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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经营情况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2:1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供应商经营情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供应商经营情况

篇1

上半年,全县工业战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县工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兴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突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增效益,积极组织企业生产、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全县民营工业经济总体呈现较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主要经济指标

1-6月,全县105户民营规上工业企业预计实现产值173亿元,同比增长24.8%;预计主营业务收入172亿元,同比增长24.0%;预计利税20亿元,同比增长3.5%;预计利润11.5亿元,同比增长6.8%。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狠抓园区建设。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的思路,配合县锂产业发展局做好全县今后五至十年锂产业发展规划,其他特色园区将在原规划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优化规划布局,着力打造生态酿酒、纺织家纺、精细化工、锂电新能源新材料、机械汽配和农产品加工六大专业园区。加强协调对接,争创园区名片。落实专门人员、资金积极向省经信委对接射洪县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新型工业化发展示范基地、1525产业园区等园区平台创建。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多次专程到省经信委对接联系,主动寻求对我县平台创建工作的指导,省经信委相关处室领导对射洪产业园区发展成果高度肯定,表示将大力支持射洪创建工作。目前,3536纺织工业城已获得全省第二批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称号。

(二)加快项目推进。近期,天联机械、工业蓝宝石等13个项目陆续竣工投产;万众电缆、奥星杰三元催化器、康成博特等6个项目正在抓紧设备安装调试;沱牌柳树电航、王能锂电、威斯派克、富士电机搬迁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力争尽早投产达效。一批企业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为下半年项目推进积蓄能量。强化服务扶持,突出项目争取。每月定期到园区开展调研工作,掌握企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扶持,已获得资金560万元。

(三)加强企业培育。坚持“壮大促小”,实施企业梯级培育战略。一是强化大企业培育。加快川中建材-通用机器等企业战略合作进度;将金川生物、天齐锂业列入全市13户大企业培育计划,进行重点培育扶持。积极帮助天齐锂业加快新建项目投产,充分释放产能,以及泰利森公司管理体制融入,天齐锂业公司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等项目产能逐渐释放,产品品种调节能力增强,产能规模已超过13000吨。金川生物已具备3000万只以上年屠宰能力,1-5月,产值和销售同比增长均在300%以上,积极指导帮助公司加强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公司已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与分析检测中心,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同时积极扶持公司加大养殖规模,不断拓展市场,积极打造“冰鲜鸡”品牌。二是抓成长型企业培育。走“专精特新”和协作配套发展道路。根据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制订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梯级培育计划和重点扶持产业及企业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特色发展道路。将奥尔铂、晶源电气、超强食品等10余家优势潜力企业列入重点培育计划。今年,超强食品、天成生化、洪达家鑫等8家企业被列入四川省2014-2015年度第一批“小巨人”计划企业,鸿均纺织、子昂李食品2家企业入选2014-2015年度第一批“成长型”计划企业。三是加强小微企业培育。积极加强新增规模企业培育和亿元企业培育,2013年新增规模企业10户,平安制氧等10户企业销售收入突破亿元,1-5月新增规模企业2户,占全市2/3。

(四)发展低碳经济。进一步完善节能预警机制,深化规模工业内控目标管理,与全县年综合能耗达3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实行节能节水定期会议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加强对工业增加值能耗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跟踪分析,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运行质量等日常节能管理指导工作。加强对我县9户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今年上半年9户企业顺利通过省、市节能监察机构的现场节能核查。认真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指导新龙橡胶和3户地沟窑砖厂申报关闭小企业项目,通过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来消除污染源,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狠抓节能项目的申报,向省经信委申报关闭落后小企业项目4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个,节能技改项目3个,评审情况良好,可望得到省经信委资金支持。这些节能项目的实施,可淘汰落后设备460台/套,预计年可实现节能2.8万吨标煤,节水39.4万方。

(五)加大激励帮扶。上半年,全县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理财公司总计协助工业企业贷款和融资余额约7.5亿元。4月25日,邀请了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大学emba教育中心主任李光金教授为我县企业家作了首期讲座。目前已组织企业赴成都参加省“企业家大讲堂”学习30余人次。积极落实市、县加快民营积极发展、企业稳增长、促进小微企业发展10条措施等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对纳税1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兑现奖励、和新增亿元10亿元企业实施奖励。目前,正积极兑现2013年全县民营企业考核奖励,其中纳税大户奖金171.3万元,亿元企业10万元,10亿元企业10万元,分别涉及企业33户、10户和1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射洪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群众工作路线,创新思路、强化举措,继续加强对民营工业企业扶持和指导服务,努力推进射洪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确保“双过半”和全年目标任务。

(一)加强运行监测。强化数据的组织、科学预测、研判。落实涵盖绿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产业29户企业的县级重点工业企业动态信息通报制度,对龙头企业和优势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产业规划、用地政策、资金安排、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现场调研,对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加大收集、协调和督办力度,力促问题解决。

篇2

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县工商局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对民营经济实施“催生、助长、扶强”,促进了全县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搭建服务平台,畅通登记注册渠道。一是实施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工程,进一步加强一站式首办责任厅规范建设,坚持一个窗口对外,把企业、个体私营登记注册等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设立了绿色通道服务热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实行预约办事制、跟踪服务制、联系制、企业联络员制,从而版权所有改进企业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截止××年月底,全县注册个体工商户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私营企业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年上半年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私营企业开业注册登记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

二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截止月底,共办理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余户,实现再就业岗位余人,减免注册登记费、管理费多万元。三是为方便企业年检,对户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户企业进行预约服务,另外扩大了免审范围,对连续二年没有不良记录和设立不足半年的户企业实行免检,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时间,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二)优化政策服务,引导健康发展。一方面落实宏观调控,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大力支持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做好企业组织改制的变更登记工作。

(三)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引导个版权所有体和私营企业提升规模档次,改变家族式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认真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篇3

按照《中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中山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东港街道以落实区委、区政府《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要点,积极联系辖区企业,切实解决落地项目和企业经营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全区奖励资金申请项目

8月,我街有一家企业符合全区奖励资金申请条件,即: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将全区奖励资金申请汇总上报至区相关部门。

二、抓好招商项目服务工作

1、针对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走访企业收集到的困难和问题,我街相关部门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全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针对恒力提出的燃气、供暖、排水等问题,认真想办法、找对策,积极向上级领导及部门提出申请。

2、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乐呵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大连格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腾讯公司筹备组、大连国运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及项目意向在我辖区入驻,我街工作人员以优质的服务、敬业的作风积极配合其选址并联系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我们的付出得到了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3、努力为文化创业产业项目企业搭建平台,经过与区宣传部进行沟通,成功推介大连坤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服装创意产业平台。

  

篇4

1月26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考察北京市节日市场供应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高虎城考察了永辉超市、全聚德烤鸭店、王府井百货大楼等企业,了解节日市场供应和餐饮企业营业情况;与北京市商务委、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保障市场供应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高虎城首先对北京市节日市场供应总体情况给予肯定。他说,北京节日市场总体情况不错,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销售增长较快,特别是大众消费红火,一些大众化的餐饮品牌受到市民喜爱。北京市各级商务部门为保障春节市场供应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商贸流通企业准备充分,工作扎实,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北京市的一些经验和做法都很好,值得推广。如,完善生活必需品贮备制度,形成保供骨干企业网络;按照“市管批发、区管零售”的管理体制,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探索农产品流通公益性实现形式。

高虎城指出,从目前的全国总体情况看,节日消费市场运行态势良好,但影响市场稳定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仍须高度关注。如,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的风险和压力依然存在、节日用工不足对市场稳定供应的影响日益明显等。为此,他提出了进一步确保市场供应稳定的四项措施:一要切实发挥信息对市场供求的引导作用。春节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密切跟踪牛羊肉、蔬菜等重点品种,密切监测市场波动的重点区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对市场供求的影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应对。二要充分发挥流通体系衔接供求的功能。春节保供要积极发挥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功能,特别是要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的经营积极性,通过已经建立的流通渠道和产销链条,组织引导企业稳定商品货源,丰富供应品种。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的作用,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稳定。三要更好地利用储备调节机制稳定供求。春节期间要继续根据市场变化的需要,依据预案做好应急调运和储备投放的准备工作,落实好商品集散地和应急投放网点的管理,确保储备投放顺畅、快捷、安全。四要完善组织体系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今年实际,针对异常天气、自然灾害、突发疫情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应急专项预案,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严阵以待,确保万无一失。要抓住节日消费的有利商机,引导流通企业有序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积极营造繁荣丰富、和谐稳定的节日市场氛围。

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参加了调研。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篇5

按照《穆棱市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活动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会议之后,总工会迅速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细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做到总工会主席亲自抓、副职具体抓、将营商环境真正摆上日程,切实增强对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自查

查总工会工作是否存在有关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是否真正打通了与群众一公里的问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的三服务意识。是否主动调查研究工作,做好谋划工作和预警信息,落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履行主体责任,虚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重点整顿的“六化现象”,既;去除机关化,解决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不到位的问题;去除行政化,解决专业性、职业化、特色化不强的问题;去除部门化,解决站位不高、服务中心和服务大局不够的问题;去除一般化,解决工作标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问题;去除庸俗化,解决政治性、先进性不强的问题;去除思想陈旧僵化,解决思想因循守旧、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会议通报的典型案例,对照自身工作,举一反三、落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责任、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在工会树立“人人是窗口、事事是窗口,处处是窗口”的“大窗口”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效能和形象。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服务,强化全体人员的服务意识,将服务工作贯穿到每个事项,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服务职工的工作。

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竞争机会。截至目前,我市未出现有损害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清理损害营商环境的规定和做法,我市共对3个采购人、1家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对1家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市公安局实验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未执行现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市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2)江苏牧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旺苍县职业中学男生公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旺苍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采购金额46.9万元千分之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村居民聚居点规划设计等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规定,苍溪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4)苍溪县中医医院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擅自改为其他机构进行分散采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苍溪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5)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在“2020年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中未依法及时、有效、完整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苍溪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并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整治工作机制,精心抓好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宣传、监管、整改等各项具体工作,破解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堵点痛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清理了11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标对表展开清查活动,全面梳理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二是定期组织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技能等培训,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采购服务;三是要求各级采购人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工作作风,确保政府采购过程规范、合法。

(三)强化跟踪问效。主动对标营造更加公开、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营商环境总要求,定期对专项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采购人的采购活动进行清查,主动加强对容易产生问题的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全面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执行管理水平,持续优化采购活动的办事程序,并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将于10月上线运行。建成后将实现适时、动态的在线监督管理,倒逼各类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操作程序,做到采购行为公开透明、采购程序规范合法,最大限度为各方参与人提供全方位的政采服务,力争实现“一网通办”和“一次都不跑”,全面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篇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是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历次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全国各地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自身实际,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实践,各具特色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本文将介绍上海等地的先进做法。

一、五城市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工作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模式

五城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沪深模式”,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政公共预算相分离,各自独立运作,共同组成政府复式预算,实行“一个体系,两个层次”的管理。也就是说,“一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预算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两个层次”。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主体。第二种是“北京模式”,即国资部门负责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收缴使用,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收益资金比照社保基金的管理方式,在财政开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列收列支,不参与平衡一般财政预算,注重保持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的相对独立性。第三种是“穗武模式”,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财政公共预算的一部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国资部门负责收益的收缴使用,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1.沪深模式

上海市从1996年开始研究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2005年1月,上海市政府批转上海市国资委制订的《上海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5]33号),标志着上海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及预算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到2006年全面铺开。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实行“一个体系,两个层次”的管理,即“一个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分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两个层次”。其中,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又分为产业集团、政府投资公司、科研院所三种类型进行管理。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主体,其中本级预算由市国资委独立编制,主要根据收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安排支出预算;企业集团级预算主要由各集团公司编制,市国资委负责审批和监督执行。收益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发展,包括科教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适当安排部分资金解决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必要支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必要支出。目前,该市对出资企业资本性收益暂按净利润20%的比例收取。

深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从1997年起步,原由各授权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主体编制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市国资办只负责汇总并向人大报告。2004年,该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撤消了授权资产经营公司,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能,成为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的管理主体,独立编制市本级国有资产收益预算。该市对出资企业未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是通过事先审核企业财务预算的方式实施监管和考核。目前,深圳国有资本收益预算与公共预算分开,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和决算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该市对出资企业资本性收益按不低于净利润30%的比例收取。

2.北京模式

北京市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单独编制,主要包括国有资本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两部分。从政府角度讲,建立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由国有资本收入预算和国有资本支出预算组成。国有资本收入预算包括国有资本收益、融资收入、政府其他预算结转收入和其他收入;国有资本支出预算包括国有资本再投入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监管、国有资本收支预算编制工作,其草案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其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工作由国资委负责。国有资本收支预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参照基金管理方式,列收列支,不和财政公共预算相互平衡,收益收缴落实情况与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挂钩;从企业角度讲,建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国资委所属各企业国有权益变动预算、收益预算、投资预算、资产处置预算等。

3.穗武模式

武汉市从2002年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2005年全面展开。其预算管理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营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两个层次。前三年的全市预算主要是根据各营运公司预算汇总后编制,2005年实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办法后,全市预算由市本级预算和营运公司汇总预算组成,经市政府审核,纳入财政预算,并向人大报告后执行。其中,市本级预算由市国资委根据收益收缴情况编制,其国有资本收益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根据国资部门确定的支出进度拨款并负责监管。营运公司预算由各公司编制,市国资委负责审核和监督执行。目前,该市对出资企业资本性收益按净利润30%的比例收取。

广州市从2001年起开展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在市国资委成立之前均由财政直接收缴。2005年市国资委成立后,由市国资委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并开始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管理模式与武汉市相同,均纳入财政预算,由国资部门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对出资企业层面的预算管理方式与深圳市相同。目前,该市对出资企业资本性收益按净利润20%的比例收取。

(二)国有资本收益的相关处理

1.征收主体

从其它城市的情况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地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征收工作,如北京、深圳等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国有资本收益,个别地方像湖北省试点地区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国有资本收益。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征收主体,更具有利条件。

2.收缴范围

各地征缴范围均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另外,个别地方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也一并纳入征缴范围。

3.收缴比例

征收比例确定标准不一。从调查情况看,五市均考虑了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发展状况,对企业税后利润确定不同的征收比例,如深圳市按不低于企业税后利润的30%征收,北京市按企业税后利润的20%征收。

4.缴拨方式

拨付方式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建立与财政账户平行的国资收益账户,像上海、深圳等地;第二种是将国资收益纳入财政账户,比照基金账户管理,列收列支,不参与平衡一般预算,像北京市;第三种是将国资收益纳入财政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像武汉、广州等地。

二、五城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启示

(一)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与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支持密不可分

上海、深圳、武汉等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大家普遍认识到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有利于政府职能转换和政企分开,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深圳市在1995年就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负责收取、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收益。其他城市也都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或收益收缴的文件,虽然管理方式不同,但都明确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使用的主体为国资委,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稳步推进是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有效方式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是探索性、开创性较强的工作,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相对缺乏,涉及到和多个部门及企业之间的利益调整问题,矛盾比较多,工作难度大。上海、深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探索从十年前开始,试点摸索了很长时间,近两年才全面铺开;广州、武汉开展此项工作也经过了四、五年的摸索和实践,近期才开始实施收益收缴。回顾各市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历程,基本上都经过了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虚到实、从数字汇总到实际收缴等几个阶段,在收入范围上主要包括直接出资企业的产(股)权转让收入、股利分红收入或税后净利润。虽然从理论上讲,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的税后利润有全额所有权,但是目前各市收缴水平也都只是在企业净利润的20%-30%之间,且在实践中按照“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原则安排支出,国资委收缴的收益基本上都统筹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支出。采取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有利于企业逐步接受出资人管理的概念,逐步提高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认识,容易得到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几年来,深圳市按照全市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要求,将累计收缴的数十亿元国有资本收益以资本金的形式投向重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其他城市也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进行了国有经济的存量调整和增量投资,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先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再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建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制度创新工作,应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从近期看,具有出资人身份的政府要履行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和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宜先收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从远期看,市级要建立国有资本收支预算与相关政策体系,作为政府复式预算的组成部分,逐步建立规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加强对出资企业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从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运作到考核评价都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联。本着“规划管方向、预算管流向、考核管导向”的工作思路,上海市将规划、预算、考核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三个重要突破口,并且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作为核心环节,依据规划审核预算草案,通过预算确定考核指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连规划、下关考核,实现了对企业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其他城市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仅摸清了企业家底,掌握了企业资本的运营状况,而且有效地控制了盲目投融资和任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等现象,防范了风险,更重要的是为企业业绩考核和对经营者的奖惩提供了依据。

(五)公开、科学的决策程序是顺利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关键环节

五城市在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中大多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成立了预算管理处,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在预算编制和审核上都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大多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编制草案、审核调整、下达执行、决算审计等全过程均实行逐级审核、监督、检查。上海和深圳市还设立了专门的预算委员会,聘请专家或专业人士对企业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预决算进行年度审计;国资委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经市政府审批并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广州和武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并入财政预算,同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

篇8

按照全局工作安排,质监站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对《关于开展“集中整顿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体学习讨论,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执行。

实施方案对作风纪律、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方法和主要步骤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结合方案要求及科室实际工作,重点对照对照作风纪律大整顿问题清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问题清单,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工作纪律、服务群众、担当不够等方面的问题,逐项反思检查,开展自查自纠。

作风纪律整顿进一步明确了日常管理制度、强调了工作纪律,通过学习科室全体人员认识到当前开展专项整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们要认真解决存在的考勤外出报备不严格、工作氛围不突出等问题,一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保持对局各项工作制度的敬畏心;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热情服务,明确工作改进目标,真正做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为牢固树立为企服务的理念提供良好的指引,通过反思学习,我们要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坚持底线思维,不越红线,把好廉政关,深入了解企业面临困难,换位思考,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提高主动服务能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质量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体人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严肃工作作风纪律的意义,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要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同时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并内化于心,找准工作与制度的平衡点,增强合规理念和合规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质量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放管服”改革理念,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提前告知,主动帮扶,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流程。在质量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多与辖区各建设项目沟通,了解项目企业需求,主动解决项目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快整改进程,减少对建设项目工期的影响。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监管责任,以良好的工程质量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质量监管手段,对涉及工程实体质量、质量行为、建筑材料、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安全的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监管,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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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中小餐饮业;采购管理

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促进国民总体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作为支撑人类发展的企业,其消费更是带动了总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尤其在当前市场化竞争的阶段,各中小餐饮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获得更多优势市场资源,需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现实的基础上,对采购管理模式进行优化,促进整体餐饮供应链的有效形成,保证与供应商的有效合作,为自身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多优势条件。

1中小餐饮业采购供应链管理模式

结合当前餐饮行业发展现实和我国几千年的餐饮文化来看,国内的餐饮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大多为技术主导模式。在该模式下,厨房的主厨对餐饮企业的原材料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其结合自身手艺所确定采购的菜品直接关乎餐饮企业能否征服食客的味蕾,采购菜品能否满足餐饮企业基本的盈利需求以及未来市场开拓需要。具体来说,此类餐饮原料采购模式特征表现为:首先,餐饮企业是餐饮作业流程的主导者。餐饮原材料的采购、制作、销售的各个环节都由餐饮企业一手包揽,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优秀的管理者把控着餐饮原料选购、制作、销售的各个环节,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有可能影响餐饮行业的核心业务形成以及餐饮企业品牌的树立。其次,餐饮企业的利润重点来源于企业之间的价格战争。餐饮行业之间产品的同质化导致餐饮行业价格战的出现,尤其中小餐饮行业容易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中。最后,中小餐饮企业采购管理对厨师依赖性较强。在中小餐饮企业中,厨师是企业的灵魂人物,采购环节主要由厨师确定。此时如果厨师并不具备企业经营意识且无法适应市场发展进行原料创新,则餐饮业的发展容易受到影响。

2中小餐饮业采购管理现状

2.1分工合作意识不足

餐饮企业所采购的原料多为农产品,其产品供应商也大多为农户或者规模较小的农产品批发商。中小餐饮企业与原料供应商之间更是缺乏基于供应链建设的合作意识。在采购过程中,出于自身利益需求,中小餐饮企业和以农户为主的供应商之间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价格博弈战,导致两者之间长期的利益对立。另外,中小餐饮业大多选择自主经营,某些餐饮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为减少采购成本,有可能选择与中间商合作的模式,即与农产品批发商建立长期采购合作关系,此种情况虽然提高了采购效率,但是中间商制造的价格差使得餐饮行业与中间商之间很难建立信任互惠的关系,因此在原料供应信息上彼此封锁,分工合作效率较低。

2.2采购监控无法落实

在中小餐饮业的采购管理中,由于企业经营规模或者企业经营现实不允许,很多中小企业虽然制定了采购机制,但是在实际的采购流程中,并不能对机制进行完整的贯彻执行,因此造成采购监控无法实现的情况。餐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无法实现及时的采购信息沟通也是采购监控过程无法落实的现实因素。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平台,采购过程中的原料质量控制、物流控制等都无法有效实现,采购监控自然受到影响。另外,在遇到采购问题之后,中小企业有可能过分强调管理者的作用,忽略了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采购工作效率无法得到切实提高。

3现代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中小餐饮业采购管理优化策略

3.1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战略合作

中小餐饮业采购过程相对分散,且单次采购量较少。加之食品本身不易保存,运输不便等情况,为尽可能避免采购过程中造成的原料损失,中小餐饮企业采购以食品安全为主要考量内容,注重利用多次销量采购满足自身原料加工和销售需求。结合以上特点和当前市场竞争现实,中小餐饮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需要加强与农产品批发商以及农户之间的合作,利用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的确立,优化物流供应策略,合理把握资金流,并在与原料供应商进行有效信息沟通的同时更快了解市场价格变化趋势,进而在满足基本供应需求的基础上降低供应量,节约采购成本,扩大企业盈利空间。

3.2建设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

供应链的管理需要供应链中供应商和中小餐饮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以便更加快捷有效地确定原料采购信息、原料物流信息,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管理效率。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针对采购管理模式的优化,可以利用采购信息数据库建设的方式,即对餐饮企业自身不同原料的销售情况、采购预算、原料物流信息进行电子监控,实现对所需原料的周期盘点;利用电子订单的方式突破供应商把控地域性原料价格的局面,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利用订单追踪的方式了解原料的配送信息,实现对采购环节整体的信息化管理,促进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的形成,增强中小餐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互动,同时也保证整体采购流程的有效化和针对性。

3.3加强供应商调查与考评

对供应商信息进行调查,能够帮助中小餐饮企业更加全面了解自身所处的原料采购环境,进而利用市场竞争原则,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实现对供应商的最优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则需要从供应商所供应的原料质量,供应商的经营材料、供应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等进行考察,以便实现与供应商之间及时的信息沟通,保证采购过程的有效实现。在供应商信息调查方面,中小餐饮企业需要加强企业内部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之间的联系,根据餐饮原材料的销售情况进行供应商的市场搜索,并根据所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进行供应商所供应原料的考察和经营实验,确定供应原料的市场需求,并以此为采购合作关系的确立依据。在供应商考评过程中,则需要按照多次采购过程中所购原料的基本质量、所购原料的销售情况、原料物流运送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尤其针对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做出反应,避免出现某些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中小餐饮企业的长期经营。

4结论

为加强中小餐饮业采购管理过程,提升餐饮业供应链的效率,帮助中小餐饮业占据更大市场空间,从采购供应链管理角度出发,中小餐饮业需要加强对供应商的考察,选择更适合自身发展现实的供应商;同时,加强自身与供应商之间的战略合作,以便及时了解餐饮原料的市场发展动态;而利用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也可以掌握采购原料的供应情况以及物流运输情况,实现对采购环节的整体把控,进而提升自身的经营效益。

作者:李斌 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任宽.运作中国餐饮产业[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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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商管理 采购 管理体系

一、房地产供应商管理的重要意义

降低供应成本。对供应商管理可以不断优化供应渠道,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及时供应。现阶段物资极大丰富,由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卖方市场转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买方市场,供应渠道增加。但市场商品价格不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定点供应可以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定点供应商都是在物资供应中资信良好的企业,订购比价过程中产品质量得到充分保证。因此良好的资源市场是企业的一种外部资源,是企业供应职能部门的延伸。

减少库存占有率。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可以减少企业储备资金占用,降低房地产企业供应的间接成本。以最少的资金占用最大可能地满足企业生产物资的供应是企业供应部门长期奋斗的目标。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利用对供应商的管理和买方市场的有利条件针对各类物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供应储备模式。

增强对供应商管理的透明度。一般来房地产企业的资源是由企业领导按照一定的程序共同决定,增加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由于采购物资相对定点供应,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就可以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来防止采购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

二、供应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产品或服务的可得性与时效性以及低成本是供应链中的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但由于供应链是一种复杂、动态的合作模式, 各个环节相互作用, 在供应商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着供应链运作。

信息不对称造成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 或客户) 之间的脱节。有些下游企业( 或客户) 在进行产品供应商的选择时,更关注的是产品的质量、供应能力、送货能力以及供应商的技术保障能力等。在对委托——机制普遍存在的现代市场环境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往往是较成熟的、标准化的产品或服务,而这种产品或服务其他竞争对手也往往是易于获得的,供应商一般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或提供服务。但是企业并不能完全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技术和服务能力,造成了信息不对称,而且在整个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往往会通过增加这种信息不对称, 从合作伙伴那里得到更大的收益,这给下游企业在产品与服务的改进、革新等方面带来了诸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信用体系的建立面临诸多问题。物流服务的各个环节中, 信用体系是极为重要的,资金能否及时回流,供应链环节衔接是否平滑,外包业务能否实现物流与商流的畅通等等, 都影响着企业的供货能力与客户服务水平。

潜在供应商开发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必将有更多的具有更新技术、更有竞争力的上游产品与服务出现,与具有这种优势的供应商开展业务有利于企业采用更合理的策略进行生产或服务的组织,但由于这部分企业( 或供应商) 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要求企业能准确地开发这些潜在供应商,企业因此必须进行适时的战略调整以适应这种新的情况。

三、供应商管理的程序

确定调查渠道。通常供应商及其产品信息来源于新闻媒体的广告、行业期刊、互联网、以往的采购记录、设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推荐等,或者通过派员登门进行讯问、相关资料收集和现场考察获得供应商及其产品有关信息。

初次供应商及其产品调查。是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的一般性调查,以了解供应商及其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地址、生产经营规模、产品价格、质量、信誉、客户和供应商、职工人数及其技术力量等信息。初次供应商调查表也有简单和复杂之分,简单的可只写出供应商的名称、位置、资金和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情况,因简单方便,常称为供应商卡片。较详细些的针对制造供应商的初次调查可增加几项内容:主要业务及开始时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数量、前一年销售额、产品是否通过权威部门认定、列举公司主要客户、列举主要供应商、生产力、生产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生产产品使用依据的质量标准分类、是否经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0、ISO4000等)、检验机构及检验设备、测试设备校准情况、职工培训情况等制成调查表。

深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调查是在初次供应商及其产品调查的基础上,对于有选用意向的供应商所进行的详尽的实地调查。这是全面的调查,但也有详简之分。其主要内容,除包含初次供应商调查内容的落实情况外,还包括供应商的详尽基本情况、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能力,尤其是产品质量监管等情况的调查。供应商的详尽基本情况主要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主要负责人的资历、信誉和企业财务等状况;管理制度主要有内容是否明晰、规范、科学, 组织职能设置以及作业现场安排计划是否合理等;生产经营能力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的先进性、生产能力的弹性、生产流程的合理性、现场作业的高效性、信息传输手段的现代化和经营场所的空间面积情况等;产品质量监管主要是指企业是否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质量管理政策、质量检测部门和人员以及获得质量认证情况等。

四、改善供应商管理的措施

建立合理的供应商评估机制。首先,充分了解有关供应商的信息。好的供应商应能提品所必需的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较低的物流成本、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良好的信用等等。其次,企业应建立一个良好的评估供应商供应产品或服务的能力的评估标准,及时了解供应商所提品的质量要求和保障能力。再次,企业根据综合评估后选择出合格的供应商,企业还应当有必要的应急措施和调整战略的可能性,如从与供应商的竞争对手进行比较中确定供应商的经营状况, 确定企业进行产品或服务改进的可能性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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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的旅游中间商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同时它促进了旅游中间商的信息化改造,提高了效率,还使市场上出现,以电子旅游中间商为代表的新型中间商。旅游市场结构呈现了更复杂的图景(如图1所示)。不同的旅游市场渠道之间存在着竞争。直销渠道与中间商交易渠道之间的竞争,决定着旅游中间商继续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不同类型旅游间接分销渠道之间的竞争,也决定着不同类型中间商之间的竞争关系,进而决定着旅游市场结构的变化。不同市场交易渠道产生的交易成本①之间的对比关系,是决定市场交易渠道之间竞争的结果,也是决定旅游市场结构的根本原因。②总的来说,电子商务的开展导致了市场交易成本的降低,而在不同情况下,成本降低的程度有所不同。为说明电子商务发展对旅游市场结构的影响,不妨简单地假设市场交易主体有三类:供应商、中间商和旅游者。销售渠道有两条:一是从旅游供应商到旅游者的直接交易,其交易成本定义为T1;二是通过中间商与旅游者进行的间接交易,把旅游供应商与中间商之间的交易成本定义为T2,中间商与旅游者之间的交易成本定义为T3,显然,中间商存在的前提是T1>T2+T3,因为市场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只愿选择交易成本比较低的交易方式和渠道。要对比分析开展电子商务后旅游中间商存在的依据和前提,这里不妨将信息化后的三种交易费用对应定义为T1''''、T2''''和T3''''电子商务在旅游业中的运用,可以促进Ⅰ类———信息化旅游供应商直销市场的发展,如旅游饭店直接向旅游者销售产品。同时,传统旅游中间商(如旅游批发商、旅游商和各类旅行社,也在加紧应用网络技术手段,拓展其经营范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增强其竞争能力,转变为Ⅳ类———信息化的旅游中间商。对于Ⅲ类,互联网信息平台的优越性促使基于网络的新型中间商,代替旅游供应商与旅游者之间的直销方式,新型信息化旅游中间商———电子旅游中间商产生,成为旅游供应商与旅游者之间电子商务活动的中间媒介,减少供应商自行建设电子商务网站的投入并通过虚拟交易市场增加交易机会,提高交换效率。对于第Ⅱ类情况,通过传统旅游中间商进行交易,虽然在信息化后降低了成本,但其总交易成本却高于直接交易的费用。这促使旅游供应商倾向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直销,传统中间商的地位受到威胁。例如,我国的航空公司每年运营的航班数量非常可观,而盈利却显得艰难。原因是,以旅行社为主体的商过分压低了机票票价。为了让航空公司能获得应有的利润,改变航空公司受旅行社制约的环境,航空公司正努力通过自有网站销售机票的直接渠道,及电子商务所构建的新型中间商,来主导机票的销售,实现航空公司的机票主导行为。由于旅游业的复杂多样性,而以上的几种趋势在旅游业中是并存的。以上的分析及论述,可以有效地对我们认识,电子商务对旅游市场结构影响的分析是正确的。可以从分析中得出结论,互联网使得旅游市场结构不再是静态的,它将在交易成本的变化、不同渠道交易成本的对比,和各种力量的此消彼长中演化和发展。旅游供应商直销的发展、传统旅游中间商的业务转型和信息化变革、新型电子旅游中间商的产生,共同组成了电子商务时代旅游市场结构的发展趋势。总的来说,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这种变革,将使旅游市场结构向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旅游市场和旅游产业的优化。

二、“直接经济”对传统旅游中间商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旅游供应商能通过网络更便捷地与旅游者沟通。互联网时刻更新着旅游产品信息,供应商与旅游者之间可直接交流,通信费用非常低廉。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供应商开始考虑,更多地通过网络直销手段向旅游者直接销售产品,旅游中间商的生存受到“直接经济”的挑战,但“直接经济”还不能完全发挥旅游中间商的作用。①

(一)传统旅游中间商的运作模式

传统旅游中间商,包括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商(旅游零售商)。旅游经营商通常专门从事包价旅游的组装,包价旅游的范围和内容各不相同,但它们最终都通过旅游分配系统,以独立产品的形式和独立价格,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旅游经营商在旅游供应商和旅游商或旅游者之间,起一种中介作用。从与上游旅游供应商的关系看,旅游经营商与旅游供应商的购买关系一般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向供应商批量预订。在美国,旅游经营商通常要提前一年,即在印制宣传品前与供应商洽谈,提出预订数量。旅游经营商获得的折扣价格,取决于供应商的预期出租率或使用率,也取决于旅游经营商根据上年经营,预测的当年需求总量。在旅游产品销售时,旅游经营商通过旅游商,提前大约35天向旅游者预收款项;并在30天前通知供应商产品的需要量,这样供应商可以销售剩余部分产品。在我国,旅游经营商(国外或国内旅行社)通过“踩线”考察,并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出旅游线路,将线路售出后,通过自己的协作网络(许多旅行社与旅游供应商签有年度合作协定),进行旅游服务的采购,落实有关旅游接待事宜。第二种是批量购买。这种合同较少,通常是旅游经营商向航空公司,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的机位或包租1架飞机。最终,无论旅游经营商销售了多少产品,它必须依照最初的承诺向航空公司付款。旅游经营商通常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相当低廉的价格,而且可以使用自己的产品名称。这种合同一般是在供应商处于有利条件,而旅游经营商有把握销售足够数量产品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从与下游旅游供应商的关系看,旅游经营商也负责包价旅游产品的促销。包价旅游产品设计完成后,旅游经营商印制和发行宣传册。美国业内经验显示,一般8份宣传册可以促成一个旅游预订,同时旅游经营商也通过其他各种媒介促销旅游产品。旅游商也是旅游产品分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直接向旅游者出售产品或服务。他们提供旅游咨询,出售机票、车船票和饭店客房等,同时也帮助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旅游商并不实际拥有或预先承诺,购买供应商的旅游产品,只有当它接受顾客预订并收取费用后,才向供应商购买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旅游商通常为外出旅游或出差的人们,办理预订或提供服务。它的存在形态是多样的。广义地说,旅行社门市、专业订房中心是旅游商;旅游饭店、航空公司门市也可旅游产品销售。旅游商依靠便利性和贴近游客,来实现旅游产品销售,其网点应是广布的、众多的。因此,在美国等国家,旅游商是旅行社业的主体。①旅游商也根据要求,为一些特别的顾客或团体设计旅行,但这并不会改变其零售性质。旅游经营商的成败,取决于能否设计出适合旅游大众需要的包价旅游,并成功促销,而旅游商的成败,则取决于销售能力和销售数量。与旅游经营商不同,旅游商无权修订供应商规定的产品价格,旅游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供应商根据合同支付的销售佣金。旅游商一般也是根据产品的畅销程度,和佣金的高低来选择供应商。例如在美国,旅游商销售轮船舱位的佣金为7%~7.5%,航空机位为9%~10%,包价旅游为10%。若销售情况好,还可以获得佣金奖励。

(二)旅游市场的“间接经济”与“直接经济”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旅游市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旅游中间商是否还有存在的基础?它相对于网络直销的优势是什么?可以通过对比传统旅游中间商参与的“间接经济”,与旅游供应商网络直销的“直接经济”来了解相关情况。

(三)“直接经济”的挑战

通过表1中的分析可见,旅游供应商网络直销的“直接经济”,具有减少市场中间环节、提高供需沟通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等优点;而传统旅游中间商,作为专业化的市场中介参与旅游市场,能减少市场交易的总次数,提高了旅游市场的运作效率,并能为游客提供旅游产品组合、旅游咨询与质量保证等增值服务。虽然旅游中间商的功能,不能被“直接经济”完全取代,但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旅游中间商带来挑战和冲击。旅游中间商应通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优化增值服务和提高专业性,来保持市场地位。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旅游中间商本身带来了变革和创新的机遇。

三、新型电子旅游中间商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旅游中间商的发展和变革,电子旅游中间商所提供的功能,使得它明显区别与传统旅游中间商。

(一)电子旅游中间商提供的功能

旅游中间商的变革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传统旅游中间商开始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提高效率,拓展业务范围,获得新的生命力。其次,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还使一些新型的电子旅游中间商应运而生,他们是一些基于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中介的新型旅游中间商。这些以信息服务为核心的电子旅游中间商,一般提供以下功能。

1.提供信息服务

包括提供基础性旅游信息,提供目录服务,即旅游企业名录(企业黄页)、旅游产品列表等,便于旅游者查询,提高旅游信息的充分性和通达性。

2.提供检索功能

如帮助旅游者按地区查询旅游服务、旅游景点,按关键词查询旅游企业、旅游产品等。

3.提供咨询功能

如帮助游客进行行程规划,并推荐旅游产品,提供公开的产品与服务比较。这些功能通常是通过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支持自动实现的。

4.提供促销功能

为旅游供应商提供网络广告服务,或将供应商的产品信息编入电子杂志,向旅游者会员发送。

5.提供信誉评估

电子旅游中间商设立评估服务,展示以往旅游者对旅游企业或产品的评价意见,供后来者参考,或公布权威部门或第三方的评估结果。

6.提供虚拟交易市场

只要符合条件的产品,都可以在虚拟市场内展示和销售,消费者可以在站点内任意选择,进行预订。电子中间商负责客户管理、预订管理和支付管理等,并收取一定费用。

(二)电子旅游中间商和传统旅游中间商的区别

与传统旅游中间商一样,电子旅游中间商也是连接旅游供应商和旅游者的桥梁与纽带,同样发挥着帮助旅游者进行购买决策、满足需求、降低旅游供需方达成交易的成本费用等作用。但电子旅游中间商和传统旅游中间商存在很大的区别。

1.存在前提不同

传统旅游中间商的存在是由于旅游供应商和旅游者直接达成交易的成本较高,中间商的存在,可以减少两者为达成交易而花费的成本。而电子旅游中间商出现的原因是,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条件下,旅游供应商自己开展电子商务直销的成本,比通过电子旅游中间商达成交易的成本高。旅游企业通过电子旅游中间商销售产品,可省去自行建网、网站推广和电子商务系统建设的费用,减少电子商务管理费用。因此,电子旅游中间商是对旅游供应商网络直销的替代,是中间商职能和功效在新领域的发展和延伸。

2.交易主体不同

传统旅游中间商,特别是旅游批发商,直接参加旅游供应商与旅游者的交易活动,而且是交易的轴心和驱动力。旅游中间商先与旅游供应商或旅游者进行交易,然后再与另一方进行交易,并完成其作为桥梁和纽带的职能。而电子旅游中间商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存在,它不直接参与供需双方的交易活动,但它提供一个媒介和平台,同时为供需双方提供大量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传递旅游企业的供给信息,和旅游者的需求信息,高效地促成具体旅游交易的实现。

3.交易内容不同

由于传统旅游中间商直接参与交易活动,因此需要承担资金、信息等交换活动及一些旅游组织活动。而电子旅游中间商作为一种交易媒体,它主要提供的是信息交换的场所,而具体的资金交换和旅游组织等活动,则由旅游产品的提供方与旅游者直接进行。

4.交易沟通形式不同

通过传统旅游中间商进行的旅游交易活动,使旅游者和最终提供旅游接待的旅游供应商,仍难以直接沟通。而电子旅游中间商,提供旅游者与旅游供应商直接沟通的媒介和平台。在传统旅游市场中,旅游供应商———旅游批发商———旅游商———旅游者的市场结构,决定着旅游者常常被动地接受产品和服务,而通过电子旅游中间商的桥梁,旅游者拥有了更多主动权,增加提出需求、参与旅游产品设计的可能性。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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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 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篇13

[摘要]当越来越多的国外大型超市进入我国的时候,如何发挥我国超市和配送中心在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在给出以超市为中心的供应链管理模式的优点的基础上,分别对采购模式、配送模式和销售模式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结论。

我国连锁超市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超市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和加工食品。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连锁超市竞争的加剧,超市经营理念的变化,以及国外超市进入我国市场,连锁超市从开始涉足生鲜农产品逐渐转变成以生鲜农产品为主打,生鲜农产品成为超市与超市、超市与农贸市场竞争的“兵家必争之地”[1]。超市的发展正在改变着我国传统的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模式。因此,在我国的大城市、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以超市为核心的供应链,不但能借助供应链管理提升农产品的产品价值,还可以为我国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未来发展做出有益的尝试。

一、以超市为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优点

1、以超市体系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流通模式的核心,能够对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做出快速反应。比如大型超市或配送中心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配送等增值业务,一方面能第一时间对消费者的需求做出反应,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超市的加工质量和卫生安全认证,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在现代化的超市中,通过配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等,能对销售终端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工等做出及时、准确地分析和总结,直接传递给上游的供应商,缩短了流通渠道,减少了信息失真,有效地保证了信息快速、安全、准确地传播。超市信息平台的建立还能增加超市和上、下游企业之间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在供应链内部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超市体系的农产品供应链不存在批发体系中供应链信息成本的问题,整个流通中的信息成本、交易成本、物流成本都较低。因此,某种程度上超市体系的建立可以弥补批发体系的不足,能够解决流通中的信息流效率问题,使农产品流通更具有稳定性、确定性[2]。

二、以超市为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分析

1、超市生鲜农产品采购模式。目前,我国超市销售的生鲜农产品主要有3种采购模式,它们代表超市向农产品供应链上游延伸的不同程度。第一种模式是超市采用供应商供货形式;第二种模式是超市直接从批发市场采购;第三种模式是超市直接从农产品产地采购。

(1)生鲜农产品由供应商供货模式。通过专业的供应商来采购生鲜农产品是国际上比较普及的模式。生鲜农产品品种非常多,批量小,储存和保鲜的技术各不相同,直接同农户打交道的交易成本高。

超市通过专业的供应商来供货,就可以避免很多矛盾。超市一般选择有资质、有一定资金实力、信誉好、具备运输能力、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签订购销合同,超市向供应商提供年度供应计划,并在每天晚上向供应商发送具体的购货清单。

超市通过供应商采购生鲜农产品的优点是:①有利于供应商之间的分工和专业化,提高供应商的专业化生产、加工和管理水平。当供应商把超市确定为主要的目标客户后,他们有信心进行投资,采用先进的设备,或者建立自己的种植和养殖场来满足超市的需求。②超市同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供求关系之后,可以减少搜寻成本和管理成本,降低交江苏商论2010.6·商业经济·易费用。③超市经销农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不断增多,通过供应商供货可以避免超市采购部门过于庞大,有利于降低内部管理成本、提高效益和分散风险。④经营农产品需要很多专业知识,通过供应商供货,使得超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专业人才不足的压力。⑤超市可以通过供应商在上游的农产品加工和生产阶段执行自己品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2)超市直接从批发市场采购模式。超市直接从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模式的最大风险在于不能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在正常情况下,超市在两种情况之下才会到批发市场采购。一种是超市有自己的配送中心,在供应商供货后,出现生鲜农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临时不足的情况之下,超市为了应急从批发市场采购部分产品作补充。另一种情况是,超市以低收入消费群体为目标市场,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同农贸市场竞争,超市也同个体商贩一样,在批发市场购买生鲜农产品。超市直接从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的模式在超市发展初期比较普遍。随着政府部门对超市经营农产品安全性检测的加强,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超市直接去批发市场采购生鲜农产品的数量正在逐渐下降。超市直接上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还存在财务和税收方面的问题。一般批发市场不提供销售发票和增值税发票,使得采购人员难以报账。因此,很多财务制度严格的超市,如家乐福等,是无法通过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的。

(3)超市直接从产地采购农产品模式。部分超市为了减少中间环节,达到降低经营生鲜农产品成本的目的,他们派遣采购人员直接去产地采购农产品。

由于我国农户的生产规模非常小,所以超市在产地采购的模式,一般通过同当地的农民协会,或者有一定影响力的经纪人合作。

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的局限性。

超市直接从产地采购农产品的模式虽然可以削减流通环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采购费用,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①超市主要通过当地农民协会或经纪人收购农产品,但目前我国农民协会及经纪人缺乏严格的行业规范约束,与超市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长远的合作关系。②产地农户生产品种较单一,超市依靠其自身的采购能力难以协调农产品的品种,难以满足超市多样化商品的需求。③农产品生产受季节性影响较强,超市采购部门受自身经营规模、采购能力、成本核算的制约,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协调、调配农产品,不能满足超市对生鲜农产品周年平稳的需求。④并非所有的农民都能提供农产品自产证,超市用农产品自产凭证抵扣部分增值税受到限制。

2、超市农产品配送模式。超市采购的农产品,主要通过两种模式运送到超市门店。第一种模式是通过供应商配送,第二种模式是全部或部分农产品经由超市配送中心配送。

(1)通过供应商配送农产品。各超市于当天晚上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由供应商于次日早晨按照订货单的品种和数量向超市各门店配送农产品。通过供应商配送农产品的好处主要是:在超市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超市受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制约,由供应商配送农产品,可以降低超市在配送环节所需要的人、财物方面的投入。但是供应商配送农产品与现代化的超市配送中心相比,其自身的不足显而易见。首先,由供应商向超市各门店配送农产品的配送次数远高于由超市配送中心配送。配送网络的优化,能够带来超市配送中心更低的配送成本。其次,供应商配送农产品到超市各门店,超市各门店仍需按照超市的要求进行选拣、分拣,这样会造成同一产品在不同门店内的质量不统一。

(2)经由超市配送中心配送。超市配送中心处于整个供应链的中间环节,是供应链资源整合的关键。超市配送中心的典型特点是:拥有一个总部信息中心这样的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超市各门店的农产品需求信息传递到总部信息中心,总部信息中心再将汇集、处理后的数据传递给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总部信息中心的数据要求,整批组织送货,总部信息中心按照各超市门店的需求,依项经过集货、储存、分拣加工、配货、配送,最后送达各连锁门店。此外,对于一些本地生产的、具有统一标准的产品,也可由总部信息中心指挥供应商直接送往各门店。

3、超市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模式。超市销售农产品有两种主要的模式,一种是自营,另一种是联营。

在影响超市采用经营模式的多种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超市经营农产品的能力和资金实力。

(1)超市农产品的自营模式。超市农产品自营模式是指超市买断供应商的农产品,然后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在商场销售,对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管理。自营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毛利,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损耗归超市。

大部分超市愿意采用自营的销售方式,主要原因是:①所有的超市都认为,采用自营方式便于超市对生鲜农产品进行统一检测、统一管理,使产品品质、质量有一定的保证。②采用自营方式可以体现超市的经营特色,使超市的生鲜经营与其他经营自10·商业经济·成一体。③采用自营方式超市能掌握生鲜的自主经营权,有利于培育超市自身在生鲜经营方面的竞争力。④采用自营方式便于超市对生鲜产品经营进行统一核算,控制生鲜经营成本。而采用自营方式,也有一些缺点:①采用自营方式,使得超市人员费用增加,增加了人工成本。②对于进价较高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自营方式难于分散经营风险。③采用自营方式难于对农产品依据其新鲜度随时做出相应的价格调整。

(2)超市农产品的联营模式。超市农产品联营模式是指超市与供应商共同管理和销售农产品,一般情况是在超市商场内划出一块场地让供应商或者经销商销售他们的产品,超市对产品价格规定最高限价。超市对所出售的农产品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即所谓的“流水倒扣”。这个比例因超市和产品品种不同而有所差异。联营模式中凡是发生的损耗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根据调研,目前还有部分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的超市采用生鲜农产品的联营模式[3]。主要原因是:①采用联营机制经营方式灵活,对市场反应快,生鲜农产品价格可随产品新鲜度随时做出调整(有些超市调整经销商品价格的手续比较繁琐)。②联营方的专业性较强,对所销售产品的特性有清晰的了解,可以利用他们的技术和经验使产品损耗率降到最低。此外,对于一些属于“引进期”的有待于消费者认可、市场风险比较大、宣传成本较高的产品,如绿色、有机农产品,采用联营的方式有助于分散超市的经营风险。目前,对于大部分超市来说,绿色、有机农产品以及主食厨房的经营形式主要为联营的方式。

对于联营的缺点,超市对联营产品缺乏自主经营权,难以对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旦出现了问题,超市会首当其冲地遭遇麻烦,影响对超市来说是“致命”的信誉。

三、对策

1、在采购方面,培育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随着超市的发展和消费者对优质与安全农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农产品供应商开始逐步成为超市农产品的主要供应者。超市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性程度,农产品的流通和加工成本的高低与农产品供应商的生产和管理能力有直接的联系。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条件成为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的主要承接者和流通主体。政府可以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培育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使这些流通企业能够成为有效连接农产品主产地和超市的采购桥梁。

同时应鼓励供应商和超市企业鼓励农产品供应商和超市企业在农产品原产地进行直接采购,以此降低流通成本和减少损耗。

2、在流通方面,建立现代物流配送中心。超市建立物流配送中心,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降低配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因此,建议在政策上鼓励和财政上支持超市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在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的用地方面,也能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调研还表明,国内超市的物流配送与管理信息系统落后是造成成本偏高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政府支持超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3、在销售方面,由联营转自营。在超市发展初期,由于超市经销生鲜农产品的数量不多,缺乏管理技术和人才,经营生鲜农产品的风险大,所以超市普遍采用联营的模式,利用外部力量和技术来经营生鲜农产品,同时也有利于转嫁风险。然而,随着超市的壮大,经营实力的增强,特别是面对外部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强,超市逐渐地由生鲜农产品的联营转变为自营。

[参考文献]

[1]胡定寰.超市的迅速发展对中国奶业的影响[J].中国农村经济,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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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炭企业;超市化;经营管理

现代物流是企业的第三利润源,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不但影响到煤矿安全生产能否正常进行,也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着力构建一个占用资金少,物资保障程度高的供应体系,对企业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煤炭企业物资供应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虽然一些大型煤业集团建立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了“集中统一为主,分散为辅”煤业公司、矿井两级采购模式。煤业公司物资供应部门对本企业用量大,技术要求高,集中使用的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各矿分工采购零星物资,发挥了局、矿两级的积极性。但这种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企业供应计划性差,无计划采购或先采购后补问题较为严重,即影响了批量采购效益和配送效率,又造成了供应物流环节上的疏漏

2、采购资金分散使用,效果较差,享受不到规模采购所带来的优势。

3、煤炭企业内部多头采购,不易监督控制,出现材料浪费,吨煤材料费上升的现象。更有甚者,部分矿采购一些质次价高的物资,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

4、社会上各种权力、利益关系渗透到物资采购中,造成不必要的超储积压,占用资金,储备资金上升。同时对供应队伍廉政建设带来较大的压力。

二、超市化经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利用煤业集团统一采购的规模优势,对安全生产、基本建设所用的材料、配件进行“五统一”(统一计划、统一资金、统一采购、统一库存、统一调剂)管理,进行超市化经营,对煤矿物资进行物流配送,减少超储积压物资,降低储备资金,提高集团整体效益。

借鉴生活资料超市的成功做法,结合煤业集团物资供应的具体情况,对矿用物资实行同一品种,多厂家的代储代销,明码标价,给生产矿一个选择使用产品的机会。

超市化经营是物资供应机制改革的一个名词,是对传统物资供应方式的一场变革。从使用单位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到二级超市(驻矿站)平衡利库后编制需求计划,再到煤业集团公司供应部门进行平衡利库,编制采购计划,组织招标采购,到货配送、最后对各矿退出生产的废旧物资进行统一的竞价销售,使整个煤矿物资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最终通过超市化经营实现“物资储备零库存,物资供应零距离,物资消耗零浪费”的目标。

三、实行代储代销物资的管理流程:

1、首先以招议标采购的方式对矿用物资进行市场准入的考核,与通过市场准入考核的供货商签订代储代销协议。

2、供应商将其产品放在总库一级超市或直接存放在二级超市,各矿的使用单位根据其生产需要到二级超市领用选中的物资。

3、每月煤业集团有关部门对使用单位领料情况进行签收、分类、分供应商进行汇,根据汇总的情况,通知供货商开发票(使用单位领用多少开多少)。

4、煤业集团有关部门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核对无误后,财务挂帐承付货款。

做到物流在先,商流在后,物资供应方式实现根本性的变革。

四、物资供应超市化经营管理的主要做法

1、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使进入超市的物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供应商选择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通过招议标、考评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从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后援服务、人力资源、现有合作状况等以下七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对超市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超市供应商的优胜劣汰,定期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考核,对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供应的物资退出物资超市;从候选供应商中再行补充合格的供应商。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煤矿现场使用情况,与重点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供应商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提高煤矿物资供应的保障程度。

2、清理区队小仓库。

在各矿生产实际中,区队为了用料方便不同程度设有区队小仓库,这些区队小仓库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方便生产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各区队小仓库安全管理上,防范意识差,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管理混乱,都没有建立规范的材料帐,容易造成材料配件流失。三是层层设库,不能进行有效调剂使用,造成积压物资增加。

对各区队经常使用的周转性、工具性材料进行“四定两建” 规范,即定品种、定数量、定金额、定专人,建帐、建卡管理。使每种材料的收、支、存都能及时反映出来。对存放超出指标的材料,矿供应科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把超市物资延伸到各矿的井口供应站更加方便生产区队。真正做到物资供应零库存、方便生产零距离、严格管理零浪费。

3、认真做好各矿库存物资的盘点交接鉴定工作,为超市化经营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对盘点接收的各矿老库存物资,规定只准记支出,直到老库存物资消化、处理完为止,不得增加新库存。对新收到的物资一律按超市化经营的要求,实行代储代销管理。

4、加强物资计划管理,做好平衡利库工作,降低老库存。

明确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批程序,确保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从源头上杜绝产生因计划不准造成不必要的超储积压,或计划不周造成配送效率低下,配送成本高的现象。特别强调老库存只能逐步消耗减少,不能增加。对各矿计划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考核。

5、实现超市物资按计划配送。

如何用有限的装卸运输能力完成物资配送任务是配送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需求计划,优化配送线路,制定配送计划,统一组织物资配送,在第一时间把物资送到使用现场,实现超市化经营达到物资供应零距离的目的。

6、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超市化经营的工作效率。

把整个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用信息化技术规范物资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设计上做到上下游工作流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规避经营和管理风险。

7、加强超市化经营工作的督查考核,促进超市化经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