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5:1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本文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既涉及到地方政府管理,又涉及到居民自治,是多元参与的动态复杂过程。实现政府社会管理和社区自治有效衔接,有利于促进基层自治组织成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自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基层社会管理理论分析及阶段模型
就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而言,扩大社会化管理和民主政治、减少政府行政控制是必然趋势,但是要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根据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和发育状况,相应调整和转变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适时地缩小干预领域、调整干预力度、变换干预方式,扮演好政府不同阶段的角色。
在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管理基层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充当着“监护人”角色,尊重社会力量的独立性并适时地培养扶持和监督指导,与其互补共治。如图1所示,政府作用的发挥会经历“抚养培育-辅助成长-指导监督”三个时期,在完全实现社会自治之前,政府不仅要承担社会治理的一部分责任,而且应积极培育和强力促进社会力量的成熟。社会自治力量在成长的不同阶段经历与政府相对应的“索取依赖-学习进步-成熟独立”三个时期。图1中显示了二者相互对应的不同时期以及各自在社会基层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图1)
我国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始阶段,功能尚不完备,存在官方色彩浓重、自主独立性差、影响力不强、经费来源难以稳定以及内部治理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这种自立能力尚弱的“幼小”主体急需“监护人”(政府)营造良好的环境,给予必要的帮助,以适度的干预形式组织、协调和推动其迅速健全成熟。当前阶段,地方政府不仅不应放手,而且应发挥主导作用,将关注的重点从事无巨细、亲力亲为转到重点培养基层自治组织发育成熟上来,主动承担相应责任,积极辅助和培育社会自治能力,视社会力量的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干预的程度和领域。当基层自治组织发育成熟、功能完备、有能力实现社区“自治”时,政府必须放眼于对基层社会管理的宏观指导,放权于基层自治组织,将现行“强政府”性质的政府主导管理结构转变为社区自治为主、政府仅做必要引导和严格监督的治理模式,实现社区管理服务与政府监督指导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直至完成“政府主导-二元治理-社会自治”的过渡和交接。
二、基层社会管理实践探索及评价
在我国,曾先后出现过行政主导的“上海模式”、社区自治的“沈阳模式”、半行政半自治的“江汉模式”以及多种机制综合运用的“杭州模式”等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它们或将社区建设的重心放在街道办事处,以行政支持、加强地方政府作用为导向,或界定责任和功能边界,“多中心”组织保证,或以政府下放权力、注重社区自治为特色,或注重社区结构性体制创新,构建“选聘分离”的管理体制。这些模式各具特色、各有侧重,在不同程度上理顺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展示并推动了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在我国社区管理和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通过各类治理和相应成效之间的关联看,基层社会管理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规律性,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探索和尝试。
(一)政府组织与社区组织的分权。1998年民政部在全国选定26个国家级社区建设实验区,开展社区建设实验和社区体制改革,并于1999年至2000年先后出现了“沈阳模式”和“江汉模式”。沈阳的“自治型治理模式”提出了政府与社区分权的课题,但是没有破题。当时,全国社区体制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居委会没有自治性,仅仅是区街政府的“一条腿”。与“沈阳模式”相比,“江汉模式”注意从初始制度的创设上着力消除“沈阳模式”未触及的“体制瓶颈”,是探索有中国特色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一次有益尝试。“江汉模式”体现了不少科学理念和价值取向,但由于没有触动城市行政体制,随着政府职能社区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
(二)逐步让权社区的探索。2000年以来,有的城市开始了社区体制改革的新探索,试图弥补江汉区社区体制改革的不足。理论界把这一新的探索成果称之为“社区工作站模式”。从学术角度来看,社区工作站模式是政府职能社区化模式,是为实现政府职能社区化,在社区设置承接社区行政事务和社区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许多城市纷纷掀起了创建社区工作站的浪潮。与“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相比较,社区工作站新模式表现出极大的创新勇气,不同程度地理顺了政府与社区关系,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社区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社区行政管理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真正分离,走出社区行政化困境需要探索合理的替代性选择。
这些基层社会管理的实践,也充分表明相对成熟、成功的社区建设都以资金投入为健全基础设施和宜居环境的重要保障,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为重要基础,以非营利组织特别是居民自治组织为重要力量,以人文关怀为重要感情维系。而这些条件的实现都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和引导投入。这些实践也充分验证了在现阶段,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政府主导基层管理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三、地方政府现阶段的主导作用
政府应弱化具体细致的管理,加强监督,鼓励并培育社会力量的发展,根据社会自治力量在当前阶段呈现出的特点,调整对其干预的程度、形式和领域,特别应注重对社会力量的培育,扮演好政府现阶段在社会治理中的“监护”角色。
(一)出台政策规章,保障社区法制化管理。面对社区管理的新形势和基层社会的深刻变化,必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社区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以制度的力量依法治理社区。一是制定和不断完善发挥市场机制、共建机制、志愿机制作用的政策,特别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扶持企业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政策以及鼓励志愿服务深入持久开展的政策,使政府从“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做更加需要政府关注和下工夫的事;二是制定和完善向新建社区、人口密集社区、困难群体聚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社区倾斜的政策,促进平衡发展。
(二)抓好组织整合,凝聚社区建设力量。长期以来,存在于社区的单位和其他组织,由于对社区事务不够了解,又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社区服务,不愿也难以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政府应发动各类社区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首先,整合地方政府力量,组建由政府负责人挂帅、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区管理办公室,统筹规划社区建设,形成合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其次,在地方政府主导下,鼓励社区所有成员参加的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整合区域所有成员和资源,协调区域内各群体的利益关系,并服务于各群体,使辖区内的社区管理有秩序进行,和谐统一。可以整合基层政府的工作机构,在街道层面设置“一站式服务”,改进提供基础公共服务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养老等福利项目。
(三)创新管理体制,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制度层面,地方政府担负着加快社区配套制度建设、切实保证社区组织自治性质的使命,应通过完善各项制度,解决社区居委会的职能界定、权利义务以及与各个方面的关系,用制度保障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地方政府要着重做好几个转变:一是把与社区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交给社区,提升社区组织管理地位,实现由微观具体向宏观统筹的转变;二是主动帮助社区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做好协调,实现由行政命令向协调、指导、服务转变;三是对社区建设成效考评中,居民满意度指标要占合理权重,促使社区组织对民负责、为民办事,实现由上而下垂直考核向兼顾上级认可和群众满意的综合考评转变。
(四)培养扶持NGO,提高社区自治能力。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调整和角色的重新定位,从政府转移出来的大量公共服务职能需要更多微观主体来承接和具体实施。与此同时,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因为参与主体不够多元而受到制约。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量政府之外的NGO存在并有效发挥作用,承担从政府集权式管理向社区治理过渡的中介角色,促使政府职能转换,完成政府与社会市场的衔接。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大力鼓励、促进、推动基层社区领域NGO建设,在其建立、发展过程中进行适度培育和合理引导,使其与社区自治组织一起进行社区管理和建设。可以通过建立机制营造环境来培植NGO,促进NGO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方面发挥作用。
(五)搭建沟通平台,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建立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打造信息交流平台,对社区居民的情绪宣泄、意见表达、问题反馈进行快速收集和及时回应。对矛盾进行化解,对或愤怒或悲伤的情绪给予抚慰,对群众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和负责任地处理,提高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完善政府自身建设的同时,推动基层社会健康发展。
无论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还是社区建设管理的实践,都明确和验证了当前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的模式。地方政府不仅应在当前阶段介入和干预社会基层管理,而且应该将培育社会自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力争在法制建设、规划设计、组织整合、体制创新、培育NGO以及搭建沟通平台等方面有所突破和成效,为最终实现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社会自治“修好路”、“加满油”。
(作者单位:1.河北行政学院;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2.
[2]邓名奋.论社区自治进程中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学习论坛,2007.1.
[3]石庆玉.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中国集体经济,2007.7.
[4]陈伯涛.构建和谐社区的主体及途径.领导干部网,2007.8.10.
[5]袁方成.实现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的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研究.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2008.10.
一、强化跟进意识。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为积极跟进实行新“三定”、强化职能的需要,市局以“四高”为目标,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将资金优先投入基层、将设备优先装备基层、将经费优先拨付基层的“三个优先”,以此为统领不遗余力地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将建设环境优良、拥有自主产权的办公场所作为首要任务,累计投入资金626万元,新增办公面积1897平方米,基层分局人均占有面积达到48平方米。服务大厅、职工食堂、文体活动室的建设率都达到了100%,彻底解决了基本保障问题,增加了凝聚力。
将计算机作为基本设备优先配置,目前全局已有计算机280台,每个分局都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人均占有率为116%,率先完成了人均一台的达标任务,将照像机、摄像机、传真机、扫描仪作为必要设施,实现了全配备,提高了战斗力。
致力于建立快速反应的执法队伍,投资86.2万元,购置12台执法车辆,目前每个分局拥有2台车辆,走在了全省前列,全面提升了监管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节约、规范、效能的原则,强化对分局的内务管理。2009年制定“基层分局工作规范”,确定了基础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业务建设规范“三大类”、近100个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实行外部标识、备品摆放、电脑桌面、物品存放和执法用品“五统一”,做到科学管理、高效应用,切实将物质力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了办公办事环境的“两改善”和监管服务能力的“两提高”。近年来有20人次基层干部、14个(次)基层分局受到市以上嘉奖。
二、强化有为意识,积极推动监管执法改革创新
市局着力发挥现代化设备的重要作用,推动监管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坚力量的作用。创新实行“双标准”信用分类监管(以监管对象的行业和信用分类监管)。将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7个行业作为高危行业实行重点监管;将辖区市场主体分为守信示范、守信、警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5个信用等级,以等级确定巡查的次数,分距离实行监管,为开展市场巡查奠定了基础。针对辖区业户多而监管人员少的实际。创新实行AB职制网格化巡查。即:以网格划分责任区,相邻两个网格为一组,在那个网格巡查,则该网格的责任人为A职(主巡查),同一组的相邻网格的责任人为B职(副巡查),以此类推。以较少的投入实现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的最大化,初步形成了以网格化巡查、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基层监管执法机制,有力支撑了日常业务工作。
努力更新监管理念,更加注重事前防范,2007年投资40万元,购置了精良的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车。2009年成立州暨延吉市联合食品质量检测中心,购买注水肉快速检测仪,及时检测,主动出击,保证了日常以及“图洽会”、“北交会”等敏感期间的食品安全,大幅提升了震慑力和预防性。
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的做法在全州推广,2008年被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系统红盾护农先进单位”。
三、强化争先意识,尽心尽力服务经济发展
市局着力破除不关心经济发展,不注重科学发展,不重视社会和谐等倾向,更新服务理念,主动抢先机、争地位。围绕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商标战略、项目建设等,对创业人员、投资者、“三农”、支柱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提供服务。
充分利用网络全联通、电脑全覆盖的优势,自加工作量和压力,业户可以就近到基层分局、市局注册大厅、政府政务大厅办理个体执照,方便了业户;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指导延吉晨兴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出质,融资1350万元,把“死股权”变成“活资金”,促进了企业发展;主动靠前推进项目建设,垃圾发电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由于延吉市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筹建执照已被吊销,不能重新办照,市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省、州局,特事特办,使企业及时登记,保证了该项目顺利达产落户;连续多年帮扶依兰镇九龙村农民生产经营特色产品朝鲜族土酱,先后帮助其组建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策划注册“依兰沟”、“德莱村”和“豆满江”商标,发挥了“商标富农、广告助农”的积极作用。
市局连续四年(2006年至2009年)被评为市软环境建设十佳先进集体、2009年度创业促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强化升位意识,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市局认真对待实施新“三定”和停征“两费”后,干部职工的“职业危机感”和“本领恐慌感”,努力建设“三个过硬”队伍,进一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全员培训、练兵比武、以强带弱、以上带下等方法,开展争当岗位能手、计算机技能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建设学习型分局等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尽快调整基层干部的知识结构,练好“基本功”。
关键词:“能力陷阱”;组织防卫;社会分层与流动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024-02
一、企业成长与“能力陷阱”
企业成长,无论对于经济学还是管理学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现象。与其他许多社会经济现象一样,不同的学者、不同的学派、不同的学科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作为一般均衡理论的组件,体现为一个生产函数,企业内部的一切复杂安排均被抽象为“黑箱”,在这种情况下,包括企业成长在内的企业的一切特征均由外部决定。
众所周知,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打开了“企业的黑箱”,在科斯创立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中,企业的成长主要体现为企业边界的变化。诚然,上述基于经济学视角的研究具有合理性,它们回答了为什么有的社会制度、机制、政策促进创新与中小企业成长,而另外的社会机制则阻碍企业创新、成长。但上述理论在理解企业成长问题上的最大困难是不能说明“此企业非彼企业”,即为什么在同样的市场经济机制下,有的企业成长了、成功了,而另一部分企业失败了的现象。彭罗斯被公认为是企业内部成长理论的开创者。彭罗斯认为,企业使用自己拥有的资源所产生的服务是企业成长的原动力,企业成长并非由市场的均衡力量所决定,而是由每个企业自身的独特力量(即由使用资源所产生的服务与能力)所推动。
尽管彭罗斯关于企业成长的理论主体是企业资源观,但其中的“管理服务”等概念已经涉及到企业核心能力等概念。一般认为,普拉哈拉德和哈默是企业成长能力观的代表,他们认为,企业核心能力的积累才是企业可持续成长的原动力。企业的核心能力包括:(1)企业中不同生产技巧的协调;(2)企业不同技术的整合;(3)组织中价值观的传递。通过学习和核心能力的积累,企业就可能尽早发现产品和市场机会,因而,企业成长与企业的核心能力是紧密相关的。然而,企业如何积累“核心能力”?核心能力的积累是一个线性过程吗?
“能力陷阱”是LEVITT和MARCH在1988年提出的一个概念,能力陷阱概念直指这样一个事实,即核心能力并总是线性积累的,核心能力积累的过程可能是一个曲线,甚至会进入一个凹陷。以此前ARGYRIS提出的组织学习的视角来看,能力陷阱实际上也是一种“学习的困境”,MARCH一针见血地指出,“学习并不能总是产生明智的行为,相同的过程可能产生经验智慧,也可以造成迷信的学习、能力陷阱和不正确的推理。”在实际的企业管理实践中,企业可能陷入成熟性陷阱,在这类陷阱中,组织过于重视产出的可靠性与可预测性,而对潜在商业机会探索不足;企业也可能陷入熟悉性陷阱,在这类陷阱中,组织过于强调现有能力的应用和改善,而忽略了对新知识来源的探索,限制了组织认知结构的更新;企业还可能陷入临近性陷阱,组织只专注于与原有专长接近领域的发展,对产业整体的技术变迁缺乏宏观的理解。
二、发展中国家的“能力陷阱”
显然,国家也属于一种组织类型,因此,国家的发展当然也可能陷入“能力陷阱”。在国家的发展中,2006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2010年,进一步将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阐述为:“几十年来,拉美和中东的很多经济体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面对不断上升的工资成本,这些国家作为商品生产者适中挣扎在大规模和低成本的生产性竞争中,不能提升价值链和开拓以知识创新与服务为主的高成长市场。”学术界就如何走出陷阱问题,大多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研究。
论文关键词 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自治 公共问题 民主
在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以来,我国政府不断简政放权,在社会公共管理方面,逐渐改变为服务性政府,进一步减少了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在社会治疗模式方面,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寻求一种多元管理模式,强调公民与政府互动,双方共同管理,而对于社会基层——社区的治理则更多的放弃于民众,并提出了社区自治的管理模式。社区自治模式,是解决中国社会和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其集合了公共机构和民众的策略,明确了治理主体,强调公共利益最大化,从而使公众利益真正得到了保障。
一、“善治”理念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重构启示
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其在解决基层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也要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关系,而这种和谐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求政府遵照社会现实,调整社会治理模式。现阶段,我国政府进一步强调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政府要还权给民众。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我国政府大动作“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累积超过700项。在国务院的号召下,各地区各级政府也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幅度,社会活力空前迸发。简政放权不仅是过去两年的改革重头戏,也将会是未来的重头戏,而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也要“简政放权”。事实上,行政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而政府要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进行重构。但是,重构需要强大的理论指引,而“善治”理念给了我们较多的启示。
“善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管理思想,其中其概念的中心是good governance,“善治理念”主要强调了通过有效的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集体。“善治”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很好的阐述,具体来看:
(一)合法性质与法治状态
即公众和政府均对社会秩序和权威表示认同,并自觉服从。在基层社会治疗重构中,我国政府也要保证治理模式的合法性,并使其社会大众认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公众深度参与
“善治”的基本原则是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等,同时强调民众的深度参与性质。对于基层社会治疗重构而言,民众(社会组织)参与治理,要体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两方面。中国式的“善治”更加倡导政府和民众,深层次的友好合作,这样才能提高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
(三)公开与透明
“善治”要求治理过程中,关系公民和组织成员的直接利益事务要保证公开与透明。具体来说,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应告知民众,政府、政策等治理相关信息,并给予公众(组织成员)参与治理相关决策制定的机会。此外,也要重视民众对公共决策的监督职能,进而保证管理政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公共服务优质性
“善治”强调治理的关键是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否优质、高效直接决定管理的成败。同样,在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也要保障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具体来说基础建设、软等都要保证较高的治理效果。民众与政府的协作管理,将最大限度的突显公共利益。
从“善治”理念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启发,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集中体现为“还政于民”,完成这个过程也将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对于社区自治问题,我国应以培育自治能力为主,进而完成整个治理模式的重构。
二、基层治理模式重构——社区自治的治理路径
重构社会治理模式其本质就是改革社会管理方式的过程,对于社区治理而言,“自治”要求社会个体要逐步实现“社会人”的转变,这样才能做好基础社会自治与政府治理的良好互动。在治理模式重构中,社区要尽快实现“政府主导”完成到“自治”的转变,具体来说其治理路径应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自治主体多元化发展
在社区自治中,需要对政府的职能、管理行为等进行重新定位,以提高治理的规范性。在社区自治中,自治主体已经发生了改变,其包括政府、公民、社区组织三部分,与传统治理模式相比,重构后治理主体不再单一,而是出现了多元化发展。在社区自治中政府仍占有关键的主体地位,但是要保证社区的公民充分发挥其管理的职能。作为政府,要重新定位自身参与社区建设角色,将原有“全能政府”职能进行分解,让各类社会事务管理下放至公民治理。同时,近年来一些社会非营利组织逐渐开始承担起行业内社会事务的管理,这使得政府不必浪费精力管理纷繁的事务,社会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左膀右臂。由此来看,公民、社会非营利组织将作为政府的补充力量,在社区自治中担负起重要的责任。在社区自治主体向多元化转变的过程中,还应完成以下几个任务:
1.定位权力与关系。应构建新的现代社区组织结构,传统的自上而下单向权利运行结构不能满足合作、协商的多方管理关系。因而,要构建一种上下联动的互动管理模式,要求多方管理主体可以进行良好的合作、协商。定位权力与关系的关键是保证管理主体处于一种伙伴关系,多方主体可以友好的协商确定管理目标,这种多方认同的管理模式也将提高公共事务的效率。现阶段,政府要“简政放权”,提高社会非营利组织、社区公民的主体地位,共构建三者“鼎力”的社会组织结构。
2.加强社会非营利组织培育。社会非营利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组织,应突显其社会服务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各行业的自治管理需要一些行业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进行管理,而政府加强这些组织的培育,将极大减轻政府管理的负担。这些组织属于民间力量,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应鼓励这些组织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服务功能,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社会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社会服务内容主要为中介服务和针对两部分,这样能迅速解决问题,同时也能提升服务的专业性。
3.激发内各方参与社区建设热情。社区自治的效果直接关系社区内每个个体,因而要广泛调动社区内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营造社区共建的氛围。当前,我国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管理的程度较低,且参与热情不高,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参与率较低等。因而,在社区管理中,要积极宣传社区共设的精神,鼓励各方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同时,要完善制度规范,如政务公开制度、社区管理体制、听证制度等,从而用制度规范社区自治。
(二)自治方式转向复合型
传统社区治理方式以“管制”为主,强调单一治理主体(政府)绝对的管制权,而在社区自治中要打破这种绝对控制的统一管理模式。在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要体现出治理主体服务社会成员的理念,并不进行统一化管理,而要尊重社会个体的差异性。因而,社区自治的自治方式,应是服务、协调、回应等组成的复合型管理方式。社区自治方式要趋于复合型发展,可以运用法律、政治、文化等多种手段。
1.加强改革措施完善。社区自治一次全面的改革,改革离不开各项改革措施的支持。首先,要加快社区改革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构建一套完整且规范的社区法律体系,使社区自治模式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社区自治深化提供法律依据;其次,要完善社会政策,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公民的权益,促进社区治理向民主化发展。
2.明确公共服务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民间组织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未来应进一步明确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原则,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数量,这些公共服务将覆盖教育、扶贫、卫生、教育等社会领域。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较为有限,而购买公共服务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化和异质化的公共服务。但是,当前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量较少,不能满足公众的现实需求,因此要求政府转变态度,鼓励民间力量支持社会建设,并针对现有公共服务的不足,购买公共服务。此外,基层政府还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信息评估公开,使社区民众可以监督政府行为。
【关键词】基层 社会管理与服务 模式
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分析
行政主导模式。行政主导模式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从多方面利用新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来实现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这种创新主要有政府内部机制创新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两种途径。
第一,政府内部机制创新。内部机制创新是指改变政府内部的职能与结构,通过理顺部门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机制体制、强化业绩导向来创新基层管理和服务模式。
推动政府内部职能的转变。通过调整政府内部职能与结构,规范治理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的供给效能。北京市清源街道办事处的参与式社区治理是政府内部机制创新的典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有三:一是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街道办事处在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逐步转变为为社区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监督指导,实现了由原来的直接提供服务向为社会组织服务和提供服务资源的转变。二是推动社区服务中心从管理转向服务。社区服务中心从行政工作下派转变为与社区共同协作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承担服务项目管理的设计、咨询、监督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等职责,发挥沟通街道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桥梁作用,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变。三是服务项目从政府制定到以社区需求为导向设置。服务项目根据社区特点并在需求调查基础上设置,由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街道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评选,确定社区项目。
健全内部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通过给政府部门以压力,改善其服务意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欧盟国家推出的适用于公共组织的通用评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缩写为CAF)吸纳了全面质量管理、平衡计分卡和卓越绩效模式等企业绩效管理工具中的合理要素,并融入了公共管理的管理经验,成为公共组织绩效管理的先进工具。深圳市龙岗区2008年试点整体等效导入CAF,尤其是引入以公民为中心的导向,即以顾客群体确认的重要领域和组织能够改进的特定服务领域为基础,在职能转变、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和建立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关系等方面,实现事务性管理向愿景管理、从局部管理向系统管理、从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
第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目前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主要是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化管理相结合。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和无线通信等多种数字技术,将社区细划为网格,形成精细化的管理单元。为每个网格整合配置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和网格消防员“七种力量”,并在基础数据平台基础上,运用移动智能终端,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各类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准确掌握网格内的基础数据、民情民意。
数字化管理实质是政务信息化系统的一部分,将电子流程管理与服务通过现代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对政府需要及拥有的信息资源、关键数据进行深层次挖掘、分析、利用和管理,以提升政府行政服务能力。
协同治理模式。协同治理模式是通过更新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形成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新格局,以此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促进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的提升。根据基层组织内部创新的不同层次,协同治理大致可以分为管理组织协同化和运行机制协同化。
第一,管理组织协同化。管理组织协同化侧重于从组织架构方面创新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组织结构,构建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实现组织目标的重新定位和不同组织之间资源的重新配置。浙江省慈溪市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就是管理组织协同化的典型。2006年4月,慈溪市率先在坎墩五塘新村创设了“村级和谐促进会”,以人际和谐为目的,以村(社区)为单位,由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引导推动,当地群众与外来建设者共同发起,把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基层自治范畴,解决村(居)两委会在外来人口管理上的缺位。随后,这一社会组织的功能由融合为主向参与基层社会协同治理拓展,形成了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为支撑、和谐促进会为依托、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管理与服务模式。
第二,运行机制协同化。运行机制协同化是为原来独立的社会管理服务的政府组织(包括“条”上的职能部门和“块”的综合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的网络,形成资源共享、彼此依赖、合作互惠的组织结构和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协作的机制。义乌市总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就是运行机制协同化的典型。义乌市总工会通过与新闻媒体、律师事务所、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兄弟市县工会、高等院校等先后实现社会性联合。一是发挥工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和制度资源的作用,建构工会工作体系。二是把政府管理的过程性与社会团体的互动性结合起来,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
社区治理模式。从行政权力和基层民主变化的取向来看,社区治理出现了形式各异的模式。
第一,议行分设模式。议行分设是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将居委会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行政、服务和自治职能归位于自治组织,形成“议”与“行”的并立同行。其代表是深圳盐田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社区服务站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付的社会公益服务资金、购买社区服务的专项资金以及服务站开展低偿社区服务项目的自收经费。社区居委会则履行社区自治功能,由居民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其功能是充当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将居民的权利要求转达给政府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并代表居民对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其经费来源于政府拨付的办公经费、资产的收益资金及向社区募集的资金。
第二,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是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相整合、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模式。
宁波市海曙区构建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2004年3月,该区政府出台政策,试行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政府以改革职能履行方式为出发点,将扩大社会参与作为重要内容,寻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之间的合作,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养老工作。政府主要扮演服务规划者和购买者角色,形成了“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政府扶持”指区政府将购买服务的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向星光敬老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非营利组织运作”指星光敬老协会负责项目运作。“社会参与”指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一方面实施“义工银行”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整合社会企业资源,将居家养老和社会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平系起来。
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建议
各种模式的实践经验表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协同治理、增强社区治理能力等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为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下工夫。
推动社会管理与服务制度化发展。一方面,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社会政策的发展和完善。社会政策的本质是通过政府的再分配以缩小社会成员初次分配差距,提高全体成员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必须在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通过顶层设计勾勒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框架,与国家社会政策融为一体。
另一方面,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的职能,将应当由市场、社会完成的治理功能交还给市场与社会之后,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监管。其要件在于以组织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制度化的途径完善政府的服务监管、资源支持等职能。
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资源激励、合作互补的新型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机制,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居民参与不足、多样化社会需求难以满足的问题。一是形成制度化、有序化的公众参与渠道。政府应释放社会空间,要寻求“信息相关”、“业务相关”和“需要相关”等协同的粘合因素,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合作治理。二是推进公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强化社会工作体系建设,使社会工作者能融他们所具有的社会“管理职能”和作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为一体。
明确社区服务管理目标。一方面要明确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落脚点,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展开。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基层服务管理与社区居民需求之间的矛盾,关键是以“服务”来强化基层的社会网络,加强邻里互助、增强地区归属感,培养互济互助因素,培育基于互惠主义的服务机制。
增强社会资源动员能力。一方面,政府要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将资源下沉到基层,让基层真正有人力、有资源、有手段去为群众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要根除基于政府提供服务管理资源的依赖性,着力解决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匮乏的问题,其重要的路径就是使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自发组织起来,通过理性的集体行动破解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困境,加强社会组织的资金筹集能力,推动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