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最新的税法政策范文

最新的税法政策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4 09:24:1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最新的税法政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最新的税法政策

篇1

税务行政法制

一、单项选择题

1、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A、200

B、2000

C、500

D、1000

2、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是( )。

A、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3、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5

B、30

C、45

D、60

4、下列行政复议情形中,需中止行政复议的是( )。

A、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

D、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规定达成和解

5、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

A、甲市国税局

B、乙县国税局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6、下列税务行政复议受理案件中,必须经复议程序的是( )。

A、因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引起争议的案件

B、因不予给与举报奖励引起争议的案件

C、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争议的案件

D、因核定征收引起争议的案件

7、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相关规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C、纳税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査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

税务机关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多项选择题

1、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

A、罚款

B、收缴发票

C、没收财物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证据类别的有( )。

A、视听资料

B、证人证言

C、当事人陈述

D、鉴定意见

3、下列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有( )。

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B、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C、不适用调解原则

D、实行回避原则

4、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 )。

A、属地管辖

B、级别管辖

C、地域管辖

D、裁定管辖

5、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陈述,正确的有( )。

A、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B、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C、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D、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6、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某些税务行政复议事项进行调解。以下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调解要求的有( )。

A、遵循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原则

B、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C、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

D、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7、下列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案件范围的有( )。

A、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B、对公民作出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C、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D、对法人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以上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8322,点击提问】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总局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纳税人不能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613,点击提问】

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82,点击提问】

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选项C,属于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95,点击提问】

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87,点击提问】

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税款征收行为引起的争议,必经行政复议程序。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23,点击提问】

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査,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8347,点击提问】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税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物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8349,点击提问】

2、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及证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627,点击提问】

3、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合议、回避、公开、辩论、两审、终审等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属于诉讼的共有原则,因此选项A和D不符合题意。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52,点击提问】

4、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50,点击提问】

5、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选项全部正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及证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91,点击提问】

6、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上述选项均为调解应当符合的要求。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疑编号11969531,点击提问】

7、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篇2

关键词:出版企业 税收筹划 方法 理性经营 分析

随着我国文化改制的推进,一些出版社由事业单位逐渐转换成为具有现代企业性质的经营性出版企业。出版经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理性经营与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出版企业的经济利益增长,对于出版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作为具有经营企业性质的出版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是企业生产经营走向成熟的重要表现,对企业纳税督促管理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有效措施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经营生产的理性与成熟的重要表现,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注意对于税收筹划的有效性的保证,以使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与发展中有着积极的作用与效果。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保证企业税收筹划有效性的主要措施首先应注意从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要求以及规定标准出发,保证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与法规执行的,是符合国家税收及其相关法律与法规政策的;其次,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对于企业人员素养水平的提高,企业人员的素养水平是企业的税收筹划有效成功的重要保证;再次,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对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进行完善,以此来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实施的有效与成功,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推动性的作用。

(一)在对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进行保障的措施中,企业的税收筹划应注意与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相符合,就是指企业的税收筹划措施中,各项筹划措施应是在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范围之内进行的,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本质问题就是企业依法合理的进行企业税收的缴纳,所以,如果企业税收筹划中出现了违反税收法律政策的情况,出现企业漏税等问题,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以及正常的经营运行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保证企业税收筹划措施的有效性中对于企业人员素养的锻炼与培养,主要是指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企业人员是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主体,企业税收筹划的各项措施都是由企业人员来完成的,因此,企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情况有着绝对性的影响。在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中,除了应注意对于企业人员综合素养的锻炼以及提升外还应注意增加与专业税收筹划中介机构的合作,以此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水平,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

(三)对于保障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措施还应注意从做好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做起,比如规范出版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与行为、做好企业税收筹划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加强税收筹划的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等,从而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以及对于企业经营的积极作用和效果。

二、新税法政策下出版企业税收筹划方法

针对最新的企业税法政策要求,出版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又应从哪些措施做起。下文将主要从出版企业的收入筹划方法以及出版企业的费用支出税收筹划方法两个方面,对于新税法要求下出版企业的税收筹划措施与方法进行分析论述。

(一)出版企业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方法

对于出版企业的收入部分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注意应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原则。在进行出版企业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将权责发生制作为进行税收筹划的原则就可以为出版企业进行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提供一定的可能性,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减少企业资金的流出,促进企业的经营运行。其次,出版企业在进行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对于企业收入中那些不需要进行纳税的收入项目以及企业收入部分中那些免税收的收入项目进行确认,这样既可以做好企业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又可以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率,对于企业经营以及资金的流转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出版企业费用支出部分税收筹划方法

在对于出版企业税收筹划的分析中,除了出版企业收入部分的税收筹划外,对于出版企业的费用支出部分也应该按照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对于出版企业费用支出部分的税收筹划,首先应将企业的费用支出项目进行详细的分类规划,以便清楚掌握和了解企业的费用支出项目。在进行出版企业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对于企业费用支出项目应该扣除的部分进行扣除,尽量使企业的税前费用达到最大情况,这样在进行企业税收缴纳中就可以相应地减少企业应进行纳税部分的费用总数。其次对于出版企业招聘员工的税收筹划主要就是按照税收法规将企业员工的收入情况与纳税情况进行计算筹划,在依法纳税同时注意维护企业的利益。最后就是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税收筹划,进行企业的这一费用项目税收筹划中需注意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税收筹划,以维护企业的利益。

三、结束语

总之,出版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注意在国家税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内,从企业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进行有效的企业税收筹划,促进企业经营的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1]王玮.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出版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J].科技与出版.2009(5)

[2]潘荣良,温彦君.企业销售旧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J].财务与会计.2005(6)

[3]雷啟星.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控制研究[J].现代商业.2007(29)

篇3

一、民办高等院校税法教学的现状

1.偏重理论,脱离实际

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交叉学科,实际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税法课程的开设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满足市场的需求,为社会培养能够正确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办理相关纳税申报业务的应用技术型复合人才。而税法目前教学更多是依靠于理论知识的讲解,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例如学生只会计算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但是不会进行电子网上纳税申报,缺乏实践环节。学生不具备独立从事纳税处理的能力,不能够做到学以致用。

2.税法更新速度快,教材内容更新滞后

我国税收受地域、经济发展速度、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税赋轻重不一,纳税人实际纳税负担各具特色,税收制度一直处于调整和改革中,税法政策更新速度快,但是税法教材内容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更新速度滞后。虽然每学期开学伊始,教研室选取最新版本的教材,但是由于教材编写与出版时间的误差导致教材上关于税法最新的政策不能及时更新,即便是最具权威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考试指定教材也无法做到与时俱进。

3.税法考核方式过于传统

税法课程考试方式缺乏创新,不能针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采取“一锅端”的方式统一进行考核,但是考试内容一旦进行改版,学生传统的思维模式,靠背题——背写——写就能及格,很难区分出学生的实际掌握能力,学生只知其一,不懂其二,不会举一反三,例如学生会处理增值税的业务、营业税的业务,但是学生不能正确处理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特殊销售方式的纳税计算,难以区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异同,难以用间接法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稍微进行变动,学生就不能随机应变。

4.教学方法单一

随着教育成本投入力度的加大,教学条件的改善,课堂上普遍使用多媒体教学,以播放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向学生展示教学内容,教学缺乏互动,只是机械式的讲授税收法律条文,教师只是纯粹地讲授课件的内容,学生也是简单地跟随老师的进度,抄写老师授课讲义,授课老师很容易忽视与学生之间的课堂互动,老师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没有考虑到学生对课件内容的理解程度,这种传统的以教师为课堂主题的教学模式,没有把学生真正地引入到课堂中,学生仍然是机械地被动接受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很难激发学生对于知识和未来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课堂气氛异常压抑,学生学习过程中,逐渐厌烦对税法的学习。

二、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对策

1.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实践教学环节

税法课程的学习更加注重操作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将税收法律条文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业务的核算、纳税业务申报等联系起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鼓励学生到税务师事务所或记账公司进行短期实习,支持教师去税务局进行短期培训,这样可以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学生放寒假之时,正是税务所繁忙之际,学生去实习,帮忙处理纳税人税务登记、代领发票、申报纳税等日常业务,缩短了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完成从理论认识到感性认识的飞跃。这样既可以解决学生实习的问题,又可以为事务所节约人力成本。

2.关注税改动态,及时更新教材

我国经济形式不断变化,税制改革也随之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新颁布和制定,时刻提醒着我们,在给财务专业学生选定教材时,要注意教材的更新速度,并且凭借网络各大媒体的帮助,例如报纸、杂志、新闻、电视等手段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的最新规定,及时收取税收改革的时事信息,不断地填充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另外注重税法课程案例讲解的培养,本着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可以分组讲解,制作PPT课件,老师负责指导评论,借助案例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保证教学具有时效性和操作性。

3.以案例教学为依托,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规定征收19种税,可见税法教学内容信息量十分强大,借助多媒体教学,让学生参与其中,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提升学生的专业表达能力,有学生来控制课堂,玩转课堂,吸引学生学习专业的热情,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增强学生分析案例的兴趣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曹巍魏.转型应用技术大学背景下的课程教学改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

[2]解青芳.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

篇4

关键词:会计;创业创新;税务

一、税务类课程创业创新建设的必要性

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会开设税收实务、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等相关课程。近年来,税法改革力度大,目前营业税已全部改成增值税。在授课上,我们不仅要更新知识内容,在税务会计及申报课程中,我们还要对实操申报等内容进行调整练习。由于税法的变化,实务界已经实时跟进地进行更新,各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也在变化调整。因此教师要先学一步,从而把知识内容的更新变化有效地传递给学生。如何建立有效的知识更新渠道呢?可借助官方网站,专业知识交流群,以及购买的网上实训系统资源,@些平台的知识内容更新的都比较快。除营改增外,还有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消费税、资源税等,这些知识内容每年均有调整变化。从税收的变化我们不应仅仅看到国家表象上的税费改革,更要看到国家的政策倾斜,以及和经济形势有关的国家政策走向。在课堂上,顺应政府政策导向,合法避税,对于学生的创新创业所应关注的知识点不断提醒和引导,或者让学生进行自我体悟。

二、税务类课程的创新创业点探析

创新创业的首要步骤,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好团队,有创业的思路想法,随之创业的第一步就是开设公司,选择公司类型。如何申报注册成立一个公司,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这些都是每一个最初的创业者所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如果会计学生能在这一块熟练掌握,无疑可以降低创业成本,在创业之初根据税法政策变化准确定位,享受好税收优惠政策,在创业这一块占得先机。

(一)税法改革对于创新创业影响

1.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税负影响

从专家的分析来看,营改增后各行业税负普遍开始下降。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同,纳税方式和纳税起征点又存在不同,需要学生研究筹划和分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对于商业企业、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不同的单位划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也不同,那么不同纳税人对于不同的经营情况,税负的影响也不同,这些都值得带领学生研究探讨。而且税法的变化也使得企业不仅要考虑企业自己的税负,还要考虑今后与之相关企业所产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等问题。

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于创业创新的影响

小微企业是这些年来政府鼓励创业和加大扶持的热门话题,尤其是作为大学生应特别熟悉这些政策内容,要布局好自己的创业思路,为今后创业之路奠定一个好的基础。企业所得税里面有大量的优惠政策值得创业者关注,作为会计学生,课堂上和实操方面,教师应加大系统指导和传授,使得学生能够精确计算衡量税负差异,评价所选职业在行业中优劣。

(二)税务申报系统升级对于创新创业的影响

当前是互联网+的时代,国税局地税局的报税网站常常也面临升级改版。所以教师应时刻关注,认真学习,敏锐洞察当前的各项变化,跟上形势,向学生传达最新的政策信息。不仅使学生跟上这个信息时代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具备这种与时俱进,随时关注政策变化,具备掌握这些最新信息的渠道和能力。现在学校和很多网络实训课程合作,较好的合作方能够及时更新网上的实训内容和知识,既让学生增强了实操训练,又更新知识内容。

(三)“三证合一”制度对于创新创业的影响

“三证合一”作为当前全国的又一项重要的税务政策信息改革,务必加大学习和教学传播工作。“三证合一”这是国家的又一项便民措施,对于将来有志于创业的同学来说,这无疑又是福音一件,办事得到了简化。

综上所述,对于会计专业学生来说,公司可以在行业、公司身份、税负等多方面进行周密的筹划平衡之后,做出创业决定。可以自己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公司成立后,自己申报纳税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这些都能节约很多成本支出,是会计学生的专业优势,对于初期创业的大学生而言难能可贵。

三、教师税务类课程创新创业建设要点

篇5

一、重视政策学习,内化奉献意识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纳税人法制意识及维权意识的增强,对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组的每位同志都有一种如饥似渴、锲而不舍、好学不倦的精神。业余时间,我们排除干扰,拒绝一切不必要的应酬,把精力用在学习上,我们组要求每个同志必须做到“四会”(会税收政策、会财务会计核算、会宣传税法、会微机操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大家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一切要学习的东西,并把它当成生活、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改变一切不良的习惯,挡住诱惑,心无旁骛,潜心静读,养成结合工作认真学习理论,深入思考问题,刻苦钻研业务的好习惯。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拓宽知识面,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双管齐下”,对纳税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进行税法公示,在办税服务大厅设咨询触摸屏,税法公告栏,公开税收政策法规,让所有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随时咨询查找;二是送政策上门,对分局所辖的税源大户,如东风股份公司、华光、江汉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坚持每月上门服务,帮助、督促纳税人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对分局辖区内需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分期、分批开展税收政策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日前,所辖企业的会计人员均达到合格,并取得了由市局统一颁发的上岗证书。确保政策执行不出现“死角”和“盲区”。

二、优化人员配置,合理安排岗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