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8:07: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近年来,全国许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因电焊、电线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央视新建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工地火灾等都属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笔者通过深入在建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在建工程火灾案例,结合笔者参与孝感在建工程的检查,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由于多系临时工,多为市区附近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管理人员赶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管理,随意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多为此类原因引发。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现场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 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时,一些工地受场地制约,没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用火用电不规范,易引起火灾。新时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建造,各种用电设备多,临时线路多,线路纵横交错点多,一旦发生跑电或漏电,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随意动火动电或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动电的现象,电焊、气焊等火花飞溅到可燃装饰物或防保网等可燃物品上极易引起火灾。
(五)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建筑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从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相当数量建筑工地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二是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却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新《消防法》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以笔者所在的孝感市为例,根据湖北省总队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记录表》,明确了在建工程责任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强化在建工程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备以下安全使用条件: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2、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人员岗前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期,一栋栋建筑拨地而起。然而,由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认识,思想上麻痹大意,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工地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以致施工现场屡屡发生火灾,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2010年2月9日晚,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大火足足燃烧了近6小时,导致1名消防队员牺牲,7人受伤。2010年11月15日下午2点15分,上海静安区胶州路一栋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共造成58人死亡。经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公寓楼在装修作业中,施工脚手架搭建时,两名电焊工违规电焊作业引燃施工防护尼龙网和其它可燃物,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这些火灾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等诸多问题,因此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我们开展消防工作的紧要任务。
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造成火灾的诱因
一是可燃、易燃物多。施工现场由于使用性质和装修进度需要,往往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二是电焊违章操作。在诸多建筑工地,由于工艺需要电焊作业,但经作者多年监督检查发现,工地现场大多数电工并没有经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动火用电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易燃可燃物品混杂堆放,这些物品一旦遇到灼热电焊熔渣极易引起火灾。
三是火种管理不严。经监督检查发现,工地上吸烟的人员为数不少,这些人员的基本不具备防火意识,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抽完烟后烟蒂不做任何处理到处乱仍,这些遗留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员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四是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例如工地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余烬未处理好引发火灾;北方冬季工棚采用火炉取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等。工地食堂和民工使用液化气生火做饭的情况也十分普遍,由于不懂消防知识,乱倒残液、不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等原因,经常引起火灾。
五是用电设备多且负荷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随着当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加上工地大多为临时性用电,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安装极不规范,电线接头随处可见,加上电线插座移动频繁,致使电线绝缘层破坏较厉害,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此外较多严重的还有许多配电箱随意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
六是熬炼沥青不慎起火。沥青在加热熔融过程中容易因温度过高或加料太多,使沥青沸腾外溢接触炉火火源而引发火灾。
七是随意降低建筑防火技术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现象突出。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经审核合格的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擅自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有的单位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建设工程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擅自减少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是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用地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集体食堂重要仓库及危险品库房防火间距不足,甚至在同一幢建筑物内仅用三合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通常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又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是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分包单位众多,其中大多数分包施工队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为了赶进度,而忽略消防安全。如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而一旦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后,就相互推卸责任。无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
关键词:青海农牧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建议
Abstract:Highland areas due to the high altitude where the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is relatively poor and, ther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in the plateau region,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awaren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ability of buildings to withstand fire.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works in the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 Qinghai fire, fire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other related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series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areas of Qinghai; construction works; fire safety;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 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10-0080-02
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物抵御火灾的重要基础设施,它是建筑物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是建筑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对消防设施的消防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在当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由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建筑工程的用途、结构、功能等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计划。然而,在当前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在消防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1建筑施工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认识不够
随着政企划分的不断推进,企业对政府的依赖程度相对减弱,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拥有了更多的自主管理权。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资金,大量招收无经验农民工或者临时工上岗操作,留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在青海等高原偏远地区,甚至可直接引发安全事故。
1.2建筑施工单位缺乏必要的消防管理措施。结合青海地区实际情况,很多施工企业却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工程招投标、材料选购、施工工艺等环节,造成了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中,由于相关制度建设的缺失,难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埋下了消防事故隐患。
1.3建筑施工企业对消防设备采购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消防设施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火灾事故的营救成败。由于个别建筑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消防设备质量要求,非但不能起到救火的作用,还会影响到消防人员的正常工作,造成严重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
1.4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旧城改造中布局不合理。
由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审核、备案作了明确规定,所以对居民建筑等达不到审核条件的建筑形成了先天性的监管盲区,使消防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车通道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设置不足,无法达到人员疏散要求。
1.5外墙保温材料的市场准入监管存在漏洞。
近年来,南京、济南、青海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鉴此公安部、住建部曾于2009、2011年出台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做出了严格要求。加之青海地处偏远、经济落后等综合因素,在外墙保温材料的准入方面更需严格控制。
2.构成建筑施工中消防隐患的责任划分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在建筑工程消防系统质量管理责任划分上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对建筑消防系统工程负责。
2.1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责任划分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有
2.1.1擅自修改已经审查批准的消防系统设计文件,如需修改,需要将修改意见重新向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申报、批准后方可修改,否则,将承担消防质量责任。
2.1.2建立并实施一套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要求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2.1.3建设单位组织的消防系统验收会议,对于有异议或不符合的地方必须严肃提出并整改落实。
2.2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的责任划分
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消防管理中责任划分主要有
2.2.1建设单位必须保障消防系统工程在实施工程中的资金到位,严格按照消防系统设计方案执行。
2.2.2建设方应该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实施,使其在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的共同监督下按期完成。
2.2.3单位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必须是经过产品质量监督认证的,符合工程施工管理要求的合格产品。
2.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划分
作为消防工程的施工方,必须承担其在消防设施安装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有1、程消防系统安装施工工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要求,降低消防系统工程质量。2、消防产品中,应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消防器材和设备都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合格的产品,3、工方,必须建立消防系统施工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系统承担施工责任。
3.加强对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程的技术创新
随着国内外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的广泛深入,有很多科学的管理经验和理论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参考,但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合我们的实际需要,还需要加以创新,只有因地制宜的创新发展,才能更好的适应青海农牧区建筑工程要求,满足我国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工程管理标准,主要从以下几点谈一下价钱消防工程管理创新的思路。
3.1要善于吸收和借鉴世界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加以创新
在长期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国外的建筑工程消防理论和方法有许多可取之处,我们应该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习思路,结合青海农牧区建筑工程管理现状,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建筑施工要求的消防管理方法。
3.2有借鉴就要有创新
虽然我国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行业起步较晚,但我们的许多消防系统管理工作者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自己的经验。因此无论是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还是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都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为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事业,不断贡献出更多的心得和体会。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中消防管理系统的安全实施,不仅关系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也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责的表现。随着建筑工程各项审批、施工、验收等消防机制法规的不断完善,相信在未来的建筑工程施工中,消防系统的安全性会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1]陆华国;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J];消防月刊;2003年01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市场经济的腾飞带动了建筑业的发展,然而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却频频出现失火的现象,不仅仅影响到了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更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单位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正是因为这样,各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必须从本质上认识到自身施工现场的特点,进而结合施工的实际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控制好消防安全隐患,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最终保障自身的利益,促进自身企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是为了能够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保证消防工作的安全性,但是建筑工程的施工是一项具有动态性、多变性以及复杂性的活动,从而加剧了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使之出现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建筑工程的施工范围比较广、参与施工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往往会出现失控的盲点,从而导致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现象发生;第二,建筑工程的施工包含了众多步骤、环节以及工序,而这些具有一定独立性项目的在开展施工的过程中,又往往会涉及到施工的设计、方案,这些既难以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又很难能够及时的实施监督管理,从而导致了工作不到位的现象;第三,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比较混乱,比如说施工材料的堆放、施工机械的停放等等,而这些混乱的现状无疑加剧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造成监督管理工作上的漏洞。
(二)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随着建筑业发展前景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也参与到这个行业,而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不少建筑企业、单位并没有在消防部门办理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而在进行具体施工活动的过程中,更没有雇佣高素质、高技能的施工团队,往往是雇用一些农民工或者是没有经过相关上岗培训的工人。从根本上来看,这些施工人员并没有良好的消防安全知识,甚至连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没有形成,基于这样的客观背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自然是难以顺利实施的,从而直接的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因为施工人员素质低下而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吸烟。施工人员的吸烟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但是由于这些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够高,所以往往不会主动的到吸烟区吸烟,甚至没有熄灭的烟头也是随意丢弃,直接的造成了消防隐患;第二,生活用火。施工人员往往是吃住都在工地,而日常生活中的生活用火也是造成施工现场消防隐患的主要原因,比如说夏日蚊虫比较多,施工人员往往习惯用点燃的蚊香来驱虫,而每日都必须的炊事用火也是很大的原因。
(三)施工过程中的操作不当。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的操作不当,同样也会直接的造成消防隐患,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电气焊割。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往往需要使用到电气焊割,而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就会直接的引发火灾,而这一类的火灾发生频率也是最高的;第二,线路安装不当。电线应该穿阻燃管的用一般绝缘管代替,或干脆不穿;有的装了接线盒却不装盖子,有的甚至连接线盒也省,从而引起短路打火;第三,易燃易爆气体处理不当。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乙炔、氧气、油漆、防水涂料、稀料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由于通风不良,不易挥发,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或者火花会引起爆炸。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最大限度的督促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由此可以看出,要想从根本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就必须及时的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这样才能够保障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开展。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建立监督管理工作系统网络,以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性,使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不会出现管理上的漏洞;第二,一旦发现任何的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的制止并且给予惩罚,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权威性;第三,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将工作落实到个人,从而以个人推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比较复杂、多变的场所,而日常的施工行为也存在着很大的变性,换句话来说,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本身就是最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而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消防安全性能,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就必须尽可能的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这样既能够通过实实在在存在的设施、器材提醒施工人员的行为、操作,又能够在发生火灾之后及时的补救。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建筑施工现场的各个楼层和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齐全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第二,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第三,确保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和消防人员下行、上行畅通快捷。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有很多的施工材料,而这些材料中又存在着易燃、易爆材料,正是因为这样,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这些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做好材料的分类仓储、保管,要根据材料的性能做好分类,从而将易燃、易爆的材料隔离,实施专人看管;第二,遵循易燃、易爆材料管理的规定、原则,做好管理工作,而在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区,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器材,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不必要的损失;第三,提高易燃、易爆材料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其明白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责任,并实施责任制度,一旦出现任何的消防安全问题,必须严格的给予处罚。
(四)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施工活动是由施工人员来直接操作的,而施工人员的素质高低、能力高低,则会直接的影响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正是因为这样,必须积极的、及时的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灌输消防安全的作用以及重要性,使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够从意识上有所认识,进而以意识约束自身的行为;第二,开展相关的技能操作培训,以完善施工人员的技能结构,从而确保操作上的规范性、有序性;第三,开展相关的消防教育,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都掌握相关的消防尝试、防火灭火技能,并且能够自防、自救。
三、总结
总而言之,建筑业是当前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而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消防安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的开展,更会造成建筑施工企业、单位的利益损失,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严重的甚至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正是因为这样,施工企业、单位在进行具体施工活动的时候,必须及时的加强对自身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实现预期的建设目的,也才能够推动自身企业、单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莉,蔡芸.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系统管理研究[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02).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 包括市政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二)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
(四)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保卫组织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消防干部的确定和更换,应报当地区、 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六条 消防干部的职责:
(一)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 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三)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 填发《火险隐患通知单》,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四)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六)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应规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本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接受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火灾危险性小的建设工程,以及乡村的建筑工程外, 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均须在开工前1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市消防局审批: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单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三)大型能源、电讯、交通枢纽等市政工程。
(四)市消防局认定应当审批的其他工程。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区、 县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一)单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不足3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
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须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位置、建筑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二)生产、生活用火区(如锅炉房、沥青锅、 茶炉房、厨房等)位置。
(三)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
(四)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
(五)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
(六)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 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 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 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 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 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十一条 对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或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险隐患,经消防监督机关指出后,不按期整改的, 消防监督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改进;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