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7: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方式新选择探究的必要性
《试点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试点管理办法》第16条指出,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等业务。相比较而言,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更广泛的融资渠道,他们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借入大量资金,弥补因旺盛的信贷需求导致的资金不足,也可以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行信贷资产的转让。在融资渠道方面,我国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探索更为广阔和有效的低成本融资方式。由于原则上《试点管理办法》不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公司就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外部融资。通常而言,外部融资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来筹集资金,常见的融资方式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然而这两种方式有其固有的缺点,即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在自有资金有限,又面临高融资成本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运用成本必然增加。根据《试点管理办法》,贷款利率实行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最高利率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上浮4倍,这样,资金的高成本便容易向公司客户转移。由于消费金融业务与银行个人信用卡业务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尽管银行的审批要求更加繁琐和严格,但过高的贷款利率还会使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转向传统的银行个人信贷,因此,低外部融资成本将是消费金融公司的竞争力所在,是消费金融业务的普及与盈利的重要保证。下面将针对消费金融业务的特点,就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做一些简单的探讨,从而降低消费金融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
二、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由于《试点管理办法》中不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吸纳公众存款,而其他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都较高,但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特点是可以产生在统计意义上较为稳定的未来现金流入,因此通过资产证券化技术可以使消费金融公司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这里所指的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这是一种把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的融资方式。消费金融业务类似于按揭,贷款者还款时依其收入状况按期还款,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因此,可以在统计意义上认为公司应收款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是相对稳定的,这种由消费信贷业务所产生的应收款便是满足资产证券化条件的具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
资产的重组将通过一个特殊的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来实现。这种SPV的作用在于真实购买应收款资产,发行证券并基于该项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证券的本息,实现应收款资产与消费金融公司的破产隔离。如果特殊载体SPV签发的证券需公开发行,证券发行的利率将直接取决于证券的评级,而评级机构要求SPV购买的资产有良好的历史记录和可预见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其所作出的评级是基于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应收款回收的可预测风险越小,评级将会越高,从而证券发行的利率越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也就越低。有时应收款回收的可预测风险可以由第三方信用增级的方式来解决。信用增级可以采取很多形式,比如担保债券、银行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额度等,其原理是让信用可靠一方来保证特殊载体证券的偿付,提供信用保证的第三方显然应当至少拥有和该证券一样的评级。根据国外的实践,通常可以作为特殊载体的工具有主信托(mastertrust)和有限责任公司(LLCs)。主信托的优点在于其灵活性,一个主信托可以发行多种受益凭证,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是它可以结合公司的有限责任和非公司的税收优惠,当下越来越多的特殊载体被设计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这样一来,融资方式的整个体系就更加明确。
图1所示为消费金融公司将应收款项销售给SPV从而实现融资,其出售价格将随SPV发行证券利率的降低而提高,因此最终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就反映在投资者愿意购买的由SPV发行的证券利率上。而SPV发行证券时,可以通过第三方增级的方式提高级别,从而获得较低利率,这样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成本也就得以降低。该证券化过程的核心要素是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者还贷时按期支付的收入流。这种支付的可预测性存在两个风险,即还贷者延期支付和违约。就延期支付而言,公司可以使用贷款等流动性工具向SPV提供预付款以便在应收款暂时延滞时用于偿付。就违约而言,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应当数量足够大并且分散,以便在统计意义上限制违约风险。但若相对少数债务人集中承担了大量债务的偿付,则容易出现债务人集中风险。根据《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小额分散原则,消费金融公司应对每笔贷款设定一个上限。对于公司而言,只要交易安排得当,其交易成本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证券化将比纯粹地通过抵押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券或金融债券的方式所得到的资金成本要低。又因为证券化的发行是债务性的,这种硬约束相比股权性的软约束而言信用规则更容易强化,且股权性融资成本巨大,甚至高于普通债务融资,证券化方式融资与之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在国外,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一种低融资成本的选择。据分析,美国通用汽车承兑公司(GeneralMotorsAcceptanceCorporation,GMAC)的汽车贷款证券化与同类的传统债务融资相比,每年可以节省成本约1.3%,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因此,国外的实践也可以给我国消费金融的开展提供很多有益的借鉴。
此外,通过证券化也可以使消费金融公司改善其资产负债的情况,从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通过以下分析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对公司资产负债的影响(见表1~表4,表中数据单位为百万美元)。若公司用部分资产做担保向银行借款100,公司的负债权益比率将变坏。如果公司将应收款出售,可得到现金100。公司用现金50以偿还债务,那么公司的负债权益比率将大幅改善。不难看出,证券化融资方式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也将优于担保贷款的普通债务融资方式。
关键词: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困境对策
中小企业问题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的问题。随着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和深入,我国不仅迫切需要一批大企业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确保国家经济主流发展,同时也需要更多的中小企业来为大企业产业链提供必要的、优质的零部件配套服务和为国家分担市场竞争带来的社会压力。近三年来,我国把近50%的国内生产总值用在了国内工厂的建设和设备的购置上,这样的投资数额居全球之最,甚至超过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投资水平,这样宽口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信贷。
从货币供给的角度看,2005年,广义货币M2的增速提高(从当年1月份的14.13%上升到8月份的17.34%),狭义货币M1的增速下降(同期,由15.32%下降到11.5%),导致货币流动性(M1/M2)比例下降。这一指标表明,企业流动资金、社会资金供给趋紧。银行信贷趋紧与股市长期低迷形成的融资约束,已不仅表现在微观层面上,而在宏观层面上也呈现出来。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陷入困境,这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新思路——资产证券化
打破金融瓶颈需要金融创新,创新需要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资产流动性,进而拓宽抵押资产来源。创新的关键步骤在于实现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实现了资金、技术与管理的结合,把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中介机构)和企业管理层三方纳入同一系统,建立一套以绩效为标准的激励机制,从而有效避免了股权融资中所有权对经营权的弱化而产生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同时也摆脱了债权融资中投资者对企业激励的弱化。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在机制上更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显著提高了融资效率。通过资产证券化,货币流动性将得以提高,金融与实体经济两大齿轮间才会注入充足的剂,“宽货币、紧信贷”的金融困境才能逐步舒缓。
二、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因素
1、内部因素
首先,中小企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财务信息公开程度远远落后于大型企业,造成市场对信息的有限需求得不到满足。相比较而言,大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公开化程度及真实性远高于中小企业。银行自然愿意向大企业贷款。
其次,风险和成本偏高。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订立的合同约40亿份,合同标的100万亿元,但是平均履约率只有50%左右),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据统计,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贷款频率是大型企业的5倍,而平均贷款数量仅占大企业的0.5%,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且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远远大于大型企业,所以,银行对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惜贷现象。
2、外部因素
首先,所有制歧视。我国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复合群体,既包括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中小企业,还有大量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却受到不同的待遇。大部分的银行贷款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得到的贷款最少。
其次,资金规模有限。我国养老金制度刚起步,数额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有限,其余额占资产证券的比率仅为1%左右,加之近年来该基金支出剧增,因而社会保障基金参与证券市场的能力有限;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准备金余额虽大有增长,但其保费收入增长速度不断放慢,同时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在下降,有些形成了不良资产;证券投资基金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最为市场化、专门化的机构投资者,出于资产组合中的对债券资产的需求,证券投资基金可能成为起初试点资产证券的最大需求者,但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总体规模较小,不能满足资产证券的需求。
再次,准入门槛较高。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集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经营无关的现行投资。1995年10月生效的《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且投资基金投资国债不得低于20%。这种规定大大限制了保险机构的加入,迫使主要的投资机构无法进入。
三、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策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就股权融资而言,没有发达国家的天使资金、风险基金和公众资金。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中小企业所能得到信贷资金品种也比较单一。政府已经开始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高度关注,从1999年到现在了一些文件如:《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经贸委正在重点抓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联网和国家、省两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的建设工作。2、促使信用升级
⑴应建立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机构,充当中小企业证券化融资的中介机构。在市场上收购中小企业用于证券化的各种无形资产,并对其进行证券化。政府有关部门出面组建这类中介机构,一方面可以广泛收购中小企业用于证券化融资的资产,实现资产更加充分的组合,使各类成分的资产的风险得到最充分地对冲;另一方面,在起步阶段组建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地推动新的融资手段在国内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的提升。
⑵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在国内,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健全,通过资产证券化为中小企业融资,还是一项金融创新业务。在起步阶段,不仅在一级市场上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扶持和推动,在二级市场上同样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有力的扶持和推动。为此,有必要建立专项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专门买卖为中小企业融资而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活跃资产支持证券二级市场。专项投资基金,以政府部门出资为主,同时吸收金融机构、大型工商企业的资金,甚至自然人的资金。国家通过制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项投资基金发展,鼓励更多的机构和个人投资专项基金,壮大专项基金实力。
⑶健全信贷担保体系。为了使资产证券化能够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必须保证资产支持证券享有较高的信用级别,具有投资价值,才能广泛调动各方面资本。提高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从外部对所发行证券进行信用担保,实现信用升级。在国内成立由财政部门出资的、覆盖面较广的信用担保体系,为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担保,提升证券的信用等级。政府组建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只是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信誉支撑,并不是借此让政府为中小企业的失败买单。
⑷推广优先/次级结构证券,提升投资者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中小企业资产证券信用升级可采用内部增级和外部升级的方法。内部增级包括划分优先/次级结构、设立利差账户、备付金账户等;外部升级包括寻求保险公司担保、中介机构评级、要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保护局或保护基金等机构或公司。其中优先/次级结构是将发行的证券按本金的偿还次序分为两档,优先级和次级。优先级证券先获得本金偿付,只有优先级证券本金偿付完后,次级证券才可以偿付本金。如果发生违约损失,则在次级本金额内的损失都由次级的持有者承担。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应当结合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根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出台一部资产证券化法规,并对现有的与实施资产证券化有障碍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如对设立特殊中介机构的性质、破产清算等做出专门规定,同时明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税务报批程序等一系列政策问题。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设立正规的评级机构等。建立完善的资产证券化制度。我们必须为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使其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从而发挥其应用作用。
资产证券化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免费的午餐,资产证券化这一新型融资工具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中小企业能够顺利应用资产证券融资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通过中小企业自身和国家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资产证券化的正常发展,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道路。
【参考文献】
[1]雷星晖、任国栋:基于资产证券化原理的中小企业融资研究,上海管理科学,2005年,第3期:45-47
[2]刘秀林、穆争社:论我国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14-16
[3]杨小安: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对策研究,金融参考,2001年,第7期:23-24
[4]俞飞雁: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浙江金融,2005年,第5期:34-35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融资效应;定向增发;策略建议
一、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流程
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其最大的效用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流程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证券化资产池的构建。发起人根据融资需求确定融资目标,选择适合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组成资产池。基础资产的选择要遵循3个标准,即风险分散度高,风险可测性强,风险控制性好。基础资产池也应该达到一定的规模,以摊薄昂贵的构建费用,实现规模经济。
(2)建立特殊目的的法律实体SPV。发起人将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转移给SPV(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性主体,其处于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从事购买证券化资产、整合现金流、信用增强与评级、担保并发行证券等一系列业务。
(3)信用增级。由于资产证券的偿付依赖于被证券化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能否顺利实现,对投资者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信用增级的方式,可提高资产证券的信用级别,改善发行条件,降低融资成本。
(4)信用评级和发售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重要依据。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未来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评级,进而对信用增级后拟发行的证券进行评级。评级机构还需后续跟踪监督,随时根据资产信用质量的变化对证券评级进行调整。至此,SPV作为发行人通过银行或证券承销商等各类金融机构,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
(5)资产池的管理与服务。SPV需要对基础资产组合进行管理,收取、记录资产组合中产生的现金流收入,并把全部收入存入事先指定的受托银行或者专门账户,以按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6)清偿证券。按照证券发行时的约定,当资产支持证券到期后,由资产池产生的收入在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规定在发起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
二、资产证券化的多赢效应
1.发行者视角:低成本融资,提高了资产流动性和盈利能力
资产证券化,对企业要求的门槛比发行股票和债券方式相对要低。经过信用增级后发行的证券,可以使发起人取得比自身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可以获得低成本的融资机会。
资产证券化对于银行意义尤为重要,首先,经过资产证券化,把银行“本金+利息”这种可能长达几十年的贷款一次性打包,作为证券产品售出,增强流动性。其次,在惜贷现象和高额储蓄并存的局面下,用出售资产的方式分流掉部分储蓄资金,能够降低资金成本,增加利润。再次,对于像住房抵押贷款和基础设施贷款,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工具,使长、短期资产的转换更为便捷,在必要时对冲头寸敞口和规避利率风险。因此资产证券化在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结构的同时,也改变了金融风险的配置结构,实现银行信贷风险的“减压”。
2.投资者视角:拓宽了投资渠道,分散风险并提升收益水平
由于风险隔离制度将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与发起人的信用风险隔离开来,在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被真实出售给了SPV,这使得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影响到资产支持证券的清偿,因此投资者只需要监督证券化资产池的风险,没有必要全面监督发起人的财务状况,而信用增级机构和流动性便利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障,降低了对资产池的监督成本。同时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对于进行中、长期投资并要求投资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的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和养老基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3.券商视角:拓展了理财业务,提供了全新的盈利机会
作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在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发行及上市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券商都可以作为产品设计人、承销商、交易商、做市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机构、机构投资者参与资金运作,其中蕴含着极大的创新机会,代表了市场扩张的可行性和获利性。
4.监管当局视角: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改善了金融机构的质量
对于金融机构推出的资产证券化品种,经过信用增强和信用评级,更有利于相关资产风险的透明化,有助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而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的增强,会提升长期沉淀资产的质量,降低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危机,改善金融机构的质量。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潜力
我国具有庞大的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使得未来的资产证券化发展潜力巨大。
(1)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据统计资料显示,近10年来,我国房地产住房抵押贷款的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银行贷款的主要方向之一,特别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目前已接近20000亿元大关。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长且流动性差,而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存款负债,期限短且缺乏弹性,这类资产与负债期限的不匹配极易使金融机构陷入资金周转不畅的困境。因此大力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已迫在眉睫,这样既能解决一直困扰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的流动性问题,提高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上的资金供给量;又能及时调整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还能为投资者参与房地产业提供全新的投资方式。
(2)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银行不良资产具有“冰棍效应”,即损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加大,虽然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在加快,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仍较高。因此,采用资产证券化,通过结构融资安排,发行不良资产担保证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按照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对不良资产采用批量处置或打包出售。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资产证券化将成为解决金融不良资产问题的重要途径。
(3)全流通时代定向增发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举措。资产证券化不仅包括众多衍生产品,而且还能根据我国实情进行创新。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股份全流通进程的加快,上市公司大股东采取定向增发方式将优质资产注入企业,把流动能力差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转化为流动性强的证券资产,实质就是大股东的资产证券化。为了确保股权利益最大化,大股东不得不考虑所注入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这样,中、小股东的利益无形中得到了保护。而对上市公司而言,受让公司的优质资产,有助于提升其资产的协同效应,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同时也避免关联交易,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这无疑将极大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特殊关系的解决,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四、完善资产证券化融资效应的策略建议
(1)加快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建设。资产证券化作为从国外引入的一种创新品种,其特有的交易结构和构成要素与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存在着一些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如SPV设立和“破产隔离”监管等问题还不能完全从法律层面上得到有效保障。SPV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法律实体,实际上是一个“空壳公司”,经营业务往往仅限于证券,存续期也有限,这显然与《公司法》的某些规定相冲突。关于“破产隔离”监管,应考虑两个层面:一是SPV购买的资产必须与发起人实现“破产隔离”,即这些资产不会因为发起人破产而作为清算资产;二是SPV需要与自身破产风险相隔离,即SPV不会遭受自愿的或强制性的破产,这也与现行《破产法》的规定存在矛盾。因此,我国应当在总结国内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和做法,对资产证券化的特殊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开拓资产证券化的品种和提升质量。现行我国进行证券化尝试的资产主要有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不良资产、银行信贷等。其中,不良资产和银行信贷资产的现金流稳定性和信用能力距离资产证券化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的资产性质比较符合证券化操作对标的资产的要求。但是要全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仅这些资产在种类和数量上都十分有限,况且目前资产证券化的门槛很高,只能对部分信誉高、现金流稳定充足的大型企业开放,中、小企业则很难受益于这种融资方式。因此,拓展资产证券化的种类和提升质量已刻不容缓。
(3)打造金融机构的专业理财服务品牌。金融服务机构的主要障碍是中介机构专业服务不够,尤其是信用评级专业服务的缺乏。目前我国金融中介机构的质量不高,且只有少数券商有资格提供服务,因为存在信用度差等问题,影响并阻碍了未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信用敏感的固定收益产品,信用评级机构对产品的信用评级报告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资产本身历史记录原因和对资产信用评级标准的缺乏,信用评级服务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要求。因此,随着法规制度、市场环境的逐步完善,资产证券化愈发显示出其个性化特征及其便捷的融资效应,决定了金融机构必须以全新的理财方式推出多元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竭力打造高质量的专业理财服务品牌。
主要参考文献:
一、资产证券化的含义和种类
(一)所谓的资产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
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和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的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
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如图1)
三、可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基础条件
(一)能在未来产生可以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的期限、结构清晰
(三)保持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
(四)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内
(五)原所有者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资产达到一定的信用标准
(六)该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四、资产证券化与发行企业债券相比所具有的独特性与优势
(一)传统的企业债券融资方式以企业自身的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的偿付以企业的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本息的偿还不是以企业产权为基础,而是以证券化的资产为限。
(二)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发行债券时资产负债同时增加,负债率会提高;而通过资产证券化后,由于表外融资,资产一增一减,负债率不会发生变化。
(三)如果发起人的整体信用不够好,但有一些比较好的资产,那么,以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通过“资产重组”过程后,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将主要看资产而非像发行债券那样进行信用评级主要看企业,因此取得的评级将比发行债券的评级高,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发行债券的目的是唯一的,就是筹资。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目的也是筹资,但在证券化的情形下,发起人通过恰当使用资产证券化所特有的交易构架,在实现筹资目的的同时能够有效实现其他目标,如把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发起人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把长期资产转化成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等。
五、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一)采矿权收益证券化的总体方案
通过成立spv将募集到的资金专门用于向煤炭企业购买未来特定时期的不超过基础资产预期收益金额的采矿权收益(煤炭销售净现金流量),通过内部、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高采矿权收益的信用级别,用该采矿权收益向计划份额持有人(证券持有人)支付本息。
(二)煤炭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条件
从实质上看,煤炭企业的采矿权收益方案已具备了“一个核心,三个基本原理”的资产证券化的本质特征。煤炭企业的采矿权收益具有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原始权益人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信用表现良好;资产的历史记录良好,违约率和损失率较低等宜于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所必备的条件,因此通过采矿权收益组建资产池,有利于实现资产证券化。
(三)煤炭企业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的有利方面
1.不增加负债的同时,获得新的增量资金
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收益进行的资产证券化采用的是表外融资的模式,因此在移出资产的同时,煤炭企业将获得新的增量资金,使得发起人在不影响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获得了发展资金。
2.资金使用灵活
煤炭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其实质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净现金流的买断,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无限制。因此,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资金使用灵活的特点,便于煤炭企业整体调配使用资金。
3.规避宏观政策风险
在政府实施银根紧缩政策的趋势下,依赖银行贷款的煤炭企业,其发展将受到制约。而资产证券化项目则由于募集资金在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时已经一次性全部到位,即可规避此类风险。
4.规避行业风险
煤炭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因此,取得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贷款利率的高低与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资产证券化项目不仅可使煤炭企业在资产证券化发行时全部募集的资金到位,更可在未来3~5年期内向担保银行支付对价,保证了资金的使用安全。
5.筹资成本较低
与目前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按照基准利率下浮10%)的票面利率相比,实施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成本能降低约60~100个基点。
6.资金使用期限较长
目前管理层对于发行5年期、具有一定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持支持的态度。与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逐年评议的长期贷款相比,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无疑具有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特点,有助于煤炭企业长期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
7.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影响
企业资产证券化作为国内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在相关法规、细则尚未完善的背景下,能够顺利实施完毕,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不仅抓住了一次融资的优良先机,铺展开一个融资潜力巨大的良好平台,更于无形中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宣传、树立企业形象的作用。
(四)资产证券化程序
1.成立spv。由投资机构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spv。在组建spv时必须做到:债务限制、设立独立董事、保持分立性、满足禁止性要求。
2.信用增级。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必须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对于煤炭企业的信用增级可采用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种方式。内部信用增级通过发行优先级债券和次级债券的方式实现。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金融机构担保的方式来实现。
3.信用评级。在完成信用增级后,由评级机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的评级结果。信用等级越高,表明证券的风险越低,从而能够降低发行成本。
4.发售证券。由spv在资本市场中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购买被证券化的资产。
5.资产出售。spv获得募集资金后,先支付聘请的各专业机构的相关费用,再以《资产购买协议》的方式由spv向煤炭企业购买采矿权收益,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
6.服务商实施资产和资金管理。服务商对基础资产组合进行管理,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取、记录采矿权收益产生的现金流收入,并把全部收入存入托管银行的收款专用账户中。
7.清偿本息。spv委托托管银行按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本息。本息清偿完毕,各种合同终止,全过程结束。
(五)融资成本分析
1.直接融资成本。(1)利息,即支付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收益,根据约定的收益率按期支付;从联通收益计划的票面利率来看,一年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为2.8%。(2)中介费用,主要是管理费、担保费、托管费、律师费、评级费、评估费、其他费用(包括发行费、上市交易费、登记清算费用等),上述中介费用合计为每年融资额的1%左右。
2.采矿权收益计划融资成本与银行贷款融资成本比较。测算假设:每年的基础资产规模初步假设为4亿元,计划账户的资金存款利息按金融同业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用于比较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采用下浮10%之后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方案(一)
发行总规模为本金12亿元,为期3年,逐月等额偿还本息;
现金流入:11.76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月末支付等额本息3479万元。
方案(二)
发行总规模为本金20亿元,为期5年,逐月等额偿还本息;
现金流入:19.35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月末支付等额本金3594万元。
方案(三)
假设发行到期日分别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等不同期限的共6组产品,每个产品的规模相等,均为2亿元,发行总规模为12亿元;
一年以内的产品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产品于到期年份前各年末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年的利息和到期本金。
现金流入:11.75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半年的第5个月月末、第6个月月末分别将1亿元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于各期应偿还的本金;每半年支付各期产品净利息。
上述三个模拟方案的融资成本如表1。
六、煤炭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中须注意的问题
作为一种在国内开始发展的较新的融资工具,煤炭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募集资金投向问题。通过资产证券化借入的资金一般规模比较大,因此必须要对资金的使用做整体规划,避免不必要的资金闲置。
一、资产证券化的含义和种类
(一)所谓的资产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
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和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的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
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如图1)
三、可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基础条件
(一)能在未来产生可以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的期限、结构清晰
(三)保持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
(四)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内
(五)原所有者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资产达到一定的信用标准
(六)该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四、资产证券化与发行企业债券相比所具有的独特性与优势
(一)传统的企业债券融资方式以企业自身的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的偿付以企业的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本息的偿还不是以企业产权为基础,而是以证券化的资产为限。
(二)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发行债券时资产负债同时增加,负债率会提高;而通过资产证券化后,由于表外融资,资产一增一减,负债率不会发生变化。
(三)如果发起人的整体信用不够好,但有一些比较好的资产,那么,以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通过“资产重组”过程后,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将主要看资产而非像发行债券那样进行信用评级主要看企业,因此取得的评级将比发行债券的评级高,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发行债券的目的是唯一的,就是筹资。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目的也是筹资,但在证券化的情形下,发起人通过恰当使用资产证券化所特有的交易构架,在实现筹资目的的同时能够有效实现其他目标,如把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发起人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把长期资产转化成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等。
五、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一)采矿权收益证券化的总体方案
通过成立SPV将募集到的资金专门用于向煤炭企业购买未来特定时期的不超过基础资产预期收益金额的采矿权收益(煤炭销售净现金流量),通过内部、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高采矿权收益的信用级别,用该采矿权收益向计划份额持有人(证券持有人)支付本息。
(二)煤炭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条件
从实质上看,煤炭企业的采矿权收益方案已具备了“一个核心,三个基本原理”的资产证券化的本质特征。煤炭企业的采矿权收益具有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原始权益人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信用表现良好;资产的历史记录良好,违约率和损失率较低等宜于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所必备的条件,因此通过采矿权收益组建资产池,有利于实现资产证券化。
(三)煤炭企业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的有利方面
1.不增加负债的同时,获得新的增量资金
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收益进行的资产证券化采用的是表外融资的模式,因此在移出资产的同时,煤炭企业将获得新的增量资金,使得发起人在不影响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获得了发展资金。
2.资金使用灵活
煤炭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其实质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净现金流的买断,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无限制。因此,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资金使用灵活的特点,便于煤炭企业整体调配使用资金。
3.规避宏观政策风险
在政府实施银根紧缩政策的趋势下,依赖银行贷款的煤炭企业,其发展将受到制约。而资产证券化项目则由于募集资金在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时已经一次性全部到位,即可规避此类风险。
4.规避行业风险
煤炭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因此,取得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贷款利率的高低与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资产证券化项目不仅可使煤炭企业在资产证券化发行时全部募集的资金到位,更可在未来3~5年期内向担保银行支付对价,保证了资金的使用安全。
5.筹资成本较低
与目前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按照基准利率下浮10%)的票面利率相比,实施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成本能降低约60~100个基点。
6.资金使用期限较长
目前管理层对于发行5年期、具有一定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持支持的态度。与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逐年评议的长期贷款相比,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无疑具有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特点,有助于煤炭企业长期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
7.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影响
企业资产证券化作为国内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在相关法规、细则尚未完善的背景下,能够顺利实施完毕,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不仅抓住了一次融资的优良先机,铺展开一个融资潜力巨大的良好平台,更于无形中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宣传、树立企业形象的作用。
(四)资产证券化程序
1.成立SPV。由投资机构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SPV。在组建SPV时必须做到:债务限制、设立独立董事、保持分立性、满足禁止性要求。
2.信用增级。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必须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对于煤炭企业的信用增级可采用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种方式。内部信用增级通过发行优先级债券和次级债券的方式实现。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金融机构担保的方式来实现。
3.信用评级。在完成信用增级后,由评级机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的评级结果。信用等级越高,表明证券的风险越低,从而能够降低发行成本。
4.发售证券。由SPV在资本市场中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购买被证券化的资产。
5.资产出售。SPV获得募集资金后,先支付聘请的各专业机构的相关费用,再以《资产购买协议》的方式由SPV向煤炭企业购买采矿权收益,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
6.服务商实施资产和资金管理。服务商对基础资产组合进行管理,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取、记录采矿权收益产生的现金流收入,并把全部收入存入托管银行的收款专用账户中。
7.清偿本息。SPV委托托管银行按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本息。本息清偿完毕,各种合同终止,全过程结束。
(五)融资成本分析
1.直接融资成本。(1)利息,即支付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收益,根据约定的收益率按期支付;从联通收益计划的票面利率来看,一年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为2.8%。(2)中介费用,主要是管理费、担保费、托管费、律师费、评级费、评估费、其他费用(包括发行费、上市交易费、登记清算费用等),上述中介费用合计为每年融资额的1%左右。
2.采矿权收益计划融资成本与银行贷款融资成本比较。测算假设:每年的基础资产规模初步假设为4亿元,计划账户的资金存款利息按金融同业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用于比较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采用下浮10%之后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方案(一)
发行总规模为本金12亿元,为期3年,逐月等额偿还本息;
现金流入:11.76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月末支付等额本息3479万元。
方案(二)
发行总规模为本金20亿元,为期5年,逐月等额偿还本息;
现金流入:19.35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月末支付等额本金3594万元。
方案(三)
假设发行到期日分别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等不同期限的共6组产品,每个产品的规模相等,均为2亿元,发行总规模为12亿元;
一年以内的产品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产品于到期年份前各年末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年的利息和到期本金。
现金流入:11.75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半年的第5个月月末、第6个月月末分别将1亿元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于各期应偿还的本金;每半年支付各期产品净利息。
上述三个模拟方案的融资成本如表1。
六、煤炭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中须注意的问题
作为一种在国内开始发展的较新的融资工具,煤炭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募集资金投向问题。通过资产证券化借入的资金一般规模比较大,因此必须要对资金的使用做整体规划,避免不必要的资金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