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6:2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内部审计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奥地利情况简介
奥地利是欧洲小国,地处欧洲的南部。国土面积8.4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00万。奥地利经济发达,技术先进,工业、农业、畜牧业、旅游业构成该国经济主体。很多国际机构设在奥地利。
二、国家审计
奥地利法律给予国家审计以充分的地位、职权。审计纳入国家大法管理,审计是国家权力的组成之一,受国家宪法保护。奥地利联邦宪法中专门设置了“联邦政府审计法”一章,规定国家的审计法院独立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直接向国家议会报告工作,对国家议会负责。审计法院有很大权限,凡使用联邦资金的政府所有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和由联邦机构经营的基金组织、联邦政府经营或与其他法人实体共同经营、联邦政府投资占50%以上的企业,均在审计法院审计之列。
奥地利审计活动的基本理念是对权力的监督,是联邦宪法赋予国家的公权与公信的象征。这使审计成为一种独立于执行权利的机构的力量,既具有很大的行为能力,又具有充分的震
奥地利设国家审计法院,最高负责人是院长,由国家议会产生,相当于政府的部长。审计法院的各级官员相当于政府的公务员,均必须受过高等教育,具有法律、财经、工科等多种教育的人才,都有良好的职业学习背景。
审计法院根据不同的专业组成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专业的审计事项。在成为审计法院工作人员后,要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实习,由老的带新的,先要完成一些小的项目工作,逐步成为一个符合职业要求的审计人员。
审计法院审计有很高的独立性:制定审计计划是自主的,议会不干涉审计法院的计划,但有权要求审计法院进行某一个具体项目的审计,一年只能提一个;每年要将所有审计报告集中浓缩成一个蓝色的版本,由议会的审计常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被审单位就有义务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整改;审计报告对外是公开的,每个公民都可以购买;重要审计报告在报纸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审计法院审计政府控股企业时,会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对企业的监事会是否坚持了经济性、节约等要进行评价,对其人员是否胜任、合适提出建议。
总之,奥地利形成了一整套由国家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预的、具有明确监督权利的、效率很高的审计体系。这一体系为审计活动保护联邦资产,监督联邦预算执行提供了重要基础。
三、内部审计
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奥地利企业一般情况下,职工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都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些几百人的公司也有设内审的,这是企业的自我要求,国家法律没有要求。奥地利内部审计有如下一些特点:
1.独立性。在审计机构设置上,奥地利一般由企业总裁或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对总裁或董事会负责;在审计计划制定上,每年审计工作计划,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干涉,只有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进行审计事项和要求。独立性是保证审计客观公正的一个重要条件。2.公开性。奥地利内审不是封闭的,其活动和结论要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尤其如此。股民可通过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和审计意见。这既是对被审计组织的一种压力和促进,也是对审计工作者的一个压力和促进。这有利于监督和评价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3.目的性。奥地利内审的目的性明确。该国内审对每个审计事项,在审计目的上都明确应当包括目标、规划、决策、执行、监督等五个控制环节。奥地利内审很强调各组织或机构对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指节约;效率性是收入和产出的比率;效果性指最后的成果,强调遵守预算的义务,强调用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好的效果。
4.丰富性。即审计项目和内容丰富,包括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与之相关的各种要素。如合同、合同依据、采购、付款、成本费用、财务过程、资本流转、产品或者服务、销售及人力资源的培训使用等。甚至包括考察经理人的工作胜任程度、福利情况、医疗保险等。
奥地利也有内审协会;政府机构中有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的内审机构对再投资的企业也进行审计;内部审计有一套完整的审计质量标准和行为规范准则;在大企业中内审机构可设充足的职务和人员并重视审计交流;内部审计也强调抓重点,他们的重点主要是大项目的投资、
物资采购环节和财务安全等;审计结果要充分倾听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意见、质疑,报告要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
四、实务案例
以上市的奥钢公司为例,该上市公司是一家拥有1.6万人的跨国集团公司,在全世界拥有约200家分、子公司,主要从事钢铁和IT、电子产业。
(一)该公司内部审计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设在公司总部,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设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这就有效地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内部审计机构为董事会、经理层服务。
(二)内部审计工作和风险管理流程
1.内部审计师应关注
作为合格的内部审计师,应了解有效的公司治理内容、信息技术、业务知识、熟悉战略规划;从企业的整体出发,为管理层提出建议,有效沟通、创造性的思维。只有具备了这些知识,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内部审计师。
2.内部审计实务业务流程图(略)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执行,由企业审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被审计单位有义务遵守。企业内审机构相当于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工具,审计建议是否实施,由审计委员会决定。
3.风险管理流程图(略)确定风险分析的对象,即把整个企业的风险分为几大块。如高风险区域、中级风险区域。把风险分为:战略风险、部门风险、操作层面的风险;
明确具体风险指:哪些方面会有问题;分析风险指:确定相关控制措施;
对确立的风险进行评估、优先排序指:明确工作重点,即通过对风险规划,规避风险,监视风险,达到对风险进行管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本次考察使我们了解了发达国家的许多审计信息,很有启发,必将对改进我们的内审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将内部审计推向前沿
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指的是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管理层,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制衡机制的组成。一些学者在论述公司治理结构时,也讲到两权分离、三足鼎立的制衡格局。如吴敬琏在1994年提出的观点认为,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者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高层执行官之间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关系,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在这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把制衡机制简单地归结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将审计作为制衡的重要因素。
随着美国安然、世通、施乐等粉饰业绩案件,日本雪印食品公司的舞弊案件及中国上市公司中名目繁多的关联方交易、“掏空”等案件的相继曝光,围绕着“公司的社会责任”、“企业信用”以及“董事会的战略参与”等问题,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公司治理问题的反思。安然事件后,管理层财务造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著名的信贷评级机构魏斯公司2002年上半年对美国七千家上市公司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多达三分之一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有篡改其盈利报告之嫌。美国《首席财务官》(《CFO》)杂志于2002年8月1日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发现过去5年中,美国大公司中17%的CFO们受到来自上司的压力,被迫出具虚假财务报告,18%的财务经理在编制预计账目时,没有遵循通用会计准则,27%的受调查的CFO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并没有反映出所有的负债。事实表明,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遏制不住财务造假,审计失效弱化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李金华审计长于2003年11月5日在南开大学举行的第二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指出,目前,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李维安)。内部审计的全球性职业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1999年通过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义,强调内部审计要在公司治理领域发挥作用。2002年7月,IIA在提交给美国国会的《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别指出,健全的治理结构建立在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基本主体”的协同之上。IIA研究基金会在2003年先后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的作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萨班斯法案的遵循》两份研究报告。这些研究表明了内部审计被推向最重要的企业发展趋势的前沿——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准;需要恢复投资者在市场上的信心;需要很好地控制企业目标,公司董事会、新闻媒体、投资者、分析师、管制者越来越认同内部审计在这些方面的重要性。
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源于两个重要趋势:一是研究表明,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质量相关。大量的研究表明,内部审计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内部审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预防财务报告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偷窃行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越高,越可以改善控制环境、减少报告错误、提升报告质量;内部审计的参与也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改善。二是人们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不断地扩展内部审计在确保公司治理质量方面的职责。此外,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出台、纽约证券交易所新的上市规定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萨班斯法没有直接涉及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但对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人员及管理层治理要求的扩展,意味着内部审计作用也要扩展。200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些法律的颁布是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价值的认可,也提升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在1999年6月,对内部审计的定义、职业准则以及道德规范等进行了全面修改,提出了能够适应当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新定义,将以独立性为基础的保证活动和以决策有用性为基础的咨询活动并列起来,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扩大了内部审计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将内部审计进一步提升至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高度。在新定义的基础上,IIA建立了新的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并特别强调内部审计应通过“参与式”审计活动以体现其“增值”功能。
“安然事件”后,2002年美国国会出台了《萨班斯法案》,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确保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对美国现行证券法、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等进行了若干重大修改,加强了公司主要管理者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公司管理当局要对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做出承诺,并由独立审计师做出鉴证;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做出了规范。随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的构成做出了规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建立内部审计职能部门。2002年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协同是健全治理结构的基本条件,其中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作用是增强报告关系上的独立性。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04年IIA对2001年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进行了修订,新的标准增加了5条新准则,并在不同程度上对原有的17条准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保证准则。新标准明确了保证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应由内部审计人员决定,而不是由委托方决定,以确保确认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一改动体现了当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断强化的趋势。
经过以上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变化,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强化。《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成为在美上市的公司年报的强制披露义务,内部审计职能通过内部控制这一领域再次得以强化,尤其是内部审计人员要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内部审计在企业组织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内部审计成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环境下,内部审计部门与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并列成为有效企业组织治理的四大基石。具体表现为:内部审计应该评价并改进组织的治理过程,为组织的治理做贡献,从而推动组织道德和价值观的良性发展;内部审计在确保实现组织目标和维护组织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基础上,要树立风险管理与控制观念;要保证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因素在企业组织治理过程中的协调。这些建议和要求为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内部审计活动涉及到整个业务与管理流程。“安然事件”后,内部审计的地位不仅仅表现在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提高,而且还表现内部活动开始涉及整个业务与管理流程。
这些变化将使以往由内部审计机构对控制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验证,发展为由企业整体对管理控制和治理负责。内部审计将从以前的消极的以发现和评价为主要的内部审计活动转向积极地防范和解决问题;从事后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转向事前防范;从单纯强调内部控制转向积极关注、利用各种方法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内部审计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规范的不断健全,中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有了很大的发展,绝大多数的大型企业都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审计活动。但总体来说内部审计工作还是落后于企业管理实践,不能很好地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为(1)审计职能以查错纠弊为主,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2)审计范围局限于财务会计领域,没有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3)审计方式主要是事后审计,没有拓宽到事前和事中审计。
目前,我国存在以下三种形式的内部审计模式:
1、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将内审设在监事会,使内部审计完全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与管理阶层脱钩,有助于审计机构的独立、公正审计,不受行政干预,其缺点是:不利于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为监事会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没有经营管理权。因此,这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也就难于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总经理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经营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使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有利于直接为经营决策服务,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这种设置方式既达到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还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层次的地位。使内审机构与财会等部门相对独立,便于内部审计对这些部门进行有效的评价与监督。然而,这种设置不利于内审机构对总经理的责任、业绩等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总经理下属部门的很多活动是在其授意下进行的,内审机构对这些部门的检查可能在一定程序上受到阻碍。因此,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难于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
3、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以及任免总经理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较高的地位。同时也使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便于其为委托人服务,又便于其与经营管理层联系;既便于其对管理层进行独立的评价与监督,又便于其为管理层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企业在董事会内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将其做为董事会内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一般由非行政董事及具有管理、财务、技术、营销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它是董事会与内部、外部审计师沟通的桥梁,分担了行政董事在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部分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为这种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当局,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要接受审计,审计结果直接向委员会报告,使内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另外,也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发挥。
通过对2001年至2004年沪市246家IPO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在2001年上市的55家公司中仅有31%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2年上市的67家公司中有43%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3年上市的66家公司中有44%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4年上市的58家公司中有60%的公司设立了单独的内审部门。四年来,设立内审部门的公司比例翻了一倍,从中可以看出内审的作用在近几年中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内部审计在加强公司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在单独设立内审部门的110家公司中,有22%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董事会,2%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监事会,76%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总经理。这暗示了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作为普通职能部门存在的,更多的进行的是管理工作,尽管有的企业名义上规定内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但由于企业本身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实质上内审机构主要接受经理层管理,远没有上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
面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治理方面作用的显现,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来加强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南》,其中就对内部审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并规定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且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招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到日前为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陆续颁布了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二十四项具体准则和两个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对中国内部审计的基本概念、内部审计的目标、宗旨、范围、性质与功能等基本规范作了全面界定,为中国内部审计活动和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一套权威性的准则。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象美国证监会那样强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审部门。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内部审计的治理职能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公司治理本身可能就处于一个初期的发展阶段,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还缺乏法律基础,要让它发挥作用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内审部门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改善公司的治理效果。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上市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保证企业资产增值与合理配置、抑制管理腐败、合理控制决策风险等重大课题引起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从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经验来看,要解决这些重大问题,我国的企业组织既要将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组织管理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与外部审计、董事会及高管层互为补充,成为企业组织治理的有效工具之一。这就为我国内部审计真正介入企业组织的治理过程,并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提供了足够空间,也使得内部审计将为促进有效的公司治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著,《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2004
[2]李维安,《美国的公司治理:马奇诺防线》,2003
一、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
误区一:内部审计具有“双向服务职能”。既承担着代表国家对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又要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误区二:强调领导重视,认为应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内部审计的职能。认为企业内部的事情,无论大小轻重,都要内部审计参与过问。
误区三:内部审计人员的配置是企业内部的事情,结果造成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普遍低,业务水平有限。
误区四:过分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主张内部审计实行派驻制,并赋予其处罚权力,完全把内部审计同本单位割裂开来,其实质是把内部审计变成外部审计,扭曲了内部审计的本来面目。
二、产生认识误区的根源
笔者认为,产生以上内部审计认识误区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不完善。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实行高度集中的经营管理方式,一切都要按照国家需要设立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被当作行政部门来设置。其目的就在于把内部审计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以监督企业的行为。正是这种制度的缺陷,使得内部审计职能、目标不明确,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处于两难境地,弱化了其监督职能。
传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缺陷也是产生内部审计认识误区的重要根源。其主要表现在:政府履行经营者职能,因而企业不负盈亏;剩余所有权不可转让,企业没有被淘汰的压力。在这种残缺的产权制度下,尽管实行委托制度,但由于缺少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得权利与责任失衡,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把内部审计置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之下,无异于形同虚设,又怎能发挥其监督企业的职能作用呢?
三、走出认识误区的条件
走出认识的误区,必须重新认识内部审计,即内部审计仅有单向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职能;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审计才能受到重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其权威性在于功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发挥要受技术、人员素质的限制,内部审计人员资格应实行统一选择制度。笔者认为,对内部审计的上述认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变传统企业制度为现代企业制度。传统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政府产权制度。这种单一化的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分离的,在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之间是分权制衡的关系,企业“内部人”会格外关注内部审计,以使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其他“内部人”的行为。
2、变行政设立内部审计为企业按自身实际需要设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可根据其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等,确立建立何种形式的内部审计。如可考虑由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领导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不设立内部审计,常年聘用社会审计人员等,这样更能体现内部审计的本质。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审计管理;审计委派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日益增加,内部审计在加强经济监督,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有效,提高学校的科学管理水平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及内向性、审计业务的复杂性、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局限性、审计方法及审计手段的相对落后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太多的挑战。如何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高校管理一个重要课题。
一、内部审计及高校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高校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
二、高校内部审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高校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主要类型为两种,即独立设置或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由于审计机构是高校内部设置的机构,审计部门作为高校的职能部门和其他部门一样都在学校领导层领导下工作,审计工作仍依附于高校的行政权力,不可避免地受到行政权力的干预,被领导意志所左右,部分高校领导对审计工作的作用、任务和职能了解不深,认为可有可无,限制了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其次,内审部门的直接领导大多不是学校的正职行政领导,一般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容易受到高校复杂的人际关系的影响,内审工作的客观性无疑会受到影响,从而降低了审计的公正性。此外,内部审计部门是高校的职能部门之一,不能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其独立性不如外部审计,因此,现有的机构设置模式下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难以得到保证的。
2 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人员缺乏主动性
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增加,审计项目逐年扩大,审计内容逐年增大,从简单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经营审计、内控制度评价、基建修缮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合同管理审计等逐步拓展,高校内部审计业务日趋复杂。相对而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已不能满足高校审计快速发展的需求,繁杂的审计任务与薄弱的审计力量不相适应。高校改革的进程中,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站在决策的高度,为高校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内审人员缺乏主动性,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只是例行公事,被动接受上级部门安排的审计工作,市计范围没有全面开展,提出的建议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来看都还很有限。
3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部审计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不健全,没有制订严格内部审计程序制度、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实际执行方面来看,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审计工作时随意性大,审计深度和力度不够,没有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部分高校的分级复核制度等常规性制度也没有得到执行,审计工作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审计风险也随之加大。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价内审工作人员绩效的考核机制,内审部门难以定期进行自我测试和自我评估,工作得不到有效考核,难以激励内部审计人员,不利于内部审计的工作管理。
4 审计结果得不到充分利用,审计权威性需要进一步树立
内审人员通过审计发现了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及时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反映情况。但部分单位领导对内部审计认识不充分,不重视审计结果,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只是看看而已,没有认真落实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相关部门与领导对内审结果利用程度不高,使内部审计不能发挥其特有的监督和评价作用,也打击了内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完善高校内部审计管理建议及措施
1 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施行审计委派制
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离不开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高校领导应增强内部审计管理意识,充分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实现其独立性,建立健全以高校最高行政领导下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内部审计只有在其领导下相对独立性较强,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其次,国家教育部门可考虑在一定情况下,对高校推行审计委派制,由教育部统一派出审计机构负责对各高校的审计。在人员的管理和审计经费的管理方面,采取垂直管理,也就是直属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避免内审部门受到牵制和干扰,确保从制度上彻底解决审计独立性的问题,并有效提高其权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此外,内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也应保持独立性,与审计方有利益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2 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审计质量
高校必须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和补充现行审计准则,从制度上保证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一套适应高校经济活动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高校内部审计准则,明确内部审计职能的目标和范围及审计人员权限、职责,促使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科学确定审计目标,妥善制定审计方案,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建立完善审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质量控制的要求和内容予以具体化,规范审计程序及审计行为,研究高校内部审计的规律、改进业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3 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学习,推进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高校应针对内审工作涉及专业知识较多的特点,强化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知识,将审计人员培养成为拥有多专业的知识结构、技能和能力的审计人才。还要加强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信息化审计工作,培养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意识,将信息技术作为审计工作实施的工具,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使审计实施实现信息化,逐步实现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
4 加强内部审计管理,落实审计结果的利用
高校管理层应将审计工作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提高内部审计在高校的作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参加学校财经工作的会议和其他重大决策会议;认真审定并批复审计报告,重视审计结果的落实的和审计建议的利用;增加内部审计结果的透明度,建立内部审计结果校内公告制度,在充分保证审计秘密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在校内进行审计结果公告,让校内各方面的人士更多地了解内部审计信息,从而对学校管理和内部审计进行有效的督促,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内审质量的提高,从而增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经济越发展,审计越重要”,随着高校不断发展和壮大,内部审计在高校的经济运行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增强高校内部审计管理意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强有力的监督、评价、服务职能,更有效控制、防范和治理风险。
参考文献:
[1]仇海红:《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现状分析》,《财会通讯》2009年第1期综合版(下).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公司治理;财务型审计;增值型审计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计划,国际银行业新的资本规则,即所谓的第二巴塞尔协议原计划于2003年第四季度最终定稿,并将最终于2006年在成员国实施。2003年4月,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表达了在银行业中推行新的金融风险计量方法的决心。新协议提出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第一次在风险和资本之间建立了全面的对应关系,代表着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突破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于银行业的风险与绩效监管具有现实的引导意义。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环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完善银行治理结构是国际银行业的一种趋势。随着2006年我国入世承诺期结束的临近,外资银行将全面进入中国,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在我国商业银行即将与国际金融全面接轨之时,完善我国银行治理结构显得迫切而重要。如何创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模式,以更好地发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从而为银行机构增加价值并促使银行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地运转,无疑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背景及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一)银行治理结构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银行治理结构备受国外理论界的关注。20世纪90年生的巴林银行破产案、日本银行破产案、亚洲金融风暴等事件使人们认识到银行健康持续经营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强化银行治理结构的必要性。1999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将商业银行治理结构问题推倒了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促进银行稳健经营,降低金融风险,这一点已得到全球理论界和金融界的共识。
公司治理的一般架构是建立在因分散的所有权结构而引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及其他问题,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包括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治理机制。商业银行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其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治理框架符合企业公司治理的一般性。良好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对于包括银行在内的公司制企业都很重要,但是和一般公司不同,银行治理结构更加强调银行内部治理,如银行的战略目标和价值取向,银行的平衡制约机制、责任机制等。原因在于:(1)根据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原理,银行业市场结构普遍处于不完全竞争甚至寡头垄断的格局,产品市场的竞争机制不能起到外部治理机制的基础性作用;(2)商业银行独特的资本结构使得债权约束作为外部治理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对银行的作用甚微;(3)银行并购成本的巨大限制了并购机制这种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4)由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及银行危机的“传染性”和巨大破坏性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严格的外部监督制度,在相当时期内是一个确定的外生变量,使得商业银行自身无法突破这种外部政策和法规来进行经营和管理创新。
因此,外部治理机制在商业银行治理体系中不能发挥主要作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中应更注重有内向外,完善内部的治理机制。而内部审计制度就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在《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这一指导性文件中,巴塞尔委员会从银行战略目标和价值理念、责任划分、董事会职责和管理者的相互关系、内控系统、薪酬制度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阐述了一个有效的银行治理结构所必须具备恶毒基本特征,其别指出“要认识带内部审计提供的重要的审计功能,并有效地利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SusanS.Bies强调银行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建立内部有效的审计程序和内部控制程序,严格的会计、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是建立有效市场的核心。可见,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为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
(二)银行治理对商业银行内审工作的新要求
2003年4月29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II)(以下简称“巴塞尔II”)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国银行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在2003年7月31日前提出修改意见。中国银监会2003年5月份以第二号公告的形式,就巴塞尔II公开征求中国银行业的意见。巴塞尔委员会的代表已表示,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接近最终稿,委员会的目标仍然是在2004年第4季度完成新协议,并于2006年底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使用巴塞尔II,取代现行的1988年的资本充足率协定,成为指导各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核心原则。可以预见,巴塞尔II框架的形成与实施必将对全球银行业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
巴塞尔II在原来的基础上将最低资本要求、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三大支柱,更加强调银行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同时对银行风险也做了重新划分。巴塞尔II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鼓励银行改进其风险衡量和管理技术。为鼓励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程序,巴塞尔II将提供直接的经济激励,鼓励银行采用更加精确的风险衡量技术和更为复杂的控制这些风险暴露的方法手段。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在一个强大的公司治理基础之上,因此在巴塞尔II中明确强调了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这些规定包括: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其银行面临风险的性质和水平,确定银行对这些风险的可容忍程度,确保组织建立强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保证他们自身能够不断地恰当地获知所承担的风险。这些规定促进了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首先,巴塞尔II对操作风险暴露提出了明确的资本要求,在确立一个清晰的、全面的和整体的风险观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理由相信,如果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对银行面临风险的种类和范围有一个更好的了解,那么他们就能够在企业战略层面和业务层面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其次,巴塞尔II提出了收集、分析和报告风险数据的严格操作标准,通过提高收集和解释数据的门槛,期望改进内部报告的质量、有效性和次数。要使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正确的信息,以便于他们了解业务的性质。鉴于此,巴塞尔II再次强调了独立评估和审计的重要性。
如上所述,巴塞尔II的规定和精神对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新的激励,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内审工作应符合新时期的经济特点,通过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地、规范地评价银行的治理、风险管理与控制过程,通过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间接地为银行增加价值,发挥内部审计的应有作用。我国是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实施巴塞尔II是各成员国应尽的义务。银监会用这一标准监管国内的各类商业银行是迟早的要求,因此,分析研究巴塞尔资本协议变化趋势,及早针对巴塞尔II的框架采取措施,才能使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监管适应国际金融业风险管理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的需要。
(三)西方商业银行现代内部审计理念及演变趋势
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及职能,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理念,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即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以及作为综合推测指南的特恩布尔报告对内部审计的阐述,反映了西方内部审计职能的角色有监督者逐步向控制者转变的轨迹。
巴塞尔委员会与2001年8月了一份报告《银行内部审计和监管当局与审计师的关系》。该报告阐述了银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所有银行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并提出了内部审计指导原则。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内审报告,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审查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评价方法的应用和有效性;审查和管理财务信息系统,包括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银行服务;审计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审查保护资产的方法;审查银行与风险评估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审查已经建立的系统是否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行为准则和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活动的效益和效率;测试交易和特定内部控制程序的功能,测试监管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执行特别调查等。
内部审计从财务型审计转向增值型审计是整个西方商业银行现代内部审计理念的最显著特点,而这又恰恰是建立在内部审计目标和职责的准确定位基础上。科学的目标定位和职责分工,保证了内部审计部门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和管理当局的新要求。传统内部审计的目标是查错防弊,发挥保护性制约性作用,因而其工作重点放在财务审计上;而以查错防弊为重点的内部审计既不能直接协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又容易导致内审部门重视了细枝末节,忽略了主要风险。因此,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目前很少开展诸如财务收支审计、雇员欺诈行为调查之类的制约性审计,而是将工作重点致力于改进管理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等建设性审计上。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及制约因素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
我国现有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采用的是既受企业只要领导的管理,又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和模式,是一种双重领导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国家审计机关往往对内审进行较多的业务管理,是商业银行内审主要代表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很少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可以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正处于“财务型审计”阶段,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是一种“警察”型的内审理念,认为内部审计作用就是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仅仅是一个监督部门,审计方式主要是查错找弊,纠正违规。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审计理念指导下的审计活动发挥作用的层次、领域、深度等都有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审计价值未能得到重视和挖掘,内部审计的地位难以真正确立。我国银行一般理念认为,审计作为服务部门并不能创造价值和利润,对于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未能充分挖掘审计在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中的价值,未能重视和发挥内审为银行“增加价值”的作用。虽然有些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已经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的组织机构,但总行审计部门不像国外商业银行的审计委员会那样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而只是一个职能部门,其没有直接参与监督管理应有的地位。
2.内部审计目标以查错纠弊为主,满足于真实性、遵循性等基础要求,审计职能未能全面发挥。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应是经营和管理的顾问,而不是单纯的监督者。而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是证实各种报表、数据的真实性,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审计人员往往把精力主要集中在经营活动事后的检查上,而对事前分析和事中监控重视不够,内部审计对增强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作用十分有限。审计理论和技术方法落后单一,审计内容陈旧,审计报告缺乏参考价值。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制约因素
当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作用发挥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个大前提没有解决,以致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权威不高。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在内部设置了与其他业务部门平行的内审机构,直接归行内领导分管并向其负责报告工作。内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所在单位有较多的依附。这样的内审组织体制往往因单位领导干预、利益关系制约和人际关系影响,致使内审机构及其人员不能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深入地开展工作,其独立性较差,缺乏权威性,所做出的内审意见和处理决定也因这种管理体制上的影响而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虽然我国银行的内部审计体制近年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仍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2.指导思想不明确,致使内部审计工作易于进入误区。长期以来,商业银行部分内审人员对审计工作指导思想认识简单和片面,认为内审工作只是“装样子,给外审看的”,对内部各项业务审计只采取“应付”和“无所谓”的态度,造成内审工作只是务虚。一是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对政策界限把握模糊,不能真正行使保驾护航角色,而且行使查处力度不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未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不具备超前意识,缺乏主观能动性,不能够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新生事物不能及时接受,形成思想停滞的不良局面;三是不能够快速找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定位点,难以发挥内审为银行“增加价值”的作用。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资源不足,使得内部审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模式的创新
(一)我国商业银行创新内审制度和模式的意义
1.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尽快与国际商业银行的惯例接轨。纵观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无不具有一个相对独立、较高权威、强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加规范也更加激烈。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欲在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务必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随着2006年我国入世承诺期结束的临近,各级商业银行为了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提升核心竞争力,关键就是建立健全银行公司治理,而强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管理与控制、发挥内审增值作用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2.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内部营运资金管理。风险和收益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商业银行要取得高收益,就必须面对高风险,而能否承担高风险则取决于风险管理能力。巴塞尔II的核心内容是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即准确地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反映了当今世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监管理念与实践,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增值型审计,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和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二)内审制度和模式创新的具体实现途径
由上可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是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取得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是整个商业银行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正常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商业银行业务逐步向多功能、立体化方向发展,传统业务、新兴业务并驾齐驱,内部审计的范围不断扩大,需要审计的工作量不断增加,审计质量要求更高。因此,必须创新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模式,其具体实现途径如下:
1.通过创新内审观念,提高商业银行内审价值。应当在有关法律中对内部审计进行明确规定,使人们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从治理结构上升到公司治理的实质内容,认识到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措施,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得到银行应有的重视,使内部审计的效用得以充分发挥,使内部审计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帮助银行改进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改善,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一起构成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作为置身银行内部的一个部门,有着外部监管和审计无法替代的优势,既可对银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审查,又可对有关问题进行经常、连续、系统深入的了解,从而为银行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帮助银行实现增值目标;同时,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管理机制,更新审计手段等改革措施,提高审计质量,节减审计成本,为银行增加价值。
2.通过创新内审机制,为银行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隶属于谁,即受谁领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审计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一般说来,内部审计所隶属的层次越高,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就越强,反之就越低。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有受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等形式。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也进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探索,应当肯定,改革的方向与目标是正确的,都有利于提高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是,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仍然是在行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直接对行长负责,形式上处于较高地位,但实际上陷入了自己监督自己的怪圈,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究其主要原因是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个大前提没有解决。因此,必须按照良好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改革我国银行现有的内审体制。应当在商业银行中成立名副其实的能真正发挥其应有职能的董事会。在董事会设立之后,还应当改变内审部门的负责对象,是内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而不向总行行长负责。
3.通过创新内审方法和手段,为银行增加价值。银行是高风险的行业,外部监管、经营环节对银行强化风险防范,提高内控能力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入世后,我国的金融业将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将面临更大的风险。这就迫切要求商业银行重视审计风险防范的研究,更新审计理念,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1)将风险导向审计引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提升审计质量。风险审计是现代审计方法的最新发展,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的运用,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强内控能力,而且能够来控制、降低审计风险。(2)全面开展增值型审计,需要更新审计手段。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迅速提高,电子银行业务也迅速发展,网上银行业务交易量逐年增加,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方面的风险控制越来越突出。通过对内部审计手段的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审计功效,保证审计增值目标的实现。
4.通过创新内审资源,为银行增加价值。(1)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银行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和审计条例。通过审计标准和条例来保证内部审计部门在银行中的地位和权威。实务标准可参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学会《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由中国金融稽核监督研究会等行业协会来制定;审计条例应由各银行制定。巴塞尔委员会要求,一部审计条例至少包括:内部审计职能的目标和范围;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中的地位、权利和责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2)家大培训粒度,提高内审人员素质。随着内部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家,还需要大量具备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知识的专家,包括内部控制专家、风险管理专家、公司治理专家和信息系统审计专家。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比如后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措施,提高银行审计整体队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这样才能为公司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符合要求的监督控制资源。通过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以保证审计增值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何林祥主编美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稽核制度.[J]人民出版社。
[2]商业银行审计实务.[J]中国审计出版社。
[3]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中国内部审计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J]中国石化出版社。
关键词:合同审计;审计理念;增值型内部审计;应用
企业常常出现因经济合同签订、履行而遭受损失的现象,把经济合同,特别是支出性经济合同纳入审计工作的重点,可以把住资金收支的关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值型内部审计是国际内部审计发展的新思维和新方向,国内学者对增值型内部审计应用研究方面探讨较少,本文以物资采购合同为例,从提升合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出发,以增值型内部审计理念为指导,探讨了新形势下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与方法。
一、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提出
增值型内部审计并非一种新的审计形式,而是一种新的内部审计理念[1]。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源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概念的新诠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9年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最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中价值增值(value-added)是1999年修订内部审计定义时首次提出的,与IIA1990年的《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书》相比,内部审计的目的由“监督和评价”改变为“增值和改善”,其中增值是核心[2]。这标明内部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组织“增加价值”成为引导内部审计活动的方向性旗帜。
企业的目标是价值最大化,企业的一切资源和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目标,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有参与价值创造的需求和条件。价值是从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内部审计虽然不参加生产和销售活动,但它可以通过保护企业资产、减少组织风险、降低自身审计成本、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增加组织获利机会等活动来为企业增加价值。
增值型内部审计与传统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方面不同的是:第一,传统的内部审计不注重为组织增加价值,它开展的许多活动相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来讲是不增值,或者虽然增值,但由于所耗费的资源和成本大于增值所带来的价值,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不增值的;而增值型内部审计全面转变审计观念,不增值的审计业务尽量少做,能增值的传统审计业务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耗费和成本,重点在大力拓展高增值的审计业务。第二,传统的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资源消耗者,是一个费用中心,它不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3];而增值型内部审计致力于价值增值,它在消耗资源的同时,通过给组织提供有意义的审计结果或有价值的建议,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第三,传统的内部审计为组织间接增加价值的事实往往受到忽视,由于它的定位只是一个费用中心,不计量收入,人们的计量记录只有内部审计花出去的钱;而增值型内部审计有所不同,它的定位是一个利润中心,成本的耗费有记录,为组织增加的价值也有衡量和记录。
二、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现状
经济合同是法人、经济组织等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协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合同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而物资采购合同是以材料、设备等为标的支出性经济合同,无论是数量上还是金额上都占经济合同中的绝大部分比例,其签订是否合理合法,履行是否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企业成本与资金的波动,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物资采购合同在签订、履行、结算等方面容易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虚假经济合同,套取资金。物资采购合同主要是由企业的计划部门和物资、生产、维修、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签订的,如果缺乏监管,有些企业内部的合同经办人员可能会为了谋求私利与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相互串通,签订虚假的经济合同,套取企业资金,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价格虚高,合同条款表述不清。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未按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应该采取招标方式而未进行招标,对价款组成部分的包装费、运输费缺乏明确约定等等。此外,合同条款内容未按规范进行表述,容易使合同双方在供货时间、标的物规格及费用的负担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合同条款执行不严,违约责任未能有效追究。有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形同虚设,不能严格予以执行,有些企业由于计划、仓储与验收、生产部门脱节,导致合同履行不力,甚至出现对方单位没能完全履约或者在货未到全的情况下全额付款的现象,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损失。
4.将自身具有加工能力的业务外包,导致资金外流。有些合同标的物的技术含量不高,在企业内部完全有能力完成,没有必要进行外包,但由于在合同审批管理环节上并不严密,出现企业现金流逆转现象。
我国大多数企业开展合同审计的时间不长,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要作好物资合同审计工作,迫切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合同审计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事实上,企业内审机构对合同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审计的力量薄弱,很多企业偏重于财务审计和基建审计,没有单独开展合同项目审计。因此,需要处理好有限的审计人员与大量、繁杂的合同审计工作量之间的关系。
二是事前审计与事后监督的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只是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事后监督,只起到一般性的检查作用,没有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4],对经济合同实施事后审计,不仅发现问题难,而且处理问题难,挽回损失更难。因此,需要处理好事前发现控制与事后监督处理之间的关系。
三是审计效率与效果的关系。经济合同,特别是物资采购合同的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事项,财务收支、财经法规和经济效益三方面的内容兼而有之,科学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尚在不断探索之中。因此,需要处理好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减少内耗之间的关系。
三、对企业物资采购合同实施增值型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针对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审计时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借助增值型内部审计理念,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重点和方法可就以下4个层面予以探讨。
(一)合同审计重心前移
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实现“改善和增值”,与提出并实施审计建议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价值相比,为企业减少资金的流失,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是一种更直接的增值途径。就物资采购合同而言,物资采购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法律生效,任何人难以更改。审计人员对合同的审计,必须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前进行。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转变,能够体现内部审计的增值服务职能,是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客观需要,也是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因此,重新设计审计程序,将合同审计重点从后端评价移向事前把关,具有及时性、主动性、预防性的特点,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更改,无疑是获取审计效果的最有力、最可行的途径。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中,应采取事前、事中审计与事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策略。
签约审计——事前审计。其一,针对物资采购合同中盲目采购、虚假采购和扩大消耗、虚增成本等问题,为防止不合理的采购造成库存积压和损失浪费现象,按照先平库、后采购的原则,审查采购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二,贯彻订货选厂、产品选型、质量选优、价格选廉、运距选近、供货选快、服务选佳的宗旨,作好合同条款和价格的审计。
结算审计——事中审计。结算审计是物资采购合同价款或酬金支付之前的最后一关,针对经常容易出现的高于合同约定结算、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结算手续不完善、结算多付款等问题,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作到物资验收单、运货单、发货票与合同书约定“四相符”;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与合同约定“五相符”。
消耗审计——事后审计。作为一种跟踪审计手段,主要目的是监督真实消耗,通过核实计划量与实际用量之间的差距,防止实物短缺、物资散失及变卖行为,实施专项审计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建议。
总之,内部审计全面介入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将审计重点前移,有利于将经济合同中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有利于成本费用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堵塞经济合同漏洞,有利于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实施信息化审计技术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涉及物流全过程,点多、面广、渠道繁多,这些都在客观上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要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完成大量繁重的审计工作,必须采用信息手段为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创造优越的条件,建立起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审计工作平台。针对合同审计的特点,一方面,应进一步统一合同示范文本,实现实质性合同条款局域网络数据传输,建立合同审计部门与合同签订单位关于合同条款的网络接口,确保合同条款及时、准确的网络信息传递;另一方面,建立合同签审网络操作运行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合同签审制度,构建“不经审计,不得签订合约;不经审计,不得结算付款”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构建闭环回路,使签约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实现网上浏览,网上查阅,变人工核对为网上查看,变手工签字为网上点击,增加业务的公开和透明度,将审计人员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确保合同审计时效和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再进一步,合同审计职能还可以镶嵌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之中,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可建立计划管理、经营业务管理、库存管理、价格管理、供应商管理、配送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以及系统管理等模块。包括物资编码、物资需求信息、物资商情信息、合同文本、物资价格、库存物资信息等数据库。主要实现计划的网上传递与审核、采购方式的网上确定、订单的自动形成、价格的自动比对、合同及结算审批的网上控制、供应商信息的自动控制、网上招投标业务、各种信息的查询统计及报表的生成等工作。
(三)重点关注合同价款审计
增值型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对象时,往往关注高风险领域,不在低风险领域浪费时间,其出发点是,随着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和新的审计技术的采用,原先一些潜在的经营风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散了。一个动态的企业应该有一个动态的风险态度,审计人员应该对非程序性、非常规性的事项更感兴趣,并通过实施审计来增加价值。正如ITTHartford保险集团总审计师HowrdMasbacher所说,其审计部“正努力对商业事务更加敏感”,“除非有商业风险,否则我们不会审计。我们的审计部要通过具体的、真切的披露为本公司创造价值[4]”
物资采购合同是一种支出性经济合同,从风险分析上看,在审计过程中,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时间、地点以及履约方式等,基本上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程序化的文本性审查,在采用合同文本网上传输和网上签审等信息化手段审计技术后,审计功能将作为物流过程的一个必经环节,虚假合同、履约不力等问题能够被内部控制系统发现并很好解决。同时,由于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的价格受供求关系以及市场行情的影响,变动比较频繁,是敏感因素,因此,也是审计中的高风险因素。
为确保物资采购合同价格审定的科学、合理与公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价格审查方法。
1.价格咨询法。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且市场用量较大的通用材料,以及价格相对公开的产品,利用上网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掌握当期价格的升降幅度以及变动因素,从而提供合理的市场参考价格。
2.中标价格法。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对大宗物资、大宗材料,采取货比三家的招标采购方式,落实中标价格和中标品种。
3.最高限价法。对政府定价的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且价值较低的物资,根据历史资料,直接实行最高限价。
4.价格库应用法。在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凡是已经签约过的价格全部存放在价格数据库中,随时调阅、随时修正,实行自动比价。
5.成本测算法,对新产品和特殊加工制作产品,实施成本测算,依据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标准,测算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科学确定产品价格。
(四)发挥部门间协同效应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涉及的敏感问题较多,为减少内耗,适应开展具有建设性的增值型审计工作的需要,合同审计部门必须抛弃以往以查处问题为宗旨的审计理念和居高临下的审计方式,实行参与性的审计策略,既不可放任自流,也不能越俎代庖,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合理运用,以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理解,与被审计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起探讨改进问题的可行性和应采取的措施,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并带动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步发展。
首先,要正确处理审计部门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审查的关系。审计部门与合同主管部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的目标是把企业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在具体工作上,应各有侧重。合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负责合同条款内容的审查;审计部门作为经济监督部门重点应放在合同价款、标的金额的审计上,对有问题的合同条文有修改建议权,对合同价格不合理的有权建议变更,同时对合同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其次,要正确处理审计部门与经办单位(物资供应、建筑施工等)的关系。合同经办单位是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最了解物资产品的性能、用途及消耗使用各环节。在审计过程中,应让经办单位人员参与到内部审计中来,充分听取并尊重经办部门、经办人员的意见,避免主观武断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目标与经办单位的组织目标也是一致的,通过审计,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为经办单位降本增效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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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关系
内部控制是为提高企业经营活动效益,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而对企业所有业务活动进行自查、制约和调整的工具。内部审计是健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内部控制所发挥的作用进行评判,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1企业管理中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概念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内部控制概念,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审计的概念,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独立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不仅是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评价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合规性,而且还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
2企业管理中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作用
2.1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
(1)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要面对各类生产经营风险,并对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内部控制,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一种有力手段,它通过对风险的测评,评价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提升经营活动中的薄弱之处。(2)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内部控制的完善能够科学有效地控制和约束资产的采购、验收、领用等各个环节,有效地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完整。(3)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的健全,可以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收集、分类和汇总过程,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各类经营活动,通过内部控制对发现的经营缺陷进行及时纠正和调整,从而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有力实施,可以利用企业各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统筹规划相关业务数据,整合相关业务报告,从而使企业各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一股绳的作用,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结合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责,真实地反映工作成绩,同时采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工作激情和潜力,促进企业经营效率,提升企业经营效果。(5)保证内部审计独立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内部审计工作是对企业经营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一种独立的评价工作,通过检查企业各种业务资料,为企业决策层提供服务工作,必须以真实、合法和完整的会计信息为依据,检查漏洞,披露薄弱环节。而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资料的真实,并为内部审计独立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2.2内部审计的作用
(1)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企业经营管理是各个方面业务的有效连接,而制度是连接的主要工具,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整、执行是否有效,需要内部审计进行判断,通过内部审计能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企业优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2)有利于约束企业不良行为。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执行的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参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披露企业的不良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3)有利于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企业经营管理中会面临着很多风险,如外部风险有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内部风险有资金风险、决策风险等,通过开展日常或专项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处理,在可控制范围内将企业风险降到最低。(4)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内部审计类型逐渐由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工作重点由财务会计情况转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对企业管理现状心中有数,做到随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准备,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内部经营管理、加强法制观念、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5)有利于内部控制的执行。企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缺陷,需要内部审计进行评价,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业务流程的流转等检查项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提出相应建议,从而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管理中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联系
3.1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是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业务层面,与企业整个经济活动融为一体。内部审计是对企业各种经营活动的独立评价,以评价各种业务是否按既定的流程执行,是否遵循了企业标准,是否合理有效的利用应有的资源,是否能达到企业制定的目标。所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是要看企业是否有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性,其次是各项业务的实施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进一步判断企业经济活动目标实现的可靠性,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建议。
3.2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内部控制是由各项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组成的一套系统,这套系统的运行需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来保障实施,使内部控制的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内部审计作为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手段,具有企业其他部门所没有的特征——独立性。因为内部审计不直接从事企业经营活动,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置身企业内部对企业经营活动又比较了解,是实行内部评价的最好手段。通过内部审计定时或不定时的对业务部门检查,可以判断各项业务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业务内容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性,企业政策的执行程度,企业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从而达到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对内部审计所披露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做出相应建议,从而促进完善内部控制。
3.3内部控制可以有效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内部审计的职能是以企业各项经营业务为基础,再依据国家法规、企业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评判。在评判过程中,各项经营业务的真实可靠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类型越来越多元化,规模越来越大,业务量也越来越多,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不可能对企业所有业务资料进行详细检查,而只能采取以评价内部控制为基础的抽查审计,不仅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形成的业务资料,不仅可以为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还可以减少审计工作量,从而节约审计成本,加快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3.4二者相辅相成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属于相互影响、相互提高的关系,都是为了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节约管理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依靠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健全内部控制作基础,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同样,内部控制也依赖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完整和运行是否有效,需要内部审计来评审,并通过一系列建议来完善内部控制,使内部控制得到进一步强化。但是,内部审计不能替换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包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要素,其中内部审计包含在内部环境中。由此可看,内部控制要比内部审计覆盖面广;同理,内部控制也不能替换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职责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评价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如果将两者混为一谈,就会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质疑内部审计结果的公正。
4企业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事例分析
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暴露了企业在执行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监督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该事件的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公司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泌尿系统疾病,其后在该公司生产的奶粉中发现了化工原料“三聚氰胺”。该事件发生前(2007年底)个别供应商屡次向三鹿公司提供了因检测不合格而被拒收,而该公司对这种提供不合格牛奶的供应商未加以深究,也没有建立“诚信档案”,而使得不良商贩有机可趁,在2008年3月三鹿公司收到婴儿患者家属的投诉时,也未能引起公司高层的重视,直到2008年9月被媒体曝光,震惊全国。从三鹿奶粉事件的表面看是采购环节的漏洞,但从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涉及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内部审计的评审力度。如果该公司在对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风险能深入思考,则可能避免此次事件的发生。同时,企业内部审计在对内部控制评价活动中,除了日常评价外,还应该实行不定期评价活动,从而及时发现内部控制执行中的缺陷。
5结语
以上所述,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执行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和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独立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摘要]我国加入WTO后,内部审计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具体分析了当前交通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采取审计委派制、改变审计模式等解决问题的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WTO,在加快交通经济建设、维护交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廉政建设中,迫切需要依靠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进行监督和评价。但是,当前交通内审的现状及作用的发挥都不尽人意。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探寻良策是当前交通内审工作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现状及问题
由于我国内审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从内审的理论、组织、方法等诸方面均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一、内审理论滞后。当前我国内审实践已有了较大发展,但理论滞后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在内审的基础理论方面,如:内审的目标、职能、原则等尚未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内审实践工作要求的理论体系;在实务理论方面,如:经济效益审计、评价审计的有关理论,广度和深度也不够,以致理论落后于实践,指导意义被淡化。
二、机构设置不当,独立性较差。一些内审机构的设立,不是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是或多或少带有应付上级要求和计划经济的痕迹,定位上存在较大的偏差,机构流于形式,难以独立开展内审工作。
三、人员配置不当。机构改革后,专职内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更加突出,业务工作无法全面展开,难以适应内审实际工作需要。而且在内审人员配置上较少重视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高素质的内审专职人员较少,在排员布阵上捉襟见肘,往往临阵磨枪,找人凑数应付了事。这种配置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无法满足内审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审计技术方法不够科学。当前内审采用只注重审查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传统审计方法,缺乏内查外调等手段,未能触及要害。在会计事务日益繁琐、不法分子作案手段愈来愈高明、隐蔽的今天,这种单纯以账查账的做法很难发掘错弊及违纪事实。这种重财务审计,轻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的审计,既不利于打击严重侵占国家资财行为,也不利于促进被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五、制度滞后,或有制度不完全执行。虽然国家有规定,法律有依据,但有些单位往往根据本身需不需要来决定执不执行。所谓“规定归规定”,在实际中制度被打了折扣,甚至成了一纸空文。
六、审计工作监督的力度不大,工作不够到位,一些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内审人员虽然按上级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但对有些问题常常采取回避态度,内审的处理结论也往往避实就虚,敷衍了事,象征性地提几点整改建议而已,对违法违规单位和责任人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使得内审工作缺乏震慑性和权威性。构成此种状况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是内审人员没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在目前我国等级观念较浓的氛围下,难以真正行使监督职权。
二是审计职责不明确,往往抱着“要我审,我就审”的心态。有关部门或领导没批示让审计的事项,内审人员根本无权过问,因而只能是应付上级的检查,从而相对被动和迟滞,缺乏事前防范性。
三是内审人员存有畏难情绪,主要是有的单位对坚持原则的内审人员给予打击报复、穿“小鞋”等“待遇”,因而造成不敢讲真话、讲实话。内审不同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受本单位经济利益的诸多牵连,是对本单位负责人实施的审计活动。审出问题多了,部分内审人员怕得罪领导、影响单位声誉、影响评先及与同事友好相处,不敢揭短碰硬,往往依靠领导的重视程度开展工作,久而久之,不法分子乘机而入,使国家和集体利益蒙受损失。
四是有些单位领导对审计认识还不到位。内审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无处理权,只能向领导建议、汇报,按照领导的意见决定审计结果,既制约了内审作用的发挥,也导致了内审独立性差、地位不明确、无法充分利用其应有的工作权力,甚至影响了内审的生存和发展。
五是被审单位设置障碍,内审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在实施审计中,有时会牵扯到单位或个人的利害关系,被审单位认为内审是和自己过不去,挑毛病、找岔子、“家丑外扬”、吃里扒外。因而怕监督、怨监督,认为内审可有可无,根本就不把内审放在眼里,甚至故意制造麻烦,致使资料难查、情况难摸、人员脸色难看,人为地制约着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解决问题的对策
我国内审的产生和发展已有较长的历史,它的组织形式和审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发生很大变化。从20世纪20年代起,内审经历了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等几个发展阶段。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类已迈入知识经济网络时代。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内审工作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探索出新的工作方式和策略。笔者认为,当前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推行内审人员委派制度。为解决当前交通内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可参照会计委派制度的做法,推行内审委派制度,以明确审计人员的归属,解决审计身份的不客观性问题。如果这一改革得以实施,将对内审今后的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内审人员实行上级向下级委派,主管部门向隶属部门委派,母部门向子部门委派等逐级委派,这种统一管理,又分层委派的制度,既有利于稳定审计队伍,同时也可以增强内审的独立性。
二、改变审计模式。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规范,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内审作用,使内部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地运转。这就迫切要求改变现行审计模式。一是创新审计观念。要改变就账本查账本的传统审计观念,提倡多方位审计,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等方法,研究入世后审计格局的新变化,提出新对策。二是转移审计方法。要由原来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审计,把内审监督渗透到管理的全过程,职能定位由“监督”向“服务”转变。三是建立审计信息网络,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要坚持从交通审计实际出发,探索和改进电子数据处理审计技术及其网络应用等相关审计知识的运用,不断地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内审工作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审计信息化。四是拓宽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充分认识国际经济与我国经济活动的特点,从而提高内审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五是抓紧熟悉WTO规则,积极应对入世的挑战,充分认识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使内审工作与之相适应。六是创新审计方式。内审是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管理服务的,与被审单位“同是一家人”,势必束缚了手脚,难以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地位,从而影响审计质量。实践证明,由上级内审主管部门组织抽调内审人员开展联合审计或交叉审,能较好地克服上述弊端。
三、推进制度创新,加快立法步伐。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各项改革在进一步稳定推进和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需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切实可行,确保内审人员配备到位、相对超脱,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将内审机构的地位、职责、权限、业务报告的程序明确作出规定,使其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内部经济运行、管理决策及执行结果的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并协调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有关审计事项等,从而保证内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内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其威慑力。
四、建设队伍,培养人才,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素质。要搞好内审工作,根本在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及内审范围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原来的审计技术、方法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交通内审更需要建设一支懂电算化编程、外语、法律、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的专职内审队伍。要选配业务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熟悉国家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综合能力强、正直敬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业务骨干从事内审工作,保证内审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浪潮中面临新环境、新问题游刃有余,充分发挥其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内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为本单位决策者服务的观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更新知识,丰富经验,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训工作要选准主题,注重实效。如开展切合本行业特点的理论培训,开展体制改革和我国加入WTO对内审工作的影响等理论课题研究。
五、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内审工作的保证。内审机构不是花瓶,既然设立了内审机构,就要让其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服务的功能。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内审工作,使内审人员享受适当的岗位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及时帮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与干扰,特别是涉及到有关单位的利害关系,以及可能涉及到政策文件尚未规定的问题及其他方面的问题时,仅靠内审部门是难以完全解决的,各级领导必须亲自抓,亲自协调,为内审人员撑腰,保护和发挥内审人员的积极性。
【关键词】管理审计 优势 问题 对策
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确定的内部审计最新定义中,首次将“增加价值”与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一并
列为内部审计的目的,给内部审计职业提出了一个方向性指导,指出内部审计职能已拓展为组织完成目标服务,内部审计的重点已经向管理审计转化。
一、管理审计,相对于财务审计的一种审计模式
管理审计概念在学术界和职业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管理审计”最早于1932年由英国罗斯在其《管理审计》一书中提出,主要内容是对业务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判。我国管理审计的倡导者王光远教授认为管理审计是受托责任由受托财务责任发展到受托管理责任的必然结果。“管理审计是通过对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签证管理当局履行受托管理责任的业绩,鉴明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其提出改进意见,有效地改善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管理审计: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1、委托关系的发展
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的发展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资产所有者(委托人)把经济责任委托给经营管理者(人),资产所有者需要对经营管理者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审查。
2、企业规模的扩大
企业合营 、兼并等产权变动导致企业规模扩大,跨行业、跨地区、多品种生产导致企业内部管理信息量随之增大,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和控制不当的概率也随之增大,因此,企业管理者迫切需要掌握公司内部的重要信息。
3、企业组织的复杂化
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资本的多元化和企业经营的多样化,使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变得复杂化,如管理层次的增加、分布地域的分散等,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也不能亲自观察和控制所有的经营活动,需要实行分权管理和多级控制,这就导致企业出资人(委托人)和企业高层管理者(人)有必要通过管理审计对下层管理者(如分公司经理等)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审查。
4、委托人及其决策因素的多样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同一企业的委托人是多样的,有国家的、集体的、个体的;同一个企业内也可有不同的集体和个体参与;不同的国有企业也可以相互参股或交叉持股,这就形成了委托人的多样化。而影响这些委托人决策的因素,也呈现多样化,不仅需要财务数据,而且需要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而经营管理信息的获得就有赖于综合评价公司整体水平的管理审计。
5、企业外部竞争激烈化
市场经济充满了竞争,加入WTO后,更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要在竞争中胜出,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管理活动的成败好坏对企业竞争力的大小强弱至关重要,而管理审计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审计,查明管理上存在的缺陷.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企业管理得到改善。
三、内部审计开展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存在的问题
我国许多企业已经开始了管理审计的尝试,实施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评价,主要表现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对管理审计的认识和实践还很不全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内部管理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指导性的管理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起步较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准则的建设都不尽完善,不像外部审计那样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自我评价机构较弱,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更谈不上针对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独立性较差。从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来看,在集团公司内,总公司的内部审计组织对公司下属部门单位和分公司可以做到独立,而在总公司层面,就难免存在对立性和权威性不足的问题。因为现在的公司制企业里,内部审计机构一般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领导,这就把内部审计组织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放在相等地位,这不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3)对管理审计的认识不足。很多人对管理审计还了解不够,对开展管理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够。或者把管理审计等同于财务审计看待,或者认为管理活动与审计活动关系不大,或者认为管理审计会妨碍管理活动,而没有认识到管理审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高层次审计,是企业适应外部竞争加剧和内部机制更新的必然选择,搞好管理审计是对管理效率的促进,而不会是妨碍。
(4)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管理审计的需要。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在一定的管理体系的作用下进行的,因此管理审计要用系统论的观点看待和解释每一个综合性指标,同时要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如经济学、管理学、领导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管理审计人员要站在优化系统整体结构、增强系统整体功能的高度,来审查评价企业的管理活动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在审计技术手段上,不仅要掌握观察法、盘点法、分析性复合法等传统的审计方法,还要熟悉管理控制系统图法、调查法等用于管理审计的评价方法。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的内部审计人员中,还很少有,甚至可以说还没有人能达到如此的高水平。
2、完善我国管理审计的对策
(1)尽快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法规体系,开发管理审计指标体系。审计准则是指导审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应加强管理审计绩效准则和审计技术方法的研究,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推动管理审计的深入开展。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强业务指导,内部审计协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重视此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出台管理审计的审计准则,特别是制定管理审计绩效准则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强对审计取证方法指导,减少审计的盲目性,提高管理审计的质量。只有建立起一个科学、规范、与内部审计配套的管理审计指标体系,管理审计结论才能明晰、准确、具有说服力。
(2)充分保障内部管理审计机构组织上的独立性。内部管理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与其在组织中的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内部管理审计机构的地位越高,越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越有利于开展审计工作。从实施管理审计的要求上看,内部管理审计机构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为最佳选择。当然,这只是形式上的客观要求,最关键的一点是,不论内部审计人员在组织系统中处于什么地位,他们应具有声誉、地位和得到最高权力当局的支持,使他们能够在企业中随时取得审计报告所需的信息。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于内部审计组织开展管理审计的必要性、优越性,要大力宣传。内部审计组织和国家审计机关都有宣传的义务。宣传可以结合《审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会议、文件、讲座等方式进行,同时也可以通过展示管理审计的实践成果让大家认识到内部管理审计是可行的、有效的,对国家、企业、社会及企业资产的委托人和人(管理者)都是有益的。同时,内部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人员自身也要提高认识。把管理审计的意识渗透到全部审计工作去。不论进行何种审计,都要管理角度去思考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管理建议。在目前内部审计还是以财务审计为主的情况下,这是增强管理审计意识、实现审计工作以管理审计为重点的有效途径。
(4)不断充实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审计的培训与学习,使管理审计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不断调整和优化审计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实力,为有效开展管理审计提供智力支持。在目前复合型审计人才稀缺的情况下,采用从专业部门抽调技术人员配合管理审计工作的做法,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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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管理;社会审计资源;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8—0086—02
与国家审计一样,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否能取得资源取决于社会对它们的需求,取得资源的多少取决于它们发挥作用的大小。对于社会审计而言,它要参加国家整体资源的分配;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它直接参与单位内部资源分配,通过单位间接参与国家整体资源的分配。
一、社会审计资源的管理
1.社会审计对市场的反映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这是第一个特点。社会审计组织不是借助国家行政权力而形成的,由于它是依法注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服务行业,因此只有在市场对其产品有需求时才会产生,并且其数量也将随市场对其需求量的变动而变化和调整。由于社会审计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市场运转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又由于社会审计对市场需求的反映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社会审计的资源配置主要是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自发调节。市场对社会审计需求大时,会自然吸引一部分资源流入该领域;当市场对社会审计需求减少时,资源会自然流出该领域。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需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得以恢复。后来由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增加,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得以快速增加。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并开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特别是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对社会审计的需求,资源进一步向社会审计倾斜。可以预计,在未来几年中,社会审计还将继续吸引资源的流入,直到社会上对社会审计的供需达到相对平衡状态。
2.社会审计领域具有高度竞争性,这是第二个特点。社会审计的供需受市场自发调节,在供需达到基本平衡,或供大于需时,社会审计领域会出现激烈的竞争局面。对于每个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要在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唯一的抉择就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提高其使用效益,利用在市场经济中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资源,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竞争能力,使自己成为强者、胜者、优者。与国家审计相比,社会审计在竞争中节约使用资源并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主要通过三种方法:首先是选用先进合理的审计方法。从国外社会审计发展过程看,各个会计师事务所都逐步采用并不断完善了财务报表审计的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向风险导向和分析性测试方向发展。这种取证模式强调内部控制分析、风险环境分析和分析性测试方法,运用这些方法,在控制审计风险的同时,可以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从而节约审计资源。其次是开拓业务种类,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在使用等量资源的情况下,尽可能发挥事务所的潜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益。许多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业务,以其作为增加收入、增强事务所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有许多事务所的管理咨询业务已占全部业务的20%~50%,成为影响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管理咨询业务因竞争而得到发展,但是它的发展也大大提高了事务所的资源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第三是规范审计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为此,社会审计要建立完善的审计准则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对事务所的行政及业务工作实施全面的控制。
3.社会审计领域的风险性是第三个特点。社会审计主要以其证明职能在经济领域中发挥作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要被众多的利益相关人所利用,而且其审计结果的真实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利益相关人的经济决策。审计结果的误导有可能导致利益相关人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引发对审计师的法律诉讼。从理论上说,审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实际上是将社会审计作为防范信息风险的手段,即通过审计来增加财务报表的可信性价值。同时,通过审计师来获得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方法应该是建立完善的审计准则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标准执业,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败诉和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此外,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上,应采用有利于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做法,通过改进审计程序和方法来降低审计风险。当然,事务所也可以采取分散风险的方法来处理风险损失问题,一是提存风险准备,将某一时点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分散在若干期间;二是投保,将风险损失向保险公司转移。应该说,防范风险占用一定的资源对事务所来说还是必要的,这部分资源比将其投作他用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资源的管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铁路正在从计划经济艰难地向市场经济过渡,随着近年来改革步伐的加快,生产布局结构的频繁调整,部分组织结构的改革相对滞后。铁路企业多起步较晚,经营管理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模式,虽然近年来各级管理部门制定了诸多管理制度,但对于行业跨度较大的各多种经营企业仍然难改变粗放管理的模式。审计是现代企业的“第三只眼睛”。审计机关作为企业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如何应用监督职能参与企业改革,服务于企业的战略重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审计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传统财务审计只审查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与合法性,已不适应企业管理者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审计,应着眼于审计和评价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其根本目的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内部审计监督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上,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做出评价,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出谋划策。所以,铁路内部审计应该引入管理审计以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对于操作层面来说,管理审计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1. 管理审计的目的是帮助组织改善管理,进而实现组织目标。
审计机构通过管理审计,对组织实现其目标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对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进行估价,检验组织的整体状况,发现薄弱环节,并提出改善办法,强调实现组织目标。
2. 管理审计的范围是各项管理活动。
强调对组织的管理职能、整体管理过程、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例如预算管理审计、投融资决策体制审计等等。
3. 管理审计是一项独立的评价活动,而不是管理本身。
管理审计是管理的再管理、控制的再控制,其作用是通过评价、反馈、咨询来调控企业经营者的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铁路基层单位行业划分很细,各行业管理、核算不尽相同,加之各多种经营企业行业跨度大,审计人员受自身素质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对各项管理活动都能胜任审计,所以,审计工作应该以经济活动为中心进而延伸到各项具体的管理活动中。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效果良好,就必须对其施以恰当的监督,让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系统评估,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管理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以期更好地完成管理目标。所以实施管理审计应从内部控制制度着手。以下几方面主要在:
1. 职责分离。
应按照职责分离原则划分各岗位的工作,特别是一些不相容职务要严格分离。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匿自已所范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账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离,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匿这些行为。不相容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和部门参加,只要这些人员和部门不互相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2.工作流程
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一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相互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的工作,从而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财务部应为每一个岗位设计工作流程图,明确规定每个人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何时做以及正确进行工作的结果等。工作流程图将管理过程进行了标准化,也就是说,要能够达到让不同的人按照工作流程图去做同样的工作,得到的工作结果将是相同的。
3.票据与记录控制。
票据是证明交易发生和交易价格、性质及条件的证据。实行票据保管、收款与会计记录人员的岗位分离;对所有票据(包括发票、支票、收据、工时记录等)进行预先连续编号,在此制度下,所有作废的票据都要妥善保存,对已经使用的票据进行定期销号,并及时与票据保管人员核对,防止交易漏记或重复记录现象,保证全部收入、结算款项等能够及时准确入账。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主要是指限制接近资产和接近重要记录,以保证资产和记录的安全。保护资产和记录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采用实物防护措施。比如,将存货存入仓库以防偷盗,如果这一仓库由胜任的职工管理,还能够减少存货的残损;对凭证和记录进行实物安全保护,能够有效地降低由于凭证和记录丢失而重新建立所需支付的成本,而且如果要是应收账款的主要档案被毁,则恐怕难以弥补。为防止这些损失,支付一些成本对资产和记录实施必要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5)。授权批准。
授权批准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单位内部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6.验证。
独立稽核人有可能由于疏忽发生错误。为了避免此类错误的发生,每一个人完成的工作将由与此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另一个人或部门进行验证、审核。比如,手工发票、工资计算表、成本计算单等的正确性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存货盘点表等与会计记录的比较,都对防止会计差错的发生有利。
摘要: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我国内部审计日益发展的需要,实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文章从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等主要问题,并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审计过程、人员素质、评估机制几个方面分析了改善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一、引言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而发展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又必须不断提高其质量,加强其质量控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
二、内部审计风险与内部审计质量
审计工作是一项需要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判断的经济活动,存在着判断不准确或经验不足而引起严重后果的审计风险。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审计准则中对审计风险的定义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审计风险可理解为当反映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事项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或未被有效执行,或者经营管理存在重大舞弊时,内部审计人员经过审计未能发现或觉察,且发表不正确或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三、影响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主要因素分析
我国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银广厦、蓝田股份等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与这些企业的内部审计质量低劣有关。下面从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角度,讨论影响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主要因素。
1.内部审计法规体系及内部管理制度
我国内部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不甚健全是导致内部审计制度不尽完善、内部审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众所周知,经济社会中的各种行为主要是靠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来规范和制约的,内部审计工作也不例外。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的健全完善不但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得以规范,而且可使内部审计人员避险有据、保护自己。2003年国家审计署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了第一批十个具体准则[3],至2005年3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已了20个具体准则。它们的颁布与施行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完善与发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重要举措。
2.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建立模式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建立模式尚不够合理。目前,我国很多组织,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内审机构受董事会或监事会或总经理领导,但基本上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很难正常开展工作,从而引发审计风险。内部审计要发挥有效作用,应从机构设置上来保障。
3.内部审计对象的复杂和审计内容的拓展
企业的改制、重组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面,因此,内部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也日益复杂。内部审计对象逐步发展为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和连锁经营店。企业内部机构层次增加,所进行的交易日趋复杂,被审计单位与某些企业的关系是母子公司关系或联营公司的关系。同时,由于企业的资产重组,必然涉及兼并和收购、改制和改组、联合和剥离及分拆问题,为内部审计对象开拓了新领域。
4.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审计工作中选用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法规水平、专业知识、经验、技能和审计职业道德等。审计人员的审计经验需要实践的积累,但是审计经验又是有限的,面对复杂多变的审计内容,审计经验也会有误断的时候。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审计目的不同,采用哪些审计程序和选用哪些审计方法才恰当并不容易把握。
5.内部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有些审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不对审计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没有采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合理的方法进行职业判断,没有完全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因此,在许多人看来,内部审计机构不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更谈不上法律责任,从而导致了审计风险的产生,无法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四、改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方法
好的审计质量,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内部审计能否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社会、国家的需要。那么,如何通过控制审计风险来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加快有关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内部审计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也制定有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等。国家应尽快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规范体系,降低审计风险。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同时,内部审计还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地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谋求长足的发展。
2.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企业在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时应坚持两条原则:第一,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
3.通过审计风险管理,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在实施具体项目审计之前,首先应当熟悉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了解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审计目的,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其次,要精心编制审计计划,在编制审计计划时要注意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应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和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价,进行审计风险识别,正确认识风险,找出风险点,分析可能导致审计风险出现的各种因素。
4.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首先,必须改变目前的用人机制,选派那些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要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他们能熟练掌握审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熟悉会计、经济管理、经济法规等相关知识,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审计协调能力及审计表达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
5.强化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内部审计风险的产生,除了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之外,最主要的是来自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协助企业管理者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
五、结束语
重视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是审计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审计工作赖以生存的基础。从内部审计看,随着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全社会的法律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内部审计作为企业非常重要的监督部门,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目标,各部门对内部审计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其质量控制不容忽视并亟待规范化。
参考文献:
内部审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自我调控机制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措施,与风险管理密不可分。而随着风险管理导向内部控制时代的来临,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现代内部审计除了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之外,更加关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观念下,风险管理成为组织发展的关键,促使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不仅是测试控制,而且包括确认风险及测试管理风险的方法。由于内部审计的自身特点,其参与风险管理拥有一定的优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熟悉本单位情况,对企业面临的风险更了解;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是企业内部成员,其利益同企业的发展和兴衰密切相关,对防范企业风险、实现企业目标有着更强烈的责任感;内部审计机构不同于其他部门,不从事企业具体业务,其职能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可以跳出业务各环节的圈子,从全局出发、综合客观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各种风险因素增多,内部审计工作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企业治理机构等方面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内部审计也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责和使命。近年来,在美国发生的财务造假案导致了安然世通等跨国大公司的破产,同时也导致了安达信这样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世界级会计师事务所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我国也曾出现“银广厦”、“蓝田股份”、“亿安科技”等坑害中小股民的事件。所有这些事件的发生,在全球引起了各方对民间审计机构诚信问题的探讨,同时也触动了人们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进一步思索。
2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2.1在确定风险管理范围过程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能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相对独立客观地对企业风险管理范围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同时,内部审计应对确定风险范围的方法、标准及体系进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充分合理、健全有效。内部审计还应关注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对风险的接受水平,并对风险范围的涵括权衡轻重,确定其是否考虑周密且符合重要性及成本效益原则。
2.2在企业风险识别和分析过程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和经济管理比较熟悉,有条件和优势评价风险管理组织对风险的识别,确定风险归类的正确性,识别风险是否全面、风险分析方法是否适当。内部审计可以采用各种风险分析方法对企业内部和外部的风险要素、征兆、可能性、性质、后果及频率进行识别分析,然后判断风险管理层是否对主要风险均已识别和分析,并充分考虑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为进行风险的评价奠定基础。
2.3在企业风险评价过程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应首先对风险性质及程度的衡量界定进行评价,这关系着进行风险处理的依据是否可靠;其次应对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适当性、执行的有效性评价,找出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为各级管理层提供审计专业意见。风险评价可以采用风险当量法、蒙特卡罗模拟法及专家打分法等等。
2.4在企业风险处理过程中的运用
企业根据对风险的性质的判断,分别采用相应的战略措施和方法来进行风险处理,以降低和抑制风险损失,获取风险收益。内部审计在风险处理中发挥的作用,直接反映在审计成果中,是审计价值的重要体现,因此是相对重要的一个环节。内部审计主要应结合企业内外综合因素,分析评价风险处理方法措施的合理有效性,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2.5在企业风险反馈过程中的作用
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求各种有关风险的信息在组织、部门和人员之间有效沟通传递和交流协调,信息传递交流的畅通与否关系着企业决策的正确性以及思想行动的一致有效性。内部审计通过评价信息可以确定并建议修补风险监督反馈系统中存在的漏洞,促进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和完善。内部审计也能从另一个角度将内部控制健全性和风险管理有效性等方面实际存在的风险信息反馈给公司治理参与者,实现风险信息的良性循环,为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同时内部审计应重视后续审计在反馈中的再作用。
3内部审计参与企业风险管理法的途径
3.1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
提高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使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为内部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地位保证,大力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使内部审计人员由原来的“内部警察”变成“管理人员的顾问、咨询者”,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沟通,不仅使其运用先进的方法来有效地开展风险审计,而且通过使其充当风险管理的顾问或咨询者,增强企业内部各级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促使和帮助更多的人有效地参与风险管理使企业风险管理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
3.2壮大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内部审计要想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人员中除了要有财会专业的人员,还需要风险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为了满足企业风险管理的需要,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要改变以往的人员结构,积极吸收相关专业的人员加入内部审计部门,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力。为此,一方面可以从人才市场上招聘新的员工;另一方面,可以在企业现有人员中吸收新的力量,这样也可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3.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1)培养基础人才。现在我国很多高校设置了审计专业,但大部分审计专业的学生更注重对会计、独立审计知识的学习,对内部审计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同时也缺乏对数学、管理、信息、风险等知识的学习。为了适应内部审计的发展需要,尤其为了推动我国风险审计的顺利开展,在加强内部审计知识学习的同时,也要加强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2)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企业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风险管理知识,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增加内部审计人员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
(3)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也要增强自身的学习意识,加强知识的积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已将IIA在国际上举办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引入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提高自身水平。
本文提出了当前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明确了加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
近年来,随着高校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高校办学自不断扩大,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高校内部治理能力,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如何提高高校内部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预防、揭示、抵御三大功能,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三条明确指出“高校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规模较大的高校(年收入5亿元以上或教职工人数在3000人以上)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目前许多高校并未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部分高校内审部门与纪检或财务部门合署办公,缺乏独立性,另外一些高校虽然设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但人员配置有限,并且只是机械化的执行学校相关政策,沦为边缘部门,不能真正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的作用。
2.高校缺乏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标准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关注高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协会2009年出台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教育部也于2015年了《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这些规范制度都对高校内部审计实务的实施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但目前还缺乏一些对高校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或评价的制度或标准,内部审计虽然在一些高校已经开展的较有成效,但审计质量由谁来评价,如何评价,评价标准是怎样的,仍然需要相关部门制定一些制度或办法加以规范。另外,高校内部一般会参照国家、上级单位执行本单位的审计制度,但也都停留在审计实务方面,缺乏对审计质量进行控制的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
3.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
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通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高校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学校提高内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预防、揭示、抵御三大功能。但目前高校内部审计的结果很难得到有效运用,许多高校仅仅在出具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审计程序,未能继续关注审计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致使内部审计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起到解决问题、促进学校管理的作用,从而影响内部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审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高校内部审计重要性的提升,对审计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胜任能力除了传统财务审计要求的以外,还包括管理、经济、统计、工程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目前,我国高校审计人员以精通财务审计的为多,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复合型审计人才相对缺乏。另外一些年轻审计人员审计经验不足,平时除了一些基本的继续教育外,缺乏对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系统性的归纳学习,不利于审计人员工作技能的提升。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高校内部审计质量。
二、加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对策
1.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高等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高校应采取措施落实上述规定,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并直接受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或授权,从而保障独立有效的行使审计职权,提高审计质量。另外,上级审计机关应切实发挥其组织指导职能,在高校的机构设置、审计程序等方面加以规范和指导,促进其提高审计效率,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2.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相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控制或评价的相关制度,高校也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或准则,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流程等。高校内部还应该建立完善审计质量评价机制,例如成立内部审计质量评价考核委员会,制定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指标,引入绩效考核制度等,通过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对审计项目的实施加以规范和监督,从而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另外,高校应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相应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于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应积极落实整改情况。
3.规范高校内部审计程序
提高高校内部审计质量,除了要从制度建设方面加以规范,还应从审计程序实施方面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加以控制。如:做好充分的审前准备,开展审前调查,编制详细的审计方案,对审计实施步骤进行控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审计取证,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严格执行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审计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加强审计整改的落实,开展后续审计等。规范审计程序,不仅要保障以上实施环节顺利进行,还应在各个关键节点加强质量控制,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从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4.加强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提高高校内部审计质量,要进一步改善高校审计队伍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对于改善审计队伍结构,应注重从专业、职称、年龄、学历等方面合理配比,取长补短,从而最大程度发挥不同审计人员的优势,壮大审计队伍力量。培训内容不仅要有审计理论学习,而且还要重点突出审计实务的培训,重点提高审计人员审计能力和经验。另外上级审计机关也应多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帮助高校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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