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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财政审计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2:4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设工程财政审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建设工程财政审计

篇1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134-01

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概念

实践当中,往往存在将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混淆的现象。工程结算审计是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等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可以在项目的实施阶段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在建设项目实施结束后,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设计及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等情况,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等办理的全部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对建设单位编制的综合反映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发生的实际造价、完成的建设成果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

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存在问题

1.财务审计功能有弱化趋势

审计规程规定,水利基建项目审计主体是主持验收的水利审计部门。水利审计部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时,可以自行开展,也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践中,基层水利部门一般不设独立的审计部门,该项职能由财务部门兼顾,对于此项业务,一是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二是按照权限范围,交由同级政府审计部门开展。政府审计部门自身审计任务已很繁重,最终也是将该项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且一般只委托工程造价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财务审计只是根据财务决算报表将费用部分简单罗列汇总后,口子一收就得出审计结论。对项目实施期间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很少关注,只重视工程造价,不重视财务审计,从而弱化了财务审计功能,给项目资金监管带来风险。有的项目审计报告一片大好,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都以为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很好,但在国家审计部门后续专门审计中,却发现了一些资金使用方面的违规问题,使建设单位工作陷入被动,有的问题因时间关系整改起来很困难。

2.审计费用的承担主体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审计规程规定,该项费用一是纳入水利审计部门预算,二是列入项目投资成本。由于审计业务一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但审计费用必须由项目法人支付,也就是项目法人自己出钱审自己。这样审计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被审计人的审计三方变成两方,项目法人成为了审计人员的“衣食父母”,从而使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审计结果往往迁就了项目法人的要求。此外,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分类改革,工程造价审计与注册会计师业务分离,以前只需委托一家中介机构,现在必须委托两家联合进行,给审计委托的实施和出具报告主体带来不便。

3.审计建议建设性不够

政府审计部门往往只委托造价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财务审计重视不够,审计建议缺少强制性。有的为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审计风险增加,审计质量下降。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审计队伍专业知识面相对比较“窄”,往往知道“是什么”,而不知“为什么”、“怎么办”,抓关键问题和解决问题办法不多;二是会计师事务所本地化程度高,担心失去业务,审计业务活动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三是有的施工单位是地方水务部门下属单位,有的项目法人未摆正位置,替施工单位说情,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4.项目缺乏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

现行的项目管理大多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有的现场监理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责任心不强,甚至与施工人员打得火热。这些都为高估冒算提供了方便,开了“口子”。有的项目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施工中内容变更多;此外有的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工程招标时是一套,正式签订合同时是一套,存在低报价、高结算的问题,给工程决算留下许多漏洞和隐患。

三、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几点建议

1.要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合理安排审计组

项目审计开始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特别是了解掌握好与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质检人员、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理清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审计部门拟派审计组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经常相互配合工作,专业人员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存在有可能影响到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因而,审计要合理安排审计组,选好主审。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这是保证审计客观公正的前提。

2.要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优化配置审计人员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面广,适用法规多,工作量大而繁杂。在组成审计组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审计人员数量要与审计任务大小、完成时间长短相适应。二是审计组人员结构与所审项目和专业特点相适应,要综合现有人员实际,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每一个审计人员自身的特点。

3.要将跟踪审计贯穿项目审计全过程

在实际勘查中,审计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项目是否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有无未施工项目。二是查实际变更是否与变更鉴证相符。三是查实际施工、工程做法是否与设计相符,有无偷工减料。四是查变更工程量增减情况,看有无虚报、多报情况。五是查材料规格、品质、等级情况,为决算定价打好基础。在现场勘查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人员均应同时参加,审计人员最少二人以上参加,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审计勘查,记录要由甲、乙双方和审计人员三方签字认可,并整理归档。

4.要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竣工决算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是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对材料价格的审查。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三是调查了解建设单位当时市场考察情况。四是直接到供应厂(商)调查取证。在做好上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主审、审计组长、主管领导共同讨论,才能确定最终决算价格。

5.要严把审计结果复核关

篇2

比如XX市XX重点工程项目,2007年10月经公开招投标施工方中标承建,2008年1月开工,2009年4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建设方与施工方因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变更工程量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并于2008年9月针对以上问题,对原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调整,形成会议纪要一份。2010年1月,施工方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政府结算审核过程中否定了该会议纪要的部分内容,要求严格按原施工合同执行,最终建设方按政府结算审核的价款(12302万余元)支付了相应款项。2013年4月,施工方诉至当地法院,其中一项诉求:要求建设方按会议纪要内容结算(12836万余元,比审计结果多出534万元),支付相应款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1、建设方对此会议纪要的真实性无异议;2、双方的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条款仅对审计的时限做出了约定,并未提及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准。相对此案的争议焦点有两点:一是建设方与施工方形成的会议纪要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是否有效?二是工程竣工结算以建设方自行认可的结算价款为准,还是以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审核为准?最终法院认定:建设方与施工方2008年9月形成的会议纪要本质上系补充协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其规范重点在于合同的订立阶段,对于此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必要而发生工程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减等情况时,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并非绝对禁止。现双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根据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进行的合理调整,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对施工方的主张予以认可;而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报告对抗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支持了施工方的诉请,按会议纪要内容结算价款。

关于财政审计的法律效力,预算法赋予了财政部门履行检查、监督本级政府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的职能,但未有更详细的操作条款;而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根本未提及财政部门及其下属评审机构;2001年最高院针对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即只有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故结合以上案例及最高院的解释,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系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即使项目依法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也不能认定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可以成为结算的当然依据,因司法体系对结算条款的约定有较为严苛的要求,故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依据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否则约定形同虚设。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住建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 :“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为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所以,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可能要承担“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对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不利法律后果。

所以,为了避免以上两种情况发生,首先要完善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中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的审核结论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并约定发包人的结算审核期限不包括财政评审的审核时间,而且需明确当发包人逾期完成结算审核时,不得视为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

其次,要提倡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在结算审计多为事后审计,容易因对项目不了解而对争议事项理解错误和拉长审核时间;另外,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有关工程价款的争议事项,多半被搁置,留待结算时一并解决,这就导致可能因争议不下而造成结算被无限期拖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可避免这些问题,审计人员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造价从项目决策开始到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也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积极及时的解决那些可能会影响到结算的争议事项,可大大提高审计的效率和准确性。

篇3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工作任务做简要汇报。

一、工作回顾

,我县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审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狠抓审计基础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共审计单位和项目49个,占计划108.9%;查出违规行为金额414万元,已收缴财政资金324万元;审计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额294万元;向县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综合报告和信息53份,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70条,已被采纳审计建议49条。《麟游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麟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决算审计》两个项目被评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

二、工作任务。全年审计计划涉及6个方面,共55个项目。其中:财政审计14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8个、社保资金审计4个、农业和资源环保资金审计3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6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约10个。

1、全力抓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一是集中力量协助市审计局搞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二是抓好对县财政局、地税局等10个预算单位的审计;三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对部分乡镇财政进行审计。

2、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一是对县卫生局、县住建局等7个县级部门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惠民政策、执行财经法规情况;二是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对—全县义务教育政府投入及教育附加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3、重点抓好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一是坚持以“三农”审计为重点,通过涉农资金和项目审计,促进国家惠农强农政策落实;二是资源环保审计重点突出关注资源环保、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和政策落实情况;三是积极配合省、市审计机关,做好渭河流域治理专项资金审计、土地整理资金审计和土地出让金使用情况审计。

4、着力抓好社保资金审计。强化对民生资金流转过程及使用效果的审计监督,重点抓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就业和再就业专项资金及廉租房建设资金的审计调查。

5、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审计。对政府投入较多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卫生院建设工程、县中心敬老院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同时,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和跟踪审计。

6、切实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任期内轮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和决策情况,关注其决策权、执行权的运用情况,关注其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依法规范审计评价。同时,切实抓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同步审计试点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创新审计理念,提升审计监督能力。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坚决贯彻执行审计法规,切实行使审计监督权,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提供真实的审计信息;二是坚持科学审计。不断改进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能;三是坚持文明审计。贯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审计工作原则,促进文明审计、和谐审计;四是坚持廉洁审计。建立廉洁审计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各项廉政制度。

(二)强化审计服务,增强审计监督成效。一是通过查错纠弊,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建设性作用。加强对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注重加强综 合分析和调查研究,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二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有效配置审计资源,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类资金安全,以审计监督促社会和谐;三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发挥前瞻性作用。把服务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从微观入手,从宏观着眼,注重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层面揭示问题,规范管理行为,促进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提升审计质量,增强审计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着力打造“精品项目”。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培植“优秀项目”,力争今年有3个审计项目入选全市、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新颁布的审计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的学习贯彻,积极探索审计质量复核、审计现场管理方式,确保对审计项目实施全面有效的质量控制。

篇4

一、抢抓机遇,加强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面对后危机时代的影响,针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园区财政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第一、强化收入意识,协调征管部门狠抓收入入库工作。第二、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强财税工作的协调配合。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各收入征管部门密切配合,搞好税源分析,不断完善重点税源档案和台帐,狠抓纳税大户管理,千方百计挖掘税收增长点。第三、建立财政、国税、地税及相关部门工作流程,抓住税收源头。第四、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全方位发展,并最大努力地给予企业最大支持,对今年上缴各项税收比去年有大幅增长的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采用一企一策的方法,单独商定各项优惠比例,放水养鱼,迅速做大园区财政蛋糕,并利用优惠政策导向大力引进对园区可用财力贡献大的企业。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会议精神,完善部门预算,加强经费控制。按照“该保证的保证,该压缩的压缩,该刺激的刺激”的原则编制2010年度部门预算,大力压减园区各部门非生产性支出,对会议费、接待费、电话费、招商费等公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的前期、中期、后期,拆迁支出,工程结算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跟踪审计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跟踪审计。根据园区制定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对园区拟建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进行研究,确定工程控制价,协助制定招标方案及拟订招标文件,对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资格预审、工程报价等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借助中介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工程量变更和完成情况。财政审计部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价变化进行核实确认;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现场签证进行核实确认;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量进行核验签证,确保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合理性;我们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向审计部门递交工程月报,校对当月完成工程量和核对工程签证资料;对供货材料、设备等提前做好市场调查,直接掌握材料和设备的供货价格。三是加强对拆迁资金支出的管理。在规范园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拆迁资金支出的管理,我们主动配合园区拆迁科,建立了规范的拆迁项目资金支付方式,确保园区拆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四是严格工程结算审核,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由于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掌握了工程结算审核的主动权,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控制,上半年送审金额3.77亿元,审定金额3.54亿元,核减金额2283万元,核减率6.06%。通过合理调度资金、狠抓预算执行、加强审计监督,较好地保证了园区重点支出需要。

三、加强制度执行、规范财政支出

第一,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部门预算,统一标准,统一定额,每月向园区管委会领导、各部门提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提醒。通过部门预算的执行,规范了用款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第二,继续推行公务卡制度。结合市财政2010年公务卡制度,调整完善园区公务卡使用办法,为园区管委会领导办理公务卡,规定用款额度,既方便了领导外出办事需要,又大大压缩了现金支出需求。第三、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发票,必须附加单位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政府集中采购清单等手续,缺一不可,核对无误后方可报支。:

篇5

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相关设计机构工作人员的观念与意识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以及经费等因素,导致审计机关监督权力得不到有效实施,以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很多问题。

1.建设项目审计问题

(1)企业建设项目中财务和设计同监理以及质检等单位之间存在的问题

首先,由于企业建设项目设计水平较差、存在很多缺陷,以致项目设计不完善,导致项目施工不能够顺利实施。其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与质检单位监督控制不到位,相关人员不负责任,工作中存在纰漏,致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存在问题、造价结算不能够顺利进行。第三,建设项目审计收费不按规定进行。同时,很多建设项目没有进行有效勘察等工作,就实施设计与施工,导致设计不断变更、工期延长,甚至建设项目合同终止。

(2)招投标文书以及合同内容不完善,引起工程结算纠纷

建设单位工程没有对结算方式与造价调整予以有效审计,就会出现合同内容不严密、不全面等问题,不仅给建设工程结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也会加大审计工作量与监督难度。

(3)建设工程结算超过造价

建设投资项目整体造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直接受到竣工结算准确度影响。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随意虚列项目、施工材料以次充优、施工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工程结算时造价超过预算,都是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致加大了审计难度。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决定,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也会给造成审计困难。

2.审计机关自身问题

首先,审计机关审计方式不正确,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技术与方法不科学。其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借助的规范与标准,与相关规定发生冲突。第三,审计结构不科学、组织机构欠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逐渐增大,而审计机关审计内容与固定资产投资发展不相匹配,容易出现审计盲区。审计机关监督职责得不到有效明确,以致审计监督职责难以开展。审计机关缺乏技术力量,难以开展有效审计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专业知识,而且需具有相应的财会知识、工程专业知识等。然而,相关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不能够胜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同时,审计机关不仅缺乏技术力量,而且缺乏相应的IT审计师,以致难以开展有效审计工作。第四,审计范围不明确。传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只是对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与管理予以有效审计。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都需进行审计与监督。同时,国家建设项目与政府主管部门都应接受审计。第五,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在计算机技术应用背景下,实施审计证据收集非常困难。然而,很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人员,不能够充分借助计算机作为审计辅助手段进行审计工作。同时,相关审计机关没有实用性与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

二、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问题对策分析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很大障碍,只有针对问题现状,采取相应措施与对策,才能够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有效实施。

1.规范审计评价体系,创新审计方式

首先,对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资金来源等内容,实施审计。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有效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与效益。其次,针对相对大型建设项目,借助派驻方式实施全程审计监督。第三,创建于规范审计程序与评价体系。在充分借助国家相关审计准则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审计程序准则,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降低审计费用。

2.扩大审计范围,突出重点,强化审计机制

审计机关应将法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均作为审计与监督内容,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内容均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特点,将建设项目投资、质量以及工期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难如果属于普遍性问题,就必须从制度上寻找原因。首先,只有完善审计体制,才能够发挥审计作用。其次,创建审计决定执行追究制。第三,有效整合审计资源。

3.创新审计技术与积极探索审计方法

科学的审计技术与方法,能够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量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经济体制的有效完善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而逐渐增大。人们对审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费用较高而审计质量较低的传统审计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只有对审计技术与方法予以有效创新,才能有效发挥审计作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为保证项目具有可行性与效益性,对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可行性报告及报批手续予以综合审计;审计建设工程预算造价、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内容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审计原定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之间是否对称;审计财务审批手续;侧重审计资金使用效益评价;认真执行审计回访制度。同时,各种网上支付等交易,也将成为审计内容。会计信息化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也要求审计技术必须提高。借助信息技术科学实施审计,已经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获得了良好效果。因此,对原有审计软件实施科学优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软件进行开发,才能够有效发挥现代审计的作用。

4.创新审计内容与层次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家公共财政投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财政审计重要内容。因此,公共工程项目也应成为投资审计重要内容。投资审计内容实施创新必须以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审计为基础。首先,应该将基础性与公益性公共工程以及国家财政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投资审计内容。其次,经济运行中热点与难点问题,应是投资审计内容之一。第三,受到社会普遍关注问题也应是投资审计内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减少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审计内容应逐渐倾向于效益性审计以及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审计。其中,环境效益审计将是审计重点之一。同时,投资审计在深度与广度上也将有所突破。它不仅把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一项审计重要内容,而且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也将作为审计重要内容之一。建设工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也纳入投资审计之中。这样,投资审计层次才能逐渐向宏观方式进行转变。

5.创新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只有适应社会经市场济发展,才能够有效发挥其监督、评价以及鉴证作用。因此,创新审计制度更应体现法律公开、透明以及公正等原则。首先,新投资审计规则必须体现WTO规则精神。其次,有效协调与统一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及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第三,对投资审计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规范。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必须强化

首先,宣传力度应强化。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时,借助国家政策与法规,有效保证审计机关占有主导地位与权威性。其次,项目前期与项目预算执行两种审计应相互结合实施,项目竣工后结算一定要进行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全面审计。第三,实施审计员派驻制度。针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应在建设项目决策、施工以及竣工等每个阶段都要实施审计。

7.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只有具有高素质、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相关知识,才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时,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不足等情况,必须采取一定措施。首先,借助增加编制,引进专业及复合型人才。其次,采取继续教育与奖励相结合的措施。借助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知识与技能,并更新审计人员观念;借助奖励措施,激励审计人员认真工作。第三,实施资源整合。科学合理引进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并创建外部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