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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消防设计标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6:4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住宅消防设计标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住宅消防设计标准

篇1

关键词:应急照明;设计标准;系统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笔者认为, 尽管各规范对应急照明和火灾应急照明在解释、分类及设置场所等方面存在不统一现象, 但有几点还是基本一致的, 如: 应急照明和火灾应急照明是有区别的; 火灾应急照明属于应急照明中的一个部分; 火灾应急照明应纳入消防用电负荷, 设计时不仅对其供电电源有特殊要求, 而且对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导线及灯具选型、照度标准、应急点亮时间及联动控制等诸多方面均有严格规定, 设计人员应从严掌握, 就高不就低, 不要以节能及经济性为理由而忽略了安全这一最重要的因素。以下就应急照明在以往多年设计中经常遇到的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的观点。

1 关于应急照明的设计标准

在设计审图时曾遇到有些设计人员强调应急照明不等于火灾应急照明, 不要求完全执行对消防用电负荷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虽有一定道理, 但根据GB 50034 - 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关于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的定义, 除安全照明这部分内容以外, 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均与火灾有关, 故必须满足消防要求。所以除非设计时能明确将安全照明这个部分完全独立出来, 从使用环境、线路敷设、设备材料选型及控制方式等方面加以严格区分, 否则, 笔者建议在设计中将应急照明全部按消防用电来处理, 虽然有局部过度设计之嫌, 但至少不会违反规范要求。

2 关于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

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 对消防用电设备(一、二级负荷) 的供电要求一般规定为: 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应急照明配电箱是否必须按防火分区进行末端切换说法不一, 故参照执行对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应该是可行的。JGJ 16 - 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 9. 12 条中规定: 应急照明电源宜由双电源以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应急照明灯具配置备用蓄电池时, 可以按防火分区设置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DG J08 - 93 - 2002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5. 3. 4 条第6 款规定: “特级、一级场所(住宅除外) 的消防疏散照明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

可采用每三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的供电方式; 二级、三级场所(住宅除外) 的消防疏散照明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 可采用每五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

的供电方式”。但此规程为上海市地方标准, 仅适用于上海项目, 不适用于外省市工程。

3 关于应急照明灯具的节能控制与火灾时的强制点亮

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法规的实施, 部分条文已作为强制性标准, 广大设计人员的节能意识也在逐步提高, 疏散照明中普遍存在的长明灯现象正在逐步减少, 各种智能型、节电型、开关型控制器被广泛应用于应急照明设计中。对于这部分应急照明在火灾时需强制点亮的问题, 在住宅建筑的相关规范中有相应规

定, GB 50096 - 2011 《住宅设计规范》8. 7. 5 条规定: “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 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 JGJ 242 - 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 2. 3 条规定: “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 在应急情况下,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DGJ 08 - 20 - 2007 《住宅设计标准》(2011 版) 12. 5. 3A 规定: “当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 应急照明在火灾发生时应具备自动点亮功能。” 但对于公共建筑却在现行的多本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很模糊, 对于与消防有关的备用照明是否要在火灾时强制点亮也找不到设计依据。

根据前文分析, 火灾应急照明包含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 备用照明是供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需继续工作场所的照明, 对于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部位的备用照明供电应引自应急照明电源这一点设计时一般都能满足规范要求, 但这些场所基本都安装了照明壁装跷板开关, 业主为了省电平时大多会将其关

闭, 规范中对这些场所的火灾应急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照度有明确规定, 但未界定是否要在火灾时强制点亮, 而对此问题, 上海地区各审图机构最近已基本达成共识, 对上述场所可不要求强制点亮。

疏散照明包括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因疏散指示标志耗电量很小, 通常设计为常亮, 火灾时无需强制点亮; 但疏散照明灯的情况就比较复杂, 建筑性质是公建还是住宅、安装部位白天有无自然采光、末端节能控制装置选择何种形式等等, 设计时对是否要采取火灾时强制点亮措施需进行仔细分析。对于大型公建中无自然采光的疏散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内的照明是采取不带开关常亮还是安装照明控制装置加消防联动装置以达到节能、安全目的一直存在不同观

点, 这里有一个投入和回报是否是同一主体及投入究竟何时能回报的问题, 是安全与节能产生冲突的问题, 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亟需规范。

对于住宅建筑, 笔者仔细研究了目前最新的全国及上海市的相关住宅设计规范、标准后, 归纳出以下几点做法, 供同行们在住宅设计时讨论和参考:

a.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 的公共照明宜采用双电源自切配电箱供电。

b.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 的公共部位应设置消防联动设施。

c.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 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取节能措施, 但无论采用何种节能控制装置和开关, 火灾时均必须通过消防联动模块强制点亮。

d. 十层以下住宅的公共照明不要求强制执行上述规定, 但具体做法应事先征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同意。

对于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位置、疏散标志灯的安装间距及安装高度、备用照明与疏散照明的设置部位、应急照明灯具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时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急照明灯具在消防设备机房内的强制点亮、特定建筑或场所应在其疏散路线上增设保持视觉连续的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呼吁有关部门重视相同内容的规范条款编制的统一性, 便于广大设计人员与审查人员执行。

4 结语

本文并无深奥的理论, 以前很多同行也写过类似文章, 但在应急照明设计中遇到的一些疑惑仍长年困扰着大家, 而且一直都没有很好地解决。虽然应急照明设计在整个电气设计中只占了极小的部分, 但关乎人员的生命安全,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发生由于设计不完善而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重大损失将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笔者衷心希望同行们能对本文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法, 从而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篇2

关键词:应急照明;设计标准;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系统供电;照度标准及所设置的场所;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笔者认为,尽管各规范对应急照明和火灾应急照明在解释、分类及设置场所等方面存在不统一现象,但有几点还是基本一致的,如:应急照明和火灾应急照明是有区别的;火灾应急照明属于应急照明中的一个部分;火灾应急照明应纳入消防用电负荷,设计时不仅对其供电电源有特殊要求,而且对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导线及灯具选型、照度标准、应急点亮时间及联动控制等诸多方面均有严格规定,设计人员应从严掌握,就高不就低,不要以节能及经济性为理由而忽略了安全这一最重要的因素。以下就应急照明在以往多年设计中经常遇到的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的观点。

一、 关于应急照明的设计标准

在设计工作中曾遇到有些设计人员强调应急照明不等于火灾应急照明,不要求完全执行对消防用电负荷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虽有一定道理,但根据GB 50034 - 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关于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的定义,除安全照明这部分内容以外,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均与火灾有关,故必须满足消防要求。所以除非设计时能明确将安全照明这个部分完全独立出来,从使用环境、线路敷设、设备材料选型及控制方式等方面加以严格区分。这里笔者建议在设计中将应急照明全部按消防用电来处理,虽然有局部过度设计之嫌,但至少不会违反规范要求。

二、 关于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

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用电设备(一、二级负荷) 的供电要求一般规定为: 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是否必须按防火分区进行末端切换说法不一,故参照执行对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应该是可行的。JGJ 16 - 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 9. 12 条中规定:应急照明电源宜由双电源以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应急照明灯具配置备用蓄电池时,可以按防火分区设置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的应急照明配电箱。但作为住宅建筑根据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3.1条中规定,住宅建筑一般按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扣除居住面积,住宅建筑每层公共交通面积不是很大,如果按照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来设置应急照明箱,显然不是很合理。考虑到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及火灾应急是疏散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其中建议的每4层至6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是十分合理的,且应急照明配电箱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

三、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及所设置的场所

火灾疏散标志照明,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并且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少于30min,对于航空疏散场所、避难疏散区域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另外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发电站、水泵房、风机房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80min。以上重要的疏散避难区域及消防工作区域的照度不能低于正常照度,照度要求正常不能忽明忽暗,供电时间要求连续。针对住宅建筑应根据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设置应急照明。19层级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沿疏散走道设置疏散指示灯,并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灯;且建筑高度超多100m或者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上述所列安全出口灯和疏散指示灯还应设置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

此外, 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切断后, 其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四、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

国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7.2.2条有明确规定:应急照明的电源,应根据应急照明类别、场所使用要求和该建筑电源条件, 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接自电力电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

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

应急发电机组。

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

下面根据住宅建筑设计常见的供电条件进行分析:

(1)双路进线均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其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方式供电的容量与时间余量极大,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在有条件的城市乡镇中成本也不是很高。但是在重大灾害时,其供电可靠性可能遭到破坏,失去应急照明供电的作用。同时,通过大量使用经验可以得知任何电气故障是不可能决对控制在一个范围内的,且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所以建筑物无论从电网取几个电源进线都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电源,因此,对于规模较大的高层住宅建筑或者超高层住宅建筑仅采用此种方式作应急照明电源是不够的。此外一般来说,应急照明的电源并不是专门为应急照明设置的,往往是结合当地电网实际情况及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包含了其他一、二级负荷,此种情况很难避免,但应急照明的配电回路不应与其他一、二级负荷设备共用。

(2)一路电源由电网引来, 一路采用自备发电机组。其特点是供电容量和供电时间基本不受限制,但由于机组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6.1.8条规定对一类高层建筑及火灾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的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 当市电中断时, 机组应立即启动并应在30s内供电。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 二类高层建筑及二级保护对象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自备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能够满足一般的消防设备用电,但不满足应急照明供电要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5条规定: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②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设计时应严格遵守。笔者还认为,相比建筑物内的其他消防设施,对应急照明负荷供电的可靠性应高于其他消防设施。此时除了采用双电源切换供电外,应急照明灯具还应选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来满足规范要求。

(3)采用蓄电池电源。当采用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时,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电池损坏影响面小。缺点是投资较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住宅建筑。当采用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供电方式时,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与自带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缺点是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大,且线路要考虑防火。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种类较多,灯具较集中、建筑高度超多100m或者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五、 关于应急照明灯具的节能控制与火灾时的强制点亮

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法规的实施,部分条文已作为强制性标准,广大设计人员的节能意识也在逐步提高,疏散照明中以往存在的长明灯现象正在逐步减少,各种智能型、节电型、开关型控制器被广泛应用于应急照明设计中。对于这部分应急照明在火灾时需强制点亮的问题,在住宅建筑的相关规范中有相应规定,GB 50096 - 2011 《住宅设计规范》8. 7. 5 条规定: “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 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 JGJ 242 - 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 2. 3 条规定:“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 在应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DGJ 08 - 20 - 2007 《住宅设计标准》(2011 版) 12. 5. 3A 规定:“当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急照明在火灾发生时应具备自动点亮功能。”此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火灾时强制点亮的设计依据。

根据前文分析, 火灾应急照明包含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是供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需继续工作场所的照明,对于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部位的备用照明供电应引自应急照明电源,这一点设计时一般都能满足规范要求。但这些场所基本都安装了照明壁装跷板开关,业主为了省电平时大多会将其关闭,规范中对这些场所的火灾应急照明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照度有明确规定,但未界定是否要在火灾时强制点亮,而对此问题,北京地区各大设计院的电气总工基本达成共识,对上述场所可不要求强制点亮。

疏散照明包括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因疏散指示标志耗电量很小,通常设计为常亮,火灾时无需强制点亮;但疏散照明灯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建筑性质是公建还是住宅、安装部位白天有无自然采光、末端节能控制装置选择何种形式等等,设计时对是否要采取火灾时强制点亮措施需进行仔细分析。对于大型住宅建筑中无自然采光的疏散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内的照明是采取不带开关常亮还是安装照明控制装置加消防联动装置以达到节能、安全目的一直存在不同观点,此是安全与节能产生冲突的问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亟需规范。

对于住宅建筑,笔者仔细研究了目前最新的全国及北京市的相关住宅设计规范、标准后, 归纳出以下几点做法,供同行们在住宅设计时讨论和参考:

a.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公共区域应急照明宜采用双电源自切配电箱供电。

b.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公共区域应急照明应设置消防联动设施。

c. 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公共部位的应急照明应采取节能措施,但无论采用何种节能控制装置和开关,火灾时均必须通过消防联动模块强制点亮。

d. 十层以下住宅的公共照明不要求强制执行上述规定, 但具体做法应事先征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同意。

对于应急照明配电箱位置的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在消防设备机房内的强制点亮、特定建筑或场所应在其疏散路线上增设保持视觉连续的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呼吁有关部门重视相同内容的规范条款编制的统一性,便于广大设计人员执行。

六、 结语

本文并无深奥的理论,以前很多同行也写过类似文章,但在应急照明设计中遇到的一些疑惑仍长年困扰着大家,而且一直都没有很好地解决。虽然应急照明设计在整个电气设计中只占了极小的部分,但关乎人员的生命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发生由于设计不完善而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重大损失将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笔者衷心希望同行们能对本文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

总之,应急照明在现代住宅建筑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设计时应仔细分析建筑物的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严格遵守相关设计规范,进行合理的应急照明设计。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2]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DGJ 08-20- 2007住宅设计标准(2011版)[S], 2011.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 2004

篇3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单位租赁房;设计标准;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 A

单位租赁房是指本市企业、产业园区开发管理主体、高校、部队及其他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或者以旧建筑改建,提供给本单位职工短期租住的职工宿舍,包括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主要定向提供给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内员工租住的市场化租赁宿舍。

单位建设的租赁房一般用于满足大型单位或产业园区职工家庭、高层管理人员、引进技术人才等多元居住需求,产权必须是大产权,不能化小为单元住宅产权,这就意味着其不能买卖,但可以向租凭市场供应,但是供应的对象也是要符合公租房的申请对象。

单位租赁房的设计,根据上海市《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 》必须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及其他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建筑标准规范规定。主要的适用规范为《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单位租赁住房篇)(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结合笔者本人的设计体验,以上海铁路局新龙华单位租赁房项目为例对其建筑设计的要点,以及单位租赁房和普通商品住宅在设计标准上的不同点,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平面设计

1、建筑朝向

住宅建筑的朝向宜采用南北或接近南北向。但现实情况是有很多用地的朝向并不是南北向的,建筑布局是顺应用地走向还是保证建筑朝向,这是建筑布局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本项目的用地分为四个地块,基本呈长方形,地块的整体朝向为为南偏东39.6度。这个角度在节能上属于东西向,由于用地紧张,容积率较高,设计最终采取了沿道路周边的建筑尽量顺应道路,组团中间尽量南北向的方式布局。

2、建筑间距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规划部门在建筑间距上严格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章的要求进行了控制。项目有部分南北向沿街商业,和高层住宅容易形成垂直关系,间距要求比较高,需满足20米,设计之初容易疏忽。

3、日照标准

《导则》3.0.2条:租赁房“高层成套小户型住宅应保证90%以上的套型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有效日照时间不小于1h。”这个规定比普通商品住宅的日照标准有所降低:一是取消了连续日照的要求;二是允许少量的(10%)的住宅日照标准低于冬至日1小时。这个标准的设定,一方面考虑了上海地少人多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考虑了租赁房具有过渡性的特点。

在项目设计中,日照复核部门提出每幢楼小于1小时的户数不大于10%的要求,这对总图的布局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有利于总体布局的均好性,避免局部楼栋日照条件太差。

4、停车配比

《导则》3.0.3条:规定了成套小户型住宅停车配置指标,其中机动车停车位外形环线内的按照0.3辆/套,外环线外的按照0.4辆/套。该标准考虑到了租赁房的特点,要求有所降低。

而普通商品房,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57条要求:中心城区的机动车配比0.6辆/户,郊区停车率应高于中心地区20%,即0.72辆/户。可见租赁房的停车配比要求基本为普通商品房要求的一半。

虽然项目位于外环线内,但是考虑到小汽车越来越普及的实际情况,把停车配比提高到了0.4/户的标准。由于项目户数较多,共提供了1639个机动车位,整个基地基本满铺建设地下车库。

5、周边环境

由于单位租赁房土地性质、权属、周边环境与普通商品住宅的用地有区别,设计应充分了解基地现状条件,通过合理设计、技术手段因地制宜的扬长避短.

项目位于地铁3号线石龙路站北侧,上海铁路局新龙华编组站的南侧,交通比较便利,但是也带来了噪声影响、环境污染等问题。项目需经过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其要求,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较少周边不利因素对居住区的影响。

6、公建配套

中心城区内的公共租赁房项目的公建配套的规模可以结合周边配套条件,利用已有设施,其他地区的公建配套应按照《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55执行。

本项目位于原铁路货场用地,周边配套条件较差,大部分需要新建。设计根据标准要求设置了幼儿园、商业、居委会及活动室、卫生服务站、菜市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站、公共厕所、环卫道班房、垃圾房、煤气调压站等共19892.7平米,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2%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在进行强电设计时,按照《导则》7.3.4标准:每套的基本配置应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50W的标准设计。一般保障房面积均不大于80平米,设计初期取值 4KW/户为标准考虑总体用电负荷。电力部门在实际审批时,提出了异议,认为应该按照普通商品住宅的要求,即8KW/户为标准进行设计,预留出相应的变配电用房。笔者认为这个标准的提高符合实际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建筑设计

1、住宅公共空间设计

公共租赁房的建筑面积较小,需要通过合理的房型设计提高住户的舒适性,尤其是公共空间面积不能过大,同时又要满足规范保证安全。

由于本项目均为大于12层的通廊式住宅,每幢楼设置了两个防烟楼梯间和一个消防电梯。考虑实际使用的情况,每个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均采用了敞廊的形式,有利于减少面积。同时根据《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第5.2.5条要求消防电梯应能每层停靠,在地下两层的自行车库内,消防电梯也进行了停靠,并考虑了防排烟的措施。

考虑到项目的机动车需求较大和结构设计的合理性,主楼下方设计了两层自行车库。并在非人防区的楼栋设计了下沉庭院实现自然采光通风,提高地下自行车库的舒适性。

而地上为防烟楼梯间时,地下室的楼梯间性质依然为防烟楼梯间,根据《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第5.1.9条规定前室可不用设置机械加压送风装置。

2、住宅套型设计

单位租赁住房在一个项目中的房型种类不宜过多,应选用标准化、模数化产品设计,以达到经济、高效,有利于住宅产业化发展。项目虽然有3622户,但是户型只有5种,拼接方式只有4种。

由于公租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是以满足家庭过渡性、阶段性基本居住要求为目的,套型建筑面积受控,所以在套型设计时,其使用空间的面积要求较小,如厨房和卫生间均为不小于3.0平米;小于普通商品房的厨房4-5.5平米,卫生间3.5平米的要求。其户型设计允许采用卧室兼起居室的形式、就餐空间也可和过厅结合,这样可以避免在不大的套型建筑面积下,把空间划得过于琐碎,从而提高面积使用效率。

附图1:一房型

而通廊式住宅的优点是有利于多个小户型住宅的空间组织,有利于南侧居住空间的采光通风,减少日照自遮挡。但是也有厨房卫生间靠北侧采光,一方面影响走道的通行感受,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厨、卫的通风和采光的要求。

根据2010年《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阳台建设要求和面积计算方法实施细则》 为避免居民入住后自行封闭阳台行为,加强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管理,本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阳台应设计为封闭型阳台。同时进深不大于1.8平米、面积不超过5平米的南阳台可以不计入容积率。这个对房型设计有一定的好处。

附图2三房型

3、节能设计

单位租赁住房应合理选择建筑的朝向、体形,控制窗墙比,增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外门窗应达到规定的气密性要求,并不应设置凸窗。同时按照上海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的规定实施高标准节能(65%)。应选择耐久性高、施工较方便的墙体保温材料,倡导结合装修采用自保温、内保温的保温形式。保温构造的防火构造设计和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项目体形系数较大,基本采用了权衡综合判断的方法通过了节能计算。屋面采用约85厚的泡沫玻璃,外墙采用了30厚的TPS保温板(K值取0.036),底面接触空气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和分户墙、空调采暖与非空调采暖空间隔墙采用20厚无机保温砂浆Ⅱ型。外窗采用多腔隔热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5+12A+5),K小于3.2。

结语

综上所述,单位租赁住房的建筑设计从大的方面来说和一般商品住宅设计有着共同之处,但由于其作为过渡性居住产品的特殊性,与一般的商品住宅在设计标准和使用特点上有所不同。

由于我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实践的时间较短,相关的设计与研究的历史也有限。因此在一些设计标准、实际控制尺度上并不成熟,某些降低标准是否能被住户接受和理解,还未可知。

因此作为国家战略的保障房建设,我们应该注意如何保持在经济性和实用性上的平衡。在实际设计和实际审批中,应该在不违反规范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提高标准,比如日照、配套户型设计等。以提高保障房的使用便利性和实用性,使惠民工程真正得民心。

参考文献:

1、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 》2009

2、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2011

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阳台建设要求和面积计算方法实施细则》2010

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4

作者简介:

篇4

关键词:电气 防火安全 检测

中图分类号:TU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a)-0133-01

当前,所有的设计人员必须熟悉与掌握与建筑消防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在对各类建筑进行消防电气的相关设计时,必须根据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对规范条文的含义做到真正的理解,以保障各种建筑消防用电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1 对电气线路的设计要考虑到电气安全以及扩充容量问题

国家根据过去电气设计标准所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了设计,在1999年重新设计了新的相关国家标准,同时对《住宅设计规范》在当年的6月1日开始实施。在规范中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所有的电气线路一定要在设计与布线上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相关内容,在铺线设计中主要应用了铜线,所有住宅所进线的截面积不低于10mm2,对于分支回路的截面积要大于等于2.5mm2;所有住宅所选用的空调电源插座和照明座,要做到分路设计;对于厨房电源的插座与卫生间电源插座要进行独立的设计等。同时还要注意,以上标准还要符合住宅电气设计中的最低标准。住宅电气线路与企事业单位的电气线路有所不同,在住宅的中电路没有及时的电工维护,大多数居民没有电气安全知识,容易导致消防安全事故。对电气的设计还要考虑到它自身的功能性、安全性、可适应以及发展性,对住宅电气的消防设计必须有超前意识。还要对电气安全与远期负荷做好长远的规划。

依照《住宅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当前的住宅用电负荷设计要大于6kW~8kW。从电气安全意识出发,对住宅用户导线截面积的设计应达到16mm2。对分支回路的截面积要设计为大于2.5mm2,对于空调等较大功率的电器可以选择一条约4mm2的线路。假如,厨房与卫生间内的电器种类以及数量有所增的,还可以在厨房及卫生间的回路选择为4mm2截面积的铜线。所以,对住宅电器进行设计时,要根据用电负荷不着相关的导线状况来执行,做到有备无患。

2 在住宅电气线路中关于铜芯线使用的问题

在住宅电气中所的铝线与铜线相比较,铜线不易起火。据美国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CS)对火灾发生率所做的统计得出的数据是,铝线是铜线的55倍。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

2.1 铝与铜的膨胀系数不同

如果把铝线和相应设备的铜线进行连接时,铝的膨胀系数比铜约大到36%,当通过的电流温度有所升高,铝线会发生明显的膨胀,而铜线则没有明显的膨胀,这时的铝线因为受到了挤压,所以截面发生了形状的改变,在断电以后会发生冷却,这时在连接处有空隙出现,空气或潮气进入到空隙,铝线的表面容易被氧化或腐蚀,这时的接触电阻也会增大,在电流通过时,在连接处会更热,易造成恶性循环,当温度升高时,会发生更大的危险,即连接处出现高温,外部的绝缘材料被熔化,导线间有连接,使线路形成了短路,导致火灾的发生。

2.2 铝与铜的电解作用不同

根据电解反应原理,在铝芯与电线相连的地文,因为潮湿产生局部的电池,铝会被腐蚀,使接触电阻有所增加。而铜导线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铝线与铜线进行比较时,可以分析出铜线不容易发生腐蚀和软化,使用它,产生火灾的可能性变小,为了使住宅的电气更加安全,电气线路主要采用了铜线,一般不选择铝线,在设计与装修过程中,一定要选择铜线进行布线,不能因省钱、省力而留下后患。

3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实践与思考

为了加强住宅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我主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3.1 在源头对建筑设计进行审核

住宅的电气一定要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电气安装和施工的要求。电气线路的设计与铺设要单独设计一条路线,并通过具有隔热阻燃的材料来做好保护工作。住宅内的所有电源的插座一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使其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2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

在大多数工程的设计审核中,有些设计要按照相关规定与条款来进行设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或者施工的方便,有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经允许私自更改原设计,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设计的标准设计,使工程出现各种安全隐患,导致审核工作不能达到原来的要求。所以各部门之间要经常合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使施工的工期正常化,也不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3 利用先进技术进行检测

利用当前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及进对电气线路与设备做好检测,可以对电气设备的防火工作做到提前预防。随着电气设备的增多,会导致过载、发热漏电等多种情况,可以结合平常所用到的各种红外热像仪与超声波头探测仪等技术与手段,对电气线路经常做热成像分析以及氧化后的放电检测,对隐患做到提前预防并及时消除。

3.4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

在住宅区一定要将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当作重点来抓,因为不同的设备具有不同的性能特点,要通过切实有效的相关管理措施加强管理,比如将电视机的音响等相关的电气设备放于干燥通风的位置,电热设备还要远离可燃物。对住宅小区的电气要做到及时的维护,遇到问题及时处理,电工上岗前要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总之,我们要加强电气安全知识的学习与了解,把电气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住宅的电气线路要严格把关,所有设备的规格要达到最高负荷,因为电气线路比较隐蔽,以后的更换费时、费力,所有的设计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标准进行。使住宅内的各种外露设备容易更换,提前做好预算。所有的分支回路数与插座数量能够在必要时进行扩容,为发展容量做好预留工作,在负荷增大时还可以保证电气的安全。因此,可以从源头上排除各种隐患,使居民住宅电气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减到最小,甚至于没有。

参考文献

[1]刘伟鹏.浅谈高层建筑消防技术的发展这[J].福建建筑,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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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置 给水方式 设计参数

根据上海市消防局近十年的火灾数据统计,住宅火灾次数占火灾总数的比例一直是最高的,一般要达到40%以上。因此,增强住宅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必要的。美国消防协会早在1975年就制订了住宅喷淋系统的设计标准(nfpal3d)。一些国外的厂家已陆续开发生产出了专用住宅用喷淋头,我国也有厂家进行这类喷头的生产。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发达国家运用住宅喷淋系统已达十年以上,住宅喷淋系统的使用大大提高了住宅的消防安全性。

1 设置部位

根据美国消防协会对住宅火灾的研究,可以发现住宅中的起居室、卧室和厨房是火灾最容易发生的部位,因此在这些部位设置喷头是很有必要的。

2 给水方式

需要明确的是,设置住宅喷淋系统应达到的消防安全目标首先是保护人身安全,控制住火势,阻止火势蔓延,为室内人员的逃生提供空间和时间,而进行有效的灭火及保护财产则是次要目标。因此,住宅喷淋的供水时间和作用面积比普通的喷淋系统要低。

3 设计参数

3.1 喷头的选择

由于住宅喷淋系统给水方式的简易性,以及系统用水量达不到常规系统规定的规模,因此快速开启喷头,减少喷淋系统喷水用量是住宅喷淋系统应达到的设计目标。

3.2 设计作用面积

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对采用快速响应喷头的系统没有提出可以减少系统作用面积的具体规定。在实际工程中住宅或其他场所会被分隔成若干个防火独立的小间,作用面积的计算可以按防火独立的房间来进行设计,作用面积的大小一般以最大的分隔面积为设计依据。

3.3 系统的供水时间

住宅设置丁快速响应喷头对住宅发生的初期火灾一般都能快速扑灭。从喷淋系统自动灭火的案例中,可以发现一般的火灾扑灭时间在10min以内。

3.4 喷头的工作压力及安装要求

住宅喷头的工作压力一般不小于0.05 mpa,但最低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25 mpa。喷头的安装间距不宜超过2.4m。住宅喷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可取6l/(min·m2),喷头的安装间距需满足喷水强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