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2012年7月,英国研究理事会等八个部门和单位签署的《维护科研诚信协约》(以下简称《协约》)正式对外公布。《协约》旨在提供一个国家层面的关于良好科研行为及其治理的综合性框架,使政府部门、公众和国际社会确信英国的科学研究始终坚持严谨与诚信方面的最高标准。
签署单位希望达到四个目的:(1)更好地协调现有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2)更有效地促进英国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的交流;(3)鼓励有关部门和机构担负起责任,使其制度更加透明;(4)激发人们反思目前的相关实践,找出可改进之处。
签署单位致力于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1)在所有科研环节坚持严谨与诚信方面的最高标准;(2)确保开展的研究遵循适当的伦理、法律和专业框架以及相关的义务和标准;(3)维护以良好治理、最佳实践和支持科研人员发展为基础的崇尚诚信的科研环境;(4)采用透明、健全和公平的程序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5)共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定期且公开地评估工作进展。
二、《协约》将促进英国科研诚信建设的协调配合
英国大学与科学国务部长戴维・威利茨在为《协约》撰写的序言中指出,这是首次建立机制,使科研领域的主要利益相关方一起总结经验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协约》的签署单位包括英国研究理事会、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苏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威尔士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北爱尔兰就业与学习部、英国国家健康研究所、英国大学组织和维康信托基金会。《协约》同时还得到了商业、创新与技能部等政府部门以及学术界的认同与支持。
《协约》的签署是英国在国家层面协调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一步,其框架和内容与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科研诚信前景工作组、出版道德委员会等以往的工作和努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早在1999年,英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便提出应当建立科研诚信方面的全国性指导与协调机构,但当时一直无法确定如何启动相关工作,而有意尝试的机构也因工作难度太大而被迫放弃。2006年成立的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及其前身――英国健康与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专家组开展了许多工作,包括提出一些得到广泛接受的规范和指南,为各类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供有关良好科研行为和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方面的咨询意见。目前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作为公益性慈善组织,得到英国许多研究型大学、英国国家健康研究所以及英国皇家学会等机构的资助。
2009年,英国研究理事会、英国大学组织等机构共同成立了科研诚信前景工作组。该工作组在2010年完成的报告中分析了当时英国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安排及有关方面的需求,提出在科研机构承担科研诚信建设主要责任的同时,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联合行动:通过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咨询与支撑机构,以确保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的一致性,并提出了有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方面的九项具体建议。
《协约》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英国医学杂志》与出版道德委员会于2012年1月通过的《关于英国科研不端行为的共识声明》中的部分建议,包括科研资助机构有义务要求有关科研机构负起责任,如要求各机构都任命一位高层管理人员作为科研诚信官员。
三、英国的一些经验值得我国参考借鉴
英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与我国的科研诚信建设实践有很多共通之处。我国于2007年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目前联席会议由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五年来,联席会议开展了一些工作,如联合《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组织落实2010年国务院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的精神。我国的《意见》强调有关方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和科技人员自觉行动。而英国的《协约》也是动员和协调资助单位、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力量,利用现有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工作。
通过分析《协约》的内容,可以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一些理念和强调的重点工作为我国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1.确不同阶段科研诚信建设的重点
《协约》的制定与签署,表明英国政府机构更加重视科研诚信问题,也促进有关各方更加公开地讨论科研不端行为。《协约》有针对性地强调了一些工作重点,包括不同主体承担各自的责任,促进相关工作的公开与透明,以及补充完善现有科研管理制度。
在我国2009年的《意见》中,也充分阐述了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由于科研诚信建设所涉及的机构、法律、政策、机制、支撑和协调等要素都十分复杂,且受到现有制度安排的约束,致使很多问题不容易得到解决。今后我国应发挥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深入开展工作研讨与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
2.不断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
科研诚信建设是不断发展与深化的过程。《协约》提出了一些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的措施,如用人单位每年应向其决策机构提交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应公开对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以及《协约》签署单位举办年度论坛,评估整个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的进展并总结经验。
我国科研诚信建设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包括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而通过经常性地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特别是总结我国每年科研诚信建设的整体进展,确定完成某些工作的时间表,将更有效地促进关键问题的解决。
3.建立适当的调查处理举报程序
《协约》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建立调查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透明、健全和公平的程序,并使之适应科研活动发展变化的需要,同时确保调查人员具有相应的知识、技能、经验和授权。
目前,我国也迫切需要完善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政策和程序。尽管我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一般都制定有调查处理程序,但在调查人员的资格条件、调查处理程序、调查的质量标准、惩戒措施的设计与实施和保护举报者等方面都还不尽完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践有组织地进行深入探讨。
4.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的咨询与支撑部门
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和出版道德委员会等机构为英国科研诚信建设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包括组织制定规范、标准和指南,接受各方面的咨询,并在其周围集聚了许多热心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
在我国还缺乏像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那样的咨询与支撑机构,现有不同层面的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机构在工作人员数量、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投入精力等方面都存在不足,从而需要依靠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承担研究、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支撑。实践表明,制定学术规范、教育培训,特别是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等工作需要由具备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为此,我国应建立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支撑的专门机构,由其承担或组织开展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和咨询工作,同时广泛联络科研诚信方面的专家与有经验的管理者。
5.注重科研诚信环境建设
《协约》突出强调了科研诚信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包括资助机构和用人单位发挥导向与管理作用,在现有资助和管理体系中嵌入科研诚信方面的要求。
通过完善科技资源分配、考核评价和奖励等制度措施可以促进科研诚信建设,已成为我国科技界的共识。目前需要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和培育良好科研环境方面的责任,其中可借鉴英国的经验,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框架和职责分工,在其中嵌入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安排,促进在全社会、科技界、机构和团队等不同层面都形成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作者:孙平,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13年5月5日至8日,第三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来自40多个国家的30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国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协等部门都派出人员与会。
“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许多标志性成果:2006年7月1日,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全线贯通、 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迎来了多年难得一见的“满堂彩”…… 这一切都预示着我国科技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战略的指导下又开始了一轮崭新的跨越。
然而,在我国科技事业迅猛发展的主旋律下,依然跳动着与“基本面”不相和谐的音符: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通报,该校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虽然陈进被解职,项目被终止,经费被追缴,但“汉芯”作为科研不端的标志性事件,已经被永远钉在了科学殿堂的耻辱柱上!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我国科技界,大大小小的“陈进”事件并不少见。在这些事件的主角中,夸大成果、过度“包装”者有之,抄袭剽窃、占有他人成果者有之,编造数据,欺世盗名者有之。他们的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声誉,还破坏了我国的自主创新环境,影响了科技事业的正常发展。
诚然,科研不端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并不只是中国的“专利”。 据介绍,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所属的研究诚信办公室,在1994~2003年的十年间,共收到1777个有关学术诚信方面的举报,仅2004年全年就收到了267个。2005年,曾被尊为韩国“民族英雄”兼“首席科学家”的黄禹锡,被韩国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认定科研作假,其2005年刊于美国《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所指11个克隆胚胎干细胞系中,至少9个是伪造。
在当代“大科学”的背景下,科学研究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主观事业,需要面对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因此,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关键是我们要敢于面对事实,要了解行为背后的原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青年科技人员 科学研究 诚信 建设
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缺失现象分析
科学研究以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作为崇高目标,科研诚信是其基本行为规范和核心价值。青年科技人员是科学研究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承载着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青年科技人员不但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着大量的科学研究任务,同时也作为项目参加人开展大量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因此他们的科学道德和学术素养是不容忽视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年科技人员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科研诚信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青年科技人员作为科研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和操作者,因各种利欲的驱使出现了很多有失科研诚信的问题,故意捏造研究数据或结果,篡改实验纪录和图片,剽窃、盗用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①,导致作为科学研究根源的原始数据出现错误,科学研究得出的结果自然也是不正确的,既蒙骗了社会公众,又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青年科技人员作为科研项目的参加人,在项目负责人的授意下进行的各种学术腐败行为,都应是科研诚信缺失的表现。
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大环境是影响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缺失的外部因素,随着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依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驱动科学研究活动越来越趋于短期利益,从而滋生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浮夸浮躁的学术风气。②考核评价体系是影响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的导向因素,现在一些科研机构和高校仍然存在以论文数量的多少、所的影响大小、申请科研项目的数量及金额的多少作为对科技工作者的评价,学术指标化管理、量化管理过度。很多青年科技人员希望尽快出成果、获晋升,把跑项目、做鉴定、报奖励当成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以安心搞科研,无形中助长了青年科技人员心浮气躁、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学术带头人的学术品行是影响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的重要因素,学术带头人是一个学术团队的灵魂,他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品格会对团队中的青年人产生直接的影响。青年科技人员自身素养是影响其科研诚信的主体因素,诚信需要靠自身内心的力量坚守,如果自身的学术自律和治学态度稍有偏颇,科学研究中就有可能出现有失诚信的问题。
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设的紧迫性
科研诚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制度要素,不仅是科学共同体良性发展的基石,也是创新效率和活力的决定性因素。③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以诚实守信为基础,没有诚信就破坏了科学研究的秩序。青年科技人员承担着科学研究的基础工作,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态度、学术品格等科学精神的塑造和培养,不仅直接关系到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因此,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设,是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任重而道远的使命。
科研诚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诚信的环境支持,更需要诚实守信、严于自律的科技工作者的坚守。科学家是全社会知识层次最高的群体之一,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对社会行为、社会风气能够产生很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④青年科技人员作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样有责任承载求真务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重任,不断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
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精神一直伴随着科学的发展引领着社会的进步,科研诚信的氛围孕育着科学发展的力量。青年科技人员承载着科学精神传承的重任,必须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的科研诚信建设,牢记社会责任,坚守学术道德,塑造热爱科学、潜心研究、学术自律、爱国奉献的学术品格,提高科学精神的境界,为科学精神的弘扬和传承做出自己的贡献。
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设的对策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科研诚信氛围。缺乏系统完整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是产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青年科技人员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科研诚信意识比较淡薄,治学态度不端正,耐不住寂寞,唯利是图,各种学术腐败的问题越发严重。因此,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高校、科研机构、科学组织等要将科研诚信内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到青年科技人员岗前培训的范畴中,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同时,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要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方面的言传身教作用,将科研诚信深化在青年科技人员的内心,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秉持科学精神,对待科学认真严肃、精益求精,对待研究工作持之以恒、踏踏实实,尊重他人劳动,成为科研诚信的表率,不断营造科研诚信的氛围。加大科研诚信的宣传力度,以科技领域中追求真理、求真务实、潜心研究、淡泊名利的科学家典范事迹来感染和激励青年科技人员,进一步提升他们在科学研究中的诚信观念。同时,以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典型案例对青年科技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在头脑中时刻绷紧科研自律的诚信意识,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剽窃欺诈等学术不端行为,逐渐形成科研诚信人人有责的氛围。
充分发挥科研学术机构的作用,促进学术自律。科研学术机构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学术团体应建立适合本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规范,参与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科研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加强对科技人员的教育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检查,引导科技人员严格自律。⑤以高校学术委员会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学术委员会在高校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将学术委员会活动例会制,定期研讨学校发展、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构建等学校重大学术问题,邀请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前沿学术讲座,大力宣传和倡导科研诚信,切实提高青年科技人员的学术自律意识,着力加强他们求真务实、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的学术风范。构建学校以教师为骄傲,教师以学校为荣耀,积极倡导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支持、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学术文化氛围,让求真务实成为青年科技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在大项目的申报、大平台的搭建、大成果的评价方面,发挥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营造学术自律的科研氛围。
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完善科研诚信的政策体系。科研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执行、评估评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作为审批其申请项目、承担评估评审工作的依据。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科研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或科研奖励、提交科研成果时,对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秉承后果自负的原则;对诚信违规行为予以惩罚,可采取撤销科研计划、收回科研资助、否认科研成果等措施,并对相关涉及人员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科研活动予以限制。⑥加大公共监督力度,建立项目申报、奖励评审、科研考核的公示机制及平台,扩大公众对科技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增强科学研究的同行的监督,从而在政策监督机制的层面上进一步促进科研诚信的建设。建立严密有效的学术纠错机制及学术论文等比对系统,防微杜渐,在我国的教育、科研经费投入迅速增长的大背景下,更显得紧迫。同时,在科研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中,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当将科研信用状况作为对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
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要转变科研评价理念,借鉴国外科研评价的先进经验,结合科研机构及高校的实际情况,根据逐步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克服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不仅看学术论文水平,还要看这项研究成果能否对社会相关领域产生影响,对未来技术发展是否有推动力。同时,针对不同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让评价指标多元化,为科技工作者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科研评价内容既要关注直接的、近期的和显性的价值,也要关注间接的、长远的、隐性的价值。总之,要通过完善评价机制形成正确导向,引导科研人员力戒浮躁,集中精力于科学本身,专心致志于创新活动,这样才能造就一流的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⑦(作者为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
注释
①②⑥黄宇,李战国:“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探讨”,《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10期。
一、工作目标
整合全市各部门的企业信息资源,以企业生产经营当中涉及的诚信环节为纲,以企业实际表现为依据,制订企业诚信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备案查询和信用评估制度,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资格认定、市场准入、融资授信、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以信用监管推动企业发展,使每个企业、每个行业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经营,争当诚信建设的表率。
二、评价标准
立足企业实际,依据各级法律政策规定,将以下10个方面作为评价企业市场信誉度的基本标准:
1、遵章守纪、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2、诚实守信、有诺必践。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在金融信贷、履行合同、兑现承诺等方面讲究诚信,不出现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恶意透支等失信行为,尤其是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和时限要求推进。
3、以质取胜、争创品牌。把产品质量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自觉执行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开展名牌创建,不以次充好、非法使用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4、崇尚科技、尊重人才。企业科研经费达到规定标准,积极参与产学研对接,真心实意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真诚对待各类科技人才,创造条件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出现单纯为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的现象。
5、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注重诚信合作,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接纳外来投资者,以甘当配角的心态参与产业整合,带动全市产业链条扩张,提升企业发展层次,实现融合互动发展。
6、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自觉遵守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加强污染治理,注重生态保护,积极完成各级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目标。
7、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金制度,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8、员工至上,共建和谐。从改善生产环境、强化劳动保障、建立工资集体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维护职工权益,和谐劳动关系,不出现拖欠工资、保险金等问题。
9、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参与包村扶贫、捐资助学等慈善活动,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10、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新企业综治管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注重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无重大案件。
三、主要措施
围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标准,结合各部门实际,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把企业诚信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企业诚信倡议活动。3月底前,由工业企业工委、对外经贸合作工委、建设工委和“两新”组织工委联合向各企业发起诚信建设倡议,并组织企业根据诚信建设标准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其承诺内容作为考核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经信局、商务局、城建局、市委组织部、中小企业局)
二是开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主题活动。以向全市企业发出一封公开信,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组织“诚信会计”征文活动等方式,健全完善诚信纳税的机制和制度,在全市企业中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氛围。(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是开展“诚信金融、银企互信”活动。3月底前组织各金融机构发出诚信倡议,进一步倡树银企互信理念,加强对各驻荣金融机构的监管,打造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各种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四是开展争创“科技创新型”企业活动。围绕重大创新项目实施、科研经费投入、创新活动开展、创新载体运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有效解决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创新平台运作不规范、产学研合作不诚信的问题,形成崇尚科技、注重创新、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行业领军型科技创新企业群体。(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五是开展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通过健全企业“经济户口”信息,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及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考核管理,切实帮助企业树立起公平竞争、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六是开展“标准化生产”企业争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培训,切实树立质量为本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抓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优质产品取信于客户和消费者。(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
七是开展“百企千店无假货”活动。以诚信、维权为主题,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组织打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集中查处制假售假案件,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氛围,建立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药监局)
八是开展“绿色环保企业行”活动。加强节能减排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重点督促食品冷藏、鱼粉生产、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九是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限定整改标准及时间,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十是开展争创“用工规范诚信”企业活动。加大企业用工行为规范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强化劳动保障、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十一是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向企业发出爱心倡议,鼓励企业通过认捐慈善基金,捐赠1天利润等方式回报社会,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牵头部门:市民政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企业诚信建设指导组下设企业诚信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企业诚信建设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共同组织的活动,列在第一位的部门承担牵头责任,其他部门要全力予以配合。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出各自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实施。
一、我国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诚信教育的缺失
学术道德规范是从事学术研究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了解与掌握学术道德规范是开展学术研究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教育部制定的学术诚信方面的制度主要有2004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和2009年颁布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然而,根据“首都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诚信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课题组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①显示,当前我国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高校学术诚信教育的严重缺失,以致研究生群体在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时,往往为了经济利益而违反学术诚信。
二、美国RCR教育计划
RCR 的全称是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意为负责任研究行为。该计划最初是针对整个学术界的科研诚信问题提出的,面向对象包括研究生、博士后、科学研究院以及管理机构。根据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提出的RCR教育目标,RCR教育的内容涉及9个方面,即数据的采集、管理、共享与所有权,利益冲突与履行承诺,人体试验,动物实验,科研不端行为,发表实践与作者责任,导师/学生的责任,同行评议,科研合作等9个专题。美国为了在研究生院学校中推进对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制定了一项研究生“负责任研究行为”教育计划(即RCR教育计划)。这项计划由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和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并由美国研究生院委员会启动[1]。随后,美国各高校也开始意识到RCR教育的重要性,部分走在前列的高校已经具备RCR 教育的相关网络教程、师资队伍和教学经验。美国通过实施RCR 教育计划出台了完善的学术诚信条例,构建起立体式的学术诚信监管系统,开展了全方位的学术诚信教育,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了严厉处罚。通过这些全方位的防范和监管措施,营造了良好的学术诚信氛围,保证了美国学术诚信建设的长期和良性发展。
三、 我国研究生学术诚信保障体系的构建
考虑到我国研究生群体中的一系列学术不端事件,从长远看,研究生作为未来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其学术诚信建设将不仅是一个学风问题,更是一个战略性的关键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RCR 教育计划,通过推行相关的制度规范、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营造学术诚信氛围以及实施严厉惩罚来构建我国高校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保障体系。
1. 以制度为支撑
美国完善的学术诚信条例为其学术诚信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文本依据,有鉴于此,我国也逐步建立起一套专门制度。2004年,教育部颁布第一部学术诚信方面的规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该文件界定了学术诚信的评价标准。2009年教育部颁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2013年施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为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提供了规范清晰的条文准则。虽然上述几部文件对我国研究生学术诚信建设提供了一定支持,但要构建我国高校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保障体系,除了制定明确的学术诚信标准并严格实施外,还需对与该制度相关的一些配套制度进行完善。
首先改革研究生研究成果评价制度。高校应该改变将研究生文凭与论文数量挂钩的现象,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学术思维、研究能力等实施综合评价,重点培养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其次制定研究生学术活动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规定研究生需要参与的讨论、论坛和报告等,实现导师与研究生之间以及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通过教授等权威人士的点评,传授给研究生正确的学术态度和研究方法,增强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再次,高校还应提供多种学术交流平台,尽量为研究生创造学术交流机会。例如,小至研究生自主举办的各级学术讲座、网上学术交流区和学术论坛,大至国内各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乃至国际性的大型学术活动等。
2. 以组织为依托
美国健全的组织机构为其学术诚信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有鉴于此,我国也逐步设立起一个专门机构。2007 年3月,我国科技部成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接受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和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这是我国在科研诚信管理机构建设方面迈出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许多高校纷纷响应科技部的此项举措,在学校内部构建诚信管理办公室,用于接受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调查工作[2]。专门机构的设立,为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提供了规范化渠道和正规受理部门,也是加强学术诚信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3. 以宣传为手段
美国全方位的学术诚信教育为其学术诚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学生时刻接受到“学术诚信”的熏陶。有鉴于此,我国各高校也开始重视学术诚信教育氛围的营造。
首先,我国高校应该充分利用三个关键时期,即学生入学时、考试前和毕业时,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使学术诚信意识深入人心。比如介绍并引进“诚信誓言”制度,张贴诚信教育方面的海报,以及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等。其次,还可以根据我国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将学术诚信教育纳入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将其作为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必修课。在授课内容上,可以安排有关学术诚信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在授课形式上,可以采取统一授课、专门讲座、小组讨论等;在考核方式上,可以采取闭卷、开卷和个人体会等相结合。通过多样化的教学安排,使研究生从理论上明确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同时利用案例分析和讨论使研究生从实践上懂得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严格按照学术道德和规范进行学术研究。
4. 以严惩为警示
美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严厉惩处为其学术诚信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有鉴于此,我国大学必须对学生考试作弊,找“”论文或代考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严厉的处罚。可以借鉴美国大学的做法,对学生采取作业不及格、课程不通过甚至休学或开除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研究生队伍,营造“干净”的学术环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