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6:4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前言:2017年1月18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创新体制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等,为职业院校推广混合所有制模式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职业院校实施混合所有制政策背景
2014年,是中国职业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纪元,一个新的里程碑。重大的转机始于2月。2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定性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民生改善的战略举措”,要“以改革的思路办好职业教育”。
其实我们对“混合所有制”并不陌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这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
“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我国职业教育近年来发展快速,成绩显著,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影响,政府往往包办学校的方方面面,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的弊端。作为一种跨界教育,职业教育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产业,因此,要办好职业教育,必须走出封闭的围墙,与行业、企业、产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要素。
让我们来看看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摘自2014年2月2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的决定
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摘自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院校试点,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鼓励民间资本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力,探索在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
――摘自 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全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路径探索
1.公立民办型 以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学院2000年开办,资金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额拨款,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劳动局为合作方,属公立性质。经过2001年、2003年的两次改制,成榛旌纤有制的办学体制。目前学院股东由六方组成:上海翔宇教育集团(40%)、苏州光华集团(40%)、苏州沸点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学院管理团队(9%)、苏州市教育局(1%)、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公有民营型 以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学院的前身是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1993年,机床厂教育处曹永安接受委托管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第一次在这所民办高校中,拥有了国有资产存量和全民身份的教职工。也由此开启了中国民办学校与地方政府“政校合作”的先河。2001年,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4月,教育部批准齐齐哈尔职业学院升格更名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隶属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3.民办公助型 以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南通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建于2000年6月,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建、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6月开始由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厅直属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共同举办;2013年4月获得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成为江苏省第一所民办事业单位法人高校;2013年年底,学院成为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26个发起单位之一。2014年5月升格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4.“小混合”型 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的多个二级学院(专业)都引入企业资源,以企业占一定股份的方式进行合作。此类办学模式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都有比较创新的先行先试。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混合所有制 有效路径 股份制改造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相关概念
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是指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对国有资产、民有资产、私有资本等经济主体进行混合重组,将非国有资源(资本)引入职业教育领域,形成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反映的是一种经济组织成分,同时是一种股份制经济组成形式,其主要特征为产权结构的多元化、管理的现代化及运行机制的现代化。
混合所有制的本质是产权主体和管理模式的混合,其可消除原有校企之g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的体制顽疾,实现校企联合、互补,减少政府对相关资源的行政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高职院校数量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在校生人数约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人数的40%多;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现阶段与社会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经济社会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应用性、针对性及综合素质等方面仍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当前一些高等职业院校仍存在实践条件落后、教师综合实力有限、体制机制僵化、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的教育,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产业,要办好职业教育,必须推倒封闭的围墙,与行业、企业、产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要素,大胆试水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
1.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可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推进学校体制机制及教学改革。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是多方优势资产(资本)的混合,充分发挥合作方的优势资源,紧密联系市场主体,可较大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实训条件;迅速改变教师结构,特别是企业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设计人员的加入,提高教师团队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产权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必然要求其管理的现代化,强调民主管理,最终必将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方权力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必将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社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和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率;有利于深化校企合作,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有利于改革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质量。
2.发展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探索“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路径之一。2010年以来,教育部提出大胆试行“现代学徒制”、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但企业的“逐利”性使其面临尴尬境界,混合所有制较好地解决了“现代学徒制”中的系列问题。一方面,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可从顶层设计,在职业教育集团(或股份企业)中成立学生培养(实习实训)相关部门,明确相关人事、职责、资金及考核办法,彻底解决校企合作“两张皮”问题。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下校企合作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使“现代学徒制”的招生招工一体化、工学交替实岗培训相关实践设施及师资建设、双主体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课程改革等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良好的载体,同时是学校、混合所有制企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当前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现实困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但在当前社会相关法律制度和经济条件下,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仍然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同所有制主体的混合没有一个成熟的交易平台,国有资产、集资产的评估、转换依旧面临很多制度方面的约束,致使双方、多方不易混。二是目前职业教育属事业性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属不同性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多种不同主体混合后法律上没有明确其属性地位。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政府教育补助、教师身份等相关资源方面存在诸多制度,使双方或多方不想混。三是在法律层面,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属于新鲜事物,当前还没有明确的不同所有制资产的评估、转换、监督、退出法律法规,致使不同所有制资产不敢混,甚至无法混。
四、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全国各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发展如火如荼,混合所有制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笔者结合所在学校混合所有制多年实践探索和相关课题研究,提出两种发展混合所有制有效模式:协议模式和股份制模式。
1.协议模式。在当前现有管理及政策条件下,校级层面开展股份混合所有制办学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因此较多高等职业院校选择了在二级学院基础上进行协议模式混合所有制。就是学校选取部分机制灵活、富有特色的下属二级学院或相关专业与之对应的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双方签订协议成立新的合作二级学院或专业学院。学校在保留原有人事、财务、管理权的基础上,增加合作企业相关资源,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学模式。例如常见的××学院××公司通讯学院、××学院××软件学院、××学院国际学院,等等。协议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共同建设、协同管理、风险共担。
企业利用自身市场优势投入先进设备、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及先进的培训理念,有效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改革热情。尤其是对于一些新型、高投入的专业,选择针对性企业可迅速弥补学校在师资、设备、课程改革、顶岗实习等方面的不足。
2.股份制模式。股份制模式就是将公办职业院校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按相关法律及规定合理地折合成国家股或法人股,面向社会团体及个人发行,成立一个以教育、培训、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为目的的教育股份集团,教育股份集团再分类重组成立以教育教学为主的股份制教育机构,以技能培训及生产、科研及社会服务等项目为主的股份制公司。教育教学机构以公益性为主导,股份制公司在注重社会公益的同时,实现集团的收益。各方股东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理念及相关制度参与学校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集团收入扣除学校日常开支、公e金等必要的费用外,可按实际投入取得相应的回报。
就改造方式和企业介入教育程度而言,职业教育集团化股份制改造可分为三种方案:一是将高职院校整体打包实行资产置换和股权转换,这种方案下的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高职院校将其部分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造,仅将学校中科研、生产性实训企业、社会服务等相关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股份制企业经营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各方按一定比例投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行该方案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由学院分管领导与各社会合作团体成立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命,该集团具有企业性质,但应主动接受、周密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等相关教学工作,一切经营活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三是高职院校将其部分资产与相关企业部分资产共同进行股份制改造,聘请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折算,以确定双方或多方各占股份,运行后根据发展的需要再向社会融入新的资金。改造后的职业教育集团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接受校企董事会的领导,按市场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和自主运行。例如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引进浙江机器人制造企业、培训企业相关资源,并吸纳社会资金,在学院内组建成立了湖北亿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学校以实训大楼、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相关资源入股,占公司30%的股份。公司成立董事会、企业化管理,除正常开展工业机器人组装、销售和培训外,公司还全程参与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招生、教学及就业等全过程人才培养工作。
相比而言,协议模式组成形式简单,双方以协议形式固化在师资、设备及招生、就业等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相关人才培养。股份制模式的优势在于与市场结合得更加紧密,以市场的形式募集资金,以现代公司的体制机制形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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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股份制;政企共建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6-0014-05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将适用于国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引入职教领域,是对当下职业教育制度非均衡状态的一种修正。就公办学校而言,具有“市场化”倾向的“混合”产权应如何设计,制度变迁路径应如何选择,尚处于探索期。本文旨在厘清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提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优路径。
一、混合所有制办学:政府与职教界的共识
当下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基于群体决策的理性设计型制度变迁,其原动力主要来自政府的强力推进①。2015年以来,供给侧改革成为新常态下经济改革的重要方针,职业院校作为劳动力供给的主要培训教育机构,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人力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后,职业教育界的专家学者纷纷撰文,为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改革做理论准备②,主流媒体主要从理论、实践、前景三个方面,对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进行了梳理。
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市场逻辑。所有制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经济关系[1],是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之上的上层建筑,其变迁必然与不同社会阶段经济发展的程度相适应。公办教育低效率的根本原因是教育产权的制度设计问题,表现在全民所有人既不拥有实际的剩余控制权,也不拥有完全的名义剩余控制权,同时实际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分离[2]。朱俊、田志磊提出,职业院校的产权结构经历了由初始产权、模糊产权到混合所有的变迁过程。作者力求从经济学的角度找到混合所有制发生的逻辑支点,进而推演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理性。在作者看来,从单一体制向混合所有制的变迁,隐藏其后的逻辑不仅是剩余权与控制权的匹配,更是政、校、企三方在市场条件下的力量对比及资源配置结构的变化[3]。事实上,职业教育与市场的密切联系,内在要求产教深度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基本治理逻辑。
其次,从实践理性的角度讨论“混合所有制”的可行性。从现实角度观察,我国职业教育机构的行政事业性质使其类似于行政机构,已经成为职业教育与市场结合的主要障碍。因此,国内为数不多的混合所有制院校就成为职业教育界关注的焦点,这些院校也因此成为改革的范式。2014年10月在泰州举办的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推介了全国9所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案例,主流媒体将其分为四个类型:一是公立民办型,典型代表是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二是公有民营型,如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三是民办公助型,如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四是“小混合”型,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4]。从这些学校的办学实践来看,其典型特征是以股份制实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在治理结构上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参照民办学校的管理模式。
第三,从理论层面描绘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美好愿景。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概念的提出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5],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教育领域深化的体现,是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所有制结构在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突破,也是职业院校适应资本社会化大趋势的重要选择[6]。客观上,混合所有制的提出,为职业教育进行资金的大规模聚合运作拓展了制度空间,不同性质的资本,尤其是企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能有效缓解办学经费短缺问题和产教深度融合问题。国务院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目标主要是为公办职业院校增添企业背景[7],实现破除公办职业院校单向性、约束性、垂直性管理弊端的目的。
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将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并列,笔者有不同理解③。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和产权制度,属于基本经济制度层面,股份制是具体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是生产资料在出资关系、内部治理结构等微观层面上的体现。因此,区分二者关系,明确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在职业院校发展中的不同作用,对于正确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所有制是指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8],主要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观点,所有制是产权、所有权的经济形态, 是一个经济学范畴的概念。产权关系受所有制制约,所有制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在制度经济学家眼里,产权是交易的基础,产权是所有制实现的载体。而从法律角度看, 所有权(产权)是人们财产占有关系的法律体现,是构建财产权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主体对客体的绝对控制权和最终支配权。
所有制要在经济和法律层面实现,必然要以收益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主要表现为对具体生产资料的占有、出资和支配关系。股份制正是一种建立在产权理论基础之上,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克服个体资本对于规模性经营活动有限性而创造的一种资本集聚与运营的组织形式[9],是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经济组织具有社会化程度高、治理结构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管理效率高的优点。
股份制组织形式引入教育领域是在2003年9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按照股份制运营的大多限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在治理及内部运行管理方面,借鉴股份制公司的治理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产权与治权相分离的治理模式。从民办学校的办学实践来看,股份制学校更加注重成本核算、竞争机制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但其公益性有待商榷。而公办学校的单一所有制,在资金上过度依赖财政,治理结构缺乏约束,学校管理行政化,企业很难介入,缺少自主运营的责任意识和开放办学的活力。
关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目前尚无确切定义,参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经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应是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不同所有制中两个及以上主体共同举办的新型教育模式[10]。相较于单一办学体制,混合所有制是一种兼容性的产权制度安排,其开放性和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多元的投资主体、不同的价值取向,客观上要求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即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权力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多元而非单一主体的混合所有制院校,内在地要求推行股份制运营的组织形式,外在表征为民主式、参与式、互动式管理,在防止“内部人控制”的前提下使各方面权利得到有效制衡,进而实现国家教育目标、社会利益、教职工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合理分配。
三、实践回应:先行先试院校的比较分析
不同所有制具有不同的治理逻辑、行为特征和文化特质,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是实现有效的制度衔接和文化融合,这需要较长时间的探索与磨合,尤其是文化融合、思想观念的认同。而目前国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学校,其模式和改革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笔者根据自己的观察将其做如下分类:
第一类是原发型混合所有制。这类学校在举办之初即实现了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按照民办学校管理。如: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由海南省教育厅、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广播电视大学联合举办;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由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与左江水泥厂、信尔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忠振工贸公司、南宁驰晨信息科技公司等6家企业以股份制方式创办。这两所学校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作为主办方之一的企业在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企业参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促进了学院整体实力的提升。存在的问题有:其一,混合所有制院校定性为“民办”以后,各方面的政策支持(财政拨款、项目、人员编制)减少,而在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低的社会环境下,高收费必然降低学校的吸引力,限制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其二,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使民企和个人短期内无法得到资金投入回报。其三,大股东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多数职业院校面临的棘手问题。
第二类是民办学校与公办事业单位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后升格为本科院校。典型代表如:紫琅职业技术学院,由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共同举办,于2014年5月升格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政校合作”,通过“政府投资,形成学校国有资产;社会捐资,形成学校法人资产;公司融资,形成学校租赁资产”的产权多元化格局[11],2011年升格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这类学校的模式不可复制,同时也存在一个办学定位问题,如果学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都是升本,实施本科教育,则与国务院在职业教育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初衷相悖。
第三类是学校与企业在不同院系共建的股份制办学实体。如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当地企业共建的友嘉机电学院、青年汽车学院、达利女装学院等“校企共同体”;学校、企业、政府三方议定收益比例和权利义务后合作共建的杭州职业技术院校电梯实训基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共建实体学院。这一类型目前比较普遍,即部分学者所言“小混合”,职业院校选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二级学院与企业深度合作,下放人事、财务、管理权,从而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和改革热情,但与企业有资本连接的实质性合作还不多,难以实现真正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类是政府、企业协商一致,对公办职业院校进行股份制改造。如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经过2001、2003、2007年三次改制,最终形成以民间投资为主、管理团队参与、政府引导的办学体制;洛阳市2010年起鼓励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股份制改革。2011年,共引进民间资金13.2亿元,新建各类民办学校91所[12],洛阳下属各个县市中心职业学校大都实现了股份制办学。从笔者的观察看,这些民营资本进入职教领域,存在攀国资高枝、减少市场风险、争取政策资源等多重动机④;而2012年启动实施的永城职业学院股份制改革,则是以学校原有资产作为基数,企业注入资金5.1亿,按照政府占股30%、企业占股70%比例合作,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进而探索校企一体、产教融合的职业院校发展模式。严格来说,这一模式不属于理论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但分属于不同国资委的产权结构,投资主体利益呈现多元化取向,同样有别于单一主体管理,要求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同时这种跨界的资本合作,为跨界的职业教育奠定了体制基础。
四、政企共建股份制学校:“跨界教育”发展的最优路径
分析上述几类职业学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可以看出:后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发生在非公办职业院校或公办职业院校的二级机构,有趣的是,公办学校校级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反而主要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政府强力推进实施,非因经济发展而内生的制度变革。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即职业教育不可能通过完全的市场配置实现有效供给,在国家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探索发展政府、企业共建股份制职业院校,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优路径。
首先,跨界的职业教育需要学校与企业建立实质的资本纽带和人才共育机制,政府与企业共建股份制学校是破题的关键。职业教育是与行业企业联系最紧密的教育,企业的生产工作过程才是职业技能产生的摇篮,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知识的转换、技能的提升更多的是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双向进行的。姜大源认为:职业教育跨越了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跨界”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和特征[13],这一点在国内职业教育领域已成共识。职业教育既要遵从教育规律和认知规律,还要遵循学生职业发展、成长的规律。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要跳出学校的围墙,开放办学,同时还要融入企业,与企业建立实质的资本纽带和人才共育机制,才能突破职业教育单一主体、“定界”发展的藩篱,形成“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其次,职业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⑤决定了职业教育供给不能走纯市场化的道路,政府企业共建是必然选择。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公共产品定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兼具消费的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虽然部分院校存在招生困难,但从总体上而言,受教育资源和学费的限制,一部分学生接受教育必定排斥和妨碍另一部分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为受教育个体带来较大收益的可能性短期内很难实现,学校教育侧重于使学生成为合格劳动者的基本素质教育,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即非排他性。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市场供给明显低于普通高等教育,在社会公众眼里,职业教育因其产品“低端”而鲜有社会资本涉足。如果将职业教育定位为私人产品必将导致供给不足。但职业教育也不应是完全免费的,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的法律定位,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是非竞争性产品。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职业教育只有实现了政府与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合作办学,才能真正达到教育与生产劳动、职业知识和技能的深度融合。
第三,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搭建起职业教育供给的政府与市场之桥,政府企业共建的股份制学校即是这一桥梁。转型期我国沿海地区的“技工荒”直接导致了企业的“集体行动困境”⑥,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成为其参与职业教育的的内在动因,并促使企业倾向于与职业院校合作。而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又影响着当地政府发展职业教育意愿和治理程度。在职业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中,政府、企业和学校在治理架构、市场运行和财政分担等方面形成合理的机制才能让职业教育体系有效地为经济发展服务[14]。国务院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正是要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深入的利益纽带关系,实现资本、人才双向流动,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愈发强烈,与机器人共舞的时代已经来临,“就业难”和“技工荒”的现象将更加突出。职业技术学校作为高技能人才供给的主要机构,同样面临转型的巨大压力。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为职业院校拓展校企合作空间、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移除了制度藩篱,政府、企业共建股份制高职院校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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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内涵;实现途径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上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产教融合是民办高职院校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民办高职院校教育的特色。民办高职院校在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后,如何实现产教的深度融合,调整现代职业教育服务方式,是当前民办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当前形势,民办高职院校应基于既有的办学经验,通过合理的途径持续深化产教融合,这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也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
一、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内涵
1.定义
产是产业,教是教育。何为产教融合?从现阶段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实践来看,其实指的是学校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技术服务、生产、科研的协作。但是从理论角度看,关于产教融合的定义至今没有定论。随着职业教育的兴起,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更多的专家学者投入到了产教融合定义研究中,在不久的将来可以从理论层面给予定义。
2.内涵
从目前公开发表的文献看,最早提出产教融合这一概念的职业学校是江苏无锡市技工学校。根据该校发表的相关文献,产教融合的提出旨在探索教育与生产实习结合的产品,提高学生的实习质量。在这里,产教融合的内涵很狭窄,把产教融合局限在了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的范畴之内,显然不足以体现出产教融合的全部意义。但是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一内涵一直被沿用。直至2011年,我国教育部的《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提出了“促进产教深度合作”这一基本要求,更多职业院校加大了产教融合研究与实践力度,使得产教融合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产教融合,不仅仅是“产”与“教”在提高学生实习质量上的浅层合作,更涉及了联合办学、促进行业企业发展的深度合作。所以从这一点看,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为提高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企业展开的深度合作,而这种深度合作包括学校与企业的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专业与产业的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涵盖范围极为广阔。
二、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实现途径
职业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领域,是重要的生产业,为行业企业培养了大量的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民办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的实施者,肩负着培养这类人才的使命。为了完成这一使命,提高自身与其他高校之间的竞争力,民办高职院校实行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了教师业务水平,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力与创造力,为学生创造了更多的攻读结合、勤工俭学的条件。随着高等教育逐渐大众化,民办职业院校面对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加快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这就需要探索产教深度融合的实现途径。对此,基于民办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需求,提出了以下实现路径。
1.加快实施集团化办学,促进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之间的融合
集团化办学是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制度之一,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所谓的集团化,说的是民k高职院校的办学主体由高职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组成,形成一个职业教育集团。在集团化办学制度下,先要成立合理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集团理事长由各办学主体轮流担任,充分发挥骨干成员的积极性。然后,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全力提高教学质量。采用集团化办学制度,使服务企业与服务育人并重,能有效地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之间的深度融合,使校企双方达到共赢或多赢的局面。
2.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调动相关机构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提出要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加强校企之间的深度融合。在这一文件精神下,民办职业院校应积极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科研、生产等机构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在校企联合办学中的重要作用,以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如何实现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可以组建股份制的科技园,也可以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培训中心、混合所有制的生产性实训基地。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途径,还需要民办高职院校积极的探索。
3.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平台,保证教学设备与生产设备更新同步
对于民办高职院校而言,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证。通过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基地,可以保证教学设备与生产设备更新同步,使民办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步伐跟上企业。在过去,民办高职院校建立了许多校级实训基地,确实改善了学生的实训条件,但是实训基地的实力、技术水平依然远远落后于企业的实训基地,致使人才培养滞后,满足不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对此,应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道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下,把先进的技术设备引进学校,用于教学,与企业生产设备保持同步更新。同时,双方借助实训平台可以共同开发技术设备、申请专利,不仅用于教学也可以用于生产,真正实现产教融合。
4.采用现代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现代学徒制,是校企合作下的一种人才培养的新方式,利于推动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此,民办高职院校应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的实现途径,采用各种方式吸引企业参与,以达到培养优秀人才的目的。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可以成立学徒制基地,学生、企业员工都可以在基地进行系统的学习与实训,实现校企双方协同育人,以强化产教融合。
5.校企共同开发技术服务平台,使教学内容与技术发展同步
校企双方共同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实现教学内容与技术发展同步,同时为产业链的下游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现校企双方共赢或多赢,能进一步加深产教融合。在这一平台上,企业为学校提供生产设备,并与学校教师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开发新技术、新设备,为教育、生产提供服务。
三、结语
产教融合是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主要特色,是彰显职业教育作用的重要方式。在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时期,民办高职院校应通过集团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平台以及现代学徒制等方式深化校企双方的合作,实现产教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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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教育改革;高职教育;国企兴办高职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15-0012-03
[作者简介]杨继唐 (1969―),男,湖北孝感人,硕士,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国际物流学院院长,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1]各地也相应出台各种配套落实政策,职业教育改革进入全新的形势,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兴未艾,职业教育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目前中国高职教育的主办者一般分为五类: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国家行政行业办学,私人老板或者民营大型企业资本办学,大型国家企业办学,混合所有制经济办学。大型国企兴办的幼教、中小学子弟学校已经在国企改革中被剥离,全国所有企业子弟教学已经交给了地方教育部门,而职业教育,包括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继续由企业办学,没有交给政府相关机构。以武汉为例,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外运长航集团,武汉工程职业学院隶属于大型国企――武汉钢铁总公司。随着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企业办学到底如何改革、如何顺应市场,成了很多企业办学领导层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国企兴办职业教育的现状
没有企业资源,职业教育只能自娱自乐。没有好的职业教育,多数企业只能吟唱“阳春白雪和者盖寡”老歌,只能哀叹年薪20万请不到一个好电焊工一类的悲歌。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曾经利用自己庞大的优质企业资源,兴办自己的技校和职工大学,做到真正的校企合作。后来在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纷纷离开企业办学,走向政府公办的职业教育。一部分职业院校因各种原因没有离开企业,如今却成了一个历史的遗留问题而存在。相反,一些职业院校又纷纷转而投靠有良好实习实践教学资源的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海运和物流的龙头企业,分公司遍布全国和海外。该国有企业在湖北举办了一所有60年历史的航海学院,就业一直较好,其品牌和特色一直不错。每届毕业生并不多,按理说,其举办企业足以提供强大的海运和物流等对口就业岗位与实习资源。然而,由于企业效益下滑,多年来企业没有给予学校教育拨款,学校靠自给自足,还按企业管理模式给企业缴纳一定的利润,学校软硬件等条件多年没有改善,四处租赁校区,失去竞争优势,近年招生锐减,走向崩溃边缘。[2]在湖北还有另外两所大型国有企业兴办的高职学院,一所大量压缩社会招生,退回到以为企业培训为主的职工大学模式,另一所学院改变原来直接拨款给学校模式,转到以为企业培训换少量拨款,不足部分自己靠社会招生补足,也进入自给自足模式。总之,这类学校深受企业效益波动影响,国有企业办职业教育成收缩之势。按公办学院申请政府生均拨款未成功,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把学校剥离未果,按民办院校政策申请招生指标放开无门。国企办职教成了在“不公不民”的夹缝中生存的院校,对应该享受与其他高职教育同等待遇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据调查,这并不是湖北特例,同类国企办高职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困局。如果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浪潮中,不给予这类职业教育配套政策,如适当的生均拨款或相对灵活的招生政策,把举办企业的教育费和附加划转为对学校的投资,这类学校只能维持,没有与公办院校或民办院校竞争的优势。很多高职院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非常羡慕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企业资源,是学校实习实训就业“漂浮的校园”,但这些都并没有顺利地转变为国企办职业教育的优质资源,学校和教职员工反而想脱离企业办学,有些企业也想剥离这种社会职能,形成“城外人想进去,城里人想出来”的尴尬局面。这算不算是一种国企资源浪费?逼其转向改革、另谋生路算不算一种折腾?对现有国企举办的职业院校就地改造成新兴模式办职教是不是一种可行的出路?这些值得我们深思。
二、国企举办高职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政策没有对国企办学倾斜
到目前为止,湖北的国企办职业院校联手申请获得政策扶植,改变“不公不民”的困局,没有突破性进展,仍然在各自找寻出路。譬如在湖北省范围内,湖北财政厅对公办高职学院每个学生给予1500元的生均补贴,并且1500元的额度有继续上调的可能性。大型企业所举办的高职学院却没有这个补贴,文件的意思是向举办者提出支持,很多大型国企本身经营情况不算太好,根本无暇顾及。对私立的高职学院湖北省对学费标准可以上浮,而企业办学却只能按照公办高职学院的标准收取,在办学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兴办的高职学院明显在经营上遇到的问题会更大。对教师的培训、访问学者的遴选、教学比赛、职称的评定方面,政策只扶持教育厅自己直属的学校,对企业办学没有太多支助政策,在教学条件和待遇各方面有差距的情况下,却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企业办学的教师和办学水平,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关键词】行业企业;校企合作;激励机制
一、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职业教育特性决定了职业院校与企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相关工作进行不畅,激励机制缺乏等诸多问题,严重的影响校企合作发展水平,阻碍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的就业难与“技工荒”并存的环境下,职业教育面临多重挑战。要求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由于文化传统、政策体制等方面上的原因,行业企业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普遍兴趣不大,这已经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本文从完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着手,着眼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薄弱环节,为我国政府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决策提供参考。所以,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如何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从而增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动力,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建设主要策略
(一)加快校企合作法律体系的构建
要增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动力,必须通过法律明确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纵观各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历程,早期都是靠政府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在新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询意见稿中又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但目前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是缺少明确的规范要求,只是象征性、概括性或原则性地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今后应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强大推动力,在如何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上下工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明确校企合作经费来源、校企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风险的防范与处置措施、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只有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下,才能激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到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中去。
(二)完善面向行业企业的激励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行为的达成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而博弈绝不是“零和游戏”,必然是“双赢”甚至“多赢”才能使市场活跃和繁荣。职业教育中的多方参与也必然建立在多赢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实施。尤其是企业利益的保障,校企才能深度合作,实现良性循环。而对企业这样的经济单位,必须用经济手段,发挥经济杠杆效用。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只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才能得到政策支持,优先享受到相关利益,从而在企业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为此,必须建立合理的企业利益补偿机制,在税费减免、财政支持、政策倾斜、资金补贴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政策规定。
(三)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约束机制
激励与约束并存才能最大限度的激发企业参与的动力。首先应以法律形式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责任。同时,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一系列量化指标,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情况不佳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如可额外征收“职业教育基金”或“职业教育税”,让企业切实感到参与职业教育是社会公民必须履行的一种社会责任。
(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机制
强化行业协会的建设,形成行业协会对于企业的约束机制。政府应鼓励建立非政府非市场的公法性行业组织团体,通过立法赋予行业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在政府的引导下,让行业性组织参与企业的管理。通过发挥行业性组织的桥梁作用_建立起连接企业、学校和政府的中介组织和机构,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向企业和学校宣传、推广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等,在行业内形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扩大行业组织的管和协调职能,如制定行业内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联合办学的规章、人才培养规格的标准,并由行业组织统筹企业应承担的职业教育培训费用,通过企业职业培训社会化的途径,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使行业组织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约束和监督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的义务。
(五)建设产教融合的文化机制
校企合作中有两种文化,一种是学校文化,一种是企业文化随着对校企合作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开始注意到这两种文化的互动与融合,对于实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学生毕业时从学校到企业的零距离过渡_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有学者指出,在校企合作中,职业院校要以自身为主体,以企业文化为主导,使自身文化与企业文化相互融合。并且职业院校在吸纳企业文化的过程中,既要加强衔接,又要有所隔离,让企业文化中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文化成分接近或渗入学校文化,同时有效地隔离企业文化中不利成分要选择文化适宜的企业进行合作,但是不能原封不动或者生搬硬套地引进企业文化,要对符合学校发展需求的企业文化进行适当的修缮和拓展}4,,使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能够更好的互动与融合。
(六)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首要目的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撑,解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短缺问题。让企业参与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考核与认证,特别是享有优先录用权,是确保校企之间人才供需无缝对接的前提。针对当前校企合作不畅的现实,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确保企业以合理合法身份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与管理,是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有效选择。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管理权利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课程设置,确保专业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管理权和受益权,预先培养并优先录用优秀人才,确保能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再一方面,企业作为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设施设备和场地、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也是为企业自身培养后备人才。
(七)完善“四方联动”螺旋上升机制
“四方联动”机制是指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四要素间相互合作、共同推进的新模型,四要素既能形成合力,又能独立运行。“四方”各自角色不同、功能不一,其中政府机构承担“有效政府”工作,一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下放相应职能,对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予以宏观引导及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确保对职业教育的主导作用,依托各方力量保障职业教育主体机构的办学质量和办学资金,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朝其所确定的格局、方向发展。职业院校根据行业、区域需求设置专业及人才培养规格、规模,最大限度地与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相吻合。行业组织收集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信自、,与职业院校信自、渠道保持畅通,并参与人才考核、评价与反馈。行业成员或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接收人才。
(八)完善宣传教育机制
首先,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遴选一批参与积极性较高、规模较大、层次较深、质量较高的优秀企业,授予“职业教育发展贡献奖”等荣誉称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激发其他企业积极参与和树立质量意识,并提升先进企业的社会声誉。其次,建立和完善企业家的成长培养机制。民营企业家族治理现象较为普通,民营企业家及其接班人的经营能力不断受到社会关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已开始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成长培养机制,如浙江省推动的“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等,培养民营企业家的人力资源战略和社会教育责任意识,引导其注重高技能人才的投资与使用,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事业。
(九)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包括地方政府职业教育的促进机构、行业组织等。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一项涉及教育、经济、税务等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政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构,明确权利与义务,协调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同时,要建立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代表企业集体利益、建立行业标准、约束企业行为和培养行业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其次,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政府应主导建立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并吸纳行业组织和职业院校参与管理,及时组织学校和企业合作信息,为校企合作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和技术支持。最后,提高办学水平。职业院校应积极面向行业企业办学,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特色,特别要提高学校对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和技术的贡献度,增强学校对企业的吸引力,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三、结语
通过上述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可以不断提升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这对于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部门要重视这一课题的研究。现阶段,我国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激励机制策略,希望能够不断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实现校企双方的深度融合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也要切实加强职业学校的内涵建设、激发企业家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政府的支持作用、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所必须的法律法规,以促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最终建立起行业、企业、政府和学校的四方联动平台和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使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内在化,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使我国的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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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60万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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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陕西省西安市从2013年起开展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先后有1 000余所学校的60万余名学生参与,至2016年秋季学期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全覆盖。据悉,研学旅行包括红色革命遗迹体验,历史名胜、自然和野外活动体验,航天航空基地、现代农业体验,传统艺术创作及工艺制作体验等18项内容,小学四、五、六年级研学旅行时间为1―3天,初中一、二年级为1―4天,高中一、二年级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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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推两项高校资助计划
(二)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独立运行
目前,学院在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的基础上与相关企业合作,成立了“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验班”。将试点班招生计划纳入到学院的年度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并将这一举措向社会、考生公布,大力宣传。校企共同研究、制定招生与招工方案,并将试点专业、学制、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就业方式、退出机制等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校企共同制定试点工作实验班学生的遴选办法,制订学生、企业、学校三方相关协议。按照遴选办法对专业新生进行选拔,学生、企业、学校三方之间签订协议,以确保各方权益,在明确分组划分后,师徒之间签订培养协议。对签订协议的学生组建“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验班”独立运行。
(三)实行校企“双导师”
培养制度落实“双导师”制,对试点工作实验班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分组,为每组分配一名学院师傅和企业师傅作为学生的导师,建立学徒与导师的沟通平台,以便于定期沟通。在试点工作实验班成功运作的基础上,逐步过渡至招生录取、培养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真正实现“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四)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要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做到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有机结合。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学徒在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导师可以跟随下厂指导,可以随时对学徒的学习成果检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做师傅与学生的互相评价,对学徒进行阶段性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校企共同制定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负责部门,确保学生在学徒过程中不出现人身安全。
关键词:中山职教;“五大难题”;破解方法;“五大任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5-0260-02
本文试图从“五大难题”产生的根源入手,对接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职教五大任务”,确立职教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等指引,提出“中山特色的五大对策”来寻求中山职教发展的破冰之路。
一、中山职教发展现状和背景
中山职教发展缔造“中山模式”。从改革开放至今,伴随着产业经济的阶段性发展。中山市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中山职教区域内已形成一个以职业教育为主体,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也即“中山模式”基本形成,并形成“双证毕业制度”、“产教对接的立交桥模式”、“校企股份制办学”等多种“中山经验”。2011年1月,中山市被省政府定为“广东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中山职教发展面临着升级调整的挑战。在中山职教繁荣的背后是种种因产业升级所带来的现象和难题。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缓解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和适龄劳动力缺乏的问题,中山大兴中职教育共兴办了38所中职学校。到2006年,受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中山出现“技工荒”和“就业难”并存的现状,技能人员缺口高达10万人。为此,中山市委市政府在2007年提出了“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战略,并将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十大民生工程”。自上世纪90年代的“广东潮”到2008年的“金融危机”,再到2009年提出的“双转移”、“技工荒”和“回乡潮”凸现了产业转型升级的现状和矛盾。中山职教呈现出一个“生源过剩”和“技工缺乏”的尴尬局面,并呈现出“五大难题”。
二、中山职教发展面临“五大难题”
1.普教、职教统一管理,社会地位没有认可。首先,社会对职教的先天不认可。有些人认为职业教育是学习不好的学生的无奈之举。其次,教育系统在管理上对职教的不重视。在中山,普教、职教是按照54:46的比例招生入学的,但在教育经费的分配上更倾斜于在普通教育上的投入。在学位分配和学生评优上,也是先优先普教再进行中职学校的录取和评优上的名额体现。在学校的自主管理中,缺乏对职教办学目的的明确和价值感,没有明确的办学使命。
2.职教办学方式单一,学校发展空间小。在办学方式上,职业院校基本都属于公办性质,均由政府统筹出资,统一管理,学校办学自不够,在对外合作办学、资源投入和引入、实训设备投入和建设上,也受到过多的行政指导和干预。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模式上脱离了企业行业的实际,存在以讲授灌输枯燥理论为主的现象。
3.人才质量不高,就业不能服务产业结构。在“就业导向”的“大一统”精神指导下,职业学校普遍功利性地把学生培养定位在基层技能人才和职业入门上,对学生的人文成长和终身职业发展缺乏规划。但在课程设置和专业实践中,教师们没有实践技能工作经验,不能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专业人才的对口培养。又因校企合作难度和某些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发展陷入“既不能上大学,也不能当技师”的泥沼当中,更别说服务企业的转型升级了。
4.资源整合不足,存在过剩和缺少并存的现象。在中山,因为市、镇职业学校分两级财政担和两级行政管理,虽然在总量上职业学校存在专业总量超出可承担的相应专业人数,专业类别总体多,却不能对应服务区域产业结构的“过剩和缺少”并存现象。因为市、镇财政之间的不对等和阶段性投入造成了职业学校发展的区域不均衡和发展后劲不足的现象。因政策和资源的限制,很多学校不能自主引入过剩的民营资本或者企业进行资源的双赢整合。
5.职教发展没有保障,政策扶持监管不够。作为职教改革试验区,却没有专门的政策和经费,把职教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体系来完成。国家政策都明确“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职教办学的必要途径,但实际操作中,却没有响应政策和机制作为保障。在对职教发展的引导和评价中,也缺乏相应的“督导体系”,对职业体系的构建中,忽视了对于成人剩余劳动力学历和职业教育的培训,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不利于职教多元体系的构成。
三、“五大任务”破解中山职教发展难题
1.政府主导,校―企―媒互动,确立职教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1)政府主导,政―校―企联动,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现有联席会议为基础,适时成立“校企合作协调委员会”或相应机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经信局和科技局等部委办局为主,邀请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参与,制定措施,保障投入,明确政―校―企三方权责,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拟出台《中山市职业教育促进办法》、《中山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项法规》、《中山市职业技能人才准入制度》等相关政策。(2)正面引导,学校、企业、媒体互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媒体对招生就业的宣传、技能人才的竞赛和表彰,职业院校动态与发展,产业结构的需求和政府政策导向,设立媒体“职业教育宣传专项奖励”,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2.创新模式,提供上升途径,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1)创新学生发展模式,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打通区域内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引导帮扶辖区内高职院校向本科院校升格,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2)创新职业院校办学发展模式,从“政府预算”中把职教单列出来,与普教进行分类管理,按生均数,实行“职业院校办学经费包干制度”,扩大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尤其要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人事政策。
3.转变方式,注重内涵发展,切实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1)推行“两跟两在”专业办学思路。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中外合作。(2)提升职业教育区域办学水平。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和职业院校现有办学特色,从市级层面对职教办学资源进行整合,提升“职教惠民”功能。(3)提升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水平。支持和引导行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支持行业在学校规划、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教师队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毕业生就业指导、人才需求预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大投入,活化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1)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学校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来举办民办职业教育。(2)积极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如,建斌学校的股份制就搞得很好,是全国倡导推广的办学模式。在经验做法上,可加强交流和学习,向德国、英国、新加坡等先进职教办学国家和区域,进行合作办学和共同发展。(3)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从招生到就业的一视同仁,在校企合作、职教惠民、学生优惠政策等方面,享受相同的经济和社会待遇。如,工贸技工学校和启航技工学校,同样是在政府财政的支持下,实行中职免费教育。
五、监管保障,校企一体化,强化政策支持和落实
加快发展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于实现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职教兴省、职教惠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以服务发展为宗旨,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与终身学习紧密对接,提高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激发办学活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加强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和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结构布局合理、服务转型升级、促进充分就业、办学特点鲜明、体制机制富有活力的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省职业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总量从34万人增至65万人左右,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60%左右。中职学校整合至150所左右,专科高职院校增加至25所左右,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整体及部分转型的比例达到70%左右。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建设30所示范性职业院校,其中10所职业院校办成全国同类院校中的名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开展全民技能素质培训,使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至少得到一次职业培训。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贡献力大幅度提升。
二、优化布局结构,加快体系建设
(三)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培养中级技术技能人才。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升学通道、提高教育质量,增强中职学校对生源的吸引力。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完善资助政策,支持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等群体。制定全省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实行省级合格评估和限制注册制度。与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相适应,通过撤销、兼并、划转、托管等方式,将全省中职学校整合至150所左右。每个中心城市办好若干所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办好1所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形成中心城市、县域学校合理分布、均衡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中职学校在校生达到25万人左右。
(四)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和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推动作用,大力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鼓励高职院校依托品牌专业开展联合办学,扩大招生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整合教育与培训资源举办高职院校。各地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举办或参与举办专科高职教育。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可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联合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到2020年,专科高职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通过推动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长春、吉林两地实现优质职业院校集群发展,其它市(州)至少办好1所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原则上中职学校不升格为专科高职院校,专科高职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院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五)推动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通过扩大办学自、调整招生计划、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加大投入等倾斜政策,引导普通本科院校和专业向应用技术型转变。通过转型试点,示范引导,支持20所左右普通本科院校整体和部分高校的分院(专业)向应用技术类型转型。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型高校。建立全省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形成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机制。到2020年,应用技术型高校在校生达到25万人以上。
(六)优化专业结构。统筹规划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围绕我省大力发展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重点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生物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以及文化创意与设计、民间工艺、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的专业,打造20个国内一流的品牌(特色)专业。依托行业企业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实行多方参与的省、市、校三级专业评估制度。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不同教育层次相衔接、与全省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院校专业体系。
(七)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实施全民技能素质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和创业能力培训。企业对新录用职工要组织岗前技能培训,对在岗职工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行业部门和组织要不断完善行业主要岗位技能人才标准,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开发职业培训包,开展行业技能大赛。支持整合后的职业院校取得培训资质、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与街道、社区合作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公益性培训;引导普通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等建立就业创业教育协作体,对在校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职业院校在校培训人员(折合数)占学历在校生的比例逐步达到30%。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作用,满足社会多元培训需求。鼓励各类培训主体开发具有吉林特色的培训品牌,发展职业培训产业。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八)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形式举办实习实训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开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试点。在中职布局结构调整、扩大高职办学资源、推动普通本科转型发展和提高职业培训能力中,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民办职业院校开展非营利性办学试点。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九)促进企业参与。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成立全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校企合作。落实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鼓励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因接受职业院校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或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加强行业指导。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督。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特点,建立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以及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20个全省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人力资源有关信息,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交流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支持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引导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成为我省技术技能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载体。
(十一)深化集团化办学。落实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支撑地方产业的园区化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以产权为纽带的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鼓励发展中高职多层次衔接、产学研多主体联合的职业教育集团。重点支持办好1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集团化办学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十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高职院校根据核定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设置专业,在编制结构标准及机构设置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自主选用硕士以上教师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特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走“绿色通道”,自主评聘专业技术(技能)职务。扩大中职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要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职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
(十三) 强化职业院校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落实多方参与政策,推动政府、学校、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转型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30个以上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每年在职业院校组织开展100个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应用开发项目。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据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企业作价入股。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
(十四)统筹师资建设规划。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到2020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制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体现职业院校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单列,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通过扩大招聘企业在职人员,增加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员任教比重。通过实施招收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培养职教师资项目和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项目,加强职业院校特别是面向农村职业教育和紧缺专业的师资定向培养。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创新教育模式,提高培养培训质量。
(十五)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定职业院校和转型高校教师专业建设标准,完善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建设适应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中青年专业教师要通过参加生产实践、专业培训、技能竞赛等途径,提高实践操作能力,获取“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新录用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一年后上岗任教制度。职业院校可聘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数量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所需费用从高职院校在新增生均拨款中统筹解决,中职学校由财政另行核拨。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以上。对转岗教师实施“专业嫁接”培训。在专科高职院校、转型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立“长白山技能名师”岗,每年聘请70人左右以专职或客座形式任教。各地可根据需要,在中职学校设立“技能导师工作室”,聘请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带徒传艺。
(十六)提高教师素质。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建立社区、行业企业、学校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评价制度。每年遴选50名专业教学领军人才、30个优秀教学团队。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行业组织、院校教育创新协作体开展科研和教研活动,每年支持开展10项针对我省实际的职业教育重大理论、实践与政策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实验项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加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推进校企一体化培养模式,实现课程内容和教学过程与岗位要求和生产过程紧密衔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规范的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逐步提高,到2020年分别达到70%和50%左右。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教学方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行“双证书”制度,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2014年起,在加工制造和现代服务等专业领域,选择10所以上院校(企业)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招工)、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定期开展多方参与的质量考核评价。从2014年起,在中职学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中开展建立学校、企业、社区和家庭共同参与的学生成长记录与评价制度试点,并逐步推广。
(十八)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从2014年开始,开展中高等职业院校3+2、3+3、3+4等学制贯通试点,逐步扩大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转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学校和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到2020年分别达到20%和30%左右。重点支持转型本科高校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建立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价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等办法。将工(农)学交替、现代学徒制、远程教育等学习方式纳入职业教育政策支持范围,建立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深化“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采取“以赛代评”等方式选拔高技能人才。普通教育学校要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辅导教育。
(十九)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搞好规划,引导社会力量,加快推进各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各地要支持职业院校办好实习实训基地,并搞好统筹,整合资源,多元筹资,建设一批公共实习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要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以产业为纽带的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优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20个覆盖专业大类的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具备资质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在完成教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发挥“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带徒传艺、技能攻关的基地功能。
(二十)提高信息化水平。到2015年底,建立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全省数字化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职业院校开发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在线课程,探索网络教学模式,开展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建设,到2020年覆盖所有专业。推进开放大学和数字化学习港建设,服务全体劳动者接受终身职业教育。支持办好国家职业教育文献与数据中心和数字化职业教育博物馆。
(二十一)加强合作与交流。完善城乡统筹、以市带县、以县带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城乡职业院校通过专业共建、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办学。支持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2015年起,每年组织50名校长和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进修、培训。支持中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对接和引进国际先进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吸引国(境)外优质职业院校到省内办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积极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东中西部对口支援项目。
六、完善保障措施,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二十二)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省有关部门要有效运用规划、政策、财税等手段,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市县两级政府要强化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以及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工作,共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三)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各市(州)、县(市、区)要足额落实应负担的免学费和助学金所需经费。从2014年起,制定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地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省财政根据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奖补。2015年公办专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以上,2017年与本科院校实行统一标准。对省属本科高校实行差异化拨款,鼓励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增加的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加强教师专业化队伍建设,改善实习实训设备条件,促进农村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等。各地政府要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十四)完善政策激励资助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落实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60%。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职业教育。探索利用国(境)外资金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林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助学力度。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加强资助资金管理,严查学籍造假,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
(二十五)加大对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涉农职业院校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弹性学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1万人。依托优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政策性补贴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2万人次。有计划地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内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善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36-0029-02
著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姜大源最早提出“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的教育”,由此揭开了职业教育的“跨界”研究。“跨界”不仅仅是语词意义上的“跨越界限”,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跨界”的提出为职教理论创设了新语境,提供了研究的新角度和发展的新思路。
首先,从职业教育的语词概念看,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个“跨界”之后的“混合型”教育概念,职业教育包括职业技术教育、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是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跨界”。其次,从职业教育的功能看,职业教育是“跨界”之后的作用鲜明的多功能教育。除具有提高教育者素质的基本功能外,职业教育还具有鲜明的就业导向功能,职业教育是基础性教育与就业教育的“跨界”。再次,从职业教育的组织形式看,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之后的“多样性”教育,是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是阶段性职业学校教育与终身性继续教育的结合,是就业教育与转岗、创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因此,职业教育是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的“跨界”。最后,从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看,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之后的办学主体“多元化”教育。基于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其普适性和普惠性决定了政府是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但是,职业教育作为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教育,则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职业教育应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
基于职业教育的上述“跨界”现象,研究者视“跨界”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属性应该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视其为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则值得商榷,因为职业教育的根本属性仍是它的教育性。近代职业教育的先驱、著名的教育家黄炎培指出:“凡用教育方法,使人人获得生活的供给及乐趣,一面尽其对群众之义务,此教育名曰职业教育。”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是“学与用联系”“手与脑并用”“做与学结合”的教育。
“跨界”是职业教育鲜明的外在属性。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与生产领域的联系,表现在关系上是“直接联系”,表现在程度上是“强联系”。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教育领域与生产领域是人类社会这个系统中两个不同的子系统,两个系统间必然会发生能量的渗透。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子系统,与生产领域的相互作用表现为极强的“双向跨界”。“跨界”属性是职业教育非常“鲜明”的属性,因此,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要“跳出学校看学校,跳出教育看教育,跳出知识看知识”。而且,国内外职业教育的办学实践已经证明,没有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职业教育。
“育人”是职业教育固有的内在属性。关于教育本质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和争论的话题。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对于教育是什么的回答也不尽相同。从教育的对象看,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归属于“教育”大类,其本质亦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当然,由于不同教育类型呈现的实然状态以及研究者研究维度(视点、视角、视域等)的不同,人们对不同教育的本质把握程度和践行状态以及人才培养规格等的语词表达也不尽相同。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与普通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相比,有共性也有个性。相同之处就是“人之为人”的必备品格,不同之处在于“人之为事”的关键能力。因此,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因其指向纷繁复杂的职场而呈现出较强的“角色要求”,也就是负载在工作岗位上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活化为不同职业岗位的职业素养――既包含职业态度又包含职业能力的一系列综合性的能力集合与行为表现。简言之,职业教育是培养适应不同职业情境所需的、具有一定职业素养的“职业人”。诚如教育家黄炎培所言,职业教育的功能就是在“谋个性之发展”基础上,“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
“跨界”“育人”是职业教育的科学办学模式与育人路径。首先要树立“双向跨界”的意识。尼采《论我们教育机构的未来》早就指出教育中存在的两种倾向:一种是扩大教育外延的倾向,模糊了精英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界限,使教育沦为谋生的手段。另一种是缩小教育内涵的倾向,削弱人文教育,教育沦为学术分工的工厂和国家利益的工具。当下的职业教育同样也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职业教育脱离生产实践,职业教育“普教化”。二是职业教育削弱人文教育,沦为职业培训。因此,预防和遏制这两种错误倾向,唯有推进职教界与生产界的“协同”发展,即“双向跨界”。而且,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只有在“跨界”中才能锻塑人才的“复合”性和保证人才的“复合”特征。
【关键词】职业园区;多样化;发展;切入点
现代职业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职业教育泛指一切以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传授或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狭义上的职业教育是指以传授或培养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服务中直接相关的职业中的技术技能岗位所要求的职业知识、职业技术技能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人才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在现代经济发展体系中,职业教育的比重逐年提高,也是推动经济的发展的一股重要的力量。
一、政府支持加强力度
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对职教园区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和统筹协调。首先,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投入标准,并依法依规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按时保证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学校办学经费的有效性、充实性和合理性。其次,要制定有利于职教园区资源整合的政策和措施,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多元化合作,整合学校、企业等多元主体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多方面的资源。再次,要积极倡导行业企业和职教园区、职业院校共建,把职业院校发展建设规划纳入行业的发展规划中来,在技术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对口就业、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给予职业院校相应的支持和指导,同时职业院校也能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实现校企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最后,要主动行使监管职能,对职教园区发展进行监督引导。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职教园区的办学质量从效益、成本、管理的科学性、人才培养的质量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对职教园区办学质量进行整体监督和管控,通过多方政策支持、促进职教园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源共享提高强度
1.提升职教园区的办学实力。首先,要增强师资队伍的综合实力。要拥有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既要加强对现有教师的提升,选派教师赴企业顶岗实践,增强专任教师的实践经验,还要注重从企业、行业聘请资深的从业人员作为外聘教师。其次,要加强人、财、物等因素的管理,提高职教园区的软实力。要特别重视日常教学的管理,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职业院校教学中,要合理分配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课时,增加实践课时。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为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与岗位对接的职业能力起到保障作用。
2.增强职教园区的技术技能竞争力。职业教育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举办与参加职业技能大赛便是获得社会认可的一条捷径。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行业到企业,各级机构以职业院校为活动载体,在各类职业院校中广泛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与之相适应的是职业院校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职教园区应通过举办与参加各类大赛,让职业院校的学生获得与职业相关的信息,从而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3.提高职教园区的社会服务能力。要按照《规划》的部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提升服务工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加快培养服务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加紧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一方面,引导支持职业院校科学配置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让紧缺资源发挥出最大办学效益;另一方面,鼓励职教园区的学校培养更适用、更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用优质的科研与社会服务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职教园区应通过有关职业院校同类专业的整合与新专业设置,培养更多用得上、留得住、有作为的人才;通过相关专业教师的科学配置与培养,组建更强的技术技能推广、技术改造升级、新产品研发方面的科研服务团队,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实训基地各类设备的科学配置与更新,更优质地开展针对社会的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园区内、园区外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有能力、有条件、更自觉地参与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
三、校企合作开掘深度
1.校企联动,协同创新。同志指出:“要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要走校企结合、产教融合、突出实战和应用的办学路子,依托企业、贴近需求,让现代职业教育助推经济社会取得更大更好发展。协同创新要以打破各主体间的壁垒为基础,各方充分共享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各种要素,从而实现职教园区合并各校的深度融合。职教园区的建设重心在于突出特色、协同创新发展。职教园区学校只有积极培育技术优势,积极将校企联动转化为特色优势,才能推动职教园区的健康发展。要主动实现工业园区和职教园区的建设对接,园区既是企业的集聚区,也是职业院校的集聚地。这种二合一的发展模式能更好地实现校企资源便捷共享,使企业与职业学校近距离接触,学校的实训基地也是企业的工厂、车间,学校的课程设置对接企业的岗位需求,实习学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工业园与职教园对接共同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实现产教一体。
2.增强服务和辐射功能。一是支持新技术产业培训,服务行业企业。一方面,职教园区要创新社会服务模式,重点开拓与工业园区、区域范围内的校企的合作交流,联合企业、研究院所建设专业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以基地为平台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科技服务等。另一方面,职教园区应为企业提供对口服务的技能人才支撑,降低企业员工的培养支出,为企业开拓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二是构建终身技能教育体系。技术不断革新和发展,传统的职业教育内容发生变化,并且还在快速更新。职教园区必须紧跟时展,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充分利用彼此的优质资源,增强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以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为重点,开创建立学习型企业活动,营造终身教育的大环境,使政府的政策“激励”与职教学校、企业的“响应”积极互动,推进企业的技术革新,促进职教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3.增加园区校企合作的原动力。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职教集团校企双方合作的权益保护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共享机制。学校与企业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应视各自共享资源的具体情况,明确校企双方在办学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如学生赴企业实习期间的设备损耗、实习时间、实习的人数、实习期间人身安全及意外保险的购买,学校对企业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薪酬、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的程度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只有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职教集团校企双方合作的权益保护体系,建立科学而严格的共享机制,才能提高职业院校的社会地位,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四、倡导差别化竞争、错位发展和创新共享模式
竞争会促进学校的发展,在大力倡导资源共享的同时也要鼓励学校间进行差别竞争,错位发展。园区内的学校发挥各自的优势创造自己的特色,学校之间错位发展提升园区的综合实力。 在开发园区资源共享的方式时,首先开发网络平台,推进教育现代化。完善各职业学校的校园网络,为校校之间文化学术交流创造便利条件,提高职教园区资源共享的质量和内涵,建立便捷的教育资源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同时,创新职教园区办学机制,完善职教园区课程跨校互选体系,提高课程资源共享率;建立互聘教师制度,实现园区优质师资互动,让教师成为园区教学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开放图书馆,打破图书馆封闭关卡,实现图书资源共享,扩大“一卡通”运行的范围,让学生享受更多的图书资源;互用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践与 教学共同发展的要求,建立合理的维修成本分担体系,使各利益主体达到收益与成本的平衡。
五、坚持创新驱动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产教融合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校企合作信息网络平台,利用有效形式将职业院校学生教学实训、顶岗实习、就业创业与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对接。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课程开发中心等,完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生产实训、交流任职、员工培训、协同创新等措施,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实现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多元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独立、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与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探索民办职业院校独立董事(理事)制度,完善校长选聘机制,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
六、实践评价反思
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联动发展在形式上表现为政府、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的组团式联盟。近年来,数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但仅数量的多寡不能成为评价的标准。在评价某地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效益时,往往只关注“外延性评价”即城乡合作学校数量、企业行业参与联盟的多少、联盟区域辐射广度等。“外延性评价”未充分涉及职教与经济发展的质量、联盟的深度,也未认识到职业院校价值观念、教学方法、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动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类似的重“外延”轻“内涵”评价在权重的设置上严重失衡,严重影响了联动主体的参与性与积极性。因此,评价指标必须在内容上发生转向:由外延联动走向内涵发展。首先评价对象应由“外部系统”进入“内部系统”。由区域联盟主体参与面到校企联盟链接线,再到院校职教发展点,在评价时应是由“面”及“线”进入“点”。从内涵上分析,“教育质量”应当深入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及其运用能力,即人力的投入D产出效益。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指导意见[M],2011.5.
[2]聂曲,王军健.边疆高职教育融入桥头堡建设的几点思考[J].职业教育,2011.1.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经济转型升级;技能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121 -02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概况与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起源于清代的实业教育,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在1978年以前由于各种复杂的政治历史原因,发展速度较慢。自1978年以后,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职业教育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形成初、中、高三个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近2亿中高职技能型人才,逐渐从高等教育的辅助和配角地位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成为培养服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人才的主力军,在中国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呈现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较好、社会贡献度较高以及促进教育公平等特点。特别是在就业创业方面,根据《2015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5质量报告),2014届高职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91.5%,加上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比例达到了92%,就业满意度为59%,2011届毕业3年后平均月收入比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增长了94%,职位晋升达六成。近4年,自主创业率在持续增长,2014年达到3.8%,比2011届增长72.7%,其中85%为机会型创业,而非生存型创业。
虽然发展形势向好,但还存在经费投入明显低于本科教育、多元办学机制尚未形成、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以及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职业教育普遍存在学科和专业设置与建设、培养模式、教材、教师知识技能与经验以及实训条件等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升级不对接、不协调等现象。再从2010―2013年各产业所聘用职教毕业生占比(该产业中职教毕业生与所有毕业生的比重)与三次产业构成比重的比较中也可以看出,除了第三次产业,第二次产业和第一次产业专业人才培养速度均慢于产业发展速度,即职业教育与第一、二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其中第一次产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度高于第二次产业,第一次产业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速度严重低于产业增长速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服务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核心。
二、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一是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中国要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型强国的跨越,要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来引领和带动制造业的发展”的两化融合,分三步走,重点突破五大工程和十大领域,关键在于尽快完善从研发、转化、应用到管理的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说,中国要转变原来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扭转原先靠牺牲环境和廉价劳动力发展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局面,促进集约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就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提高人力资本的含金量。
二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有效的举措。当前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劳动力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愈演愈烈。特别是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很高,特别是高级技工。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东部沿海扩散至中西部地区,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相反,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却出现就业难,进一步凸显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打造成一支素质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竞争力和提升产业结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服务“互联网+”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需要。“互联网+”的特质是跨界融合,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将带来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需要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同时懂得网络信息技术、企业管理和商贸流通等的高端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强力的人才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企业和产品“走出去”,也需要文化和服务同步走出去。职业教育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和经验,以后要配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在国际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创新突破,促进中国文化和服务“走出去”。
三、大力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提升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质量
在专业建设方面,支持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建设。通过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研发机构,并提升专业服务企业和行业发展的能力,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培养中国制造2025需要的不同层次人才,优先保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等的人才需求。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加强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主要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将师德、教学水平、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服务能力作为评聘和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建立多元化办学机制
一是推动集团化办学。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围绕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通过人员互聘、平台共享,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是混合所有制办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学校改革。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立股份合作制工作室。
三是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学习德国先进职业教育发展理念,支持地方和行业引导、扶持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试点学校主要负责理论课程教学、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主要负责选派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组织实习实训。校企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
(三)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一是服务中国制造2025。重点服务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围绕强化工业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发展制造业相关产业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适合人才。二是支持文化和服务“走出去”。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
参考文献:
[1]韩永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现状、问题与方略[J].职业技术教育,2015,(07).
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灵活性是衡量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其最重要意义在于克服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自身的僵化、刚性和滞后性所带来的后果,为省域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场域,从而探寻激发省域职业教育活力的科学路径。
一、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评价的维度、应然状态及影响因素
(一)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多元性:活力的根本
1. 办学主体
省域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是通过举办、管理、运行和评价等活动参与省域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相关组织和个体,主要有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它们是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不同利益相关者,是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中最核心的部分,主要解决职业教育由谁设立、谁来投资、为谁所有、谁来办学、谁来管的问题。它体现的是省域职业教育、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关注权力如何配置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因此,办学主体的协同是省域职业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是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根本。
2. 应然状态:办学主体多元性
多元办学主体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首先,区域经济成分的日趋多样化,区域人民大众对职业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使得过去单一的办学主体已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多元诉求。其次,一元主体办学体制使职业教育内部竞争不足,不利于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再次,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趋于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资源配置方式由以前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变。总之,经济的转型发展在客观上需要省域职业教育走多元发展道路,在多元主体协同中彰显自身的活力,并以此为动力提质增效,而多元发展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则在于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所呈现出的多元性及多元主体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它隐性传达了职业教育兼收并蓄、多元整合社会职业教育资源的一种能力。办学主体的多元性正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类型的独特之处,也是省域职业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础。
3. 影响因素
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主要回答两方面问题,一是办学主体有什么的问题,二是这些主体之间的地位和关系怎么样摆布的问题。影响办学主体的多元性因素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职业教育投资、兴办、管理、评价职业教育的主体是否多元;二是多元主体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地位的平等性。目前,省域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与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学主体来源单一,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等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权利、义务没有明确,在法律上的地位得不到承认;二是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不能与公办职业教育取得同等地位,在职称评定、人事评聘等方面民办职业教育合法、平等参与的保障机制得不到落实,民营机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教育主动性不强,社会力量作为办学主体相对薄弱,尤其是民办职业教育比例过少。
(二)发展模式的适配性:活力的形态
1. 发展模式
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规范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样态、结构形态与运行机制,详细来说,是职业教育结构形态与运行机制所呈现的样态以及维持这种样态所采取的运行方式,主要回答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态和样态问题,即以何种形式办职业教育的问题。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重在回答发展模式的特征与内容,而不仅仅是回答办学模式都有什么的问题,依据办学主体不同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划分实际上混淆职教模式与类型、狭义与广义的区别。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国家层面、区域层面、职业院校层面。这里所要探讨的是中观层面的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它指某一区域的职业教育体系的结构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突出在一定理念指导下省域职业教育体系在结构与运行机制方面的形态与特征。
2. 应然状态:发展模式适配性
从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与经济协同发展角度来说,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协同体现的省域职业教育结构与产业结构关系(办学内容),省域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其他级别职业教育关系(办学体系),与省域职业教育公办、民办及学历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办学形式与类型)等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和动态性。从协同论来说,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发展存在一种互动的关系,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职业教育影响最大,它决定职业教育发展结构、模式与水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风向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随着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模式的变化,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也要随之进行适时调整,与之高度耦合。总之,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形态与表现形式,它主要体现了职业教育对省域经济发展的灵活适应能力,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应然状态是能够动态适应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或者说,省域职业教育发展形态能够适时匹配省域产业发展变化。
3. 影响因素
职业教育有什么样的办学内容以怎么样的形式办怎样入学、有什么样的体系结构等问题直接影响着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所呈现的状态,因此发展模式包括办学内容、办学模式、办学体系和办学结构、就学通道等方面要素。从区域职业教育与产业之间关系来说,经济发展由政策要素驱动型转入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也经历从被动供给型模式向创新自主开放型模式进行转变。二者的主要矛盾是被动适应发展模式与自主匹配的要求之间的冲突。主要冲突表现在:在办学内容上,区域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不对接,缺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与调整总是滞后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办学形式上,多样性不够,不能满足社会人员技能培养与提升的需要;在职业教育结构与类型方面,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与区域经济技术结构不对称,不能适应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高移化的需要;在招生模式与结构上,招生模式不能满足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多元化和均等化的需求,招生结构与区域经济的需求结构不对称,不利于实现人才供需平衡。因此,省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适配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现有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协调与贯通要适应区域产业发展一体化需要;二是与省域经济协同发展入口,招生结构与形式(就学通道)是否能够适应区域社会群体对职业教育多样性、终身化的需求;三是职业教育办学内容即专业结构是否与产业结构调整适时匹配,即专业设置与调整是否具有动态性;四是办学模式与经济多元发展的匹配度。
(三)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活力的保障
1. 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回答职业教育怎么样经营和治理的问题。从大职教观出发,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以政府、职业教育机构、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所构建的新型关系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和现代企业治理观为指导,保证职业教育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一套系统、完整的组织与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广义层面的外部治理结构和狭义层面的内部治理结构:前者体现的是职业院校、职教机构与社会的关系;后者指职业院校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学生、教师等)的关系。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是省域职业教育外部治理结构,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与制度规范的总和,是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制度保证。
2. 应然状态: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的完善性现代职业院校治理源于现代企业治理,本质上是在公司法人资产的委托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随着社会化发展程度的日益增强,完全依靠产权所有来经营和管理职业教育、单纯地依靠产权主体来对职业教育的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客观上需要有一系列完善的能够规范不同利益相关者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来保障职业教育发展,依据市场规则、市场竞争来最大化地实现职业教育效益最优化效果,减少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干预,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而促进职业教育自我发展与调控能力增强。简言之,需要完善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来保障职业教育适应区域经济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3. 影响因素
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职业教育发展保障,区域市场化程度的日益增强,现行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与理想化的系统治理的形成冲突。突出表现在:一是职业院校作办学自主权的受限、主体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自我完善与发展能力不足,尤其是在职业院校校长选聘、专业招生、专业设置与调整、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二是制度体系不完备,产教融合制度、激励机制与评价机制缺失,条块分割式管理缺少互动,多头管理、体系不畅、统筹不力;三是依赖政府行政指令调控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市场作用不明显。因此,从外部治理角度来说省域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省域职业教育投资保障的力度;二是省域职业院校发展权利的保障力度;三是省域职业教育发展制度保障的力度。
综上,从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角度来说,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表现在办学主体的多元性、发展模式的适配性、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对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评价,应从办学主体、发展模式、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即活力的主体、活力的形态及活力的保障三个维度进行,即从职业教育的资源整合能力、适应区域发展的生命力及自我调整和发展的治理能力进行,
二、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评价的体系
在本研究中,笔者运用美国学者萨蒂教授的AHP 层次分析法将影响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要素进行层次分析,将与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不同层次的结构,尽可能具体化到可测量目标上,使这种分析尽可能客观评价出职业教育教育体制机制的灵活性,并且更具有可操作性。据此,将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灵活性要素分为三层,本文研究的对象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是目标层;影响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的要素是办学主体、发展模式和治理结构,这三个维度是准则层;影响准则层的因素有办学投入多元性、职业院校办学权利的自主性等9 个子因素,这为第三层方案层,如表1 所示。层次分析法AHP 包括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造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计算权重、总结一致性检测等步骤,因篇幅关系,本文仅研究用因素分析构建层次结构。
(一)办学主体的多元性指标分析与观测
1. 办学主体多元性
反映办学主体来源的多元性,是办学体制的核心。建立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因此,公办职业院校所占比例、民办职业院校所占比例、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比例是重要的评价点。
2. 办学主体平等性
反映多元办学主体在办学权利上的平等度。公办职业院校与民办职业院校发展需要具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制度保障[8],本指标主要反映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基金奖励等方式鼓励、扶持社会力量或个人参与职业教育、兴办职业教育的力度。通过政府补贴民办职业教育资金所占比例来进行观测。
(二)发展模式的适配性指标分析与观测
1. 职业教育接续培养的贯通性
反映省域职业教育体系内部架构开放、立交、协调度,即中高职贯通、高职与应用本科贯通、本科与硕士的衔接等等,我国现有的职教体系并未体现本科以后的衔接,因此,相关招生部门提供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比例、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占全日制在校生比例,将作为衡量与参考的依据。
2. 招生考试的分类性
反映实现区域职业教育均等化、大众化的程度。推进分类招考,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是职业教育招生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标。《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指出,2017 年,通过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注册入学学生所占比例和分类考试方式录取学生比例将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3.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动态性
主要反映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结构、规模、水平对区域产业发展的适应程度[9]。《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将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这里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专业设置结构,可通过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对省支柱产业的覆盖率来衡量;二是专业调整动态适应性,是否与产业结构调整适时匹配,通过省域辽宁职业院校专业新增率和专业退出率来衡量。
4. 办学模式多样性
办学模式是地区职业教育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而形成的一种样式和表现,办学模式具有时代性,随着职教理念理新及经济水平的发展,不断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本指标反映办学模式的多样化程度。具体指办学类型、结构、形式的多样化和创新程度,将集团化办学覆盖程度、混合所有制所占比例、中外合作办学比例、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比重作为评价的观测点。
(三)治理结构的完善性指标分析与观测
1. 经费投入保障有效性
主要评价现有的资金管理体制对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保障度,我国职业教育资金的主要渠道是财政投入,可从投资的规模、结构、方式、效益等方面入手进行评价:在资金的规模上,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职业教育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可作为参考依据,通过与其他类型教育比较以反映政府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在资金结构和方式上,用中职和高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占比例以反映投入结构的均衡性与分类性;在资金的效益上,利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资金所占比体现职业教育投入资金的利用率与绩效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指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 元标准,这将作为指标设置的依据与数据要求。
2. 职业院校发展权利的自主性
主要评价职业院校按照自我意愿、自我控制和推进发展、创新的能力,考量省域职业教育自主权的下放程度。实现职业院校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下放职业院校发展自主权和促进院校自我发展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意见》指出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从招生、人事、财政分配自主权和职业院校自我发展能力几方面进行评价:在招生自主权上,将全省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占当年招生的比例作为评价要点;在人事自主权上,以全省职业院校自主招聘教师比例作为评价观测点;在财政自主权上,将全省职业院校绩效分配在分配中所占比例作为观测指标;在自我发展能力上,将院校自我经营创收(社会服务)资金作为量化的指标。
3. 职业教育制度供给的完善性
主要考量职业教育发展制度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度,职业教育制度供给与结构调整是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核心,是职业教育发展最强劲的动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2-2020 年)》指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制度体系,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进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区域职业教育制度供给的理想状态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制度内容的健全与完备性,判断是否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出台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意见、办法,可将职业教育制度更新率、新增率作为评价指标;二是制度的结构合理性,考量现有的职业教育制度结构是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增强职教发展活力;三是制度效果上执行力的强度,评价职业教育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评价指标应用注意问题及展望
(一)评价方式以定量评价为主,运用动态数据
进行监测
本指标体系在评价方式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统一,绝大部分指标以定量方式进行,体现可测性;制度结构合理性与执行力指标难以量化,将以定性评价方式进行。在应用中应注意一定时空性,选取一定时间范围内(至少三年)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与评价,利于把握省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灵活协调度的现状与趋势。
(二)评价对象选择
本评价指标体系以省域范围内职业教育为评价对象,是大职教观下的职业教育,并不适用于对某一个职业院校的发展活力的评价,以自评为评价方法。本指标体系同样适用于市域范围内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的评价,可以运用其将不同市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灵活性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