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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整治措施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5:32:1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环境污染整治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污染整治措施

篇1

煤矿的有害气体主要有以SO2为主的含硫化合物、以NO、SO2为主的含氮化合物、以CO为主的含碳化合物等有害气体。煤矿矿区空气中的含硫化合物主要来自于矸石山自燃、锅炉燃煤和居民用煤。我国有237座煤矸石山曾发生过自燃,目前仍有134座煤矸石在自燃。煤炭燃烧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SO2,一吨煤含硫量为5-50kg。空气中SO2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前提物。SO2在湿度相对较高、气温比较低时还可能形成硫酸雾,硫酸雾是强氧化剂,对人和动植物危害极大。SO2是无色恶臭刺激性气体,当吸入浓度为5mL/m3时,对鼻腔和呼吸道黏膜都会出现刺激感,吸入浓度超过10mL/m3时,会发生鼻腔出血、呼吸受阻等现象,另外,SO2还可增强致癌物的致癌作用。

煤矿矿区中的NO、NO2为主的含氮化合物主要来自露天开采的炸药爆炸以及矿区运输、装载、铲运等使用汽油、柴油的设备所排放的尾气中。N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CO大几百倍,如果血红蛋白与高浓度NO相接触可出现中枢神经病变。NO2是对呼吸器官有刺激性的气体,常常导致各种职业病,如由高浓度NO2中毒引起的肺水肿和支气管炎等。煤矿矿区中的CO为主的含碳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时供氧不足而不完全燃烧产生。CO由呼吸道吸入体内,容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阻碍血红蛋白向体内供氧。当人与浓度为900mL/m3的CO接触一小时后,就会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机能和酶活性中毒,出现头痛、眼睛发直等症状;当人与浓度大于1200mL/m3的CO接触时,可使神经麻痹,发生生命危险。

2煤矿矿区空气污染的治理对策

2.1采用洁净煤技术实现清洁生产我国煤炭资源的特点是高硫、高灰煤比重大。大部分原煤的灰分含量在25%左右,约13%的原煤含硫量高于2%,高硫煤产量正在逐年增加,而且我国大部分原煤未加工就直接燃烧利用。煤炭的开发和加工利用已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加,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发展洁净煤技术、实现清洁生产是促进矿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煤的洁净技术包括煤的洗选、加工、转化、高效燃烧烟气净化等内容。煤炭洗选可以有效的去除煤中的硫化矿物和有机硫等污染物及降低灰分,极大地减少烟尘和SO2的排放量。煤型加工,有关资料显示,烧型煤与原煤散烧相比,燃用型煤的锅炉的节煤率可达15%-23%,可使原台排尘减少80%-90%,烟气黑度降到小于1/2林格曼级。高效烟气技术可起到除尘和脱SO2、脱NO等,减少烟尘及有害气体的产生。

2.2采用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采用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在减少燃煤量的同时减少脱SO2、NO等有害气体的产生。在矿区内采用集中供暖,即减少了燃煤量,减少了经济损失,又减少了有害气体对矿区职工的身体健康的危害,实乃一举两得。

2.3防止矸石山的自燃煤矸石也含有可燃硫,当矸石层中可燃硫含量达1.5%时,矸石就可能发生自燃,当矸石层中可燃硫含量达3%时,矸石山将发生严重的自燃。矸石山自燃将产生对人体危害极大的有害气体,对矿区的空气质量影响巨大。对矸石山自燃的防治方法可用黄土覆盖法、石灰乳喷洒法和水浇法。黄土覆盖法是按一定比例一层矸石上用一层黄土覆盖,层层压实,使矸石分层,降低矸石层中可燃硫含量,起到矸石山自燃。浇浆灭火、注浆也是国内外煤矿矸石山灭火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矸石成分、力学性质、堆积密实状态等因素,配制浆液,来实现灭火目的。

2.4做好煤场降尘各矿区要根据矿区的风向来选定储煤场的位置,尽量把储煤场选在矿区的下风向,减少因风吹起煤尘造成对矿区空气的污染。另外,要在煤场采用喷雾装置,定时对煤场进行喷雾降尘,还可以在煤场周围树起挡风墙,以此来减少煤场扬尘,降低由扬尘对矿区空气质量的污染。

2.5加大矿区植物绿化在矿区内要加大树木花草的种植。绿化对人们的健康益处多多。首先树木花草能净化空气,它的叶片在阳光下能吸收二氧化碳,进行光合作用,放出大量氧气。另外,绿化树木还能吸收其它危害人们健康的废气,如槐树、毛白杨等能吸收二氧化硫、桂香柳能吸收空气中致癌物质安息吡啉。树木还具有吸滞粉尘,一公顷松林每年能吸滞粉尘36.4吨。植树造林还可降低噪声。种植花草树木,不仅能净化空气,还能给人们带来愉悦的心情,缓解工作压力,给矿区的职工营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篇2

1、污染现状

*县地处九河下梢,上游每年有大量的工业污水下泄,同时本县每年废污水排放总量在400吨以上,其中工业废污水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90%以上。由于大量排放工业废污水,地面水、地下水污染严重、河道断流、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恶化,地下水水位连续下降,水质由好变坏,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带来严重威胁和破坏。

据20*年度《*县水资源公报》显示,全县废污水排放总量461.6万吨,其中工业废污水420.0万吨,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91.6%。全县总入境水量17003万m3,出境水16446万m3,入出水量差557m3,主要用于农田灌溉耗于蒸发、渗漏。其中仅滏东排放过境水量(主要为引黄济淀水量)5748m3为Ⅲ类水,其余11255万m3为劣V类。据滏阳河小范占监测显示,挥发酚的超标倍数为97.6,氨氮的超标倍数为41.0,化学需氧量的超标倍数为14.8。工业废污水在破坏地表水环境的同时,也对地下水质造成了很大影响,通过全县4眼监测井的分析评价结果看,街关镇前马庄站(离主要河渠较远)评价结果为中污染,其它监测井评价结果均为重污染。主要超标物质为总硬度,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等。全县浅层地下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9.44,比上年增加2.16,污染仍呈逐年加重的趋势。

2、工业污染的危害

工业废污水对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程等造成严重危害,使人民群众生存受到威胁。由于用污水灌溉,导致庄稼死苗、粮食减产,由于吃了用污染水灌溉生产的粮食,饮用了受污染的水,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近年来,人群中肠道病、皮肤病、肿瘤、癌症等疾病发病率明显高于以前。

3、工业污染的防治措施

①建立污水处理厂。呼吁政府和社会,促使产污厂家要建立污水处理厂(设施),生产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不达标不准排放,并做好水的重复利用。

②严格实行污水排放许可制度。凡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的企业,应实行污水排放制度,对排污企业要收缴排污费,实行定期监测,废污水不达标的限期达标,到期不达标一律禁止向河道排放。

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nfen2009”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工程项目部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整改措施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督办通报要求,我们将以工区为单元,严格加强对施工路段环境污染防治,具体将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各工区对施工区域内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每日5次,现有10吨洒水车2台,5吨洒水车2台,人工洒水车2台,不间断对施工区域和施工便道进行冲洗、洒水降尘,另在部分施工路段出入口设置雾炮降尘;

各工区现场的沙土石料、粉尘物料及时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物料归堆,人走场清,不需要的弃土废土及时清理出场;

各工区在施工路段出入口安排2-3名工人对运输车辆车身轮胎进行泥土剔除及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影响市容,场内行驶车辆低速行驶,避免飞驰引起扬尘;

槐荫大道北侧通勤路段为原绿化带改造,填筑料为路面铣刨料,道路基础较差,该侧双向多车道通行,车流量较大,筑料不堪承压致粉粒状,导致路面积尘严重,施工单位多次对通勤路段坑槽进行修整,并对全线通勤路段每日6次洒水降尘,尽力抑尘维护环境;

加强对员工环保意识的宣传。落实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扬尘、水土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杜绝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除施工单位实施以上环保措施外,市环卫部门每天实施洒水车沿线洒水降尘4次,环卫工人每天多次沿线清理生活生产废料等其他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篇4

为切实抓好我镇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照《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协调会会议纪要》的要求,彻底解决萧绍相邻区域水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萧绍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谐,特制订钱清镇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任务和重点

1、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水污染整治。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所有生产性废水必须全部接入截污外排管网,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集镇区域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2010年6月底前,封堵所有企业在内河的废水排放口和冷却水排放口。

2、萧绍边界区域结合清水河道建设,2010年12月底前全部清淤,并建立常年河面漂浮物打捞保洁队伍。

3、结合新农村建设,整治环境,解决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按照“户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建立长效保洁制度,2010年12月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全覆盖。

4、摸清萧绍边界污染物排放企业底数,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分类整治,对治理无望企业和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关、停、转、迁,对重点区域,特别是官塘河、罗淡江等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偷漏排行为。

5、抓紧印染企业污水进管达标、污泥处置工作,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010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预处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采取镇、村、厂整治阶段、环保部门督查阶段、整改提高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镇、村、厂整治阶段:(2010年4月-10月)各村、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和任务,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的重点和任务。

督查阶段:(2010年10月下旬)针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动。

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11月)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责令整改。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12月)及时总结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萧绍边界区域内的水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开展萧绍边界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是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边界区域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钱清”的重要举措。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开展萧绍边界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严格按《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要求,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治,确保我镇环境质量有明显提升。

3、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1)大力惩治违法排污企业。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企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限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2)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形成镇、村、企业三级联动、联查机制;建立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相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局,负责抓好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和服务工作。各村、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成立专门班子,把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依据的重要工作来抓,与中心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促和检查,要加大整治和投入力度,镇财政将予以适当的经费补助,确保全面完成萧绍边界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确保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从而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篇5

我县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减少12%,控制目标为2512.25吨;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减少15.5%,控制目标为660.33吨。各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分别削减2.5%、3.5%以上(以环境统计排污总量为基数,下同);对老污染源和城镇生活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分别削减22%、21.5%以上;对新建项目和城镇生活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增加分别控制在10%、6%以内;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不得新增。

二、减排原则

一是坚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削减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环保重点监管区、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主要抓好造纸、医化、酿造、橡胶等重点污染行业整治。

二是坚持重点工程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监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三是坚持源头控制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在审批项目全面推行高比例替代削减方案,从源头控制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四是坚持科技管理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建立污染源“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台帐,通过“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五是坚持严格环境执法削减污染物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坚决打击或取缔各种违法设立的排污企业,严厉打击或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

六是坚持“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削减污染物的原则。通过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等措施,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减排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削减

重点对医化、造纸、酿造、人造革、橡胶、电镀等六大行业开展污染整治。

1.立足于以行业标准为依据解决行业污染问题。结合行业的具体情况,制订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规范和验收规程,以规范和鼓励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淘汰生产过程长、污染重、装备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产品和工艺,扶持一些经济效益好、污染相对轻的产品生产线和上档次的企业。

2.大力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重污染行业中的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的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末端治理压力。

3.大力开展燃煤锅炉的脱硫。对4吨以上的锅炉要采用双碱法脱硫,脱硫率65%以上,对4吨以下的锅炉要采用用碱液喷淋法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50%。

(二)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依据环保重点工程削减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染。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县城、沿海工业城、各工业集聚小区及有条件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的处理率和达标率。

2.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监督体系,制订污水处理厂相关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稳定达标。

3.加强主要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对有条件工业集中区要建设集中天然气供热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全面清理违法设立企业。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查实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排污企业,若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补办审批手续,并纳入环保日常监督体系;对明显违反环保要求的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取缔。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加强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列为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实行统一联网。同时通过组织“飞行监测”和省、市、县三级联查等措施,加强监督监测。

3.限期治理逾期关停。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排污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停。

(四)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总体部署,整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地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等工作,有效削减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五)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总量替代

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以总量替代削减方案落实为前提,若属改扩建项目的还需以已批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合格为前提,增量替代减排方案要经县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符合替代要求。

四、确保减排任务完成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证

县里将环境污染减排领导小组与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合二为一,下设减排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与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制度保证

1.制定和实施各年度排污总量削减计划

根据“”环境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制订每年度减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订COD、SO2总量分配方案

根据市里下达的COD、SO2总量控制计划,将COD、SO2等主要污染物年度最大允许排放量分解到各重点排污单位,若企业改扩建需要增加总量,报县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全县重点监控监管企业40家,该名单原则上保持不变,对关停企业、排污量剧减企业及达到一定排污量的新建投产企业,将根据动态申报数据每年调整一次。

3.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我们将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总量分解到直接排向环境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重点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污。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排污单位,其污水允许纳管量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允许排污量确定。

4.对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和所有建设项目,就其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增量)、污染整治削减排污总量(减量)、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的排污总量(变量)等“三量”建立管理台帐,“三量”台帐一厂一档。所有“三量”数据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三)政策保证

1.一票否决

根据年度减排计划,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减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对排污企业,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项目审批和各类评比考核等主要内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实现一票否决。

篇6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饮食业环境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饮食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市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饮食企业,包括宾馆、饭店、酒楼、旅馆、招待所的餐厅和排档、火锅城、西餐厅、快餐店、饮食店、面店、酒吧、茶楼(室)等。具体整治对象应按照分类、分区域管理的要求确定,以点带面,分批实施。

饮食业污染整治分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重点控制区域为*主要街道(道路)两侧范围等,其他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将适时调整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镇、*镇饮食企业为全市第一批整治试点对象。

二、整治内容

(一)根据不同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区域整治现有的饮食企业。

1.厨房面积要求。(1)重点控制区域:第一类饮食企业为无油烟排放,但有废水排放、污染较小,要求厨房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第二类饮食企业为油烟排放较小,并有废水排放,要求厨房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且独立封闭;第三类饮食企业为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较大,要求厨房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且独立封闭。(2)一般控制区域:厨房面积不做具体规定,但第二类、第三类饮食企业的厨房必须独立封闭。

2.布局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厨房的设置不影响市容;洗、烧、制等过程必须在厨房内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进行洗菜、洗碗等作业活动;环保处理设施必须设在店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

3.油烟排放要求。(1)重点控制区域: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的规定。有油烟排放的饮食企业必须安装经国家环保总局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达标后排放;油烟排放口应合理设置,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2)一般控制区域:有油烟排放的饮食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3)饮食企业的油烟净化设施应该按有关规定定期清洗、保养维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工作效率。

4.废水排放要求。(1)重点控制区域:必须安装油水分离器,经隔油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控制标准原则按《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三级标准执行(油、悬浮物为必测指标)。(2)一般控制区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放。(3)废水排放原则上要接入污水管网。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条件成熟时必须接污纳管。

5.噪声排放要求。噪声排放按《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执行。各噪声源(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6.推广使用液化气、电、天然气、轻柴油等清洁能源。

7.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废油按有关规定统一回收治理,并应签订相应的收集合同。

8.选址应合理,对周围环境没有造成较大影响。

(二)严格控制新开办的饮食企业的污染。对今后新开办的饮食企业,必须依法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许可)后,方可营业。

三、整治措施

(一)成立*市饮食业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王家华副市长担任组长,周文中(市府办)、余协献(市环保局)担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卫生局、市政园林局、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余协献兼办公室主任、孔万林(市环保局)为副主任。

(二)确定乐成镇、雁荡镇50家以上饮食企业为20*年第一批重点整治对象,并将整治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时间在*日报上予以公布,营造整治氛围,形成饮食企业配合、社会舆论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由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已经完成整治的饮食企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后,有关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对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由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环保、工商、卫生、市政园林、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关闭。

(四)工商部门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饮食企业进行年审时,要从严把关,对没有《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不予通过年审;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乐政发〔20*〕27号)规定,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取缔。

篇7

一、整治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到*年底开发区水环境和空气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重点污染企业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2、2*年9月至*年9月的整治目标。建立项目入园环保准入门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基本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工作明显推进;明确园内功能分区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要达到100%,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能有所改善。

3、分类分期目标。*年底建成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医药行业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必须在*年6月30日前建成并达标排放;机械、化工、食品、印染等其他行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在*年3月30日前必须建成并达标排放;*年9月底前整治结果得到巩固,治污工作没有大的起伏,整个工业园环保工作基本走上正轨。

二、整治任务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辖区内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评文件未经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甚至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尤其是2*年9月1日《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违规欣赏的项目,一律限期补办环评和环保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的要责令关停,并依法予以处罚。加强“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管理,对已经环保审批并已投产而未经“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限期递交验收申请,环保局要按时组织验收;对拒绝递交验收申请、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三同时”验收不合格就投入生产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与处罚。

二是规范企业水污染治理。对已经落户在园区的项目,一方面,要加强企业污水排放规范化建设,各企业在自己的排污管道并入公共排污管道之前建设标准的监测采样口,实行透明排污,督促企业对现有水污染防污设施进行规范化治理。

三是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和其他污染。重点加强对农药、化工、石材等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气体的管理。严禁控制操作规程,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对有组织排放的烟尘、粉尘,要按“三同时”建设的要求,安装除尘设施。同时对噪声污染要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防止噪音扰民。固体废物要本着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重点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集中收集、减少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工作,

四是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对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企业,责令限期履行,对未建或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限期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

三、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胡全顺任组长,开发区副主任王安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环保局、企业服务局、规划建设局、经济社会发展局、国土资源分局、工商分局,劳动保障与安全生产监督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环保局,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不断完善定期协调、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管委会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环保局负责各企业治污工作前期指导,积极为企业治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服务,治理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监测验收,督查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企业服务局负责检查落实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督促供电、供水企业按照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停水等措施。对不执行环保要求的规划建设局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手续,国土局不得办理用地许可手续。社会发展局负责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工商部门负责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对限期内未完成治理设施被市政府责令停产的企业暂缓进行营业执照年审;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同时,要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引资单位工作和领导业绩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参照省、*市的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引资单位、挂点联系领导要把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专门人员配合工作。

3、加强环保执法。环保局依法享有执法职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扰环保执法;环保局要把从严执法、加强技术指导与维护投资环境统一起来,依法定期监察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年9月-10月)

开发区环保局对辖区内进行集中调查摸底。通过排污申报、资料查阅、现场检查等手段,对入园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各排污企业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制定好本企业污染治理计划,聘请污染治理专业人员对本企业治污设施进行规划设计,筹备好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各种原材料。各责任单位和引资单位要开展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细化分解,把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集中整治阶段(2*年10月-*年6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严肃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环保局。各企业治污设施必须按开发区限期治理的要求开工建设,并按照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各责任单位每个月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于每个月底报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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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领导重视  健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辉政办〔2017〕4号文《关于印发XXX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X〔2017〕9号文《XXXXXX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讲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专门成立了XXXXX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X局长亲任组长,专管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在全局实行餐饮业油烟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构建了一套由食品科牵头组织实施,各辖区食药检所负责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将餐饮业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目标量化到辖区基层单位,量化到管理责任人,细化到辖区各餐饮经营户,建立和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目标的餐饮业油烟整治的良好运作机制。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签发出台XXX(2017)5号文、6号文《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方案》、转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单位油烟和餐厨废弃物防治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传达下发XXX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知23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的及时传导,层层加压,为进一步搞好餐饮业油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及早开展整治行动;我局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地毯式排查整治活动会、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会等会议8次,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工作会6次,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坚决打赢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石。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为集中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严格严谨的餐饮业油烟治理整治标准,采取强化社会宣传,网格化市场监管、统一组织验收的逐步规范化整治步骤,确保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首先,做好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全局下发《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整治通知书》260余份、《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45份等制式文书,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10余条,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做到与餐饮服务经营者多沟通、多讲解,在社会上营造出了餐饮经营者人人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个个投身大气污染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政治和思想基石。

  其次是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达标排放目标。自去年9月份大气污染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摸底排查、三次督促整治、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0人次,执法车辆390台次 ,打响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漂亮的攻坚战,特别是今年新春以来,我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导,靠前指挥,各分管局长持续深入基层,督导进户,有效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圆满成效。在日常监管中,全局各基层所还建立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台账,详细登记经营者的名称、具体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燃料等信息及整改情况。XXX还采取电话督导、现场督查,检查通报等方式,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天一汇报,每周一小结,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取得实效。工作中,针对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XXX坚持实行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问题挂图作战,建立整改台账,针对采用传统的木柴、秸秆等作为燃料生产大量烟雾问题;餐饮经营户存在的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采用燃煤等作为燃料产生大量烟雾问题;安装标准规定和规范使用达标排放问题等四方面问题逐一列单,挂图作战,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我局XXx还专门制作了《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将检查发现的餐饮业存在的油烟污染排放问题由检查人员及餐饮户负责人签名,并在经营场所的显目位置进行《公示》,直至整改验收完毕为止,有力促进了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群策群力,合力攻坚,打好餐饮业油烟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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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认真落实“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环境兴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五大战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大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环境监管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大气环境的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2、城区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3、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4、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5、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

6、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县工业经济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电力公司

工作任务:对浙水泥、浙浦水泥、新晃冶炼厂、南天硅业、华东硅锰、秦箭炉料、红星集团、新中化工等8家重点规模企进进行重点监管,对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进行不定期检查,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后偷排污染物现象发生。

(二)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所在乡镇

工作任务:牵头负责沪昆高速公路新晃段、G320国道新晃段、S232省道新晃段两侧,舞水河两岸第一道三体屏障可视范围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砖瓦窑的关闭工作。

(三)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各街道办。

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督促锅炉使用单位积极整改,将燃煤锅炉更新为燃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锅炉,或增加除尘脱硫设施,使用低硫无烟煤。

(四)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对拆除工程和在建工程扬尘污染的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字231号文件,新建住房必须设置集中排烟气道,要求设计单位、图纸审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格把关,控制生活烟气污染。

2、负责对渣土运输、城市道路的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严格控制渣土和生活垃圾撒落,改进道路清扫设施,减少道路扬尘。

3、负责对拆除工程防尘措施进行审查,对拆除工程在办理拆迁许可证时要求拆除实施单位或(个人)必须编制拆除工程防尘方案。

4、加强公路建设的质量控制,对填筑好的路基进行撒水,尽快验收实施路面铺设;路面铺设对搅拌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原材料的运输和储存尽量避免扬尘产生,混凝土拌合严禁路拌;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工程进行系统性规划,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市场服务中心、所在社区

工作任务: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规范城区餐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标准及要求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督促业户落实加强措施,确保饮食业油烟不对周边造成污染,对未按规定完成油烟整治任务的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各社区

工作任务:督促米粉加工小作坊积极整改炉灶,使用型煤或改烧清洁燃料,对拒不整改的米粉加工小作坊上报政府予以处理。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

(一)2012年8月1日—至8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是协调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明确规范的标准,努力营造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指导,对不按标准进行整改的业主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期验收。对严重违法或拒不改正的业主将给予相关处罚。

(三)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督促落实阶段。协调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现场抽检整改后效果情况,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的成员单位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将整治情况报协调领导小组,由协调领导小组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张霞为组长,姚茂良、蒲少军、潘世新、杨慧英为副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创卫办、环保、工业、国土、建设、质监、药监、交通、卫生、工商、公安、安监、房产、城管、地税、国税、广电、财政、林业、教育、发改、商务、工商联、商行办、市场服务中心、新晃镇大湾罗乡、方家屯乡、兴隆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菊英、李代群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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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夯实基础,提高素质,为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提供保障

针对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实际,按照“夯基础、强素质”的要求,加强环保基础工作建设,通过“三个三年”建设,进一步夯实环保工作基础,强化基础能力;同时要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驾驭环保工作的能力素质。

(一)开展“三个三年”建设,强化环保基础能力。

1、开展“三个三年建设”。从20*年至2010年,用三年时间抓好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抓好标准化建设。按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环保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政府与有关部门的支持,按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专业设备,完成相关的人员培训和软件建设,2009年完成环境监察各中队和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修订版)中的县一级标准建设要求,加大基础性建设投入,全面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环保工作的科技管理水平与应用效率,20*年底前通过验收;三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从硬件和软件加大基层建设力度,20*年至2009年10月抓好环境监测站2000m2办公实验用房建设,改善环境监测实验条件,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到2010年完成澉浦中队办公用房的建设。

2、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环保工作的突出问题、工作任务和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应对措施。要制定课题调研工作任务书,分工落实课题调查任务,制定课题调研考评措施,年终进行考评;二是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调查摸底,研究制定“三同时”验收工作计划,落实“三同时”管理措施;三是要建立健全基础性资料管理档案,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厂一档制;四是要规范企业排污口设置,10月底前完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企业排污口的规范设置。

3、加强环保队伍素质建设。一是要以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用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武装头脑,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生态建设和环保事业贡献力量。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使教育活动真正出成效;二是要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和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强对重点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企业专管员制度,实行重点企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四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环保形象;五是要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和争先创优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较强的环保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反腐惩防体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4、创新宣教形式,增强宣教效果。宣教工作要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搞出特色,创新形式,拓展平台,注重实效。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环境宣传,增强公众环境意识。

二、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确保完成年度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减排工作措施,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努力为“十一五”末减排总目标打好基础,20*年主要污染物COD、SO2减排指标分别消减3.5%、3.6%。制定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书,完善对乡镇、部门和企业的考核机制,强化各镇(区)及企业污染物减排责任。以污染物减排为契机,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二)以生态县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按照生态县创建新的要求,理清创建思路,调整创建规划,积极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年完成创建2-3个省级生态镇和1个全国优美乡镇任务,为生态县建设打好基础;完成4-5个生态村的创建。健全和完善生态创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进一步抓好系列绿色创建工作。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向农村中小学校推进;继续开展创建绿色社区、企业、医院、饭店、家庭的创建活动,通过创建,进一步增强公众绿色理念。

(三)以污染源普查为重点,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3月份前,完成普查网络组织的人员培训、调查资料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基础资料、设备、车辆、人员的准备和配置,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展开;6月份前做好调查统计资料的整理、统计、检查工作;下半年主要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核实、报表制作等工作。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审核、校验和汇总。要加强普查质量管理,制定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环境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积极行动,有序推进,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根据省“811”环境污染整治新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新三年污染整治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烟控区大气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区域环境整治四项行动,消除环境隐患,改善环境质量。

(一)抓好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水污染整治,以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力争使饮用水源地水质的达标率有明显的改善。

1、制定*县水污染整治方案。以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以盐嘉塘、盐平塘、长山河等几条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为抓手,落实天仙河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规划,开展千亩荡第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农村河道整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行动方案措施,全面实施新一轮“811”水污染防治行动,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2、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结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快通元、澉浦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

3、推进企业脱氮除磷工程建设。以印染、绢纺、磷化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制定脱氮除磷工程计划,推进企业脱氮除磷工程建设,确保氨氮和总磷排放达标率。

(二)抓好大气污染整治。根据“洁净蓝天”行动计划,以烟尘控制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确保烟尘排放达标率。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对具备并实行集中供热的燃煤锅炉限期进行淘汰。

(三)抓好固体废物污染整治。一是开展危险废物污染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打击非法处置和经营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工业污泥的处置,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防止和避免二次污染。

(四)抓好区域环境整治。重点开展西塘桥镇的养殖污染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的治理任务;加强标准件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对间歇性污水排放企业建立排放池,巩固和完善已取得的整治成效,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对园区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四、落实措施,强化责任,推进污染减排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排污权交易措施,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活动。根据排污权交易办法,建立健全工作配套措施和组织机构,利用市场机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污染减排。

(二)落实飞行监测措施,提高企业排放达标率。建立飞行监测考核制度,加强对各中队飞行监测绩效的考核,增加飞行监测的频次,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

(三)落实目标考核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和健全生态县创建、污染物减排等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提高各乡镇(区)和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进各项工作。

(四)落实环境监管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对各镇及工业区域的环境管理,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区域环境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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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一是到年底前*镇所有排放废气超标、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简称“黑烟囱”企业)必须配齐有效的治污设施;二是到*年6月底前*镇“黑烟囱”企业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超总量排放。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上旬至*年8月下旬)。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8月下旬至*年9月下旬)。

(三)治污整改阶段(*年10月上旬至*年3月下旬)。

(四)组织验收阶段(*年4月上旬至*年6月下旬)。

三、各阶段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在8月下旬召开有关部门、*镇及列入本次整治企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积极行动的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此次整治工作由*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和联系协调工作。

由区环保分局牵头,*镇指定专人配合,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摸底。重点摸清:现有企业的数量;企业的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有无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地点等行为;有无其它环境违法行为。

(三)治污整改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限期改正(具体改正内容,根据各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企业须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四)组织验收阶段: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供齐全的验收资料的企业,由区环保分局组织有关部门、*镇有关人员参加的验收组对其进行验收。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不能通过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停业或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本次整治工作是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大工作,各有关部门及*镇,要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及*镇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整治过程中做到相互支持,主动配合。

篇12

曾经的产粮区,如今当地群众种出的蔬菜无人问津,种出的粮食自己都不敢吃。由于不同程度地受永康江劣Ⅴ类水质的影响,在永康市城西新区李店片,昔日肥沃的农耕佳地已几近荒芜。十多年前,永康江溪流清澈、鱼翔潜底,这样的景象早已成为人们头脑中的美好回忆……

经济发展了,环境破坏了,永康市民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也在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付出代价。

监督“摘帽”:人大常委会亮出重拳

永康是一个以五金产业为特色的滨江城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以五金业为主的工业经济突飞猛进。然而,以电镀、电解氧化、磷化和标牌烂版以及小冶炼等落后传统产业为代表的小五金业,排污治污手段落后,多数企业甚至没有任何治污措施,使永康的主要河流逐渐处于高污染状态。永康江永(康)武(义)交界(桐琴桥)断面,在去年全年12次监测中,水质均不能达到III类水质标准。

“城西新区李店片区有14个村,聚集着大大小小的电镀企业30多家,电镀污水乱排放,造成该片区生活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和地下水都受到了严重污染,危害着该片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

“由于工业污水排放的污染,永康酸雨率达到97.8%,降水pH年均值为4.22,已属重酸雨区。”

……

在历年的永康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围绕治理电镀企业污染问题,发出了强烈的呼声,每年人代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提出要求治理污染问题的议案、建议。

永康市历届人大常委会都十分重视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成效并不明显。

人民群众的期盼,人大代表的呼声,让新一届永康市人大常委会肩上背负着沉甸甸的责任。

2007年初,新一届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刚开展工作,就把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常委会重点工作,对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境污染整治监督工作作了明确而具体的安排。

2007年4月23日上午,永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大司工业区、星达电镀厂、金大门业等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和表面精饰污水处理站建设情况。

还未到城西新区李店片“小电镀”集中区块,视察人员老远就闻到了一股呛人的气味。

视察组成员走进一间作坊式“小电镀”加工场,里面呛人的味道更浓了。只见工人们戴着口罩、脚穿雨鞋正在忙碌着,看见有人进来,赶忙停下手中的活,远远地避开。

在厂房外,一大片叶片发黄的草丛引起视察人员的注意。不走近细看还真不知道,原来,该企业工业废水的直排口就掩藏在草丛里,企业加工用后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流里,污水流经的地方,野草都被“烧”死了,旁边小河里河水泛着乌黑的油光,河面漂浮着死鱼死鸭,发出阵阵恶臭。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环境污染已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

“真是触目惊心,永康的环境污染真到了非痛下决心、铁腕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

是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特别邀请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和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参加,专门讨论污染整治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处罚力度,下决心治理好环境污染问题。”郦湘萍代表站起来说。

“要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丁莉红等委员也发表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把会议情况向市政府作了通报,提出了要明确政策、严格监管、加快建设、确保长效等4条整治意见。

时隔不久,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又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情况报告。

报告显示,永康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主要涉及企业400多家,其中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治污设施,污染物几乎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省环保部门确定的对钱塘江流域有关县市排污总量年度削减目标中,允许永康市COD排放量为3581吨,氨氮排放量195吨,而永康市实际COD排放达到8253吨,氨氮实际排放498吨,都已大大超标。早在2006年3月,永康市金属表面处理工序被列入了省级环境保护(准重点)监管区,省政府要求永康市在2007年10月前完成“摘帽”任务,如永康市未能按期完成“摘帽”,那么,涉及永康市的一切项目申报都将停批……

永康市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顶沉重的“帽子”。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感受到了污染的严重程度和整治工作的严肃性。

会议提出,要严格按照“有保有压、淘汰散小、提升产业、集群发展”和治理规范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整合提升一批,对全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进行全面整治的思路和措施。

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们的大力监督和促成下,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对“摘帽”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与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摘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环保、建设、国土、工商、经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由分管副市长兼任环保局局长,具体负责环境整治工作。

一场整治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的行动,在永康大地全面展开。

蹲点监督:人大常委会再出组合拳

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时刻牵动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

整治工作牵涉方方面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每一步工作环节的部署、每一条政策措施的出台都容不得半点马虎,53万永康市民对人大常委会可是满怀殷切的期盼啊!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走访人大代表、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办力度。

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摘帽”工作,表面精饰整合区建设是关键。

“整合区没建好,就要企业拆除厂房,企业损失太大了!”“整合区内是不是被拆企业都有安排?被拆民房是否都有安置?”5月初,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调研中了解到,整合区建设中涉及企业厂房和群众民房的拆除、搬迁工作,由于部分企业主和村民的不理解,致使工程队进场工作延缓。

其中有一家被拆企业,厂房在去年才建好投产,近期手头产品订单多且交货时间又急,企业主对厂房拆除、企业搬迁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而该企业主是一名人大代表。其他企业主和群众认为他是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可能会有所顾忌,到时就可以向政府讨价还价多争取些优惠,因此也都存在观望的心理。

2007年5月下旬,在前期走访调研掌握情况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淑芬和分管副主任王浙强一起带领相关工委和市政府建设、规划、国土、环保、重点办等部门负责人,到整合区所在村进行蹲点监督。他们首先上门走访那位人大代表,向其讲清整治的必要性,讲明市委的决心,希望他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带头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该企业主表示要提早完成企业的拆迁,并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其他企业主的思想工作。

随后,蹲点监督组又召集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在该村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政策宣讲,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取得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同和支持。至此,整合区建设面临的拆迁难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6月初,永康市人大常委会科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一些地方仍有个别企业偷排污水。

为掌握真实情况,6月6日,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工委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前往明察暗访。

视察组在一家电解企业看到,治污设备已蒙上了厚厚的灰尘,设备与地面的接触部位已长出了白毛。在另一家企业,在要求企业主启动治污设备进行污水处理时,设备竟然不能开机工作。很明显,这些企业安装的治污设备都成了摆设,企业向外偷排污水是显而易见的。

调研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立即督促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对涉及企业进行断电停产处理。同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的建议。

为确保取缔、关闭真正执行到位,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从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关停工作排出具体时间,进行了联合执法。到目前止,共对51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的处罚决定,对13家无营业执照的企业移交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对55家下发公告关停的烂版作坊式企业进行全面强制取缔。为确保治污设施不成为摆设,市政府积极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投资200多万元的监控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

又好又快:人大常委会画出点睛之笔

2007年6月19日,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参加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结合当前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纷纷发表了意见。

“母亲河污染严重,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边治理边污染,环境债只会越欠越多。环境污染的背后,是当前五金产业结构层次低和政府在监管上某种程度的缺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浙强的一席话点中了问题的要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李庆广以前长期在政府部门工作,对永康市五金产业的低小散状况深有感触:“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只顾眼前经济利益,这种粗放式的低小散发展,老是让永康背负污染减排压力,‘喘气’困难,以小电镀等粗放方式生产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已经得不偿失,已让生于斯、长于斯的广大人民群众很‘受伤’”。

来自企业的吴少华委员结合自己办厂经历,有感而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能源的制约日益突出,企业只有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实施‘腾笼换鸟’,改进加工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他指出,“永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到关键的十字路口,只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地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长痛不如短痛。永康市委、市政府已下定决心,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一号工程,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倒排工作进程,公开整治进度,并已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为主、社会监督”的治污新机制,调动一切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至6月15日止,已完成表面精饰整合区一期区块内20万平方米建筑物拆除工作,整合区内纳污管网及道路建设将在9月底前完成,年内力争建成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限期治理企业、停产治理企业已于5月底前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30家重点企业6月底前完成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低小散企业取缔和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企业的关闭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面上水污染企业在6月底前整治基本完成并达标。在完成面上整治和整合区建设的同时,还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建立企业环保信用档案,实现重点污染源“一厂一档”;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台账;定期不定期开展“绿剑行动”,错时执法、飞行监测等行动……

至此,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对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境污染这一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的监督,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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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坚持以人为本,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围绕省“811”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全面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大环保宣传、管理、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二、工作目标

对照生态县建设的36项建设指标要求,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为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夯实基础;进一步实施环境污染整治“123行动方案”,狠抓“678”污染整治工程的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地面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反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在90%以上;加大排污费征管力度,扩大征收面,全年计划征收排污费500万元;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环评率”、环保审批率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狠抓内部管理,力争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建成一套自动监控网络

1、建成一个监控平台。建成县域各类污染源控制点数据处理中心,全面实现现场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网上实时指挥以及环保办公自动化。

2、建成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面完成王道宅水质自动站调试工作,切实加强运行管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建成二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在南北湖风景区和武原镇城区分别建成二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4、加大污染企业在线监控力度。完成10家以上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水质自动监控装置,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二)着力推进二大工程

1、清水工程

一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在建的污水管网要按计划进行,未建污水管网的镇要加快进行项目论证,抓紧做好污水管网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在明年全县各主要镇的污水管网均开工建设。通过污水管网的建设,将排污企业的污水纳入污水管网,以达到达标排放,改善我县的水环境质量。

二是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对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群众反映较大的企业,必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备入网条件的限期入网。

三是推进入网企业的污水预处理工程。对污水排放不能达到入网标准的企业,督促建成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必须达到入网标准。同时,加大对入网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超标入网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

2、蓝天工程

一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生产方式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石料矿山和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鼓励企业向其它无污染产业发展。

二是抓好集中供热系统建设。积极抓好沈荡镇、县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系统建设。沈荡镇范围凡在恒洋热电厂能供热的区域,统一由热电厂供气;开发区内热网建成后,所在区域的企业必须无条件入网。

三是实施餐饮业治理工作的市场化。积极探索餐饮业油烟治理的市场化路子,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化管理措施。

(三)抓好三个重点

1、进一步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

一是加快生态村镇建设。加大对生态镇村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生态建设,全县有50%镇通过省级生态镇验收。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在巩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成果的同时,加快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逐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净化设施,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的循环利用体系,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压力。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万里河道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河道整治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我县的水环境。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进行河道整治,出台相应政策,坚持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河道整治中,加快我县河道整治的进度。

2、全面推进“811”污染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认真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限制高能耗、重污染企业的建设。建设项目“环评率”、环保审批率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二是继续抓好“六个一批”整治工程。狠抓县“123”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中“678”整治工程的的落实。对列入“六个一批”年度整治任务的企业实施跟踪管理,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

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全面摸清我县危险化学品的分布情况。建立我县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及时正确处置。

3、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实施百名环保监督员。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环保监督机制,在全县(特别是重点污染区域)聘请一百名义务环保监督员,共同参与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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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环境执法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载体,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污染反弹为重点,巩固污染减排成效,维护社会稳定,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大力度,深化重金属企业环境问题整治

一是深入排金属排放企业状况,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生产原料、产品及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进一步摸清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包括无组织排放)、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针对我市大埠工业区块电镀企业废水偷排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对全市电镀企业的整治和检查,进一步加大对电镀企业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工作的监管,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全力避免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严厉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案件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行为。认真梳理近年来涉及重金属污染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和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对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严禁向城区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危害的,取消排水许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的清理、检查,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排污口及各种违规建设项目。

三是坚决淘汰重金属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严把重金属污染项目立项关和环保准入关,同时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小电镀、小化工、小冶炼。

(二)强化监管和整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着力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结合减排重点工作,突出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加强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严厉查处纳管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超标污水污泥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

二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减排重点工程在线监控系统的检查,对擅自停用、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以确保年度联网率、数据完整率、比对监测完成率、现场检查合格率和运维考核完成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三是着力加强对危险固废和放射源的监管。重点实施对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使用或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我市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处置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逐步建立危险废弃物的监控体系。加大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建立放射源在线监控管理数据库,对放射源实施实时监管;建立和完善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系统,提高全市的环境安全系数。

四是开展铝氧化行业专项整治。对全市的铝氧化企业开展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市铝氧化行业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督促企业淘汰改造落后的生产设备,全面实施酸雾、废水收集处理,大力开展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和污水观察井设置等工作,以逐步减少或解决铝氧化行业酸雾及废水污染影响问题。

(三)加大调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投诉的登记、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着重加大对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餐饮业油烟、粉尘、噪声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在投诉查处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全力做到不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日常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环保部门牵头,突出对重大污染问题和减排督查问责的刚性和严肃性,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及时预警、督查和督办;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风电设备等产能无序扩张和重复建设;经发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督促污水管网的建设进程,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违反注册登记法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城管部门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餐饮油烟、生活垃圾等城市污染;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责,及时协商沟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行动,加强对存在环境污染引发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检查,依法共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镇、街道要做好在本辖区内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做好查处和污染整治等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公众监督

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建立完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制度,进一步巩固执法整治成果。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单位及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监督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7月)

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于7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报告;集中开展电镀行业和铝氧化行业专项污染整治行动,并按整治方案完成阶段性工作。

(三)督查迎检阶段(8至于10月)

8月初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8月底迎接市十部门的督查,9月份迎接省督查,10月份迎接国家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