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建筑设计标准范文

建筑设计标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2:3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筑设计标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建筑设计标准

篇1

1、商业建筑设计中建筑材料的节约与应用

商业建筑不同于民用建筑,商家更注重建筑的地标性,建筑的外观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这样会应用大量的材料对建筑的外立面进行装饰,从而使得材料没有很好地得到应用,导致材料的浪费。对此我们在设计的时候要把绿色建筑技术用到商业建筑中去。尽量减少和避免无用装饰结构的设计,或是以最少的材料达到最好的效果。目前,商业建筑材料的节约主要通过采用绿色环保技术达到,降低装饰构件的能量消耗,采用可以再次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从而提高节能效果。在建筑结构体系选择方面要着重参考资源需求量小、对环境影响小的建筑体系,在建筑强度件设计时,要选用强度较高的混凝土及钢材等,减少建筑材料占用空间量,从而节约建筑用地。

2、商业建筑设计中节约土地设计标准的应用

在进行商业建筑设计时,要注意商业建筑的用地情况及室外环境情况。商业建筑通常处城市之中,在本已十分紧张的城市土地上建造商业建筑,就要最大的发挥出建筑所用土地的所有空间,将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进行综合性利用。并对相关的建筑设计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光照等设计方案,同时还要注意对相关噪音的处理,尽可能的结合道路沿线景观设置绿化带,减少噪音污染。此外,在进行具体的商业建筑设计时,还要对预先制定出一定的绿色施工方案,对可能由于施工而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破坏进行及时的预防及整治。

3、节约能源的绿色设计理念的应用

商业建筑的绿色环保理念还体现在建筑窗体及墙体的设计之中,在设计中要注重窗墙比及朝向问题,在建筑保湿方面可采用先进的墙体保证技术,室同温度调节可采用节能空调系统进行调节。此外,可以利用市政热网蒸汽凝结水的余热为建筑提供所需的生活热水以及其他的节能设备。在商业建筑中,可以通过自然通风的模拟优化建筑幕墙来开启位置对于水资源的节约问题,也要采用绿色的建筑技术,节水器也可以利用到商业建筑中。

二、商业建筑设计中要注意的绿色建筑准则

1、对商业建筑中室内的环境质量的监控

除了了商业建筑中注意采用绿色建筑的设计标准,也要注意对商业建筑中室内的环境质量的监控。室内的设计要结合建筑立面来设计遮阳反光板,分区照明并控制优化的采光设计。同时分析室内各功能区的噪声源情况,分别安排合理的噪声功能区,进行优化的隔声设计。在商业建筑的室内做到视野优化设计,并且在人员密集的区域中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以保证健康而舒适的室内环境。

2、把握绿色建筑准则,对商业建筑中运营进行有效管理

商业的运营管理的灵活性很强,商业要实施高水平和高质量的管理,尤其注意商业建筑中的垃圾分类回收以及处理方法。在商业的建筑中注意设备的智能化控制系统,并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此外,还要提供高水平的物业管理,对商业综合体以及商务的办公楼中的空调通风系统以及其他动力用能系统设置合理的监测系统。

三、总结

篇2

建筑设计标准合同范文一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建筑设计标准合同范文二发 包 人: 设 计 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等、投资及设计费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的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注:1. 按照付费次序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最终设计费按施工图面积核定,在第四次付费时一并结算,多退少补。

3.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员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 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3 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绵阳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10除双方签名外,本合同条款原则上不认可手工痕迹,如确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手工增减、改动,须双方均在手工痕迹处加盖公章,方能认为手工痕迹有效。

(此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筑设计标准合同范文三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 元。 5.2 支付方法为:

5.2.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总额的45%,计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结束后七日内, 甲方应即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计 元。(不含定金)

5.3 收费说明:

5.3.1 取费计算标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对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7.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了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建设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7.11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20 年 月 日生效。

篇3

关键词:绿色建筑 二星级 设计目标 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对绿色建筑的定义是:“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该标准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个部分,根据一般项、优选项的达标得分情况,细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三个等级。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为实现绿色建筑二星级的目标,在规划设计阶段,应从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五大方面细化绿色建筑目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地下空间的利用,室外风环境,景观中关于乡土植物和乔灌木的选配,室外透水地面的铺设面积及计算。

2.节能与能源利用:围护结构优化,节能设备选型,室内通风模拟分析。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雨水收集利用于景观用水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节水喷灌设计,节水率计算。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构件功能说明,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场地废弃物处理。

5.室内环境质量:室内光环境模拟分析,室内声环境模拟分析,建筑热工条件计算。

二、二星级绿色建筑技术措施

(一)透水地面

透水地面拥有15%-25%的孔隙,能够使透水速度达到31-52L/m/h,远远高于最有效的降雨在最优秀的排水配置下的排出速率,实现雨天无路面积水,夏天比常规路面更凉爽的步行体验。另外,地面材料的密度本身较低(15-25%的空隙),降低了热储存的能力,独特的孔隙结构使得较低的地下温度传入地面从而降低整个铺装地面的温度,这些特点使透水铺装系统在吸热和储热功能方面接近于自然植被所覆的地面。因此,透水地面可以有效的补充项目地下水系及缓解区域内的热岛效应。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

1.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将太阳辐射能收集起来,通过与物质的相互作用转换成热能,将水从低温度加热到高温度,以满足人们在生活、生产中的热水需求。太阳能热水器按结构形式分为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和平板式太阳能热水器。

2.地源热泵系统

地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地表或地下浅层地热等低温低位热能资源,并采用热泵原理,通过少量的高位电能输入,实现既能供热又能制冷、低位热能向高位热能转移的一种技术。根据冬季热负荷情况设计地埋管系统,保证地埋管满足冬季制热高效运行,夏季制冷时地埋管不能满足供冷需求的部分,采用冷却塔进行散热。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节水、节电、省材、省地,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高效、节能、环保。

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是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独立运行的光伏发电系统需要有蓄电池作为储能装置,主要用于无电网的边远地区和人口分散地区,整个系统造价很高; 在有公共电网的地区,光伏发电系统与电网连接并网运行,省去蓄电池,不仅可以大幅度降低造价,而且具有更高的发电效率和更好的环保性能。

光伏幕墙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与建筑幕墙的结合,体现了完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具体来说就是将光伏玻璃替代普通的幕墙玻璃来达到发电的目的。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

(三)雨水回收技术

雨水回收是将雨水根据需求进行收集,处理后达到使用标准的技术手段,可用于绿化、景观、洗车、浇洒道路、冲厕等。其中,屋顶 雨水相对干净,杂质、泥沙及其他污染物少,可通过弃流和简单过滤后直接回用,处理工艺简单,维护费用低,但需要增加独立的收集管道;而地面雨水杂质较多,污染物成分复杂,需要经过沉淀精滤等处理后回用,处理工艺复杂,但收集混合雨水可利用原有的雨水排水管道,不增加集水管道投资。

雨水回用专项设计要求:

1.以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

2.根据项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3.绿化、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误饮误用。

(四)节水绿化

1.合理选择绿化植物选用本土植物

在制定景观绿化方案时,甄选植物种类,不种植耗水量大的树种,尽量减少草坪面积。选用适宜当地本土的、耗水量少的植物品种。

2.选择非传统水源作为绿化用水

绿化及道路浇洒采用处理达标后的雨水,绿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如管道标识等防止误饮误用措施。

3.合理布置绿化管网,采用节水浇灌措施

按照植物品种选用浇洒方式,采取喷灌、微喷灌或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并配备土壤湿度监测系统实现节水管理。

(五)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CO2 浓度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如果室内空气中 CO2 浓度太高(大于 1000ppm),就会感到空气“不流通和不新鲜”。工作场所空气质量不好可以导致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和疾病,在许多情况下,这是由通风不良引起。CO 是由碳(燃料)不完全燃烧所形成的,对人体危害较大。高毒性的 CO 可以通过不良维护的或不正确调节的供暧系统进入室内。测量环境空气中的 CO 浓度,可保护人们不会因无色、无味的一氧化碳而中毒。

为了使室内 CO2 的浓度保持在合理水平,应在要求较高的场所(如五星级酒店)或人口密集场合(如超市、百货商店及餐馆)设置CO2 浓度检测器,与空调的新风系统联动,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此外,地下室大空间设置 CO 浓度检测器,与通风系统联动,保持通风良好。

(六)自然采光技术――光导管

光导管,也叫导光管,导光筒,比较正式的名称有管道式日光照明装置,日光照明系统等,是一种用光导管将室外的自然光引进到室 内的装置。与之配套的还有采光装置,以及漫射装置。用光导管进行自然采光是现代绿色建筑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理念。可以广泛应用于地下空间、走廊、办公室、厂房、车间、场馆等白天需要开灯的地方。

(七)幕墙节能技术措施

在不改变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的前提下,需考虑如何避免光污染。同时,为保证建筑室内环境自然通风效果,应尽可能提高幕墙可开启面积比例。

1.避免幕墙光污染

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 的要求,玻璃幕墙材料的反射比应低于 0.3。

2.幕墙的气密性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 规定的 3 级。

3.幕墙可开启

幕墙的设计需要设置可开启部分保证室内的自然通风,玻璃开启比例需达到15%以上。

参考文献:

[1]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3]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DGJ32/J96-2010,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篇4

【关键词】 全面预算管理;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

利用预算对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组织的各种经济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称为全面预算管理。近年来,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日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对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组织能力,加强财务监控,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着积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的一项对美国400家大型公司的调查研究表明,当时几乎所有的大型美国公司都运用了预算这一方法。目前,全面预算管理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已有了较为普遍的应用,而在事业单位中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推广。

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标办)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设项目部、咨询部、发行部、财务部、编制组、办公室及直属企业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培训中心、北京首建标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审图咨询中心等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北京地区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及图集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标准设计经验和情报交流;开展房屋建筑类施工图审查;对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开展建筑节能等有关科研工作。北京标办成立近30年来,组织编制了数十种北京市地方标准、图集,同时参与组织编制了相当多的华北地区建筑、设备、电气图集,为北京市的建筑设计标准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本文将对北京标办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必要性、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的关键环节以及实施效果进行探讨。

一、北京标办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北京标办成立于1972年,初期阶段主要依赖于国家每年1~2万元的专项拨款来运营。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国家基本建设大规模展开,北京标办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自1988年以来,北京标办基本实现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以图养图,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北京标办形成了拥有多项经营业务和多个部室机构的经营系统。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笔者将就全面预算管理在北京标办应用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业务市场进一步拓展,需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北京标办所承担的业务是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发展与建筑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标办随着北京建筑市场的发展而发展,业务不断拓展,销售收入逐年攀升,2005年达到销售收入1 300万元的高峰。近两年,由于北京大型公建项目的减少,旧城改造步伐趋缓,北京标办业务量收缩: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2007年销售收入降至500万元。北京标办作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应用全面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不断拓展业务市场。

(二)利润空间缩小,需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由于一些固定成本费用的支出,销售收入的减少,必然带来净利润的下降。 应对不断缩小的市场规模和利润空间,必须放弃粗放型管理,应用全面预算管理,走精细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提升核心竞争力,需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成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比如,作为标办核心业务之一的建筑施工图审查,审查单位由原来的8家发展为现在的14家,造成业务份额的大幅缩减。北京标办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必须树立市场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水平,应用全面预算管理有效调配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参与者。

二、北京标办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

全面预算管理是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各个环节必须严密实施配合,才能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北京标办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市场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北京标办是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由于其业务在市场中具有相对的垄断性以及长期以来吃“皇粮”的惯性思维,市场意识较为缺乏。因此,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首先应在标办系统中转变观念,明确北京标办的市场主体地位,树立市场意识,强化竞争意识,切实认识到全面预算管理在有效调配资源、实现经营目标中所发挥的作用。

(二)构建预算组织系统,明确预算流程体系

预算组织是预算运行的基础环境,预算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完善的预算组织基础上。北京标办的预算管理组织系统应设置为:

1. 预算决策层――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的组织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应以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为主,吸纳各相关业务如人事,财务科、办公室、项目部、主要创收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2. 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由具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部门等组成,由主管会计负责处理与预算相关的日常管理事务,直接对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3. 预算的执行组织――各业务部门及法人单位。各业务部门及法人单位作为预算的具体实施实体,设业务单位预算员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编审和监督。

预算编制应采取上下结合、全员参与的方法。预算流程体系除了应明确各方职责,更应该关注各方的互动,在互动中逐步形成共识。具体流程如图1:

(三)设置科学的预算指标体系,明确预算目标

预算目标能否实现,首先取决于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与否。

标办指标体系的确定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

1.北京标办整体目标的确定应该充分考虑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内外部环境、标办战略目标及竞争实力,不可为了预算而预算,使预算指标偏离业务实际而存在。

2.北京标办预算指标体系应该确保整体目标利益的一致,是可以计量的,并且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完整而全面的。在预算指标分解的过程中,下级预算指标体系必须保证涵盖了所有影响上级预算指标的因素。

3.各业务系统预算指标应紧密联系各系统实际,区分成本中心、利润中心等客观地加以确定。北京标办各业务系统市场环境、利润空间都有所不同,在编制预算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区别对待。

(1)建筑设计标准的编制,即每年根据建筑设计新技术、新建材、新产品的需要,配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颁布新的建筑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措施。这部分业务往往收不抵支,除了国家拨款100万元左右,年均不足部分约为200万元左右,均由标办自主业务盈余来补足。因此,在编制预算时,这部分业务应该类同成本中心进行管理,确定合理的成本目标,严格核定各项支出,降本增效。

(2)华北地区建筑设计通用图集的编制出版发行以

及施工图审查等业务,业务市场较为稳定,有一定的盈余。在编制预算目标时,应重点突出利润导向,引导业务系统从收入拓展和成本控制两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利润率。

(3)建筑节能检测、继续教育培训及开展等新兴业务方面,应突出收入的增长,引导业务系统积极扩大市场份额。

此外,在适当阶段,采用弹性预算,以弥补固定预算的不足,适应不同业务量的情况。其基本运作方式是在可预见的业务量范围内,根据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不同习性,按照一定业务量间隔,分别确定其预算额并汇总列入一个预算表格中。业务量的间隔通常以5%~5%为宜,因为间隔太大将失去弹性预算的优点,间隔太小则会增加不必要的预算编制工作量。

(四)注重全面预算内容体系的系统性

预算内容体系至少应该覆盖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这两部分互相支撑依赖的完整而紧密的系统。以销售预算为起点,各项预算的相互连接关系如图2。

(五)采用零基预算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

零基预算指编制预算时,对于所有的均以零为出发点,从根本上研究、分析和判断每项预算支出是否具有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北京标办所涉及各项业务成本支出相对较低,费用支出相对较高,因此对费用采用零基预算将具有重要意义。

(六)强化执行,严格考核

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是确保预算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硬化预算执行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一经下达,必须执行。针对特殊需要调整的项目,必须经申请、审议、批准三个主要环节。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罚制度,预算考核要围绕年度预算目标进行,主要考核项目、任务进展情况;预算收入的组织实施情况;预算支出况;预算编制的准确率;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并依此进行奖罚兑现。

三、北京标办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效果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对北京标办来说是一场革命;全面预算的推进将促使北京标办向成熟的市场主体进一步迈进。

通过实施全面预算,北京标办经营决策进一步趋向科学化,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好配置,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经营目标进一步明确细化,员工对个人工作目标更加清晰,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各业务系统的经济活动进一步协调一致,形成了系统共同努力实现标办系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目标的良好氛围;管理控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执行力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价工作更加科学,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 史习民.全面预算管理立[M].信会计出版社,2003:1-44.

篇5

论文关键词:建筑给排水,标准体系,应用

建筑给排水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是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的技术依据和准则,正确理解和运用现行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是设计人员能够设计出符合工程建设规定控制的质量标准、系统合理并能达到预期使用功能的产品的关键。

1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应用存在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建筑给排水技术标准有几百种,分为四级两类,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两类即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另外还有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用于设计参考的还有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和各种技术措施。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往往对这些标准、手册和技术措施不能明确地界定和在使用上不能准确地把握。审图人员在审图时常常发现设计人员在写设计依据时出现下列问题:1、重要规范漏写;2、把技术措施当作设计依据写;3、写了与本工程无关的规范;4、所列举的不是最新版本的规范。还有对于规范的地位、层次不能很好地理清,导致所写的设计依据层次混乱等问题。另外,对于规范条文理解和应用有误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体设计质量。

2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体系

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体系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三个层次。

2.1基础标准

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给水排水制图标准、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等。

2.2通用标准

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

2.3专用标准

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某项试验方法,某类产品的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

现在将给排水设计中最常用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及专用标准列举如下:

基础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

2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01

通用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专用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4

气体灭火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5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0年版)

6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年版)

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2003

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2010年版)

9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64--2005

10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11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12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2010

13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14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

1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1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