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5 10:16: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论文摘要】2006年财政部了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该准则从矿区权益、油气勘探、油气开发、油气生产、披露几个方面对石油、天然气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但是却没有涉及到矿区联合经营的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分析。
【论文关键词】联合经营;会计核算;合伙企业
一、矿区联合经营概述
(一)矿区联合经营的内涵
矿区联合经营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从事矿产资源采掘的企业将资本、知识和技术集合在一个经营区域内,在这个共同拥有的区域内从事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因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大量的投资,但是这种投资带来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也有可能发现了探明储量,但不具有经济可开采价值,还有可能找不到任何矿藏,而巨大的成本与风险往往单靠一个企业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承担的,所以就会有多个从事采掘业的企业联合各自的资本、知识与技术,来共同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形成共担成本与风险、共享收益的联合体。在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联合经营中通常采取的联合经营形式有:租出、结转权益、产量分成合同以及合并一体。
(二)矿区联合经营的实质
矿区联合经营实际上就是一个资产、权益的联合体,往往由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双方提供某种形式的资产,或者一方提供资产、另一方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开采,然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是这种联合体又不同于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合作各方之间是按契约关系联结在一起的,并不是一种投资合作的关系。由于联合体不能对外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往往不具有法人资格;另外,这个联合体通常是多个企业对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延伸后形成的,所以也不能形成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对其进行会计核算。总之,这个联合体从本质上来看,既不是一个法人主体,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
(三)矿区联合经营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矿区联合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特性看起来似乎与合伙企业有点相似,但实质上是不同的。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往往会有出资行为,但是矿区联合经营是提供一组相类似的资产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提供生产条件,和传统的出资行为存在一定的差异;(2)合伙企业能够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但矿区联合经营形成的联合体不能按照常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其有自己独特的核算体系与方法;(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矿区联合经营的各个合作者却并不承担无限责任。
二、矿区联合经营的会计核算问题
(一)联合账簿的设置
为了正确核算矿区联合经营各方应当分享的石油产量,需要采用一定的标准,而确定标准的基础,通常是合作各方承担的成本数额,这就需要正确核算矿区联合经营期间合作各方投入的资产、联合矿区发生的成本、以及合作各方应承担的成本数额,而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设置联合账簿,其设置的目的是为合作各方的产量分成提供详细真实的基础数据资料。但是由于矿区联合经营不同于一般的会计核算主体,也不是一个需要独立核算损益的纳税主体,所以其核算方法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其不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会计核算方法,且需遵循合作各方有关财务条款的约定。其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及投资回收的核算、各种成本费用的核算、产量分成的核算等。
(二)具体核算方法
1.投入资产的损益确认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联合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会计主体,并不能按照常规方法对其进行核算,另外,联合体往往被看成是多个企业各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延伸后形成的集合体,当资产从企业转出时,只是资产的存放地点发生了变化,其还是处于企业的控制之中(与其他企业联合控制),该资产实质上并没有发生控制权的转移,与该资产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当转出资产的协议价值与其成本之间产生差异时,既不确认利得,也不确认损失。另外,这种联合体还可以看成是一种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类似的资产交换,这种交换并不需要确认利得与损失,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就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确认利得与损失:(1)转让在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资产用以交换也在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其他资产;(2)将资产聚集在一个联合体中,以便在一个特定区块或一组区块中发现、开发或生产天然气。
2.各方贡献的资产或服务的会计核算
由于矿区联合经营的特点是“联合控制各风险投资者汇集的资产”,并不能形成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但为了明确各个企业应承担的费用,以及投资支出情况等内容,可以通过设置联合账簿的方式来进行核算,但是这种联合账簿并不需要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其主要功能是核算合作各方的成本承担情况,并为产量分成提供详细真实的数据资料。由于联合账簿主要是为产量分成服务的,所以对于各企业贡献的资产只需要在其中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进行登记就可以了,其作用相当于一个备查簿的作用。
3.联合经营期间费用的核算
联合经营期间联合体发生的费用与各个企业自身发生的勘探、开发与开采费用的核算方法大致相同,只不过是由于各个阶段投资方式的不同,不同阶段费用的回收方式也不同,所以作业者应单独设置与保存各个阶段的联合账簿,即分别设置勘探费用账、开发费用账和生产作业费用账。而非作业者则是根据每个月从作业者处获得的联合权益账单,并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内容与性质对费用进行分类后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4.联合经营期间收入的核算
矿区联合经营期间各个合作企业的收入往往是根据联合账簿所提供的产量分成表来确定的。产量分成表根据合作协议规定的分成原则与分成顺序,根据各合作伙伴承担的费用比例将产量分配给各合作伙伴,各合作伙伴根据产量分成表获得相应的产量分成后,再根据各个合作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来确定当期获得的收入。
5.联合报表
联合报表主要是为了反映矿区联合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各方资金支出的情况以及产量分成情况的报表,主要包括联合账簿费用表与产量分成表。联合账簿费用表,主要是反映联合经营期间联合体所发生的各类费用,由于各种费用回收的顺序有所不同,所以该报表往往按回收的顺序对费用进行分类列示。产量分成表,是按照既定的分成规则与分成顺序,对产量进行分类列示。可见,联合矿区的会计报告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报告,其不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收入、费用、利润以及股东权益的概念,当然也就不存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表等一般企业填制的报表。
三、建议
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按照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对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是却没有涉及到联合经营这种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方式,从会计准则的完整性角度出发,也应把联合经营的会计处理加入到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中。2006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只涉及到了矿区权益的货币性转让,却没有涉及到矿区权益的非货币性转让(联合经营),也没有专门针对联合经营如何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做出规范,但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与开采活动成本大、风险高,企业为了分散风险,往往会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采用联合经营的方式,而联合经营方式的会计核算在国外已经有了较为成熟与完整的会计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在借鉴其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联合经营的会计核算做出规范,以便于联合经营的企业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简称GP)和一名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简称LP)组成的合伙。GP负责投资的具体管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不管理合伙事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如国内某有限合伙基金企业(以下简称甲基金),基金投资总额为10亿,由A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投入总投资额的1%。B\C\D作为LP分别投入总投资的39%、30%、30%。基金所有事务交给A基金管理公司运营,基金管理公司每年按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管理费。
股权投资企业不同于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主业是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现时的大部分私募股权投资方向主要是的PRE-IPO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上市后股权溢价。少部分投向特定非上市企业,收益主要来源于被投资企业的分红。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运营具以如下特征:(1)GP承担无限责任,LP承担有限责任。(2)以项目为投资单位,投入期一般为1-3年。(3)承诺出资制,GP确认投资项目后向股东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退出后将全部本金和收益返还股东。(4)以项目为单位、以实际收到为标准确认投资收益并在收到后返还给股东。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
股权投资的种类很多,而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对如何核算股权投资的规定主要基于管理方持有意图和股权的性质进行判断,既可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又可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按其归类的不同影响当期损益也不同,客观上提供了操纵利润的可能。
对于主要投资PRE-IPO项目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者的意图是为了在相对短的时期(通常为1-2年)内通过公开市场变现,在上市前有一个非公开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以合理的估值方法确定,但是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将这种类型的股权投资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是合理的。
但对于投资特定项目,主要以获取公司分红为目的的私募股权投资,一方面,没有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公价值难以计量,另一方面,往往有着一定的固定收益条款和回购条款,如何进行核算则有以下两种主要分歧:
(一)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或是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十条,“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对公开市场没有报价的股权投资,符合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有固定收益条款,即形成一种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确认,企业管理层可分类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笔者认为,对于附有固定收益条款的股权投资的计量应按以下方面界定:首先从管理层的投资意图进行分析,一般持有该类股权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企业的分红,而非转让股权的增值。其次,该类股权没有形成转让市场,即使附有回购条款也只针对特定对象。再次,投入期往往在一年以上。最后,其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获取,主要依赖于未来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不应该将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应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对股权投资的固定收益部分应合理估算持有期限并按资金成本折现,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股权投资原始成本减去固定收益折现部分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更为合理。
(二)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 在确定对非IPO项目采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后,还需进一步确认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有限合伙私募股权企业的主业就是投资,往往占有被投资企业较大的股份,但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和管理均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甚至某些项目普通合伙人能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普通合伙人占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份额是较少的,这种情况下能否认为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呢。如上例的甲基金,若投资于乙企业占其40%的股份,并由A基金管理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对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能否认为甲基金对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呢?笔者认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更适应有限合伙制企业以项目为主体的运作和利润分配方式,并且基金和普通合伙人是两个独立主体,普通合伙人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不改变基金财务投资的本质。因此,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不论对被投资企业的比例是多少,均不能认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只能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收益分配按“企业”或是按“项目”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协议,一般规定收到单个投资项目的分红或退出收益后马上进行分配,而不是等每年核算完整个企业的税后利润后再进行分配,即使有些项目出现亏损也不能影响获利项目的分配,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也不得从项目收益中退回。目前《合伙企业法》对利润分配没有严格规定,由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从一般企业的角度而言,无利润不分配这是基本原则,但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比较特殊,一般投资若干个项目,在项目退出后本金和收益都要退还给投资者,有新的投资项目再由投资者投入,基金的各项费用也由投资者投入。因此,笔者认为,应按项目进行收益分配而非整个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
三、所得税税务处理
有限合伙制企业流转税与财产税的规定与公司制企业相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所得税。目前规范有限合伙制企业所得税的文件包括:《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下简称91号文),主要内容为合伙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文,下简称65号文),主要内容是对91号文按新企业所得税对合伙制企业的税前扣除标准作了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税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下简称159号文)。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91号文规定的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能适用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情况,因此159号文确立了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先分后税”的原则,将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合伙协议比例分配到各合伙人,按合伙人类别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从而使合伙企业所得税具有穿透性。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导致税前扣除标准的大幅变动,因此65号文对合伙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也相应作了修改。
从税法的级次来看,《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合伙企业,但法人作为合伙人也不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目前还是由三个效力较低的部门规章在规范,条文非常简单,存在以下问题:(1)收入计算口径不一致。企业所得税法对所有收入作了详细的规定,而91号文仅规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那是否可以理解,合伙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捐赠、营业外收入等项目可以不计入收入总额。(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和可减征、免征所得税收入是否适用于合伙制企业。(3)合伙人是企业的,能否以从合伙企业分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合伙人的亏损文件未作明确。(4)有限合伙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款是否可以限额扣减。(5)合伙企业能否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6)“先分后税”的具体操作方式尚未明确。可见,上述问题是由于法人合伙制企业所得税缴纳具有穿透性,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又具有独立性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笔者认为,对由法人作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明确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一新兴事物,与传统的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组织形式、运作方式上都有区别,带来对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的新的挑战。研究其特点并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改进和完善对实务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一)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缺乏
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缺乏是影响企业财务核心作用难以很好发挥的主要问题。民营企业普遍注重对科研技术人员的培养,而对财务管理素质的提高重视不够。家族式管理是民营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尤其是出纳人员一般由其亲属担任,这些人大多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会计知识,这些人员对财经法规制度了解,更难以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
(二)企业管理者财务管理理念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在思想上受到旧的财务制度的约束,企业管理人员的观念比较滞后。多数民营企业家只注重生产和技术尚未建立起诸如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机会成本等科学管理的概念。这一切反映在财务管理目标上,就是未能确立起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思想;反映在财务管理实践中,便是滋生了许多不科学的做法。许多管理者缺乏管理经验,只注重眼前利益,经常会决策错误,造成盲目投资。
(三)财务管理制度欠缺
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值得怀疑,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在内的会计核算程序并不能得到保证,从而严重影响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使财务信息失去应有的经济价值;企业账面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据有关调查显示,民营企业财务上的内部控制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根本没有设置。对会计职责的分工不明确,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审核程序,就容易造成资产的内部盗用和流失。
(四)税收筹划意识淡薄
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会计人员不能很好地领会国家的各种税收政策,从而不利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更有少数企业领导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达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考虑从税收筹划角度进行合理避税。
二、完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改善融资环境
(1)借助于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等地方性的金融机构拥有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发展非国有和中小金融机构,还可以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促进建立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
(2)对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为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同时运行负荷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二)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岗位要积极从采取优厚的条件吸引人才,并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的培训,鼓励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划分收入、成本及费用中心,同时企业要实行会计电算化,把重复的、繁杂的计算交给计算机来处理,让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核算中解脱出来,进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三)企业管理者更新财务管理观念
伴随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客观上要求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这是民营企业顺利而有效地开展财务活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根本保证。
(1)以人为本观念企业财务活动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人的知识和智慧以及人的努力程度.因此,重视人的作用与人的发展,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更是新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只有以人为本,将各项财务活动“人格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实行民主式和参与式财务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员工在不断的学习与知识积累中,实现个人潜力的外化,才可能使个人、企业和社会都获得自我实现和发展。
(2)现金流量观念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应从获利性经营中获取现金的可能性、企业内部产生现金能力的大小和企业外部获取现金的相对可靠性等方面来评价企业的生存能力。如果没有现金流量,企业的资金周转必然受阻,企业就难以生存下去。不管企业的盈利能力如何,会计账面利润有多大,企业要生存下去,就必须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现金,保持财务生存能力,这也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
(四)建立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
(1)加强库存管理,实行定期盘点和对账制度。规定各项财产物资的购入、收发、销售、盘盈、盘亏、毁损的有关手续和管理制度及定期财产盘存制度。
(2)强化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除加强收账的日常管理外,将工作细化,针对不同账龄应收账款采用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提前准备,充分估计其对损益可能产生的影响。为课后建立信用档案,凭此档案给不同的信用待遇。
(3)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范机制民营企业在资金、人才和管理方面都相对薄弱,七财务风险防范难度较大,要从技术和制度方面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开展措施,用制度来规范限制企业个人行为,防止企业管理者个人说了算的弊端,来达到防范财务风险的目的。
(五)利用税收筹划行驶合法权益
(1)选择恰当的经营组织形式减少纳税次数。我国税法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作了不同的纳税规定,如对公司制企业需要征纳两次所得税.一次为企业所得税,另一次为个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而对合伙企业只需就各合伙人分得的收益征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不同的经营组织方式带来的企业税后净收益亦不同,对其选择是民营企业税收筹划不可忽视的方面。
(2)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合法减少计税基数。税收与会计是紧密相连的,企业在处理同一经济业务时有时有几种会计核算方法,不同的核算方法涉及到的税收是不同的。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如成本核算、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都规定了具有一定弹性和灵活性的核算方法,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就有不同的选择方法,企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利用选择性条款,将费用充分列支但不要超过限额,通过对成本内容的计算和组合,使得企业当期组合成本最大,计税基数合法减少,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三、结语
关键词:服务型 会计体系 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15-
一、服务型中小企业
服务型中小企业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以提供劳动力、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为主的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服务型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组织机构简单、行业涉及面广、数量众多、工作环境灵活等特点。目前,服务型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企业:一是为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提供支撑的生产服务型企业,如现代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二是为民生提供保障的消费性和公益业,如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三是为农村提供支持的农村服务业,如生产技术服务等。
二、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部门结构简单、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服务型的中小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个人独资的家庭式公司、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阻碍了企业会计体系的建设。一是企业为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的减少会计部门的结构和会计人员数量,或者使用不具有会计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这就促使会计人员身兼数职,忙于细小工作,而不能从总体上把握企业财务状况。二是会计部门权利较少,家族式的或者合伙企业往往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采取严格的集权制,企业的财务有所有者掌控和使用,而会计人员只是发放工资或者记账算账,无权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手画脚,有时还必须根据管理者的需要随意改变会计资料。三是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是用来应付外来检查,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服务型项目收费不规范导致企业账目不规范或不建账
服务型中小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很少以产品的形式出现,而提供的无形服务或者信息,往往以收据或者其他的形式体现在企业的内部账目上。所以,部分服务型中小企业对内根本不设账,或者以票代账,有的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更有甚者,为了逃避税收或者套取银行贷款,相当部分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人为操纵企业账目。
(三)管理水平低,现代化信息利用少
当前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获取会计资格的人较少,特别是对于一些家族式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往往任人唯亲,相信周围的人,即使会计账面出现错误,也认为都是自家人,所以处理较少。其次,由于没有受到过系统的会计理论的学习和培训,在记账、算账和报账的时候还采用原始的手工方法,这种手工计算方式浪费的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使会计工作者的任务重心放在烦琐的计算中,而忽略了对财务状况的总体把握和规划。再者,由于没有配备相关的现代化设备,有的即使配备了设备也因为使用者知识和技术的缺乏而使设备浪费。因此,落后的手工记账方式不能为企业的宏观决策提供及时的财务信息,影响到了企业发展决策的制定。
(四)服务型中小企业内部监督不力,会计资料失真
服务型中小企业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员工工作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较高,有时服务费用不统一收取,而是由员工代为收取和交纳,这种身兼多职的工作形式对企业来说可能方便管理和部分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但由于员工工作分散,这种员工收费记账方式造成企业财务管理监督难度加大,使企业会计监督失控,如不能有效的统一管理,会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五)财务核算体系缺乏一致性,造成企业会计信息不通畅
由于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速度慢、效率低,企业经济信息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使企业的经营者不能根据财务信息作出正确的应对时常变化的反映,使企业资源浪费。而且,由于缺乏数据共享,不同的部门之间数据设置缺乏统一性,也使得起在统计总体数据时或对数据进行分析时难度增大。这样,信息的不通畅造成了部门之间重复劳动和数据传递的成本增加。
三、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体系制度化建设
(一)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
对于家庭式以及合作制的服务型中小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完善的现代管理体系。将所有者的个人财产与企业的财产明确区分开来,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交给懂得企业管理的人员去操作,而企业所有人可以从宏观上以及企业重大决策方面掌握企业的发展。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能有利于明确出资者的责任,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服务型中小企业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员工的责任明确,有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建立完善的财务部门结构和制度化保障
第一,建立完善的财务部门结构。目前,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完善财务部门结构难度较大,企业在建立财务部门时首先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过于复杂的财务部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负担。但从宏观上来说,合理的预算可以规范企业的投入,控制企业的成本,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可以严格控制服务过程中多余成本的消耗;而会计报表则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在适度考虑企业员工规模和企业利润的基础上,建立相对完善的财务部门结构是完善会计的前提。
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来说,员工的支出和收益与企业的利润紧密相关,因此,服务型中小企业更应严格控制个体员工的成本与收益的变动。这就需要会计核算部门专门核算员工个人效益。
第二,规范的制度是建立健全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规范的预算体系。在这一点上,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体系的构建必须与企业员工的管理体制、员工的绩效考评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服务型企业的收益特点。二是规范的核算体系。将企业经济数据分层次实现共享,这样,企业的员工能了解与自己的收入支出等相关的数据,而企业的领导者也能及时得到企业数据汇总及分析,实现企业财务与业务处理的高度协同。这样财务工作者也能从单一的核算工作中解放出来,增强财务决策能力。三是建立常规报表制度。通过及时、有效、全面的报表,反映企业的运营状况,为企业分析存在问题、投资决策提供有利依据。
(三)建立完善的现代化的信息核算手段,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企业财务信息平台。网络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要想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获取胜利,必须依靠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而当前体现在会计体系方面的是形成以企业办公平台为主的现代化的办公网络,而财务管理信息平台是企业现代化办公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来说,可以按照普通员工、部门主管、财务部门和企业经理四个层次进行权限的划分。每个部门根据自己的权限查询和录入自己的财务信息,从而为企业财务预测和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在开设网络平台的同时,要及时对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使其真正学会和利用财务管理平台,从而为企业发展带来真正的效益。
(四)建立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控制体系
服务型中小企业的监督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外部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企业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两方面的监督主体:一是服务型客户的监督。服务型客户可以采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使其通过网络方式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使客户不仅和员工打交道,而且还能与企业的管理者沟通,使管理者获得相关信息。二是政府税务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税务部门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审计和监督,以防企业伪造会计信息;银行部门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查应注重账目的真实性。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各级监督部门要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等法规作为衡量会计工作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税收状况进行监督,还要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于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和设有“账外账”的企业,依照财政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企业的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权利的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即企业的领导者、企业经理以及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但也要保证企业所有者权利的集中;二是对于服务型中小企业更应加强全员参与会计监督。服务型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收入直接来自于员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员工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与企业的收益成正比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将企业的收入与员工的收入结合起来,改革员工的工资体系,则会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员工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监督体系中来。
(五)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在长期的会计工作中形成的,是会计人员从内心形成职业道德情感、职业理想和善恶标准,并自觉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来约束自身行为。服务型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权利虽然在较大程度上被剥夺,但作为会计人员还应该严格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因此,对于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应加强组织教育,认识到会计职业的高尚性和道德性。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服务型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组织以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基本环节的规定和要求。最后,要建立完善的职业保障制度,会计职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会计从业人员个人价值的实现有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证。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解决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
参考文献:
[1]王春凯.现代企业的财务会计体系.时代经贸.2009(1).
[2]李泽洪.中小企业会计内控实践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思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5).
[3]朱新满.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业会计.2008(21).
[4]唐雪梅.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探析[J].管理观察,2009年第17期.
[5]罗秋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影响因素初探[J].经济师,2005(3).
一、小企业财务核算现状
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管理比较混乱。因小企业对税法的遵从度参差不齐,对财务核算的重视程度也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企业聘用财务人员随意性上。目前小企业财务会计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离退休老会计,乡镇上的一些企业会计普遍老龄化,对新的税收知识接收能力差,对电脑信息化的使用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二是年轻的下岗会计和没有就业的大中专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这类会计虽然接受新知识快,但缺少做帐经验。三是亲朋兼职会计,现阶段大多小企业的投资属个人独自或合资,夫妻企业、亲戚合伙企业、朋友合伙企业的出现是不争的事实,投资人把自己信得过的亲戚朋友(稍有或没有会计知识)作为财务人员聘用对象。四是由于亲属或某种关系在敏感部门工作,利用此方便介入到企业记帐。这些小规模企业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专职会计,大都是聘用代帐会计代为记帐。多头兼职的多,一名财务人员在几个或在十几个企业同时兼职,更换频繁,有的甚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更换两、三个会计,税务机关查帐时要找两三个会计。这些兼职财务人员大都不参与生产经营,老板提供什么资料财务人员按部就班归类记账,企业老板月初将一个月来的单据传递给会计,由于会计依老板报来的几张单据做帐,如果就帐查帐,无法查清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企业进销货在帐面反映都是现金支付或者挂往来,其实这样的帐务全凭老板良心记帐。现金交易不用开具发票的,一般帐面不会反应。企业弄帐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企业都不会主动建帐。到税务评估稽查时,有的企业会计也无法说清具体帐务情况,帐务的真实性就可想而知了。
二、财务核算不健全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财务人员聘用不规范。一是聘用手续不全,聘用期限与财务核算年度不一致,出现年度帐务中断,难以稽查。二是更换频繁导致企业财务人员缺乏为企业负责的精神,短期行为严重,表现为:工作热情不高,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税收知识缺乏,电算化水平低,特别是合伙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建账不实、账目不全、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查证难、执行难,偷逃税现象无法抑制。
(二)税收核算不规范。一是账目不健全。部分企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使用、保管账簿。有的账簿设置不全,有的设置账外账,甚至有的不设账簿,造成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不能正确进行税收核算,长亏不倒企业大量存在。二是由于小企业具有大多采用(流水)手工的形式记账,经营方式广泛且灵活多变,致使其核算方式与财务人员核算口径有一定的差距,企业财务核算和税收核算比较混乱,影响税款计算的准确性。三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与财务人员记账脱节。兼职财务人员大都不参与生产经营,老板提供什么资料财务人员按部就班归类记账,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做账,明显存在现金交易、收入不入账、费用乱列支或以白条入账等现象,造成大量申报不实。
(三)财务核算已失去监督作用。由于代帐会计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记帐时经常出现现金与银行混淆、挂帐与销帐不及时、存货和现金出现倒挂等非正常现象;由于记账仅仅是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业务汇总核算,也就是拢拢帐而已。但会计工作主要是核算当期经营成果,这就失去了财务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四)税源监控难度加大。一是虽然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小型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建制工作,但是难度较大,尤其在基层,效果不明显。基层大多数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流水账),现代化征税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由于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三是现金交易收入不开票,也不入账,帐外经营税务机关难以监控。
(五)税务稽查震慑力发挥不够。一是受到任务及稽查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们税务稽查将主要精力放在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检查上,对小企业的检查只能由管理部门通过纳税评估的来进行。大多解决在纳税评估环节且评估补税居多。二是受到阳光稽查、查前辅导等稽查方式的诱惑,在日常检查中小企业多以自查补税的方式对存在的偷漏税进行补缴,不作处罚处理,客观上助长了一部分偷漏税者的侥幸心理。三是受到税收执法考核有关指标的制约。如申报率考核指标100%,纳税人在申报期不按期申报使基层税收管理员工作压力增大,在逐户催报无果的情况下出现税收管理员代为申报,自垫税款的情况,更谈不上行政处罚。“保姆式”的管理弱化了《税收征管法》的威慑力,引发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客观上助长了纳税人的不法行为。
三、完善小企业财务核算,强化税收管理的对策的思考
针对小企业财务核算对税收管理的影响,本人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手段。
(一)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差的现状,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网上税收宣传等措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严格要求企业报送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置账簿,突出对企业账簿设置、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辅导督促企业财会人员正确核算,从而不断增强纳税人自核自缴能力,促使企业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准确计缴税金,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二)建立企业财务人员监督机制,规范企业财务人员聘用体制。财税部门要加强对代帐会计的管理和指导。首先,代帐会计在有会计证的基础上,还要经有权部门(财税联合)批准核发的“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一年一验;其次对个体会计要进行分类、分地区集中管理,最好归口于“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其三,每年要加强对代帐会计的培训和进行业务学习,让代帐会计及时了解和掌握变化了的财税政策,使其吃透精神,正确运用;其四,对代帐户数要有限定,一个有资质的会计最多多少企业,超过限定作何处理。
(三)加强小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监督。一是税务部门要联合财政、工商等部门,加强小企业财务和税收核算管理,帮助和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小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账务,并进行正确的税收核算。二是要将财务核算工作列入税务的视线范围,通过职能部门监督和部门的完善,使税务与实时监督相结合。通过中介服务,使小企业帐册日趋健全。
【关键词】现代会计 财务会计 高级财务会计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3-0042-02
依据现代会计理论:高级财务会计是对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及其方法体系的修正,是对企业出现的特殊交易和特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与方法的综合。在本科阶段,“高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的延伸及拓展;在研究生阶段,“高级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硕士“财务呈报”的基础。“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本科生的重点学习内容,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内容。
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各种会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都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直接相关。中国会计人员素质低,国际化水平亟待提高,已是我国会计界的共识。这主要与我们的会计教育有关,中国的会计教育忽视了现代会计理论,忽视了特殊交易与特殊事项会计处理的理论与技术,我们的会计教育偏重传统财务会计范畴,基本没有突破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和技术,依然处于初级水平。因此,以现代会计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的“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是提升会计人员素质,提高其国际化水平的必修内容。
一、“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综观目前的“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侧重传统的账务处理,以做题和会计分录为主,与国际会计理论和会计处理技术严重偏离,使财务会计结构体系支离破碎。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传统财务会计假设受到挑战后,出现的新业务领域讲述不到位。
传统的会计假设将动态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设为不变(限定在静态条件),并据此选定会计处理方法,确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有关业务事项。而现代经济社会中,出现了许多与传统会计基本假设相矛盾的情形。
(1)会计主体假设松动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企业合并会计与合并会计报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出现了控股或被控股关系,形成了企业集团。作为构成企业集团的各公司均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各自构成会计主体,由于其构成的企业集团在性质上是模糊的,只是一个法律主体或称为经济实体,它能否作为纳税的依据,能否作为债务偿还的实体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但这一活动却使传统会计主体假设由核算主体,放宽到报告主体。因而出现了企业合并会计与合并会计报表业务。
(2)持续经营假设失效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会计。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有些公司可能陷入财务困难的境地。当一个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负荷总额超过其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此公司被视为无偿债能力。依照《破产法》、《民事讼法》规定,上述企业通常在破产法庭的监督下进行清算或改组。宣告破产清算或改组的企业意味着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即行停止,从而持续经营假设不复存在,原有的计算核算方法不能再继续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破产、清算与重组的会计业务。
(3)货币计量与币值稳定假设不复存在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物价变动会计。货币计量与币值稳定是传统的财务会计基本假设之一。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物价却是经常变动的,据统计我国近年来的物价上升已高达两位数,在此情况下,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难以反映其真实价值,收益难以反映实际的经营成果,受物价上升的影响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减弱,企业的再生产能力下降。为了消除物价变动对会计的影响,在会计核算上应区分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把名义货币换算为稳值货币,计算货币性项目的购买力损益,从而形成物价变动会计。
(4)会计分期假设的松动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一些特殊的跨期摊配事项和损益确认事项。会计分期假设的松动表现为实践中突破了以年度为核心的会计期间,由此形成了一些特殊的跨期摊配事项和损益确认事项。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出现的新的经济业务也波及到了这一假设,从而形成了依赖这一假设不能解决的一些会计事项业务处理问题。譬如,股份制企业为满足投资人信息需要的中期财务报告,企业在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事项中的即期财务报告等。
2.没有涉及传统会计原则的强化和延伸
虽然传统的财务会计原则对复杂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仍在使用,但在现实应用中必须进一步强化延伸和完善。
(1)通过融物最终达到融资目的的租赁业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以资本租赁为例,尽管在财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大部分均属承租人负担,但其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所以客观上在整个租赁期内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租金总额由设备买价、租期内价款的利息和租赁费三部分组成,因此租金总额必定高于设备买价;在租约到期时,一般会涉及余值问题(余值是否担保)。上述诸问题的会计处理都必需对传统意义上的资产取得的确认、计价、价值补偿等方面的理论进一步强化延伸和完善。
(2)所得税会计的出现,拓展了配比原则的含义,使其不仅局限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还包括利润与费用的配比。鉴于以国家利益为中心这一原则,所得税会计在会计核算、借鉴应用方面使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基础更富于弹性,这表现在:①收入、费用确认的口径、时间上要体现政府意图;②在收入确认方面,权责发生制的税务会计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被现金流动原则所覆盖,而包含着一定的收付实现制的方法;③在费用扣除方面,税务会计尽可能避免财务会计采用的谨慎原则,即倾向较早报告收入或较迟报告费用。
3.完全没有涉及特殊企业中存在的特殊业务会计
(1)没有讲述生物资产会计。生物资产是指和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定义为“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意味着一旦原有动植物停止其生命活动,就不再是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活的动物或植物的业务由生物资产会计反映,因此,高级财务会计必须涵括生物资产会计。
(2)没有讲述油气开采会计。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油气开采会计反映的是勘探、发现、取得和开发石油天然气储量直到储量能够被销售和使用之前的各种业务。这些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区别于其他行业。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均已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它们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因此,油气行业中的油气开采会计属于特殊业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应该涵括。
(3)没有讲述保险合同会计。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合同的形式,但是保险人并没有承担源于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这样的合同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规范的业务。因此,保险合同会计应该单列,作为高级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4.没有讲述与特殊经营方式相关的账务处理
通常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属于公司形式,但还有两种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即独资与合伙,他们与公司组织形式的主要差别是负无限责任。
(1)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并不仅仅反映其原始投资和追加投资数额,同时还要反映业主企业现金和资产的状况、业主本人受惠而支用企业的资金、受惠企业的应收账款和业主自己留用的资金。独资企业不能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纳税人,但独资企业的业主将其所有来自企业和其他一切来源的应课税所得或损失要填在个人的纳税申报表中,从而导致其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2)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是根据契约而产生的,尽管从会计的观点出发把合伙企业当作一个独立营业个体来处理,但在法律上它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在合伙活动范围内发生的事项,每个合伙人都是其余各个合伙人的人在权益上的转让,收益分配要区别于公司形式,合伙企业同样是非纳税主体而将每一合伙人应享的收益份额纳入其本人的纳税申报中,又导致其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二、优化“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的对策
针对“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优化“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的对策:
1.确认高级财务会计在会计学科中的重要地位
高级财务会计是对中级财务会计的拓展和延伸,是对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的突破。为保证会计教学科学顺利的进行,要确认高级财务会计在会计学科中的重要地位,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应该紧随中级财务会计之后,安排在中级财务会计结束后的大三第一学期。
2.遴选骨干教师任课
高级财务会计之所以“高级”,是它对中级财务会计的升华和突破,是它对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只有在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基础上,掌握高级财务会计才算是一个比较优秀的骨干会计教师。因此,讲授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师,必须具备丰厚的专业知识、多年的教学经验和长期的科研积淀。
3.精选“高级财务会计”授课教材
经济发展是动态化的过程,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特别是高级财务会计必然也是动态化的。高级财务会计的动态化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高级财务会计研究内容应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将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另一方面,如果高级财务会计的部分研究内容在理论上已很成熟,在事务中又普遍存在,而且会计人员也基本掌握,那么,这部分内容将逐步退出高级财务会计而回归到中级财务会计中去。如早期的分期收款会计、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外币会计等内容已经或正在被纳入到中级财务会计中。因此,“高级财务会计”的教材不可能是“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是已形成定论的国内教材。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用于高级财务会计的授课只能是错误的选择。要精选高级财务会计授课教材。
4.开设实验实训课
“高级财务会计”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技术性课程,实验实训课是讲授“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前提。高级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企业合并会计;②外币业务会计;③分支机构会计;④合并财务报表;⑤破产、清算、重组会计;⑥通货膨胀会计;⑦衍生金融工具会计;⑧股份支付会计;⑨保险合同会计;⑩生物资产会计和油气开采会计。这些内容都要求有实验实训,不进行实验实训就难以进行“高级财务会计”授课。
参考文献
1 阎达武、耿建新、戴德明.高级财务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 石本仁.高级财务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 李本琴.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基本内容构成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0(8)
4 De Montmorency. Advanced Accounting[M]. James Edward Geoffrey NABU PR,2010
【关键词】 小企业 财务会计 问题研究
一、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小企业在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提供服务,解决就业等方面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小企业财务会计有着特殊的背景:融资能力弱、留存收益少,受政策、规模等因素的限制,财务资源无法与销售额获得同速度的增长等。因此,小企业要获得持续增长必须从宏观上依靠国家投融资政策支持,从微观上加强财务规划以及灵活运用财务手段的能力。本文从企业的财务政策、财务手段之间的互动关系出发,结合我国小企业财务会计的特点,深入剖析了在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所凸显出的财务问题,探讨如何利用财务手段使小企业获得与自身财务资源相匹配的增长,为进一步规范的小企业持续增长财务会计实务提供指导。
二、我国小企业财务会计特点
1、会计主体的特殊性
我国小企业的组织形式,大多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合作制这三大类。自然人企业尽管不是法人实体,但仍是会计主体。小企业尤其是非法人企业,作为特殊的会计主体,需要将企业本身发生的各种经济事项与所有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其他事项严格区分,只有企业本身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才属于会计主体限定的核算范围。
2、财务会计机构的特殊性
我国小企业种类繁多、行业门类齐全,但普遍规模较小,内部组织机构简单,管理层次少,适宜采用集权制管理。小企业财会机构,一般也表现为层次少,分工模糊兼职多,以集中核算方式为主。
3、会计人员的特殊性
由于小企业经济业务总量不多,会计人员普遍配备少。然而,小企业规模虽不大,但各种性质的经济活动多数会涉及,这导致财会人员接触会计业务面广。例如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只有会计、出纳各一人,会计需经手核算全过程,制证、登账、编表一手包办,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具备较强的业务素养。
4、会计科目的特殊性
会计科目是企业正确建账、合理核算并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我国小企业相比大中型企业,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方面,相对简单,而在所有者权益方面有所特殊性,如在资本筹措、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分类等方面,则存在一定区别。
三、我国小企业财务会计存在的问题
1、内部财务控制比较薄弱
我国小企业财务控制薄弱主要表现在:小企业普遍对现金监管不到位,对企业的收益影响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缓慢、管理水平低下,无严格的信用标准,造成大量的应收账款沉淀,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
部分小企业的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按上级意图行事,使会计核算监督职能无法发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损害了企业以及会计信息使用人的利益。
2、机构设置简单、人员配备不全
我国很多小企业存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划分不清,缺乏监督和牵制的会计机制。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业务繁杂、会计核算简单、会计制度不健全,同时管理者出于管理成本考虑,往往要求财务人员“一个萝卜几个坑”,部分企业出纳除了办理涉及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外,同时还兼管银行存款全套印鉴、审核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而有的企业会计,偶尔也收取现金,办理有关现金业务的全过程。这多是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遗留下的问题。一方面政府的会计制度不够完善,对企业必要岗位的监察力度不够;另一方面财务上任人唯亲现象在小企业,尤其是家族性质的小企业中表现相当突出,导致存在各种隐患。
3、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低下
小企业中财会人员业务能力低下突出表现在:一是基本素质低下,业务素养不高。部分小企业管理者“任人唯亲”,提拔的会计从业人员非专业出身,一定程度上导致其专业素质较低,业务不精通,从而导致各种财务风险的出现。二是法制观念淡薄,对企业新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弱。小企业财务监管体制不健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与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人员也存在差距,法制观念淡薄。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各种财务漏洞,比如:少开收据,隐瞒收入,多支少收等,进而将对企业自身造成较高财务执行风险。反之会影响小企业会计人员待遇,不利于留住人才,导致财管水平差,影响企业发展,进入恶性循环。三是知识结构两级分化严重。近年来,随着小企业的会计人员队伍越来越庞大,人员知识结构问题也逐渐凸显:一部分会计人员在岗时间长,熟悉生产经营状况,经验丰富,但对新知识、新会计制度掌握不够;另一部分会计人员多数高校毕业入职,虽专业知识丰富,但工作时间短,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小企业会计队伍中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掌握最新会计业务发展趋势的从业人员比例严重缺乏。
四、完善我国小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建议
1、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
(1)要建立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制度。这是小企业建立相互约束机制的基础。就会计部门来讲,出纳和会计这两个职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即:出纳只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各种空白收据、支票、发票等,不能兼任会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登记债权、债务、收支、费用等分类账、总账的工作,应该根据分工原则,尽量地将涉及到现金的业务由不同的人员来完成,避免只由一个人去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加强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小企业的管理者应该高度重视对财务的内部控制,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财务管理能力与会计人员绩效考评相结合,增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降低财务风险水平,避免财务危机的出现。
关键词:纳税筹划;会计核算;企业;运用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析税收筹划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收录日期:2015年2月10日
引言
关于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大多数人也称之为节税,主要是指纳税人在不超过税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针对可能实施的各种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并作出合理选择,进而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最终目的。伴随着我国不断进行改革,市场经济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企业在对外贸易方面变得更加频繁,国外已经相对成熟的税收筹划也渐渐被广大国内企业所认识。企业能够借助税收筹划这一手段在会计核算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税收筹划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提高企业的会计水平。企业能够借助税收筹划对会计水平进行提升。人们常说,税收的筹划时时刻刻分不开企业中的专业人士,这就限制相关会计从业人员掌握很多方面的知识,这其中不仅包括会计的制度和准则,还包括现行税法和相关政策,如此才能够对税收进行规划,才能够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使得企业的利润能够达到最大化。如此一说,企业就能够通过税收筹划来不断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企业能够通过对税收进行规划来增强纳税意识。因为对于企业纳税意识而言,纳税筹划工作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表现,假如企业的纳税意识比较薄弱,企业也就不会在税收方面进行筹划,而等到企业纳税之时就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实现税收上的减少。所以,企业一旦开始税收筹划工作,也就表明企业的纳税观念升高了,能够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制定出相对完善的会计账证表。
(三)实现企业市场收益最大化。企业还能够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为企业对税收进行筹划,一方面能够对现金流出进行控制,这样就能够增加现金净流量;另一方面还能够延长现金的流出时间,使得这部分资金在时间价值上实现增值。如此一来,企业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四)建立企业现代制度。此外,企业也能够通过税收筹划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因为税收筹划能够相应减少税收成本,如此一来就能够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并最终被广大管理者所使用。
二、会计核算方法与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会计核算方法,其实就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具体采用的一种方法,通常分为收入确认和存货计价。
而税收筹划,则指在企业能够正常生产营运的前提下,以及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得税负达到最小,并以此来使得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这就需要在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等环节都进行合理的筹划。这一行为主要是为了使纳税人缴纳的数额最少,相应的时间最晚,进而达到经济纳税的目标。
三、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原则。想要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就需要根据税收的相关政策采用多种途径来控制税负的缴纳,首先确定的是,这是一种合法行为,跟偷税、漏税有着本质之别。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的筹划时,一定得以税法为基准,来检验相关筹划工作是否合理,并且在使用财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时候必须考虑通过纳税检查,不然这些举动无异于引火烧身。
(二)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当一家企业在筹划税务的时候,一定想要减少缴纳的数额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收益。不过这一行为必将导致成本的增加,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成本和收入,只有满足收益大于成本才是正确的执行方案。
(三)专业性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专业性原则。因为对于税收筹划而言,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一定得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在企业内部,不仅可以专门设置相关机构和部门,也可以聘请外界的专业人士来处理。
(四)综合性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综合性原则。对于税收筹划来讲,其也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理财活动,想要更好地实现它就需要更加熟悉每一种活动的性质,还需要熟悉税法和相关法律。所以,企业应该更加重视培养和聘请专业化的人才。
四、税收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一)利用收入结算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采用收入结算方式来对税收进行筹划,其实就是想借用收入时间的不一致来使企业获得一定的现金流量,这一种现金是一种不需要支付利息的资金。当一家企业在面临会计核算的时候,通常有两种结算方式和两种收入时间来进行计算,由此产生的对应利润的纳税时间其实是不同的。税法有这一规定:对于销售收入而言,直接收款应该有收款凭证,并以提货单交予对方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委托付款方式的,以实际发出货物并办好相应手续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预收账款的方式,应该以商品发送的时间为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格的公允价值为准。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企业就可以有一定的空间和余地来实施不同的结算方式来实现节税的目的。
(二)利用成本费用进行税收筹划。采用成本费用方式来对税收进行筹划,其实就是在税法所限制的范围内,使当期费用最大化,使得一些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都进行预计,如此就会减少这一部分现金利润的所得税。相对具体的做法就是:(1)对于一些已经确定发生的费用,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入账;(2)对于一些能够估计的费用,尽可能采用预计的方式进行入账;(3)对于一些长期成本费用,应当尽可能减少时间。
1、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其最大特点就是能够连续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因此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一定会存在损耗,相应固定资产的价值也会减少。固定资产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损耗,会以成本的形式转移到产品的生产环节中去,于是也就会影响当期的损失和收益,并且固定资产大都数额较大,折旧以后的数额也是不小,因此,采用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也是相当的重要。而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一般分为加速折旧和直线折旧。对于这两种方式而言,在使用期内的总额是一样的,但是每一年的折旧额是不一样的,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年度利润,进而对所得税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就是加速折旧能够使得企业的前期这就费用较大,所得税就会减少,这样就能够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2、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得知,企业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核算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权益法,一种是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企业一旦不追加投资或不收回资金,投资的价值是不变的;而权益法则是指账面价值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就会合理使用这两种核算方式来使得投资的账面价值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3、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对于一些期末存货的计价方式而言,不同的计价方式也会对当期的利润带来巨大的作用,这主要归功于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能够带来不同的存货成本,这就使得企业的利润发生改变,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当期利润,相应的所得税的缴纳数额发生改变。针对存货的计价方式而言,通常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方式: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毛利率法。具体需要采用哪一种方式才能够对企业有利,就需要企业来认真地规划税收,并最终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优势。
五、会计核算中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重视现行税收政策的利用。根据我国现在实行的税制,一共包括财产税、所得税、行为税、资源税和流转税五大类,共二十三个税种。而且这些税种的征收对象是不一样的,税种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税收筹划工作采用不同的税种就会带来不一样的经济收益。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期就需要对税收的相关政策有一个大致的掌握。首先,应该重视税种的选择这一方法,尽可能选择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益的税种;其次,还可以选择税种自身的特殊性质,可以考虑利用税基、税额以及税率等主要因素来对税收筹划;最后,还需要考虑利用地区的差异性和行业的差异性来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格局,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所以,企业在具体的税收筹划时,应在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投资于国家优惠和扶植的行业和地区。
(二)优化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过程
1、明确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现阶段,合理制定企业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发展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使企业价值能够达到最大化的程度。利用税收筹划来提升企业的价值,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第一,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充分认识企业的经营风险,方法是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税收筹划信息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具体包括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和危机预知等三个环节;二是指纳税人在申报账目的时候,完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任何需要处罚的情况。第二,就是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使得一些本来发生在当期的税负转移到下一期。这样就能够在不可能减少税收的前提下,还能够借助缴纳税负的时间延后,使得一部分现金获得时间价值,进而使得企业的价值能够得以增加。
2、优化企业税收筹划内容。企业税收筹划内容的优化应该主要结合以下两种方式:企业组织形式和选择投资项目。这样才能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不断创新。第一,优化企业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组织形式来讲,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企业,二是合伙企业,三是独资企业。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存在着不同的税收标准。结合现阶段国内外的税收制度而言,分公司和子公司也存在着不同的税收标准。所以,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情况,合理安排相应的组织形式,使得税收义务能够变得更加主动。第二,应正确选择投资项目。根据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优先选择一些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项目进行投资,这样就可以在获取收益的时候减少税负。比如,企业可以在一些国家规定的免征税、减征税以及环保节能项目进行投资。
3、合理筹划税收各个环节。在现阶段的大环境下,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也变成了不断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这里面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在筹资活动中,企业的筹资渠道有很多种,其作为一种相对比较独立的活动,主要是通过影响资本结构来实现减少税收的,基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在进行筹资活动的时候,会计核算应该重点考察资本结构的组成,进而实现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而在投资活动中,一般采用合并联营和合并重组这两种方式。选择不同的投资地点、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选择不同的税收政策都可能带给税收筹划的不同效果。这里需要重点考虑的地方就在于后续的计算方式的选择、获利日期的选择、投资地点的选择,综合考虑上述几点来做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方式则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种方式: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分析、合理分摊费用等。其中,最为常见的方式要属于会计政策分析。结合不同的收入结算方式、不同的折旧方式以及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来进行筹划,进而获得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改变,并熟知税收和财务政策,具有比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够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如此一来,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工作人员对企业能够非常了解,知识储备也是非常充足。加之,随着经济的变动,政策方面的修订每年都有发生,因此企业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首先,要注重相关人才的大学教育和专业教育,为培养专业人才积累后备力量,通过专业教育,让财务工作者及相关工作者掌握税收筹划的性质和重要性,并面向市场招聘相关的人才,以及培养储备人员的税收学习,这些正是现阶段我们面临人才紧缺的环境下应采取的妥善措施;其次,除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要进行实践教育,以知行结合的方式加深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以真正掌握这一技能,以免在真正的工作中理论与实践的偏离过于严重;再次,企业也应对现有相关工作者进行阶段性的考核,以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最后,在实际工作中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该不断地学习,并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不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能够以一种“更实用、更精确、更高效”的理念做好相应的筹划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会计水平,不断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收益,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极大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过,单就企业的实际运转来讲,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使用税收筹划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本文主要是讨论企业应用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方法以及策略等方面做出一定的研究,希望其对企业能够更好地应用税收筹划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桂莲.浅议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1.4.
[2]张萌.浅议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J].企业导报,2013.3.
[3]张侠.试析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4.20.
关键词:管理税收筹划节税选择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状况显得尤为突出。我们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构成项目,对企业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影响。
当前,不同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在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这些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自由选择的空间和条件。如此便产生了怎样纳税,如何纳税,何时纳税等对企业最为有利的问题,即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因此,笔者拟从企业外部经营管理和内部会计核算管理两个层面,即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探讨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阐述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TaxSaving)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活动。其内在涵义表明:筹划性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特征之一,要求企业依据税法对纳税事宜作出事先安排。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经营活动一旦发生,一般情况下纳税义务便产生了,这时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已不是税收筹划了,而可能是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了。因此,企业在节税时要高度重视事前筹划和安排。下面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即从企业外部经营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组建、重组、筹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等)和内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两个层面上,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以及二者在实践中如何进行配合。
一、企业外部经营管理层面上的税收筹划
1.企业组建、重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
目前,我国对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要双重纳税,即先交公司所得税,然后,交个人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或“分红”时);而合伙企业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重组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选择
直接设立分公司还是以控股形式组建、重组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能在税后利润中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讲,如果组建、重组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重组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重组的分公司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股利分配方式。此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取现金股利,按规定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票股利却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应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利。(2)留利决策方式。由于股利收入的所得税高于股票交易利得税,一般情况下,为了避税的考虑,股东往往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在某些西方国家有规定,当企业留利超过一定限度时必须纳税,我国目前尚无此项规定。由此,为经营成果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理安排
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国家为了鼓励在某些特定区域或行业创办新企业,一般规定其在获利初期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属于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采用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增大广告投入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潜在的市场,提高获利初期(即减免期)的利润水平,从而在获得更大的节税利润的同时,也相应给国家多交税收。
(2)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选择
这是适用于关联企业、跨国经营企业的一种税收筹划手段。
①根据不同控股程度安排对子公司的销售。在同时拥有几家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且均经营同一业务的情况下,母公司可在这些子公司之间分配销售订单。实质上,母公司想增加利润,可将销售订单全部或大部分交由本部工厂或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降低少数股东收益;反之,则是将销售订单交由控股程度低的子公司生产,提高少数股东收益,如少数股东为母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控股股东所获得收益因此增加。这种方法也常被关联企业作为节税的一种手段。
②商品交易过程中的转让定价。其主要手段有两种:一是在关联企业间供应原材料、销售商品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方法。转出利润企业通常是高价支付材料价款,低价出售商品;转入企业则通常是低价支付材料款,高价出售商品。通过这种方法,把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地。二是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规避增值税。对于实行一体化的关联企业,其上游环节免交的增值税仍可作为下游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达到规避增值税的目的。
③贷款业务中的转让定价。贷款在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可以由母公司直接向子公司贷款,也可以由本集团的金融机构向关联公司贷款。通过贷款利率的高低,将利润在高税区与低税区之间转移,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④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相互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业务。关联企业之间可以利用收费的高低,把利润从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⑤机器设备租赁中的避税。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租赁机器设备进行避税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自定租金转移利润,如处在高税区的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设备,以最低价格租给低税区的关联公司,后者再以高价租给另一高税区的关联公司,便可达到转移利润、避税的目的。
但应注意:在国内采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避税手段,极有可能受到避税的制裁。国家为了增加和保证税收收入,在税法中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因此,转让定价必须在税法许可范围内进行。但是,在国际市场上,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应充分利用转让定价这一税收筹划方法。
二、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管理层面上的税收筹划
我国各种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税收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相关的税收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拟通过企业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来讨论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以期取得“节税”效益。
1.存货计价方面的税收筹划
存货计价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其一或组合使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适用的税率、物价波动等因素,并根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存货计价方法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2.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税收筹划
折旧是企业成本费用中一个重要内容,有抵税作用。当企业预计近期利润较高时,可适当安排购置和更新设备。另外,可选择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依法可以选择加速折旧法时,应尽量使用加速折旧法。此外,还可选择适当折旧年限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此,企业可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达到节税的目的。
3.债券溢折价摊销方面的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在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方法的选用上,是选择直线法还是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由企业自主决定。由于采用直线法,每期的溢折价摊销额和确认的投资收益是相等的;而实际利率法,每期按债券期初的帐面价值和实际利率的乘积来确认应计利息收入,且其金额会因溢折价的摊销而逐期减少或增加。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方法不同,并不影响利息费用总和,但要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因此,当企业在折价购入长期债券的情况下,选择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前几年的折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下的摊销额,前几年的投资收益也就小于直线法下的投资收益,企业前期缴纳的税款也较直线法少,后期缴纳的税款相对较多,从而取得延缓纳税收益。相反,当企业在溢价购入长期债券的情况下,选择直线法进行核算,对企业更为有利。
此外,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时间规定了范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也存在摊销期间的选择问题。
但应注意: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内部会计核算过程中在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上,应遵循一致性原则,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经董事会或经理层(厂长)会议等机构批准,并报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因此,企业做好财务指标、税收指标的预测和规划,根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创造节税效益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新晨
三、企业内外部两个层面上税收筹划的配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外部经营管理层面重在从纳税地点的选择、纳税时间的选择、税收优惠条件等方面研究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是一种企业战略规划,属于一种由企业自主抉择的动态管理;内部会计核算管理层面重在在国家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许可范围内,从选用会计处理方法于企业是否有利方面研究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是一种企业内部的静态管理。同时,二者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如资产转让定价必须考虑折旧计提、费用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问题;折旧计提、费用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动,反过来对企业资产转让定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内部、外部两个层面上的税收筹划必须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统一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实经济环境中,由于我国加入WTO后,各跨国公司争相在我国投资,国际资本流动极为频繁。这些跨国公司一般都拥有丰富的国际理财经验,有的实行税收筹划,增强竞争优势,给我国企业造成极大压力。鉴于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减少企业税负,降低成本费用水平将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本国与国际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将成为企业新时期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参考文献:
[1]陈均平.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具体应用[J].财务与会计,2002,(11).
[2]李先秋.上市公司的13种造假术.中国注册会计师[J].2001,(12).
[3]王恩政等.财税大辞典[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一、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涵义
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涵义,其代表性观点如下:
向泽生(1991)认为,高级会计学主要研究财务会计中最核心的问题和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业务、新问题。
谢诗芬(1993)认为,高级财务会计学主要讲授财务会计中的高尖理论与方法。
汤云为(1995)认为,高级财务会计是相对于中级财务会计而言的。中级财务会计限于论述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即通用的课题,而高级财务会计则是针对上述各种专题,对有关问题加以更深层次的阐述。
常勋等(1995)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研究一些专门的会计领域,也即对比较深奥的会计课题展开论述。
张文贤等(2003)认为,高级财务会计所要解决的是更加复杂的财务会计问题,其中有许多需要高级会计师进行会计选择的事项,它更需要财务决策者在复杂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做出职业判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高级财务会计是复杂财务会计或特殊业务会计,它属于高级会计学的研究对象。
王治安(2004)认为,高级会计学是对财务会计在初级会计及中级会计学内尚未深入探讨的领域所作的进一步研究与分析,它主要阐述企业会计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并非在所有企业都会发生,且在理论上争议较大,实务操作较难。此外,还包括一些新出现、有特殊性的业务,具有特殊业务会计的特性。
石本仁(2007)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讲述中级财务会计所没有涉及的一些内容,这些内容的特点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一是“难”,主要体现在会计业务的处理上,包括合并会计、外币业务与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以及衍生工具会计等财务会计学科的四大难题;二是“特”,包括特殊组织会计和特殊业务会计;三是“新”,它体现在一些前沿领域,包括人力资源会计、绿色会计或环境会计以及社会责任会计等。
梁莱歆(2007)认为,高级财务会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内容进行补充、延伸和开拓的一门会计学,即利用财务会计的固有方法,对企业会计中的复杂性业务,或者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业务以及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产生的一些特殊业务进行反映与监督的会计。
陈文军(2007)认为,高级财务会计着重研究某一行业或企业因各种原因所面临的特殊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高级财务会计之所以“高级”,是它对特殊行业会计事项及处理,无论在假设和原则方面,还是在程序与方法方面,都是对中级财务会计的突破,属于财务会计的高级层次。
武玉荣等(2007)认为,高级会计是财务会计内容的延伸,其研究范围是财务会计一般不予以深入探讨的特殊会计业务。
汤湘希(2008)指出,高级财务会计是建立在中级财务会计基础上,但又独立于中级财务会计的一个领域。在研究方法上,高级财务会计一方面利用现有财务会计的理论与方法解决企业中出现的新经济业务;另一方面又创立新的会计理论与方法,解决新经济环境下企业中出现的新经济问题。
杨金观(2008)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讲授财务会计领域中一些特殊的、比较有深度和难度的经济业务,它以中级财务会计为起点,并对中级财务会计中容纳不下或不宜深入探讨的会计业务进行深层次研究。
余国杰(2008)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也称特殊业务会计)主要解决一般财务会计问题以外的特殊财务会计问题,包括单个企业殊的财务会计问题以及企业集团会计殊的财务会计问题。
尚洪涛等(2008)认为,高级财务会计是建立在中级财务会计基础上,但又独立于中级财务会计的会计学科的重要研究领域。高级财务会计阐述的是中级财务会计难以容纳的,且在理论基础、操作方法上都存在差别的特殊业务事项,包括特殊组织会计、特殊业务会计以及特殊时期会计等。
栾甫贵(2008)认为,高级财务会计是利用中级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企业特殊业务进行的会计核算与监督,亦可称之为特殊业务会计。它是财务会计内容的深化与延伸。
张劲松等(2008)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是在中级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对“特殊业务、特殊行业、特殊呈报”等会计理论与实务进行阐述。
根据以上观点,可以得出两点基本认识,一是从学科定位上看,高级财务会计学仍属于财务会计学科的范畴;二是从研究对象上看,高级财务会计学主要研究财务会计学科领域中的一些高难度、复杂性的课题,包括一般性行业的复杂财务会计业务以及特殊性行业的财务会计业务等。
二、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理论基础
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理论基础,其观点如下:
常勋(1995)指出,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领域包括:在较发达资本市场的经济环境中从事经营活动的股份公司的权益会计、所得税会计,以及公司解散清算和财务重组会计;通过合并或合营形成的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交易会计与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租赁会计。
阎达五等(1998;2007)认为,高级会计学的理论基础有二,一是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的会计假设松动,这是高级会计学形成的基础;二是会计原则的强化和延伸使新会计业务有了固定的处理方式,从而促使高级会计学单独成科。相应地,高级会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原有财务会计的内容进行补充、延伸和开拓的一种会计,即利用财务会计的固有方法,对现有财务会计未包括的业务,或者需要深入进行论述的业务,以及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产生的一些特殊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会计。高级会计与传统财务会计相互补充,共同构成财务会计的完整体系。阎达五等(1998;2007)指出,高级会计学的研究范围包括:跨越单一会计主体的会计业务,如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会计、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分部报告、内部转移价格、外币报表折算会计,以及国外非盈利组织(NPO)中的基金会计等;仅在某类企业中存在的特殊会计业务会计,如期货、期汇、外币以及租赁业务会计等;在某一特定时期发生的会计业务,包括企业解体与破产清算以及物价变动会计等;与特种经营方式企业紧密相关的特有业务,包括企业合伙或合资经营会计,以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些特殊经营行业的会计业务,包括租赁公司、期货公司,以及经纪人公司的会计等。
张文贤等(2003)认为,以财务会计目标、会计报表构成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确认与计量、资本保全为核心的会计理论
框架结构并没有完全否定会计四大假设,但至少动摇了会计四大假设。因此,超越四项会计假设的现实是高级财务会计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张文贤等(2009)指出,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内容包括:跨越单一会计主体的会计业务;在特定时期发生的会计业务,如企业解体、破产清算时发生的业务;企业中存在的特殊会计业务,如期货、期汇、外币和租赁业务;与特种经营方式企业紧密相关的特有会计业务;某些特殊经营行业的会计业务等。
杜兴强(2004)指出,高级财务会计着力对财务会计学领域内四个专门的领域进行讨论,即企业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物价变动会计、外币交易会计及外币报表折算、合并会计报表及分部报告。
石本仁(2007)指出,高级财务会计涉及的内容包括三大难点(合并会计、外币业务与外币报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特殊组织会计、特殊业务会计,以及其他专题等。
武玉荣等(2007)指出,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范围涉及财务会计一般不予深入探讨的特殊会计业务,包括:涉及多个会计主体行为的会计业务;只有某些会计主体发生的特殊会计业务;在某一特定阶段发生的会计业务;在财务会计中难于作为独立章节、难度较大的会计业务等。
陈文军(2007)指出,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跨越单一会计主体的会计业务;仅在某类企业中存在的特殊会计业务;在某一特定时期发生的会计业务;与特种经营方式企业紧密相关的特有会计业务;一些特殊经营行业的会计业务等。
汤湘希(2008)认为,高级财务会汁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现代会计的裂变,二是裂变的会计难于应对技术革新导致的企业重组所形成的新的会计事项。其理论基础有四:会计主体假设的松动、持续经营假设的松动、会计分期假设的松动以及货币计量假设的松动。汤湘希(2008)指出,确定高级财务会计研究范围的基本原则有四:理论层面以会计事项是否超越会计假设范围为基本标志;实务层面既体现已颁布的相关规范,同时兼顾前瞻性要求;适当考虑与中级财务会计内容之间的有效分工和衔接;仅涵盖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具体来说,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内容包括突破会计核算前提的业务、考虑学科分工与衔接的业务,以及新业务、新领域等。
尚洪涛等(2008)指出,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特殊组织会计、特殊业务会计以及特殊时期会计。
栾甫贵(2008)指出,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内容包括:跨越单一主体(合并、分支等)的会计业务;某类企业(外币、租赁)存在的特殊会计业务;某特定时期(通货膨胀、解散清算)的会计业务;与特定组织形式(独资、合伙)相关的会计业务;特殊行业(期货公司、租赁公司)会计业务等。
由此可见,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理论基础,一般认为传统四大会计假设的松动是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根源。而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领域,其界定标准有二,一是“复杂性”,它是指高级财务会计学所涉及的业务属于一般性行业的复杂财务会计问题,二是“特殊性”,它是指高级财务会计学所涉及的业务属于特殊性行业的财务会计问题。因此,笔者认为,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一般性行业的复杂财务会计业务,以及特殊性行业的财务会计业务。
三、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内容
以列举法为例,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内容,其代表性观点如下:
汤云为(1995)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独资、合伙、公司、总分店经营、企业合并、合并报表、增值表和分片报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信息披露、物价变动会计、商品寄销、专营权、分期收款销售、租赁、房地产、退休金、所得税、期货交易、外币业务、外币报表折算、政府会计、其他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及公司重整、改组和破产清算。
常勋(1996)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公司清算与公司重组、企业的合并与合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外币交易会汁的基本程序、期汇合同的运用与会计处理、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外币报表的折算与合并要求间的关系、物价变动会计模式、物价变动会计的国际展望、经营性租赁的会计处理、资本性租赁的会计处理,以及租赁会计中的特殊问题。
阎达五等(1998)主编的《高级会计学》:绪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租赁会计、物价变动会计、衍生工具会计、分支机构会计、企业合并、所得税、控制权取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权取得日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集团内部往来业务的抵销、合并财务报表的特殊问题、外币报表折算、分部报告与中期财务报告、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及企业清算、破产与重组。
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2002)编写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购并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集团内部的存货业务、企业集团内部的长期资产业务、企业集团内部的债券和优先股业务、股权结构变动和复杂控股关系、期中合并与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比例合并、合伙会计、分支机构会计、物价变动会计、分部报告与中期报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信息披露、外币业务、租赁、期货与金融互换会计、养老金会计,以及债务重组、企业重组与破产清算。
张文贤等(2003)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的伦理准则、合伙企业会计、总分部会计与联合会计报表、外币业务与外币报表折算、合并会计报表(权益联合法和购买法)、合并会计报表(联营法)、合并会计报表(企业内部集团交易损益的处理)、合并会计报表(所得税、现金流量表和分期收购)、合并会计报表中的特殊问题、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增值会计、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中期报告与分部报告,以及公司清算、改组与重组。
裘宗舜(2004)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权益会计、企业并购与合并报表、外币交易会计、金融工具会计、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重估价及资产减值、物价变动会计、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以及债务重组与破产清算会计。
杜兴强(2004)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租赁会计概述及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所得税会计、养老金会计、物价变动At模式、国际领域内的物价变动的会计类型、外币交易会计、外币报表的折算、合并国外实体的外币报表――工作底稿例解、企业合并及其会计处理、股权取得日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股权取得日以后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公司间交易、合并会计报表综合举例,以及分部报告。
王治安(2004)主编的《高级会计学》:企业并购、并购日合并报表的编制、并购日后合并报表的编制、母子公司间存货内部交易、母子公司间长期性资产内部交易、母子公司间相互持有公司债券、期中取得股权及股东权益变动、公司间的复杂控股关系、成本法及不完全权益结合法合并报表的编制、分支机构会计、外币业务、外币报表折算、中期财务报告与分部报告、租赁会计、企业清算与重组,以及合伙企业会计。
储一昀(2006)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扩张与企业合并、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购买日后的企业财务报表、集团内部交易(存货、固定资产、债券)、股权变动、复杂控股关系、合并现金流量表与合并每股收益、权益结合法、外币交易会计、外币报表折算、金融工具会计、分部报告与中期报告、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公司财务困境、物价变动会计、分支机构会计。以及合伙企业会计。
石本仁(2007)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绪论、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公司间交易的抵销、分支机构会计、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报表折算、衍生工具会计、套期会计、合伙会计、企业破产清算会计、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梁莱歆(2007)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合伙企业会计、分支机构会计、企业合并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集团内部交易的会计处理、合并报表中的特殊问题、外币业务会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分期报告与中期财务报告、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所得税会计、债务重组会计、企业重组与破产清算会计,以及人力资源会计等。
武玉荣等(2007)主编的《高级会计》:企业合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购买日后的合并财务报表、总分店经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外币业务、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租赁,以及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
陈文军(2007)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绪论、权益会计、债务重组会计、或有事项会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借款费用会计、关联方会计、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会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外币业务会计、套期会计、租赁会计、资产减值会计、企业合并会计,以及中期财务报告与分部报告。
汤湘希(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总论、公允价值会计、外币折算、套期保值会计、资产减值、所得税会计、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企业合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清算会计。
杨金观(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会计、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交易会计与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所得税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分部报告与中期财务报告、租赁会计,以及企业清算、破产与重整会计。
余国杰(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外币交易、外币报表折算、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以及租赁。
尚洪涛等(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合伙企业会计、企业合并会计、外币会计、租赁会计、所得税会计、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套期保值会计、物价变动会计,以及清算会计。
栾甫贵(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业务、租赁、所得税、企业年金基金、衍生金融工具、物价变动,以及企业清算。
杨忠莲等(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会计、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合并财务报表概述、购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购并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存货购销、固定资产交易、无形资产受让、债券发行与投资)、外币交易会计、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中期报告与分部报告、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以及套期保值会计。
张劲松等(2008)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概述、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伙企业会计、分支机构会计、外币业务会计、物价变动会计、套期保值会计、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企业重组会计,以及破产清算会计。
宋夏云等(2009)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绪论、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股权取得日、合并财务报表――股权取得日后、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物价变动会计、外币业务会计、分部报告和中期报告、债务重组会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张文贤等(2009)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概述、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集团内部交易损益的处理)、合并财务报表(所得税、现金流量表和分期收购)、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特殊问题、所得税会计、跨国企业经营会计(外币业务与外币报表折算)、租赁会计、公司清算和改组及重组、中期报告与分部报告、总分部会计与联合财务报表,以及合伙企业会计。
陈信元(2009)主编的《高级财务会计》:企业合并、购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购并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集团内部的存货业务、企业集团内部的长期资产业务、企业集团内部的债券业务、股权结构变动和复杂控股关系、期中合并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比例合并、合伙、分支机构会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信息披露、分部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外币业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租赁、衍生金融工具、养老金会计,以及债务重组、企业重组与破产清算。
根据以上观点,笔者认为,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核心研究内容有二,一是一般性行业的复杂财务会计,包括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物价变动会计、外币业务会计、分部报告与中期报告、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会计,以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二是特殊性行业的财务会计,包括合伙企业会计、分支机构会计、金融企业会计、房地产企业会计,以及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等。
参考文献:
[1]常勋:《高级财务会计》,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陈文军:《高级财务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年版。
[3]陈信元:《高级财务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高级财务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5]储一昀:《高级财务会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杜兴强:《高级财务会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栾甫贵:《高级财务会计》,格致出版社2008年版。
[8]梁莱歆:《高级财务会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9]裘宗舜:《高级财务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尚洪涛、王宛秋:《高级财务会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1]石本仁:《高级财务会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2]宋夏云、陈庆保、余朝晖:《高级财务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3]汤湘希:《高级财务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4]汤云为:《高级财务会计》,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15]王治安:《高级会计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武玉荣、赵天燕:《高级会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7]阎达五、耿建新、戴德明:《高级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8]阎达五等:《高级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9]杨金观:《高级财务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2f)]杨忠莲、柴庆孚:《高级财务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1]余国杰:《高级财务会计》,清华大学出~tAk-2008年版。
[22]张文贤、高建兵:《高级财务会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设计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有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主要以大企业为对象的会计制度不适合其实行。中小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符合自身需要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如何健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原因
(一)从会计主体上看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这样的企业通常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结合,与大企业两权分离不同。一些小企业没有法人,是无限责任制公司,这类企业本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与所有者个人及家庭其他事项常混在一起,暴露出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制度缺乏的弊病。
(二)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方面
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缺乏一个制度及标准。机构设置比较简单,职业划分不太清楚,兼职比较多,没有明确的会计管理制度。有的甚至不设会计机构,也没有专职的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由非专业人员兼管,或由企业主一手包揽。
(三)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
中小企业几乎不会去制定会计制度,一般就是照搬大企业的现成会计制度,很少有人去认真规范自己,会计人员只是按企业主的意愿做事,会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企业主也没有认识到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
(四)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上看
我国中小企业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与合理性,科目设计比较简单。中小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比较简单,相关项目不完整,有的根据领导与有关部门需要临时编凑数据,会计报表信息失真情况比较严重。
二、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必要性
(一)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社会发展趋势来看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产值中,中小企业占近60%,就业人数占近70%,新增就业机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健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规范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现状分析
通过上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现状分析,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的会计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完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业务不断涌现,使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健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及市场竞争力,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
三、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遵循的原则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必须以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为依据,不能超越国家统一规定。
(二)贯彻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一方面要遵循国家规定,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前提下,使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一定灵活性,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三)贯彻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财务活动涉及面比较广,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大,财务活动组织的合理和财务关系处理的恰当,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体现这一原则应落实承担财务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可以赋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管理权限。
四、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相关措施
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必须制定规范、有效的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设计的合理、有效既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又要依靠企业自身制度的完善。
(一)国家宏观环境
1.完善会计制度体系
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最活跃、最具有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中小企业会计机构不是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要求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样去执行统一的标准,看来有些不切实际。鉴于这些情况,我国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对小企业会计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随着近些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一些变化,需要与时俱进,最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在2013年1月1日生效执行,将更有利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
2.扶持政策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融资渠道少、规模小、成本高等问题,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工信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一线了解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研究相关对策。同时,各有关部门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财税支持,改善金融服务,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放宽呆坏账核销条件。同时颁布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使中小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1.完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
由于中小型企业业务量较少,会计核算可以采用集中核算方式,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由于小型企业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也不会太多,从内部控制的要求看,一般以2—3人为宜,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多岗,但必须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岗位设定以后,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2.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科目是企业建账,合理核算并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和大型企业相比,由于经济业务数量较少,中小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应根据起身情况适当简化。在会计报表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密切相关,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相对较少,主要是税务及债权人。因此,小企业会计报表的选择与设计时可以设计一套只提供基本会计信息的简略会计报表,按简略的形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
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中小企业的会计控制系统设计一般包括货币资金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实物资产控制、财务风险控制、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双双推陈出新,给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带来了新的重大变化,这也为我们的研究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作为研究对象,针对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更新,对二者的差异进行详细探讨。
一、适用范围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各自的适用范围都进行了明确的条文规定:①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②企业所得税法总则第一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二、基本原则差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企业会计对待权责发生制的态度是严格遵循的,企业所得税法在肯定权责发生制的同时,持有一定的保留态度。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在某些方面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但在某些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实质内容不符合税法精神,有偷税的动机,那么税法依然不予认定。新所得税法不能根据财务人员专业判断的结果作为计税依据,必须更多地考虑一项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维护税收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3.谨慎性原则
由于谨慎性原则的产生,企业会计准则中才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值准备。企业所得税法从防止税收收入流失,保证国家税源完整的角度出发,基于反避税的立场,不认可谨慎性原则。税法和会计在谨慎性原则上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从而也产生了纳税调整的概念。
4.重要性原则
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指的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考虑交易或事项的重要程度,根据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会计准则对以前年度的重大和非重大会计差错给予了不同的更正方法,而税法则从不采用重要性原则。
三、会计计量差异
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有一个显著的变化点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在继续坚持历史成本计量的基础之上,在“债务重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非货币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等准则中开始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企业所得税法不认可公允价值。
四、会计要素处理差异
会计要素是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所确定的财务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按照其性质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下面将逐一对这六个要素在会计和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之间的差异进行介绍,着重介绍资产和收入的差异点。
1.资产类处理差异
(1)固定资产处理差异
在对固定资产的界定与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逐渐减小,但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将已出租的建筑物归入投资性房地产,所以企业所得税中的固定资产范围相对较大。
在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①外购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价值基本相符,但企业会计准则对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购入固定资产另有规定,而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区分对待;
在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上,差异主要反映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减值方面。
在对固定资产的减值处理上,企业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可以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所得税法不承认没有实际发生的减值,所以不予确认。
(2)无形资产处理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而税法上没有对商誉有此规定。
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会计上用现值计价,而税法上以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及其他支出计价,反映为终值。
(3)投资资产处理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为企业合并方式及非企业合并方式;企业合并方式下又进一步划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中,主要的差异反映在权益法核算下,当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会计上经过复核之后,规定将投资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部分计入到当期损益,而税法上对此差额不予认定,只按购买价款核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成本,所以在纳税调整时应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依据谨慎性原则,依然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样,税法上不对此进行确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存货处理差异
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投资投入和盘盈存货的计量上:①投资投入的存货,会计上一般按照合同和协议的约定价值确定,而税法上将其列入非现金支付类,按照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②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的存货按规定,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但经报批后可以冲减当期管理费用,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将其纳入其他收入范围之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的计量完全相反。
(5)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了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投资性房地产,用来规范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范围中的房屋和建筑物归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纳入无形资产。
该准则还涉及到了投资性房地产和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转换问题。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准则规定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按照成本计量,所以需调整纳税所得,同时补提折旧。
2.收入类核算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存在以下差异:
(1)税法界定的收入范围要比会计的大。
(2)税法中有“视同销售”的概念,而会计没有。
(3)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还出现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而会计上没有此概念出现。
3.成本费用类扣除差异
对于会计上存在的某些支出,税法上是不能够给予认定的,下面将具体对扣除项目的差异进行分析。
(1)成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成本,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它耗费。成本作为企业实际支出的主体部分,但并非企业所获取的增值部分,所以对于以增值或者利润所得部分征税的企业所得税来说,成本是必须进行计算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成本概念与会计中的概念有所不同。企业会计中包括的成本主要是对象化的费用,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等。而企业所得税中不仅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还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和营业外支出。相对于会计来说,企业所得税中成本的范围更广。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二者收入分类的基础不同,企业会计着重于经济收入的稳定性和经常性,而税法收入主要考虑税收政策待遇的异同。
(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作为单独的一项具体准则来说明规范;同样,作为扣除项目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对工资支出进行了详细界定。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工资薪金的界定的范围远远大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界定。
(3)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它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发生额却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准备金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问题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相比前准则,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八项减值准备扩大到只要资产发生了减值行为都可以计提减值准备。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明确界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4.其它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扣除项目做出了规定。
五、实例分析方法的选择
通过以上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在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扣除方面的差异分析,可以对两者在各自领域核算和计量的方法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二者如何联系在一起没有一个清楚的说明。此实例分析将着重解决这一个问题。
站在会计的角度,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认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对于二者之间的差额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下面的公式确定利润表中所反映的所得税费用:
①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②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会计上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把实应缴纳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而是充分考虑到会计账面价值和税法计税基础的差异,以递延所得税的形式同时给予反映。
这种对于所得税的计量方法可以比喻为“在会计层面上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
站在税法的角度,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部门也要根据企业的会计记录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企业应缴所得税。这个征税调整的过程同样也可以称为“在税法层面上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它们之间的衔接者及载体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3张主表和20张附表,在新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①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亏损弥补-免税所得+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纳税额-允许扣除的捐赠-加计扣除额
也可以看作为是从会计利润进行调节:
②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本文分别运用规范研究和实例研究的方法,从文字和数据两个角度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探析。在这些差异中有些是已然存在的,有些是由于准则和税法规定的更改而新产生的。但是纵观此次会计和税法的双双改革,最显著的差异点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1)公允价值计量所带来的差异;(2)货币时间价值带来的差异;(3)成本费用扣除带来的差异。
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之间存在着差异,提高了征税主体的征税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主体的纳税成本,但是对于两者之间适当、适度的分离应表示赞同,但不能绝对化。会计和税法的相对分离不仅可以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满足企业投资者、银行等对企业财务报表信息的要求,在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同时,既不影响国家税收,又可避免因虚增的会计信息给企业决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会计和税法制定上,应当互相借鉴,互相学习,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在政策的制定中,对那些影响程度不大的差异点,可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进行协调统一,对于那些不能取消的差异点,可以对征税人员和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差异点知识的普及,尽可能的降低纳税核算的成本。
参考文献:
[1]聂顺江.论会计准则和税法适当分离的必要性[J].财会研究,1998,p17-18.
[2]陈毓圭.论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法诸关系[J].会计研究,1992.p12-18.
[3]曹欲晓.税法为何与会计制度产生差异[J].工作研究,2000.p27-29.
[4]盖地.论会计与所得税关系[J].现代财经,2000,p9-11.
[5]李冰煜.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差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湖南大学,2007.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利润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
一、所得税会计理论分析
要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分析,首先应当明确所得税项目在财务报表中是作为收益分配列示,还是作为费用列示。如果作为收益分配,应在发生当期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列示;若是费用,能够递延,可采用跨期所得税分摊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的实质[1]
1.收益分配论
收益分配论的理论依据是“企业主体理论”。该理论从企业是经营实体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应独立于企业所有者而存在,企业法人拥有法人财产权和收益权。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便是此理论的代表,反映了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资源与企业承担的义务在性质上是对等的,在数量上是相等的。企业应以经济事项对法人财产权的影响来判断事项的属性。该理论认为,所得税是对国家支持的一种回报,应归入收益分配项目。所得税的支付使企业资产减少,产权减少,属于收益分配性质,不需要设立专门的账户核算所得税支出。
2.费用论
费用论以“所有者理论”为依据。该理论以独资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为前提,从所有者角度看待经济事项,其重心是所有者权益,认为企业的所有者是企业的主体与该理论对应的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所有者的资产,负债是所有者的负债,权益是所有者的净资产;收入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费用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会计人员应当以事项发生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来确定事项的性质。所得税发生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因此,应属于费用,需设立“所得税”账户进行反映。
目前,各国一般都是按费用论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演进
按照费用论的观点,所得税可以当期计列,也可以跨期摊配。支持所得税当期计列的人认为,所得税与应税所得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本期应税所得产生的所得税理应与本期利润相配比,计入当期损益表,由此产生了应付税款法。主张跨期摊配的人认为,将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的未来纳税影响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可以将税法对财务信息的确认和计量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还可避免当期计列法造成各期净利润忽高忽低的情况,此种方法为纳税影响会计法[1]。
对于纳税影响会计法,按照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在所得税率发生变更时,是否进行调整又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递延法的递延税款账面余额按产生时间性差异的时期所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不随税率变更;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债务法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按现行所得税率计算,而不是按照产生时间性差异的时期所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债务法按照理论基础、核算对象等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核算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放弃过去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三者选择其一的做法。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的比较及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的比较
1.两者概念不同
尽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都按现行所得税率计算,而不是按照产生时间性差异的时期所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但是二者究其详细概念还是有所区别。
利润表债务法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所得税率变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利润表债务法将时间性差额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本期所得税费用。因此,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不一定是时间性差异。
2.相关理论依据的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利润表债务法虽然都以费用论作为理论基础,即收入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费用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净收益(收入减去费用)归企业业主。但是因二者对收益定义的出发点不同,又造成了在同一理论基础下的两个分支的局面。
从价值运动来看,反映某一时点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及其来源(即价值存量)的要素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反映某一期间企业经营活动(即价值流量)的要素有收入、费用。价值存量和流量构成企业价值运动的不同方面,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转化,都可用来确定企业的收益[2]。因此,会计界对于收益的理解有两种观点:当期经营业绩观和总括收益观。当期经营业绩观认为只有那些由本期经营决策产生的经营活动或交易和可由管理当局控制的价值变动才应包括在利润表内,相关的净资产变动(即收益)只能来自正常的经营活动的结果。总括收益观则根据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的经济交易或重估价(不包括股利分配和资本交易)确认关于业益的全部变动。收入费用观基于当期经营业绩观概念以收入和费用的变动情况来计量收益,主张以交易为中心,收益的确定要符合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会计处理的重点是对利润表中各要素进行处理[3]。资产负债观则基于总括收益概念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来计量收益,即当资产价值增加、负债价值减少或资产价值减少、负债价值增加都会影响收益。资产负债观要求在计量属性上尽可能采用公允价值,不主张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强调会计处理的重心应该是对资产和负债要素的确认与计量[3]。
利润表债务法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对未来的影响看做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注重的是收入与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用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的未来纳税影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和负债。
3.核算对象和结果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的核算对象是时间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对象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一些特殊事项的影响。对于特殊事项影响形成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其产生的当期就予以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以后各期转回。但按损益表债务法核算,反映不出这部分差异的未来税收影响,因而特殊事项影响形成的差异不影响以后会计期间。这样,两种方法核算下的本期及以后各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就会不同。
4.核算方法不同
二者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也存在差异。利润表债务法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最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倒挤出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其一般计算程序如图1。
用计算公式可表述为:递延税款=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先根据资产和负债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累计暂时性差异计算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然后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最后根据当期应交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期初差额,倒挤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其一般计算程序如图2。
(来源:张志凤,李慧思.所得税会计理论与实务.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用计算公式可表述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
税率变更时,利润表债务法采用在税率变更当年对递延税款年初数进行调整的方法,计算公式为:递延税款=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税率变动应调整的递延税款);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税率变更上年年末用变更后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从上述计算顺序上还可以看出,两种方法同各自的理论依据是一一对应的逻辑关系:利润表债务法先计算所得税费用(利润表项目),后计算递延税款(资产负债表项目),体现出收入费用观的观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先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资产负债表项目),后计算所得税费用,体现出资产负债表观的观点。
5.对净利润的影响[4]
在税率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按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出的税后净利润是完全相同的。在税率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研究发现,只有在税率发生改变的第一年,税后净利润有所不同,其他年份两种方法计算出的税后净利润仍然相同。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优势和不足
1.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优势
①提供的信息较为全面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的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除包含时间性差异外,还包括一些特殊事项的影响,如企业合并、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等这些事项则无法在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中体现出来。利润表债务法无法恰当地评价和预测企业报告日和财务状况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递延税款,其目的在于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账户余额更富实际意义[4]。因此,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全面。
②提供的信息质量较高
资产负债观强调净资产变化对收益的影响,从企业资产增长的角度出发,在判断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优劣时注重其净资产是否增长,认为利润或亏损仅是其中某一项指标,而不是事物的本质和全部,只有净资产的增长才是企业价值的增加、股东财富的增加;收入费用观的目的不在于确定企业的价值,而在于确定一定时期收益的明细数据,往往导致会计处理程序上的主观性,并将企业的资产损益排除在外[6]。因此,以前者为理论基础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提供的信息质量要较利润表债务法更高。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由于暂时性差异是资产和负债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累计的差额,且资产负债观基于总括收益概念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来计量收益,因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可以揭示报告日存在的资产或负债在未来期间因所得税导致现金流入或流出企业的情况,将其列在现行资产负债表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不足
①不能反映全部计税差异
从上述对这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知道使用利润表债务法时可能存在永久性差异,但是永久性差异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那么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就无法全面揭示税法和会计之间的差异,且会计准则对此作出的规定还不明确。
②会计环境对实施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制约
相关研究[7]以调查问卷的方式,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相关概念知悉程度、应用感受、与其他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比较、应用情况等几方面进行了调查分析,最后指出:我国市场体系不完善、资本市场不成熟、竞争机制缺乏、企业交易行为缺乏规范等不良会计环境使得资产负债观的主要计量属性—公允价值难以准确取得,以及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都影响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核算中的运用。
三、改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施的措施
首先,我国在所得税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相比国外还较为落后,应该充分调动会计理论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深入对其的探索。在此基础上,以相关理论成果为指引,编写更加详细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使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解性更强,涵盖面更广。
其次,深入对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完善公允价值的概念,使公允价值的内在逻辑更加严密;通过完善资本金融市场、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允价值的使用提供较好的会计环境。
最后,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改变会计教育模式。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是阻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在学校教学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应该把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案例进行详细的论述,突出重点难点,并改变过去重实务,轻理论的讲授方式,把理论和实务结合进行讲解,通过此种方式转变会计人员的观念,使其更好地理解、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黄山.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理论计算收益的比较[J].当代经济,2009(10):22-23.
[3]施先旺,刘美华.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比较研究[J].财会通讯,2008(6):31-32.
[4]张志凤,李慧思.所得税会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5]赵月.所得税会计准则相关问题探析[D].长安大学硕士论文,2007.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核算
一、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的重要性
(一)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对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性
财务核算对提高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及其内部人员,迫切需要核算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以便预测未来的经营状况;核算企业拥有的资源和制造能力以便评估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核算企业的毛利净利等财务指标以评价将来可能采取的市场竞争策略等。
(二)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对企业决策的重要性
财务核算通过综合利用企业内部的会计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结合外部的经济环境,采用合适的核算方法,对企业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分析和深加工,提取出企业决策需要各类信息,提交给企业的决策者。决策者根据财务核算的信息,及时了解市场的变化情况、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掌握的资源情况,进而做出影响企业发展的决策。财务核算的质量极大的影响决策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成败。
(三)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对企业融资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在严峻的市场竞争中,要取得快于同行业的发展速度,资金是最重要的因素。中小企业因为成长的背景,更容易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因此,其融资能力决定了企业能否长远稳定的发展。中小企业必须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财务信息,不断适应监管部门的财务核算要求,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融资方案,争取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从而获得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是由个体商户和合伙企业发展而来,创业初期,人员少、资金不足,关键部门由老板本人或者家族成员管理,内部控制度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导致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存在诸多问题:
(一)人员素质差,核算水平低下
中小企业的财务工作,一般由老板或直系亲属作为出纳管理资金,然后由记账公司选择部分单据登记账簿处理报税业务。中小企业主对财务核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陆续加入的财务核算人员能力不足。企业财务工作主要停留在简单的记账、报表、报税的结算,财务部门及人员缺乏对财务核算的认识,缺乏科学的财务理论知识,使财务核算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匹配当今社会对财务核算工作的要求。
(二)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能不健全
由于中小企业主对财务核算缺乏重视,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针对财务核算工作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甚至没有设置专门的核算人员,企业财务核算缺乏完善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方法,没有开展相应的核算业务,导致企业财务核算工作难以有效进行,不能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来配备岗位和人员,不能根据核算的要求健全人员的职能分工,财务核算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三)原始凭证不规范,单据不真实
原始凭证是财务核算工作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环节之一。单据贯穿整个财务核算系统的输入环节,输入的规范、真实、合法,决定了财务核算信息的规范、真实、合法。实际业务中,中小企业经常使用非正规发票、阴阳发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不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和来款单位发货不一致三流不合一;为减少资金支付,批量采购无票物资;为减少纳税,批量无票销售等,都严重影响财务核算的质量。
(四)核算主体严重混淆
无论是合伙制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甚至是有限责任公司,都存在企业主体和经营者个人主体核算混淆、区分不明的情况。在经营权和所有权不能分离的情况下,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个人家庭财产和企业主体拥有的财产界定不清相互占用;经营者随意从企业账户支取资金用于个人支出,也随意从个人卡中支付公司的工资和费用报销,这些都给企业财务核算带来了严重的困难,导致数据制度无法完善、核算没有目标、信息没有价值。
(五)资产资金管理不到位
中小企业重视现金收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主要核算依据,从而导致中小企业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缺乏有效的监督、跟踪、催收和分析,形成长期挂账并成为坏账,给企业造成损失;中小企业重销售轻管理,导致库存商品缺乏预警系统管理,存货过多和库存短缺同时大量并存,造成资金积压和销售损失。资产资金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到位,导致经营效益受损却找不到具体原因,从而无法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中小企业财务核算问题的几点对策
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十分重要,鉴于其存在以上问题,因此应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来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财务核算能力
中小企业不能采取全面的财务核算方式,但是也不应牺牲一些重要的职能。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对财务采取重点核算、人员集约的方式是非常合理的,但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人员必须具有综合的技能。大企业的财务可以更专业,但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技能要求更加全面。为此,中小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财务核算人员的基础素养;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上升渠道,激励财务核算人员的进取心;提高财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提升财务核算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二)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核算职能
财务核算职能包括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诸多模块,各模块之间既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既需要综合了解,又需要专业技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机构,从而完善财务核算职能。首先要设立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内控制度用来规范企业的流程,保障业务的顺畅进行;内审制度则在审核内控的基础上为企业核算和运营提供保障。其次要建立预算和考核制度,预算设定了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则进一步分析预算差异,引导企业全员围绕企业的战略和战术,向同一目标发展。最后是要建立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制度。成本核算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必须通过成本核算和效果分析,奖优罚劣,提升中小企业的核算水平,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资金对中小企业发展而言十分重要。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管理和使用更需要倍加重视。首先,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管理的作用,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其次,划分资金使用的主次需求,将资金更多的投资于企业发展的经营活动之中,避免资金的使用不当,甚至浪费。再次,对长期资产的购置应反复评审,规划资金来源,切忌短款长用的情况发生。最后,严格规范资金管理的执行程序,加强资金回收预测,量入为出,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四)积极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财务核算的效率和效果
随着中小企业的成长,其业务量也必然呈现大幅增长,为此,中小企业必须积极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免去繁琐的计算过程,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从而提高财务核算的效率和效果。全面信息化是一个漫长而又必须的过程,中小企业需要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循循渐进。首先,引入财务核算程序,对财务凭证的录入、账目的管理实现自动化。其次,引入成本核算体系,将成本管理接入财务模块。再次引入仓储和生产管理系统,衔接企业内部物料收发存。最后,引入经销商和供应商管理系统,衔接上下游。同时,企业应该择时引入OA办公系统,无缝衔接企业的内控制度,信息化管理流程。
(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成本管理
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应提高对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首先,对资产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区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梳理产品系列,完善生产工艺,完善成本管理的工艺数据;完善BOM单,完整产品的定额物料清单,形成成本管理的基础数据;引入专业的成本管理人员,加强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陈学惠.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弱化的对策分析[J].财会研究,2017,07:217-218.
[2]徐小亮.浅议内部控制对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财经界,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