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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模式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6: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信用监管模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信用监管模式

篇1

[关键词] 药店;信用;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7(a)-185-02

药店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就是政府以药店的信用信息为中心,通过按照一定的规则收集药店经营信息、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奖罚以及对信用信息动态管理的过程。其特点可概括为:以药店信用信息为中心,以评定信用等级为工具,以促进药店信用提高为目的,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店信用信息的征集、等级的评定、公示以及奖惩等。

1 药店信用信息的征集

根据药品零售行业中信息跟信用的相关程度,可将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一般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信息四大类。

1.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药品经营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简历及其身份证号码、质量负责人简历及其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编号及期限、GSP认证认可情况等和驻店药师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供职单位、执业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还有这些信息的登记、变更、注销或撤销的内容。

1.2 良好信息

良好信息包括经各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100%的有关信息和零售药店被评受等级等信息。

1.3 一般失信信息

一般失信信息包括因违法、违规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警告和责令改正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并按照该条给予处罚的[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述两项以外的处罚,但确属非主观故意的;药师个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药师个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承担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赔偿的;药品经营企业擅自或者参与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或者被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通报的其他一般违法行为。

1.4 严重失信信息

严重失信信息包括: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暂扣营业执照的;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索取有关资料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有主观故意或后果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药店信用信息的收集,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通知、监督检查记录等为依据,并作相应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存入单位药店信用档案。

2 药店信用等级的评定

2.1 确定药店信用信息的分值标准

根据药店信用信息的不同类型,对不同程度信用信息赋予不同的信用分值。失信信息失信程度越大,赋予的负分值越高,如,对曾被依法责令停业、暂扣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这种严重失信的行为,赋予最高负分-30分(总分100分),一旦有药店拥有这种信息,它的信用值就被扣掉30分;而对良好信息则给予加分。

2.2 确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的原则

以是否有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以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作为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采用积分制原则: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划成相应的分值,以积分多少为主确定信用等级。每个单位总分100分。

2.3 药店信用等级的评定机构

药店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评定主体的选择对评定结果的可信度十分重要。为了避免政府“寻租成本”的危险,最佳的选择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来负责药店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或者政府组织的评定人员要覆盖行业组织人员、药店人员等。此外,药店信用等级采用一年一评定的动态认定方法。根据每个周期的信用认定情况,对药店的信用级别进行调整。

3 药店信用等级信息公示

3.1 药店信用等级的公示

公示要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公示。

3.2 信用信息公示内容

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应该包括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基本信息、企业通过GSP认证的情况、企业当年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药店历年信用等级的情况等。

3.3 药店信用等级信息的公示渠道和技巧

为了避免诉讼的困扰,要掌控好药店信用等级信息的公示方式。对严重失信等级的药店要借助于社会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只要这样才达到惩罚的作用;而对于一般失信等级的药店以公示于各级药监局网站为主,而对于屡教不改的失信药店,适时向社会公布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信息,公众可直接查阅公示信息[1]。

4 药店信用等级的奖惩

4.1 惩罚的原则

根据药店与政府的博弈均衡理论,市场主体是否守信,取决于失信获利的诱惑力与规则的强制力的比较,当诱惑力大于强制力,不管监管者查处还是不查处,市场主体都将选择失信;只有当强制力大于诱惑力时,市场主体才可能选择守信,强制力越大于诱惑力,即处罚力度越大,市场主体失信的概率越小[2]。从中可知,对失信药店的惩罚力度是药店选择守信是否的关键,相反,如果惩罚力度不够,无论药监部门查处频率多高,也无法让药店遵守信用。因此,对失信药店惩罚的原则就是重点在于惩罚失信药店,加大对失信药店的经济处罚力度为主,辅助于提高抽查频率的处罚方式。

4.2 奖励的原则

根据“囚犯困境”理论可知,对于两个药店来说,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情况下,对双方来说选择失信是最合理的选择。从中启示是,对守信药店来说,最佳奖励就是消除行业内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因此,对守信药店的奖励就帮助消除行业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如政府可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公示守信药店的名字,以让更多消费者者了解正确的行业信息,同时也能提高守信药店品牌美誉度。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S].国务院令第360号.2002.

篇2

关键词: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合作社 商业银行 监管质量 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纵观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其监督管理存在的严重缺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倍受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等全方位的突飞猛进,农村经济也蓬勃发展,相伴而来的就是农村社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趋势为合作金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商业金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存,因此我们不得不分别分析两种性质定位下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体系,尤其是在监管模式未考虑这种并存性质监管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调整现行监管模式的改革方案。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商银行监管模式的现状

(一)监管体制

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受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2004年,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方案》的精神,制定了《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相关机构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的职责。 各相关机构在监管中要做到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其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运行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准备金、特种贷款、债券市场、外汇管理等业务进行监督,保证其合法经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着重监督农信社机构设置、业务经营、法人治理、风险预防等方面。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具体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比如说监督农信社业务范围、财产清算、分配执行等。由于国务院将信用社的管理下放到政府,因此,政府对信用社的管理与风险处置的监管是全面的,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对信用社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督促、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评估、对信用社违法行为的监督等。

银监会在2003年9月颁布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银监会内部设立了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的合作金融监管部,并颁布了《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可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采用的是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监管规则。 这是银监会为了更好的贯彻“三农”精神,进一步强化了普惠金融理念,因此对农村经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的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具体而言,银监会负责银行业的监管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的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为银行体系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并进而维护整个国家金融业体系的稳定。银监会不仅增强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有助于中央银行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职能上。因此,银监会除了对农商银行进行监管以外,还要加强同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保监会等的协调合作,共同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

(二)监管内容

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及退出监管,农村金融市场是否稳健运行直接关乎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可以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第二,谨慎性监管,主要是指对资本充足度、资产流动性、贷款集中度等的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立必须要有足额甚至大量的资本,除了抵御风险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吸引投资及扩大业务。第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监管,一方面由股东、债权人和存款持有者对市场进行监督,银行对资产流动性进行监管,维持一定的存贷款比率。另一方面在发生金融风险时,银监会及相关机构协助省级人民政府处置,保护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农民的利益。第四,对高管人员进行监管,主要是监管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对监管其履行职责并作出评价。

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等内容。要合理设置股权结构,通过高层的决策与考察,合理吸收优质涉农企业入股,股东要对其进行监督。建立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对其进行监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仅要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机制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市场准入、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等进行监督并进行评价。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现行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职责分工不明制约了银监会监管效能的发挥

目前,对中国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采取行政监管与行业监管并行的监管模式,行政监管主要指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把管理权力部分分给省级政府,使其具有了监管的职责;行业监管主要由银监会及其各地的银监局负责。虽然监管职权的下放在某些方面发挥了行政与行业在监管上携手的优势,但是存在的问题还是非常普遍。行政监管与行业监管因为在职责分工上不够具体明确、有加之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信息共享的宽度和深度极小等问题,使得在某些方面银监会和省级政府都有管理的职责,而在另一些方面二者却都无监管的义务,这造成了要么争抢监管、要么互相扯皮的不良后果,也严重影响到监管作用的发挥。

银监会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主体,其监管因忽视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特点而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而在对其采取何种监管标准这一问题上,我国又选择依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进行监管。但是,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因为其性质上存在的差异导致其在产权制度、经营区域、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诸多不同,而且农村信用社也存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级联社、县统一法人社和两级法人社的多元化模式。如果都按照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进行监管,则难以达到应有的监管效果。同时,银监会还缺乏与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金融监管水平相匹配的足够的监管人员和监管手段。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是我国目前在农村信用社O管上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其中临时性的现场监管较多,因为其在成程序方面不符合程序正当性,在收集信息方面缺乏深层次的数据对比分析,致使其在监管的次数上和深度上非常有限,监管工作很难有效完成。此外,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多、机构相对分散等原因,使得监管机构没有能力配备足够的人员于每一个具体的监管对象,全面监管往往名存实亡。外加很多监管人员在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达不到监管者应该具备的能力要求,导致其监管水平比较低下,监管效果难如人意。

(二)行业自律监督机制缺失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农村信用社的行业内部自律监督机制。2005 年 12 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作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行业协会而成立,依照《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可知,现在此协会以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沟通协调为主要职责,并不包括监管的内容。另一方面,行业协会没有具体的类型,其数量更是少之又少、近乎空白,这使得各种不同分工的协会组织的成立无法建立在农村信用社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同时,由于没有认识到行业协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重要性,故在对其成立、运行的政策和措施上坚持消极态度。这些原因都使得协会组织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使协会组织在监管上补充银监会难以触及的真空地带的成立目的化为泡影,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监管漏洞有所扩大。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模式的设计思路

一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直接关系着这个国家农村经济发展,故而各国均不遗余力地设计适合自己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我们应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模式进行建设性地设计。

(一)借鉴国外实行混合监管模式

德国采取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组织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政府监管机构包括联邦金融监察局、中央银行和审计协会三个;美商储蓄互助相互保险集团和美国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为美国的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保驾护航,防范因为一切原因所带来的农村经济波动。总体来看,各国在本国农村信用社监管体系的设计上都坚持外部监管、内部自我监督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监管存在严重缺位以及农村信用社相关机构还没有被纳入监管体系的问题,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并重的监督模式,即形成以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为主、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和社会监督为辅的外部监管体系,同时设计类似于公司监事会的农村信用社自我监督部门进行内部监管。

(二)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

针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分布上极其分散、经营状况参差不齐等现状,要设计出一套既能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推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且具有国际发展水平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体系,其难度可想而知。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作为农村信用社监管的主体力量,对其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乎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就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的监督职能发挥,应该以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制定有差别的监管标准和方法,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立大数据模型,在分析利率敏感度和风险程度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预警机制,同时结合专项稽核等传统手段,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实施类型化的全方位监管。 为加强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还可以通过从立法上量化与金融监管有关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方式, 同时整合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在规范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建立监管统计系统,以实现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实时管控。

(三)重行业自律监管

在某一个行业内成立以自我约束为目的的协会组织,其本身就有对此行业内的协会成员进行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的作用。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行业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及准则,并以此来规范各会员单位的内部控制行为,从而促成业内的沟通合作,协调同业内的想到救助,同时配合银监会的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在德国,行业协会可以成立专门的审计协会,审计协会通过对基层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经常性审计,向银监会提供更为真实和及时的行业信息。这样,审计协会和银监会通过分工与合作,共同规范农村合作金融的活动。

(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农民认股成立。因为农信社本身就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因农民社员本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外加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涉及的都是专业的经济行为,因此要实现社会中介机构、农民社员、新闻媒体等社会主体的社会监管,就要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就是要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农民社员和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约束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行为。

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模式应该在适应我国国情上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农信社监管经验,形成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并行的监管模式。同时,在监管模式的应用上我们还应该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模式的方案设计

农村商业银行担当着农信社转型为现代公司的重要角色,对其改革和发展进行有效的监管必然是题中之意。但是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性质、功能、作用、价值等各方面都有所区别,对其的监管模式也应有所不同。

(一)纳入法人治理结构,走民主化监管道路

伴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其需求的变化而选择以农村商业银行的形式向现代公司转型,我们理应看到在此形式之下更多的是要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要求适时地纳入现代公司制度的具体内容,使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农村商业银行在治理上必不可少的,即农村商业银行应该通过设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调整银行的所有者、管理层、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推动其健康发展。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所有者是谁、谁说的话算数的问题,即采取措施对产权加以明晰,使股东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其次,农村商业银行的所有内置机构都要依照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进行人事任用、变更,省联社在不干涉其日常事务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监管。再次,要广招金融相关的人才,推动农村商业银行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努力发挥监事会作用,提高内部监管质量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三大机构之一,担负着监督公司运行中机构和人员的履职行为之重责,监事由股东会和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监事会与其他机构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互相制衡。在现实中,虽然监事会的作用发挥有限,但可以通过措施的改进,释放其有效监督的功能。首先,要完善农商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以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要代表股东并行使其应有的监督职能,绝对不能成为董事会的工具或附庸,更不能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摆设。其次,要通过立法明确监事会及其监事的责任。因监事监督管理过失给农商银行或股东造成损失,应明确规定由其承担适当的补充责任。只有责、权、利的匹配才能增强监事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才能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质量。

(三)引进战略投资者,创新股份代持机构

从公司类型来看,农村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设立时的发起人人数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规范这一设立条件。一是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来实现。即通过溢价购买自愿放弃股东地位投资者的股权,既可以达到公司法要求的发起人人数的要求,还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高素质金融人才和科学的管理。二是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依据公司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时的发起人须控制在 200 人以内。建h银行业监管部门创新相关条款,设计发起设立股份的代持机构,依法规范农村商业银行有关机构发起人的资格与取得条件,以应对农村商业银行募集设立时的人数要求。

参考文献:

[1] 李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222.

[2] 徐文鸣.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的法经济学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0(02):117- 119.

[3]胡芬.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中的职能转变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9:18―20.

[4]张洁.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5]张洁.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D] .长春:吉林大学,2013.

[6] 鹿野嘉昭.日本的金融制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273- 275..

篇3

关键词: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

实施科技计划是政府引导科技发展方向、通过政府投入优化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而科技期刊是实施科技计划、传播科技信息的有效载体。是科学研究链上很重要的一环。作为科技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对学术成果有着重要的审核、把关作用,在这一环节如果把关不严,很容易使科研不端行为造成恶果。如何有效地杜绝科技论文中的学术失范,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学术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数据库和科技论文信用评价系统,为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提供支撑。编辑部利用此平台不但可以解决信用的问题,还可通过该管理体系来控制论文的质量。

一、科技信用与科技期刊信用的概念涵义

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对科技信用的定义是:利技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

科技期刊是发表科技论文的载体,是科技活动链上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还承载着个人学术资格评价的社会功能。这一部分的不诚信行为影响着整个科技活动的质量以及人才评估的准确性,以前出现的种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很多就出现在这―部分。因此,科技期刊的信用同样也涵盖了以上信用规则,其信用评价范围是对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的能力和诚信的程度。

二、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科技期刊存在着不少科技信用缺失的表现,主要表现在:

(一)论文作者的信用缺失。由于科技成果与许多个人的利益挂钩,因此急功近利,一稿多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二)审稿者的信用缺失。审稿者本应是本专业专家,应该是严谨而慎重的。但有的专家在人情面前而高抬贵手。有的由于同专业竞争的原因而故意发难。

(三)期刊编辑部的信用缺失。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再加上编辑部内部的制度不健全,因此产生的“关系稿”、“交易稿”屡见不鲜。有的期刊编辑部以赢利为目的,甚至是有钱就发。

三、建立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目的

是什么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的缺失,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直接原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根本动力,科技期刊由于读者群的限制,要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是很难的。一些科技期刊被推上市场后,由于生存问题,使办刊的宗旨发生变异,在一定程度上抛开学术标准去取舍稿件。又由于失信成本过低,所以在发稿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即使发生问题了,得到的制裁远远小于所得。

(二)体制问题是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根本问题上。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信用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在某种程度上,科技信用观念的淡漠和科技信用评价机制的“空白”已经严重地损害着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三)信息不对称,数据失真。信息的真实性决定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科技期刊由于种种原因,难于获得论文作者和该研究领域的全面信息,而社会又赋予科技期刊太多的评价功能(如职称评定、学位评定),因此在没有监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信用缺失行为。

以上的种种弊端虽然采取一定的规章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但要从根本上杜绝,一定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目的是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补充和完善我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提高参与科技活动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科技期刊在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

四、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和功能

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要在整个社会信用体制的大框架下建立,主要遵循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原则,采用科学、先进、合理、高效和易操作的手段,对科技期刊工作中所有的参与者(作者、审者、编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科技期刊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整个体系应具有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综合评估的功能。数据库和共享平台能实行信用记录制和信息共享制,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模式主要功能见图1。

图1显示了系统要完成的七大模块功能:

(一)工作台。这一块的功能是完成对象(作者、审者、编辑部)和论文信息的显示,编辑部输入投稿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等),平台即可利用期刊网等资源查询到作者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代表性科研成果及近期发表的论文等综合信息。

编辑部还可利用该平台选择审稿者,同样能查出审稿者的综合信息,还能为论文查新等。

(二)用户管理。这一块的功能主要是用户单位(编辑部)的信用管理,作者在投稿环节需提供一份信用证明。证明其文章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要求作者作出无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承诺。该证明要由作者单位盖章,在这一环节出现不诚信的行为,要由作者单位负责。

(三)评估指标设置。这一部分是整个评估体系的基础,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指标的设置将决定整个评价的效果,因此需要作专门的研究。评估指标总体应按照科学性、实证性、系统性、可比性和实用性等原则来确定。主要针对期刊中的信用问题,突出信用能力方面的指标和信用意愿方面的指标体系。体系可以是多层次的,有定性的指标,也有定量的指标,定性的指标由聘用的专家评价,而定量指标则用收集到相关数据评价。最后进入综合评价体系。

(四)信用信息采集。这一块的功能在进行信用数据采集定义和评估指标的定义后,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到失信行为,进入黑名单信息。

(五)信用评估。该平台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及定义的评估指标及模型,进行信用评估,向有关部门提供评估报告。编辑部根据评估数据和报告对该篇稿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六)查询统计。提供灵活、动态的查询及统计方法,对进入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进行展现。提供图形分析方法,对信用评估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提供决策分析功能。

(七)数据管理。提供系统中数据的导入、导出工作,提供外部数据的导入、导出工作。

信用问题是各方面十分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涉及的领域内容量很大。单靠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来杜绝科技论文信用失范的问题,只能治标。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标本兼治。

首先,加快制定配套的科技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体系,为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开、信用管理提供基本的运作规范和法规依据。

篇4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及个人信用等方面,从相互关系看企业信用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行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轨时期,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是我国加入WTO后参与国际竞争的必备条件,信用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发展的制度基础。但目前我国的现实是良好的社会信用机制尚未建立,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观念扭曲,很多企业信用面临危机,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了经济的发展,其表现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经济合同履约率低、恶意拖欠货款、三角债严重。据调查统计,某省企业合同履约率只有60%左右,合同欺诈屡屡发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在货款的偿付方面,全国80%以上的企业深受三角债困扰,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高达15000多亿元,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的运转,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许多企业流动资金被压死,工厂停工、工人失业,经济体系陷入恶性循环。

企业逃废债严重。在金融信用领域,许多企业利用多头开户、无效抵押、无效担保骗取银行贷款;有的企业借改制、破产等名目,采取悬空、“金蝉脱壳”等等手法逃废银行债务。据人总行统计,截止2000年末,在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为62656户,经过金融债权部门认定的逃废企业32140户,占改制企业的51%,逃废银行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本息的32%。部分地区、企业逃废债行为相当泛滥,扭曲了银企关系,危及金融安全,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顽症和毒瘤。

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对经济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在农业生产资料里有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假农机等,农产品里有粮食掺假、棉花掺假、假药材等;工业领域更是难以找出一块没有被假冒伪劣浸染过的净土,劣质建材堆砌了“豆腐渣”工程、假食用油做成了有毒的饼干、兽药作人药、毒酒害命不绝;在服务业假冒伪劣也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假广告、假中介、假文凭、假审计、假评估为虎作伥。近年来,假冒伪劣给我国经济带来的直接损失以千亿元计,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假冒伪劣不仅使消费者蒙受了经济、人身、精神的多重伤害,还严重毒害社会心态。造假不仅使一些地方的经济拖向了崩溃的边缘,而且让被假冒的企业元气大伤,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合理秩序,制假、售假还恶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影响了外资的流入。

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危害无穷,给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损失,大大增加了经济运行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严重阻碍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失信行为象瘟疫一样侵蚀社会肌体,直接破坏社会的法制基础,败坏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

面对如此严重的信用缺失情况及带来的巨大危害,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疾呼要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管理体系,这是当前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积极应对加入WTO面临挑战的必然选择。在严峻的形势和强烈的需求下,如何建立完善强有力的信用管理体系和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就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紧迫课题。

通过对有关情况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应从“破”和“立”两个方面入手,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尽快建设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用体系,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破”就是工商管理、公检法、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继续加大对假冒伪劣、经济诈骗、虚假信息广告、恶意拖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因为当前这些不法行为嚣张的最直接原因是受到惩处的成本远远小于得到的收益,打击的力度不足以惩处和威慑贪利的欲望。要遏制和消除这些现象的发生,对违法分子个人、单位惩处手段和经济上的处罚必须足以击破贪欲的幻想、大大超过在经济上的收入。

“立”就是要从根本做起,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信用体系、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从总体上形成讲信用、促发展的良好信用环境。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无论是生产性企业或贸易性企业,经济往来的对象基本分为供应商、金融机构、产品经销商和消费者,发生行政关系的主要有工商管理机关和监管机关,如海关、技术监督部门等。

以下着重从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制、强化信用管理方面谈几点建议:

建立规范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

从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看,对企业信用直接或间接的监督、管理机关有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人民银行、公检法等部门,这些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拥有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的职能和权力,拥有真实的信息来源,但缺陷在于这些部门对企业的相关行为和信息没有完整的记录和系统的整理,也没有对社会和运用的渠道,造成了信用信息的散失,信守诚信的企业无法得到表彰和益处,不守信用的企业却有空子可钻。因此必须建立和强化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在各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采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形成系统性的资料,便于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客户的查询运用。

例如对于某个企业的信用情况,上述几个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监督、采集、记录: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登记、年检、履行合同、企业受奖或受罚、消费者投诉等进行采集、记录;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在质量和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方面情况进行监督、记录;人民银行通过贷款登记管理系统对企业在各家银行的贷款、发行债券等情况进行监控,记录和分析企业融资的信用状况;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涉及违法和被其他企业、机构的情况归类和记录。 建立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通过以上几个部门记录的信息,使一个企业从建立、生产、融资、经营、到售后服务、客户意见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案,加以汇总分析和判断,一个企业基本的信用状况就展现在我们面前,诚实守信的企业将会受到褒奖,赢得更多客户的合作;失信的企业将会失去立身之地。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信用管理需要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障,无论是政府对企业信用实施管理,还是中介机构和客户运用信用信息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因此应制定“企业信用管理法”或“社会信用信息法”等法律制度,为管理机关和征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采集、保存、评级、、运用提供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范企业、个人、政府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对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规范资信公司,防止其提供不真实的评级;在建立信用体系的同时,同时注意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通过中介机构征集、整理、信用信息资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资源的积累运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欧美等发达国家历经一百多年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仅靠政府有关部门是不够的,也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征信公司、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和商业化的手段,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税务、公检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以经济发达城市为支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信用中介机构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制作成信用信息产品,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提供给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客户,供查询和使用。

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

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包含企业的注册情况、年检、履行合同、被客户投诉、产品质量、融资信誉、纳税情况、涉诉案件、被政府表彰或被处罚情况等等,涉及企业的多个方面,信息数据纷繁复杂,如没有科学的评价标准,则难以直接运用信用资源。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对特定的企业评定出合理的信用等级,采取动态的方法,简明扼要的反映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方便客户的查询、判断,有利于社会对该企业的了解认识,使诚实守信的企业誉满天下,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客户;使信用低下的企业难以藏身,断绝财路。

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是形成良好信用环境的手段,而非目的,开发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优秀企业的快速成长,打击失信行为才是我们的目标。信用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资源,可从三个方面概括:一是信用作为一种资格和能力,是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二是信用构成无形的资本和财富,发挥商誉的品牌效应;三是信用是一种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可以共享的信息资讯,发挥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根据上述分析,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建立快捷便利的信用信息传播渠道,使企业和消费者方便和低成本的获取信用信息,是运用信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使交易的主体及时、真实的了解到对方的信用状况,防范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资源的运用效率,通过建立征信公司或信用管理局作为信用信息传播的窗口,利用互连网等工具高效的查询使用。

制定对信用低下企业的警告和市场禁入制度。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善于运用有关信息,防患于未然,对信用低下的企业及时提出警告,对情节严重的要禁止进入市场,以免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受骗上当,减少资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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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客户;信用管理;CRM;可行性;保障

中图分类号:F27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4-0052-05目前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的是买方占据主动、赊销盛行的竞争环境,市场的信用经济特征显著。客户不仅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企业最大的风险来源。同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能仅限于博取更多客户数量,客户的质量也越来越关乎企业的盈亏成败。将提升本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能力列入工作重心,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助于企业控制或降低风险,提高赊销成功率和客户忠诚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从阐释客户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当前一些企业在客户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客户信用管理的创新模式——CRM管理模式,并充分论证了推行该模式的可行性和保障性条件。

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能忽视客户信用管理

(一)客户信用管理的内涵

与一般销售理解的客户有所不同,客户信用管理中所谓的客户是指能够对本企业造成经济损益或潜在经济损益的其他企业和个人。除了购买本企业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外,还包括外贸产地、材料供应商、中介机构、同行业者。只要他们能够或者可能对企业造成损失,就是企业的客户。

由于不同的客户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区分不同的客户有利于企业把握管理重点,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客户信用管理对客户的区分采取“二八原则”,即认同对企业产生80%影响的来自20%同企业交往的客户,将客户分为核心客户和普通客户。其中,核心客户是指与企业年交易额较大或与企业交往时间较长的客户。

企业的客户信用管理是以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通过事前对客户的筛选和评价,在充分把握其付款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制定赊销政策,提高企业客户的获得率和忠诚度,从而实现企业损失最小化或者收益最大化目标。

(二)客户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1. 重视客户信用管理有助于企业强化外部竞争力。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赊销成为主流的销售方式,也是企业之间竞争的手段之一。调查显示,2010年提供信用交易的企业自2008年来以16%的复合年增长率逐年递增,在2010年进一步升至87.6%①,这充分显示了企业的信用交易已经成为主要的销售方式。企业采取信用交易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诸多企业采取信用销售的情况下,企业出于竞争需要,必须做好对客户信用的管理,减少坏账,增加盈利,才能超越同行企业。

2. 加强客户信用管理有助于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便增加客户群,这都需要有充裕的资金做后盾。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企业平均无效成本是销售收入的14%。无效成本是指坏账、拖欠款损失、管理费用的三项总和。一个销售额是1亿元的企业,坏账、拖欠款损失、管理费用白白消耗掉1 400万元②。这严重削弱了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因此企业出于保持和增加客户、不断推出新产品、保持企业活力的需要,要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减少企业无效成本的耗费。

二、现有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模式的弊端

现有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模式是以企业对客户应收账款的追收为核心,以事后补偿为特点,以现金流或销售收入最大化为目标,将信用管理功能依附于财务部或销售部来执行的信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很难有效解决以下难题。

(一)部门之间的目标冲突

许多企业目前尚未设置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从而使企业信用管理功能的发挥受到限制。销售部门看重销售业绩的增长,以实现销售收入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忽视对客户的筛选,就容易产生应收账款拖欠或坏账损失。而财务部门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偿债风险,更重视销售收入的现金流,因而在信用政策上对赊销手段偏谨慎。由于销售部与财务部的管理目标相冲突,往往导致目前企业内部众多的低效率、内耗式的业务活动,增大了企业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而构成以客户关系为重点的信用管理则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二)注重事后管理,忽视事前管理

现有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主要是注重事后对应收账款的追收和对逾期账款的追讨,而没有将重点放在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对客户的筛选评价和进行科学的授信环节上,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 000亿元,其中因贸然签约、合同欺诈等事前防范没有做好造成的损失达2 000亿元。③由此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事前对客户信用进行管理的重要性。

(三)缺乏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在现有的客户信用管理模式下,企业内部没有建立专门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导致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更新和输出受到限制,从而进一步限制了信用信息的可用性、准确性、完整性,加之企业对各自信息的保密,也进一步强化了现有模式,即事后管理的模式。

三、企业客户信用管理的创新模式——CRM管理模式

(一)关于CRM模式的解释

CRM是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英文缩写,其含义是客户关系管理。它是指企业通过收集、分析、处理客户信用信息,对其进行信用评价和科学合理的授信,从而控制客户风险,提高企业价值的一种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商业策略。这种管理不仅可以通过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哲学和企业文化来支持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流程,而且可以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全程一对一的客户个性化信用管理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筛选有价值的客户。CRM模式的具体运作流程见图1。

1. 事前控制。(1)收集信用信息,制作客户的信用档案,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数据库。客户的资信数据包括信用记录、官方信息、社会信息、企业内部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企业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企业通过对资信数据的收集,制作成客户的信用档案,最终形成客户信用档案库。(2)进行客户数据挖掘,对企业授信风险进行分析。企业对客户资信数据进行挖掘,做出资信评价包括的内容如表2所示,包括资信记录、数据真实性审核以及社会信用记录。企业将其客户的信用信息分类,一类是用于定性描述信用行为的记录,一类是用于定量评价客户的信用价值。定性描述采取5C模型,它主要集中在对客户的品格、能力、资本、担保品和经营条件五个方面进行全面地定性分析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定量分析主要是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采取一些评分模型,常见的有信用风险指数模型、Z评分模型、巴萨利模型、营运资产分析模型、特征评分模型,分析企业的信用价值。定量分析以财务比率分析为主,剔除了数量级的差异,可以使企业对不同规模的客户进行横向比较。(3)评估客户价值,进行客户细分,更好地发挥信用管理功能。在企业信用管理实践中,通过对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企业可以把握交易中的客户信用风险。采取“普通客户”与“核心客户”细分管理的原则,形成有重点的客户管理,完成“客户价值”这一实施信用政策和收账政策的总依据,以便更加科学地实施信用政策和收账政策。(4)动态跟踪客户信息,及时更新信用管理数据库,提高客户价值。企业应该动态跟踪客户信息,及时更新客户信用记录。信用管理人员应定期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以预测客户企业的发展趋势。在制作客户信用档案时,信用管理部门可以将即期客户企业资信调查报告作为客户信用档案的母本,并采用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定期调整授信额度,关注客户的财务、经营、人动情况。长期积累客户信用信息有助于增强客户记录的完整性、动态性和可统计分析性。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完善和跟踪,有利于企业剔除服务成本较高甚至给企业造成亏损的客户,筛选有价值的客户,从而增加企业利润。(5)分析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各个部门要做出对信用管理工作的评价,实时调整授信决策,使信用管理成为一个具有反馈调节机制的有机体。通过销售部门对信用管理部门的信用政策的实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新信息的及时反馈,使信用管理部门对自身信用管理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客户的信用评价和授信额度进行及时调整,使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动态可持续。

2. 事中转移。针对客户的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采取诸多方式进行事中信用风险的转移——信用保险,保理,担保。

信用保险(Credit Insurance)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保理商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国际保理业务。在信用管理中采取保理方式可以有效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进行转移,从而降低追账成本,防止发生利息损失,加快资金周转。

担保(Guarantee)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方式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可以通过以上措施来实现事中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转移。

3. 事后补偿。事后补偿主要指赊销以后对应收账款的监控制度,包括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商账催收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单;及时与客户沟通;尽早发现客户经营或产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征兆;培养客户正常付款的习惯;在合同即将到期前提示客户付款;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完善延期付款管理制度。

商账催收是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讨,先经过信用管理部门的内勤和外勤催收,在未能奏效以后,就需要委托专业追账机构进行商账追收,如果还不能完成收款工作,就需要诉诸法律。

(二)CRM模式的先进性

1. 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CRM模式通过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使整个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过程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克服了现有模式中将信用管理功能依附于销售部或财务部的部门之间管理目标相冲突的缺陷。

2. 以对客户事前的控制为重点。CRM模式通过加强事前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来进行科学的授信,从而避免客户的拖欠或使账款可以成功追回,克服了传统的事后补偿式的管理缺陷,即等到应收账款发生拖欠甚至发生坏账以后再采取内部和外部甚至诉诸法律等措施催收的管理模式。

3. 建立了专门的制度保障。大多数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内部经营管理薄弱,制度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专门的信用管理制度,没有对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标准、收账政策、信用等级等方面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在企业内建立执行依据。而CRM模式则是一种制度化的模式,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制度保障,确保了该模式的顺利运作。

(三)CRM模式的成功案例——联想集团

1. 联想的具体模式。联想集团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模式采取的是“3+3”模式,该模式是CRM模式在实际中的成功应用范例,既体现出了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必要性,又在全程管理中突出事前防范的重要性。该模式中第一个“3”是指企业的前台、和后台这三个部门,即销售部、信用部和财务部。第二个“3”是指联想对客户管理的三个阶段,指前期的信用调查,中期的信用政策的制定,后期的信用政策的实施。公司具体的信用管理过程为:(1)事前准备:建立一个客户信用管理数据库;(2)事中监管:制定信用政策和实施信用政策;(3)事后控制:监控应收账款和进行逾期账款的催收,并定时对整个信用评级模式进行评价和调整。具体的模式见图2所示。

2. 该模式的管理成效。通过上述“3+3”模式进行管理,联想公司提高了实际工作效率。可见在整个客户信用管理过程中事前准备尤为重要,见表3。

通过企业信用管理,联想的客户更加重视自身信用,联想的收账指标好转,甚至好于世界平均水平,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应邀到美国科学年会进行演讲时说:“赊销和信用管理对联想的二次腾飞起到了居功至伟的作用。”

四、积极推广CRM创新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是推广该模式的前提

会计信息化是指将会计信息作为管理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的信息处理技术,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充分信息的过程。会计信息化正好满足了CRM吸纳足量信息的需求,是处理大量信息的重要工具,它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为客户建立信用档案库,使得大量信息被用于客户的经营和财务分析中。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是推广CRM为重点的企业对客户信用管理的前提条件。

(二)信息技术和网络查询平台的快速发展为推广该模式提供了动力

1.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该模式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互联网的发展更加有利于信息传播,从而拉近了客户与企业的关系,使二者能更灵活、更广泛地进行双向交流,为CRM模式的普及起到技术推动的作用。

2. 相关网络查询平台建设速度的提高为该模式推广提供了信息支持。我国现在在北京、浙江、重庆、成都、四川、厦门、深圳、上海、广东、福建、湖南、陕西等地都已经建立了企业信息网。企业按自愿原则入网,该网络平台对企业的信息在信息网上进行公布,供其他企业进行查询。企业信息网对入网企业进行调查,及时对诚信企业给予表彰,对违规企业进行通告。该信息网中还有对工商税务部门的链接,可以对企业的注册信息、纳税信息进行查询,这极大地推进了企业信息的开放度,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评估往来客户。该平台极大地支持了CRM模式的发展。

(三)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政策支持

1. 中央和地方继续健全相关法律政策,为该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中央政府在加快信用立法方面已经从原有的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大的法律体系具体到专门的法律法规。央行副行长杜金富在2011年央行征信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内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予以了肯定说法。商务部陆续出台《商贸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制度,初步建立了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还建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覆盖国内外贸易、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等19个业务领域,拥有近92万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监督服务平台。

2. 地方政府也在通过法律体系的建设推动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加速进展。如2007年浙江出台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之后,2010年各省份陆续出台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为企业信用体制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构建该创新模式的保障性条件

(一)树立以客户为核心的信用管理理念

首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树立企业的信用管理观念,把企业的信用管理作为增加盈利的一种管理手段,把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利润中心而不是成本中心来对待。其次,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专职企业对客户信用管理功能,提高对客户的管理效率。再次,企业应当加强事前信用管理的意识,使事前控制成为整个信用管理过程的核心。

(二)培训专业信用管理人员

由于现阶段开设信用管理课程的大学不多,所以企业应当主要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来增加企业的信用管理人员,让他们专司其职,提高信用管理功能的有效性。为此,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两个政府管理部门从2010年7月起联合举办高水平的企业信用管理培训,邀请全国最知名的信用管理专家进行讲座,把科学的信用管理理论和具体操作实务推广到企业中去。

(三)制定评级机构定期信息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资源的积累运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我国各个评级机构对企业的信用信息严格贯彻内部保有原则,这严重影响了企业信息的开放性。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运用行政、法律、商业手段,依靠先进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税务、公检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充分发挥征信公司、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以经济发达的城市为支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信用中介机构应该将其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制作成信用信息产品,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提供给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客户进行查询和使用。

(四)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机制

企业要将对客户的信用管理纳入考核机制,主要通过对销售业务人员和采购员的信用业绩考核建立信用管理绩效考核。由于企业的客户主要包括购买商和供货商两部分,因此绩效考核机制也应从这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对企业的采购人员进行考评,因为其所购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因为企业信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尽快收回欠款,使应收账款余额为零,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把信用管理的效果进行量化,用量化指标对业务人员的收款业绩进行奖惩,提高采购和销售质量,实现企业利润。

六、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残酷。采取一种成功的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模式,即本文所论证的CRM创新模式,可以使企业从内部解决信用风险的控制问题,在竞争的激流中取胜,是每个企业超越竞争对手、走向成功的捷径。

注释:

①《2011年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调查报告》,中国信用财富网:http://省略。

②于月明:《信用管理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辽宁省工商联网:http://省略。

③张莫,孙韶华:《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导致每年损失达6 000亿元》,《经济参考报》,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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