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6:5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存在问题;对策
一、施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是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内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
二、施工企业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低,削弱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现阶段国有施工企业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覆盖率低,严重削弱了其监督、制约、促进管理作用的发挥。
首先,绝大多数经济责任审计仅限于离任审计,并且“先离后审”,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较少,也就是说事后审计多、事中审计少,导致在离任经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效益不佳、管理水平低、内部控制存在漏洞等等问题,不了了之。
其次,无论是任中还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都也无法覆盖到每位经济责任人。在施工企业中,经济责任人除科级干部外,还包括非科级而负责施工项目建设、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的领导干部,即项目经理。无法覆盖每位经济责任人,使施工企业最基础的利润中心――施工项目无法得到监督。
(二)确定经济责任人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确认领导干部的经营成果、经济效益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目标,而由于施工行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在确定经济责任人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均来自承建的施工项目,这些施工项目收入,必须在完成实际工作量后,由业主的批复前任后,方可确认收入。在实际工作中,业主批复收入往往是滞后的,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如果按照包括变更在内的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可能只是仅仅依据被审计项目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这样可能会因为缺少有力证据,而高估收入。
还有,确认任期成本也存在风险。现阶段施工企业审计人员确认成本的主要证据仍是财务账面成本数据,采用这种方法同样存在三种风险,一是可能存在已发生而未进行结算、未入账的成本,导致任期成本被低估;二是在当期已结算、入账的成本中,可能包括前任应承担但未计入前任成本的成本,导致任期成本被高估。三是前任经济责任人可能承担了应由当任责任人承担的摊销、折旧等成本,导致任期成本被低估。
(三)审计力量薄弱、缺乏指标评价标准,全面评价无法得以很好地实现
施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决策能力、经营效果、管理水平、内部控制、施工项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执行法律法规、企业制定的管理办法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价一定是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现阶段,由于施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而无法较好的做到全面评价。
首先,施工企业配备审计人员少,制约了审计评价全面性。
施工企业中,经济责任人数量多,另外,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由人事部门委托进行,具有临时性且要求审计时间都较紧迫。因此内审人员采集审计证据的范围仅局限于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而较少地涉及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资料,因此无法对经济责任人的管理水平、决策能力等方面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其次,审计人员专业单一,影响评价全面性。
施工企业审计部门配备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来自会计专业,都较擅长查账看账,而对审计专业、工程施工专业、管理专业等专业知识涉及较少。由于审计人员其他专业知识的缺乏,无法全面、客观的评价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做出准确的评价。
最后,缺乏量化评价标准,全面评价受到限制。
定量评价是依据审计过程中采集到的真实、准确数据,在分析数据之间的关系及数据本身的变化后,而做出的评价,定量分析可以使定性分析更加科学、准确、全面。在施工企业中,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建立一定的量化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资产增幅、净资产增长率,利润率等量化指标标准,以更加全面评价经济责任人的工作业绩。但是目前施工企业尚未建立各项财务指标、内控评价标准。
(四)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不强,审计结果形式化
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是进行审计的基础,但由于国有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离任审计占绝大多数,任中审计开展的非常少。而开展离任审计的经济责任人要么是被内部提拔、要么是外调。审计部门在身陷“先任后离、先离后审、提拔外调”的窘境下,独立性严重受到了影响,审计报告的内容往往遵循“好的方面多说,差的方面能少说则少说”原则,审计评价往往避重就轻,使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审计作用
扩大审计覆盖面,进一步积极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任中审计纳入施工企业年度审计计划,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惯例化,以发挥事中审计作用,从而做到随时监督,及早发现问题,积极促进改进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审计的作用。
(二)充实审计力量,减少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鼓励审计人员积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使内审人员了解掌握会计、审计、经营、管理、法律、施工成本结算、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知识,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如果企业条件允许,可在审计部配备各种相关专业人员,以便协同合作,从财务收支、决策制定、施工组织、成本核算、廉洁执法等方面对经济责任人进行全面审计,以减少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三)建立评价标准,确保全面、客观评价经济责任人
结合施工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立足本企业以及承建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企业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在企业内部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在领导干部上任初期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可包括施工项目施工预算,资产负债率水平,管理费用的控制额度,利润率水平,员工工资增长幅度以及获得的社会声誉、负担的社会责任等等。另外,审计部门应建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依据此判断经济责任人在控制点的控制、管理上是否存在需要弥补的漏洞,在施工企业建立起科学、可行、切合实际的评价标准。
还应说明的一点就是,要做到全面、客观评价经济责任人,就必须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而定性分析中很多是依靠内审人员大脑做出的主观分析,因此施工企业审计部门不仅要认真培养内审人员“谨慎、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还要注重树立内审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科学的思维方式。
(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审计结果被严肃使用
施工企业要提高审计部门地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尽量做到先审后离;任中审计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企业要严肃对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将其作为任用、选拔干部的依据,要将其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以更好地实现对企业的全面、高效管理,确保企业各项经济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朱琴.内部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面临的问题及应关注的几点[J].审计研,2010(12):29-31.
[2]秦振祥.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1(3):184.
[3]刘亚玲.浅谈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审计研究,2010(5):33-34.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问题原因对策
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审计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关系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开展的时间不长,同时在又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因而在审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受托性。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它既不同于列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又有别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它一般是接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开展工作
(二)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括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和审计内容的范围,和审计对象的专一。
(三)事后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后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责审计时效性差。“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现在普遍存在“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同时,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断增多,而审计部门力量有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及时执行到位。
(二)经责审计责任难界定。如果经济责任不能准确界定,审计结果就难以运用到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两个责任难以划分:一是与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不能及时划分。如:一些地方在对乡镇进行责任审计时,只审计他们机关的财务状况,对站所、村的账目未全面审计和核查,从而造成经济责任认定范围不全,导致有些被审单位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保证机关运转和资产购置上,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甚至将经济责任向各站所转嫁,逃避责任追究。三是党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这一问题尤其在乡镇表现比较突出,乡镇党委书记是负总责的,而乡镇财政一般又是乡镇长主管的,在划分经济责任时,究竟应由乡镇长负责,还是由党委书记负责,以谁为主负责,还是共同负责,各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难以定论。
(三)经责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目前,各级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完善的机制,大都放在了审计实施和听取情况上,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四)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被审计领导和单位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认识有偏差,这给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五)审计力量不足与时效性不强。审计力量和时效性不强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绝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首先是造成审计机关审计目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审计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其次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易造成接任者新官不理旧账,在资料提供上不积极、不主动;三是很多被审计领导干部已被提拔重用,这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压力。
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依据性不强。一是现行《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较早,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进行相关的规定,使审计部门难以依法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下发的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暂行办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依据作用,但对审任衔接、经济责任的认定以及追究处理上,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定,给具体操作增加了难度。
(二)干部任用程序与审计工作程序在操作上难以同步。随着干部任用和交流的力度逐渐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行的难度也随之提高。这主要是组织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考察和公示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从发通知到提交审计报告,一般需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有的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长、单位情况复杂,审计所需时间会更长,不可能在考察和公示期内拿出审计结果。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会出现审计尚未实施,新任领导即已到位;或审计报告未出,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的现象,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困难。
(三)思想重视不够。某些主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去看待。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缺少分析研究,也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应该纠正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对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的单位,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造成审计和处理相脱节。
(四)审计力量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过程复杂,有时还需要延伸审计,工作量很大,不仅需要充裕的时间,而且需要配置相当的人力。特别是换届以后,审计力量不足和需审计干部数量上升的矛盾更显突出。
三、措施及建议意见
(一)加大推行任期内审计的力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将监督关口前移。一是通过任期内的审计积累相关资料,在干部调任时尽快拿出审计意见,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根据部门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年度审计档案,储存、利用常规审计成果,使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算账”变为年度考核。
(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为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将资金量小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内部审计承担,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机关由以前的独立承担任务,转为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这样既缓解了审计时间紧、人员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审计机关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三)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一是把审计成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业绩的一把“尺子”,归入干部考核档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并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工作中的不足,将审计成果纳入选人用人、法纪监督和领导决策的程序;对政绩突出、严格自律的予以提拔。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意识。实现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建立成果运用机制,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并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为主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权力监督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和人员素质。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财经法规培训,促进其带头自觉执行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其次应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的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最后还需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队伍的建设,涉及重要事项的工作,均由专职人员严格把关,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以促使其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财会队伍。
【参考文献】
[1]李成姬-经济责任审计要做到经济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J]-《当代审计》-2001(3)
[2]李自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12)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人员 对策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认识不到位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审计工作人员主要是审计和会计专业方向的财务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项目,涉及的内容广泛,除了财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熟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部分人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端正。
(二)审计质量不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专业要求高,因而需要大量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保证审计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审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风险较大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成本的制约性等方面的限制,审计人员往往很难收集到足够而直接的证据,虽然《暂行规定》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但是被审计者相关的会计资料未必真实,当然难保所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首先,为规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往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空乏、无深度,比如“基本合规合法”等“中性”的审计评价,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差。其次,审计评价重点难确定。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时间较长,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往往很多,如果对其进行逐项审计、评价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审计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的意见》等几个法规性文件。这些法规性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也不具备立法的特征。
(二)审计独立性缺失
我国现阶段的干部管理任命基本上实行委任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这导致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甚至能够驾驭审计权力,使得审计难度陡增。加之我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由于独立性的严重缺失,对领导干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自然效果较差。
(三)审计人员处境尴尬
现阶段,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评价的认识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偏差,一是表现为怕承担风险,怕得罪人。二是表现为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期望过高,希望评价能面面俱到,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冗长、繁琐,并且增大了审计风险。对审计机关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地位高、权力大的领导干部,这样开展审计工作存在难度大、风险大和压力大等问题。
(四)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力
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实施,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缺乏互动性,导致各自信息交流不通畅,信息反馈少,使得各部门未能形成一致的审计目标,影响审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利用。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运作规范。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落实整改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整改情况、整改督查、整改责任追究、整改结果公示等制度。一是审前告知整改制度,以自查促整改;二是审后督察整改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三是审计整改公开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以报告促整改。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另一方面,建立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办事。
(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改变审计主体的隶属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必须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这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改变其隶属关系。改革审计体制,建立起立法型和司法型相结合的心的审计体制,让其接受人大的领导及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强化干部考核任用。应强化干部考核,做到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结合。同时,干部的提拔任用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组织体制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对上负责”和“谁管理谁审计、谁审计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有机融合。
立法保障审计的独立性。一是要修改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独立的法律地位;二是制定具有完整意义的国家审计法;三是将最高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从各级政府中脱离出来,单独立法规定其组织程序和机构设置;四是设立专门的审计财政预算法案,保证审计财政供给等。
关键词: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优化策略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审计工作,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中表现出了明显的优势与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作为展开工作的主要依据,而且对审计单位的评价十分公正、客观。该项工作不仅要将审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作为考虑因素,还要对廉政建设进行考察,所以整体而言是十分复杂的。
一、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间尚短,因此对其进行监管与支持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由于相关的操作规范还没有出台,现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没有完善的法律指导。另外,对审计工作告一段落之后的审计评价工作也没有制定统一的、权威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部门在工作时没有绝对的制度约束与评价依据,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主观性,违背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初衷与公平公正的特性。例如,在对一些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工作中,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经常会出现较大的分歧,阻碍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缺少科学的方式
该项审计工作需要有确定的评价制度作为依据才能对经济责任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察。但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没有形成评价指标体系。即使是针对同一个评价对象,使用的评价方法与标准不同也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结果应用产生影响,甚至引起行政诉讼。
(三)缺乏良好的沟通
当前政府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完善的沟通机制,这是国家与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完善的沟通机制才能互通信息,了解到实际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然后解决症结。通过沟通还能获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数据与资料,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审计成果利用不充分
政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就是加强对审计单位的经济监管,促进广大干部严于律己。因此,有关部门要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审计结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对结果进行分析,才能发挥出审计工作的作用。但是,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与片面,有关部门在接收到结果后并未给予足够的认识,勿论对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更缺少完善的反馈机制。另外,审计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层对审计结果的管理不足,并未将其整理成独立的档案资料,以致于大多数情况下,审计结果沦为无意义的数据。
二、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配套法规
加强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系统的关键措施。针对审计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对审计工作的实施办法进行优化,为审计工作的进行提供必要的依据与制度,逐渐减少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建立完善的追究体制,追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使用情况,不遗漏、轻视任何一个审计结果,若被审计的单位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经济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不重视审计结果、未进行合理利用的部门进行追究;将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优化审计指标与方式
建立科学的定量指标评价体制。在制定中要将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审计内容作为依据,例如,接受审计的单位的收入、支出、经济决策备案等,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均可以作为建立指标体系的科学依据;在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发挥定性指标的作用,能够显著增加评价的科学性,考虑全面、纵向比较,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
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的关键是转变过去事后审计的方式,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部审计过程进行结合,制定有效的联络员制度。该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增加审计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将审计部门与接受审计的单位的沟通桥梁搭建起来;为了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在开展审计工作之前,审计部门应该先派遣人员去接受审计的单位进行沟通,Σ莆袂榭觥⑷嗽卑才诺冉行初步了解,便于审计工作的展开;定期组织人员展开总结会议。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能够利用较小的成本收集到较多的数据,为审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政府为了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必须对审计的成果给予高度的重视。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部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将数据结果进行汇编,上交给上级部门,并对接受审计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职领导的履职情况;对结果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分析整个审计工作系统,对其中存在的制度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改进;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这项举措能够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威慑力。结果公示能够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程度,提高接受审计对象的重视程度,并且能被广大人民群众信服。
(五)建立专业的审计队伍
审计工作牵涉到的范围广、条目多,需要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来进行,不仅需要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形势。所以,政府要加快人才培养的步伐,优化其专业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管理工作的展开,只有找出其中的问题并制定合理的改善措施才能发挥出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完善配套法规、优化审计指标与方式、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建立专业的审计队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完善审计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尧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及优化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27):70-71.
[2]李佳桐,张桂仁.民营企业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1):167-169.
对高校负有经济责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规范中层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将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对策。
一、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是主要由外因和内因引发的。
1.外因问题
外因是指高校通过自身努力难以改变的外部制约条件,只能适应它们的变化和要求。外因问题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第一,相关的规定赶不上实务的步伐。如,目前相关的办法规定,都没有对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一些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明确,一些评价指标系数参考标准也不明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不得不凭经验和依靠职业判断,这就加大了工作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
第二,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内部审计都置于高校内部运行机制中,在开展审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受高校内部各种关系利益的影响,内审人员很难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缺乏强制性,经常得不到被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支持配合。
第三,高校内审工作业务指导部门体制不顺畅。大部分地方高校的内审上级指导部门是教育厅监察室或财务基建处,这与内审的业务性质不对口,不能给予相应的业务指导,还带来重视度不够等情况。
2.内因问题
内因是指高校自身能能够改变的因素,高校自身能控制。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审计中由内部环境引发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队伍建设及审计硬件条件落后于开展审计需要的软硬件条件,造成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审计风险高的这一状况,主要原因如下:第一,由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内审地位不突出、不被充分重视。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多数不是独立设置,经常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或隶属与财务部门,这样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高度重视,人员编制、经费、工作条件得不到专门的保障,从机构设置的根源上就给内部审计带来了硬伤。第二,审计中没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目前,我国的高校都在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资料都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为载体,而目前高校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仅体现在计算机的日常使用上,没有购置审计软件,或者有审计软件但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很少使用,严重影响了审计的质量。第三,审计的过程中,内审人员只注重查账,并没关注会计资料以外的信息,审计方法的局限性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有些违纪违法行为在会计资料中不一定有反映,目前高校内审人员只审查会计资料,造成审计质量不高,审计风险加大。
(2)高校内部没有形成一整套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体制机制,不能保障对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有序开展及审计结果不能得到充分运用等。第一,审计工作安排随意性较大,没有进行系统、周密的安排,缺乏计划性。在高校经常存在中层领导干部按批次任免,所以经常在一次委托审计中安排对多位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审人员疲于赶工,审计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审计质量低下,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第二,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没有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或有制度但不严格按制度执行,存在内审人员的工作经验来开展的情况,使得整个工作操作不规范。第三,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中还存在问题。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出来以后,大部分不对外披露;二是存在“先离后审”的情况,中层领导干部已经提拔、转岗等,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根本不能为组织部门使用中层干部起到参考的作用。即使组织部门掌握审计结果,但很少运用到中层干部的考核使用中。三是没有建立审计回访机制,审计结果出来以后,没有相关人员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审计成果难以运用到工作中。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外因问题的对策
完善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宣传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宣传,增强高校内审工作的独立性。
2.内因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