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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理的社会效益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环保治理的社会效益,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保治理的社会效益

篇1

[关键词] 环保投资;投资主体;环境效益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5- 0018- 02

1 前言

近年来,我国环保投资力度不断增加,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的研究,初步估算 “十二五 ”期间环保投资需求约为3.1万亿元,与“十一五”期间环保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 1.35%的比例基本持平,年均环保投资为 6 200亿元左右。在政策推动下,我国环保产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将保持年均 15%~20%的增长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2年全国环境投资治理总额较上年同比增加 23%,2007年同比增长 32%,分别为“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投资增速最高的年度。 2012年环保投资进入快车道,预计总投资 6 0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 25%。

这些数据都显示了我国环保产业将会迅速发展,同时也意味着投入环保产业将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环保投资的不断增加以及环保产业的迅速发展,各类环保投资项目也在迅速增加。所谓环保投资项目,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金或资产投入到环境保护方面,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以获得一定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水处理类项目、固体废物类项目、废气粉尘类项目、噪声控制类项目、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类项目、洁净能源类项目、绿色农业类项目、生态保护类项目等。

环境保护投资是一种社会公益性投资,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而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用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价方法来评价环保投资项目,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难以体现环保投资效益。本文在分析环境保护投资特点的基础上,介绍环保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方法。

2 环境保护投资的特点

(1)环保投资是以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往往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为主要投资目的,而环保投资项目的效益主要表现为投资项目对国家、地区和社会群体共同利益所作的贡献。

(2)投资主体多元化。保护和改善环境单纯依靠国家投资是行不通的,一个国家的财力毕竟有限,因而客观上需要开辟其他投资渠道。目前,我国的环保投资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主体。国家通过预算下拨环保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污染防治以及环境保护科研等方面。

2)地方政府主体。地方政府(省、地、市、县等)进行的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解决区域环境问题。

3)企业主体。企业为解决自身的生产活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或为实现某种经济利益而解决周围的环境问题所进行的投资。

4)个人投资主体。在现阶段,由于市场准入、投资风险等原因,个人投资主体很少。

5)国外投资主体。我国加入WTO后,随着与国际环保合作的加强,利用外资进行环境保护的工作将会得到不断发展。

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极其广泛,既可以是政府投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企业投资(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甚至是个人投资。投资项目的兴办者、投资者、受益者往往具有分离的特点,一般由各级政府举办,由多级政府通过税收等方式筹集资金,真正的投资者为纳税人,受益者为全国或某地区社会各阶层人民。这一特点明显不同于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的三位一体化。

(3)环境投资包含直接目的和间接目的,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环境投资主要包括防治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计投资、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投资、环境保护产业投资和环境保护建设投资(包括管理、检测、科研和宣传教育等投资)。

(4)环境投资最终形成自然资本存量。环境投资活动将机器设备、材料等物质生产资本投入到自然再生产中,其结果形成自然资本存量,从而保证社会物质再生产持续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投资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是自然资本的核心。

(5)环境投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表现为一种特定的投入产出的经济活动。

3 目前环境保护投资项目财务评价的局限性

目前,社会上普遍采用的环保投资项目评价方法为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从企业的角度,根据国家现行价格和财税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测算拟建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费用和取得效益,考核项目的获利能力、贷款清偿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从而判断拟建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合理性。此方法不适合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环保投资项目属于公益事业投资项目,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谋求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增进社会福利,而不是谋求盈利。因此用评价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方法对环境保护投资项目进行评价显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反映环保投资的真正效益。所以应该采用客观反映环保投资项目效益的新方法。

4 评价环保投资效益的方法

目前,评价环保投资效益的主要方法是效益分析法。此外,还有其他评价方法,如收益―成本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本文着重介绍效益分析法。

效益分析法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大指标。

4.1 环境效益

获取最大的环境效益是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环境效益是由达标基数、维持系数(亦称持久系数)和强度因子共同决定的。其量化公式为:

环境效益(E)=达标基数+维持系数+强度因子

达标基数――项目建设运行达标基数,达标为1;

维持系数――达标运行维持年限,每年取0.1;

强度因子――治理项目高于环境标准的百分率。

一般,水、气、噪声治理设施的使用寿命均可维持在10年左右。因此,环境效益的标准值为2~2.5,数值越高,环境效益越好,反之亦然。

4.2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是一项反映投入与产出关系的指标。一般来说,污染治理项目的经济效益往往差异很大。如果是水、气、噪声的污染治理,主要表现为投入,获得较大的环境效益,而产出表现即经济效益则不明显。还有一些治理项目,其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不相上下。为此,可将治理分为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两类。直接效益是经过治理收到的节能、节水、降耗、利用等经济效益;间接效益是治理后减免的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经济效益的量化公式为:

经济效益(Ec)=(直接效益+间接效益)/投资总额

Ec的标准值为1,Ec越大,经济效益越高。

4.3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是一个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社会效益是由软因子和硬因子两部分组成。软因子是整体环境质量对社会形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事实证明,良好的环境条件不仅会使人们表现出愉悦的心情和风貌,而且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软因子量化却不易,将治理投资与其直接联系起来,进而建立一个有机的相互关系则更难。在此,权且将对环境质量有直接重要影响的水、气、噪声三要素的区域治理达标情况进行重点考虑,间接性地建立起软因子与环境指标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软因子=区域性污水达标排放率+区域性废气达标排放率+区域性环境噪声达标率。硬因子是指污染项目治理后,仍出现投诉,说明该治理项目没有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因此,社会效益的量化公式为:

社会效益(S)=软因子-硬因子=(污水达标排放率+废气达标排放率+环境噪声达标率)-重诉率。其中,环境噪声达标率可通过选点抽样监测取得。

主要参考文献

[1]佘艳.基于费用-效果分析的社会公益性投资项目评价[J].安徽农业科学,2005(1).

篇2

当前所面对的问题是如何监督评价企业的环保活动及实施效果,即监督评价企业环境义务的履行情况。这需要建立一套考核企业环境义务履行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运用有效的审计方法,开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体性或项目性的环境审计,加强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环保化控制,完善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EMS)。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其所在的自然环境条件及生产经营所使用的自然资源的优劣息息相关;同时企业也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履行环境义务。

1.企业和自然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依存。自然环境为企业提供了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企业生产所需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条件。而企业在享有自然环境所提供的环境条件及自然资源,为自身和社会创造利润的同时,也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理应履行治理环境污染和恢复环境质量的义务。

2.企业作为社会活动中的一个基本经济单位,是一种复合性社会经济组织。本身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企业经济属性决定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同时企业的社会属性又决定企业作为社会系统的一员,有义务重视和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并承担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社会效益。环境义务属于社会义务的一部分,保护环境、维持可持续发展也是保证社会效益的一个方面,因此,企业从自身的社会属性出发,有必要履行其环境义务。

企业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也与其环保形象密切相关。具体分析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产品方面。许多国家已经禁止无绿色标志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1994年,我国成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标志着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的正式开始。绿色消费主义兴起,使得于环境无益的产品逐渐被排斥在市场之外。二是资金方面,金融行业开始注重企业环境形象和环境业绩。目前,国际上已经有29个金融机构实行了“赤道原则”,即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建立的一套自愿性指南,以保证在其项目融资业务中充分考虑到社会和环境问题。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3.出于规避环境风险的考虑,企业也应积极进行环境保护。从一般角度看,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超过国家或地区所规定的环保标准大量排放污染物,或对周围的生态平衡和居民生活造成损害,那么企业将面临国家性或地区性的罚款、诉讼赔偿,勒令对污染予以治理或恢复原来的环境质量等。这些风险的兑现,对于企业将是一笔极大的损失,甚至可能会被关闭或停业。

因此,企业有必要承担各种污染治理及保持生态平衡的义务。与环保活动的相关问题操作涉及到企业的资金收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企业收益和风险。通过审计方法为企业环境问题把关,对企业环境管理积极参与,为企业管理部门提供充分的环境信息,协助其进行环境预测、决策和控制,从而达到监督企业环境义务的履行,并从客观量化的角度评价企业环境义务的完成效果。

二、企业环境义务的内容

1.履行国家性、地区性的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行业规定的环保标准,有义务根据自身运营特点,制定适用的环保措施。

2.在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加强从管理到操作全过程的环保意识,在环境保护、防治和治理污染方面实施相应措施,改善企业厂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

3.加强内部环保部门的工作,注重工作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

4.建立环境管理系统,开展产品的生命周期分析,对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材料和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保措施,做到生产经营环保化。

5.缴纳排污费和因污染问题引起的罚款及相关费用。

6.将自身的环境业绩等相关的环境信息以一定形式进行适当的披露。

三、企业履行环境义务的考评指标体系

企业履行环境义务的考评指标是为实现评价企业履行环境义务效果的目标,为满足相应的环境评价要求,从多个方面反映企业环境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可适用于企业整体或其局部。企业环境义务的考评指标应尽量予以量化,以便进行比较、改进和提高,同时采用定性方法评价为之补充。据此可将考评指标分类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从考评的企业环境义务内容上分类,企业履行环境义务的考评指标分为以下4个部分:

1.环境法律法规、企业环保政策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情况

我国已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保措施做出最低限度的要求。整个社会生态环境的好转有赖于所有企业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所以,企业对国家、地区性的相关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对企业自身制定的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应被视为整个企业环境义务履行情况的基础及标准,其考评指标定性地看,可以设为以下几点:

⑴企业有无不符合国家环境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情况,例如,有关环境费用、成本、效益以及一些由于环境问题引起的风险;

⑵企业各项工程开工前是否进行了环保登记,是否遵循了“三同时”制度;

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环境及经济指标及评价;

⑷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交易情况,及污染源情况、企业排污费的缴纳情况;

⑸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企业被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事项、原因、分配的责任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⑹如果企业被列为限期治理的对象,关于列入的原因、要求的标准及期限、预计完成时间以及目前的进展;

⑺企业自身环保政策的执行情况;

⑻国家、地方性法规或社会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针对企业的环境法规执行情况,设立如下定量的考评指标:

⑴考评企业对于国家、地方性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适用相关环境法规执行率=

×100%

⑵如果企业自身制定了相应环境政策,则增加指标:

企业环境政策执行率=

×100%

2.企业治理和改善环境措施的执行及效果

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环境义务是一项长期任务。企业在改善环境状况方面所取得的长期成果仅从上述方面并不能被完全体现出来,所以应针对企业的环境治理情况及企业厂区、周边环境的质量进行实地考察,作为反映企业环境义务履行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污染治理情况的定性指标包括:

⑴污染治理情况,包括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数、污染物处理、回收能力、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主要污染源治理情况等;

⑵从事环境治理、检测、研究机构和人员情况,包括有关的资金投入量;

⑶其他有关污染治理措施和事项,如企业职工的环保培训、本企业取得的环保技术成果等,这些措施对企业污染治理有侧面影响。

考评企业环境质量的定性指标有:

⑴企业厂区绿化率以及有偿或无偿承担的其他绿化任务;

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废液、废渣、噪音等的排放总量及其所含的污染物质含量;

⑶主要的环境质量指标的达标率,包括环境检测项目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等;

⑷发生的污染事故情况,包括污染性能、环境和经济的危害;

⑸环境资源的耗用量,包括水、电、煤、石油等的耗用量;

⑹企业有毒有害材料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包括使用总量和储存总量。

相应的考评企业环境治理和改善环境质量效果的定量指标:

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率=

×100%

污染源治理达标率=

×100%

污染物回收利用率=

×100%

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

×100%

万元产值(或收入)排放量=

×100%

万元产值耗能量=

×100%

企业厂区绿化率=

×100%

3.企业环境保护的措施及环保部门工作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

对于环境工作的效果、效益性可以从以下7个方面来考评:

⑴相关国家、地区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要求是否在本企业环保部门工作中得到严格遵守;

⑵企业环保部门的工作是否符合企业环境政策、方针的要求并得到正确的实施;

⑶环境保护工作的经济效益状况,从企业发生的环境成本和由于环境成本的发生所增加的经济收入两个方面来考虑;

⑷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效益状况,如企业社会环保形象的提高,环境风险的降低,降低附近居民的疾病发病率等;

⑸企业重要的环境因素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绩效是否明显改善;

⑹企业部门的员工环境意识是否明显增强;

⑺企业建立的环境管理系统在节省环境资源能源、降低消耗方面取得的成效如何。

相关的考评企业环保部门工作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定量指标有:

企业环境成本利润率=

×100%

4.企业环境管理系统(EMS)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企业环境管理系统是将企业环保部门在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化、体系化,是整个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完成、复审和维持环境方针的结构、策划活动、责任、实践、程序、过程和资源。一个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可以为企业履行环境义务提供完善的环境和有力的支持,从以下方面细分考核内容:

⑴企业是否规定了管理部门在环境方面的义务,从而提高全组织的环境意识;

⑵企业是否制定环境政策及程序,以保证投入恰当而充分的财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实现资源保护的目标;

⑶企业是否制定充分而有效的内部环境控制结构,以监督与既定的环境政策及程序的持续符合性以及遵守有关法律和条例的情况;

⑷企业是否确定战略管理规划,研究未来的发展和可能出现的新情况;

⑸企业是否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方案以了解环境状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降低风险;

篇3

关键词:环境污染 经济学分析 污染治理 环境管理

1.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1.1 外部性

1.1.1外部经济(正外部性)

当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给他人带来有利影响,而生产者不能得到补偿时,便产生了积极的外部经济性。

以林业生产为例,企业的目标是销售树木得到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造林绿化本身还有着显著的生态价值,如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提供深林旅游等,这些都属于外部经济性即正外部性,也称外部效益。

1.1.2外部不经济(负外部性)

当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给他人带来了损失或额外费用,而他人又不能得到补偿时,就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

假设一条河流流域内存在一个游乐场和一个印染厂,并且印染厂位于游乐场上游,河流无自净能力。印染厂将未处理的印染废水排入河流,导致娱乐场无法正常营业,此影响即为外部不经济或负外部性。

1.2市场失灵和资源配置

1.2.1外部费用和环境费用。某一种经济活动的外部经济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就是该种活动的社会影响与私人影响之差,就费用而言社会费用与私人费用之差就是外部费用,“社会费用=外部费用+私人费用”,社会费用就是社会真正承担的全部费用。当外部费用表现为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时这种外部费用就是环境费用。

边际费用是指增加单位物品时所追加的成本费用。“边际社会费用=边际外部费用+边际私人费用”。

1.2.2 外部效益和环境效益。外部效益是与外部费用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一种经济活动的社会效益与私人效益之差,即外部经济性的货币衡量,“社会效益=外部效益+私人效益”,当外部效益表现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健康水平提高、美学享受等即为环境效益。

同样“边际社会效益=边际外部效益+边际私人效益”。

1.2.3 市场失灵

1.2.3.1 负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

一般来说,单个企业在完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其商品数量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是有限的,从而很难影响产品的市场均衡价格,所以单个企业的产品需求曲线相当于一条水平直线,市场平均价格P=P0。

假设这个企业就是前面举例的印染厂,由于其只考虑边际私人费用,生产产品市场价格为P0时,该企业利润最大水平产量Qe,产值P0Qe;从社会角度来看,考虑到边际社会费用,该企业合理产量Qn,产值P0Qn。Qe-Qn代表了企业的“过剩”产量,就是说该企业用于生产Qe-Qn产品的资源可以在别的生产部门或企业具有更大的纯生产价值。这就意味着在这个经济系统中一些物品生产不足或根本没有生产,资源没有达到最佳配置,所以市场失灵。

1.2.3.2 正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

以上述林场为例,林场植树造林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却往往不能得到补偿。则行为者因得不到全部好处,自然不愿意生产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的产量。结果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从而出现市场失灵。

2.环境管理的几点思考

2.1 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应征收环境资源税、排污费等,其数额应等于该企业给社会其它成员造成的损失.使该企业的私人费用恰好等于社会费用。 使其因此而承担污染成本从而消除外部影响。

对造成外部经济的企业,政府应补贴或实行信贷优惠、税收减免等政策,使其私人收益与社会效益相等。

无论是何种情况.只要政府采取措施使得私人费用和私人收益与相应的社会费用和社会效益相等。则避免市场失灵,资源配置便可达最优状态。

2.2 政府干预

2.2.1明确财产权

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产品,产权关系界定不清晰,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外部性问题,这种公共财产权往往给大家带来的是一无所有。将明确产权引入环境管理.可以有效地强化市场机制的运行并补充政府的干预,促进环境管理优化。作为政府,主要通过设计制度保护产权,使环境保护与私人经济主体的利润紧密相连,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达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明确财财权实际上也是一种外部性的内部消化。

2.2.2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环保投入的实质是对环境的一种补偿.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证。发达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表明,要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环保投入须达到GDP的1.5% ,要使环境改善须达到GDP的2.5%。而我国环保投入一直以来都低于GDP的1.5% 。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国的环境“透支”已相当严重。因此,要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就必须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2.2.3 加大审计部门对环保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投入资金也呈逐年增加趋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同时又对环境污染单位执行排污收费制度,环保资金的一收一支构成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环境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做出审计。通过审计,既能监督此类资金是否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又能充分发挥环保资金的效益。

2. 3 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2.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学校、文艺、广告牌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通过宣传,强化全民环保意识,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3.2建立公众社会参与社会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公民社会能动性的参与特点。加强对环境污染单位个人和群体的监督,利用公民社会的自主力量.建立公众社会参与社会监督制度.弥补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不足。

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共同努力,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篇4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序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生态平衡失调、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本世纪初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其中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重点之一。因此,及时研究农村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对策,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及表现虽然农村地区自然环境恶化有不科学使用处置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场随意排放粪便污水产生污染等多种多样的原因,但对环境冲击最大的还是农村乡镇工业的快速增长。乡镇企业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它对环境和资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

2.1 “三废”排放量大。目前乡镇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很大,远远大于环境承载能力。例如我市下设一市、三区、二县,92个乡镇,乡镇企业达数千家,污染物排放量增长非常快,尤其化工、冶炼等行业污染严重。2.2 污染物随意排放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企业虽有治污设施,但长期闲置,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入河;有的企业私设排口,偷排现象严重;不少锅炉、窑炉、茶浴炉废气中烟尘及硫化物严重超标;固废垃圾随意堆放,这些都造成农村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农作物和草木枯死现象经常可见。

2.3 乡镇工业村村冒烟处处办厂,污染面广,土地等资源浪费的现象非常严重,特别是我市矿业常年开采,破坏地貌植被,导致农业生态平衡失调,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乡镇工业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主要成因分析3.1 环保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企业片面追求产值、产量与经济效益,只有生产挣钱的观念,忽视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认识不够、重视不够。

3.2 总体规模小、生产集约化程度低。乡企布局绝大多数企业设备陈旧、生产技术落后、工艺不配套、经营粗放、这是造成乡镇工业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所占比重大,污染类型多,污染防治难度大。

3.3 环保机构不健全,乡镇环保力量薄弱。乡镇一级大多无环保机构,即使有机构也是“兼”多“专”少,尤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使农村地区的环保、生态监管治理的人力出现捉襟见肘现象,造成环境保护法规在乡镇企业难以严格执行。

3.4 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已严重制约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保事业的发展,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工程得不到落实,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农村城市化进程。

3.5 城镇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科学系统的环保规划,一些小作坊和乡镇企业“遍地开花”,造成严重的农业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许多地方一旦考虑经济发展,就会注重经济增长,忽略环保。

4、遏制乡镇企业污染、改善农村生存环境的建议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工业企业深入千乡万村,行业复杂,给环境监管及污染治理方面都带来难题。要改善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不仅需要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还需广泛发动村民,让他们成为环境权益的积极维护者,共同遏制乡镇企业污染。现提出如下建议:

4.1健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及机构,提高监管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干部考核机制。把环境质量的优劣纳入乡镇干部的选拔和任期目标的考核之中,作为评先、任用的硬条件。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和农村环境监察人员配置、培训工作,设立专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环保工作,履行职责,确保乡镇、村环保到边到底,从而环境监管的触角遍布城乡,形成反应敏捷、管理高效的运行体制和机制。通过环保员走乡串户,加强对乡镇与民营小型企业的污染监督管理、偏远地区矿山环境保护和防范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等监管力度。

4.2 控制乡镇工业产业方向,调整产业结构乡镇企业大多沿用以大量消耗资源,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导致资源投入多、利用率低、产出少、效益差、排污量大。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实行污染全过程的控制,减少、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对新办乡镇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的发展方向,限制高能耗、重污染产品的生产,提倡发展综合效益好、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业产品,鼓励“三废”综合利用的生产项目,因地制宜,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4.3 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对有污染的乡镇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对重点污染企业要建立更为严格的监控制度;对新建产业,要切实实行“环境优先”原则,提高项目的环保门槛,从源头上严防城市污染向郊区和农村转移。在企业中以集中治污为突破口,解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技术落后、成本高的难题。以清洁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加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筛选清洁工艺,开发污染防治新技术。特别加强重污染行业的治理技术研究,对现有污染企业通过引进高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废弃物达标排放或少排放。近几年来,我市已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9项,创经济效益2.7亿元;实施清洁生产方案445项,减排固体废物达111.6万吨,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

4.4 完善环境规划管理,合理优化,统一布局发展乡镇企业要根据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环境特征,结合农业区划、城镇建设、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居民稠密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段新建有污染的乡镇企业。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逐步将污染企业集中到工业园区,做到污染集中、集中治理。当前应特别注意搞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小区的环境规划与布局工作,真正体现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有效控制乡镇工业环境污染。

4.5 加大环保投入,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政府要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保障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资金。环保部门要积极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发动乡镇政府争取国家对口项目补贴,发动村民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形成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配套、村民自愿的多方资金保障体系,使全社会都积极投入到环保计划中来。只有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才能大力开展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综合整治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4.6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及群众的环境意识,使全社会都能关心支持并重视乡镇工业的环境保护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合力。帮助乡镇企业克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环境污染,只顾局部利益,缺乏整体观念的短期行为,要教育干部、群众,特别是乡镇企业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认真执行环保法。引导广大农民革除陋习,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7 开展环保区域自治,发挥群众对环境公众监督作用我国村民环境权益的保障,大多是靠自发行动,力量薄弱,无法和拥有强大市场权力的企业相抗衡。因此,村民需要建立形式多样的合法组织,集合力量,建立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沟通、合理、有序、有效地开展环境维权,参与对企业的监督。通过环保自治,让村民与企业联盟,既使村民免受污染之苦,又使企业节约了大量治理资金,由被动接受环境管理变为主动参与环保,相互监督、协同配合,共同解决污染问题,建设绿色家园。此外,在农村地区仍需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网络来加强乡企污染监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达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环境优美”的要求,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韦光都 . 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1999

2 唐建军 .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原理和实践.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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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炭企业;生态环境经济评价; 必要性

煤炭资源虽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也带来了很多社会和环境问题,从而影响了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煤炭企业进行生态环境经济评价对于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佳渝煤矿现状

佳渝煤矿位于南川区水江镇,距南川区约25km,距水江镇约4km,距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6km。佳渝煤矿始建于1986年,生产规模为3万t/a,原矿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基本开采完毕,2008年经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批准扩大矿区范围,现矿井井田面积0.4014km2,开采二叠系上统龙潭组K1煤层,开采标高+920m~+720m。扩大矿区范围后资源储量为222kt,可开采资源储量170kt,煤层赋存条件良好,煤层稳定。

2 佳渝煤矿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 环境保护费用的确定与计算

2.1.1 环境保护基建投资估算

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基建投资费用估算结果,见表1-1。

2.1.2 环保投资与基建项目投资比例

式中:HT――环保投资;

JT――建设项目总投资。

佳渝煤矿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680万元,环保投资62.2万元,按照上式计算,该项目环保投资占本次改扩建总投资的9%。据调查,目前国内同类矿井环保投资占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一般在1~3%之间,本项目环保投资比例较高。

工程建成后,环保设施运行需要一定的运行费用,其环保运行费用估计为5~8万元/a,主要包括药剂费、水电费、设备维修费、设备折旧费等。

2.2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本工程为达到本区环境目标要求,采取了必要的环保工程和生态工程,投入较大的环保费用,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有直接效益,但更多的是间接效益和社会效益。

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环保治理后,避免了企业因排污问题而产生的经济处罚费用,同时也减少了缴纳的排污费用;减少了同周围居民等产生纠纷造成的损失;矿井水经过治理后,可作为景观用水或生产用水,降低了场区用水费用。另外原有工业场地复垦,可恢复土地5000m2。

间接经济效益难以量化,其主要表现在: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避免了矿井开采和场区建设引起较大的水土流失,减少了因水土流失带来的不利影响;矸石场规范设置,避免矸石随意堆放占用更多的土地;对各个污染源采取环保治理,保护了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环保工程和生态工程的建设,对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矿井采取环保工程和生态工程措施后,较少了矿井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地面土地利用性质、建构筑物、饮用水源等的影响,保障了矿区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生产受到较小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时改善了矿区生活环境,为矿井职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工程建设还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大量劳动就业机会,对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3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通过对佳渝煤矿的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可以对煤矿企业的环保投资进行量化,进行环境经济效益分析,从而得出在环评中对生态环境进行经济评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即:在项目投资时,对该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评价,来确定该项目的建设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可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通过对环境资源进行货币化计量,并将计量结果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从而可以真实的反映国民财富状况。第三, 为环境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第四, 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在环评中,通过对环境影响所产生的费用和效益进行分析,将环境影响的外部不经济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中,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第五,通过对生态环境进行货币化计量,从而为生态补偿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曾贤刚.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3.

[2] 胡淘, 王东华. 中国的环境经济学在实践中应用.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7.

[3] 厉以宁, 章铮. 环境经济学. 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

[4] 环境与交通工作组. 交通与环境.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