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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管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2:5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知识产权与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知识产权与管理

篇1

1 知识经济与知识管理

知识经济的发展依赖于对知识的有效管理,下面略作分析。

首先,从宏观上看,知识管理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知识的生产率取决于知识的开发与传播,而不论是知识的开发还是传播,都必须以一定的知识库、知识交流机制以及知识实际应用为基础;知识管理正是一种通过知识整序并鼓励知识共享而实现知识创新目标的组织过程,其根本目的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并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相对完整的知识管理系统应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①知识信息管理,即建立知识库(专家库、经验库、研究成果库、方法库、相关新闻库等),用以固化知识。②知识应用管理,即如何获取知识并应用于具体实践。③知识交流机制管理,即鼓励知识创造与共享,这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挖掘知识的制度和方法。④知识财产管理,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其次,从微观上看,知识管理通过一系列核心功能的发挥,切实优化企业的商业活动。根据OECD的观点,知识经济中的知识可以划分为四类:知道是什么的知识,知道为什么的知识,知道怎么做的知识,知道是谁的知识;在这四类知识中,后两类知识的重要性在增加,它们常常成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权项,成为知识产业化的基点,也应是知识管理的重点。根据美国经济学博士、知识管理及有关商业和信息技术问题资深专家YogeshMalhotra的观点,知识管理揭示了观念的转变,即从“信息价值链”转向“知识价值链”。“知识价值链”认为人力系统是最关键的组成部分,只有人们不断地认识和评估技术系统提供的信息,才能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没有人力的主动参与,所谓的“最佳方案”也不会被施行。由此可见,积极开发人力资源,掌握并运用第四类知识,是知识管理的核心功能与重要任务之一。实现知识共享则是知识管理的另一项核心任务与功能。当个人或小团体的知识转变成公司的知识后,共有的知识由这个企业共享并恰当地使用,才有可能创造出新的知识,形成知识生产的良性循环。

再次,知识管理既是一种策略和思想,又是一种可操作的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必须建立一定的机构,包括知识管理的负责人、知识库、负责知识管理和流转的知识中心、计算机网络及协同工作软件的技术基础、智力资本管理队伍、具备有利于知识共享和增值的文化氛围等。而作为一种技术,知识管理应当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即在工程上和生产中把知识管理落实到技术层面。

2 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知识经济是一种信息密集与智力密集的经济,它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着天然联系。知识的占有与法律确认,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与管理,都可以说是知识经济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心任务。因此,知识产权是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2 1 知识经济是知识产权变革与发展的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在一定的法制基础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共同决定着知识产权法的性质、内容和发展程度。西奥多罗斯扎克说:“法律试图跟上技术的发展,而结果总是技术走在前头,这几乎是一个永恒的规律。”因此,知识产权法不能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障碍,而应当在适应知识经济发展中不断修改和完善。不仅如此,经济、技术的飞速发展还将导致知识产权制度的巨大变化,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已经给知识产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技术进步尤其是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发了知识产权的巨大变革,如人们法律意识的转变、法律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法律实践发生变革(如新的名词术语、新的司法手段等)及法律表现形式发生变化等。这一系列变化实际上是在知识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自我调整。也可以说,知识经济的发展使知识产权的客体日益丰富,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整个法律机制调整和规范的财产重心。

2 2 知识产权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

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对于知识经济的宏观发展和微观运行具有多种作用。一是引导作用。知识经济经历着复杂的生产分配与消费过程,为使人类的智力活动得以延续和良好激发,必须对智力活动成果的归属进行明确而合理的界定,引导知识的生产、应用和传播;如果不在法律上对知识的所有权加以界定,那么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占有市场,竞争力也就大大下降。相对有形物品来说,知识与信息具有突出的无形性特点,更需要一种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来界定知识的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知识产权制度就是界定知识的占有即知识归谁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会导致知识资产的生产缺乏动力,并导致整个知识资源的短缺,从而影响知识经济的发展。二是制约作用,即防止自发性、盲目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和强调本位物质利益的消极因素。三是调节作用。知识产权法在规范与调节知识经济微观运行方面的作用可以包括: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等。四是表现作用。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已成为衡量一国或一地区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明显感到,仅有知识创新成果还不足以发展本国和本地经济,只有将知识成果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后,才能成为自己独特的竞争发展优势。

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必须以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制为保障。知识经济的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结构,包括理性化的文化、民主化的政治、市场化的经济、完备的科技法律、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教育水平及高水平的国民素质。知识产权法即是一种重要的科技与经济法律。我们常说,知识经济应当是法制经济,其中包含两重含义:一是知识经济必须以法律体制作保障,因为知识要素转化为知识资本的实现手段之一,是知识要素生产传播的法律化和制度化。二是与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对调整知识生产、利用关系的知识产权法制有着更高的要求。在知识经济的知识构成中,创新知识最为关键,而创新知识作用的发挥,必须以明确的产权为前提,这就要求建立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一系列制度。此外,知识的扩散和利用是以交易为基础的,在知识的交易中,知识产权始终伴随着知识进行交易,并在产权主体之间进行传递,因而知识的扩散与利用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作保障。

2 3 知识与信息成为商品和竞争的关键要素

知识经济的重要特征在于知识与信息成为重要的商品和竞争要素,而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除商业秘密这种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知识成果尤其是技术发明都是以文献形式迅速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公众了解,这是知识产权制度所要求的。知识成果信息,对知识的创造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知识创造立项前如能充分利用相关的信息,就能准确地把握国内外的科研与技术发展现状,提高知识创造的起点。又如,在知识研究创造立项后,注重进行知识产权的信息检索与研究,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研究或生产方向。因此,有关知识成果及其产权的信息,已经成为现化企业乃至国家开展商业竞争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武器。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既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为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切实保障;因此,应当全面实施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效率。

3 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不论是知识库的构建与知识共享,还是人力资源开发及知识管理技术的具体实施,都必须明确知识的拥有者、加工处理者、使用者、管理者、操作者等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也就是说,知识管理需要知识契约,我们应当关注知识管理的合法性。笔者试图从以下几方面分析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之间的互动关系。

3 1 二者以推动知识创新为共同目标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知识的核心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核心是创新,因而知识经济的本质是知识创新,企业知识创新则构成国家知识创新的重要基础。不论是知识管理还是知识产权,都以促进企业知识创新活动为主要目标,因而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径存在差别。一方面,知识管理通过开发智力,促进知识共享,进一步激发企业员工的智力创造活动,从而产生更多新的知识,实现知识创新。另一方面,知识创新意味着新知识、发明、技术的涌现,这些新的无形财产只有在法律上获得合法产权,形成知识产权并得到保护,知识经济所需要的良性知识创新机制才能健康运行。但是,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在推动知识创新活动中又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交织一体、相互作用的,这既表现为知识管理过程实际上即是构造知识契约的过程,又可通过二者的一系列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关系来反映。

3 2 知识管理构造知识契约的过程

知识管理系统化过程事实上内含了构造知识契约的过程,而知识契约的确定,成为知识产权机制建立的重要基础。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明确企业的知识结构。首先应评价企业的商业环境、发展目标、员工状况,以确定企业知识管理的方向与知识储备的结构与水平;在明确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寻找知识的主体、获取的方法和更新的内容。

(2)确定汲取知识的方法。知识可以划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企业知识管理者通常通过信息的搜寻、开发式的交流、逆向工程、竞争实战、项目反馈及外部参照等方法,系统地获取外部知识,并以文档、数据、表格等形式表示显性知识体系,以经验、体会和突破性的思想、观点等形式表示隐性知识体系。

(3)签订知识契约。在大多数企业中,知识的拥有、使用、传播等许多问题目前尚未明确。比如:员工的知识可否被企业拥有或租用?谁目前拥有或曾经拥有员工的知识使用权?当员工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他们的知识属于谁?一般认为,企业文件和信息系统中的知识属于企业,可以和员工共享;然而,当员工流向新的企业或临时员工使用这些知识时,这时知识又属于谁呢?知识作为企业中的一种宝贵资源,应当以一定的契约形式加以界定和明确,知识产权问题由此构成知识管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4)共享知识。企业通过培训、通讯、媒体、交流、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知识的传递和共享,知识共享能够为组织节约开支,并创造巨大的财富;但知识共享必须建立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之上,尤其应当重视对隐性知识的处置。许多企业管理者都认识到,知识共享是应该奖励的行为,而这种奖励的基础是对可以共享的知识资产的确认。至于对员工创造的知识资产给予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形式的奖励,则可协商选择。

3 3 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相互促进与相互协调

首先,知识管理对知识创新起着重要的激发作用,并推动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如前面所述,知识共享是知识创新的加速器,但在实现知识共享时应注意权级限制问题,以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公司的核心机密。如公司数据库目录可以全部开放,但如果需要详细资料则必须经过授权。

其次,人们的思考成果属于谁?是否有人有权迫使员工公开他们的思考成果呢?如果认为知识是一种“实物资产”,那么知识管理就非常容易。按照企业的知识是存储在企业界中的一切的认识,命令某一员工输出他的知识以便其他人能使用,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与知识管理有关的绝大多数管理人员、咨询人员和研究人员都持这种观点,大多数知识管理的实际操作也以此为依据。但事实上,员工头脑中的知识只是个人认识过程的体现,而不是一种实物资产,难以套用实物管理方式。因此,应注重知识管理中的柔性管理、个性化管理,并结合一定的激励机制,既尊重个人的知识产权,又达到知识共享的目标。激励机制有利于稳定人才并鼓励企业员工的知识与技术创新,其中包括企业内部员工技术创新呈报制度、企业员工技术创新奖励(包括分配股权奖励)制度等。

3 4 知识管理中的知识产权

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大致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知识管理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的管理,二是知识管理实施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知识资产)战略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重点是理顺并解决企业知识产权归属关系,保管、收集界定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据,以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其任务包括:对知识产权项目系统化并分析其使用情况,确定主导知识产权项目,对知识产权实施法律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商业化等。在充分考虑企业营销战略、销售市场、竞争环境、活动领域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以下几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企业出资,建立条件完善的知识产权归属管理制度;企业的技术开发档案(资料、文件)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的保密、保安制度;企业使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奖惩制度;企业知识产权产品销售和分销的许可证和保密制度等。知识管理机构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应包括:实施技术成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整理开发文档、资料文件,保管企业完成的知识产权存储介质;决定企业智力成果的保护方式;就企业智力成果办理专利、商标申请和软件版权登记;对企业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等。

(2)智力资本管理中的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资本(如知识技术诀窍、非编码信息等)已成为比物质资本更重要的企业资源;由于智力资本是“主动资本”,其输出和效率取决于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因而不能强迫只能激励,以促进更多智力资本的产生。知识管理的目标之一是捕获和利用员工所知道的事情,即进行智力资本的收集与加工,以便利用。但这种捕获、利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涉及到员工的版权与隐私权?这些都是企业管理者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可以考虑采用一定的智力资本化运作手段(如按知识付酬等),变相地购买个人的知识产权;也可以考虑采取赋予智力资本拥有者一定的科学荣誉的办法,促使智力成果转移到企业。

篇2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gwyOO.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二)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高校校名校标以及有关服务标记的使用权利保护等,具有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所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法律纠纷,预防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关键是应该在我国高校中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是在国际知名大学中一种非常流行的保护和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要求任何人员在进入高校的时候,了解学校的有关知识产权条例,统一与学校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

当然由于各个高校情况不同,所以每个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协定。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保证书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方一些著名企业与雇员签订的知识产权保证书,采取利益平衡来买断雇员受雇期问几乎所有的智力成果,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与摩擦。也就是说该制度的推行必须和合理的奖励制度相配套,不然就会打击有关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三)实行合理的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校的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等。学校各个单位要制定有关的保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表明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展览新科技和新产品以及交流有关资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泄密,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等有关档案的保管必须规范化,对于应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关资料外泄,同时制定严明的保密纪律,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时间的发明、技术就要进入公有领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识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

进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创新热情,使他们主动、积极地从事知识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激励有关人员:

1.名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并重。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相结合,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及转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时优先考虑提升。同时高校可以把从专利中获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来,专门成立有关专利的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和在专利保护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者。

2.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顺利商业化、转化后,一定要把转化后的收益分给原发明人一部分。这一部分收益分给发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据发明人的选择或学校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分期给予奖金,也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个人技术股相结合,制定专利转化后明确的发明人可以占有技术股份的激励政策,适用股份奖励。这里强调的是,对待专利发明人,要注意给予他们奖励和从他们自己的发明专利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是两回事,要实行奖励和利益都要给的制度,不能从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额用于奖励有关人员,这样会打击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筑产学研新机制

通过与各地区、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参与地区或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以共建联合研究中心、科技风险投资开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方式把学校和企业或地区经济开发捆绑在一起,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如高校通过科技协作网,向社会、企业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科研能力,同时了解企业的科技需求,使高校和社会能够有效地沟通,构建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成果转化环境。要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与企业的友好合作,建立“强强联合”的产学研联合机构,发挥学校的知识产权辐射源和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达到双赢目的。

篇3

【关键词】高校 知识产权管理 问题 对策

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中有效实现科技创新成果价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制;放弃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于放弃对创新成果的法律权益,也放弃了可能带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应该切实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1.高校是创造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有五大特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和知识产权的双重性(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部分)。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高校是高级人才密集、知识集中、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场所,具有其他研发机构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基地。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同时,严格掌控知识产权,必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强有力的技术权利支撑,也是新时期国家科技项目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下,高校科技成果已达到每年2万多项。高校是知识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思想文化创新的源头,肩负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的作用,重点承担国家、省部和地方科技项目,作为引领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国家科技项目,集中了我国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在关键技术领域尽快形成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重要技术与产品,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又一项新的任务和目标。

2.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不容乐观

高校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先进的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成功地进行了有效的转化和付诸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的建设发展。但是,高校技术转移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也面临的诸多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低、效益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实。由于科研与生产脱节,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到15%,专利实施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则高达70%—80%,由于现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与实施力度不够.科技成果与产业转化之间仍存在较大的瓶颈,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2许多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法律法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新的制度了解不透彻,激励机制尚未在科技人员中发挥作用。

2.3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科技成果转让无法获得预期成效和收益。

2.4大学科研机构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晋升必备条件仍然是以科技项目、文章和科技奖励为主要依据,而轻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成绩,这些因素造成科技人员技术转移和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不高。

2.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流失现象也很严重。由于科技人员流动,或者下海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合作过程中不经意将知识产权流失,或者在对外交往中不经意泄露了自己的研发成果,伤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等等现象。

2.6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技术转移和转化需要加强立法,加强政策引导,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侵权发生后,难以调查取证,难以维护权利、执法不力等现象。

3.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对策

人类的创造力是最伟大的力量,创造力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身处一个创新和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激烈的时代,我国的科技工作已经由科技引进、科技跟踪向实现自主创新的转变;科技产品已经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国家发展战略已经由科教兴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向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转变,在提升创造能力和实现战略转变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强化政策引导和宣传、健全专兼职知识产权队伍、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树立社会诚信的良好风尚,国家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知识产权七个方面的专项任务,就是要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殊领域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战略措施,全面落实《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早日实现富国强民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Z].2008

[2]孙国瑞,郑瑞琨.知识产权法教程[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

[3]陈省平,李子和,刘涛.科技项目管理[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4]国家科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R].1994.

[5].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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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二)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高校校名校标以及有关服务标记的使用权利保护等,具有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所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法律纠纷,预防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关键是应该在我国高校中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是在国际知名大学中一种非常流行的保护和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要求任何人员在进入高校的时候,了解学校的有关知识产权条例,统一与学校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

当然由于各个高校情况不同,所以每个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协定。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保证书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方一些著名企业与雇员签订的知识产权保证书,采取利益平衡来买断雇员受雇期问几乎所有的智力成果,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与摩擦。也就是说该制度的推行必须和合理的奖励制度相配套,不然就会打击有关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三)实行合理的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校的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等。学校各个单位要制定有关的保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表明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展览新科技和新产品以及交流有关资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泄密,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等有关档案的保管必须规范化,对于应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关资料外泄,同时制定严明的保密纪律,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时间的发明、技术就要进入公有领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识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

进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创新热情,使他们主动、积极地从事知识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激励有关人员:

1.名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并重。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相结合,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及转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时优先考虑提升。同时高校可以把从专利中获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来,专门成立有关专利的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和在专利保护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者。

2.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顺利商业化、转化后,一定要把转化后的收益分给原发明人一部分。这一部分收益分给发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据发明人的选择或学校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分期给予奖金,也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个人技术股相结合,制定专利转化后明确的发明人可以占有技术股份的激励政策,适用股份奖励。这里强调的是,对待专利发明人,要注意给予他们奖励和从他们自己的发明专利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是两回事,要实行奖励和利益都要给的制度,不能从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额用于奖励有关人员,这样会打击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筑产学研新机制

通过与各地区、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参与地区或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以共建联合研究中心、科技风险投资开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方式把学校和企业或地区经济开发捆绑在一起,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如高校通过科技协作网,向社会、企业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科研能力,同时了解企业的科技需求,使高校和社会能够有效地沟通,构建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成果转化环境。要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与企业的友好合作,建立“强强联合”的产学研联合机构,发挥学校的知识产权辐射源和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达到双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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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发掘企业知识产权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制胜的法宝。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成为一个成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及技术都还相当薄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许多。本文将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对策。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中国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中介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5)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中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中国的经济有利:“在中关村,凡有真的几乎就有假的,对畅销品来说,往往假的数十倍、百倍于真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侯只能是无可奈何。

2.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企业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还不多,更别说一些中小企业了。北京大学的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它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②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199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专利部类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已有五个部类,超过半数,而我国为数不多的专利申请中,技术含量和水平远不及外国专利,更谈不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有意识地建立专利网和专利壁垒来保护这些成果。“863”计划仅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摘要的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的公司从1995年~1998年在逐年增加,但1999年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99年我国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无形资产的仅有173家,而披露的无形资产构成主体是知识产权。发现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2.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国内除了像海尔、北大方正等极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有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1996年5月,中国专利局对7省市的调查发现,每个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北京大学刘剑文博士组织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井”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2.4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然而,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标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2.5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1999年,我国拥有专利工作者约一万余人,平均每13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员。国内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3 原因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的原因,如我国实行市场化的时间短,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体制改革和建立企业制度,无法顾及知识产权管理等。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来自全世界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不能仅拿这些作为借口,必须分析产生这些的深层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确的对策。前述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它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3.1 企业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性行为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所以,要解决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强制企业的行为发生变迁,这样可大大缩短这一过程。原因之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导致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供给不足。人才匮乏既是存在的问题,又是企业某些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脱节,大量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来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很少,这导致企业可能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或者认识到了,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员而不知如何着手采取行动。例如,我国很多企业认识到商标的巨大经济效应,只单纯花费巨资做广告,但由于商标的价值内涵及商标的许可运作知识缺乏,反而导致短期行为,产生不良后果。

3.2 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费用,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4 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4.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4.2 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第一,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企业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所谓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发展和价值运作而制定的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不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紧密联系起来,创造更大利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等。第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篇6

[关键词] 高校 知识产权管理 产学研合作

高校是一个知识、人才、成果密集的地方,涉及到大量的知识产权问题,我国《知识产权法》虽已公布实施20余年,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产学研的发展。

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已有上百年历史,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给高校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后,面对全球科技、经济的发展变化形势,发达国家的高校纷纷根据本国政策,调整、加强了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对促进高校的产、学、研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借鉴具有代表性的美、英、日三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措施,将对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产学研合作具有启发意义。

一、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成功经验

1.美国知识产权战略在高校的实施情况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大特点是建立了详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美国高校技术转让的积极开展。20世纪80年代,美国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变革,允许大学对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拥有完全控制权。政府秉承“必须将新技术以某种方式转移给公众并加以广泛应用,同时这种方式必须具有较高的效率”的思路,通过法律规定必须将技术转让列入科研人员的职责并进行绩效考核,这极大地促进了大学将创造发明转移到企业进行开发和商业化。各种以技术转移为工作内容的机构纷纷涌现,主要有三类:大学和科研机构设立的技术许可办公室或技术转让基金会,非营利机构成立的完全以企业化方式经营的国家技术转让中心或技术转让顾问公司,大学教授担任主任、外界人士加盟的类似基金会的技术转让组织,它需要会员每年缴纳一定费用,自负盈亏。其中,大学中的技术许可办公室主要致力于受理员工们的成果申报、专利申请和实施专利许可,通过合理分配技术许可收益激发教职员工不断进取、不断创新的积极性。值得一提的是,一般只有能够证明具有潜在商业价值、能被成功许可的发明才会申请专利。美国高校这种重视科研效益的理念和其知识产权机构的设置大大加快了技术转化的速度和步伐。

美国很注重提高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开设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课程和各种培训培养适应不同部门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美国高校十分注意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规避知识产权转让中的风险。高校一般都与教授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确定双方权责;规定学校商标和名称的使用范围和相关的审批程序;在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中注明仅转让或许可实施知识产权,概不承担该技术的一切风险,以便回避市场风险、安心从事教育科研;同时,高校自身也不创办或参与创办企业。

2.英国高校的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管理

英国高校技术转移的实现也主要依靠校内的技术许可办公室,但除此之外,英国一些研究水平较高的大学(如牛津大学等)还成立独立的公司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在技术转移过程中,英国高校很重视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几乎所有高校都宣布拥有产生于教职员工的知识产权,对学生的知识产权也通过签订协议确定其归属。政府资助的研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属于高校,其它情况则通过协商解决。但是,即使知识产权给予资助者,高校也注意在协议中明确学校在将来的研究中可以使用知识产权,以及学校如何获取知识产权产业化中应得的收益、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如何被实施利用等问题。

英国高校制定了完善的知识产权利用激励制度。大约三分之二的高校将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得到的净收益分为学校、发明者和其所属学院三部分,直接给教师奖励。同时,明确将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利用作为晋升的一项指标,并给知识产权的利用等活动提供时间,特别是在成立新公司时,允许教师在一段时间内离开学校或减轻其他工作。英国高校还允许研究人员持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使研究人员对公司成功与否的关注更直接、长久,从而也缓减大学在经济上的风险。

3.日本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

日本政府在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政府发表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各高校设置了统一管理知识创新、知识产权获取和利用的知识产权本部,同时,政府批准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等中介机构,通过它们,使研究成果迅速转移到企业得到应用。政府还放宽限制和改革税收政策,促进企业与高校的合作。积极培育、引导大学风险企业,通过专利许可及股权等形式,使大学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最大限度地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在日本,企业和大学的科技人员交流频繁,大学教授在企业担当顾问,企业研究人员也可以到大学实验室工作,政府还向大学技术转让机构派遣民间专家和企业开发研究人员,通过多种合作方式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日本还很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在大学培养熟知知识产权的专门人才,在法律大学将知识产权法设为选修科目,并招收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生。同时,建立相关人才的培训制度,并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整个国民的知识产权素质。

二、国内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中国在努力构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同时,还针对高校情况,于1999年4月8日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旨在“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国内各高校也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南开大学开展知识产权启蒙运动,提高学校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又如浙江大学,2004年6月30日对与校名有着自然联系的45个大类180个商标进行了注册,并积极邀请知识产权界权威人士来校举办讲座,还采取各种知识产权鼓励政策,给予发明专利的奖励高过SCI收录论文;华中科技大学则结合各个学科领域的特点,创建了一套面向市场经济的科研成果考核机制,将物质激励和精神奖励结合,将专利授权和科技成果获奖同等看待,并率先实施了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但是,我国高校仍然存在着诸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问题,如高校教职员工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够,重成果报奖轻知识产权运用,不注意保守学校的技术秘密,人员流动造成学校知识产权流失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科技创新,阻碍了高校产、学、研的发展。

三、对高校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问题的建议

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一直以来,我国科研倾向于以荣誉和地位为导向,没有直接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形成了追求是否达到国际水平,而不管科技优势能否通过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局面。面对全球激烈的经济竞争带来的科技竞争,我国高校要积极转变认识,积极融入市场经济,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参考国外高校的成功经验,探寻一条产、学、研协调、快速发展的途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希望有助于加强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1.建立科技交流信息平台,成立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培育完善的技术市场

我国高校科研实力参差不齐,绝大多数高校很难独立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部工作。所以,需要拓充多种渠道,通过政府引导,依托市场,大力建设科技信息交流平台和知识产权转化中介机构,架起沟通高校与企业的桥梁,使技术能够成为一大生产要素在市场流通,为知识产权市场化提供服务。

2.提高高校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调整科技工作的科研导向

高校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产、学、研的发展,观念要先行,不仅科技人员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更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不但要注重专利权的取得和运用,也要给予著作权、技术秘密、商标、学校名称等知识产权相当的关注,尤其是学校名称,高校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它的使用,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高校要扭转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淡薄的现象,关键是注重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科研的市场导向。知识产权意识的产生和提升是与智力成果的商业化密不可分的。对于应用技术类项目,高校要从科研选题出发,引导科技人员关注市场需要,尽一切可能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在知识产权的运用中提高高校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作。

3.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知识产权的产生、保护和运用牵涉到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校产业办公室、校出版社、情报档案部门等多个机构,需要这些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因此,非常有必要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从学校的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各部门工作,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优化学校的资源配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专业性、日常性等特点,学科涉及法律、管理、经济等多个领域,对管理人员要求较高,让学校其他部门人员兼管难以完成。并且,随着我国高校科研实力不断壮大,高校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不断增加。这些都要求高校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设立一个高效管理机构,专人专职,保护和运用好学校的知识产权。

4.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的产生,为此,高校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激发师生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如在兼顾学校和院系利益的基础上,使知识产权创造者从成果转让或运用中最大限度地得到合法经济收益等。高校还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如完善项目过程管理办法,项目要单独立项,独立核算,要保留研制过程的完整记录,以证明知识产权的归属;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协议书,明确师生员工创造的职务成果的归属,对于留学、对外学术交流、离休、退休、调离、辞职等人员要求其保守技术秘密;制定成果转化、校名使用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办法等。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规范高校师生员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行为,防止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促进高校产、学、研的发展。

5.加强知识产权教育

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都依靠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有责任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掌握坚实的专业知识,具备知识创新的能力,又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够灵活运用知识产权。高校有必要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在有条件的大学招收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生,还可以对本科生开设知识产权方面的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与专业学习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学科重点讲授不同的知识产权内容。高校还需要对教职员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同时,高校要加强对高新技术环境下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以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提高高校的竞争力。

要做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并不是高校自己的事情,它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有紧密联系。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大好良机。高校应该抓住这一机会,面向市场,调整学校的科研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为社会服务的职能,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使学校走上产、学、研和谐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金永红毛丽青:美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及其启示[J]. 电子知识产权,2007,2:36~38

[2]董琴: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D].武汉:湖北大学教育学院,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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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深圳是中国最具创造力的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完全符合深圳这个创意之都的城市性格。深圳在发展高新技术、软件、动漫、网络游戏等创意产业、文化产业方面,具有的不仅仅是条件优势,而是已经有一批像华为、腾讯这样的国内领军企业创业在深圳,成功在深圳,在深圳聚集起可观的技术优势、知识产权优势。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

其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2009年机构改革后,深圳充分发挥机构改革整合优势,统筹推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职能,努力构建“大知识产权”新格局,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2011年在政府职能调整中,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为深圳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全面提升“深圳质量”内涵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二,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颁布实施,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2011―2015年)》,成为全国首个将知识产权与标准紧密结合的纲要,明确了深圳未来五年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将深圳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结合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成为新时期深圳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指导今后五年的工作开展。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截至目前,深圳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累计达5万件左右,专利密度为39件/万人,高出国家“十二五”规划2015年每万人3.3件的目标十倍,高居全国榜首。

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深圳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在中国彩电专利联盟、深圳市LED专利联盟的基础上,又先后成立了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超材料技术产业联盟和生物医药专利联盟。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作为联盟成员的发起单位,在超材料技术、生物医药领域开展联合创新和产业布局,仅光启研究院一年的申请发明专利就超过千件,成为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和引擎。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顺利完成。

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专利周、商标节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扎实推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名人讲堂”和“知识产权鹏城论坛”品牌培训活动,完成多项宣传培训项目,接受培训人员达5 000余人次。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研讨会,搭建保护知识产权理论实务研究高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联合召开知识产权学院第一次理事会预备会议,与深圳大学协调完善《理事会章程》,建立健全学生选拔规则,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推动第一批20名知识产权方向研究生进入实习阶段。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也是中国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

2001年腾讯公司申请了互联网的第一个专利,2003年在国内第一个组建专利团队。近八年来,其专利申请、授权量在互联网业内稳居首位,与华为公司有实体产品不一样的是,腾讯申请的几乎全是计算机软件通信类专利,并几乎涉及所有互联网应用产品。2010年,腾讯获得了中国专利金奖。在腾讯1 000多件授权专利中,含金量最高的创新发明专利占“主打”,所占比例高达99%,仅有3件为外观专利,7件为实用新型。

一条知识产权兴业之路

“以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打造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腾讯公司的战略方向。

腾讯公司所获得的各项授权专利已被广泛应用到了腾讯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上。例如,在参观介绍中,我们看到,深受网友喜爱的QQ群组聊天功能、手机与QQ互通功能、快速传文件服务、TT浏览器的单窗口多页浏览等功能已经成为了行业标准,同时也成就了腾讯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仅以QQ拼音输入法为例,该产品在一年之内用户数量增长近6 000万,同时申报专利也超过50项,覆盖输入法核心功能和多项辅助功能。表明腾讯公司的研发产品在不断提升市场地位的同时,也建立起稳固的专利壁垒。现在,知识产权已成为腾讯公司重要的生产资料,可以说,腾讯的发展之路就是一条知识产权兴业之路。腾讯已成为中国互联网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卓有成效的范例。

腾讯公司目前超过50%的员工为研发人员。公司不仅为新产品建立了一整套内容涵盖域名、商标、版权、专利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还专门投入开发了专利电子平台,来支持公司内部专利的管理流程。从专利申请、查询专利到专利维护管理工作,腾讯实现了完全的电子化,并有完善的激励体系。

腾讯还在新产品的SCM系统中,加入对产品及新业务进行前的知识产权评审,以便及时发现新发明、新创造,同时也能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腾讯非常重视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重视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腾讯不仅设置有法务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包括知识产权日常维护和知识产权许可贸易的审查,还在研发中心设置了专利团队,负责对公司的技术发明进行专利发掘和国内国际保护。

复合保护立体

维权

为了保护企业创意成果,腾讯实施了知识产权复合保护战略,立体维权,即:为新产品建立一整套内容涵盖域名、商标、版权、专利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其具体做法有三种:

其一,版权+商标权。2000年,腾讯创造性地设计出企鹅卡通形象代言企业产品,这一卡通形象不仅被进行版权登记,同时还进行全类商标注册保护。在商标保护方面,腾讯的策略是对核心商标实行全类注册保护。QQ、企鹅卡通形象是腾讯的著名商标。QQ商标随着用户群的扩张,被誉为亿万网民的聊天品牌。腾讯不但对企业名称、公司域名、软件产品名称进行商标注册,对经典的广告语如“Q人类、Q生活”也都进行了商标注册,另外还申请注册防御性商标。其二,版权+商业秘密保护。对一些已经创作完成的作品,如软件代码、设计图纸等,始终以周密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加以保护。其三,版权+专利保护。在专利保护方面,腾讯通过建设专利管理数据库系统与专利申请项目跟踪系统连接在一起,实现专利申请的整套电子化流程与管理。

延伸授权品牌增值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让腾讯有效地捍卫了智力成果,并且通过知识产权授权,让腾讯品尝到了品牌增值的巨大甜头。

2000年,腾讯开始开展QQ品牌及卡通形象授权业务,授权专业公司生产销售QQ周边产品,推出一系列产品。一时间,QQ迅速成为媲美“米老鼠”“唐老鸭”、Kitty猫的新一代时尚娱乐符号。QQ迷的疯狂抢购以及市场上一夜之间冒出的大量仿造品,有力地验证了这个经营思路的可行性,这开创了中国互联网公司创造、发展卡通品牌的先河。2005年3月,腾讯独家授权与郑州小樱桃卡通公司创作出版《QQ漫画》。卡通品牌形象授权是腾讯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知识产权增值的代表性业务。

腾讯经过几年的摸索,还制定出一套颇有特色的管理QQ品牌形象授权的方法:腾讯要求所有使用QQ卡通授权的产品在开发、生产、销售、宣传中如需设计、开发、使用、再创作与合同授权形象之一近似或变形或再创作产生的图形及文字以及含有QQ的产品名,须事先征得腾讯同意,并且这些近似、变形或再创作产生的图形及文字,以及含有QQ的产品名的知识产权(版权、专利、商标)均归腾讯所有。

因势利导,适时调整专利战略

腾讯专利申请演绎了从数量到质量的跃升,在2007年之前,腾讯走的数量取胜之道,并在2007年达到峰值,一年申请量多达600件。原因在于,2001年至2007年刚好是腾讯快速发展时期,其在此阶段快速申请专利主要是出于技术安全考虑,因为互联网产品并无国界限制,国际竞争对手都在各个领域申请专利,中国互联网企业如果不申请,将使中国互联网产业处处被动。

加大海外专利申请的力度,注重海外布局。谷歌在美国的专利申请数量远低于其在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申请量,这表明谷歌在专利上有成熟的海外布局。腾讯也在进行这一战略,从今年开始加大对海外尤其是美国专利申请的力度。

对于腾讯,现在正处于其专利布局的第三阶段,更多的是做查漏补缺,对互联网发展前沿的技术和产品进行分析研究,之后形成自己的专利申请布局。在国内市场上,腾讯现正研究探索电子商务、广告等新类型的专利申请。这些新类型在国外获得专利比较容易,但在国内仍属新兴产业,专利申请相对较难,很多申请都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讨论的热点,审查员与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者也经常一起探讨此类申请的专利保护问题,共同推动互联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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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新华学院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为适应广东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和自身创新发展的需要,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2021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广州新华学院。学校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及人才培养。但是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2016年专利申请实现零的突破,2018年申报获批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不断规范、日渐完善,有效促进了学校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

(一)知识产权机构设置

该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已正式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科与科技管理处下成立“产学研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下设有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及知识产权管理科,明确各科室职能分工,并配备专职负责人员,完成校级管理机构设置;同时,逐步在部分重点院系开展二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推动二级教学单位科研及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能力,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为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该校积极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如知识产权申报审批、管理归档、成果奖励等,加强和规范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师生积极从事发明创造及智力创作,促进科技创新。例如,简化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流程,为师生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申报服务;投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成果申报和科技奖励经费;开通高质量申请通道,实现专利快速审查和高质量申请;制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管理办法》,明确转化后收益分配,激发师生积极参与成果转化。

(三)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中,该校在法学院原有课程中增设了知识产权法为法学院的必修课程,让法学院师生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知识产权基本立法、著作权制度、专利制度、商标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和国际贸易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则熟悉掌握。依托法学院优质师资,每年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响应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以法学院师生为主导,通过线上线下各种主题教育、知识竞赛、摆摊活动、互动游戏向全校师生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同时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来学校开展知识产权系列讲座,讲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强化师生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郁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知识产权活动与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拓展对外联系通道,夯实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基础。

(四)知识产权成果概况

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的实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转化、保护工作,学校发明创造、自主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该校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知识产权申请量、授权量逐年上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为第一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申请量达248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139项,外观设计专利1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6项;有效知识产权量达126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8项,外观设计专利1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8项。该校在知识产权成果交易运营方面也取得了突破,2019年12月学校与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药学院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智能中药提取装置”(专利号:ZL201820636241.9)成功实现交易,这是学校首项知识产权成果实现交易并产生经济效益,开创了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广州新华学院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分析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

鉴于该校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晚,但发展迅速,由此带来的前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薄弱松散,如前期只出台了知识产权申请制度,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申报、审批、材料整理归档等指导规范,后续的成果评定、转化运用等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或尚未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面对数量越来越多的创新成果,学校的管理依然停留在分类汇总、成果统计、流程管理等行政管理阶段,没有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到科技创新全过程,整体处于一种被动、低水平的管理;同时,在师生获得知识产权成果后才开展转化运用工作,缺乏早期应用制度导向。

(二)知识产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师生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意识薄弱,一方面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知识,对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及申请流程等不甚了解;另一方面由于学校长期以来的价值评价体系对师生创新成果的要求较多局限于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申报及高水平学术,较少关注知识产权申请。即使部分成果申请了知识产权,但因对知识产权缺乏深入了解,仅仅把授权作为知识产权获得的最终结果,忽视了后续年费缴纳的维持,导致知识产权成果流失,也使得后期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无法实现;同时,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率低,申请知识产权前没有进行查新、检索,忽视文献的导向作用,未能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创新成果,造成创新能力低,低水平重复研究多。

(三)知识产权转化率低

虽然近两年学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总量显著增长,但都是单独的知识产权成果,未构成专利体系或专利池、技术包等知识产权组合,创新力度不强,成果价值无法体现。另外,对学校现有有效专利进行IPC分类号分析、文本聚类分析,发现学校专利申请领域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权利要求数、同族专利数、引证情况普遍偏低,专利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学校的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且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大多属于实验室成果,未经孵化技术成熟度普遍偏低,产业化可能性小,加之成果推广渠道不畅、专业技术推广人员缺乏等问题,大部分知识产权成果处于“闲置”状态,无法实现社会价值,创造经济效益。

三、广州新华学院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策略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全面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及时掌握政策趋势,完善相关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引导,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如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等政策中更加凸显知识产权转化效益的指标权重,积极引导师生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

(二)增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借助学校图书馆增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专利检索、专利查新、专利分析评议、专利布局导航等信息服务工作,以专利信息利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立高校知识产权数据库,引导师生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利用,通过对技术信息的分类统计分析,挖掘技术的演变规律和分类构成,找寻新的研发方向,提高研发起点;开展系列主题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技能,提升师生知识产权信息素养;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流程的知识产权培训,帮助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重整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科学管理,助推成果转移转化

以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存量,以专利导航分析布局做强增量,处理好学校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到教学科研活动的全过程,增强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掌握知识产权挖掘和布局策略,克服盲目、零散地申请知识产权,引导专利数量和质量与产业发展需求、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改被动的“为专利而申请专利”为有目标、有规划的申请专利。同时,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依托科技项目、研发计划,开展核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布局,培育一批战略性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包,形成与学校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储备。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强化科技成果价值导向,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的支持,激发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依托学校优势专业,建立专业性中试基地,为学校师生提供科技成果熟化、验证平台;同时与技术转移中介结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企业等进行横向联系,拓展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助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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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图书馆管理;知识产权;合理使用

一、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普及

1.知识产权的历史背景。为了保护智力劳动成果,促进发明创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际上已开始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883年在巴黎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在马德里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逐步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983年3月,中国实行了商标法;1985年4月实行了专利法;1990年9月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开始实施。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0年12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1992年1月l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至1994年5月,中国已经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世界国家和人民的一个共识,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二、高校图书馆管理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1.高校图书馆管理现状及其发展。图书馆管理是对图书馆的文献信息、人力、财金、物质资源,通过计划和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系列过程,来有效地达成图书馆的目标的活动。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模式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对图书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实现图书馆管理的目标。随着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网络的普及,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ry)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于跨越区域、面向对象的网络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已成为2l世纪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世界各地的文献、数据等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在进行着全球性的共享与传播。

2.传统图书馆管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传统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以纸质作为载体,书本系传统图书馆的采购、储存、流通和编辑对向。由于高校图书馆所采购或租借的书籍系已经出版流通的出版物,高校本不应当对书本的形式和内容承担知识产权风险。高校应当作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楷模,在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同时,亦应当主动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首先通过公开合法渠道采购、租借书籍,认真审查书籍销售者的资质与商业信誉;其次规范高校图书馆的流通与管理,保持高校图书馆公益性;最后支持、协助著作权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3.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数字化图书馆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纠纷。2002年6月27日,北京市海定区人民法院审判了我国首例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原告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陈兴良,被告系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l2月份,原告发现其享有版权的三本书《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硎法适用总论》、《正当防卫论》已经上载到被告的网站上,并发现读者只有在付费后,成为被告的会员才可上网阅读并下载作品。据此,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允许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其网站上,侵犯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承担诉讼费8000元。自2002年至今,在北京地区此类著作权诉讼已过百起。在已审结的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件中.除了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而结案外。法院无一例外地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004年,谷歌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数字化,准备建立全球最大的电子图书馆。5年多来,谷歌已经将全球尚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其数字图书馆,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仅在中国大陆地区,被侵权的作家就达五百多名,导致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我国大陆地区的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部份高校的数字图书馆的数据是以商业的形式从市场上的数字图书馆处购得的,也有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高校利用自身的资源自己独立构建数字图书馆,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则是兼而有之。

4.合理使用。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是不对外经营的,图书馆资源是公开免费面向高校的师生,由于高校图书馆所享有的独特的公益性质,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方面具有法律法律上的优势。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理使用所限制的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权人身权。合理使用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著作权法》还明确列举了以下行为属于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4)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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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图书馆建设是高校建设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重要,在高校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既要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知识财富能得到合理使用和开发,从而使高等学校既成为名副其实学术的殿堂,又成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楷模。

一、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普及

1.知识产权的历史背景。为了保护智力劳动成果,促进发明创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际上已开始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883年在巴黎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在马德里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逐步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983年3月,中国实行了商标法;1985年4月实行了专利法;1990年9月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开始实施。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0年12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至1994年5月,中国己经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徽旦界版权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保护知识产权己经成为全世界国家和人民的一个共识,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二、高校图书馆管理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1.高校图书馆管理现状及其发展。图书馆管理是对图书馆的文献信息、人力、财金、物质资源,通过计划和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一系列过程,来有效地达成图书馆的目标的活动。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模式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对图书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实现图书馆管理的目标。随着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网络的普及,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ry)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于跨越区域、面向对象的网络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已成为21世纪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世界各地的文献、数据等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在进行着全球性的共享与传播。

2.传统图书馆管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传统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以纸质作为载体,书本系传统图书馆的采购、储存、流通和编辑对向。由于高校图书馆所采购或租借的书籍系己经出版流通的出版物,高校本不应当对书本的形式和内容承担知识产权风险。高校应当作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楷模,在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同时,亦应当主动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首先通过公开合法渠道采购、租借书籍,认真审查书籍销售者的资质与商业信誉;其次规范高校图书馆的流通与管理,保持高校图书馆公益性;最后支持、协助著作权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3.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数字化图书馆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纠纷。2002年6月27日,北京市海定区人民法院审判了我国首例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原告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陈兴良,被告系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份,原告发现其享有版权的三本书《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删法适用总论》、《正当防卫论》己经上载到被告的网站上,并发现读者只有在付费后,成为被告的会员才可上网阅读并下载作品。据此,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允许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其网站上,侵犯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承担诉讼费8000元。自2002年至今,在北京地区此类著作权诉讼己过百起。在己审结的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件中.除了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而结案外。法院无一例外地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004年,谷歌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数字化,准备建立全球最大的电子图书馆。5年多来,谷歌已经将全球尚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其数字图书馆,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仅在中国大陆地区,被侵权的作家就达五百多名,导致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我国大陆地区的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部份高校的数字图书馆的数据是以商业的形式从市场上的数字图书馆处购得的,也有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高校利用自身的资源自己独立构建数字图书馆,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则是兼而有之。

4.合理使用。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是不对外经营的,图书馆资源是公开免费面向高校的师生,由于高校图书馆所享有的独特的公益性质,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方面具有法律上的优势。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理使用所限制的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权人身权。合理使用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己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著作权法》还明确列举了以下行为属于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己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4)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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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科研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当今世界,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展,知识与智力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001年11月10日,我国正式加入了WTO,面对这样的世界性潮流,加快科技进步、鼓励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已摆在我们面前。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着力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成为一项重要任务。2008年,无锡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促进年活动,以此大力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步伐。

科研档案是一种科技信息资源。知识产权的建立将信息活动纳入到一个法律框架中来。

首先,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侵权现象,科研档案中含有大量技术核心材料以及在科研成果的开发利用、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过程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的合同、章程、协议等文件材料,具有法定的效力,是维护知识产权的有力凭证,合同订约双方一旦出现产权纠纷,便可以依靠翔实的科研档案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其次,从法律角度看,人人都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但同时又必须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规范,它在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的同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信息自由、广泛地传播。科技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者应该按照合理合法的形式进行信息开发、信息处理加工和信息传播。因此,科研档案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密切相关。

一、科研档案工作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一)认识不足

第一,领导对科研档案工作的潜在效益认识不足。有些领导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抓档案工作不出效益”。对科研档案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的投入都十分有限,造成档案管理职能薄弱,致使许多宝贵的无形资产流失。

第二,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文件材料归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科技人员认为只要完成了课题研究,通过了技术鉴定,申报了成果奖励就算完成了科研任务,至于形成的技术资料要不要归档无关紧要。有的科研人员甚至认为,自己研究出来的科研成果、技术秘密就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第三,档案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是否为本职工作认识不足。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计划成果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本部门无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有畏难情绪,对于拒不归档,或将技术秘密资料据为己有的现象,没有应对的措施,管理上缺乏力度。

(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说是贯穿科研档案管理整个过程,渗透在科研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

然而,在档案法律法规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几乎是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仅仅在第26条中提到:“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显然,这种无具体内容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对知识产权保护也只是泛泛而谈,在科研档案的收集以及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更是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统一要求。

二、新形势下加强科研档案工作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档案

苏微微生物研究有限公司专门就知识产权保护订立条款,并在实践中依法管理档案。

第一,针对档案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科技档案管理办法》,增强科研档案工作中知识产权保护内涵。

第二,修订《纵横向经费管理及技术转让产业开发奖励办法》(试行)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从而在以方面与知识产权保护联系起来:科研档案归档要求与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知识产权保护相联系;科研档案利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相联系;科研档案保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相联系;科研档案归档、知识产权获取与部门及个人奖金挂钩。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从上到下积极学习《档案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技术合同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只有掌握了有关理论知识及法律条文,明确各自职责,才能在科研、管理各项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而造成侵权行为,并能够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一,单位主要领导已经认识到作为科研单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举措之一就是加强本单位的科研档案管理。在重视本单位有形资产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给予档案工作大力支持,为开展档案工作创造应有的条件。

第二,加强对广大科技人员的法制教育。我国《技术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是单位的无形财富,应当如同有形的物质财富一样受到属于单位。科研档案是科研成果信息的载体与重要表达形式,其所有权也应属于本单位,理应由本单位统一保管,使广大科技人员明白“不归档即是侵权”这样一个事实。

第三,档案管理人员认识到维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是自己的神圣职责与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并掌握有关理论知识及法律条文,提高自身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日益复杂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维护科研人员及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而造成侵权行为。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健全完善本单位包括知识产权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在内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完整、准确、系统的科研档案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前提,如果科研文件材料没有及时归档,一旦丢失或随着技术人员的调离被带走,必将给原单位甚至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即使打官司,如果原单位不能提供翔实的档案记录,也毫无胜诉的可能。因此,要详细制订与本单位有关的知识产权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加强收集,规范整理。

第二,制定科研档案借阅、咨询、开发利用等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材料的借阅与开发利用,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章办理相关手续。在目前科研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中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缺少的情况下,属于专利的档案要以《专利法》为依据,属于非专利的档案要以《技术合同法》为依据。

第三,制定有关制度,或通过签订协议,要求科技人员调离本岗位时,应把档案资料交接清楚,防止知识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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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奖励;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DF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1-0238-01

近年来,提及自主创新,人们往往会首先联想到知识产权。事实上,科技奖励与知识产权,都是科技创新取得的成果,都是衡量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指标。虽然两者在业务管理上分属不同的专业范畴,但之间密切的关联性以及相互作用和影响却不容忽视。通过科技奖励,可以窥见该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状况,进一步认识到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 科技奖励

科技奖励,是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为鼓羁萍冀步和发明创造的一项重要科技政策,是科技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

科技奖励项目通过申报人的申请、研发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水平鉴定与评价、相关层级管理机构的推荐、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等申报与评审流程而产生。我国的科技奖励始于20世纪50年代,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制定有较为成熟的科技奖励制度规定和评审办法。大批的高新技术成果获得了各自的科研管理机构或省部级以及国家级的科技奖励,为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2 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所谓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就是围绕科研项目研制需求,在项目研制过程中,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发明创造登记、有效保护方式的选择、专利战略布局分析等内容,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促进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即: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项目研制的全过程。早在2010年,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四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明确规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必须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3 科技奖励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3.1 科技奖励必须以知识产权为支撑

当前,各级相关科技奖励申报和评选原则都规定:没有知识产权不能申报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体现了技术成果的创新性,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知识产权也明确了该成果的权属人。

无论申报技术发明奖还是科技进步奖,科研项目都必须拥有所属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论文和论著等等,才能申报科技奖励。申报项目的每个创新点都应该有授权的知识产权作为支撑,以表明该项目技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先进性。

3.2 知识产权的实效通过科技奖励得以彰显

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实效通过科技奖励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和彰显。根据获奖项目,人们可以关注其知识产权实施、转化,进一步加以推广,以充分运用和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技术价值。

3.3 科技奖励的成绩反映了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

科技奖励工作中对于项目拥有技术知识产权的要求,以及知识产权对于项目科技奖励的支撑权重,使知识产权对于科技奖励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科技奖励的成绩也反映了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

4 从科技奖励看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科技奖励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但尚未引起科研人员的足够认识和重视,或不知问题症结所在。

科研人员专注科技研发,通常等到项目完成、甚至结题和归档后再梳理发明创造,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和成果申报,往往错失了知识产权布局和占位先机,也使科技奖励的申报受到影响。

特别是在项目立项阶段,没有做好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的分析和策划,在项目实施阶段,没有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等。总之,一方面是,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诸多环节被忽略,变成两个甚至是一个环节:开题查个新,最后结题验收时,临时抓个申请号,仅解决完成指标任务。

5 解决对策与思路

做好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才能使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申报时,有充分的知识产权作为强有力的创新性的支撑。

第一,必须依托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统筹策划项目的科技奖励工作,严格做好项目各阶段的知识产权工作。第二,建立科研团队知识产权专员队伍,或设立专人管理项目中的知识产权事务,发挥团队分工与协作。第三,加强科研管理过程检查中对知识产权工作内容的督导以及开展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中期检查。第四,持续、深入开展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理念的宣贯,学习掌握全过程管理的方法。

6 结语

与科研管理过程相比,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并不复杂,但要实施到位,为科技奖励等各项工作以及企业发展支撑助力,还需要广大的科研人员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罗炎,李洪泉,甄志云.浅议科技奖励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航天工业管理,2015.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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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因其所具有的学科、人才、信息和学术环境等优势决定了它是产生新知识、新理论的沃土。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最重要来源之一的高等院校,参与或独立创办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已经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且,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科技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已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高校或通过技术转让,或作为无形资产,或采取产学研合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式,总之,依托自身的科技优势,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的结合过程中,无一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如果管理不到位,势必造成资产的流失,因此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防止知识产权流失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还不规范,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流失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如人员流动、科技合作、非法使用等;流失的原因也十分复杂 ,主要有专利保护意识淡薄、经费缺乏、约束机制不明确、管理制度和机构不健全等原因。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不足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并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提升到了新的重视高度。但是由于过去长期实行的科研立项、鉴定、评价、奖励制度所造成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很多高校的科研人员的考核、职称评定等都与发表的论文数量挂钩,科研成果主要以的形式公布于众,并不重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取得、成果的保护。而且,在高校中真正了解和掌握上述法规的教职员工并不多,致使高校的科技人员在科研和课题研究过程中,埋头自我研究者多,关心课题知识产权保护者少。当一项科研项目取得进展时,项目产生阶段性成果时,便匆忙将其研究方法和取得的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之于众,从而使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可见,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二)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专用经费。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实审费、授权登记费和维持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数)万元。目前,高校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费用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课题完成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因此,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的,对一些有前景的专利而言,由于课题组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使其成为公有技术,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课题组决定专利权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发明创造成果。近些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比例相当高,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有部分高校存在图名不图利的思想,对科技成果只统计专利申请的数量,并不管专利权是否有效。

(三)侵占高校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缺乏具体的约束机制。虽然我国的《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成果和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概念和所有权的归属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无意或故意混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发明创造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教师和科研人员觉得这项技术成果是自己研究出来的,觉得自己就有处置权,随意或故意将职务技术成果作为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导致产权不清、高校知识产权流失。我国专利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将执行本单位任务、主要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条件作为界定职务成果(职务发明、职务技术成果)的依据。这种规定把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他技术成果一律列为职务发明创造之列,忽视了发明创造、技术成果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是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性劳动;我国高校经过多年发展和国家资助,不但拥有大量国内外先进的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料,而且聚集了大批的具有科研能力的人。由于没有在科研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大量的科研资料、科研数据掌握在科研人员的手中和头脑中,一旦科研人员跳槽,将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机制上的缺失,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问题中的“短板”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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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前言

近年来,莱芜经济和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方面促进了莱芜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企业生产和技术创新,有利于生成更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跨国企业相继进入我国,进入山东,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莱芜中小企业置身于激烈的国际环境中,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紧迫的压力。据调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传统制造业、雕塑业、医药业和新技术企业等行业竞争激烈。涉讼企业希望通过知识产权诉讼合法地排挤竞争对手,赢得市场优势。案件的诉讼标的越来越大,一些案件与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本文从小处着手,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等中小企业为例,综合分析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得出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现状。近年来,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薄弱,还存在知识产权量少质低,职务发明专利占比低、专利实施转化率低、对企业发展的支撑力不强等问题,公众意识、管理水平、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也深为缺乏,有待进一步提高。总而言之,莱芜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没有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真正领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与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要求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还不相适应。

莱芜中小企业在2002~2009年8年间平均每3.5项获奖科技成果才申请1件专利;平均发表5.5篇论文才申请1件专利。这种“两多一少”的结构,反映了目前莱芜中小企业依然重视科技成果评奖和,而忽视专利申请,也反映了莱芜企业研发能力较弱、研发水平较低、专利意识不强、专利质量低下、自主知识产权严重不足。莱芜中小企业目前的技术创新状况和知识产权现状并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存在着众多问题,以下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1、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莱芜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很多创新成果不能在第一时间产权化,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思想和意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

(1)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意识不强。由此导致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并造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为例,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科研体制的影响,该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新技术热衷于通过鉴定、评审等程序获得奖励或者鉴定证书,然后将技术成果束之高阁,而对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表现得十分冷淡,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不够,以至于有些已有技术被别人抢先注册了专利技术,使自己被冠以仿冒者的罪名,譬如柔性管端模具。

(2)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思想和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意识。举例来说,莱钢锻压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总体上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如申请项目管理、开发项目管理、获权项目管理、基本法律事务处理等,远远没有上升到战略管理层次,而且此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上存在误区,即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同于企业技术生产管理或法律事务的管理,根本没有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它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当成一项额外的“成本支出”,如申请费、维护费、调查费、专家费、保护费用等,没有建立独立的知识资本制度,没有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专门的经费,致使其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

2、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大部分的莱芜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良好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存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缺失、管理制度匮乏、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研发资金投入不足、重开发引进而轻吸收引进等方面的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缺失,管理制度匮乏。根据莱芜知识产权局2009年《莱芜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调查报告》,在被调查的100家中小企业中,制定了知识产权内部规章的企业有36家,占有效样本的36%,正在制定规章的企业31家,占31%;没有制定规章的企业33家,占33%。近2/3的企业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规章。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这是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薄弱的主要因素之一。美国IBM公司专利工程师有500多人,微软公司全球25,000名员工近1/5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索尼和日立公司均有300多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而莱芜地区80%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经营人才几乎是空白。

(3)研发资金投入不足。莱芜中小企业研发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举例来说,2000~2009年的9年间,莱芜中小企业研发平均经费内部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2.13%,最高年份也仅为4.32%,没有达到5%。

(4)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莱芜很多中小企业并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的有效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员工从事技术以及知识创新的积极性,使得企业缺乏竞争的后劲。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章程规定,对于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员工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此规定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很多员工取得技术突破后申领奖金,却以成绩不够突出为由被企业拒绝,严重打压了员工创新的积极性,而且即便是申领到奖金的员工,也因为奖励力度不够而积极性低落。

(5)重开发引进,轻消化吸收。在技术方面,大多数莱芜中小企业只注重技术开发引进而轻视消化吸收,缺乏技术开发引进的后期跟进工作,技术消化吸收经费明显匮乏。以莱钢锻压有限公司为例,虽然该企业每年在技术开发方面都投入大量资金,其中技术改造经费占经费总额的54.36%、技术引进经费占35.71%、消化吸收经费占6.02%、购买国内技术经费占3.91%。(图1)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是企业在引进技术上进行技术创新的前提,而从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善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一)增强企业的产权意识。增强企业的产权意识首先应当树立起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意识,其次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二)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产权管理体系。为适应生存发展的需要,各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健全机构、规范制度、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形成责权明晰、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产权管理机构。各中小企业应当设立比较健全的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市场调研、知识产权信息搜集、专利申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等等诸多知识产权事宜。其职责除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培训、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处理企业内外知识产权业务等方面外,还包括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对本企业技术、产品领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动态进行跟踪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建议,为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从技术开发、产品营销方面提供支持,及时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预防本企业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在实际操作方面,中小企业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到爱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莱钢、泰钢等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先进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2、建立健全产权规章制度。在宏观层面应确立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政策、指导方针;在微观层面应针对不同领域、产品、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如与企业员工,特别是接触和掌握企业重要知识产权的员工签订知识产权问题的协议,包括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职务技术成果归属、竞业禁止协议等。还应建立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进行业务交流时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技术合作的产权处理制度等。无论属于何种层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利用、监管等运营方面的规定必不可少。以确权而论,企业应当建立及时对知识产权进行确权的制度,如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而产生的技术成果的相应专利申请制度和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对企业商标在国内外的及时申请注册制度和对企业著作权的及时登记制度;以监管而论,需要建立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的机制,以保障整个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营依法进行,并及时发现侵害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确保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3、培养产权管理专门人才。要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健康较快发展,中小企业必须强化抓知识产权就是抓企业发展的理念,建立一支创新团队,培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明白人。在这方面,中小企业可以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学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加入,并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的职业培训;还可以聘请相关知识产权专家担当顾问,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予以指点、监督。

4、建立健全产权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的建立需要规范企业与科技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奖惩制度,建立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包括知识产权要素参与分配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基金),并创建体现科技创新价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等,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作为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和提升工资的标准,以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

(三)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率。各中小企业资金技术实力本来就比较薄弱,所以更应当做好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率。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的效用监督、考核体系,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引进后的效能评比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消化资金的投入,实现知识产权效用的最大化,变相地节约成本,如固德化工有限公司2007~2009年间专利消化资金投入增加了20%,结果知识产权效能增加了80%。

(四)拓宽途径,增加研发资金投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今天,在资金方面处于劣势的众多莱芜中小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拓宽途径,增加企业研发资金的投入。

1、关注政府政策。目前,莱芜市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获取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和资助奖励措施,如设立了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仅2010年一年莱芜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就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7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利管理及专利保护等方面的专项资助。各中小企业取得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经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还可以按照评估的实有资产价值作为质押申请银行贷款。作为莱芜地区的中小企业,要充分解读并利用好本地区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加快企业知识产权的创建。

2、借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节约开发成本。仅靠资金未必就能确保开发出成功的产品。一些公司之所以超过竞争对手,并不是因为它们在研发上花费更多,而是因为它们的开支更明智。比如,甲骨文公司2008财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占收入的12%,而软件类企业的总体比例为13.6%,但2009财年甲骨文的利润增幅达到29%,且该公司目前还在增长。这说明了企业应当追求研发资金效用的最大化。

对于莱芜众多的中小企业而言,资金、技术实力相对薄弱,更应当合理有效地配置研发资金以实现资金效用的最大化。由于内部人员信息上的不足,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事务时,可以求助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帮助处理。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拥有合理的人员构成,长期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与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省时省力的一条捷径。可以很好地提升企业研发资本的利用效率,达到资本效用最优化,节约开发成本,变相增加企业知识产权的投入量。

三、结论

莱芜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的地市,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逐步建立,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随着我国加入WTO,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众多的莱芜中小企业,既要主动参与、遵守国际游戏规则,也要尽量利用机制,扬长避短,并充分利用好国家的相关政策,为企业争得最大的发展空间。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朱丹.山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选择[J].山东科技,2006.2.

[2]Kumar Nagesh.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Market Orientation and Location of Overseas R&Q Activities by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J].World Development,2006.4.

[3]王立诚.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J].企业经济,2008.7.

[4]朱雪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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