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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5 10:16: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

篇1

【论文摘要】2006年财政部了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该准则从矿区权益、油气勘探、油气开发、油气生产、披露几个方面对石油、天然气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但是却没有涉及到矿区联合经营的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分析。

【论文关键词】联合经营;会计核算;合伙企业

一、矿区联合经营概述

(一)矿区联合经营的内涵

矿区联合经营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采掘的企业将资本、知识和技术集合在一个经营区域内,在这个共同拥有的区域内从事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因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大量的投资,但是这种投资带来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也有可能发现了探明储量,但不具有经济可开采价值,还有可能找不到任何矿藏,而巨大的成本与风险往往单靠一个企业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承担的,所以就会有多个从事采掘业的企业联合各自的资本、知识与技术,来共同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形成共担成本与风险、共享收益的联合体。在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联合经营中通常采取的联合经营形式有:租出、结转权益、产量分成合同以及合并一体。

(二)矿区联合经营的实质

矿区联合经营实际上就是一个资产、权益的联合体,往往由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双方提供某种形式的资产,或者一方提供资产、另一方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开采,然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是这种联合体又不同于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合作各方之间是按契约关系联结在一起的,并不是一种投资合作的关系。由于联合体不能对外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往往不具有法人资格;另外,这个联合体通常是多个企业对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延伸后形成的,所以也不能形成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对其进行会计核算。总之,这个联合体从本质上来看,既不是一个法人主体,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

(三)矿区联合经营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矿区联合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特性看起来似乎与合伙企业有点相似,但实质上是不同的。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往往会有出资行为,但是矿区联合经营是提供一组相类似的资产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提供生产条件,和传统的出资行为存在一定的差异;(2)合伙企业能够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但矿区联合经营形成的联合体不能按照常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其有自己独特的核算体系与方法;(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矿区联合经营的各个合作者却并不承担无限责任。

二、矿区联合经营的会计核算问题

(一)联合账簿的设置

为了正确核算矿区联合经营各方应当分享的石油产量,需要采用一定的标准,而确定标准的基础,通常是合作各方承担的成本数额,这就需要正确核算矿区联合经营期间合作各方投入的资产、联合矿区发生的成本、以及合作各方应承担的成本数额,而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设置联合账簿,其设置的目的是为合作各方的产量分成提供详细真实的基础数据资料。但是由于矿区联合经营不同于一般的会计核算主体,也不是一个需要独立核算损益的纳税主体,所以其核算方法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其不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会计核算方法,且需遵循合作各方有关财务条款的约定。其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及投资回收的核算、各种成本费用的核算、产量分成的核算等。

(二)具体核算方法

1.投入资产的损益确认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联合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会计主体,并不能按照常规方法对其进行核算,另外,联合体往往被看成是多个企业各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延伸后形成的集合体,当资产从企业转出时,只是资产的存放地点发生了变化,其还是处于企业的控制之中(与其他企业联合控制),该资产实质上并没有发生控制权的转移,与该资产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当转出资产的协议价值与其成本之间产生差异时,既不确认利得,也不确认损失。另外,这种联合体还可以看成是一种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类似的资产交换,这种交换并不需要确认利得与损失,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就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确认利得与损失:(1)转让在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资产用以交换也在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其他资产;(2)将资产聚集在一个联合体中,以便在一个特定区块或一组区块中发现、开发或生产天然气。

2.各方贡献的资产或服务的会计核算

由于矿区联合经营的特点是“联合控制各风险投资者汇集的资产”,并不能形成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但为了明确各个企业应承担的费用,以及投资支出情况等内容,可以通过设置联合账簿的方式来进行核算,但是这种联合账簿并不需要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其主要功能是核算合作各方的成本承担情况,并为产量分成提供详细真实的数据资料。由于联合账簿主要是为产量分成服务的,所以对于各企业贡献的资产只需要在其中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进行登记就可以了,其作用相当于一个备查簿的作用。

3.联合经营期间费用的核算

联合经营期间联合体发生的费用与各个企业自身发生的勘探、开发与开采费用的核算方法大致相同,只不过是由于各个阶段投资方式的不同,不同阶段费用的回收方式也不同,所以作业者应单独设置与保存各个阶段的联合账簿,即分别设置勘探费用账、开发费用账和生产作业费用账。而非作业者则是根据每个月从作业者处获得的联合权益账单,并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内容与性质对费用进行分类后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4.联合经营期间收入的核算

矿区联合经营期间各个合作企业的收入往往是根据联合账簿所提供的产量分成表来确定的。产量分成表根据合作协议规定的分成原则与分成顺序,根据各合作伙伴承担的费用比例将产量分配给各合作伙伴,各合作伙伴根据产量分成表获得相应的产量分成后,再根据各个合作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来确定当期获得的收入。

5.联合报表

联合报表主要是为了反映矿区联合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各方资金支出的情况以及产量分成情况的报表,主要包括联合账簿费用表与产量分成表。联合账簿费用表,主要是反映联合经营期间联合体所发生的各类费用,由于各种费用回收的顺序有所不同,所以该报表往往按回收的顺序对费用进行分类列示。产量分成表,是按照既定的分成规则与分成顺序,对产量进行分类列示。可见,联合矿区的会计报告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报告,其不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收入、费用、利润以及股东权益的概念,当然也就不存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表等一般企业填制的报表。

三、建议

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按照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对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是却没有涉及到联合经营这种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方式,从会计准则的完整性角度出发,也应把联合经营的会计处理加入到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中。2006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只涉及到了矿区权益的货币性转让,却没有涉及到矿区权益的非货币性转让(联合经营),也没有专门针对联合经营如何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做出规范,但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与开采活动成本大、风险高,企业为了分散风险,往往会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采用联合经营的方式,而联合经营方式的会计核算在国外已经有了较为成熟与完整的会计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在借鉴其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联合经营的会计核算做出规范,以便于联合经营的企业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篇2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简称GP)和一名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简称LP)组成的合伙。GP负责投资的具体管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不管理合伙事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如国内某有限合伙基金企业(以下简称甲基金),基金投资总额为10亿,由A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投入总投资额的1%。B\C\D作为LP分别投入总投资的39%、30%、30%。基金所有事务交给A基金管理公司运营,基金管理公司每年按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管理费。

股权投资企业不同于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主业是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现时的大部分私募股权投资方向主要是的PRE-IPO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上市后股权溢价。少部分投向特定非上市企业,收益主要来源于被投资企业的分红。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运营具以如下特征:(1)GP承担无限责任,LP承担有限责任。(2)以项目为投资单位,投入期一般为1-3年。(3)承诺出资制,GP确认投资项目后向股东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退出后将全部本金和收益返还股东。(4)以项目为单位、以实际收到为标准确认投资收益并在收到后返还给股东。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

股权投资的种类很多,而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对如何核算股权投资的规定主要基于管理方持有意图和股权的性质进行判断,既可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又可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按其归类的不同影响当期损益也不同,客观上提供了操纵利润的可能。

对于主要投资PRE-IPO项目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者的意图是为了在相对短的时期(通常为1-2年)内通过公开市场变现,在上市前有一个非公开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以合理的估值方法确定,但是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将这种类型的股权投资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是合理的。

但对于投资特定项目,主要以获取公司分红为目的的私募股权投资,一方面,没有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公价值难以计量,另一方面,往往有着一定的固定收益条款和回购条款,如何进行核算则有以下两种主要分歧:

(一)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或是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十条,“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对公开市场没有报价的股权投资,符合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有固定收益条款,即形成一种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确认,企业管理层可分类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笔者认为,对于附有固定收益条款的股权投资的计量应按以下方面界定:首先从管理层的投资意图进行分析,一般持有该类股权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企业的分红,而非转让股权的增值。其次,该类股权没有形成转让市场,即使附有回购条款也只针对特定对象。再次,投入期往往在一年以上。最后,其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获取,主要依赖于未来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不应该将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对股权投资的固定收益部分应合理估算持有期限并按资金成本折现,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股权投资原始成本减去固定收益折现部分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更为合理。

(二)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 在确定对非IPO项目采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后,还需进一步确认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有限合伙私募股权企业的主业就是投资,往往占有被投资企业较大的股份,但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和管理均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甚至某些项目普通合伙人能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普通合伙人占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份额是较少的,这种情况下能否认为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呢。如上例的甲基金,若投资于乙企业占其40%的股份,并由A基金管理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对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能否认为甲基金对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呢?笔者认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更适应有限合伙制企业以项目为主体的运作和利润分配方式,并且基金和普通合伙人是两个独立主体,普通合伙人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不改变基金财务投资的本质。因此,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不论对被投资企业的比例是多少,均不能认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只能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收益分配按“企业”或是按“项目”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协议,一般规定收到单个投资项目的分红或退出收益后马上进行分配,而不是等每年核算完整个企业的税后利润后再进行分配,即使有些项目出现亏损也不能影响获利项目的分配,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也不得从项目收益中退回。目前《合伙企业法》对利润分配没有严格规定,由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从一般企业的角度而言,无利润不分配这是基本原则,但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比较特殊,一般投资若干个项目,在项目退出后本金和收益都要退还给投资者,有新的投资项目再由投资者投入,基金的各项费用也由投资者投入。因此,笔者认为,应按项目进行收益分配而非整个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

三、所得税税务处理

有限合伙制企业流转税与财产税的规定与公司制企业相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所得税。目前规范有限合伙制企业所得税的文件包括:《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下简称91号文),主要内容为合伙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文,下简称65号文),主要内容是对91号文按新企业所得税对合伙制企业的税前扣除标准作了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税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下简称159号文)。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91号文规定的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能适用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情况,因此159号文确立了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先分后税”的原则,将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合伙协议比例分配到各合伙人,按合伙人类别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从而使合伙企业所得税具有穿透性。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导致税前扣除标准的大幅变动,因此65号文对合伙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也相应作了修改。

从税法的级次来看,《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合伙企业,但法人作为合伙人也不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目前还是由三个效力较低的部门规章在规范,条文非常简单,存在以下问题:(1)收入计算口径不一致。企业所得税法对所有收入作了详细的规定,而91号文仅规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那是否可以理解,合伙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捐赠、营业外收入等项目可以不计入收入总额。(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和可减征、免征所得税收入是否适用于合伙制企业。(3)合伙人是企业的,能否以从合伙企业分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合伙人的亏损文件未作明确。(4)有限合伙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款是否可以限额扣减。(5)合伙企业能否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6)“先分后税”的具体操作方式尚未明确。可见,上述问题是由于法人合伙制企业所得税缴纳具有穿透性,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又具有独立性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笔者认为,对由法人作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明确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一新兴事物,与传统的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组织形式、运作方式上都有区别,带来对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的新的挑战。研究其特点并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改进和完善对实务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篇3

(一)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缺乏

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缺乏是影响企业财务核心作用难以很好发挥的主要问题。民营企业普遍注重对科研技术人员的培养,而对财务管理素质的提高重视不够。家族式管理是民营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尤其是出纳人员一般由其亲属担任,这些人大多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会计知识,这些人员对财经法规制度了解,更难以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

(二)企业管理者财务管理理念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在思想上受到旧的财务制度的约束,企业管理人员的观念比较滞后。多数民营企业家只注重生产和技术尚未建立起诸如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概念。这一切反映在财务管理目标上,就是未能确立起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思想;反映在财务管理实践中,便是滋生了许多不科学的做法。许多管理者缺乏管理经验,只注重眼前利益,经常会决策错误,造成盲目投资。

(三)财务管理制度欠缺

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值得怀疑,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在内的会计核算程序并不能得到保证,从而严重影响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使财务信息失去应有的经济价值;企业账面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据有关调查显示,民营企业财务上的内部控制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根本没有设置。对会计职责的分工不明确,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审核程序,就容易造成资产的内部盗用和流失。

(四)税收筹划意识淡薄

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会计人员不能很好地领会国家的各种税收政策,从而不利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更有少数企业领导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达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考虑从税收筹划角度进行合理避税。

二、完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改善融资环境

(1)借助于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等地方性的金融机构拥有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发展非国有和中小金融机构,还可以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促进建立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

(2)对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为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同时运行负荷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二)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岗位要积极从采取优厚的条件吸引人才,并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的培训,鼓励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划分收入、成本及费用中心,同时企业要实行会计电算化,把重复的、繁杂的计算交给计算机来处理,让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核算中解脱出来,进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三)企业管理者更新财务管理观念

伴随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客观上要求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这是民营企业顺利而有效地开展财务活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根本保证。

(1)以人为本观念企业财务活动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人的知识和智慧以及人的努力程度.因此,重视人的作用与人的发展,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更是新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只有以人为本,将各项财务活动“人格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实行民主式和参与式财务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员工在不断的学习与知识积累中,实现个人潜力的外化,才可能使个人、企业和社会都获得自我实现和发展。

(2)现金流量观念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应从获利性经营中获取现金的可能性、企业内部产生现金能力的大小和企业外部获取现金的相对可靠性等方面来评价企业的生存能力。如果没有现金流量,企业的资金周转必然受阻,企业就难以生存下去。不管企业的盈利能力如何,会计账面利润有多大,企业要生存下去,就必须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现金,保持财务生存能力,这也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

(四)建立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

(1)加强库存管理,实行定期盘点和对账制度。规定各项财产物资的购入、收发、销售、盘盈、盘亏、毁损的有关手续和管理制度及定期财产盘存制度。

(2)强化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除加强收账的日常管理外,将工作细化,针对不同账龄应收账款采用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提前准备,充分估计其对损益可能产生的影响。为课后建立信用档案,凭此档案给不同的信用待遇。

(3)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范机制民营企业在资金、人才和管理方面都相对薄弱,七财务风险防范难度较大,要从技术和制度方面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开展措施,用制度来规范限制企业个人行为,防止企业管理者个人说了算的弊端,来达到防范财务风险的目的。

(五)利用税收筹划行驶合法权益

(1)选择恰当的经营组织形式减少纳税次数。我国税法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作了不同的纳税规定,如对公司制企业需要征纳两次所得税.一次为企业所得税,另一次为个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而对合伙企业只需就各合伙人分得的收益征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不同的经营组织方式带来的企业税后净收益亦不同,对其选择是民营企业税收筹划不可忽视的方面。

(2)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合法减少计税基数。税收与会计是紧密相连的,企业在处理同一经济业务时有时有几种会计核算方法,不同的核算方法涉及到的税收是不同的。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如成本核算、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都规定了具有一定弹性和灵活性的核算方法,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就有不同的选择方法,企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利用选择性条款,将费用充分列支但不要超过限额,通过对成本内容的计算和组合,使得企业当期组合成本最大,计税基数合法减少,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三、结语

篇4

关键词:服务型 会计体系 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15-

一、服务型中小企业

服务型中小企业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以提供劳动力、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为主的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服务型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组织机构简单、行业涉及面广、数量众多、工作环境灵活等特点。目前,服务型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企业:一是为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提供支撑的生产服务型企业,如现代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二是为民生提供保障的消费性和公益业,如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三是为农村提供支持的农村服务业,如生产技术服务等。

二、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部门结构简单、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服务型的中小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个人独资的家庭式公司、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阻碍了企业会计体系的建设。一是企业为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的减少会计部门的结构和会计人员数量,或者使用不具有会计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这就促使会计人员身兼数职,忙于细小工作,而不能从总体上把握企业财务状况。二是会计部门权利较少,家族式的或者合伙企业往往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采取严格的集权制,企业的财务有所有者掌控和使用,而会计人员只是发放工资或者记账算账,无权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手画脚,有时还必须根据管理者的需要随意改变会计资料。三是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是用来应付外来检查,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服务型项目收费不规范导致企业账目不规范或不建账

服务型中小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很少以产品的形式出现,而提供的无形服务或者信息,往往以收据或者其他的形式体现在企业的内部账目上。所以,部分服务型中小企业对内根本不设账,或者以票代账,有的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更有甚者,为了逃避税收或者套取银行贷款,相当部分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人为操纵企业账目。

(三)管理水平低,现代化信息利用少

当前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获取会计资格的人较少,特别是对于一些家族式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往往任人唯亲,相信周围的人,即使会计账面出现错误,也认为都是自家人,所以处理较少。其次,由于没有受到过系统的会计理论的学习和培训,在记账、算账和报账的时候还采用原始的手工方法,这种手工计算方式浪费的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使会计工作者的任务重心放在烦琐的计算中,而忽略了对财务状况的总体把握和规划。再者,由于没有配备相关的现代化设备,有的即使配备了设备也因为使用者知识和技术的缺乏而使设备浪费。因此,落后的手工记账方式不能为企业的宏观决策提供及时的财务信息,影响到了企业发展决策的制定。

(四)服务型中小企业内部监督不力,会计资料失真

服务型中小企业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员工工作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较高,有时服务费用不统一收取,而是由员工代为收取和交纳,这种身兼多职的工作形式对企业来说可能方便管理和部分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但由于员工工作分散,这种员工收费记账方式造成企业财务管理监督难度加大,使企业会计监督失控,如不能有效的统一管理,会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五)财务核算体系缺乏一致性,造成企业会计信息不通畅

由于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速度慢、效率低,企业经济信息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使企业的经营者不能根据财务信息作出正确的应对时常变化的反映,使企业资源浪费。而且,由于缺乏数据共享,不同的部门之间数据设置缺乏统一性,也使得起在统计总体数据时或对数据进行分析时难度增大。这样,信息的不通畅造成了部门之间重复劳动和数据传递的成本增加。

三、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体系制度化建设

(一)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

对于家庭式以及合作制的服务型中小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完善的现代管理体系。将所有者的个人财产与企业的财产明确区分开来,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交给懂得企业管理的人员去操作,而企业所有人可以从宏观上以及企业重大决策方面掌握企业的发展。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能有利于明确出资者的责任,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服务型中小企业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员工的责任明确,有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建立完善的财务部门结构和制度化保障

第一,建立完善的财务部门结构。目前,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完善财务部门结构难度较大,企业在建立财务部门时首先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过于复杂的财务部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负担。但从宏观上来说,合理的预算可以规范企业的投入,控制企业的成本,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可以严格控制服务过程中多余成本的消耗;而会计报表则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在适度考虑企业员工规模和企业利润的基础上,建立相对完善的财务部门结构是完善会计的前提。

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来说,员工的支出和收益与企业的利润紧密相关,因此,服务型中小企业更应严格控制个体员工的成本与收益的变动。这就需要会计核算部门专门核算员工个人效益。

第二,规范的制度是建立健全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规范的预算体系。在这一点上,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体系的构建必须与企业员工的管理体制、员工的绩效考评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服务型企业的收益特点。二是规范的核算体系。将企业经济数据分层次实现共享,这样,企业的员工能了解与自己的收入支出等相关的数据,而企业的领导者也能及时得到企业数据汇总及分析,实现企业财务与业务处理的高度协同。这样财务工作者也能从单一的核算工作中解放出来,增强财务决策能力。三是建立常规报表制度。通过及时、有效、全面的报表,反映企业的运营状况,为企业分析存在问题、投资决策提供有利依据。

(三)建立完善的现代化的信息核算手段,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企业财务信息平台。网络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要想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获取胜利,必须依靠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而当前体现在会计体系方面的是形成以企业办公平台为主的现代化的办公网络,而财务管理信息平台是企业现代化办公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来说,可以按照普通员工、部门主管、财务部门和企业经理四个层次进行权限的划分。每个部门根据自己的权限查询和录入自己的财务信息,从而为企业财务预测和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在开设网络平台的同时,要及时对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使其真正学会和利用财务管理平台,从而为企业发展带来真正的效益。

(四)建立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控制体系

服务型中小企业的监督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外部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企业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两方面的监督主体:一是服务型客户的监督。服务型客户可以采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使其通过网络方式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使客户不仅和员工打交道,而且还能与企业的管理者沟通,使管理者获得相关信息。二是政府税务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税务部门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审计和监督,以防企业伪造会计信息;银行部门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查应注重账目的真实性。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各级监督部门要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等法规作为衡量会计工作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税收状况进行监督,还要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于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和设有“账外账”的企业,依照财政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企业的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权利的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即企业的领导者、企业经理以及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但也要保证企业所有者权利的集中;二是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更应加强全员参与会计监督。服务型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收入直接来自于员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员工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与企业的收益成正比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将企业的收入与员工的收入结合起来,改革员工的工资体系,则会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员工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监督体系中来。

(五)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在长期的会计工作中形成的,是会计人员从内心形成职业道德情感、职业理想和善恶标准,并自觉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来约束自身行为。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权利虽然在较大程度上被剥夺,但作为会计人员还应该严格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因此,对于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应加强组织教育,认识到会计职业的高尚性和道德性。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服务型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组织以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基本环节的规定和要求。最后,要建立完善的职业保障制度,会计职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会计从业人员个人价值的实现有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证。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解决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

参考文献:

[1]王春凯.现代企业的财务会计体系.时代经贸.2009(1).

[2]李泽洪.中小企业会计内控实践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思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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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雪梅.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探析[J].管理观察,2009年第17期.

[5]罗秋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影响因素初探[J].经济师,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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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企业财务核算现状

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管理比较混乱。因小企业对税法的遵从度参差不齐,对财务核算的重视程度也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企业聘用财务人员随意性上。目前小企业财务会计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离退休老会计,乡镇上的一些企业会计普遍老龄化,对新的税收知识接收能力差,对电脑信息化的使用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二是年轻的下岗会计和没有就业的大中专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这类会计虽然接受新知识快,但缺少做帐经验。三是亲朋兼职会计,现阶段大多小企业的投资属个人独自或合资,夫妻企业、亲戚合伙企业、朋友合伙企业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投资人把自己信得过的亲戚朋友(稍有或没有会计知识)作为财务人员聘用对象。四是由于亲属或某种关系在敏感部门工作,利用此方便介入到企业记帐。这些小规模企业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专职会计,大都是聘用代帐会计代为记帐。多头兼职的多,一名财务人员在几个或在十几个企业同时兼职,更换频繁,有的甚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更换两、三个会计,税务机关查帐时要找两三个会计。这些兼职财务人员大都不参与生产经营,老板提供什么资料财务人员按部就班归类记账,企业老板月初将一个月来的单据传递给会计,由于会计依老板报来的几张单据做帐,如果就帐查帐,无法查清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企业进销货在帐面反映都是现金支付或者挂往来,其实这样的帐务全凭老板良心记帐。现金交易不用开具发票的,一般帐面不会反应。企业弄帐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企业都不会主动建帐。到税务评估稽查时,有的企业会计也无法说清具体帐务情况,帐务的真实性就可想而知了。

二、财务核算不健全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财务人员聘用不规范。一是聘用手续不全,聘用期限与财务核算年度不一致,出现年度帐务中断,难以稽查。二是更换频繁导致企业财务人员缺乏为企业负责的精神,短期行为严重,表现为:工作热情不高,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税收知识缺乏,电算化水平低,特别是合伙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建账不实、账目不全、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查证难、执行难,偷逃税现象无法抑制。

(二)税收核算不规范。一是账目不健全。部分企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使用、保管账簿。有的账簿设置不全,有的设置账外账,甚至有的不设账簿,造成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不能正确进行税收核算,长亏不倒企业大量存在。二是由于小企业具有大多采用(流水)手工的形式记账,经营方式广泛且灵活多变,致使其核算方式与财务人员核算口径有一定的差距,企业财务核算和税收核算比较混乱,影响税款计算的准确性。三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与财务人员记账脱节。兼职财务人员大都不参与生产经营,老板提供什么资料财务人员按部就班归类记账,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做账,明显存在现金交易、收入不入账、费用乱列支或以白条入账等现象,造成大量申报不实。

(三)财务核算已失去监督作用。由于代帐会计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记帐时经常出现现金与银行混淆、挂帐与销帐不及时、存货和现金出现倒挂等非正常现象;由于记账仅仅是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业务汇总核算,也就是拢拢帐而已。但会计工作主要是核算当期经营成果,这就失去了财务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四)税源监控难度加大。一是虽然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小型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建制工作,但是难度较大,尤其在基层,效果不明显。基层大多数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流水账),现代化征税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由于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三是现金交易收入不开票,也不入账,帐外经营税务机关难以监控。

(五)税务稽查震慑力发挥不够。一是受到任务及稽查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们税务稽查将主要精力放在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检查上,对小企业的检查只能由管理部门通过纳税评估的来进行。大多解决在纳税评估环节且评估补税居多。二是受到阳光稽查、查前辅导等稽查方式的诱惑,在日常检查中小企业多以自查补税的方式对存在的偷漏税进行补缴,不作处罚处理,客观上助长了一部分偷漏税者的侥幸心理。三是受到税收执法考核有关指标的制约。如申报率考核指标100%,纳税人在申报期不按期申报使基层税收管理员工作压力增大,在逐户催报无果的情况下出现税收管理员代为申报,自垫税款的情况,更谈不上行政处罚。“保姆式”的管理弱化了《税收征管法》的威慑力,引发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客观上助长了纳税人的不法行为。

三、完善小企业财务核算,强化税收管理的对策的思考

针对小企业财务核算对税收管理的影响,本人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手段。

(一)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差的现状,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网上税收宣传等措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严格要求企业报送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置账簿,突出对企业账簿设置、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辅导督促企业财会人员正确核算,从而不断增强纳税人自核自缴能力,促使企业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准确计缴税金,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二)建立企业财务人员监督机制,规范企业财务人员聘用体制。财税部门要加强对代帐会计的管理和指导。首先,代帐会计在有会计证的基础上,还要经有权部门(财税联合)批准核发的“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一年一验;其次对个体会计要进行分类、分地区集中管理,最好归口于“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其三,每年要加强对代帐会计的培训和进行业务学习,让代帐会计及时了解和掌握变化了的财税政策,使其吃透精神,正确运用;其四,对代帐户数要有限定,一个有资质的会计最多多少企业,超过限定作何处理。

(三)加强小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监督。一是税务部门要联合财政、工商等部门,加强小企业财务和税收核算管理,帮助和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小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账务,并进行正确的税收核算。二是要将财务核算工作列入税务的视线范围,通过职能部门监督和部门的完善,使税务与实时监督相结合。通过中介服务,使小企业帐册日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