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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篇1

关键词: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减灾防范体系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7-0123-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第8.5.1条中规定了一些具有特殊功能和部位的民用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除这些特殊功能建筑和部位外,目前我国多层建筑的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主要是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由于消火栓应用的专业性以及维护的困难性等原因,致使多层建筑中的消火栓系统不能有效地发挥其效能。

一、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体的消防减灾防范体系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多层建筑主要是采用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体的消防减灾防范体系。但实践证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能有效使用的几率不高。消火栓系统实施灭火需要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要求消火栓设备完好有效,二是消火栓的使用者。大量火灾案例分析表明,消防队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火场出水,才能有效扑救防止火势蔓延。这要求从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报警到消防队员开始用水枪灭火不能超过15分钟,这期间需要完成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报警、消防队接警车辆出动、消防队到达现场、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喷水灭火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通过人工完成,任一个环节拖延了时间,使消防队不能在15分钟内喷水灭火,则火势将可能蔓延成灾。消火栓系统控火、灭火的范围及效果除受上述时间因素影响外,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如消火栓水柱到达火源的难易程度,可燃物量的多寡及火势蔓延的快慢,持水枪人员的素质等。

在大量灭火实战中,消防人员多采用消防车水带接龙的方式将消防车内的水直接送入室内使用,或者利用消防车在室外对着火部位进行灌救的方法进行灭火战斗。室内消火栓系统使用较少,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当前全民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灭火技能和基本的灭火器材操作知识缺乏,火灾时一般民众不可能有效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来灭火;二是火灾时,熟悉系统的管理人员不一定在现场,消防人员对内部系统情况不清楚,对系统的完好性存有疑虑,致使消防人员不会选择消火栓系统扑救火灾;三是室内消火栓系统多数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保养,尤其是一些产权多样,功能复杂的建筑,消火栓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导致关键时刻无法使用;四是从安全角度上讲,在可以利用外来水源灭火,特别是在没有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没必要冒险进入建筑内取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五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消防部队的装备已经有很大的改善,很多消防部队中队或特勤队已经配备了大功率水罐车和云梯车,室外和室内利用消防车供水直接扑救多层建筑火灾已不再是难题。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靠喷洒头喷水灭火。喷头集火情探测与喷水灭火于一身。它利用火灾时产生的光、热,可见或不可见的燃烧生成物及压力等信号的传感而自动启动,将水洒向着火区域,用来扑灭火灾或控制蔓延。如果设有消防控制中心,水流指示器会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并显示出失火地点。报警阀的压力开关也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水力警铃也同时发出声音报警。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一)安全可靠,控火灭火成功率高

据国外资料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实例。自动喷水系统的灭火方式是失火点正上方及其周围的喷头感应到温度上升到标定值后就自动喷水灭火。哪里有火,哪里就有温升,几分钟内喷头就自动喷水灭火。燃烧快,温升就快,喷头启动得就快。蔓延快范围大,启动的喷头越多。可以有限地控制火灾蔓延,同时扑灭火灾。

(二)自动化程度高

自动灭火是自动喷淋系统的重要特点。火灾发生,不需要人员在现场,也不需人员到起火点操作,当喷头周围温度升到标定值,就自动喷水灭火,值班人员只要在消防控制室就可以完全监控整栋楼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三)结构简单,启用灵活,维护方便,成本低廉

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现在在技术、产品配套、全自动化程度、操作等方面都已经有了较丰富的经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以及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已经使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对价格大幅下降。

(四)既可独立灭火,又可与自动报警联网形成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灭火系统

当建筑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火灾时喷头动作,水流指示器的信号可以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也会反馈动作信号到消防控制室,形成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灭火系统。

三、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

(一)多层建筑发展特点

一是建筑设计呈现出大空间、大面积设计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大空间、大面积的多层多功能厅、影剧院、体育馆、市场商场出现,这些大空间、大面积设计提高了火灾时火势的蔓延速度,增加扑救火灾的难度。

二是多层建筑内的商场市场、高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增加,单栋建筑内功能多样,设置复杂,造成消防管理难度增加,火灾危险性增大,火灾扑救难度增加。如:2004年2月15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吉林中百商厦就是一栋五层楼的多层建筑,该建筑第一层和第二层是商场,第三层是洗浴中心,第四层是台球厅,第五层是歌舞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种兼有多种功能的建筑,造成了消防管理和火灾扑救难度增大。

三是商场市场、高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这些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这些都使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大幅提高。

(二)目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第8.5.1条规定具有以下功能场所的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3.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4.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5.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但一些人员集中的场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没有对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要求。如:大型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学校、幼儿园等。

(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多层建筑设计和建设的新特点以及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度的增加,对多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多层建筑防火、灭火的需要,建立一种能及时迅速控制、扑救火灾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成为多层建筑防火设计应该解决的问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安全可靠,控火灭火及时迅速,成功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结构简单、成本低等优点,可以及时控制、扑救多层建筑室内火灾,应大力提倡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必将成为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发展方向。

四、建立以自动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建筑防范体系的两点建议

(一)从政策的制订上,鼓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运用

1.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制订时,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范围,建议多层建筑中设置有人员密集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中规定的特殊功能建筑和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条件应进一步严格。

3.对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的多层建筑,防火分区、耐火等级等、装修材料,人员疏散、消火栓系统设置等方面可相应放松。

4.对多层建筑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当放宽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和作用面积以及喷水强度和水源等方面要求,以进一步降低此种系统的生产和安装成本,普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加强科研开发,进一步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

开发出更适合于多层建筑的简单、实用、成本低的系统。鼓励采用在市政水源压力、流量满足设计压力和流量要求的情况下,直接接入市政管网以解决水源的设置方式,这种设置方式既可降低设置成本(不用设置水池和喷淋泵)也可提高系统可靠性。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87,2001.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96.

篇2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Abstract: from the Angle of building design consideration, fire prevention design can be divided into fire and the vertical space space level fire two space form, because the fireworks "chimney effect", the vertical spac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the fire, the fire in the design of controlled strictly and and eliminate hidden dangers, they need to get the main point and clear concept. The article to the following several fire prevention design were analyzed and studied.

Keywords: high building; Fire preven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 TU8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疏散楼梯间的防火

在多高层建筑设计中,作为人流疏散的必经之路,疏散楼梯间的防火设计尤为重要。

1.1 设计要点

1) 封闭楼梯间门、窗的设置

楼梯间墙体较易达到防火要求,但设计人员往往忽略了楼梯间门扇的防火要求,按要求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但不少设计人员或甲方为了追求美观而设置玻璃门,结果一遇火灾便丧失防火能力,其作用等同于开敞楼梯间。作为封闭楼梯间,梯间窗户的设置原则是防止烟火窜通,梯间窗与相邻窗的间距必须不小于2m,使封闭楼梯间成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但这一点是较易被忽略的。封闭楼梯间是各层之间垂直方向的连结,其设计是否合理是能否及时疏散人员的决定性因素,设计不合理的楼梯间不但没能有效挡住烟火,还会加快火势蔓延,一些伤亡惨重的火灾事故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2)地下室与地上结构共用楼梯间的防火设计

当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结构共用楼梯间时,考虑到地下室火灾时一般供氧不足,阴燃时间较长,发烟量大,火灾烟气往上扩散,但又不像地面建筑约80%的烟气可通过破碎的窗户扩散到大气中,为了阻断烟气的扩散通道,避免火灾时有人误入地下室,规范要求对于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对于多层建筑,在底层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入口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 的非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有明显标志。类似的情况还有地下停车库,停车库的车道开口处应设加密喷头,车道两侧应设砌至上层板底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的砌体,特别是在多层建筑设计中常会忽略这一要求。

3)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的设置

对于封闭楼梯间,首层空间往往需满足视觉开阔的效果而做成扩大封闭楼梯间,但设计时往往忽略了扩大的前提是“封闭”,必须把扩大的楼梯间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虑,开向这个空间的门扇必须为乙级防火门。

1.2 设计问题探讨

1) 开敞楼梯间

建筑防火规范中对于安全疏散距离、防火分区、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敞开楼梯间作为疏散楼梯的限制及使用范围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其中规范第5.1.2条规定“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1.1条规定。”

笔者认为规范中的提法较易令人产生误解,如可设开敞楼梯间的条件之一是5层及以下公共建筑(医院、疗养院除外),而多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第5.1.1条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则注明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假如有一幢5层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为2500m2,那么按规定是不能设开敞楼梯间,若设的话则相当于整座大楼处于一个防火分区内,总面积为5X2500=12500m2。

故笔者认为第5.1.2条规定中应增加“开敞楼梯间”这一情况,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加附注“或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否则易引起误解,设计中应当以最不利的参数作为防火设计的标准。

2)封闭楼梯间

“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对单、多层建筑)或乙级防火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称为封闭楼梯间。”这种说法似欠妥当。

防火分区间必须用防火墙分隔,如果多层建筑只设双向弹簧门,只是挡烟气,其防火作用微乎其微,结果差不多等同于多层叠加面积为一个防火分区,这是不能满足防火要求的。笔者认为,只要是封闭楼梯间就应起到防火作用,杜绝层与层之间竖向的窜火可能,应当采用乙级防火门。

2消防电梯前室防水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前室入口处须设挡水设施,这在设计中较易被忽略,若无挡水设施,扑救过程中灭火用水大量流入消防电梯井内,由于电梯的电器、电缆不具防水功能,易出现漏电而无法使用,影响疏散和扑救工作,消防电梯也就形同虚设。

3竖向管井的防火

杜绝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火势蔓延的可能性是建筑防火的关键,火灾中,竖向管井的“烟囱效应”极大加速了火灾的蔓延速度,试验表明高温烟气在竖井内向上蔓延的速度约为3-5m/s。在高层建筑火灾实例中,由于电缆井、管道井无分隔造成火势在竖向空间迅速蔓延,教训是惨痛的。因此规范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以避免形成拔火通道。空调竖井每层接横管处必须设防火阀。管道井检修门必须是丙级防火门。在高层设计中,也应尽量避免窄小天井的设置,以免形成“烟囱效应”。

4中庭的防火

中庭空间易产生烟囱效应,若某处起火,烟气不能迅速有效排出,烟气就会弥漫其他空间,导致建筑物全部起火。中庭是联系各功能的枢纽,人员集中,疏散困难。主要的技术措施有:

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等级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间距应采用2-2.8m。

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净高大于12m时应采用机械排烟设施。

5自动扶梯的防火

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发生火灾易于蔓延。对自动扶梯进行防火分隔措施主要有:

1)自动扶梯上方四周安装喷水头,间距2m。

2)在自动扶梯上方四周安装水幕喷头,设自动扶梯的高层建筑较多采用此方法。

3) 在自动扶梯四周设置设置防火卷帘,或扶梯其中两面设置防火卷帘,另外两面则设固定防火墙,多层商场常采用此方法。

4)在自动扶梯穿过楼板处设水平防火卷帘。

6 玻璃幕墙防火

垂直的玻璃幕墙与水平楼板之间的缝隙,是火灾发生时烟火扩散的路径。由于构造要求,幕墙和楼板之间有较大缝隙,有的甚至达150-200mm,一旦发生火灾就成为“引火风道”。必须注意的是,当无窗间墙、窗槛墙时,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h,高度不低于0.8m 的不燃烧实体墙裙(梁高可折算成墙裙高度),且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填实。

7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防火设计要达到预期的效果,竖向空间的防火是设计关键,其中各个环节不可或缺,设计中应该环环紧扣,忽视其中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困难在发生火灾时使整个防火系统功亏一篑。文章对建筑设计中防火设计的重点,即竖向空间防火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并提出主要技术措施以及对目前一些设计问题的见解。

参考文献:

[1] 王学谦. 建筑防火设计手册( 第2 版) [M].

[2] 王冬. 周丹.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的几点看法[J].

[3] GB50016 - 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4] 彭连臣. 建筑防火分区设计探析[J].

[5] GB 50016 - 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篇3

关键词:锅炉房 安全

0 前言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建设部和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相继发出了一系列“通知”,旨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并对近年建成或在建的重要建筑进行质量安全问题排查。建筑质量与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建筑工程是涉及设计、施工、设备等多部门、多行业、多工种复杂的系统工程,而设计是保证建筑质量与安全的关键,设计人员肩负的质量与安全责任重如泰山。有关专业设计“规范”与“规程”是设计人员进行专业设计的科学依据,严格遵循“规范”与“规程”也是设计质量的根本保证。然而,实际工程中,有不少项目在设计中就没能很好遵守有关设计“规范”与“规程”的各项规定,例如在锅炉房设计中,锅炉房锅炉额定容量超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文件规定的比较多见。其中有多种原因,包括工程具体条件的限制,不同部门颁布的不同“规范”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及某些条款不够明确,设计人员“规范”意识不强或缺乏对有关“规范”、“规程”的理解,另外也与某些主管部门在设计审批方面的“灵活性”有关。文章针对燃油、燃气蒸汽锅炉房、热水锅炉房、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机房设计中有关安全的几个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旨在通过交流,提高我们对有关“规范”、“规程”的认识水平和有关专业内容的设计水平。

1 蒸汽锅炉房 蒸汽锅炉房可以同时满足洗衣房、厨房、开水间、空气蒸汽加湿等场所的蒸汽需求,又可通过汽—水换热器给建筑物提供冬季采暖、空调用热或卫生热水等生活用热。蒸汽供应系统无需另外的机械动力消耗,可以利用自身的压力进行热量输配。另外,由于热水采暖、空调用热或生活热水利用蒸汽的潜热,单位质量热媒输热能力远大于热水,输配管线也可相应减少,从而节省了建筑空间。因此,传统上很多工程选用蒸汽锅炉作为建筑内部供热热源。

蒸汽锅炉房设计的主要依据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等。锅炉房设计涉及的安全方面的内容主要有:锅炉房安全间距、锅炉房锅炉间泄爆、锅炉燃料贮存与供应系统的防火、锅炉房灭火、防排烟通风及事故通风等。

锅炉房内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油箱间、油泵间属于丙类生产厂房,燃气调压间属于甲类生产厂房。油箱、油泵间、燃气调压间可与锅炉间贴邻布置,但应设防火墙隔开。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与其他建筑的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且在任何条件下不应将锅炉房设在人员较多房间的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规定,在具备一些安全措施条件的情况下,每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10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的锅炉可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中,每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的油、气、电锅炉在满足一定的安全要求后,在事先征得市、地级以上安全鉴定机构的同意,可设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这一条款与以前相比有了放宽。一方面,锅炉房的设置不只限于高层建筑主体以外的作为辅助设施的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或第一层中,另外对置于半地下室及首层的锅炉房,其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有所增加,这给建筑设计带来了方便。但是,2001年版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仍然将置于建筑物内的锅炉房的总蒸发量限于6t/h,单台锅炉的蒸发量限于不超过2t/h,且只能设于首层、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建筑面积超过5万m2的全空调(采暖)建筑,其蒸汽锅炉房额定总蒸发量一般要超过6t/h。事实上,已建于较大体量建筑内的锅炉房总蒸发量及单台锅炉额定总蒸发量不少都超出了《防火规范》的规定。

蒸汽锅炉房均应考虑泄压措施,泄压面积(玻璃窗、天窗、薄弱墙等)不得少于锅炉间占地面积的10%(上海市地方标准DBJ08-73-98规定,锅炉房泄压面积不得小于锅炉(包括锅炉前、后、左、右检修场地1m)面积的10%,泄压处不得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连。对设置泄压面积有困难的场所(地下锅炉房,较大的泄压面积,往往给建筑处理带来困难),将热交换器、水泵、分汽缸、水处理设备等移至锅炉间外,以最大限度减少锅炉间面积,从而减少泄压面积,这也有利于锅炉的灭火效果,同时减少了锅炉房灭火系统的造价。

2 热水锅炉房 热水锅炉房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大楼空调用热,也可同时通过水—水换热器提供大楼生活用热水。民用建筑用热水锅炉根据需要可将供回水温度定为95℃、70℃,直接用于建筑采暖系统,也可通过水—水换热器向各用户提供所需的二次循环热水。空调用二次循环热水供回水温度通常设置为60℃、50℃。采用二次循环间接供热的系统,锅炉本体的承压可以控制在低压或微压范围。如果采用锅炉(锅炉本体,包括进出水接管尺寸等作相应调整,以适应空调供暖系统水量大、温度低、温差小的特点)直接加热空调系统热水,则锅炉供回水温度一般为60℃、50℃左右。可见,选用热水锅炉供热,既有高效节能、水处理简单、费用低等优点,又可比蒸汽锅炉更安全。正因如此,热水锅炉近年来得到较大的发展。

与蒸汽锅炉房一样,热水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人员较多房间的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1992年颁布实施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中,允许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低于或等于95℃的热水锅炉房与住宅相连或设在多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第一层或顶层中(在满足某些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对置于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第一层或顶层内的热水锅炉房,应同时满足单台锅炉额定供热量小于或等于7MW的限定条件。最近颁布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条款”规定“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的锅炉房,每台锅炉的额定供热量率应小于或等于7MW,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且应满足《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84条相应条件。对于由于条件限制需要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或顶层设置锅炉房时,每台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小于或等于2.8MW,且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其对水温要求放宽,对锅炉的容量作了进一步限定,容量大小与蒸汽锅炉相当。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设于楼内(地下一层或首层)的锅炉房的限定条件中规定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2t/h,总蒸发量不超过6t/h,没有直接提及对热水锅炉额定供热量与额定出水温度的限定。这应该说是一种疏忽。设计人员对此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从发生直接火灾的可能性及防火因素考虑,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条件相近,所以设于楼内的热水锅炉容量的限定应比照蒸汽锅炉,即单台锅炉额定供热量应不超过1.4MW,锅炉房总供热量应不超过4.2MW。这样,较大工程锅炉房布置会很困难。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观上建筑物内的热水锅炉房,其出水温度一般不超过95℃,总体来说,比蒸汽锅炉更安全,“防火规范”又没有明确对热水锅炉的限定,工程设计时可以只参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基于后一种观点,一般规模建筑物内锅炉房的布置比较容易满足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对于没有蒸汽要求的较大建筑物,可直接选用热水锅炉作为热源,对于有蒸汽要求的较大建筑物可通过同时采用热水锅炉与蒸汽锅炉作为供热热源。一般民用建筑,蒸汽用量不会超过6t/h。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常采纳后一种观点,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应加强安全措施,同时应事先征求消防、劳动主管部门的意见,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热水锅炉间是否需要泄压措施,这主要取决于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和额定出水压力的大小。对于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或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表压)的热水锅炉间可以不考虑泄压措施。对于采用间接供热的热水锅炉,在一次循环系统中,只要将热水锅炉置于一次循环水泵的上游(吸入式),热水锅炉出水压力就很容易控制在0.1MPa以内,这样如有困难,可以不考虑泄压。但是有条件时,还是建议设置泄压窗,这样就是炉膛内发生爆炸,也可减少些破坏力,另外,还有利于自然采光和通风。

3 直燃型冷热水机机房 由于“防火规范”、“监察规程”等技术规定没有明文提到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机房,一段时间不少人有一种误解,认为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机房的布置可以不受上述有关限制。事实上,从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的工作原理可知,燃油、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房与锅炉房相似,主机间属丁类生产厂房,其油箱、油泵间属丙类生产厂房,其燃气调压间同样属甲类生产厂房。机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且与其他建筑之间距应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有困难时,在满足一定的安全要求前提下,可将其置于建筑物的某些特定位置。机房设计的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应参照微压热水锅炉房执行。一般认为,可以将其设置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一层、半地下室、首层靠外墙部位。同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将直燃机房布置于人员较多房间的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如需设置于楼层中间或顶层或直燃机房额定功率较大的话,设计人员应事先请示消防主管部门,方案需经地、市级以上消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直燃型溴化锂冷热水机间可不设泄压措施,但与锅炉房一样,其燃气调压间应设必要的泄压措施,泄压气流不应危及人员及仪表设备等安全。

4 通风 设置于地下室的锅炉间、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房均应设置机械通风措施,风量大小应综合除湿、降温、燃烧等因素确定。对于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房,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换气量不包括锅炉(冷热水机)燃烧用风量。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并应设有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油箱、油泵间的排风、排烟系统应结合其灭火方案合理配置。锅炉间、油箱、油泵间、燃气调压间一般采用水喷雾灭火或气体灭火系统。一旦发生火灾,启动灭火系统工作,同时关闭通风系统及出入这些房间风道上的阀门,确认灭火后,再启动排风系统,排除残留气体。如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为保证灭火后能从室内下部地带排除残留废气,房间的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并于房间下部设排风口。

5 结语 5.1 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锅炉房等相关内容的条款应结合实际工程情况作细化和必要的调整,使之更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5.2 现行的《热水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应结合大量民用建筑实际情况,对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压力划分再细化,有可能将更低温度,更低出水压力的热水锅炉的容量等限制条件相应适当放宽以利于实际应用与操作。

5.3 规范制订部门应加强多部门、多专业协调,尽可能保证不同国家规范相关条款的一致性,以体现规范的严肃性,也利于设计人员具体引用。

5.4 设计人员应提高“规范”的法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现有有关设计“规范”、“规程”等法律性技术文件。有具体困难时,应事先申报相应级别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确定比较合理安全的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 顾兴蓥,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技术措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部.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中国计划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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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室内;消火栓设置;间距;用水量

1.国内多层建筑室内消防体系的现状及弊端

尽管在新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增加了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但我国多层建筑室内灭火系统仍以设置室内消火栓为主。实践证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能有效使用的机率不高。火灾时,消防人员采用消防车水带接龙的方式将消防车内的水送入室内使用,或者利用消防车在室外对着火部位进行灌救的情况较多。这样,室内消火栓设置的意义无法得到体现。主要原因:一是在当前全民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灭火技能和基本的灭火器材操作知识缺乏的现实条件下,火灾时一般民众不可能有效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来灭火。所以室内消火栓系统最终还需要有严格训练的消防队员来使用。但火灾时起火单位熟悉本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人员不一定在现场,消防人员又对内部系统情况一般都不熟悉,很难快速有效利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二是调查发现,室内消火栓系统多数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保养,或是阀门锈蚀不能开启,或是水带水枪缺失,导致关键时候无法使用。三是从安全角度上讲,在可以利用外来水源灭火,特别是又没有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没必要冒险进入建筑内取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

还有,众所周知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扑救初期10分种内的火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规》制定时的许多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已使得住宅、办公场所、消费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增加了建筑的火荷载,相应的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也大幅提高;灭火程度极低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极易耽误火灾初期极为宝贵的扑救时间,造成火灾的蔓延。

2.消火栓系统给水方式

2.1直接给水方式

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向室内管网供水,这种方式是最简单、最经济的给水方式,但它仅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室外给水管网提供的压力和流量在任何时候均能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设计压力和流量要求的建筑。

2.2设水箱的给水方式

这种给水方式宜在室外管网一天之内有一定时间能同时保证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的设计压力和流量要求,但周期性不足(一般是用水高峰期时不足)时采用。设有屋顶水箱或高位水箱,水箱通常储水量应保证10min消防用水量,灭火时由水箱供水。

2.3设水泵、水箱的给水方式

这种给水方式宜在室外给水管网经常不能满足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所需压力和流量要求时采用。

3.室内消防用水量

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一要按现行规范“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表格中的消火栓用水量,二要根据火灾时同时使用的室内消火栓实际出水(后者往往大于前者),确定室内消防水池容量。

4.消火栓的布置应以防火分区为界

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当采用防火卷帘、防火墙加防火门等形成防火分区时,因为火灾时相邻的防火卷帘落下至底,起防火墙的作用,消防水龙带根本无法从该处通过,而防火门需紧闭,也不允许消防水带通过,此时应注意要按防火分区来设置消火栓,也就是说消火栓不可跨防火分区使用,无论是平面分区还是竖向分区。

5.在防烟楼梯间布置消火栓的问题

在工程中,有人将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防烟楼梯间主要作用是火灾时供人员疏散用,与防护场所采用防火门相连,火灾时防火门紧闭,可供人员疏散又可挡住烟气,故防火门处一个缝隙也不可有。若将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火灾时,消防水龙带需穿过防火门才可到达防护场所救火,防火门则关不严,防烟楼梯间内充满烟气,失去其安全可靠性。故防护场所的消火栓应设在防护区内,防烟楼梯间内设消火栓不应计人防护区范围内。

6.室内消火栓暗装于防火墙上的问题

现在,很多建设单位选择将室内消火栓暗装于防火墙上,因为明装时箱体会凸出墙面,且不美观。其实这么做,箱体暗装时,箱体有时要贯穿整个防火墙,在防火墙上形成只有一层铁皮的贯穿防火墙孔洞,增加火势蔓延的通道;如果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防火墙上安装的室内消火栓也贯穿整个防火墙,那么,该处墙体的耐火极限将远远小于规范要求的0.9H,无法满足封闭楼梯间耐火极限要求。因此,如必须安装于防火墙上时,应用防火板材或防火涂料对消火栓所在墙面部位进行阻燃处理,确保其墙面耐火极限不低于要求。

7.住宅消火栓的布置

住宅底部一般为商业网点、自行车库、汽车库,设有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住宅楼,该部分也应设置消火栓。有的开发商在设计超过6层商住楼时,除在底层或营业楼设置室内消火栓,居住部分则不设置;还有个别开发商在高层住宅中仅在6层以上消防竖管装设消火栓。这些方案都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规>第8.4.1条第嗽明确规定”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建规》第8.4.3条和《高规》第7.4.6条都明确规定”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高规》7.1.1条,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此外,还应注意《建规) 2006中规定,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DN65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8.结语

纵上所述,多层建筑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体的灭火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也是可行的。但受《建规》中以消火栓为主进行室内消防系统设计的规定以及消防设计人员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影响,要实现以自动喷水为主的目标,势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修改《建规》,使设计者可以根据情况自由选择以室内消火栓为主或以自动喷水为主的消防设计方案。肯定自动灭火系统的主力军地位,在多层建筑中逐步淘汰室内消火栓系统。

二、加大在科研投入,组织技术力量研究和改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身。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适当调整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和作用面积,进一步降低此种系统的生产和安装成本,开发出更适合于多层建筑的简单、实用的系统,在某些城市试点和实验,以取得数据,并在全国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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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用建筑 消防系统 设计

中图分类号: TU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民用建筑逐渐靠近了《建筑防火规范》或《高层建筑防火规范》,那么我们的消防系统的设计中的消防给水部分也随之不得不全面的进入到建筑中,全面确保建筑的安全。那么,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就显得日益重要,本文从设计过程及注意事项几点概述消防设计。

一、什么样的民用建筑需要设消防水系统。

这个要从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寻找依据,当然,如果我们有熟练的设计经验,给了一个民用建筑的数据我们就应该考虑到是否上消防水系统。例如,8.3规定的如下建筑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需要设置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我们应按要求设置,当然高层建筑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接下来的我们需要的对用水量和管径,是否环管,是否需减压等问题进行设计和布置。

二、系统的选择

消火栓系统包括六种:

1)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2)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3)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4)无加压泵和消防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5)设有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6)设有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室内给水系统。

采用何种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类型,市政的水压,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既要考虑到建筑的消防使用要求,又要结合现有条件节约运行成本。

如水压和水源都不稳定,并有间断性的时候,我们应设消防水泵和带有高位水箱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三、消火栓的布置

确定了消火栓系统的形式,就要考虑如何布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布置应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的范例进行布置。例如最常规的要求:

1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2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3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与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

4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5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

6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

7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8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遵照类似要求,保证每一个用水点水都能够顺利到达,具体的布置间距需通过实际计算。计算公式可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及《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中查到,并灵活运用。

四、水力计算

水力计算的任务是计算消防用水量,根据消防用水量计算管径,确定每个消火栓栓口的压力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是否超压,如超压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处理,消防水箱的大小,消防水池的大小,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是否需要稳压罐等等。那么具体如何计算呢?

1、消防用水量

消火栓用水量的设计应计算确定,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都规定了各类建筑在各种情况下的最小值,满足该值即可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如低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见下表:

2、管径

根据消火栓用水量,按经济流速确定消火栓管道的管径,并满足规范要求的最小设计管径。

3、压力要求

设计消火栓的压力应从最不利点的消火栓的栓口压力算起,消火栓的末端的最小压力按下式计算:

(具体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

按该栓口压力依次类推,加净水压力,得到每个消火栓栓口的压力,如压力超高,则根据要求设置减压孔板或减压稳压消火栓等减压措施。

如果是超高层建筑则要考虑是否需分区设置消火栓系统。

4、附属构筑物

消防水池,根据消火栓用水量及每次灭火时间计算;屋顶水箱,根据十分钟用水量计算;消防水泵,根据栓口压力及单次灭火用水量计算。

结语:消火栓日益重要,望本文能够对消火栓水系统的设计起到一定的作用,使消火栓系统更完善更实用。

参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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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72 文献标识码:A快速发展的现代的经济社会,建筑设计工作中的一件最为重要的内容是建筑防火的设计。而建筑设计是一项复杂而综合性的学科,随着社会高层的建筑、超高层的建筑以及功能复杂、各类新型场所纷纷涌现出来,然而想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就要改进已有的防火设计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更有力的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所以,建筑的防火问题得不到解决,会一直危害着广大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这将是建筑设计成功与否的关键之所在。所有从事建筑设计的人员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都应予以高度的重视。

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我国“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我们人所共知:财产权比不上人的生命权,而将人权与无权相比是不合适的,我们无论在何时都要将公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所以在消防队员在救火的时侯,我们应该是先救人然后在进行灭火。所以,在进行设计防范时我们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安全疏散和保护,然后我们再考虑消防设施的有效设计。

2 有效的设计的方法

2.1 防火设计的方式

目前来看普遍使用的一种防火方法是按照指定的条例去做。而建筑设计者唯一能根据所要设计的建筑的现有状况,从规范中确定设计的指标就如同医生“照方抓药”一般。

2.2 防火设计的性能化

防火设计的性能化是新型的防火设计思路,它往往是建立在比较理性上的一种新的设计方法。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依据消防安全的原理和方法达到的性能的目标,而且针对各类建筑物的实际的状况,根据预测的结果进行的全方位的评估与预算,期待着找到最好的防火的方法和和最好的防火保护。这种设计方法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制约和法制法规的约束,在使用上受到严格的控制。

3 有效便捷的建筑设计

3.1 有效的疏散通道

为减少和杜绝火灾伤亡,烟熏中毒和房屋倒塌而遭到的严重的伤害,必须尽快撤离;所以建筑设计时要考虑到安全的疏散。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得少于两个,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需要经过精密的计算安放更多的出口。而楼梯是楼层的安全出口,在遇到火灾时切记不要开敞的楼梯间容易导致火的蔓延,以至于妨碍人员的疏散,人所共知的:封闭的楼梯间能阻挡烟气,这样有利于人员的疏散。对于高层在设计中有暂时的避难所,必要时可以设屋顶直升飞机,从空中进行人员的疏散,另外,疏散通道上要设紧急照明灯、疏散的方向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为此我们要求建筑物应有完善的安全疏散设施,为了安全疏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2 设置有效地消防通道

要结合道路的设计在建筑物四周合理有效的设置消防通道,以保障发生火灾的时候消防车畅通无阻,迅速准确的到达火在现场,及时实施扑火救援的工作,同时也为消防扑救的工作创造了先决的条件。所以要求室内在装修时所使用的材料尽量做到不燃或难燃化,尽量杜绝火灾的发生和降低蔓延速度。

3.3 合理有效的楼梯间

在进行建筑的楼梯间设计时不要太夸张,而且楼梯的踏步和门之间距离不要很近。因为火灾来临时,这是人流最集中的地方和场所,将十分的危急。我们要设有能挡住烟气进入的楼梯间,要求不要过高,一般就行,而低层和多层的建筑可以我们可以采用双向弹簧门的形式。在医院等公共场所的防火门应该朝着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以后应该能从任何一侧手动都能够开启。

3.4 设置有效的排烟设施

首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针对公共场中的娱乐厅和游戏场所进行了布置走道的两侧. 要满足最远房间的疏散门并按要求进行设计安全出口的距离;其次,应按照要求设置排烟设施,不论是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都要设有排烟设施。最后,多层的民用建筑要在一、二、三层设置排烟设施,可将它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地方或令选地方,不管房间面积的大还是小,都需要设置有效地排烟设施。因为建筑物火灾时会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因此,高层、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都应该按照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有利设施。

3.5 有效的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

一般建筑起火约在10~15分钟开始不断的蔓延,在场人员可通过电话进行报警或者使用消火栓进行灭火。所以在大型的公共场所、高层的建筑以及容易引起火灾的厂房、仓库中应设自动报警器和自动灭火的工具。

4 防火规范记心中

显而易见,建筑的防火设计是一项涉及范围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作为一名建筑设计人员不仅要掌握较全面的建筑的知识,还要进行艰苦的努力,即使,规范和条纹较多,并且条纹比较散,那些大量的数据特别难背,但我们也要克服困难,这样看来,建筑设计防火的重要形式无人不晓得,它将会以其高度的重视。

4.1 多看

4.2 多记

4.3 多积累

4.4 多学习

4.5 多请教

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正确的领悟规范的精神实质,才能够灵活的运用到工作中,以保证自己设及建筑对用户负责。

5 防火设计的总平面

在进行总面积的设计要根据本身以及就近的建筑的火灾危险等级、建筑物的性能、作用来一起考虑辐射热作用,在扑火和救火的过程中要按照要求,尽量减少用地。每个建筑物之间要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之间的距离。这样会有效地防止火灾发生,以免火势在建筑物之间蔓延,我们将火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也为救火创造了先决的条件,并且也为消防灭火和紧急疏散工作提供了充裕的有力的场地。

6 高效的建筑设计

对于建筑的设备以及消防的设计就要全靠专业人员来完成,作为建筑的专业人员不许了解有关的建筑常识及相关的知识体系,与相关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一起来完成设计。在进行设计时要经过周密的计算和确定,并且在平面图上要标明规格、数量及位置,让人一目了然。

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的防火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建筑的防火设计作为建筑设计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涉及了建筑设计的所有的过程,还涉及了各个行业。这对专业的设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人员必须从方案入手,一步一个脚印对建筑防火设计做出全面、周密的考虑和决策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法规,采取防火措施,杜绝和减少火灾危害性,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损失。这是我们建筑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这也是建筑设计人员的责任所在。

参考文献

[1]朱建峰,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给水的几个问题探讨[J].给水排水,1999,25(12):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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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用建筑;建筑防火;建筑设计;应用

Abstract: architectural design make full use of fire technology is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for building safety design.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prevent five aspects of tobacco and safe evacuation from the selection of building materials, architectural layout and layout, structure fire, fire prevention, comprehensive use of briefly discusses the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technology in civil building design.

Keywords: civil construction; build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我国早期建筑受技术水平及设计发展水平的限制,建筑防火技术在民用建筑设计当中发展的并不是很理想,建筑火灾曾多次发生,给人们的生命造成里极大威胁,使人们的财产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以及在民用建筑设计水平不断提升的影响下,建筑防火技术也同样取得了巨大进度。下文主要就建筑防火技术中几个关键部分加以论述,在民用建筑设计当中如果能够将这些防火技术综合的加以运用,我国民用建筑工程防火性能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关于建筑材料的选择与运用

通过对民用建筑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可以发现,很大一部分火灾是由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点过高所引起的,由此可以看出建筑装修材料对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材料所引发的火灾危害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在于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装修材料选择的过程中将经济效益摆在了设计工作的首位,忽视了对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考虑,选用的材料由于燃点过高容易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是建筑材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火灾发生后影响人员的撤离,同时也为消防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为此建筑设计人员要想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就必须把好建筑装饰材料关,从材料的选择与运用入手,努力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

2.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布置

建筑设计中的平面布局及设置对有效避免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发生后的损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公共场所建筑设计的平面布局对防火所起到的作用更为突出。建筑防火设计要严格的参照具体的建筑设计防火相关规定加以执行,并将建筑防火问题纳入到建筑设计考虑的范畴当中,从工程建设之初建筑设计开始加强建筑防火。设计当中的平面设计和布局要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具体规定。对建筑防火起关键作用的便是平面设计和布局。以商场和幼儿园在建筑设计中的平面布局为例:商场作为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紧急撤离与疏散显得格外重要,为此商场营业挺通常情况下不应设在地下三层或是三层一下。幼儿园中主要是小朋友,一旦发生火灾小朋友在危险状况下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撤离能力是非常弱的,为此,幼儿园不已设置在高层建筑物的高楼层内,此外,为保障儿童在火灾现场安全撤离,还要针对幼儿设计专门的单独出入口。

3.关于利用建筑结构的防火

建筑防火设计中,建筑构造是比较容易处理,但又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防火墙不宜设在U字形或者L字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交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紧邻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水平距离小于2h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窗。(2)管道井应每隔两层或者三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每层分隔。井壁上的检修门为丙级防火门。(3)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消防电梯应每层停靠。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目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是考虑保护钢筋不被锈蚀,而没有考虑发生火灾后,高温对钢筋的影响,为了避免钢筋在火灾时变形过大,降低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在设计时应适当增大钢筋保护层厚度;特别对于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保护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最小厚度,比普通混凝土构件还小,这样耐火性能更差,必须采取加大钢筋保护层厚度,或吊装后下表面抹灰等保护措施,提高耐火极限,达到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4.对建筑防火和防烟的分区

防火分区面积的确定,主要应该考虑最大防火分区的限定与防火分区有关的防烟分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容易出现疏漏的问题。首先,一般情况下防烟分区仅限于高层建筑和地下车库,《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设挡烟垂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²,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其次,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²,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最后,多层建筑中,地下公共场所、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燃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排烟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等设防烟、排烟设施的房间内也应该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标准,即每500m²设置防烟分区。

5.关于安全疏散的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核心是疏散问题。安全疏散主要有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和疏散楼梯间三个要点。关键是把握疏散距离,根据建筑类别和房间的位置有不同的规定。要严格区别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还是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这两种情况,满足规范对疏散距离的要求。除了规范中明确的规定外,还有如下几个需要注意的要点:(1)大空间内的疏散距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高层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他房间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房间内至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最大距离限制,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距离可以增加25%。(3)对于某些情况,像丁字形内走道的距离,可按照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的要求考虑,其中袋形走道部分的长度应加倍计算。安全出口的概念也是容易经常混淆的问题,能否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口当作安全出口许多时候会出现疑问。对于地下空间而言,规范中比较明确的规定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6.1.1条阐明,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时,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由此推断,安全出口主要是指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外门,在某些条件下,通向邻近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可以当作安全出口。但有几个概念需要注意:首先,对于外门净宽度,居住建筑为1.1m,医院为1.3m,其他为1.2m,公共场所的外门不应小于1.4m;其次,多层建筑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高层建筑中走道最小净宽1.3m(双面布房时1.4m);第三,群体建筑间的连廊可以作为疏散安全出口,其宽度可以计入疏散宽度。楼梯间设计是防火设计中安全疏散的要害部位,根据不同情况,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

6.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具体火灾所形成的影响因素较多,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中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全面。只有从每个角度都充分的做到对防火技术的合理运用,切实做好建筑设计中对火灾工作的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的发生,才能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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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施工图;建筑

Abstract :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in 2000 approv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lan review system, to eliminate the hidden danger of accident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lays a good role.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graph to examine a system implementation since the discovery of building professional design defects are summarized,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introduces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some experience, practi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drawings; building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部2000年批准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同时强制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工程的事故隐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文就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许多工程设计及建筑专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

一、总图方面:

总平面图缺项问题在施工图审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所占比例相当大,一般是缺少总平面图或总平面图的设计深度严重不符合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基本上是如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对表达建筑及周边清晰度的要求:对所要表达的建筑首先应醒目,从线型上一目了然、消防车道的位置和尺寸的表达

2、消防车道的位置和尺寸的表达:消防车道是否通畅,与周边的距离是否满足扑救的要求

3、主要出入口的标示: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地下建筑车辆与人员出入口的标示

4、竖向设计的基本要求:建筑定位坐标,外型尺寸、主要出入口室内高程、与周边建筑的距离等等。

在这里主要注意是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的第一要求,再就是设计建筑与周边建筑的相对高程与流线要关注

二、建筑的防火设计方面:

1、 建筑防火设计问题①地下室、半地下室与上层共用楼梯时,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6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6.2.8 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应在首层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出入口处作防火分隔”,但目前在带有地下室的多层住宅设计中,却普遍忽略了地上、地下部分的防火分隔。②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时(含地下车库内贴邻的其他设备用房),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第5.1.6 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4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而审查中发现未采用防火墙隔开的项目仍然很多。③高层建筑变形缝一般留得比较宽,缝内自然形成一个上、下贯通的竖井,有很强的拔火作用。而在工程设计中通常忽略这一特点,将高层建筑室内的变形缝采用易燃材料木板条盖缝,如此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构造节点设计还时常出现。

2、防火分区的划分:每一个工程防火分区是由面积来划定,应注意的是:功能分区的不同,防火分区是要分开,例如:住宅底部的车库与住宅底部的储藏同层时,即使储藏面积再小,两者必须是两个防火分区

3、防火间距概念:对于防火规范的这一部分限定值我们主要是应该清楚间距应从哪些部位限定;如果两座建筑正好有些突出的部件应该从突出部件考虑,例如正好有凸窗,应从凸窗出挑部位算起;另外对于住宅来说还有一点应考虑到: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之间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小于1.0h,这是对同一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的要求。

4、防火构造的说明:对于一些作为常见构件的耐火极限要很清楚,特殊的而成睡觉额内容更要注意叙述要求,特别是防火方面的要求必须界定好以防后患;例如:各主入口处的钢构雨棚及耐火极限的提出;屋顶天窗的而成设计的防水、防火的要求。

5、关于安全疏散的问题①对商业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问题,应按《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第3.1.2 条和第4.2.5 条计算出营业面积和营业部分的疏散人数,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2查出疏散宽度(高层建筑底层裙房为商业建筑时,应以《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6.2.9 条为准)。但在工程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员对此计算概念不清,造成所设计的商业建筑的疏散宽度不符合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这类问题占审查项目的34.5%.②在商住楼建筑中,商店与住宅部分共用一个楼梯,且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出入口没有分开设置,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第4.5.4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三、节能设计方面:

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有的设计人员对节能设计及规范没有足够的重视,也不够熟悉。时常出现类似窗墙比不符合要求,且未调整外墙、屋顶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问题;在不少设计中对不同的墙体、不同的热工要求,不做热工计算且节能材料选择不当;《节能备案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施工图中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目前应多注意的是:

公消字(2011)65号文强调,墙体保温必须采用A级耐火材料、飘窗只能南向设置,不应大于400mm,传热系数应比普通窗降低15%、各部位所做节点做法要保持一下、对入户门的要求为保温、防火一体门、防火隔离带的做法

四、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①在多层建筑中,大于60m 的房间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房间内最远一点距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大于14m、在室外疏散楼梯周围2m 内的墙上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的现象也经常出现,. ②在多层住宅设计中,为控制建筑面积,地下室层高降低到2.20m,致使地下室楼梯平台下净高不足2m 或楼梯段处净高不足2.20m,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2.1 条第五款强制性条文规定,属于设计中的常见多发病.对此问题建筑专业应作取消平台梁,改为板式楼梯的处理,否则,上述两项净高难以满足规范的要求。

五、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有些设计单位,特别是中小型设计单位,由于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面临着强烈的生存危机。他们为了承揽到任务,一切按业主的意志行事,为投其所好,将规范、规程的要求弃置一边,从建筑设计方案上一味地迁就业主。

2、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质量,对建筑方案与整个工程设计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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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影院;防排烟;设置方案

[ Abstract ]: No windows in the audience high hall storey, it has large inner space, complex function, density, combustible matter more, fire intensity and other features. In case of fire, personnel evacuation, fire rescue is difficult. In view of the above characteristics, this kind of architecture has set the smoke control facilities necessary.

Key words: Cinema; smoke control; setting scheme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电影院防排烟方式的选择

1、自然排烟:自然排烟是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室内外空气对流进行排烟,主要利用可开启的外窗或利用阳台、凹廊进行排烟的方式。这种方式经济、简单、易操作,不使用动力以及专用设备,平时兼作换气使用,火灾时不受断电影响。在规范非强制性要求某种排烟方式下可以优先考虑,如以下情况:(1)设在地下建筑疏散走道或四层及四层以上多层民用建筑建筑内电影院场所疏散长度在40M以内的走道或其他需要排烟的房间。(2)设在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内的电影院场所疏散长度在60M以内的走道或其他需要排烟的房间。(3)人防工程中面积小于50的房间;总长度小于20M的疏散走道。但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有效开口部位面积,保证多层和高层建筑内电影院场所走道、房间有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走道地面面积的2%,人防工程内电影院场所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大于该防烟分区面积的2%。同时,自然排烟方式排烟口受风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较大,一旦受到风压作用,烟气很难排出,特别是建筑低层区,火灾时如果排烟口方向与风向相反,引起烟气在建筑物内扩散,出现房间、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前室聚集烟气现象,严重影响人员的疏散,设计时要加以考虑。

2、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机械防烟是通过风机加压送风,使楼梯间和前室或合用前室保持正压,从而阻止烟气的侵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与避难。主要用于高层民用建筑的封闭避难层、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等部位,虽然防烟效果显著,可靠性和稳定性高。但具有设计计算比较复杂。设备复杂、投资高等缺点。而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电影院场所经常与建筑内其他场所共同使用楼梯间,没有单独的疏散楼梯,甚至有的高层建筑具备完整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因此,没有必要考虑在高层建筑电影院场所内设计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否则,会增加了系统的复杂性,提高了工程投资,维护管理也不方便。

3、机械排烟:机械排烟是利用排烟风机强行将烟气抽走,从而降低被保护区的烟气浓度,它由挡烟壁(活动或固定式挡烟壁)、排烟口(或带有排烟阀的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这种排烟方式可以弥补自然排烟方式的不足,对于排出疏散走道、起火房间的烟气有着显著的效果。因此,相对于电影院场所极其适用,同时,机械排烟方式分为局部排烟和集中两种方式,局部排烟是在每个需要排烟的房间设置独立的排烟风机直接进行排烟;集中排烟是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防烟分区,在每个防烟分区内设置排烟口,通过排烟风道排烟。而在电影院场所设置机械排烟方式时就必须考虑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实际情况;就设在多层建筑和人防工程内的电影院场所,为了确保场所内良好空气环境,平时都设有通风系统,设有排风管道设施,同时考虑相邻观众厅的防止串声,最好采用局部机械排烟方式,并与通风系统相结合,选择合理的排烟风机、增加了一些常开式电动排烟风口,并保证通风系统符合一定的防火要求,同时,把排烟自动装置与电影院场所的自动报警设备联动,不必设置单独的消防电源等设备,降低了整体自动系统的工程造价。

二、电影院中庭机械排烟设施的设置

1.电影院建筑的中庭,屋面一般采用大跨度轻型钢结构、玻璃采光顶,因此,电影院中庭顶部通风、排烟管道的设置,无论从建筑自然采光、美观的角度还是从结构安全性的角度上来看,都是不太现实和经济的。电影院中庭常见的三种类型和相应的防烟、排烟设计方法,但对于多层民用建筑,仍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具体工程设计中,为简化排烟系统,节省投资,同时又能保证系统的排烟效果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集中控制的可靠性,笔者认为,有条件时应尽可能采用设置多台屋顶风机来进行集中排烟的方式。

2. 电影院中庭排烟设施采用此种设置方式,主要还基于其具有如下优点:①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合用,节约投资;②对排烟风机经常使用可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③系统无风管,不影响建筑美观和采光;④风机分散布置,有效的降低屋面荷载;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量少,系统更可靠。

3.在电影院中庭的排烟系统设计中,设计选用4台高温双速屋顶排烟风机,均分设置于屋面上(见图2)。由于该商场(包括中庭)设置有集中空调系统,空调时,屋顶风机可关闭。为了防止玻璃屋顶部的热滞留现象,也可开启风机低速运转;并根据室内空气品质状况,确定屋顶风机的开启台数,进行全面通风换气,排除集聚在屋顶下的热空气。电影院中庭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将屋顶风机转入火灾运行模式,电机高速运转,及时排除高温烟气和热量。

三、电影院观众厅机械排烟设置部位的确定

1、民用建筑中电影院: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上观众厅和面积大于50m2的地下观众厅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走道。

2、人民防空工程:电影院放映间、舞台等;疏散总长度大于20M的走道;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四、电影院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注意事项:

1 .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且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任一排烟口(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2. 排烟口(阀)的设置宜使气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其安装位置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1.5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排烟口采用常开式多叶排烟,风机选用双速排烟风机,平时低速排风换气,火灾时高速排烟,每个观众厅的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防止相邻的观众厅通过排烟排风口串声。

3 .当火灾确认后,同一排烟系统中着火的防烟分区中的排烟口(阀)应呈开启状态,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4 .大多火灾案例表明,绝大部分的人员死亡是由于吸入有毒气体和窒息死亡的,观众厅属于无窗房间,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提出只要大于100m2的地上观众厅和面积大于50m2的地下观众厅均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关于排烟量,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8.4.2条中庭的排烟量计算方法,考虑到观众厅净高比中庭低,人员密集,且由于有座椅的障碍,火灾时人员疏散较困难。因此建议观众厅以13次/h换气标准计算,或90m3/(m2・h)换气标准计算,两者取其大者。

5 . 防烟分区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6、观众厅的每个放映室采用一个独立的通风系统,机械排风,通风量按15次/小时计算。补风来自相邻的观众厅送风,同时送风管设置消声装置,放映室保持负压。放映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五、结论

由于建筑技术的进步(结构、建筑设计等),随着新型建材的大量使用,设有多功能电影院的多层建筑的规模日趋庞大,此类电影院应当设置防排烟设施。而对于其设置依据、方法、排烟量计算等诸多问题,应按照《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同时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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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层建筑;安全问题;防火;疏散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安全问题是高层建筑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应以保障人身安全为出发点,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容纳人数、面积和人们的生理、心理状态等情况,合理布置安全疏散通道,为人们的安全疏散提供有利条件。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的开发建设,安全疏散设计亦受到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常见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

1.消防安全问题

总体布局要保证畅通安全。在楼道的设计上要保证人员的流动畅通,便于紧急情况时人员的疏散。有采光设施或者照明系统,让人员在疏散中能保证安全快速的撤离,以避免发生踩踏等其他伤害。合理进行防火分区。在高层建筑的楼道内消防器械、疏散通道必须合理的分区,做到在火灾发生时,可以及时的采用灭火措施和人员疏散。消火栓的位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分由两个消防栓的水枪同时到达。

1.1大型敞开楼梯采用防火卷帘封闭的问题

商业性建筑内为适应大客流量及开阔的视野空间的要求,往往设计比较宽大的敞开楼梯作为主要客流通道。但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此类建筑的疏散楼梯必须是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为解决这种矛盾,设计人员在建筑内既设计了大型敞开楼梯间,并采用防火卷帘封闭,又设计在数量和形式上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楼梯。此种设计方式的问题在于,违背了人们在火灾情况下的实际疏散趋向。

2.电气问题

(1)消防电源与配电。高层建筑供电要求:1)供电电源必须是来自于两个不同的发电厂,保证一个要遇到有问题或者突发事件时另一个也可以正常工作,从而确保建筑的正常运行;2)供电电源来自于2个不同的区域变电站;3)一个电源来自于区域变电所而另一个是自备的发电设备。

(2)应急照明。当高层发生火灾及其它灾害、故障时,导致正常照明系统中断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应急照明的安装要合理人性化,应急照明主要安装在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前室、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的墙面上或者顶棚上。应急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标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标志灯和引导指向出口的指向标志灯,满足疏散通道的照明要求。

3.地上层与地下层共用楼梯间的问题

为防止人员由上层疏散时进入地下层,规范要求,地上层与地下层不宜共用楼梯间。但由于结构等方面的原因,楼梯间贯通地上与地下层,未加分隔的情况很普遍,设计人员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重视,尤其当地下与地上层使用功能相同时,业主亦不愿进行分隔。笔者认为,不论何种情况,在地上与地下层之间应设有一个明显的防火和疏散分界,方法是用实体墙和防火门将地下室入口单独隔开(包括两梯段间隙),使首层进入地下室和首层向上层的入口错开。

4.疏散门开启后对疏散通道宽度的影响

此类问题在设计及防火审核中往往被忽视。高层建筑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建筑空间,往往尽可能压缩走道、楼梯间及其它设备用房的占用面积,有时甚至达到规范所要求的最低限度。而建筑内的一些公共用房,如会议室、多功能厅等,按规范要求,必须向走道开门;楼梯间疏散门也必须向楼梯间内开门,如设置不当,就可能减小走道、疏散楼梯的净宽。当向走道、楼梯间内开门时,开门后走道、楼梯间的净宽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为此,公共用房应适当增加门洞的宽度和开门数量,以减小每扇门的开启宽度;楼梯间门应采用单扇门并开向墙面,尽量避免采用开门尺寸过大的双扇门。

5.抗震构造柱问题

在抗震设计中,抗震构造柱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在外墙的转角处,大厅的四角没有设置构造柱,有的虽然设置了构造柱,却不是成对的。还有一些设计用构造柱替代砖墙去承重,或者在纵墙和山墙的交接处没有设置抗震构造柱等。

6.防雷击问题

高层建筑防雷系统应该按照“综合治理,整体防御,突出重点,多重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高层建筑物的结构,将防雷措施做好,进行治理。找齐高层建筑物的顶端和其他易受雷击的部位装设避雷针或者避雷带、避雷网。利用结构中的主钢筋作引下线,利用整个钢筋混凝土基础作接地装置。在建筑物周围用扁钢做避雷带。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火花,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均要接地。

7.剪刀楼梯间的设计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6.1.2条规定:“塔式高层建筑,当设立两座独立的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剪刀楼梯首先是防烟楼梯间,应当注重的是剪刀楼梯设计中,要求分别设置防烟前室,分别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中,明确指出严禁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此种情况,在许多设计中未被引起注重。例如有些高层建筑下几层为商场,中间几层为办公,上几层为住宅,为综合楼,是一类高层建筑。而该类建筑住宅部分的楼梯间为剪刀楼梯,其消防电梯与剪刀楼梯共用前室,此类设置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条文说明中严格禁止采用的一种,应确定为三个位置增设乙级防火门,同时独立设置送风设施

8.高层商住楼底层公建的楼梯间的设置

对于高层商住楼采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三种方式: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以及室外楼梯。但是,位于高层建筑主体内的商场,亦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国内有些大型商场的楼梯间均为封闭楼梯间,所有楼梯间均与住宅部分楼梯间分别独立设置,而且商场与住宅部分的窗间墙的距离为1.2米。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位于高层建筑主体内的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我认为可以采取此种设计,可以将商场作为独立的防火分区,按郡房设计。因此,对高层商住楼位于高层建筑主体内的商场的楼梯间的设置,若商场部分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当商场与居住区的楼梯独立设置且商场与居住区首层住宅的窗间墙高度大于0.8米时,底层商场可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的门可采用乙级防火门,这样的设计更经济,更合理,使用管理也更方便。

9.敞开楼梯间设计

对于11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采用敞开楼梯间时,其户门必须不低于乙级防火门。但多层建筑的商场,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4.1.7条规定“商店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敞楼梯、自动楼梯的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防火规范的规定”。从现在的小区开发来看,商住楼越来越多,所以,设计这类建筑时,一定要注重到这个规定。对于上下层面积之和大于25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中封闭楼之间的门,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在设计上只采用双向弹簧门即可,我认为,从经济实用来看,宜选用乙级防火门。当然,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商场,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10.出屋面楼梯间的设计

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还应注重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7条的规定:除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层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另外,有部分公共建筑顶层采用网架结构,很多也未设置出屋面的楼梯间,严格地说,此类建筑最好采用局部网架结构,不应影响楼梯间的设计,因为这是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的又一重要路径。

11.关于消防电梯的设计

在11层与12层越层式住宅建筑中,是否设计消防电梯曾经有过争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建筑高度的定义,“只有屋顶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而且,消防电梯主要用于对火灾的扑救,为了节约灭火战斗人员的时间和体力。所以,11层越12层的住宅按消防方面的要求应按12层计算,应设置消防电梯。很早以前国内专家论证会就明确了此类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其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应满足规范的规定。

12.结语

总之,超高层建筑的设计需要注意的还有很多问题,但是忽视了安全设计的话,就有可能造成人、才、物等多方面的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设计超高层建筑时必须将安全问题注入设计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铭珍.美国高层建筑火灾趋势[J].上海消防,2007(11)

[2]姜进其.关于高层建筑火灾救人的一种设想[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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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施工图;建筑

工程设计及建筑专业存在施工问题。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工程的事故隐患,建设部下发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存在的问题

1.1总平面图缺项问题

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缺少总平面图或总平面图的设计深度严重不符合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占总数的90%以上,集中表现在中小型设计单位。大部分设计的总平面图中只有建筑单体的平面定位,缺少建筑间距、广场(含停车场)、道路布置及道路的转弯半径、宽度、交叉点、变坡点标高、坡度、坡向等竖向设计内容。

1.2建筑防火设计问题

①地下室、半地下室与上层共用楼梯时,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6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6.2.8 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应在首层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出入口处作防火分隔”,但目前在带有地下室的多层住宅设计中,普遍忽略了地上、地下部分的防火分隔。②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时(含地下车库内贴邻的其他设备用房),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第5.1.6 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4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③高层建筑变形缝一般留得比较宽,缝内自然形成一个上、下贯通的竖井,有很强的拔火作用。而审查项目的33%在工程设计、构造节点设计中通常忽略这一特点, 将高层建筑室内的变形缝采用易燃材料木板条盖缝。

1.3民用建筑的节能设计问题占审查项目的64%

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有的设计人员对节能设计及规范没有足够的重视,也不够熟悉。时常出现类似窗墙比不符合要求,且未调整外墙、屋顶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问题;在不少设计中对不同的墙体、不同的热工要求, 不做热工计算且节能材料选择不当;《节能备案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施工图中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1.4关于安全疏散的问题

①对商业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问题,占审查项目的34.5%。应按《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第3.1.2 条和第4.2.5条计算出营业面积和营业部分的疏散人数,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2 查出疏散宽度(高层建筑底层裙房为商业建筑时,应以《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第6.2.9 条为准)。但在工程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员计算概念不清, 造成所设计的商业建筑的疏散宽度不符合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②在商住楼建筑中,商店与住宅部分共用一个楼梯,且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出入口没有分开设置,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第4.5.4 条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占审查项目的10%。③在多层建筑中,大于60m 的房间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房间内最远一点距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大于14m、在室外疏散楼梯周围2m 内的墙上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的现象也经常出现,这类问题占审查项目的6%。④在多层住宅设计中,为控制建筑面积,地下室层高降低到2.20m,致使地下室楼梯平台下净高不足2m 或楼梯段处净高不足2.20m,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2.1 条第五款强制性条文规定,属于设计中的常见多发病,占审查项目的36%。对此建筑专业应作取消平台梁,改为板式楼梯的处理。

2.原因分析

(1)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有些设计单位,特别是中小型设计单位,由于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面临着强烈的生存危机。为了承揽到任务,一切按业主的意志行事,为投其所好,将规范、规程的要求弃置一边,从建筑设计方案上一味地迁就业主。

(2)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质量,对建筑方案与整个工程设计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对建筑方案的评审、推敲、把关,在工程设计中给其它专业造成不可弥补的缺陷。

(3)建筑师不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缺乏质量意识及责任心。缺少对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和理解, 有的对国家现行规范不熟悉,甚至仍在采用作废版本的规范及图集。

3.几点建议

3.1建立健全内部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建筑方案的评审工作

直接影响其他专业方案优劣的,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建筑方案要做到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使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提高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企业经营者定期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及法规的培训,掌握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规范、法规、标准图集, 注重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

3.3经营者要有质量意识

设计质量与市场经营是相互统一的,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源,要树立“质量就是市场,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

3.4遵守法规,排除干扰,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业主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相差很大,面对这种情况,企业的经营者要摒弃“重经营、轻质量”思想。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设计计划赢得市场。

3.5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针对勘察设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力推进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充分调动广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在行业内营造一个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政策宽松的工作环境,构筑一个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二是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资质复查优化结构、调整规模。加强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为勘察设计行业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自律、中介服务、政府监督、设计保险质量保证体系。实现设计风险社会化,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四是开展继续教育,加强标准规范培训,提高注册人员和勘察设计骨干的专业技术素质。

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 目的是促进行业设计水平和质量责任意识的提高。因此,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建立网上审查制度,设计人员执业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实行审查人员资格考核和动态管理的淘汰制度。促进审查责任, 审查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尹万富.浅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6).

篇12

1国内外防火规范的比较

1.1高层建筑划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规定,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美国《国际建筑规范》(2009年版)规定,有人员使用的楼面到消防车可以到达的地面的高差大于22.9m的建筑为高层建筑。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8m的建筑,可采用ⅠB类耐火等级的结构替代ⅠA类耐火等级的结构,但承重柱的耐火极限不应降低。英国《建筑设计、管理及使用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S9999∶2008)规定,顶层楼板到地面的高度超过18m时,应设置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且前室内设置消火栓。此外该规范按照顶层楼面高度的不同对建筑耐火等级作了规定,如A2类建筑(人员处于清醒状态且熟悉环境,火灾增长速率为中速火),当顶层楼面高度超过60m时,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法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法规》(2007年版)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住宅及建筑高度大于28m的其他类型的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1972年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将高层建筑分为4类:第一类为9~16层(最高50m),第二类为17~25层(最高75m),第三类为26~40层(最高100m),第四类为40层以上(高于100m)。由此可见,各国对于高层建筑均作了规定,但对超高层建筑的划分并不完全一致。有关高层建筑高度划分标准如下:美国23m、英国30m、法国28m(其中住宅50m)、我国24m,可见几个国家的规定相对而言差别不大,总体上,我国的规定比较适中。我国和法国明确界定了超高层建筑的划分高度,我国为100m,法国为200m,其中我国规范对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作了专门要求。美国和英国没有单独规定超高层建筑,但从消防救援以及建筑耐火等级角度对超过某一建筑高度的高层建筑作了特殊规定。如美国规定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8m的建筑,可采用ⅠB类耐火等级的结构替代ⅠA类耐火等级的结构,但承重柱的耐火极限不应降低;英国规定人员处于清醒状态且熟悉环境、火灾增长速率为中速火的建筑,当顶层楼面高度超过60m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均不低于2.50h。

1.2耐火等级各国规范均根据建筑高度及使用功能规定了相应建筑的耐火等级,有关超高层民用建筑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对比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规范中有关柱、梁、承重墙等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与其他国家的规定比较接近,但楼板的耐火极限相对偏低。根据国内建筑火灾统计资料,火灾延续时间在1.50h以内的占88%,在1.00h以内的占80%。与之对应国内规范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0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00h。我国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占多数,这样大部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会被烧垮。当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定得越高,发生火灾时烧垮的可能性就越小,但建筑的造价要增加。

1.3防火间距各国规范均通过限定防火间距作为防止火灾在建筑之间蔓延的措施,美国规范详细规定了建筑相邻部位的开口要求,当间距大于9.1m时,则对外墙耐火极限没有要求。英国采用相邻建筑外墙所受热辐射强度来确定防火间距,以是否达到引燃木材的热辐射强度12.6kW•m-2作为判定条件,要求建筑到达公共边界或者假定的边界(而非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为其达到热辐射要求的计算距离的一半。例如,在火灾规模为30MW的情况下,距离着火建筑7.9m的距离处即可达到12.6kW•m-2的辐射强度,从而可以引燃木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其到达与相邻建筑公共边界的距离取7.9m的一半,即不小于4m。法国规范要求相邻高层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或具有8m的防火间距。我国规范也有限制外墙开口的类似规定,如开口面积小于外墙面积的5%时,防火间距可减少25%。对于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的相邻建筑,高民用层建筑与相邻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为13m,与相邻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为9m。我国规范中有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规定与国外规范相比较为接近。

1.4避难设施避难层(间)作为高层建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各国规范均有详细规定。美国规范规定电梯候梯厅在采取防烟措施的条件下可兼做避难区域,同时对避难区域提出了双向疏散要求。对人员疏散存在困难的医疗建筑,美国规范要求可供患者睡觉休息或治疗的楼层以及其他人员荷载超过50人的楼层均应采用挡烟设施分为至少两个烟气控制区,并对该类建筑中的避难区域面积作了规定,卧床病人按照2.8m2•人-1、其他人按照0.56m2•人-1确定避难面积。英国规范允许避难区域设置在受保护的楼梯间内。此外,美国、英国规范均考虑了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人员的避难需求,其每人占用的面积美国为0.9m2,英国为1.3m2。我国规范对超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超高层住宅建筑,《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要求设置避难层(间),而防火设计规范没有相应的规定,有关超高层住宅设置避难设施的技术要求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1.5消防救援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着火建筑,提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对于营救建筑内的被困人员、降低火灾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规范对消防车道(包括其宽度、通行高度和坡度、回转场地等)及消防扑救作业面(包括长度、与建筑的距离等)均有所规定。美国规范中消防车辆可到达的位置与建筑内设置消防设施的情况有关,当建筑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距离可相应增加,如消防车道应能到达距建筑入口15m的位置,此外建筑物外墙与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超过46m,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到137m。英国规范规定消防车应能到达距消防水泵接合器18m的位置。法国规范规定消防车道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我国规范通过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要求,限定其与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同时规定消防车与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为15m~40m。可见国内外规范对消防车到达位置与建筑之间的距离要求比较接近,一般控制在15m~40m的范围内。关于超过一定长度的袋形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地的要求,美国规范规定为46m,英国规范为20m。我国规范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但未明确其长度要求,应进一步细化该规定。

2超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措施

综上所述,针对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如下加强措施:

2.1耐火等级我国规范规定超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从前文对国内外超高层民用建筑主要承重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一级耐火等级建筑要求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50h,而国外规范的相关要求均不低于2.00h,可见我国规范对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相对偏低。为给超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救援以及人员安全疏散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建议提高楼板的耐火极限。目前,我国有关楼板的构造做法及耐火性能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在楼板厚度为100mm(保护层厚度为10mm),其耐火极限可达到2.00h,楼板厚度达到120mm(保护层厚度为20mm)时,耐火极限可达2.65h。结合国外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我国实际的楼板构造做法情况,对超高层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提出如下要求:超高层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2防火间距我国规范中有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规定与国外规范相比较为接近。此外,规范中规定在设有防火墙等条件下,高层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可以不限或不小于4m。对于超高层民用建筑,较大的防火间距除有利于防止火灾在建筑之间的蔓延外,也为消防救援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考虑到我国超高层建筑的数量及相应的救援和管理条件,建议即使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调整超高层民用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为此,提出如下建议:超高层民用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其间距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减小。超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的防火间距(包括与甲类厂房,与甲类仓库,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与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其间距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减小。

2.3避难设施避难层(间)作为高层建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各国规范均有详细规定。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层公共建筑设置避难层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高层住宅建筑的避难层设置没有提出要求。仅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有高层住宅需要设置避难层(间)的规定。因此,我国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有关超高层住宅设置避难设施的技术要求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结合住宅建筑的特点,设置避难间。同时参考美国、英国等国家的规范对医疗建筑的避难区域或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人员的避难需求的规定,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规定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施时也应考虑行动不便人员的避难需求,为该类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可靠的保障。此外,对于高层建筑避难间的具体设置高度要求,需要考虑到当前消防车辆救援高度一般在50m的实际情况。为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层病房楼,其50m以上楼层每层应设置避难间。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其54m以上楼层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2.4消防救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稿)对消防灭火救援要求的规定,补充了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在消防救援规定方面的不足,但对需要设置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的长度要求需补充规定。结合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的规定建议取1/4,即40m。此外,超高层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时,其裙房屋面如果兼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对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提高要求,以确保消防救援作业的安全,可考虑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致,即3.00h。为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一是长度超过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该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二是超高层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住宅部分通过裙房屋面疏散且裙房屋面用作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裙房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3结论

基于上述比较分析,对于超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笔者建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送审稿)中增加以下规定:

3.1耐火等级。超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3.2防火间距。超高层民用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其间距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不应减小;超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的防火间距(包括与甲类厂房,与甲类仓库,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与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其间距在采取设置防火墙等措施的条件下也不应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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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幼儿园;建筑设计;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幼儿园办学数量剧增和规模日益扩大,幼儿园的消防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就幼儿园的建筑消防设计做一简要梳理,希望对大家能起到启发和建议性作用,更合理的做好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设计。

1 幼儿园建筑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幼儿园建筑初期留下火灾隐患

有些幼儿园在房屋结构以及装修设计方面存在问题,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投入运营:缺少安全疏散楼梯、相关负责人未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要求,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采用聚氨酯夹心彩钢板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符合规定等。有些正规幼儿园由于资金缺乏等因素,未及时进行更新和改造,遗留下大量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不但燃烧猛烈,蔓延迅速,易形成立体燃烧,而且释放出大量有毒气体,容易造成大量的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

1.2 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的缺乏和封堵

幼儿园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又具有统一的作息时间,上课时教室内人员高度集中,下课时走道和楼梯拥挤。一些小的幼儿园在建园之处就无视幼儿园必须每层楼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的这项硬性规定而缺少一个安全出口,而为了防盗或幼儿攀爬,多数幼儿园将窗户用栅栏封堵。若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可能引发严重A踩踏事故。儿童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发生火灾时,如果安全出口被锁闭的话,他们很难靠自身的个人能力逃生,他们根本不可能自己打开门锁,情况混乱时,即便是有老师在,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打开门锁及时疏散,必然会造成惨剧的发生。而窗户设置铁栅栏这在消防安全方面也是背道而驰的。

1.3重点部位管理不善

幼儿园里的灶房、液化石油气储藏间、杂物库房、烧水间等与幼儿园活动场所相连或毗邻时,极易引发火灾。部分幼儿园是由老式建筑改造而成的,甚至有的设施在简易的民用建筑内,耐火极限低,易发生火灾。部分幼儿园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幼儿教育重点主要集中在孩子的听、认、读、写等能力上,进而忽视了幼儿的安全教育。

2幼儿园消防安全问题对策

2.1严格准入标准

各类幼儿院校在初建、改建或扩建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务必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幼儿园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多层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和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并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建筑物为一、二耐火等级多层建筑时,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超过三层;建筑物为三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时,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楼层:建筑物为四级耐火等级是,幼儿园不应超过1层或不应设置在2层。

2.2落实相关规定

幼儿园在建筑防火方面,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按规定进行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尽可能避免先天条件的不足。幼儿园的防火要求包括:

(1)幼儿园应独立建造,严格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设置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应自成一格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的、完备的安全疏散系统.

(2)幼儿园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者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3)幼儿园内部的厨房、液化气储藏间、杂物库房、烧水间应与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用房分开设置:如毗邻建造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材料与其隔开。

2.3严格管理重点部位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幼儿园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幼儿园安全管理要求:

(1)幼儿园为多层楼房时,应将年龄较大的儿童安置在楼上,以利于安全疏散。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托儿所、幼儿园,对使用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务必了解液化气的性质,懂得安全操作技术,并能正确处理设备故障和漏气事故。

(3)幼儿园应和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疏散、灭火等,使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保持定期进行演练。

(4)幼儿园的室内装饰材料宜用非燃或难燃材料,并应限制使用塑料制品;内部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藏间、杂品库房、烧水间等应与儿童或用房分开设置。

(5)幼儿园的配电线路应符合建设电器安装规程的要求;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离地面应不小于1.3m,建筑闷顶内有可燃物时,配电线路应采取隔热、散热、阻燃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的高温表面靠近可燃物时,也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尤其是使用功率为100w或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路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6)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便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设备。电视机、录放机等要放置在通风散热良好的地方,使用和收看电视后要切断电源;如果使用室外电视天线,一定要装接地线或使用避雷器,以防雷击;如果电视机出现故障,则必须关机,停止使用。

2.4保证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畅通

幼儿园安全疏散出口应有2个以上,并且幼儿园内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当校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5m,三级建筑时为20m;

(2)位于袋行走道或尽端的房间,当校园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0m,三级建筑时为15m.

3结束语

幼儿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受到特别的保护。幼儿园负责人要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完整配套的消防设施,这些对确保生存环境安全至关重要。幼儿园管理者不仅要从思想上重视幼儿园消防工作,同时要提高幼儿园师生的消防意识和组织逃生、疏散的能力。通过开展有效的消防演习,增加幼儿对火灾事故的直观认识,让他们在火灾发生时能有序地进行疏散和逃生。

参考文献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S】。

(3)蒋国兴,廖奇主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M】。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0.

(4)王世菊,由墨西哥幼儿园火灾引发的几点思考【J】。科技信息,2010.

篇14

关键词:综合体;防火设计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commercial complex building get continuous development. The fire prevention design reasonable or not directly affect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security.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engineering, the city of fire prevention design complexes is discussed.

Keywords: complex; Fire preven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35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用地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南城区,总建筑面积258500平方米。地上部分西边为一个23层的五星级酒店和一栋综合商业建筑,建筑面积为62500m2,东边是15栋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面积为119400m2。地下室为二层,地下一层由一个近13000 m2的大型超市和KTV组成,地下二层为停车场兼战时人员掩蔽工程,地下车库总面积为72400m2,停车位1200个。综合楼为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商业街为2层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综合广场鸟瞰图见图1,地下一层平面见图2。

图1 综合广场鸟瞰图

图2地下一层平面

二、综合体的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综合体防火设计的内容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消防通道的设置、防火分区的划分、疏散距离的确定、疏散楼梯的设置、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及宽度等。

(1)加强消防通道、内街、疏散通道的防火功能

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复杂多样,往往给消防扑救带来一些不利因素。如果在设计中对消防车道布置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将无法靠近建筑,无法进行扑救。因此在该项目总平面设计时,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下,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湖北省建设、公安厅文件要求,在一类综合楼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道,并在综合楼北面、西面距建筑外墙10~15m处分别设置了7m×45m、7 m×32 m的消防登高场地;在综合楼裙楼的西侧、南侧距建筑外墙5~10m处设置了7 m×41 m、7 m×47m的消防登高场地。登高面均大于周长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设置妨碍登高操作的设施,为消防车能及时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2)防火分区划分和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项目综合楼三层以下为商业功能,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和氛围,设置了中庭和自动扶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此类空间设置已明确了防火分区的划分;商业步行街因无顶盖且每一商业单体均设封闭楼梯间,防火分区划分也很清晰;地下车库设有人防工程,可参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来划分防火分区;有争议的是地下超市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时,地下商店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据此规范,该项目地下超市需划分为7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两个出口,依规范折算后疏散总宽度为55 m(9100×0.7×0.85×1/100),按梯段1.4m宽楼梯(商业建筑营业疏散楼梯最小宽度)设计需39个疏散楼梯,楼梯间采用实体防火墙,这样占用了大量商场内部空间。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当设有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且出口宽度能满足该防火分区所需安全疏散宽度的1/2时,该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 000m2。本项目现在地下超市的东西两端均设置了下沉式广场直通广场地面,广场具有一定的长度和面积,且通向广场的隔墙上设足够的出口宽度,采取以上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4000m2(地面营业厅防火分区面积),对此种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虽有个别地方标准允许的,仍须以当地消防部门要求为准。建议此种情况规范统一要求,以免引发争议。

防火分隔有三种形式:防火墙、防火卷帘和防火水幕。由于该项目的商业性质,采用防火墙作为防火分隔,影响商场的平面布局、空间的通透,也不便于经营;而如果使用水幕,用水量过大,不经济。因而该项目仍采用特种防火卷帘的形式作为防火分隔,防火卷帘以背火面温升为判断条件,耐火极限不低于3h,达到防火分区分隔的要求。

(3)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疏散楼梯的设置

规范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场平时人流可依靠电梯、扶梯以及水平方向通道等多种交通手段进行疏散。而火灾时,除消防电梯外所有电梯均应停用,平时使用的某些通道(如防火分区分隔设置防火卷帘的地方)也会停用,此时楼梯是唯一的疏散通道,因而楼梯数量和楼梯总宽度便成为防火设计的关键。该项目为大型商业综合体,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疏散楼梯的设置尽可能地在商场四周外墙设置封闭楼梯间,这样可自然采光,省去前室。因疏散距离不满足必须在商场内部设置楼梯的可将楼梯成组布置,使两个防火分区共用楼梯,为商业留出灵活的空间。《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营业部分公用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m,结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每股人流宽度,梯段宽度取1.8m较为合适。该项目商业部分层高均为5.4m,按梯宽1.8m,将楼梯设计为4跑,可节省近1/3梯间面积。若设计成2跑剪刀梯,则一个梯间位置可设置2部楼梯,可节省更多梯间面积,为业主争取更多营业面积。但现有规范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仅对塔式住宅规定两部楼梯分别独立设置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梯外,并无明确规定。按“法不禁止则许可”的原则,已建成的公建工程中也已出现剪刀梯,说明采用剪刀楼梯是一项合理经济的措施。在此,为使在公建中疏散楼梯的设计更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对剪刀梯宽度、出口数量如何计入疏散楼梯进行明确。

(4)疏散宽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