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6: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我局将按照市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教育防范、超前防范,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我局将按照市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
,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教育防范、超前防范,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为了提高广大干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和防灾工作水平,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切实做好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安排下,日前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举办了首次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会议。来自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14个盟(市)的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共计144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对本次会议非常重视,明确地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举办这次培训的必要性,并对本次学习提出了要求。四川省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省,在会上就本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进行了全面介绍。
本次培训日程紧凑,内容丰富,学员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学习。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谢章中教授、程国明教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陈红旗教授分别从中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实践与认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内容丰富系统,深入浅出。学员人手一本《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一套《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科普宣传片》光盘、一套培训课件,能够从多个途径进行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还现场观摩学习了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优秀典型。
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市气象局天气预测,年我市主汛期(4-6月)降水量约为1000mm左右,较常年(多年均值为853.3mm略偏多,由于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局部地区有洪涝与内涝发生。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综合气象部门降水趋势预测以及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形成机制进行分析,预测年我市汛期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将略高于常年。集中降雨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将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大量发生。主汛期(4-6月)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依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的要求,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重点防御乡镇要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机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要及时组织专家调查,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措施。同时,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他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重点防御区域,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通讯疏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险情或灾害。
(三)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
要健全完善市、县、乡(镇)村(或矿山企业)和重点危险点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信息。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须在4小时内,向市、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政府演讲。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演讲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连续集中降雨达80毫米时,要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年已将市镇村石塘等22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实地调查,编制外地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对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要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对一些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同时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组、监测员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重点防御区域和隐患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重点培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长、乡村干部和监测人员,要组织全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增强地质灾害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一、20*年地质灾害发生概况及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除长江岸崩规模较大,其余均为小型。20*年完成了省级重点地质灾害点小孤山风景区危岩崩塌勘查,北浴乡四吉村滑坡搬迁也基本完工。我县未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强降雨期间小型灾害偶有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0*年我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强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仍有可能发生,因采矿引发的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将呈多发趋势。因工程建设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为主要因素。
二、20*年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和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强弱在时间上主要受降雨控制,主要发生在降水强度大的年份。根据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诱发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按主要灾种,全县重要防范区段如下:
1、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分布于北部中低山区*等乡镇;
2、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分布于二郎、柳坪、高岭、程岭等乡镇磷矿、煤矿采空区;
3、岸崩、堤基渗透变形重点防范段。分布于同马大堤宿松段、万亩以上圩堤;
4、重要交通干线重点防范段。分布于北部山区:X*0线陈汉至北浴段、X*6线二郎至界岭段、X086线。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告。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单位或企业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当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落实地质灾害责任,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和“六项制度”,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紧抓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期,集中强降水是主要诱发因素,因此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要。
1、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督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险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戒线并予公告。
2、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局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地质灾害资料,县气象局负责在强降水时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汛期天气预报中增加防范地质灾害的预警内容,发挥预警预报的重要作用。
3、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县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险情、灾情及防治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
为保障“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制定《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所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线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受今年疫情影响,以网上培训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和防治知识培训视频会,邀请地质专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授课,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本次视频会议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结合“6.25”土地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广场发放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森林防火警示语、居家安全小常识等材料,引导居民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现场悬挂横幅3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
三、强化巡查执法,确保活动实效
近年来,安化县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全县防汛抗灾的重中之重,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发生,连续7年实现地质灾害“零死亡”目标,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
实行群测群防,落实工作责任
在完成“十有县”创建的基础上,安化县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管理,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土、安监、水利、交通、住建、民政及乡镇政府等15个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防灾责任制度、预案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地质灾害处置程序、明白卡填发、隐患点台账等6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镇,乡镇领导、联村干部,国土所人员、群测群防员包地质灾害点的“四包一”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别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县国土资源局行文聘请全县176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颁发聘书,层层落实责任,构建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预算安排和整合资金50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预警体系建设、搬迁治理等工作。
加强宣传演练,提高防灾意识
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纪念日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近年共编制和发放《地质灾害暴雨预警及应急响应知识手册》5000本,宣传挂图2000幅;在安化电视台开辟专栏,每年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系列报道;在《益阳日报》和《安化作家报》上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版,赠送给全县各行政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和人民群众;邀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对全县群防群测员、乡村干部及中小学生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培训。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全体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资源所长、水管站长、山洪地质灾害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参加观摩,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群众、学生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演练。近年来,全县组织千人以上规模演练3次,各乡镇、村组织演练80多次。每次演练实况统一录像,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监测预警,着力搬迁避让
一是严格巡查值守。汛前,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监测分析,编制应急预案。进入汛期,县防指与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乡镇、村组干部和村组监测信息员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轮流值守。二是做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全面推行防灾和避灾明白卡制度,对重点隐患点设置警示牌,配置滑坡报警器。建立地质灾害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将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各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三是及时转移避让。县防指根据气象预警及雨情汛情,正确决策启动应急响应。去年,安化县共启动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1次,三级应急响应10次,转移危险区群众8万多人次。2011年6月10日凌晨2点,安化县平口镇兴果村地质灾害点巡查人员发现山体出现异常险情,防守人员迅速敲锣预警,并挨家挨户组织群众转移,在短短的20分钟里,将13户35名群众转移完毕, 2小时40分后山体滑坡发生,4栋房屋全部被淹埋,但无1人伤亡。四是着力搬迁安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难度大,所需资金多。结合安化县实际,县委政府确定了“搬迁为主,治理为辅”的工作方针,近年来,全县整合国土、移民、交通、水利、扶贫、电力、民政等项目资金2200多万元,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搬迁避险工程7个,搬迁受威胁户450户实行集中建房安置。
“三突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守地灾安全底线
今年汛期以来, ****局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三突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夯实地灾防治基础,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突出完善地灾防治制度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防治职责。该局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监测点监测人员的职责任务,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刚性。全面修订和完善了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预警预报、信息审签报送等*项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让制度成为地质灾害防治手段的重要保障。
(二)突出落实地灾防治各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培训。上下联动,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防灾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集中召开宣传培训会*次,开展宣传活动*次,共宣传培训基层干部群众*余人次,发放地灾防治科普读本和宣传材料*万余份。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实施街镇、村(社区)、组(社)、自然资源所、“四位一体”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和各负其责、分片包干、分工协作、重心下沉的扁平化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全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全区各级共出动巡查人员*余人次,重点对陡坡陡崖、各类在建工程、弃土堆场、旅游景点、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学校、集镇、村庄、农家乐等人口密集部位进行巡排查,今年以来*多次遭遇极端暴雨天气,全*上下积极行动,有效处置发生在境内道路边坡垮塌等多处险情。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局属于一类值班单位,非汛期实行白天晚上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汛期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切实做到监测网络畅通、信息及时准确,确保安全度汛。
(三)突出督查督办地灾防治任务。一是严格任务考核。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以《责任书》形式下发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考核。建立了职责明晰、落实有力、督办有效、问责严密的应急责任追究机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管理工作切实得到落实。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每天都要根据“值班日志”对值班现场进行全面、逐条检查,以确保对刚性制度执行力度的有效监督。针对检查内容,对填报信息不清楚、措施不明确,立即督促整改。值班现场的刚性制度执行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全*地质灾害防灾效果显现,已连续*年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突发地质灾害“零伤亡”事故。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有经费: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地政府或部门编制当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作。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工作部署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
2.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尽快确定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
(二)建设阶段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自查和资料申报资料编制阶段
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逐一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完成资料的汇总。
(四)申报及迎检阶段
编制装订完成“十有县”建设资料,迎接省市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各项创建工作完成,迎接验收。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有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络员。
(二)有经费: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拟定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由辽宁省109地质大队编制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每年县、乡两级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六)有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的乡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中小学师生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电视台中及时播出,或通过其它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人头上,要有完整的监测记录,要认真组织发放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有负责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今年6月初与县政府签订的防治地质灾害责任状。特别是要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监测人员要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陕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2、完善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县、镇两级防治点的监测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巡回排查,及时发现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结合减灾安居和移民搬迁工程,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5、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和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任务,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中小型堆积层滑坡、小型岩质崩塌、小型泥石流、少量膨胀土滑坡和岩质滑坡。至2011年底,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9起,因预警并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年末列入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群测群防监测点249处,涉及全县11个镇1182户、4630人、5679间房屋,目前尚有近5处隐患点未得到专业机构确认。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据市、县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汛期降水量为700—850毫米,比正常降水略偏少。7月中旬末与下旬中期、8月中旬初与下旬后期为降水集中时段,有3—4次暴雨天气,是2012年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2012年降水特点是:多短时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地质灾害。降雨期间与降雨后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关键时段。
三、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2012年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象是威胁30人以上的40处地质灾害防治点(详见附件)。其中:威胁30—4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241户、988人、1016间房;威胁50—9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142户、572人、644间房;威胁10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213户、1006人、1597间房。全县危害程度最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池河镇良田村砖厂滑坡点,不仅威胁12户、54人的生命和85间房屋、砖厂等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危及阳安铁路和316国道的安全通行,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
(二)重要时段
冬、春季冰雪融化时节为滑坡、崩塌高发时段;汛期突发强降雨、长期连阴雨期间及晴后3—7天内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
(三)重点防范区段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区内为薄层状软弱变质岩附存坡残积土或膨胀土,是汛期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2、矿区地质条件复杂,为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3、新修筑的山区公路、山区建房,由于劈山开路,依山削坡建房,改变了原始地形和地质结构,仍有部分边坡开挖尚未挡护加固,汛期易发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在汛期,对边坡角大于30度的变质岩强风化地段和新建房屋后檐坎高于房高的建筑,需加强巡视,监测和预防。
四、防治措施
(一)做好监测预警。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扶贫、旅游、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三)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害时,各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四)做好搬迁避灾。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加快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群众搬迁,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五)搞好工程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暂未排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应在各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必要的水田旱作、退耕还林、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等工程处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各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主体责任,积极承担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防治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建成立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及抢险队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要坚持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按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和采矿等行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年是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年。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
市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总雨量840920毫米,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工程在建或新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根据库区水位变化和气象变化趋势。可能诱发工程沿线部分边坡失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矿山长期开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采空区(主要是磷矿和煤矿采空区)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因此而引起的地质灾害纠纷频繁发生。这些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三、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
(一)库区沿岸地段。包括大坝至市与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500余处。如县的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经过库区二、三期工程治理,大大减轻了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但自今年开始水库将发挥其正常的防洪调峰功能,上旬长江主汛期来临前,库区水位将从175米缓慢降至145米防洪限制水位,汛后将开始蓄水回升至175米。水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库岸地下水动力条件,根据专家预测和库区蓄水经验,库区沿岸地质灾害活动将增强,近10年内有可能诱发较多的库区地质灾害。因此,该地段仍为我市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二)清江沿岸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崩塌位于该段。经过该区段,沿线大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由清江开发公司负责监测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迹象。上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磷矿矿区。曾发生过远安县盐池河大型崩塌。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县镇危岩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四)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因地应力重新调整,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对重点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力争20个重点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工程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治任务。
1精心组织实施各类治理工程项目。要抓紧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同时要提前做好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准备工作。承担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对已完成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抓紧整理好各类工程资料,尽快组织验收。各类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并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程。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形情况分析,确定20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其中含省级重点监测点6处。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6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对山村、学校、工矿企业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村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7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多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繁重,防治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交通线路、水利设施、重点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尽早落实资金,开展专项勘查,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8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与成果资料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的主导下着手建立统一要求、规范标准、相互兼容、内容全面、集成共享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并强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开发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单位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民建筑、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实地巡查与检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年终,各地、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勘查和工程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防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力量还较薄弱。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已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尽快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监测预警、勘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参与、推广示范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 和 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 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㈠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㈡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㈢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㈣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年至2013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㈡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㈢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