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资产证券化优劣势,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信达投资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信达股份内不良资产处置中非金融类资产的资源整合和价值提升业,并开展与之相关房地产类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业。经过三年初创期,信达投资2003年到2010年已连续八年实现经济规模高速增长,并形成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管理和商业地产三大业板块,总资产由61亿元增长到242亿元,年均增长22.8%。
经济规模高速增长进程中,信达投资也面临着资产固化程度偏高和发展资金匮乏的“双重”矛盾。如何盘活固化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自有资金“血液”,一直都是困扰信达投资生存和发展的“瓶颈”问题。资产证券化(ABS)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是资产管理类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和提升其潜在价值的重要金融工具,成为信达投资整合不良资产资源和提升其价值的根本途径,也是未来信达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
试水资产证券化
从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看,就是融资需求者(也是资产拥有者)将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某个时期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池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由该机构通过一定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自由流通的证券,在金融市场上交易,并最终实现融资。尽管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从当前国家法律制度环境看,资产证券化方式有三种,即通过IPO或兼并重组方式装进上市公司;将存量资产包装后,卖给一个特别目的信托(SPT),通过向投资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获取资金;与发行信托计划一样,以产业基金方式发行资产支持基金单位,通过资本市场交易募集资金。在资产证券化方面,信达投资曾进行过许多有益探索,而且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获得较大收益。信达投资资产证券化类型主要有三种。
将部分股权类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原始股
2000年3月信达信托政策性撤销后,原业一分为三,其中非金融类资产及投资业划转至信达股份,信达股份将这部分资产交由信达投资经营管理。信达投资接收划转资本金约17亿元,其中股权类资产5.06亿元、债权6.3亿元、房产及地产1亿元。通过股票一级市场,已将部分股权类资产0.73亿元转换为上市公司原始股票,累计创造收益2.35亿元。
将部分债权类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
2000年8月信达投资与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其拥有同达创业法人股2237万股,抵偿借款5000万元,由此信达投资成为同达创业第一大股东,并成功将债权资产转换为同达创业上市公司股票。
将房地产开发实体进行重组上市
2008年3月10日,在总公司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启动重组ST天桥的“3?10”项目,顺利完成10家房地产企业和22项房产装入上市公司的重组工作,并将房地产开发实体股权及房地产资产转换为可供出售的信达地产股票,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和证券化。
从信达投资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可以看出,一方面通过将股权、债权和房产类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通过资本市场提升了资产价值,为彻底转换公司盈利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改善资产质量和结构奠定了基础。到2010年末信达投资已证券化资产约35.7亿元,占总资产32.8%,拥有股票总市值约66.7亿元。因而总结我们的经验最大的启示是:资产证券化不仅是解决固化资产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且也是未来信达投资彻底转换经营模式的重要途径之一。
上市重组外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截止2011年3月末,信达投资自有资金约61亿元,实际已占用69亿元,自有资金收支不平衡仍依然是制约投资的主要原因。ABS核心是构建SPV,一般有公司制、有限合伙、信托三种组织形式,具体如下:
以公司或有限合伙形式构建SPV
以A项目为例,建立多个融资平台公司,由社会出资人以股权投资或股东借款方式投入资金。信达投资比照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负责管理。向投资人发行基金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定向对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甚至境外机构投资者分批分期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并按约定支付利息或投资回报。待项目完成后,再以项目出售款或开发贷款等资金赎回。最终,择机以定向增发、公开募集等方式装入上市公司,然后减持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优劣势如下:
优势:(1)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信达投资比照私募基金方式融资,完善了总公司在这一领域的金融服产品品种,且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又成为信达投资获取收入的新来源。基金资金来源渠道广泛,还能为总公司建立一个专门处置房地产类不良资产的“资金池”;(2)募集资金方式具有较大灵活性;(3)融资平台公司所募资金可视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受当前国家信贷政策限制。
劣势:(1)投资者要求回报率较高。一般都在15%以上;(2)债权方式融资造成的付现压力较大;(3)中央企业受政策限制,难以投资房地产类基金。
以发行股权和债权集合信托计划形式构建SPV
信托公司根据房地产项目实际资金情况,将募集资金以股权、债权或股权加债权组合方式投资于项目。信达投资和信托公司按投资比例分别持有项目股权(信托公司名义持股)。信达投资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每年信托计划按约定固定或浮动利率向合格投资者支付投资回报。待项目结束后,信托计划按约定溢价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优劣势如下:
优势:(1)以信托公司作为平台,通过发行集合信托计划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2)募集资金额度灵活性较大;(3)信托计划一经银监会批准,就依法合规,不受国家信贷政策限制。
劣势:(1)投资者要求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0%以上,但低于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成本;(2)需要配套一定数量自有资金。一般视项目不同,需配套20%-30%的自有资金;(3)到期兑付现金压力较大;(4)中央企也受政策限制,难以投资房地产类信托。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从技术操作层面看,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分析,就是以可预期的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进行融资,所以可预期资产现金流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一般来讲,资产拥有者将资产转移给SPV通常有两种方式,即真实出售和抵押融资。与抵押融资相比,资产证券化能够起到增强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情况,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表外融资,降低财风险等作用,但前提
是拟证券化资产必须有足够现金流支持。因而信达投资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然面临以下问题。
固化资产的整体收益偏低
2009年以来,经过两年多调整,信达投资资产结构和盈利模式发生显著变化,创利润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从2008年的57.3%提高到2010年的69.3%,上升12个百分点。信达投资固化资产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是投资类、酒店类、物业或商业地产类企业。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行业差别大,发展参差不齐,整体收益率偏低等问题,达不到资产证券化对现金流的要求。
能用来支持或担保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资产形成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可以同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现金流相分离,即该资产权益相对独立,出售时不宜同其他资产权益相混淆。这是资产可被证券化的基本前提;(2)资产的历史统计资料较完备,其现金收入具有某种规律性,是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这是资产证券定价的市场基础;(3)从技术上讲,被证券化的资产还必须达到一定的量的规模;(4)资产的持有者要具备某种提高拟发行的资产证券信用的能力,即需要对所发证券进行信用提高;(5)被证券化的资产收益率具有可拆分的经济价值。因而信达投资除部分优质置资产外,大部分资产不具备资产证券化条件,而且以往证券化过程中,也会囿于政策限制而带来阶段性资产固化问题。
可能产生重复纳税问题
资产证券化主要涉及资产转让、证券发行、证券权益偿付三个基本环节和一些辅助环节,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会涉及到税收问题。而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其中与资产证券化有关的税类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印花税等。若对所有这些机构和交易采用与一般企业相同的赋税标准,很可能会产生重复征税问题,而且尤其是房产类资产证券化。
可能产生相关法律风险
资产证券化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更是一种法律过程。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债权证券化,而且是金钱债权证券化。其包含了债权转让和权力证券化两个过程,也就是资产拥有者将其享受的金钱债权转让给SPV,SPV将此权利记载在证券上,以发行有价证券进行融资。尽管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出台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第一次对资产证券化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而且《证券法》对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也基本完成,但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特殊性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仍然是空白。而目前的《破产法》、《抵押法》以及现行会计、税制度尚无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规定,甚至有些现行规定不利于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的建议和措施
2011年3月末,信达投资本部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53%,且25%以上的信贷资金是用于一级土地整备项目。根据信达投资五年发展规划和总公司对信达投资提出的业定位要求,今后发挥房地产资产管理平台作用是公司未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不能把融资的重心全部放在信达投资总部,必须统筹考虑公司整体业与战略投资的相互配合与呼应,并充分考虑母子公司之间、项目投资与融资方式选择之间、经营环节与融资结构之间的关系,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二是要明确总体融资目标。首先解决自有资金不足问题,充分实现资产证券化融资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把自有资金“缺口”作为控制融资总体规模目标,避免由于融入资金规模过大,或与项目进度不相匹配,而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三是要实行资产信用分级管理。尽管资产证券化可进一步活化存量资产,但需对基础资产进行信用等级分类。因而,提高固化资产收益率,确保其有足够稳定的现金流入,是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前提。
四是要提高投资项目收益。一般情况下,资本市场环境越差,融资成本就越高。资产证券化融资尽管可降低融资成本,但仍需付出一定的资金成本。因而,做好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融资成本影响,是确保资产证券化融资实现经济性要求的重要保证。
资产证券化要求必须具备良好政策、法律和信用等环境,按照现行法律制度,结合信达投资的经验,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盘活现有资产。多渠道进行资产证券化
信达地产股票三年禁售期满后,信达投资的资产流动性将会进一步提高。过去信达投资资产证券化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将股权、债权和房产等资产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然后通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实现资产证券化。但这种方式未免过于单一,而且受监管法规限制较多。无论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或公开增发股票,还是利用上市公司收购孵化项目增加信达投资资产流动性,都会受许多客观条件和政策法律的限制,很难实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资金的顺利衔接。因而必须对信达投资现有资产进行细化分类,根据资产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资产证券化实现方式,设计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利用除转换上市公司股票以外的方式,进行资产证券化。例如可以转让部分或约定期限内的正常营运项目收益权,以项目产生的预期现金流为支持,面向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信托计划或基金),从而获得项目后续资金。这方面成功的案例是2006年7月南京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发起“宁建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南京城建未来四年污水处理收益权为基础资产,东海证券为SPV和承销商,经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并最终成功上市筹资7.21亿元。
明确市场定位,充分利用现有壳资源
同达创业作为信达投资拥有的上市公司壳资源,由于可能与信达地产存在同业禁止问题,目前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但现阶段,在满足信达股份重组信达地产时对证监会做出承诺要求的前提下,需考虑同达创业壳资源的后续利用问题。否则随着同达创业原有广州德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结束,利润增长渠道将会进一步枯竭。若不尽快与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明确信达地产和同达创业的市场定位,将部分优质商业地产注入同达创业,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不仅会影响同达创业的市场价值,而且还会影响信达集团在资本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因而充分利用好同达创业上市公司壳资源,将条件成熟的商业地产资产注入同达创业,是实现现有资产证券化,获得资产价值提升较为便捷的途径之一。
转换增长方式,加大低效固化资产处置力度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天津模式
一、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产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银行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美国,一开始被应用于非抵押信贷资产,发展至今已被广泛于各个领域。Gardener(1991)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为:“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者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取代了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的市场信誉”(张超英、翟祥辉,1998)。具体说来,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有未来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组合,建立一个资产池(Pool),以该现金流为偿付基础,通过结构性重组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股票、债券等融资的行为。
根据发行的主体进行划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主要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类型。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以银行金融机构为发起人,而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以企业为发起人将可证券化的资产转让给证券公司。本文所讨论的高速路收费的资产证券化属于后者。
二、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结构包括发起人、特设目的实体(SPV)、服务人、原始债务人、受托管理人、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券商、投资者九个主要参与者。一般流程图如下:
首先,发起人即原始权益人对自身资产进行分析后确定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捆绑组合,并以合约方式将其真实出售给特设目的实体(SPV)。特设目的实体(SPV)是由发起人或独立第三方组建的专门用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独立运作的法人实体,SPV在接受了转让的资产后进过进一步地组合包装最终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SPV主要对资产进行三方面的处理。第一,为了使资产的信用达到标准的安全程度,SPV会通过信用增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增级,最常见的信用增级手段有金融机构担保、发起人超额担保和将证券划分为进行优先\次级结构,这些方法均从不同的角度提升了证券的信用程度。第二,将增级后的证券交由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第三,设计并出售证券,有时,投资银行会承担起SPV融资顾问或者证券承销商的工作以保证证券的顺利发行。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由于投资者往往人数众多、利益分散,因此由专业机构服务人专门监管资产池的运营状况和收取本息。为了更好地督促服务人的工作,投资者雇佣受托管理人代表其利益监督服务人的工作。至此,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就完成了。当资产开始有现金流流入后,资产收入就通过发起人、承销商、SPV、服务人、受托管理人最后到达投资者的手中。
三、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
(一)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路径:
的文献整理,有补充和修改
以上12个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项目中,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融资的项目有4个,分别涉及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BT项目等。
四、资产证券化在天津推行的可行性:
(一)政策优势
2009年5月证监会了《关于通报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情况的函》及《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试点指引》”),通过上述两个文件明确了我会对于证券公司进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的相关政策及监管要求,既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停滞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重启。而且2013年2月6日,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及其衍生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既2009年的文件之后,进一步扩大了基础资产的覆盖范围。
因此,从国家政策上来看,政府对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正逐步放宽和规范,在政策利好的情况下,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具有比较大的可行性。
(二) 经济背景
从天津基础设施资金供需方面来看,实施基础设施类的资产证券化是有现实需要的。
从上图可以看出,2007年到2011年期间,天津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递增,且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天津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很庞大,而且这种资金需求还在逐年递增。
天津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投入、银行贷款等。下面依次来分析这两方面的资金供给情况。
从2005年―2011年天津市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状况来看,财政支出逐年递增,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慢于财政支出,并且在2010年时,天津市出现了财政赤字。从这些情况来看,天津市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吃力。
至于银行贷款,贷款利率虽然在2012年进行了两次下调,但利率相对资产证券化来说仍然较高。根据肖来久,孙鹏搏,刘晓梅,田朋(2009)的研究,资产证券化的利率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1%―2%,即使加上相关费用,如托管费用、服务费用等,总的融资成本仍然要低于银行贷款等传统方式的融资成本。
因此,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求方面来看,巨大的资金需求以及资产证券化降低成本的作用表明,引入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方式,是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
(三) 项目可行性分析
由于资产证券化实现的关键要件是是“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基础设施中适合应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高速公路、污水处理等。以高速公路为例,分析其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天津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共计10条,总里程278公里(其中新增里程174公里,改扩建里程104公里)。分别为:唐津改扩建工程、塘承二期、滨保高速天津东段、滨保高速天津东段延长线、京秦高速、津宁联络线、唐廊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津滨联络线、津汉一期、西外环等。2013年计划新开工建设津港二期、蓟汕、滨石3条高速公路,新开工里程88.77公里,总建设里程达到367公里。因此今后高速公路融资将有巨大的需求。并且高速公路行业风险低、发展前景好、资产质量优良,有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收入,符合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因此可以针对高速公路的未来收费权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
在第二部分中,2005年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成功实施也提供了案例支持。
通过对高速公路这些基础设施项目未来收费收入的证券化,提前释放已经固化在这些基础设施项目上的资金沉淀,将其再投入到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周转速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而且,相对于现行的负债融资方式而言,它不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综上所述,引入资产证券化在宏观环境和具体项目中都是具有可行性的,并且资产证券化对拓宽天津市政府的融资渠道,缓解地方政府的压力具有重要作用。
五、天津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障碍
(一)机构投资者不足
由于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复杂性,依靠大量分散的个人投资者进行资金的支撑很困难。因此多依赖于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在这些投资者中,银行受法律的限制不能成为合格投资者。社会保障基金处于短缺的状态,不适于进行资产证券的投资。养老金处于起步的阶段,社会上仍有许多争论,因此也不会是主要投资者。总的来说,机构投资者不足是阻碍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二)资本市场管制
我国市场利率以国家调控为主,只有在很小的范围内允许银行利率浮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利率的制定。由前一部分的数据可看出目前我国利率与证券的利率之间的利差很小,这导致可操作的空间变小,由于利率不能完全反应资产的运营情况,这也会阻碍资产证券的流动性,造成融资效率降低。
(三)法律制度不完善
由于资产证券化是新兴的金融创新产品,因此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资产证券化的各个细节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约束。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主要从SPV和税收两个方面对资产证券化的应用造成了阻碍。
1.SPV的法律制度约束
首先,SPV作为专为资产证券化设立的特设中介机构,并未在法律中进行法律地位的确认和企业形式的规范。这为SPV的设立造成了很大障碍,若在国内依照法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会大大提升其运营成本,从而提升证券发行成本,降低融资效率。同时,SPV作为一家空壳公司无法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公司法》对发行规模和盈利方面的要求。目前来看,国内一般选择信托机构作为SPV的替代,然而在发行债券方面仍然有许多限制之处。
除此之外,发起人通过转让资产同时将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券债务关系也转让给SPV,这构成了“真实出售”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除双方有约定和法律特殊规定以外,,债权人可以转让其债权,但应当通知债务人。“真实出售”因此要求资产在真实转移之后,应当通知其原债务人。但是,债务人人数众多,征得全部债务人的同意将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如果有人不同意,合同更新就会无法完成,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证券化是否能够得以进行或者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进行都是需要法律进行进一步确认的问题。
在美国的《破产法》中,“真实出售”是建立在破产隔离的基础之上的,即“基础资产的风险和其它资产(资产所有人的其他资产)风险隔离”。在中国,资产所有人实际和债务人承担破产的连带责任,而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即没有实现破产隔离。
2.税收的法律障碍
过重的税收会增加融资的成本,因此为实现更高的收益,欧美国家一般会针对SPV和资产证券的购买人进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但在我国,由于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并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不仅如此,SPV作为一般企业发行资产债券,产生资产双重征税的问题。这个问题在SPV所缴纳的所得税和印花税等方面尤为严重。因此,资产证券化急需一部专门的法律扫清税收方面的障碍。
(四)其它障碍
除了以上几个因素,会计制度的不完善、信用机构发展较为缓慢等因素也不利于资产证券化在天津的大范围推广。
六、天津资产证券化建议模式
由于上文提出的种种障碍的现实存在,建议天津市政府在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的资产证券化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形式一:
这个流程设计的重点在于将证券设计和出售的环节全部移至国外,即由发起人在国外设立特设目的实体,并将资产转移至国外。因为是基础设施资金融资,由本国政府信用进行担保可提升其安全性,再交由境外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为了使计划能够更加安全高效地筹资可寻求投资银行作为其融资顾问和证券承销商,但这不是必须的。设计好的证券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发行。
设立在境外的SPV拥有了法律的保障,可以更低成本地履行其全部市场职能。可用于发行基础设施资产证券的境外证券市场一般拥有市场化的利率,可更合理地进行市场的定价。同时,由政府进行担保可使证券的信用等级得到提高。但是,在这种方式下仍存在着“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问题,同时,用于发债的资产会受到政府的限制。
形式二:SPT
SPT即利用信托机构作为SPV完成资产证券化的过程,这是目前国内使用最为广泛的形式,其资产证券化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发起人在充分分析了解资产的基础之上对资产结构进行设计,最终建立资产池。第二步,发起人将资产池交由信托投资公司进行筹资,即将作为信托财产的标的资产真实出售给信托投资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信用增级机构对信托产品进行信用增级,常用的信用增级方法有金融机构担保、发起人超额担保和将证券划分为进行优先\次级结构。在资产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后就可交由承销商或由SPV本身进行出售,由于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出售债券因此资产是作为信托资产出售信托收益凭证。购买信托受益凭证的持有人的即为资产证券的投资者。出售信托受益凭证得到的资金以及该资金产生的收益为信托资产。信托投资公司筹得资金,在优先向各服务机构缴纳费用后,按照之前约定的价格支付现金给发起人。
《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即信托财产实现了与委托人自有财产的分离。《信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其清算财产。”这说明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有一定的独立性。由此可见,独立性是信托财产极为重要的一个特点,也正是因此,采取信托的方法进行资产证券化可有效解决“破产隔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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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市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经济发展建设平台相继成立。地方政府对平台公司的定位,主要为三个方面:(1)城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承担授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要手段是资本运营;(2)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融资平台;(3)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市场化运作主体。
这些服务于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平台,为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除了少数运作较为成功的大型集团之外,目前此类平台公司的运作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困境。本文将分析类似平台公司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结合成功的标杆企业发展模式和路径,探讨总结出地方经济发展平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
二、面临的问题
1.缺失决策自
平台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就应该利用政府背景、政策优势和国有资本的雄厚实力,实现这些功能,逐步构造自己的核心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情况不是这样的。从国内城建投资项目决策的一般流程,可以看出,决策主体与投资主体脱节;投资主体与受益主体脱节,严重背离了“谁决策、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平台公司一般无决策自。
2.存在严重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流转方面。由于大部分平台公司的资产状况并不是非常好(指赢利能力),负债率也比较高(基本在75%以上)。政府财政投入有限、经营收益微不足道、建设投入持续加码,银行贷款不断加重,利息支付压力很大。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平台公司的资金流转经常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模式之下,给平台公司主体的运作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3.业务结构不合理
根据我们对一部分平台公司的业务进行分析,业务存在以下问题:1、业务盈利性不强,多为政府项目、公共事业等业务。像城市道路、园区运营、公园、环境整治。平台公司巨额的债务,往往由公益性城建项目投入太多造成。它大大减低了平台公司的引血、造血、输血功能;2、有一部分资源运营型自主业务,但面向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盈利性不强。自身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三、优劣势分析
1.优势:以当地政府作为强大背景,拥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包括当地重要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总量优势:在企业规模、融资能力上有比较优势;政策支持:一般是当地政府的重点支持对象;品牌优势:在百姓心目中的可信度较高,在机构眼中信用度较高。
2.劣势: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存在一定问题,不易调动企业积极性;经营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负担重,除了追求企业利益之外,还肩负着政府赋予的职能;竞争意识弱,面向市场竞争的意愿小。
四、标杆企业分析
以类似公司的标杆天津泰达公司为例来看其发展战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09年销售收入462亿元,总资产1399亿元。
战略核心:以“资源经营”为核心战略,“快速准确占有资源,高效低耗用好资源,利用优势创造资源”的战略
定位:以投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核心竞争力;以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品牌资源为主要经营领域;以天津开发区和滨海新区为主要投资、经营和服务区域
战略描述:利用城市资源经营这条主线将各下属公司串联起来,产生“化蝶效应”,即泰达控股、泰达集团、建设集团、各专业能源供应公司和金融机构将分别扮演城市投资商、城市运营商、城市建设商、能源供应商和融资平台的角色。最终形成以土地为核心要素,以城市资源经营为核心目标的集投资、运营、建设、服务和资金保障为主线的“泰达”品牌下的城市一体化运营模式。
产业结构:通过产业整合,以重点管理全资和控股资产为突破口加强业务整合,做到退而有序,进而有为,最终形成七大产业布局。产业间围绕资源运营协同发展,形成了金融产业、实业投资、城市资源经营、公用事业、区域开发、专营领域、高档服务业等产业布局
融资平台:拥有六大上市公司和强大的金融产业,覆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
五、战略定位和产业选择
通过地方国控平台公司的优势、劣势分析以及标杆企业的研究,笔者认为此类公司应在战略定位和产业选择上遵循以下原则:
战略定位:比较适合做那些虽不能避免竞争,但要在高端领域有序竞争;虽不能形成垄断,但要有一定的社会背景;虽不能一劳永逸,但可以长期收益的投资规模大、社会门槛高、民间资本不敢干、干不了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基础类的各项事业。
而那些一般性竞争领域,一般的制造业领域,各种关系复杂、繁琐的低端经营领域,则不大适宜。
产业选择:资源型产业正好符合这些标准:首先,其投资规模大,对企业获取资金的能力要求很高,一般的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其次,进入门槛高,资源的获得涉及到与政府的关系、所拥有的综合实力,一般的企业没有这方面的资格;第三,回收周期长,一般的企业资金无法周转,只有大型企业才有这样的能力。如土地资源,土地的稀缺性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决定了其基础性的地位和保值增值的作用;金融资源具有高端属性,尤其在与产业结合的时候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国际上大型的财团多数走的是产融结合的道路;专营领域较一般的经营领域,市场竞争程度低而且收益比较稳定。
具体来看,以房地产和公共事业业务为例:
房地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城市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都离不开平台公司投入,但是地价的提高,周边物业的升值,平台公司得到的收益微不足道。因此,平台公司可以利用是政府国有独资企业的优势,结合城建项目的投资,将政府相关资源和配套政策转换为现实的经济回报。
六、融资保障
除应用较为普遍的的债权融资如银行借款、发行企业债之外,可重点考虑以下几种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以上市公司为平台进行资源重组,通过注入优质资产、资产置换和IPO等方式获取发展资金,用资金再获取更多资源,通过培育再把它装入上市公司获取新的发展资金,以此循环能够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产价值,有利于理顺各种关系。如泰达控股从重组美纶借壳上市开始,持续运用股权融资的方式,实现良性循环,目前拥有六大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为其实现了造血功能
2.项目融资:为某一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该项目的资产是贷款的安全保障。BT、BOT是常见的融资模式。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行类业务;金融风险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1-0079-04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
日前爆发的金融危机中,金融风险迅速蔓延,引发了人们对金融业的综合经营模式重新审视和对中国银行业尤其是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方向的深度思考。
曾几何时,投资银行曾经以其金融概念的创新和惊人的发展速度而被视为高端金融,而财富的巅峰的风景也吸引了无数高精尖人才。而今五大行告别华尔街,标志着美国的投资银行繁华落尽。当美国金融业在开始返璞归真的同时,中国正在试图走出过度监管局面开放更多自由,从这一点来讲,创新和改革的进退取舍显然会面临新的难题。尽管一味追求快速的金融自由化发展的风险暴露无遗,但因噎废食显然也并不足取。因为国外的金融动荡是产生于金融创新过度,金融监管不足,国内在这两点而言却是相反的。
在传统银行业的“分业经营”模式下,除了吸收储蓄存款、发放商业或消费贷款及相关衍生业务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其他金融业务,比如公开发行证券等,即商业银行不得进入投资银行业务经营领域。但商业银行可以成为投资银行发行或销售债券、基金等的,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投资银行没有准确的定义,一般的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市场业务。在我国,独立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但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收入结构单一过分依赖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和居民收入的需要。商业银行也开始主动转型,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诸多业务领域进行创新,通过开展投行类业务拓展综合化经营的空间。
一、商业银行开展投行类业务的必要性
一是顺应国际银行业发展趋势需要。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银行业发展趋势,以资本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市场吸引着越来越多的资金,促使依靠利息收入的商业银行不断通过组织创新进入投资银行领域,开拓市场获取收益。二是竞争优质客户的需要。现在企业金融需求多样化,随着客户金融意识和投资理念的成熟,要求商业银行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银行为企业提供了贷款,结算过程中产生盈余,客户希望盈余资金得到最有效运用。三是扩大收入来源、改善利润结构的需要。我国银行信贷业务和传统的中间业务竞争激烈,息差和传统收费收入不断降低,通过加大开展投行业务的力度,可改善利润结构。四是加快不良贷款处置、防范和化解风险需要。可以通过重组并购方式化解、处置不良资产,通过财务顾问业务掌握信息、进一步防范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介入投行业务的优势和现状
国内投行业务一直以证券公司为主,特别在IPO、证券交易等领域更有排他性的经营优势。商业银行以存贷业务和结算工具与客户建立联系,因而具有客户资源优势;在办理客户日常结算和信贷业务过程,具有业务信息优势。信贷功能和结算工具,使商业银行具有开展新兴投行业务的资金融通优势。
总体上讲,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较晚。涉及的中间业务大多属于传统的中间业务。国内已在投行业务方面有一定探索实践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等。目前,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分别由基础类、品牌类和牌照类投行业务组成。企业理财咨询等为基础类投行业务;重组并购顾问等属于品牌类投行业务;企业上市发债顾问等是牌照类投行业务。工行总行在2002年4月,在国内商业银行中第一个成立投资银行部。2004年工行投行收入已达到了10亿元。建行总行在2003年4月成立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委托贷款、银行保险等。2005年9月,建行参考工行的模式重新设计自己的投行部。
据了解,根据浦发银行做大做强个人消费金融和公司金融的新战略,业务包括中长期项目贷款,银团贷款,财务顾问和房产证券化四大块。更多的商业银行也纷纷拉出“投行”旗帜。实际上,首批获准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有12家机构,包括工、中、建、交行、民生等9家银行,及中金、国泰君安等3家券商。
不过虽然国内大中型商业银行在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已取得突破,但目前仍难有效满足公司大客户日趋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
三、目前国内投行业务存在的不足
国内投行业务难以有效满足公司大客户需求,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从外部看,国内银行业综合经营的步伐近几年逐步加快,但目前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监管政策。从内部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国内商业银行缺乏有竞争力的投行产品和服务。虽然国内商业银行具有客户资源、信息、资金、网络等优势,但由于长期实行分业经营,没有投行业务牌照,缺乏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平台和创新产品,缺乏先进的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资金国际运作经验,难以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产品和一揽子财务解决方案。许多银行推出的条件复杂、创新的金融产品,多是转售外资金融机构研发的产品,或只对条件做细微改动模仿的产品。由于不是自主设计和运作,国内商业银行难以较好揭示有关金融产品的风险,难以系统地开展业务。同时,还面临着国内、外专业投资银行以及国外综合性商业银行的有力竞争。
二是商业银行员工的知识结构不能满足投行业务的需要。由于长期的分业经营,商业银行人员大多知识结构单一,对资本市场、企业财务、企业管理方面研究相对较少。知识结构单一,一方面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思路,对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反应迟钝;另一方面,即使客户有需求,商业银行也难以提供真正令公司大客户满意的、有价值的专业的顾问服务,从而进一步限制了投行业务的开展。
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投资银行知识含量高,需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证券公司灵活的分配机制比,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缺乏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行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业务开展。
四、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和整合投行类业务
如果没有创新,国内银行的生存、经济的发展都会遇到瓶颈。但现代金融动荡爆发频繁,对我们的投资理念、监管机制、风险控制、人才素质等都提出了新的难题。国内的监管能力、金融机构的成熟度和IT技术的应用程度,都使银行还不适合在现阶段快速地推进综合经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下,稳健经营不失为一个良好的发展策略。所以,根据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优劣势的分析,为充分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优势,快速有效地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建立以投资银行部为核心的投资银行业务运行平台,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及内外资源,通过财务顾问、并购重组、银团贷款、财富管理等途径发展与自身相适应的投资银行业务。
(一)在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时应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
首先,并不是中国所有的商业银行都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只有手中掌握有大量集团客户资源和资金资源的强势商业银行,才有必要和能力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并从中受益。全能化和专业化始终是贯穿20世纪后半叶金融发展史的两条主线,而目前金融机构的构成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商业银行领域,除了花旗集团等全能银行,数量众多的商业银行仍固守于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因此,只有以成为全球顶尖的金融机构为战略目标的国内强势商业银行,才可以凭借手中已掌握的大量的集团客户资源,借助投资银行业务拓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其次,由于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广泛,金融创新使得各种产品层出不穷,基于前文所述的各种优劣势的比较和监管上的限制,商业银行无法开展如证券承销等投资银行的本源业务,但可以在财务顾问、企业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衍生性投行业务领域寻求突破。考虑到宏观经济转型和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风险控制和识别、不良资产处置、货币市场操作等方面的传统优势,商业银行应该创造条件积极拓展银团贷款及与之相关的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并购和重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二)从我国金融生态现状出发,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一是做好与贷款等债券融资业务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产品与服务包括:短期融资券、国际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短期融资券具有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及灵活性等优点。与之类似,国际债券是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合作,帮助境内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发行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其可以满足企业长期对外币的需求,扩大企业的国际影响力,特别是在人民币长期升值的背景下,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与国际债券,既是当前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最迫切的需求,也是商业银行具有资格从事的债券发行业务,是增强对大型优质企业服务的重要手段。而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可以产生稳定可预见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划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资产证券化可以规避利率市场化和资金脱媒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解决商业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和资金来源的问题。
二是项目融资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贷款,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的资产或权益作抵(质)押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方式。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需要巨额资金、投资风险大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以满足但现金流量稳定的工程项目,如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运输、电力、农林、电子、公用事业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银团贷款是许多西方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银团贷款与证券承销的业务操作程序相近,这一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积累承销经验具有特殊的意义。通过牵头组织银团贷款,商业银行可以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能力,拓展与企业合作的空间,并带动其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是财富管理方面。产品包括现金管理、资产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代客受托理财等等。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因素,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被低贡献度甚至是负贡献度的客户所挤占。在这一情况下,高端客户的流失将直接导致中资银行效益的滑坡甚至亏损。随着金融业全面开放而进入的外资银行,就是要集中优势资源与中资银行竞争跨国公司、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国内跨国集团公司、高科技企业、大型优质民营企业、各类基金和富裕的个人(家族)等高端客户,发生在2002年的“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就是一个开端。国内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基金公司、券商通过推出基金、信托集合理财计划等产品以争夺这一部分的客户。面对这一现状,商业银行可以为目标客户提供基于传统的支付结算业务之上的财富管理业务,通过专业化的资金管理、外汇交易服务、头寸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组合设计等多种服务,解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与他们建立“关系客户”与“关系银行”的关系。如工商银行通过向大型集团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使客户在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增强集中控制支付能力,减少借款规模,简化支付手续,降低付款成本等方面得到了较大的实惠,银行也取得了管理费收入。
四是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可以分为企业财务顾问和政府财务顾问两个方面。如企业财务顾问主要为客户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改进财务管理。特别是在企业的并购和重组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收购兼并与重组业务的一个新兴市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立后,为促进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7万多亿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需要重组;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部分民营企业面临二次创业和向现代化企业转型的任务;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融入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企业资本运营的跨国界活动日益频繁。这些因素都为商业银行开展企业财务顾问的并购重组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而政府是商业银行的特殊客户。在我国,各级政府既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还是社会稳定的主要维护者。政府可以为银行提供以大型基础建设为代表的良好商机和创造良好的法制、信用环境。同时,各级政府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种种机会主义行为也使得银行信贷资产面临较大的风险。在这种条件下,商业银行需要恰当地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规范要求的银政关系。
(三)可以采用双客户经理制加强客户营销以理顺投行业务流程
一是建议实施由公司客户经理和投行客户经理组成的双客户经理制。鉴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的投资银行类业务跨度较大,客户需求较为复杂,在开展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营销过程中,国内商业银行应该考虑实施由公司客户经理和投行客户经理组成的双客户经理制,投行客户经理侧重于整体投行服务方案的设计以及投行相关产品的推介。在开拓一些以投行业务为主体需求的客户时,以投行客户经理为主进行营销。在成功营销客户并实现服务之后,公司客户经理再进入,深度挖掘融资、现金管理和其他综合业务需求。在为优质大型客户服务的时候,应尽量采取专业团队服务模式,组织专业服务团队,针对大型企业客户提供一揽子优质服务方案,提供从过桥融资、短期融资券、债券承销、股票发行、票据融资、理财与投资等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国内商业银行将来应该理顺从客户营销、组织运作、后台支持到风险控制的各类投行业务流程,明确各业务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资源配置。如总部机构负责为行业龙头客户、大型集团客户和跨国公司等客户提供并购、直接融资、证券化等技术含量较高的投行服务,为全行业务决策及分行咨询顾问类业务发展提供研发支持,承担战略规划、组织推动等管理职能。一级(直属)分行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承担起投行客户前期营销、区域性重点客户的投行服务、咨询顾问类业务的组织推动等职能。二级分行则可配备必要服务团队,按照授权要求开展咨询类投行业务。由于多数投行业务营销需直接营销客户的最高管理层,因此针对部分以投行业务需求为主的客户可考虑配备专职的投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直属总行投资业务部门或者一级分行投行业务部门管理,以进一步提高投行业务的营销和服务水平。
(四)加快投行研究队伍建设,强化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一是建立起一流的研究机构来支撑投行业务和高端批发业务,强化金融服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挖掘投行业务机会,加强对高端客户营销的支持,提升并购、直接融资等大型项目的服务水平,这也需要有高水平的研究力量支持。有条件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应考虑组建自己的投行分析师团队,对宏观经济与策略、金融市场与产品、行业和企业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服务于众多的投资银行客户,为全行投资银行、企业理财、个人理财、柜台经纪、网上交易客户提供高水平的研究产品,并对外经济及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报告,进一步推动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
二是国内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加强总分行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构建以投资银行部为核心的投资银行业务运行平台。为更好地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该在总行层面建立按事业部制运作的投资银行部,将现有的分散于公司业务板块、个人业务板块和资金业务板块的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部门、职能、人员加以整合。同时,给予投资银行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内外部的各种资源,对投资银行部进行系统策划、拓展和管理。在分行层面,应根据各地业务的开展情况,可以在分行一级有相应业务需要展开的时候,成立由总行牵头,分支行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门针对某一项目参与的任务型团队,这样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降低人力资源的成本。
近来,海外一些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已通过各种渠道分别进入我国的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领域,利用其在人才、数据、产品及混业经营方面的优势,为国内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了激烈的竞争。面对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势在必行,如何寻求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模式并取得的突破,是摆在我国各商业银行面前的一个共同问题。
顺应形势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对外开放银行业市场,可以预期,随着外资银行机构网点的扩张、投资和经营本土化的发展,外资银行将携其成熟的理财产品系列、长期专业化的市场运作经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充分发挥其后台混业经营和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的优势,不仅在外汇存贷款业务、在个人理财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领域,而且还会在公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与中资银行展开全方位的激烈竞争,这将给中资银行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
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入,银行业的脱媒效应开始显现。银行业的脱媒效应主要表现为:部分贷款被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票据市场工具、股票融资等替代;而部分存款则被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居民股票投资所替代。据渣打银行统计,2006年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票据的融资金额达到80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私募股本和风险资本)。尽管银行贷款仍保持主导地位,但近期这种主导地位正在减弱,如相比2005年有85%的企业外部融资来自银行贷款,而2006年只有79%,商业银行的脱媒效应进一步显现。股票市场交易的持续活跃使居民储蓄存款的一部分被分流到股票市场,央行的金融运行数据显示,2006年全年,居民户存款增加2.09万亿元,同比少增1125亿元,而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余额则同比大幅增长。可以预计,随着今后金融创新发展,票据市场工具的丰富,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加多样化,银行业的脱媒效应将进一步明显。
此外,中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考验。银行业作为一种服务行业,其服务特性更多地是体现在其中间业务领域。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银行主要是依靠利息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银行来自中间业务的收入比重都很小。1990年后,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步增加,特别是1999年以后,占比上升到40%以上,2005年的占比为43%。其中,在2005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有下降趋势,大量的是其他非利息收入。其他非利息收入较多,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从而商业银行投资工具多,以及混业经营有很大关系。与美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显偏低,而且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手续费收入。这充分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银行基本上没有来自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化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网点优势获取结算、等收入;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银行也没有来自存款账户管理的收入。目前,国际一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2005年全球十大投行业务排名中,以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等为代表的“银行系”金融机构占据了半壁江山,资本市场及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潜力如何,正日益成为国际投资者对上市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
当前,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已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实力强大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不断进入市场,使国内银行在规模与业务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向更广阔的投行业务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搭建创新平台
虽然国内商业银行具有客户资源、信息、资金、网络等优势,但由于长期实行分业经营,没有投行业务牌照,缺乏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平台和创新产品,难以系统地开展业务。同时,还面临着国内、外专业投资银行以及国外综合性商业银行的有力竞争。因此,应通过进行组织创新、业务创新、人才发展、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迅速弥补劣势,建立有效的投行业务发展模式,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并通过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培养人才,打造出自己的品牌,逐步发展投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从我国情况看,根据现有法规,除证券承销与经纪等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外,其他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可从事或以财务顾问的形式参与,包括: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银团贷款、公司理财、兼并收购、项目融资、资产及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等。为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源、网点、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快速有效的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具有的优劣势建立投行各业务运营平台,采取相应的策略,与商业银行当前开展的业务形成较强的互补性,有效的整合内外部资源,准确的细分客户并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商业银行可以搭建的投行业务创新平台主要有:
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平台。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是当前商业银行主要垄断的业务牌照,是企业进行低成本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是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服务的重要方式。通过该平台可以与企业建立新的银企关系,并带动其他业务开展的重要渠道,如财务顾问、贷款、并购、企业结算等。如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以短期融资券为主要业务重点。
银团贷款平台。通过牵头组织银团贷款,商业银行可以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能力,拓宽与企业的合作空间,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如工行在这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资产管理业务平台。随着外部监管的逐步放松,多家银行已经开展了综合经营试点,工行、建行、交行已经设立了基金公司,通过基金公司为富裕个人客户提供的各类理财服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委托贷款等业务。
并购业务平台。国外许多产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该行业并购整合发展史,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通过购并重组,将企业规模不断做大。因此,可以结合商业银行贷款的客户行业分布和特点,为企业进行并购策划,进行行业整合。如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将为后者在重组央企房地产资源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与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平台。通过与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规避利率市场化和资金脱媒带来的负面影响,解决商业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和资金来源问题。同时,还可以开展杠杆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满足企业股权激励、股权融资、收购、兼并等资本经营活动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获得良好的收益。
房地产金融平台。通过发展房地产开发贷款,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专门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平台,进行专业化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管理服务。民生银行投资银行在房地产金融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创出自己的业务特色。
股权投资平台。通过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间接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获得更多收益。 此外,投资银行部还需要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