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6:1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文化的作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1制度法文化、观念法文化的内涵制度法文化主要指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及法律设施等文化外在表现形式;观念法文化主要指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习惯等内蕴的文化观念。在观念法文化里,法律意识比法律心理在理论上又深化了一步,是观念法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人们对法与法律现象的心理、思想与评价的总称,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法律实践活动。法律规范是制度性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它规定了一个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乃至法律制度,规定了法律组织结构以及法律设施的设和建造,规定了法律创制的各种规则和法律运行的程序等,是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律意识形态的外化物的直接体现[4]。
1.2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内涵“人文”一词最早见于《易经》中的贲卦的彖辞: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在这里,人文与天文相对,天文是指天道自然,人文是指社会文化,以“文”化“人”,能够帮助社会形成和谐、文明的秩序。在西方,人文是用humanism一词来表达的,是指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拓展开来就是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对人正当权利与自由予以尊重,维护做人的尊严。医学首先是一门科学,它治疗的是疾病,但因为其诊断和治疗皆以人为对象,所以又是一门人文学科,医学的本质是科学与人文。医生是应该具备人文素质的,从生命的角度来讲,医生应该是善良的。善良是最重要的品质,最基本的品格。医生都应该是人道主义者。医生是以生命为对象,他与生命的关系是最密切的[5]。所谓医学生人文素质是指医学生通过人文课程的学习和实践,通过以“文”化“人”的潜移默化,形成尊重人权、人道主义、善良、诚实、正直、严谨、行为合乎秩序等人文素质,从而在未来医者的职业生涯中对患者实施充分的人文关怀。
2制度法文化对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作用
法律规范将一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或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形态用法律的形式反映和表现出来,规定和制约着全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成为一种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模式和准则[4]。具体到医疗卫生领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当中着重规定了医护人员具有治疗的义务、解释说明的义务、保密的义务,为患者着想、尊重其权利的义务。这些义务也是1969年修订的《日内瓦宣言》、1977年的《夏威夷宣言》、2000年的《赫尔辛基宣言》等规定医务工作者的职业伦理规范的国际医学准则的体现。换言之,制度法文化把医务工作者需具备的义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下来,成为具有强制约束力、必须予以履行的法律规范。不仅如此,我国还相继颁布了与医学生未来执业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其他的卫生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等,初步形成了一个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医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法律规范,明白卫生法方面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违反其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对规范将来的行为有预测、指引、教育、强制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会针对典型案例,设计如下问题引导医学生思考。①医学生在实习期是否具备独立的行医资格。②病历的法律意义何在。③医学生在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前提下,擅自脱离带教老师的指导与认可,是否构成非法行医;如果非法行医的罪名成立,没有执业资格的医学生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些问题引导学生认识到医学生在实习期是没有独立行医资格的,需要在带教老师或指导医生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医疗任务;在医疗过程中实习生的病历书写材料要得到带教老师或指导医生审核签名后才能成为正式有效的病历,才是法律所认可的医疗文件;如果医学生非法行医成立的话,将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等。通过案例分析,学生不仅认识到医疗行业确实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行业,在行医的过程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与严谨的科学态度,并且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相关法律规范内容。因此,制度法文化是以明文规定的方式告诉医务工作者在法律预设的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从而明确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准则与法律责任。当然,制度法文化是从外部对医者从业行为进行规制,仅仅依靠外在规范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把蕴含于观念法文化当中的人权理念、公平正义、秩序的法律意识渗透到医者的行为习惯当中去。从某种角度来说,观念法文化的浸润比制度法文化的外部规制更为重要,因为它能完成医务工作者从制度法文化的他律到观念法文化自律的升华,把医者的行为纳入到法文化预设的轨道当中,从而养成依法行医的法律意识与行为习惯。
3观念法文化对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作用
3.1人权理念教育是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核心《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提出,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人权的定义是:人权就是人要求维护或者有时要求阐明的那些应在法律上受到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以使每一个人在个性、精神、道德和其他方面的独立获得最充分与最自由的发展。人权是与生俱来的,它可以由实在法授予,但不能被实在法所剥夺或取消。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与发展。而自由、平等、生存、发展的基石是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因此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权[6]。人权既是一项法律权利,也是一项道德权利,它的伦理学基础是生命神圣论。生命权是神圣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处分的、不可克减的,生命权是人的尊严的基础和一切权利的出发点,个体的生命权同时具有社会共同体价值秩序的性质,对个体生命权的侵害,同时也是对宪法秩序价值的侵害[7]。医务人员所从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始至终都是在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即生命权与健康权。人权既是利己的,又是利人的。人权的本质就是“善”,拥有人权理念的人,会以善意之心来体验和感受他人的痛苦并希望能够尽一己之力来减轻和消除这种痛苦,以善良之意来体会和感受他人的幸福并愿意促进这种幸福。因此,我们要教育医学生尊重人权,秉承人权理念,使其在将来的执业活动中自觉做到对生命心存敬畏,以人为本,善意地对待他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普及,将来会有相当一部分医学生进入城市社区和乡村,从事社区基层医疗保健服务,面对的服务对象更多的是基层人民。在服务基层的过程中,需要医学生秉承以善为本的人权理念来进行医疗服务,从敬畏、善待、成就生命的情怀出发,去创造医患和谐,建立公平正义的秩序,从根本上消除医患暴力,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创造条件。
3.2公平正义思维的培养是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基石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具体到医疗活动当中,就是要求医者对患者一视同仁,无论其是富裕还是贫贱、权贵还是平民。关于正义,给它第一个下定义的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即正义就是给每个人应有权利的稳定和永恒的意义。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在现代,正义是指“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得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合理的平等的对待[8]。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医患之间建立的是平等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因为医疗服务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与技术性,从而令医患双方的信息获取、理解领悟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不对称性,即患者不仅要依靠医方的专业技术,而且还要依赖其一视同仁、有利于人民、公正地尽其职的精神境界才能顺利完成医疗服务合同,因此作为医疗服务合同的接受方来说很难做到完全自治。所以在医疗活动中,医务工作者被赋予根据具体的医疗情形而享有的特殊的医疗干预权。医务工作者的医疗干预权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下,通过限制患者的自,由医务工作者对医疗活动作出决定的一种特殊权利,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患者自身的利益。因此,医务工作者应该从人权、公平正义、秩序的视角出发来行使医疗干预权。医学生要培养秉承公平正义的理念及与患者打交道的法律理性,从而避免医患矛盾。
旅游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一个分支。内蒙古地区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这里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的人们,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品味历史、回归自然、追求新奇、开阔视野、放松心情的精神文化需求。内蒙古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地质条件,造就了这一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如草原、森林、湖泊、沙漠、石林等,深受广大游客的青睐;内蒙古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又给人们留下了数量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要搞好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建设,首先必须坚持崇尚自然这一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提高对保护自然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所谓崇尚自然,就是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们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珍爱生命、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共生。众所周知,许多自然景观,如石林、冰臼等,是自第四纪冰川期以来,被冰川侵蚀作用的结果,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此在开发这些旅游产品时,必须以保护而不是破坏为前提,摒弃金钱第一、利益至上、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使该旅游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不仅造福于今人,而且能造福于子孙后代。即使是草原、森林等可再生资源,如果受到了人为的破坏,再恢复起来也是十分困难的,代价也是非常巨大的。
我们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旅游资源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资源的生态保护问题,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不能开发”:第一,污染严重的旅游景区一律不能开发;第二,破坏生态资源的旅游景点一律不能开发;第三,不利于自然环境的旅游产品一律不能开发。归根结底,就是崇尚自然,敬畏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坚决杜绝一切破坏自然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
二、践行开放———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重要举措
草原民族独特的生存环境和特殊的生活方式,使之形成了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开放吸收的文化理念和博襟,这就是践行开放。践行开放是草原民族宽广的胸怀、包容的态度、豪放的性格和勇于突破自我的精神境界的集中体现,是草原民族打破旧观念、顺应新潮流、不断开拓进取思想的集中体现。草原民族在积极创造自身文化的同时,努力吸收外来文化,丰富发展自身文化,不断扩大自身文化的影响,促进人类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传播,与其他文化一起共同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坚持践行开放这一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搞好旅游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建设,是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赤峰市为例,赤峰市的优质旅游资源数量位居第二,是旅游业的“缩影”和“名片”,这里不但拥有内蒙古其他地区所共有的草原、森林、湖泊、沙漠、庙宇、陵墓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而且还拥有内蒙古其他地区所没有的石林、冰臼等地质奇观,尤其是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蒙元文化以及清末民初的移民文化一脉相承,为赤峰市践行开放、博采众长、做大做强旅游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难得的条件。因此,要发展赤峰市的旅游文化产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政策开放。这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地方政府要以开放的眼光制定政策,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比如政府要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减少相关行政审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旅游文化产业。二是地方政府要发挥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的主导作用,深化旅游业的改革开放,构建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是由旅游文化产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实践证明,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产业,它与国土资源、旅游、文化、环保、工商、税务等众多部门和行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仅仅由旅游部门管理旅游文化产业,势必造成没有问题人人管、出现问题人人不管的不利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政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整体合力,进而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二,观念开放“。梦里草原,神奇赤峰”是中央电视台为赤峰旅游文化所作的广告。诚然,赤峰确实有美丽的草原,有“北京的后花园”的美称。但赤峰不仅仅有美丽的草原,还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因此,要发展赤峰的旅游文化产业,就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整合旅游资源,既要重视草原文化游,又要重视人文景观游。据有关资料统计,有84。2%的人喜欢赤峰市以草原景观为代表的自然景观游,②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赤峰市以草原景观为代表的自然景观确实优美,令人向往;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赤峰市对人文景观宣传、开发、利用的不够,没有彰显其所蕴含的魅力。根据赤峰市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要想推动赤峰市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在继续巩固、开发自然景观的同时,加大人文景观的开发建设力度,促进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的有机结合,进行综合开发。赤峰有著名的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和蒙元文化;赤峰有“华夏第一村”、“中华第一龙”、辽代京城遗址等等。这些都是具有独特性和代表性的人文资源,旅游开发潜力巨大。深入发掘旅游文化内涵,更好地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旅游优势,促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提升赤峰旅游的文化品位,增加旅游文化吸引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眼界开放。草原民族的多元构成决定了草原文化的开放理念,也决定了草原旅游文化的多元性。在全国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今天,必须放开眼界,广泛吸收其他地区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仅要使本地区的人了解赤峰的旅游文化,还要使全国其他地区,甚至海外人士有来赤峰观光旅游、体验赤峰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优美的自然风光的强烈愿望,从而提高赤峰旅游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恪守信义———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根本保证
“信”即诚信“,义”即道义。恪守信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袤的草原养育了草原民族崇信重义、公平正义、慷慨仗义的优秀品质。自古以来,草原人民就视信义如生命。信义是人与人交往、合作的道德规范,是立身之本,也是治国之本。时至今日,信义仍然是我们必须遵守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纵观今天的旅游市场,不讲诚信道义者有之,假冒伪劣的商品有之,欺骗游客的行为有之。这种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的短视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旅游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经营服务者诚信信息制度,切实提高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全面提高旅游文化产业的质量。
关键词:茶文化;茶业经济发展;生态旅游
挖掘区域茶文化旅游资源来助力当地茶业经济发展,是促进我国茶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从自然禀赋条件来看,茶业产地主要分布在山地和高寒地区,而且与之相关的茶叶深加工企业在区位选择上也以资源指向型为主导。从中不难发现,除了大力提升当地茶叶产品的品质和域外知名度外,发挥比较优势来引入生态旅游项目,则可以在范围经济效应下来推动茶业经济发展。之所以提出“生态旅游项目”在于:以形成区域差异性和新奇性为要求的旅游资源开发而言,需要使当地的茶文化旅游项目获得差异性、新奇性的特质,以及满足游客多样性需求的特征。基于以上所述,笔者将就文章主题展开讨论。
1问题的提出
如何在茶叶种植生态园项目中挖掘茶文化,则是构建茶文化旅游项目的第一步。结合笔者的体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挖掘茶文化。
1.1生态主题下的文化元素
茶叶种植项目所蕴含的生态文化元素,与当前我国所大力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相符合。通过笔者对近年来旅游项目类型增长数据的考察可知,生态游项目成为了游客十分青睐的旅游产品。具体而言,生态主题下的文化元素包括“绿色、无污染”等核心要件,通过展示生态文化元素将能在游客面前塑造区域茶叶品牌,这一结果自然就与茶业经济发展相关联了。由于茶叶生长所依赖的特殊自然环境使然,在区位上毗邻的生态环境都可以纳入到文化元素的提炼之中。
1.2种植主题下的文化元素
为了提高茶叶的品质,在许多茶叶种植园区都采取的是精耕细作的种植方式,而这种基于原生态的种植方式便是对我国农耕文化的一种展示。与都市文化不同,农耕文化在时间节奏上呈现出“慢”的特点,而且通过人们的劳作向自然界获取财富,这本身就与都市文化形成了强烈对比,也正因如此,才能使种植主题下的文化元素挖掘具有商业价值。
1.3品茶主题下的文化元素
在以生态文化、农耕文化为特色的旅游项目中,必然需要在品茶主题下来挖掘文化元素。与简单的喝茶不同,品茶不仅需要静心品出茶味,还应在茶道中悟出人生道理。可见,追求休闲慢生活的都市游客,将能在品茶中获得旅游的乐趣。
2茶文化旅游与茶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简单而言,茶文化旅游与茶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2.1茶文化旅游优化茶业经济发展
前面已经提到,茶叶种植、茶叶生产受到自然禀赋条件和成本控制目标的约束,往往聚集在山地和高寒地区。从商业化视角来看待这种情形,当地茶业经济发展将因区位劣势而受到抑制。随着茶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在生态旅游项目的带动下便能使当地的茶叶产品逐渐走进游客视野,让游客认识并体验以茶为媒介的旅游产品,进而优化茶业经济的发展。
2.2茶文化旅游展示茶业经济发展内容
茶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体现便是茶叶销售,而茶叶作为一种快消品如何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不仅需要实施有效的营销策略,还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活动展示其中的茶叶品质信息。茶文化旅游项目所呈现出的种植、炒茶、品茶内容,便能在产业链条下依次向游客展示当地茶业经济的主要内容。这样一来,便能增强当地茶叶产品的消费者体验度。
2.3茶文化旅游搭建茶业经济发展渠道
若要推动当地茶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便需要大力挖掘消费者资源,或者说是拓展市场份额。这就意味着,在茶业经济发展中离不开中间渠道的搭建。那么如何进行招商引资来搭建中间渠道呢?不难发现,茶文化旅游项目的实施不仅能提升当地茶叶产品的知名度,还将有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在旅游项目中植入客户关系管理要件,便能维系中间渠道的稳定性。
3茶文化旅游助力茶业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
具体而言,茶文化旅游助力茶业经济发展的功能可定位于以下三个方面。
3.1提升知名度的功能定位
根据市场营销学对产品结构的定义,其从内到外分别是核心产品、有形产品、附加产品。茶文化旅游提升茶叶产品的知名度,实则就是通过打造有形产品为出发点的。有形产品可以理解为是核心产品的品牌,而品牌的作用在于建立产品的市场差异性,以及增强消费者的产品忠诚度。为此,茶文化旅游就需要围绕着以上目标来进行功能定位。不难发现,茶文化旅游所蕴含的茶文化旅内容,则能够起到提升茶叶产品知名度的功能。
3.2茶产品展示的功能定位
茶产品展示的目的在于激发起游客的购买意愿,以及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因此,展示中就应将茶产品独特的一面呈现出来。这里独特的一面可以是茶叶种植环境,也可以是茶叶制作过程,同时也可以是茶叶消费环节。所有这些都通过茶文化元素的释放来激发起游客的购买意愿,而且也与茶叶产品市场知名度提升相匹配,借助显著的市场差异性塑造了产品品牌。
3.3渠道搭建中的功能地位
渠道搭建中茶文化旅游功能的体现,归因于茶产品知名度的提升和茶产品的有效展示。茶业经济发展的核心理念便是将茶叶资源通过商业化运作来使当地社会获得经济效益为目标。由此,茶文化旅游作为一种载体,便可以作为一个切入点来使当地茶叶生产企业与域外经销商进行商贸洽谈,并在双赢态势下搭建起中间渠道。
4定位驱动下的茶业经济发展模式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并在定位驱动下,茶业经济发展模式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
4.1形成茶业经济发展模式的植根性态势
推动茶业经济发展需要在茶叶产业视角下来进行,而茶叶产业作为相互关联的茶叶价值链系统,天然与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相适应。这就要求,茶业经济发展模式应具有区域环境植根性。这里的植根性主要体现在与当地的茶文化环境相融合,与当地旅游资源开发相适应,这样才能使茶业经济发展获得不竭的内驱动力。
4.2打造茶文化旅游特色并充实活动内容
打造茶文化旅游特色的目的在于对茶文化的推广及传播,促进当地的经济创收。为此,当地可以根据民俗和茶叶生产周期设立茶文化旅游节,在节日中通过引入招商引资内容来拓展当地茶叶的销路。这里的关键词是“特色”二字,而突出特色便需要从旅游文化节的内容构成上下工夫。笔者建议可以在增强游客对茶叶种植、制作品茗茶艺等的个体体验度上下工夫,还可以在挖掘区域茶文化元素上做文章。
4.3贯穿于茶文化旅游中实现产品的展示
前面提到了茶文化旅游项目在实施中应突出生态文化、农耕文化和品茶文化,那么当地茶叶产品的展示活动也应贯穿于上述文化旅游之中。具体而言,参观茶叶种植生态园区可以将生态文化显性的一面展示给游客,进而能说明当地茶叶产品具有绿色生态特征。通过设立参与茶叶采集和炒茶的活动项目,游客便可以亲身感受到采茶所蕴含的农耕文化元素,以及炒茶与品茶相联系的劳动乐趣。
4.4将茶文化旅游与客户关系管理相联系
这里的客户可以是游客还可以是中间渠道商,而客户关系管理的重点应是中间渠道商。为了锁定中间渠道商,茶文化旅游项目实施中便应以旅游节为契机,邀请中间渠道商参与到节日庆典中,并通过评选年度优秀经销商作为激励机制。这样一来,就能较好的确保中间渠道的稳定性。我国每年在不同的城市举行茶文化活动和举办国际性茶文化节、茶博览会,弘扬茶文化,推介茶产品。不少国内外客人远道而来进行茶叶、茶具、茶诗书画作交易,购买其喜爱的茶商品;而随着茶保健知识的普及,爱茶者、嗜茶者、买茶者的增加,茶叶消费量的增长,给我国茶叶行业带来了无限商机。茶会展不仅促进茶经济繁荣,也拓展了会展业的发展空间。茶馆是爱茶者的乐园,也是人们休息、消遣和交际的场所,历史十分悠久。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过去的老汉饮茶,发展为男、女、老、少齐品茶。茶文化的有力推动,使茶馆也得到迅速发展,不断地促进了茶业经济的发展。
5小结
本文认为,茶文化旅游的功能可定位于提升知名度、茶产品展示、渠道搭建等环节。在推动茶业经济发展上则需要从:形成茶业经济发展模式的植根性态势、打造茶文化旅游特色并充实活动内容、贯穿于茶文化旅游中实现产品的展示、将茶文化旅游与客户关系管理相联系等方面下工夫。
参考文献
[1]殷鑫浩.关于乡村旅游项目的创想设计[J].文艺生活:中旬刊,2011(4):32-34.
[关键词]外语经济 文化旅游 河南文化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11-0116-02
《中原经济区规划》和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获批,标志着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三步走”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也促进了河南与世界经济发展的接轨。河南文化旅游产业也要把握机遇,外语在“走出去、请进来”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着纽带作用,克服不同语言、文化之间的交流障碍,加快对外宣传速度,促进河南文化的对外传播交流,以及中原经济的发展。将外语与经济联系在一起,外语经济便应运而生。
一、以语言经济学理论为基础,认识外语内涵、发掘经济效益
语言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收益的经济特点。外语经济贯穿于所有涉外经济活动中,对于未来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河南省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实际上是加快实现中原经济全球化的前提,只有加快河南经济“走出去”的战略实施,才能使外语经济这个经济资本的效能展现出来。张德富教授认为外语经济包括:1.外语经济是我国对外经济运行的必备条件之一,是融入世界经济的平台。2.它的核心平台是外语,外语经济是提高产品质量,消除文化背景差异,转变生产方式,获得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3.挖掘外语与母语间经济范畴下的差异,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外语服务于经济的发展,外语知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最新知识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在对外贸易以及对外旅游方面,外语经济的效能作用更是凸显。
二、了解跨文化交际中的文化差异,注重旅游外宣
(一)中外文化意识差异显著
河南景区对外旅游宣传的翻译材料中,很多精神内涵和文化信息都不能很好地被外国游客理解,甚至产生歧义,这就造成了文化不对称、语言风格不相称以及审美角度的差异。对于国外到河南省内的旅游,不仅是旅游信息的输出,更是文化内涵的传播,这种产业是跨语言的,也是跨文化的。好的翻译能增加旅游产业的附加值,能很好提升河南省在国际中的整体形象。翻译家尤金・奈达曾说,译语中须从语义到文体(风格)采用最贴切又最顺其自然的对等语重现原文的信息,做到语义、文体、文化上的等值,特别是文化等值。对于成功的翻译者来说,熟悉文化差异要比精通语言知识更重要,因为言语只有作用于文化才有意义。如何跨语言、跨文化的将异国的文化精髓准确传递,是对旅游外宣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巨大挑战。
(二)中外文化差异现象显著
文学翻译要把握“信、达、雅”的标准,但在商业发展的模式下,还应更贴近中国实际发展,符合外国受众需求及思维习惯。
河南旅游外宣要贴近中原文化旅游产业的现状,能正确反映出文化旅游产业当地的人文及风俗。在当今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跨文化交流既是融合又是碰撞。文化的外宣不是将一种文化同化另一种文化,而是要在文化的筛选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避免文化的同化尤其是西化。
同时,旅游外宣要注意选择合适的主题和阅读人群。追寻中国文化是外国入境者的主要动机,因此,旅游翻译一定要将中国文化放在首位。如果,我们要宣扬的是山水风景,就应该加强对其中国历史渊源的介绍;如果是人文风景,就应该更多的融合民俗、建筑、宗教等多方面的元素。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选题也要有针对性。
另外,语言的思维习惯也会影响人们的交际方式。中国人深受东方传统文化的熏陶,喜好形象思维,西方人倾向于理性的思维方式。因此,过分华丽的辞藻容易误导西方游客,在旅游外宣中应强调文字的逻辑性和结构性,不能拖沓或夸大。
三、提升外语经济效能,促进河南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河南省已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提出了打造全国旅游强省的目标,旅游作为河南省的新兴产业,对河南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强的带动作用。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刺激消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又能在很大程度上宣传河南的风土人情,弘扬中原文化。旅游业是一个典型的窗口行业。虽然我省在最近几年已经对旅游产业加大投入,但与其他省份相比仍比较落后,尤其表现在旅游对外宣传上。这就需要加大外语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外语资源,提升外语效能,加强外语媒介的宣传力度,推动河南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
(一)河南文化旅游产业现状分析
河南省地处中原,有着代表着中国5000年历史文化的旅游资源,被誉为“中国历史文化观光旅游的第三极”。其种类齐全、内涵丰富、人文色彩浓厚。还有近些年来新开辟的“三点一线”的黄河路线,对于海内外人士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渊源有着很好的宣传效能,早已成为河南旅游资源的精品路线。
表1 河南省旅游文化景点
河南安阳的殷墟文化遗址和中国文字博物馆打造了具有独特5000年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景点,是典型的旅游与中国文化的结合,这是成为世界旅游胜地的一个必要条件。登封的“少林功夫”也响彻海内外,具有极强的国际影响力。同时,洛阳的牡丹花会、开封的展、殷商文化节等都是提升河南对外知名度,吸引外国游客的重要途径。
伴随着蓬勃发展的旅游业,我省的旅游行业所展现的问题也日益明显。资金投入不足,人员专业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不够完善,尤其是旅游翻译人才的匮乏,是导致我省旅游外宣很难走出国门的主要因素。和省外周边省份相比,虽然我省的4A级以上景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历史名城的数量占有足够的优势,但是旅游收入却远远低于别的省份。因此,提升旅游外语人才素质,完善旅游外宣体系,加强涉外服务是我省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外语经济效能在河南旅游业中的体现
我省早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打造出了一批具有国内外知名影响力的旅游胜地,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又提出了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入境旅游市场快速发展的口号。在对外促销方面我省加强了力度,并增强了我省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近些年来,由于我省强调旅游资源开发和建设对我省经济的推动作用,2010年召开的中国(郑州)世界旅游城市市长论坛,以及依托少林、太极举行的国际性武术擂台,都对河南的旅游资源进行了很好的宣传,并为打造河南特色旅游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增加旅游经济效益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在旅游外宣上更要积极发挥外语优势,强调依托中国文化而呈现的特色旅游,为河南经济的发展提供软实力。在对外宣传上,要注重挖掘和开发内涵丰富、质量高的文化产品,如宣传手册、宣传片、旅游指南等,能让阅读者或观赏者身临其境感受到河南博大精深的中原文化特色。
四、媒介对河南旅游产业宣传的实效性
对河南旅游产业的宣传不仅是相关部门的职能工作,更是每一位河南人为家乡所应做的贡献。在各种媒介资源发展迅猛的今天,广告、报纸、电视、互联网、杂志等,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能及时反映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单纯的旅游宣传活动转变为实际的旅游效益。同时,要提升全民外语水平,将旅游外宣普及到每个人,真正提高外语成为推动河南旅游产业文化发展的软实力。
【参考文献】
[1]张德富.外语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J].商业研究,2005(24).
关键词:文化旅游;特征;作用;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6-0121-02
文化旅游泛指以鉴赏异地异国传统文化、追寻文化名人遗迹或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为目的的旅游活动。它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与历史遗迹、建筑、民族艺术、宗教等有关的旅游活动。文化旅游产业关联性高、涉及面广、辐射性强、带动性强,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在新世纪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很强的活力。
一、文化旅游产业的特征
根据我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践,可以归纳其基本特征如下:
1.超综合性。旅游产业本身的综合性就极强,而文化旅游产业又将文化这一因素置于旅游产业的链条上,使其综合性更为明显。比如,从产业关联的角度看,文化旅游产业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它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休闲娱乐产业、艺术产业等为一体,产业体系庞大,产业边界模糊。
2.延展性。延展性指的是以一项文化旅游产品为核心,可以衍生出一系列的其他产品。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般来说,文化旅游产业的文化含量较高,通过一些深度的开发与创新,可以挖掘和衍生出一系列的新产品,从而带动文化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其二,旅游产品还具有一定的内涵方面的延展功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讲解中,导游可以适当地引入一些诗词歌赋、精彩的传说、故事、典故,从而有效提升游览的层次,增加旅游产业的附加值。
3.载体性。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必须以一定的历史文化景点、文化艺术场所等为基础和载体。一般来说,这些历史文化景点、文化艺术场所的品质高低与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而现阶段随着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其载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文化旅游产业的载体是文化旅游产业链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因素。
4.体验性。与传统的旅游方式强调“静态观赏”不同,现代文化旅游倡导“文化体验与文化参与”。无论是从当代人对文化旅游体验与参与的要求,还是以中青年人群和老年人群为主的文化旅游市场主体,都在不同程度上从主观与客观两个角度要求文化旅游更具体验性,这也将成为文化旅游的本质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
5.创意性。文化旅游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是与历史古迹相联系着的,更多时候也要通过文化创意的实现来达到吸引人的目的。举办各种大型的选秀活动、博览会等也能够带来巨大的产业联动效应,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比如,在旅游资源相对匮乏的迪拜和阿布扎比,就通过一些全新的理念设计出了超豪华的购物中心、七星级的金帆船酒店,还有豪华的文化广场,豪华的清真寺等创意产品,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旅客。
6.精品性。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文化旅游产品是人类历史的结晶,是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积淀下来的精神与物质行为的精品,具有很高的品位,对其进行深入的挖掘与传扬,大量吸收前人遗留下来的优秀文明成果,做到为现代所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将这种优秀文化继承和发扬下去。
7.民族性和国际性。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旅游的景点一方面是民族的,是一个民族优秀文化的代表,另一方面也是世界的,具有国际性。每个民族的文化都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当所有的民族文化汇聚到一起,就具有了国际性。可以说,文化旅游产业所反映的文化内涵是民族性和国际性的统一。
二、文化旅游产业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我国旅游产业新格局的形成。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旅游产业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旅游产业的发展进入新的调整和提升阶段势在必行。可以说,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结合暂时解决了现阶段单独的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它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增强了其发展的活力。总之,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将会有利于促进旅游产业新格局的形成,使其结构得到优化与整合。
2.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也可以通过旅游业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载体,从而使旅游从单一的游览观光型向文化体验型转变,实现旅游产业由量到质的转变,推动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
3.有利于旅游产业功能的完善。传统的旅游产业过分强调其经济方面的功能,而对其他功能视而不见,而现代旅游业功能更加多元,比如可以解决劳动者的就业问题,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人们身心的健康、知识的增加、境界的提升等等。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使得公益目的、教育目的、文化传播目的更加凸显。
4.有利于提升我国旅游产业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在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知识和文化的竞争上。文化旅游产业是知识和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扩大旅游中的文化含量,使旅游业更好的承载文化,积极打造属于本国的有特色的文化产品与品牌,增强本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以此树立本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对策
1.加强文化创意。文化创意要求我们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对原始文物遗存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一番创新和再造,增加文化的附加值,特别是要积极弘扬传统文化中向上的阳光的文化层次,把它作为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内容来抓。加强文化创意的目标不仅是要复活历史,更要推动历史的发展。
2.强化营销的文化内涵。在旅游文化的营销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其文化内涵的营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采取不同的文化内涵的说明与宣传。首先可以加大立体广告的宣传力度,并增加广告的文化含量;其次,可以选择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文化旅游的推广活动,对旅游项目的文化内涵进行一番详细而又通俗的说明。
四、结语
本文主要从文化旅游这一新型的旅游方式出发,探讨了其特征、作用以及发展对策三个方面的问题,从而对文化旅游这一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文化旅游产业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与作用,必须进行很好的引导与鼓励支持,以促进其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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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金如.扬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对策[J].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12,1(64):33-34.
[3]苏卉.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及政府规制改革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2,1(11):1044-1045.
[4]莉.现代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2,2(4):156-159.
【关键词】:摄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助推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渐渐发展了起来,旅游成为现在很多人选择的放松心情的方式。人们在旅游的过程中比较注重体验当地文化与地域特色,喜欢具有独特魅力的地方。旅游能不但吸引旅游者来感受不一样的文化气息,也吸引了很多摄影爱好者记录下当地的自然、历史及人文景观,同时,摄影对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摄影具有其独特的视角,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起着很大的宣传作用,现代信息技术发达,对摄影作品的传播速度也非常快,可以让一些不知名的小镇一夜成名。所以,以摄影作为媒介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一、摄影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义
“服务经济社会需求,用摄影的方式来助推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是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宗旨。中国摄影家协会积极参与了全国很多旅游景区的宣传活动,通过摄影比赛及摄影作品展览,宣传当地形象,提高知名度。摄影为很多人提供了作品展示的渠道,通过各大交流平台的展示,集聚了大量人气,引起了新闻媒体及个人的关注,引来众多的旅游者与摄影爱好者,起到旅游景区宣传作用,推动当地经济及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1]。
二、摄影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一)哈尔滨冰雪大世界
积极开发文化旅游产业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开发计划能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起指导性作用。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将哈尔滨打造成冰雪旅游名城。所以,哈尔滨旅游业的发展以冰雪旅游作为重点,在哈尔滨开设多个了旅游景区。充分的利用了哈尔滨独特的气候特点与地域优势,很多摄影爱好者慕名而来,将这些特色景观用镜头记录下来,通过各种渠道的传播,使冰雪名城的名字越来越响亮,同事也吸引了更多的旅游者来这里感受不一样的景观。哈尔滨顺利的将本地特色推广了出去。
黑龙江冰雪旅游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冰雕、雪雕、滑雪等形式,对摄影爱好来说这又是一个巨大的吸引力。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了广大的摄影空间,哈尔滨定期举办大型摄影作品展览会,把展览推广大国内外。通过举办摄影各种各样的作品比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用摄影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2]。
(二)尤溪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尤溪是一个历史悠久,拥有灿烂文化的县城,风景优美,具有较深的文化底蕴,尤溪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生态资源。尤溪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使尤溪旅游业有了新的突破,创新是旅游发展的关键。摄影具有便捷、直观、真实等特点,尤溪县抓住旅游发展的机遇,出版了《尤溪风光摄影作品集》,成为了尤溪向外发展的媒介,为尤溪旅游制造了一张对外宣传的名片,全面的宣传了尤溪的旅游资源。尤溪县适时举办了尤溪风光摄影大赛,通过丰富多彩的摄影大会将尤溪的热度引到了各大交流平台上,旅游与摄影的互动,促进了当地的招商引资,对尤溪的发展起到了综合效益。现在,有很多当地摄影爱好者拍摄了许多尤溪当地的特色,在了各大交流平台上,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摄影爱好者来这里采风,促进尤溪走向全国。尤溪旅游业虽然开发迟、起步晚、知名度低,但是通过利用摄影这种新的宣传方式,迅速将尤溪旅游业发展了起来,可见,摄影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三)贵州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原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摄影为贵州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打开了市场,摄影大展是贵州旅游宣传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摄影艺术与旅游文化的结合,贵州摄影大展的举行邀请了国内外摄影家到贵州采风,摄影家作品是旅游宣传的窗口,成为了游客认识贵州,了解贵州的途径,将更多的游客送入贵州旅游市场。黄果树大瀑布、梵净山、贵州少数民族风情等都通过摄影家作品走向了大众,所以,贵州继续以大型摄影作品展览的方式,将贵州带入大众视线,让摄影更好的服务于贵州文化旅游产业,让影像走向国外,打造新的旅游平品牌,开拓新的市场[3]。
结束语:
如果把旅游看作是对历史的追寻,那么摄影就是对这种追寻的记录与整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摄影对旅游景区进行大力宣传。利用摄影,让外界了解与认识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利用摄影作为媒介进行宣传,是文化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关键。
参考文献:
[1]陈宏超. 浅谈摄影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J/OL].
[2]李森. 以摄影推动贵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基于“多彩贵州·中国原生态国际摄影大展”的案例分析[J]. 电影评介,2014,(19):92-93.
一、导游群体在民族地区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已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特别是民族地区旅游业已成为其经济支柱产业和扶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导游是旅游业发展中最活跃最关键的要素,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日益壮大。旅游业需要导游,正如旅游学专家王连义教授所说:“没有导游的旅游是没有灵魂的旅游”。国际上亦普遍认为“导游是旅游业的灵魂、旅行社的支柱、参观游览活动的导演”。
优秀的导游人员本身就是一种的动态的旅游资源,导游在整个旅游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通过旅游活动的实践,人们已经明白:在旅游业中任何现代化的手段都无法代替导游的作用,不可能仅凭互联网和电脑等走遍天下,因为互联网以及电脑都缺少情景交融,缺少声情并茂的讲解,缺少导游人格魅力的吸引。而出色的导游可以使景区自然风景和民族文化更好的融合,提升景区景点的品位又可以感动客人,并且使游客成为对当地最有影响力的宣传者,由此可见导游在旅游产业中的重要性。
是在民族地区,导游的民族文化素养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对旅游地的民族文化展示和传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导游人员文化素质特别是民族文化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游客对目的地民族文化的感知和欣赏,导游精彩、生动而有依据的导游词更能让游客在欣赏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中享受“异域”文化的魅力,从而加深对旅游地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和感知,更加尊重当地民族文化,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从而获得更加满足的旅游体验。鉴于此,笔者以旅游人类学的视角,从导游的民族文化素养入手,对贵州省的民族文化特色景区景点导游群体展开调查,并引发一些思考,以期对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地区导游的民族文化素养培养有所启迪。
二、贵州省导游群体素质的现状分析
截至2011年11月25日,贵州省拥有导游资格证并持Ic卡(即上岗资格证)的导游总数为8739人。其中,大中专及以下学历者占80%,初级导游占97%,导游队伍呈现出低学历、低等级的状况。另外据贵州省旅游局《2013年上半年旅游投诉情况通报》指出,2013年上半年旅游投诉比2012年同期增长了6.67%,其中导游投诉占到总投诉的46.67%。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欠缺,服务意识淡薄。“众多导游工作起来无精打采、压迫游客购物却精神抖擞;解说旅游地文化时敷衍了事、讲起索要小费的理由时却眉飞色舞”,这是很多游客对导游群体素质现状的描述。说明我们的导游职业道德欠缺、职业责任感缺失、缺乏服务意识、缺少爱岗敬业的精神。
(二)基本功不扎实,民族文化素养缺失。导游是针对景观客体为游客提供文化服务的职业。导游的文化传播功能在旅游业发展之初就得到了无庸置疑的认同。旅游业发展初期,导游作为“民间形象大使”受人景仰,俗话说:“祖国山河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然而通过调查,笔者发现目前导游队伍存在明显的知识结构不完善的特征。他们大都只能一般性胜任旅游目的地的讲解,而难以胜任旅游环境或旅途景观的导游讲解。
在导游讲解过程中,许多导游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表现在:导游讲解太少或根本不讲的哑巴导游;导游对景点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学术价值缺乏了解,讲解时信口开河;导游讲解时很呆板解感觉是在背诵导游词。如西江千户苗寨的导游队伍就可以分成带路型、背诵型、解释型3类,他们存在主要的问题是杜撰史实、张冠李戴,讲解水平不高,在为游客讲说当地的民风民俗与地方性知识中存在偏离及其过度诠释现象。
(三)自主学习能力不足,缺乏学习毅力。人们常说导游是“杂家”在旅游工作中涉及的知识面广,要求导游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就需要导游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而大部分导游则表现出不愿主动学习,积极性不足,对自我的提升更是缺乏计划性,大多数导游都是按照现有的导游词来讲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没有新鲜的内容。
(四)导游民族文化知识习得渠道较少。作为导游,必须具备系统的知识结构。一个好的导游必须具有旅游知识、生活常识、语言技巧知识、心理学、美学和历史地理等文化知识。在民族地区,导游还应该具备本地区的民族文化知识。民族文化知识包括的范围及其广泛,其中涉及到民族历史,如民族的族源、民族的发展及变迁等;民族艺术,如民族的音乐舞蹈等;民族经济,如生计方式等;民族精神,如神话传说、思维方式等。
在民族地区导游群体的民族文化知识主要来源于当地旅游局编写的相关资料和一些旅游知识培训以及导游在实践中自己的亲身感受。但是,旅游政府部门编写的相关资料大多都是总结性的,针对性较弱;而且旅游知识培训的频率很低,在我省专业的旅游知识培训只有在每年导游资格证年审的时候才集中培训三天,而旅行社对导游的知识培训基本没有;导游的自身实践习得的知识更多的都是表面的,对本地区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还很欠缺。
三、导游的素质差异对民族文化传播的影响
导游被业界人士誉为“旅游业的灵魂”,在以“文化体验”为主的休闲经济时代,导游服务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发挥着核心与纽带作用,其服务质量水平已成为现代旅游者旅游满意度高低的标志,特别是民族地区导游对民族文化内涵的解读和传播对游客更好的欣赏和体验当地民族文化特色有着关键性作用。
导游服务的文化传播是游客对异域文化知识和文化品味追求的过程。在导游服务过程中,无论是导游的讲解,还是导游与游客的日常交谈以及其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无不直接或间接的表达、渗透着旅游目的地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导游人员为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游客提供服务,通过引导和生动、精彩的讲解使游客获得知识、乐趣和美的享受,有意无意中展示和传播着当地的文化。因此导游自身文化素质的高低对当地民族文化的展示和传播有着不同的影响。
导游的文化素养与审美情趣,决定了其能否更好的展示和传播当地的民族文化内涵,这对于吸引旅游者开拓旅游市场,,促进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交流,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任何形态的文化,其主体都是人,旅游文化的主体就是旅游者。旅游者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他们的旅游不仅只是追求身心的放松和愉悦,更是为了拓展自己的人生阅历,开阔自己的眼界,增加自己的人生体验,对他们而言,特别是对以“文化体验”的旅游者而言,一个具有知识魅力的导游,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导师。
四、培养导游民族文化素养的建议
(一)加强培训力度,细化培训内容。我省导游群体的平均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大都没有广博的知识积累,虽然都经过培训,但是培训的时间不长且频率很低,培训专业化程度不高,培训的内容也比较混乱,没有具体要求,培训课程内容也没有固定安排随意性比较大,往往是有什么老师就上什么课,且培训方式主要以授课为主比较落后。同时,来源于旅游局编写的风土人情、地方性知识和一些导游词,一是依据不足,二是不完整,因此她们没有形成系统的知识链。提升导游群体民族文化素养必须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聘请在研究部门从事民族研究的专家来担任教学工作,借鉴民族文化研究的成果,编定比较系统的培训内容,从浅至深、由表及里。
(二)建立鼓励机制,激发导游内在学习动力。目前,我国导游的生存环境很艰难,被戏称为“三无人员”。一是专职导游,一般只有很低的基本工资,绝大多数兼职导游连底薪都没有,有的地方导游还要向旅行社交“人头费”。不合理的薪金制度不能全面评价导游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也不能保证导游劳动价值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安心工作和学习。二是大部分导游表现出的不愿学习,懒于学习,缺乏主动性的另一个原因是导游等级晋级制度没有起到激励作用。根据调查,旅行社对导游的等级并不十分看重,只要能接团就可以,对不同等级的导游没有明显的待遇差别。所以大多数初级导游都没有继续晋级的动力,也就不会继续学习。所以必须改革导游的薪金制度,建立健全导游证等级晋升的激励机制,使导游的素质与其收入挂钩,才能真正的激发导游内在学习动力,主动积极的加强民族文化的学习。
(三)增强民族自信和自我认知。我省的导游大都来源于传统社区,特别是民族文化旅游景区的导游多来自于本地区的本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很多导游对本民族传统文化以及独具特色的地方性知识比较淡漠,时常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比较,带着一种新奇的眼观,总感觉到其他民族的文化都是好的。这种想法固然不错,但作为一个导游更应该了解景区景点的民族传统,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导游,对自己民族及其文化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增强民族自信。只有这样,才能使游客不仅仅听到的是一个导游的讲解,而是在欣赏一个民族的文化。
论文关键词:文化传播 旅游市场 促进作用
旅游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旅游业的表面看,其发展历程带有很强的经济因素,但从需求上讲,旅游业主要源于旅游者精神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任何旅游如果没有深刻的文化形式和内涵。就无法激发人们的旅游动机,就不可能产生旅游活动。
旅游既然是一种文化活动。因此,在旅游市场的开发过程中,文化传播就显得至关重要,旅游市场开拓的过程实质是旅游文化的传播的过程,旅游市场的开拓离不开文化的传播。旅游市场的开发,正是通过传媒广泛的传播旅游景区、景点的文化信息,促进受众了解这些景区或景点,选择这些景区或景点作为旅游目的地。
旅游市场开拓过程中的文化传播不同于一般的文化传播,它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决定的:一是旅游的时间性,旅游是旅游者在异地的短期生活行为。二是文化的差异性,旅游是旅游者在感受和体验另一种文化和生活。
正是由于文化的差异性,才促成旅游的发生。这种差异是由人类聚居的地域差异导致的,也就是说,人类聚居空间上的差异造成了文化空间上的差异,这种区域文化差异构成的恰恰是区域问旅游行为产生的巨大动力。为了更有效的分析文化传播在旅游市场开发中的作用,我们用拉斯韦尔(harold.d.lasswel1)文化传播“5w”模型来作为工具。
1948年,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在其论文《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中,提出了人类的传播活动是由:谁(who)——说了什么(savwhat)——通过什么渠道(inwichchan—ne1)——对谁说(towhom)——产生什么效果(withwhichef-fect)——五要素组成。这即是着名的“拉斯韦尔5w模型”。
“拉斯韦尔5w模型”总结了人类基本的传播现象,说明了传播学的基本框架,基本上概括了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信息、媒介、受传者、传播效果的几个环节。进一步,演绎出“拉斯韦尔分析模型”。(图1)
根据“五w模型”,我们从控制、内容、媒体、对象、效果五个方面的具体分析,来指导旅游市场开发中的文化传播,以增强其传播效果,促进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通过控制分析。解决文化传播由谁组织的问题
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是由开发商为组织者还是以政府为组织者来进行,这是一个应该首先弄清楚的问题。在我国各地的旅游市场开发过程中,由于政府资金的不足,大都采用了多种形式的开发模式,引进了民间资金进入。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民营开发商在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中,带有浓厚的商业,气息,主要是基于经济利益的商业炒作,在开发商的宣传过程中带来了很多的负责效应。因此,在旅游开发的文化传播中,政府应起组织者的作用。从资源角度讲,旅游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旅游资源是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反映了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的历史与现实的社会状况,是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的特性的文化积累,政府在其开发和利用中应该起到主导作用。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导作用更应该体现在宏观层面。在旅游市场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不是包办一切,指挥一切,而是侧重于制度层面和政策层面的引导。具体地讲,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
第一,政府是实际工作的组织者。
旅游市场的开发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没有政府力量的参与,任何保护、开发、利用都是一句空话。应该说,这几年,中国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业的兴起,出现这么速度的效果,没有政府的积极组织和倡导,是不可能出现的。所以,在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过程中,政府还应该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对其进行控制和规范。
第二,政府是实际工作的指导者。
在具体旅客市场开发过程中,政府对其文化传播在规划、政策、法律等方面给予着具体的指导。政府承担着文化传播“守门人”的作用,必须要考虑开发什么?保护什么?用什么样的战略和速度进行开发?用什么样的路径和方法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取得一致?等等。这些都是政府必须要进行正面引导和指导的。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来调节文化,这样势必使文化沦为单纯赚钱的工具,失去了文化价值,许多旅游景区或景点也就毫无价值。
第三,政府是各方利益的协调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从大的方面讲是一种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但从其产生和使用的具体过程来看,是有其区域性、个体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在旅游市场的开发过程中,各利益主体是不一样的,旅游景区或景点有自己的利益、开发企业有自己的地方政府有自己的利益。政府在这种利益冲突中,应该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在文化传播中要了解各方面的诉求,平衡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各方在旅游市场开发中,既使各方的利益得到照顾,又使旅游景区或景点在开发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护,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通过内容分析,解决文化传播讯息内容的问题
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不可能是对旅游景区或景点的镜像似的全面反映,而是经过了一定选择的结果。这也是传播的重要作用的体现。“当一个信息被‘放大’时,就意味着它引起了共鸣,即无意识的认同,它因此产生了~种新的意义:成为大众心理归宿的符号。”怛是。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引起高度重视,才能使文化传播达到应有的效果。
1.要注意内容选择的真实性
内容的真实性是传播学的最基本原则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也不例外。旅游市场的发展,对文化传播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机会是带来对旅游文化的重视,危机是为了追求商业价值,可能为了迎合游客的口味,不惜扭曲和改革原有的文化面貌,使其向某个方面或方向极端发展。如许多旅游景区或景点与历史遗迹、神话传说、宗教寺庙等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注意引导,就可能成了宣传和扩散封建迷信内容。一些地方为迎合旅游者的需要,不惜歪曲历史或虚构历史,大量制造“文化赝品”。一些地方以保持和恢复传统文化的本原面目的名义,不顾当地社会文明进化的事实现实发达的状态,硬是保留甚至制造一些原始部落来,还煞有介事地标上正宗传统文化的标签,冠以“人类学的活博物馆”的美名供人观赏。
2.要注意内容选择的层次性
旅游市场的传播不能仅仅停留在“新”、“奇”、“怪”等表面层次,必须要注意深层次的文化传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遗产旅游将成为一个热点,文化内涵深厚的旅游项目和产品将受到青睐。高层的旅游活动应该“是一种主要以获得心理上的为目的的审美过程和自娱过程。”仅仅只限于直接的感观刺激,带给旅游者的是低层次的浅薄的审美体验,只有通过文化因素的加入,才能不断提高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才能使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真正达到赏心悦目的审美境界。所以,对于旅游市场深层次的文化传播一定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或景点中的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伊斯兰文化、儒家文化、建筑文化、茶文化、酒文化、性文化、民俗文化等等的宣传和传播,以提高旅游的档次和水平。打造出叫得响的旅游品牌,增强其旅游业的竞争力。
3.要注意内容选择的认同性。
从内容上讲.旅游文化具有极强的地域性,其接受面往往会受到区域文化、民族传统的限制,在甲地非常受欢迎的文化可能在乙地无人问津。这种文化上的差异性,一方面可能对旅游者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使旅游者在感知和经历这种差异时感到无所更从。难以接受。因此,我们应该通过有效的文化传播去寻求传播者与受信者之间的含义认同,即传播者与受信者对含义的共同感受。
“旅游也是一种文化认同的过程。没有文化认同,旅游就失去了意义。旅游文化是文化求异和文化认同之间的平衡,是不同文化的冲突交流所以发展旅游既不能不求民族和地域特色.又不能片面强调民族、地域特色,而是要慎重考虑古今中外文化所包含的文化要素之间相容与不相容的关系。只有这样,旅游业才能得到健康、快速地发展。”
三、通过媒介分析,解决文化传播实施渠道的问题
文化传播是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的,这个载体就是我们常说的媒介。从现有的媒介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纸质媒介(报纸、期刊、书籍等),又有电子媒介(广播、电视、电影等),还有新型媒介(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这些媒介在文化传播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在旅游市场开发的文化传播中,要根据媒介的特点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媒介的优势,选择正确的媒介形式,来促进旅游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文化传播。
1.要根据不同的受众选择媒介
受众作为受信者是为了达到某种满足和需求而使用媒介的,而受信者的这种选择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人需求和兴趣来决定的。受信者受其民族习惯、文化水平、职业、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对不同媒介的形式喜爱程度不同,对不同媒介内容的理解也不同,因此不同媒介在进行文化传播中其讯息所能送达的顾客类型必然是不同的。电视、广播、报纸及其各节目时段或栏目通常都有其相对固定的一部分观众、听众和读者。因此,旅游文化传播要针对不同需求和兴趣的受信者,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介。使文化传播达到应有的效果。试想:如果用互联网去传播旅游文化,有几个农民能够知晓。在中国农村,电视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人们更多的是通过电视来获得讯息的,因而,在农村通过电视加强对旅游的文化传播应该是更有效。更能获得这些居住区的人大多数人的接受、承认和信赖。
2.要根据不同的特性选择媒介
各类媒介的特性是很明显的,都有其优点和不足。而任何景区或景点的文化内容和样式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在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中,应该把某景区或景点的文化特和媒介特性结合起来,有目的地选择媒介。需要展示其文化样式的形状或动态,就尽量不采用普通黑白报纸和广播来作为传播媒介,而是尽量使用电视或网络媒介乃至电影。电影《少林寺》生动形象去展示了少林丰富多彩的武术文化,让人们知道了“十八罗汉”、“梅花桩”、“易筋经”、“双节棍”等少林武术文化的精化,促进了中岳嵩山的旅游业的兴旺和发展。需要展示其深刻的文化理念,在使用电子媒介的基础上,还应加上一些纸质媒介,更能增加其效果。如对中医文化的宣传,在其电子媒介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纸质媒介(特别是医学报纸、期刊)更能增加受众的理性认识。
3.要根据技术的发展选择媒介
互联网的兴起,使传播媒介有了革命性的变化。互联网对于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同样具有巨大的作用。一方面,旅游景区或景点的文化传播其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互联网的超大容量,使旅游文化的传播有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互联网在传播过程中构建起的立体的互动性强的感知环境,营造出的融合性强的文化氛围,可以使旅游文化的传播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四、通过对象分析,解决文化传播向谁传播的问题
确定了传播组织者,弄清了传播的内容,选择了传播的渠道,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向谁传播的问题。也就是要明确旅游文化的传播面临的对象是谁?这里可以确定的回答.就是旅游者。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与一般的文化传播是有区别的,它在进行普通人群传播文化的同时,更侧重于对特定受众一旅游者的传播。从这个角度讲,在旅游市场文化传播对象的选择过程中,选择哪些人比简单地选择人数多少更为重要,也即使是说,选择哪些人最终可能成为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才是最重要。
第一,以提高旅游者素质为目的,确定对象。
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对象就是旅游者,通过加大旅游文化的传播,提高旅游者的素质,提升对旅游景区或景点的文化内涵的认识,不仅可以提高旅游参与的人数,而且有利于旅游品质的提高。文化内涵深厚的、文化特色越突出、鲜明的旅游项目和产品将受到青睐。
第二,以细分客源市场为目标,确定对象
旅游文化的传播要针对不同文化背景和文化经历下的旅游细分市场,确定对象,传播不同特色的旅游文化。从地域角度出发可以把旅游的客源市场分为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海外客源又可细分为以日本、台湾、港澳、东南亚、韩国等东方文化圈客源市场和美国、欧洲等西方文化圈客源市场。因此,在进行旅游市场文化传播时,对于东方文化圈市场的游客可以进行一些具有深厚的东方文化内涵的文化内容和样式的宣传和传播,而对于西方文化圈市场的游客就以介绍一些简单的东方文化内容和样式的宣传和传播。就国内市场而言可以以年龄把文化传播的对象分为处于不断成长的青年人市场、数量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市场、活跃在经济社会舞台的中年人市场,文化传播要根据这三个市场客源的不同文化经历,分析他们的旅游消费心理,分别针对层次、不同年龄乃至不同国籍的人、因时、因地。灵活的的需要,传播不同特色的旅游文化,推出不同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第三,以客源组成形式为目标,确定对象。
从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的组织形式来看,我们一般把它分为团体市场和散客市场。对于团队市场,旅游文化传播的对象重点是它的组织者一旅行商。旅游文化的传播要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影响旅游商,由他们去对游客进行再传播。对于散客市场,旅游文化传播的复点就是有可能接受某种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潜在游客受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基本设施的改善,自备交通工具的普及.旅游市场越来越向个性化发展,旅游者开始由团队组织方式向自助组织方式转化,自助方式已成为一种时尚。所以在旅游文化的传播过程中,应该更加重点观注散客市场,针对散客市场,组织和开展有效的旅游文化传播,开发散客旅游市场。
五、通过效果分析,解决文化传播完成好坏的问题
拉斯韦尔模型主要注重对传播过程的描述和控制。拉斯韦尔认为传播是一种目的行为。因此,拉斯韦尔模型对其传播效果非常重视。对于旅游市场的文化传播而言.“成功的旅游市场的意识传播,就是对传播进行有效的控制、对文化进行全方位的传播、利用各种媒体优势、针对不同兴趣的受信者、以统一鲜明的形象、积极主动的文化旅游文化传播,达到长期的效果,促进旅游业良性发展。”它所取得的效果主要看以下几方面:
第一,旅游市场文化传播的组织者是否明确。
第二,旅游市场文化传播的内容是否在真实的情况下吸引受众。
第三,旅游市场文化传播的传播媒介是否充分利用了各种媒介的优势。
第四,旅游市场文化传播的传播对象是否明确和具有针对性。
第五,旅游市场文化传播的是否提高了旅游者的素质。对旅游文化的认识是否有提高。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法律文化方法
关于法律文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但却多半被忽略了的视角,即作为方法的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作为整体性的思维方法,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①法律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并且在事实上是不可分割开来的,因此要在社会的背景里看法律:在社会现象中看法律现象,在文化中看法律文化;②法律现象是一整体,由这一整体构成了法律文化,而法律文化也因此是对法律现象整体的观照。这一观照指出了法律现象间是相互联系着的,决非零散的、彼此不相关联的存在。
法律文化作为思考法律问题、解释法律现象的方法,从本质上来说是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论的方法。法律文化概念的提出,在理论上,显然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也就是,是普遍地相互作用、影响、制约的,而系统,作为联系的一个特定的情况,是事物、现象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各要素的相互匹配)(从内容上看,系统论是辩证法的具体化、细化。系统内各要素的联系,是辩证法所说联系的具体分类中的一个特别的类,特指事物间、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因此,作为思想方式、方法的法律文化,从逻辑关系上看,是辩证法、系统论思想方式、方法的演绎,一个特例,故而在本质上也是整体性的思维方法。
从实践的角度,同样可以看到辩证法与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如果我们试图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去分析、理解、解释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问题,比如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问题,会相当自然地得出法律文化的概念:当我们试图了解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问题的时候,以法的产生和运行的过程为线索,逐一考察法律制度、法的概念解释及法律实现的过程和法律的调整机制,结果会发现,几乎所有的法律现象都会对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发生影响。法律制度,即使是良好的制度,也只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制度的有效运行还取决于其它种种因素,包括:人们对法律的态度、信念、价值评价;人们是否了解法律、尊重并且愿意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人的素质,包括是否熟知法律、理解法的本质与精神、高尚的道德;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造成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但是同时,每一个因素又都不足以单独决定法律制度之能否有效运行。它们各有其功能和作用,又不是各自为政、互不相干。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共同地发挥作用,决定了法律制度能否有效地运行。对这一关系和现象,或者说,这一有机体加以描述和解释的,正是法律文化概念。这就是前面所说的,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具体的法律问题会自然地到达法律文化的概念。如果有兴趣,可以找一些通行的法律文化概念解释看一下。
辩证法已经是历史悠久而成熟的理论,经过了许多大哲学家的探索、丰富与阐发,有着丰厚的内容与成就,作为成熟的理论,对法律文化研究可以起到指南的作用,提供分析与思考方法。辩证法、系统论的诸多原理,比如:联系的观点;系统内各要素有机联系的观点(不仅是相互作用,还有相互匹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观点,对于了解法律文化,对于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的是很有助益的。了解了法律文化与辩证法的关系有助于提高法律文化研究的自觉性、目标的明确性:从宏观上看清楚法律文化研究的目的、作用、意义,更好地解释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同时,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作为方法的法律文化的认识,丰富其内容。
我们为什么可以以法律文化的名义,或者说,在法律文化的标题下谈法律传统、法律意识等等所有的法律问题,客观地说,就是因为诸种法律现象是一个相互联系着的,这个事实,是我们论述法律文化及其方法论作用的客观基础,由于这一基础的存在,才使得我们可以在整体中去讨论其中的各要素,使得我们可以构建起一个思想的背景,将具体的法律现象、法律问题,包括法律传统、法律意识、法律制度等等置于这一背景中加以考察,既看到其特殊的地位,又看到它们彼此之间、各自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沉浸在具体细节中而忘记了整体,甚至模糊了目标的问题。换一种说法,法律文化作为思想方法就好象提供了一张法律现象之网,将所有的法律现象整合在了这面网上,使我们直观到、意识到法律现象的整体。法律文化概念有助于我们自觉审视法律的全貌。也有助于引导我们去探索法律现象是如何组织在一起的。从认识的过程看,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法律现象,将法律现象加以区分,逐一认识清楚,在认识到它们之间的内在的有机的相互联系之后,得出法律文化概念。这正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辨证的认识过程。也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过程。
了解了法律文化作为思考的方式方法的含义、性质,了解了作为方法的法律文化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方法论意义:
法律文化首先是思想的方法。这一方法要求我们在试图理解、解释具体的法律问题、法律现象,比如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时,不能仅就制度言制度,或者,只是东鳞西爪地抓住某些要素,即使是非常重要、关键的要素,做出我们的解释、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而是必须要将所有围绕法律制度的产生、运行的各要素既看作各有其独立作用与功能,又相互关联、影响、作用、制约的有机整体,进而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这是法律文化作为思想方法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法律;牛顿三定律
根据物理学,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其状态会发生变化。相应的,如果我们将法律看作是一种物质,将影响其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看作是影响法律发展的外力,则法律会在这些外力的作用下变化。在物理学上,力和物体的作用符合牛顿三大定律。相应的,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法律的和周围影响因素的相互作用也符合牛顿三大定律。从而我们可以借鉴牛顿三定律促进法律的发展。
一、 借鉴牛顿第一定律推进法律稳定性发展
根据牛顿第一定律,即惯性定律,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相应的,如果将法律看作是物体,其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法律这个物体也是稳定存在的。但其也会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例如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会导致法律稳定性的破坏,这些影响法律稳定的因素可以看作是影响法律稳定性的阻力。“立法者像一位灵巧的建筑师,他的责任就在于纠正有害的偏重方向,使形成建筑物强度的那些方向完全协调一直。”[1]从而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一定律,减少有害偏重方向的影响因素,使法律稳定发展。
一是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法律稳定性发展。
根据牛顿第一定律,质量是惯性大小的量度。也就是说,惯性大小只与质量有关,与速度和接触面的粗糙程度无关。相应的,法律的稳定性也与体系的完备程度有关,法律体系越完善,其惯性就越大,就越不容易被影响。
二是稳定的法律体系带来更大的作用效果。根据牛顿第一定律,质量越大,做功越大;质量越小,做功越小。相应的,法律体系越完备,其稳定性就越高,想要使其改变就需要更大的外力作用,对社会的影响也就越大。具体来说,宏观上,我国不断完善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不可能轻易变成大陆法系和罗马法系的。微观上,我国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做功也不断扩大,从刑法到民法,从商法到经济法,从国际法到国际司法等等,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一定律,完善法律体系使法律稳定发展。但在稳定的基础上我们也要提高效率,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 借鉴牛顿第二定律提高法律发展效率
物理学上,任何物质都是有质量的,如果我们将法律看作是物质,那么法律也是有质量的。从而我们可以定义法律体系的复杂程度为法律质量的大小。根据牛顿第二定律(F=ma),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相应的,如果我们将法律的影响因素看作是外力,法律发展的快慢也符合牛顿第二定律。
首先,法律发展也有加速度。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有力才有加速度。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需要外力的作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推动给法律带来加速度。具体来说,经济越发达,政治体制越完善,社会文明程度高,法律发展的加速度就越大;反之,经济落后,政治体制不完善,社会文明程度低,法律发展的加速度就越小。所以,国家必须积极发展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使法律发展有好的加速度。
其次,法律发展也有方向性。根据牛顿第二定律,F=ma是个矢量方程,应用时有方向性,凡与正方向相同的力或加速度均取正值,反之取负值。加速度方向与所受外力方向相同。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有方向性,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正方向,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为负方向。所以,外力的作用要与作用国生产力发展的方向相一致,从而使受力国家的法律正向发展。
再次,法律发展也有相互性。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协调同步的。具体来说,在政治上,政治逐步民主化,以权力为标志的政府也逐步步入了依法行政和权力制约的轨道,这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为法律的发展提供了社会氛围;经济上,生产力的发展为法律思想的进步提供了经济基础;社会上,人民和政府官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信仰日益增高,法律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这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法律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文化上,各国传统文化为法律的发展提供史观之维,深化了法律发展的民族特质。在法律发展的同时经济、政治、文化也得到的发展。
最后,法律发展的多样性。根据牛顿定律,作用在物体上的各个力,都能各自独立产生一个加速度,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相应的,法律的发展也是多样因素影响的结果,政治、经济、文化对法律都各自产生一个加速度,这些因素的作用有好有坏,从而产生的加速度也有正有负,但最终决定法律是否前进发展是这些加速度方向的总和。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二定律,使法律产生正向的、数值大的加速度,从而提高法律发展的速率。在稳定、高效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使法律于其他社会因素协调发展。
三、 借鉴牛顿第三定律促进法律协调发展
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力体现的。并且指出力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力必有反作用力。相应的,法律的状态也与政治、经济、文化有关,彼此间相互作用,协调发展。
首先,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出现,同时消失。相应的,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作用也是同时出现,同时消失。法律在受其它因素影响的同时也会回应社会。具体来说,法律的发展最终是为了积极的回应社会的需要,这才是法律的归宿,只有这样它才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引导、约束以及控制功能,进而会造福全人类
其次,力的作用是不可抵消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相应的,法律与其它因素的相互作用也是不能抵消的,法律和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作用势必会给其带来变化。因此,法律问题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会带来政治、经济、文化问题,即“问题复合体”。所以,我们在促进法律发展的同时,也要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使国家各个方面协调发展。
最后,力的作用是相对性的。根据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也可以叫做反作用力,只是选择的参照物不同。相应的,法律与其它因素的相互作用也是相对的,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没有绝对意义上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法律可以作用政治、经济、文化,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也可以作用法律。这也就是说,法律也可以是施力方。
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牛顿第三定律,促进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借鉴牛顿三大定律,促进法律的稳定、高效、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在国人传统的意识里,法律只是政府管理人民的重要手段。但是民商法律有别于其他的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之外,也包括了对社会软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民商法律文化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具体表现,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民商法律文化的影响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非常微妙,总体上来说,中国社会的法律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社会矛盾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两部分,一是生产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二是经济基础与上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有了明显的改善,与此相对应的民商法律文化培养也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必要环节,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离不开法律软环境的支持。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干涉下,我国人民的价值和思想认知开始逐渐发生改变。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严重。为了满足我国社会对市场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要求,必须加强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工作。相比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为此对人类经济活动的限制逐渐放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由此可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决定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必须增强民商法律文化培育工作,从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
三、我国民商法律文化基础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比有本质上的区别,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活动主体是政府,而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活动主体是市场,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涉是极为有限的。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市场经济体制的内部淘汰机制,例如:诚信淘汰、资本淘汰和时代淘汰等。但是,在具体的运作实践过程中,有很多商业主体试图忤逆市场经济的淘汰制度,致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陷入混乱。法律作为新时代最有效、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其一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法律作为国家和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干涉的重要手段,在应用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就是民商法律文化的培养。可以说只有引导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向法制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才能确保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实际上,人们在传统的心理认知上就有对法律敬畏的思想,民商法律文化的培养,只是将民众心中的这种敬畏思想有效的挖掘出来,使之产生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良好的民商法律文化基础,是市场经济在我国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保障。
四、市场经济呼唤民商法律文化培育的作用
国家和政府强制执行民商法律文化培育活动有其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人们从根本上理解民商法律文化,甚至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国家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念。为此,必须发挥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对民商进行法律文化培育,从根本上改变民商的主观认知,端正经济发展态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民商法律文化不足的企业势必会淘汰,长此以往,在民商的潜意识里逐渐形成对民商法律文化重要性的认知。总的来说,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会与当时社会的民商法律文化基础相对应,在经济利益的引导下,进行民商法律文化培育工作的有效性会大幅度提升。
五、总结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结构及内在机制分析
文化的发展有深层文化和浅层文化之分。文化的深层面表征为一种价值观念、习俗、规范等,具有不易觉察、稳定、抗变革等特性。文化的浅层面则表征为群体的物质形态、行为方式,具有不稳定、易变革、较易觉察等特性。从文化学研究的成果和文化层次来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又可划分为内层、中层和表层三个基本层面。内层为精神层,中层为制度层,表层为物质层。这三个层面自内向外逐层落实,层与层之间互相制约、互相关联、互相渗透,有机地结合为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如图1。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表层文化为法律风险物质文化,称为物质层。企业法律风险物质文化是由一系列实物和服务,如那些可以通过感觉器官就能直接体察到的设施、人才、法律风险结果、法律风险形象以及法律风险环境等有形文化基因所组成的,是一个企业思想精神和行为特征在资源和环境上的集中反映。法律风险物质文化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理念、工作作风、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并折射出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关注度及追求程度,是形成企业法律风险文化其他层的物质基础。法律风险制度文化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中层文化,又称制度层。它是企业为实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目标和企业法律风险战略方针而制定和执行的有关制度、规则、规范等,是企业对员工法律风险防范行为和组织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文化、规范文化,主要体现为防范法律风险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风险识别、评估、考核和激励办法等。法律风险制度文化只有严格遵守和实施才能使之变成一种自觉自律的文化特质和行为规范。法律风险制度文化是精神层的规范性体现,对物质层也具有保证的作用。法律风险精神文化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内层文化,又称为精神层。它是渗透于企业全体员工思想和心灵深处的法律风险意识形态,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和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主要包括法律风险理念、宗旨、方针、目标、态度以及价值观、发展观等方面。法律风险精神文化决定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性质与方向,对物质层和制度层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三个层次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物质层是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基础,为精神层和制度层提供物质保证。制度层是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中介,约束和规范着精神层及物质层的建设;既是精神层的支撑和保障层,同时又是精神层的规范性表现;既是物质层的引导和约束层,同时又是物质层的保障。精神层是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物质层和制度层形成的思想基础和动力源泉,并通过制度层和物质层的建设得以贯彻与落实。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沟通企业员工的思想,使其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目标、观念、规范产生认同感、责任感和作为一名员工的使命感和归属感,进而使员工个人的思想感情和命运同企业的前途与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近一个世纪,法律实践活动经众多比较法学者的不断研究,曾分为多种研究范畴,这些研究成果对比较法律文化研究及法律文本翻译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以“法统”为标准,对世界范围的人类法律实践活动进行时间和地域差异性的科学分类,可分为东方型法律文化和西方型法律文化两大类型。东方型法律文化重视在社会整体利益背景下个人形象的塑造,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目标,个人为集体缩影的法律文化体系,藉此可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赋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东方型法律文化作为一种支配民族区域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对国家发展,宗法社会安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西方型法律文化则注重个人权利多于社会整体利益,并以维护个人政治、经济方面上的一系列权利为制定法律的价值。以“法体”为标准,可将世界范围的法律实践活动分为成文法型法律文化、判例法型法律文化、混合法型法律文化三大类型。成文法型法律主要是由专门立法机关制定的文字形式的法典、法律、法规等来体现,并将法律行为、实施程序及性质进行了详细规定。成文法律不适宜于现实生活,“大陆法系”属于此类。判例法型法律是以民族正义精神或习惯为表现形式,具体体现为法院对一系列案件做出判例,法官借由以往判例中某种抽象的法律原则来协调现实案例中的正义精神及道德的不和谐,“英国法系”属于此类。混合法型法律是判例制度和成文法以某种方式的结合,在具体案例应用中,既可避免成文法不能随机应变的缺陷,又能避免判例法无序的不足。在判例法逐步抽象的过程中,成文法典汲取其可见成果,并形成新的法条,在国家法律尚未涉及的领域中有现实作用。
二、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及功能对等翻译
(一)法律文本的特征法律文本是法律内容的载体,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法律文本翻译一直是翻译界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法律文本的严肃性需翻译达到法律效应上的对等,因此其翻译的严谨性不容小觑。法律文本因其自身的专业性特点以及法律句式的严谨规范性,实属一种特殊文本。为了使法律概念表达精确,法律词汇多采用英语古旧词汇,且表现形式复杂。因此使得法律文本翻译极为艰涩枯燥,对于译者而言难度较高,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不仅要统揽全局,亦要把握原文的法律功能及源语法律条文细节,并依据功能对等理论进行翻译,实现源语信息的功能对等转换。
(二)法律文本的功能对等翻译在法律文本翻译实践活动中,功能对等理论对其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实现法律功能对等性,即源语与译文在法律上效果及作用的对等,是法律文本翻译的长期目标。如此正好印证了奈达的“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奈达曾提出,译文接受者与译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应与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不同国家区域之间本就存在法律文化的差异性,从比较法律文化学的角度来看,之所以能够比较、分析不同法律文化中的专业术语及概念意识,在于人们从中可以找到相互间的“功能对应物”(functionalequivalents)[2]。这给法律翻译带来了启示,翻译者需在法律领域与其他国家区域有更多的接触和互动,不仅要有扎实的语言功底,而且还有必要涉足比较法律文化学,以求在更广阔的背景上把握法律翻译内容。
三、比较法律文化视角下法律文本的对等翻译
(一)中西法律文化的对应及其翻译从比较法律文化学的角度,不同国家区域的法律文化各有差异,法律文本相互间的“功能对等物”是不同法律文化之间交流的媒介。就中西传统法律文化的对应关系而言,结合法律翻译,可分为“重叠对应”、“间接对应”和“零对应”三种对应关系[3]。在中西法律文化中,所谓的“功能对应物”有呈现交叉的现象,即“重叠对应”。如法律中的“人权”(humanrights)概念,之前词汇的意义为道德权利和自然权利,通过与世界法律文化的长期交流,而后形成人权独立的概念[4]。对人权概念的跨文化理解,需将其语境扩展到“人治”和“法治”的外延上。虽然传统中国社会并未实现过真正的法治,但法律存在于传统中国的道德体系之中。“人治”这一概念,所主张的是君主个人的贤明治理,属“为政在人”这一思想范畴。在法律翻译中,跨文化法律翻译作用在于“理念援助”,可在不同文化语境中,将“人权”这一概念做相关的一系列翻译,如freedomoftheperson(人身自由),rightofpersonality(人格尊严权),personalright(人格权),rightofpersonalliberties(人身自由权),personallibertieslaw(人身自由法)等。再者是“间接对应”,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制”文化与西方法制文化存在很大的差异,自汉代独尊儒术后,法制文化更是欠缺,因此中国文化与西方法学中基本概念的“对应物”不易寻见。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里,刑即法,法即律。在西方,“法”更强调的是权力和规律,中文“法”则侧重于制裁和惩罚。因此,中西传统法律文化虽有差异,实则是侧重点不同。最后是“零对应”,中西法律文化内涵的不同,导致文化意识的缺项。如西方法学各个派别所提出的“民主”、“自由”、“人权”、“社会契约”、“自然理性”等,已成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常用语[5]。而中国,法律制度主要源于政治,权力制衡概念空缺,如parityofpowerandresponsibility(权责平衡),systemofseparationofpowersintolegislative,executiveandjudicialdivisions(三权分立),judicialindependence(司法独立),separationofpowersandfunctions(全能分立)等,这些用语常引起功能对等翻译的困难。当然,在中国法律文化中,如“礼”“仁政”观念,社会主义司法原则等在西方法律文化中也属于“零对应”。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发展
中国古代是一个战乱的年代,为了维持相对的秩序,刑显得尤为重要。法律是在战争及与战争相关的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在征战的过程当中,每一方都是求胜心切,基于此种原因,军队都不希望出现任何差池,一旦有了错误出现,必定就要严惩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因而古代刑罚较重,也形成了以刑为中心的法律特点。
一、法律文化概念
“法律文化是指一个一个民族或者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先进灿烂的古代文明。从战国时期出现的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到清朝的《大清律例》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自成体系,源远流长,精髓必将永存,而其中不适合当代建设的内容又将引起我们警觉,总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辩证看待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
二、传统法律文化弊端
第一,重刑轻民,刑民不分。在中国古代,法律主要以惩罚为主,因而刑占据了主导地位,所有法律之中以刑法数量之最,尽管后期出现了民事立法,行政立法,但依然采用了刑事处罚。我国封建社会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中规定了一系列的罪名和刑种,而到了隋唐时期,更是确定了中国的传统法制,确立了刑部,十恶制度,封建五刑,加役流等。之后的宋辽金元时期,残酷肉刑又卷土重来。纵观整个古代法律历史,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古代法律文化强调的是刑罚,各种法混为一谈。
由于刑罚较重,人们对法律一直存在惧怕心理,这一影响颇为深远。这一点在现代法律文化的构建中是不可取的。一个完整有效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只以刑法为中心,一切触犯法律的行为都采取刑罚是不可行的,这一极端做法,并不能真正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健全的部门法与程序法并存,用不同的法律规范不同的行为,使民众对法律产生信心,法律要在起到威慑作用的同时,又能使人们切实以法律为武器保障自身权利。
第二,以无讼为价值取向。对于社会大众而言,由古至今,一直是怕自己惹上官司,能调解的尽量调解,采取诉讼这种模式解决问题则是无奈之选,传统更愿选择调解。并且无讼也成为了考察地方官政绩的标准之一,有时还会对某些情况强制调解纠纷。在古代中国,深厚的血缘关系,以及群居关系,使得无讼也大大成为了一种可能,而相应得法律不能很好的成为人们解决纠纷的途径,进而人们的权利意识大大降低。长久以来,避免诉讼的观念深入人心,在现代社会也是阻碍法治社会的一个因素,加强民众的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当务之急,而这也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有健全合理的法律体系,使民众对法律恢复信心,才能更进一步得运用维护法律。
第三,权大于法。古代司法中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一说,由此可见刑罚对不同等级的人是不同的。古代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高度集权的时代,权利掌握在皇上,皇权手中,生杀予夺全凭其一句话,一个决定,这一社会事实也使得法律的运用得到破坏。在现代社会,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管在法律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平等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肃清法律队伍,完善法律体系,让民众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传统法律文化积极意义
第一,以民为本的思想。儒家文化对中国发展影响深远,孔子强调仁爱,孟子强调刑罚。在唐代,《唐律疏议》首篇就揭示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从这些可见,民本思想古来有之,并且对当代法律文化以及法治社会的构建起着积极作用。只有以民为本,积极发扬民主思想,才能让良法规范人们行为,进而规范社会,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民众才是社会真正的主体,而法律的设定的初衷就应该是保障民众利益,调解纠纷,保障社会秩序。
第二,礼法合一,重视法律与道德的结合。封建社会也强调礼法的结合,在唐朝终于得以真正统一。中国古代重视道德教化,其法律思想也主要集中在这一领域,强调以善法治天下,并且希望人们能够通过加强道德建设而遵守法律 。
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离的两个部分,法律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交由法律解决,很多时候还需要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在现代化建设及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道德建设更突显出了其重要作用。加强道德建设,可以补充法律规范的不足,能更加有效得规范市场经济。人们遵守法律,是基于法律的威慑性,但是道德的提高,更能从内在约束人们的行为,只有内外兼修,一个社会才能真正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三,强调社会秩序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秩序和谐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儒家追求天人合一,无讼思想也受此影响,这一思想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虽然这一思想会使人们的权利意识降低,但是人们追求和谐的价值追求是值得提倡的,只有当大众也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才能变为现实。中国向来就是一个讲人伦重和谐的社会,不能完全为了追求一己私利,而完全破坏家庭,邻里,朋友等等关系,这一传统思想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总而言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当代社会发展,及法律文化的塑造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及研究意义,我们应在传统法律文化中找出先进法律文化的出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社会。
参考文献:
[1]史广全.礼法融合与中国法律传统文化的历史演进・自序[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