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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2: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篇1

关键词:消防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现阶段,消防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只有加强消防工作,才能为人类的安全提供多一重的保障。消防法制建设,是消防工作开展的重要凭证,只有加快其建设进程,才能提高消防事业的依法行政水平,进而促进消防部门更为深入的开展消防工作。然而,从消防法制建设现状看,存在许多问题,不能推动消防工作的深入,因而,有关人员应加强对该问题的分析,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推进消防法制建设的进程。

一、消防法制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伴随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日益受到重视,有力的推动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进程。然而,从消防法制建设的现状看,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消防法律体系的地位并不高,且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着周期长、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弊端,可能导致消防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同时,关于消防工作的法制体系不具独立性,故在执行中可能面临许多矛盾问题。其次,针对消防事故的处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能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依据,降低消防工作效率。再次,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之间,有矛盾冲突存在,且缺乏明确的监督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最后,我国消防法制建设中,重视对行为模式的规范,忽视后果模式,且消防安全设计标准与国际相差较大[1]。

二、解决消防法制建设问题的对策

纵观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实践,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对消防事业发展有不良影响。所以,立法机关、政府部门等,应结合实际情况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快消防法制建设,提升实施效果,为消防事业的持续发展指明方向。

(一)完善相关法律

在解决消防法制建设问题时,应完善相关法律,同时遵循民主与法制的原则,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充分利用职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开展消防法制建设工作。首先,结合消防机构的实际性质,构建完善的职业消防体制,并对相关隶属关系加以明确,为促进消防法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其次,消防法制建设与完善中,必须对消防部门人员的具体职能、消防机关的实际工作等内容加以明确,以确定个部门的职责、权力,为国家消防部门更好落实消防工作提供依据。再次,完善消防法制建设中,应针对消防部门执法效率的提高问题加以明确,应保证消防部门有效开展消防执法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执行力度。最后,针对公民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应引导公民自觉参与到消防社会活动中[2]。

(二)重视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法规条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应伴随社会发展加以改变,以增强法律法规条例的适应性。所以,有关人员重视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是必要的。首先,从立法视角看,完善消防法制体系建设,可提高消防法制建设效率,建议有关人员对《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内容进行修订,旨在处理法律条文制定和执行之间的矛盾问题,规避弊端,提高法律法规条例的适应性。其次,从条款视角看,根据消防法制建设的实际需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增删,以提高消防执法水平。最后,从消防审批机制的视角看,应推进消防审批机制的改革,精简审批流程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避免一切腐败行为。只有对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才能更好的推进国内消防法制体系的完善[3]。

(三)完善消防行政法规

在制定和完善《消防法实施细则》时,能够从落实层面对相关法规进行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消防法制的落实提供规范性依据。为切实执行消防行政法规,对以下方面给予重视:首先,有计划、有目的的制定和完善进出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条例,对消防产品的材质、性能等基本质量指标加以查验,确保产品质量过关。其次,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再次,在城市发展中,应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确保能够在火灾隐患发生时,消防基础设施资源可得到充分利用,同时也应对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加强重视,保证社区消防安全。最后,针对消防部门,应要求其组织系列消防安全活动[4]。

(四)提高消防技术标准

我国消防法制建设中,要推进其建设进程,有必要提高消防技术标准。早在20世纪末,西方国家提出建筑性能化的防火设计,该设计不仅实现了消防安全设计的目标,而且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效益,对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具有借鉴性意义。为此,我国在消防法制建设中,应提高消防技术标准。首先,从消防安全目标看,应力求保证全体人员安全逃生或者被救援。其次,从性能要求看,针对城市建筑,应合理设计安全出口,保证数量、宽度、安全疏散距离,并配备齐全的防火灭火系统设施和设置明确的标志,为人员逃生指明方向。再次,从功能要求看,应设置安全区域,并且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而提供充足的空间,一旦火灾隐患发生,消防人员能够迅速开展消防救援工作。最后,在消防法制建设中,应对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制定明确的消防技术标准,鼓励施工单位对建筑采取功能化的设计,修改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提高其技术标准要求,为促进消防系统的完善奠定基础。

三、结语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完善消防法制建设和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是尤为重要的,这不仅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且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由于消防法制建设仍然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所以,作者提出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分别为:完善相关法律、重视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完善消防行政法规、提高消防技术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消防法制环境,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作者:孙广志 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参考文献:

[1]王禹.浅析我国体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才智,2013,(02):118.

[2]吕春燕.浅谈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3,(09):146-147.

篇2

通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区目标,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寺庙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办好单位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政务公开栏、短信、qq群、订阅普法读物等进行法制宣传,配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1.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重点开展《宪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法规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科普宣传周、宣传月深入社区开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责任股室: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利用知识产权周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等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2、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大型超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售卖涉嫌假冒知识产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舆论宣传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依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活动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

篇3

一、学习内容

1、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各级干部都要深入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大力弘扬法制精神。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3、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

4、服务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5、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禁毒法》、《条例》等。

6、卫生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1、各级领导干部。

2、各级公务人员。

3、青少年学生。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农村“两委”干部。

6、农民工及流动人口。

三、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载体

1、各单位、各级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体辅导、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职能,利用法制宣传黑板报、宣传栏、街头法制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周、艾滋病宣传日、结核病防治日等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义诊、设点宣传等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了解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卫生法律意识,提高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抓好职工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篇4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主要就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究。

1消防监督执法检查中常见的问题

1.1消防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当前的消防监督队伍中,一些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思想涣散,缺乏执法为民的观念,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适应新时期消防监督工作的需求。大部分从事消防监督的工作者自身知识结构水平偏低。很多消防监督员来自部队基层,他们大多只在消防部队或经过各大中专院校的简单培训后就上岗工作了,对一些消防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了解。同时由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响,动摇了部分执法人员的奉献精神,让他们滋生了金钱欲望和享乐主义,淡化了自身的责任意识。一部分执法人员内部出现腐败现象,甚至有个别人员在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

1.2监督执法机制不健全,工作效率低一些消防单位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不健全,部分消防设施和消防技术手段还很落后,导致消防监督工作效率很低。有些部门在实现灭火救援装备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形成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系统,对于火灾的危险性分析和数据统计还不是很到位,无法有效解决消防效率低的问题。在一些消防工作中缺乏必要的消防仪器和消防技术,导致消防工作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由于没有规范健全的监督执法程序,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执法程序把握不清,不了解具体的行政处罚流程,在处罚呈批、下发处罚决定书等程序上经常出错,也存在执法文书抄写送达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者在发现火灾隐患后没有及时查处和立案,对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或存在执法处罚不到位的情况。

1.3政府投入资金少,消防经费紧张由于政府对消防监督的财政投入资金比较少,导致消防部门的经费紧张,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开展也有一定影响。很多消防办案预算都没有被列入消防执法单位的财政预算中,有些部门虽然列入了消防办案预算,但财政投入金额很少,不足以支持消防监督执法的正常开展。由于正常的消防监督执法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资金不足很容易诱使个别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中随意罚款或用罚款代替处罚,以赚取更多利益。

1.4火灾调查和立案工作有待加强当前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消防责任事故立案工作还有待加强。一些消防人员对已经达到消防责任事故立案标准的火灾没有及时立案,在对火灾事故现场的调查记录不规范。存在表述不清或表述过于简单的问题,调查结论缺乏科学性。对于部分火灾照片的描述的文字说明也有表述不规范,有照片模糊、顺序混乱的现象,部分消防工作者对火灾事故的平面图绘制也不够准确。对部分火灾事故的调查取证存在没有按照要求完成调查报告和火灾损失核算报告。此外,调查取证的程序也不规范,询问、传唤嫌疑人时没有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执法,审讯和做笔录时缺乏统一规范,消防集体议案只是走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取证立案的客观科学性。

1.5消防法在部分环节上还不够完善从客观上来看《消防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其实是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首先它是部门特别行政法,但是又覆盖到了国家机关行为的管理,这也就让消防法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使得相关执法活动不能得到有效地落实。而这种执法漏洞势必会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2改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对策

2.1加强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党的政策方针、消防监督执法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消防部门树立廉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意识、专业知识水平和消防监督职业意识。改进落后的消防教育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的需求,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实现消防监督人员业务轮训轮岗。同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帮助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消防技能。根据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研制和开发便于消防监督工作的新工具和新图表等。

2.2健全消防监督执法机制,规范监督执法流程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执法机制,规范监督执法流程。推行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制,以此规范和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水平。各级消防监督执法机构需要严格界定每个消防监督岗位的职责,确保分工明确、权责分明,保证每一个消防监督工作者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对消防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此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同时制订错案追查制度,对执法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要进行严格追查,并根据相关法规依法追究,不可纵容姑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将行政执法的责任细化,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外部监督,设置消防监督执法公开窗口。公开消防执法流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检查的透明、公开,以此改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

2.3加大政府经费投入,保障消防执法实施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经费投入,为保障消防执法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改善保障消防执法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消防部门实现消防器材和消防监督技术的现代化,提高他们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进而杜绝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2.4建立健全的消防体系,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消防法规体系,赋予消防部门相应的权利,以促进消防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深化以相关文件作为参考基础如《消防法》、《立法法》等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修复、完善。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来把握立法的尺度,同时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更加细致化的修订,体现出细节化。通过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深化让消防执法工作得以促进,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行使相关的职权,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篇5

一、活动时间

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三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5月7-13日,在魅力*网等媒体和利用黑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农村集市日等,到农村进行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防灾减灾知识得到普及,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煤炭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演讲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邀请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举行消防等相关应急演练等。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参加单位:区科技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

3、进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广泛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4、进乡村活动。组织农技专家深入镇(乡)街道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地质灾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各镇(乡)街道

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国土分局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2日,在人民广场开展街头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部门: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区红十字会、*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国土分局等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乡)街道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的宣传作用,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篇6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通过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应急管理培训,提高我街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指挥和专业水平,提高重点部位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省应急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机制,组织我街干部、各办公室各社区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应急预案应急知识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忧患防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能力。

(三)指导原则。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中,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整合资源、创新方式,规范管理、有序进行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级分类实施培训,提高受训对象的素质和能力。

二、主要任务、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安排

(一)主要任务。认真组织我街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方案,学习掌握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通过培训,使每名应急管理人员做到“五知十会”,即:知道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会排查隐患、会登记造册;知道防灾减灾的基本要求,会辨识风险、会监测预警;知道灾害救助的政策规定,会统计灾情、会核报灾情;知道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会初期处置、会组织疏散;知道信息处理的基本方式,会接报信息、会使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安全生产(包括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包括水旱、地震、地质、气象等灾害)风险辨识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接报、应急避险、事故灾害初期处置、群众救助等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素质。

(三)培训对象。根据我街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应急管理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我街干部、各办公室各社区应急管理人员、我街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我街应急管理机构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程序、要求等,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各办公室各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排查监管和第一时间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我街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的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四)培训安排。把应急管理纳入街道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应取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管理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参与应急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按照保证质量的培训原则,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三、加强领导,提高保障

篇7

【关键词】现代建筑;火灾调查;现有问题;创新对策

火灾事故调查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一项专业性要求极高的工作。其目的在于查清火灾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火灾的发生。同时研究火灾发生规律,为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但由于工作条件、调查方法等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公安消防部门火灾调查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从火灾调查的意义入手,针对现代建筑火灾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1.现代建筑火灾调查工作的意义

一方面,现代建筑火灾调查是公安消防部门获取建筑物火灾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其实行消防监督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现代建筑火灾调查主要是为了明确建筑物起火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总结火灾发生的经验教训,通过对现代建筑火灾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并发现其中规律,及时找出此类火灾消防救援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应把握的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并为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定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现代建筑火灾调查有利于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对于建筑物失火的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置是火灾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人民群众起了形象直接的警示作用,可以教导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并提高防火防灾意识。火灾调查中积累的资料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素材,可以为消防宣传工作提供生动的案例和教材。通过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还可以总结火灾扑救的经验教训,为增加灭火手段和提高灭火能力提供依据。

2.现代建筑火灾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火灾调查装备滞后

目前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建筑物火灾事故频发,对火灾现场调查工作提出了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这就需要现代化火灾调查工具如工作服、测量仪器、记录设备等的帮助。但目前消防主管部门及火灾调查人员对调查设备的使用重视不足,一些基层消防机构未配备完整的调查设备。

此外,许多火灾调查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好坏状态了解不全面,以致现场勘查时仅依靠眼看手摸粗略判断来完成调查工作[1]。再加上部分设备因调查人员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为建筑物火灾的调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2 火灾调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建筑物起火的火灾调查关系到广大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依靠具有高水准的火灾调查队伍来完成。目前我国消防部队只有支队及以上单位拥有专职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人员,基层消防机构火灾调查人员全部处于兼职状态且还从事消防监督宣传等其他工作。而且大多数火灾调查人员不是正规院校火灾调查专业毕业,对火灾调查专业知识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只是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火灾调查经验,致使其在调查工作中容易出现差错。此外,目前消防部门岗位调整频繁,一些未取得火灾调查岗位资格的人员通过岗位调动进入到火灾调查队伍中,导致火灾调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2.3 火灾调查缺乏规范性和严谨性

部分火灾调查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到达火灾现场且火灾扑灭后没有立即开展调查等行为延误了火灾调查时间。一些火灾调查人员在火灾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后,才应当事人的要求对火灾的发生展开现场调查,使火灾调查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进行火灾调查工作时,多数火灾调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表现在:一味听信相关知情人员的讲述,缺乏细致的现场勘查;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时,对搜集的各种可能因素缺乏严密分析或将以往火灾调查的经验未加思考地应用于正在调查的火灾事故中[2]。

3.现代建筑火灾调查工作创新对策

3.1 提升火灾调查装备设置

为了有效提升建筑物火灾调查工作的质量,各级消防机构应全面配备包括工作服和调查仪器在内的调查装备。同时要加深火灾调查人员对仪器的功能特点与使用方法的了解,强化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良好,以保证火灾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另外,火灾调查人员应尽快改变凭借经验和自我判断进行火灾现场勘查的旧模式,以科学的鉴定和有力的证据来确保火灾事故调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例如,某地于近日引进了首台火场勘察车,结束了当地消防部队没有火场勘查车的局面。此举有效改善当地火灾调查的条件,提高了火灾调查的效率。

3.2 增强火灾调查人员综合素质

火灾调查人员应在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方面不断提升以适应当前建筑物火灾调查难度大、技术性高、专业性强的新形势。火灾调查人员应通过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向优秀同事学习的方式,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

此外,火灾调查人员应在工作间隙学习法学、心理学、社会科学等知识,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深入分析事物的能力,提升自身文化素养。火灾调查人员还应在平时广泛钻研燃烧学、建筑防火等火灾调查工作相关书籍,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及消防部队内部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等教育活动,以提高专业文化水平。

3.3 完善火灾调查法律法规建设

现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火灾调查相关法律法规的很多条款已不适用当前消防工作尤其是建筑物火灾调查工作,应在广泛听取专家、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使其与目前难度大且专业性强的火灾调查工作相匹配。

针对当前建筑物火灾调查领域的法律空缺,应加快调研论证速度,尽早制定出适用于建筑物火灾调查工作的专门法律,建立起与火灾调查工作相衔接的完整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3]。

4.结束语

现代建筑的火灾调查工作对建筑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火灾调查工作还存在装备落后、火灾调查人员素质偏低和调查规范性不足等问题。监管部门应担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督促公安消防机构将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提升消防机构人员整体素质。消防部队火灾调查人员应利用现有装备做好火灾调查工作,为保驻地一方平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东凯.浅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0(1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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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政府干预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促进许昌高层建筑基坑施工过程中排出的地下水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促进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再利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这就要求许昌市各个政府职能部门(住建局,城市规划局,环保局等)之间的协调和协作,更需要这些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干预力度,以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施加压力,杜绝地下水的浪费。而仅仅加大政府干预力度还远远不够,同时要求制定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房屋开发公司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约束,使得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地下水能得到合理开发,得到合理利用,杜绝严重的地下水资源浪费现象。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杜绝高层建筑施工时地下水浪费的重要保障。此外,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需要专门的监管部门的监督,使得这些相关法律法规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2拓宽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再利用渠道

杜绝或减轻许昌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的浪费现象,除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法律法规的健全、建设以及监管部门的强有力监管之外,另一方面要求对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汲取的地下水进行多渠道再利用,使得地下水资源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循环和再生,即拓宽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再利用渠道,如图3所示。从图3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再利用渠道系统图可以看出,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汲取之后,可以通过简单的处理进行建筑场地内和场地外地下水再利用。建筑场地内地下水再利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用来冲洗施工现场的施工器具、作为混凝土的拌合用水、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建筑工人生活用水、锅炉采暖用水、建筑场地消防用水、建筑场地地面洒水、建筑场地公用厕所冲洗用水等。如果地下水水质达标,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用水和部分建筑工人生活用水。此外,还可以将汲取的地下水进行建筑场地外转移,作为建筑场地外用水。如直接将地下水用来作为许昌市内河水补给来源(如图4所示)、作为乡镇农田水利灌溉来源、市政绿化用水来源、城市道路路面洒水、建筑工地附近居民生活用水等。经过拓宽地下水再利用渠道,使得高层建筑基坑施工汲取的地下水得到充分和有效的利用,间接杜绝或减少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地下水资源的浪费。

3加快地下水绿色回收技术开发

绿色施工与绿色建筑一样,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上的,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施工中的体现,因此应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方面,就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所提出的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与舒适空间的要求。这些方面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这就要求,对于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汲取的地下水后处理最理想的办法就是将汲取的地下水归还于地下,这样不但可以保护有限地下水资源的稳定循环,同时减少由于过度汲取地下水造成相邻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因此加快地下水绿色回收技术开发是解决许昌高层建筑基坑施工地下水浪费问题的环保型对策,亦是最该优先选用的地下水处理方法。地下水绿色回收技术指没有经过污染的地下水,经过过滤或简单的处理手段对地下水进行回收。回灌井点技术是在降水井点与保护建筑物之间采用一般降水井点降水设备加回灌水箱等构成回灌井点,通过回灌形成一道隔水帷幕,以补水保持原地下水位。此外,还可以在回灌井点附近设置砂井,并沿砂井设置砂沟,将井点抽出的地下水适时、适量地排入砂沟,再经砂井回灌到地下的砂沟砂井回灌技术。通过地下水绿色回收技术开发能大大降低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同时可节省大量的地下水处理费用,起到经济、绿色、环保三重作用。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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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调研的基本概况

去年4月,在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调研”工作以后,我们积极行动,周密安排,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执法调研小组,抽调17人参加,其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区人大代表4人,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和干部以及区人大机关干部10人。调研小组组长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德华,副组长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和财经工委主任。二是制定执法调研方案。为搞好这次执法调研,我们制定了调研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式。三是组织培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结合实际,组织全体调研人员进行培训,请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实际情况和调研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四是开展执法调研。5月23日至7月上旬我们对区域内的新路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路达商管公司)、徐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房集团)(国有)、杉德金卡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德金卡)、红子鸡海鲜酒店、川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琦食品)、智恒加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恒房产)(民营)、大计数据处理公司(以下简称大计数据)、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半导体)、黑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森林食品)、新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电子)(外资或合资)共1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调研。另外还专门听取了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书面汇报。

截止调研时,全区职工159107人,工会会员149778人,专职工会干部180人,基层兼职工会干部2880人。已建立工会组织1430个,覆盖单位8699家(其中408家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会员11161人)。年全区签订集体合同3150份,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921份,与年相比,分别增长了63%和18%。

二、关于《工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企业工会组建情况

在执法调研的10家企业中有9家企业组建了工会,只有1家企业(红子鸡海鲜酒店)未组建工会,原因是店方认为该酒店虽然是独立法人单位,但其与红子鸡澳门路店关系是分店与总店的关系,总店已于2003年7月成立了工会组织,故分店不需另外成立工会。区总工会和徐家汇街道工会与店方曾联系过多次,但店方态度均不明朗,以需要研究、请示等理由使这一问题悬而未决。组建工会的9家企业中,有1家企业(黑森林食品)参加小区工会。6家企业为工会提供了办公场所,7家企业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8家企业依法设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者女工委员。新路达商管公司对工会干部在调动岗位、解除职务时能够听取工会意见,没有违法操作现象,其余企业没有发生过调动、解除的情况。

(二)企业发挥工会作用情况

已组建工会的9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了集体合同草案(其中徐房集团还签订了女职工特殊保护合同),1家企业(先进半导体)的集体合同由部分职工代表讨论通过,3家企业与街道社区工会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1家企业(智恒房产)没有签订集体合同。

组建工会的9家企业中,8家企业有职代会或工代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但有些企业的职代会等民主管理机构不能够正常活动。

三、关于《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职工对《劳动法》的了解情况

这次调研10家企业有100位职工参加座谈或者个别访谈,绝大多数职工知道《劳动法》,但了解《劳动法》主要内容的人很少。有69.7%的职工知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于举报投诉电话,有58.59%的职工选择了12333,但其中部分职工完全是猜想的。对如果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是否会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选择“是”的比率达到了97.98%,这其中有部分职工表示会先向工会反映,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等。

(二)关于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情况

所有10家企业均能做到每月及时全额发放工资,大多能够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如实记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月加班时间都不超过36小时,录用职工时也不存在收取押金的行为。但也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个别企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条款表述不够规范。新路达商管公司的两个合同对工时规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同时又规定“同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可以按规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但后两项规定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该公司的劳务合同第九条规定,违约造成损害须承担赔偿责任,支付2个月岗位工资的违约金。这里赔偿责任与违约责任的重复适用和违约金的设定都违反了相关规定。黑森林食品公司在年签订的合同中依然引用了已经废除三年的《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

2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企业尚有欠缺。红子鸡海鲜酒店有外来务工人员73人,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有单据可查的只有48人,其余员工据称由红子鸡澳门路店缴付(无资料证明)。新路达商管公司有2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费,1名外来从业人员自2002年5月26日进入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综合保险费。先进半导体、新芝电子公司通过劳务公司聘用外地工人,据称公司将综合保险费交给劳务公司代为缴纳,但没有缴纳保险费的相关证明,而且劳务公司都没有相应劳务输出资质。黑森林食品公司工资单、劳动合同书中出现的姓名与综合保险参保人员的姓名不一致的情况。

3有的企业职工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新路达商管公司劳务人员中,有3人年3月份、4月份出全勤但每月只拿到500元工资,而且以此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该公司下属的东方体育用品公司10份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员工资低于635元(其中1份600元,9份是500元)。徐房集团公司下属物业公司的部分劳务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保洁、保绿、保安岗位)的收入也没有达到最低标准。

四、关于《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调研表明,政府有关部门一年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还是比较积极的。10家企业中85.86%的职工知道安全生产法的一些内容,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大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规范不系统。杉德金卡虽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红子鸡海鲜酒店缺乏齐全的规章制度,并且片面地将安全生产等同于消防安全。大计数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全,缺乏应急预案。新芝电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陈旧,没有及时更新。

(二)安全生产教育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虽然有73.74%的职工表示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实际演练,但仍有部分职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生产教育,杉德金卡公司职工不了解消防知识,红子鸡海鲜酒店的安全教育则完全集中于消防安全方面。

(三)存在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徐房集团、大计数据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公司员工超过300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用电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杉德金卡公司用电操作部门没有经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大计数据公司职工工作场所部分电线没有加安全套管。红子鸡海鲜酒店厨房间地面潮湿,用电存在不安全隐患。

(五)其它问题。先进半导体公司的安全检查纪录只用英文表述。黑森林食品公司缺乏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大计数据公司职工工作场所有两处门,其中一处门为电子门,发生事故断电后需要用钥匙打开,另外一处门较小,且平时上锁,一旦有事,可能造成疏散不及时,易导致人员伤亡。所有10家企业均能够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但检查中发现职工存在不正确佩戴和使用的现象。

五、评价和建议

(一)评价

110家企业都较为重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成立工会组织的9家企业能够开展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如组织外出旅游等,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领导也能关心职工的生活,职工对企业的认可度较高。(2)10家企业能够较好贯彻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较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认真执行加班与加班工资制度,在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方面执行得也比较好,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3)10家企业都制定了一些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工作场所设置较为明显的警示标志。另外,区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指导、检查是比较到位的,但效果还不太理想。

210家企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1)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对工会、劳动、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多数职工不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不少职工不知道应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相关法律的细节要求也不了解,如工会机构的设置、加班工资与调休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等,甚至片面地将消防安全制度等同于安全生产制度的全部内容。(2)企业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时存在疏漏或者明知故犯的情况。个别企业没有成立工会或工会会费拨付不到位。一些企业的劳动合同尚不规范,少数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不到位,有的漏交保险费。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3)企业工会对自身工作宣传不够。有些企业的工会组织在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方面与企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协商,但调研中发现企业的职工大部分对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等一无所知,这大大影响了企业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不利于工会自身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职工自身的原因使维权行为无法开展。部分职工对企业工会等维权组织的成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还有个别职工不希望成立工会组织。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个别职工在回答问卷时承认被强令违规操作时不敢拒绝。(5)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到企业进行过多次检查,但由于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人数的有限或其它原因,效果不够理想。

(二)建议

这次调研中发现10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和职工自身因素,但我们认为区有关部门工作还存在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为此建议:

1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要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内容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充分了解和知晓。要使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要执行我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主体,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要使职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为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同时,一定要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会出现各种各样情况,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督促企业整改,对于做得较好的企业要进行总结、推广。特别要加强指导企业工会与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切实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并且要加大工会职能在企业职工中的宣传。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外来劳动力市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保险费用规定,重点做好外来从业人员的参保工作。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切实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篇10

1储存设施

化工园的储存设施和储存区中放置着大量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工原料,且数量较多、存放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极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储存设施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持续时间特别长、面积非常广,非常容易点燃附近的化工设备,将火情扩大,这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和困难。以下为具体事例:1.3.12010年,重庆长寿化工厂因其他装置爆炸引起储存罐的泄露燃烧,致使财产损失1.3.22012年,大庆化工厂储油罐发生爆炸,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1.3.32014年,南京化工厂原油罐爆炸起火,造成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

2其他设备

除了以上三种较为普遍的设备外,化工园内还有混料器、萃取塔、精馏塔等化工设备,这些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基本上都是由除了上述三类设备外,化工生产过程中还涉及精馏人员操作不当引起,主要表现为维修时操作不当、氧化剂的使用不规范等。典型案例有[2]:1.4.12010年,宁夏中卫化工厂因氢化液受槽氢气与回收管空气混合发生爆炸,致使工厂被迫停工1.4.22011年,山东新泰化工产在道生油冷凝器紧急维修时因操作不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32013年,鲁西化工产双氧水的萃取塔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加强消防安全政策规范的完善和落实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是化工园区实现安全生产的制度保障。政策规范最重要的就是要落实到位,化工企业务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开展生产活动,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化工企业进行有效地监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和修订要定期进行,可以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消防安全情况,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2优化消防规划和建设的方式

目前,我国的消防规划和建设并不完善,消防覆盖率不足,这就造成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能力较弱。在实际管理中,要将化工区的发展与消防规划和建设同步进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在化工园区和附近,对消防站的安置要合理,而且数量也要足够;而化工园区内部也要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一定要保证灭火设备在每个生产区的分配,并且要保证可用性。

3.3化工企业自身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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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 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上强化责 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定期组织餐饮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 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 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 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 须洗手。

三、加强各店管理者做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四、建立本餐厅防火责任制,带领餐厅员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五、责任人有义务经常教育本餐厅员工树立防火意识,该餐厅员工有义务参 物业或本单位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火警发生 后指导学习和熟练掌握本餐厅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六、定期对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中控室, 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七、经营单位区域内的仓库商品摆放不得超高,应低于喷淋头及日光灯至少0。5米,货架与货架之间通道保持畅通。

八、餐厅内的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路设施应符合用电防火设施规范要求;电 线应套管保护,并安装防漏电开关装置,配电房无杂物堆放,保证仓库通 道畅通。

九、餐厅内悬挂的价格牌、海报及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 示灯和监控探头。

十、 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抢救餐厅物资、财产, 听从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

十一、责任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国家所规定的有关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 况 ,相关部门有权追究责任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四、用户在使用天然气的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②、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③、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④、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⑤、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⑥、盗用燃气;

⑦、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⑧、不得在燃气设备附近10米内,从事易燃易爆的作业活动。

十五、餐厅不得私自安装燃气设施;安装必须由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十六、餐厅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

十七、餐厅决不使用燃气烤火取暖(因燃气烤火时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或燃烧不充分时导致人体中毒)。

十八、灶具连接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灶前阀门不得隔墙安装,且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年。

十九、餐厅不得将热水器安装在木制结构的墙上,不得安装在浴室、卧室、客厅、饭厅等室内或过道内。且使用热水器必须安装烟囱,并接出墙体外。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处。热水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燃气公司到场检查验收合格,同意后才能使用。

二十、餐厅不得私自在燃气管道上开口,如需开口必须经过燃气公司同意,燃气公司给予相关手续且停气后方可进行开口。开口后必须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通气。

二十一、燃气公司在安全检查时餐厅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整改,待整改完毕通知公司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二十二、餐厅如因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一切均与物业公司无关。

二十三、单位需设专职燃气、电器使用安全员。安全员的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报物业公司备案。

二十四、单位需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燃气、电器使用规范,并将该规范公示,督促员工执行。

二十五、更换责任人时,需至德胜凯旋物业处重新签订燃气安全使用承诺书,且未能及时更新,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各经营单位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德胜凯旋物业与经营单位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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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职务),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总校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依法保证全面履行所辖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学生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和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五、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文化进校园”各项要求。

六、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管控。

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八、确保对所辖消防、防雷等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九、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预防火灾、人员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3)重大等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现任职务的处罚;(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9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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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象事业的蓬勃发展,防雷产业不断壮大,防雷装置日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但是,防雷违法现象却频频发生,防雷执法更是困难重重。作为担负着防雷管理、监察和执法职责的气象主管机构,能否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防雷公共安全和气象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2、法律依据

现行适用防雷管理和执法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防雷管理和执法适用的行政法律、法规有:《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防雷相关法律法规有:《气象法》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防雷管理和执法人员行使职能提供了法律准绳。

3、防雷执法现状

社会防雷法律意识淡泊

目前,由于防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推出和实施时间都不是很长,在普法宣传力度上做得还不够深入,社会对防雷有关法规的认知程度不高,公众对一些现象是不是属于违法不甚了解,甚至不少政府部门也对此不以为然,意识不到防雷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

气象部门执法势单力薄

防雷管理和执法工作主要由气象局来抓,可是在真正实行过程中却涉及多个部门,如防雷审核、防雷安全检测管理工作主要由气象局来抓,而在真正实行过程中却涉及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等多个部门。由于一些部门对防雷工作本身工作内容没有认同,单位相互间沟通又不足,协调工作就难以开展。所以气象部门执起法来难免显得势单力薄。

如:法律法规规定,建筑物施工后防雷装置要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验收,防雷装置竣工后,应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并出具防雷装置合格证。而实践中,许多施工单位消极对待气象部门的监督验收,有的不安装防雷装置或防雷装置未经验收就直接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也往往予以认可,并通过了项目验收。即使事后被查处,再进行复检也困难重重,因为一些重要的隐蔽工程都被密封到水泥中去了。这种绕开气象部门的做法助长了防雷违法现象。目前我市仍有多家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未经气象部门审核和验收就交付使用,这无疑给群众生活带来了隐患。

地方保护思想严重,执法处于两难境地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工程表现为权大于法;二是招商引资项目表现为利大于法;三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表现为势大于法。面对强权强势部门,气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是进行政策宣传还是按法严厉处罚?哪个更能赢得政府支持,群众理解?哪个更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是气象部门执法过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虽然经过培训,但由于缺少实战而对执法程序不熟,因而由于素质不高,能力不强造成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善于执法的现象十分突出。

4、关于推进和规范防雷执法的思考

4. 1加强理论与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防雷执法任务复杂艰巨,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必须全面掌握并熟练运用多部法律、法规,具备防雷专业知识和执法基本技能,同时还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因此,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引入激励机制,开展培训,组织执法理论与实践研讨、案例分析交流等很有必要。以此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防雷执法水平,深入贯彻实施防雷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防雷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4. 2提倡服务型行政执法

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执法人员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过程中,应转变自身管理角色,提倡服务型行政,实施政务公开措施,将防雷执法队伍的职能、职责向社会公开,设立政务公示栏,印发执法宣传册,宣传执法法律、法规,告知执法程序,宣传守法知识,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防雷知识讲座等,让防雷法规深入人心,创造一个防雷执法为民的良好氛围。

4. 3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克服地方保护影响,惟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否则应作为而不作为,就是失职。因此,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研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特别是对典型案例要经得起推敲。

4. 4树立证据材料应具备法律效力的意识

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是潜在的行政诉讼证据,也是行政诉讼中的审查对象。在获取执法取证资料时,要树立法律效力意识,每个取证步骤都要想到在行政诉讼中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即使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但要赢得行政诉讼的成功,也要注意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程序证据的合法性。

4. 4. 1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的要求及法律效力

在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中,无论是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调查取证时都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出示执法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无有效证件的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等执法文书上签字,此执法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并影响案件的执行力度。

4. 4. 2现场笔录作为证据的要求及法律效力

当现场笔录与证人证言不一致时,以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为准,现场笔录的法律效力高于证人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证据的审核认定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的原则。所以,调查取证制作笔录要早作、当场作,避免证人反悔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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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现代服务业中心区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经过三年的努力,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关闭转向经治理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规范升级证照齐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通过有效控制、规范引导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发展,实现全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消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房屋出租管理条例》、《GB16910-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基本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坚持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

3.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整治易造成环境污染、噪声扰民、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坚持重点整治与分片推进相结合,通过分阶段、有重点地依法整治小食品、小棉毡、小服装、小五金、小建材企业(以下简称“五小”企业),同时,以点带面,分片推进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相对集中区域的整体整治,力争在重点整治的基础上,达到区域整治的整体效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不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场地和劳动用工等,影响居民群众生活环境及正常生活秩序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整治内容:依法坚决取缔存在消防安全生产隐患、职业病危害、劳动用工不规范、影响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等问题的无证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四、工作步骤

全区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专项行动分4个步骤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至9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所有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用工人数、用工来源及有无营业执照、有无超经营范围、有无相关许可证、有无安全生产隐患等相关问题逐户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

(二)宣传动员阶段(年8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媒体、社区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向企业负责人和社区群众广泛宣传整治“五小”企业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让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自觉对企业生产进行整改规范,让社区群众深知“五小”企业的危害,积极监督举报。同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侧重点,将宣传发动工作贯彻整治工作的始终。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9月至年5月)。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年9月至年5月份,其中年9月至12月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牵头,商旅、发改、公安等部门和街道配合,重点对辖区小食品类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经营点、生猪等牲畜非法屠宰场等进行整治、规范和取缔;同时对小棉毡制品类企业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生产条件恶劣的小企业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此类无证无照小企业。年1月至5月,对前段整治工作进行阶段小结和巩固,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为推进后期工作打下基础。第二阶段从年6月至11月份,由环保、工商、商旅、建管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和街道配合,重点对辖区小五金、小作坊、小建材等企业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此类无证无照小企业。第三阶段从年12月至年5月份,由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和街道配合,重点对辖区小服装企业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此类无证无照小企业。

(四)巩固完善阶段(年6月至年6月)。对整治过程中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取缔后,上述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引导、规范、扶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五、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工作的领导,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区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劳动局、区城管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地税局、区房产局、区局及各街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五小”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办工地点暂设在区机关五楼一号会议室。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兼任区整治工作专班负责人。职责分工如下:

区“五小”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五小”整治日常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度情况。

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关闭转向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并对照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及行业标准对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申报进行严格审批和论证。

公安分局负责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负责依规对辖区外来人员和房屋出租户进行依法管理。

消防部门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设施、消防生产条件依法进行查处。

质监分局负责依法取缔不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小型食品加工型企业;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区安监局负责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对噪音、污水、废气排放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区卫生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存在职业病作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劳动局负责对违反劳动用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城管局负责对发现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从事生产加工的违法建设和违章搭盖的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

区建设局负责对存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的小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区地税局负责督促整治工作中登记的经营户及时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区房产局负责对私房出租户的备案管理,禁止危房出租,向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证无照或从事非法生产的“五小”企业。

区局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群众上访的接待和处置等维稳工作。

各街道、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调查摸底、日常巡查、发现、报告、监管、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供电、供水等市职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执法工作。

六、工作机制

整治无照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和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着眼长远,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快速发现机制。要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的发现机制,同时聘请一批社区义务监督员,双管齐下,对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点进行巡查、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加强联络和沟通,中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三是建立区、街两级联动机制。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群众基础作用,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区整治工作专班要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对街道、部门发现、反馈、报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整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互通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全区专项行动实行每月一报制度,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情况的上报;五是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各司其职,严格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点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点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对已有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加以引导、整改和规范。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正确处理整治专班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专班负责总体协调、组织、督办、检查、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依法依规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分头把关,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监管合力。对不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无证无照和违法加工生产行为或发现问题不予查处的,要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