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2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医药零售行业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近期,××市国税局选择了国有、股份、私营等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14户纳税人及其下属35个分支机构实施了纳税评估。在评估中他们发现,该行业的挂靠经营方式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偷税现象严重。
一、挂靠经营方式的产生及由此引发的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的批发、零售业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二要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是由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近几年内基本停办,且经过国家医药局的整顿又撤消了一批违法经营或不具备经营资格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而办理一般纳税人需要在注册资金、经营面积、专业会计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上述两资格审批的严格使得新办药品经营单位不得已纷纷挂靠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单位经营。在评估检查中他们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主要是原国有医药批发、零售企业。这些企业为了增加资金来源、拓宽市场以增强竞争力,通过企业改制或增设内部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方式允许内部及社会上有药品经营要求而无上述经营条件的人员挂靠经营,双方间只是名义上的“总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而没有实际的投资、约束关系。总公司仅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各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同时为它们提供发票、税务登记号码供经营单位使用,而对各分支机构实际经营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却不进行审核、监督,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会计核算数据失控,为部分违法经营者偷逃税款提供了方便之门,以至直接影响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检查分析,采取挂靠经营方式的纳税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账簿设置不健全,不能真实反映其经营情况
总公司未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各分支机构的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没有统一的要求。总公司不建总账,每月只负责汇总所属分支机构上报的会计报表,并以此计算、申报、缴纳税款;对各分支机构的账簿设置也不作统一的要求和检查,因而分支机构设账情况较为混乱,上报的数据不能保证真实、可靠。
(二)账目作假,偷逃税款现象严重
一是利用往来科目进行账外经营。分支机构购销业务频频反映在往来科目(二级科目一般为个人)间,而有些分支机构没有建立相应的现金及银行等明细账簿,不能如实反映出资金的运转和走向以及是否存在差价等情况。在组织批量进货时,资金多采用(个人)现金结算方式,账面上承包人以个人名义借款后不断地向企业注入资金却少有抽回,使“应付账款”数额越积越大。另外经抽查比较企业银行对账单与销售收入账,存在当期的银行对账单中的增加栏金额远远大于当期账面的销售收入额的情况。二是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主要是库存商品账与仓库保管账余额不符、库存商品账有借方余额而相应的却没有仓库及仓库保管账,存在发出商品不报、少报或迟报收入问题。
(三)虚假申报,随意调节进销项税款
一是取得供货方的返利未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支付给购货方的销售返利直接冲减销售收入;二是以货易货取得的进项税额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自行抵扣,对进货金额多于出货金额或只有进货金额而无出货金额时取得的进项税金,全额在当期申报抵扣;三是红字冲销销售额未取得合法证明资料。四是迟报收入、早抵进项税额、随意调整应纳税款的现象经常大量存在,有的一个月份竟能少申报缴纳增值税50余万元。
(四)发票管理失控,存在虚开隐患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基本是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但开具时仅凭各部门业务员提供的诸如供货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等,对其提供的开票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并不掌握;其次,普通发票管理松懈,对在异地经营的所属部门采取整本领用空白发票异地开具的做法。第三,批准的自印发票使用混乱、丢失严重。对此,公司既没有记录也没有察觉,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同时在已经使用的发票中跨年度、不按业务发生时间顺序开具现象比较严重。另外,发现有肆意虚开行为,发票虚开金额不作销售,涉嫌隐匿销售收入。
二、几点建议
(一)税务机关与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严格审批从事医药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资格。对那些不具备财务管理及医药产品管理能力的单位,一律不允许其经营此类产品。
(二)强化对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在督促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的同时,加强总机构对其注册机构在财务核算、税收核算和上缴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强化会计核算单位的监控力度,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整改。必须要求各总公司统一制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账簿设置,统一会计核算方法,对库存商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健全会计核算体制,提高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增强汇总核算的纳税人对其所属分支机构在财务核算、税收核算和上缴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四)加强对医药行业批发、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发票使用的日常监控和管理。一是严格控制专用发票的使用。要求医药行业批发、零售企业在开具专用发票前、后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必要时要审核购、销双方的合同或资金往来情况,最好能将库存商品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在开具专用发票前审查仓库中有无发票上销售的该种商品,尽可能杜绝虚开发票行为。二是规范普通发票尤其是自印普通发票的管理,严格自印发票审批程序,建立验旧印新制度,并将其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已使用的发票规范、完整,各基层管理局要定期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国医药行业开始实施OTC药品分类标志,自2000年开始中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来,中国零售药店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伴随着中国改革开发的高速发展,在中国众多的人口和快速增长的国民经济背景下,医药零售行业产业的发展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并初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和长足的进步。中国医药零售行业迅速发展并逐步完善了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步伐。逐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以医药零售连锁为主,县下市场以单体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医药药品零售体系。形成了年销售过十亿元以上的跨区域性全国药品零售连锁药店,各中心城市药品零售市场也逐步被区域中几大主流零售连锁药店为主导地位的分割格局逐步形成。从海王星辰医药连锁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到最近的云南鸿翔药业,一心堂医药连锁在国内A股的上市,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的上市步伐也开始迈步。医药零售行业的集中度、规模化进程逐渐加快。全国医药零售百强、二百强企业的零售市场份额也在逐渐加大……所有这些都预示着中国医药零售行业的发展已经开始由成长期快速步入了发展成熟期。同时,中国医药行业也由最初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顺利完成,伴随着近年来医改步伐的推进又步入了政策经济阶段,中国医药零售行业也同样经受着不同发展时期的影响而发展。
近年来由于医改政策的诸多影响,医药零售行业的发展方向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从而直接影响着医药零售行业的经营管理、品类管理、盈利模式等诸多核心问题。例如,国家基药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大力发展,直接促进了医药零售行业的多元化经营和发展的步法,并逐步完善和树立了以大健康服务理念为导向的经营战略目标。其结果是零售药店的非药品类大健康产品的销售占比和利润贡献率在逐年提升,零售药店已经形成和掌握、完善了一套大健康产品经营的模式。
近十年医药零售行业是经营模式逐渐成熟和完善的十年。尤其在门店品类管理、商品分析和人员绩效考核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列连锁经营管理和门店管理的模式和方法。药店经营从单纯的价格战到粗暴的高毛利产品主推,从单纯毛利率销售到商品利润贡献率以及客流量、客单价的综合评定,逐步显示出药店在品类经营过程中的不断成熟和完善。目前高毛利产品和品牌药品资源合理利用的经营模式已经非常成熟,毛利率的刚性需求成为药店经非常重要的环节,如何提升门店客流量、客单价和门店整体利润指标成为药店经营的重要手段。药店门店设计的演变完整的演绎着药店的发展和变化。连锁公司、药店门店店长、店员、消费者四个药品销售环节的模式和政策设计也逐渐成为了定式。围绕客单价、客流量的消费者工作成为药店门店经营技巧的主要内容。商品分析、商圈分析成为药店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建立和健全药店的各项管理控制制度,提升药店店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成为药店团队建设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医药零售企业药品零售市场连锁经营核心竞争力
2004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随着药品零售业竞争强度的增加,许多的企业开始充分意识到忠诚客户培育的重要性。在药品经营日益同质化的情势下,专做“市场专业化”或“产品专业化”的药品零售企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家面临的客户群体没有显著差异。这个时候,如何建立有效的客户资源培育机制,就会成为药品零售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综观成功企业的品牌运营之路,最为重要的一点启示是企业本身不仅注重品牌知名度的宣传,而且对于品牌美誉度的培育同样十分关注。事实上,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店的知名度可以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一个理由,但它却不能为企业带来长远可持续增长的顾客,主要决定因素在于品牌外延与品牌内涵的共同成长。
一个药品零售企业不仅需要对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进行推广,如果要培育忠诚客户,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苦练“内功”,从药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优惠、购买便利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改进。
参考文献:
关键词:药品 零售
药品零售企业是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患者)的商品流通环节,也是药品流通的最终环节。药品零售业与其他零售业一样,从宏观上看,其生存与发展受政治法律、宏观经济、消费者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而在微观上,又受商品、价格、服务、选址、广告与促销、店铺设计与商品陈列等要素影响。这些影响因素是零售经营者制定经营战略与营销策略的重要前提。目前的零售市场情况,我国非处方药品种已经基本能满足自我药疗需要,零售终端扩张速度在加快,药品数量增加,利润空间变小,行业竞争激烈,导致药店多元化经营成了一种趋势。本文就目前药店实施多元化经营进行分析,提出对药店经营的一些个人看法。
1分析药品零售企业的现状
1.1从外部环境分析
从外部环境分析来看,药品零售企业受到了如下方面的影响:
1.1.1相关的政策
国家近年对药品行业的整顿,对药品实行多次降价,处方药销售的规范化,医院药品开始被迫逐渐降价,GSP认证到期,重新认证。这些对药品零售企业来说都是压力。
1.1.2行业内的竞争
药店零售行业进入的壁垒较低,准入条件低,而国外资本和业外资本也不断地在进入药品零售业;此外,大型连锁药店通过兼并重组、异地开店,从区域性连锁不断走向全国性连锁,医药连锁零售市场的集中度不断提高,也造成了行业问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以价格形式为竞争的焦点,造成药品零售药价下跌,使企业利润空间明显下降。
1.1.3从顾客需求来看
药品零售企业以销售非处方药、保健药品为主,主体消费者是普通老百姓,对价格很敏感,讨价还价能力较强。此外,随着人们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对药店的服务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1.2从企业内部分析
从企业的内部来分析,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2.1人员素质不高
药店的主要从业人员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少,相应由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等来充当执业药师,承担执业药师的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是企业提高竞争力和顾客安全用药的需要。这使用人的成本将会比原来增加3~5倍。
1.2.2药品经营的战略变化不大,企业间经营的战略没有明显差异。
1.2.3单体药店及中、小型的连锁药店的内部管理水平低下,管理不规范,阻碍了企业向高层次发展。目前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方向分为两类:一是主张专业化经营发展,二是主张多元化经营发展。现在很多企业分别正在尝试运用这二种经营战略,以求得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药品零售的企业多元化经营
所谓多元化经营是指企业在现有业务领域基础上增加新的产品或业务经营战略。很多现有业务领域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可以把多元化战略分为相关多元化与不相关多元化两种类型。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来说,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可以实现范围经济、分散经营风险、增强竞争力量。
2.1国外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情况
认识误区
误区一:在医药商品零售额指标统计中,有的企业统计人员以每笔订单销售医药商品的数量来区分是批发额还是零售额,订单内批量销售医药商品的就计入统计报表中的批发额指标,订单内零散销售的就计入零售额指标。
在统计制度中,“批发额”与“零售额”指标不是按照订单内销售商品数量的多少,而是按照商品的使用用途来设置的。前者统计的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销售金额,后者统计的是用于消费的商品销售金额。对于医药销售企业,存在两大客户群体,一是医疗机构,二是其他医药经销商,这两大客户群体都是大批量从医药销售企业采购医药商品,因此一些药企的统计人员将销售给上述两大客户群体的医药商品全部计入了批发额指标中,这就造成了统计数据的错报。
误区二:认为销售给医疗机构的医药商品全部计入零售额指标,而未事先对医疗机构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进行区分。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只有销售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才应计入零售额指标。销售给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药商品未包括在零售额指标的统计范围内,那么我们应当认为这部分医药商品销售额是统计在批发额指标中的。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私立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大量出现,这些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医药商品的采购量也会逐渐加大。如果药企的统计人员不对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的性质进行区分,势必影响到医药商品零售额的数据质量。
因此,对于医药销售企业的统计人员,计算零售额指标时避免出现以上两个认识误区,是正确上报统计数据的前提。
难点探究
在了解了进行医药商品零售额指标统计时易出现的认识误区后,实务中还有什么难点呢?我们不妨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某医药销售企业的统计人员王先生在学习《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后,很容易地将销售给其他医药经销商的那部分销售额计算到批发额指标中,但是他在区分哪些医药商品销售给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哪些医药商品销售给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个问题上又感到了迷惘。他在拿到一个月的销售收入明细账时发现,采购药品的医院有数十家,他仅能凭借经验区分出5家三甲医院为非营利性医院,面对其他不熟悉的医院名称,他不知该如何区分。
王先生的困惑,通常也会出现在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取证过程中。北京市医疗机构众多,包括各类医院、诊所、康复中心等。药企统计人员和执法检查人员拿到药企的销售明细账后,简单地凭借医疗机构名称,去判断它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显然是缺乏事实根据的。有些统计人员认为,可以凭借销售时开具的发票种类去判断采购方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其实不然,药企在向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开具发票时,都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很少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见,正确区分采购医药商品的医疗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便成为医药商品零售额指标统计的难点。
解决之道
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医药销售行业的特点。医药销售行业实行核准制,对外销售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时,需要严格核实采购单位的资质和性质。根据国家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医药企业在向医疗机构销售医药商品时,必须留存医疗机构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份执业许可证明确记载了医疗机构属于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因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被视为解决医药商品零售额指标统计难题的钥匙。
每一个规范的医药销售企业,都会在销售医药商品时主动留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计人员拿到当月的销售明细账后,凭借执业许可证上的性质界定,可以准确判断出哪些医药商品是销售给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这部分销售额就是当月的零售额指标数据。
从完善医药销售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方面看,理顺统计工作与销售环节的关系,注重在日常建立起规范、完整的统计台账,能够使医药商品零售额指标统计工作变得简单高效。(统计台账示例见下表)。一些具备信息化统计条件的医药销售企业,也可以凭借自身信息化系统优势,在销售数据中准确划分出采购方医疗机构的性质,能够实现零售额指标数据的时时抓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