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7: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煤矿法制建设存在严重的纰漏
a)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内容还不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比较落后,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时间比较晚,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导致中国关于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精细。主要体现在:(a)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条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条款内容相差无几,执行时很难对号入座[2];(b)责任不明确,比如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c)一些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间存在不衔接或冲突的现象;(d)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定的自由裁量不固定;(e)多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结果,源自于职工的违章操作,但是在中国制定实施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当中对普通员工的违规行为并没有制定明确处罚细则,相关煤矿自身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够严厉,流于形式[3];b)煤矿安全执法方面的不足:(a)中国的煤矿安全执法队伍执法经验不足;(b)煤矿安全执法队伍不够专业,缺乏法律专业执法人员;(c)执法队伍的工作环境差。
2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1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指导性作用和实际的可操作性国家在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后,其具体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实际中的生产监督者和执法者自身的认知和掌握水平,因此就需要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煤矿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面具体的细则,保证地方执法者能够熟练运用于实际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真正地做到法律制定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坚决杜绝制订了的法律法规因为客观因素受到限制,无法发挥法律的威慑性和威严等情况的发生。特别是在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面更要加以重点关注,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推动相关产业的有序发展。
2.2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行细则的量化a)充分调动煤矿生产企业工人总会、职工对安全生产条例的熟知和重视,确保条例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充分的落实和使用,实行安全生产自主监管,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4];b)煤矿生产相关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逃逸通道等管理细则,保证其设计和布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c)建立中国煤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掌握良好的应急知识和手段,提高生存能力;d)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管控信息进行全企业公示,保证员工能够切实了解相关信息;e)制定合理科学的灾害应急预案,并且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制度进行有效地监管,保证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2.3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a)作为煤矿日常开采工作的一线人员,矿工对煤矿的安全隐患具有清晰的认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考虑,煤矿职工应积极地参与到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中来。积极推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员工自身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制度的确立,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常态化的交流沟通,促进煤矿开采安全有序地进行[6];b)将煤矿安全隐患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新形势下煤矿隐患源头治理、操作规范化进行的基本要求相结合,并且形成规范化的法律文本来约束日常生产行为,保障中国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目前中国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工作环境,推动煤矿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7]。
3结语
1.1煤矿开采现状中国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分布广泛。中国煤矿的开采规模排在世界第三位。全国很多省市都有煤矿资源的存在,但是煤矿数量虽多,生产力却比较分散,煤矿生产无法集中。此外,还存在着各种大小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低下、生产设备落后,抗灾能力较差的现象。使得煤矿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困难。
1.2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
a)生产过程中存在超负荷、违反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
b)作业深度内瓦斯浓度严重超标;
c)防突出措施没有切实落实到位;
d)高浓度瓦斯矿井内通风设施及监控设施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使用、安装得无法正常工作;
e)通风系统的总体设计存在严重隐患,设置存在不合理现象;
f)煤矿矿井内存在较为严重的水患问题;
g)开采超过了煤矿承压层,超界开采现象比较普遍;
h)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冲地风险,相关应急措施没有有效制定实施;
i)火患问题严重,自然发火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j)煤矿转制时期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人员自身的责任意识严重缺乏,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改制后煤矿开采权限没有进行审批申请,无证开采活动普遍存在,相关证件严重缺失。
1.3煤矿法制建设存在严重的纰漏
a)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内容还不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比较落后,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时间比较晚,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导致中国关于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精细。主要体现在:
(a)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条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条款内容相差无几,执行时很难对号入座;
(b)责任不明确,比如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一些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间存在不衔接或冲突的现象;
(d)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定的自由裁量不固定;
(e)多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结果,源自于职工的违章操作,但是在中国制定实施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当中对普通员工的违规行为并没有制定明确处罚细则,相关煤矿自身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够严厉,流于形式;
1.4煤矿安全执法方面的不足:
(a)中国的煤矿安全执法队伍执法经验不足;
(b)煤矿安全执法队伍不够专业,缺乏法律专业执法人员;
(c)执法队伍的工作环境差。
2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1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指导性作用和实际的可操作性国家在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后,其具体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实际中的生产监督者和执法者自身的认知和掌握水平,因此就需要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煤矿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面具体的细则,保证地方执法者能够熟练运用于实际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真正地做到法律制定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坚决杜绝制订了的法律法规因为客观因素受到限制,无法发挥法律的威慑性和威严等情况的发生。特别是在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面更要加以重点关注,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推动相关产业的有序发展。
2.2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行细则的量化
a)充分调动煤矿生产企业工人总会、职工对安全生产条例的熟知和重视,确保条例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充分的落实和使用,实行安全生产自主监管,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b)煤矿生产相关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逃逸通道等管理细则,保证其设计和布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c)建立中国煤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掌握良好的应急知识和手段,提高生存能力;
d)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管控信息进行全企业公示,保证员工能够切实了解相关信息;
e)制定合理科学的灾害应急预案,并且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制度进行有效地监管,保证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2.3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a)作为煤矿日常开采工作的一线人员,矿工对煤矿的安全隐患具有清晰的认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考虑,煤矿职工应积极地参与到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中来。积极推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员工自身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制度的确立,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常态化的交流沟通,促进煤矿开采安全有序地进行;
b)将煤矿安全隐患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新形势下煤矿隐患源头治理、操作规范化进行的基本要求相结合,并且形成规范化的法律文本来约束日常生产行为,保障中国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目前中国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工作环境,推动煤矿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结语
1.1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逐渐突出以人为本
我国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说到底就是要以人为本,这是所有煤矿安全监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但是我国现行的煤矿安全监管过度依赖行政机构,但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对于煤矿安全监管带来诸多不便。其实在当前的安全监管体系下我们没有重视到矿工和煤矿企业的工会这两个第三方监管力量。矿工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机制的漏洞。目前我国并没有赋予矿工们足够的权力,最可怕的是,即便矿工对井下情况提出质疑,甚至知道事故即将发生也没有权利拒绝下井。工会在我国的煤矿企业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其仅仅是一个行政部门,企业管理层直接任命工会工作人员,这样一来他们就只会对企业领导负责,当企业和员工发生冲突时本应站在员工一方的工会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
1.2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一直的在不断的完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同时出台了许多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已建立了包括劳动法、行业专门法律和行政许可法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对于安全监管这个区域的法律有待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要向大中型煤矿企业派驻安全监察机构,这就使小型煤矿这成为一块盲区,失去了对其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小型煤矿事故频发。其实小型煤矿资金少,效益低,跟容易为了最大利益而无视安全生产,因此,对于小型煤矿更应该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还有,在对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组建上是靠各省自行解决安全执法机构的建设问题,国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很容易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而且有些省份将煤监局和煤炭局合并,一个是国家监察部门,一个是地方煤炭部门,两个单位本应相互监督,合署办公就不能起到监管作用。我国的大部分关于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都只注重于煤矿的正常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而忽略了煤矿职业危害监管。采煤矿属于高危职业,不仅是其本身易发生事故,还有在煤矿生产中的产生噪声、粉尘和有害气体等都会严重危害煤矿工人的身心健康,已成为煤矿员工健康安全的“隐形杀手”。对于这方面的疏忽也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1.3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煤矿需求量日益增长,煤矿企业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多,煤矿安全监管任务也日趋繁重。但是我国的煤矿安全监管系统长期的反复调整,又由于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使得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相互推脱,不愿承担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导致现有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规格低。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必然会导致监管力度的降低,进而引发安全事故,使得监管人员变成了安全事故的“消防员”,哪里有事故就去哪里,不能做到尽早发现、提前预防。
2、结语
1.1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我国煤矿生产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尽管自2008年以来,各地煤矿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要求,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煤矿的安全事故依然严重威胁着矿区的安全,近几年来煤矿的安全事故中以瓦斯爆炸和煤矿透水居多。1.2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煤矿本身的客观因素,我国煤矿生产的作业面以地下作业居多,我国的自然环境和地质环境复杂多样,地下作业环境极为恶劣,煤矿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二是煤炭企业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督力度不强,在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不少煤矿企业的技术措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够。三是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不够,不少企业的安全措施投入不到位,生产设备不有及时检修更新,煤矿机械设备的磨损和老化严重,科技水平不够。四是企业及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尽管安全事故层出不穷。
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建立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时期,煤炭资源在社会经济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任务。煤矿安全生产牵涉的范围比较大,具有一定的影响。只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才能保证煤矿生产健康稳定的发展,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措施和对策
3.1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煤矿事故是社会生产中事故高发的一项生产企业,我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已经颁布了《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2]。要提高我国煤矿生产的安全,煤矿企业就要坚持以“安全生产、预防第一”为原则,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3.2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煤矿的生产中,加强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只有保证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保证提高生产效率。3.3实施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要以“安全第一”为煤矿生产的指导思想,强化安全责任的观念意识,明确生产的安全指标和目的,做好安全目标责任工作。3.4优化先进的安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方面,一方面要及时更新煤炭是生产设备,加强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另一方面,加大高科技机械设备的投入和使用,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管理手段。3.5提高煤矿员工的素质。煤矿企业员工的素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影响。实行多层次的员工用人制度,坚决贯彻和认真执行岗位培训、素质教育的方针,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结语
关键词:矿工素质;煤矿安全规制;探析
[中图分类号]F426.21;X9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1-0086-02
煤矿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由于其生产作业环境决定了其工作中的不确定性太多,同时,该行业受各种自然因素威胁的程度要明显高于其它行业,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下,难以避免煤矿事故的产生。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矿工的总体素质水平低下所造成的。所以,若要有效地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就得切实加强对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意识、专业素养的培养,从而提高矿工整体素质,这是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一项当务之急的系统工程。
一、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与安全能力存在的现状
1.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与安全能力存在缺陷
据报道,我国目前尚有许多煤矿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道德素质以及法律素质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从而导致他们在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决策能力、感召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低下,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安全能力受到限制
煤矿行业作为一个辛苦、危险的行业,许多人都会对此有所顾虑,因此,导致矿工的来源往往是文化素养低的人群。从而其素质总体上不高,加上煤矿大量使用农民工,还有的煤矿矿工培训不到位,更多的情况下是管理人员不适当运用权力,限制了矿工安全能力的发挥。
3.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我国煤矿开采的历史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要晚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难以确保矿工的批评建议权和紧急避险等安全权利,并且在实际生产中矿工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同时,矿工在生产第一线长期工作,对生产和安全情况最熟悉,对自己的安全最关心,若他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将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煤矿的安全生产进程与生产效率。
二、提高矿工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策略分析
1.建立与完善矿工的准入制度
由于中国绝大多数的煤矿是从地下进行开采的,煤矿的安全生产难度更大。然而,当前我国尚没有较完善的矿工准入标准,从而许多煤矿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随意招聘矿工,甚至有些矿工对煤矿相关知识一无所知,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进程。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必须不断建立与完善煤矿安全规制,强制实行准入制度,从源头设限,提高矿工的整体素质。同时,煤矿安全规制部门还应该明确将相应工种培训时间以及矿工的受教育年限等作为企业必须遵守的标准,确保煤矿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强化现场管理工作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在生产现场。因为,如果各级管理人员没有一个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是绝对搞不好安全工作的,尤其是煤矿的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同时,管理者工作作风的改变,并不能只依靠其自觉性或觉悟,必须是建立在相应的规章制度之上,并在实践中按要求进行,促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工作重点放在井下。对于作风漂浮工作严重不负责的矿工,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煤矿工作的安全生产。
3.加强对煤矿矿工的安全培训
由于煤矿的生产规模大,管理范围广,设备先进,这就需要煤矿企业对其管理人员的培训也应该与时俱进,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在培训中应把法律法规培训放在重要地位,使煤矿的管理者能够更好地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养成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采用更加先进的安全监测系统、采掘方法以及通风系统等,将更加有效的改善煤矿生产环境,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安全风险。但是,一切先进的安全设备,都需要有高素质的人来掌握,必须不定期地对煤矿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切实地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以便能够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步伐。
4.健全矿工工会组织
研究表明,以往煤矿企业之所以敢无视各种安全规定,忽视素质较低的矿工安全权益,与我国矿工队伍组织松散有很大关系。煤矿工会组织应积极参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结合工人自身努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切实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进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矿难事故的发生。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生命价值的重新认识,作为一个煤矿开采大国,我国应该努力探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从源头开始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由于我国当前煤矿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水平较低,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进程。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努力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目标,加强对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以及专业素质的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韩培科,王国辉.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和员工的关系[J].科技资讯,2009.
[2]康海霞.论提高煤矿员工素质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J].科技信息,2011.
[3]付继娟,聂锐.从频发的矿难看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员工素质匹配[J].科技导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