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司经济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摘要:所谓财务经济分析就是以经济核算信息为起点,以财务资金分析和财务能力分析为中心,并评价生产经营过程诸要素对财务活动的影响,籍以考核企业过去的财务业绩,分析企业现在的财务指标是否达到既定标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预测企业以后的财务活动方向。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 财务经济分析
[关键词]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战略
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在最近的二十年中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行为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后的十多年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数据,2005年已经达到750余家。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活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研究其在华研发的战略特征,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别从投资规模、区位特征、组织特征和功能特征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投资规模
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刚开始的资本投资规模都较小(从科研人员的数量看),研究人员一般只有十几到几十人,但最近几年规模增长较快。比如,摩托罗拉在华科研人员已超过2000人、德尔福(中国)科技研发中心一期招聘科研人员500人、西门子(南京)公司2005年扩招200名研发人员。另外,母国来源不同,研发机构的规模不同。从主要几个母国来源地看,欧美公司的研发机构规模较大,日本、韩国公司研发机构的规模次之,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公司的研发机构较小。比如,2003年全球研发投入前十名的公司中,除日本丰田公司排第五外,其他都是欧美的公司。
二、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区位特征
首先,区位分布比较集中。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集中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四地。截至2005年底,总计750余家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中,有200余家位于北京、170余家位于上海、150余家位于广东、120余家位于江苏,这四地所占比例超过了85%。余下的100家左右主要分散在天津、杭州、成都、西安、大连等地。
其次,不同区位有不同的行业特征。各地区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行业分布有所侧重。北京吸引的跨国公司研发投资侧重于电子、通讯、软件等行业;上海还包括了不少汽车、化工、制药等行业;而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广东的跨国研发机构侧重于通讯行业;以南京、苏州、无锡为代表的跨国研发机构侧重于电子、通讯、软件行业;西部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主要侧重于通讯和软件行业。见下表1。
主要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与当地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产业对应关系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05;2004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数据统计公报;上海统计年鉴2005;2003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公报
对每个地区的两组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得到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8、0.996、0.99和0.97。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的计算结果都近乎完美地显示了区位/产业相关特征的存在。
最后,不同区位的研发机构功能和规模有所不同。由于北京和上海分别是我国政治和经济中心,集聚了我国大部分的尖端科技人才,另外,著名高校的云集、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较完善的政策措施,使得北京和上海成为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的首选地,绝大多数早期的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设立于这两地。广东和江苏由于利用外资最多,有大量的在具体业务部门或合作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部门设立于此。西部地区的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则多为其在华研发网络中的一个分支机构。
三、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组织特征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设立方式通常有四种: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研究机构;在具体业务部门或企业内部设立研发机构;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研发机构。资料分析表明,欧美国家偏爱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日韩国家则较多地在具体业务部门或企业内部设立研发机构。为了技术保密,以及其绝对优势的保持,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采用与中方的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方式的很少。
早期的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多为非独立法人,作为其在华公司的一个部门或一个机构存在。但是,它们一般不隶属于中国的总部管理,其活动与业务有较大的独立性。随着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
另外,其治理模式还与所属行业有关。高新技术行业,如电子、信息、软件等行业的研发机构大多是独立的,如摩托罗拉中国研究院,朗迅贝尔实验室等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些传统行业,如化工、汽车等,其研发机构一般都以非独立法人的形式存在。
四、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功能特征
根据研发机构的功能,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可分为五种类型:技术开发型、技术跟踪型、技术支持与技术改进型、基础技术研究型及综合性研究与开发中心。
首先,技术支持与技术改进型为主。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从其功能上绝大多数可以归为技术支持与技术改进型。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与欧美、日本等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使得其他四种功能类型存在的基础条件不能很好满足。
[关键词] 股权结构 公司收购 股权分散度 股权分置
公司的股权结构既可以从宏观的层面上来理解,比如,流通股和不流通股,股权的所有制结构等;也可以从微观的层面上来理解,比如,某一个或多个的上市公司内部的股权的分散程度。不同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的收购具有不同的影响。
一、股权分置与公司收购
股权分置是我国证券市场独有的特色。将国家股和法人股排除于证券交易所的流通市场,从而与证券交易所的二级市场形成了不同的价格体系和不同的对信息含量的预测功能。这种结构对于我国的公司收购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1.一股独大与公司收购
(1)一股独大是约束公司收购的现实的障碍
股权分散是上市收购的前提条件,股份分散程度越大,公开收购越容易操作。而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很高。2006年证监会公布的材料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结构发起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内部职工股、转配股 、下柜公司未流通股基金配售股份、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其它未流通股已流通股份等未上市流通股的总数达到4588.93,占整个上市公司股份总量的63.5%,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及其它已流通股总数为2606.28,仅占整个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到36.1%。绝大多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集中在国有股上。造成这现象的原因是大部分上市公司是国营企业改造而成。《公司法》颁布以前,自然人和私营企业不得充当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而我国又十分强调公有制占主体。国有股必然占绝对控制地位。由此造成股份的过分集中。在《公司法》颁布后,由于配合国有企业改制,大量的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形成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而取得上市资格成为上市公司。由于在改制中,过度注意国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大量的集中于国家。部分的股份虽然称为法人股,但由于作为发起人身份的这些法人,也往往是国家控股的企业,因此,又形成了国家间接持股。
在各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集中度上,按照La Porta在1998年对不同国家10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的控制权集中情况的研究结果,英国法系 的前三位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平均值为0.43,中位值为0.42;法国法系 前三位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平均值为0.54,中位值为0.55;德国法系 的平均值为0.34,中位值为0.33;斯堪的纳维亚法系 的平均值为0.37,中位值为0.33;全部样本的平均值为0.46,中位值为0.45;我国的平均值为0.76,中位值为0.84 。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集中度排名世界第一。
(2)国有股权的行使主体对于公司控制权有着重大的利益是约束公司收购市场发展的机制障碍
当前我国的全流通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有限,而且要约收购的成本远远要大于协议收购,因此协议收购也一直占据收购活动的主流。在国外由于协议收购多发生在股权相对集中,控股股东掌握公司的终极控制权的情况。因此大部分的协议收购会得到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的支持和合作。
从理论上讲,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一样,都是为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但因为收购是要约人和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无需征的目标公司的同意。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是非常满意的情况下,通过更换管理层进行经营的改革固然是良好的方法,但首先这样的控制股东需要是为自己利益着想的股东。
协议收购能否成为友好收购的关键,在我国在于目标公司的股东与管理层的目标的函数是否一致。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的现状,决定了控股股东通过直接选拔公司管理层使其意志得以确认和贯彻。然而实践中,国有股的上市公司大多有原国有企业转制而成,存在所有人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现状。国有资产的层层委托和人身份的不明确,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及监护机构尚未出现。这样在上市公司中形成了事实上而非法律上的所有者缺位。另一方面,具有国有股背景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究竟是代表出资人还是代表公司,无法从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找到答案。这些因素的存在致使国有股权的代表人一旦进入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就脱离了国有股东的控制与监管,不仅使得国有股东对其约束的监管机制失效,反而他们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身份和合法的内部授权程序机制对抗来自出资人――国家或国有股东的监管 。
在目标公司面临敌意收购的情况下,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双重利益的代表――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和自身利益的代表。一次成功的敌意收购往往意味着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要蒙受两方面的损失:①能否很快找到工作以保证原来的薪酬水平和职位。②管理者将丧失其他非现金的利益,如经理市场上的威望等。收购者发动收购时,目标公司的经营者的工作处于危险之中,寻找一种对他们自己同时也是对公司和股东最佳利益的借口,如公司的价值被低估,挥霍公司的财产挫败袭击者,甚至不惜牺牲股东的利益,这些诱惑非常之大,以至没有人能够抵挡得住”。诚然,这些利益上得冲突正是公司管理层进行反收购得原因所在。
2.对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的评价
国家对国有股流通进行限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害怕国有资产流失。但是国有股不能流通,造成国有资产由活变死,凝固化的资产比流失损失更大。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只有在运动过程中才有可能实现保值增值,剥夺国有股的流动性就等于扼杀了其保值增值的生机与活力。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不只是体现在实物形态的扩大,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价值形态的增加。国有股不流通,即使国有资产增值再多也不能变现,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因此有必要破除“流动等于流失”的旧观念,树立“流动才能保值增值”的新观念允许国有股流通,让国有资产活起来。
此外随着企业自的扩大,经理人员的问题在中国因为产权和其他制度性的原因比西方要严重的多。 在国外私有制公司中,公司管理层同时持有大量的股份,股东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重合度较高,管理层因收购导致的控制权收益损失部分的从货币收益增加中得到补偿,而我国董事、经理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极为微小,“零持股”的现象极为普遍。
二、收购的法律对于股权结构的影响
首先,因为收购者一般不希望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因此法律关于全面收购要约的临界点往往是公司控制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比如我国《收购办法》规定公司收购一旦达到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即负有进行全面收购的义务,除非经过证监会的豁免 。这样一般情况下,收购者往往在收购的股份达到或接近30%时,就可能停止收购或申请证监会豁免 。因为一旦要进行全面的收购,就意味着收购成本的提高,即收购者必须以较有利于股东的价格收购剩余的股票,并且收购大量剩余的股票会使收购者支付更多的收购成本;另外全面收购对上市公司而言,可能会出现收购者不希望看到的公司退市的结果。而这一点在我国显然更为重要。我国公司收购的动机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上市资格的缺乏导致对“壳”资源的重视。如在1997年和1998年,具有配股资格的企业在目标公司中所占比重超过40%以上,2001年以前占30%以上,2002年也达到25.6%的比例。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者在要约收购取得公司75%以上的股权以后,公司就应退市。或许正是这一点,我国公司在收购时,如果对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持有量达到30%时,即纷纷申请证监会的豁免的原因。
其次,法律对一致行动人或者关联方的界定,以及对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监控和执行,也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在全面收购要约的情形,如果法律对关联方的界定宽松,对有关强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很严格,或虽然严格但无法较好监控。则很可能出现在收购兼并后,表面上第一大股东并没有超过上市公司的30%的股权,但实际上,各个关联方的控股的数额总量可能超过该全面收购界限。在我国证券市场,实际上,通过关联方持股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以避免全面要约收购的案例已经出现。如中科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者即是如此。
三、股权分散度对收购的影响
一般而言,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公司,成为敌意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而经理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越多,则收购者出价收购该公司获得成功的可能越小。而且在收购成功的情况下,收购者要支付的金额也越大。这表明了控股股东对于收购的抵制心态。特别是在公司是由其创始人或创始人的子孙持有控股股权的情况下,公司收购成功的可能性更小。而相对的,股权分散对于收购则非常有利。分散的股权使得收购者极易出价收购而获得成功。
在股权相对集中,公司拥有几个大股东的情况下,情况较为复杂。对于外部收购者而言,拥有大股东的公司的大股东对他们的收购会产生异议,或许会提出要求提高收购价格。因而会阻止收购的成功。但如果收购者为公司的大股东之一,则可能有利于其收购的成功。因为一方面已经拥有了不小的股权,只要再获得一部分就可以获得成功。从而减少了收购成本;另一方面,收购方作为大股东,由于对公司的情况较为了解,这相当于节省了信息成本。施雷弗和维什1986年甚至认为,取得大股东是收购成功的必要条件 。
如同表中所显示的,在对1993年底在沪深上市的176家公司中的174家A股公司 为样本,计算出的自1994年~1998年5年间的并购情况,可以发现:股权分散的公司即第一大股东所占股份总比例低于20%的公司的被收购率(约0.64次),远高于股权集中的公司的平均收购次数(0.30次),约为股权相对集中的公司即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在20%~50%之间的公司的2.1倍,为绝对集中的公司即第一大股东所占股份超过50%的公司(0.22次)的2.9倍;而股权相对集中的公司的并购次数又为股权绝对集中的公司的并购次数的1.4倍。这表明了股权结构对公司收购的影响。
同时,如果法人股为最大股东时,公司并购的次数又要略多于国家股为大股东的次数,表明股权的所有制结构对收购也有一定影响。
股权结构与并购现象(1994年~1998年)
【关键词】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数; 经济分析
一、2012年全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基本情况
本文选取沪深两市A股2012年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剔除了由于暂停上市、退市风险预警等原因导致数据残缺的上市公司,共得到1 495家上市公司样本。限于数据搜集的局限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限制,仅以上市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上披露的无形资产账面金额作为研究对象。本文所指的无形资产是指财务报表上披露的无形资产账面金额和商誉账面金额之和。下文对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分析。1 495家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总拥有量达到115 163 552.9万元,平均拥有无形资产数额为76 826.92万元。但是,单个企业拥有量最高可达6 400 800万元,而最低仅为0.43元,可见无形资产分布及其不平均,企业之间差距较大。从无形资产占有率的角度来看,平均水平达到了5.98%,单个企业最高占有率为76.99%,最低值几乎为0,甚至有1 012家没有达到平均水平,占企业总数的67.69%。根据“摩根·史坦利全球资本指数”统计的国外上市公司权威数据,无形资产占有率为44%~50%。与之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占有率的平均值比较低。统计性描述详见表1。
二、2012年全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前100名及其分析
(一)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前100名排序
对样本公司按照无形资产指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序,其中的前100家上市公司详见表2。
根据表2所示,前100名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总指数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无形资产占有率的平均值(21.44%)和每股无形资产的平均值(195.73%)远高于全国的平均值。这说明,排名前100位的公司无形资产管理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军地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较为落后。此外,各项指标的分布并不均衡,排名首尾的公司之间,水平差距之大显而易见。详见表3。
根据表3所示:排名前100位的上市公司中,无形资产的平均占有率为21.44%,其中小于平均水平的有61家,比2011年减少两家。最高一户的无形资产占有率达76.99%,而最低一户仅有4.06%,两者相差74.05%。与“摩根·史坦利全球资本指数”统计的国外上市公司权威数据相比,前100名的公司中,超过40%的达到14家,与2011年的13家相比,有所提高。可见,尽管2012年排名前100家上市公司的情况,较2011年有所进步,无形资产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在各公司之间的分配更为平均,但无形资产在企业中仍未实现规模,没有真正成为企业的重要财富。详见表4。
无形资产的发展有所进步,差距逐步缩小。最高一户无形资产增长资产率为38.48%,而最低一户仅为-7.49%,增长率低于平均水平的有66家,比2011年减少了14家。无形资产的增长速度低于其他资产增长速度,同时也反映了企业更倾向于披露确定性强的有形资产,而对不确定、不好操作的无形资产不愿意披露。无形资产的价值创造潜力并没有在企业中真正被挖掘出来,企业应该给予无形资产管理更多的重视。详见表5。
此外,每股无形资产和的无形资产销售利润率平均水平较高,这表明无形资产对股东财富及企业盈利的贡献比较大。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重大贡献,将引导上市公司会越来越重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对无形资产做更多的披露。
(二)前100名按行业分类分析
全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排名前100名公司的行业分布情况详见表6。
从表6可以看出:前100名中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社会服务业涉及的公司数量均达到两位数。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高达46%,以医药行业为主,类型多为新药品的开发研制权。采掘业中以采矿权为主,交通运输仓储业以高速公路收费权等为主,社会服务业多为特殊经营权。这些行业的主要无形资产均属于权利类的,一般与企业经营能力的相关性不大,多来源于国家特殊政策或行政许可。相比之下,技术类无形资产比例很低,这也说明我国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多数企业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不强。以信息技术业为例,仅有3家企业入围,表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无形资产水平不尽人意。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大多关系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加之更多的先进技术依赖于国外,企业对于此类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完全。我国企业R&D转换率不高,商业能力欠缺,R&D研究成果的夭折率比较高,无法实现企业真正的利益增长。至于资源类的无形资产微乎其微,有些企业甚至没有。
(三)前100名按地区分类的分析
从地区分布统计来看(见表7),2012年各省、直辖市无形资产拥有数中,广东位列全国第一,继2011年由第一滑落至第二后,再次回归榜首,而2011年的冠军北京则下降两位,至第三名。山东后来居上,以10家上市企业入围前100名的成绩,位列第二。这说明2012年,不仅仅限于北、上、广等发达地区,全国各省市企业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但广东入围的上市公司数目几乎为第二名的两倍,足以证明其无形资产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
从各省、直辖市的分布情况看,数量最多的广东有19家,而云南、贵州等9个省市只有1家,地区分布不均匀,差距十分明显。入围上市公司分布全国26个省市地区,与上年情况相同。天津的上市公司中仅有1家进入了前100名,较前一年减少两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天津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上稍有退步。
三、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排序前10名地区、前10名行业及其分析
(一)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排序前10名地区及其分析
本文中用到的各地区的无形资产指数为各地区拥有的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指数之和。例如,广东的无形资产指数等于207家广东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之和。本文采用如上方法计算得到各省、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无形资产指数。按照无形资产指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序,选取前10名,见表8及图1。
从表7中的排名可以看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上处于明显的优势,北京以首都的身份勉强取得第四名的位置。前10名地区的无形资产指数平均数为935.31%,有5个地区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广东以2 179.86%位居第一,而第十名福建仅为459.72%,前者将近后者的5倍,前10名地区在无形资产指数方面差异较大。而排名第6的安徽以平均每家无形资产指数11.03%排名第一,说明该地区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质量较好。
(二)2012年无形资产指数前100名上市公司的地区及其分析
按照上文所述的方法,计算前100上市公司所属地区的无形资产指数。例如,广东的无形资产指数等于19家广东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之和。本文采用如上方法计算得到各省、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无形资产指数。按照无形资产指数的大小进行排序,选取前10名,见表9及图1。
从表9及图1中可以看到,与全国水平相似,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上仍处于明显的优势。广东以498.64%位居第一,在图中优势地位明显,而第十名江苏仅为122.28%,前者是后者的4倍之多。前10名地区的无形资产指数平均数为201.84%,有8个地区低于平均水平。而四川在平均每家无形资产指数中排名第一,说明该地区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质量好于其他 地区。
(三)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排序前10名行业及其分析
本文按行业对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排序时,行业的分类标准采用CSRC行业分类标准,将制造业中的10个子行业作为独立主体一同进行排序,共有22个行业。本文中用到的各行业的无形资产指数为各行业所有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指数之和。例如,采掘业的无形资产指数等于44家采掘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之和。本文采用如上方法计算得到各行业的无形资产指数。按照无形资产指数的大小进行排序,选取前10名,见表10。
从表10中看到,制造业中的行业排名比较靠前。前10名中有C7(机械、设备、仪表)、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C8(医药、生物制品)、C6(金属、非金属)、C0(食品、饮料)5个行业为制造业。机械、设备、仪表以2 455.748%位居第一,而第十名食品、饮料仅为637.76%,仅为第一名的1/4左右,前10名行业在无形资产指数方面差异较大。而医药、生物制品的99家上市公司,以平均每家拥有无形资产指数11.39%排名榜首,说明医药、生物制品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平均水平优于其他行业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平均水平。
(四)2012年无形资产指数前100名上市公司的行业及其分析
按照CSRC行业分类标准,将制造业中的10个子行业并入到排序当中,共有22个行业。本文中用到的各行业的无形资产指数为各行业所有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指数之和。例如,采掘业的无形资产指数等于44家采掘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之和。本文采用如上方法计算得到各行业的无形资产指数。按照无形资产指数的大小进行排序,选取前10名,见表11。
从表中11看到,尽管交通运输、仓储业超越制造业达到第一位,但前10中仍有6个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以381.90%位居第一,而第十名食品、饮料为101.42%。此外,交通运输、仓储业的10家上市公司,以平均每家拥有无形资产指数38.19%排名榜首,说明该行业的无形资产平均水平也优于其他行业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平均水平。
(五)2012年样本公司环比指数
按照2010年选择的100家上市公司样本计算得出2012年无形资产环比指数,见表12。
以2010年为基期,选取100家上市公司样本,计算得出2012年无形资产定基指数为1 176.58%。 可以看出,尽管2011年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指数为942.31%,较基期下降57.69%,但这一情况在2012年有了显著好转,并有所突破,上涨了234.27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质量以及管理有了很大进步,与我国经济仍然处于深度调整期有关。
四、无形资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总体规模过小
2012年期末,全国1 495家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总额的平均值仅为7.7亿元,无形资产占有率均值为5.98%。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已达到35%,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达60%~70%。这一数据说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与发达国家公司相比,无形资产的规模明显落后,发展前景堪忧。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比例的传统经济特征,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理念中根深蒂固,与知识经济时代特征相悖,长此以往会制约企业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
(二)无形资产经营管理不善
我国企业和个人没有给予无形资产充分重视,产权意识淡薄,无形资产开发后,尤其是对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资产,不懂得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国内缺乏对无形资产有效且统一的评估规范,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完善,进一步导致无形资产的相对流失。
(三)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不足
我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要求过于简单,这影响了企业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和真实。企业无形资产的披露难以规范,甚至会加以隐瞒。在收集无形资产明细科目数据的时候,笔者发现企业财务表报披露的明细数据名称五花八门,很多甚至艰涩难懂,这将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
五、无形资产发展的建议
(一)企业应该重视无形资产的作用,加大对无形资产的投入,改善无形资产的机构,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
企业应该强化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培育发展自己的知识产权,注重企业自身新技术的研发,加强企业的技术改造,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增强无形资产的投资力度,提高无形资产的拥有量,加强无形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实现超额收益。企业要加大无形资产的投入和开发,改善现有无形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增大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比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无形资产的品质以获取超额收益。此外,要想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必须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设置专门的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使得无形资产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以更好地为企业的增值服务。
(二)不断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完善无形资产产权的保护
我国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和披露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完善。首先,要逐步增加无形资产的核算项目。许多项目已经纳入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但是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其次,无形资产的计量属性有待商榷。在目前的披露制度下,企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准确反映其真实的价值。保护无形资产是使其发挥优势作用的重要条件,我国应该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对无形资产实行保护,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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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揭开公司面纱;法经济学;交易成本;外部性;效率
中图分类号:F27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9-0179-03
公司区别于其他商事组织最明显的两大特征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减少和分散了股东的投资风险,加速了资本的积聚,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如果在股东以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为屏障、谋取非法利益并严重损害其他社会主体利益之时,仍然要坚守股东的有限责任,将使受损的社会主体的利益得不到补偿,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事实上,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不少股东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对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了维护债权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美国首先在判例中创立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揭开公司面纱”就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1]。“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通过赋予债权人直接追究股东责任的权利,给予公司债权人新的救济途径,使其所受损害得到及时的补偿,并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建立起新的平衡。
“揭开公司面纱”的实质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否定股东有限责任,是在个案中的否定,并不是对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否定,也不是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从传统法学的角度来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通过衡平的手段实现了“矫正的公平”,它通过事后补救的方法维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个别正义,因此,它并不影响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一般正义的实现,而是实现了一般正义和个别正义的统一,最终维护了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正义性。“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由于将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否定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表面上看,这将会降低股东的投资热情与股东最终的投资效率。那么,“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补充,是否会是一种牺牲效率换取公平的制度安排呢?笔者尝试运用经济的分析方法予以探究。
一、“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比其他债权人保护制度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率
股东有限责任加大了资产不够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往往会猎取冒险行为的所有收益,但却并不承担所有的成本,它能将冒险行为的成本转移给债权人承担。“揭开公司面纱”通过赋予债权人新的权利来保护自身的利益,这样的制度安排的效率如何呢?我们可以通过制度的比较来予以探究。
通常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种:(1)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在确定公司资本数量时,要花费明显的行政成本,如果公司资本要求设定过高,将会阻碍新的准入,并且在公司初期运作过程中造成资源浪费。(2)强制保险制度。对于投保人来讲增加了投保的成本,对于保险人来讲增加了制定保险制度的行政成本以及对被保险人的调查与监控成本,以及有可能支付的赔付成本。(3)契约保护制度。对于有担保的公司债权人而言,通过与公司就其债权设置担保契约,也仅仅表明他们节约监督公司履约的成本,但因为他们的债权为有担保的债权,故他们的预期利润率要比无担保债权人的预期利润率低。这三种替代制度都能给予债权人相应的保护,但是,由于都属于事前规制,前两者在债权人利益受损害之前公司就增加了交易的成本,后者在增加交易成本的同时还使债权人预期利润率降低。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属于事后规制,并不会增加公司与债权人交易时的成本,也不会减低债权人的预期利润率,反而由于制度的预测功能会降低成本。因此,“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安排比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强制保险制度、契约保护制度更合适、更符合效率的原则。
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能够进一步降低公司、股东、债权人的交易成本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对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补充、完善,能使股东有限责任制度获得更高的效率,它对于公司、股东、债权人来讲,能够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从公司的角度讲,股东有限责任降低了交易成本。科斯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种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企业存在的依据就是企业能节约市场交易成本。股东有限责任作为建立公司的责任安排,必然具有企业能节约市场交易成本的特性。但是,企业的规模是有限制的,如果企业组织购买、生产和销售的成本小于或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则企业是有效率的;反之,如果企业组织购买、生产和销售的成本大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则企业是无效率的。因此,企业的规模极限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2]。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极易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大于市场交易成本,“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安排可以事先有效遏制滥用行为,而不需要在事后直接解散或撤销公司。公司的有效设立与运营需要较高的成本,如果仅用撤销等方式对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不法行为进行事后规制,使公司彻底消灭,则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股东的角度讲,第一,相对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有限责任使股东承担的风险限定在可以预见的有限投资之内,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可以采取消极监督的方式来监督公司的人以及其他股东,从而降低了监督成本。第二,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下,要承担责任的股东是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主要是一人公司股东、母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及控股股东。这些股东自身直接主宰着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形同虚设,所以,不存在对人的监督,也就无成本之说了。另外,由于要承担责任的主要是以上的积极股东,对那些只投资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消极股东来讲,本来自身的利益就容易受侵犯。现在由于那些积极股东预测自己有可能要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必然会在本来有可能侵犯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中采取理性的不作为,所以,对消极股东来讲反而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也就可以减少对积极股东的监督,从而降低监督成本。第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实践中,不加以区分,而让那些只投资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消极股东也承担责任的话,倒是有可能增加消极股东对积极股东的监督成本。可见,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正确适用的前提下,是可以进一步降低监督成本的。
从公司债权人的角度讲,其所能承受的是公司正常的商业风险。在原有的有限责任制度下,债权人能够预测这样一个结果,即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并严重损害其利益时很有可能得不到补偿,因此,公司债权人在和公司进行交易时,必然会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调查,并随时关注公司的运作,这无形增加了交易成本。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可以使其预测到在股东滥用有限责任侵害其利益时可以采取的事后解决方式,由于有这最后的保护屏障,公司的债权人与公司交易前比较不愿意花太多的成本进行相应的资信调查,交易的过程中也会采取消极的监督,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三、“揭开公司面纱”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外部性显现时内部化的制度设计
外部性指一个人的行为不但影响自身利益,而且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外部性分为正的外部性(或外部经济/外部收益/社会收益)和负的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外部成本/社会成本) [3]。对于有限责任制度是否具有外部性,波斯纳认为,除了有限的例外,有限责任制度并不存在外部性。理由是:有限责任并不是一种消除企业失败风险的手段,它只是将风险从个人投资者转移到了公司自愿或非自愿的债权人身上——是他们承担了公司违约的风险。而债权人承担这种风险必须要得到报偿。他分析,由于公司负有限责任,所以必须向债权人支付更高的利息率,从而使其承担的违约风险得到全面的补偿;同时,债权人还可以将以下要求作为贷款的条件:坚持要股东个人担保公司的债务,或在贷款契约中写入限制债权人风险的其他条件[4]。波斯纳的分析显然是不全面的,首先,对于侵权案件中的非自愿的债权人来讲,可能事先无法预料风险,或者索取更高的利息率,也就无法在事先得到补偿;对于自愿债权人,在欺诈和虚假陈述的情况下可能会认为违约风险低于其实际水平,也无法得到足额补偿。其次,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只是在股东出资的限度内将其内部化,当股东以有限责任为屏障而无充分的资产以偿付债权人的请求时,股东就无法将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进而无法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此时,有限责任制度的外部性就显现出来。
无论是正的外部性还是负的外部性都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消除外部性的基本方法就是将外部性制造者所制造的社会成本和收益变成他们自己承担和享有的私人成本和收益,即外部性内部化,将外部性制造者的成本和收益变为制造者自身的成本和收益[5]。“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通过对股东责任的追究,使股东既享有行为的利益,也承担行为的成本,使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从而在有限责任制度的外部性显现时进行了内部化的制度安排。
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正确适用能进一步改进资源配置的效率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实质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赋予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权利,也即排除了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进而要求股东承担出资以外的责任,这样的权利配置能否进一步改进资源配置的效率呢?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提出了权利的界定与权利安排在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形成了著名的科斯定理。科斯定理1: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权利初始配置如何,当事人都能够通过交易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换句话说,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法律制度不会影响资源配置。科斯定理2:如果交易成本为正,当事人就不一定能够通过交易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在这种条件下,权利的初始配置就会影响到资源配置[6]。根据科斯定理,制度的资源配置效率关键要看制度中所包含的权利的配置,即权利应该赋予谁?
波斯纳把科斯定理和他的法律市场结合起来,波斯纳指出当科斯定理的条件——零交易成本和合作行为具备时,法律就没有任何必要以任何特殊的方式分配财产权利,市场交换总是能够确保效率。当这些条件不具备时,法律应当通过模拟市场(重现市场或复制市场)来促进效率的实现。波斯纳所说的“模拟市场”,指有关的法律机关应该把财产权利分配给通过“市场”交换可能购买这些权利的人,即模拟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条件下出现的结果。因为这些人不仅能够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而且同时还能获得一定的净收入。只要受益者有这个能力并虚拟地补偿受害者损失之后,还有一定的获益,这就增加了社会财富总量,社会资源的配置也是有效率的[7]。因此,如果交易成本为正(一般来讲,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并且法律制度的目的是效率最大化,就要将权利配置给能够以最高的价值使用资源的一方;或者将责任配置给能够以最低的成本避免损害的一方,这是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当事人最有可能通过谈判而达成的协议[6]。当股东有限责任绝对化时,股东就有滥用有限责任的权利;当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时债权人就有追究股东责任的权利,就排除了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权利。这种权利配置是否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我们试着用波斯纳的“模拟市场”来分析。举个例子:假定某公司资本为10万元,股东滥用有限责任造成王某20万元的损失,如果造成损失时能为公司获得的利益大于等于20万元,根据波斯纳的原则,权利应该让与那些能够最具生产性地使用权利并有激励他们这样使用的动力的人,此时应该把权利赋予股东。而在造成损失时能为公司获得的利益小于20万元的情况下,如果把权利赋予股东,因为有利可图,股东可以以有限责任为屏障而滥用有限责任,此时总收益将为负;如果此时把权利赋予债权人,股东将预测到在获得小于20万的利益时要承担20万的成本,他将会做出不行为的理性选择,从而也就避免了总收益为负的结局。可见,“揭开公司面纱”虽赋予了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权利,但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适用,才能使其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即应该否定那些使总收益为负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因此,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适用中,正确的权利配置是能够进一步改进资源配置效率的。
通过运用法经济学方法的分析,笔者认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比其他保护债权人的制度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率,它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外部性显现时内部化的制度安排,它能够进一步降低公司、股东、债权人的交易成本。但是,从以上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只有在某些情况下适用才能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即在“揭开公司面纱”的适用中,应该否定那些使总收益为负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降低的也只是这些股东的热情与其个人投资的效率,最终却能够避免总收益为负的结果。因此,“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并不是牺牲效率换取公平的制度安排,相反,它的正确适用能够给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带来更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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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rough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which have implemented encouragement scheme of the stock option,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function of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shareholding ratio of the enterprise manager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The conclusion shows that there is no obvious positive correla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 of listed company and operation performance. Finally, through simple analysis of the state-owned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from the restriction and deficiency of capital market, professional manager marke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关键词: 股权激励机制;经营绩效;企业经理人
Key words: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operating performance;enterprise manager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1-0031-04
0 引言
2013年底,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其中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一问题的提出,无疑是对于股权激励机制的再次强调,也从另一方面肯定了其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对于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作为企业治理的基本内容之一,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与公众关注焦点。
股权激励是这样一种激励方法,首先公司所有者即公司董事会给予高管人员一部分股权,使其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这样一来,高管人员便与公司的发展共进退,享受利润的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有了权利与义务的束缚,高管人员更加尽责地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解决了成本的问题。
然而好的机制只有在适应的环境之中才能运行开来。虽然我国早早引入了股权激励机制,但法律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全再加上公司治理水平的落后,使得股权激励机制的运行存在层层障碍,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使我们不禁思考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即它是否能正向激励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达到提高公司业绩,提高公司价值的结果。这更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该考虑得问题。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化,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相互分离,使得股权激励机制逐渐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的方法。但是如何穿越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全、国企所有者缺位等层层阻碍,仍是值得讨论与研究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做法、效率以及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与理论的意义,并对分析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铺垫作用。
1 我国控股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实证分析
本文中,我们先以2012年我国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的全体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分析。由于样本数量较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后面国有上市公司的分析,具有一定的铺垫作用。
1.1 研究假设
根据国内外实证研究的相关结论,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特征,提出可能影响我国控股上市公司企业经营业绩水平的六个因素:高管持股水平、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规模、成长能力、独立董事比例、高管人均薪酬水平。
本文通过选择2012年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作为样本,参照其在2013年9月底所报经营数据,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与分析,以此来判断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根据拟建立的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模型,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一:股权激励程度(股权激励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
假设二:企业盈利能力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三:企业资产规模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四:企业成长能力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五: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六:高管人均薪酬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1.2 研究设计
1.2.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1.2.1.1 模型的设计 根据假设一中所提股权激励程度(即股权激励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本文建立如下模型对于该假设进行检验。本文拟设置净资产收益率ROE为被解释变量,股权激励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解释变量,与五个控制变量:盈利能力、公司规模、成长能力、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货币薪酬。
依此建立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模型如下:
Y=b0+a1X1+a2X2+a3X3+a4X4+a5X5+a6X6+c
其中,c为随机干扰项。
1.2.1.2 变量的定义及选取
①被解释变量。准确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绩效是衡量股权激励机制激励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在国内,大部分学者使用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业绩的度量指标,净资产收益率也是反映资本收益能力的国际通用指标。故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衡量指标。
②解释变量。国外众多企业将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机制的量化指标。而目前在国内的股权激励方案中,绝大多数激励对象虽是企业高层管理者,但也不乏对企业核心员工的激励。因此,本文选取公司股权激励预案中的股权激励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作为解释变量来衡量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
③控制变量。第一,盈利能力。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因此,本文选取每股收益来衡量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二,公司规模。公司规模无疑是影响公司经营绩效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大规模公司有着雄厚的资金基础,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公司长期发展,从而间接、直接地作用于公司经营绩效。在此,本文选取公司总资产作为公司规模的量化指标,用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
公司规模=ln(资产总额)
第三,成长能力。成长能力是衡量公司发展价值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成长能力强的公司,人们有着相应的收益预期从而采取更多的资金投资。公司依此更好地运作与发展,并作用于公司经营绩效上。另外,处于高速增长的成长型公司为了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多会采取股权激励计划以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衡量公司成长性的主要表现之一,能够体现公司的成长性利润收入。因此,本文选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
第四,独立董事比例。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上市公司以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为目的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在于民主与监督。独立董事通过其独立客观的专业性判断,增强公司运作的透明公开化程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在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同时,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独立董事的任免对公司经营业绩水平往往起到正效应作用。独立董事比例用来表示。
第五,高管人均货币薪酬。此处讨论的高管人均货币薪酬主要是指工资与奖金两方面。公司往往根据当年经营业绩并结合公司未来上升趋势而制定次年高管固定薪酬。奖金则是当年经营业绩的反映。故高管货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有着很紧密的联系。在此,选择高管人均薪酬作为控制变量之一,用高管年度人均货币薪酬来表示。
上述五个控制指标中,高管货币薪酬、独立董事比例是公司治理结构指标;公司规模、成长能力、盈利能力是公司具体特征指标。同时,加上一个解释变量,本模型拟设立六个自变量。如表1。
1.2.2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1.2.2.1 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对象。通过查询国泰安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参考和君咨询公司的《中国股权激励年度报告2012》以及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计年鉴,选取当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所有上市公司作为原始样本数据。据统计,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达118家,占已公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6.58%。
1.2.2.2 样本选取与说明
由于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效果需要在一定时间后检测与衡量,本文选取样本在2012年实施计划时间前后不一,故选取推行机制时间后一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皆为2013年9月30日公布的具体数据。为保证选取样本的有效性,从而达到分析的普遍性和正确性,对所选样本按照如下原则进行了筛选:
①剔除金融类公司。
②剔除了高管薪酬以及其他数据缺失的公司。
③剔除了2013年9月30日前撤销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
④剔除了“因其他状况”异常被ST处理的上市公司。
⑤剔除了同时发行B股和H股的A股上市公司。
经过上述处理,最终得到81个回归样本。
1.3 研究分析
1.3.1 参数估计
现采用eviews软件对方程进行估计,结果如下:
回归的方程为:Y=-1.74E05-0.219*X1+0.119*X2+0.004*LogX3+0.020*X4-0.116*X5+0.001*X6
1.3.2 检验
从参数估计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R2=0.666,拟合优度较高;方程的F值较显著,但是个别变量的t值不太显著。
为了确保模型的准确,我们进一步进行了回归误设定检验与计量经济学检验。
1.3.2.1 回归误设定检验(图1)
通过拉姆齐检验可知,p=0.0573>0.05,认为无法拒绝不存在误设定的原假设。再对模型进行稳定性检验,如图2。
该模型的残差累计和位于两个标准差中,意味着被解释变量稳定。
1.3.2.2 计量经济学检验
①多重共线性检验。
根据Klein判别法,做出自变量相关系数表格如表2。
结果表明,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都较小,除了LogX3与X6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446以外,其他都较小。根据上述回归方程,R2为0.666,均大于变量间相关系数,粗略地认为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为了确保模型的准确性,我们用每个解释变量分别以其余解释变量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得到回归后的R2与方差膨胀因子VIF,结果如表3。
可以看出,回归方程的R2都较小,方差膨胀因子也都显著小于5,故认为该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②异方差检验。
最后,采取怀特检验对模型进行异方差检验,结果如图3。
P=0.861>0.1,无法拒绝不存在异方差的原假设,认为不存在异方差。
1.3.3 结果分析
最终的回归方程为:Y=0.047-0.233*X1+0.120*X2+0.0169*X4-0.136*X5+0.001*X6
根据结果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优度达0.662,水平较高。根据t统计量来看,企业盈利能力与高管薪酬水平变量比较显著,而股权激励程度、成长能力与企业监管力度变量不太显著。
①股权激励程度(股权激励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在该方程中并不显著,不能很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分析原因,这与我国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普遍“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相关的阻碍有关。虽然制度出台,但效果不太明显。
②公司盈利能力(每股收益)指标显著,与公司经营业绩正相关关系。每股收益水平每变动一个单位,企业经营业绩变动12%,相关程度较高。一方面,公司盈利能力是公司综合能力的体现,另一方面,每股收益作为一个非常直观的指标可以吸引外界的大量投资,最终作用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之上。
③公司成长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该方程中并不显著,不能很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成长能力意味着公司的发展与未来。成长能力较强的公司被普遍看好,从而有普遍的资金支持,对于公司当下运营有很大的帮助,最终反映在公司经营业绩上。但是这是一个长线指标,很难再短期快速地反应在工地的经营业绩上面。
④独立董事比例在该方程中并不显著,不能很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这一结果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的时间不长,很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仅是为了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而设立的。独立董事的设立形同虚无,难以发挥其提高公司经营绩效水平的作用。
⑤高管薪酬水平(人均薪酬)指标显著,与公司经营业绩正相关关系。高管薪酬水平每变动一个单位,企业经营业绩变动0.1%,相关程度较小。该结果接受了假设二。一般来讲,公司高管最关心的还是相对较为实在的货币薪酬,薪酬水平对于高管人员的激励作用可以较快得反映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上。业绩的增长意味着薪酬的增加,从而激励高管人员更为理性的决策。
2 结论与建言
本文从介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研究开始,重申股权激励机制的概念及理论。在回顾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现状的同时,特别强调了该机制在国有上市公司运行的意义及特殊性。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选取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81家公司为样本,建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回归模型,对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进行实证分析。最终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的经营业绩间不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高管人均薪酬、公司规模、成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经营业绩之间呈正比例关系。而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关系不显著。以此作为铺垫,我们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进行了分析,结论虽对股权激励机制给予了正向支持,但由于样本数量较少等原因,不能成为普遍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职业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结果等方面的缺陷与不完善,阻碍了股权激励机制计划在我国的发展。因此,股权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实施,需要建立并完善更好的市场环境,我们针对该机制的约束与阻碍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机制的建言。
2.1 建立和完善外部经理人市场
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无疑引导着公司的发展与未来。所以建立和完善竞争经理人市场变得至关重要。建立外部经理人市场,要保证人员的公平竞争,建立合理完善的评价与淘汰机制。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选聘应公平、公开、公正地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而不是单纯的由国资委等直接任命。在公平实行优胜劣汰的前提下,更应该注入竞争压力,这样经理人才会更努力地表现,股权激励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2.2 培养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
有效的资本市场可以准确并迅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做出反映,高级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努力程度与决策进行监督的同时,也受到来自资本市场回应的监督。所以有效地资本市场可谓是一面大镜子,可以通过公司发展阶段性业绩照出高管人员的长远战略性决策或是短期行为。因此,要完善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公司年报中,明晰高管人员参与股权激励机制情况,披露变更消息,防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隐藏和更改财务数据信息。最后还应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2.3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对于股权激励,公司外部的约束与监督必不可少,另一方面,更需要公司内部的约束与监督,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在增加独立董事比重的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使其充分发挥内部监管的作用。还要对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区分,监督高管人员独立、客观地做出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决策。股权激励机制需要与其相并行的监督制度的配合下,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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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危机;中小公司;财务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7.06.160
1 经济危机条件下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1.1 宏观经济趋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都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现阶段全球经济形势都不容乐观,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也在逐渐降低,并且在投资、消费和出口方面也有所回落。国内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按照既定的规划开展,公司也都在缩减投资,在2012年,整个投资增长率降低到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与此同时,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等还在不断上升,使加工公司的成本提高,销售量降低,进而导致公司收益不断下降。
1.2 公司面临的形势
现阶段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下降,我国的经济也是无法避免的,给公司在未来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其中最明显的就是产品销售量的降低,使公司无法回笼资金,给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现阶段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公司的生存问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解决所有问题。
1.3 促进企业的发展
财务管理对于公司的意义重大,它是公司管理中最为关键的内容之一,公司资产整合、资金利用以及成本节约等工作都需要建立在财务管理的基础之上,因此公司必须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公司在日趋严峻的市场形势下,稳步发展和进步。
2 现阶段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内控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
现阶段,国内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在内部控制及管理环节都存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及问题,比如: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制度体系存有较大的局限性等。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内部监督控制存有缺陷,仅凭借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监管工作,致使监管制度缺乏执行力,不能对内部会计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为违反公司规范规定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导致内部控制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2 方法落后
公司会计财务管理及其内部控制是一个非静态的过程,方法和形式都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应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情况不断进行优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很少有相关人员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公司本身也没有为此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很多公司的会计财务管理和其内部控制的方法都比较落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这些方法一定会被淘汰。
3 经济危机背景下的公司财务战略分析
3.1 确立合理的资本结构,控制公司资本负债率
发展谋利的动机使得公司必须筹集足够的资本用于投资。公司筹资时必须谨慎地权衡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具体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明确战略目标。公司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未来的战略目标,根据战略目标以及细化的年度经营目标,确认投资决策,降低公司投资的盲目性。张弛有度的投资决策是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第一道关口;其次,合理地控制负债比例。公司举债前一定要考虑自身债务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负债之间差异不易过大,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也要相互协调;最后,公司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速度来规划资金需求,避免因短视行为而影响公司的成长。
3.2 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采购成本
明确物资采购缩减后的价格,并且需要由采购部门监督和确认。采购物资缩减的价格则需要以物资自身的特征为基础进行合理缩减。在物资采购时要积极与供应商协商,利用招标和比价等措施来将物资价格缩减到预期目标之内,加深与供应商之间的联系,将市场产生的外部压力也传递给供应商,进而实现分担风险的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确保物资的质量,杜^偷工减料情况的出现。并且,还需要对公司中库存物资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管理,对于日常生产中需求量大或者重要的物品可以按照生产计划进行采购,但是对于那些用量小或者不常用的物资就可以降低其采购量,只需要保证日常所需即可,随用随买,进而实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3.3 合理压减资本性支出,量力而行收缩对外投资
在规划部门的监督下,制定明确的缩减资本性支出标准。现阶段市场经济形势非常紧张,策划部门必须对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方案进行及时的优化和调整,对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进行明确的区分,在确保生产性投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再开展相关的非生产性投资活动,以免因为资金流紧张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发展。
3.4 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
公司需要明确账款回收方面的标准,并由销售部门进行监督。公司在实际管理中需要采取有效的市场信用管理措施,以确保信用销售管理工作的质量,降低顾客信用风险。同时,公司还需要将产品信用销售中的责任和任务都明确指出,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同时构建合理的奖惩方案,以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使公司的货款可以迅速及时收回,避免坏账情况的出现,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3.5 加强对公司的日常管理
现阶段市场经济形势日趋恶劣,市场环境越发地复杂,中小公司如果想确保自身的发展和生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以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作为公司管理的标准,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的规划,并以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有效的财务策略,将资金的利用率最大化。首先,需要对经营成本和存货进行有效的管控,定期对其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控制成本在预期目标之内;其次,构建合理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提高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及时处理坏账、错账等不良账务。
3.6 提高融资能力,确保现金流
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是中小公司现阶段工作的重点。首先,增强内部融资能力,以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做好对市场供求情况的研究和分析,进而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其次,公司需要及时掌握相关的融资信息,避免因为信息延误而造成的融资风险。最后,公司还需要构建出一套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3.7 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和审计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应该逐步强化对内部财务的稽核工作,从而能够及时地发现公司内部已经出现但还没有对公司财务造成严重损害的错误行为以及作弊行为,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预警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在公司的会计内控工作中经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而国内公司缺乏对内部审计的重视,致使会计内控制度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所以必须增加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公司需要构建独立的部门以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会计信息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由专人负责,同时为了便于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公司要给予其一定的权力。内部审计工作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减少公司错报风险的概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促进公司公共形象及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4 结 论
尽管金融危机的出现使公司的财务发展状况并不乐观,但在公司转变自身对于财务的理解,并积极调整财务结构的应变下,公司能够制定更加利于财务发展的相关政策。从公司股利政策的角度来稳定公司的财务状况,促使其适应市场环境。公司方面也逐渐调整了相关的股利变量因素,促使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优化。即使在经济衰退的环境当中,公司也处于处事不惊的状态当中,积极地应对经济危机,既不激进也不保守,从科学的角度完成公司的财务分配,使公司能够对未来的金融危机进行预测,从市场的反应角度来应对未来的经济风险。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多元化经营;西尔斯公司;主营业务
一、西尔斯公司多元化经营困惑
西尔斯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私人零售企业之一,创建于1886年,已有120年历史。它经历了美国社会生活的几次大变革,跟上了潮流,在稳定中增长和发展,成为美国经营最成功和最赚钱的企业之一,西尔斯公司虽在采用尖端技术领域并无令人瞩目的贡献,但是它对美国消费者的购物及生活方式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它从开展邮购业务起家,从城市开始,逐步开设零售商店,并且向全国各城市扩张。西尔斯作为百货业的巨子,以其独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策略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大量消费者的青睐。但是自80年代以来这个零售业巨头的决策者们将工作重心偏向了金融服务业,致使后起的竞争者开始一步步吞噬其商业地盘。但是否仅仅是由于主营业务的被忽略使其陷入了财务危机,导致邮购业务的放弃?带着这样的疑问,我通过分析西尔斯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决策一步一步来解决。
二、西尔斯公司出现危机的主要原因
1.错解营销战略
西尔斯不相信它的目标顾客蓝领阶层会进行网上购物。在通过电子商务为第一代网上购物者提供商品这方面,西尔斯公司允许强劲的竞争对手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它始终认为西尔斯做生意的方式不会受到竞争者的冲击,没有谁比其更具优势。然而它却没能发觉自己独一无二的优势,它忽略了人口地理和人们购物习惯的巨大变化,却让后来者占据了领先地位。这样,西尔斯公司一时间没了生意:百货商店能给顾客提供更好的环境;像反斗城、HOME DEPORT 和CIRWIT CITY STORE这样的廉价零售商和专卖店集中一种货品,且能低价提供多种选择;沃尔玛和凯马特以西尔斯公司无法承受的低价位,向顾客提供了最大选择范围的商品。
2.官僚式组织机构
西尔斯公司在其统治零售业的数十年中,它建立起了一套官僚式的组织机构,这对一个规模庞大并且统治市场多年的机构来说似乎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但是这种组织机构的必然后果是它不仅不能对迅速变化着的环境做出快速反应,而且它承受着高昂管理费用的重压,不能向强劲竞争对手的低价位看齐。比如,1991年西尔斯公司花费其收入的29.2%用于薪金、小额支票、广告和其他日常费用支出。而同期,凯马特的费用占销售额的19.6%,沃尔玛则更少,仅占15.3% 。这样,西尔斯公司被抛在百货商店和廉价零售商店之间的生意清淡地带。就环境和时尚氛围而言,西尔斯绝对比不上知名的百货公司,同时,他也不能将价格降低到廉价零售商那么低。
3.忽略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是任何公司的核心,除非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景暗淡,否则忽视主营业务将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主营业务是公司的优势所在,同时也是公司成功传统的聚合点。在寻求高回报的新兴业务领域过程中,主营业务也不应该被忽视。
长期以来,西尔斯公司主要是在经销油漆、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轮胎、建筑材料等方面优势超群,这些物品的销售收入占到公司零售业总收入的 70%左右。但自80年代以来,在西尔斯公司的决策者们垂青于金融服务业之际,后起的竞争者们开始一步步蚕食西尔斯公司的商业地盘。下表使中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西尔斯的金融服务业和商业这两大领域中的利润变化状况,西尔斯公司的金融服务业蒸蒸日上,而商业却每况愈下。西尔斯公司将工作中心从商品零售转向金融服务,尽管这些多元化经营措施后来都很成功,但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忽视几乎使西尔斯毁于一旦。
4.低估大众品牌
西尔斯认为它的目标顾客蓝领阶层会对价值购买保持忠诚,仍以最低的价格寻求高质量的商品,但蓝领阶层的顾客背叛了西尔斯,转向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大众品牌的产品,因为流行文化比传统的价值观更能影响一个阶层的购买意向。而同期的沃尔玛针对不同的目标消费者,采取不同的零售经营形式,分别占领高、低档市场,这正是沃尔玛能超越西尔斯最关键的一个原因。
三、措施的选择
1.全方位整合营销
整合营销的实质是谋求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顾客整条价值链的最优化,实现整合营销的七种武器:品牌整合、形象整合、理念整合、传播工具整合、服务整合、促销整合、价值链整合。
首先西尔斯公司应扩大规模,建连锁百货店。西尔斯公司可以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适度的扩大规 。这样西尔斯连锁商店因其规模巨大,可以统一进货,进价可大大降低,进行统一促销,巨额广告费分摊到每个商店的费用就比较少,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必然处于有利地位。
其次,优化公司的供应链管理战略。供应链管理战略已成为企业获得并维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企业的组织结构必须做相应的改变或调整,才能适应和支持供应链管理战略的实施。西尔斯公司可以通过减少供应链结点,即邮购或是零售业务部通过邮购中心直接由供应商发货,省去中间环节,借此来减少部分成本,增加公司效益。
2.不能忽略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是大救星,是公司的优势所在,它关系着公司的存亡。西尔斯原有的优势,即经营五金工具、轮胎、电动工具、建筑材料、油漆等,这些主营业务的优势应该保持。此外,公司应聘用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设计师,运用科技制造创新产品,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许多著名的公司凭借多年集中于一项业务,而不是依靠多元化而获得了巨大成功,如麦当劳凭借一块汉堡包、吉列凭借一块不锈钢刀片、可口可乐凭借一瓶汽水、施乐凭借一台复印机、联邦快递凭借帮人送包裹、通用汽车凭借一种交通工具获得了辉煌,也赢得了荣誉。可见主业的核心地位永远不容忽视。
3.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管理机制
由于系尔斯公司的中央集权制,使得命令传达时间过长,它可以采用其他管理方式降低管理费用,裁掉冗员减少管理费用。当企业规模扩大并且在本行业中越来越占主导地位时,阶段是一个自然的进程,公司可以寻求一种有着良好的适应性的组织机构,倡导分权,尽量减少刻板的规则和过程,营造一个开放式、有弹性的劳动分工模式,扩大控制范围,减少管理层次,并且培育一种不拘形式的乐于接受新思想的精神。这样,公司可以避免成为一个臃肿、管理费用高的组织。但是它需要最高管理层有一种强烈的执著精神,尽量减少管理层的一意孤行,并且限制员工职权的膨胀。
4.发展新型网络销售弥补放弃邮购业务的市场份额
1992年克林顿总统提出网络信息高速发展,西尔斯可以抓住机会,利用已有的网络,整合成邮购网络+电子采购+配送,来延续企业的生命,这样并不是不能赚钱。同时还应采用更多的直销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有线电视、免费电话咨询、银行联网、厂商消费者网络、信用卡、电脑。
四、结语和启示
在前面的分析过程中,我们都已提及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而且西尔斯公司所从事的行业的发展前景也十分看好。由此可见,倘若西尔斯公司能够将自身的问题解决,那么未来的西尔斯公司将是一个拥有着良好的适应性的倡导分权、开放式、有弹性的劳动分工模式,培育一种不拘形式的乐于接受新思想的精神的组织机构;邮购网络+电子采购+配送的邮购模式;连锁百货店加直销;过硬的商品质量和完整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知名度的商业巨子。
未来的世界是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国际间竞争日益激烈,跨国集团大量出现,各自在扩大商业地盘的同时,纵横双向发展,西尔斯公司通过上述的改进整合措施,可以将业务扩大到世界范围内,成为世界的零售业领头羊。
作者单位:梁权 石家庄铁道学院经管分院财会系
王晔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经济管理系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陈小悦译.竞争战略[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110-116.
[2][美]马丁内斯,侯颖译.百年老店西尔斯[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89-102.
【关键词】:公司经济管理模式 规范化分析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公司经济管理模式的比较
1、企业传统经济管理模式
传统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滞后的传统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已不能有效发挥促使企业稳定、快速发展的作用。粗放型的经济管理模式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步伐,管理效益低下,管理效果不明显,不益于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在当前企业管理中呈现出一些问题。特别对于电力企业的产业集团公司来说,不能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消极影响,依托于主业,不能对企业产品进行准确定位,宣传力度不强,品牌意识薄弱,经济挂钩制度不健全,管理理念更新速度慢,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意识不足等。
2、企业现代化经济管理模式
集约型经济和可持续性经济是当前企业发展的奋斗方向,为使企业生产运营步上正轨,走上高效率、低成本的发展道路,规范化的经济管理模式显得异常重要。针对当前企业经济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先进管理理念对电力企业多产业的经济发展是很有必要的。现代化的经济管理模式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的,其一,重视企业运营方式的完善,其二,关注企业经济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规范化的企业管理模式下,无论是对于提高企业生产的效率,还是促进企业管理的完善和发展都产生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意义及特点
1、企业经济管理的含义
企业经济管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指挥和控制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企业经济管理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盈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管理职能逐渐产生了变化,从以前的生产型管理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管理。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根据生产经营规律和企业特性,在控制产品成本、费用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的产品价格;提供给企业员工合理的薪酬福利;利用企业资源来组织所有的生产活动;强化经济评审和经济核算,以获得最佳的投资收益、资金利用率。企业经济管理还应当将企业视为社会经济系统中的要素之一,以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需求为指导,对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科学的组织。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济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特点
企业经济管理是发展变化的,会随着经济形势、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所以,经济管理工作要顺利地开展,就必须要符合时代和社会的需求,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对经济管理的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现代企业经济管理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关联性强
企业的经济战略目标是经济管理的工作导向,所有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其为中心。由于企业运营的各项目和各环节都会涉及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所以一切的管理工作都与企业经济管理密不可分,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管理的成败。
2)指导性强
企业中高层领导的决策往往是通过财务指标来体现的。财务目标可以看做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指导,经济管理者通常都是以财务指标为依据来规划企业的发展计划,并制订出发展方针和发展目标。由此可看出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经济管理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3)综合性强
利润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现代企业经济管理贯彻于企业运营的每个环节,体现出了很强的综合性。通过经济管理,企业可科学规划、有效控制其经营过程和生产过程,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迅速提高。
三、分公司现有经济管理模式的弊端
分公司经济管理模式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许多企业轻视管理制度的构建,即使是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也往往流于肤浅和简陋,缺乏实用性和操作性,在实际中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和落实。由于无人监管、无人执行的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因此经济管理的效能发挥大打折扣。
(2)组织机构不灵活
许多企业的组织机构十分僵化,不能随着社会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而企业的管理者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也无暇顾及此事,导致企业的组织机构目前问题百出,却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3)人力资源问题多
当前许多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都面临着动荡大,人员素质低,激励机制缺乏的问题。首先,人员的频繁流动,使得各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也使得各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受到影响;其次,由于企业没有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员工的不满无法得到反馈,也使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大大降低;最后,许多员工缺乏必要的培训,因此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都较为低下,使得企业形象大受影响。
(4)管理模式粗放落后
目前企业仍实行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只有通过加大投资的方式来扩大企业的规模,以获得更高利益。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容易元气大伤,发展不成,反而最终导致企业灭亡。
四、如何实现分公司经济管理模式规范化
1、做好分公司经济目标的规划
通过对企业经济目标的合理规划,可以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良好的规范和依据,推进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规范化进程。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经济目标的规划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来进行,进行经济目标的规划时,需要做好对企业经济目标规划的准备工作,对规划所需要的资料进行有效的搜集,做好对企业目标规划的记录,对规划过程进行合理的监督,目标规划制定之后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工作,确定目标规划的合理性,保证企业经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2、对分公司经济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经济数据,不仅包括经济管理活动所需要搜集的外部数据,也包括经济管理活动中企业自身的经济数据等。对企业经济管理数据进行有效的研究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外部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可以把握良好的市场动态,为企业经济管理活动提供良好的市场依据;通过对分公司自身的数据分析,可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及时发现企业的一些经营问题,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3、对分公司经济目标实现的策划
企业经济目标实现的策划应包括如下内容:企业的经济目标和需求,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企业经济目标实现所需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复核的活动,为实现过程及其结果满足要求提供企业经济活动证据所需的记录,与相关方的要求确定与沟通等。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组织合适的内审人员公正独立地开展内审工作,以确保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有效实施与保持。
4、加强对人才资源的管理
企业经济管理资源除了包括生产资料之外,还涵盖统筹规划经济管理活动的人才资源,人是促使企业经济管理规范化的关键性因素,对人才资源的合理调整和配置,对于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效果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速度。企业人才资源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人才资源进行相关经济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在人才引进上要着重考虑人才资源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制定定期考核制度,完善激励奖赏机制,进行合理的人才资源岗位配置。
5、健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
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情况的信息收集是企业管理经验累积的重要来源,在充分了解企业经济管理动态的情况下,使企业管理层依据企业的经济管理目标,明确规定企业经济管理的方向。在反馈信息的引导下,有助于管理者对管理工作开展实时跟踪,有助于管理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决策制定,有助于保证管理者决策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具体可以概括为,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建立经济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信息反馈渠道,拓宽信息反馈平台。
五、实现分公司经济管理模式规范化的具体措施
1、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
寻找一切可以提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水平和劳务人员素质的机会,让他们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相关知识,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我能力及修养。对各专业脱颖而出的人才进行勉励,并做好各部门的跨专业培训,预算部可以像技术工程施工部门介绍节约的经验,技术施工部门可以向预算部门反映现场施工时可以做精简的地方及相关浪费情况,相互监督,相互学习进步。并设定一定激励政策,对在工程造价控制上有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完善,可以加强员工的企业责任心。因此,做好企业内部各部门标准化建设,建立技术标准、沟通流程标准,企业管理标准和个人工作标准,强化管理意识,规范管理行为。积极实现管理有依据,工作有思路。为了企业发展,必须培养员工的危机意识,让员工认识到公司与个人的依附关系,培养全员服务意识。公司应做到以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管理规范为基础,以实现精品工程为唯一目标。
3、推进企业现代化办公管理升级以提高管理效率
企业现代化的改造可以给企业管理带来质的飞跃,企业应该积极推进以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为基础,对施工进度、费用、资源建立有效监管及跟踪管理。先进的现代化办公软件可以将进度、资源、资源限量和资源平衡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使得施工进度计划不再凭经验和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目标规划来胡乱制定,最后所谓的施工进度计划成为一纸空谈。现代化的管理施工进度计划是基于要完成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并结合施工承包商的人材机资源而制定出来的定量的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优秀的现代化企业管理软件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及管理软件都仅仅是一种工具,都是需要通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来使用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相反再强大的管理软件也只能是一种摆设。因此,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目标要求和人、财、物的投入等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可行的、科学合理的应用规划和管理方法,对于切实用好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做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4、健全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公司应健全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流程,使其更高效,更规范。招标公司开标公告后,招标公司通知电力工程公司项目部,项目部保存中标通知书。项目部把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转给工程技术部门。由公司项目部和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尽早与业主用户、配套施工单位和电力设备供应商召开施工前的碰头会,预算审查部门对各配套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查。公司应该和甲方业主进行沟通,收取业主工程款的50%作为预付款。并与配套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委托协议”。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向各配套施工单位和电力设备供应商拨付工程预付款。保证配套企业的供货周期,并进行跟踪,确保施工进度计划有效实施。由电力工程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人员和用户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材料供应商和电力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要经过电力工程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和用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5、加强营销管理创新和市场服务意识
目前,大多数电力企业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地走向市场,电力企业营销管理的成果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深度和广度上,都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差距。从现代企业的营销观出发,电力企业在改革中将走向市场,对“顾客忠诚”并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已经成为电力营销管理的发展趋势。因此,研究与加强营销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加强营销管理创新需关注以下几点:(A)重视营销管理,加强营销管理研究,提高服务意识。(B)学习借鉴其它优秀企业的经营理念。(C)研究并建立新型的电力营销体系。(D)加强公关管理,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E)加强对市场信息的研究与管理。(F)注意培养电力品牌与形象。
结语:
电力产业企业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下,这就需要其在发展过程中要与市场经济的基木特征和具体要求相符合,建立现代企业的制度,并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在发展过程中还要结合电力产业企业自身的特点,来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集团制经营模式进行不断完善,确保电力产业企业的生产能够顺利的进行,加快电力产业企业与国际化接轨的进程,确保其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廖锦章.浅谈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规范化[J].中国商界.2010(6):261-262.
[2]沈莉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管理模式[J].企业管理,2011(8):131,392.
关键词:固井公司 市场竞争力 分析 对策
一、我国固井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势
随着我国石油石化企业的重组改制,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各自进行了主辅业分离,固井公司从集团公司中分离出来,走向市场,成为石油市场体系中的乙方――油公司体制下固井技术服务承包商。就国内市场而言,中石化和中石油所属的固井公司主要向当地油公司提供服务,并在部分国内市场(如塔里木油田)开展竞争,但国内固井公司逐渐面临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的竞争,目前己经有30多家外国石油服务公司在中国为油田开发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此外,由于我国各主要油田产量逐步递减,而新的探明储量增长缓慢,因此导致各类工程作业工作量大幅度减少,为了保证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缓解作业量减少的压力,各固井企业纷纷进入国际石油技术服务市场。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我国的固井公司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国际大型的石油技术服务公司的竞争。因此,我国固井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是我国固井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二、我国固井公司与世界大型石油技术服务公司的对比分析
(一)固井工艺技术的对比分析
美国壳牌石油公司、哈里伯顿等公司在固井技术的研究走在世界的前列,国外近些年来比较成熟的和最新的固井工艺技术主要是水平井固井技术、欠平衡井固井技术、防窜固井技术、CemCRETE固井技术、泡沫固井技术、钻井液转化水泥浆(MTC)固井技术、“短候凝”水泥浆体系的固井技术、新型“钻井”固井液技术、新型泡沫固井技术等;国外固井公司的技术研究表现出了重视基础研究、固井技术更加强调先进实用以及复杂条件下的固井技术研究更加深化的特点。
国内的固井工艺技术逐步接近或达到了与国外相当的水平,现已完善了8种油藏14种固井技术,原来许多如尾管固井、双级固井、水平井固井等特殊固井工艺已普遍使用,逐步演变成常规固井技术,但基础研究落后,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固井工艺细节不完善,固井设计时对地质因素考虑较少;计算机辅助注水泥设计和评价方面刚起步,固井施工的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此外我国在超低密度水泥浆固井、超高密度水泥浆固井、超深井超高温固井、机械冲氮泡沫水泥固井等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
(二)固井装备技术的对比分析
固井技术最终要通过固井设备来体现。美国是生产成套固井设备的主要厂家,主要包括哈里伯顿、道威尔―SCHLUMBERGER和BJ公司。水泥车是固井施工中的主要设备之一,其性能好坏直接影响固井质量,国外水泥车的混浆系统由常规射流混合器,逐步演变成内循环射流混合器,装备有内循环和自动控制的混合装置,并向高混合能和大功率方向发展。
近年来国内各油田引进了国外先进的CF1T- Y4 ,CF1T-800 D型水泥车,购买了国产的新型高性能的水泥车,淘汰了一批性能差、排量小、混浆能力低的水泥车,并建立了先进的水泥干混、湿混装置和水泥浆化验仪器。与国外相比,国内的固井设备设计和制造标准偏低,先进的固井水泥车和干混、湿混装置主要依赖进口,例如国内某油田达到国际水平的固井设备数量仅为6%左右;此外,国内固井公司有些设备严重老化,这严重影响了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三)人力资源的对比分析
国内固井公司与国外企业相比,具有人力资源成本上的优势,但是在员工的文化素质、用人机制等方面存在差距。固井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传统上都认为是一种简单的体力劳动,长期以来造成固井队伍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少。据国内某油田固井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专业技术人员仅占20.8%,这种状况显然是与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是极不适应的。此外,我国的石油技术服务公司进入国际市场的人才比较缺乏。
与国内固井公司相比,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不仅重视人力资源,而且用人机制更加灵活。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在用人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选人标准上,重视学历、管理人员的年轻化和国际化。各公司雇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法国地球物理公司人数为35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就达1900人,占54.3%。二是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工资标准和工作考核制度,工资水平与工作业绩紧密相连,并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三是注重人才的培训,人员培训制度化。
(四)市场能力的对比分析
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国际化程度很高,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世界市场分额。国外固井技术服务公司中,哈里伯顿公司占世界固井市场份额的34%,居世界第一,哈里伯顿公司在100多个国家从事经营活动,斯伦贝谢公司也有5个可以提供固井服务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如道威尔)。
与国际上大型的石油技术服务公司相比,我国的固井公司在国际化经营上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分额很小。但是近些年来,国内的固井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胜利油田固井公司在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伊朗、蒙古国、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开拓了市场。
(五)固井质量的对比分析
固井质量是固井公司的生命线,因为固井质量直接关系到固井公司的信誉和市场的开拓。近些年来,国内部分油田公司对固井研究持续保持极高的投入,在准确摸清地质情况的基础上,扎扎实实的解决了一些生产难题。此外,由于装备、工具和附件、外加剂等方面的进步,提高了固井服务队伍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固井质量比较高。
国内固井质量基本上接近100%,而国外测井合格率只有80%左右,这并不意味着国内固井公司的固井质量优于国外公司,实际上我国在外加剂的应用、工艺技术、固井工具、设备等方面是相对落后的,由此造成了固井质量的落后。造成国内固井质量数据偏高的原因是国内评价固井质量的方法落后和质量的检测标准要求较低,目前国内评价固井质量大部分采用CBL(水泥胶结测井),但CBL测井还不能完全真实的评价固井质量,尽管在部分井上加测了VDL(变密度测井),但只作为定型参考;国外评价固井质量以CBL、VDL、SBT(扇区胶结测井)综合评价,不但以CBL结果为依据,评价固井质量的标准要求很严格,而国内采用CBL测井相对声幅值小于15%就定为优,标准较低。
(六)创新能力的对比分析
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非常重视创新,把加强技术创新、搞好研究开发作为公司经营战略的核心内容,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市场竞争。技术服务公司是石油工程技术研发的主体,其特点在于能研制满足勘探开发需要的专有技术和专项技术,能为不同的油公司和地区提供优质的服务。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设有专门的研究中心,并一直保持一定的投入,比如哈里伯顿公司设有四家研发中心,其研发投入占总公司收入的比例,由2008年的1.5%上升至2013年的1.9%,斯伦贝谢每年的科研投入占营业额的5.5%―7%。较高的科研经费奠定了科技竞争优势,使其一直保持先进的技术装备,并不断推出新技术。
国内各固井公司的科技体制仍受计划经济的很大影响,科技立项、投入、管理上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在科研管理中,由存在着科研与生产、科研与市场相脱节的现象。科研项目大多石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科技人员对油田的需求程度及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因素考虑不够,科研资源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创新能力受到制约。
(七)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
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非常重视战略研究与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战略。为了实施其发展战略,国外大石油技术服务公司均建立了组织结构和核心业务结构,并随着内外部条件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优化其组织结构和核心业务,以保持其较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国内的固井技术服务公司在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元化投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由此造成了企业产权关系的模糊性与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主体的独立性之间、企业资产的封闭性与市场经济要求的生产要素的高流动性之间、企业运作的低效率与市场经济要求的高效率之间等一系列矛盾;企业的产权不清晰,管理体制不科学,从而不利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八)HSE的对比分析
HSE管理体系已在国外石油企业得到广泛的实施,并在HSE管理人员、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证明HSE管理体系不断的完善确实使公司减少了事故和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我国固井公司对HSE的重视不足,首先对HSE管理的投资严重不足,与国外石油技术服务公司存在着较大差距,此外,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导致职工素质相对低下,造成固井作业过程的事故发生,影响作业效率,由此造成的环境投入和日常维护费用增加,使固井公司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在国内外市场上逐渐削弱。
三、提升我国固井公司市场竞争力的管理对策探讨
(一)进行专业化重组和组织结构再造
我国固井公司应适应新的形势,转变经营观念,继续专业化重组,将各业务板块进行内部整合,使管理层扁平化,剥离过剩的辅助生产队伍精简人员,使企业的核心业务更加突出。同时,应对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改造,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变化,不断对组织结构进行权变,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提高管理效率。
(二)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
我国的固井公司应积极地开发和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国际化经营中,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固井工艺技术和固井装备,提供高质量的固井服务,实施差异化战略;此外,由于固井公司的价格竞争将最终演化为低成本竞争,固井公司既要提供独特、优质的固井服务,又要加强内部成本控制。国内固井公司可以加强与国际大石油技术服务公司的合作,同时加强国内各公司的沟通,避免在海外项目竞争中“自相残杀”,有必要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合作。
(三)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一流的装备和技术工艺水平是进入市场做出一流业绩的必备条件。固井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大胆推广应用成熟的固井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以提高固井质量,创造好的效益。固井装备的更新改造要以服务油田主业和开拓市场为导向,按照先进、适用的原则,根据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企业实用三个层次,按轻重缓急原则分步实施。在资金投入上,考虑采用多种融资渠道,既要利用自有资金,又要争取集团公司、各管理局的投资以及国债等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对技术创新体系进行规范管理,独立运作,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监督、检查、成果鉴定及转化方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开发管理体系。
(四)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人力资源的开发机制
首先,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强优秀人才和岗位技术工人的培养和培训,同时要加强高层次技术与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使各项重大目标的实现有多层次的人才保证。其次,在人才的选拔和使用上,要建立有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以实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和人才优势向市场优势、效益优势的转化。
(五)进一步推进我国钻井公司HSE管理工作的开展
实施HSE管理,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作业现场的自然环境,确保企业员工健康、安全,实现环境保护与提高固井工程质量,是我国石油施工队伍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首要条件和重要途径,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大HSE投入。我国固井公司应依据各种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HSE投资,将这些因素最终纳入固井公司的低成本发展战略中去,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实行多元化筹资,积极推进HSE的运行;三是严格控制HSE投资项目的规划、投资和验收等环节,尤其是防治环保漏项造成新的欠账。
四、结束语
【关键词】情景分析;竞争优势;工程造价;竞争战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更加迅猛,在这样的形势下,为适应目前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建筑工程应统一预结算的编制办法和标准,提高建筑工程预结算的编制质量。近些年,各个企业的发展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由于建安工程的特殊性,每个建设项目都不同,决定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复杂性。在预算造价管理中,诸多因素会影响预算结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竞争力,在企业管理的项目管理中情景分析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测各个影响因素中各个因素的影响力的大小,在预算中要在把握其应注意的主要方面,避免人物财的损耗,减少误差。情景分析用作一种评估与预测思想时,通过对因素量化评估,借助定量工具得出不同情景下的状况,对这些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
一、工程项目造价的情景分析
(1)情景分析简介。英文的“情景”(Scenario)最早出现于1967年Herman Kahn和Wiener合著的著作中。他们认为:未来是复杂多变的,多种潜在的结果都有可能在未来实现;通向未来结果的途径也不是唯一的,对可能出现的未来以及实现这种未来的路径的描述构成了一个情景。情景分析(Scenario Analysis)是在不确定因素存在的条件下,考虑所有可能影响的变量的范围和对一个变量的危险敏感度,设定各种情景进行分析的方法。但设定的情景与实际情景会有差异,故对各情景的结果分析及应用带有局限性。情景分析法最早被用于军事战略上,后来壳牌石油等企业将此法用于整体策略规划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壳牌石油用此预测工具描绘石油输出国组织未来的可能动向,制定了各种应对策略,避免了70年代石油危机带给企业的冲击。许多其他的公司也开始运用这种管理方法,但没有一家公司能像壳牌公司那样把这个方法运用得如此之成功。(2)工程项目造价的简介。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化,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作为建筑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工程造价管理也正由政府定价转向政府指导价,由政府计划统一的定额计价管理转向“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全面的动态的工程造价管理,实现造价市场化。(3)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竞争力分析。一是构造产业情景。辨识可能影响产业结构的不确定性因素确定驱使不确定性的因果性对重要因果性要素做一系列合理的假设综合各要素的假设形成内部连贯的情景分析每一情景中占优势的产业结构确定每一情景中竞争优势的来源预测每一情景中的竞争对手的行为。过程看似简单。在实际中,构造产业情景需要多次反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很难完全确定哪些不确定性因素对构造战略最重要。二是分析情景。包括以下内容:决定情景对应的未来产业结构;挖掘情景对产业结构吸引力的影响;确立情景对产生竞争优势的含义。三是把竞争对手引入情景。如果企业在其所处的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或者竞争对手行为对产业结构的潜在影响较小,那么,对每种情景的分析可以停留在产业水平上。可是,在多数产业中,竞争对手会影响产业的结构,而且其战略将对企业的选择和成功的可能性产生影响。因而对情景的分析中必须包括竞争对手这一因素。
二、产业情景下的战略选择
每一种处理不确定产业结构变化的方式,对竞争优势而言,都有潜在的好处、成本以及风险,是企业在选择其方法时尤为注意的地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而言更是如此。在实际业务中,企业面对的是未知的风险,战略的选择对未来公司的竞争力量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当企业面临具有不同战略意义的各种合理情景时,可以顺序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如波特《竞争战略》所讲的最可能的情景战略、“最佳”情景战略、施加影响战略。对于工程造价公司而言,一旦选择在中途战略出现偏差的话修正会有一定的困难。同时企业围绕最有可能发生的情景制定竞争战略,对自身竞争力及未来潜力要充分了解。对工程造价公司而言,最大的风险就是最佳情景没有发生造成竞争力丧失。在不确定性竞争环境下,企业可利用掌握的资源塑造理想的情景,提高理想产业情景发生的可能性,对于造价公司而言,采取此种战略要考虑资源的投入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和成本的权衡。
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现代化竞争中,企业如何在竞争林立的市场中站稳脚跟,谋求发展是一门不可忽视的学科。需要企业回忆过去,把握现在,展望未来,制定合理的战略,为以后企业发展谋求更持久的竞争优势,突破发展的瓶颈。
参 考 文 献
[1](美)迈克尔波特著.陈小悦译.竞争优势[J].华夏出版社,2005
[2]高寒,情景描述法――一种技术预测方法介绍
经济学家也有疑问,并从经济学的角度,开始对公司法进行分析。走在前面的是美国学者。上世纪中叶美国开始了“法和经济学”(Low and Economics)的研究,许多法学家和经济学家进入这个领域,许多研究成果对法律的解释、制定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用经济学方法和观点研究法律,自然有意义。
一、公司法经济学分析理论简介
1.公司法是什么
公司法是以公司利害关系者(股东、经营者、债权人为中心,有时包括职工)关系调整为重点的法律,是公司组织法,又是行为法,同时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
公司法和一般民法的不同的特点是它有不少强制性规定,即有当事者合意亦不能排除之规定,如章程只能规定董事有尽职忠诚义务,不能规定除故意损害外不承担责任。当事者合意也不能排除的法律规定,在合同法中亦存在。但公司法中此类规定甚多。这一特点引起学术界关于公司法是私法还是公法等争论。
各国公司法都有上述共性,亦因多种原因有所不同。德国等欧洲国家及中国公司法中有职工参与制的规定,但英美公司法无此规定。这个差异与国家的社会政治历史有关,如德国有社会民主主义传统,20世纪70年代德国公司法做出大公司监事会一半来自工会和职工的规定时,就业率很高,重要社会政治问题是如何分享经济成长利益。
实际的经济及经济关系的影响亦大。如实际存在的股权结构差异。欧日金融和商业法人是最重要的持股机构,而美国机构投资者持股量大,前类股东重交易收益,后者重股权收益。因此欧日和英美公司法中股东保护的程度及股东力量对公司法的影响程度均有差异。法律理念和体系差异亦有影响。德日是重条文的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是重判例的海洋法系国家,由此引致规定差异。
2.经济学判断法律合理性的原则及和法学的初步比较
经济学家,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家一直关心法律的规定,其观察视角是:法律的经济学意义何在?对人和企业有何影响?为达到目标怎样的规定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合适的?
过去经济学对法律的分析较少。除学科领域差别原因外,主要原因是:(1)认为法是为明确产权和私人合同关系提供保证的司法裁判制度;(2)假定企业是“黑箱”,除税收问题,经济学对其内部问题分析较少;(3)只讨论与市场失效有关的法律问题,如反垄断法的问题。但后来情况变了,环境变了,有用经济学分析法律规定的需求;经济学理论及分析工具发展了,不再认为企业是黑箱了。
经济学家研究法律的方法,其一,是将法律视为外生变量,考察法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如考察税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其二,是根据法的目标,从经济学角度考察法的必要性和作用等。本文主要用后一种方法进行有关讨论。
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分析判断的原则及思维模式有所不同。一般认为法学家特别重视公平和程序原则,经济学家判断分析法律合理性时则更关注效率、合理判断及“合同”三个基本原则。
效率原则:从静态到动态。经济学家判断公司法合理性最基本的原则是效率原则,即能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剩余总产出最大化。经济学家亦重视公平原则,但较强调事前公平、机会公平,因为它符合经济学关注的激励机制原则,有利于通过激励提高效率。而法学家常常根据公正,特别是公平或平等原则考虑公司法的规定。后来一些经济学家还强调应当考虑各种规定对长期效率,或者说动态效率的影响。
合理判断原则:从理性到有限理性。经济学家通常假定经济人有合理判断能力,即:(1)以自己能获得的信息为前提;(2)以自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3)有能力合理选择。由此推论是,强调自己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但法学家看法往往不同,他常质疑人的行为是否合理,因此法律中常有许多限制性规定。以后经济学家认识到当事人只有有限合理的决策能力,但他并不认为因此在经济学上就有限制当事人的理由,因为限制也未必合理。
合同原则:重要性、不完备性和控制权。过去的经济学假定人们有合理判断能力,只要能明确产权关系,确保合同执行,一般任何交易都可以合同形式提供法律保障。但是法学家未必完全赞成这种看法,因为有显著不公正的合同,应允许司法介入,纠正存在的“不公正”。以后经济学认识到由于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等多种原因合同难以完备,但合同不完备不等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一定合理、有效率。经济学家发现要说明企业的内在关系,仅用当事人平等的合同概念不行,还必须引入控制权概念。
3.效率和公正:有异有同,往往殊途同归
尽管学术原则或体系有些不同,但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在许多方面仍能取得共识。如企业给员工与绩效挂钩的工资合同,业绩不同,工资不同。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一般都不反对这个结果。
经济学家的效率原则是目标判断原则,而“合理判断”、“合同重要”原则是强调通过经济人的合理判断和市场(合同)行为能够获得更优的资源配置效率。以后提出的动态效率、有限合理判断、公司控制权理论,是对三原则的发展,不是否定。如果能有效率,即使只能进行有限合理的判断,经济学家也未必会反对合同的合理性及意义。经济学家的效率原则与法学家强调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包括事后公平)等原则有所不同。但一些更深入的研究表明,二者尽管可能确有不同之处,但其具体结论和结果亦可能相同或互补。
4.用“企业理论”、“合同不完备”理论说明公司法的基本构架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决策分工体系是,股东会控制董事会人选和进行有限的重要决策,董事会进行经营决策,管理者进行日常决策。为什么公司法有这些规定,并且其中不少规定是强制性的。法学家由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较多,甚至有公司法到底是公法还是私法之争。一种解释是公司法既是组织法,又是行为法,涉及行为的不宜有强制性规定,涉及组织的因事关重大可有强制规定。
早期认为企业是黑箱,以后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以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长期交易关系为前提的,是对“市场”和“组织(企业)”根据交易费用选择的结果(科斯定理)。但这不能很好地说明为什么需要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因为市场上亦有信息不对称、有交易费用,市场交易仍可以长期持续。企业内即使存在信息不对称、合同不完备,亦可在不对称的范围内获得效率,合同亦应有效。信息不对称至少不是公司法应有强制法规存在的充分条件。
如果仅仅将公司法理解为当事人围绕公司财产权的合同集合,公司就只需要任意性的规定。由于合同合理性有限,司法判断合同的合理性也有难度,公司法的作用将很有限。
公司法要适应公司必需有控制权、并且控制权应给承担投资风险的股东,就必需有与控制权有关的强制性规定,如关于董事责任、股东和股东会权利的规定。这样的公司法才能从法律上保障公司控制权所有人的意志能够得以实施,有利于解决合同不完备问题。如果合同合理完备,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作用不大。如果合同不完备,公司法就提供了解决合同不完备问题的手段。美国公司董事会权力来源,在理论上有股东授予和法律授予两种解释,但两种授予论都没能说明授权的经济关系制度基础和意义。现代企业理论对此给予了较有力的说明。
没有企业控制权理论,仅凭效率原则、合同不完备理论,不能解决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存在意义的问题。因为:(1)合同不完备不等于无效率(如未按约出资未必一定影响公司经营),解决合同不完备亦有多种方法;(2)法不一定能改善效率,因为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法难一一对应,法的实施靠司法,法院或法官也很难判断效率问题。
公司法不仅有强制性规定,还有指导性、任意性规定。因此综合地看,公司法的经济学意义将体现在多个方面,如:(1)是公共品,所有当事人可以共享的思想产品和资源,(2)用法律标准形式降低合同成本,包括自愿的和强制性的合同的成本,(3)提供当事者交易的法律平台,有提升效率、强化激励(如对出资人的激励)功能。
二、对公司法修改的经济学分析
1.如何看待股东利益冲突问题
股东特别是大小股东间的利益冲突的处理,是公司法要处理的重要问题,亦是难点。在中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带来淘空上市公司等各种问题。有些部门为此提出“三分开”等措施,但问题仍屡禁不止。国外也有“一股独大”问题,有不少家族、大机构控制上市公司,如日本上市子公司中的10%~20%,其大股东有四分之一以上股权。
大小股东的利益冲突主要发生在有利于母公司的商业交易、资产(包括股份)交易、项目安排及分红安排上。
在探讨公司法如何处理大小股东关系的规定时,有必要对母子公司关系作些经济学分析。
母公司会吸尽子公司利益吗?存在这种可能。但吸收子公司利益未必无效率,关键在条件及结果。与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吸尽子公司的利益,因为这使上市无意义,对母公司通过上市子公司持续发展不利。
何谓分配不公平,“分配不公正”是否就无效率?(1)有人认为分配不公正的标准是交易价格,但因有长期利益和当期价格不匹配问题,仅看当期交易价格未必恰当;(2)是否只要价格合理即可,但一些经济学家指出“按独立交易商价格交易”未必效率高;(3)为集团利益限制某些子公司的某些项目可能有些不公正,但未必无效率。
母公司过多介入子公司经营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这不是因为母子公司间有交易,而是因为(1)子公司因利益分配不确定,决策条件不稳,发展难规划、受影响,最终影响企业效率;(2)方针不一、不稳定导致信用成本上升,影响集团的资源配置效率。如果开始就明确上市子公司就是母公司订单的加工厂,无其它承诺,股东可接受,同时出相应价格。
大股东有“道德风险”问题,是中国有关防止措施落后,有必要出台相应举措,但出台规定应考虑经济学依据及管制成本。
设计相应防止举措,可以进行硬规定,但按效率、信息透明化、强化责任、事后救济入手设计措施可能更有效。
我们注意到在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这一规定规范了母子公司之间或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有效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但对于非上市公司并没有这一规定,所以这一修改并不彻底。
实际上,对于非上市公司,也应该适用这一规定,给少数股东更大的经营参与权,要求与母公司交易必须经少数股东同意、向小股东公开信息。
在新公司法修改时,也有不少人建议在新法中列入“大股东投票回避制度”,但实际上一般的“大股东投票回避制度”使公司可能丧失集资功能,夸大小股东知识,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关键是发展完善独立董事独立评估制度,明确其责任。这是因为独立董事有责任、有义务,能利用独立资源做独立评价,能有效率,而一般小股东无此能力。事实上国外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投票回避制度是有严格限制的。所以在新公司法中并未采纳这一建议。
为了更好地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新公司法106条引入了“累积投票制度”,这使得代表小股东的董事进入董事会。
所谓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同样,为保护小股东利益,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
这实际上给了少数股东以大股东收购股份请求权,即在大股东实施侵犯小股东的举措而不能对抗时,允许小股东要求大股东收购其所持股票。这是事后救济措施,很有意义,并通过司法介入支持小股东拥有此项权力,但这里有一个股票定价难的问题。
新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这一规定是事后司法救济措施,既保证决策效率,又有对滥权者的威胁作用。
2.新公司法取消了原公司法中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的限制
原来的限制规定存在很多问题:(1)该限制降低效率,不能适应企业多样化要求,逼迫企业加大资本成本;(2)诱使企业做假;(3)监督管制成本高;(4)过去日本有此规定,但日本也已调整。
但也有人主张维持原来的规定,主要理由:(1)股东担心经营者只经营壳公司;(2)债权人担心碰到皮包公司。
从经济学角度看,取消限制更有利企业发展,这是因为:(1)要相信当事人,包括股东的判断能力,(2)有利于提升资本利用效率;(3)主要应从信息披露角度防止可能的弊端。还可以采取一些法律和管理措施防止可能的问题,如:强调大公司信息披露,引入法人格否认原则,引导债权人慎重交易,股东强化治理管理,股东通过母公司董事、监事对子公司加强监督,母公司监事或董事对子公司有调查权,实行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共同报告制度,要求大公司独立审计,在子公司赢利但长期不分红的情况下,母公司股东可通过母公司要求子公司分红。
3.新公司法实行了更灵活的公司代表制度
旧公司法规定是董事长是公司惟一法人代表。这样规定的问题是:(1)董事长是惟一法人代表,违反董事会负责原则,不利于发挥董事会作用;(2)一人代表公司效率低,公司代表是谁,是否一人,宜由董事会和投资者定;(3)很多董事长是兼的,承担法人责任亦过重;(4)对董事长授权虽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者的约束,但仍有法律瑕疵,即公司可以被授权人越权承诺为由否认合同条款。从经济学角度看,惟一法定代表人规定不利于提升效率,不能解决公司内部混乱带来的代表混乱问题。
修改时,有人提议新公司法可以考虑允许公司设多个法人代表,同时通过董事会决议登记或公司提供的文件公开信息,以防误导他人。
新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这一规定,解决了董事长是惟一法人代表的问题,也为公司设立多个法人代表预留了空间。当然,在现阶段公司设多位法人代表一定要慎重,不然有可能给公司管理带来混乱。
4.新公司法实行了更灵活的资本制度有利于提高资本效率
旧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这一制度与国外尤其是美国相差甚大,资本制度包括资本注册、资本减资和回购、资本金调整时异议等制度。经济学家分析表明,美国的资本制度灵活,无明确注册资本下限限制,使公司一般能按投资机会成本是否等于边际股本成本判断投资可行性,这是其投资效率较高,即使资本金较少风险也小的重要原因。
为了实行较灵活的资本制度,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从而降低了股东投资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罗伯特・D・考特托马斯・S・尤伦施少华等译张军审核:2000:《法和经济学》中译本,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王保树:2003:《全球竞争下的公司法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三轮芳郎主编:1999:《公司法的经济学分析》,东京大学出版会
[4]刘俊海:1997:《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
关键词:跨国公司;供应链管理;竞争优势;供应链
中图分类号:F7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5-0067-02
自从20世纪80年代在“价值链”概念基础上提出“供应链”以来,跨国公司始终是SCM(Supply Chain Management,供应链管理)的前沿实践者。SCM的实质是使供应链节点上的相关企业充分发挥各自的核心能力,形成优势互补,从而更有效地实现最终客户价值。跨国公司的自有优势使其在全球供应链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具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以下从经济学视角分析跨国公司SCM的竞争优势。
一、跨国公司SCM的合作博弈
在企业的传统贸易关系中,企业之间单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理往往并没有实现最好的利益结果,陷入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例如,制造商为了自身利益极力压低中间产品的进货价格,利润空间的缩小迫使供应商使用性能较差的低价原材料,结果导致最终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经销商不愿与制造商分担广告费用,却享受到了广告所带来的利益,在广告费用开支过大的情况下,制造商被迫削减广告,导致经销商销售数量减少;经销商拖欠制造商货款,影响制造商正常的生产进度,不能及时向经销商供货,进而影响最终产品利润的实现。
而在跨国公司的SCM实践中,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博弈具有重复博弈的性质,在这种博弈情况下,由于采用针锋相对策略,即参与者在第一个回合选择合作策略,此后则选择与对方在前一个回合所选择的策略相同的策略,对方未来不合作的威胁具有可信的威胁性质,从而影响各参与者采取合作行动,不合作行为被合作行为所取代。另外,跨国公司SCM的有效信息沟通有助于其全球供应链体系的各参与方就对彼此有利的行为过程或策略组合达成有约束力的承诺,实现合作博弈,在一次博弈结束时再重新分配所得支付的总和,以协调到对各个参与方都
有较好福利性质的均衡点。
二、跨国公司SCM的正和博弈
以跨国公司为核心所组建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具有垄断竞争的性质,高于其他竞争者供应链的平均效率,以此为前提来分析其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正和博弈的实现。分析过程如图1所示:
在图1a中,实施供应链管理之前,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MR=MC)的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的产量为Q0,此时由需求曲线D,同时也是平均收益曲线 AR所决定的价格为P0,平均成本曲线AC与平均收益曲线AR相切于E0点,因此不存在超额利润。
在图1b中,实施供应链管理后,由于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合作带来的交易费用的节约使得生产最终产品的平均成本下降,AC线下移,边际成本线MC也相应移动,由 MR=MC 所确定的新的均衡产量为Q1,对应的均衡价格为P1,与实施供应链管理前相比,Q1>Q0,P1
三、跨国公司SCM的帕累托改进
如图2所示,在实施供应链管理前,设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条的某上游企业 A与下游企业 B总体收益水平效用曲线Ⅰ,Ⅰ上的每一点代表所获收益在上下游企业间的不同分配方案。设 R点为实际执行的分配方案,则A收益为OM,B收益为ON。
实施供应链管理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和利用,A和B的总体获益水平得以提高,效用曲线为II,此时,使A获益水平不下降的分配方案在T点及其以上,使B获益水平不下降的分配方案在S点及其以下。因此,曲线II上的ST段为实施供应链管理帕累托改进的闭区间,位于此区间段里的任何一个分配方案都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其A的最高获益水平可以提高至OU,而B的最高获益水平则可以提高至OW。
对于由 n 个节点企业构成的供应链来说,供应链管理的帕累托改进可以采用数学表达式来进行量化描述:
其中Π为实施供应链管理后的总体获益水平, wi为实施供应链管理后第i个企业的获益水平,xi为实施供应链管理前的第i个企业的获益水平。
由以上分析可知,跨国公司在供应链管理中具有很大的竞争优势,这对于跨国公司自身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的其他经济体而言,有助于优化行为决策,对提高整个供应链体系的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竞争优势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刚.企业竞争优势的内涵界定及其相关理论评述[J].经济评论,2006,(1).
上市公司虚增经营业绩,主要是通过人为的编造、变通等手段虚报公司净利润。从目前情况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上市公司编造利润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连续出现中期报告亏损,而年度报告却实现盈利;有的公司总是在亏损一重组一再亏损一再重组的怪圈中徘徊;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很低,甚至亏损,但净利润却很高,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些现象表明,一些上市公司在人为地调控利润。
上市公司虚报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此行为的存在,会削弱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造成经济秩序混乱,也会破坏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会误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为了准确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虚报经营业绩的行为,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编造利润的目的和主要方法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对实际情况的分析研究,上市公司虚报经营业绩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股发行及增发或配股的动机
为了从证券市场募集大量资金,许多公司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的愿望十分强烈。但按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3年经营盈利的条件,于是为了发行和上市股票,一些公司采用了不正常的手段粉饰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具备连续盈利的条件。此外,由于我国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与近年来公司的每股税后利润有关,而股票发行价格高低决定“圈钱”的多少,即股票发行价格与公司利益直接相关,因此许多公司在虚增净利润上煞费苦心,千方百计提高股票发行价格。还有些上市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再筹资,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愿望也很强烈。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的要求较为严格。按2000年前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其申请配股前3年的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不低于9%.在这种条件约束下,许多上市公司想方设法抬高净资产收益率,虚报利润。尤其是那些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已达到10%的公司,如果第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则前功尽弃,于是在配股或增发新股动机的驱使下,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编造会计报表,粉饰净资产收益率,以达到配股条件的要求。
今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放宽了上市公司再筹资的条件,对申请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由原10%降为6%.尽管管理层降低了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条件,但在我国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不高的情况下,若能够不掺水份地达标,也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为了在二级市场上再筹资,一些上市公司仍会拼凑利润。
(二)避免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的动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在期限内未能消除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可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终止其股票上市。中国证监会和深沪交易所推出的st制和pt制,是对经营状况恶化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一种特别处理方法,即限制此类股票的交易时间和股价涨跌幅度等。最近中国证监会又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表明退市机制已经启动。这样,多年亏损且不能扭亏的上市公司会被淘汰出局,如pt水仙已被终止上市,这对经营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形成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避免公司股票被戴上st、pt的帽子并被终止上市,一些公司会竭力粉饰其经营业绩,尽可能避免连续亏损情况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第一年巨额亏损,第二年扭亏,第三年又亏等奇怪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三)炒作公司股票的动机
上市公司股价的高低与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各方面的利益直接相连。股价上升,公司股票市值增长,说明公司价值在上升,可使公司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再筹资打下基础;股价上涨,也为公司管理人员、公司职工等带来好处,因为他们手中大都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在这种动机支配下,一些上市公司便在财务报告中粉饰经营业绩,虚增利润,使股票市盈率下降,给人以其股票投资价值很高的假象。1997年底国嘉实业股价一路飙升就与其虚报利润5000多万元有关。一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每股收益很高,但分配方案常常是不分配不转增,这些公司根本就没有相应的现金流量,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其利润的质量不高。人为地虚增每股收益指标,目的就是为炒高本公司股票。经营不景气、盈利水平下降的上市公司,为不使其股票价格下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会千方百计粉饰盈利业绩,以支撑其含有水份的股价。
二
目前上市公司虚增经营业绩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主要手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关联交易调控经营业绩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如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企业集团内各公司之间的商品购销及其他资产的转移等都属关联方交易。由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大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因此,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应该说,关联交易与虚增经营业绩不存在必然联系,但有些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其交易价格按公司需要随意制定,有的实属虚假交易,使利润在集团公司内部转移,这种关联交易已成为上市公司调控利润的重要手段。还有的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转卖给关联方,这些资产的价值有限,但转让价格却很高,在资产转让中上市公司往往会获得一笔可观的收益。还有些上市公司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管理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转移给母公司,从而达到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的目的。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由关联交易取得的收益往往带有一定的虚假性,需要深入剖析。
(二)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照使上市公司利润虚增
从地方利益看,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地方经济作用很大。一个地区上市公司的指标很紧,壳资源十分珍贵。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忍上市指标作废和失去宝贵的已上市资格,便不惜向本地区上市公司进行援助,给予政策上的扶植。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援助就成为许多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重要手段。比如,地方政府为扶持上市公司,越权给上市公司减免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退税,多数上市公司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5%,甚至更低。由于这种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政府的越权审批,所以它是不确定的,也缺乏连续性,只是按需要调控利润的一种手段。再有,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为确保上市公司的利润,使其达到在二级市场上再筹资的要求,地方政府往往会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有的补贴数额很大,显然是“业绩不够,补贴来凑”。许多上市公司的补贴收入在利润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此外,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也是地方政府援助上市公司的一种重要形式。
(三)应摊销的费用或损失暂时挂帐,从而虚增企业利润
应摊销的费用或损失包括:已确认为坏帐的应收款项;长、短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投资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等。上述费用或损失摊销与提取数额往往很难确定,伸缩性极强,为上市公司灵活调控利润提供了条件。比如待处理财产损失、三年以上帐龄的应收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尽管这些帐项还列示在资产方,但实际上是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理应转入费用或损失的虚拟资产。它们仍以资产形式挂帐,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蓄水池”。另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提取减值损失的依据很不充分,尤其是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往往凭估计确定减值损失,对发生的损失可以少提,甚至不提;长期积压的存货,实际价值远低于帐面价值,由于存货的跌价损失是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相比较来确定的,而可变现净值的高低很难有准确尺度,上市公司完全能够对跌价损失进行粉饰,进而调控利润。
上市公司虚增经营业绩的手法还有很多,像利用非实质性资产重组拼凑利润等,在此不再赘述。
三
针对上述情况,管理层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要求上市公司公布年报时要披露关联交易的类型和定价政策;对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详细说明等。最近,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季度报告。财政部也于近日发出通知,强调对于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这些措施的推出,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但笔者认为,仅仅加大管理力度还不能有效遏制虚增经营业绩之风。还应在考评公司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方法上进行深入改革,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从而从机制上制约虚增经营业绩的行为。
首先,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应以主营业务利润为主,而不是净利润或利润总额。尽管对主营业务利润也会加以粉饰,但相对而言,该指标较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要实在得多。目前,计算各种利润率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大都选用净利润和利润总额,主营业务利润往往被冷落。从构成上看,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除受主营业务利润影响外,还受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的多因素影响,而后几项正是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主要渠道。笔者认为,主营业务利润受非正常因素影响小,用它取代净利润,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等,更能准确反映公司的收益水平。一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很低,甚至亏损,但净利润却很高,可能这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高,但这些公司不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如避开受其他业务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及所得税率影响的净利润指标,会有助于抑制上市公司虚增净利润的行为。
其次,应削弱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地位,用一个指标体系取代单一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评价公司的收益水平。如前所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极易被粉饰,以该指标水平决定上市公司能否配股和增发新股,显然是不科学的。笔者建议,建立一个指标体系,综合考核上市公司的质量。如设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每股净资产、每股现金流量等指标,弥补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不足。值得注意的是,净资产指标应剔除造成资产虚增的长期挂帐的虚拟资产。在上述指标群中,每股现金流量是极其重要的指标,该指标可以揭示企业盈利能力质量的高低,是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重要补充指标。每股现金流量越高,说明净收益的收现能力强,盈利能力的质量高,也证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好,营运能力强。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对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判断其是否需要配股,以避免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唯一评判标准而形成的上市公司通过操纵利润虚增净资产收益率的弊端,从而有效抑制上市公司虚增经营业绩的行为,最终达到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