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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6:1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

篇1

关键词:医疗卫生 城乡一体化 经验体会 对策建议

实现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从2012年开始,笔者在江苏省仪征市卫生局工作期间,围绕管理、人才、技术、服务等资源共享,在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1.仪征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料基本情况

2.仪征市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的措施与成效

2.1完善城乡卫生发展规划

2009年起,全面实施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经费、药品、绩效一体化管理,使濒临崩塌的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网底重新建立并逐步完善。按每3000-5000服务人口设置1个村卫生室标准,在乡镇设置3个卫生监督分所、2个医疗急救站点,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

2.2夯实农村卫生发展基础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建成一个标准化卫生室(服务站)给予25万元补助。二是改进装备条件。2013年全系统共购置医疗卫生设备1684件(台、套),投资2045.96万元。三是整合乡村资源。按照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的原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实际利用效率。四是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与管理,建立与服务数量、质量、费用控制、社会评价等挂钩的绩效评价与分配体系,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2.3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市卫生局联合发改委、编办、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制定《仪征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帮扶, 2013年,全市12家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同比增长59%,医疗净收入增长32.4%。

2.4拓宽对基层的帮扶渠道

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中的龙头作用,采取“走下去”帮教、“请上来”培养、物质上援助等做法,积极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

2.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认真实施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患者管理等为主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截至目前,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已完成,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

3.卫生城乡一体化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3.1卫生资源配置欠均衡

一是资源总量不足。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落后。二是在地域上配置欠均衡。优质资源、医疗设备大多集中在城区,就医条件急需改善。三是在结构上不合理。多综合少专科,民办医疗资源少,康复类、护理类、医养结合类等医疗机构缺乏。

3.2卫生人才配置欠合理

一是卫生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现象较为明显。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每千人执业医生数2.3”的标准,2013年卫生系统床位增加161张,而卫生技术人员却减少64人。二是卫生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不足,名医缺乏,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仅43人占1.9%,副高以上职称137人,占5.7% 。三是基层卫生人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卫生发展的瓶颈。目前,12家乡镇卫生院编制数应为752人,实际在编人数为662人;村医在职村医仅有238人、退休返聘72人,在职职工中相当一部分为临近退休人员。四是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由于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缺乏吸引力,特别是收入方面和发达地区同行业人员相比差距较大,也低于周边各县市,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人往高处走”的状况难以遏制。近两年人民医院、中医院有52名医务人员辞职或考研,基层卫生机构近也有近50名技术骨干“跳槽”。

3.3居民就医流向需要引导

有调查统计显示,到医院就诊的病人, 80%-90%以上的属于常见病、多发病,在治疗方法和治疗效果上没有显著差别,完全可以分流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时,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花费明显少于在大医院的花费,医保报销的比例也较高。据统计,2013年市外住院人次占全市住院人次的19.96%,而市外住院费用占全市住院费用的40.87%。

3.4政策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实施城乡卫生一体化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和机制,在一体化实施过程中各种政策障碍直接影响和制约一体化的深入和推进,解决卫生人才上下流动、柔性使用的问题等等。

4.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探索

4.1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

进一步完善区域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眼科、康复、护理等特需服务、专科服务,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仪征城市建设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异地新建,同步规划在城市新区和医疗机构老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布点,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医和基本保健。整合全市资源,以市人医、市中医院为依托,组建全市检验中心、影像中心、集中消毒供应中心,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2]。

4.2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一体化实施

一是做强龙头,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为重点,推动城市医院对县医院的帮扶。二是夯实基层,强化分级诊疗。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总体要求,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便捷度和信任度[3]。三是创新机制,探索运用医疗集团、医联体模式,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多渠道多举措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执业,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现状,为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进程提供最根本的智力支撑[4]。

4.3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推进

整合新农合和城市居民医保,在筹资标准和支付标准上逐步实现统一,消除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差别,实现城乡医保的一体化。改革医保支付方法,住院病人实行按单病种与按床日付费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门诊病人实行按人头付费的总额预付方法,同时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诊治病种及支付限额标准,引导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在基层就诊,切实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4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规范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互取共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监管、绩效考核等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城乡居民健康卡,实行就诊保健一卡通,使所有基本健康信息和就诊信息能够及时调取,提升诊疗质量。建立县乡联通影像诊断和临床检验信息系统,使农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上级专家的诊治。

4.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开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提高到不低于人均35元,继续落实好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建立基本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5]。

参考文献:

[1]雷继敏,吴彬,杨汉东,等.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统筹城乡社区卫生工作.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9,9

[2]石应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之我见.中国医院.2008,2

[3]王靖元.城乡一体化与城乡卫生四级网.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8

篇2

【关键词】医疗保险 城乡统筹 新医改

前言:吉林省是我国一个农业大省,统计人员数量大约在2800万左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据吉林省总人数的98%左右,基本上已经将全民医保落实。但是吉林省医疗保险由于历史及城乡发展建设等原因,吉林省医疗保险现在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都分属于不同机构管理。进而造成吉林省医疗保险统筹性管理水平较低,医疗保险结构较为零散,主要呈现碎片化及城乡分割特征。

一、吉林省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低下。伴随着吉林省城市化不断深入性建设,城乡之间人口流动十分频繁,但是城乡还是应用分割管理模式,对于城乡之间人口流动造成了严重影响,本就有限的医疗保险基本划分在不同区域内管理,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不贯通,信息资源难以做到共享,造成城乡人员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农民工在向城市流动中医保难以转移。

(二)不同管理部门重复建设,造成了大量人力、财力及物力的浪费。现阶段,吉林省所拥有的医保统筹机构一同有52个,工作人员数量为1620,医疗保险及农合中有6个部门还没有进行信息网络化建设,其中的部分都已经将信息网络化建设落实到了实处,并且独立管理。据统计发现,吉林省在城乡医疗保险部门上面每年需要投入资金数量大约到7000万左右,这部分资金还不包括信息网络化建设所需要的维护资金。

二、吉林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基础。我国所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就将吉林省现在所拥有的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包含在内,同时还将新农合也归纳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政府部门需要对于该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承担起相对应的责任,对于该地区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性规划。在我国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实施方案》中就明确要求,加快落实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进度,对于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制定统筹性规划,整各城乡管理职能及资源。中央对于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地区,给与了高度支持。

(二)经济基础。社会经济水平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是必然趋势,也是表示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近几年,吉林省经济取得了显著提高,经济总量不断提升,就吉林省2012年所得到的GDP总值就已经得到了11937亿元,在全国位于 11,城市化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发达水平。正是由于吉林省经济快速发展,为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了经济方面基础。

(三)经验借鉴。就世界各国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流程分析可以发现,德国在上世纪就已经开始落实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达国家在落实社会保险制度都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但是从这个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制定发展形势可以发现:任何一个国家在落实社会保险制度上面,都是先从城市开始,进而在到农村,逐渐将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落实,在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刚开始落实的时候所能够涉及到的人数有限,逐渐才能够根据人们的实际需求制定各种社会医疗保险。在中央政策引领下,我国其他地区已经对于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试点,例如在2004年的时候广东省就已经到开始对于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性管理,也是我国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最速度的城市。

三、吉林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

(一)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改变医疗资源城乡分布不均的局面,提升城乡就医的可及性。我国现在所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上面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卫生资源全部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所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严重短缺,造成农村地区卫生医疗机构每年就诊患者数量逐渐减少,患者逐渐向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流动。吉林省应该增加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的投入,逐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硬件及软件水平,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定期性教育工作,提高基层医疗人员专业技能,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基层医疗卫生行业中,同时对于基层现有医疗人员所待遇水平应该逐渐提高,改变现有就诊问题。

(二)加快制定社会保险法细则,完善政策的顶层设计。《社会保险法》现在虽然已经开始实施,但是《社会保险法》中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内容阐述还较为模糊,虽然已经授予医疗卫生机构众多权益,但是对于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工作帮助还较为有限。为了能够推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满足医保制度变化,应该对于《社会保险法》中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内容细致划分。在细致划分医疗保险内容时,应该从医保制度长期发展角度分析,逐渐完善顶层设计,在国家有关政策的统一指导下,将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整体发展趋势等内容明确制定,让这些内容成为各地区落实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凭证。

结论:吉林省作为我国主要省份之一,城市化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基本上已经落实了医疗保险,但是吉林省医疗保险在实际管理中还存在统筹性低等问题,造成农民在向城市流动过程中那以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吉林省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程翔宇.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研究综述[J].中国

卫生政策研究,2012,09:58-61.

[2]陈天祥,饶先艳.“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

――以东莞市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版),2010,01:16-24.

[3]韩连贵,李振宇,韩丹,吴庆岚,杨微,易继平,王恒,张照利

,鲁川.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

规程的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2013,03:3-68.

篇3

大家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我院在这里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此次活动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市、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也获得了村卫生室同仁的赞同和欢迎。在这里,我谨代表船山区人民医院全体职工,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医务界同仁、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为9亿农民带来了新的福音。新医改《意见》要求,要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卫生资源的整合,鼓励共建共享。这些政策都为卫生行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同时也对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船山区委、区府下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城乡卫生均衡发展,满足城乡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构建和谐船山。在推进医疗卫生一体化的进程中,我院坚决拥护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的政策,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中,我院具备了最为雄厚的人力、技术、硬件资源优势,能有力填补乡镇医疗资源的不足,我院非常愿意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享医疗卫生资源,担负起作为全区龙头医院应尽的职责。

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多数村卫生室缺医生、缺必要的医疗设备,这种窘况在造成农民“看病难”的同时,又把看病的农民往城里的大医院赶,增加了农民的看病成本,导致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从去年开始,我院就开展了巡回医疗下乡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提高了乡村医生诊疗水平,也有力缓解了群众就医难的热点问题。

这次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设定指导卫生室,搭建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合作平台,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开展临床教学、下派专业人员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下乡巡回医疗等多种方式,加强“三基”训练,常见病、多发病、中毒急诊抢救和国家配置基本设备操作应用等培训,一定能大幅提高镇、乡、村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实现社会、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群众多方共赢的局面,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区级医疗服务。

这次活动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定期选派医疗骨干轮流前往指导医疗点进行帮扶,免费培养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和管理人员,帮助完善各项医疗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单位技术水平,拓展业务范围。以此提高乡级医疗卫生工作水平,让农民群众就近享受到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篇4

在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地区中,绝大多数将新农合制度整合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采取社保部门主管的模式,如成都、重庆、珠海等地方。少部分地区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到新农合中,采取卫生部门主管的模式,如浙江嘉兴。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面临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顺,制度衔接困难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日渐模糊,劳动力岗位变换与个人社会身份变更频繁,管理部门的分散使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越发突出[4]。管理分割的格局加大了医保制度间衔接的难度,对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造成极大障碍。

2.2经办能力不足,制约制度并轨

医疗保险经办能力是制度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量,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的参保群体呈现流动性较大、需求多样化等特点,使经办管理服务难度加大[5]。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基层经办机构普遍存在人员配备少、业务经费不足、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经办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和专门培训,并长期超负荷工作,将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医保经办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发展阶段,基于各项制度建立的经办信息网络系统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难以互通共享。可见,经办能力不足将制约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2.3统筹层次较低,保障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市级统筹,但新农合制度很多还以县级统筹为主。根据大数法则,统筹层次低将会使基金总体规模较小,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将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筹集的资金很难满足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影响了参保居民的受益面与保障水平。同时,新农合较低的统筹层次给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带来不便,使医疗保险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降低。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并轨,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

2.4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低,疾病预防意识弱

在我国现行的二元医疗保障制度下,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卫生技术人才大量涌向城市,而农村和城市的社区卫生机构则缺乏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使基层医疗机构所能提供的医疗项目和医疗水平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导致部分患者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与此同时,我国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仅为城市的1/8,而农民人均占有国家社会保障投资的份额只有城镇居民的1/30[6]。卫生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直接损害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利益,有碍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此外,从医疗保障范围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都是以保大病为主,忽视了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功能,实际上放弃了承担多数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而城乡居民的疾病预防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健康体检的观念,容易使小病拖成大病,进而使医疗费用大大增加,影响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3.1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是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明确医疗保障管理责任的部门归属是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7]。主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劳动保障部门和主管新农合的卫生部门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王保真等人认为整合统一后的医保制度最终归属哪个部门管理,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科学的论证与审慎的政治决策[8]。这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多方受益为出发点,使管理部门整合后让参保人群最大程度受益。此外,需要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城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现医疗保险归口管理,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为顺利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发展创造条件。

3.2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平台

面对数目庞大的服务人群,城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建设业务精良、高效率的管理队伍,以确保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的稳步推进。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机构定期组织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与考核,从而全面提升队伍的素质,以适应范围更广、需求多样化、任务繁重的管理服务要求。从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试点地区来看,各地对建设信息网络平台非常重视。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技术保障[9]。因此,应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信息标准和操作软件,实现城乡网络系统整合,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并轨提供技术保障。

3.3提高统筹层次,保障基金可持续发展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需要统筹层次尤其是新农合统筹层次的逐步提高。一方面应遵循大数法则,逐渐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基金的规模,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稳健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保障基金列账核算、封闭运行,避免“穷帮富”现象的出现。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将有利于降低基金的管理成本,同时为进城务工人员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础。

篇5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的关系

首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人口、技术、资源等要素之间的融合。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上的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本质上要求增强农民自身发展的能力,增加享受发展成果的机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目标是赋予城乡居民同等的发展权,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它要求政府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给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其要解决的是基本人权问题,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以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基本医疗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没能实现均等化提供,严重影响了农民自身发展能力与享受发展成果的机会。中国社科院在2010年4月20日的年度绿皮书表示,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将进一步扩大至3.35:1。这是1985年以来第二个城乡差距最大的年份,若把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考虑在内,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会高出6倍。据此,可以估算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度有30%~40%。因此,“十二五”时期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关键在于继续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此保障城乡居民同等的发展权、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其次,城乡一体化客观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它是一种状态与过程,需要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城乡之间的本质差别逐渐消失、最终融为一体。城乡二元结构遗留的深层次矛盾决定了城市和乡村之间逐步融合是一个漫长过程。“十二五”时期国家城乡一体化战略将继续面临“经济发展越快,城乡差距越大”的难题。这也给我们敲了警钟:经济发展不能阻止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从维护农民的基本法定权利人手,增强农民享受发展成果的能力才是根本之策。保障农民的法定权利客观上需要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城乡一体化面临的主要障碍在于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质就是政府为确保全体公民能无社会差别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而制定的公平、公正的惠民政策和措施,旨在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缩小民生差距、发展差距和贫富差距。因此,城乡一体化进程需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基础。我国实现城乡一体化有三个基本目标:一是生产力水平趋同;二是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三是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可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大突破点,是其客观要求。

从上述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十二五”时期是城乡一体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时期,政策取向应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以保障城乡居民的平等权利,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

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公共服务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公共财政是政府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和政策手段。因此,公共财政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公共服务作为公共产品的一部分,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来提供的,而政府部门主要就是依靠公共财政来实现的。可见,公共财政对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性,是公共服务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比其他政府部门承担更多的职责。

(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长期以来,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不完善,表现为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持、不合理的财政支出分配。由于城市社会事业的发展给各级政府造成了很大的财政压力,导致丁国家、地方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因此,借助“十二五”规划的契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应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作为政策取向之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主要对象是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支出,还包括转移支付。

首先,对称分配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收入存在明显的非对称性即地方财政在公共财政中占的比重不够,不能有效提供公民需求的公共服务。这给城乡一体化进程造成了极大障碍。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营业税、增值税(75%上缴)、企业所得税(60%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地方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上缴给了中央财政,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比重明显偏低。此外,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阻碍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另一关键因素是城镇公共服务的财政资金主要靠政府投资,而农村主要靠自己投资。虽然2001年开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实行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但很多中西部落后县的财政实力十分薄弱,对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投入自然就很难达到标准,缩小城乡差距无法得到实质性突破。因此,“十二五”时期财政收入政策取向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赋予地方更多的财政自,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资金分担比例,提高地方财力增量的分配比重。尤其对县乡财政越困难的落后地区更加重视提高其财政收入分配比重,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城乡一体化提供物质基础。

其次,动态增进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当前,我国公共服务支出占GDP和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很低,满足不了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十一五”期间,尽管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在以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呈增长趋势,但其增幅没有与GDP和财政收入的增幅同步,没有形成稳定可靠的物质保障和动态增进机制。推进公共财政均等化应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职责,使财权与事权匹配作为突破口。此外,公共财政支出均等化应去除“格式化”服务清单的方式。不同区域、民族在偏好与实际方面有很大差别,应

以建立以公共服务的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模式。因此,“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出政策应实行公共财政支出均等化,建立动态增进机制,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物质基础,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再次,均等化的转移支付框架。转移支付是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重要的财政手段。从“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可以看出,我国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远大于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导致转移支付的非均等化。专项转移支付容易导致项目的重复投入,导致资金浪费,而地方政府只有执行的权力。实践证明,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力度可以降低基尼系数,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因此,“十二五”时期建立转移支付均等化制度应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自主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这样对地方政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尤其应注重省级政府在均等化转移支付框架中扮演的角色,促进建立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转移支付体系,以保障民生,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

迄今为止,中国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配置向城市过度倾斜、城市剥夺农村的基本格局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有所加剧,城乡居民的基本权利和权力严重不对称。数据显示,城乡二元公共服务制度导致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投入占总支出比重,基本上处于持续下降的趋势,用于农村救济的财政支出占全国福利救济财政支出的比重下降的程度更大。可见,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制度,导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严重阻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十二五”时期建立统一的城乡公共服务制度应把重点放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上。由于公共服务主要涉及到义务教育、医疗、农民工几个方面,因此,“十二五”时期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制度

“十二五”时期的义务教育制度应在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引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合理整合公共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对象能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全面公平。城乡义务教育的主要差距是办学质量,突出反映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师资水平的不足与紧缺。因此,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应改革以往的城镇倾向的义务教育制度,把教育重心真正转向农村,深化推进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提升师资水平为基础的农村义务教育制度改革。

教育经费方面,应根据各区域的实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责任。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加大对县乡的经费投入,以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供物质基础。尤其是中西部的落后地区,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杂费应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的一部分,把过去以县负责的制度改变为以省为主、中央补贴为辅的制度。

师资水平方面,应以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为出发点,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有志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二)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救助制度

农村居民看病难、医疗条件差是农村医疗制度要重点解决的难题。首先,从医疗卫生支出来看,我国2008年政府医疗卫生预算支出为2757.04亿元,占医疗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12%,仅为低收入国家的70%(低收入国家医疗卫生支出占GDP比重一般在18%),占GDP比重仅为8.5%。以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卫生支出中,绝大部分是由居民和社会承担的,政府的供给量和比重明显不足。其次,从社会统筹性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来看,2008年城市为50.1%,小城镇为25.6%,农村仅为7.8%,享有社会性统筹性大病医疗保险者的比例,城市为39.8%,小城镇为7.3%,农村仅为3.3%,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医疗卫生支出对农民的负担偏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但农村居民个人承担的医疗卫生支出占其全年消费性支出比重却高于城镇居民,造成农民出现应就诊而未就诊、应住院未住院的比例偏高。

因此,“十二五”时期应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先,中央和省级部门应逐步增加对县乡医疗的投入比例,以减轻医疗卫生费用给农民带来的沉重负担;其次,政府应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家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免除其参合费,提高参合率,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做好评审工作,合理确定优惠对象;再次,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增强农民选择参保的余地,客观上要求医疗机构改善服务质量、降低药物价格;最后,加强医疗财政支出的监管,使专项拨款和转移性支付能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制度。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集中体现在农民工群体上。农民工在流人地创造财富,是流人地的纳税人,理应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时期建立统一的城乡公共服务制度应把农民工制度的完善放在重要位置,改变“半城市化”现状,推进户籍、土地和公共服务制度的联动改革使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由于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制度的影响,农民工在融入城市面临诸多的问题,如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居住条件差、基本社会保障缺失,子女遭受教育制度困境等。因此,“十二五”时期建立健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制度。调查显示,35.95%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子女在流入地就学遭受的最大困难是学费过高;16.15%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子女在学校受到歧视。现行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子女接受流入地义务教育需要缴纳较高金额的借读费和赞助费,致使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因此,应完善农民工义务教育制度,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就学,取消高额的借读费和赞助费。

其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常年外出打工,流动性大,而我国目前实行城镇与农村二元化的基本社会保障办法,导致农民工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农民工既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也很难划人到城镇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导致农民工参保的比例很低。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74.81%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只有11.89%、12.61%、8.41%、23.09%。因此,根据农民工从业的特殊性,工资收入低、流动性大,一部分人将转为城镇居民的特点,应从户籍制度着手,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社会保险关系可以在不同地区间流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