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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入门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8:07: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医学影像入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医学影像入门

篇1

摘要:

传统伦理中的“仁、义、荣、辱”思想,一直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它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思想渊源,继承和发扬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合和思想,对构建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字:仁 义 价值 精神 和谐社会

正文:

一、“人则仁义”是儒家思想的生命价值基础,不仅是为人的基本价值标准,也是个体行为实践的价值准则,这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具有理论性的指导意义。

“人则仁义”是儒家仁学思想的基本价值观,在儒家学者看来,“仁”是支撑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义”是人之所以存在的基本行为准则。这正如儒家所主张的:“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义者,宜也。”儒家学者之所以将仁义看得如此之重,是因为其理论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仁者爱人”。

一方面,儒家仁学的“爱人”思想把握了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要素,这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这个价值要素的实质就是“修己”、“克己”。在儒家看来,无爱人无所以构建起和谐社会,正如孔子所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

另一方面,儒家仁学的“爱人”思想表述了一种最基本的实践精神,这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成功与失败,这就是志在“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这正如孟子所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为此,儒家十分强调以礼待人,以利与人;不民意,不强民所为;勤政勤劳,不悔不怨。

二、“非义不居”是儒家思想的实践精神,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形成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人物关系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一种理论的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具体的实践运行。在内容上,和谐社会必须表现为人际关系、资源配备、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的融洽和谐。在具体实践途径上,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机制来给予必要的保障。在此的诸多条件和机制保障中,人的个体行为的好坏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实践作用。应该说,儒家所表述的“非义不居”思想,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益的方法论指导。

中国儒学对人生的这一问题是认识得相当真切的。他们认为,人世间的一切争斗,个人生命过程中的善命、恶运就正起源于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争斗之中。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之上,以孔子为首的儒学思想家们提出了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在儒学思想家看来,社会的混乱,人生的恶运,既然源于个人的利益争斗。那么,解决一切社会纷争,解脱人生恶运的方法就是尽最大限度地力量去克制人的私利以服从于社会他人的公利。简言之,以利益的舍弃求得义的名份。孔子明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把义与利拔高到做人的道德境界上来认识:一个有德性的人、道德境界高的人懂得的应该是“义”;一个无德性的人,道德境界低的人懂得的只是“利”。对此,孔子将义与利作出了明白的划分。

我们知道,义与利是对立的两极,二者的轻重取舍在人的生命过程中对人生的发展具有不同的推动意义。当义与利在人生的过程中对立激化,难以平衡时,儒学更强调义的获取,强调义所赋予生命存在的永恒意义。这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是儒学的义利观,也是儒学所推崇的人生境界观。当人的个体生命与社会的公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当保全自己的生命与整个社会的生存发生不一致性时,当只有献出自己的生命才能保护更多的人的生命和利益时,便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成大义。这一思想是灿烂的,对于今天的人们的人生实践,无疑具有正确指导性作用。

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儒学倡导“舍身取义”,它也并不在于要求人们完全放弃利而只顾取义。儒学只是在强调,当义利矛盾激化时,要求人的行为去追逐义而放弃自己的私利。正所谓:“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防义耳。”(《二程论·河南程氏外书》)这就最明白不过了,有崇高德性的人,不是不要财物之利,不是不计较利害得失的,只是在求人生之利益时,尽力不做违背道德规范的事而已,也正所谓:君子求财取之有道。

儒家的“非义不居”思想是值得注重的。在义利仍然存在相互矛盾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倡导国家、民族、社会的大利,反对不择手段坑害国家、民族、社会利益的私利。在大利与私利面前,我们力求两者尽可能的一致性;但是,当两者在不能调和其矛盾时,我们要求尽可能降低损失的程度而牺牲必要的个人利益,在这一点上,我们今天所持的义利观与儒学“非义不居”思想是趋于一致的。只不过,我们更强调义利的协调,即在创大利中,显示和体现出更多、更丰富的个人利益;同时,要求人们在其一生中,在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创造利益的前提下,为自己利益的获取而努力。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以儒家文化为思想资源,有其现实的基础。儒家思想必将在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论语》 作者:于丹

《孟子高级解读》 作者:李鍌 出版社:海峡文艺出版社

《明良论二》 作者:龚自珍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篇2

【关键词】 医学影像学 教学 改革

[ABSTRACT]ObjectiveTo assess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 medicalimageology teaching and reforming.MethodsThe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medical image teaching and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traditional teaching were analyzed, the modified measures were then proposed.ResultsWith the amendment of the teaching plan and program and the improvement of subject construction and course system reform, the optimized course group was formed.ConclusionImproved course system of medical imageology, constructed on the basis of diagnostic radiology and multimedia teaching, greatly benefit the development of comprehensive abilities of students major in medical imageology.

[KEY WORDS]medical imageology; teaching; reform

医学影像学是一门以影像为主的实践性很强的医学学科,是介于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之间的桥梁学科,如何使学生在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同时,提高对影像图像的独立分析与判断能力,为今后更好地胜任临床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 医学影像学成为临床医学中发展较快的一门学科,在临床工作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20年来从传统X线诊断学到现代医学影像诊断学经历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该课程的教学不再是一本教材一支笔就可以完成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21世纪教学的需要。因此,医学影像学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如何高质量地完成现代医学影像学的教学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1 现代医学影像学的特征

1.1 现代医学影像学教学的内涵在不断丰富

自1895 年伦琴发现X线以来的百余年间, 放射学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随着B超、CT、MRI、ECT 和 DSA 等技术的出现和介入放射学的兴起, 放射学已发展为诊疗兼备的现代医学影像学。

1.2 医学影像学发展日趋强劲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医学影像学中的广泛应用,医学影像诊断已从显示宏观结构发展到反应分子、生化水平的变化;从显示形态改变到反映功能变化;从单纯诊断向治疗方面发展。尤其超声医学在现代医学四大影像诊断技术(CT、MRI、同位素扫描和超声医学)中发展更为迅速,在各种影像诊断学中,以其仪器体积小、便于移动、价格相对便宜、对人体无创伤以及可以重复检查等优点,受到医学界的高度重视。由于各种电子探头相继问世,计算机前处理和后处理能力不断增强,以及数字化处理的实现,使图像质量、储存、编辑、转录的能力有了极大提高。现在超声探查的途径已从体外进入到腔内、血管内;超声诊断仪已从超声诊断室进入了手术室、监护室、急诊室。目前,胎儿超声、经颅超声、血管内超声、心腔内超声、体内超声、介入超声、三维超声已取得或正在取得惊人的进步。 随着影像诊断技术不断提高,目前医学影像学在临床应用日趋广泛,且临床地位日趋重要,专职从事医学影像学诊断的医务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队伍也日益壮大。

1.3 医学影像学是一门涉及学科知识面广的综合学科

医学影像学从内容上涉及到了内、外、妇、儿等多门学科、多个专业,这就要求不论教师还是学生应有一定的广度医学知识面。①解剖是基础:影像声像图实际上就是人体各组织声阻抗的分布图,各种检查方法都是以人体不同部位和断面成像为基础的。因此, 只有熟知大体解剖,了解正常断面解剖,树立平面和立体观念,才能正确认识正常组织的图像和鉴别异常图像,并能对病变做出准确定位。②病理是关键:各种疾病都有其病理与生理的改变,组织和脏器的不同病理生理变化决定了超声波对其的不同反射,从而表现出不同特征的声像图。因此,掌握病理学与生理学知识对疾病诊断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一些比较难鉴别的病变,把声像图与其病理生理改变结合起来分析,往往能得出更加符合临床的正确结论。③临床是目的:影像诊断的目的是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然而影像诊断入门容易,精通难,一个好的影像诊断医师必须熟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方面的临床知识,了解各科有关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这样才有可能更全面地分析临床提出的主要诊断问题,从而避免出现漏诊误诊。

2 传统医学影像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教材、教学模式无法满足目前的教学需要

《医学影像诊断学》是影像学专业与7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主要课程,《医学影像诊断学》授课一直使用吴恩惠教授、张雪林教授、汪绍训教授、HOLGER PETTERSSON教授等主编的教材。这些教材的特点是以疾病为主线,深入介绍各系统中各个器官不同疾病的不同影像学(X线、CT、核磁共振和超声医学)表现。目的是使学生对一种疾病的影像诊断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这似乎对于培养学生能全面而系统地掌握医学影像诊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综合多种成像技术进行疾病诊断的能力有帮助。但是,医学四大影像诊断技术多年来在国内外大中型规模的医院,不论是在学科设置方面还是从事专业技术人员方面早已形成各自独立的学科,如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等。这不仅仅大大提高了这些学科的临床医学诊断水平,也大大提高了这些影像诊断技术的临床地位,而且使得这些影像诊断技术在各自领域内发展异常迅猛。目前,核医学教学不论是教材还是教学设置早已从医学影像诊断学中独立出来。而超声医学仍然与CT、核磁共振、X线在教材与教学设置上融合在一起。因此,我们认为目前所沿用的《医学影像诊断学》教材、教学模式既不适应各影像学科或从事这些学科的技术人员专业独立性的特点,也无法满足目前的教学需要,教学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2.2 医学影像学内容多、涉及知识面广而学时数少是影像学教学面临的突出问题

要在现有的教学模式下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实会很困难。尤其超声医学与CT、核磁共振、X线在教材与教学设置上融合在一起使该矛盾凸现的就更为突出。然而,超声诊断学尽管属于影像诊断学体系,但有着其自身的特点, 超声诊断学尤其超声心动图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与其他医学课程相比超声诊断学教学具有其特殊性,其强调的是实时、连续、多切面及动态观察疾病的影像学改变。因此,超声检查的操作手法很重要,往往同一个病人,由于操作手法不一致,切面的大小也不一致,有时可以造成诊断意见悬殊很大,正因为该学科这一特点才使得超声的诊断是靠动态和实时做出的。因此,超声的诊断必须医生亲自操作而不是仅靠读几张片子就做出诊断。此外,尽管超声医学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人们对其的认识还是相对不足,以致超声诊断学在教学内容和学时安排上不尽合理,势必会导致学生对这个学科认识比较薄弱。

3 加强医学影像学教学几点粗浅的建议

随着医学影像学设备和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超声、CT、介入放射学已逐步普及和MRI大量引进使用,国家九五攻关重大决策已将介入放射学单独成立为一级学科,与内科、外科并列为现代医学三大技术。因此,为了适应新世纪现代医学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进一步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层次医学影像学专业人才,医学影像学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修订医学影像学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为了培养基础宽厚、临床实践能力强的医学影像学高素质人才的目标,应围绕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运用现代教育理念,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 着手修订医学影像学专业教学计划,使医学影像学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充分体现课程体系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课程体系进行科学的调整和优化。

3.2 加强医学影像学学科建设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促使优化课程群的形成

21世纪医学影像学专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修订,必然涉及到教学内容的更新。为了适应我国目前各影像学科或从事这些学科的技术人员专业独立性的特点,应该加强医学影像学科建设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以满足培养新世纪高级医学影像学专业人才的需要。我们认为医学影像学应该下设放射诊断学教研室、超声诊断学教研室、核医学教研室、介入放射学教研室和分子影像实验室[1]。实验室可进行包括分子生物学实验在内的影像学实验研究。通过整合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在放射诊断学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形成医学影像学课程群,并形成以放射诊断学为核心、以多媒体教学为主要教学手段的医学影像学课程体系。

3.3 更新教学手段,实现医学影像学专业教学的现代化

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入和广泛,极大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为医学教学的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实现的条件,促使传统的医学教学观念和教学模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由于超声诊断学图像的成像、观察及诊断的最后确立都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中进行,多媒体技术在超声诊断学教学中发挥了更显著的作用。医学影像学多媒体教学具有如下的优越性:①节省时间,提高授课效率。 我国目前教学体制导致大多数医学生基础理论知识较好,但动手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较差。而且医学影像学所涉及的方面几乎包含了医学领域中的大部分学科,而应用多媒体教学就可节约大量教师板书和作图时间,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授课内容,可以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取较多信息,从而达到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②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多媒体技术将单调、乏味的课堂知识形象地体现在动态和静态的图像中,使学生可以利用多种感知手段来获得信息,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了教学效果。例如, 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时在 M 型超声上二尖瓣前叶呈“城墙样”改变; 在二维超声上二尖瓣前后叶呈“鸡啄米”样运动。单纯的理论式教学学生很难理解和掌握所学的内容,采用多媒体教学后,通过多媒体的声色、静动、图文等信息多角度刺激人的感官,将抽象的过程直观、生动地显示出来,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理解力,有利于学生开阔思维空间,学习效果会明显提高。多媒体教学可以说从根本上实现将传统的被动填鸭式教学向主动参与互动式现代化教学模式转换。③多媒体教学能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多媒体教学有助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弥补示教病例不足的问题,有助于使复杂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有助于解决以往教学的一些盲区。同时,多媒体教学还能提高学生形象记忆和立体空间思维能力,使学生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观察影像,观察组织器官的形态功能、立体结构,从而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逻辑推理的能力[2,3]。

实践证明,多媒体教学是一种顺应现代教学发展潮流的有效的教学模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教学经验的进一步的积累,多媒体教学必将更好地促进医学各学科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加速医学教育现代化进程[4]。

总之,医学影像学的发展日新月异,医学影像学教育也面临更大的挑战,旧的教学内容和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面对21世纪医学影像的发展,我们要顺应时代,推陈出新,总结经验,不断地探索一些好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用新的内容与知识充实学生,以培养更多的医学影像学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吕发金,谢鹏,罗天友. 分子影像学及其对医学影像学的影响[J]. 重庆医学, 2005,34(5):775.

[2]刘璐,刘扬,王宇,等. 多媒体教学促进核医学教学改革的探讨[J]. 中国医学教育技术, 2003,17(2):9294.

[3]徐珞,吴梅,孙向荣,等. 《病理生理学》双语教学几点体会[J]. 青岛大学医学院学报, 2006,42(4):361362.

篇3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二十一条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篇4

CX系列和全新的CS系列主要面向中端和入门级摄影师和图像图形工作者,新推出的CX270、CX240和CS230这3款机型均内置了SelfCorrection传感器,可实现色彩修正。另外,艺卓还为CX和CS系列的用户免费提供了ColorNavigator Elements软件,可在显示器与打印设备之间实现更为简单易用的色彩匹配功能。

在原先的FlexScan系列基础上,本次艺卓还推出了5款FlexScan EcoView环保系列显示器,并配备了Auto EcoView环境光线传感器,可优化屏幕亮度。同时该系列显示器还配备了DUE数字均匀均衡器,可有效提升屏幕的亮度和色度的均匀性。

作为面向医用诊断的产品,4款RadiForce G&R系列显示器采用了新型一体化LED发光二极管,可延缓背光衰退速度,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同时,新机型还采用了艺卓独特的混合伽玛(Hybrid Gamma)功能,可在同一应用内自动辨识显示的图像呈黑白还是呈彩色,以保证每个图像的亮度和灰度调都可准确显示,扩大了PACS(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可用性。同时,该系列显示器还将前置传感器(IFS)集成于前挡板,可测试亮度和灰度,并根据DICOM Part 14进行校正。

本次艺卓还全新了2K×2K空中交通管理显示器Raptor SQ2804,该产品不仅重量轻,还采用了艺卓的eBlue LED背光技术。eBlue LED背光技术可为整个屏幕提供高品质的亮度均匀性,偏色较小,可确保亮度分布和色彩再现更加均匀一致。同时,集成的自动背光稳定器可操作控制器设置背光亮度,以确保恒定不变。值得一提的是,eBlue LED背光托盘还可兼容之前的CCFL(冷阴极荧光灯管)背光托盘。该显示器的使用寿命超过10万小时,背光源的更换简单快速,仅用5min就能完成。

篇5

律师同志:

某患者是航空公司的机长,因为左眼受伤到某市级医院就诊。经过医院检查,被确认为左眼巩膜裂伤,医院决定行巩膜裂伤缝合手术,患者单位的领导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同意施行“巩膜裂伤缝合术”。医院在施行手术的过程中发现:左眼上直肌止端前有一“L”形巩膜伤口,3×5毫米大小;上直肌止端后7~8毫米处有一处巩膜裂伤,斜行向下延伸,难以暴露其终端,伤口缘内卷。手术中,医生摘除了患者的左眼球。但是,在眼球摘除之前和之后均无患者和患者单位的签字,摘除的眼球也没有送病理检查。

据主刀医师陈述:在手术中,眼内结构看不清,眼球塌陷,眼内容物溢出,测试无光感。但上述内容在原始病历中并无记载。患者说,他在手术过程中听到如下对话:“角膜怎么样?”“角膜是好的”,于是眼球被摘除了。但是,在患者是否同意摘除眼球的问题上,双方的说法截然相反,主刀医师说,当时患者已经口头同意摘除眼球,是在摘除后后悔了才没有事后签字。患者说,他在回答医生的问话时讲自己是飞行员,摘除眼球的事不能自己做主,需待单位其他领导来了以后才能决定。

眼球被摘除后,患者认为医院构成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律师解答: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有权知晓与自己的诊疗护理相关的情况,并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疗护理措施予以认可的权利。

知情同意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知情,其次是在此基础上的同意。《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执业医师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患者对自己的疾病、医务人员的诊断分析、医疗费用、检查项目、治疗后果、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制度等有权进行了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详细、真实的予以告知。在知情的基础上,患者有权进行选择,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的措施。例如,《执业医师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在本案中,医院决定给患者实施巩膜裂伤缝合术,患者的单位领导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同意进行该手术。因此,可以认为患者一方已经了解了巩膜裂伤缝合术的情况,也同意医院施行该手术。医院本应当给患者实施巩膜裂伤缝合术,但事实是,医院给患者实施了眼球摘除手术。这既没有得到患者的签字同意,也没有得到患者单位的签字同意,违反了术前签字制度。术前签字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使,患者因行使知情同意权而承担手术的风险。当然,医疗活动是一个复杂的活动,在手术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出现新的情况而改变原有的手术方案,但在情况并非十分紧迫危险,患者有同意与否的行为能力时,必须取得患者的同意。即使患者无法表示同意与否,也应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单位的同意。本案中,患者是有行为能力的,而且患者是一名飞行员,失去眼睛意味着将结束他的飞行生涯,因此在摘除眼球前,医生更应征得患者的同意。综上所述,医院应当为擅自施行眼球摘除手术的行为承担责任。

由于医疗活动的专业技术性很强,且患者处于需要救治的地位,患者相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言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需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患者权益意识,在给予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信息,陈述利弊的基础上,一旦患者和家属作出选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尊重患者和家属的选择。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什么是病历?对病历的管理有何规定?

律师同志:

一位女士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而受伤,住进了一家医院治疗,医院为她施行了手术。在治疗期间,医院共对患者进行了三次摄片诊断。不久,交警部门为了进行交通事故处理,通知患者进行伤残事故鉴定。为此,患者的家属到医院取摄片,但医院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患者最初拍摄的摄片已经遗失,医院的医务处开具了书面证明确认摄片遗失的事实。不得已,患者只得重新拍片。后来,患者的伤情经某伤残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是:患者的左股骨骨折,左胫、腓骨骨折,已经分别构成十级伤残。为此,患者认为,由于医院把她的摄片丢失,致使她重新拍摄的摄片无法反映她的真实伤情,使她本来至少构成七级伤残的伤情目前只能被评定两个十级伤残,造成患者向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索赔的档次下降,给她造成了损失。患者与医院进行交涉,却没有任何结果,于是患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医院承认,医院的医生把患者的摄片借出后,因为保管不善而丢失。但是医生丢失的摄片与患者伤残等级的评定没有任何直接的因果关系,不会因为摄片的丢失而导致伤残等级降低,所以不同意给予患者赔偿。

律师解答:

本案是一起因为医院丢失患者的X线摄片引发的医疗纠纷,患者认为医院丢失摄片影响了其伤残鉴定等级,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医院给予赔偿。

X线摄片是病历的一种,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是患者健康情况的档案,它不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护理的依据和医学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料,还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