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31: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在哲学史的长河里,哲学这一时代精神精华,总是伴随着时代应运而生。由于受时展限制,面临的哲学任务并对其的认识也是有限的。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只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全部哲学基本问题。本文通过回溯西方哲学不同阶段的基本问题,分析恩格斯所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的概念,从而探讨恩格斯这一概念的局限性。
【关键词】
哲学;思维;存在
一、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
恩格斯曾经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过近现代哲学中的唯物主义,从本原的探索上来说归根结底源于形而上学,如果按照这个本质上的前提去研究这个问题。它只是充分说明了一点就是思维与存在的知识信息来源于感性情感的塑造。辩证的哲学也是现代唯心主义的同时,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曾经从不同层面,例如在形式方面去研究了这个问题。虽然这样的哲学结果使得哲学这门大学科让思维与存在出现了本末倒置。从这一点看出,恩格斯在理论思维的前提下,分别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了内容和形式的样子。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二章节中,提出了关于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同时,在他的著作中也提到思维与存在。恩格斯认为的这个问题其实是哲学家会依照他们所要表达的方式去分为两个阵营。对于自然界来说,认为精神对它说来是本原的,在哲学家那里,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中认为基督教的创世说其实是从不同的方式让它们以混乱而又不太清晰的状态对待着这样的内容。自然界中的唯物主义者也是在探讨本质层面的问题。哲学党性原则里,恩格斯提出了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这是在区分了两个党性阵营之后提出的。
二、哲学基本问题的回溯
在新的哲学时代,人们的认知能力和实践的发展水平不同,从而面对的好多任务也是不同的,哲学基本问题也从各个不同的阶段应运而生。从古希腊罗马哲学开始,哲学基本问题始于对本原和实体的思考,始于寻找构成“存在物的原素和始基。”“本原”是万物的开始,由它开始,也由它灭亡。米利都学派把水、气无定等具体物质形态当作万物的本原,由此拉开了希腊人对于哲学基本问题探讨的序幕;随后赫拉克利特把“火”作为万物本原,认为这个万物自同的宇宙,按照一定分寸燃烧、按照一定分寸熄灭。著名哲学家巴门尼德在著作中提出了一个西方哲学史上的哲学命题:“思维与存在是一回事情”,这一命题不仅是对概念性认识本质的第一次规定,而且对于整个西方哲学来说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由此奠定了形而上学的基础,哲学基本问题亦开始有了它的雏形。古希腊哲学解体后,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从这一点来说,哲学中的思想与神学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例如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世界究竟是以什么样的状态存在等等这些问题;共相与殊相问题究竟是怎样的。个别问题的实在性等等。哲学基本问题也突出了这两方面的内容及其关系。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上帝的存在及其属性是首要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这个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也起过巨大作用的问题”。可见,中世纪经院哲学主要基本问题也是围绕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展开探讨的。近代哲学从培根、笛卡尔的探讨开始,近代哲学之前所明确发出的问题是本体论的研究,但是在这之后,近代哲学又从本体论的研究转向了对认识论的探索。近代的哲学比较重视人类的认知能力以及实现认识与否的途径等等,从而为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实现创造了有利的前提。关于哲学基本问题,恩格斯说:“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期冬眠中觉醒后,才被十分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
三、哲学基本问题的再思考
恩格斯曾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当作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有局限性的。中国哲学很久以来都在探讨“天人合一”,在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文化中,由于环境时代背景的不同,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因此在中国古代,产生了纷杂多变的各个学家所说。但是当我们仔细探索百家学说那纷繁杂乱的现象,其实不难发现,在纷繁的背后,是有着最基本的元素在里边的,从本质上而言,是“天”与“人”。“天人合一”思想可以前进到殷周时期,《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认为神是天地一切的主宰,讲求任何事情要占卜,这最早来说是因为人们崇拜鬼神,信奉鬼神学说,对于神灵是充满着敬畏之心的。后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春秋战国时期,大多数学派建立了他们的天人观。到了唐朝刘禹锡坚持“天人相分”立场,“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刘禹锡,《天论》上),而柳宗元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的命题;到了宋代,虽然宋明理学“天人合一”思想最本源是出自孟子天人观,无独有偶,张载“天人合一”观也是这样,但是他们以及“二程”的理论都与孟子和董仲舒的“天人”理论不谋而合,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从大原则上来说是博爱思想,在这样问题的前提下,这一基本问题被进行了探讨。同时对于天道与人道,这些学说的肯定是有积极意义的。朱熹又将天理、人欲达到了顶峰,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他认为在这样的状态下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圣人境界。近代大学者熊十力先生也致力于探讨“天人合一”关系问题。就像张岱年先生这样描述:“中国哲学有一根本观念,即天人合一。”所以,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其实可以说是天人的关系问题。中国历史哲学的长河里上,“天”本身含义并不是存在的意思,因为它不仅指自然现象世界的天,还包括自然规律、天命、天志等含义。“天人合一”的意思第一层是说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第二层也包括道德规律和天道的统一。这样看来,天人关系问题其实本质上来说是在详细论述自然与人类、社会与宇宙之间的关系问题。其实,正是因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才构成了不同民族间的思维差异,差异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应该学会运用不同文化的思维模式去思考,不能将西方哲学的思考模式照抄照搬到中国来,对于事物的本质应该要“扬弃”。所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不能涵括中国哲学,因为,这一关系问题只是当作某一时代背景下的哲学基本问题。更为严格来说,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
作者:史荣芳 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5]古希腊罗马哲学[M].上海:三联书店,1957
[6]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关键词:人的本质;方法论;形而上学;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B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213-02
一、人的本质问题的再次提出
正是历史上对人的忽视、现实中对人的本质的诉求以及理论研究的迫切需要,时时催促我们去反思: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正如现代西方哲学家卡西尔在他的《人论》中说:“认识自我乃是哲学研究的最高目标”[1]。可是以往的人们对关于人的本质的研究多集中在对人的本质内容的规定上,而对关于人的本质的研究方法缺乏探讨,结果使这种研究难以把握问题的真谛。对人的本质的追问,离不开对西方人学思想和中国传统人学思想的重点考察。
纵观整个西方哲学史,从古代到现代,人类一直不停地转换视角,执著而顽强地思考着人的本质问题,旨在揭开困扰人类的人性之谜。当然由于时展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各个时代的哲学家的答案自然各不相同。有的哲学家站在自然主义的立场上,从自然界那里尤其是从动物那里,从人与动物的比较中寻找人类的身世;有的哲学家站在德行主义的立场上,从社会历史上,尤其是从人类的理性中去探索人类的本性;有的哲学家站在宗教神学的立场上,从上帝神灵身上尤其从人类的原罪中探索人类的起源。面对人性问题,西方哲学家们苦苦求索了几千年,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满的答案。
在中国哲学史上,人的本质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关注,把人看做是先天基因生成和后天环境塑造的综合生成性存在物。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最引人注目。
应该说,近三十年来,中国的人学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就人的本质问题上,中国理论界也呈现出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归纳起来,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第一,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二,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或实践活动或劳动);第三,人的本质就是人的需要。上述几种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和理论依据,从不同的角度看,他们都是合理的。若只承认其中一种,难免会陷入片面性。实际上这几种看法具有内在联系,可以综合统一起来。人的本质绝不等于某个单个的因素,它是由现实的人的多方面因素组成的有机系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是一种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自己的能动活动特别是生产实践活动作用于对象而不断实现和满足自己发展着的需要的存在物,这就是人的本质。”[2]
二、对人的本质问题研究困境之因的反思
中西哲学史上及当代中国人学研究的相关成果,有一定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人的本质问题的再认识,推动了中国人学的发展。但是这只是万里走完了第一步,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关于人的本质问题及其研究方法不能不令人深思。
我们认为,人性之谜之所以难以解开,人的本质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哲学难题,关键在于很难达到客观的和全面的自我认识,我们无法跳出自身来认识自己。“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自己的感觉和经验,其他人只能推测。”[3]以往的哲学家对人的认识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当然存在着客观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但更为根本的原因却在于:他们思考和理解人的方式不同,即哲学思维方式不同,或更具体一点说是人的本质问题研究方法出了问题。
三、对人的本质问题研究方法的反思
在中国哲学史上,孟子以人的后天为善行为而推定人性善的研究方法,这只具有或然性,不具有必然性。况且,人的后天行为中也有作恶之举。 荀子把人的本性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否定人的自然欲求,本着为国家统治有利的实用主义倾向而界定人性,把社会的特性强加于人。此种研究方法得出的并非人的本质。即使在西方哲学史上,这些研究理路的影子依然存在。
将人与动物作比较的研究方法,是人性认识论中的常见思维定式,从中找出一些人类的特性,并由此来界定人的本质所在。但是仅靠这种比较是不够的。因为人除了具有动物性的一面外,还具有超越动物性的另一面。更何况运用人与动物相比较的方法,只能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并不能将人与人区分开来。
即使综合全面的研究方法也是值得考察的。它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缺乏必要的论证性过渡环节。逻辑学告诉我们:“种属关系的词项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一种反变关系,即一个词项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少。通过增加内涵使一个外延较大的属词项过渡到外延较小的种词项。如果通过限制和概括所得的词项之间不是属种关系,那么这种限制和概括就是错误的。”[4] 我们不能随意扩大“人”的外延,也不能缩小人的外延,更不能将原来不属于人的本质的特性强加给人。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也是有局限性的。这是一个由亚里士多德开创的相当管用的方法,它随着亚里士多德的其他思想统治了西方人的头脑达千年之久。运用这一方法,哲人们提出了“人是两足无毛的动物”、“人是政治动物”、“人是缔造国家的动物”、“人是理性动物”、“人是类存在物”、“人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等等。举不胜举,不一而足。在这些提法中都以动物为“种”,是属差的不同形成了对人的不同看法。这就说明“亚里士多德的方法用来认识简单的事物是非常有用的,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特殊、最复杂的,我们不能再用认识“物”的方法来认识“人”。这种“种加属差的方法”把人的属性直接等同于人的本质,“没有认识到人的属性与人的本质属性是完全不同层次的概念,由前者到后者没有一番思想的提炼和升华是不可能的。”[5] 况且逻辑学专家何向东教授也指出:“用种加属差的方法可以给绝大多数词项下定义。”[4] 这说明该方法不能给所有词项下定义,它的局限性使之可能对人的本质问题无能为力。
一般而论,人的本质就是人所特有的、人之为人的特有属性。但人的成长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是由具有人的形体的自然人逐步转变为一个体现人的本质的社会人的过程,是由非人转化为真人的过程。“人的自我产生有一个从潜在的人到现实的人的过程,其结果便是使人成其为人。”[6] 可见,人之初只是“行尸走肉”并不体现人的本质,只是在社会化过程中成熟以后才体现人的本质。但是认识论告诉我们:现象是体现本质的现象,本质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从现象入手来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显然前二者相悖。然而,人的本质是在人的成长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渐淡出显现的渐进过程,这似乎与西方哲学史上的“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不谋而合,但也只是貌似神合。既然这两种理论都不能解释说明人的本质问题,那么我们只有另辟蹊径才能前进。由于人在实践中呈现的是现实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它是在现实中存在于历史中不断生成的,是在继承既定社会生产力和人类文化文明的空气中生存的。这样任何单方面的概括都将是片面的,任何支离破碎的行为模式的推测及其研究方法都是值得商榷和质疑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中、西方哲学史上的人的本质问题及其研究方法的考察,觉察出了它们的一定程度上的不合理性,又对当今流行的比较的研究方法,综合全面的研究方法、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给予或然性的意见,并不是要否定一切,更不是持不可知论的观点。只是想说明,哲学的主题已经由古代的本体论转变为近代的认识论,又转变为现代的语言学、人学,以及后现代的实践哲学,哲学也要与时俱进,应聚焦当今世界的社会、自然与人。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 问题不仅在于人的本质是什么,而且在于人是如何存在的,人怎样在实践中改变自己。
参考文献:
[1][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2]龚振黔.人的活动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25-27.
[3]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4]何向东.逻辑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倪志安,侯继迎.实践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
[6]韩庆祥.马克思人学思想研究[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19.
Philosophically Think Deeply Again to Human Nature And It’s Research Way in Human Activities Research
CHEN Jiu-shuang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Kaifeng475004,China)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哲学
哲学基本问题即是通常所指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始终围绕人类哲学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中都存在,并且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它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决定着哲学发展不同走向。在历史上各派哲学家都对此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因此可以说任何哲学体系都必须面对,要对这个基本问题进行回答,并以此为支点来展开和解决哲学的其他问题。
一、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经典性论述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是对人类一切活动经验的最高概括。以此为基础,恩格斯进一步阐述了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何者为世界本源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产生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根本对立哲学派别。哲学基本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思维能否认识或能否正确认识现实世界,即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上存在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两种不同的回答。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这是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总的纲领性认识。
二、哲学史上有关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一)古希腊时期哲学中自发的本体论的基本观点。
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围绕什么是世界的始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如米利都学派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水”、“无限者”或“气”;毕达哥拉斯学派和埃利亚学派认为世界本原是“数”和“存在”;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本原是“火”。苏格拉底的“概念论”、柏拉图的“理念论”和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实际上都是要在个别的、多样性的、变动不居的东西中寻找普遍的、不变的东西。”而由于在古希腊时期人们认识范围的局限和智力水平的低下,人们只能将更多的目光投向自然界,那么古希腊人把自然界的客观存在看作是当然的、具有普遍的真理。他们确信自然界的客观物质存在,因而还没有明确提出精神和自然界、意识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他们着重讨论的是“一与多”、“动与静”、“有与无”、“一般与个别”等问题。他们对于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认识都是不自觉的。因此,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认识还是“潜在形式”,还处于朦胧阶段,还没有十分明确地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二)中世纪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向的观点。
中世纪时经验哲学盛行一时,“哲学成为神学的牌女”。基督教神学一统天下。遂而哲学开始集中气力论证基督教的教义,效忠于封建神学。神是一种客观化的精神实体成为最高实体。“在经院哲学内部围绕共性问题展开讨论产生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其争论的问题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个别哲学家怀疑上帝的存在,针对神的最高权威提出责难。但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始终深藏在神学的灵光中。
结果造成了哲学基本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一典型的“神学形态”。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的注意力已开始由本体论逐渐转向认识论。
(三)近代哲学主客二分的观点。
经过中世纪以后,“思维对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期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十分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意义。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这个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起过巨大作用的问题:什么是本质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可见,本体论问题一直受到哲学家们的关注,但在哲学上,从培根、笛卡尔开始,则把研究的重点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移。这时的哲学着重研究人类认识的能力及实现认识的途径。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形成了经验论和唯理论两种认识论的对立。“作为整个近代哲学的理论总结,中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德国古典哲学,进一步丰富和升华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从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矛盾,以及认识内容与认识形式的矛盾去探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集中地考察了主体的认识能力问题。”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因此他从思维的矛盾运动中去论证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又从思维的建构与反思的对立统一中去展现思维的矛盾运动,力图在辩证法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中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把哲学基本问题理解为就是关于精神与感性、一般或抽象对实在、人类对个体关系如何的问题。整个哲学史其实只是在这个问题上绕圈子”。这就是哲学以前的西方近代哲学所达到的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认识水平。也就是西方近代哲学在“认识论”的意义上使哲学基本问题获得的“完全的意义”。
整个近代哲学始终在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上去回答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但这在理解上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缺陷,即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去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所以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直到19世纪中叶现代西方哲学出现的“语言转向”和哲学的“实践转向”后,在原有哲学基础上不能再继续前进的德国哲学宣告结束。现代的哲学转向深化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内涵同时丰富了其内容。“恩格斯则用包含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哲学基本问题逻辑地归纳了哲学史发展过程,超越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局限,而把哲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
三、我国学术界基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众所周知1886年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后,争论就接踵而至。如何正确理解恩格斯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我国学术界一长期以来争论不休。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用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来代替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另一种认为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有好几处都是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来表述哲学基本问题的。而如今,一些教科书和专著却都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等同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但事实上,恩格斯早在《反杜林论》这部著作中,就注意到了“存在”和“物质”这两个概念的差别。
(二)哲学基本问题是否有两个,一种认为哲学基本问题应当有两个,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另一种意见认为,哲学基本问题只能是一个,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 题。
(三)哲学基本问题能否概括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不能与主客体关系问题相等同。因为主客体关系主要表现在认识的反映和被反映上及实践的改造和被改造上。思维与存在关系比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要广泛得多。另一种认为哲学基本问题范围随着实践的深人要扩大,内容要深化,提出把主客体关系列人;哲学基本问题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四、理性看待哲学的基本问题
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探讨,众说纷纭,各执其理,但要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加以理性地看待。马克思认为,“任何哲学都是一定时代的哲学,只有真正触摸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脉搏,映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精神,从总体上把握时代的内容,反映时代的本质特征,才是真正的哲学。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所以说,哲学主题可以变化,但哲学基本问题不会变化,不同阶级不同时代哲学基本问题的表现形式不一。”如远古的本体论,中世纪神学形态掩盖下的认识论转向,近代的主客二分观。到了现代变成哲学的实践转向及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等。所以说哲学基本问题在不同的时代会表现不同的主题。
“我们应从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历史擅变中去理解哲学的思维方式,坚持历史的观点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从总体上把握各种理论的基本方法论思路。恩格斯刘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是对哲学发展史也是对人类思想史的科学总结。”人类历经千年的发展,都是在实践中围绕这个基本问题而展开激烈争论的。这个争论推动了哲学史的向前发展。而哲学基本问题贯穿于哲学发展史中心,所以说一部哲学史其实就是围绕哲学基本问题展开的人类认识的发生与发展史。思维与存在关系间问题的提出正好契合了这一点反映出历史的必然。这也为进一步繁荣哲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冒从虎,张庆林,王勤田,欧洲哲学通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1985。
[3]孙正聿哲学通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5]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一[M],商务印书馆,1983。
[6]刘云芝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再思考[J],哲学研究,2009(11)。
关键词:马克思学说;辩证法;元哲学;元理论
中图分类号:A715;BO-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1―0182―04
上个世纪80年代以降,我国哲学界逐步引入国外元哲学的研究成果,元哲学成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关于元哲学的争议随着元哲学研究的深化而逐步展开,对元哲学的理解和界定歧义颇多,其研究呈现为三种基本样态。在元哲学研究的基本样态启发下,马克思学说元哲学研究也呈现为三种基本形式。马克思学说元哲学的澄清,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学说的精神实质,把的发展推向新阶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元哲学研究、论争及其三种基本样态
在以往的讨论中,关于元哲学问题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元哲学的定义、元哲学的基本问题、元哲学与哲学之间的划界等问题。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中,元哲学的三种样态逐步显露和呈现:
(一)元哲学基本问题的判定
“元哲学”的定义以及元哲学的基本问题的确立是元哲学研究的前提,但学界对此却一直存在争议。我国元哲学的研究是在国外元哲学研究的启发下开启的,分析哲学关于元哲学的理解在我国学术界有一席之地,遵循英美分析哲学思想传统的解释者们认为对元哲学的本性的理解应该是:“元哲学是研究哲学知识的本性、哲学理论的结构、哲学理论论证的方法与手段,因而元哲学是哲学的哲学。”
我国哲学界对元哲学也有自己的认识,早在1987年李光程先生就对元哲学及其基本问题给出界定:“‘元’(meta)这一前缀通常指‘在……之后’、‘次一层的’或‘超越’的意思。元哲学(metaphiloso-phy)就是以哲学自身为对象的次一级的研究,或称为‘哲学的哲学’。”
冯契先生在其主编的《哲学大辞典》中对元哲学给出了这样的论断:“所谓‘元哲学’,简单地说,就是关于哲学的哲学,就是以哲学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元哲学的任务就是对哲学本身进行哲学思考,所要解答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哲学?”。
李振伦先生则要类比元理论的逻辑来建构元哲学,他建构的元哲学属于一般科学层次,不属于哲学和形而上学,他不认为“什么是哲学”是元哲学的基本问题,在他看来元哲学的基本任务是:“分析和研究哲学理论的论证结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构成方式,定义和证明方法,提高哲学论证的明晰性,推进哲学研究的精密化和严格化;并通过明晰理论的结构,析出哲学论证所依赖的最高前提,推进哲学基本问题深化发展,预示哲学‘转向’的前景、趋势和可能性。”
李振伦先生还在《元理论与元哲学》一书中把关于哲学的知识的“元哲学”与“哲学学”做了区分:“元哲学是‘关于哲学的知识’而不是哲学思考本身,关于哲学的知识还有‘哲学学”,“哲学学则是把哲学作为一种世界事物来看待,并研究它与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哲学学与元哲学对哲学命题的实证分析不同,它作为一个分支学科,把哲学作为一种有诸般关联(与社会诸过程)的社会现象进行对象研究,你或许也可以将之分解命名为‘哲学发生学’、‘哲学问题学’、‘哲学社会学’等等,然后综合构成哲学学,做出这样的区分,我们也许会对一些不同类型的哲学命题作出新的更合适的分类思考。”对“元哲学”与“哲学学”的关系也有不同于李振伦先生的看法,童鹰先生就把元哲学与哲学学等同看待,“把元哲学定义为‘哲学的哲学’,也就是哲学学。”“元哲学”与“哲学学”的区分进一步明确了元哲学的定义,元哲学的基本问题也得以彰显。
(二)元哲学与哲学的划界问题
我国学界在对元哲学的理解上,关于其对象是哲学已无争议,而在对通常所理解的元哲学的定义“元哲学是哲学的哲学”的理解上却发生了分歧。一部分学者把元哲学置于哲学视野之外,因而,在这些人看来,元哲学已经不是“哲学的哲学”,而只是“哲学的元理论”,而关于哲学的元理论是属于科学层面的。于是,在元哲学的争论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关于元哲学和哲学的划界问题。元哲学是否属于哲学,元哲学在哲学之内还是在哲学之外,就成为对元哲学的不同理解所必然导致的问题。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场关于元哲学的归属的争论中,丛大川先生在《元哲学刍议》一文中就指出元哲学不是哲学,也不在哲学范畴之内:“元哲学是以哲学集体为对象,研究哲学中最基本、最一般的‘公理性’、‘元素性’问题的学问。严格地讲,它不是哲学,因为它并不直接研究作为整体宇宙的一般规律(这是我们理解的哲学对象),而仅仅以哲学本身的元问题为对象,所以它是一门知识学。它比哲学要高,是‘哲学上学’,但它研究的领域远比哲学窄,甚至比认识论还窄,认识论是一般认识的理论,元哲学仅仅是哲学认识的理论。”元哲学“比哲学既高、又低,这可能又是认识的‘魔圈’,其实整个科学认识是‘圈’,不存在‘最高’。”李光程先生在《哲学究竟是什么――从元哲学的观点看来》一文中曾经指出,元哲学“就是以哲学自身作为对象的次一级的研究,或者称为‘哲学的哲学’”,“元哲学的观点就是一种超越。它是站在各派哲学之外,从一个客观的、公正的和总体的观点、立场来重新审视哲学”,“从元哲学的观点看,哲学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没有一个适用于一切哲学的定义。”显然,元哲学在李光程先生的哲学视界之外。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观 哲学
[中图分类号]BO-0;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10-0001-09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哲学,实现了人类哲学思维方式的一次重大革命。他们既关注唯物主义哲学自身的演进与变革,又非常关注人类总体哲学思维范式的历史性演进和时代性变革。他们既关注“哲学特殊”,又关注“哲学一般”。“哲学一般”,就是所谓“哲学观”,即“哲学是什么、哲学应该做什么”。对此“问题”,恩格斯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观。恩格斯的哲学观的集中表达,体现在他晚年的代表性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费尔巴哈论》)一书上。
《费尔巴哈论》是恩格斯晚年撰写的一部“哲学总论”;这是一部哲学史的著作,又是一部展示唯物史观的“完成态”的著作,同时还是一部对时代哲学作总体性回顾与展望的经典文献。我们有必要从这种总体性的高度,从研究恩格斯的哲学观人手,对《费尔巴哈论》作新的解读。
贯穿于《费尔巴哈论》全书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和由此而引申出的新哲学观:哲学既不是专门研究“存在”规律、也不是专门研究“思维”规律的具体科学,而是在概括总结具体科学的成果的基础上整体性回答、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学说。哲学以一般世界观方法论的性质、功能与具体科学相区别又相联系。哲学本身,无论是共时态还是历时态,又存在着“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人类哲学思维总体范式及其演变(从“知识总汇”的旧形态向一般的世界观、方法论的新形态的转变),以及在这种总体范式框架下的哲学具体流派及其演变(唯物主义哲学、唯心主义哲学、形而上学、辩证法等)。提出新的哲学观,概括人类哲学思维范式的演进规律与过程,进而说明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哲学一般与哲学特殊的关系,批判分析哲学的具体形态,昭示哲学变革的出路与方向。这些,正是《费尔巴哈论》的时代高度和鲜明特色。
一、恩格斯的哲学基本问题理论与新哲学观
《费尔巴哈论》以十分肯定的、明确的语言,在哲学史上首次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像一切宗教一样,其根源在于蒙昧时代的愚昧无知的观念。但是,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期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十分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很明显,这里讲的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且要从“完全的意义上”去理解。
(一)从“完全的意义”上把握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包括的实际内容有哪些?这就是“问题域”。恩格斯对这一“问题域”的概括相当明确。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两大方面:第一方面,思维、精神的来源问题,精神和自然界哪一个是本原的;第二方面,思维的能力、可靠性问题,即是否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否相信人类有能力认识外部世界、有能力正确地认识外部世界。这是一切哲学家、所有哲学派别都必须回答、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那么,人们能否对哲学基本问题的“问题域”作进一步的理解和解释呢?我们认为,列宁就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他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直接引用了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并据此引出了“三个重要的认识论的结论”。第一,“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的。”第二,“在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决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原则的差别。差别仅仅存在于已经认识的东西和尚未认识的东西之间”。第三,“在认识论上和在科学的其他一切领域中一样,我们应该辩证地思考,也就是说,不要以为我们的认识是一成不变的,而要去分析怎样从不知到知,怎样从不完全的不确切的知到比较完全比较确切的知。”这三个结论,是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基本立场的一次概括。把这种概括从“特殊”上升到“一般”,那么,“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思维、精神和自然界、现实世界何者是本原的;第二方面,是否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第三方面,怎样达到、怎样实现“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思维和它所反映的存在的符合、一致、协调)。这三个方面就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的“完全的意义”。
(二)如何在“完全的意义”上解决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的回答,首先是唯物主义的回答,即坚持一般唯物主义的传统的、正确的立场。但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它又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在坚持唯物主义的“一般立场”的前提下,新唯物主义在“完全的意义”上即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的“=三个方面”,科学地回答、解决了这个基本问题,这就是上面所引述的列宁作出的“三个重要的认识论的结论”。
如何在“完全的意义”上解决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诉诸实践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费尔巴哈论》诉诸实践说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诉诸实践去批驳那些否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种种不可知论。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也就承认人的认识可以具有真理性(思维与存在的相符合、相一致),而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即“现实的人”的活动来证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列宁正是从实践对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意义的角度,作出了关于“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一重要结论的。列宁这里指的是“广义认识论”,即“哲学一般”。列宁还进一步从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三个方面的内容来说明实践观点的重要性:首先,实践是证实我们感性世界的客观实在性的标准;其次,实践是证实和检验“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客观标准;再次,人类的认识是在实践中深化和发展的,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不断地达到和实现“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
其次,诉诸唯物辩证法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十分重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辩
证法,并作过相当深刻的论述。他在批评黑格尔的“用头立地”的辩证法时指出:“我们重新唯物地把我们头脑中的概念看作现实事物的反映,而不是把现实事物看作绝对观念的某一阶段的反映。这样,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离开唯物辩证法,是不可能“在完全的意义”上理解和把握“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了“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新概念,并且指出:“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这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内涵的准确解释:“遵循同一些规律”和“必须彼此一致”。这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过去的哲学是怎么研究这个前提的呢?
“18世纪的唯物主义,由于其本质上的形而上学的性质,只是从内容方面研究这个前提。它只限于证明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应当来源于感性的经验”。“只有现代的唯心主义的,同时也是辩证的哲学,特别是黑格尔,才又从形式方面研究了这个前提。”我们必须从唯物主义的“内容”和辩证法的“形式”两个方面去研究“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必须从这二者的结合上去解决哲学基本问题。
再次,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从自然领域“前进到”社会历史领域。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完全的意义”上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个突出的体现。马克思、恩格斯由于找到了正确的出发点和前提(现实的人,人的实践活动),因而提出并正确地解决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列宁指出:“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在这两种场合下,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至多也只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恰当的、十分确切的)反映。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铸成的哲学中,决不可丢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列宁正是从哲学基本问题的角度来说明“由一整块钢铸成的哲学”的。以现实的人、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为出发点,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哲学基本问题在适用范围上便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
(三)从哲学观的高度进一步把握哲学基本问题的“完全的意义”
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的“完全的意义”,不仅在于如前所述的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的全面解释、新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全面解决,而且还在于哲学基本问题理论本身所昭示的新哲学观,即关于哲学的性质与功能的新解释范式,关于人类哲学思维范式的时代转换的方向与途径。
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理论的意义和价值何在?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识别和划清不同哲学流派的最高的根本的标准,有利于厘清哲学流派纷争的实质、根源及其路向,因而有利于更加旗帜鲜明地坚持唯物主义、坚持可知论,克服唯心主义和形形的不可知论,使人们沿着正确的认识路线满怀信心地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发展真理。哲学基本问题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根本的标准,使哲学路线之争简化、明晰,展现了战斗唯物主义的风格。这一点,人们已经作过了充分的说明。但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理论的意义、价值,似乎不能停留在这么一种简单“解释”的层面之上,不能仅仅局限于“划成分、分派别”的最高标准这种狭隘的角度。我们需要有更广的视野。
首先,哲学基本问题理论的提出,明确了哲学与科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解决了“哲学是什么、哲学应当做什么”的重大问题。在古代形态、近代形态中,哲学是包容一切“形而上”、“形而下”的知识的“百科全书”,它既研究“思维”,又研究“存在”,还研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在人类认识发展的初期,它不能不这样。随着人类思维的发展,从不同领域分别研究、说明“思维”或“存在”的科学门类陆续形成,陆续从旧哲学的“母体”中“独立”出来,这就发生了哲学(旧哲学)同科学之间的矛盾:实证科学已经同哲学(旧哲学)分离,但哲学仍然要凌驾于实证科学之上并且仍然企图包容一切实证科学,以“科学的科学”的姿态固守旧模式。这样,人们不得不反思“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恩格斯明确提出并阐明了哲学基本问题,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哲学的对象和任务,既不是专门研究“思维”的规律(这方面的任务是由逻辑学、美学、心理学、语言学等思维科学分别承担的),也不是专门研究“存在”的具体规律(这方面的任务分别归属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更不是提供包容思维和存在的一切领域的“知识总汇”式的“绝对真理”。哲学的对象和任务,是在一般的世界观、方法论的意义上,从总体上研究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探索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共同的“一般规律”。《费尔巴哈论》明确表述了这种新哲学观。恩格斯指出:新哲学应当引导人们“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辩证法可以“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应当研究思维和存在的共同的一般的运动规律,而不是代替具体科学去研究个别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哲学不能“越俎代庖”、“包打天下”:哲学应当研究和提供的,是正确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一般的世界观、方法论。这样,也就进一步明确了哲学同科学的关系问题。就研究的对象和任务而言,哲学不能代替、包办具体科学,去研究个别的特殊领域的具体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不是“科学”(不是“实证科学”):但是哲学也是研究规律的,它研究如前所说的“一般规律”,特别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规律,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又是“科学”(或叫“一般科学”)。哲学在总体上提供“一般规律”的认识和“元世界观”、“元方法论”的指导。
其次,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向我们指明了人类哲学思维演进及其时代变革的路径和方向。如前所述,在近代,由于科学的发展,由于实证科学与传统旧哲学形态的不相容性,哲学必须变革,必须经历形态的蜕变,才能适应新时代。但是,旧哲学形态的思维范式还牢牢地禁锢着哲学家的头脑,连黑格尔这样伟大的辩证哲学家也未能走出旧哲学形态的迷宫,也没有能够“完全摆脱德国庸人的习气”。黑格尔要构造一个无所不包的并且由他最终完成的“绝对真理”,“这样给哲学提出的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么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也就完结了。”黑格尔构造起来的哲学体系,就是“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范式的体系。黑格尔的辩证法和他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思想,事实上已经昭示了新哲学形态的雏形,已经指出了哲学变革的出路,但他没有自觉到这一点。“总之,哲学在黑格尔那里完成了,一方面,因为他在自己的体系中以最宏伟的方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另一方面,因为他(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
走出这些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如前所述,恩格斯则明确地提出并在“完全的意义”上论述了哲学基本问题,规定了哲学应当研究的对象和任务,以及用唯物的、辩证的、实践的、历史的观点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新思路,因而也就自觉地指出了“哲学一般”走出旧体系的“迷宫”的道路,指出了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殊”在新时代的发展前进的出路――从旧唯物主义转变到新唯物主义。
二、关于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矛盾”及其“终结”问题
恩格斯写作《费尔巴哈论》的直接意图之一,就是通过对黑格尔、费尔巴哈哲学的总结性的分析,完成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总体性批判:从新哲学观的高度,从“哲学一般”与“哲学特殊”的统一上揭示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同时又通过对这种“内在矛盾”的分析进一步阐释新哲学观,指出哲学的时代变革的路径与方向。
(一)对黑格尔哲学的“体系与方法的矛盾”该如何理解、评说
《费尔巴哈论》十分明确地指出了黑格尔哲学的“体系”与“方法”的矛盾。黑格尔哲学的“革命的方面”,这个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但是黑格尔并没有从他的辩证法得出革命的结论,“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得不去建立一个体系,而按照传统的要求,哲学体系是一定要以某种绝对真理来完成的。”“但是这样一来,黑格尔体系的全部教条内容就被宣布为绝对真理,这同他那消除一切教条东西的辩证方法是矛盾的;这样一来,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窒息。”黑格尔“总的说来似乎更倾向于保守的方面;他在体系上所花费的‘艰苦的思维劳动’倒比他在方法上所花费的要多得多。”在此前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恩格斯已经指出: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既是一个唯心主义的体系,又是一个被自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无所不包的、最终完成的认识体系”,而这是同他的辩证法,“同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相矛盾的”。
通过以上的引证,可以了解黑格尔哲学的“体系与方法的矛盾”的实质。黑格尔哲学的“方法”就是辩证法。这一点相当明确。那么,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是什么?这是一个二重性的体系:第一,这是一个唯心主义的体系,“唯心主义的装饰”,而且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表现为唯心主义的三段论式的强制性结构;第二,这是一个“按照传统的要求”构建起来的旧哲学形态的体系,是被黑格尔自封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无所不包的、最终完成的知识体系”,是“绝对真理”的知识体系,因而是“过分茂密的保守的”体系。这种二重性的“体系”,即唯心主义的强制性结构的体系和旧哲学形态的过分保守的体系,当然同它的革命的辩证的“方法”发生尖锐的矛盾,这是那个时代条件下人们的哲学思维不可能克服的“内在矛盾”。当然,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引证和分析的,这种“内在矛盾”既说明了哲学变革的必然性,也昭示了哲学变革的路径和方向。
(二)对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矛盾”该如何理解、评说
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一位杰出代表者,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终结者。同黑格尔相类似,他也以自己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标志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同时也昭示着哲学革命的到来。费尔巴哈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同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矛盾。费尔巴哈“作为一个哲学家,他也停留在半路上,他下半截是唯物主义者,上半截是唯心主义者”。“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费尔巴哈打算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历史、解释社会,但他无法找到从他所憎恶的抽象王国(即唯心主义)迈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这里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的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在于他的出发点是“抽象的人”而不是“现实的人”,在于他离开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去观察人及人类社会。
第二,在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上的“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费尔巴哈只关注唯物主义的“内容”,而忽视辩证法的“形式”。他对于自然界、对于人类社会都采取了“非历史”的态度,他仍然停留在形而上学的旧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的框架内。同18世纪的唯物主义一样,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一人类理论思维的前提时,他坚守的是唯物主义的“内容”和形而上学的“形式”;它的唯物主义的“内容”同辩证法的“形式”是相脱离的,故而“内容”也是贫乏的、片面的、并不完全真实的。
第三,费尔巴哈哲学的“体系”仍然是旧哲学形态的“体系”。在这一点上,费尔巴哈同黑格尔是一样的,也没有摆脱“德国庸人的习气”,没有摆脱旧哲学范式的“传统的要求”。“哲学这一似乎凌驾于一切专门科学之上并把它们包罗在内的科学的科学,对他来说,仍然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不可侵犯的圣物”。费尔巴哈仍然要构造一个包罗万象的、最终完成的“绝对真理”的体系,他的这种传统的“哲学观”同唯物主义的发展方向是相矛盾的、相背离的。
(三)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真实的具体含义如何理解与评说
从恩格斯这部著作的书名来理解,顾名思义,是要研究、说明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一问题的。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一位代表性的哲学家,费尔巴哈为德国古典哲学划上了句号。现在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说明的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是什么样的哲学思想“终结”了?这种“终结”的真实的、具体的含义是什么?我们在前面分析了黑格尔哲学、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矛盾”,实际上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首先,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是全部唯心史观的“终结”。德国古典哲学以及以前的全部哲学,在历史观上都是贯彻唯心主义路线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者曾经真诚地努力把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到社会历史研究的领域,但由于其直观性、形而上学性,因此与其初衷相反,反而在历史观上陷入了唯心主义。“黑格尔把历史观从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使它变成辩证的,可是他的历史观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思想无疑包含唯物主义的因素,是向唯物史观的前进,这种“唯心主义体系也越来越加进了唯物主义的内容”,“黑格尔的体系只是一种就方法和内容来说唯心主义地倒置过来的唯物主义。”总之,黑格尔、费尔巴哈哲学的这种“内在矛盾”,人类社会发展的现代实际进程使社会关系的本质、社会发展的物质动因日益显露的事实,都向人们昭示:传统的唯心史观应该“终结”了,唯物主义地辩证地解释历史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其次,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是旧唯物主义的“终结”。前面所归纳的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矛盾”,也是全部旧唯物主义的“内在矛盾”。自然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历史运动的现实进展,以及黑格尔辩证法思想体系的出现,都向人们昭示:旧唯物主义应该“终结”了,唯物主义的形态转变的时代已经到来了。“像唯心主义一样,唯物主义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阶段。甚至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
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从旧唯物主义转向新唯物主义,乃是历史的必然。
再次,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又是旧哲学形态、旧哲学观的“终结”。从《费尔巴哈论》的论述可以看出,恩格斯所讲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还有这样一层含义:包括德国古典哲学在内的全部以往的旧哲学“终结”了,人类哲学思维的形态、范式、方法必须进行时代的转换。恩格斯是从人类哲学思维与时展的关系这个总体性的高度来提出、解决问题的,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唯物主义这一个派别的变革与发展。这种广阔的视野,这种恢宏的气度,又一次体现了及其哲学的开放的性质和特征。
《德意志意识形态》比较早地表达了这种见解:“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将会失去生存环境的“独立的哲学”,当然是指在实证科学尚未真正形成的时代的那种充满关于“意识的空话”和被自封为“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的旧哲学形态。其后,恩格斯又在《反杜林论》等著作中进一步明确地表达了这种见解。恩格斯在概括了“现代唯物主义”在两个方面的新见解(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承认自然界同样也有自己的时间上的历史)之后,进一步指出:“在这两种情况下,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这里,恩格斯已经明确地指出了旧哲学形态(“以往的全部哲学”,“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形态)解体、终结的必然性。
《费尔巴哈论》继续提出和说明这种见解。恩格斯在批判黑格尔把建构无所不包的、最终完成的“绝对真理”体系作为自己哲学的任务的努力时,明确提出:一旦我们认识到,“这样给哲学提出的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么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也就完结了。”恩格斯在写完全书之后,又写下了一段类似总结性的话:马克思发现的“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些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
通过以上引证,可以清楚无误地看出: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同时也意味者“以往的全部哲学”、“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的“终结”。包括唯心主义、唯物主义派别在内的“以往的全部哲学”,其共同的特征是:以说明全部存在和全部思维为己任,以构建无所不包的、知识总汇式的、百科全书式的、最终完成的所谓“绝对真理”体系为目标;以主观臆想、牵强附会的虚构、幻想的联系去填补实证知识的不足,往往表现为意识形态的强制性的结构。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要求哲学形态和哲学观念的革命。哲学需要走向新形态,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需要新定位,但哲学家们(包括伟大的黑格尔和杰出的费尔巴哈)仍固守旧的哲学形态的思维定势,走不出旧哲学形态的“迷宫”,表现出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顽强的惰性。黑格尔、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矛盾”,必须在旧哲学的“终结”和新哲学的形成的过程中加以解决。
总之,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上述三方面的含义,又可归纳为两个基本的层次:第一,从“哲学特殊”的层面看,是历史观领域的唯心主义的“终结”和唯物主义这一派别的旧形式的“终结”;第二,从“哲学一般”的层面看,则是全部人类哲学的旧形态、旧思维范式的“终结”。这两个层面融为一体,可以理解为旧的哲学观和哲学思维范式的“终结”。旧哲学的终结与新哲学的形成,乃是同一的过程。这是人类哲学观的推陈出新、与时俱进。马克思、恩格斯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就是应运而产生的新哲学观,人类哲学思维范式革命的主要标志。
三、从新哲学观看所实现的伟大哲学变革
通过以上对哲学基本问题理论的内涵和功能的分析,对黑格尔哲学、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矛盾”以及哲学变革的历史趋势的分析,可以使我们就所实现的伟大哲学变革的内容及实质这一问题作出一些新的理解和评说。
1、实现了唯物主义哲学自身的形态转变。旧唯物主义的根本性的缺陷,一是直观性、形而上学性,即不了解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不了解自然、历史和思维的辩证法,因而是直观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二是对社会历史的唯心主义解释,不是从“现实的人”即人的实践活动出发,而是从“抽象的人”出发,从感觉、思想、动机出发,因而又是“半截”的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唯物主义和历史观的唯心主义)。这种唯物主义的最后的典型的代表是费尔巴哈哲学。马克思、恩格斯拯救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辩证法放置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又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统一上说明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因而彻底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性的缺陷。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人”出发,诉诸社会实践的观点,揭示人类社会辩证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观察社会历史的科学方法论,创立了唯物史观即“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因而创立了覆盖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完整形态的“由一整块钢铸成的”新唯物主义。这种新唯物主义,是辩证地、实践地、历史地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现代唯物主义”。
2、实现了人类哲学思维总体范式的转变。关于人类哲学思维的总体范式的转变,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唯心主义和“改造”旧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所一直关注的问题。他们一直从哲学的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上分析和清理德国古典哲学的思想遗产。特别是恩格斯晚年所著的《费尔巴哈论》,不仅具体地剖析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这两个“特殊的”哲学体系的实质、特点及“内在矛盾”,而且从“特殊”上升到一般,进而思考人类哲学的总体范式,提出了“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的理论。哲学基本问题,乃是思考哲学总体范式及其变革的“纲”。
以往一切哲学所共有的传统的思维范式,就是把哲学视为人类的“知识总汇”,视为人类知识和智慧的“百科全书”,哲学的任务就是构建包罗万象的又适用于一切时代的“绝对真理”的体系。就是说,有限的哲学家个人要完成人类世代永续的无限过程中才能完成的对外部世界的总体的绝对认识的任务,而这实际上是每一个哲学家甚至每一代哲学家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旧的哲学的思维范式支配着哲学家
个人去孜孜不倦地企图完成这个他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而不得不借助于空想、幻想,这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留下了活动和生长的思维空间与文化氛围。这是人类哲学思维的“幼年阶段”和“混沌状态”。进入近代以来,人类实践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和科技的巨大进步,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的陆续形成,推动着人类哲学思维范式的革命,要求“终结”旧的、过时的、阻碍科学发展的传统哲学形态。过去的哲学家们并没有自觉地顺应哲学变革的这种历史趋势,例如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他们仍然固守着传统的思维范式,因而陷入了他们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并解决了这一任务,明确地宣示旧哲学形态、旧哲学思维范式的“终结”,并且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以揭示哲学变革的方向。如前所述,新的哲学形态、新的哲学思维范式,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和诉诸实践,在总结、概括实证科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和“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问题。他们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就是这种新的思维范式的哲学形态。只有确立这种新的哲学思维范式,唯物主义才能有充分的生长、发展空间,而唯心主义的生长、发展空间就会大大收窄,人类的哲学思维能力和水平才能够大大提高,才能迎来哲学发展的新时代。为我们开辟了哲学发展的新道路,使哲学发展跨入了新时代。
3、实现了一般与特殊“一体化”的哲学变革。所实现的这两个方面的哲学变革,实质上是“一体化”的哲学观与“一体化”的总体性的哲学思维范式的变革。恩格斯明确地提出了时代的新哲学观,并以这种新哲学观审视人类哲学思维的发展历史,指出了哲学变革和发展的路径与方向。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是全面地、科学地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新哲学,是以新唯物主义的形态所体现和贯彻的新哲学观。这种新哲学观与新唯物主义,是一般与特殊相统一的哲学变革的标志性成果,二者构成了“一体化”的哲学形态。
四、从恩格斯的新哲学观的视野思考现代哲学发展的路径
恩格斯所提出的新哲学观,对于人类哲学的变革与发展具有总体性的时代价值,对于坚持和发展哲学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指导意义。重读《费尔巴哈论》,重温恩格斯的新哲学观,用这种新哲学观思考现代哲学的发展问题,可以获得以下的思想启示。
1、要善于从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上思考哲学的任务和功能问题。如上所述,所实现的两个方面的哲学变革,实质上是“一体化”的哲学变革,是一般与特殊相统一的总体性的哲学变革。对于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哲学派别的关系及它们各自的演进,要善于结合人类哲学思维总体范式的变革趋势去进行统一的观察与思考。从这种总体性的角度思考哲学发展史和现代哲学,会真正拓宽我们的视野,而不至于仅仅停留在或局限于“分派别、划成分”的非此即彼的简单化的思维定势和研究框架之中。从这种总体性角度思考哲学的任务和功能,有助于在人类哲学发展问题上凝聚更多的共识。“哲学是什么、哲学应当做什么”,这个总体性的问题是向一切哲学流派提出来的。《费尔巴哈论》实际上已经清楚地提出和回答了这些问题。我们生活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一个多世纪的今天,我们在哲学思维总体范式上不应该重犯旧哲学的老毛病,不应当只知固守“两极对立”的线性思维的传统批判方式。
2、牢牢把握哲学基本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哲学同科学的关系。从不同领域认识自然、社会、思维的具体规律,是关于“存在”或关于“思维”的具体科学的任务,而不是哲学的任务。哲学是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的,哲学应当吸纳、总结实证科学的成果,但不是要搞一个新的“知识总汇”,更不能越俎代庖。哲学的任务和功能,是在用唯物辩证法概括实证科学成果的基础上,从总体性上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解决提供一般的世界观、方法论,提供“元世界观”、“元方法论”。遵循恩格斯的新哲学观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哲学与科学既能做到职能分司,又能做到互相依赖、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真正形成哲学与科学的“联盟”。我们既要走出旧哲学的“混沌状态”,又不能造成哲学与科学的分离或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