地区、跨行业,以多种所有制度形式并存。企业内部生产、供应、销售机构庞大,组织、经营、管理复杂,并且融资与投资多,资金流动频繁,现金流复杂,尤其是跨国公司和公司集团,内部资金投向境内外,融资也从境内外机构筹资,有的重点企业还包括母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形式控股公司等,管理控制关系非常复杂。

(四)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关联交易多,税源监控的难度大

重点税收企业关联单位众多,关联交易频繁。从关联企业的类型看,一般情况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与子公司关联交易;特殊情况下也有公司与材料供应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产品销售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从关联交易的商品来看,既有房屋、设备等大型商品的关联交易,也有一般产品或劳务的关联交易;既有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又有资金的相互拆借和担保、有价证券的买卖等等,税源认定非常复杂。

(五)地方税收重点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财务人员整体素质较高

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高,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会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大多使用统一、规范的财务核算软件,集中核算程度较高。其中大型集团型企业,因内部机制复杂、相关信息量大、企业经营情况变动较大,又出现涉税环节多样、核算层次多、会计核算、纳税调整更加复杂的特征。财务管理人员一般学历较高,工作经验丰富,有的企业还针对税收工作专设办税机构,配备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硕士等人员,有的聘请税务专业人士,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较高。

(六)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主要税源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三税”总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得出的,是税上税。从下表2 可以看出,①2009-2011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53.74%,比例超过50%。说明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依赖于城市维护建设税。②2009-2011年营业税税收收入远远小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说明大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缴纳的税上税,也就表明茂南区增值税与消费税纳税金额很大,主要原因是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总量较多。

总之,重点企业在新时期所呈现出来涉税新特征,这必然给税务征管带来新要求。第一,由于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给传统的税源管理理念以强烈的冲击;第二,企业户数的大量增加,分布的领域分散、规模的急剧膨胀和财务力量的不断增强,对税务基层组织建设和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提出严峻的考验;第三,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经济成分的重大变化、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使税收成为各种利益和矛盾的焦点,征纳之间的税收博弈将在更广泛领域和更深层面进一步展开,税收管理的制度设计和策略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第四,企业组织体系的集团化趋势、关联交易的频繁出现,使税源的流动性、可变性和隐蔽性更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强化重点企业税源管理已成为目前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二、影响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质量的因素分析

目前,影响税收重点企业发展和税收征管质量的因素很多,从征管机关和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管单位对征收管理的理念存误区

在重点企业地方税收征收过程中,征管单位主观上主要存在有以下几方面思想误区或者偏差:

1.在主观上认识不够,没有高度重视,对“应收必收”的基本原则没有深入的理解,致使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落实不力;

2.在思想上对加强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征收监督管理工作不细致,致使工作出现漏洞;

3.片面的认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申报纳税规范、全面,一般不会少缴税,以先入为主的思想,导致税收征管工作随意,管理弱化给少数纳税人以可乘之机;

4.对重点企业税源管理观念相对落后,对税源的内涵以及如何监管重点税源理解不深、研究不透。入库税收收入作为评判重点税收企业管理质量好坏唯一标准,这种传统的税收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经不再适用,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有待实现实质性的提升;

5.对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安于现状,满足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工作停滞不前、难有起色。

(二)征管单位管理人员缺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重点企业税收管理人员不足的现象依然存在,人才的匮乏和素质能力的欠缺严重制约了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深化。

1.从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人员比例仍然偏低。相对较少的征收管理人员相承担了份额较大的税收管理工作,人少和事多矛盾较突出,制约了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2.从事重点税源企业征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既懂法律、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又熟悉税收业务和计算机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相对较少;有的税收管理员缺乏必要的税务和财会专业知识,缺乏基本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技巧;税收征管人员年龄结构、工作经历、知识结构互补性不强,与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机制的缺位

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尚未建立起常态化的有效管理机制,而机制方面的缺陷正是导致管理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建立起重点企业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就没有从源头上防范税源流失和征税过程中预警税源流失问题;如果对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进行检查落实情况一系列的机制尚未建立,税源流失问题就没有从更本上得到抑制。

从税款的征收到入库过程中,企业纳税评估分析、税收征管经济性分析、税源监控管理和税务稽查和处罚等,一系列互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务征管系统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激励、问责机制存在不足。导致某些征管责任难以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自我约束,未能有效激发税收征管人员内部潜能,不利于税收征管目标的实现。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机制的缺位,也成为制约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外的环境,对于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也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1.有的重点企业属于招商引资时引进的集团型企业,引进之初,相关机构承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使税务机关征税时处于两难的境地,同时也增加了重点税收征管的难度。

2.国税与地税两个税务系统相互独立,各自按照自己的征管权限、征管税种和征管方式进行征税。对同一重点企业税源的相同涉税信息要分别采集信息,纳税情况进行各自评判,有时候出现的结果相差较大。这样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3.公共信息共享方面还不够完善。在《税收征管法》中有规定,工商、金融等部门在税收征管方面有责任和义务,相互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运行还不够理想,信息共享程度低,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在社会方面,良好的协税护税配套机制的建立尚需要时日,公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够强,偷逃税会受到大众鄙视和社会舆论谴责的社会氛围还未全面形成。

三、提升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质量的对策

(一)提高征管人员素质,重视税务征管人才建设人才是决定税收征收的基础动力,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具有税源规模大,税源分布领域广,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关联交易多等特殊性,征管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对征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做好税务征管工作,征管单位要重视税务征管的人才建设,可以利用本单位内部培养和从外部引进方法提高队伍专业水平。目前,针对征管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充分发挥现有征管人员的作用。可将重点企业分成不同类型,依照依法、求实、高效、规范的原则对税源管理机构也做些适当调整,属于同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及其主要关联企业尽可能集中管理,节省人力。

其次,优化现有人才资源配置。将现有人员,组成若干个由几人组成的专项税务研究团队,各团队从重点税源企业特点或者从税种中,选择本队研究的项目。再将这些研究团队人员,根据重点税源企业大小,充实到基础税源管理中去,其人员的配置以能够适应管理户数和管理岗位的需要和发挥人才优势为原则。在配备税收征管人员时,需要考虑年龄大小、工作经历、业务操作、专业水平、计算机知识等客观条件,形成一个高水平、高效率的管理能力,为重点税源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最后,提高重点税源管理队伍素质。直接从外部引进懂税务、精通会计、熟悉计算机和外语的人才,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但最根本的方式还是内部培养,内部培养的主要方式是大力开展税源管理应用技术培训,采取案例式、教学式、竞赛式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税务管理人员的数据分析处理、纳税评估、计算机应用、税务系统操作和重点税源管理的方法、技巧,及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并注意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提高税收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明确划分标准,科学界定重点税收企业管理对象

为了解决重点税收企业范围模糊问题,就必须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界定辖区内重点税收企业管理范围。一是数量标准,也就是当企业的经营规模、纳税总额、营业收入、职工人数达到某一数量、金额后,就必须纳入重点税收企业的管理范围;二是对于某些企业虽然没有达到相关的数量标准,但是对未来地方税收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也可以纳入重点税收企业进行管理,同样享受到诸多优质的税收服务。

(三)设置专门的专业化重点税源管理机构

随着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核算的集约化、复杂化,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涉税需求已成为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大、监管难等情况,税务部门应科学设置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机构,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把具有综合素质高、掌握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专业税收政策和信息化管理技能的复合型年轻税务干部配置到重点税源管理部门,组成重点税源企业专业管理团队,专门探索和研究重点税源专业管理和服务方式、方法,负责实施重点税源的风险内控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专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加大专业化和集约化的管理和服务的力度,提高征管质效,有效促进重点税源的纳税遵从,减少税收流失。

(四)创新征管手段,提升对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水平

积极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一是结合本区域特色,对各类重点税源实行“专业、专类、专人”管理,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二是构建“塔式”重点税源管理模式。如:对茂南区的重点税源企业实行阶梯式监控,形成区局、分局、税收管理员和前台征管人员四级“塔式”管理,将重点税源层层管好,做到应收尽收,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

(五)建立信息一体化系统,促进信息的多方共享

1.建立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信息一体化系统。目前,我国设有多级税收管理部门,每一级管理机构都有管理、立法、财政空间,财税部门的设置也比较灵活,每级政府的税务部门又分成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由此税务信息的管理就会有一定的障碍。为了使税务信息能共享,应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系统中设立一个信息处理中心,各个地方的国家税局和地方税务局设服务信息站,各个信息站将每天接收的数据都要统一传输到信息处理中心,集中统一使用所有的信息。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软件不兼容、数据不统一、不共享等问题。

2.明确重点企业信息的获取范围。建立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信息一体化系统后,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信息项目进行信息录入。在重点企业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既要全面采集相关信息,又要确定采集重点;②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先以静态信息为基础,注重收集能全面反映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生产流程、财务核算等历史数据信息。在基本的信息收集之后,再以采集动态信息为主,及时采集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信息,产品及原材料库存信息、关联交易信息,上下游企业间的产业链信息,最新的财务会计信息等;③基本和辅助相结合,基本的信息采集后,还需要关注其他辅助信息,如:有关行业指标,有关媒体上公布的与重点企业有关的信息等;④税务与其他相关结合,税源信息既包括重点税源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涉税事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信息,税务机关对企业稽查信息,也包含来自于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税源信息电子档案,对同一纳税人税源信息实施集中存储、集约化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灵活、制度化的重点税源企业分户式税源管理档案,实现税源管理信息资料的高度共享。

3.重点企业税收信息一体化系统与企业信用度相结合,提高重点企业纳税人社会信用。当然,信息化只是提高重点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管理好坏,最根本、最基础的还是重点企业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程度。通过税收信息一体化,可促使重点税源企业自觉的提高企业信用。

(六)建立监控指标预警机制,强化数据信息分析应用

在建立和完善信息一体化系统,促进信息的多方共享的基础上,需要对于重点税源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运用分析结果来指导和提升税务征管工作水平。

首先,建立一套重点税源税收分析制度。在宏观分析和基础性分析的基础上,从纵向发展趋势分析,如出现突然的税收减少或者增加,应及时查找分析出现异常原因;从横向比较分析,与同行业平均税收缴纳水平或者与纳税情况较好的企业进行比较,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发现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其次,建立税源监控指标预警机制。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重点税源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税源分析内容和标准,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指标预警值,定期与同行业、同区域相应的指标比较,如相关指标出现比较大的波动,系统会出现“红字”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分析调查异常发生的原因,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再次,利用税收信息一体化系统,进行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依托相关的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税收信息和非税收信息,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以大量重点税源企业历史资料的分析研究为基础,科学预测重点企业未来某个时期内税收实现及缴纳情况,并动态预测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变动轨迹和税收发展趋势。

最后,完善数据信息分析方法。借助于信息一体化系统,综合运用因素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揭示税源管理发展规律,评判检验税收征管水平,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持续改善。

(七)倡导优质高效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遵从意识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倡导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充分考虑重点企业纳税需要,可以提高纳税人遵从意识,有效提升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质量。

1.通过纳税服务增加纳税人的公平感,可以提高税收遵从程度。有效的纳税服务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是毋庸置疑的。公平感由三个维度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它不是绝对的公平。从税收征管角度,纳税人认为他们能控制决策的过程(如可以提出自己的证据,有机会表述自己的意见),他们的公平感就会增加;若纳税人能参与税法的制定,能充分表述自己的意见,或者税法制定的过程透明、公平,纳税人会觉得程序公平,从而表现出更多的纳税遵从行为。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人员礼貌执法,及时并以恰当的方式把税收信息传递给纳税人,会增加纳税人的互动公平感,从而正向引导其税收遵从行为。若纳税人对政府税收使用情况拥有知情权、监督权等,不仅会增加纳税人的信息公平感,还会增加其程序公平感。在征纳关系中,公平感越强,遵从度越高。从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的角度,纳税服务的目标是通过最短的时间、最简便的方式、最有效的途径,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便利的条件,使纳税人透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提高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从而自愿遵从税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促进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

2.降低重点企业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提高重点企业税收遵从度。税务行政过程既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奉行纳税费用的高低以及奉行纳税费用分配的公平程度,进而影响征税效率。优质的税收信息咨询服务可以帮助重点企业纳税人节省搜集必要的涉税信息的时间成本和非劳务成本;纳税技能服务和纳税环境服务则可以降低重点企业纳税人的心理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优质的社会中介服务则可以直接降低重点企业纳税人的货币成本,以及如果他自己办税所可能产生的机会成本。纳税服务虽然增加了征税的成本,但却是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有效途径。为促进重点企业税收遵从,使税收遵从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不能仅强调对大型企业进行个性化服务,而应充分认识到重点企业纳税人十分需要税务部门提供综合的、全面的纳税服务,这也是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征管别重视纳税服务的原因。

(八)部门协调配合,创建社会各界共同协税、护税的良好环境

重点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做好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必须依靠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协助,形成以税务部门专业管理为主导,社会各界协税护税为重要补充的模式,创建税收征管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要求加强银行、工商管理、海关、公安、检察院、法院、质量监督、房产等各有关部门对征管机关的协调配合。

第二,规范税务制度,制定《税务法》,对税务人员的资格认定、职责、权利与义务、业务范围及规程、报酬的收取和标准、惩处办法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开展规范的税务,通过对重点企业纳建帐健制、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等工作,掌握了重点企业纳税人有关信息的,强化了对其监督和制约,营造一个较完善的税收环境。与财务人员相比,税务人员对税收专业知识了解的更全面、更透彻,无形中也对税务机关起到了监督制约作用,维护了重点企业纳税人权益,有利于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完善。

第三,大力开展纳税评估。首先,将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税源情况;其次,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最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检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有利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的良性循环。

基金项目:

本文系茂名市地方税收研究会项目“提升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质量问题研究--以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SYJ201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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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管税”的现状

近年来,国税机关依托各类系统和应用软件在税收执法、征管质量、纳税服务、干部素质和部门整体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随着综合征管软件的推行,征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为强化税源管理与优化税收服务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平台,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优势日益显现。但是,在利用信息化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认知上的误区,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信息化管税的有效发挥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有些同志受传统管税模式的束缚,认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只是对现行征管模式的一种补充,最终还得依靠大量的人力去管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是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尽管运用CTIAS加强税收征管已经多年,各种计算机辅助工作软件也已大量使用,但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依然不高,大部分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流程操作,信息化应用效率比较低,没有发挥好各类计算机辅助工作软件的作用。

三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矛盾突出。由于多方信息不能实现共享,纳税人信息只掌握了部分登记信息内容,现金流量无从掌握,企业账户资金形同虚设,法人变更频繁,股份转让或扩股增资信息根本不能及时掌握,加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财务信息仅相当于是收资料,未认真去审核和分析,纳税人有问题也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预防和消除税收风险。这些因素的存在,既体现了征纳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也制约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源管理,也影响着信息化管税的步伐。

四是对信息管税的理解存在误区。提到信息管税可能有些人就想到软件、想到了计算机,现代信息化技术对征管工作的促进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软件不是万能,它只是服务税收管理的一种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如果背离了业务管理的优化配置,背离了制度创新,背离了基础工作,而寄希望于信息系统包打天下,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再好的一种武器,如果没有配套的作战指挥系统,也无法在战场上发挥有效作用。只有在技术与管理并重的条件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与效能。

二、进一步做好信息管税的思考

征管信息化必然推动征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但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的支撑,就无法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体现更好的效益。总局提出的信息管税思路,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税源管理,完善税源管理机制,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当前,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同时,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思考提高信息管税水平。

(一)从思想上提高对信息管税的认识和理解

要将总局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方向落到实处,关键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信息管税必须单纯依托信息化软件的错误认识,克服软件万能的认识误区,树立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信息管税意识,突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收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税模式。

(二)完善和加强信息管税运行机制,促进信息管税思路的落实

1、健全领导机制,为信息管税提供后台支持。信息管税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既要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速,也要综合征管实力的提升;既要相当财力支撑,也要全局的共同努力。发展的过程体现的是一个整体,这个过程的实施,需要建立领导机制来保障,要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来抓落实。

2、建立信息采集、处理、运用机制,为信息管税服好务。信息管税的核心是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如何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有效地采集纳税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必须建立信息采集和利用的管理机制,梳理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处理等工作流程,以提高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质量,深化信息数据的分析与利用,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更好地为信息管税服好务。

3、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实施专业化、立体化的信息管税提供保障。健全税收风险预防机制,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信息管税,必须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防范企业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在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同时,必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以机制来实施管理,以机制来督促税收风险点和风险源的及时发现,保证风险防范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信息管税的实施打开通道。

4、加强内部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各类数据应用分析软件,变被动的等待上级部门的数据分析结果为自己主动对所管理的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促进信息化管税符合时展要求

现阶段,立足现有管理手段,科学决策现时信息管税的手段和方法。即要用先进的网络手段管理税源,依托综合征管软件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也要继续采取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手段,如通过财务报表采集平台,及时准确的采集企业财务报表数据,通过相关的分析系统测算企业数据,查找疑点,通过两者的结合,使税源管理手段更合理更完备。

(四)注重信息管税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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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税;征收管理;金税三期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081-01

1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在28年下半年爆发全球性经济危机后,讷河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在实践中表现出纳税申报系统不完善、税源监控乏力、税务稽查水平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缺乏全国信息化联网等诸多问题。本文从如何提高讷河税征收水平以及如何使讷河税收征收与讷河经济发展相适应角度出发,尝试着运用公共理论等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分析讷河地税局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表象,分析问题及原因,争取探讨出能够提高讷河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可行性途径。

2 讷河市地税局税收(费)收入及税源管辖基本状况

2.1 税源分类入库情况

截止2016年底,讷河市地税局共管辖纳税人1万户左右,2014年度累计税费收入为3亿多(统计口径:2014年底非注销状态纳税人入库数额,不包括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2户,占总户数的0.23%,入库税款占总税款的50.56%;100-1000万元的39户,占总户数的0.8%,入库总额的27.98%;10-100万元的599户,占总户数的2.9%,入库总额的10.59%。0-10万元的8902户,占总户数的31.89%,入库总额的10.87%。

3.2 分税(费)N入库情况

2016年度讷河市地税局入库税(费)种共有19个,其中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占比重较大,分别为9.28%、9.99%、14.64%、11.62%、24.69%、8.32%。从数据中可政看出,营业税所占比重大,约占总收入的四分之一。

3 征管存在的问题

3.1 机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专业精简的需求

征管结构和人员配置应当以专业化、集约化为目标,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但在现实中,征管机构的改革只在市局各科室内部进行,基层并未配套,市局的机构不断增加,职能有交叉重复,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致使本就己经紧张的人力资源更加紧缺。

3.2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不能满足现代化征管的需要。当前讷河市地税局征管机构在编人员平均年龄37.4岁,35岁以下的人员占整个队伍的35%,而各征管机构负责的同志更是集中在35-50岁之间,队伍整体不再年轻,创新意识减弱与创新能力有所欠缺,一方面由于常年的重复劳动产生惰性和应付情绪,对工作不再充满热情和干劲,另一方面学习和更新知识的主动性变差,对于一些新知识也总是存在畏难情绪。随着“金税三期”征管流程的推进,有些干部只能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或者干脆以不会为理由什么都不做,源日子,熬时间。

3.3 税收成本偏高而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国地税的机构分设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信息化投入都是双倍的,且两家机构由于主管税种不同,纳税人并不完全相同,征管资源不能重复利用,造成了税务部口严重的资源浪费。相对的,大多数纳税人均要受国、地税两家征税部口的管理,纳税成本也相应增加。

3.4 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

税收信息化总体布局不够科学、多元,仍然存在信息管理系统盲目建设、功能设计不合理、投入高而使用效率低的现象。部分领导将信息化和系统建设当作展现“工作成绩”的一种手段,往往是一个新系统上线后,税务人员还没能熟悉操作规程,技术人员还没有完善其所有的功能、就被另一个系统取代。这些资源的滥用使基层税务干部应接不暇,背离了用信息化提升征管质效的初衷。

4 对策

4.1 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一个健全、合理的组织构架,是机构能够良好运行的前提。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说过:"在选择收入来源时,决策者不仅要注意可能由于税收政策本身带来的扭曲,同时也要考虑政府实施税收政策的化构能力。任何一项税收措施的适当与否,与国家的机构能力有关。"如果税务部口的组织机构不够科学、合理,不仅会阻碍各部口正常的工作运转,还会影响征管效率,降低征管质量。

4.2 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战略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使税务部口更好的适应征管改革,提升其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税务部口作为业务性较强的职能机关,更应当重视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前瞻性教育。一是在全员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骨干人才的专业化培训和强化性培训。采取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专家团队。二是完善考核和评价的培训。

4.3 降低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从税收征管的历史和进程来看,降低税收成本不是仅仅要靠税收制度的进步和完善,还需要征管手段进步、税务干部思想意识提高等等。在有效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上而下,综合治理。

4.4 信息化管税能力

征收管理、政策法规、计划收入核算等业务与技术部口应当加强合作,通过业务交流提高信息系统的整体水平。征管部口或者是其他业务部口根据业务需求和目标效果,提出建立新系统的需要,信息技术部口应从技术可行性角度出发,设计研究出既能满足征管业务需要,可操作性又强的系统模型。

5 结束语

讷河市在进行税收征管专业化改革中积极创新税收征管理念,大胆探索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税收征管方式,重点推行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顿步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专业化人才和队伍,提高了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力,为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尹娜.W市“营改增”下税收征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石河子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