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地质灾害防范范文

地质灾害防范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6: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地质灾害防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区的地质环境较差,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一是开采煤炭资源而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且两种灾害相伴而生,具有重复性和群发性,主要分布在的村、齐家的村、的村;二是采石和修路切坡形成的崩塌,主要分布在乡等地,主要沿公路延线分布。全区共有地质灾害点53个、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5个(见附件1其中地面塌陷总计11处地裂缝计8处(6处、齐家2处)崩塌灾害点总计34处。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区内崩塌面规模以21110m-27150m居多,最大规模为301750m不稳定斜坡以陡崖形式居多,坡角大于60度的共有29处。不稳定斜坡中,修路切坡18处、采石挖砂15处、自然斜坡1处。崩塌的控制面主要为节理裂隙面,可能失稳因素是降雨、卸荷、开挖坡角、冻胀,多发生在6-9月份的降雨过程中或稍稍滞后,少数发生在春季。崩塌主要危害对象是公路、乡路、行人、车辆、村寨以及游人。

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是区的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也是区单位面积损失最重的地质灾害类型。区有4个采煤塌陷区,采煤塌陷区位于镇村内,面积4.76平方公里,包括沟、沟等地,由煤矿一井和煤矿开采形成。区内塌陷地质灾害点4处、地裂缝6处。塌陷区地面较平缓,大多为耕地,部分为林地,以形成10个圆形塌陷坑,与其伴生的地裂缝有6条。八面采煤塌陷区位于街道办事处八面村,面积2.38平方公里,包括屯等,由八面石煤矿西井和北井开采形成的耕地较多,有部分林地,区内塌陷点3处,形成3个长条积水坑。采煤塌陷区,位于街道办事处街屯,面积2.21平方公里,由煤矿和街煤矿开采造成的该区地面平缓,均为耕地,现已形成2个长条积水坑。采煤塌陷区,位于镇村内,面积6.60平方公里,包括前煤矿开采造成的该区地面平缓,均为耕地及村屯,现已形成2个长条积水坑,与其伴生的地裂缝有2条。地面塌陷及地裂缝主要危害矿井、民房及行人的安全,同时对部分耕地造成一定的破坏。

区还有一种地质灾害就是水土流失较严重,主要分布于槽地及低山丘陵区,诸河沿岸,形成因素主要是挖砂取土,开荒种地,过度放牧,破坏植被导致的水土流失,其危害主要是淤积河道、水库,耕地质量下降,破坏生态环境。

三、重点防范

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降水多集中在月,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履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国土资源、安监、建设、环保、财政、交通、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指导地质灾害工作监测、预防工作,从思想引起高度重视,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预防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主管副局长兼任。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方针,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知识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目标之一。

(三)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落实预防措施。

1.根据《报告》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A.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A1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

A2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B.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B1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C.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C1崩塌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D.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广布于区内中部槽地及河谷平原。

2.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异常现象时,禁止采矿、伐木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煤矿在大雨以上天气时应采取停产措施,防止大雨冲垮井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各乡镇街道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

4.有地质灾害点分布的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责任,填写责任表,明确乡镇(街道)村责任人,群测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各采矿权人及相关单位要无条件地接受监测,群测人(监测人)每月监测一次,汛期加密监测,并做好记录(存档)有异常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汇报。由国土资源分局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与村两级填写此卡,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监测人可根据需要设定人数,各乡镇(街道)村级监测网络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沟通。

5.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采矿权人要依法有序开采,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开采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要提出防治计划和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6.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启动《市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7.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全区自然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进行。对由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对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由责任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区国土资源部门参加。承担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具有资质。治理之前要做好预防,如对于修路切坡形成的崩塌做护坡,对崩塌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采石场可按安全要求阶梯式开采,控制开采面坡度;煤矿对于地面塌陷尚未稳定且受损严重的民房应拆迁新建(避让措施)对于塌陷稳定,受损程度较轻的可采取定期加固维护等措施加以防治。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

一组建群测群防网络,建立防灾责任制。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实施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及监测人员的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的巡回检查计划,并组织群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重要隐患点做好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避让和抢险救灾工作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上报有关资料,保证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镇(街道)级(二级网)负责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巡查、险情上报和抢险救灾工作,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

村级监测网(三级网)负责逐点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对地质灾害实施长期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出现灾情或有险情预兆时及时上报,组织村民实施防治措施,制订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路线,实行自救工作等。威胁公路、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设施的主管部门及采矿权人也要参与监测工作。区级预警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在电视上预警公告,并电话通知二、三级监测网,村级预警要采用广播和上门通知等形式进行。

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是区内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为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汛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区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各乡镇(街道)值班办公室设在本级政府内,负责本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有条件的村也应设立值班办公室,如不能设立,也要保障信息畅通。经监测,有重大灾情发生时,区政府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报告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二、三级监测网络)应当立即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速报、月报工作,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进行速报。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对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因未及时上报导致灾害损失增大的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35号)有关规定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并追究领导者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篇2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9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明电〔2008〕31号)和全国防范地质灾害电视电话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强降雨地区及受地震余波影响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灾隐患排查,查明灾情险情。一是目前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9月9日我县强降雨达到104.6毫米,至9月底还将有几次强降雨。各街镇乡应对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对已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点的,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定期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二是迅速开展地震余波和强降雨后新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监测工作,发现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并及时疏散受直接威胁的群众,设立警示牌、警戒线,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县国土房管局接到速报后,要立即派地质灾害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作应急调查处理。三是经县国土房管局确认的“首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项目,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抓紧做好迎接验收工作,若已处理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灾情会商,密切关注灾情。各街镇乡国土房管所要积极主动,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各相关责任单位联系,搞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掌握未来余震信息和气象降雨信息,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落实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篇3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镇、村防治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导,一旦发生突发灾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指导、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重点检查南部山区的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加强地质状况监测,认真分析判断其发展趋势,提出合理建议,确保群众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汛期排查巡查

各镇、各有关部门对人群密集区开展经常性险情巡回检查,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可能构成威胁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监测预警范围,落实监测责任人;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要加强各项防灾措施的检查落实,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应急预案,重点检查规定出现险情征兆时的预警信号、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和临时避险场所的落实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警戒警示标志标线。发现险情,应果断实施临时避险,撤离相关人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汛期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前期地质灾害排查结果,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分析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告知所在村组、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的群众。特别要根据气象预警预报判断发生险情灾情可能性大和较大时,加强值班,加密监测,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县上将在汛期内不定期对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进行检查或电话抽查。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群测群防工作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人员队伍。要为群测群防人员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夯实监测责任。同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灾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篇4

一、进一步保持高度警惕

市级有关部门、相关镇乡和各类山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防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要时刻保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压态势,扎实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具体工作中,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相关人员要立即到位到岗,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监测人员必须到位并保持电话、对讲机畅通,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警和巡排工作。要提前将位于沟口、沟谷内、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区域。发生险情、灾情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市汛期地灾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三、严格实施主动避让

位于沟口、沟谷内、高陡边坡处的各类建设工程、矿山工棚要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各相关镇乡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及时撤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人员,确保不留一人,禁止人员在降雨天气下和雨后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

四、确保防灾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市级有关部门、各相关镇乡要及时将该消息传达至相关村组干部、受威胁群众、辖区矿山企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及时将防灾工作布置到最基层,将防灾措施落实到一线。

篇5

关键词:矿山建设;地质灾害;沉陷

中图分类号: P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能源的需求量也急速增加,目前解决能源问题主要方式仍是增加各矿产的开采量。由于大规模和不合理的开发,出现了一系列的矿产灾害,严重危害到矿山工作人员及附近的居民人生安全。为了保证矿山建设开发的安全性、科学性,应在矿山建设中做好灾害的分析和评价,及时采取有效的灾害防治策略,实现矿山建设的安全运行。

一、矿山建设中主要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

1、地表沉陷

地表沉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建设中造成地表沉陷的成因有两类:第一类,在采矿过程中未合理的设置矿柱支撑,开采过程中,使得矿井支撑失稳,导致矿井塌方,造成地表塌陷;第二类,在采矿的过程中含水层中的地下水被大量抽走,造成地下水位不断下降,使得含水层重新固结、压密,体积减小,从而引发地表大面积沉降。

2、边坡滑移

对于矿区边坡来说,由于土体和岩层具有各自的结构面,当人工开挖面的产状与原岩层形成不利组合面时,往往受到自重或雨水等因素影响,造成边坡上方岩土体的下滑。在矿山建设中对于边坡的防滑不到位,导致岩层的下滑力大于防护设施的抗滑力,形成滑坡事故。尤其在露天矿的开采中,由于不合理的开采,边坡下滑现象比较严重。

3、岩爆

岩爆是由于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势能被突然释放之后导致岩体崩裂弹射的现象。在矿山建设中主要存在的是坑内岩爆,因为矿坑周围和顶部的岩层在长期受到地壳的作用力而被强烈的挤压着,在矿山开采中一旦使岩层出现自由面,那么岩层应力就会瞬间释放,很多大量的岩石裂成碎块,同时向四周喷射。这种情况在地壳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较为常见,坑内岩爆的发生往往会给矿山建设和开采工作带来非常大的灾害。

4、矿坑涌水

矿坑涌水是矿山建设中主要的水文地质灾害,由于矿坑涌水的爆发性较强,对整个矿山建设的影响严重。产生矿坑涌水的主要原因分四种:第一,在采矿的过程中对于矿坑涌水量的设计不到位,未做好有效的防范工作;第二,在采矿过程中打穿蓄水层,地下承压水产生喷涌;第三,在采矿的时候遇到地下暗河或蓄水溶洞,使得大量的水进入矿坑之中;第四,矿坑周围的排水设施不到位,遇到大量地面水聚积的时候排水不畅,导致地面水大量涌入矿坑,淹没矿坑。

5、水污染

矿山建设往往引发水污染灾害,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在矿山建设中,对地质结构造成了破坏,蓄水层的原有结构不复存在,地下水位将会发生比较大的改变;第二,在矿山开采中,产生大量的重金属物质,物质进入到地下水中,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第三,由于矿山废渣的处理不当,经雨水的冲刷,矿渣表面的有害物质进入地表河水中,造成河水污染。

二、矿山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

1、地表沉陷的防范措施

地表沉陷主要因为采空区的出现导致的,由于地表沉陷的危害性较大,要注意采用防范措施合理性。第一,在矿山开采中应合理设置支撑柱,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矿顶坍塌,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对废弃的采空区应进行回填。例如,在煤矿的建设和开采中,大量堆放在废渣区地煤矸石可以有效回填到采空区,这样既减少了煤矸石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保证降低了矿区地表沉陷发生的概率。第二,对已经形成的沉陷区,应该积极采用治理措施,在沉陷区做好防水措施,防止水进入沉陷区扩大沉陷的范围。

2、边坡滑移的防范措施

在矿山建设滑坡的防范中可以根据造成滑坡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第一,采用降低岩石剪应力的方法,包括整平斜坡角度、修筑挡土墙以及打防滑桩等等。整平斜坡角度主要是为了减小岩体滑坡的势重,如果边坡的高度较大,可将整个边坡分段治理,形成阶梯状,从而减小岩体滑动。修筑挡土墙就是在可能滑动岩体的前方修建挡土墙,防止岩体的滑动。在修筑挡土墙时,需要注意两点:首先要挡土墙底部应设置在滑动面以下的稳定地层中;其次要保证滑动岩体中的水能及时排出,在挡土墙之后要设置排水设施。打防滑桩指的是在滑动岩体内部打桩,桩端应置于滑动面以下稳定地层中,从而防止岩体的滑动。第二,改变岩体的物理性质。地下水和地表水对岩体物力性质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要防止岩体滑坡可以通过排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方式进行:在地表修建截水沟来拦截滑坡上方地表径流;修筑排水沟从而有效排除地下水,降低岩石中的含水量;修筑排水巷道将滑动岩体中的地下水有效排出。

3、地下水防治措施

矿区地下水防治中主要重视三点:第一,在矿山建设前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对矿区内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准确的了解;第二,对于已知含水层应该设置超前探水孔,从而得出含水层的厚度和位置,设计和施工中采取具体的治理措施。目前在地下水防治中主要采用的防治技术有两个,一个是排气压入浓密泥浆的方式仰视探水注浆孔埋设孔口管技术,另外一个是使用钻孔加设防突防喷装置。

4、水污染防范措施

在矿山建设中水污染的危害性不可小视,防治水污染要从以下几点做起:第一,要合理处理矿坑废水,应在矿区内设置废水处理站,对废水应采用沉淀、生物技术、化学技术进行处理。第二,严格控制采矿中有毒物质的堆放,一些含有毒素的物质应该隔离堆放,在雨天要做好防雨措施。第三,加强矿区的绿化,提高植被覆盖率,起到净化地表径流的作用,同时也能防止泥石流的产生。

结论:

总之,由于地质、水文条件和开采方案的不同,矿山建设往往引发地表塌陷、边坡滑移、岩爆、矿坑涌水、地下水污染等灾害,因此,在矿山开发前必须做足矿区的水文、地质调查,对开采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根据各灾害的类型和危险性,制定相关的预案措施;同时,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开采方案进行施工,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理事故应急培训,真正实现矿山开发的科学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屈秋楠 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与防治措施[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03)

[2]赵金亮,崔春香 莒山煤矿矿山地质灾害及成因分析[J] 煤,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