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7:1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近年来,烟草工业企业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外部发展环境和日趋严苛的法律风险,必须大力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一套方法科学、管理有效、特色鲜明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烟草工业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烟草,实现烟草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是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内在需要;是维护和巩固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进烟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烟草工业企业要站在维护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上来,坚持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确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原则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是烟草工业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都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以下原则去推进:
1.坚持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充分考虑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关系,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任务,将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2.坚持系统防控的原则。企业法律风险发生于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活动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因此,必须按照全员、全面、全程防控思路,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环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系统、科学、高效的防控体系。
3.坚持重点防控的原则。着力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防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多发、易发的重大法律风险,如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采购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烟草控制法律风险防控。
4.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法律风险具有特殊性,因此在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时,要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的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同时要与烟草工业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
5.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积极适应烟草工业企业内外部法律环境变化,按照持续改进的思想,不断更新、完善和调整法律风险防控方法,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大胆创新,恰当反应,确保法律风险防控与企业内、外部环境法律变化相协调。
三、科学划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阶段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企业方方面面,笔者认为,必须合理划分各工作阶段,才能顺利推进。
1.导入学习阶段。开展导入培训,宣传学习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知识,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项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为扎实开展后续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2.重点推进阶段。根据确定的防控重点,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专项负责制”,确定主导部门,由主导部门发挥各专项工作的牵头作用,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为后续阶段工作推进摸索经验。
3.全面深化阶段。按照“全员、全面、全程”梳理的要求,在总结重点推进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从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组织发动各相关部门、岗位、业务流程人员全面查找、收集法律风险,做到法律风险防控全覆盖、无空白。
4.总结提升阶段。在全面总结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烟草企业工业实际,建章立制,让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
四、认真开展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提升等工作
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应对、监督和检查等流程开展工作,有效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1.认真开展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识别是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按照“谁在岗、谁识别、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排查、识别企业内部各岗位法律风险。各岗位人员在开展法律风险排查识别时,要对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认真梳理本岗位涉及的管理活动或业务活动流程并进行分解,合理划分和确定每项流程包含的环节或步骤,对照法律风险表现形态,逐一判断各项管理、业务活动中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并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该风险的具体行为,确定法律风险涉及的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等因素。
2.认真开展法律风险评价。法律风险评价是指根据法律风险分析结果,确定法律风险等级的过程,目的是为法律风险应对做出决策。在开展法律风险评价时,要按照法律风险水平的高低对法律风险进行初步排序和分级。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近年来发生的法律事件等因素,采取部门集体会商等方式对初步排序和分级的结果进行适宜的调整、确定。
3.认真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资源配置类;(2)制度流程类;(3)标准规范类;(4)技术手段类;(5)信息类;(6)活动类;(7)培训类。卷烟工业企业在制定应对措施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应对措施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同时要与业务流程优化、规章制度完善相结合,切实发挥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4.认真开展改进提升工作。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后,应及时监测法律风险信息,并收集体系运行建议,努力做到构架科学、功能完备、作用明显。同时还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内外部法律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做到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持续改进提升。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探索“互联网+法律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真正发挥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永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操作实务[D].法律出版社,2012,9.
关键词:企业 风险防控 建设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作为一个现代企业,从企业成立、日常经营管理到解散清算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约束。大到投资经营决策,小到日常经营管理,只要是因不了解或违反有关市场运营、行业规范、劳动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风险的范畴。简单地说,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不利后果的风险。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活动的基本元素,必然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法律风险防控主要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规模越大,发展速度越快,面临的风险就越多,企业在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的同时,要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元素,除了以生产经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必须同时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及有效性,这样才能真正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切实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方位防控原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参与人员和涉及领域方面都体现出了全面的原则。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全员参与,包括公司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涉及的领域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法律风险防控要从源头开始,要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控,全过程管理,真正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二)规范运作、有效监管原则。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流程和明确的制度保障,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等,都要有明确的制度控制。特别是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要明确自己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切实的防控制度。
(三)切合实际、动态调整原则。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新的法律风险种类的出现,法律风险影响范围和强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中心,由企业高管层、职能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对企业潜在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确定防控策略,并进行风险防范、转移、降低或消除的全过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从以下层面做起:
(一)建立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确定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作用。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主要是承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确定企业管理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流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以事前预防为主,应具有主动性和计划性,主要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更新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相互独立也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第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控制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企业外部宏观经济政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类、排序等,确定风险源和重要风险。第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存在的各级法律风险制定防控方案和具体的防控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转移、降低、消除等,实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第三,风险监控更新。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风险影响程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信息库要保持更新,对新产生的风险和发生变化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保持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
(三)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要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去,不仅要对重要项目、关键过程进行防控,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公司针对对外合同、市场拓展、劳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重点监控,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全过程跟踪。
一、加强法律风险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控机制,为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
为满足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的需要,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06年以来,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程序控制为着力点,制定和完善了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钢铁主业生产经营为主线,结合卓越绩效管理、莱钢QES管理、六西格玛等运行情况,形成莱钢规章制度整合后统一的框架体系;同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三会一层”关系,健全内部议事规则和程序,积极探索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实现了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加强法律风险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原有规章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纠纷处理管理办法、工商登记事务管理办法、注册商标和名称字号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其合法合规并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公司发展的现实需要。
2.确保重大和重要事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法规和省国资委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适时出台了一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法律意见书制度,全面实施对重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确保其合法性;制定公司进一步加强重大合同管理若干规定,完善重大合同的会签和审批手续,对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全过程监管,防控重大合同法律风险;制定公司对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批程序的规定,规范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以及公司产权代表、派驻董事的权利行使,确保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及维护国有权益;制定公司债权清收管理办法,加强债权清收管理,及时清收到期债权,减少和避免呆坏账发生;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及其他职务行为授权程序,防范授权法律风险;制定公司重大法律事务考核办法,责任、风险与激励相结合,保障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依法治企,为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莱钢根据法律和市场环境变化,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推动依法治企工作不断深化,提升了法律风险防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组织体系。公司由董事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业务部门及全体员工组成的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同时专门成立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部,保障组织体系的健康高效运转。
2.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以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为重点,系统识别和分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将法律风险防控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控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逐步建立一个动态优化、无缝覆盖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3.实行法律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根据公司各单位的法律风险特点和业务实际,公司与各单位签订《依法治企责任状》,明确依法治企责任及目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落实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在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管理主要方面及环节、防控目标的基础上,公司各单位按照规定,将发生的法律风险信息以及相关建议及时报送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对相关法律风险信息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确认,组织相关单位论证并拟订风险解决方案。法律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法律风险防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新的风险源,总结法律风险防控经验,研究确定对各单位的考核意见,部署下一步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批准实施一般性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制定重大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对于可能导致损失数额巨大或可能影响公司全局性的重大法律风险解决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实施。
5.严格法律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和考核。按照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例会的要求,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法律风险防控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法律风险解决方案的实施及其他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意见。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防控实效
1.落实法律意见书制度,防控公司重大事项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对公司投资、担保、融资、技术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和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研究论证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主动、准确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活动和职能管理部门的实施行为提供法律支持。自2006年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以来,法律事务部对公司重大事项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50余份,有效防控了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其中通过采取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出具否定意见以及落实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有效降低担保风险30余亿元。
2.创新合同管理思路,防控合同法律风险。2006年以来,法律事务部先后对公司建设工程、采购、销售、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合同及授权管理进行专项调研,对存在法律风险的环节进行梳理和整改规范;对重大合同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重大合同的会签、审批、履行监管措施,有效防控重大合同法律风险;加强对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形成了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绩效审计检查监督、纪检监察效能监督三位一体的检查监督体系,确保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合同纠纷。2001年以来,公司连续保持“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3.加强依法经营监督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法律事务部对公司依法经营进行调研,全面规范、监督集团单位企业工商登记、年检和特殊行业许可证照管理,确保合法经营;加强商标注册保护,莱钢国内国际注册商标共计85件,注意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管理;利用行政与诉讼手段,查处侵犯莱钢注册商标及字号专用权等各类侵权行为,进一步提高了莱钢的产品声誉和品牌信誉;积极应对印度、印尼对莱钢热轧钢、H型钢提起的反倾销调查应诉,取得良好的效果;严厉进行打假维权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先后处理了山东、江苏、陕西等地的假冒莱钢产品的侵权行为,查获假冒钢材1万余吨,有力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8220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外经济市场逐步融合,市场竞争越来越规范和透明,企业之间经济活动也日益频繁。所以,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是我国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任何一个企业总是处在一个既定的法律环境中,当然也就离不开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事实上,法律风险并不是单一的,它与其他所有企业风险具有交叉性,许多其他企业风险(如财务分析、市场风险等)在发生时其表现形式均为涉法的风险,并且最终都涉及不同性质法律责任的承担和不同程度损失的产生。因此,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尽管引起风险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所有企业风险都有可能最终表现为法律风险,因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那么,如何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效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多年的工作探索和实践,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依法治企
11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组织体系
为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在内部设立法律事务部并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专门法律事务人员,并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逐步建立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有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体系。同时加强和重视企业法律事务部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
12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
以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为重点,系统分析和识别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源,划分法律风险领域,确定不同的风险点,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理的不同规范,着眼于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将法律风险防控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控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逐步建立一个动态优化、无缝覆盖的法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13落实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建立法律纠纷案件责任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法律纠纷的处理情况等列入对各部门考核范畴。企业应当定期对各部门的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该评价作为各部门管理水平的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忠于职守、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法律事务人员予以奖励。对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法乱纪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法律事务人员,追究其责任。
2加强法律风险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控机制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行为的准则,也是运用制度积极防控法律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企业应在投标、销售、采购、大额资金支付、投资、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会融债权、对外投资、担保、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等重大经营管理领域制定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这些制度、流程的有机衔接,在制度上保证了企业商务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在加强法律风险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时,企业应注意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21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有效适用
企业应抓住安全生产和依法经营这两条主线,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审核和监控体系,将法律审核和监控有效地嵌入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流程中,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过程中的审核、监控、协调、统筹作用,保障企业规章制度的依法合规、科学高效。
22确保重大和重要事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企业要建立起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在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前,一定要进行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的论证,以保证决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保障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避免和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企业还应不断完善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公司总法律顾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及时进行法律把关,努力在决策层面筑起法律的防火墙。
23企业还要建立与自身整体战略思想和发展目标相吻合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并与其保持一致
要分析企业法律风险环境,使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既包括各项预防性措施,也包括针对突发性事件的管理预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比如生产型企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而销售型企业则要注重合同管理、客户资料保密和销售渠道的维护等;还要根据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对法律风险管理战略进行适时的调整,使风险管理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3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防控成效
31严防投资等新模式业务中的法律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可能蕴含着法律风险。近年来,随着项目模式日益多样化,新的业务形式不断出现,针对这一发展趋势,企业应将投资、BOT、担保、合资合作、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确定为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领域。企业法律事务部应参与项目领导小组或者工作组,跟踪参与相关重大项目,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职责,及时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32优化合同管理机制,防控合同法律风险
优化合同管理机制,对防范控制交易法律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应重点突出合同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32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合同管理实际需要,强化合同选商、谈判、审查、订立、履行等交易管理主要环节的制度建设,制定《合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合同管理职责、权限、流程等内容,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覆盖。合同评审制度是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制度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发挥不同专业的知识优势,全方位、多角度识别项目和合同风险;对市场竞争中不可回避的风险,分析风险的可能性和提出防范措施,实现了事前防范,使合同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322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编制不同类型的合同示范文本,例如编制设计、供货、采购、运输、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建安施工、项目总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不仅有效规避商务法律风险,还可大幅提高工作效率。
323打造合同管理信息化
合同信息化管理,可实现合同立项、审查、审批、履行、归档和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的网上运行,有效地落实合同管理各项制度,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务的完整性、可追溯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挥信息化工具在法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3优化纠纷案件管理机制
企业应把处理案件与改进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起纠纷案件过错分析制度,从过错中查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案件教育制度,以案说法,把案例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办理一起案件,提出一项法律建议,完善一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法制教育,避免同一性质和类型案件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对案件发生趋势和规律的动态研究,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提高纠纷案件管理规范化。
34加强动态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企业可通过定期召开法律工作会议、编辑《法律事务内参》等多种方式对法律风险开展分析、评估、预警等工作。法律人员应随时了解重要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以便提早发现法律风险源;遇有发生项目暂停、纠纷、单方违约等情况,及时跟踪介入防止风险扩大。对于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险等客观无法规避的问题,企业还可采取建立连续供方、价格联动、远期结汇等切实有效措施。
4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认识
41必须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思想基础,也是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前提,因此要不断加强全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通过学法、用法及典型案例分析,使企业领导层逐步形成自觉的法律风险防范决策意识,树立起企业依法防范风险要以管理为主、以事前为主、以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使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具备强烈的法律风险防范执行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目的;使企业全体员工普遍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充实相关法律知识,时刻保持法律风险的警觉性,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42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法律事务工作流程
科学、规范的法律事务工作流程使得分工明确、运行高效。企业应逐步建立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组织牵头,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业务部门配合的重大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流程,从而在发现风险、及时预警、有效应对等各方面组织协调配合有度。
43必须制定完善适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的管理制度
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所处环境迥异,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种类和应对之策也不完全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设计时,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各种经营环境及经营流程、现有管理规定进行缜密梳理,将梳理出的问题融入到防范机制的各个要素中,使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与企业的整体运营系统保持协调一致。防范机制建立后,仍要定期整理、分析企业所处环境的变化规律,以便对防范机制作出必要的调整。
44必须强化执行文化建设
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关键在于事先预防、事中控制,而要做到这点,其核心在于制度的执行。只有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形成一种执行文化,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企业可设立制度执行监督机构对执行情况定期评价、实施奖惩等措施,推进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有力执行。
伴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时代,企业如何有效地防控法律风险的发生尤为重要。因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采取积极措施,把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赵宏波石油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析[J].管理观察,2011(14)
[2]范华艳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管理探析[J].中国市场,2015(9)
摘要:本文从行政法律关系所导致的法律风险,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公共危机出发,通过风险识别确定了6大类(即专业管理类、经营活动监管类、安全生产服务类、安全环境保护类、安全劳动管理类和廉洁廉政管理类)主要风险,321项风险行为,涉及法律法规80多部,涉及法律条文500多条;并对各类风险按照风险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程度进行评估诊断,进而进行风险控制,形成了具体风险应对方案,初步建成了电网企业应对行政法律风险和公共危机的风险管控体系,并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
关键词法律 风险 防控 建设
一、实施法律风险防控的背景
在电网企业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风险中,行政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对制约和影响电网企业公共安全会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电网企业因其行业的自然垄断性,面临着众多行政机关的监管,同时又面临着发展与改革的历史使命,稍有不慎就会受到各种行政处罚和社会各类非议;另一方面,承担了类似行政主体的部分职能,不容电网企业出现任何差错。这些行政法律风险和危机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旦爆发,将会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传播方式特别是网络的飞速发展,这类负面信息极容易被广泛传播,直接引发公共危机,给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主要做法
(一)法律风险体系建设前期调研
由于电网企业的行政法律风险要高于一般企业,相应的因行政风险引发公共危机的风险也高于其他企业。究其原因,是与电网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有关,在法律风险体系建设前期,必然要将法律风险形成原因和形成症结进行追踪调研,从而能够准确判断出各种风险点加以防控。在调研工作中,主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识别出供电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所被动制约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面对的行政执法主体所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所制约的条文和企业主体义务行为条文,建立三级“法律法规条文库”,为法律风险的具体识别提供详实依据,并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二)法律风险识别机制的建立
电网企业的公共危机,从某种角度来讲是企业行政法律风险爆发的后果之一,与行政法律风险管理密不可分。公司通过建立法律风险识别机制,将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中哪些行为、事件可能引发公共危机,公共危机中企业责任的根源是什么,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公共危机大致有哪些等等这一系列更加深入和根本性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识别,从而形成了一套法律风险识别体系。
通过对电网企业面临的行政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共清理出6大类(即专业管理类、经营活动监管类、安全生产服务类、安全环境保护类、安全劳动管理类和廉洁廉政管理类)主要风险,321项风险行为,涉及法律法规80多部,涉及法律条文500多条,其中“专业管理类”与电网企业关系最为密切,该部分共包括11种法律风险、32项风险行为,将其最为重点进行研究分析;其余5大类289项风险行为作为一般性研究对象。
(三)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
法律风险识别是体系建设的基础,公司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电网企业的特点,对与电网企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管理类”的风险进行了重点评估。评估时,采取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风险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角度进行了评估。一是风险可能性评估,即风险行为的发生可能性是指在企业目前的管理水平下,风险行为发生概率的大小或者发生的频繁程度。二是风险影响程度评估,即风险行为的影响程度是指该风险行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所产生影响的大小。风险影响程度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1分至5分,表示影响程度依次加强,得分越高意味风险影响程度越大。
(四)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
法律风险经过识别是一个风险点确定过程,法律风险评估是风险等级确定过程,而法律风险控制则是法律风险的集中管控过程,也是供电企业实施法律风险防控的最根本目的。在风险控制机制建设中对风险点按照“一般性”和“重点性”进行了分类控制,以便更好的将风险控制做到合理化配置。针对“重点性”控制机制一是深化供电企业的执法权,探索联合执法、外部协作,达到行政执法效果。二是利用技术手段、借助技术措施,达到行政执法的目的。三是利用民事手段,达到弥补行政手段的不足。
三、产生的效果
(一)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各类培训,加强了全体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了人员安全、电网稳定、设备健康和队伍和谐,2014年公司未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及电网事故;未发生交通和火灾事故;未发生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二)提升了企业外部形象
通过与政府各部门的有效沟通,出台了小区配套费政策,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产生,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在各类行风热线、彩虹服务、市政重点项目中,遵循了“四一”“八不”的基本原则,避免了各类舆情风险的产生,进一步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关键词】法人法律防范
AB公司曾被骗40亿人民币,股票临时停牌。随即AB公司预示公告:称由于拟对CD国债投资余额以及存货,短期投资等事项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年度将会出现大的亏损,将AB公司拖入“巨亏”泥潭的这家CD公司,很早就与AB公司有大规模的合作,而后几年AB公司应收账款却年年创出新高。经过四年时间,AB公司应收账款为43.5亿,其中CD公司就欠40亿,在CD公司的经营历史中,每次拖欠国内各厂商的贷款,其中,不乏国内许多知名企业,由于拖欠贷款,国内许多公司都拒绝对与CD公司合作,但AB公司却心甘情愿地与狼共舞,与一个在信用上有如此污点的企业依然惊醒大规模的合作,并且采用风险极高的先发货后首款的营销方式,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极大地创伤,同时,也反映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对法律风险防范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国内规定企业在内部流程管理上难以实现各专业管理资源的共享,需要行政指令才能实现,仍带有计划经济的印记,这是差别,更是差距。
中央企业是有完备的专业管理体系的应急预案,这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专业管理体系融合的基础。企业要做到法律风险管理及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融合,应当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整合相关管理资源,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底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现举例分析法律风险管理如何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融合:
(一)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融合。
市场经济从法律上讲就是一律契约经济,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就是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合同已经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其经营目的,维系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纽带。中央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对外技术秘密保护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融合。
企业在持续的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过程中,积累了一大批专有技术,这些专有技术除少量依法取得专利以外,绝大部分是以技术秘密的形态存在于企业之中。这些技术秘密为企业创造了大量的价值。只有通过技术秘密保护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将负责技术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内部制度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及法律事务部门联系在一起,协同配合,开展工作,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技术秘密流失的法律风险。
(三)职业完全健康中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融合。
在生产性的中央企业中,存在着大量涉及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如固体废物污染岗位、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岗位、高温高压危害岗位以及放射性污染岗位等。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及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上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劳动人事法律制度体系正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中央企业而言,劳动关系管理由此体现所有制关系的身份管理与体现法律平等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进行转变。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必须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融合建立机制。
中央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融合的目标是:规范企业专业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企业依法治企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实现企业因违法经营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为零;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融合机制建立:
1.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供保障。
企业可按照分层管理,分类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为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有章可循,有规可守。由于每个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抗风险的能力各不相同,就关于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包括法律业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
3.实行“三确认”为核心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保障法律风险管理切实融入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融合的本质是企业按照法律风险源来调整专业管理流程,即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整合相关管理资源。在企业观的专业管理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
4.强化法律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人才保障。
【关键词】 河南油田;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法律风险是由于企业没有充分主张、实现、维护自己的法定、约定权利,或(和)没有完全履行法定、约定义务,而相应承担现实的损失或(和)潜在的处罚的可能性、不确定性。
一、石油企业所面对的法律环境分析
1.适用法律广泛,法律风险分布广。石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广泛涉及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法、刑法等国内法律。跨国经营和境外上市,又须遵守涉外法律、国际条约与惯例。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几乎都有相应的法律调整,稍有不慎,就会招致法律风险。
2.对政府许可的经营权利依赖度高。石油企业的探矿权、采矿权、土地权、油品经营权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权等,都来自政府的专门许可,而这些恰恰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随着市场开放和行政法律的加强,企业依法获取经营权利和机会的法律风险也在加大。
3.石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普遍存在对外交易量大。石油作业,主要涉及安全、环境、资源法律的适用,境外上市主要涉及所在地法律的遵守和监管等。
4.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难度大。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特点和内部多专业、多层次的管理格局,决定了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难度大。
5.石油的政治、社会属性及境外上市公司的性质,决定了某些风险隐患造成的实际损害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和形象上的重大损失。特别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地缘政治和履行上市承诺等方面,一旦出现重大法律失误,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二、河南油田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部门管理机构不到位、专业人员不足。管理机构是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组织保障,目前油田设立了法律事务处,但多数二级单位没有法律事务机构,只是在其他经营管理部门设置了兼职法律岗位,人员少,工作量大,同时,由于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身兼多职,难以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上。
2.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截至2009年底,油田共有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50人,持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的18人,企业法律顾问持证率仅为36%,法律人员无论在专业知识结构方面,还是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方面等还有相当差距,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3.法律风险费用支出严重不足。法律风险费用支出远低于管理优良企业的支出水平,随着河南油田改制分流,专业化重组等大的体制变革,和不断国际化而面临的法律风险还将增加,如果不加大投入,实施法律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几年内法律风险成本将显著增大,将严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4.法律风险防控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补充、细化。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的建设是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河南油田现有的制度体系,使传统案件得到控制,但是存在不全面、系统,在专项法律制度和配套操作方面需要进一步补充、细化。
三、完善河南油田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对策
1.扎实构建法律风险防控基础。(1)健全组织机构。要确立油田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要全面落实油田二级单位总法律顾问制度。(2)优化制度管理。建立内控体系为契机,把每项业务的风险防控责任分解与规章制度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要求结合,纳入业务流程、岗位规范和岗位责任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同时,明确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强化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3)要强化专业队伍建设。
关键词:物业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物业服务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经常发生的各类法律案件的综合分析,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务用工风险。这类风险是指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企业用工不规范、员工违规操作导致伤亡都是这类风险产生的原因。
收费风险。收费风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过程中因业主拒交物业费、采暖费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据有关资料统计,物业服务收费争议在全国都是一个普遍现象,各地住宅小区大约有15%的物业费收不上来。
治安风险治安风险是指由于外界第三人的过错和违法行为,给物业服务范围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造成人身损害、丧失生命和财产损失等产生的风险。如小区发生入室盗窃等各类治安事件时,就会给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一定风险。
公共环境管理风险。这类风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在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管理和养护过程中未履行应尽的义务或管理、养护不善带来的风险。如检查井因沼气过多,因明火引发爆炸、春秋两季儿童焚烧未及时清理的柳絮或落叶引发烧伤、保洁员违反规定在小区内焚烧落叶而引发火灾等。
其它风险。这类风险是指由各类突发或不可预见的事件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如业主家因装修、改造不当发生管线断裂而导致楼下浸水,小区道路因动物粪便、下雪结冰致使行人跌伤等等,而一旦出现此类事件,法院会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往往将相关责任推向物业服务企业。
二、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防范
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为核心,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培育良好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文化,形成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为推动企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一)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使企业决策层直接获得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有效规避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行为中的法律风险。形成由决策层主导、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机构牵头、业务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结合企业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各项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二是建立科学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在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理、沟通与协调、监督与改进等基本内容上建立一套有效、迅捷的工作流程,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风险、迅速预警、有效应对。三是实现对法律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针对法律风险暴露出来的问题,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对企业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防止同类风险再次发生。
(三)加强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
一是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将风险防控引入决策机制,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杜绝因违法决策导致的法律纠纷案件。二是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对企业各业务单元、各业务流程及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点、风险源要进行集中清理,定期排查,并建立风险信息库。对发现的法律风险要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形成预警并逐级上报。三是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严格履行合同管理的各项程序,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可能涉及到的索赔问题进行明示,适时掌握合同的履行状况,对履行周期长、标的金额大的合同,实行定期跟踪报告制度。四是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企业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环保、土地、劳动、税务、工商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四)积极运用诉讼、仲裁等手段建立多元化法律救济途径
物业服务作为一项特殊的产品,由于生产服务环节庞杂,加之外界环境条件多变、不可预见因素多等原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法律诉讼及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建立多元化法律救济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当发生法律诉讼时,涉及到的各级人员必须要有保护企业利益的意识和维权意识,要有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与资料保管,综合运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诉讼保全、申请执行等法律手段,力求以最合理的成本,通过最适当的法律途径和方法,采取规避、减轻、转移、化解、退出等处理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现实利益。绝不能消极等待或听之任之,将风险扩大。
(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责任体系
一是在管理层面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企业法律风险责任认定制度。对事关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每一环节要建立相应的论证责任制、评估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考评和奖惩制度。要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处罚体系,形成党纪、政纪、法律处罚的不同责任等级,根据决策或工作失误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的大小、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主体责任的大小,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
1.加强施工企业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施工企业具有劳动力密集、资金密集、生产难度大、风险系数高等诸多方面特点,由此而来的也存在着诸如工程建设法律纠纷、合同法律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安全管理纠纷以及生产技术纠纷、企业与劳工纠纷等众多法律问题及风险。这些问题随着企业及行业的发展出现次数及损害程度都在不断加多和加深,法律风险防控不到位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全面运作,更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2.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
法治体系构建及法律风险防控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当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施工企业自身的运作特点及经营特点导致了施工企业会比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容易受到法律风险的侵扰,因此近年来不断加大的法律问题研究及制度研究也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随着施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建筑施工市场的逐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及随着同行业企业相互间竞争的不断加剧,法律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因此,也让许多施工企业暴露出了更多法律管理方面的不足。首先是意识不足,不够重视法律及维权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其次,是人员队伍素质仍然存在较大提升必要;再次,制度与文化不相融合也有碍企业法治体系构建及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再次,许多企业缺乏属于自己的专门化法律顾问机构,从而无法真正有效地实现法律风险防控及问题研究;最后,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也让许多企业在不知不觉之中就陷入了法律风险的泥淖。
3.加强法治体系建设、降低法律风险
前文提到当前施工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着的一些比较典型的法律风险,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意识原因、同时也有人员素质原因及制度原因,想要切实加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质量,有效的法治体系建设就势在必行。
3.1树立科学管理意识
管理意识决定管理行为,具有法律意识才能够真正把好法律风险防控的第一关。当前施工企业管理者、领导者仍然习惯于将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工程建设等外部层面,对于内部管理工作不够关心也不甚了解,这种偏差意识直接导致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且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加强法律体系构建,首先就要在企业内部加强法律风险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尤其是企业领导层必须加大学习力度,这样才能够避免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才能够真正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才能够在企业内部为法律风险防控打造一个良性的内部运作环境。
3.2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法律体系建设及风险防控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更加需要优秀的人才队伍。人才队伍不仅包括了管理人才队伍更加包含了执行队伍。只有好的管理而没有好的执行人员那么管理工作也必然无法获得预期成效。在人才队伍的培养方面,首先要按照国家规定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清查与清除,同时还需要结合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种类及范畴加强对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操作技能提升,从而确保她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企业的实际管理工作要求。在其他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培养方面,应该推行内外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内部人才培养主要是要推行新型人员档案跟踪管理制度,新型档案制度不仅包括了 传统档案记录所应有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绩效完成情况及考勤情况,同时还增加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互动,互动的增强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了解企业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的能力与技术,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企业决策层听到更多来自基层的声音,帮助企业管理者调整管理政策及具体细则,从而更好地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法律体系构建。在外部人才培养方面,企业应该加强与高校的联系与合作,推行新型的人才培养与输送模式,企业向高校下达定向人才培养订单,高校利用企业资源及实习机会等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人才培养及教育质量,为企业输送更加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专业化人才,这样不仅企业获得了想要的人才,高校的教育水平也会得到相应提升,从而实现高校、学生、企业的三方互利。
3.3加强企业内部法治文化
施工企业的法律体系建设及法律风险防控面临的问题众多、涉及面也非常之广,如果仅凭法律部门或者相关管理人员的一己之力必然无法达到真正的预期与目标。因此,企业应该将法治体系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等问题与企业的内部文化建设想融合。在企业内部文化建设问题上,应该重视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利用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将法制教育学习、法律风险防控等问题融入其中,以身临其境的方式让企业员工了解法治体系构建及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以及对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其次,企业应该加大学习型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法律知识、维权意识、维权技能的宣传教育,帮助企业员工掌握正确的维权方式及依法开展工作的技能。从而化员工的被动服从管理为主动参与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创造性,真正营造出企业内部的法治环境。
3.4构建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机构
法律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与专业的范畴,维权也并不是凭借一己的热情就可以实现。针对施工企业法律问题频发、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现状,企业建立属于自己的法律顾问机构就显得非常重要。在机构人员的构成方面,一方面要包含企业自己的法律工作人员,这样能够在法律问题方面更好地契合企业自身实际,避免法律问题分析的浮夸和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邀请专门的法律专家参与工作,利用他们多年来从事同类型法律咨询及研究的经验为企业的法律体系构建提供更多有益的参考意见与建议,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对其的要求,更好地在维权及法律风险防控方面走稳走好。
一、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意义
采油企业作为油气生产单位,用工量大、生产场所范围广、地方关系复杂,法律风险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管理过程中所有的人和环节。紧紧围绕采油企业中心工作,构建适合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正确认识法律风险,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保障采油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现实要求。首先,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结构和关系错综复杂,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剧;其次,中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企业的外部法律环境仍在日臻完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可供企业借鉴的经验也不多,也使得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大;再者,相比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采油企业法律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在法治理念、管理体系和方法上还有不小差距,使得在参与市场活动时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复杂。因此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置疑的积极作用。
2.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采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远需要。现代的企业管理要求把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到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中石化集团公司提出要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长远目标,作为子公司的采油企业必须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客观评估国内国际法律风险环境,制定一套科学的法律风险战略管理措施,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所以,采油企业要把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作为一项基本的企管措施,逐步建设完善战略性、常规性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的必然要求。风险防控要防范于未然。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会产生负面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如果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未能有效进行法律风险防控,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
二、采油企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形式
根据油田的整体法律环境,结合采油企业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流程,采油企业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市场交易风险。指采油企业在与其它单位进行经济往来行为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主要是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有受到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相对人主体不适格、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或越权签约的现象;在采油企业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由于外委计划滞后或生产应急项目等原因,有时会发生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质量瑕疵、部分给付等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情形;在发生合同争议时,不是依法解决而是采取私了的办法处理等。这些做法使合同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也无法实现合同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功能,很容易使我方陷入不利的局面,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行政管制风险。指政府对企业进行规范和限制方面存在的风险。采油企业属于中央企业范畴,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不是中央企业的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冲突给采油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难以避免,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在土地、价格、税务、公检法等方面给企业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它主要以行政部门对采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检查的形式出现,各种检查使采油企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
3.环境保护风险。采油企业勘探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采油企业区域内的草原、水域、林地、河道等生态要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如不及时恢复地貌和植被,会遭到更多的行政处罚和索赔,企业形象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产生于
劳动者与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以及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兼职等方面发生的纠纷。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不断深入,各种规范制度会日益增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加强,任何违反法律或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劳动纠纷。尤其在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处分、临时性用工管理、离岗干部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风险。
5.财务风险。指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在货币资金管理、资金收、拨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行为不当造成损失。主要包括:未经审批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外付款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导致资产损失;网银卡和密码未分开保管,导致资金被非法挪用;应收账款业务不规范,责任不落实,造成损失等。
6.侵权风险。指采油企业作为一方主体,与地方企业和个人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某些原因造成纠纷的可能性。在对外协作或交流中,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必要的制度约束,使我方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比较普遍,潜在遭受诉讼索赔的风险。
7.证照和印章管理风险。证照管理风险指需要取得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特定资格证照的单位与个人,未按法定程序取得证照、取得证照后未按要求进行年检或未按规定合法使用证照带来的法律风险。印章管理风险是指单位或部门不注重印章管理,个别人员私自使用印章,恶意签约、担保、出证等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8.税收风险。税收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包括避税、漏税、偷税等法律风险。
9.诉讼风险。诉讼的结果将对企业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诉讼涉及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协调关系等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妥,对案件的结果都将产生影响。
10.其它风险。指包括突发性的事件或自然灾害在内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风险。
三、做好采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途径
法律在市场经济中起着引导、规范和保障的作用,“依法治企”是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根本手段。作为一个采油企业,要立足于改革稳定和生产经营,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管理,才能有效构筑法律风险防控屏障。
1.强化内控的宣传与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中石化集团公司“精细管理、极限管理”的要求,是实现“人治”到“法治”的制度保障,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和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满足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油田企业点多面广,相对分散,是没有围墙的工厂,长期以来油田企业大干快上,资金流量大,人员补充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相对薄弱。所以,要强化内控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日常工作中,对领导层、执行层和普通职工进行三级内控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措施,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强内控理念,提高内控制度认识,奠定有效执行内控、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
2.建立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事务规章制度。采油企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认真落实内控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就应该加大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协调力度,规范经营秩序,正确处理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及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并明确机构的职责;照章办事是管理到位的保证,健全规范的制度是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防控规章制度,包括重大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企业涉外文字材料审查把关制度、法律事项督办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等。依靠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济业务行为和干部职工行为,将有效地规避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基层法律工作框架体系。按照国家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要求,成立法律事务部门,作为独立的职能部门运作,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责任,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岗,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人员,建立由企业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基层法律联络员组成的工作框架体系。采油企业还可采用聘请专职律师和培养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法律法律顾问制度,一方面利用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加快企业员工中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和取证工作,发挥内部法律工作者对企业熟悉、了解较为充分的优势,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4.突出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保障体系。法律事务部门应把法律风险防范、控制的着力点落脚到法律事务工作上,努力把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一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单位成立法律风险防范
办公室,协调处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指导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纠正基层单位违规的行为。二是规范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基层在生产经营中预测到或发现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必须立即向法律风险防范办公室汇报,由防范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法律纠纷防范事务,避免损失扩大。三是开展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风险等进行分类,明确责任管理单位,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
5.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事前防控各种法律风险。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合同风险防范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严把资质审查关,严控市场准入,夯实防控基础;严把法律论证关,法律合同工作人员,对项目随时提供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严把合同签约关,增加QHSE合同条款,保证所签合同合法有效;严把监督履约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对合同项目的检验、验收,提出相关合同结算意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归档资料建立统一台账,合同管理既要走足程序,也要留下痕迹。
关键词:煤炭经营;风险防控;物流贸易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605(2016)2-0071-04
引言
从2003—2012年,我国国内能源市场经历了近10年的黄金期,其中煤炭价格持续处于高位运行。市场旺销,刺激了煤炭企业产能的持续释放,使当时山东省内煤炭年产量达到了1.5亿t左右,而预计到2015年需求量则为3亿t,按此推算,每年约需从省外调入1.5亿t。特别是2008年迎峰度夏期间,山东省因煤炭供应紧张导致多年不遇的“电荒”,给山东省未来能源保障敲响了警钟,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山东能源市场的影响,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省内各煤炭矿业集团纷纷开展了外部煤炭经营业务。笔者所在单位也抓住煤炭资源紧缺、市场行情持续上涨的有利时机,除经营本集团生产的煤炭外,迅速开展外部煤炭经营业务,拓展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新开辟的经营业务虽然带来了可观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营风险,特别是在煤炭市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大幅下滑后,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导致经营风险压力愈来愈大。因此,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对煤炭商贸企业意义重大。
1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背景
1.1当前社会信用体系状况需要企业构建经营风险防控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为广大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市场经济在我国毕竟发展时间尚短,市场机制仍不完善,特别是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面对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必然会产生一些不法行为,给企业经营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形成难以防范的风险。而煤炭市场更为复杂、混乱,一方面煤炭交易吞吐量大,运输路途长、交易环节多,质量变数多,容易产生监控的盲区和漏洞;另一方面交易中信用信息采集难。因此,煤炭商贸企业在目前这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起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十分必要。
1.2经济形势发展需企业构建经营风险防控体系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产能过剩,下游钢、焦、电企业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逐渐显现,煤炭市场的量价自2013年年初均以跳水式下滑。另外,国家提出今后经济发展要由以高资源占用和环境破坏为代价转变成以改革和创新为驱动力。为此,国家要求山东省到2015年压减煤炭消耗7000万t。经济发展的转型和增速放缓,给煤炭市场带来了新的变数。作为煤炭商贸企业经营外部煤炭,不仅要在市场萎缩的情况下把煤炭卖出去,还要卖个好价钱,寻找和维持客户难度增高,交易中更容易出现风险。因此,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日益迫切。
1.3煤炭商贸企业经营方式需要构建经营风险防控体系
在煤炭市场的黄金期,外部煤炭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小。这是由于当时市场上煤炭货源相对短缺,客户大多是预付货款争取货源。而自2013年初,煤炭由卖方市场变为了买方市场,煤炭商贸企业先买入、后卖出,两头在外,甚至需要先垫付货款,托盘经营,经营方式的变化使企业的经营风险陡然增加。因此,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成为企业的重中之重。
2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
2.1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定义
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旨在围绕企业经营目标,通过建立一套涵盖“市场调研、经营决策、合同签订、预算管理、两金管控、资金支付、结算管理、现场及煤质管理、绩效考核”的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做到对经营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跟踪、事后考核分析的链条式动态管控,以规避各种经营风险,从而实现外部煤炭稳健经营、高效运营和价值最大化。
2.2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防控的主要内容
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外部煤炭经营中的战略、运营、财务、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防控,主要包括:合同主体资质审核、合同条款完备及执行情况、市场信息调研、大额资金支付、两金动态管理、交易操作规则、本企业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及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涉及的各项经营要素明确职责、完善流程、加强考核。
2.3外部煤炭经营业务风险因素
1)公司的组织架构体系因素。一是组织机构不完备,职责权限不明晰、业务流程不完善,可能导致职能交叉或缺失,是影响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因素;二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利于对外部煤炭经营节点的管控。2)经营战略因素。经营战略缺失会使企业无法有效利用内、外部有效资源;会使公司发展失去方向,员工缺少奋斗的目标,无法有效的规避各类经营风险。3)制度机制因素。一是风险防控机制缺失容易导致员工片面追求业务规模而忽略风险因素;二是绩效管理不到位,不利于激发员工风险防控的积极性。4)公司主要领导对经营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经营风险防控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4确定外部煤炭经营风险类别
公司把外部煤炭经营风险分为二级。一级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二级风险包括以下4个部分[1]。1)战略风险。主要是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变化、行业前景风险、竞争对手风险。2)运营风险。主要是客户主体资质确定风险点、预付款及大额资金支付风险、煤炭采购环节风险、煤炭运输环节风险、煤质管理风险、煤场管理风险、两金管理风险。3)财务风险。主要是货币资金管理风险、原始票据合法合规性风险、结算风险、岗位责任制风险、涉税风险。4)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法律事务方面风险点、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风险。
3制定外部煤炭经营风险点规避措施
3.1建立经营风险防控组织体系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内部防控需要和现行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应岗位的职责范围,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法律顾问为副组长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有营销管理科、财务结算科、劳资预算科及各营销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完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和审批流程,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二是掌握市场动态,规避因市场起伏造成的经营风险。三是实施资金风险管理,执行大额资金会签制度,完善资金支付流程,控制资金风险。四是实施结算风险管控,监督结算进程。五是制定经营风险防控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
3.2制定具体管控实施细则
公司为把经营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先后制定了资金管控实施细则、结算管控实施细则、授权与审批制度、合同管控实施细则、业务流程管控实施细则。
3.3建立外部煤炭经营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工作是公司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旨在对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提前规避潜在风险。1)公司抽调专人成立经营风险预警小组,由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任组长。2)明确风险预警小组的工作方式和内容。一是每周召开一次风险防控会。会议由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主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风险防控小组成员参加,内容是对上周签订的合同和下周要履行的合同进行风险分析、筛查并提出风险规避方案。会议结果以纪要的形式下发,作为经营业务的规范、指导性文件。二是财务科按月撰写经济分析报告和经济活动分析会材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结算、两金、经营指标进行分析。对业务部门签订合同由风险预警小组成员进行会签,并提出潜在风险点。填制经营防控预警表,对每笔付款、开票进行登记,详细、动态账务业务进程,对存在的风险逐级汇报给财务经理和总法律顾问。三是将全面预算工作和经营风险预警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制定风险预警指标。一是合同预警指标:货款回收期、结算期、结算方式、经营范围、业务实质、税负测算、利润预测、合同有效期等情况。二是财务预警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库存、近3个月应收账款等变动情况。三是经营预警指标:同比销售收入、净现金流、销量、单价等变动情况。四是财务核算预警指标:3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变动、存货账实相符等情况。4)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由合同管理科对客户的季年度合同履约率、客户的资质有效性进行统计分析及财务结算科对客户的开票、付款、回款等结算方式进行统计、分析后,由合同管理科根据、合同履约率、货款回收期、现金占回款比例、担保情况及客户资质等建立客户信用档案。5)预警风险点处理方式。经营风险预警小组将发现的各类风险点逐级汇报给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经理、总法律顾问根据相关岗位职责,责成相关部门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承担的应对策略逐步降低经营风险。
3.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业务流程办理付款、结算业务的;盲目决策给公司超成重大损失的;违反规定程序支付大额资金的;回款资金应打入收入户未打入的;手续不全,违反规定付款的;占用资金达到3个月以上的业务主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分别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3.5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公司为做好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专门成立了由经理任组长的绩效考核小组,并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年度承担的经营指标和分管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集团公司考核确定的工资总额不变,各副职不平均分配,按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加权平均的方法兑现薪酬。各分管领导所管属部门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10%以上者,按单位负责人的90%兑现年薪;各分管领导所管属部门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0%以下者,按单位负责人的70%兑现年薪;各分管领导所管属部门完成年度考核指标91%~109%者,按单位负责人的80%兑现年薪。对公司各业务部门考核5项指标:一是销售利润;二是销售费用;三是流动资金周转限额;四是两金占用;五是银行承兑汇票收支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效益工资。3.6开展“每月一讲”活动公司为全面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强化业务能力,建立“每月一讲”员工专题业务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团队建设、商务礼仪、商务谈判、营销管理、法律事务、煤质知识、煤炭加工、税收政策、公司财务、公文写作等知识。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与互动式研讨相结合。3.7建立有效的经营风险防控工具公司为更加直观的进行经营风险防控,建立了一系列表格作为工具,旨在有效的实现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通过相关表格的填制,开展相关业务的事前风险因素预警评判、事中相关业务的动态管控和跟单管理、事后考核、分析完善。
4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的成效
1)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近3年的运行,公司开展外部煤炭经营收入和利润增长了10%~18%。2)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两金”占用大幅下降,实现了当年发生外部煤炭经营业务疑似风险和潜在风险事件及风险点为零的管控目标。3)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管理模式的运行,实现对公司对上、下游客户的风险管控,客户间摩擦和猜忌逐步降低,建立了融洽的外部关系,提高了企业的信誉,营造了良好经营环境,为企业今后经营打下坚实基础。4)推动了企业管理大幅提升。在构建外部煤炭经营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公司不断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提高绩效管理的严肃性,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强化员工培训和团队建设,从而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任务和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本文中所指的环境法律风险,可以解释为:由于企业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因而由企业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章第68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的规定属于严格责任,即不管是否属于企业的责任,均由其承担责任。企业的过失导致环境侵权必然由涉事主体承受惩罚,第三者侵权导致的间接环境侵权,也可由相关企业承担责任。
一、概念
风险管理缘起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我国也在80年代逐渐引入这一新颖的管理模式。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即:在充分了解企业自身存在的环境侵权风险基础上,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开发适合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充分实施,对潜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侵权风险进行管控并对事后不利后果进行处理的法律事务的全过程。
二、任务和原则
企业风险管理,大多由法律或监察部门进行落实,而最难也是目前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则是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尤其是存在高污染风险的石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和健全,足以影响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构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体系时,必须明确其主要任务和原则,确保能够沿着一条科学、合理的主线运行。
1.主要任务
(一)全面识别、分析、控制和化解企业面临的环境法律风险。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基本要求,风险管理的流程应是一个从识别到解决的过程,具体而言,首先应对风险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和整理,不仅包括内部信息,即企业可能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同时也应该收集外部信息,即案例和行业信息,通过建立数据库的形式用来进行分析和预测;其次是风险评估,评估过程包括环境风险信息识别归类、分析和评估,其中应是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结合,通过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讨论和分析,以实现评估效果最大化;最后是风险的控制和化解,通过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由执行部门落实。
(二)建立、完善环境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是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指引》的要求,企业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通过设立专职部门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这是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而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设立专职人员或部门进行环境风险管理,这是组织机构架设的要求;同时,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确保风险信息的沟通渠道保持畅通,并能够及时传达以便做出快速反应,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部门工作对接。
(三)培养和塑造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文化。企业应当把环境风险管理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进行培养和塑造,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尽管大部分企业管理层和普通员工不需要具备过于专业的法律风险知识和技能,但是树立正确的理念和意识是最基本的要求,通过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时刻保持警觉性,将环境风险管理意识深入每一位员工内心,并促使其转化为自觉行动,从而推动企业建立起系统、科学、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2.主要原则
(一)审慎性原则。所谓审慎性原则,是指承担风险管理的部门和员工,在实务过程中,应秉持全面、细致地收集和识别风险信息的原则,进行科学的分析,进而做出正确、客观的判断。
(二)实效性原则。这是从切合实际、突出实效的角度出发,建立环境污染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以提升企业整体法律工作管理水平和有效降低和规避法律风险为目的,努力为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效、可靠的保障。
(三)灵活性原则。灵活性原则的内涵即动态调整、持续发展,企业应根据法律环境的变化,梳理和识别新的环境法律风险种类、性质和表现形式,分析环境法律风险的影响范围和变化的可能性,建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及时报告的法律风险防控改进机制,确保法律风险防控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即时性。
(四)全面性原则。该原则需要企业上下齐动,全员积极参与,达到全方位管理的目标,应将环境法律风险防控作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工作主线,贯穿到上中下游经营管理的各领域、各个环节,形成由各级管理者与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全员防控法律风险的格局。
三、环境事故发生后的几个措施
在环境法律风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为了将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控制到最小,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用到最大最好,建设单位应适时启动相关法律救济程序。
一是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要根据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对己方过错导致的污染损害赔偿,建设单位的法律部门应尽量从减少“讼累”出发,通过和解或行政调处化解纠纷。
二是在得到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告知后,建设单位的法律部门首先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收集证据,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程序性权利,积极陈述和申辩,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争取行政处罚案件的主动权;其次,应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确认行政处罚案件中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第三,应确认违法行为是否已过处罚时效;第四,应认真研究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以确定行政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具有相应的处罚权。在搞清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客观评估有关行政行为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从而决定是否采取申请听证或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参考文献:
[1]潘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研究[J].天津经济,2007,2:55.
一、国有企业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当然,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无数深刻教训,尤其是一些造成国有资产几千万甚至上亿损失的重大案件,充分证明了企业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为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拓展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下,要求法律风险防范超前介入。一要注重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法律的研究,将专业法律知识、风险防范与灵活使用有关鼓励性政策,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二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获得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手段予以保护,同时妥善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三要注重建立健全企业转型升级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新领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走出去”发展战略,需要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向国际延伸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央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走出去”过程中,国际法律风险日益增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企业法务工作者对外投资环境和法律政策的研究,提高企业法务工作者对外投资项目的参与度,并进行相关法律论证与调查,从而加强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降低法律风险。
(三)企业现代化管理,需要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与企业管理有效融合对企业经营发展中各种法律风险的管理,是现代化企业内部实质管理的重要内容。让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快速融入企业管理,既是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健全,中央企业不论是改制、重组,还是跨国经营等,都需要慎重研究、准确把握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审核把关,既维护好合法权益,又发挥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企业开发新产品、开展新业务、开拓新领域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体系不够健全1.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低。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并且也是企业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体现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现代化企业法制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的一个关键环节,尽管许多企业已设立了总法律顾问,但专职率不高。2.总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显著。虽然各大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包括一些三级企业推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但发挥的作用差异较大。有的发挥的较好,但多数离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和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定位不够准确。没有准确理解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总是自觉地把总法律顾问当成法律专业人士或中层管理者,没有全局观和战略眼光。二是职责不够清晰,常常陷入抓法制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建设、合同审核管理、法律纠纷处理等具体的法律事务事项里,而忽视或者说没有全面统筹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职责。三是能力不够匹配。有的总法律顾问没有法律专业背景,其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经验不够;有的虽有法律专业背景,但其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与总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不相匹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总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3.法律顾问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总体知识结构和数量基本符合国资委的要求,但各企业之间有不均衡现象,出现了法律支持业务需求量与法律顾问数量配备不匹配的现象。有的企业工作繁重但法律顾问不足,想把法律风险防范做好变成空谈。同时,法律顾问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是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又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相对较少;既具有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又有企业管理经验的法律顾问更少。
(二)法律风险防范未有效嵌入经营管理之中1.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设计不健全,法律顾问获取的信息不对称。多数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流程设计不具体、不完善,忽视了法律顾问在风险防范中的把关作用。获得信息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法律顾问无法准确分析、提示决策风险点和法律风险点,无法提供系统的法律解决方案。2.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活动主要依赖于领导者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对法律顾问个体的认知度,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法律顾问的参与度还没有完全成为风险防范的必经环节。往往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要求法律顾问进行事后补救。3.法律事务在企业管理中的流程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律风险防范的新需求,导致法律事务工作流程及各业务管理环节的相互关系未能准确把握,从而导致法律顾问对经营管理事项分析及法律风险防范效果打折扣。
(三)合同风险防范有缺失1.合同签约前的介入程度不深入。管理部门大多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就是法律顾问仅对合同条款负责,只要将草拟的合同文本较法律顾问做书面审查即可,而忽视法律顾问应当对合同文本背后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与防范的作用。2.合同履约监控还有较大差距。传统的合同管理重订立轻履行、重业务轻法律的弊端依然存在,合同履约监控不到位,常常到了合同争议无法调和了,才上报合同纠纷事项。3.合同绩效评估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合同绩效评估是在重大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合同履行效果或项目的整体履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以确定目标是否达到,检验项目是否合理和有效率,作为未来重大经营决策时的考量依据,有利于实现重大项目的最优控制和企业效益目标。
三、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央企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不足,要以“建队伍、强基础、防风险、促发展”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法律风险防范为主线,借助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平台,力促经营者从对法律服务的理性需求到纯熟地运用法律事务管理技能的转变,力促法律顾问从纯粹专业人士到企业管理者的转变,达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的法律把关率100%,逐步实现打造一支优秀的法律顾问队伍,使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支撑。具体从以下三方面加大力度:
(一)大力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组织网络建设,营造合规文化在企业日常经营合规性合法性的要求下,法律事务机构深入管理工作是不可缺少的,企业重大事项及重大合同更是必经的、不可跨越的程序。要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单位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人员和职责,明确法律事务机构设置和法律顾问的职能职责、权利,保证法律事务机构独立设置比例达到80%。要做好法律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组织参加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使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取得资格率达到80%,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工作队伍的专业化。1.确立总法律顾问在风险控制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完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治理结构。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管理工作,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建立并健全法律事务机构;选拔并设置企业不同层级法律风险,在企业内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及队伍自上而下的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做到各层面、各环节的法律风险有专人管、专人办、专人参与的全面的企业法律顾问体系。2.组建懂管理、有素养、会改善的复合型队伍。企业在法律人才的选配上应高度重视,选配高素质人才,按照岗位所需任职条件与要求,推进法律事务人员岗位等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通过委外培训、学习和内部帮带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法律顾问专业能力水平,为建设以法律风险防控为重点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储备人才。3.将法律风险理念纳入企业文化范畴,强化风险思维模式。企业应从思想上、意识形态上渗透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思维模式,在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所辖范围内开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的企业文化建设,从企业的决策层向中层管理人员,再向基层逐级推进,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的法律素养,树立防控法律风险以管理、事前、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企业员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从而影响并提高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二)建设并夯实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为了保证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真正行之有效、落到实处,企业应将依法治理的规章制度建设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点。1.确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机制,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企业应紧绕生产经营中心,尊重法律事务工作,从根本上让法务工作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中,全面发挥法律工作的作用,使总法律顾问制度及其带来的正面效应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坚实屏障。2.规范合同管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合同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标准合同文本建设,实现供应商管理、预算成本管理、审价管理、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全生命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三)构建法律风险防控应对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点建设工作是防控法律风险,这也意味着必须构建法律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建立并健全闭环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1.开展法律风险调查,识别风险点。通过问卷和现场访谈相结合等方式,收集企业法律风险基础数据,识别并确立风险点。2.对法律风险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对前期基础数据的调查以及风险点识别,开展专业性的法律风险分析评估,穷尽可能出现的风险。3.根据评估结果构建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预警系统。在法律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法律事务机构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预警系统。4.以法律顾问为依托,搭建防控、救济途径。企业应以法律顾问为主要力量就企业内的风险预警进行分析,策划防控化解措施,并就可能出现的争议做好事后救济准备,正确使用诉讼等法律手段,必要时可以协同律师事务所共同研究。5.及时总结反馈防控、救济效果,形成动态的长效防控机制。企业应格局防控、救济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在动态中不断完善,形成动态的长效防控机制,从而推进整个风险应对机制呈螺旋式上升。
1.政策法律风险
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法律法规条文出现改动和调整,会给资本经营业务造成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而企业资本经营涉及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范畴颇为广泛,唯有深入研究、时时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的改变与调整,并及时分析判断其变化发展趋势,才能使企业避免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2.体制风险
所谓体制风险,主要指国家体制带来的风险。政府过多干预、法律法规不健全与不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经济结构变化等。我国资本市场还处在发展之中,各项法规不健全在所难免,这对于企业资本经营而言无疑是一直巨大的潜在风险。
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指的是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购买力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环境产生变化所引起的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水平发生变动而产生的资本经营风险。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发生变动而产生的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是指发生非预期的通货膨胀时,资本经营收益的实际购买力会低于预期的购买力所造成的的风险。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往往缺少规范、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这使企业的发展一直处于很大的风险中据统计,我国很绝大部分国有企业不具备完善的的风险管理体系,不仅没有设立内部控制部门,也没有专人从事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层和执行层普遍存在风险意识缺乏的问题,而在那些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的少数企业中,其风险管理也不是战略性的,只是经营风险实事发生时才使用。
1.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能够改善并克服内部控制的缺陷
从内部控制的本身来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发现内部控制的设计缺陷并及时地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不仅是在结果上改善和改进了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甚至可以从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对内部控制的方方面面进行排查,不断弥补内部控制的不足。
2.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能够发现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环节
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能够发现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并针对这些环节作出预防和改善。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验。企业在运行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的目的是防范经营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营效率,内部控制评价可以对企业各方面进行监督评价。
3.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能够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控制的目标与企业发展的目标是相辅相成的,是对企业的发展目标进行鉴定与分析,有利于避免管理过程中的出现不良因素;二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人员能够通过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企业的目标实现能力,在实现目标过程中使企业更具有综合实力;三是风险防控体系能够使企业的工作人员了解和识别风险,对其进行合理的认识和评估,从而具有更好应对风险的能力,更好的实现企业总目标。
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风险防控的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有资本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国资经营企业开始意识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并开始将风险管理视为企业发展管理的关键。主要途径和方法有以下四种:
1.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作为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不仅可以具备经济评价能功能,同时还是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和监督的重要因素。在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中,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保证其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并发挥监督等作用,可以有效对风险控制进行监督、评价,从结构上优化内部风险控制。
2.完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财务风险层出不求。只有建立切实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才能使企业及时检测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规避损失,并且有效预防风险的再次出现。
3.完善内部奖惩机制
为了保证国资经营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并使之在运用中得到不断完善、丰富,需要如期按时地对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对于违法风险控制制度的,应坚决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影响职称和优秀的评选;对于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的,要给予一定奖励。
4.引入信息机制和声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